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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合同 :经营合同4篇

如今这个世界进步地很快,合同为我们的生活提供了很大便利。签订合同可以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进行确定,防止日后谁也说不清楚彼此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你是否还在对于合同的撰写而感到苦恼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精心整理了《经营合同 :经营合同4篇》,欢迎学习和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

目 录

1)总则

2)注册资本

3)批准及注册

4)资本转让

5)董事会

6)总经理、副总经理

7)场地使用费

8)技术合作

9)采购及销售

10)利润

11)财务会计

12)外汇收支

13)税务

14)职工录用和奖励

15)工资标准和奖励

16)合营期限

17)其他事项

18)仲裁

19)合同文本

20)法定地址、文件通知

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法》)以及《实施条例》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市建立合营企业。从事生产反射器、注塑模具及其他资料制品,供出口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经多次商谈,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总则

1.本合同的各方为:

_____、_____为一方(以下简称甲方),由_____代表甲方对本合同负责。

_____、_____、_____为一方(以下简称乙方),由_____代表乙方对本合同负责。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授权的代表签订。

2.双方同意成立的合营企业定名为:_____(以下简称“合营企业”)

中 文:_____

英 文:_____

地 址:_____

3.双方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为了有利发展中国国民经济,而从事反射器;注塑模具、以及其他塑料制品的设计、生产和内外销售。

合营企业将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采购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如遇无货供应或质量、价格不符合要求时,也可由合营企业进口解决。

4.双方本着长期真诚合作的愿望,在产品质量、规格品种、包装装璜及经济效益等方面力求达到国际同类产品的先进水平。

合营企业的初期生产规模为:年产_____套符合_____国_____标准的_____反射器,接受订单生产年产值为_____元的注塑模具。乙方负责_____反射器的返销,保证投产后的前_____年使合营企业的外汇收支达到自身平衡。且_____年后返销比例不低于_____%,乙方负责为合营企业每年从中国境外承接不少于_____元产值的注塑模具订单。合营企业产品的内销由甲方负责。

5.合营企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令、条例和规则,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第二章 注册资本

6.合营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各方的经济责任以注册资本为限,并按资本比例分配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7.合营企业总投资为_____美元。注资本总额为_____美元,其中甲方占资本额的_____%,乙方占资本额的_____%。

8.甲、乙方出资如下:

甲 方:_____美元,其中:

(1)机器设备,价值约_____美元;

(2)厂房,价值约_____美元;

(3)现金,相当于_____美元的人民币现金。

乙 方:_____美元外汇现金。

第三章 批准及注册

9.本合同应由_____市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并送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备案。

10.合营企业接到上述批准证书后,应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在合营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甲、乙双方将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分别缴付资金,每期各方须缴付数额由董事会决定。

各方缴资后,由合营企业发给投资证明书。

第四章 资本转让

11.注册资本转让时合营者拥有先买权,未经合营者同意,不得转让或抵押给他。但当一方提出转让时,合营者应在_____个月内给予答复,否则作为放弃先买权论。

12.转让注册资本的价格,应根据合营企业中该方投资的帐面价值,由合营双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

13.注册资本转让时,应_____个月内向原审批机构申请批准。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备案,批准后再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第五章 董事会

14.合营企业领到营业执照之日,即为合营企业董事会成立之日,董事会人数为_____人,其中甲方_____人,乙方_____人,董事人选由双方各自委派和调换、董事长由甲方委任,副董事长二人,由甲方委派一人,乙方委派一人担任。

15.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权力机构,其职权在合营企业章程内规定,董事长是合营企业的法定代表,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营企业。

16.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应由_____分之_____以上董事出席才能举行。董事不能出席时,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决。董事会的决议应由出席董事或其代表一致同意才能通过。董事会会议一般在合营企业的法定地址举行,也可以在董事会同意的其他地点举行,合营企业不负担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旅费。董事会会议期间的膳宿由合营企业安排并支付费用。

17.董事不从合营企业支付薪金,他们的酬劳将在合营企业的全年净利中提取一定比率(比率由董事会议定)作为董事会的分红。并按下列比例分配:

董事长_____%

副董事长各_____%

董事各_____%

第六章 总经理 副总经理

18.合营企业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三人,均由甲方提名,董事会聘任,负责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资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总经理对外代表合营企业。对内任免下属人员,并行使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19.合营企业的重要文件由总经理签署后生效。

20.若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未能适当履行职务时,董事会有权解聘或降职。

第七章 场地使用费

21.合营企业使用的土地是中国政府的资产,合营企业须向政府交付适当的土地使用费,合营企业与所在地土地主管部门签订的租用土地使用权协议,应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2.最初_____年的土地使用费,定为每年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元,其后,土地使用费可按市政建设发展的情况而调整。

第八章 技术合作

23.合营企业与_____签订的技术转让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有效期与本合同相同。

24.合营企业根据技术转让协议,向_____支付技术转让费_____美元,技术转让内容及技术转让费的支付办法,在技术转让协议中另行规定。

第九章 采购及销售

25.合营企业与乙方签订的采购与销售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有效期与本合同相同。

26.合营企业所需的原材料应尽先在国内购买。对无法供应的品种或质量、价格不符合合营企业要求时,可由合营企业从国外进口。

27.根据双方签订的采购与销售协议,合营企业在中国国内销售的产品,在由甲方负责通过其销售部门销售。合营企业的出口产品,由乙方负责在中国国外销售,具体办法在采购与销售协议中另行规定。

第十章 利润

28.合营企业所获得的全部利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后,按下列百分比提取:储备基金_____%;企业发展基金_____%;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_____%。

缴税与提取上述三项基金后的净利润,每年根据合营双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29.对于乙方分得的利润,应根据合营企业的外汇结余情况,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的原则下,此利润可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分一次或几次支付,以前年度的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年度利润分配。

第十一章 财务会计

30.合营企业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中外合营企业的财务会计规定,必须建立完整、严格的财务制度。

31.合营企业的一切单据、帐簿、报表均使用中文记载,同时应用英文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合营企业董事会聘请的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有权查阅合营企业的一切单据、帐簿、报表,并直接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32.合营企业以人民币为记帐单位,人民币与其他货币间的换算,按同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局_____分局汇率牌价结算。

33.合营企业的固定资产,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施行细则》的规定,由董事会决定其折旧年限。

34.合营企业应在中国银行_____分行分别开立外汇帐户和人民币帐户,并接受开户银行对外汇支出的监督。

35.合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流动资金不足时,总经理可根据董事会规定的权限,向中国银行或国外银行借款,但不得移作它用或弥补亏损。

36.合营企业的财政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二章 外汇收支

37.合营企业的一切外汇事宜,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38.合营企业的外汇收支必须做到:

(1)保证合营企业的每年外汇收入大于支出。

(2)外汇结算人民币时,应按照当时规定的牌价办理。

(3)合营企业在中国境内支付费用、货款、劳动报酬等,除根据有关规定支付外汇者外,一律以人民币结算。

39.根据《合资法》的规定,下列外汇可以汇出:

(1)乙方分得的利润及技术转让费。

(2)乙方资本转让后所得的资金。

(3)合同期满或合同期满前应清偿给乙方的资金。

(4)用于进口原料、设备、备件所需的外汇,以及派往国外人员的旅差费。

(5)其他按有关规定可以汇出的开支。

第十三章 税务

40.合营企业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41.合营企业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十四章 职工录用和辞退

42.合营企业所需职工,由甲方或中国劳动管理部门采用公开招聘方式,经考试择优录取后,签订劳动合同。

43.如因生产技术等变化,职工确有多余,或经培训后仍不能适应要求,也无法改调其他工种时,合营企业可按劳动合同解雇并给补偿。

44.合营企业应制订规章制度和职工守则,对违反者分别予以警告、记过、扣薪直至开除处分。

第十五章 工资标准和奖励

45.合营企业职工工资目前按平均月薪_____元人民币计算,其中包括合营企业向中国政府指定的部门缴纳国家对职工的各种保险费、补贴费和福利措施费等。随着合营企业生产发展,职工工资应逐步增加。今后中国政府对工资、福利、补贴等有新的规定时,合营企业应据此相应调整。

46._____方高级职员工资、社会保险、旅差费标准参照_____方国家或地方标准,由董事会核定。_____方高级职员原则上与_____方高级职员同工同酬。

47.按照合营企业的经营结果,年终从奖励和福利基金中提出一定数目的基金,奖给工作好的职工,对于在技术上、生产上或管理上有特殊贡献者,由董事会决定给予特殊奖励。

第十六章 合营期限

48.合营双方同意,合营企业的期限为_____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算,期满前一年经一方提出,其他方同意可以延长,延长期限由双方协商决定,并在期满前六个月向原审批机构办理延长报批手续。

49.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1)在一个适当的开始期后,合营企业因严重亏损而不能继续营业;

(2)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或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合营企业无法继续营业;

(3)由于不可抗力的事件,如严重自然灾害或战争等,致使合营企业无法继续营业;

(4)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并看不到发展的前景。

提前终止合同必须经董事会召开特别会议作出决议,报请原审批机构批准。

50.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董事会应组成清算小组负责清理。董事会在清算完毕后才能解散。清算办法按照《合资法》的《实施条例》第103 ̄105条所规定的清算程序和手续办理。同时董事会应向原审批机构及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销手续,缴回营业执照。清算后应还给各方的财产,必须按照各方在合营企业的投资比例计算。

第十七章 其他事项

51.合营双方履行下列事项:

_____方:

(1)负责向政府申请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

(2)负责将厂房及租用的场地等,交给合营企业使用。

(3)负责招聘职员职工。

(4)负责合营企业的产品及原材料国内运输。

(5)负责办理保证提供水、电、煤气、燃料、电话、电报挂号及电传的工作。

(6)负责办理乙方人员的签证及其办公、交通、生产等安排。

(7)负责向所在地的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申请许可证。

_____方:

(1)负责按期提供所需的全部机器设备。仪器、原材料、技术资料和文件及原料、产品的国外运输。

(2)负责提供建厂规划,并负责设备安装、试车、试生产的全面技术指导。

(3)负责按照生产的需要,对职工进行技术培训。

(4)负责提供有关合营企业产品在国外市场上销售趋势的报告的技术资料。

(5)按照双方签订的《技术转让协议》,提供技术和设计,如有任何关于侵犯第三者权益的争议时,由签订该协议的转让方负责,_____方将不分担任何法律责任。

(6)负责_____方人员到_____方国内学习、培训的安排。

第十八章 仲裁

52.合营各方如在解释或履行本合同及其附件发生争议时,应首先在董事会内本着互相信赖、平等互利的精神进行协商,求得解决。若不能解决时,可以邀请双方同意的第三者进行调解。

53.调解不成时,则申请仲裁解决。仲裁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按该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办理。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仲裁机构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都有约束力。

54.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合营各方应继续履行合营企业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各项条款。

第十九章 合同文本

55.本合同和附属协议的修改。须经董事会协商同意,经各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56.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写成,均为正式文本。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二十章 法定地址、文件通知

57.合营各方的法定地址:

甲 方:_____

乙 方:_____

58.合营各方发送通知的办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

合同各方的法定地址即为各方的收件地址。

59.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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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1)总则2)合作各方3)成立合作经营公司4)经营目的、经营范围与经营规模5)合作条件及其构成6)合作各方的责任7)董事会的组成8)经营管理机构9)筹备和建设10)劳动管理、工会11)生产与销售12)财务、会计、审计13)税收、利润和亏损14)合同的审批、生效、延长和终止15)合同的修改16)保险17)商标18)适用法律19)争议的解决20)其他21)附件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这有关法规的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同意以各自的法人身份签订本合作经营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第二条 合作各方甲 方:_____注册国家:_____国法定地址:_____法定代表:_____乙 方:_____注册地区:_____法定地址:_____法定代表:_____ 第三章 成立合作经营公司第三条 甲方和乙方在平等互利条件下,同意相互合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举办合作经营企业,企业名称为:_____。第四条 公司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双方以各自的法人身份共同建立的经济实体。第五条 公司的一切经济、业务活动,必须遵守中国政府法律、法令及有关条例规定,并受其保护。第六条 甲乙双方对合作经营公司的债务、风险、亏损共同承担责任,其盈利共同分享。 第四章 经营目的、经营范围与经营规模第七条 合作公司的经营目的:以发展中国的国民经济,实现四个现代化并取得合法利润为目的。其宗旨为,通过双方密切合作,使海洋开发事业取得突破性进展,满足国内外市场对对虾、鳗鱼等水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双方在经济上获得实惠。第八条 合作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国内外市场急需的对虾、鳗鱼等水产产品,争取在国际市场上有较强的竞争能力。第九条 合作公司的经营规模:年产对虾_____吨,成鳗_____吨,以及其他水产品。 第五章 合作条件及其构成第十条 甲方提供土地_____亩使用;乙方出资金额_____美元。第十一条 甲方以土地使用,乙方以资金,构成合作条件。第十二条 合作方式甲方提供土地使用,乙方提供现金或实物、设备。第十三条 乙方投资的实物或设备,应经甲方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审批机构批准。第十四条 由合作企业与乙方签订买卖合同经审查批准后,三个月内应由甲方派员实地考察并委托中国银行按其规定向乙方银行开具信用证。第十五条 乙方收到甲方银行信用证后,_____个月内应将所购全部设备、实物运至_____港。第十六条 甲方双方必须按商定的期限,如数划出土地供使用和付出资金。否则由违约方担负其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六章 合作各方的责任第十七条 甲方有责任履行下列义务:1.向中国政府授权机关申请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2.向有关部门办理合作公司使用土地的有关手续;3.根据生产需要,合理安排合作公司的用房、公用设施、订购可在国内生产的机器、设备、工具等;4.协助采购国内供应的原材料、包装材料、其他消耗品等,办理燃料、水、电增加供应和电话、电传、电报挂号等申请手续;5.办理职工的招聘手续,推荐合作公司所需的管理技术人员,经考核后由董事会根据需要择优录用;6.办理合作公司外籍人员的邀请、居住手续,对其办公、交通、生活等方面进行安排;7.协助办理产品出口的有关运输、报关等事项;8.负责办理由乙方发运至_____港或_____港的全部设备运到合作公司所在地;9.上述各项之外另有双方协议规定的该由甲方分担的事项。第十八条 乙方有责任履行下列义务:1.提供对生产、办公等建筑物的要求;2.提供合作公司所需的进口生产设备、检测仪器清单和技术资料,并确认在国内订购的机器设备、工具清单和要求;3.提供产品的出口加工标准、操作规程等技术指导和先进的企业管理方法;4.提供与合作公司产品有关的国外技术情报及市场信息;5.对技术人员和职工进行技术培训;6.负责采购需由国外供应的原材料、易损件、零配件、消耗品等;7.从甲方委托中国银行的乙方银行开具信用证之日起,乙方应将双方研究确定的先进可靠的设备、检测仪器按商定的日期运到_____港。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并正常投产;8.努力提高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不断扩大外销市场,保证合作公司的外汇平衡和取得较高的经济效益;9.上述各条以外另有双方协议规定的须由乙方分担的事项。第十九条 任何一方因不履行各自的义务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时,须负责赔偿损失。 第七章 董事会的组成第二十条 本公司为法人式的合作经营企业,董事会为公司的权力机构。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由_____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名,董事会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名,董事_____名,任期均为_____年。董事长由乙方担任,可以连任。第二十二条 董事长是合作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作企业。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举行_____次例会,一般应在_____月在合作公司所在地召开,如有必要也可在其他地方举行。根据需要,董事长在征得副董事长同意后,也可临时召开董事会会议。董事会议由董事长负责召集主持,董事长不能召集时,可委托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主持。董事长应在三周前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日期、地点、议题通知董事会各成员。第二十四条 董事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表出席,行使董事发言权和表决权,其一名代表不能同时担任两名或以上的名额(董事会会议应有包括出其委托书的董事代表在内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才能举行)。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应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研究讨论问题。下列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1.合作企业合同和章程的修改;2.合作企业的终止、解散;3.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4.合作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其他事项,可根据合作企业的章程载明的议事规则作出决议。董事会决议以中文书写一式四份,经正、副董事长签署后,由合作公司,乙方各执一份,甲方执二份。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聘请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并决策任期年限。正副经理要执行董事会决议,负责合作公司的经营管理,并定期向董事会汇报生产、经营情况。 第八章 经营管理机构第二十七条 合作企业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其聘用办法均由董事会任命,任期_____年。第二十八条 总经理的职责、权限:1.执行甲乙双方所订合同、章程及董事会决议;2.提名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审定招聘工作人员,并报董事会备案;3.制订全企业的经营管理制度,对各职能部门布置、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4.定期向董事会提出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5.对原材料、零配件的采购、成品销售及专项协作合同和流动资金的借贷作出决定;6.审定职责部门制定内外销产品价格,并对价格作适当幅度的调整作出决定;7.代表企业接待重要的业务联系单位人员、谈判和签署文件;8.主持企业行政会议,对行政会议的讨论事项及决议负责执行;9.解决各职能部门向总经理请示的其他重大问题;10.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代表企业或指派代理人出席涉及企业的审批或仲裁、调解会议;11.对职工违反规章制度的处分作出行政方面的最后决定;12.其他由总经理负责的事项。第二十九条 副总经理职责、权限:1.协助总经理负责本企业的经营管理;2.总经理外出时,代替总经理行使职权;3.代表企业进行业务谈判;4.处理其他工作矛盾和有关问题;5.其他应由副总经理负责处理的问题。 第九章 筹备和建设第三十条 合作公司在筹建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处负责各项筹建工作。筹建处人员的组成由董事会讨论决定,筹建期间的各项费用分年摊入生产成本。 第十章 劳动管理、工会第三十一条 合作公司职工的雇用、解雇、劳动工资、劳动纪律、劳保福利等事项。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办理外,根据董事会决议实行。第三十二条 合作企业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合作企业积极支持本企业的工会工作。 第十一章 生产与销售第三十三条 合作企业在每年度以前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上制定下一年度生产进度及进口、出口计划,并报主管部门。计划执行中在保证合作公司一定的经济效益和外汇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可根据国内外市场情况予以合理的调整。第三十四条 进口原材料采购对象,参考乙方情报,研究其质量、规格、价格后,由正、副总经理商定,在国内能提供满足需要的原材料情况下,应优先在国内购买。其支付办法,货币按照国内规定办理。第三十五条 合作企业生产的对虾、鳗鱼等水产品,通过中国出口商品检验局检后,根据年度出口计数由公司直接出口,也可以参加广交会对外成交出口销售产品。第三十六条 合作公司原则上规定,凡符合出口标准的产品全部出口,确保公司外汇收支平衡并积极创汇。第三十七条 本公司产品内销部分由甲方负责,外销部分由乙方负责,一切内外经销事项均以公司名义出面。第三十八条 出口产品的销售价格和数量应考虑合作公司的外汇收支平衡和成本核算。随着国际市场情况的变化而加以及时调整。第三十九条 内销产品按中国政府规定的物价政策执行,具体价格总经理决定,报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备案。外销产品价格根据国家市场根据国际市场随行就市或根据广交会成交价由公司总经理决定。 第十二章 财务、会计、审计第四十条 合作公司的会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经董事会通过制定的会计制度,付诸实行。第四十一条 公司各类报表于次月十日前向合作双方报告,年终报表在次月底前提出,由公司委托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核。各类报表均报主管部门、统计部门及其有关部门备案。第四十二条 公司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用中文书写,会计报表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其他货币属于合作投资的均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换算。属于贸易往来的按贸易汇价结算,外汇往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办理。第四十三条 合作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第四十四条 合作公司在中国银行_____分行开设人民币和外币帐户。 第十三章 税收、利润和亏损第四十五条 合作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条款规定交纳各种税金,并参照《关于中外合作经营项目进出口货物的监管和免税的规定》向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税收申请。第四十六条 所得税甲乙双方分别缴纳。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上交,乙方按国务院关于华侨投资优惠的暂行规定执行。第四十七条 合作公司在扣除由董事会确定提留的储备资金、职工福利资金、奖励资金、企业发展基金和纳税后,余下的净利润甲乙双方对等分成。第四十八条 乙方所得的净利润汇往国外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第四十九条 公司发生亏损时,经董事会会议讨论通过时,可用储备基金弥补,或按对等比例承担亏损责任。 第十四章 合同的审批、生效、延长和终止第五十条 本公司合作期限定为_____年,本合同按照中外合作经营的有关规定申请批准。然后,合作公司持批准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同时,乙方还要以自己的名义到工商行政机关登记。公司合作期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计算。本公司经上级批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第五十一条 合作期满前六个月,如双方愿意继续合作,可申请并经上报批准机关批准后延长合作期。第五十二条 在合作期内,出现下列情况可提前终止本合同,解散合作企业:1.公司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时;2.合作一方不履行合作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3.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时;4.公司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公司的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解散因素已经出现时。经双方作出努力不可挽回时,由董事会提出解散申请书,报审批机关批准后,提前终止合作企业。属于本条第二款情况解散合同企业时,不履行合作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一方,应对合作企业所造成的损失负责赔偿责任。第五十三条 合作期未满,公司解散时,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偿还债务后的剩余资产支付职工一定的安置费,余下部分双方对等分配,对于剩余财产超过注册资本的增值部分视同利润,应依法交纳所得税后对等分成。第五十四条 合作期满本合同自失效,合作公司所有资产不附任何条件归甲方所有,不再另行清单。第五十五条 公司解散或终止后,各项帐册及文件应由甲方保存。 第十五章 合同的修改第五十六条 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才能生效。 第十六章 保险第五十七条 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应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_____支公司办理。 第十七章 商标第五十八条 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本公司所产对虾采用“_____”牌商标,由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后使用。 第十八章 适用法律第五十九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九章 争议的解决第六十条 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时,提交仲裁机关解决。第六十一条 仲裁地点设在北京,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第六十二条 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第六十三条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第六十四条 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论的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合同的其他内容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章 其他第六十五条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后,向上级审批机关报批,获得批准后,即及时通知乙方。第六十六条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有同等效力。第六十七条 为保证本合同的履行,甲乙各方应相互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第六十八条 对在合同执行中,任何一方有违约而引起的经济损失,另一方有权向中国法院诉讼,对构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全额赔偿。第六十九条 公司发生不可抗力及其他严重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公司总经理应尽快将发生的情况以电报通知乙方,并在半月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显示的证明文件提交对方确认。第七十条 公司地址:_____第七十一条 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及发往函电按下列报发对方:甲 方:_____法定地址:_____电 话:_____乙 方:_____法定地址:_____电 话:专用电讯:_____电 挂:_____第七十二条 本合同同中文书写一式五份,由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主管及审批机关各执一份。 第二十一章 附件附件一 根据合同第十八条,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在性、价比同等的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购买_____方提供的设备,同时要符合下列条件:1._____方提供的生产设备必须是整套、全新、具有目前国际先进水平的,如果因提供的技术和设备陈旧、落后,造成的损失应由_____方负责赔偿;2.上述设备应有_____年保用期,在保用期内发生设备质量问题影响生产或达不到生产效率,由_____方负责调换和维修;3._____方必须提供设备需配带两年的备品配件和全套技术资料;4._____方负责派遣技术人员来公司指导安装、试车并达到正常生产的要求;5.在收到_____方通过中国银行开出的信用证_____个月内,_____方必须将全部设备发运到_____港;6.安装和试车争取在一个月内完成;7.设备发运时,_____方必须附带不少于试车生产的原材料;8._____方派遣到_____的技术人员工资,往返费用和_____的食宿交通由合作公司负责,以总额不超过_____元为限。附件二 根据合同第三十一条双方达成如下协议:1.合作公司职工的平均工资暂定每人人民币_____元。视以后公司发展结合国内情况,由董事会决定对本公司职工逐年适当增加工资。2.公司职工的工资水平,根据按劳报酬、多劳多得的原则,视其生产效益和实际表现,由公司总经理平衡。3.董事会聘用的公司高级职员工资由董事会协商。4.生产过程中,可以承包给班组或个人的项目应予承包,由公司与其签订承包合同。根据生产发展情况,应每年调整一次承包合同。附件三 根据合同第三十八条,双方达成如下协议:1.出口产品的销售价格:公司自销价为国际市场实际销售价,并随着国际市场情况的变化而上下浮动。2.出口产品每三个月交货付款,其交付款办法另订协议规定。附件四 自本公司营业执照批发之日起,乙方必须在两个月内将_____美元一次性汇给中国银行_____分行。公司经营用租房合同范本经营合同(3) | 返回目录公司经营用租房合同范本

出租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为在开发区设立________公司而租用甲方房屋,并就此租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供给乙方经营用房____平方米,用于该公司经营之用,该房屋坐落于____。

二、该房屋租金经双方商定为每月____元。该房屋总租金为____元。

三、租金于____交付,每延迟一天按总租金的____计罚。若____天内仍未交纳,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并按实际迟付天数依上述计罚比例向乙方收取罚金。

四、乙方同意预交____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____,从____ 年____ 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____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以双方共同认可并经公证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章):  代表人(签章):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5)经营合同(4) | 返回目录工业类合同参考格式(样本五) 目录 1)总则 2)合营各方 3)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4)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及规模 5)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6)合营各方的责任 7)技术提供 8)产品的销售 9)董事会 10)经营管理机构 11)设备材料购买 12)筹备和建设 13)劳动管理 14)税务、财务、审计 15)合营期限 16)合营期满财产处理 17)保险 18)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19)违约责任 20)场地使用费 21)不可抗力 22)适用法律 23)争议的解决 24)文 第一章 总则 ××××、××××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合同。 第二章 合营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省××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中国×××,电话:××,法定代表: 姓名:×××职务:××国籍:中国 ××××(以下简称乙方),在中国××省××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中国×××,电话:××法定代表: 姓名:×××职务:×××国籍:中国 ××××,在××××××登记注册,(以以下简称丙方)英文:×××× 其法定地址:×××××,英文:××××× 法定代表: 姓名:×××职务:××国籍:×× 第三章 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第二条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同意在×××合资经营“×××”。(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第三条 合营公司的名称为×××××,外文名称为:××××。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第四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五条 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自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及规模 第六条 合营各方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 合营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 生产销售×××和×××公文箱、尼龙箱及五金配件、制革、鞋。 第八条 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 1.合营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年产××只×××公文箱。 2.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由双方商定,并报审批机构批准,生产规模可增加,产品品种将发展到人造皮及天然皮公文箱、皮革、皮革制品及配件等。 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共××美元。 第十条 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共为××美元,以此为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其中:甲方:××美元,占××% 乙方:××美元,占××% 丙方:××美元,占××% 第十一条 合营各方均以现金美元作为出资。 第十二条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丙方按其出资比例在领到营业执照后三个月内一次缴付。 第十三条 合营各方中任何一方如向其它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其它合营各方同意,报审批机构批准,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理登记手续,合营各 方在合营期内不能减少出资额,但可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当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其它合营各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 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 合营各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事宜: ×方责任:办理为设立合营公司向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组织合营公司厂房和其它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按第十一条规定提供现金,负责合营公司所需设备的订购进口报送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借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协助合营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当地的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它人员。 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方责任:按第十一条规定提供现金;办理合营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原材料等事宜;并负责将所订购的货物运到中国港口;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生产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的培训,以使合营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产品,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第七章 技术提供 第十五条 ×方为合营公司提供×××公文籍等产品的设计、制造技术、工艺流程、测试和检验等全部技术是完整的、准确的、可靠的,是符合合营目的要求的,能达到本合同要求的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方应按照×方提供的技术要求,积极配合,组织雇员认真学习。 ×方按照合同协议规定,协助先进设备选型和购买,提供先进的技术。 第十六条 合营各方密切配合应在合营公司开工六个月培训期后,使合资公司所生产的产品合格率达到××%。 第十七条 产品质量标准,依照销售合同规定执行。 第八章 产品的销售 第十八条 合营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合格产品占年总产量的××%。 第十九条 合营公司生产的合格产品由×方负责销售国外市场,合营公司参与销售价格应参照国际市场价格由董事会制订。 第二十条 合营公司的内销产品可由中国物资 部门、商业部门代销,或由合营公司直接销售。 第二十一条 为了在中国境内外产品销售及进行销售后的产品维修服务,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合营公司可在中国境内外设立销售维修服务的分支机构。其中,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经批准后应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十二条 合营公司的产品使用的商标由董事会商定,然后按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商标注册手续。 第九章 董事会 第二十三条 合营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二十四条 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派×名,乙方委派×名,丙方委派×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方委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任期×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权力机构,并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1.合营公司章程的修改; 2.合营公司的解散终止; 3.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 4.合营公司和其它经济组织合并。 对重大问题应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协调,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对其它不属于重大权力问题,可采用多数通过或简单多数通过。 第二十六条 董事长是合营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它董事为代表。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董事会并主持,经任意两名董事提议,董事长或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会议一般应在××市,必要时也可在中国的其它城市或国外的适当地点召开。董事会的重大决议等记录签署后应以中、英文各一份送各方存档。 第二十八条 经各方同意后,由董事会聘请公证会计师一人列席董事会会议。公证会计师有权审阅合营企业的一切凭证、帐簿、报表、会计档案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和建议。董事会可根据工作需要,特邀××代表列席董事会。 第十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九条 合营公司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首任总经理由×方推荐,副总经理一人,由×方推荐,由董事 会任命。 第三十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不在时,由副总经理行使总经理职权。 第三十一条 经营管理机构设若干部门经理,分别负责企业各部门工作,办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负责。 第三十二条 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或处分。 第十一章 设备材料购买 第三十三条 合营公司所需原材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设备等,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优先在中国购买。 第三十四条 合营公司委托方在国外市场购买原材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设备时,应邀请×方派人参加,价格应经合营公司同意。 第十二章 筹备和建设 第三十五条 合营公司在筹建和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小组,负责生产厂房的调整,设备采购安装和调试等工作。 筹备组由×人组成,费用在准备费中列支,筹建小组设组长,副组长各一人,筹建组长副组长由董事会任命,组长和副组长对生产准备工作进行实施和监督,准备工作完成后由董事会验收。验收完毕,筹建组即告撤销。 第三十六条 筹备小组具体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定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组织有关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和验收,制定工程施工总进度,编制用款计划,掌握工程财务支付和工程决算,制定有关的管理办法,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七条 ×、×双方指派若干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在筹建小组,领导下负责对设计、工程质量设备材料和引进技术的审查、监督检验、验收和性能考核工作。 第三十八条 筹建小组工作人员的编制,报酬及费用,经各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第三十九条 筹建小组根据×方提供的工艺生产要求,确定引进和在中国境内购置和加工的设备清单,价格共同商定,择优购置,并专门签定设备购置合同,按合同验收设备,如不符合要求将按章索赔。 第十三章 劳动管理 第四十条 合营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 和奖惩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具体方案,由合营公司和合营公司的工会集体或个别的订立合同加以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市劳动管理部门批准。 第四十一条 中外双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四章 税务、财务、审计 第四十二条 合营公司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合营公司一切外汇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办理,合营公司将根据本公司具体情况,由董事会讨论通过,制定会计制度,并付诸实行。 第四十三条 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讨论 (但不得低于××%)。 第四十四条 合营公司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四十五条 合营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用中文记载;月终、年终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盈亏计算表,生产成本核算表)分别用中文和英文编写,在次月十日前向中外各方报告。第四十六条 合营企业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如×方认为需要聘请其它国家的审计师对年度的财务进行审查,×方应予同意,其所需一切费用由×方负担。 第四十七条 合营公司在中国银行××分行开设人民币和外币帐户,平时以人民币和美元分别记帐,年终以人民币进行会计决算。 第四十八条 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查通过。 第四十九条 合营公司的合格产品出口,按规定可申请减、免工商统一税,所得税免征手续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十条 合营各方分得的利润用于公司再投资部分,期限不少于五年的,经申请税务机关批准,可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的××%,再投资不满五年撤出的,应缴回已退的税款。 第五十一条 合营公司所得的利润总额,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后,扣除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余下的净利润按投资比例每年分配一次,各项基金金额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五十二条 ×方分得的利润汇往国外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和外汇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十三条 合营公司发生亏损时,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可用储备基金弥补或结转下年度。 第五十四条 合营公司缺少资金时,可按“合资经营企业贷款暂行规定办法”向中国银行或中国的其它金融机构贷款,也可向国外机构贷款,筹措资金时,应考虑利率、期限等条件。 第十五章 合营期限 第五十五条 合营期限为××年,自合营公司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 第五十六条 合同期满后,如甲、乙、丙方愿意继续合营,可在合同期满前六个月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贸部(或其它的委托机构)申请延长合营期限。 第五十七条 出现下列各项情况时,合同也可提前终止: 1.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总额达到注册资本的××%或不能恢复时。 2.遭受不可抗力的外来影响,合营公司经营发生困难而无法继续时。 3.任何一方违反合同,使企业无法经营时。 发生上述情况,合营各方应作努力,排除障碍,避免终止合同。 第五十八条 提前终止本合同,须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提出结业申请证书,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贸部或其授权机构审批。 第五十九条 终止合同时,由董事会提出财产清理的方案,报请当地的财政部门和开户银行审核并委托在中国注册的公证会计师办理清算事宜。清算后的财产,按投资后的比例折分。×方分得的资金可按“合资法”规定汇往××。 第六十条 合同终止,清理工作结束,必须向注册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交回营业执照,停止一切营业活动。 第十六章 合营期满财产处理 第六十一条 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合营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根据甲、乙、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六十二条 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八章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六十三条 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各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六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营公司连年亏损,无法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营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六十五条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其它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终止公司合同,如各方面同意继续合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九章 违约责任 第六十六条 合营各方中的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第五章规定按期提交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的违约金给合营公司其它守约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的出资额的百分之××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按合同第五十七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六十七条 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合营公司几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各方应付的责任。 第六十八条 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丙各方应相互提供履行的银行保书。 第二十章 场地使用费 第六十九条 合营公司使用的场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所有,应向中国政府缴纳使用费。 第七十条 合营公司租用场地××平方米,租用费为每年××元(人民币)/平方米,租用费缴纳方法,期限要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执行,××合营公司租用×方厂房、仓库暂定为××平方米,租用费定为每年××元(人民币)/平方米,按使用面积计取,水、电、汽设施租用费每年共计××万元(人民币),上述三项费用列入产品成本。 第二十一章 不可 抗力 第七十一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用电报通知合营公司其它各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逾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的出具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各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二章 适用法律 第七十二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二十三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七十三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第七十四条 在仲裁过程中,除各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四章 文 第七十五条 本合同用中文写成。 第二十五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七十六条 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如下的附属协议文件包括:组建工程协议、销售协议等(略),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十七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需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八条 甲、乙、丙各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丙的法定地址即为各方的收件地址。 第七十九条 本合同于××××年×月×日由甲、乙、丙方授权的代表在中国××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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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合同 :合伙经营合同4篇


合伙人:甲(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现住址:×市(县)×街道(乡、村)×号

合伙人:乙(姓名),内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项目名称),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或盖章)

合伙人:×××(签或盖章)

×年×月×日

美容院合伙经营合同合伙经营合同(2) | 返回目录范本一

甲方:

乙方:

双方经反复协商一致,为了“和气生财,互惠互利,双方共赢”的原则,就下列事宜达成协议:

一、 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合同)书,双方同意在租赁店铺作为开设美容院场地。

二、 双方协商确定,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半身缘美容店”,总投资实际资金为 万元,甲出资 万元,乙出资 万元。年终分红甲按照投资总额的 / ,即 %,乙分红按照 / ,即 %。总之,年终甲按照 分之 分红,乙按照 分之 分红。

三、本合伙美容店经营期限为 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双方自愿办理有关手续。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店铺(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等相关手续登记。

四、双方协商确定的职责:

甲方作为投资主体出现,负责管理和外围事务,包括办证与外商、半生缘总部洽谈业务,与 联系,都要主动出现,行使老板的权利和义务;平时一般不住在店铺里,上班是坐在前台处理接待任务,安排美容师为客人服务,或跟那些等待的客人聊聊天宣传美容知识;也要打电话联系客户,还有处理相关财务,收钱,过账、缴款等日常事务;负责招聘美容技师的把关等事务等。

乙方负责会计记账事务,充当本店的店长,负责安排外派或者是聘请来的技师参与美容,负责带领新手学艺,清理采购产品清单,看护本美容院;晚上一般都住在店铺里,防止产品被盗,一般不宜透露自己已经入股,对美容技师要严格管理,强调技师整齐划一,手法到位;提醒其他美容师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注重平时的技师培训等工作;有空闲也要打电话联系客户,主动与客户交流等;每天上午在别人上班时间,要带领美容师穿好整齐划一的衣服在外面做早操,或者主动与客人打招呼等;在平时没有事情做的时候,负责带领团队去各地花园或者商场里发放传单等。

五、 双方协商确定:

1、义务,双方任何一方有空就去菜场购食品菜肴,回来如果有时间要及时做饭,不存在推诿;当然做饭也可以轮流做饭或购菜等;有客人过来咨询美容要热情接待,遇到特殊事情都有义务先处理好事情再跟对方报告。平时双休日是客人来体验最多的时间,任何人不得迟到,乙方住在店铺里,晚上十一点关门,有客人做美容必须推迟关门,临睡觉前要打扫好店内卫生,第二天不得迟于九点半开门;甲方上午不得迟于十一点到岗,下午下班可以在学生放学之前离开,如果生意好,客源多,平时双休日或者学生放假尽量住在店铺里。

2、利益,双方暂时不领取工资,等到赚到更多的钱,也就是账上有储备的 万元,能基本交齐一年租金之后,双方就可以领取基本工资。甲方每月领取 元,乙方每月领取元。到了年底根据所赚钱的总数,甲乙双方按照比例领取分红。分红的前提是账上必须有 万元的铺底资金。

3、权利,甲、乙方如果能做美容,洗脸、按摩、吹头发、减肥等工作都有提成;如果甲方不是以技师出现,基础工资可以提高。双方有责劝告或者提醒对方出现的错误,有事情一定要好好商量,不得把话滥在肚子里。美容店就是自己的家。本着把美容店做大做强的原则,一定要和气生财。将来的理想是双方合伙再开几家美容加盟店。目前是创业阶段,只能本着节约开支,事事处处要以节约为本。

六、甲乙双方经营的美容店是共同承租的,其费用纳入成本积累,如果资金短缺,也是共同承担出资再增加成本,不得依靠任何一方。

七、支付方式:办理银行开卡机,必须有公用的账号,如果不申请公用账号,必须有记账本随时查阅,账务必须在双方合伙面前做到日清月结,大家心里有底。

八、违约责任:双方好说好算,如果有一方在合约期间,提出辞职或者另谋高就,自动放弃者,在合约期内不准收回任何成本。如果本店有相应的债务,则按照分红比例负担。如果有外债偿还,必须还清债务之后方可离开,如果离开时没有适当的资金还清,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比例债务部分。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中介人来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甲乙某一方如果转让,只能按实际注入资金转让;即使增值,也只能按照投入的实际资金涨或者跌而转让。

十一、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按照当时店铺增值或者是减值的价格,预估成本后,再接纳第三者入股。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双方商定的其他事宜:

十三、 以上事实清楚,甲乙双方无异议,可以在下面签有效。本协议一式三份可受法律保护。

甲方: (签章或者按手印)

乙方:(签章或者按手印)

中介人:(签章或者按手印)

合同签订地点: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范本二

订立合同各合伙人:

姓名_______,性别_______,年龄_______,住址_______。

(其它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 合伙宗旨_______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XX年,自XX年1月1日起,至XX年1月1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

1.合伙人_______(姓名)以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元。

(其它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首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1.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⑤其它。

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③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而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其它_______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合伙人各执1份,送_______各存1份。

合伙人:_______(盖章)

合伙人:_______(盖章)

签约日期:_______

经营合同:餐饮合伙经营协议书合伙经营合同(3) | 返回目录第一条 合伙宗旨

_________。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2.合伙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3.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1)需承认本合同;

(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3)退伙需提前_________个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5)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对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2)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3)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4)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第九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第八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4.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签章):_________ 合伙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经营合同:公司合伙经营协议书合伙经营合同(4) | 返回目录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联合出资共同经营________公司(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特订立本协议。

1.联营宗旨:

2.联营企业名称:____市(县)____公司地址:____隶属:____经济性质____(所有制)联营。核算方式:共同经营、统一核算、共负盈亏。

3.联营项目:

4.经营范围与经营方式:

5.联合出资方式、数额和投资期限:

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

甲方投资____元,占投资总额____%

甲方以下列作为投资现金:____元:

厂房: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

机械设备: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

专用工具: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

土地征用补偿费________元

专利权:________元

商标权:_________元

技术成果:________元

投资缴付日期

6.公司资金增减由董事会决定,并报请联营成员协商,根据资金增减合理?整本协议有关分配比例的规定

7.公司财产为全体联营成员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经全体联营成员一致通过不得处分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资产、权益和债务

8.联营成员出资额及其因参加本联营获得之权益不得转让

9.联营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10.利润分配与风险承担?

公司实行(所得)税前分利的原则,即,依法缴纳产品税、营业税后,由投各方将分得利润并入投资方企业利润,一并缴纳所得税

公司所得,在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后,按下述例分配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双方按上述比例承担公司亏损或风险

前款所列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所提取比例由董事会定,但不得超过毛利的____%

11.联营企业的组织机构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现负责制,董事会为公司决策机构,定期举董事会会议,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董事会由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会成员任期____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任,董事会成员如有临时变动,可由该董事的原单位另派适当人选接替。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经理、副经理或其他职务

12.公司的经营管理

公司由出资各方共同经营管理。公司的经营方针,重大决策(包括生产销售划、利润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董事会一致通过的原则?

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人,由__方推荐,副经理____人,由____方推荐,经理、副经理由董会聘请,任期__年

公司的主管会计由____方推荐,____方推荐____名协助之

公司的财务会计帐目受联营成员监督检查

13.违约责任

(1)联营成员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协议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时间)违约方应缴付应产出资额的____%作为违约金给守约方。如逾期(时间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的____%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如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因违行为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2)对不可抗力情况的处理

(3)协议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各方派代表协商解决,或请双方主管部门解解决及请求仲裁机关仲裁

(4)联营成员不得中途退出联营,如中退出,除赔偿造成的全部损失外,付出资额的____%作为违约金

(5)联营成员在本联营存续期间不得加入其他半紧密型联营,如违反本规定视为中途退出,按前款处理

14.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后,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协议中如未尽事宜,由联营成员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15.本协议生效日,即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时,由公司董事会负责监督检查方履约情况

16.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一份,协议副本式__份,送____、____、____、……各一份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银行帐户

地址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银行帐户地址

年月

公证或鉴证机关 (公章)

年月

经营合同 :经营合同范本4篇


第一章总则中国_____公司和_____国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第二章合资双方第一条合资合同双方合同双方如下:1.1.中国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是一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法律组织和存在的企业法人,在中国注册,持有编号为_____的营业执照。法定地址:法人代表:1.2.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是一个按_____国法律组织和存在的企业法人,在_____注册,持有编号为_____的营业执照。法定地址:法人代表:1.3.各方均表明自己是按中国法律或_____国法律合法成立的有效法人,具有缔结本合资合同并履行本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法人权限。第三章合资公司的成立第二条按照中国的合资企业法和其它有关法律和法规,合同双方同意在中国境内_____省_____市建立合资公司。第三条合资公司的中文名称为_______合资公司的英文名称为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第四条合资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以下简称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在遵守中国法律的前提下,从事其一切活动。第五条合资公司的法律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公司的责任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双方的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合资公司的利润按双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双方分享。第四章生产和经营的目的范围和规模第六条目的合资双方希望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从事第七条所规定的经营活动,……(根据具体情况写),为投资双方带来满意的经济利益。第七条合资公司生产和经营范围(略)第八条合资公司生产规模(略)第五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第九条总投资合资公司的总投资额为________人民币。第十条注册资本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人民币,其中:甲方_____元,占_____%;乙方_____元,占_____%。(如乙方以外币出资,按照缴款当日的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成人民币)第十一 条双方将以下列作为出资:11.1.甲方:现金_____元机械设备_____元厂房_____元工地使用费_____元工业产权_____元其它_____元共_____元11.2.乙方:现金_____元机械设备_____元工业产权_____元其它_____元共_____元第十二条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资比例分_____期缴付,每期缴付的数额如下:(略)第十三条贷款总投资和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向银行贷款。可首先考虑向合资公司所在的国内银行或其它渠道借贷。甲、乙方按在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各自负责贷款担保。如果合资公司董事会认为,除了第十一条规定的双方投资额和上述贷款外,合资公司的经营需要流动资金和其它资金,双方应按各自在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上述借款作担保。如果不能按上述方式获得借款,董事会将按合同双方各自在合资公司中的资本比例向合同双方另外征集资金。除非合同双方另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同意,任何一方都没有义务再增加注册资本成为第三方借贷给合资公司的款项作担保。但是,如果合资公司的经营、利润状况良好,合同双方原则上同意再适当增加注册资本,即按经营发展状况和稳妥的股本筹措原则使用积累的储备基金。第十四条资本转让除非得到另一方的同意并经审批机关批准,合同任何一方都不得将其认缴的资本股份全部或部份转让给第三方。如果一方将其认缴的资本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则另一方具有优先受让的权利,受让的条件不得苛刻于转让给第三方的条件。另一方特此表示,如果自己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即为同意上述转让。第十五条抵押和担保未经董事会一致同意,任何一方都不得将其认缴的资本股份全部或部分用作抵押,也不得用作担保。第六章合资双方的责任第十六条甲、乙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16.1甲方责任(根据具体情况写,主要有:)按第五章规定出资并协助安排资金筹措;办理为设立合资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协助合资公司组织合资公司厂房和其它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协助办理乙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的进口报关手续和 在中国境内的运输;协助合资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协助合资公司申请所有可能享受的关税和税务减免以及其它利益或优惠待遇;协助合资公司招聘中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负责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16.2乙方责任:按第五章规定出资并协助安排资金筹措;办理合资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生产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培训合资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如乙方同时又是技术转让方,则应负责合资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负责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第七章技术转让第十七条许可与技术引进协议合资公司和__公司的许可与技术引进协议应与本合同同时草签。第八章商标的使用及产品的销售第十八条合资公司和__公司就使用__公司的商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协议,所有同商标有关的事宜均应按照商标使用许可协议的规定办理。或合资公司的产品使用商标为________。第十九条合资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外销部分占_____%,内销部分占_____%。第二十条合资公司内销产品可由中国物资部门、商业部门包销或代销,或由中国外贸公司包销的占_____%。第二十一条产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国外销售:由合资公司直接向中国境外销售的占_____%。由合资公司与中国外贸公司订立销售合同,委托其代销,或由中国外贸公司包销的占_____%。由合资公司委托乙方销售的占_____%。第九章董事会第二十二条合资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资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第二十三条董事会由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任期4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第二十四条董事会是合资公司的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1.修改合资公司的章程;2.终止或解散合资公司;3.与其它经济组织合并;4.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5.采纳、更改或终止集 体劳动合同、职工工资制度和集体福利计划等;6.分红;7.批准年度财务报表,……(略)第二十五条董事会的所有决议均需全体董事的多数表决方能通过,但第二十四条_____款所列事项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后方能通过。第二十六条董事长是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如果董事长不能行使其职责,应书面授权副董事长代理。第二十七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纪要归合资公司存档。任何一名董事如不能出席会议,应以书面委托的形式指定一名代理出席会议和行使表决权。如果董事既不出席会议也不委托他人参加会议,应视作弃权。第十章经营管理机构第二十八条合资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_____方推荐,副总经理_____人,由甲方推荐_____人,乙方推荐_____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_年。第二十九条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资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第三十条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第十一章设备材料的采购第三十一条合资公司生产中所需要的有关设备、仪器等物资,其采购权归合资公司。第三十二条合资公司所需原材料、燃料、零部件、运输工具等,在条件相同情况下,尽先在中国购买。第十二章劳动管理第三十三条合资公司职工的招聘、处罚、辞退、合同期限、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等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工会组织集体或个别地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第三十四条外籍职工有关的劳动事务详细规定见附件。第十三章工会第三十五条工会的任务为:(略)保护法律规定的职工的民主权利和物质利益;协助合资公司安排和合理使用福利基金;参加调解职工与合资公司之间发生的争议;等。第三十六条工会代表有权就职工的奖励、处罚、解聘、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问题同经营管理机构协商。第三十七条根据中国 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合资公司应每月依法拨交按公司全部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的_____%作为工会经费。第十四章税务、财务和审计第三十八条合资公司应按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的规定支付各类税款。第三十九条合资公司职工应按中国的税法支付个人所得税。第四十条合资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第四十一条合资公司的会计年度与公历年相同,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用中文或双方同意的一种外文书写。第四十二条合资公司的财务帐册应每年一次由一个在中国注册的会计事务所进行审计,费用由合资公司承担。合同各方有权各自承担费用自行指定审计师审计合资公司的帐目。第四十三条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第十五章保险 第四十四条合资公司在经营期内为保护公司不因各类灾害而受损失,应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的险别,投保的价值和期限等应由董事会作出决定。发生的保险费由合资公司承担。第十六章合资公司的期限及正常终止第四十五条合资公司的期限为_____年。合资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资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可以在合资期满6个月前向原审批机构申请延长合资期限。第四十六条合资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资,应按可适用法律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有关条款进行清算。第十七章合同的修改、变更和终止第四十七条对合同及其附件所作的任何修改,须经合同双方在书面协议上签并经原审批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第四十八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资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同。第四十九条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的规定,造成合资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终止合同。第十八章违约责任第五十条如果任何一方未及时缴纳第十二条规定的注册资本金额,则每拖欠一个月该方即应 支付相当于出资额_____%的违约赔偿金。如逾期3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支付出资额的_____%作为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四十九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第五十一条由于一方违约,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第十九章不可抗力第五十二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第二十章适用法律 第五十三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在某一具体问题上如果没有业已颁布的中国法律可适用,则可参考国际惯例办理。第二十一章争议的解决第五十四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或,应提交__国__地__仲裁机构根据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或,仲裁在被诉人所在国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第五十五条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二十二章合同文第五十六条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文写成,两种文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为准。第二十三章合同生效及其它第五十七条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的如下附属协议文件,包括:技术转让协议、销售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五十八条本合同及其附件,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构批准之日起生效。第五十九条双方发送通知,如用电报、电传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双方的法定地址为收件地址。第六十条本合同于_____年__ ___月_____日由双方指定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___签署。中国__公司代表__国__公司代表企业租赁经营合同协议书经营合同范本(2) | 返回目录企业租赁经营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订立协议双方

甲方:(以下称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称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根据出租人的公开招标和承租人的投标与答辩,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最后评标,________及其合伙人被确定为中标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双方依据招标标底所确定的基本内容,特订立本协议。

第三条 租赁双方表示,租赁经营是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义经营方式,愿意在搞活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创出企业租赁经营的新经验。

第四条 租赁经营后,仍然是国有企业性质。

第五条 租赁经营后,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法令,依法经营。

第六条 经营范围和产品方向,原则上应符合本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规划。

第七条 租赁经营后,应具有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

第二章 租赁期限、财产和租金

第八条 租赁经营期限为____年,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条 本厂共有财产____元,其中;国家资产____元,流动资金_______元。 第十条 租金定为____元,为____年缴纳。

其中: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第十一条 租金于应交年度的年后30日内,由银行划拨,一次付清。

第十二条 出租人为了本厂发展需要,将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为扩大生产的资金,应当相应增加租金。承租人应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 承租人对租赁的固定资产,应提取不低于____%的折旧基金和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 本厂租赁经营前的债务,由出租人清偿。

第十五条 承租人用个人所得对本厂投资,产权归承租人所有,租赁期满后,可以带走,也可以折价给下一个承租人。

第三章 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承租人的权利

1.承租人是本厂租赁经营期间的法定代表人和厂长。合伙租赁的承租代表人为法人代表和副厂长。

2.承租人对租赁的财产有完全的使用权。

3.承租人对本厂的经营有完全的自主权。

4.承租人对本厂经营管理有机构设置权;人事任免权;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权;奖惩、招用和辞退职工权。

5.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和资金分配权。

6.本厂纳税后剩余的利润,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办法,承租人可以和职工商量决定。

7.承租人从租赁之月开始,停发工资、奖金,但保留原工资级别,并享受国家统一的晋级权。档案工资允许计入成本。

8.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的劳保福利待遇和公费医疗待遇。

9.承租人对租赁的设备中闲置无用、技术性能落后的旧设备,可以提出处理意见,经出租人同意,办理手续,进行更新改造。

第十七条 承租人的义务

1.承租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其中包括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

2.承租人必须近期如数缴纳租金。

3.承租人必须保证租赁的厂房、设备的完好,按照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不经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转租、转包他人经营。协议终止时,承租人应当保证租赁的固定资产净值不减少。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的厂房、设备进行财产保险。

4.承租人要自觉 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向职工报告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承租人要支持基层党组织、工会、共青团的工作,解决所需人员的工资及必要的活动经费和活动场所。

5.承租人必须保障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应当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不断提高职工的平均收入,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

6.承租人应当有价值____元的财产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赁经营期间只有使用权,无处分权。抵押物应申请家庭财产保险。抵押金应交出租方存入银行,利息归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 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 出租人的权利

1.有权按时如数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权监督租赁财产不受损害。

3.有权监督本厂的产品方向。

4.对本厂财务有监督、审计权。

5.对本厂的产品质量有检查权。

6.有权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 出租人的义务

1.根据承租人的请求,积极协助解决经营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

2.不得违反协议规定,干涉承租人的经营自主权,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

3.不得平调本厂的设备和特资

4.应当按照协议规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 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条 协议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协议时,应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一条 协议履行期间,如果国家政策与协议签订时发生较大变化时,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协议。合同范本

第二十二条 因承租人经营管理不善,或者重大决策失误,给工厂造成连续一年以上亏损或重大损失时,出租人可以解除协议,不负违约责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由于出租人违反协议规定,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租人无法继续经营,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时,承租人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协议无法完全履行或者无法履行的时候,经过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协议。

第二十五条 租赁期满,协议自行终止。

租赁期满前30日,承租人将本厂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评估表和债权、债务平衡表交出租人审核,出租人会同财政、 税务、银行、审计等有关部门代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经租赁双方代表签后,承租人可以离职。

第二十六条 租赁期满后,本厂仍要租赁经营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租赁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协议,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的应负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处理。

第二十八条 承租人不能按期缴纳租金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当年租金____%的违约金,并按每日万分之____支付滞纳金。

第二十九条 承租人无力支付租金的,应当用风险保证金支付,风险保证金不足缴纳租金的,承租人应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证人的保证金)折抵租金。合伙承租的合伙人负连带责任。

第三十条 承租期满,承租人不能按质量交还租赁的财产,承租人应赔偿损失并支付缺少数量价值____%的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 出租人违反协议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承租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直接损失,并支付当年租金____%的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 租赁双方发生纠纷以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承租代表人发生意外事故,由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另行推选承租代表人。

第三十四条出租人的《租赁经营方案》、《招标书》和承租人的《投标书》、《答辩材料》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协议正文有矛盾之处,以协议正文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本协议由出租方代表、承租方代表签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出租方代表:(签)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承租方代表:(签)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南雄市商亭经营权有偿使用合同经营合同范本(3) | 返回目录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为营造我市旅游商业氛围,点缀美化城市,方便广大市民,经市政府同意,对市区公共场所的商亭经营权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拍卖乙方获得 ________路段的商亭_____年经营权。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制定如下条约

一、商亭设立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商亭购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对商亭统一规定样式,颜色、尺寸规格等标识。

乙方可向城市管理局推荐的制造商订购商亭,也可向其他商亭制造商定购,但商亭需经城市管理局验收符合规定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商亭的经营期限为_____年。自本合同签定之日一个月后起算,即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四、上述商亭经营权的出让总金额(伍年期)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元)。

乙方对上述商亭经营权的租金分二期缴付,第一期缴纳第1、2年的经营费,租金合计为_________元,租金在签定合同书时缴纳。第二期缴纳第3、4、5年的经营费,租金合计为_________元,租金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缴纳。

五、甲方责任

1.向乙方出让商亭位置的经营权;

2.向乙方提供商亭位置的平面图、商亭样式、颜色、尺寸规格等标识文件;

3.协助乙方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保障乙方对上述商亭的经营权在合同期间的合法经营。

六、乙方责任

1.按时如数向甲方交纳商亭经营权的租金。

2.负责商亭各种商品的合法经营,建造、维护、安全责任和相关费用,承担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

3.在本合同期满后,商亭所有权归政府所有。

4.如在商亭外型做户外广告,必须报城市管理局审批,提供平面效果图,获得审批后,方可实施,并向城市管理局交取广告费。

5.商亭经营者应依法经营,如发现经营者有违法经营,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商亭归政府所有,租赁费不予退回,重新拍卖。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商亭的样式、颜色、尺寸规格或已确定的经营地段,不得对商亭进行改建、搭建、扩建,如有以上任何之一行为,甲方通知乙方改正,乙方拒不改正或累计有3次者,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且不予乙方任何补偿,商亭归政府所有,租赁费不予退回,重新拍卖。

7.乙方负责商亭的维修维护工作。

8.乙方负责商亭的安全和防盗工作。

七、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缴交租金,乙方未按期缴交租金,每逾期_________天,按当年应缴总额的_________计缴滞纳金,延期缴租金超过_________,除要求乙方所欠付清的租金及滞纳金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本合同所规定的商亭经营权。

八、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按实际情况乙方可向甲方申请减免期间租金或终止合同。

九、商亭主体损坏,乙方必须在_________天内修复,否则逾期一天扣罚_________人民币;商亭外观损坏,乙方必须在_________天内修复,否则逾期一天扣罚_________人民币。

十、如因城市建设的需要而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应提前_________告知乙方,并负责另选地址迁移。因迁移所产生的费用和乙方的其他损失在乙方应交的商亭经营权租赁费中扣减。

十一、商亭在本合同约定的经营期结束后,乙方不得自行拆除,要保持原有的完好状态。在再次公开招租时,乙方在同等价格下可优先续租。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故意毁损商亭,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出现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甲乙双方同意向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后自行失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 拍卖成交确认书

附件二 商亭位置平面图及外观图案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范本(锅炉生产)经营合同范本(4) | 返回目录目录前言1)定义2)公司名称、法定地址3)宗旨、经营范围4)注册资本和投资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6)权利、债务和责任7)董事会8)经营管理机构9)技术投资和技术转让10)生产计划、购买和销售11)银行帐户和外汇安排12)财务、会计、审计、保险13)税务14)公司职工的雇用、解雇及工资、福利15)筹备期16)工会17)期限、解散和清算18)不可抗力19)保密20)违约责任21)争议的解决和适用法律22)合同有效期及修改24)通知附件、会计程序前言_____(以下简称甲方)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织并建立的独立法人。其总部设在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其主要业务所在地设在_____。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就下列各条款及其附件的内容达成协议,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定义除因特殊需要在本合同上下文另有明确含义外,下列各词词语在本合同中的定义如下:1.1公司是指甲乙双方合资经营的_____公司。1.2专有技术(know-how)是指_____方从获得的按技术转让和许可证合同转让给公司的,为设计、生产、制造和销售本公司产品,以及为改进本公司这些产品进行技术改造所需的一切专有技术、知识、经验的技能。它包括技术资料、图纸、试验方法、试验报告、制造工艺、设备说明书、质量控制、计算机程序与应用、安装与调试方法、企业管理、销售、技术服务和_____方通过其关联公司派遣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与工人所掌握的各种经验、知识和技巧。1.3专利(patent)是指_____方从其关联公司得到的,以_____方在_____国和其他国家已获取专利和将依据技术转让许可证合同转让给公司的发明。1.4合同产品是指公司按本合同附件中所列的要求而设计、生产、制造、安装和调试的电站锅炉、工业锅炉和有关产品。1.5工业锅炉是指压力小于_____公斤/ 平方厘米,容量小于_____吨/小时的蒸汽锅炉和不同容量等级的热水锅炉。1.6电站锅炉是指容量大小或等于_____mw,用于发电的锅炉。1.7签日期是指合资经营双方正式签订本合同的日期。1.8批准日期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正式批准本合同的日期。1.9成立日期是指在上述*批准后,由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签发本公司营业执照的日期。1.10筹备期是指成立日期后,不超过_____个月这一段时间。1.11开业日期是指筹备期结束,公司开始营业和生产的日期。1.12合同是指本合同及其附件。1.13关联公司是指合营任何一方具有法人地位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母公司及合营任何一方或直接或间接母公司的子公司。1.14主管部门是指_____。第二条公司名称、法定地址2.1双方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共同组成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文名称为_____,英文名称为_____,法定地址是_____。2.2本公司的名称和地址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不得变更,本公司改组、变更或期满时,应分别报请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或撤销注册。2.3本公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一切活动应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法令、条例和规定。2.4当公司合营期满、终止、解散或_____方不再是公司资产拥有者时,_____方同意在公司完成最后一个销售合同交货后,更改公司的名称,并使更改后的公司名称不再有“_____”或类似样。_____方和公司将尽努力在合营期满,终止或解散或_____方不再是资产拥有者之后六个月内,完成公司名称的更改。2.5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经董事会同意,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公司可在中国设立分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办事处和代理机构,或在其他国家和地区设立销售机构。第三条宗旨、经营范围3.1公司的宗旨是在中国设计、生产、制造和装配电站锅炉、工业锅炉和有关产品及服务,并在中国国内和国外销售这些产品,以获取合理的利润。经董事会决定,并经中国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公司可以从事其他适当的经营活动。 3.2公司的经营范围如下:(1)设计、生产、制造和销售各种电站锅炉、工业锅炉和其他有关产品;(2)装配、维修、保养和调试上述产品;(3)进口有关上述产品的原材料或部件,在国内外市场上销售上述产品。3.3公司的生产、销售和发展规划如下:(1)初期目标:_____年前公司达到年生产_____千瓦电站锅炉和_____蒸吨/时工业锅炉的能力。_____年前公司达到年生产能力_____千瓦电站锅炉和_____蒸吨/时的能力。产品质量应达到国际标准并有合理的盈利。公司产品以_____千瓦电站锅炉为主。(2)发展目标:_____年以后根据市场需要,公司将把_____千瓦电站锅炉和超临界参数_____锅炉作为发展目标。第四条注册资本和投资4.1公司_____年投资总额为_____美元,注册资本为_____美元,甲方缴百分之_____,为_____美元,乙方认缴百分之_____,为_____美元。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分_____期交付。每期的应缴数额如下:①从公司成立日期起的_____个月内,甲方应以价值_____美元的厂房、建筑物、机器设备和库存物资做为其投资;乙方应以_____美元现金和价值____美元的技术做为其投资。②_____年,甲乙双方各缴_____美元,甲乙双方各累计认缴股本_____美元。③_____年,甲乙双方各缴_____美元并从各方在公司分享的利润中各拿出_____美元做投资(资本化的利润):甲乙双方各累计认缴股本_____美元。④_____年,甲乙双方从各方在公司分享的利润中各拿出_____美元作为投资;甲乙双方各累计认缴股本_____美元。⑤_____年,甲乙双方从各方在公司分享的利润中各拿出_____美元做为投资;甲乙双方累计认缴股本_____美元。对于上述4.1①、②、③等项中提到的_____方现金投资,董事会有权决定接受_____方用公司所需要的先进机器设备来代替_____方的现金投资。4.2甲乙双方出资方式分别为:_____方以厂房、建筑物、机器、设备、库存物资和人民币现金作为出资。_____方以先进的机器、设备、许可 证技术和外汇现金作为出资。4.3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双方按各自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和损失。4.4双方向公司缴清每期应缴的股金后,由公司聘请的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验资报告的稽核由一个国际会计事务所和一个中国注册的会计事务所承担。国际会计事务所承担的上述稽核费用由_____方负担。中国注册的会计事务所承担的稽核费用由_____方负担。根据验资结果,公司将分别向双方颁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包括下列各项:(1)公司名称;(2)公司成立年、月、日;(3)出资者的名称及其出资金额,包括投资内容附件中双方同意的对实物出资的作价;(4)出资年、月、日(5)出资证明书签发年、月、日。4.5出资证明书由董事长和副董事长联名签发。4.6由于特殊情况,_____方需要把其在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一部分或全部出售或者转让给_____方的一家关联公司时,如果符合下列条款,_____方将给出示书面的认可,①该关联公司必须能象_____方一样,有效地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所有义务;②该关联公司同_____方一样从_____获得同样条件的担保,担保该关联公司履行本合同的义务;③这种出售或转让要呈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查和批准。除上述情况外合营的任何一方欲转让、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在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全部或一部分,均须事先征得合营他方的同意,合营任何一方在取得他方同意以后需按下列规定进行其在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转让、出售或处置;(1)当任何一方(以下简称“处置方”)希望转让、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在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全部或一部分时,该处置方应书面通知合营他方,并给以合营他方_____个月的优先购买权,该优先购买权的期限从合营他方收到该通知之日起算。处置方向合营他方提出的条件应与向任何第三方受让者或购买者提出的条件相同。如果合营他方在_____个月以内未行使其优先购买权,处置方可按向合营他方提出的相同条件,将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出让给第三方。如果选择购买处置方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不止一家,这些购置方将按其购买份额的比例分享利润和亏损。(2)处置方 应向其他方提供处置方和第三方签订的股份转让或出售协议。(3)公司的经营和本合同的履行将不受公司注册资本的转让、出售或任何其他方式处置的影响。(4)第三方受让人和购买人应向合营其他方担保他将完整、踏实地履行处置方根据本合同应履行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合营任何一方根据本条款的规定转让、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在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全部或一部分,应经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得到必要的批准以后,公司将到当地工商管理局办理变更手续。4.7双方出资比例需要变更,应经董事会讨论一致作出决定,并征得合营双方书面同意后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生效。4.8双方在收到董事会增资决议和经双方书面认可后,必须在董事会规定的期限内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提供再投资。4.9公司注册资本在公司合营期内不得减少。4.10公司开业日期起的第_____年至第_____年,公司应对其使用的场地按每年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元支付使用费。公司使用面积,经双方同意可进行调整,以反映实际使用土地的情况。在_____年之后,场地使用费的增或减,或按中国有关法令和规定执行,公司应签订一项包含本条款的土地使用合同。4.11双方在投资按出资日期的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率(按买价和卖价的平均值)换算为人民币。出资日期是指建筑物、设备、库存物资和仪器的提交日期,也就是公司收到这次资产的日期,第一次技术出资日期是公司收到第一张收据日期。双方股本不应因汇率浮动而变化。由汇率浮动而造成的损失和收益,其损益部分应记入公司帐簿内,因而不影响4.1条所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股权百分比。第五条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5.1公司年净利润为公司毛利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5.2合资经营期间,公司每年营业的净利润,扣除董事会决定的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后的余额作为可分配利润,按双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应超过净利润的_____%。5.3当董事会决定分配利润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的头_____个月内,分配上一会计年度的利润(如果有的话)。5.4任一会计年度如有亏损,可将此亏损并入下一会计 年度,并由下一会计年度利润弥补,在亏损未完全得到弥补前,双方均不得分配利润。5.5如果任何时候的累计亏损超过或等于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分之_____,董事会将召开特别会议讨论决定公司的前途。第六条权利、债务和责任6.1双方有权按其在公司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6.2任何一方对公司的责任均以其对公司注册资本出资额为限。6.3在公司开业日期以前,为使公司充分地并适当地进行经营活动,在必要时_____方将随时在财政计划、外籍人员雇佣、专有技术、专长、管理、项目管理、监督和控制等方面对公司给予支持;_____方将按照技术转让和许可证合同向公司转让适用的先进技术,以使公司生产的锅炉能达到_____方的水平;在本合同期间_____方将协助公司派遣的培训人员和共同工作的其他人员在_____国办理入境签证、工作许可、旅行和食宿安排手续;协助公司按照_____国出口管理法律和条例在_____国为公司购买设备和外购件办理所需手续。除非有其他特别的同意,或在任何附件中有其他规定,这些支持性服务将不向公司收取费用。6.4在本合同期间,_____方的支持将包括:办理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公司成立的申请(包括合资企业合同和章程的批准);向有关的政府机构办理公司的登记手续和领取营业执照;按照中国法律协助申请对公司或双方所有可能的减征或免征税款(包括进出口关税,工商统一税的减征或免征);协助向有关的政府机构申请外汇以支付11.4款所列项目,协助申请得到土地使用权,进口设备的报关,招聘中国当地经营和管理人员、工人和其他需要的人员,协助外籍职员得到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安排,协助寻找合适的国内材料和国内用户。除非有特别的同意或合同另有规定或任何附件中有其他规定,这些支持性服务将不向公司收取费用。6.5在从事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时,双方都不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布的任何法律和法规,也不能违反双方从事公司经营活动所在地的法律。在执行本合同时,合营的任何一方都要保证不违反任一方所在地或任一方关联公司所在地公布的法律和法规。第七条董事会7.1董事会由_____人组成,甲方_____人,乙方_____人,董事长由_____方指定,副董事长由_____方指定。各方应以书面通知任免其委派的董事(包括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董事任期为_____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7.2董事会为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将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讨论、处理和决定公司的重大问题。7.3董事会职权如下:(1)修订公司章程;(2)延长公司期限,终止或解散公司;(3)决定年度生产计划、销售计划和发展计划;(4)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决算,以及年度会计财务报表;(5)决定流动资金的限额和在此限额以上的借贷;(6)决定年度利润分配方案;(7)任免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审计师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职权和待遇等;(8)设立或撤销分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办事处(包括注册办事处)和代理机构,并决定其设立地点;(9)批准总经理的年度报告;(10)通过公司的劳动合同及各项重要规章制度;(11)讨论本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出资比例的调整和注册资本转让等问题,并向甲乙双方提出适当的建议;(12)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制订公司职工的工资标准、工资形式、奖励和津贴等制度;(13)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批准经营计划;(14)决定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中所规定的公司的三项基金的提取比例;(15)讨论有关提前终止合同的提议。终止或期满时。负责清理结算工作;(16)聘请中国注册的审计师;(17)更改公司名称;(18)建议增、减董事人数;(19)建议增加、变更或取消公司内一方当事人在权益转让上的限制;(20)审批以购买、租赁或其他形式获取董事会认为的对公司营业活动有必要或合适的不动产和私人财产;(21)审批销售、出租、交换或转让全部或部分公司财产或其他资产;(22)审批和其他公司或法律实体的合并或解散;(23)制定公司有关投标、准备投标和提交投标的政策,采购、服务、保险以及其他必要的政策;(24)有权对公司或代表公司出具担保;(25)有权取得对公司财产的抵押、抵押品、抵押权、留置权或任何性质的对抵押财产地索赔权;(26)审批开立帐户,撤销帐户; (27)审批借贷资金。7.4董事会会议(1)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并主持。如果董事长不能参加,由副董事长负责召集,如果董事长和副董事长都不能参加会议,将由董事长授权一名董事召开并主持会议。(2)董事会会议应有全体董事的法定多数出席或代表出席方能举行。董事不能出席,应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表出席和表决。(3)董事会会议一般应在公司所在地召开,董事会也可以决定在其他地点召开。(4)董事会会议包括临时会议,至少在会议_____天前以书信、电报或电传通知各董事。董事的代表可以每年指定一次或每次会议前指定,作为合法代表出席任何会议。(5)董事会的决定应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作出。每位董事(包括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只有一票表决权。除7.3(1)、(2)、(11)、(15)、(19)和(20)等项需出席或委托的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才能决定的事宜外,董事会会议的任何决议须经法定人数的至少百分之_____同意。(6)董事会会议应用中英文两种文作记录,会后将记录整理成书面文件分发各董事。各董事应在收到书面文件30天内提出修改或补充意见,否则此书面文件将被视为董事会会议的正式文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应按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文本送交各位董事。(7)董事会的一切会议文件将保存在公司总部。(8)公司须偿付或者承担董事参加董事会议所需的合理的全部路费以及生活费用,居住在会址的董事除外。(9)会议通知须附有一份董事长提出的议事日程。任何一位董事所提出的日程项目应在会议日期的前十天通知所有其他董事。(10)如果全体董事在会议前或会议后签署“免予通知书”则召开董事会会议,可以免予通知。该“免予通知书”应归入会议记录档案内。第八条经营管理机构8.1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一人,由董事会任命。8.2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职权为:(1)总经理按照董事会的各项决定,负责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的工作。总经理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公司。在总经理缺席或不能工作时,由副总经理行使总经理的职责和权力,公司的重要决定(如7.3所列)要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共同签署; (2)总经理、副总经理可列席董事会会议,并与董事一样有权收到会议通知和有关资料(有关他们本身的任免和工作表现的材料除外)。除同时兼任公司董事外,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3)总经理应在每年十月底前将下一年度的生产计划、销售计划和财务预算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总经理应在每年二月底前向董事会提交上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决策,并为董事会检查、审核公司的会计帐目提供方便。8.3公司初期的经营管理和组织机构详见附件(略)。经营管理和组织机构的改变应作为公司的重大问题,由总经理提出,报董事会核准。8.4总经理、副总经理任期_____年。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也不得同与本公司竞争的其他经济组织有任何关系。8.5总经理、副总经理如发现有营私舞弊、贪污等行为或严重失职时,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撤换。第九条技术投资和技术转让9.1_____方作为出资的技术和设备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9.2_____方从公司成立起开始向公司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技术规范、图纸,设计及其他详细资料,详见技术转让和许可证合同附件4。9.3_____方将根据技术转让和许可证合同及培训计划提供人员培训。9.4_____方将担保它所提供的技术按照技术转让和许可证合同规定应是商业上应用的,适合公司生产和经营需要的最新技术。9.5公司将就_____方作为出资的技术签订一项技术转让和许可证合同,见附件(略)。9.6双方同意公司建立计算机终端站,并和_____方的关联公司_____公司的计算机联机。第十条生产计划、购买和销售10.1公司应自成立日期起,立即按照被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制订的工厂改造方案实施工厂的技术改造(工厂指_____方作为出资的合营部分)并从成立日期起的第_____年生产_____mw电站锅炉,而后生产_____mw电站锅炉。10.2公司的生产计划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10.3公司的生产计划由董事会批准执行,报公司主管部门备案。10.4如果中国国内有符合技术要求的原材料、燃料 配套件、工具等(以下简称材料),公司将优先在中国国内按市场价格用人民币购买这些材料,购买价格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应相当于中国国营公司,购买同样材料的价格。需要进口的材料,在保证质量、性能和交货期的前提下,从价格惠的国家进口。公司按_____给其他类似合营企业的内部优惠价格向_____方和_____购买材料和配套件。公司从_____方或其关联公司购买任何材料、部件及服务,应向_____方(或其关联公司)提供中国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美元信用证,或为_____方所接受的其他外汇信用证。10.5公司将在中国国内和国外销售其产品。_____方或其关联公司应按销售代表协议作为公司的销售代表在国外销售公司产品,为此公司将尽一切努力使产品尽早达到国际标准,从_____年起,公司产品的出口目标是百分之_____,并在开业后第_____年达到外汇平衡,公司在中国境内如有外汇收入项目(包括以产顶进项目)也可以作为实现外汇平衡的措施,如果公司外汇不平衡,公司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向中国有关政府部门申请协助。10.6公司将与_____签订销售代表协议。第十一条银行帐户和外汇安排11.1公司在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局发给的营业执照后,凭该营业执照在中国银行以“_____”的名义开立人民币帐户和外币帐户。11.2本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管理办法办理。11.3公司的长期目标是保持自身外汇平衡,如公司不能保持外汇平衡,董事会将讨论这个问题并按10.5提出相应解决办法。11.4公司支付外汇的顺序为:(1)外汇贷款;(2)公司临时和长期雇员的工资及费用;(3)进口物资的价款及费用;(4)工程设计及其他技术服务费用;(5)_____方应得的技术转让提成费;(6)_____方应分得的红利;(7)_____方应分得的红利;(8)其他各项的支付。第十二条财务、会计、审计、保险12.1公司的财务会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制定,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公司接受税务机关 公司财务和会计工作的检查。12.2公司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会计程序由董事会审批。12.3公司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对公司的年度报表和全年帐目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合营双方都有权对公司的帐目进行审计,所需费用由查帐方自行负担。公司应对查帐人员提供所需要的凭证、帐簿和有关资料。12.4公司的财产、运输和其他各项保险应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第十三条税务13.1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缴纳各种税款。13.2公司职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13.3公司将依法向中国政府有关机构申请各种可能的减税或免税。特别是公司可按照财政关于对专有技术使用费减征、免征所得税的暂行规定申请提成费的减税。公司有权优先享有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减免的那一部分税或包含在任何税收协定中影响_____方利益的那一部分税。第十四条公司职工的雇用、解雇及工资、福利14.1根据劳务合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辞职、升级、降级的调动,由总经理同副总经理协商,总经理做决定。公司雇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上总经理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进行审批。14.2公司的有效工作所需人数由董事会决定。所需中方职工由_____方或中国有关劳动管理部门推荐,经公司考试择优录用,劳务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公司签订。14.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甲、乙各方推荐,由董事会直接任命。14.4公司职工工资报酬标准、外籍雇员薪金和津贴等见附件(略)。第十五条筹备期15.1公司成立日期起_____个月的这段时间为公司的筹备期。15.2公司筹备期内,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备组。筹备组由甲乙双方指定专人组成。筹备组人员的编制、报酬及费用由董事会决定并由公司支付。第十六条工会16.1公司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章程》的规定,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公司的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它有权代表职工同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并监督合同的执行。16.2公司董事会讨论有关生产计划、发展规划等重 大问题时,工会的代表有权列席会议,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奖励、工资制度、生活福利等问题时,工会的代表有权列席会议。董事会应听取工会的意见,并取得工会的合作。16.3公司每月按职工实际工资(实际工资是指当地职工实际获得的基本工资总数,不是指公司支付给工厂劳动部门的工资总数,也不包括外籍人员的报酬。)总额的百分之二拨交工会,由本公司工会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的有关工会经费等管理办法使用。第十七条期限、解散和清算17.1公司的合营期限为_____年。合营期限从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算。17.2如经双方书面同意延长公司的合营期限,公司将在合营期满前_____个月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报送由合营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延长合营期限的申请书。获准后,公司应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延期手续。17.3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公司在下列情况下解散:(1)公司期限届满,而双方没有同意延长公司的合营期限。(2)公司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3)双方中任何一方无力或未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4)因不可抗力公司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5)双方一致认为有必要解散;(6)双方中任何一方被排除参加公司的管理;(7)公司的全部或部分的资产或财产被没收,强行被征用和不可能行使正常的管理。上述任何情况下的解散,都必须事先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的批准。17.4公司宣告解散时,董事会应根据___年___月___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第十六章的规定,提出清算的程序、原则和清算委员会人选,报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并监督清算。17.5公司解散后,各种帐簿及文件由_____方保存,如_____方需要,可以查阅。第十八条不可抗力18.1由于受到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延迟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任何一方,不承担延迟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18.2不可抗力在本条中的含意是指以任何方式管辖公司或和双方或任何代理的一切经营活动的任何_____的,无论是以_____的形式,还是以其他方式颁布的任何命令、_____和书 面指示;或是指_____、_____、战争、_____或其他_____、火灾、水灾;或指公司或受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能合理控制的一切其他原因。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及其影响,及时通知对方,同时采取合理的行动减轻其后果,并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的证明文件寄给对方。18.3如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使本合同的宗旨受到严重的、不可补救的损害时,应把该事件提交董事会以确定应采取的适当的措施。第十九条保密甲乙双方在此同意,任何一方及其雇员由于参与合营公司有关的活动,从他方或他方的关联公司所得到的一切数据和任何其他资料都要严格保密,只有对方书面授权或法律要求时才能公开上述数据和资料。保密义务的解除应不早于下列期限:(a)公司终止有效日期起_____年之后;(b)技术转让和许可证合同终止有效期日起_____年之后。第二十条违约责任20.1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在不少于_____天的合理期限内采取补救措施。20.2如果违反合同的一方不采取补救措施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尚不能完全弥补另一方受到的损失,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20.3因一方违反合同而使本合同的宗旨受到严重的、不可补救的损害时,另一方有权依据17.4条在违约事件发生后_____天内书面通知违反合同的一方终止合同,此项终止不影响要求赔偿的权利。20.4上述20.1、20.2和20.3条款中所产生的损失金额双方同意根据国际惯例确定。20.5在任何情况下,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利润损失和间接损失不负责任。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21.1对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执行或解释所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努力友好协商解决。21.2如果双方在_____天内通过在友好协商不能就本款上项达成协议,任何一方都可以将此争议提请_____仲裁院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裁决,该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中文和英文为仲裁所使用的正式语言。21.3在仲裁过程中,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执行本合同和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所有条款。21.4本合同的终止不影响双方将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按本条的规定提交仲裁的权利。21.5仲裁费用将由仲裁院在裁决书中确定并由败诉方 负担。21.6本合同的适用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第二十二条合同文件和文22.1本合同用中英两种文书写,两种文具有同等效力。22.2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22.3本合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后,以前的一切和本合同有关的协议均自动失效。除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的双方签的书面协议外,本合同以外的其他条款、责任、章节、声明和说明,对本合同的修改将是无效。第二十三条合同有效期与合同修改23.1本合同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之日起开始生效,有效期至公司缴销营业执照之日止。23.2变更本合同须经双方达成书面协议,报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23.3如果在本合同签_____天以内,公司尚未获有关的批准、注册及必要的营业执照,合营任何一方有权在通知对方十五天后撤销本合同。第二十四条通知有关本合同的给甲、乙双方及各位董事的一切通知均应用_____文书面作出。上述通知可以用挂号航空信、电报、电传或其他常用通讯方法发出。通知生效日期为收件人收件日期。以航空信件发送通知,邮戳日期后第十四天为收件日期;以电报或电传发送通知,电报或电传发出后第三天为收件日期。本合同签约双方的发送通知地址:甲方:_____乙方:_____附件会计程序第一条会计总则1.1此会计程序是_____(以下简称乙方)和_____(以下简称甲方)合资经营的_____(以下简称“公司”)的合营合同的附件,此会计程序规定条款的有效期限与合营合同一致。1.2公司的会计制度和会计程序是公司业务的组成部分,同时使制造加工、利润管理和工程体系的采用更加合理。公司将采用_____方及其分支机构的会计制度和程序,以便充分利用吸收_____方及分支机构的管理经验、管理方法及现代化整体业务体系。1.3公司会计的记录、报告等将完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一九八五年三月四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营企业的会计制度》中有关规则执行。1.4会计记帐应以中文和英文同时记帐,公司的月报、季报和年报以及所有记帐凭证、帐簿、报表表头和这些文件 报表的标题均应同时使用中文和英文。1.5公司将采用人民币为簿记记帐的基本货币。1.6公司经营所需的经营资本和消耗资金应反映在董事会批准的预算中来。总经理将有权根据批准的预算安排使用中国银行的贷款以及要求乙方和甲方共同分缴公司的注册资本。1.7经费超出或经营预算以外的资金支出将由董事会批准采取有关策略和会计程序加以处理。第二条资本支付的计算甲方转入合营企业公司的制造设备的价值将按合营公司收到财产日登记入册的单价值再加_____%来计算。第三条现金和往来帐户的计算3.1在记帐过程中,外汇转换成人民币时,应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当月第一天的报价为准。3.2帐面汇率将按先进先出法计算。第四条财产盘存的计算4.1财产盘存科目的计算将采用后进先出法。4.2公司各种材料、设备和其他物资的收、发和退还应按手续办理。第五条固定资产的计算5.1公司的固定资产应是指设备器材、机床工具、厂房及各种建筑物等,其使用期限为一年以上,按中国财政部门的规定计算。折旧期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法所允许的最小期限为准。5.2合营企业制定适当的程序以批准公司拥有的或租用的固定资产的增加及转让,这一程序需经董事会批准。第六条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计算6.1技术转让许可证费应于转让许可证协议初期较短的时间内或_____年期限内摊销完毕。6.2筹建费用应在_____年期限内摊销完毕。第七条成本和费用的计算公司将以契约的形式以确定成本分类核算制,这一制度应在合同的主件和附件中写明。销售费、一般管理费和非经营费或非经营收入将被视为日常费用或日常收入并将不予核查或分配入承包成本。第八条销售和利润的核算8.1合同规定销售记录和销售成本的计算应采用全部完工法。8.2公司将根据税后净收入提取储备基金、发展基金、职员和工人的奖金以及福利基金。三种基金的总数一般应当超过税后净收入的_____%。若有特殊的提取比例应由董事长决定。8.3总经理在财政年度结算后的2个月内准备出利润分配方案并将方案提交董事会审查,批准并贯彻执行。 第九条帐户分类和会计报表9.1未经审查的合营企业的会计报表,应于次月10日前发送管理者和股东手中。9.2送交乙方的会计报表和会计报告应采用美元和人民币同时表示。公司将按_____标准报告提供给乙方。9.3送交股东和管理者手中的会计报表应包括预算和实际变化的比较。重大的变化应由总经理在呈送的补充报告中加以说明。

经营合同 :特许经营合同范本4篇


第一章 总则1.1 为了规范_________城市、地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活动,加强市场监管,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据建设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_________(地方法规名称),由协议双方按照法定程序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国_________省(自治区)_________市签署本协议。1.2 协议双方分别为:经中国_________省(自治区)_________市(县)人民政府授权(注:该授权可以通过以下二种形式,1、该人民政府发布规范性文件;2、该人民政府就本协议事项签发授权书),中国_________省(自治区)市(县)人民政府_________局(委)(下称甲方)和_________公司(下称乙方)。1.3 特许经营原则甲乙双方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共利益优先;(2)遵守中国的法律;(3)符合城市规划及燃气专业规划;(4)使用户获得优质服务、公平和价格合理的燃气供应;(5)有利于保障管道燃气安全稳定供应,提高管理和科技水平;(6)有利于高效利用清洁能源,促进燃气事业的持续发展。第二章 定义与解释2.1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2.2 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司法解释及其它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2.3 燃气:是指供给民用生活、商业经营和工业生产等使用者使用的液化石油气、天然气、人工煤气及其他气体燃料。2.4 管道燃气:以管道输送方式向使用者提供燃气。2.5 管道燃气业务:提供管道燃气及相关服务的经营业务。2.6 燃气管网设施:指用于输送燃气的干线、支线、庭院等管道及管道连接的调压站(箱)和为其配套的设备、设施。2.7 市政管道燃气设施:市政规划红线外所有燃气管道设施。2.8 庭院管道燃气设施:市政规划红线内所有燃气管道设施。2.9 影响用户用气工程:是指如果出现下列情况,则视为影响用户用气的工程:(1)造成户以上用户供气中断或供气压力显著降低,影响用户使用_________小时以上;(2)阻碍主干、次干道路车辆和行人通行小时以上;(3)影响其他公共设施使用。2.10 燃气紧急事件:涉及管道燃气需要紧急采取非正常措施的事件,包括燃气爆炸、着火和泄漏等。2.11 特许经营权:是指本协议中甲方授予乙方的、在特许经营期限内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运营、维护市政管道燃气设施、以管道输送形式向用户供应燃气,提供相关管道燃气设施的抢修抢险业务等并收取费用的权利。2.12 不可抗力:是指在签订本协议时不能合理预见的、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事件或情形。以满足上述条件为前提,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1)雷电、地震、火山爆发、滑坡、水灾、暴雨、海啸、台风、龙卷风或旱灾;(2)流行病、瘟疫;(3)战争行为、入侵、武装冲突或外敌行为、封锁或军事力量的使用,暴乱或恐怖行为;(4)全国性、地区性、城市性或行业性罢工;(5)由于不能归因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燃气质量恶化或供应不足。2.13 日、月、季度、年:均指公历的日、月份、季度和年。第三章 特许经营权授予和取消3.1 特许经营权授予(1)甲方与乙方签署本特许经营协议;(2)本协议签署____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发放特许经营授权书,并向社会公布。3.2 特许经营履约担保签订协议后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双方能接受的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以保证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建设项目实施以及第9.4条规定的义务。履约保函金额_________。(履约保函金可根据特许经营范围内用户数、用气量和用气性质等当地具体情况由协议双方商定。)3.3 特许经营权期限本协议之特许经营权有效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3.4 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本协议之特许经营权行使地域范围为现行行政管辖区域内,东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止;北起_________南至_________止。乙方不得擅自扩展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3.5 特许经营业务范围本协议规定之特许经营权的业务范围:_________。(包括以管道输送形式向用户供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及其他气体燃料,并提供相关管道燃气设施的维护、运行、抢修抢险业务等)3.6 特许经营权转让、出租和质押在特许经营期间,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乙方不得将本特许经营权及相关权益转让、出租和质押给任何第三方。3.7 特许经营权的取消乙方在特许经营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应当依法终止特许经营协议,取消其特许经营权,并实施临时接管:(1)擅自转让、出租特许经营权的;(2)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的;(3)因管理不善,发生特别重大质量、生产安全事故的;(4)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5)法律禁止的其他行为。第四章 特许经营协议的终止4.1 期限届满终止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时,特许经营协议自动终止。4.2 提前终止(1)因不可抗力或一方认为有必要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提前终止本协议,并签订提前终止协议。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终止本协议;(2)因特许经营权被取消,双方终止执行本协议。4.3 特许经营协议终止日(1)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日;(2)提前终止协议生效日;(3)特许经营权被取消日。4.4 特许经营终止协议(1)本协议因特许经营期限届满而终止,应在终止日180日前完成谈判,并签署终止协议;(2)本协议因特许经营权被取消而终止的,甲乙双方应在终止日前签署终止协议。4.5 资产归属与处置原则 (1)谁投资谁所有;(2)资产处置以甲乙双方认定的中介机构对乙方资产评估的结果为依据;(3)乙方不再拥有特许经营权时,其资产必须进行移交,并按评估结果获得补偿。第五章 燃气设施的建设、维护和更新5.1 燃气设施建设在本协议规定的区域范围内,乙方应根据城市规划和燃气专业规划的要求,承担市政燃气管道和设施的投资建设。5.2 燃气设施建设用地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在甲方投资建设的燃气设施,所占土地为公用事业用地,乙方按照城市基础设施用地交纳有关税费。未经审批,乙方不得变更该土地用途性质,也不得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和抵押。5.3 燃气设施运行、维修及更新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应按照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以及相关规定,负责燃气设施运行、维修及更新。5.4 燃气设施征用及补偿甲方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法征用燃气设施,乙方应予配合,甲方应给予乙方合理补偿。第六章 供气安全6.1 燃气安全要求甲乙双方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性文件,乙方承诺燃气供应、运行、质量、安全、服务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标准,依法对特许经营区域内的管道燃气供气安全、公共安全和安全使用宣传负责。6.2 燃气安全制度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障燃气安全和稳定供应、运行和服务,防止责任事故发生;对出现燃气事故和在事故期间,乙方应采取各种应急措施进行补救,尽量减少事故对用户和社会公众的影响,同时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乙方要加强燃气安全巡检,消除安全隐患,对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案情应及时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同时应进行宣传、解释、劝阻和书面告知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整改。对逾期不改的,书面向甲方或行政执法部门报告。甲方接到乙方报告后,应及时协调执法部门予以查处。6.3 管道燃气设施安全预防乙方应严格执行《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严格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程序,对管道燃气设施和用户设施的运行状况及性能进行定期的巡检。必要时(发生自然灾害、重大安全事故等),乙方应对地下燃气管网进行安全质量评估,并将设施运行状况定期报告甲方。乙方应在与用户签订的供用气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6.4 强制保险乙方应针对燃气设施安全、公共责任安全、用户安全购买维持适当的保险,并承担保险费用。6.5 应急抢修抢险乙方要建立应急抢修抢险救灾预案和相应的组织、指挥、设备、物资等保障体系并保证在出现事关燃气应急事故时,保障体系能够正常启动。乙方要建立管道燃气设施应急抢修队伍,提供24小时紧急热线服务。6.6 燃气安全用气宣传乙方应根据《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的标准,向管道燃气用户提供各种形式安全检查、宣传的服务,解答用户的燃气安全咨询,提高公众对管道燃气设施的保护意识。6.7 影响用户用气工程的报告乙方在进行管道燃气设施维护或改造工程时,如果是影响用户用气的工程,应当在开展工程作业前____小时告知用户,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用户和社会公众预告工程简况、施工历时、可能受影响的程度及区域等相关情况。6.8 紧急事件的通知乙方处理燃气紧急事件影响或可能影响范围较大的用户正常使用燃气时,乙方应在处理的同时报告甲方,并应以适当的方式告知受到或可能受到影响的用户。第七章 供气质量和服务标准7.1 供气质量乙方应当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其向用户所供应的燃气质量、管输和灶前压力、燃烧热值、华白指数、燃气加臭等方面符合本协议附件四所规定的质量要求。7.2 服务标准乙方应当根据用户的实际需要向用户提供业务热线、用户维修服务网点、营业接待、定期抄表、设施安装检修等综合服务,并确保能够达到附件五所规定的标准。第八章 收费8.1 批准的价格乙方管道燃气销售价格执行当地政府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销售价格向其服务范围内的用户收取费用。乙方其他有偿服务价格标准须经当地政府物价主管部门另行批准。8.2 燃气费计算燃气气费的计算可按每立方米的单价乘以用气量计算,或采用热量单价计算。燃气费结算方式按照适用法律,实行周期抄表并结算燃气费。8.3 价格调整程序乙方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经营成本发生重大变动时,可提出城市管道燃气收费标准调整申请。甲方核实后应向有关部门提出调整意见。8.4 成本监管甲方有权对管道燃气企业经营成本进行监管,并对企业的经营状况进行评估。第九章 权利和义务9.1 甲方权利(1)甲方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对乙方的特许经营业务进行监管;(2)监督乙方实施特许经营协议内容,并可聘请中介机构对乙方的资产和经营状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向乙方提出建议;(3)享有审查乙方管道燃气五年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是否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权利;(4)受理用户对乙方的投诉,进行核实并依法处理;(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监管权利。9.2 甲方义务(1)维护特许经营权的完整性,在特许经营期间,甲方不得在已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内,再将特许经营权授予第三方;(2)维护特许经营范围内燃气市场秩序;(3)为乙方的特许经营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扶持;(4)制订临时接管乙方管道燃气设施及运行预案,保证社会公众的利益;(5)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9.3 乙方权利(1)享有特许经营权范围内的管道燃气业务经营的权利;(2)拥有特许经营权范围内的管道燃气的投资、发展权利;(3)维护燃气管网安全运行的权利;(4)对用户燃气设施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或者对严重违反燃气供用气合同或违法使用燃气的用户拒绝供气的权利; (5)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9.4 乙方义务(1)制订管道燃气发展的远、近期投资计划,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及燃气专业规划的要求组织投资建设;(2)按照国家、行业、地方及企业标准提供燃气及相关服务;(3)维护燃气管网设施正常运行,保证供气连续性。发生故障或者燃气安全事故时,应迅速抢修和援救;(4)有普遍服务和持续经营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决定中断供气、解散、歇业;(5)接受甲方的日常监督管理及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进行的临时接管和其他管制措施和社会公众的监督;(6)乙方有义务且必须就由于建设、运营和维护市政管道燃气设施而造成的环境污染及因此而导致的任何损害、费用、损失或责任,对甲方予以赔偿。但若所要求的损害、费用、损失或责任是由甲方违约所致或依本协议乙方不承担责任的环境污染除外;(7)乙方必须将有关市政管道燃气设施设计、建设和运行的所有技术数据,包括设计报告、计算和设计文件、运行数据,在编制完成后立即提交给甲方,以使甲方能监督项目设施的设计、建设进度和设施的运行;(8)在特许经营权被取消或终止后,应在授权主体规定的时间内,保证正常供应和服务的连续性。在移交用于维持特许经营业务正常运作所必需的资产及全部档案给授权主体指定的单位时,对交接期间的安全、服务和人员安置承担全部责任。9.5 定期报告乙方在特许经营期间,应当对下列事项向甲方做出定期报告:(1)乙方应于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上一年度的特许经营报告(内容包括特许经营资产情况、发展、管理、服务质量报告、经营计划的执行情况和企业基本状况等)、特许经营财务报告;(2)乙方应于每年_________月前向甲方提交上一年度的管道燃气质量检测报告;(3)乙方应于每年_________月前向甲方提交本年度管道燃气发展、气量、投资项目计划报告,年度经营计划。9.6 临时报告乙方应当在下列事项出现后十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备案报告:(1)乙方制订远期经营计划(如五年或十年经营计划);(2)乙方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确定或发生人员变更;(3)乙方的股东或股权结构发生变化;(4)乙方董事会、监事会作出的有关特许经营业务的决议;(5)乙方签署可能对公司特许经营业务有重大影响的合同、协议或意向书;(6)发生影响燃气价格、安全、技术、质量、服务的重大事项;(7)其他对公司特许经营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第十章 违约10.1 赔偿责任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一约定的行为,均为违约。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对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的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非违约方应当程度地减少因违约方违约引起的损失。如部分损失是由于非违约方作为或不作为造成的,则应从获赔金额中扣除因此而造成的损失。10.2 提前告知乙方在知道或应该知道自己不再具备履行本协议能力时,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告知自己真实情形,并协助甲方执行临时接管预案。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造成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乙方及乙方责任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0.3 合理补救甲方认为乙方有致使其特许经营权被取消的行为时,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告知,并应给予书面告知日后_________日的补救期。乙方应在补救期内完成纠正或消除特许经营障碍,或在该期内对甲方的告知提出异议。甲方应于接到异议后_________日内重新核实情况,并做出取消或不取消决定。第十一章 不可抗力11.1 不可抗力免责由于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时,任何一方可中止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前已发生的应付未付义务除外)。如果甲方或乙方按照上款中止履行义务,其必须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尽快恢复履行这些义务。11.2 对不可抗力免责的限制以下各项事件不构成不可抗力:(1)因正常损耗、未适当维护设备或零部件存货不足而引起的设备故障或损坏;(2)仅仅导致履约不经济的任何行为、事件或情况。11.3 提出不可抗力一方的义务声称受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必须在知道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后尽可能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并详细描述有关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的发生和可能对该方履行在本协议义务产生的影响和预计影响结束的时间。同时提供另一方可能合理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任何一方必须各自承担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支出和费用。声称受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任何时候采取合理的行动,以避免或尽量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第十二章 争议解决12.1 协商解决争议若双方对于由于本协议、在本协议项下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或对其条款解释(包括关于其存在、有效或终止的任何问题),以及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分歧或索赔,都应尽力通过协商解决。通过协商未能解决上述争议,则适用第12.2条的规定。12.2 仲裁或者提起诉讼若甲乙双方不能根据第12.1条规定解决争议,可依照适用法律通过仲裁途径解决;或者将该争议按照适用法律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适用法律对此类争议的解决方式做出明确结论时,依其结论处理。第十三章 附则13.1 协议签署甲方、乙方签署本协议之代表均应在已经获得签署授权的情况下签署本协议,并在此前各方均已完成各自内部批准本协议的程序。13.2 协议生效本协议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以及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13.3 协议修订本协议有效存续期间,因适用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或本协议部分约定无法履行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修订或签订补充协议。13.4 协议可分割性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不合法、无效或不能执行,或者被任何有管辖权的仲裁庭或法庭宣布为不合法、无效或不能执行,则其他条款仍然有效和可执行。 13.5 继续有效本协议终止后,有关争议解决条款和在本协议规定终止后仍然有效的条款继续有效。第十四章 适用法律及标准语言14.1 本协议连同附件均用中文书写。正本_________份,由甲方、乙方各执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仍由上述各方各执_________份。所有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14.2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第十五章 附件附件一、甲方签约授权书附件二、乙方签约授权书附件三、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图示附件四、履约保函格式附件五、技术规范和要求附件六、管道燃气质量标准、供气服务标准附件七、设施维护方案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代表人(签):_________ 代表人(签):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餐饮特许经营合同特许经营合同范本(2) | 返回目录1、合同双方

特许者:

q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 址: 邮政编码:

被特许者: (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 址: 邮政编码:

为明确双方在特许经营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特许方式和内容

2.1 乙方自愿申请加盟q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许经营权后,乙方开办特许企业。

特许企业名称: (以下简称特许企业)

登记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特许企业性质:

经营地址:

邮政编码:

2.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许经营权并提供管理体系。

2.3管理体系即有价值的专用的商名、商标、建筑风格、培训体系、财务体系、和专有技术。它的核心内容是 商标及其经营管理标准和技术质量标准。

2.4特许企业的经营范围。

3、特许经营权益费及保证金

3.1本合同订立前,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缴纳特许经营加盟费 万元。

3.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按特许企业总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3.3本合同订立前,乙方须向甲方缴纳

万元保证金。合同期满后甲方将保证金退还乙方。若乙拖延缴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甲方有权用保证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后,必须在日内将保证金补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补足保证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再退还保证金。

3.4乙方须在本合同订立后 是内将特许经营加盟费和保证金汇至甲方指定帐户。

3.5自特许企业开业之日起,乙方应在每月结束后的 是内,将该月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费汇至甲方指定帐户。

3.6甲方帐户所在地为:

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提供开办特许企业所需的证明材料。

4.2为特许企业提供技术骨干人员上岗前的专业培训,并定期进行再培训。

4.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内提供《特许经营管理手册》(简称《手册》)。手册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或特许企业不得扩大使用。

4.4有权向特许企业指定配送q公司专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5有权以各种形式随时对特许企业的服务质量和商品质量进行检查、督导、鉴定和考核。在业务指导中,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管理和技术问题。

4.6有权检查和审核特许企业经营活动的财务状况。

5、乙方及特许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负责办理开办特许企业所需的一切手续及特许企业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为特许企业落实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的经营场所(餐位设计不得少于个),并扫甲方要求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改造,使其达到甲方验收标准,具备特许企业的开业经营条件。

5.2乙方在特许企业开业前派送其有关人员接受“q公司培训中心”的培训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训证书后方可上岗。

5.3乙或特许企业发生重大变动时,如更换法定代表人、增减注册资金,必须在 日内通知甲方;特许企业改变经营场所或经营范围,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5.4乙方应保证特许企业按甲方的《手册》内容及有关规定进行特许经营管理。

5.5乙方不得在特许企业之外使用特许权,不得将特许权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5.6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宣传活动,并不得在特许企业以外的产品和服务中使用q公司标志。

5.7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生产、销售和使用甲方竞争对手的产品和服务,必须销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产的符合甲方标准的产品和服务。

6、特许企业的管理与财务核算制度

6.1特许企业应执行甲方《手册》规定的管理制度、规范标准。

6.2特许企业应执行国家制定的餐饮服务业财务会计制度和甲方有关特许企业的统一记帐方式。

6.3乙方应按月将特许企业所有经营项目的总营业收入及真实的财务报表于次月 日前报甲方予以备案,乙方不得少报、虚报、漏报。

7、甲方派出人员

甲方根据需要向乙方派出经理管理、专业技术人员 名,派出人员的权利义务关系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8、商标使用

8.1仅在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如下所述:

“商标”指甲方注册登记的各项商标和/或任何同该商标有关的其他标识或特殊标记。

8.2甲方是注册商标合法所有人(以下简称商村),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月内,乙方应与甲方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乙方应保证特许企业遵守特许经营权的有关规定。

8.3乙方及特许企业由于自身经营管理责任,发生服务质量、产品(商品)质量问题,致使甲方商标信誉受到损害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8.4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扩大商标的使用范围,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和使用与本合同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标识,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义在其他国家、地区提出注册该商标的申请。

8.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在特许企业以外使用甲方商标专用商品,或进行有损于甲方名义的任何活动。

9、保密

9.1乙方及特许企业应将《手册》及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资料所含内容列为机密,并使其处于保密状态。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复制、记录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给他人。

9.2乙方及特许企业承诺在整个合同期内和合同期满后 年内,不将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识、经营方法等为了其他人、组织、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10、保险

乙方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特许企业的财产及雇员投保,保险合同应报甲方备案,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11、违约与处罚

11.1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方应根据造成损失的程度支付 万元以上的违约金。

11.2乙方或特许企业违反合同规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

1、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扩大许可商标的使用范围。或与其它商标组合使用;

2、未经甲方允许将许可商标再许可他人或转让,出借、转卖他人制作或使用;

3、自行制作或使用与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

4、降低特许企业的服务质量或产品(商品)质量,发生被舆论工具曝光批评或消费者严重投诉等情况;

5、特许企业不按合同规定支付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6、不接受甲方依据管理体系规定进行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

7、擅自变更本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主体。

12、本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2.1 本合同在下列条件下自动终止:

1、乙方或特许企业遭受严重亏损而无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2、乙方或特许企业破产、无偿还能力或开始清算程度;

3、乙方财产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强制执行;

4、乙方解散。

12.2甲方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资产转让他人或处于分立、合并状态;

2、乙方擅自;转让特许企业,或擅自改变特许企业经营场址或经营范围;

3、乙方或特许企业不遵守《手册》内容或特许体系程序规范;

12.3合同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续特许经营的,应在本合同期满之日前 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延续的,应续签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请的,合同期满之日即自行终止。

13、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的责任

13.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满终止后,乙方应在 日内支付所有应付给甲方的费用,同时注销特许企业的工商登记;

13.2乙方应在 日内归还甲方商业技术秘密资料;归还带有甲方商业标志、商标、招牌和资料等;

13.3自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乙方应立即停止特许企业的业务活动和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停止使用甲方商标、商名、标志(包括与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标、商名和标志)。

14、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天灾、火灾、水为、战争、政府行动、意外事件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的事件。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全部履行时,甲方或乙方应在日内,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

由于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双方负责。

15、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如有意见分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苏州仲裁委员会会仲裁。该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6、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XX年6月1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7、附则

17.1乙方承诺特许企业成立后,受本合同约束,遵循本合同中有关乙方和特许企业权利义务的规定。

17.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17.3本合同未尽事宜,另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4本合同自双方签之日起生效。

经营合同:特许经营特许经营合同范本(3) | 返回目录特许人授予受许人在特许经营下商品化经营(制造)下述产品(服务)之权,或者接受根据本合同条款在该建筑物内和在第4条所规定的区域执行特许经营协定。?

第2条 受许人的法律地位?

2.1 受许人以自身名义,自付费用,作为单独的商人进行其活动。因此,他须尊重对所有商人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别是有关资格的规则以及社会的、财务的和商业的要求。作为一个独立的商人,受许人应就其活动自负一切风险和从一切赢利中获利。?

2.2 受许人不是特许人的代理人、买卖代表,也不是他的雇员或合伙人。受许人不是作为特许人的佣金代理人,受许人无权以特许人的名义签订合同,使特许人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或由特许人负担费用,承担任何义务。?

第3条 授予的各项权利?

为了使受许人正常经营,特许人授予受许人下列各项权利:

3.1使用代表______(加以描述)的式样的权利,经依照______登记为产品(服务)的商标(使用登记为……专利的制造技术的权利);?

3.2使用______名/标志的权利;?

3.3查阅并使用作为本协议附件,称作______文件所规定专有技术的权利

3.4在引进以及经营过程中协助受许人从技术、商业、法律和经营受益的权利,第5节和第6节中有规定。

3.5出售和使用特许人制造的产品(由指定的供应商)意即……?

第4条 区域?

使用授予受许人特许经营的权利应在本协议附件3所载地区和建筑物中行使。?受许人未经特许人事前书面许可不应变更其建筑物地址。?

第5条 专属性?

在本合同期间,在第4节所载区域中,特许人承诺:

·不将本特许经营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者;

·本身不从事全部或部分的特许经营,也不以相似的方法出售本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

·不向任何第三者供应全部或部分、本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所有在法律上或在事实上控制特许人,或为特许人所控制或与其共同受到控制的人或公司,均认为是第三者。

5.2 在本协议期间,特许人应:?

在第1条所载的建筑物内独自经营特许经营;不得在第4条规定的地域之外与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寻求客户。

第6条 期间

本协议在签之日生效,为期______年。本合同自动延长连续的______年期,除非特许人或受许人在第一个期限届满前或每一个延期届满前至少______月发出通知。?用挂号信或任何其他书面传递手段,可借以准确确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该日期可用以计算通知期间)。本协议在签日生效,期间可不确定。各方不发出______月通知将止本合同,用挂号信或任何其他书面传递手段,可代理以确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该日期是该通知期间的起始日)。?

第7条 善意?

各方应本着善意解释和履行本合同,特别应当尽其全力,彼此应表明其谨慎、忠实和合作。各方同意,在合同的范围之内,他们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上述条款是一项实质责任。

第8条 遵守国家法律?

受许人遵守适用的法律,并应有必要的授权。

第9条 特许人的质量标准

受许人如第1条所载出售(制造)产品(服务),在特许人网络的牌号商标形象方面,与这些条件方面保证完善的和谐和组织。为此,受许人特别应遵守下列规定:

9.1 建筑物 ?

9.1.1受许人在装修和建设物装饰以及产品(服务)的展示方面都应严格遵守本协议附件4所列特许经营人规格所规定的条件。?至迟本协议签之日特许人应对装修费用给受许人一个粗略估算。此项粗略估算费用由受许人负担。?在本协议履行期间,特许人对于上述规定所作的任何重大修改,例如补充安装、改造……其费用均由特许人负担。

9.1.2受许人在遵照本协议附件4所列特许人指示的同时应自负费用,保证完全维修建筑物。

9.2 授予的各项权利?

9.2.1 受许人应按照所列条款,并在其界限内,使用第3条所规定的工业和知识产权。受许人除了出售第1条所列产品(服务)外,不得为了别的目的,使用这些权利。也不得在本合同终止后以任何理由使用这些权利。

9.2.2 受许人应自负费用,在建筑物内外添附特许经营的明显的标志,包括特许人允许受许人使用的店铺标志。未经特许人事前书面同意,受许人不得添附其他明显的成分,不论9.2.3第2项如何适用。费用由受许人负担,连同保险费用、维修费用以及有关的税款,(如果有的话)。?

9.2.3 受许人应在一切通信、发票以及在从事其活动中用的商业和广告文件,在商业与东西和在建筑物上使用“______”名称。受许人也可标出其公司的名称,以及任何其他法律身份,但特许人与受许人之间不可能发生混淆,受许人的身份不损害特许人名称、标记或标志的形象。

零售业特许经营合同范本特许经营合同范本(4) | 返回目录特许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被特许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甲方系根据 法律合法设立的企业,有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其 特许经营管理体系,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并保证在中国大陆从事特许经营符合中国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乙方具备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为此,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节 本合同组成

第一条 本合同由以下文件(根据需要选择或补充)及甲乙双方以后可能就合同内容达成的所有补充合同组成,且各文件间互为解释和说明:

《 特许经营合同》

《定金合同》

《知识产权使用许可合同》及相应授权书

第二节 本合同词汇释义

第二条 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另有强制性规定或本合同另有所指,下列词汇在本合同中具有以下含义:

(一)“特许经营资源”:是指甲方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商号、著作权及其他经营资源。

(二)“特许经营体系”:是指甲方以其拥有的经营资源为基础,以其设计并开发的标准化标志为特征,通过特许经营合同形式,与被特许人合作发展形成的经营系统。其特征包括但不限于: 标识,号,匾牌,特有的外部与内部设计、装修、装饰、颜色配置和布局,制服,名片,文具、商业表格,办公程序手册,集中广告计划、销售培训计划及人事管理和控制体系,质量和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统一性,著作权信息和资料,门店分布等。上述各项可由甲方随时变更和改进发展。

(三)“特许经营费用”:是指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基于甲方特许经营资源而由甲方收取的加盟费、特许权使用费、履约保证金及其他约定的费用。

第三节 甲乙双方的法律地位及关系

第三条 甲乙双方为各自独立地位的法律主体,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双方之间基于本合同建立特许经营的商业合作关系,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债务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条 甲乙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雇佣、承包、委托、合伙关系。乙方无权以甲方的名义订立合同或从事其他行为,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甲方亦无权以乙方的名义订立合同或从事其他行为,使乙方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擅自以对方名义订立合同或从事其他行为,并使对方向第三人承担责任的,对方有权向擅自以其名义订立合同或从事其他行为的一方进行追偿,同时有权要求赔偿其商誉损失。

第四节 特许经营授权

第六条 授权内容和性质

甲方拥有 商业零售特许经营体系,经营范围:

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

甲方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性质:

口 直接特许

口 分特许

乙方获准行使的特许经营权在特许区域内:

口 具有独占性

口 不具有独占性

乙方有权在加盟店内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甲方提供的 专有技术为顾客提供商业零售服务。

乙方有权在特许区域内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甲方的 商号以及 商标。

乙方有权在加盟店内采用甲方统一的店面设计及形象识别系统,按照甲方统一的服务规范为顾客提供商业零售服务。

乙方有权在加盟点内按照合同的约定经营甲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

乙方有权使用的甲方其他特许经营资源:

第七条 授权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 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的续期条件为:

乙方在本合同所规定的期限届满后未与甲方续签合同,加盟店继续营业的,应立即停止营业,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八条 特许区域与店址

乙方获准行使特许经营权的区域为中国 省 市 县(区),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的区域

本合同签订的加盟店的地址为:,面积为: 。

第五节 特许经营费用及支付

第九条 加盟费(可选择)

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费人民币 元(大写: )。该笔款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口 当日支付

口 日内支付

口 其他方式:

第十条 特许权使用费(可选择)

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可选择按照以下标准向甲方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口 每月支付定额特许权使用费人民币 元(大写: )。支付时间为当月 日前。

口 按照加盟店当月利润额的 %,按比例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支付时间为下一月月 日前。

口 每年支付定额特许权使用费人民币 元(大写: )。支付时间为每一个合同年度的第一个月。

口 按照加盟店当年利润额的 %,按比例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支付时间为下一合同年度的的第一个月。

口 其他支付时间和标准: 。

第十一条 履约保证金(可选择)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口 当日/口 日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履约保证金,以保证此合同完全正当履行。

在乙方欠款不付或本合同约定的任何违约情形,甲方可要求从履约保证金中抵充,不足部分,仍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偿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 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并缴足欠款。

在甲方从履约保证金中抵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或欠款时,甲乙双方应当签订谅解备忘录,载明抵充原因、金额以及乙方补足履约保证金的期限。在乙方补足履约保证金并且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情况下,视为甲方已经放弃因乙方本次违约而可能存在的合同解除权。

在履约保证金足以抵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或欠款仍有剩余,并且合同同时终止的情况下,甲方应当自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七章规定的义务(除保密和竞业限制义务外)完毕后 日内将剩余部分履约保证金返还给乙方。

在乙方完全正当履行本合同并且合同终止不再续签的情况下,甲方应当自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七章规定的义务(除保密和竞业限制义务外)完毕后 日内将全部履约保证金返还给乙方。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的费用

双方可另行书面约定其他费用作为特许经营费用。

第十三条 特许经营费用的支付

本节所述之特许经营费用采用以下方式支付:

口 现金。

口 支票。

口 银行转账。

口 其他: 。

甲方指定对公帐户:

收款人: 。

账 号: 。

开户行: 。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项时,均应当开具收款票据。

第六节 陈述和保证

第十四条 甲方向乙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一)甲方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二)甲方合法拥有 商业零售特许经营体系,有权授予本合同项下的特许经营权。

(三)甲方具备向乙方提供长期经营指导和培训服务能力。

(四)甲方具备签订本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对甲方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五)甲方在本合同中承担的义务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会与甲方承担的其他合同义务相冲突,也不会违反中国的法律法规和其作为合同的一方的或对其有约束力的其他合同。

(六)甲方向乙方披露的本合同商业特许经营的相关信息是真实可靠的,并且没有隐瞒相关信息。

(七)其他陈述和保证: 。

第十五条 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一)乙方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个体工商户、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乙方有能力获得本合同第九条第二款约定的加盟店店址的所有权或合法使用权。

(三)乙方具有履行本合同必须的经营资源。

(四)乙方具备签订本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对乙方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五)乙方在本合同中承担的义务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会与乙方承担的其他合同义务相冲突,也不会违反中国的法律法规和其作为合同的一方的或对其有约束力的其他合同。

(六)其他陈述和保证: 。

第七节 信息披露和竞业限制

第十六条 信息披露

双方当事人承诺严格按照《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签订本合同前及特许经营过程中及时向对方披露有关特许经营的基本信息资料。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披露有关授予乙方使用的注册商标、商号、专利或其他特许经营体系所发生的重大变化、所涉及的诉讼或仲裁及其他对乙方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披露所涉及的诉讼或仲裁及其他对甲方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双方保证向对方披露的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否则,披露虚假信息或隐瞒信息的一方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竞业限制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以及合同终止后 年内,不得自己经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或投资与本合同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以及合同终止后 年内不得在与本合同相同或类似的业务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任职或兼职,乙方还应该要求其雇员遵守此约定,并签署相应的竞业限制协议。

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及其股东或实际操纵人不得在授权区域内开展与本合同授权品牌不同但实际内容相同或类似的业务的宣传推广和营业。

第八节、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保护

第十八条 商业秘密保护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保密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乙方承诺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保护甲方披露的信息资料。

双方如未签订本合同或本合同未生效,不论原因如何,双方承诺对对方披露的所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第十九条 知识产权保护

甲方知识产权范围包括: 。

乙方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使用甲方的上述知识产权,乙方负有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对上述知识产权的保护义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拥有的知识产权超过法定保护期的,乙方对上述知识产权不负保护义务。

乙方在合同期间基于上述知识产权所开发的新的知识产权,其所有权归属应当依照相关知识产权法律确定或者双方另行约定。

第二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条 甲方的权利

(一)为确保甲方特许经营系统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二)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本合同规定的各种费用。

(三)甲方有权在乙方加盟店所在区域进行本合同项下商业零售服务品牌的宣传推广。

(四)甲方有权制订特许经营产品或服务的全国/区域统一价格/指导价。

(五)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营业帐目、产品销售及库存、商业零售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检查、核对,但不得干扰乙方的正常经营。

(六)甲方有权对特许经营产品的结构进行调整。

(七)甲方有权制定、修改企业识别系统、完善经营管理资料、升级系统软件,并要求乙方按照规定统一使用。

(八)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相关资料、软件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九)甲方有权根据市场的经营情况决定培训的内容和方式。

(十)其他: 。

第二十一条 甲方的义务

(一)提供所代表特许经营体系营业象征的书面资料。

(二)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传授实施本合同内容的方法及技巧义务。

(三)为乙方提供开业前的培训和教育义务。

(四)指导、协助乙方做好开店准备义务。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乙方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或培训服务义务。

(六)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对特许经营系统进行推广宣传,维护该系统整体形象的义务。

(七)根据本合同,需要甲方提供商品、设备的,有及时向乙方提供的义务。需要甲方指定供应商提供商品、设备的,有及时组织、协调的义务。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为乙方的经营管理人员提供不少于 次的技术/经营管理培训机会,并由甲方通知具体培训的日期、地点及培训方式。

(九)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经营指导,但不得干预乙方的日常经营管理。

(十)其他: 。

第二节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二条 乙方的权利

(一)乙方有权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核准地点行使特许经营权,使用甲方的特许经营资源。

(二)乙方有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获得甲方提供的零售商品、设备,有权要求甲方组织、协调其指定供应商向乙方供应商品、设备。

(三)乙方有权接受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所提供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有权决定是否参加甲方举办的各类有关本特许经营活动有关的全国性或区域性培训活动。

(四)除需向甲方交纳本合同约定的费用外,有权拒绝向甲方交纳其他费用。

(五)甲方的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乙方有知情权。

(六)其他: 。

第二十三条 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

(二)乙方加盟店的装潢、设置应符合《管理/运营手册》的要求,并拍摄照片,交甲方备案。

(三)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中经营非甲方同意的商业零售服务及商品。

(四)乙方应按照约定将其账册、纳税申报资料与记录提供甲方审计。

(五)乙方的经营行为必须符合本合同和《管理/运营手册》中的规定及国家的法律法规,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保持其经营、资质证书、注册登记文件及执照合法有效。

(六)乙方应于计划刊登、出版或推出广告之前 天将其制作的一切广告或推销资料提交甲方审查,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发布。

(七)乙方在发现他人有对甲方的相关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事实存在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为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八)其他: 。

第三章 加盟店的设立与开业

第二十四条 为行使甲方授予的特许经营权,乙方应当设立加盟店,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注册手续。

第一节 设立加盟店的形式

第二十五条 乙方设立加盟店仅采用“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其他形式。加盟店视为乙方本身,享有本合同约定的权利,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二十六条 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设立加盟店采取合伙企业形式的,乙方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乙方应将拟定中的合伙人的基本信息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认可后,乙方才能与拟定中的合伙人签订合伙协议。

(二)合伙协议中应载明合伙企业专为开设加盟店而设立,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完全受本合同的约定约束,并禀承善意履行本合同。

(三)合伙协议应交一份给甲方备案。如乙方或合伙企业的内部组织、合伙协议有任何变动,乙方应及时将变更情况报告甲方。

第二十七条 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设立加盟店采取新设立公司形式的,乙方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乙方应将拟定中的股东的基本信息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认可后,乙方才能与拟定中的股东签订出资合同,且乙方的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本合同期间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股份,否则,甲方享有本合同的合同解除权。

(二)在合资合同及公司章程中应载明公司专为开设加盟店而设立,公司及其股东的行为完全受本合同约束,并禀承善意履行本合同。

(三)合资合同及公司章程应各交一份给甲方备案。如乙方或公司的内部组织、合同、章程等有任何变动,乙方应及时将变更情况报告甲方。

(四)乙方设立的公司注册资金不得少于 元。

第二十八条 除乙方采取“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的形式经营加盟店外,乙方以其他任何经济组织形式设立加盟店的,必须在加盟店开业前的 日内,由该经济组织向甲方出具经盖章并由股东或投资人共同签的承诺函,承诺该经济组织及其股东或投资人的行为完全受本合同约束,并愿意连带承担本合同项下乙方的所有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如未出具承诺函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特许经营权。

第二节 加盟店设立时间和开业条件

第二十九条 乙方应当保证在本合同订立后 个月内,加盟店符合开业条件。

第三十条 加盟店的开业条件为:

(一)加盟店完成设立,取得营业执照以及消防、环保、卫生许可证照。

(二)加盟店装修经甲方验收合格。

(三)乙方已按本合同履行开业前所有义务。

(四)甲方已按本合同履行开业前所有义务。

(五)商品分类展示整齐,营业员全部安排周到。

(六)符合《管理/运营手册》规定的运营标准

第四章 加盟店的运营

第一节 特许经营体系运营标准

第三十一条 乙方认可甲方 商业零售特许经营体系的商业价值并承诺遵守甲方该特许经营体系的有关标准和统一的规定的必要性。

第三十二条 除特许经营产品及为保证特许经营品质必须由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外,对于其他货物,甲方可以规定其应当达到的质量标准,提出若干供应商供乙方选择。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 乙方向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采购特许经营产品,须提前天以传真、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所需产品的数量和规格,以便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及时调配物资,满足乙方需求。

第三十四条 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应在收到乙方要求维修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供应的设备通知之日起 日内进行维修。维修累计 次不能排除设备故障的,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应负责为乙方更换新设备。

第三十五条 甲方应对所提供的特许产品质量负责,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赔付的,有权向甲方追偿。甲方对其指定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承担保证责任。

第三十六条 在乙方向甲方支付所有特许经营费用后,乙方加盟店开业前 天,甲方向乙方赠送开业赠品,见《开业赠品清单》。甲方对开业赠品的质量负责。

第三十七条 奖励政策

(一)乙方在一个合同年度内累计向甲方或甲方指定供应商购买特许商品达到人民币 元,则甲方奖励乙方人民币 元。

(二)乙方在一个合同年度内累计向甲方或甲方指定供应商购买特许商品达到人民币 元,则甲方奖励乙方人民币 元。

(三)乙方在一个合同年度内累计向甲方或甲方指定供应商购买特许商品达到人民币 元,则甲方奖励乙方人民币 元。

第三十八条 加盟店的装修和维护

乙方应当按照《管理/运营手册》规定和甲方的指示进行装修,并在加盟店外添附特许经营标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添附其他任何经营标识。装修完成后,加盟店需经甲方验收确认符合《管理/运营手册》后方能开业。

在本合同订立后,应乙方的要求,甲方可协助乙方对加盟店装修和设备购置费用进行粗略估算,该装修和设备购置费用有乙方负担。

乙方应当保证经营环境和设备的安全性。如果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标准进行装修设计,并且因设计不符合规范而引起的安全事故,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赔付的,有权向甲方追偿。如果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购置设备,并且因该设备不符合质量标准而引起的安全事故,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赔付的,有权向甲方追偿。

乙方应确实保养店铺建筑、设备及其他营业使用的一切物品,以维护特许经营体系的整体形象。

乙方应经常清洗、检查加盟店外观、养护内外装饰、设备和其他用品,使之保持清洁和完备状态。

乙方如不能充分做好前款规定的工作,且在收到甲方相关改进通知 日之内仍不见改善,甲方可自行委托第三方做保养事务,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符合本合同解除条件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在甲方认为必要且乙方同意时,甲方可随时派督导员进入加盟店检查店铺、设备及其他用具的保养情况。

第三十九条 授权产品的销售限制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以外的任何地点开设或授权开设分店、办事处、专柜、销售点或其他任何方式销售特许经营产品。

乙方销售特许经营产品应当遵循甲方指定的零售价,不得擅自降低或抬高零售价。

加盟店增售不属于甲方授权的特许经营产品,须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书面同意。

第四十条 服务规范

乙方提供的商业零售服务应当符合《管理/运营手册》的规定。

前款所说的“商业零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餐饮产品质量、服务水平、设备保养、店面清洁的要求、餐饮设备和用具的清洁要求、营业日和营业时间、工作装、工号牌、与消费者的关系、服务和质量保证承诺、免费监督电话号码的公布等。

第二节 监督与检查

第四十一条 为确保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和《管理/运营手册》对加盟店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第四十二条 甲方有权于正常的工作日和工作时间充分进入加盟店对其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但不得干扰乙方的正常经营。

第四十三条 加盟店应当保持完整、准确的服务记录,在每月 日前向甲方递交上月的会计资料、纳税记录。

第四十四条 甲方有权聘请专家(包括但不限于评估、审计、律师),对乙方的服务记录、会计资料和纳税资料进行复制和审查。

第四十五条 如果甲方通过对乙方审查发现乙方递交的会计资料和纳税资料营业报告:

(一)是准确的,则由甲方自行承担审查所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审计费和律师费)。

(二) 不是准确的,则由乙方承担审查所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审计费和律师费)。

第三节 广告和促销

第四十六条 甲方可根据市场需要开展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广告和促销活动。甲方推出与乙方相关的广告宣传活动之前,应将有关活动资料书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于活动之前作出适当准备。

第四十七条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开展的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广告和促销活动。

第四十八条 甲方为广告和促销活动支出的成本费用,按照以下原则执行:

口 由甲方承担。

口 由乙方和广告、促销活动覆盖地面内的所有加盟商平均分担。

口 由甲方、乙方和广告、促销活动覆盖地面内的所有加盟商平均分担。

第四十九条 如需乙方承担广告和促销活动支出的成本费用,乙方有权对该成本费用进行审查。经审查没有异议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支付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将分担的促销费用汇入甲方的指定账户。

第五十条 甲方可要求乙方,在加盟店内张贴统一形象的海报及宣传品。

第五十一条 乙方可自行策划并实施针对授权区域内市场特点的广告宣传或促销推广活动,但必须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导下进行。

第四节 培训与指导

第五十二条 在加盟店开业前,甲方应组织开业培训,乙方应自行或指派管理人员参加甲方组织的开业培训,掌握特许授权相关知识和技术。培训共 天,由甲方通知日期和地点。组织培训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但乙方的差旅食宿费由乙方自己负担。

第五十三条 充分考虑到乙方的经济负担以及提高服务质量的两面性,甲方可适当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乙方进行再培训,以巩固乙方相关知识和技术,提高加盟店餐饮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乙方及其管理人员是否参加再培训由乙方决定。再培训按照甲方指定的日期和地点进行。乙方参加再培训所需的差旅食宿费由乙方自己负担。

第五十四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可组织加盟店商业零售服务技术竞赛,以促进加盟店的服务质量和经营业绩。

第五十五条 在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向乙方提供下列指导:

(一)指导乙方对目标市场的调查研究。

(二)向乙方提供包括安排、场地装修和产品展示在内的说明。

(三)向乙方提供示范的装修资料和甲方许可的有关范围内进行改动的指示。

第五十六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持续地对加盟店提供开展特许经营所必需的营销、服务或技术上的指导,并向加盟店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五十七条 根据乙方实际需要和申请,甲方可乙方进行技术和管理人员劳务派遣,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第五节 店址的变更

第五十八条 如因环境变化或加盟店店址使用权的变化需要变更加盟店店址的,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变更店址申请。由于加盟店店址的变更涉及特许经营体系分布等因素,乙方同意甲方对是否允许变更享有完全的决定权。

第五十九条 甲方允许变更加盟店店址的,乙方应当自甲方指定日起停止原店址的一切经营,拆除原店址所有特许经营标识,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十条 甲方允许乙方变更加盟店店址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第五章 合同履行

第六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的义务

第六十二条 甲乙双方应当本着善意解释和履行本合同,应当尽其全力,表明其谨慎、忠实。

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转让及解除

第一节 合同的变更、转让

第六十三条 甲方与乙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相关条款。

第六十四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可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且应保证第三方无条件接受并承诺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条款。

第六十五条 乙方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可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但应保证第三方无条件接受并承诺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条款。

第六十六条 在转让之日起 年内,甲、乙双方在特许区域内须遵守本合同关于商业秘密保护和竞业限制的约定。

第二节 合同的解除

第六十七条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本合同有解除合同条件约定的,当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六十八条 合同解除不影响合同中清算、清理、违约责任、商业秘密保护、竞业限制、合同终止后当事人的义务等条款的效力。

第六十九条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甲方时生效:

(一)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21条所述代表特许经营体系营业象征的书面资料。

(二)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加盟店开业前及经营过程中的培训、技术指导义务。

(三)强行要求乙方接受除特许经营产品及为保证特许经营品质的货物以外的其他货物供应。

(四)累计 次延迟配送特许经营产品或维修设备,或因延迟配送特许产品或维修设备造成乙方重大损失。

(五)因生产或销售的特许产品存在缺陷或严重质量问题,被质监部门处罚。

(六)甲方未履行法律规定的或除本合同第二十一条规定以外的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七十条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甲方时生效:

(一)在本合同签订时不符合法律、法规关于特许人资格的强制性规定。且在合同签订前未就上述事实向乙方披露,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

(二)未按本合同约定在签订本合同前和特许经营过程中按法律、法规规定披露相关信息或故意披露虚假信息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

(三)本合同有效期内丧失注册商标或其他特许经营资源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导致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

(四)违法经营被相关行政管理机关吊销经营资格的。

(五)甲方违反本合同第14条陈述和保证义务的。

(六)法律、法规其他规定的。

第七十一条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反悔不同意加入甲方特许经营体系的,乙方可与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乙方时生效:

(一)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加盟店的装修和维护义务。

(二)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提供非特许产品或服务。

(四)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变更或扩大注册商标或特许标识的使用范围,或擅自变更加盟店特有的外部与内部设计。

(六)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配合甲方进行统一宣传促销活动。

(七)乙方为遵循《管理/运营手册》规定的运营标准。

(八)乙方未履行法律规定的或除本合同第二十三条规定以外的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七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甲方时生效: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第15条陈述和保证义务的。.

(二)本合同签订后 个月内,加盟店仍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开业条件。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商业秘密保护和竞业限制义务的。

(四)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接受监督和检查义务。

(五)乙方擅自变更加盟店店址。

(六)乙方擅自转让特许经营权。

(七)因违法经营被相关行政管理机关吊销经营资格的。

(八)乙方经营严重亏损无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十四条 合同一方单方解除合同不妨碍其要求追究违约责任或损害赔偿的权利的行使。

第七十五条 在本合同解除或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形下,乙方同意以下其一:

口 自甲方指定之日起由甲方强制接管乙方的加盟店的一切经营活动,乙方及其员工应积极配合甲方的接管工作和相关指示。.

口 应甲方要求停止原店址的一切经营活动,拆除原店址所有特许经营标识,并办理相关工商注销登记手续。

第七章 合同终止后的义务

第七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的,本合同终止:

(一)合同到期且双方未续期。

(二)甲方或乙方进入破产或自行清算程序。

(三)乙方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注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

(四)合同解除。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十气条 本合同终止后,甲方授予乙方的所有权利全部收回,乙方不再享有甲方的特许经营权。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特许标识及其他与特许经营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以及甲方的任何经营资源。

第七十八条 乙方获准使用甲方注册商标作为加盟店商号的,应在本合同终止后 日内向原登记部门申请名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

第七十九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 日内返还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复印件、复制品电子存储介质,不论物品的形式或目的(手册、小册子、标志、样品、精品)如何。

第八十条 本合同终止后,除甲方接收外,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撤换营业地所有特许经营体系特有的内外部设计、装修、装饰、颜色配置、布局、家具、设备,清除注册商标、特许标识及其他与特许经营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

第八十一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应付费用。

第八十二条 合同终止不影响合同中清算、清理、违约责任、商业秘密保护竞业限制、合同终止后当事人的义务等条款的效力。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八十三条 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 违约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过 日,则乙方有权选择以下方案追究甲方责任

(可多选):

□ 要求甲方赔偿人民币 元;

□ 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 其他: 。

第八十四条 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款项,应按每天逾期款项的 ‰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八十五条 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过 日,则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方案追究乙方责任

(可多选):

□ 要求乙方赔偿人民币 元;

□ 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其他: 。

第八十六条 如由于乙方的过错对第三方造成侵权或其他经济损失,则乙方应当自行承担赔偿责任。如甲方对外偿付的,则可向乙方进行追偿。

第八十七条 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终止后的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其履行义务,并有权要求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九章 司法管辖及争议解决

第八十八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八十九条 如果产生有关本合同的成立、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等争议,甲方与乙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十条 前条选择或未作选择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双方约定由以下人民法院管辖:

□ 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 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本合同履行地为加盟店所在地。

□ 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 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本合同签订地为 。

第十章 不可抗力

第九十一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部分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九十二条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的合理时间内,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证明。

第九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影响合同的履行的,双方可协商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合同一方可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遇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以下方面:

(一)政变、*、宣布或未宣布的战争、战争状态、封锁、禁运、政府总动员。

(二)地震、水灾、瘟疫、公共卫生事件等自然因素所致的事件。

(三)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件。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九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冲突的,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第九十六条 本合同部分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及本合同的效力。双方当事人同意,如果可能,将根据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基本关系尽可能客观和诚信地用能够反映双方意愿的条文替换被宣告无效的条文。

第九十七条 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部分条款行使其权利不应解释为其放弃了其他条款约定的权利.

第九十八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之前,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应以本合同规定内容为准。双方均当面全文通读,双方均已充分注意和理解本合同所有条款,对本合同文合格内容均无疑义。

第九十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百条 甲方应将本合同签订情况报甲方所在地商务备案主管部门备案。

甲方:(章) 乙方:(章)

授权代表:姓名: 授权代表:姓名:

职务: 职务:

签署: 签署:

日期: 日期:

经营合同 :合资经营合同范本4篇


投资合同范本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____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合同  第一章 总则 中国____公司和××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 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共同投资举办 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营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 中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中 国××省××市××区××街××号;法定代表:姓名__职务__国籍__。 ××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__国__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 __。法定代表:姓名__职务__国籍__。 第三章 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第二条 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 有关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 司)。 第三条 合营公司的名称为____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为____。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省__市__路__号__。 第四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 条例规定。 第五条 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 对合营公司承担责任,对合营企业超过认缴部分的债务,无论系分别债务或连带债 务,均不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 损。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 甲、乙方合资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 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 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 意的经济利益。(注:在具体合同中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条 合营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 生产____产品; 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 研究和发展产品。(注:要根据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八条 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 1.合营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____。 2.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____。产品品种将发展___ _。(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元(或双方商定的一种___ _外币。) 第十条 甲、乙方的出资额共为人民币____元,作为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 其中:甲方____元,占____%;乙方____元,占____%。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将以下列作为投资: 甲方:现金____元  机械设备____元  厂房____元  土地使用费___元  工业产权____元  其它____元 共____元。 乙方:现金____元  机械设备____元  工业产权____元  其它____元 共____元。 (注: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应低于25%,以实物、工业产权作为出 资时,甲、乙双方应另行订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对以上所列的各项目,除现金和土地使用费外,其价格应由甲、乙双方按下述 方法进行评议商定:(注:可以采用帐面净值法或重估价值法等) 第十二条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资比例分__期缴付,每期缴 付的数额如下:(注:根据具体情况写。) 甲、乙任何一方,若未能按期如数向本合营企业缴付其出资额,则该违约方应 向守约方(或合营企业)按下述之方法进行赔偿(或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另一方 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 第六章 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 甲、乙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甲方责任: 办理为设立合营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 等事宜; 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组织合营公司厂房和其它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 按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厂房……; 协助办理乙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 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 通讯设施等; 协助合营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当地的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 他人员; 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 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乙方责任: 按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工业产权……并负责将作 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实物运至中国港口; 办理合营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生产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培训合营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以及技术人员和工人及其他人员。 如乙方同时又是技术转让方,则应负责合营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 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协助合营企业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办理进入外国合营者所在国家或地区的 签证; 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章 技术转让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同意,由合营公司与乙方(或第三者)签订技术转让协 议,以取得为达到合同第四章规定的生产经营目的、规模所需的先进生产技术,包 括产品设计、制造工艺、测试方法、材料配方、质量标准、培训人员等(注:要在 合同中具体写明。) 第十六条 乙方对技术转让提供如下保证:(注:在乙方负责向合营公司转让 技术的合营合同才有此条款。) 1.乙方保证为合营公司提供的__(注:要写明产品名称)的设计、制造技 术、工艺流程、测试和检验等全部技术是完整的、准确的、可靠的,是符合合营公 司经营目的的要求的,保证能达到本合同要求的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 2.乙方保证本合同和技术转让协议规定的技术全部转让给合营公司,保证提 供的技术是乙方同类技术中最先进的技术,设备的选型及性能质量是优良的,并符 合工艺操作和实际使用的要求; 3.乙方对技术转让协议中规定的各阶段提供的技术和技术服务,应开列详细 清单作为该协议的附件,并保证实施; 4.图纸、技术条件和其他详细资料是所转让的技术的组成部分,保证如期提 交; 5.在技术转让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对该项技术的改进,以及改进的情报和技 术资料,应及时提供合营公司,不另收费用; 6.乙方保证在技术转让协议规定的期限内使合营公司技术人员和工人掌握所 转让的技术。 第十七条 如乙方未按本合同及技术转让协议的规定提供设备和技术,或发现 有欺骗或隐瞒之行为,乙方应负责赔偿合营公司的直接损失。 第十八条 技术转让费采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为产品出厂净销售额的__ %。 提成支付期限以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期限。 第十九条 合营公司与乙方签订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__年。技术转让协议 期满后,合营公司有权继续使用和研究发展该引进技术。 (注: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一般不超过十年,协议须经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 的审批机构批准。)   第八章 产品的销售 第二十条 合营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外销部分占__%, 内销部分占__%。 (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写明各个年度内外销的比例和数额。一般情况下,外销 量至少应能满足合资公司外汇支出的需要。) 第二十一条 产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国外销售: 由合营公司直接向中国境外销售的占__%。 由合营公司与中国外贸公司订立的销售合同,委托其代销,或由中国外贸公司 包销的占__%; 由合营公司委托乙方销售的占__%。 第二十二条 合营公司内销产品可由中国物资部门,商业部门包销或代销,或 由合营公司直接销售。 第二十三条 为了在中国境内外销售产品和进行销售后的产品维修服务,经中 国有关部门批准,合营公司可在中国境内外设立销售维修服务的分支机构。 第二十四条 合营公司的产品使用商标为__。 第九章 董事会 第二十五条 合营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由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名,乙方委派__ 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甲乙两方协商确立或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甲乙双方一方担 任董事长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董事、董事长和副董事任期四年,经委派方 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 宜,对于重大问题(注: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列举主要内容), 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对其它事宜,可采取多数通过或简单多数通过决定 (注:在具体合同中要明确规定)。 第二十八条 董事长是合营公司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 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 第二十九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 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十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条 合营公司设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 构设总经理一人,由__方推荐;副总经理人,由甲方推荐人,乙方推荐__人。 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年。 第三十一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公司 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经营管理机构可设若干部门经理,分别负责企业各部门的工作,办理总经理和 副总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第三十二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议决可随 时撤换。   第十一章 设备购买 第三十三条 合营公司所需原材料、燃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 在条件相同情况下,尽先在中国购买。 第三十四条 合营公司委托乙方在国外市场选购设备时,应邀请甲方派人参加。  第十二章 筹备和建设 第三十五条 合营公司在筹备、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外。筹建处由 __人组成,其中甲方__人,乙方__人。筹建处主任一人,由__方推荐,副 主任一人,由__方推荐。筹建处主任、副主任由董事会任命。 第三十六条 筹建处具体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组织生 产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和验收,制定工程施工总进度,编制用款计划,掌握工 程财务支付和工程决算,制定有关的管理办法,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文件、图纸、 档案、资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七条 甲乙双方指派若干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在筹建处领导下,负 责对设计、工程质量、设备材料和引进技术的审查、监督、检验、验收和性能考核 等工作。 第三十八条 筹建处工作人员的编制、报酬及费用,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列入 工程预算。 第三十九条 筹建处在工程建设完成并办理完毕移交手续后,经董事会批准撤 销。   第十三章 劳动管理 第四十条 合营公司职工的招收、招聘、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 奖惩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 法,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营公司和合营公司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个别的订立 劳动合同加以规定。 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一条 甲乙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 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四章 税务、财务、审计 第四十二条 合营公司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各项税金。 第四十三条 合营公司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 得税。 第四十四条 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 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 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四十五条 合营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 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用中文书写。(注:也可同时用甲乙双方同意的 一种外文书写。) 第四十六条 合营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审查、稽核,并将结 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 如乙方认为需要聘请其他国家的审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甲方应予以同意。 其所需要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四十七条 每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 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 合营企业的全部利润,在缴纳所得税、提取第四十四条所列基金后,应按合营 各方出资比例,由董事会确定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分配。(若以前年度的亏损未弥 补,不得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年度利润分配。另外,对分配 形式应加以规定。) 第十五章 合营期限、解散与清算 第四十八条 本合营企业在下述情况下解散: 1.合营期满; 2.合营期满之前,出现下述任何一种情况或事件,经董事会决议,本合营企 业也可解散; a.合营遭受重大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b.任何一方违反经营合同规定,使本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c.合营企业达不到经营目的,投资无法回收; d.不可抗力,等。 第四十九条 合营企业宣告解散时,董事会应组织清算委员会,按《中华人民 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103条到108条规定进行。 第五十条 合营公司的期限为__年。合营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营公司营业执 照签发之日。 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可以在合营期满六个月前向对外经济贸易 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申请延长合营期限。

  第十六章 合营期满财产处理 第五十一条 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合营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 财产,根据甲、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七章 保险 第五十二条 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 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八章 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五十三条 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 原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五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营公司连年亏损、 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营期 限和解除合同。 第五十五条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 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单方终 止合同,他方除有权向违约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终止 合同。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五十六条 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的规定依期按数提交完出资额 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_ _的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收取违约方应交出资额 的百分之__的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五十三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 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五十七条 由于一方违约,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 由违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 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五十八条 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各方应相互提供履约的银 行担保书。   第二十章 不可抗力 第五十九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 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 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 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 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 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 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一章 适用法律 第六十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 国法律的管辖。 第二十二章 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一条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 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 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或者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 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 仲裁在被诉人所在国进行: 在中国,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 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 在(被诉人国名),由(被诉人国家的仲裁组织名称)根据该组织的仲裁程序 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注:在订立合同时,上述三种方式仅能选一。) 第六十二条 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 续履行。 第二十三章 文 第六十三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__文写成,两种文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 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为准。   第二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六十四条 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如下的附属协议文件,包括:工 程协议、技术转让协议、销售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 第六十五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 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六条 甲、乙双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涉及各 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即为 甲、乙双方收件地址。 第六十七条 本合同于一九__年__月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 国__签。 中国__公司代表__国__公司代表 (签) (签)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合同合资经营合同范本(2) | 返回目录甲方(用人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现在住址: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招聘(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员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人事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劳动合同,以共同遵守。第一条生产和工作任务的要求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任工种(岗位),以后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乙方的业务能力及表现,调整乙方的生产(工作)岗位,并及时鉴定变更合同。第二条合同期限合同期为 年,自年月日至 年月日(其中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试用期满,合格的定岗使用,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生产(工作)岗位,或予以辞退。第三条工资待遇甲方根据乙方现任职务或工作岗位,确定乙方月标准工资为元,各种津贴按有关规定享受。今后,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和乙方表现逐步提高乙方工资收入。乙方的原工资等级和月标准工资作为档案工资予以保留。第四条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和福利待遇1. 甲方按规定缴纳和办理乙方养老保险基金手续,向乙方支付当地政府规定的卫生费、交通费、书报费等各种津贴,并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公休假、婚丧假、探亲假以及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等。2. 甲方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女工特殊保护等法规,采取劳动保护措施,保护安全生产和乙方健康。甲方应根据企业生产、工作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食品。3. 甲方实行国家现行工时制度。甲方应严格控制延长乙方的工作时间,确需加班加点,应发给乙方加班工资,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4.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给予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满仍未治愈的,经双方协商可再给予年以内的医疗期。医疗期内的医药费和病假工资由甲方承担。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甲方根据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5. 员工因工负伤,致残或患职业病,医疗期医疗费用,工资待遇,按国营企业标准,由甲方承担,直到作出医疗终结,伤愈后由甲方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6. 员工因工死亡,按国营企业规定,由甲方负责支付死亡丧葬补助和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生活困难补助费。第五条劳动纪律和奖惩办法1. 甲方根据生产情况负责制订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和有关生产标准或工作规范,乙方保证严格执行。2. 乙方对甲方生产(工作)有特殊贡献,应给予乙方精神和物质奖励。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犯其他错误,甲方应在坚持思想教育的前提下,可给予相应的处分或处理。甲方应在作出辞退或开除决定前 天通知工会。并报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备案。第六条甲、乙方解除合同条件1.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 乙方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其他工作的;(3) 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4) 企业宣告解散、破产或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2. 乙方被劳动教养和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3. 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辞退乙方:(1)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2) 乙方因工负伤或患有职业病,在治疗、疗养期间和医疗终结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3) 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的;(4) 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本合同解除条件的。4. 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1) 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2) 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3) 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4) 乙方有正当理由要求辞职并经甲方同意的。第七条甲、乙双方中止或解除合同后经济补偿1. 除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1)、(3)和第2项人员外,甲方解除乙方合同应在30日前通知乙方。2. 对于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和按第六条第1项(2)、(4)规定辞退的以及按第六条第4项(1)、(2)、(3)项规定辞职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企业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本人1个月实得工资的生活补助费。3. 对于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2)规定辞退的,甲方除发给乙方生活补助费外,还须发给乙方相当于本人3至6个月实得工资的医疗补助费。4. 对于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4)规定辞退的,甲方除发给生活补助费外,还须发给乙方相当于3至6个月实得工资的辞退补偿金。5. 对于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第4项(4)规定,乙方有正当理由向甲方提出辞职的,甲方一般应予以同意,但应在30日前向甲方提出,经甲方批准后可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如经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应赔偿甲方一定数额的培训费。第八条违反劳动合同应当承担的责任任何一方违反劳动(聘用)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其中,责任属于甲方的,应继续履行合同,同时负责赔偿在合同中断期间乙方的经济损失;责任属于乙方的,赔偿招工(招聘)和技术培训费用。第九条争议的解决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其他事项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合资经营合同(一)合资经营合同范本(3) | 返回目录 目录 1)总则 2)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 3)出资 4)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5)董事及董事会 6)经营管理机构 7)劳动管理 8)税务、财务、会计、审计 9)利润分配 10)合资期限、解散及清算 11)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12)合同的文、生效及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企业法》)及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国共同出资建立合资企业,特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如下: 甲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1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2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1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2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3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

第二条 甲1方、甲2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甲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乙1方、乙2方、乙3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乙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 第三条 合资企业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英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合资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

第四条 合资公司为中国的法人,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条例、规定并受其管辖和保护。 第五条 合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各方对合资公司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按照各自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 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合资公司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以在中国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

第二章 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 合资公司的经营目的是:用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为国内、外用户提供租赁服务,协助国内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支持国内用户的出口创汇和机器、设备的出口租赁,促进中国和________以及其他国家、地区之间的经济交流和技术合作。 第八条 合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外用户的需要,经营国内、外生产的各种先进适用的机械、电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以及各种仪器仪表、电子计算机等以及先进技术的租赁、转租赁、租借和对租赁资产的销售处理。 2.直接从国内、外购买经营前述租赁业务所需要的技术租赁物。 3.租赁业务的介绍、担保和咨询。

第三章 出资 第九条 1.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均为________元。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各为____%,出资金额各为________元。 2.合资各方出资比例和以现金支付的金额如下: 甲1方:____% 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甲2方:____% 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乙1方:____% ________元 乙2方:____% ________元 乙3方:____% ________元 3.在合资公司领到营业执照后________个工作日内,合资各方应将上述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全部汇入合资公司在中国银行的帐户 4.以人民币出资时,人民币与美元的换算率,应以缴付日当日的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为准。 5.在合资期间,合资公司不能减少注册资本。 6.合资各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由合资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 7.合资期间内,合资的任何一方,不得将合资公司发给的出资证明书转让、抵押,或作为第三者对合资公司拥有债权的目的物。 第十条 1.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他方式时处置,应由董事会会议通过,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然后到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合资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将出资额的全部或一部分进行转让时,其他的合资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资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优惠于向其他合资方转让时的条件,本款中的合资各方为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 3.在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保持相等的条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资额可以在各自部相互转让。

第四章 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一条 合资各方发挥各自具有的特点和长处,为支持合资公司的建立和业务开展,承担下述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 (1)负责为建立合资公司向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报批,领取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 (2)协助租借办公用房和购买办公用品。 (3)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4)提供国内金融和租赁市场信息。 (5)协助合资公司在中国国内成立分支机构。 (6)向合资公司推荐优秀的经营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 (7)协助为合资公司中的外籍人员办理入境签证、长期居留证、旅行证等手续。 (8)协助筹措外汇及人民币资金。 2.乙方的责任 (1)利用在________及世界各国的营业网,宣传合资公司的租赁业务,向合资公司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2)介绍和推荐世界各国生产的技术先进、价格合理的租赁物件。 (3)协助合资公司向国外出租设备、以及承租人产品的出口。 (4)提供国际金融市场、租赁业务的信息以及开展租赁业务所需的各种合同文本。 (5)协助对国外用户进行资信调查。 (6)在合资公司所在地或________对公司职员进行业务培训。 (7)协助合资公司使用注册资本在外国购买交通工具、通讯设备及办公用具。 (8)协助合资公司以优惠条件在国外筹措资金。 第五章 董事及董事会 第十二条 董事的派出 1.合资公司的董事共____名,其中甲方派出____名,乙方派出____名。 2.董事的任期为____年,可连任。董事的替换或缺员补充,要由原派遣方面以书面形式通知董事会,该董事的任期以前任者的任期剩余期间为限。 第十三条 董事的职责 1.合资公司董事出席董事会,提出方案,对于需要审查、批准的议案,行使表决权。 2.董事为非驻勤职务,在合资公司不取报酬。但如董事担任合资公司的驻勤职务时,将享受与职务相应的工资等遇。 第十四条 董事长、副董事长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董事长由甲方派出的董事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派出董事担任。 2.董事长为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会。 3.副董事长辅佐董事长工作。董事长在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应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资公司行使职权。 4.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任期与董事的任期相同。

第十五条 董事会的召集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由合资各方派遣的全体董事组成,董事分别具有一票表决权。 2.董事会原则上一年一次。一般在合资公司的营业年度终止后____个月内,在合资公司总部所在地召开。 3.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经过商议,认为有必要时或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召开会议时,要召开临时董事会。 4.董事长最迟要在会议召开三周之前,将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和议案,以书面发送给各位董事。 5.召开董事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董事如不能出席时,可向其他董事发出委任书,代替出席和表决,但一个董事最多只能代替一人。 6.董事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议程的要点和结论,经主持人和参加会议的董事签后,原本保存在合资公司。

第十六条 董事会的职责 1.董事会为合资公司的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同时对合资公司具有进行领导和监督的权利。 2.董事会职责如下: (1)修改合资公司章程。 (2)决定延长合资期限、提前终止和解散合资公司等事项。 (3)决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其他有关资本的事项。 (4)任免合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成员以及聘请总会计师等。 (5)决定与其他经济组织合并、合资公司资产的全部或重要部分的转让以及接收其他经济组织的重要资产等。 (6)国内、外之分公司、子公司、国外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7)批准财务决算、决定合资公司三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利润分配或亏损处理办法。 (8)确定经营方针,决定各年度业务计划和财务预算。 (9)决定会计处理规则和资金筹措方针。 (10)决定合资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变更。批准有关职工工资、奖金、福利、医疗、待遇等劳动管理方面的规定。 (11)决定驻勤董事和高级职员的待遇。 (12)审查、批准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提出的业务报告。 (13)审查、批准董事提出的议案。 (14)决定合资公司有关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 (15)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3.关于上述(1)-(9)项的决议,应由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通过方可作出。关于(10)-(15)项决议,在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后即可作出决定。

第六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七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 1.合资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每届任期为____年,可以连任。第一任总经理由乙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副总经理由甲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经董事会聘任。第一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期满后,每届总经理、副总经理由甲、乙方轮流推荐,经董事会决定聘任。 经董事会聘请,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合资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2.合资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的职责是: (1)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合资公司。 (2)根据董事会和经营委员会的决定,安排领导合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业务。 (3)作为经营委员会的主任,召集主持经营委员会会议。 (4)决定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租赁议案,提供信用议案以及资金筹措。 3.副总经理辅佐总经理对合资公司全面业务的管理。并可兼任部门经理。 4.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兼任外部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参加其他经济组织对合资公司的竞争。 第十八条 经营委员会 1.合资公司设立经营委员会。经营委员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人员组成,委员经董事会任命。经营委员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副总经理担任。 2.经营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委员如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其他委员代替出席。委员会中的任何一名委员如要求召开会议,可随时召开临时经营委员会。

第十九条 经营委员会的职责为 1.拟定上报董事会会议讨论的议案。 2.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租赁项目以及其他提供信用的方案。 3.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资金筹措。 4.国内业务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5.执行董事会会议决定事项。 6.合资公司规则、制度的具体制定。 7.任免部门经理以下的管理人员。 8.根据合资公司劳动管理规定,具体决定有关职工雇用、解雇、工资、奖金、福利、医疗等事项。 9.决定职工的培训计划。 10.向董事会提出年度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定期业务报告。 上述1-4项的决议,应由全体出席会议的委员全部同意通过后方能决定。第5-10项在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同意的情况下即可决定。 第七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合资公司职员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护、福利和奖惩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它实施规定,经董事会制定草案,由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的工会或个别签订劳动合同规定之。

第二十一条 关于甲乙双方推荐的高级职员的雇用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出差旅费标准等问题,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八章 税务、财务、会计、审计

第二十二条 合资公司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的规定,缴纳税金。

第二十三条 合资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定,应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税务机关备案。 第二十四条 合资公司按照《合资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福利及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率,由董事会根据合资公司的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二十五条 合资公司以____币作为记帐本位币。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 第二十六条 合资公司的会计年度,每年从一月一日起到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所有的记帐凭证、传票、统计表、帐簿都用中文书写,重要的记帐凭证、帐簿、统计表,要同时使用英文书写。

第二十七条 合资公司在中国银行开设人民币及外汇帐户。也可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内、外其他银行开立帐户。

第二十八条 合资公司的财务审计,应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向总经理或董事会报告。 第二十九条 合资各方,可以向合资公司派遣自己的审计师,检查会计帐簿,费用由派出方自理。

第三十条 合资公司的董事或持有董事委任书的代理人,可随时阅览、检查合资公司的会计帐簿以及其它计算记录。

第九章 利润分配

第三十一条 公司提取三项基金后的可分配利润,如董事会决定分配,则应按公司各方出资比例,按会计年度进行分配。

第三十二条 在前年度的亏损未被全部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没有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利润分配。 第三十三条 乙方分得的净利润,在按照中国的税法规定的纳税后,可向国外汇出。

第三十四条 每营业年度的最初四个月内,总经理要制定出前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向董事会提出,接受审查

第十章 合资期限、解散及清算

第三十五条 合资公司的期限为:自合资公司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________年。 如任何一方提议延长,并得到董事会通过之后,可以在合资期满____年之前,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提出申请。

第三十六条 合资公司如发生下列事态之一,经对外经济贸易部的批准后,可宣布解散: 1.合资公司合资期限届满。 2.合资公司发生重大亏损,失去了继续经营的能力。 3.合资公司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章程的规定,致使合资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4.由于战争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合资公司蒙受重大损失,难以维持经营。 5.公司不能达到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可能。 第三十七条 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满或按照上条规定中途解散时,董事会要将清算的程序、原则以及清算委员会的人选等向企业主管部门提出,接受审查和对清算的监督。 2.清算委员会的人选,一般从合资公司的董事中选出。董事不能作为清算委员会委员或不适合担任委员时,合资公司可以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或律师作为委员。 清算费用以及清算委员会委员的报酬,从合资公司的财产中优先支付。 3.清算委员会的任务是:就合资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调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提出财产作价及计算根据之后,决定清算方法。清算方法经董事会决议后,由清算委员会实施。清算期间内,清算委员会可以代表合资公司起诉或应诉。

第三十八条 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限终了或解散时,以其总资产对债务负担责任。 2.资产进行转让或处理时,外汇资产要取得等价外汇以清算外汇债务。 3.不能转让或处理的资产剩余时,____方要以合适的平价额。将剩余资产全部接收,清算债务。 4.偿还债务之后的剩余资产,超过注册资本的增值部分,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根据合资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5.分配给乙方的剩余财产中的外汇部分,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可以向国外汇出。

第三十九条 合资公司清算工作结束后,清算委员会要向董事会提出清算报告,得到董事会批准后,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报告,同时,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销登记和缴销营业执照的手续,并对外公告。

第四十条 因合资期限期满,解散或其它理由而本合同终止时,合资的任何一方,不能在自己投资的任何公司继续使用本合资公司的名称

第四十一条 合资公司解散后,各种文件资料、帐簿的正本由甲1方保存,其副本由甲1方以外的合资各方全体分别保存。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二条 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如数按期缴付出资额时,则从第十五天起算,每逾期一个月,违约方应向守约方缴付相当其出资额 %的罚金。逾期三个月,则除缴付累计应出资额____%的罚金外,其他合资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条3款规定,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因合资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应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第四十三条 1.对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的章程进行解释或履行时,如发生纠纷,其纠纷的当事者要以不使合资公司的利益受损为前提,进行友好协商,谋求问题的解决。 2.协商不能解决时,可以提请仲裁。仲裁要在被告的所在国进行。被告者如是甲方,则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被告者如是乙方,则由________国________________仲裁协会进行仲裁。 仲裁机构的裁决是最终决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3.在解决纠纷期间,除去纠纷的事项以外,合资各方要继续遵守履行本合同及合资公司的章程所规定的其它事项。 4.仲裁时使用语言为英语。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二章 合同的文、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文书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六条 1.本合同在签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2.合同条款的修正、变更、补充,由合资各方协商,以书面形式一致同意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经批准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规定的事项,根据《合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由合资各方协商决定。

第四十七条 向合资各方发送文件的地址,以本合同第一条所记载的各方的法定地址为准。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合资各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______签。

中方签名:_____________外方签名:_____________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汽车制造)合资经营合同范本(4) | 返回目录目录

1)合同宗旨

2)合营公司的成立、名称和法定地址

3)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

4)车型范围、数量和生产能力

5)资本、投资比例和资金筹措

6)增资和资本转让

7)利润率

8)利润汇给和资本汇回

9)董事会和管理机构

10)技术和专有技术的转让

11)国产率

12)地址、基础设施和公用服务

13)进出口

14)外汇平衡和支付

15)关税

16)会计

17)报表和审计

18)职工管理

19)_____公司派遣的雇员

20)保险

21)合同的生效和期限

22)清算和分配

23)部分失效

24)不可抗力

25)未行使权利

26)争议的解决

27)合同文

28)通知

29)附件

附件一:技术转让协议

附件二:职责范围

本合营合同在_____年_____月_____签订于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市,合同各方为:

_____以下简称甲方),其法定地址在_____;

_____以下简称乙方),其法定地址在_____;

_____以下简称丙方),其法定地址在_____;

_____以下简称丁方),其法定地址在_____;

上述四方按照平等互利原则,经过友好谈判,决定根据一九七九年七月八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法》),在中国_____共同建立一个合资经营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建立这一合营公司的目的是:

采用甲方公司的最新技术,制造汽车和发动机;

采用现代化的管理方法经营合营公司,为中国汽车工业作出贡献。

为此,甲、乙、丙、丁四方现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同宗旨

本合同宗旨为:

1.规定合营公司的建立;

2.规定合营公司的法律地位和性质;

3.规定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

4.规定合同各方与合营公司有关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 合营公司的成立、名称和法定地址

1.合同各方同意按《合资法》建立合营公司,根据《合资法》第四条,合营公司的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2.合营公司的名称为:

中文:_____

英文:_____

缩写为:_____。

3.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_。

4.合营公司应在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部(以下简称“经贸部”)批准本合同后的一个月内,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合营公司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即告成立。

5.合营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6.商标“_____”已由甲方在国际上向瑞士日内瓦世界工业产权组织国际局注册,注册号为_____,并单独在_____国家注册,在北京商标注册号为_____。甲方许可合营公司在本合同期限内有权使用这一商标作为合营公司名称的一个组成部分,但是“_____”这一商标在中国要继续得到注册,并且甲方应能继续按本合同、章程和技术转让协议的规定在合营公司中施加其影响,特别是对合营公司所制造汽车的质量施加影响。

在本合同终止时,合营公司应不经甲方提出要求立即改变公司名称、新的公司名称不得把“_____”这一商标或其任何缩写作为一个组成部分,也不得有任何其他类似于上述商标的组成部分。同样,如果甲方在合营公司资本中的份额不论由于何种原因而减少,致使甲方认为它将丧失按本合同、技术转让协议和合营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在合营公司充分施加影响的法律上的或实施上的可能性,特别是对于合营公司所制造汽车的质量充分施加影响,则经甲方提出书面要求,合营公司应立即以同样方式改变其公司名称。如合营公司未履行这一义务,则甲方根据本合同有权办理一切手续,以改变合营公司或其合法继承者的公司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