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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园林工程施工合同新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人们的对维权的意识也不断在增强。一般工程开展前都是需要签订工程合同的。工程合同的发包人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相关承包合同,所以,我们签订合同时要注意遵循合法原则。那么,你平常有了解过工程合同的内容和种类吗?小编收集并整理了“有关园林工程施工合同新”,供你参考和使用,请收藏和分享。

有关园林工程施工合同新

园林工程已经成为了现代城市发展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园林工程施工合同怎么写?以下是合同范本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园林工程施工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园林工程施工合同范文1

发包方(拟园林产权所有人,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单位: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

注 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工程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场园林绿化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 园林绿化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件二:家庭装饰工程报价书)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 乙方包工、部份包料,甲方提供部份材料;

(3) 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1.4 工程期限 天;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金额大写

(详见附件二:园林绿化工程报价书)。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方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 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一: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图纸);

2.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表一: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 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甲方工作

4.1 开工之前 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参与工程质量和配合乙方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验收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4.5 不拆除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6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份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7分步工程验收并签字。

4.8负责甲供材料、物品的及时提供

第五条 乙方工作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见附件三:《质量验收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 保护好原场地,保证施工现场上、下水道的畅通,工程竣工交验前对现场物件及施工成品负保管责任。

5.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洁施工现场。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施工方式或物件改造如需变更,甲方至少提前三天通知乙方,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并一次性付清增加内容的价款。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 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提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 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7.3 甲、乙双方任意一方购料,必须对材料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才能施工,对甲方提供或指定购买的材料有明显缺陷或隐患的,应办理书面签证后乙方才能施工。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 不可抗力;

3.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相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qb/t6016-97,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标准执行, 具体验收标准见附件三:《质量验收标准》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成都市装饰工程质监站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进行验收:

1.基层、水电改造基层完工;

2. 漆饰基层完工;

3. 泥工面层及整体竣工。

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分步工程验收单

10.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书面(或电话)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

10.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两年(非施工部分和甲方自购材料及自购物品不属质保范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卡。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双方约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 此合同签定地为:本市 装饰市场,工程款分两次支付;第一次于开工前三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即 元,第二次于工程进度过半验收三日内,甲方支付剩余工程款即 元,由市场的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代收(注:此种工程款支付方式仅限于在市场内签定的合同使用,合同需经市场有关管理部门认证并由甲方交纳1%的管理费)。

2. 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 其它支付方式(定金): 元。

11.2 工程进度过半是指基层及水电改造基层完工。工程进度过半,三日之内经双方验收并填写验收单。

11.3 竣工验收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决算资料,甲方接到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认定,甲方应在签字时间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11.3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即视为违约,甲、乙双方议定违约金率为合同总价款的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给对方造成 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12.2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地方政策规定,受到行政单位的处罚等,均由责任方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额损失;

12.3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2.4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5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 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12.6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12.7 由于乙方质量原因达不到双方约定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解决:

1.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4.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甲方物管指定的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运费(人民币)¥ 元(此费用在工程价款内);

14.2 施工期间,甲方将进户门钥匙应移交给乙方,以落实户内物件保管责任。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一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4.3 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

上午 点 分至 点 分;

下午 点 分至 点 分。

第十五条 附 则

15.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5.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5.3 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5.4 凡在本市场各园林绿化市场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 有关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15.5 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15.6 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可将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区(县)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进行合同鉴证,以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 其它约定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园林工程施工合同范文2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包括工程的名称、地点、材料等内容)采用意大利para遮阳蓬面料),原有阳光棚更换耐力板(耐力板采用5厘透明板)。

二、工程承包方式: 包 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

三、工程数量确认: 西瓜布篷:5米的=4个、2.55米的=3个、长方布篷

五、工程质量:严格按甲方要求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同行业验评之合格标准。

七、工程验收方式:

工程竣工之后,根据合同要求,甲方应当在竣工日内验收。

八、付款期限和方式: 合同鉴定日甲方 付给乙方 预付款10000元。甲方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余款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甲方若逾期付款,按日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

九、保修内容和期限

十、双方的其它义务:

甲方义务:

1、施工许可证: 四、工程日期: 7个工作日 (停电、下雨、小区规定的不能施工日除外) 六、工程造价: 合计60000 元。(陆万元)

2、施工现场应具备开工条件,并保证路通、电通、水通等施工进场条件。

3、甲方驻工地代表应当深入施工现场,对乙方的进场材料进行验收,检查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保持与乙方工地负责人的沟通,搞好协作,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及时组织对工程验收。

乙方的义务:

1、必须使用甲方确定的各种原材料,确保工程质量。

2、施工安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但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责应由甲方负责。

十一、 违约责任:

本合同自愿订立,签字生效,若一方违反,应按合同总价款 5% 支付守约方违约金。

十二、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须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等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园林工程施工合同范文3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现甲方将绿化、景观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乙方应具备 级以上的相应资质。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现场条件:用水、用电乙方单独装表计量(甲方按市场价计取)。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及施工人员的吃、住、行等乙方自理。

2.承包范围及方式

2.1承包范围:厂区内绿化、景观及其给排水、照明(以甲方图纸为准)。

2.2承包方式:本工程实行包工部分包料的专业承包制。工程造价暂定价万元,其中绿化观 万元。本工程不得分包或转包,如发现乙方将本工程分包或转包,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所有经济损失。

3.工程结算

3.1本工程系招标工程,工程暂定价为万元按年月日报价书为准,景观工程 万元按 年 月 日报价书为准。其工程量按实结算。

3.2甲方的绿化、景观施工图需调整修改时,新增的绿化、苗木、景观材料的规格、单价按报价书执行,报价书中没有的项目由双方共同定价。凡与本工程施工有可能发生的有关市政、市容、交通、环保、治安、消防等责任与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付款方式

4.1本工程不付工程备料款。

4.2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最终付至合同总价的%。工程经验收合格,办理工程决算后支付合同总价的 %,余款作为绿化、景观维护保养保证金,待保养期满,退还乙方(不含利息)。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每一笔工程款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凭据。

5.绿化苗木、景观园艺

5.1绿化苗木、草皮原则上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其品种、规格必须符合乙方提供的绿化种植图,并确保树木挺直,粗细匀称。

5.2甲方的绿化施工图需调整修改时,乙方需积极配合,新增加的绿化品种或苗木,由甲方参与定价、定量。

5.3部分大树、名贵花木由甲方采购供应乙方种植(并提供技术帮助),具体数量及品种甲乙双方共同商定。

5.4甲方的景观施工图需调整修改时,乙方需积极配合,新增加的景观或园艺,其材料由甲方参与定价、定量。

6.质量要求

6.1全部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验收规范和图纸要求精心施工并达到优良等级标准。绿化成活率100%,植物长势茂盛葱绿,树种规格符合设计要求,树干挺直,粗细匀称。

6.2绿化土回填须平整无杂质,加肥料后成为营养土(按该苗木的要求配制)。

6.3工程质量需达优良,绿化的效果应达到树木花草长势茂盛、精致、清新、高雅、舒畅。景观园艺所用材料环保、防腐蚀、坚固、工艺精致、高雅。

6.4乙方必须配备技术精良的工程技术骨干,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管理,接受甲方和有关监督部门的质量监督。凡经质量检查达不到质量要求的项目,乙方应无条件予以返工,直到质量合格为止。返工费用及工程延期责任由乙方承担。

7.工程验收

7.1隐蔽工程验收前,由乙方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甲方检查验收,甲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5日内组织验收,双方办好验收手续,甲方未按约定时间进行验收,乙方有权可自行作隐蔽工程验收,并作好验收记录,甲方予以认可。如甲方提出异议,需重新检查,经检查合格者,验收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合格者,乙方应无条件返工直至合格,其返工及重新验收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返工不另计工期。乙方如事先未通知甲方检查验收,擅自进行隐蔽覆盖,甲方施工监理人员有权勒令其停工,并重新检查验收,其返工及验收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2工程竣工10日内,乙方应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甲方竣工验收并按规定整理提交竣工资料二套,交与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10日内组织有关单位、人员进行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双方签具竣工验收证书,该日作为竣工日,并将工程移交甲方管理。经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返工直至合格,其返工及重新验收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返工不另计工期。

7.3工程竣工验收后,按规定绿化、景观工程实行免费保养,保养期为一年,保养期间做到绿化苗木成活率100%,长势茂盛葱绿。景观园艺正常使用,无质量问题。保养保证金暂存甲方,保养期满退还乙方(不含利息)。

8.施工工期

8.1经甲乙双方商定,本工程自年月日完工,总工期为日历天。

8.2为确保在合同期内如期完工,交付使用,本工程实行工期奖罚制度。如提前或延误的,按每天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四进行奖罚。

8.3工程竣工后五天内,乙方的施工人员及材料设备应马上退场,如不及时退场,按工期延误以8.2款承担违约责任。

9.其他约定

9.1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施工人员的吃、住、行等由乙方自理。

9.2乙方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施工安全教育,如发生伤亡安全事故,其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9.3文明与安全施工,乙方应加强对工程技术人员文明施工的教育,对其他专业单位的设备及成品应注意保护,如由乙方损害,应予以修复或赔偿损失。

9.4乙方上报的项目经理,工程技术顾问,均不得随意调动。确因工作需要调动的,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如乙方随意调动项目工程技术人员或将工程分包、转包,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必须返还全部工程款和赔偿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9.5甲方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技术标、商务标等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6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商议,以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的方式为准。

9.7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保养期满,结清全部工程价款后合同终止。

9.8本合同生效后,双方诚意履行。如有纠纷,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9.9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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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工程合同


在园林工程建设中,园林工程预算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你知道园林工程合同是怎样的吗?以下是合同范本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园林工程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园林工程合同范文1

发包方(拟园林产权所有人,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单位: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

注 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工程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场园

林绿化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 园林绿化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件二:家庭装饰工程报价书)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 乙方包工、部份包料,甲方提供部份材料;

(3) 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1.4 工程期限 天;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金额大写

(详见附件二:园林绿化工程报价书)。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方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 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一: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图纸);

2.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表一: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 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甲方工作

4.1 开工之前 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参与工程质量和配合乙方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验收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4.5 不拆除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6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份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7分步工程验收并签字。

4.8负责甲供材料、物品的及时提供

第五条 乙方工作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见附件三:《质量验收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 保护好原场地,保证施工现场上、下水道的畅通,工程竣工交验前对现场物件及施工成品负保管责任。

5.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洁施工现场。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施工方式或物件改造如需变更,甲方至少提前三天通知乙方,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并一次性付清增加内容的价款。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 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提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 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7.3 甲、乙双方任意一方购料,必须对材料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才能施工,对甲方提供或指定购买的材料有明显缺陷或隐患的,应办理书面签证后乙方才能施工。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 不可抗力;

3.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相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qb/t6016-97,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标准执行, 具体验收标准见附件三:《质量验收标准》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成都市装饰工程质监站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进行验收:

1.基层、水电改造基层完工;

2. 漆饰基层完工;

3. 泥工面层及整体竣工。

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分步工程验收单

10.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书面(或电话)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

10.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两年(非施工部分和甲方自购材料及自购物品不属质保范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卡。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双方约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 此合同签定地为:本市 装饰市场,工程款分两次支付;第一次于开工前三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即 元,第二次于工程进度过半验收三日内,甲方支付剩余工程款即 元,由市场的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代收(注:此种工程款支付方式仅限于在市场内签定的合同使用,合同需经市场有关管理部门认证并由甲方交纳1%的管理费)。

2. 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 其它支付方式(定金): 元。

11.2 工程进度过半是指基层及水电改造基层完工。工程进度过半,三日之内经双方验收并填写验收单。

11.3 竣工验收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决算资料,甲方接到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认定,甲方应在签字时间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11.3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即视为违约,甲、乙双方议定违约金率为合同总价款的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给对方造成 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12.2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地方政策规定,受到行政单位的处罚等,均由责任方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额损失;

12.3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2.4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5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 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12.6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12.7 由于乙方质量原因达不到双方约定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解决:

1.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4.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甲方物管指定的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运费(人民币)¥ 元(此费用在工程价款内);

14.2 施工期间,甲方将进户门钥匙应移交给乙方,以落实户内物件保管责任。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一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4.3 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

上午 点 分至 点 分;

下午 点 分至 点 分。

第十五条 附 则

15.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5.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5.3 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5.4 凡在本市场各园林绿化市场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 有关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15.5 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15.6 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可将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区(县)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进行合同鉴证,以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 其它约定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园林工程合同范文2

甲方:

乙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业主姓名:

2、工程地点: 业主电话:

3、工程范围;以本工程甲方与业主的合同、报价清单(方案图)、施工图和说明中所含全部工作内容;

4、工程期限:开工至竣工期限为 天;

5、工程承包方式:乙方以全包工、包材料的方式向甲方承包;

二、工程质量标准

1、以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和《园林景观土建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执行;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达不到验收规范标准,或因材料未送样、与业主和甲方勾通不畅、工作失误等引起业主不满意而造成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全权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木材、石材为天然物品,允许有自然色差与纹理,乙方有义务提醒业主;

4、工程质量优良,经业主签证、由甲方评审,甲方给乙方质量奖励 元;

三、工程期限

1、开工日期:200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200 年 月 日;

1工程增项或设计变更,○2人力不可抗拒因素、○3业主同意顺延、甲方又同意; 2、有下列因素工期相应顺延: ○

3、工期延误: 前三天以每天处罚 元,次后以每天处罚 元;

四、工程验收及质保

1、甲乙双方与业主签定隐蔽工程资料工作,业主未签证认可,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若业主有特殊情况来不到现场,可提前通知甲方经同意施工与否;

2、工程竣工:乙方应通知业主和甲方,现场验收并办理移交手续,若验收不合格,限期返工和修整,产生一切费用概由乙方自行负责;

3、质保期限:以验收签字之日起为期一年,在质保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五、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工程承包价款为 元,若有增减项另计价款(或增或减价款);

2、工程量以甲方同业主间的报价清单分项工程量为结算依据 ;乙方进场后甲方首付进场款 元,每周两次按实际完成报价清单分项价款总和的60%付给乙方,

3、工程价款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业主的尾款付清后,两月内结算付清工程价款的95 %;

六、安全责任

1、乙方在施工中自觉遵守《建筑安全条例、操作规范》;若在施工期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全权负责;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图纸 ,属图纸结构发生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由乙方违规等因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全权负责;

七、甲、乙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甲方向乙方提供合格的(方案图)施工图一套,〈附甲方与业主合同、报价清单一份〉;

2、甲方与乙方作工程图纸会审、工程技术交底工作;

3、甲方与乙方作现场定位,放线相关交场工作 ;

4、甲方有权随时监督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工段用料材质和工程质量、安全工作;

5、甲方发现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违规操作,有权进行处罚并限期整改,后果严重者,甲方有权指令仃工,直至终止合同,不予结算;

(二) 乙方职责: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领导,自觉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相关人员的现场监督工作 ;

2、乙方合同签定后,三天内向甲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表中内容)和工程进度计划横道图,负责施工期中甲方通知内容中的材料合格证和质保书的搜集;

3、乙方自行组织工程所需的人力、物力、机具、设备和设施;

1 乙方在施工各类分项饰面材料购置前,按设计图中的材质先送样,待业主和(甲方)确定后,方可购置进入施工,否则造4、

2 若遇增减项目应积极配合甲方向业主办理签证后再施工,否则以做私单处

3 积极配合甲方向业主成的后果自行负责;○催收工程进度款、并提供工程完成清单、负责催款手续的办理;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甲方通知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仃工;若遇特殊情况仃工,应在仃工、复工前,提前通知业主和甲方

5、施工中用水电,乙方自行在业主楼中接通使用,进场和出入手续、乙方员工的住宿、交通、机具设备、设施、工具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八、附则

1、本合同以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为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园林工程合同范文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等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本工程具体情况,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施工范围:

第二条:本工程于年月日开工(开工日期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 月

第三条: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第四条:乙方按甲方确认的关于本工程的设计图纸说明施工。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验收标准按业主设计要求及行业规范执行),因乙方故意延误致使工程未能按时结算或提请验收的,本工程不能评定为合格。

2、乙方提供的苗木必须事先控制质量,苗木规格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选择,苗木种植质量必须严格按照绿化种植规范。

3、苗木成活率达到95%。

4、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双方现场检查工程质量,质量合格,即由甲方签收。

第五条:工程内容及价格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甲方应在预定开工日期前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预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30%;

(2)甲方应在乙方材料、工人进场以及提交开工报告后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30%;

(3)甲乙双方办理竣工验收和结算手续后的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加付至工程结算总款额的95%。

(4)工程结算总款额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及保养金,甲方应在保养期期满后个工作日内会同乙方现场复检并办理保养终结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扣除保养期间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结清。

(5)以上付款的方式均以 支付。

第七条:甲方的责任

1、提供三通一平施工场地(现场已具备条件),按时向乙方支付各项工程款。

2、协调乙方所需临时场及材料堆场,水、电源的供给。

3、甲方将派为现场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办理验收签证。并做好现场各项施工队协调工作。

第八条: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施工及施工说明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交付。

2、如果树林种植期间,需要换种植的话,甲方提供土源并运输到位,费用甲方用理,乙方负责种植。

3、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现场。

4、严格服从现场甲方代表及监理公司管理。

第九条:保养期

1、苗木保养期为 个月,从本工程施工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起计。

2、保养期内,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接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内,应无条件予以保养,苗木不成活的应及时更换。否则,甲方有权另派施工队伍施工、保养,一切费用在保养金内扣除,超过保养金的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之处,参照示范文本gf-1999-0201通用条款。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工程施工合同新


有关工程施工合同新

工程施工合同作为一种特殊合同,和一般债权转让合同存在着许多不同,因此签订工程施工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合同范本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施工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工程施工合同范文1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了明确工程项目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确保施工项目顺利完成的原则,经过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内容:具体详见附件一改造项目工程表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二条 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第三条 合同工期

1.双方商定总工期 30天。

开工日期: 20xx年 05 月 20 日,竣工日期: 20xx年 06 月 20 日

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可以顺延。

①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火灾、地震)等造成的停工。

②因设计图纸修改,增加了工程量,而受影响时。

③因停水、停电等情况达六小时以上时。

④甲方因财力不足或不按合同规定预付工程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而受影响时。

⑤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在开工前五天,交出施工场地和接通施工水源、电源时。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一) 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规范验收

(二) 工程保修按建设有关规定执行,保修自竣工验收签字之日起计算,

(三) 属乙方施工范围的工程项目,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损坏的,乙方应给予免费修补。

第五条 材料设备供应

(一) 工程所需材料由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品牌、型号采购。

(二) 材料设备附有出厂合格证明,材料设备有异议进行检验。

第六条 付款方式

(一)由乙方完成工程量的30%,甲方付总造价的30%给乙方;

(二)乙方完成工程量的60%,甲方再付总造价的30%给乙方;

(三)当工程竣工验收后七天内甲方支付竣工结算总价的 37 %;

(四)剩余3 %工程款在竣工验收之日起三年内一次结清。

第七条 责任范围

(一)甲方责任:

1、负责解决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道路畅通;

2、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3、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办理竣工验收并支付乙方工程款。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安全规范保证施工质量,精心施工、按时完工、交付使用,凡施工期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① 承包人应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防火防盗安全教育,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违法乱纪,一旦发生问题,后果自负。

② 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应无条件服从遵守施工场内各项管理规定,无条件服从场地内保安的管理,妥善处理好相邻单位的关系,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③ 乙方施工期间损坏原有建筑物、消防设施应负责一切后果。

2、负责做好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工作:

3、负责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工程施工结束后,负责清理完毕场内建筑垃圾。

第八条 其它事项

(一)合同签订后,甲方要求增加或变更工程项目,必须遵守下列原则:

1、经双方充分协商,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

2、待乙方提交设计图纸、报价或项目调整后,甲方须分别签字盖章认可;

3、增加或变更内容所需材料必须落实;

(二)乙方施工凡因乙方人员施工不当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负;

(三)甲方不具备施工条件造成停工或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停工的误工损失;

(四)合同未尽事项,经双方研究另立补充件,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合同执行中若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提交有关仲裁机构裁决。

(五)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和结清工程款后失效。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 贰 份,其中:甲方一 份、乙方 一 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范文2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愿把 改造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顺利完成,特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致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范围: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承包造价: 元(大写:)。

二、工程期限

根据本工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总工期天。(雨天及人力不可抗拒特殊情况需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开工日期为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总工期 天。

三、本工程竣工质量为一次性合格工程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施工和标准进行施工;

四、工程价款支付及结算

本工程按进度付款,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为准。

五、其它约定

1:甲方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

(一)甲方负责制订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 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三)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章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四)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

2:乙方的责任、权利

(一)乙方施工时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有关安 全生产的规定、制度;

(二)乙方负责为所有乙方安装施工人员办理医疗及工伤社会保险,并根 据需要为从事高度危险工作的人员购买适当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的违章作业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负责;

(三)乙方应对现场安装施工的行为完全负责,乙方安装施工人员不得违 章作业,不得冒险作业,不能疲劳作业,并按规定做好防护工作;

(四)乙方在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有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安 全施工需要时,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六、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范文3

发包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一、前言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由乙方承担甲方龙泽丽苑公用电力管道施工任务,为明确甲、乙双方职责、权益,顺利完成施工任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龙泽丽苑公用电力管道施工

2.工程地点:阳城县滨河东路龙泽丽苑小区

3.工程内容:公用电力管道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工程量

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工程项目。

四、工程价格

工程款总额为叁拾壹万捌仟陆佰叁拾叁圆。

五、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预付工程款总额的30%,工程完工后留10%保修款后,一年内付清。

六、双方职责

1.甲方负责现场监督、管理、处理周围群众关系

2.甲方负责提供水、电供应,食宿乙方自行解决。

3.乙方负责按设计方案进行工程施工,并对施工安全负责。甲方要求的其它工程,现场签证另行结算。

4.乙方负责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文明施工,并承担施工人员的安全事故责任。

5.乙方保证施工按合同工期完成,由于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检验报告及竣工验收报告。

七、施工工期、工程验收

1.施工工期:施工工期暂定80天。若因停水、停电、雨、雪天气影响、土方开挖或甲方及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工程进度,工期顺延。

2.工程验收:应在乙方工程施工结束后5日内完成验收并办理决算报告。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合同履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新


有关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新

发包人(全称):

─────────────────

承包人(全称):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

工程地点:

────────────────────

工程内容: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资金来源:

────────────────────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

¥: 元

─────────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相关文档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国际)新


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国际)新

国际土木建筑工程合同

雇主: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

工程项目及相关文件:_______

上述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部分 共同条件

定义与解释

定义

第一条 本合同(按下文规定的定义)中的下列词和用语,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应具有此处为其所规定的含义:

(1)“雇主”是指合同条件第二部分中指明的已就工程的建筑、安装或交付进行招标并将雇用承包人的一方以及雇主名下的合法继续人,但不包括(经承包人同意者除外)雇主的任何受让人。

(2)“承包人”是指其投标已被雇主接受的个人或多人、商号或公司,并包括承包人的私人代表、继承人和经许可的受让人。

(3)“工程师”是指第二部分中指定的工程师,或由雇主随时指派并书面通知承包人要为本合同的目的替代上述指定的工程师以工程师身份行事的工程师。

(4)“工程师的代表”是指驻工地工程师或工程师的助理,或任何由雇主或工程师随时派来履行本文件第二条所规定的职责的工程建筑管理员,其职权应由工程师书面通知承包人。

(5)“工程”是指依照本合同应进行的工程。

(6)“合同”是指合同条件、说明书、图纸、经标价的建筑工程清单、费率与价格表(如果有的话)、投标书和合同协议。

(7)“合同价格”是指投标书所列明的,但经根据下文所载规定予以增减的金额。

(8)“施工设施”是指为本工程或临时工程(按本条下述定义)的进行、建成或维护方面所需的一切设备器械或诸如此类性质的各物,但不包括打算用以构成或正在构成永久性工程组成部分的材料或其它各物。

(9)“临时工程”是指为本工程的进行、建成或维护方面所需的所有各种临时工程。

(10)“图纸”是指说明书中所提到的图纸和任何经工程师书面认可的对这类图纸所作的修改,以及工程师随时提供或书面认可的其它图纸。

(11)“现场”是指要在其上、其下或其中进行本工程的土地和其它场所,以及任何由雇主为本合同的目的而连同本合同中特别指定为现场组成部分的其它场所一起提供的其他土地或场所。

(12)“经认可”是指业经书面认可,包括对先前的口头认可所作的随后的书面确认;而“认可”是指书面认可,包括上述情况。

单数与复数

视文中需要,仅表明单数的词也包括复数在内,反之亦然。

页旁小标题或注释

这些一般条件中的页旁小标题或注释均不得被认为是本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也不得作为解释本合同条件或本合同时的考虑因素。

工程师的代表

工程师的代表的责任和权力

第二条 工程师的代表的责任是视察和监督本工程,并试验与检查有关本工程所要使用的材料与做工。他无权免除承包人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任何责任或义务,除本文件下面或本合同其它地方另有明文规定者外,他无权命令进行任何会引起迟延的工程或指示雇主作任何额外支付,也不能对本工程作任何变更。

工程师可以随时以书面方式把授予工程师的任何权力和授权委托给工程师的代表,并应将所有这种权力和授权的书面委托的副本提交给承包人。工程师的代表在这种委托范围之内(但不是委托范围之外)给予承包人的任何书面指示或认可,应如同工程师所作出的指示或认可一样,对承包人与雇主具有约束力。但是必须以下述为条件:

1.工程师的代表对任何工作或材料未予不认可,并不损害工程师日后不认可该工作或材料并下令予以推倒、清除或拆毁的权力。

2.如果承包人对于工程师的代表所作的任何决定感到不满意,他应有权把此问题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随即对该决定予以确认、撤销或更改。

转让与转包

1.转让

第三条 承包人未经雇主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任何组成部分或其中的任何好处或利益(付给承包人银行的任何根据本合同到期应付的款项不在此列)。

2.转包

第四条 承包人不得把整个工程转包出去。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外,承包人未经工程师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无理不予同意)不得把本工程的任何组成部分转包出去,如予同意,不得免除承包人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任何责任或义务,承包人对任何分包人或分包人的代理人、雇员或工人的行动、违约和疏忽,就如同对承包人或承包人的代理人、雇员或工人的行动、违约或疏忽一样,应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按计件方式提供劳动力,不应认为是本条所说的转包。

合同的范围

第五条 本合同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维护,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外,还包括提供经本合同指定或从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维护所需的一切劳力、材料、施工设备、临时工程和不论临时性或永久性的各物。

合同文件

6.语言

(1)制订本合同文件所用的语言应在第二部分中予以说明,如果本合同文件用不止一种语言写成,则还应在第二部分中指定解释本合同所据以为准的该种语言,即其中指定的“主要语言”。

文件互相解释

(2)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外,共同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的各项条款规定,应成为任何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的主导。在上述条件下,构成本合同的若干文件应视为是彼此相互解释的,如有意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应由工程师对之作出解释和调处,工程师应即为此向承包人发出指示,指导应按何种方式完成该项工作。但是,如果工程师认为,遵照任何这种指示执行而为承包人带来的任何费用,由于文件的这种意义不明确或不一致,并不在而且有理由不在承包人所预计之列,则工程师应予证明,而雇主应按可以合理负担此项费用的金额支付这笔额外款项。

7.图纸的保管

(1)图纸应由工程师单独保管,但应向承包人免费提供图纸副本两份。承包人如还需要更多的副本,应由承包人自费提供和制作。在本合同履行完毕时,承包人应把所有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图纸退还给工程师。

承包人应就执行根据本合同规定的工程或其它事项所进一步需要的任何图纸或说明书,给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以适当的书面通知。

图纸副本应有一份保存在现场

(2)上述提供给承包人图纸副本中一份,应由承包人保存在现场,该分图纸应供工程师、工程师的代表和经工程师书面授权的任何其它人员在一切适当时间检查和使用。

8.进一步提供的图纸和指示

工程师应完全有权在本工程进行过程中,随时向承包人提供为了本工程的正确和适当的进行和维护的目的而必须进一步提供的图纸和指示,承包人应予执行并受其约束。

一般义务

9.合同协议

承包人应邀立约时,应按附件所列并视情况经过必要修改的格式签订合同协议(由雇主承担费用制订)。

10.履约保证书

如果投标书中载明,承包人承诺在需要时取得一家保险公司或银行的担保或是提供两名合适而殷实的担保人,同承包人一道负有连带责任地向雇主承担义务,按不超过投标金额10%的金额根据保证书的条件担保照章履行本合同者,则该保险公司或银行或担保人以及该保证书,均应是须经雇主认可的,而取得这种担保或提供这种担保人以及所要订立的这种保证书的费用,应统由承包人承担,但本合同另有规定者除外。

11.现场检查

投标书应认为是根据雇主在其为投标的目的提交给承包人的文件中所应提供的有关水文、气候和自然条件的数据资料所制订的。但是承包人应检查和考察现场及其周围环境,并应在提交投标书以前(尽可能)确实弄清现场的形状与性质、守成本工程所必需的工作和材料的数量与性质进入现场的交通工具以及他可能需要的居住设备,总之,他应亲自取得一切有关风险、意外事件和其它可能影响其投标的各种情况的必要资料(按上所述)。

投标的充分条件

不利的自然条件和人为的障碍

12.承包人应被认为在投标以前,已确实弄清他对于本工程的投标以及在标价的建筑工程清单和费率与价格表(如有的话)中所列的费率与价格都是正确和充分的。此费率与价格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外,应包括承包人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一切义务和为本工程的正确建成与维护所必需的一切事物。但是,如果在本工程进行中,承包人遇到自然条件或人为的障碍,而此种条件或障碍并非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所应能合理预见的,则承包人应立即将此书面通知工程师的代表。如果工程师认为,此种条件或人为障碍并非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所应能合理预见的,则工程师应予证明,而雇主则应支付由于此种条件而加给承包人的额外费用,包括由于遇到此种条件或障碍而引起的以下适当而合理的费用:

①遵照工程师在与此有关情况下向承包人所发出的任何指示执行需引起的适当而合理的费用,以及

②承包人在未得工程师具体指示情况下,可采取的任何经工程师认可的正当合理措施所引起的适当而合理的费用。

13.工作必须使工程师满意

除了法律上不可能或实际上不可能以外,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要求进行,建成和维护本工程,做到使工程师满意,并应执行和严格遵循工程师对于涉及或有关本工程的任何事项(不论本合同中是否提到)所作的指示和指导。承包人只领受工程师或(在按照本文件第2条所提到的限制条件下)工程师的代表所作的指示和指导。

14.应提供的方案

在承包人的投标被接受以后,承包人如经要求应当尽快向工程师提交一份表明他所建议本工程进行的步骤次序和方法的方案,请工程师认可,并凡经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提出要求时,应向他们书面提供关于承包人对进行本工程以及承包人打算提供、使用或建造的(视情况而定)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所作安排的详细资料。向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提交这种方案并经他们认可,或者向其提供这种详细资料,不应免除承包人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15.承包人的监督权

承包人应本工程进行中,并在其后工程师认为是正当履行承包人根据本合同承担的义务所必需的期间,给予或提供一切必要的监督。承包人或经工程师书面认可的(该认可随时可予撤销)一名有法定资格的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应当常驻本工程,并应把他的全部时间专用于本工程的监督。如果工程师撤销此项认可,承包人应在接到撤销此项认可的书面通知以后,尽快(在考虑到下文所述需要替换他的情况下)将该处理人撤离现场,而且日后不得再雇用他担任现场任何工作,并应由经工程师认可的其它代理人来替换他。这种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应代表承包人领受工程师或(在按本文件第2条规定的限制条件下)工程师的代表所作的指导和指示。

16.承包人的雇员

(1)承包人有关本工程的进行和维护应在现场提供和雇用:

仅属具有各该行业的熟练技能与经验的技术能手,和能对要求他们监督的工作进行适当监督的助副代理人、领班和工长,以及为本工程的正确而及时的进行和维护所必需的熟练、半熟练和非熟练工人。

(2)承包人为了或关于本工程的进行或维护而雇用的任何人员,如果工程师认为其行为不当或不称职或玩忽职守,或者工程师另外认为雇用该人是不合需要的,工程师有权反对并要求承包人立即将该人撤离本工程,而且非经工程师书面允许,不得再雇用该人从事本工程。任何因此而撤离本工程的人员应尽快地由经工程师认可的称职的替换人员接替。

17.工程定位

承包人应负责按工程师书面规定的原始基准点、线和高程对本工程进行准确和正确的定位,负责本工程所有各个部分的位置高程、尺寸和定线正确无误(按上所述),并负责提供与此有关的一切必需的仪表器具和劳动力。如果在本工程进展中的任何时候,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在位置高程,尺寸或定线上出现或发生任何错误,承包人经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要求,应自行承担费用纠正此种错误,使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满意,除非此种错误是由于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书面提供的不正确的数据资料所造成的,在这种情况下,纠正此种错误的费用应当由雇主承担。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对任何定位或任何线或高程所作的检查决不应免除承包人对此项定位的准确性所承担的责任,因此,承包人应当仔细保护和保持本工程定位中所用的一切水准基点、龙门板、标桩和其它各物。

18.钻孔和勘探挖掘

如果在本工程进行中的任何时候,工程师要求承包人进行钻孔或进行勘探挖掘,应以书面命令提出此项要求,而且除非建筑工程清单中已列有关于这种预期的工作的临时金额,否则应被认为是根据本文件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所命令的一项追加的要求。

19.守卫与照明

承包人在必要的时候和地方,或者经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或者经合法当局提出要求时,应自行承担费用为有关工程提供和保持全部照明、保卫、围栏和看守,以保护本工程或保障公众或其它人员的安全和方便。

20.对工程的照管

(1)从本工程开始到完成,承包人应承担全部责任照管本工程及一切临时工程,如果由于任何原因(本条第(2)款所规定的例外风险除外)使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或任何临时工程遭受任何损坏、灭失或伤害,承包人应自行承担费用予以修理和弥补,使得本工程在竣工时处于良好的状态,并且在一切方面都符合本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师的指示。如果任何这种损坏、灭失或伤害,是由于任何例外风险引起的,承包人在经工程师要求并且符合本文件第六十五条规定的情况下,应予以修理和弥补,如上所述,其费用则由雇主承担。承包人还应对他在为了履行本文件第四十九条规定的义务而进行的任何作业过程中所引起的对本工程的任何损害负责。

例外风险

“例外风险”有:战争、战争行动(不论是否已经宣战)、入侵、外国敌人的行动、判乱、革命、暴动或者军事政变或篡权、内战或(非承包人自己的雇员之间的)动乱、骚动或骚扰,或者是雇主使用或占有已经对之出具竣工证书的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或者是完全由于工程师对本工程的设计所造成的起因,或者是由于并非承包人方面的合理预见性和能力所能预见或合理预防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所造成的(所有这些,在此都统称为“例外风险”)。

21.工程的保险等

承包人在其根据本文件第20条所承担的义务与责任不受限制的情况下,应以雇主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对他根据本合同条款应予负责的由于任何原因(非例外风险)所引起的一切灭失或损坏按下述方式投保,使雇主和承包人得到保险的范围包括本工程施工期间,也包括维护期间由于维护期开始以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引起的灭失或损坏以及承包人在为了履行其根据本文件第49条所承担的义务而进行任何作业的过程中所引起的任何灭失或损坏:

(1)对本工程和临时工程按随时所进行的这种工程的全部价值保险。

(2)对材料、施工设备和承包人运至现场的其它各物,按这处材料、施工设备和其它各物的全部价值保险。

这种保险应按雇主认可的条件(不得无理拒绝认可)向保险人投保,承包人凡经要求应向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出示保险单和支付本期保险费的收据。但是,在承包人上述义务与责任不受限制的情况下,本条所载任何规定都不得使承包人有责任对需要修理和重建任何所用的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工程投保。

22.对人身和财产的损害

(1)承包人(除说明书另有规定者外)应就由于本工程的施工和维护而可能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对任何人身或任何财产所受伤害或损害(并非承租人或占用人所遭受的对现场的土地或庄稼的表面或其它损害)的权利主张,并就任何与此有关的一切权利主张、要求、诉讼、、损害赔偿费、各项费用和开支,给雇主以补偿。但是,此处的任何规定都不得被认为使承包人应有责任就对下列情况的任何补偿或损害赔偿费给雇主以补偿:

①土地由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永久使用或占用或者(除下文规定者外)遭受如上所述的表面或其它损害;

②雇主在任何土地上或其下或其中对本工程或其中任何一部分进行施工的权利;

③由于按照本合同进行本工程施工而不可避免地造成对照明、空中航线或水路或其它地役权或准地役权等任何权利的临时或永久性妨碍;

④由于雇主、雇主的代理人或雇员或其它承包人(非本承包人所雇用的)在本合同期间的任何行为或疏忽所造成的对人身或财产的伤害或损害,或者与此有关的任何权利主张、要求、诉讼、损害赔偿费、各项费用和开支。

但是还必须规定:为了本条的目的,“现场”一词应认为只限于说明书中规定的或图纸上表明的其中土地和庄稼由于进行本工程而将不可避免地受到妨碍或损害的范围。

23.由雇主给以赔偿

(2)雇主应就有关本条第(1)款限制性条款中所提到的事项的一切权利主张、要求、诉讼,损害赔偿费、各项费用和开支,保障承包人免受损失,并给承包人以补偿。

第三方保险

(1)承包人在开始进行本工程之前,(但在不限制其根据本文件第二十二条所承担的义务与责任的情况下)应为防止并非由于本文件第二十二(1)条限制性条款中提到的事项所引起的、在进行本工程或临时工程或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对任何财产(包括雇主的财产)或对任何人身(包括雇主的任何雇员)的任何损害、灭失或伤害进行保险。

第三方保险的最低金额

(2)此项保险应按雇主认可的条件(不得无理拒绝认可)并应至少按投标书中所列金额,向保险人投保、承包人凡经要求应向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出示保险单和支付本工期保险费的收据。

24.工人遭受工作事故

(1)对于由于承包人或任何分包人所雇用的任何工人或其它人员遭受任何工伤事故而应依法支付的任何损害赔偿费或补偿,除了由于雇主、雇主的代理人或雇员的任何行为或违约所造成的工伤事故者外,雇主均不应承担责任,而承包人应就所有这种损害赔偿费和补偿(上述例外情况除外)并就与此有关的一切权利主张、要求、诉讼、各项费用和开支、给雇主以补偿。

为工人遭受工伤事故保险

(2)承包人应把此项赔偿责任向经雇主认可的(不得无理拒绝认可)保险人投保,并应在他雇用任何人员在本工程工作的全部期间继续此项保险,如经要求,应向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出示该保险单和支付本期保险费的收据。但是,对于任何分包人所雇用的任何人员,如果分包人已就对这些人员的赔偿责任,按照使雇主能根据保险单得到补偿方式进行保险,则承包人根据本款承担的进行上述保险的义务应属已经履行,但承包人应要求该分包人凡经要求向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出示此项保险单和支付本期保险费的收据。

25.对承包人没有投保的补救办法

如果承包人未就本文件第21、23和24条中提到的各项保险或根据本合同条款应由他投保的任何其它项保险进行保险和使之保持有效,则在这种情况下,雇主可以就任何此类保险项目投保和使之保持有效,并支付为此目的所必需的保险费,并随时从到期应付或将到期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上述雇主所支付的金额,或以此作为到期债务向承包人索还。

26.发通知和付费

承包人应按有关进行本工程或任何临时工程的任何国家的或州的法规法令或其它法律或者任何地方当局或其它合法当局的规章条例或细则的要求并按其财产或权利在任何方面受到或可能受到本工程或任何临时工程影响的一切公共团体和公司的规则和规章条例的要求,发出一切应发的通知和支付一切应付的费用。

遵守法规、规章等

承包人应在各个方面遵守可适用于本工程或任何临时工程的任何上述法规、法令或法律或者任何地方当局或其它合法当局的规章条例或细则的规定,以及遵守上述公共团体和公司的规则和规章条例,并就对于违反任何此类法规、法令和法律、规章条例或细则的一切罚款和各种赔偿责任,给雇主以补偿。但是,凡经工程师证明为正当应付并由承包人支付的关于此类费用的一切款项,应由雇主付还给承包人。

27.化石等

在本工程现场发现的一切化石、硬币、有价值的物品或文物和建筑物以及其它在地质学或考古学方面有价值的遗物或物品,应在雇主与承包人之间认为是雇主的绝对财产,承包人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他的工人或任何其它人员移动或损坏任何这种物品,并应在这种物品发现之时和移动之前立即将此项发现通知工程师的代表,并按工程师的代表的指示处理这种物品,其费用由雇主负担。

28.专利权和使用费

承包人应就对于本工程或临时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所使用的任何施工设备、机器、工作或材料侵犯任何专利权、设计、商标或称或其它受保护权处提出的一切权利主张和诉讼,并就任何与此有关的一切权利主张、要求、诉讼、损害赔偿费、各项费用和开支,保障雇主免受损害并给雇主以补偿。除另有规定者外,承包人应为取得本工程或临时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所需要的石头、沙子、砾石、泥土或其它材料支付一切吨位税和其它使用费、租金,以及其它付款或补偿(如果有的话)。

29.妨碍交通和毗邻的财产

为进行本工程和任何临时工程施工所必需的一切作业,应在遵照本合同的要求所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以免不必要地或不适当地妨碍公众方便或妨碍进入和使用公、私道路和人行道或不论雇主或任何其它人员拥有的财产,承包人应就由于或有关任何这种只要是承包人应对之承担责任的事项所引起的一切权利主张、要求、诉讼、损害赔偿费、各项费用和开支,保障雇主免受损害,并给雇主以补偿。

30.临时运输

(1)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防止承包人或其任何分包人的任何运输损坏或伤害连接现场的或在通往现场途中的任何公路或桥梁,尤其应选择路线,选择和使用车辆并限制和分配装载量,以便尽可能合理地限制这种由于把设备和材料运出入现场而不可避免地产生的临时运输,并使该公路和桥梁不致遭受不必要的损坏或伤害。

特殊的负载

(2)如果承包人认为有必要搬运一车或数车施工设备机械或预制件或工作部件经过部分公路或桥梁,而这种搬动很可能会损坏公路或桥梁,除非对公路或桥梁进行特别保护或加固,则承包人应在这种载运车辆开上公路或桥梁以前,把要载运的重量和其它细则以及他对保护或加固上述公路或桥梁的建议,通知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如果工程师在接到此项通知后十四天内没有以相反通知指出此项保护或加固是不必要的,则承包人就可以实行此项建议或工程师对此所提出的修改,并且,除非上述保护或加固所必需的各项工作已列入承包人所提出的供定价的建筑工程清单,否则其费用或开支应由雇主付给承包人。

对临时运输索赔要求的处理

(3)如果在本工程进行期间或在其后的任何时间,承包人收到由于进行本工程而引起的有关对公路或桥梁的损坏和伤害的任何索赔要求,应当立即将此报告工程师,其后,雇主应就此项索赔要求谈判解决办法并支付一切应付款项,并应就此和与有关的一切权利主张、要求、诉讼、损害赔偿费、各项费用和开支,给承包人以补偿。但是,如果工程师认为任何这种索赔要求或其中的一部分是由于承包人方面没有遵守和履行其根据本条第(1)和(2)款所承担的义务而造成的,则经工程师证明由于承包人没有遵守或履行上述义务而所应赔偿的金额,应由承包人付给雇主。

水路运输

(4)如果由于本工程的性质,要求承包人采用水路运输,本条上述各项规定应解释为:“公路”包括水闸、码头、防波堤或与水路有联系的其它建筑物,而“车辆”则包括船只,并应具有相应效力。

31.给予其他承包人的机会

承包人应按照工程师的要求,为雇主所雇用的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其工人,并为雇主和任何其他合法当局所雇用的在现场上或现场附近进行任何未包括在本合同之内的工作或执行雇主签订的任何有关或附属于本工程的合同的工人,提供进行其工作的一切合理机会。但是,如果承包人应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的书面请求,向任何这种其他承包人或雇主或任何这种当局提供由承包人负责维护的任何公路或道路,或允许他们使用现场上的承包人的脚手架或其它设备,或向他们提供任何性质的其它服务,则雇主应就这种使用或服务按工程师认为合理的金额支付给承包人。

32.设备、材料和劳动力的供应

除另有规定者外,承包人应自行承担费用供应和提供一切施工设备、临时工程、临时和永久性工程所用的材料、劳动力(包括其监督)、往来现场和在本工程内和周围的运输,以及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维护所需要的各类其它物品。33.竣工现场的清理

在本工程竣工时,承包人应从现场清除或撤离一切施工设备、剩余物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使整个现场和工程清洁并处于良好状况,使工程师满意。

劳动力

34.劳动力的雇用

(1)承包人应自行安排雇用一切当地的或外地的劳动力,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并安排其交通、住宿、膳食和付给工资。

供水

(2)承包人应在合理可行情况下,根据当地条件,对现场供应充足的饮用水和其它用水供承包人的职员及工人们使用,使工程师的代表感到满意。

酒类或药物

(3)承包人不得违反现行的法规法令和政府规章或命令而进口、出售、赠送、实物交易或以其它方式处理任何酒类或药物,或允许或容忍其分包人、代理人或雇员进口、出售、赠送、实物交易或处理这类物品。

武器和弹药

(4)承包人不得同任何人员交换任何武器或任何种弹药或作其它的处理,或允许或容忍上述这种交换或处理。

节日和宗教习惯

(5)承包人对待他所雇用的一切工人,应适当尊重一切公认的休息节日和宗教方面或其它方面的习惯。

流行病

(6)如果发生任何流行病,承包人应遵守和执行政府或当地医疗卫生当局为处理和扑灭此种疾病而制定的条例、命令和要求。

妨害治安行为等

(7)承包人应随时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雇员出现任何非法的动乱或妨害治安行为,以维持治安和保护本工程邻近的人员和财产免遭上述动乱或行为的妨害。

分包人遵守事项

(8)承包人应对其分包人遵守上述各项规定承担责任。

(9)任何有关工人和工资的其它条件,应视需要如第二部分第三十四条第(9)(10)等款所列。

35.关于工人等情况的申报

承包人如经工程师要求:应按工程师规定的格式和间隔时间向工程师的代表或其办事处提交详细报告书,说明承包人各个时候在现场上雇用的管理人员和各级工人的数目,以及工程师的代表要求有关施工设备的资料。

材料与做工

36.材料与做工的质量和试验

(1)一切材料和做工均应属于合同规定的各该种类并符合工程师的指示,并应不时接受工程师在制造或制作地点或在现场或在所有任何这类地点指导进行的试验。承包人应提供为检查、测量和试验任何工作及所用的任何材料的质量、重量或数量所通常需要的协助、仪器、机械、劳力和材料,并应按工程师的选择和要求,在把材料投入本工程以前,提供材料的样品供试验。

样品费用

(2)如果说明书或建筑工程清单中明确意指或规定提供样品,则全部样品的提供应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费用,否则应由雇主承担费用。

试验费用

(3)进行任何试验的费用,如果说明书或建筑工程清单中明确意指或规定进行这种试验,并且(在仅仅做负荷试验或者为了确定任何完成的或部分完成的工作的设计是否适合于旨在达到的目的而做试验的情况下)这种试验在说明书或建筑工程清单中已详细列出,足以使承包人能在其投标中予以定价或估算在内,则应由承包人负担。

未规定的试验等的费用

(4)如果工程师命令进行的任何试验,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

①并非意指或规定进行的试验,或

②(在上述情况下)未详细列出的试验,或

③虽意指或规定进行,但工程师命令,要由一名独立的人员在除了现场或受试验材料的制造或制作地点以外的任何地点进行试验。

如果试验结果表明,该做工或材料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或工程师的指示,则此项试验费用应由承包人负担,否则由雇主负担。

37.进入现场

工程师和他所授权的任何人应能随时进入本工程和现场,以及进入正在为本工程进行工作或提供材料、制成品或机械的一切车间和地方,承包人应为他们进入这些地方或获得进入的权利提供一切便利和协助。

38.在覆盖以前对工程的检查

(1)任何工作未经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认可不得予以覆盖或置于视线之外,承包人应提供充分机会由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检查和测量任何将要覆盖或置于视线之外的工作,并在永久性工程就位以前检查其基础。承包人应在任何这种工程或基础准备就绪或即将准备就绪以供检查时,及时通知工程师的代表,而工程师的代表除非认为此项检查没有必要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否则应为检查和测量该工程或检查该基础的目的而出席,不得无理拖延。

移动覆盖物和打开

(2)承包人应按工程师不时作出的指示,将本工程任何部分移去覆盖物或从中打开,并应使各该部分恢复原状和修补好,使工程师满意。如果任何各该部分是在依照本条第(1)款的要求执行后予以覆盖或置于视线之外的,并经认为是按照本合同进行的,则将其移去覆盖物、从中打开、恢复原状和修补等各项费用均应由雇主负担,但在任何其它情况下,所有上述各项费用均应由承包人负担,并应由雇主向承包人索还或可由雇主从任何到期应付或将到期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予以扣除。

39.清除不适当的工作和材料

(1)工程师在本工程进行过程中应有权随时发出书面命令:

①在该命令规定的时间内从现场清除工程师认为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材料。

②代之以适当的和合适的材料,并

③拆除工程师认为其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工程,并按要求重建(不管其以前的任何试验或中期付款)。

承包人违约

(2)如果承包人拖欠不执行上述命令,雇主有权雇用其他人员进行此项工作并付给工资,由此产生的或伴随而来的一切费用开支均应由承包人负担,并应由雇主向承包人索还或可由雇主从任何到期应付或将到期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予以扣除。

40.工程暂停

(1)承包人应在接到工程师的书面命令时,按工程师认为必要的时间和方式,暂停进行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并应在暂停时间,在工程师认为必要的情况下适当地保护本工程并保证其安全。承包人在根据本条规定执行工程师的指示方面所招致的额外费用,包括所有现场应支付的日常工资、薪水、设备的折旧和保养、现场的杂费和本合同的一般管理费,均应由雇主负担和支付,除非这种暂停是:

①本合同另有规定者,或

②为适当进行本工程所必需者,或由于天气条件影响本工程的安全和质量,或由于承包人方面的违约,或

③为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安全所必需者。

但是,除非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师的命令后的28天内将其索赔意向以书面通知工程师,否则承包人将无权索还任何此种额外费用。工程师应就其认为是公平合理的“索赔要求”,解决和决定应付给承包人的这种额外款项。

暂停持续超过90天

(2)如果根据工程师书面命令(本款称之为“暂停命令”)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进展暂停一段时期或连续几段时间总计达90天,或者如果工程师在先前已发出为期不到90天的暂停命令以后,又在这一暂停期限届满时起不到90天以内,再次发出不论是关于整个工程的或是(如果先前的暂停命令仅影响本工程的一个部分)影响或包括本工程的该一部分的暂停命令,则在上述任何情况下,承包人可以送交工程师一份书面通知,要求工程师在接到此通知后的28天内许可继续进行已暂停进行的本工程或其中的该一部分。如果未在上述时间内给予这种许可,承包人通过再送一份书面通知,可以(但并非必须)选择如下:如果此项暂停仅影响本程的一部分,则按根据本文件第51条的规定删除该部分对待;如果此项暂停涉及整个工程,则按雇主放弃本合同对待。

开工时间和迟延

41.工程的开始

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师有关开工的书面命令后,应在投标书指定的期限内,在现场开始本工程,并应以应有的速度进行,不得迟延,但如有工程师明文批准或命令者或完全属于非承包人所能控制的原因者除外。

42.现场的占用

(1)除本合同可规定应让承包人随时占有的现场各部分的范围和各该部分应向承包人提供的顺序以外,在遵照本合同关于本工程进行顺序的任何要求的条件下,雇主将随着工程师发出开始本工程的书面命令,让承包人占有为使承包人能按照文件第14条所提到的方案(如果有的话)或者按照承包人应以书面通知向工程师提出的合理建议,开始和继续本工程施工所需要的现场各部分,并将随着工程的进展,随时让承包人占有为使承包人能按照上述方案或建议(视情况而定)以应有的速度进行本工程施工所进一步需要的现场各部分。如果由于雇方方面没有按照本条规定让承包人占有现场各部分而使承包人招致迟延或费用开支,工程师应准许延长工程完成时间,并证明他认为是公平合理的对所招致开支的偿付金额,该金额应由雇主支付。

道路通行权等

(2)承包人应为取得他所需要的有关进入现场的特别或临时的道路通行权负担一切开支和费用。承包人还应自费提供他为本工程的目的所需要的在现场以外的任何附加设施。

43.竣工的时间

在遵照说明书中有关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应在整个工程竣工前完工的任何要求的条件下,本工程应在投标书所指定的时间内全部竣工,从投标中所指定的开工期限的最后一天起算,或根据本文件第44条允许的延长时间计算。

44.竣工期限的延长

如果任何额外的或追加的工作量,或可能发生的不论何种其它特殊情况,使承包人有正当权利延长竣工时间,工程师应确定这种延长时日。但是,工程师并无义务要考虑任何额外的或追加的工作或其它特殊情况,除非承包人在这种工作开始后或这种情况出现后的28天内,或其后尽快地向工程师的代表递交有关他认为自己有权延长时间的任何权利主张的充分而详细的材料,以便当时能对该权利主张作出调查。

45.夜间或星期日不工作

在遵照本合同所载的相反规定的条件下,任何长久性工作,除下文规定者外,非经工程师的代表书面许可不得在夜间或星期日(如果当地公认休息日)或当地公认的休息日进行,为拯救人命或财产或为本工程的安全而不可避免的或者是绝对必需的工作除外,在这种情况下,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的代表。但是,本条规定不适用于任何通常采用轮班制或两班制进行的工作。

46.进度

承包人根据文件第五条所提供的全部资料、设备和工人,以及本工程进行和维护的方式、方法与速度,应是同一种类的,并应按使工程师满意的方式进行。如果任何时候工程师认为本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进度太慢,不能保证本工程在规定的或延长的竣工时间内完成,工程师应将此以书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采取他认为必要的措施,而工程师则可同意加快进度,以便使本工程能在规定的或延长的竣工时间内完成。如果此项工作未在夜间进行,承包人应请求许可在夜间和白天一样工作。如果得到工程师这种许可,承包人应无权因这样而获得任何额外支付,但是,如果这种请求遭到拒绝,而又没有相当的、切实可行的加快工程进度的方法,则竣工的时间应延长仅由于这种拒绝所致的一段时间。进行夜间作业不得有不合理的噪音或干扰。承包人应就由于在进行作业时所产生的噪音或其它干扰而引起的损害赔偿责任以及与此赔偿责任有关的一切权利主张、要求、诉讼、各项费用和开支,给雇主以补偿。

47.对延期规定的违约偿金

(1)如果承包人未能在本文件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时间或延长的时间内完成本工程,承包人应向雇主支付投标中规定的金额,作为对这种违约规定的违约偿金,而不作为对本工程竣工时期按本文件第43条规定的时间或延长的时间(视情况而定)所超过的每一天或不足一天的罚款。雇主在不妨碍其它补偿方法的情况下可以从他手头到期应付或将到期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扣除该项违约偿金的金额,支付或扣除该违约偿金均不能免除承包人完成本工程的义务,或免除其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任何其它义务与责任。

规定的违约偿金的削减

(2)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以前,本工程中的任何一部分业经工程师按本文件第48条出具竣工证书,并已由雇主占有或使用,则对延期规定的违约偿金,有关出具该竣工证书以后的任何延迟时间应按业经证明已竣工部分的价值占整个工程的价值的比例予以削减。

对提前竣工的奖金

(3)如果希望在本合同中规定对提前完成本工程或本工程的任何一部分支付奖金,应在第二部分第四十七(3)条中予以规定。

48.竣工证书

一俟工程师认为本工程已基本竣工并已令人满意地通过本合同规定的最后试验时,工程师应在接到承包人关于将在维护期完成任何未完成的工作的书面保证后,对本工程出具竣工证书,本工程的维护期应从出具此项证书之日开始。但是,工程师可以在本工程全部竣工以前,对本工程的任何一部分出具这种证书,并应根据承包人的书面申请对业已竣工使工程师感到满意而且已经为雇主占有或使用的本工程的任何主要部分,出具这种证书。当给予本工程的一部分以这种证书时,应当认为该部分已经竣工,而且该部分的维护期应从出具这种证书之日开始。但是,按上述规定对上述被占有或使用的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所出具的竣工证书,不得认为是证明任何需要恢复原状的地面或表面工程的竣工,除非这种证书明确如此说明。

维护和缺陷

49.“维护期”的定义

(1)本条件中,“维护期”一词应指投标中指定的维护期限,从工程师按照本文件第48条证明本工程竣工之日起计算,或者如果工程师根据第四十八条出具不止一份证书时,则从各该证书出具之日起分别计算,而与维护期有关的“本工程”一词则应作相应的解释。

进行修理工作等

(2)为了使本工程在维护期满之时或期满之后尽快交付给雇主时,处于维护期开始时的同样完好状态(正常的磨损除外)使工程师感到满意,承包人应按照工程师在维护期间或在维护期满后14天内根据工程师或以工程师外义在维护期满之前所进行检验的结果可能以书面向承包人提出的要求,对缺陷、不完善之处、收缩或其它缺点进行修理、改正、重建、矫正和弥补等一切工作。

进行修理工作等的费用

(3)如果工程师认为之所以需要进行这种修理工作是由于使用的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或者由于承包人方面忽视或没有遵照履行其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义务所致,则承包人应自行承担费用进行所有这种修理工作。如果工程师认为之所以必需进行修理是由于任何其它原因,则应作为追加工作确定这种修理工作的价值并予以付款。

对承包人不进行要求他做的工作的补救办法

(4)如果承包人不进行上述工程师要求他做的任何工作,雇主有权用他自己的工人或请其它承包人进行此项工作,如果此项工作是属于承包人应自行承担费用进行的工作,雇主应有权向承包人索回此项费用,或可从任何到期应付或将到期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此项费用。

50.承包人进行调查

承包人如经工程师书面要求,应根据工程师的指示,调查造成任何缺陷、不完善之处或缺点的原因。如果此种缺陷、不完善之处或缺点不是属于承包人根据本合同应予负责之列者,承包人在上述调查中所进行的工作的费用应由雇主承担。但是,如果此种缺陷、不完善之处或缺点是属于上述承包人应予负责之列者,进行上述调查工作的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在这种情况下,承包人应按照本文件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自行承担费用对此种缺陷、不完善之处或缺点进行修理、矫正和补救。

修改、增补与删除

51.变动

(1)工程师应对于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形状、质量或数量作出他认为可能是必要的变动,并且为此目的或由于任何其它原因,他如认为可取,应有权命令承包人去做下列任何一项,而承包人应照办:

①增加或减少本合同所包括的任何工作的数量,

②删除任何此类工作,

③改变任何此类工作的性质或质量或种类,

④改变本工程任何部分的高程、线、方位和大小,

⑤进行为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任何种类的追加工作,所有这种变动决不应使本合同无效,但是所有这些变动的价值(如果有的话)在确定本合同价格的金额时,应予以考虑。

有关各项变动的命令应是书面的

(2)承包人没有工程师的书面命令,不得作任何变动。但是,如果当任何工作数量的增加或减少并非由于根据本条发出命令的结果,而是由于其数量超过或不足建筑工程清单所规定的数量,则对这种工作数量的增加或减少不应要求有任何书面命令。但是,又如果由于任何原因工程师认为任何这种命令以口头方式发出是可取的,承包人应遵照执行这种命令,而工程师不论在该命令执行之前或之后对这种口头命令所作的任何书面确认,均应认为是属于本条所指的书面命令。但是,又如果承包人就工程师的任何口头命令,向工程师作出书面确认,而此项确认未遭工程师的书面否认,则此项确认即应认为是工程师的书面命令。

52.变动的估价

(1)工程师应就其命令进行的任何额外的或增加的工作或删除的工作确定他认为应对投标中指定的金额予以增加或减去的金额(如果有的话)。所有这些工作均应按工程师如果认为适用的本合同所规定的费率估价。如果本合同没有载明任何适用于额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费率,则应由工程师与承包人商定合适的价格。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应由工程师确定他认为合理而适当的价格。

工程师确定费率的权力

(2)但是,如果任何删除或增加部分的性质或工作量都同整个合同工程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的性质或工作量有关,工程师认为由于这种删除或增加,使本合同对本工程任何项目所规定的费率或价格变得不合理或不适用,则应由工程师和承包人商定一个合适的费率或价格。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应由工程师在考虑到各种情况之后另外确定他认为合理适当的费率或价格。

但是还必须规定,除非在该命令发出之日以后(而在额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情况下,则在此项工作开始之前或在其后)已尽快地发出书面通知:

①由承包人通知工程师关于他要求额外付款或变动费率的意图,或

②由工程师通知承包人关于他准备视情况变动费率或价格的意见,否则就不得按本条第(1)款增加本合同的价格,或按本条第(2)款变动费率或价格。

变动超过15%

(3)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时,发现各项变动(由于任何有关改变材料和(或)劳动力价格的条款所引起者除外)的最后结果,较投标所指定的金额增加或减少15%以上,则本合同价格的金额应按工程师和承包人双方商定的金额进行修正。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应由工程师在考虑到一切实质性的和有关的因素(包括承包人的杂费和管理费)之后,确定在他认为是合理而适当的金额。

计日工作

(4)工程师如果认为有必要或合乎需要时,可以书面命令任何增加的或替代的工作均应按计日工作进行。这样,对这种工作应根据建筑工程清单内的计日工作表所规定的条件和承包人在其投标中确定的费率与价格支付承包人。

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供必要的收据或其它凭证以证明所付金额,并应在定购物料以前先把关于该物料的报价单提请工程师认可。

对于所有按计日工作进行的工作,承包人应在此种工作持续进行期间,每天向工程师的代表提交此种工作所雇用的全部工人的姓名、工种和时间的准确清单一式两份,以及列明此种工作所用的全部物料与设备(已按照本文件上面提到的表计入百分比增加的设备除外)的品名及数量的报表也一式两份。每份清单和报表如果或经认为正确无误,其中一份将由工程师的代表签字后退还承包人。每个月终,承包人应向工程师的代表提交一份关于所使用的劳动力、材料和设备(上述例外除外)的价格报表,这种清单和报表如果没有全部和准时提交,承包人就无权得到任何支付。但是如果工程师认为由于任何原因,要承包人按上述规定送交这种清单或报表并非切实可行的,则工程师应有权批准对此种工作按计日工作(在对此种工作所用的时间和设备及材料感到满意时)或是按他认为是公平合理的价格付款。

权利主张

(5)承包人应每月一次向工程师的代表递交一份账目单,详细列举(尽可能详尽)承包人认为自己有权提出的对任何增加的费用的各项权利主张,以及承包人根据工程师的命令已在当月进行的一切额外的或增加的工作。凡没有列入此项详细账目单内的对任何这类工作索取偿付的要求,将一概不予考虑。但是尽管承包人没有遵守此项条件,如果他已在尽早的时机,通知工程师关于他打算就这类工作提出权利主张,则工程师仍有权批准对任何这类工作付款。

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

53.本工程专用的设备等

(1)承包人所提供的一切施工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一经携入现场就应当认为是专供本工程的施工和建成之用未经工程师的书面同意(不得无理拒绝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其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移走(为了将其从现场的某部分移至另一部分者除外)。

设备的撤离等

(2)在本工程竣工时,承包人应把他所提供的留在现场的所有上述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以及任何未使用的材料撤离现场。

雇主对设备等损坏不承担责任

(3)除本文件第20条和第65条有规定者外,雇主在任何时候对上述任何施工设备、临时工程或材料所受的损失或伤害概不负责。

设备的再输出

(4)对于承包人为本工程的目的而输入的任何施工设备,在按上述规定撤离现场后,雇主将在有需要的情况下协助承包人就承包人再输出这种施工设备获得必要的政府的批准同意。

海关放行

(5)雇主在需要时将协助承包人就本工程所必需的施工设备、材料和其它各物取得海关的放行。

(6)任何涉及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的其它条件,包括有关支付或减免关税或其它进口税、港口费、码头费、卸货费、引水费和任何其它费用或应付款的各项条件,视需要在第二部分第53条第(6)、(7)等项中予以规定。

54.对材料等的认可不得是默示的

本文件第53条的实施,不得被认为是默示工程师对其中所提到的材料或其它事项的任何认可,也不得妨碍工程师在任何时候拒绝任何这种材料。

测量

55.数量

建筑工程清单中所列出的数量是对工作的估计数量,不能作为承包人为履行其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义务时应进行的本工程的实际的和准确的数量。

56.应予测量的工程

除另有规定者外,工程师应按照本合同通过测量查明和确定按本合同完成的工作的价值。当工程师要求对本工程的任何部分进行测量时,他应通知承包人的指定代理人或代表,承包人应立即参加或派一名职称的代理人协助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进行此项测量,并应提供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所要求的一切详细资料。如果承包人不参加或者忽略或遗漏派代理人参加,则由工程师所作的或认可的测量应被认为是对工作的正确的测量。为了测量要用记录和图纸进行测量的长久性工作的目的,工程师的代表应对这种工作逐月作出记录和图纸,承包人在得到书面邀请参加检查时,应在14天内参加与工程师的代表一道检查并同意这些记录和图纸,并应在业经同意的记录和图纸上签字,如果承包人不参加检查和同意任何这种记录和图纸,则这些记录和图纸就应被认为是正确的。如果承包人在检查这些记录和图纸以后,同意这些记录和图纸或同意后不在其上签字,除非承包人在进行此项检查后的14天内向工程师的代表递交书面通知,提出他声称这些记录和图纸是不正确的各个方面,请工程师决定,否则这些记录和图纸仍应被认为是正确的。

57.测量方法

除本合同另有特别说明或规定者外,不论任何一般的或当地的习惯,本工程仍应测量净值。

临时金额和直接成本金额

58.各项临时金额

(1)在建筑工程清单中(不论是在签订本合同时未作详细规定而应由承包人进行的工作,还是应由按下文规定的指定的分包人进行的工作)列出的每一项临时金额(非根据本条第(2)款规定的直接成本价格)连同承包人已经计入此项金额的费用和利润(如果有的话)均应从本合同价格中予以扣除,并应代之以下列各项计入本合同价格;①与该临时金额有关的工作系经工程师命令并由承包人进行的情况下,对这样进行的工作按本文件第52条所估定的价值。②与该临时金额有关的工作系经工程师命令并由指定的分包人(定义见下文)进行的情况下,承包人按工程师的指示所实际支付给该分包人的金额(但是必须遵照本条第(5)款的规定),以及(如果承包人已把关于费用和利润的任何金额计入与该工作有关的临时金额)一项金额其所占实际支付金额的比例与上述费用和利润占上述临时金额的比例相同者。

直接成本项目

(2)建筑工程清单中的每一项金额其中包括(占该金额的全部或部分)应为本工程提供的或用于本工程的货物或材料的直接成本价格者,应由以承包人根据工程师的指示为该货物或材料所支付的实际价格(但是必须遵照本条第(2)款的规定)代替直接成本价格而变动,同时本合同价格则应按照建筑工程清单中的金额由于此种代替所增加或减少的金额而予以增减(视情况而定)。对于列入直接成本价格的关于劳动力的任何金额,不得由于上述实际价格高于或低于直接成本价格而变动。但是,对于所有其它费用和利润,则应按照根据建筑工程清单中所规定的有关直接成本的该一具体项目的百分比或者(如果无此种百分比时)根据承包人列入投标书作为调整直接成本金额的百分比而得出的金额,予以增加或减少(视情况而定)。

临时和应急项目的使用

(3)在建筑工程清单中所列的各项经规定为临时或应急的款项,只能凭工程师的指示和决定动用。如果该款项全部或部分未经动用,则应从本合同价格中减去未动用的金额。

提供证明等

(4)承包人如经工程师要求应出示全部有关临时项目或直接成本项目开支的报价单、发票、证件以及帐目或收据。

现金折扣

(5)承包人根据本条第(1)款(1)项或第(2)款的规定,按工程师的指示付给指定的分包人(按下文定义)的任何金额,只要是在承包人收到雇主该项付款之前支付的,为了根据本条第(1)或(2)款(视情况而定)调整本合同价格的目的,应在上述承包人实际支付的金额上增加这一实际付款额的___%,而与此有关的任何现金折扣的好处,均应转给雇主。

分包人义务的转让

(6)如果指定的分包人(按下文定义)已就他所进行的工程或他所供应的货物或材料和承包人承担任何超过本合同规定的维护期一段期间的持续义务,承包人应在维护期满后的任何时候应雇主的请求并由雇主承担费用把此项义务尚未届满期间的好处转让给雇主。

59.指定的分包人

(1)可能经雇主或工程师指定或选定或认可的一切专家、商人和其它人员,其所进行的任何工作或供应的任何货物的临时或直接成本金额已列入建筑工程清单者以及根据建筑工程清单或说明书的规定要求承包人把任何工作转包给他并正在进行此种工作和供应此种货物的一切人员,均应被认为是承包人所雇用的分包人,并在下文称之为“指定的分包人”,但是,雇主或工程师不得要求承包人、或认为承包人有义务雇用任何不愿意同承包人签订含有如下条款的分包合同的指定的分包人:

①指定的分包人将就作为分包合同主题的工作或货物向承包人承担如同承包人根据本合同条款向雇主所承担的同样的义务和责任,并将就此并就凡是由此引起的或与此有关的或是由于未履行这种义务或责任所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一切权利主张、要求、诉讼、损害赔偿费、各项费用和开支等,保障承包人免受损害并给承包人以补偿。

②指定的分包人将就其本人、其代理人、工人及雇员的任何疏忽,就其本人或其人员对承包人为本合同的目的所提供的施工设备或临时工程的任何滥用,并就上述一切权利主张,保障承包人免受损害并给承包人以补偿。

对指定的分包人的支付

(2)工程师在根据本文件第六十条出具其中包括对任何指定的分包人所完成的工作或所提供的货物付款的任何证书以前,应有权要求承包人提出适当证据证明,先前证书中所包括的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