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本 jht868.com

联营合作协议(适用于指纹识别门禁系统产品)

随着时代的发展,选择合作才能成为最具竞争力的人之一。团队合作可以显著提高工作的效率和完成度,还可以有一定的创新。签订合作合同使双方的书面承诺有法可依、有据可循。在签订合作合同前要对合同的内容事项有所了解。你知道合作合同具有什么样的法律效益吗?经过整理,小编为你呈上联营合作协议(适用于指纹识别门禁系统产品),欢迎分享给你的朋友!

甲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鉴于乙方拥有指纹识别门禁系统产品完整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且至本协议签定之日未与任何他方就本产品、知识产权有任何形式的合作,乙方也未以任何方式生产和销售本产品;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合作生产、销售由乙方自主研制的指纹识别门禁系统产品项目达成本协议,以资共信守。

1.合作内容

  本项目合作的内容为:生产、销售由乙方自主研制的指纹识别门禁系统产品。首批生产  套(其中银行指纹识别联动门禁系统  套),以后批产品生产量根据市场销售情况待定。

2.合作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共捌年。

3.合作体制

  在甲方框架内成立由乙方组建,甲方派员监督的指纹识别产品项目部,其权限为负责本项目产品的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项目部设立独立帐户,实行独立核算。

4.知识产权的使用

4.1 本项产品的生产、销售可使用乙方提供的中文:××;英文:  的注册商标。也可以使用甲方所提供的商标及冠名。

5.权益平衡

  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乙方不得独立或以任何方式与第三方合作生产、销售指纹识别门禁系统产品。

甲方从合作之日起,按月向乙方提供资金  万元,持续时间不超过  个月,且该资金纳入本项目产品的生产总成本。

6.甲方职责

  6.1 提供本合同项目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的所需资金,前期投入不低于人民币  万元(以后根据市情况待定)的基本运作资金,在本协议签定生效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存入开列的指纹产品项目部的独立帐户内,实行专款专用,保证该资金的投放与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的进程同步,并即时派出财务人员管理并建立独立的帐目,及时制作月报及年报等财务文件交双方备案。

6.2 提供本项目产品必需的生产场地(  -  标准厂房)。

6.3 监督本项目产品的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的全过程。

6.4 与乙方共同制定项目产品的销售计划、共同进行本项目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工作。

6.5 与乙方共同做好产品销售资金的回笼工作。

6.6 负有对本项目产品的技术、生产及销售等资料及信息的保密义务。

7.乙方职责

  7.1 负责制订生产实施方案,并按照实施方案组织生产。

7.2 负责定制及采购产品零部件。

7.3 项目产品的总成本控制在人民币  元/套内(银行联动门禁),其中单门控制门禁产品在  元/套内。

7.4 负责项目产品的生产技术、技术升级、技术更新换代及产品质量保证。

7.5 与甲方共同制定本项目产品的销售计划,共同进行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

7.6 与甲方共同做好产品的货款的回笼工作。

7.7 对项目部独立帐号中的资金运作进行监督;对项目部独立财务核算及财务文件进行监督、审核。

8.项目资金支配权限及销售收入的支配

8.1 为不影响项目产品的生产及销售进程,项目产品生产和销售所需的当前资金先由项目部负责人提出,经甲方本项目指定负责人核实后即行兑付。

8.2 项目生产、管理及销售人员的每月工资经项目部负责人根据预先核准的人员和数额核实后,经甲方本项目指定负责人核实后即行兑付,并纳入项目总成本。

8.3 项目生产、管理及销售人员的差旅费及招待费等由项目部负责人核准后,经甲方本项目指定负责人核实后即行支付,并纳入项目总成本。

8.4 项目产品将全部以甲方名义对外销售及结算。销售及售后服务的全部收入必须进入指纹产品项目部所开列的独立帐户内。

8.5 甲方不得随意抽回初期投入基本资金,货款回笼的资金在确保本项目产品的持续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的前提下,在征得乙方的认可后,甲方可以逐步收回初期投入的  万元基本资金。增值部分资金必须经过乙方本项目部负责人及甲方本项目负责人共同签字、认可后方能动用(包括本项目的利润分配等)。

8.6 甲、乙双方其同制订本项目产品的销售价格及税务策略。

8.7 指纹产品项目部所有财务文件需经乙方本项目部负责人及甲方本项目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后方能生效。

9.利润分配

  9.1 本项目和税 后利润核算时间以年度为单位。

9.2 本项目的税后利润分配的前提为:在甲方收回初始投入资金(按实际投入资金)的  %(以帐面统计为准)后。

9.3 本项目的税后利润分配比例为:甲、方双方各占  %。

9.4 甲、乙双方每期所得的利润扣除%留作本项目发展基金外,其余  %应及时划入各自帐户。

10.协议的终止、解除

11.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有争议,则双方友好协商;如不能解决,则提请杭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12.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应赔偿另一方由此所受的全部损失(直接和间接损失)。

13.其他事宜

  甲乙双方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行订约;合作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的合作权和续约权。

14.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四份,同具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杭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杭州××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盖章: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委托人: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jht868.com经典推荐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适用于旅馆、饭店)


目录

(序言)

第一章 合营企业的组成

第二章 饭店的规模及造价标准

第三章 出资总额,出资比例及资本转让

第四章 利润分配及亏损负担

第五章 合营期限

第六章 建造期间合同各方的责任

第七章 董事会

第八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章 劳动管理

第十一章 设备、配件及材料的采购

第十二章 纳税

第十三章 保险

第十四章 违约责任

第十五章 不可抗力

第十六章 争议的解决

第十七章 适用法律

第十八章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十九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序言

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和 国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 市共同投资联合经营饭店。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合营企业的组成

11 合营各方为:

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地注册登记,其法定地址在中国 省 市 街 号;法定代表:姓名 职务 国籍  。

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 国 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 国 地,法定代表:姓名 职务 国籍。(如合营者为多方,可按丙,丁…… 方称)

12 合营企业的名称和法定地址:

合营企业的名称

外文名称 

13 合营企业是在中国建立的,合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的法人。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的规定。

第二章 饭店的规模及造价标准

21 饭店的占地面积为 平方米。

饭店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设:旅馆(其中豪华客房  套;中档高级客房套;普通客房 套);各类餐厅,商场, 医疗室,健身房,舞厅,停车场, 游泳池及娱乐场所各种服务设施。

22 饭店还包括以下设施和装置:

中央冷暖空调系统,电脑管理控制系统,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闭路电视和音响系统,锅炉房,洗衣房,水塔,排污系统,汽车队及建造和营业可能需要的其它设备。

23 饭店造价标准:

普通客房每平方米平均造价 元;中档高级客房每平方米平均造价 元;豪华客房每平方米平均造价 元。其它设施每平方米造价元。(注: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

第三章 出资总额,出资比例及资本转让

31 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为 元人民币(或合营各方商定的货币)。

其中甲方出资 元,占注册资本%。

乙方出资 元,占注册资本%。

32 合营各方将以下列方式作为出资:

甲方:现金 元;土地使用费 元;设备 元;其它元;共元。

乙方:现金 元;机械设备 元;其它 元;共 元。

33 投资范围:

饭店土建工程投资:包括房屋及附属设施,建筑费,设计费,水费,工程材料费。

装修,设备家俱等投资;包括物资的购置,包装运输,在建造期间的财产保险费。

开办费:包括员工培训,宣传广告,管理以及其它必要的费用开支。

筹建费:包括筹建资金,银行担保费,建设期间贷款利息。双方筹建人员的工资,奖金,补贴,旅差费,办公费等。

福利设施费:包括职工住宅的征地,拆迁,建造及设备安装等。

不可预见费:经筹建处批准,用于饭店建设开办期间不可预见的开支。

流动资金用于开业周转金。

34 合营各方在合营企业得到营业执照后天内,分期缴足出资资金,其应付金额和付款期限规定如下:……

任何一方对其出资额逾期缴付或欠缴均按143条办理。

351 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均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并报原审批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352 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合营另一方同意,合营另一方有权优先购买其转让股份。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合营另一方转让的条件优惠。

第四章 利润分配和亏损负担

41 合营企业利润在按中国税法纳税后,由董事会决定扣除合营企业的储备基金,企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后,合营各方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或亏损。

42 合营企业的资产负债,仅以企业注册资本为限。

第五章 合营期限

51 合营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可以法人身份开始营业,期限为 年。合营期限届满,合营合同自行终止。

52 经合营各方同意,延长合营企业期限,应在合营期满前六个月,向审批机构提出延长申请。每次延长以年为限。

53 在合营期限届满时,甲方将用 币购买外国投资者的股份,购买价格另行商定。

第六章  建设期间合营各方的责任

61 合营各方各负其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甲方责任:

(1)按基本建设进度计划向饭店筹建处提供达到可进行施工的场地。即办理场地征用手续并负责迁移拆除清理地面障碍物。

(2)负责饭店界区以外的三通(通电,通水,通路)及市政配套工程。

(3)协助办理饭店的设计施工方面的报批手续。

(4)协助申请在中国境内采购材料设备等物资的计划指标。

(5)组织合营企业的其它工程设计施工工作。

(6)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等手续。

(7)协助合营企业招聘当地的中国籍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它工作人员。

(8)负责办理合营企业委托的其它事宜。

乙方责任:

(1)按34的规定,及时将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运抵中国港口。

(2)协助办理设计委托,审查设计方案等工作。

(3)协助合营企业招聘外国籍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4)指派能胜任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参加饭店筹建工作。

(5)办理合营企业委托的在国外选购机械设备,配件等事宜。

(6)培训合营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

(7)负责办理合营企业委托的其它事宜。

第七章 董事会

71 合营企业设立董事会。董事会为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名,乙方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设副董事长名,由 方委派。

72 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会的任期为四年。任期届满后,如获继续委派的,可以连任。

73 董事会的职权,决议程序及董事会的召开,均按合营企业的章程执行。

第八章 经营管理机构

81 合营企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一名。由 方推荐。副总经理名,由甲方推荐名。乙方推荐名。正副总经理任期为 年。

82 总经理的职责是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议,组织和领导合营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根据合营章程规定。协助总经理工作。

合营企业将根据本企业的业务需要,设立部门经理,负责部门业务的日常工作,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83 正副总经理由合营企业董事会任命和免职。正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公司和企业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职务。各部门经理由总经理任命。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

91 合营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会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加以制定。合营企业注册登记后,应及时到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合营企业在中国银行开立人民币和外汇帐户,也可以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外其它银行开立帐户。

92 合营企业的财务会计年度应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企业的会计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必须用中文书写。(也可以同时用甲,乙双方商定的另一种外文书写)

93 合营公司设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各一名,总会计师的职权和责任按合营企业章程的规定执行。总会计师由方推荐,副总会计师由方推荐。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均由董事会任命。

第十章 劳动管理

101 合营企业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及劳动纪律等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合营企业与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合同订立后,即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102 甲乙方双方推荐及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等问题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十一章 设备,配件的采购

111 合营企业为经营所需要的设备,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原则上由双方采购,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在中国购买。对需要在国外采购的产品,一般应选择具有国际先进性和适用性的产品。其价格不应超出国际市场的公平价格。

选购前,合营各方应充分酝酿协商,必要时可以公开招标采购。

第十二章 纳税

121 合营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及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金。

122 合营企业的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十三章 保险

131 合营企业的各项保险均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合营企业成立后,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向董事会提出企业的保险计划。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后,以合营企业的名义办理各种投保手续。

第十四章 违约责任

141 合营各方因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造成合营另一方损失时,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补救措施采取后,未能完全弥补另一方所遭到的损失的,另一方仍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142 合营一方因违反合同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另一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并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其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根据具体情况订)

143 合营一方未按期支付合同规定的应付金额,合营企业有权收取迟延支付金额的利息。从逾期的第一个月计算。

上述逾期的利息,以各自出资的货币支付。

第十五章 不可抗力

151 合营各方因地震,台风,严重的水灾和火灾战争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造成一方延迟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全部规定的情况下,不当作违约处理:

1511 不可抗力事件必须是阻止,阻碍,迟延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履行合同的直接原因。

1512 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在事件发生的情况下,必须已采取了所有能够实施的合理措施。

1513 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在遭受事件时,已立即通知合营另一方,并在十五天内以书面的形式提供事故及处理情况,以及迟延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的理由。并由该事故发生地的有关机构出具证明。

152 在事件影响结束后,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必须立即通知另一方。

第十六章 争议的解决

161 合同发生争议时,合营各方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解决,或经第三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和调解的,可以提交中国的仲裁机构或双方同意其它仲裁机构。在中国仲裁应遵守中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在其它仲裁机构仲裁应遵守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

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162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或者由仲裁裁决。

第十七章 适用法律

171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为本合同的适用法律。

172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八章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81 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或修改合营合同,但合营各方必须就此签署书面协议并经原审批机关批准方能有效。

18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营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

1821 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1822 另一方违反合同,以致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时所期望的经济效益;

1823 另一方在约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许延迟履行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合同。

1824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1825 合同规定的解除合同条件已经出现;

183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即告解除:

1831 法院判决解除合同;

1832 法院判决解除的合同。

1833 双方商定同意解除合同。

184 合营任何一方未征得合营他方的书面同意,不能将本合同章程或合同附件规定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违反上述规定以任何方式转让的合同均属无效。

第十九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 按照本合同原则订立的如下附件,包括章程,协议,附件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条款与附件条款发生矛盾时,应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192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签字后,需经批准,方能生效。

193 本合同于一九年月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

地签字。

194 本合同用中文和 文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代表国 公司代表

  (签字) (签字)

  甲方见证人  乙方见证人

有关两人联营合作协议


有关两人联营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服饰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服装制造厂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参与乙方经营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联营合作的条件

1.乙方以现有厂房____________平方米以及设备投入供甲、乙双方合作使用;

2.甲方根据乙方经营生产的需要投入足额的流动资金,确保乙方正常生产,并提供承接乙方生产任务。

二、联营合作的组织机构

1.联营合作期间,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担任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本协议签订后______日内,由乙方负责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甲方予以协助;

2.联营合作期间,乙方的原法定代表人担任____________,负责工厂的生产、质检及内部的行政管理工作,甲方派专业人员协助、监督;

3.联营合作期间,工厂的财务人员由甲方派驻,负责工厂的成本核算、会计报表的编制等财务工作。

三、联营合作的方式

1.乙方按甲方认可的方案,完成厂房的装饰,设备的安装,由甲方验收通过;

2.上述第1 款验收通过后,由甲方负责招聘生产人员,并进行业务的培训;

3.甲方负责生产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员工奖惩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生产流程表、工艺流程表等运作机制,乙方在生产管理过程中必须切实履行;

4.乙方的生产任务由甲方负责提供、承接,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承接业务;

5.乙方负责工厂的日常生产和员工的日常管理。

四、联营合作的盈利和亏损的分配

1.扣除人工工资、水电、税赋等一切成本后的净利润按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的比例进行分配;如工厂亏损亦按上述比例进行分担;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联营合作的期限

联营合作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计______年,联营合作期满后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另行签订协议,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六、联营合作终止的财产处理

1.联营合作终止后,乙方享有现有厂房、设备的财产所有权;

2.除第1 次的财产外,甲、乙双方按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的比例对其它财产进行分割。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擅自终止履行本协议,退出联营合作,应承担违约责任,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____________违约金;

2.乙方擅自承接业务或拒绝生产甲方提供、承接的业务,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__违约金;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双方均可免除违约责任。

八、争议的解除方式

本协议发生纠纷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工厂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它

1.乙方承诺在联营合作之前,_____________ 没有存在债权债务纠纷,如存在债权债务纠纷由乙方单方面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本协议的附件是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营合作协议书范本推荐


甲方:__________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拥有___________产品完整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且至本协议签订之日未与任何他方就本产品、知识产权有任何形式的合作,乙方也未以任何方式生产和销售本产品;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合作生产、销售由乙方自主研制的___________产品项目达成本协议,以资共信守。

1.合作内容

本项目合作的内容为:生产、销售由乙方自主研制的___________产品。首批生产________套(其中________系统_____套),以后批产品生产量根据市场销售情况待定。

2.合作期限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_____年。

3.合作体制

在甲方框架内成立由乙方组建,甲方派员监督的________产品项目部,其权限为负责本项目产品的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项目部设立独立帐户,实行独立核算。

4.知识产权的使用

4.1 本项产品的生产、销售可使用乙方提供的中文:__________;英文:__________ 的注册商标。也可以使用甲方所提供的商标及冠名。

5.权益平衡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不得独立或以任何方式与第三方合作生产、销售___________产品。

甲方从合作之日起,按月向乙方提供资金__________万元,持续时间不超过_____个月,且该资金纳入本项目产品的生产总成本。

6.甲方职责

6.1 提供本合同项目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的所需资金,前期投入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以后根据市情况待定)的基本运作资金,在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存入开列的________项目部的独立帐户内,实行专款专用,保证该资金的投放与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的进程同步,并即时派出财务人员管理并建立独立的帐目,及时制作月报及年报等财务文件交双方备案。

6.2 提供本项目产品必需的生产场地(__________?标准厂房)。

6.3 监督本项目产品的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的全过程。

6.4 与乙方共同制定项目产品的销售计划、共同进行本项目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工作。

6.5 与乙方共同做好产品销售资金的回笼工作。

6.6 负有对本项目产品的技术、生产及销售等资料及信息的保密义务。

7.乙方职责

7.1 负责制订生产实施方案,并按照实施方案组织生产。

7.2 负责定制及采购产品零部件。

7.3 项目产品的总成本控制在人民币__________元/套内,其中________产品在__________元/套内。

7.4 负责项目产品的生产技术、技术升级、技术更新换代及产品质量保证。

7.5 与甲方共同制定本项目产品的销售计划,共同进行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

7.6 与甲方共同做好产品的货款的回笼工作。

7.7 对项目部独立帐号中的资金运作进行监督;对项目部独立财务核算及财务文件进行监督、审核。

8.项目资金支配权限及销售收入的支配

8.1 为不影响项目产品的生产及销售进程,项目产品生产和销售所需的当前资金先由项目部负责人提出,经甲方本项目指定负责人核实后即行兑付。

8.2 项目生产、管理及销售人员的每月工资经项目部负责人根据预先核准的人员和数额核实后,经甲方本项目指定负责人核实后即行兑付,并纳入项目总成本。

8.3 项目生产、管理及销售人员的差旅费及招待费等由项目部负责人核准后,经甲方本项目指定负责人核实后即行支付,并纳入项目总成本。

8.4 项目产品将全部以甲方名义对外销售及结算。销售及售后服务的全部收入必须进入________项目部所开列的独立帐户内。

8.5 甲方不得随意抽回初期投入基本资金,货款回笼的资金在确保本项目产品的持续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的前提下,在征得乙方的认可后,甲方可以逐步收回初期投入的__________万元基本资金。增值部分资金必须经过乙方本项目部负责人及甲方本项目负责人共同签字、认可后方能动用(包括本项目的利润分配等)。

8.6 甲、乙双方其同制订本项目产品的销售价格及税务策略。

8.7 指纹产品项目部所有财务文件需经乙方本项目部负责人及甲方本项目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后方能生效。

9.利润分配

9.1 本项目和税 后利润核算时间以年度为单位。

9.2 本项目的税后利润分配的前提为:在甲方收回初始投入资金(按实际投入资金)的_____%(以帐面统计为准)后。

9.3 本项目的税后利润分配比例为:甲、方双方各占_____%。

9.4 甲、乙双方每期所得的利润扣除_____%留作本项目发展基金外,其余_____%应及时划入各自帐户。

10.协议的终止、解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有争议,则双方友好协商;如不能解决,则提请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12.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应赔偿另一方由此所受的全部损失(直接和间接损失)。

13.其他事宜

甲乙双方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行订约;合作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的合作权和续约权。

14.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四份,同具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双方产品合作协议


甲方:北京艺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艺龙网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艺龙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中路10号
邮编:100015
联系人:
电话:010-58602288-
传真:010-64313600
电子邮件:

(以上三者统称甲方)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手机:
公司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邮政编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 定义
1. 酒店产品:指甲方提供的酒店查询、预订服务。
2. 机票产品:指甲方提供的机票查询、预订服务。
3. 乙方媒介:乙方网站、栏目及乙方联盟会员网站、栏目等。
4. 乙方联盟会员网站:与乙方网站建立合法合作关系,并得到乙方授权使用乙方内容的网站。
5. 合作渠道:包括线上渠道和/或线下渠道。
(1) 线上渠道:指由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在乙方媒介中展示的,用于推广酒店产品及机票产品的网页或产品链接;
(2) 线下渠道: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用于预订酒店产品及机票产品的电话 。
6. 合作渠道会员:合作期间,通过合作渠道预订酒店产品及机票产品并实际结账的客人。
7. 有效酒店交易额:合作渠道会员通过合作渠道订购酒店产品并支付完毕相关款项后的酒店交易总金额,该金额仅限酒店的入住费用,不含餐饮、娱乐、酒水、通讯、加床及政府税金等其他费用。
8. 有效机票交易额:合作渠道会员通过合作渠道订购机票产品并支付完毕相关款项后的机票交易总金额,该金额不含机场建设费、燃油附加税及退废票、儿童票及婴儿票等款项。
9. 有效电话接听:拨打线下渠道指定的电话号码且甲方呼叫中心成功接听过的呼入电话。
10. 竞争活动:任何与甲方及其关联企业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提供的服务相竞争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机票/酒店预订、机票/酒店预订分销系统、各种相关旅游包价产品服务等。
11. 书面形式:包括纸面、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及在甲方指定网址公布(甲方指定网址为: 及/或后继、替代网站)。
12. 不可抗力:协议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电脑病毒、黑客攻击、网络故障、带宽或其他网络设备或技术提供商的服务延迟、服务故障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二、 双方承诺及保证
1. 有合法资格从事本协议项下之服务,且其授权代表拥有充分权利签署本协议。
2. 本协议的签署与履行及根据本协议所计划之商业行为在任何方面均不违反中国法律。
3. 不会在各自及其他媒介(包括网站)上进行不利于对方影响的陈述或报道。
4. 不会向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监管机构要求和双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雇员除外)泄露本协议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协议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亦不会泄露因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
5. 不会向对方及与本合作有关的任何第三方的雇员/工作人员(包括政府机构职员,以下同)直接或间接、在账外暗中支付任何佣金、报酬、回扣、款待、礼品等不当利益,亦不得就上述事项达成任何安排。
三、 甲方权利义务
1. 甲方根据双方合作的需要,给乙方开放登录甲方指定网址后台的权限,以用于乙方下载合作渠道推广代码、查看合作渠道产生的订单及佣金、获悉最新甲方促销活动及合作条款变更等信息。
2. 甲方有根据约定付款的义务。
3. 甲方有权决定合作渠道中的内容,且所有由合作渠道产生的酒店、机票预订服务及产品均由甲方负责提供,甲方具有所提供服务及产品的最终解释权。
四、 乙方权利义务
1. 乙方应在乙方媒介中宣传/推广合作渠道,并应配合甲方在旅游高峰期(如春节、十一、暑期等),在合作渠道上大力推广甲方产品,以达到双方满意的营销效果。
2. 乙方媒介不得展示/刊登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和内容,亦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肖像权、商标专用权等),且乙方有责任对乙方联盟会员网站的经营及内容进行审核和管理,以确保乙方联盟会员网站的合法性。
3. 乙方支付给乙方联盟会员网站的佣金比例不得高于甲方向乙方支付的佣金比例。
4. 乙方应指定相应的商务、技术人员经常与甲方进行沟通和协调,除保证合作渠道的正常运行外,就推广宣传、页面调整及其他技术合作方面的工作进行沟通和推进。
5. 乙方不得申请、注册或使用带有艺龙龙elonglong 元素或与其相似、类似或易混淆的任何类型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域名、商标、服务标记、商号及地址名称等),且不得使用与 网站近似的网页设计/版式或其它鲜明的品牌特征;本条款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受影响。
6. 若乙方于本协议签署日前已申请、注册或使用上述艺龙知识产权,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将上述知识产权无偿转让给甲方;本条款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受影响。
7. 本协议有效期届满或提前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甲方通过本协议授权其使用的一切内容。
五、 佣金及结算
(一) 佣金
1. 酒店产品佣金:甲方根据每月通过合作渠道产生的有效酒店交易额确定乙方享受的返佣比例。
每月有效酒店交易额
(单位:人民币元)
010000(含)
1000150000(含)
50001100000(含)
100001以上

佣金比例
5%
6%
7%
8%

例如:xx年1月1日-1月31日,通过本合同约定的合作渠道产生了有效酒店交易额15000元,则酒店产品佣金为:人民币150006%=900元。2. 机票产品佣金:每月有效机票交易额的0.5%。
3. 甲方的电话专线服务费用:双方同意自乙方佣金中(包含酒店和机票佣金)扣除甲方提供专线电话接听的服务费用,佣金扣除金额=每月有效电话接听总数*2元。
4. 乙方应提供有效的收款账户信息,因联系信息或付款信息错误或不完整而导致汇款被退回或取消所产生的银行手续费,甲方有权从乙方佣金中扣除。
(二) 结算
1. 双方按自然月为周期结算佣金;但一个或连续多个结算周期内酒店/机票的应付佣金累计未达到人民币100元时,则顺延至下个月结算。
2. 甲方于每月十五日(如遇公众节假日自动顺延) 将上一个月酒店/机票预订、有效电话接听数量以及佣金情况通知乙方,乙方应于每月二十七日前予以核对并向甲方回复确认邮件,如甲方在二十七日前未收到乙方任何的回复邮件,视为乙方确认全部信息。
3. 本协议有效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时,双方依据如下条款对佣金进行结算:
(1) 当酒店/机票佣金总额人民币100元时,则甲方对未支付部分佣金进行支付;
(2) 当酒店/机票佣金总额<人民币100元时,则甲方将不对此部分佣金进行支付。如双方有效期顺延,此部分佣金不与下一个有效期内的佣金累积。
(3) 在终止日后的60日内,由于乙方原因未及时与甲方核对佣金数额并进行结算,亦未能于终止日前以书面形式对延迟结算进行解释或说明的,视为乙方同意放弃本协议项下未结佣金,甲方有权拒绝逾期佣金支付的请求。
(三) 支付
1. 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数据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在收到抬头为艺龙网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的服务业发票后30个工作日支付酒店产品的佣金,在收到抬头为北京艺龙航空服务有限公司的服务业发票后30个工作日支付机票产品的佣金。
2. 乙方不能提供发票的,由甲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在付款前代扣相关个人所得税。
3. 乙方仅向甲方提供中国境内的汇款方式,甲方不承担向中国境外的佣金支付义务,且甲方付款货币为人民币。
六、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接到守约方的通知后应在10日立即纠正其违约行为;否则,除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外,违约方亦应承担守约方因此遭受的的一切损失。
2. 任何一方违反了本协议的第二条声明与保证条款,则守约方有权单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 若乙方网站或乙方联盟会员网站存在违法或侵权行为,则乙方应及时纠正或制止,甲方亦有权终止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与乙方联盟会员网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5.之约定,视为严重违约,除甲方有权停止支付相关款项、终止本协议外,乙方亦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00)作为违约金,并应立即将所申请或注册的相关知识产权无偿转让给甲方;情形严重的,甲方保留将相关事宜交由司法机关处理的权利。
5.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6./7.或第七条2.之约定的,除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外,乙方亦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00)作为违约金。
七、 保密和非竞争
1. 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一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信息内容用于本协议之外任何其他目的,且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及由于本协议所获知的对方保密信息透露给第三方;本条款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解除。
2. 甲方为乙方酒店及机票预订的独家合作伙伴,乙方承诺不与任何从事竞争活动的企业开展相同或类似合作。
八、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 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如需对本合作协议中任何条款进行变更的,只需提前15日在甲方指定网址上进行公示,而无需以其他方式另行告知;在甲方指定网址发布通知15日后,乙方的在线接受或继续履行此协议即视为同意更新后的内容。
2.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可以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
3. 如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产生任何交易,则本协议自动终止;不适用自动顺延条款。
4. 本协议终止后,任何一方在本协议终止前所产生的任何或全部义务仍然有效。
九、 其它
1. 因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纠纷均应诉讼至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2.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如在有效期届满前的15日内,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协议自动顺延一年,依此类推;协议顺延的,视为开始新的合作期间,重新计算有效期。
3.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取代双方以往一切关于乙方分销甲方酒店或机票业务的口头或书面约定。
[以下无正文]
甲方:艺龙网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北京艺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北京艺龙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