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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文收藏: 房屋租赁合同之一

随着人们维权意识的增强,在租赁的时候一般会签订合同,租赁合同中交付租金和转移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之间存在着对价关系。合同可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签订租赁合同前要先看清楚合同的内容。你知道如何签订一份租赁合同吗?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现“优文收藏: 房屋租赁合同之一”,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北京市市场场地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北京市生活消费品、生产资料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场地从事经营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场地

乙方承租甲方________________(层/厅)________________号场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用途以乙方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库房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库房位置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计______年______个月;其中免租期为自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条 租金

本合同租金实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标准为____________;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汇票/__________);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四条 保证金

是否收取保证金由双方协商约定,相关事宜见《北京市市场场地租赁保证金合同》。

第五条 保险

甲方负责投保的范围为:公共责任险、火灾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5.应对市场进行商业管理,维护并改善市场的整体形象,包括:对商品品种的规划和控制、功能区域的划分、商品档次的定位、商品经营的管理及质量管理;服务质量管理;营销管理;形象设计;市场调研;公共关系协调;纠纷调解;人员培训;____________。

6.应对市场进行物业管理,并负责市场内的安全防范和经营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区域及租赁场地)的管理及维修保养;对乙方装修的审查和监督;水、电、气、空调、电梯、扶梯等设备、管道、线路、设施及系统的管理、维修及保养;清洁管理;保安管理并负责市场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内外各种通道、道路、停车场的管理;_________________。

7.做好市场的整体广告宣传,并保证每年广告宣传费用不低于市场当年租金总额的______%。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依法亮证照经营。

3.应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4.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各项税费。

5.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6.应按照约定的用途,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7.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不得出租、转让、转借营业执照。

8.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__________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租赁期限内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证照的。

2.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______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场地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

4.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累计达______次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5.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6.逾期______日未支付租金或水电、____________等费用的。

7.违反保证金协议的有关约定的。

8.未经甲方同意连续______日未开展经营活动的。

9.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______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并按照______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并退还保证金及利息。

第九条 其他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市场内的经营设施或条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甲方未按约定投保致使乙方相应的损失无法得到赔偿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或水电等费用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或费用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

如果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应退还乙方保证金及利息,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续租

本合同续租适用以下第______种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______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标准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场地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____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违约行为的,是否续租由甲方决定。

第十二条 租赁场地的交还

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______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拒不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在租赁期限内场地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乙方依照本合同享有的承租权利不受影响。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______份,乙方______份,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单方制订的规章制度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规章制度的内容与合同约定相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但国家法律、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出租人(章):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章):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

市场登记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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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文收藏: 标准版房屋租赁合同篇一


随着法律的不断完善,租赁合同在平时越来越重要了,在租赁合同中获取租金是出租人出租财产的目的。合同可以便于双方协调配合,签订租赁合同前一定要先仔细阅读合同。是否在为租赁合同而烦恼呢?下面的内容是合同范本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优文收藏: 标准版房屋租赁合同篇一,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出租方姓名(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姓名(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位置: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计__________个月。

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乙方居住人数为:__________。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改变房屋用途。

风险提示:明确各项金额及支付方式

租金、押金的金额及支付方式等需明确约定,否则极易产生争议甚至诉讼纠纷。

另外,建议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来支付租金及押金,可直接在合同中指明具体银行账号。如果采用现金支付方式,应尤其注意保管好有效的收款凭证。

二、双方利益:

房租支付的方式采取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方式,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结。

三、违约事项:

乙方租赁期间,应注意水、电、煤气等的安全,不得在房间内炒菜,如炒菜视为违约。甲方可终止合同。

风险提示:明确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让其搬离;如果出租人未按约定配备家具等,承租人可以与其协商降低房租等。

四、赔偿: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A、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B、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C、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D、拖欠租金累计达一周;

E、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F、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五、续租: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7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违约金: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可以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一个月房租___________元。

七、争议:

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室内物品清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押金:___________元租赁结束时,甲方须交还押金。若乙方在租赁期间损坏房屋设备,乙方需赔偿甲方损失。

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本合同连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优文收藏: 田地租赁协议(一篇)


甲方:梅州市平远县农丰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罗建军 身份证号码:

第一条、租赁标的及价款

水田位于梅州市平远县石正镇先锋村小地名为黄路子(详见附图),面积2.12亩,租金每亩¥250元/年,租期20xx年, 20xx年租金共计人民币伍仟叁佰元整(¥5300元)。

第二条、租赁期限

由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止,租期20xx年。

第三第、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合同义务及责任

1、 乙方保证租给甲方的土地归乙方所有,无权属纠纷,如甲方承租乙方土地后出现权属纠纷,责任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2、 甲方保证在承租期间水田只用于种植蔬菜使用,不得对水田进行改造或用于工程建设,否则乙方有权收回土地,不退回租金,甲方必须恢复水田原样,不能恢复的甲方须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3倍作为罚金。

第五条:违约责任

若甲方违约,乙方无需退回租金,负责将水田恢复原样,如乙方违约,需退回甲方租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六条:合同效力

1、出租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按指模)及水田地图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平远县石正镇先锋村委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梅州市平远县农丰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

日期: 日期:

优文收藏: 房屋场地租赁合同范文


在如今这个时代很多时候我们都会使用到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与买卖合同不同,在结束后需要返还租赁物。合同可以维护双方的利益权益,签订租赁合同前一定要注意其中的隐含条件。你平常接触过租赁合同吗?下面是合同范本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优文收藏: 房屋场地租赁合同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立合同人:

出租方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租赁场地房屋经友好协商,在完全自愿基础上,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场地房屋概况

1、位置该场地房屋位于青岛高科园午山社区高尔夫球场南侧,滨海大道东侧。

2、面积该处场地共计亩,房屋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租金及付款方式

1、租金

该处场地租金为每年度每亩元整(¥),每年租金共计人民币元(¥)。

所租房屋租金每年元整(¥)。

2、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以现金形式每年付一次(不含场地及房屋租赁税)。场地和房屋、花房、以及其他设施租金共计元整。

四、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①合同期内如果国家或集体征用土地房屋,乙方无条件服从,本合同自动终止,乙方不得提出补偿要求,所有土地及所建固定临时房等一切补偿无条件归甲方所有。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多退少补。

②甲方允许乙方正常使用水电设备,水费、电费乙方按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缴纳。

③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土地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土地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①乙方必须保护租赁场地房屋完整,不得擅自改动土地房屋的使用性质。

②租赁期间,不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土地房屋转租他人经营或使用。乙方自负盈亏,按时交纳一切税费,自行处理债权债务,不得以甲方资产抵押。③乙方场地房屋的租赁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合法经营,照章纳税,如若违反法律法规,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五、违约责任

1、本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不得违约,违约一方交纳违约金伍仟元整。

2、乙方不按期支付租赁费,每逾期一天加罚千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一个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其他条款

①甲方法定代表人变更,不得影响本合同条款的执行。

②本合同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签权。

③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再有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④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⑤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优文收藏: 私人房屋租赁合同如何写


人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高,因此在租赁的时候一般会使用到合同,租赁合同只可以让承租人获得使用收益权,而不能获得所有权。合同可以约束双方共同履行责任和义务,签订租赁合同前一定要先仔细阅读合同。常见的租赁合同模板有哪些呢?以下是合同范本网(jht868.com)小编收集整理的“优文收藏: 私人房屋租赁合同如何写”,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书,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将座落于,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租赁房屋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赁房屋月租金总额人民币 元(大写)。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交付当月租金。

第四条 租赁期内乙方依法支付水电费、电话费、电视维护费。

第五条 甲方向乙方收取 元租赁房屋保证金,甲方应于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在乙方按约定退出租赁房屋并交清各项费用后,将租赁押金退还乙方。

第六条 乙方应正常、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内部的设施,装修隔板要经过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要求赔偿,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不得在出租房屋内从事“黄、赌、毒”等违法活动,不得妨碍甲方或邻居的正常生活。

第七条 乙方在租赁房屋交付使用三天内,应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出租屋综合管理部门如实填报租住人员信息登记表。

第八条 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房屋或其内部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事故,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

第九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的全部或部分转租给他人。

第十条 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拖欠租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甲方将租赁房屋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出租房屋有优先承租权。

第十二条 若租赁房屋政府需要征收,本合同无条件终止,关于房屋征收产生的赔偿与乙方无关。

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优文收藏: 办公设备租赁合同精选一篇


随着人们契约意识的增强,在租赁的时候就会签订合同,注意租赁合同结束后承租人要返还租赁物。合同可以避免对方出现违约的情况,签订租赁合同前一定要了解合同的内容情况。所以,你是否知晓租赁合同是怎样的格式呢?为满足您的需求,合同范本网(jht868.com)小编特地编辑了“优文收藏: 办公设备租赁合同精选一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甲 方:

乙 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 特订立如下条款

1.甲方把元整;租期满甲方退还给乙方,甲方收取押金时应当出具押金收据;如乙方租期未满或合同提前终止,甲方收取乙方3个月租金作为合同违约金。

2.租金及免费张数:

一次性预付基本季度租金人民币2400元,乙方每季度的免费复印,打印,扫描张数共计张(即每季度含以内)。超出免费张数的,每张按人民币末算。

3.付款方式:租金预付,现金支付、或汇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及转帐支票支付。

4.在租赁期内,上述机器设备的所有耗材(包括碳粉,载体,感光鼓等)及零件由甲方免费提供,维修费由甲方自己支付。

5.免费维护保养,但不包括纸张,装订钉子.

6.服务承诺:如有故障或耗材用尽乙方通知甲方,甲方应在在租赁期内.免费维修应不限次数。

7.乙方义务:租期内乙方负责机器的安全,未经甲方允许,不得人为损坏机器,否则后果由乙方负责。

8.为保障甲方权益:乙方应及时支付租赁费用.。租赁期内甲方统计纸张数量应该有乙方人员陪同并确认。

9.为保障乙方的权益:甲方应该周期性的保养,维护,确保机器的正常运行。如果机器出现故障24个小时以上无法解决,乙方可要求甲方提供备用机或者更换机器。如果多次发生此故障,造成乙方正常工作无法进行的,乙方可要求终止与甲方的租赁合同。费用结算按照实际使用月数计算。

10.租赁暂定年月日起至日至,期满后乙方对该机有续租的优先权。本案涉及产品租赁时间最低 24 个月。

11.合同双方应遵守本合同的各项内容。如一方有违约行为,且未能在收到对方的书面通知后的8小时内纠正或采取补救措施,则守约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12.甲方向乙方保证,甲方对所出租的复印机拥有完整的合法所有权,并有权将复印机出租给乙方使用。

13.未经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任何报道、刊物、杂志、媒体、宣传资料上提及或使用对方的名称、商标、商号、LOGO等任何属于对方的知识产权。

14.甲方应对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任何关于乙方的信息保密,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可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15.甲方陈述和同意其熟悉所有相关的反贿赂和反腐败的法律法规,且甲方就其提供给乙方的服务不会违反也不会使乙方违反以上法律法规。一旦甲方违反以上规定,乙方可以立即中断或终止本合同。因上述原因终止本合同,乙方有权保留或向甲方收取就其违反或导致乙方违反以上法律法规的交易或事项赚取或可能赚取的等值钱款以及乙方由于甲方的行为而被要求支付的费用、罚金或罚款。

本协议一式两份,每份三页,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优文收藏: 场地租赁合同之五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租赁乙方场地一事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场地租赁用途、时间和地点

(一)场地租赁用途:甲方租用乙方场地用于停放车辆。(二)场地租赁地点:。

(三)场地租赁时间:

第二条:场地租金及支付

(一)场地租金

1.甲方按照人民币5元/平方米/月向乙方支付场地租金,每月租金为人民币伍仟圆整(¥5000)。

(二)场地租金及押金的支付

1.甲方车辆于月日开始进入乙方场地。进场前,甲方须向乙方以现金或转账方式缴纳场地押金人民币壹万圆整(¥10000)及当月的场租费人民币伍仟圆整(¥5000)。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于每月1日之前付清当月场租费,乙方为甲方开具有效发票。

2.甲方如未按时支付费用,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采取合法措施(包括终止合同、留置现场财物,向法院起诉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乙方账户

户名:开户行:

账号:

第三条:管理要求

(一)甲方应采取措施保证停放在乙方场地内的车辆符合消防规范,如油箱内的汽油应保持在最低限度等。如甲方违反本约定此而对乙方场地、设备设施及人员造成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应注意维护乙方场地及设备设施的完好,否则甲方应对由此而产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车辆停放应服从乙方人员的指挥,有序停放在规定范围内,否则,乙方将相应扣除甲方押金。

(四)如遇展会而需要使用展馆时,乙方提前五个工作日通知甲方,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及时将车辆转移至乙方指定地点。

(五)甲方车辆在乙方场地内停放期间,甲方应自行负责停放车辆的安全,任何车辆损坏乙方概不负责。

(六)甲方保证车辆在乙方场地内停放期间,停进及提取车辆过程中不出现危险系数高的项目(如车辆飘移等),并且保证车速控制在40公里/小时内。

(七)甲方租赁乙方场地合同生效后,不得转租或外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八)如甲方违反以上条款,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已支付的场租费用不予返还。

第四条:不可抗力条款

由于自然灾害、火灾、房屋倒塌、战争、罢工等不可抗拒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

第五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履行中所产生的争议由双方本着平等友好的精神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双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场地租金后生效。

第七条:其它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参考]房屋租赁合同之一


在进行租赁的时候,一般就会使用到非常常见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可以大概划分成一般租赁和特殊租赁两种。合同可以便于双方协调配合,签订租赁合同要明确合同的效力。所以,你是否知晓租赁合同是怎样的格式呢?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参考]房屋租赁合同之一”,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无偿租赁房屋合同范本

出租方(以下称为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地点

租赁地址:甲方同意将 租给乙方使用,面积为 平。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同意将房屋租给乙方使用,租用期限为________年。

2.房屋租金:甲方同意乙方无偿使用此房屋。

3.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费等费用,并将以上费用账单交给甲方,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在租赁期限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要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协议。

3.乙方入住后需保护好周围环境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4.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 如发生不可抗因素(如自然损坏),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全甲方的修复工作。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签约日期:

[推荐]房屋租赁合同之一


随着法律的不断完善,租赁合同在平时越来越重要了,租赁合同只可以让承租人获得使用收益权,而不能获得所有权。合同对于我们有非常大的帮助,签订租赁合同前要先看清楚合同的内容。你知道如何签订一份租赁合同吗?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现“[推荐]房屋租赁合同之一”,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注意的地方

出租方需提供房屋证明

《山西省房屋租赁合同》要求出租方和承租方签订合同之前,出租方应向承租方出示房屋合法有效权属证明文件,这样就有利于识破“二房东”的身份。签订合同时,出租方还要写明房屋性质是住宅还是商用,以及自己的证件号码、住址、联系方式。

承租方转租需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出租方有权解除同承租方签订的合同。《山西省房屋租赁合同》的“转租”部分也写明: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转租的,承租方需对次承租人的行为向出租方承担责任。

设施设备损坏维修责任明确

出租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施设备复合物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承租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租赁期间,出租方、承租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对于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坏或故障,承租方应及时通知出租方修复;出租方应在接到承租方通知后及时进行维修。因承租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承租方应负责维修。

租赁关系终止保证金归承租方

房屋租赁保证金是一种履约保证的措施。出租方可与承租方在合同中约定收取房屋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的数额由租赁双方当事人约定。租赁关系终止时,出租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应当无息归还承租方。

业内人士提醒市民,在需要签订合同的时候,最好使用示范合同文本,避免双方合法权益受损。

协议范本: 房屋租赁合同之一


在进行租赁的时候,一般就会使用到非常常见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可以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合同可以让双方更加的信任,签订租赁合同要明确合同的效力。常见的租赁合同模板有哪些呢?以下是合同范本网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协议范本: 房屋租赁合同之一”,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甲方:(管理决策人。)

乙方:(共同经营人。)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入股出资_______________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公司的名称,经营场所位于?。

二、经营范围:。

三、甲、乙双方的姓名

1、甲方:

2、乙方:

四、经营期限:自 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出资方式及数额

1、甲方以?(公司营业执照和20台电脑)?出资,折合人民币?元;

2、乙方以?(? 20台电脑? )?出资,折合人民币?元;

(乙方给予甲方(壹万伍仟元整)做为入股保证金。以保证在经营期限内不退股,待经营期限届满乙方退出股份时矛以返还。)

3、甲、乙双方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元。 公司经营期间双方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示分割。

六、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公司一般在_________进行财务结算,甲方按_______分取利润或分担亏损;乙方按______分取利润或分担亏损;?(未经协商同

意单方面造成损失由个人按实际损失承担)

七、退股

入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入股人可以退股:

1、经营期限届满,乙方不愿继续经营;

2、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

3、经营期限届满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以退股;

4、甲,乙双方发生难于再继续股份经营时可以退股。

5、乙方退股需提前__月告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退股。

6、未经甲方同意而自行退股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解散与清算

公司股份经营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1、经营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愿继续经营的;

2、甲,乙双方决定解散;

3、经营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4、双方解散后,企业应当依法进行结算。

5、经营终止后,甲,乙双方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 届时予以返还。

九、经营终止后的事项:

1、即行推举清算人, 并邀请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 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 可作价卖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 不论双方出资多少,先以双方共同财产偿还,双方财产不

足清偿部分, 由双方按出资比例承担。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讨论补充或修改。 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

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协议一式?份,自双方签名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xxxx。

合同借鉴: 房屋租赁协议之一


如今有很多时候都会进行租赁,此时就会使用到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可以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合同可以防范可能存在的风险,签订租赁合同符合法律政策的要求。值得推荐的租赁合同有哪些?急您所急,合同范本网(jht868.com)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合同借鉴: 房屋租赁协议之一”,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租赁预订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______________》及其它有关规定,参照国内和_________市各开发区的通行惯例,经双方协商一致,就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向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出租________楼事宜,签定《________楼租赁预约协议》。

第二条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_________市、_________区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预约协议。

第二章 双方法律地位

第三条 甲方系经中国政府批准成立,负责_________园区的开发和经营管理的经济实体,具有中国法人资格。

第四条 乙方系经国家批准的具有中国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主要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_____楼及租期

第五条 甲方将向乙方出租_________园_________号楼,建筑面积共计约为____________平方米,作为乙方_________的经营场所。(实际面积以有关部门出具的面积勘测表为准)

第六条 乙方向甲方租赁本预约协议第五条所定________楼,租期_________年,自双方签订________楼的租赁合同之日起算。

第四章 有关费用及付款方式

第七条 本预约协议第五条所定________楼的租金为:自通知交房日始______年内,_____楼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日租金为_________元(不含物业管理费)。

第八条 本预约协议生效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给甲方_________元人民币到甲方帐户作为履约定金。待双方签订________楼的租赁合同后,此定金可转为租房押金。

第九条 乙方在甲方通知签订________楼的租赁合同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未能与甲方签订租赁合同,或签订合同的租赁期限不满三年,则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的履约定金。反之,甲方违反本协议,并将预约房屋另租给他人,则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本条通知应采取书面形式,乙方的通讯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号码为:_________。

第五章 其他

第十条 本预约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预约协议的组成部分,经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后与本预约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预约协议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立即生效。

第十二条 本预约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最新范文]房屋租赁合同之一


人们对法律越来越了解,也越来越离不开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与买卖合同不同,在结束后需要返还租赁物。合同可以维护双方的利益权益,签订租赁合同前一定要注意其中的隐含条件。那么,你知道租赁合同应该具有哪些内容吗?下面的内容是合同范本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范文]房屋租赁合同之一,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正确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本解释所称城镇房屋,是指城市、镇规划区内的房屋。

乡、村庄规划区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可以参照本解释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当事人依照国家福利政策租赁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产生的纠纷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第二条 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第三条 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第四条 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第五条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当事人请求赔偿因合同无效受到的损失,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本司法解释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第六条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 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

原状,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第八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

(二)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

(三)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

第九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第十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第十一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十二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扩建,但双方对扩建费用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二)未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双方按照过错分担。

第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第十七条 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时,次承租人请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转租合同无效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可以折抵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偿。

第十八条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出租人请求负有腾房义务的次承租人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九条 承租人租赁房屋用于以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合伙方式从事经营活动,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其共同经营人或者其他合伙人请求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条 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第二十一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出租人与抵押权人协议折价、变卖租赁房屋偿还债务,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请求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三条 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应当在拍卖5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四) 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第二十五条 本解释施行前已经终审,本解释施行后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最高法院民一庭负责人解读《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近年来,人民法院受理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日益增多。由于相关法律规范比较原则,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面临很多具体适用法律的难点问题。为统一法律适用,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公布了《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负责人对这一解释作出了权威解读。

转租期超承租人剩余租期合同无效

合同效力的认定对促进房屋租赁市场发展,维护房屋租赁市场交易秩序稳定意义重大。解释在准确判断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否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基础上,确定了认定合同效力的原则:

一是限定无效合同的范围。解释仅将违法建筑物租赁合同、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合同、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合同认定为无效。在违法建筑物范围认定上,确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建设的房屋,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为违法建筑。

二是对欠缺生效条件合同效力的处理上,采取了补救性的措施,即当事人只要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不存在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无效情形,就认定合同有效。

无效合同支付使用费是返还财产

对于有观点认为,解释规定合同被认定无效后,承租人要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是将无效合同按照有效处理,这位负责人表示:“这种理解是错误的。”合同无效后,承租人支付占有房屋期间的使用费,是返还依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的一种方式,并不是按照合同履行支付的租金。依照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承租人应返还依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包括占有租赁的房屋和实际占有房屋所获取的占有利益。占有利益为无形财产,承租人只能采用折价补偿的方式,即支付房屋使用费予以返还。

对于房屋使用费按照何种标准确定,实践中做法很多。考虑到实践中存在因房屋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影响承租人使用房屋的情形,完全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确定承租人支付使用费可能与其获取的占有利益不符,有失公平,因此规定“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将是否支持的裁量权交由人民法院,根据承租人对房屋的实际使用状况确定是否参照、如何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确定占有使用费。

适用不同民法理论处理装修问题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装饰装修的处理,一直是司法审判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解释在吸收各级人民法院和学术界意见基础上,确立了处理此类纠纷的规则:承租人擅自进行装饰装修,构成侵权,承担侵权责任;承租人经同意装饰装修,区分情况适用不同的处理原则。

一是,对附合和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分别适用不同的处理规则。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承租人作为所有权人享有处分权;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区分合同无效、合同有效解除、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情形,适用不同的处理规则。

二是,出租人是否对承租人的装饰装修进行补偿、如何补偿,要区分不同情况。合同无效时,出租人同意利用的装饰装修,基于不当得利对承租人进行补偿;不同意利用的,装饰装修的现值损失作为无效合同的损失,由双方按照过错承担;合同解除,由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承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在双方均无过错的情形下,由双方依照公平原则分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需要注意的是,合同解除时,如果出租人同意利用承租人装饰装修的,仍需基于不当得利对承租人予以补偿;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出租人取得附合装饰装修物无需补偿。

依法保护承租人优先购买权

对于解释规定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受侵害时,无权主张认定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这位负责人分析说,解释规定的是“承租人不能以出租人侵害其优先购买权为由,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而不是规定在任何情形下,承租人均不得主张认定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

优先购买权纠纷一直是审判实践中的难点。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性质的认定,是解决该难点首要面临的问题。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并未将优先购买权规定为物权,该权利因此不具有“对世性”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废止了《〈民法通则〉适用意见》第118条规定,就是基于该条规定与物权法规定相冲突。本解释遵循法律规定精神,将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定性还原为债权,规定承租人不能以出租人侵害其优先购买权为由,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权有四种例外

按照解释规定,是否只要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承租人就可主张优先购买房屋?对此,这位负责人表示,这种理解是错误的。解释第24条规定了承租人优先购买权行使的四种例外情形:

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法律设定共有人具有优先购买权,宗旨是简化物权关系,维护共有关系的稳定性,充分发挥物的用益价值,从利益衡量的角度考量,应当优先保护共有人的购买权。

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情形。亲情关系往往是交换价值确定的重要考虑因素,具有浓厚的人

篇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全省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20xx年X月23日至25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惠州召开全省民事审判工作会议。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主管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民一庭(含房地产、劳动争议和交通事故审判庭)庭长参加了会议。通过讨论,与会同志对民事审判中存在的若干具体问题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形成如下会议纪要:

一、关于房地产纠纷案件

(一)关于合同效力问题

1.要准确理解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依法维护合同效力。《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并非针对抵押财产转让合同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当事人仅以转让抵押房地产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为由,请求确认转让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受让人因抵押登记未涂销无法办理物权转移登记而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受让人要求转让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的,应考虑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等因素进行处理。

2.当事人订立转让不动产的合同后,该不动产被依法查封,不能因该不动产被查封而否定该转让合同的法律效力,但受让人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的,可予支持。买受人请求判令出卖人在解封前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向其释明可以变更诉讼请求为解除合同或在解封后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买受人坚持不变更的,驳回该项诉讼请求。

3.不动产被依法查封后,当事人订立转让该不动产的合同,可认定有效。但转让合同约定在该不动产解封前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条款无效。出卖人不能依约履行合同,买受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买受人要求出卖人继续履行合同并在该不动产解封后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应予支持。出卖人故意隐瞒不动产被查封的事实与他人签订转让合同,买受人请求撤销转让合同的,应予支持。

4.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租赁合同,当事人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已核准该房屋为经营场所为由主张租赁合同有效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5.出租人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改变房屋用途,并与承租人订立租赁合同,当事人请求确认租赁合同无效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

6.房屋买卖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对房屋的交楼标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如该约定违反《城乡规划法》第45条、《建筑法》第61条、《消防法》第13条等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应认定该条款无效,但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出卖人交付的商品房应满足基本的安全条件和买受人的基本居住要求,具体把握标准可审查房屋电梯、水电、煤气等是否可以正常使用。

(二)关于善意取得问题

7.转让人转让登记在其名下的房地产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转让条件,如果受让人是善意,且支付了合理对价并已经办理了房地产过户登记手续的,可以依据《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办理。

(三)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问题

8.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单价,公共部位和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的建设费用计入套内建筑面积销售单价内,不再另行计价,如交付房屋时建筑面积少于合同约定的,出卖人应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赔偿数额可参照如下方式计算:总房价(套内面积+分摊面积)减少面积。

(四)关于一房数卖的合同履行及违约责任问题

9.在审理一房数卖纠纷案件时,如果数份合同均为有效且各买受人均要求履行合同,一般应按照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合法占有房屋以及买卖合同成立先后等顺序确定权利保护顺位。恶意办理登记的买受人,其权利不能优先于已经合法占有该房屋的买受人;变更登记、合法占有发生在预告登记有效期内的,登记权利人或占有人的权利不能对抗预告登记权利人。对于买卖合同的成立时间,应综合合同在主管机关的备案时间、合同载明的签订时间以及其他证据证明的合同签订时间等因素进行确定。

10.在二手房交易中,出卖人在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后,又将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赔偿房屋差价损失、履约费用等损失的,可予支持。但买受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的,不予支持。

(五)关于房地产调控政策问题

11.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如政府部门出台限购限贷政策的,人民法院应查明买受人是否属于限购或限贷范围。确因限购限贷政策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或者不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当事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支持。买受人请求判令出卖人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向其释明可以变更诉讼请求;买受人坚持不变更的,驳回其诉讼请求。

12.要注意发挥司法审判在规范和引导房地产居间合同市场中的作用。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确因居间人的居间行为订立合同,如果房屋买卖合同明确约定以按揭贷款方式付款、且买受人因不能办理约定的按揭手续,或买受人由于相应住房限购政策的实施而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居间人以已经促成合同订立为由请求支付居间报酬的,一般不予支持,但居间人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合理费用的,应予支持。居间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违规操作,恶意促成买卖双方订立合同,如果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履行,严重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对居间人请求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不予支持;委托人请求居间人赔偿所造成损失的,应根据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处理。

(六)关于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性质认定问题

13.审判实践中对名为合作开发房地产实为其他性质的合同进行转性认定时,应当注意不拘泥于合同具有明确的“不承担经营风险”的约定,而应以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内容的实质作为认定的依据。如根据合同约定,提供土地一方仅分得固定数量或固定比例房屋,且在房屋无法建成的情况下,相对方仍然需要支付与约定分得房屋相对应的价款或赔偿金的,则应认定为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14.当事人签订名为合作开发房地产实为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等其他性质的合同,第三人有理由相信当事人之间为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关系的,转让人应对受让人因该房地产项目产生的对外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一)关于民事责任主体问题

15.对实际施工人向与其没有合同关系的转包人、分包人、总承包人、发包人提起的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案件当事人。审判实践中应注意要严格依照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审查;不能随意扩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适用范围,并且要严格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明确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16.借用资质的实际施工人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向第三人购买建筑材料等商品的,出借资质方无需对实际施工人的欠付货款承担民事责任。

(二)关于合同效力问题

17.要依法维护通过招投标方式所签订的中标合同的法律效力。对以低于工程建设成本的工程项目标底订立的施工合同,应当依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认定无效;当事人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任意压缩合理工期、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也应认定无效。对于约定无效后的工程价款结算,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处理。

18.建设工程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于违法建筑,就该违法建筑所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应当认定该施工合同有效。

19、承担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筑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没有相应的施工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资质审查证书,可根据国务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认定合同效力。

(三)关于建设工程质量问题

20.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质量问题的民事责任,应依法承担举证责任。经鉴定,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寿命内确实存在地基基础工程或主体结构质量问题的,承包人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存在其他质量问题的,承包人应在保修期限内承担保修责任。

(四)关于工程价款结算问题

21.招标人和中标人另行签订改变工期、工程价款、工程项目性质等中标结果的协议,应认定为变更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中标人作出的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购买承建房产、无偿建设住房配套设施、让利、向建设方捐献等承诺,亦应认定为变更中标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对于变更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工程价款结算,应按照《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协议变更合同是法律赋予合同当事人的一项基本权利。建设工程开工后,因设计变更、建设工程规划指标调整等客观原因,发包人与承包人通过补充协议、会谈纪要、往来函件、签证等洽商记录形式变更工期、工程价款、工程项目性质的,不应认定为变更中标合同的实质性内容。依法有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当

事人均应依约履行。除合同另有约定,当事人请求以审计机关作出的审计报告、财政评审机构作出的评审结论作为工程价款结算依据的,不予支持。

22.合同所涉工程不属于强制招投标的范围,当事人之间也没有进行招投标,但按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了备案,该备案合同与当事人另行签订的合同不一致的,以当事人实际履行的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

23.工程款的结算和支付,原则上应当在合同相对人之间进行,并符合合同约定。如果没有合同依据或者承包人的授权,发包人直接向没有合同关系的转包人、违法分包人、实际施工人结算和付款,一般不构成有效的结算和支付。

24.当事人依照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就工程价款签订了结算协议,且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可参照结算协议认定工程价款。

25.承包人与发包人就工程价款有争议,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委托进行造价鉴定的,应当向当事人释明。承包人经释明后仍不申请鉴定的,可依据证据规则判令其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26.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建筑材料价格变动的风险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约定工期内的建筑材料价格变动的风险由承包人承担;逾期竣工的,延误工期期间的建筑材料价格变动的风险,由对工期延误有过错的一方承担;双方均有过错的,按过错大小分担损失。建筑材料价格大幅变动,当事人以情势变更为由请求调整工程价款的,应从严把握。

(五)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

27.非因承包人的原因,建设工程未能在约定期限内竣工,承包人依据《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享有的优先受偿权不受影响。承包人请求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期限,自建设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如果建设工程合同由于发包人的原因解除或终止履行,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期限自合同解除或终止履行之日起计算。

28.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的范围仅限于建设工程价值,不包括建设工程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价值。

29.承包人应当通过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等合法途径追索工程欠款,不得留置建设工程或施工资料。施工合同终止或工程完工后,承包人以发包人拖欠工程款为由,继续占有工程、拒绝撤场或者移交施工资料,发包人请求承包人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六)关于违约责任问题

30.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同时约定迟延付款的利息和违约金的,可以同时适用,但二者之和不得过分高于迟延付款的损失,过分高于的认定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把握。

31.在承包人延误工期或发包人迟延付款的情况下,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承包人重新承诺完工时间或发包人重新承诺付款期限,不能视为守约方对违约方放弃主张违约责任,但补充协议明确约定放弃追究违约责任或当事人明确达成谅解的除外。

3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了合同约定的迟延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停水、停电等导致顺延工期的情形,承包人主张顺延工期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没有顺延工期的签证文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会议纪要、往来函件等其他证据认定应否顺延工期。

三、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和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一)关于合同效力问题

33.业主委员会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未取得业主大会的授权决定或未按业主大会授权决定的内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且在起诉前未取得业主大会或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同时占总人数半数以上的业主追认的,该物业服务合同或合同条款应当认定为无效。

34.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以及《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单位违反上述规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应当认定为无效。但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条例》出台前已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且合同履行期限尚未届满的,可依据当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物业服务企业未依约履行合同的责任问题

35.物业服务企业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业主请求降低物业费的,可根据当地政府制定的物业服务指导价和合同履行情况对物业费标准予以适当调整。

(三)关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纠纷问题

36.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经专有部分建筑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报请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其他业主因对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有异议提起民事诉讼的,不予受理。如其他业主认为增设电梯的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请求作出增设电梯决定的业主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四、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一)关于归责原则和抗辩权问题

37.要充分认识交强险设立目的在于保障受害人依法及时得到赔偿,具有较强的社会保障性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无论机动车一方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是否有过错,包括存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保险公司均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先予赔偿,除非交通事故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

(二)关于保险合同条款的效力认定问题

38.对于保险合同中有关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要严格依照《保险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审查,要求免责条款必须内容明确、具体,没有歧义,并使用黑体字等醒目方式或以专门章节予以标识、提示;同时要求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要履行明确说明义务,从而使普通人在通常情况下能够明白地知晓免责条款的内容、涵义和法律后果。如保险公司未能充分履行提示和说明义务,则相关免责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39.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主要应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确定。如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合同明确约定“扣除交强险应赔部分再行赔付”,且保险公司已尽到合理的提示和说明义务,即使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因自己的.原因未投保交强险的,仍应认定该约定有效。

(三)关于责任主体问题

40.因租赁、借用等情形致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造成第三人损失的,应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予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应根据过错大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1.挂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由挂靠车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挂靠单位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篇三:最高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案件法律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xx年6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二○○九年七月三十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

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xx年6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9次会议通过)

为正确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本解释所称城镇房屋,是指城市、镇规划区内的房屋。

乡、村庄规划区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可以参照本解释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当事人依照国家福利政策租赁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产生的纠纷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第二条 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第三条 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第四条 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第五条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当事人请求赔偿因合同无效受到的损失,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本司法解释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第六条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 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第八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

(二)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

(三)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

第九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第十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第十一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十二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扩建,但双方对扩建费用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二)未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双方按照过错分担。

第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第十七条 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时,次承租人请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转租合同无效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可以折抵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偿。

第十八条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出租人请求负有腾房义务的次承租人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九条 承租人租赁房屋用于以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合伙方式从事经营活动,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其共同经营人或者其他合伙人请求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条 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第二十一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出租人与抵押权人协议折价、变卖租赁房屋偿还债务,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请求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三条 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应当在拍卖5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四) 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第二十五条 本解释施行前已经终审,本解释施行后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合同参考: 房屋租赁协议之一


在平时生活中,我们或多或少的都会接触到租赁合同,在租赁合同中获取租金是出租人出租财产的目的。合同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签订租赁合同时要注意内容合法。是否在为租赁合同而烦恼呢?合同范本网(jht868.com)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合同参考: 房屋租赁协议之一》,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出租方(下称甲方):

承租方(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就甲方将其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房屋描述

1、甲方将其拥有的座落于阜阳市西苑一幢 号 房屋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房屋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具体座落方位及四至见房屋所有权证上的附图。

2、 甲方必须保证对所出租的房屋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并且保证该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没有用于抵押担保。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为商业及辅助用房。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单位:人民币)

1、第一年租金为 元,第二年租金为 元,第三年的租金为 元,第四年租金为 元,第五年的租金为 元。

上述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具体为:

本合同签订时支付第一年上半年租金 元, 年 月 日前支付第一年下半年租金 元。

年 月 日支付第二年上半年租金 元, 年 月 日前支付第二年下半年租金 元。

年 月 日支付第三年上半年租金 元, 年 月 日前支付第三年下半年租金 元。

年 月 日支付第四年上半年租金 元, 年 月 日前支付第四年下半年租金 元。

年 月 日支付第五年上半年租金 元, 年 月 日支付第五年下半年租金 元。

2、在租赁期内,因租赁房屋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由乙方自行承担,但物业管理费除外。

3、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元。租赁期满,若乙方无违约行为,本保证金由甲方不计利息全额退还乙方。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第一年上半年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房屋能够从事商业经营。

3、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对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

4、在承租期内,甲方将该租赁房屋产权转让给第三方时,应提前60日书面通知乙方。

5、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60日内搬离。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房屋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房屋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装璜,甲方不得干涉。

3、乙方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税收、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不得利用上述房屋从事非法经营及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5、按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支付租金。

七、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如有意续租,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 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 60 天以上的。

(2) 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 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房屋的。

(4) 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房屋20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房屋或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房屋及房屋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20天的。

(3)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出租的房屋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

(4) 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房屋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4)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九、违约责任及赔偿

1、符合本合同第八条第1、2项的约定,非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应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3、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十、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北京单位房屋租赁合同范本【二】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最多不超过 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 /□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 )。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 。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 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 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 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 国籍: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单位房屋租赁合同范本【三】

第一条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___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年租金为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月租金每平方米不得超过_________元,每米柜台不得超过_________元。

2、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_________元(即第二年为_________元,第三年为_________元,第四年为_________元)。

3、为减轻承租方负担,经双方协商,出租方同意承租方租金分_________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额约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为_________,付款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期:租金为_________,付款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期:租金为_________,付款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向出租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给予承租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8天开始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承租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_________度,电表底数为____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承租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承租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缴纳,(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出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必须制作租赁柜台标志并监督承租方在承租的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

2、监督承租方遵守经营场所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不准将柜台出售给与柜台原有经营范围不符或反向的承租人。

4、违反城市规划及城市管理规定,擅自在商店门前或占道设置的柜台(包括在店内自行设置妨碍顾客出入的柜台),禁止出租并予以撤销。

5、不准为承租方提供银行帐号、票证和服务员标牌。

6、不准为承租方非法经营提供方便。

第七条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承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不得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

2、必须在承租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租赁柜台标志。

3、不得私自转租、转让承租的柜台,不得以出租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4、文明经营,礼貌待客,出售商品时,要明码标价,出售商品后,要向消费者提供正式的销售凭证。

5、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腐烂变质、有损健康的食品,不得销售无厂名、厂址的商品以及从事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活动。

6、必须按税务部门的规定,办理纳税登记,依法纳税。提前停租的,应向原纳税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和缴清税款等有关手续;

7、禁止转借、出卖、出租和涂改租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8、自觉接受工商、税务、物价、卫生、城市管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服从出租方的指导与管理,执行营业场所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八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承租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出租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权利,承担原承租方的义务。

第九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十条续租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处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作出书面答复。如出租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出租方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出租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第十一条合同中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并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十二条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

第十三条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承租方需立即书面通知出租方。

第十四条争议处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七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_________承租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优文推荐】房屋租赁合同怎么签(198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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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怎么签【篇一】

合同编号: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出租]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预出租方(甲方):_________[预租]

预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无锡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_________(出租/预租)的_________(房屋/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预租房屋情况

甲方_________(出租/预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号/幢)_________室(部位)_________(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_________([出租]实测/[预租]预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___,房屋类型为_________,结构为_________。该房屋的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一)[出租]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_________;[证书编号:_________]。

(二)[预租]预售许可证[许可证编号:_________]。

1.2 甲方作为该房屋的_________(房地产权利人/代管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_________(已/未)设定抵押。

1.3 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_________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2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出租]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预租]房屋租赁期自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满前__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

(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出租]月租金总计为(_________币

)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万_________千_________百_________十_________元_________角整)。[预租]月租金由甲乙双方在预租商品房交付使用书中按实测建筑面积计算面积计算确定。该房屋租金_________(年/月)内不变。自第_________(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2 乙方应于每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庆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_________个月的租金,即(_________币)_________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5.2 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_________等费用由_________(甲方/乙方)承担。

5.3 _________(甲方/乙方)承担的上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6.1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6.2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6.4 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属及其维修责任由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_________日内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_________元/平方米(_________币)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7.2 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合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8.1 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8.2 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并按规定向该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

8.3 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8.4 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9.1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9.2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倍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_________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五)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装染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_________月的;

十、违约责任

10.1 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10.2 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限制,早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0.3 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路性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0.4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______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5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_________(恢复房屋原状/赔偿损失)

10.6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可没收乙方的保证金,保证金不足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房屋租赁合同怎么签【篇二】

甲方: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责权关系,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甲方将出租给乙方,该房屋座落在。

二、乙方在租赁使用该房屋之前,应向甲方交纳元, 年 月 日,交纳水电押金元,在合同终止时,由甲方退回乙方水电押金元,大写人民币,不付息。

三、租赁期限为不按时交纳房租和水、电、气费,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四、本租房在使用期间如出现人为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或修复。如需改变房屋结构,必须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乙方如果对房屋实施装修,其装修费用甲方概不负责。乙方如果折除装修部分,应负责修复原样。

五、乙方在租住使用期间,如果出现安全事故,后果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六、乙方在租赁使用期间,不得随意转让他人。

七、此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不得违约,如果乙方违约,剩余房租不退,乙方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八、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怎么签【篇三】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结合本合同范围的具体内容,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劳动合同书。

一、 合同期

本合同起止日期:(公历)201 年 月 日至 201 年 月 日止。

二、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电工 普工其他 岗位上工作。主要从事 等工作。

2.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公司各工作地点 。

三、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

1、 甲方实行每日8小时工作制,(除特殊工作任务外)。

2、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班费为80元/4小时。

四、 劳动报酬

1、 甲方根据乙方履行的岗位职责、工作业绩、技术水平、日常表现,经综合考核,由公司办公会议评定日工资标准、预发工资标准、其它补助费及奖金。

2、 公司办公会议评定乙方的日工资标准:电工为140元/天,普工为110元/天。

3、 公司办公会议评定乙方的预发工资标准:从当月工资和其它补助费及奖金总额中扣除20%到年终发放,剩余金额下月16号发放,甲方不得无故拖欠工资发放(计算办法详见附页)。

4、 年终根据评定的日工资标准和其它补助费及奖金,将一年中每月扣除的20%工资一次性发放。

五、 劳动保护

1、甲方根据乙方岗位的实际情况,向乙方提供劳动工具和劳保用品。

2、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工作规范,操作流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六、 社会保险

1.甲方在合同存续期间应按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意外保险(指定进入施工现场和生产一线的员工)。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费及其待遇,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七、 安全事故及责任赔偿

1.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遵守电力行业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规则施工,服从现场施工负责人指挥,如有设备、人身事故发生,必须分清责任。

2.如乙方违章作业,不服从安排,造成人身事故的,甲方付医务治疗费,不承担误工费和工资。

3.如乙方违章作业,不服从安排,造成设备事故的,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按照甲方经济赔偿金额的20%进行罚款,当月扣除。习惯性违章被查,经济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当月扣除。

4.员工在非上班工作时间内,从事其它活动所造成的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本人承担。汽车司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出车。汽车司机私自开车或将车辆给他人驾驶,所造成的事故损失由司机本人负责。

5.乙方如本身患有异病,未治疗未康复的,如在签订合同期间造成的人身意外事故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八、 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1、上、下班一定要按公司规定的时间上班、下班。

2、在晚上十一点半前,必须回公司休息。

3、在生产一线员工,要配戴好工作服、安全帽、工作鞋。

4、要保持个人形象,公共场所和宿舍卫生。

5、不准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和口舌争议。

6、不准在公司及施工现场偷盗公司材料及废品,要爱惜公司财物。

7、不准带异性朋友在公司住宿,和带不相干的人进出公司。

8、偶有亲戚朋友来食堂就餐的必须报餐,不得将食物带出公司。

九、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根据需要变更本合同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不予经济补偿: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甲方有关规章制度的(具体含义以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为准);

3. 有贪污、挪用公款或窃电、以电谋私,及私自出买材料和设备行为的;

4. 在合同存续期间与第三方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 故意隐瞒真实身份或其他情况的;

6. 试用语言、动作等对上级进行辱骂、威胁、或胁迫达两次及以上的;

7. 不服从上级正常合理的工作达三次或消极怠工时间长达一个星期,给甲方生产经营带来阻碍或致使生产经营活动无法正常开展或工作任务无法按要求完成的;

8. 因员工个人原因不能胜任原岗位工作,经培训仍无法胜任的,但拒不到岗且不说明理由或无理取闹,时间长达一个星期拒不接受工作安排的;

9. 实施或在公共场合扬言实施破坏生产行为,造成严重影响或后果的;

10. 鼓动其他员工与部门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对抗,性质恶劣的;

11. 一年内个人岗位绩效考核三次评定为不合格,且经教育仍不整改的;

12. 从事贩毒、吸毒、抢劫等《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明令禁止行为的;

13. 进行赌博、博彩等行为,经教育不悔改在此违反的;

14. 盗窃公司财物经查实涉案价值在500元以上的,或累计盗窃达2次的;

15. 因工作时精力不集中、睡岗、溜岗、窜岗、旷工等,或因违反生产操作规程、擅自更改生产工艺要求或标准等个人主观原因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达5000元以上的;

16. 违反甲方办公区有关消防安全管理固定,引发火灾或其他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5000元以上,或在消防禁地吸烟、擅自动火被查实累计两次的;

17. 伪造甲方印章、资料、名片等或利用甲方名义骗取他人财物,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的或实施骗取行为达2次的;

18. 编造散布虚假信息致使甲方社会形象受损,性质恶劣,且经教育拒不改正的;

19. 违反甲方有关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护管理规定,导致公司商业秘密或技术流失,或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社会形象损害的;

20. 在办公区、食堂及宿舍打架斗殴、纵火或实施其他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

21. 乙方一年内累计受到三次记大过处分的(乙方累计两次记小过者可合并为一次记大过处分);

22. 一年内累计事假达15天以上的(含15天);

23. 一个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累计旷工5天的(未按考勤制度规定办理完请假手续就擅自不到岗,或请假时间结束而不到岗的均认为旷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甲方安排的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第(四)款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

3.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七)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乙方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乙方劳动报酬;

3.甲方规章制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形式;

5.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

6.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终止:

1.合同期满的;

2.乙方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十、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十一、 其它

1.本合同双方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同时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怎么签【篇四】

第一条合同当事人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甲方同意将坐落在______区______路______街(巷、里)______号______房号的房地产(房地产权证号码 ______)出租给乙方作____________用途使用,建筑(或使用)面积______平方米,分摊共用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租赁期限____月租金额(币种: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注:期限超过________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金按_______(月、季、年)结算,由乙方在每_______(月、季、年)的第____日前按_______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交纳(_______币)_______元保证金(可以收取不超过三个月月租金数额),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_______(退回乙方、抵偿租金)。

第五条双方的主要职责

1.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____省____镇房屋租赁条例》、《____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

2.甲乙双方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合同约定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约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____日,须按月租金额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应负的修缮责任:______________

3.租赁期间转让该房屋时,须提前_______个月(不少于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抵押该房屋须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

4.发现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6个月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____日,乙方须按当月租金额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应负的修缮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

3.租赁期届满,应将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____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第八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在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一份给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房屋租赁合同怎么签【篇五】

甲方(房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____________使用。

二、租期_____年,从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为止,必须一次性付清租金后使用。

三、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乙方共现金支付(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四、保证金

1、交付租金同时,乙方应另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元人民币)。

2、保证金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乙方租用后应注意以下事项

1、乙方应遵纪守法,合法经营,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承担相关责任。

2、乙方应注意居住和经营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拖、乱接电线;对于防盗、防火、用电安全进行经常检查。

3、乙方对租用房没有处理权,不能擅自与人合租、转租或借给他人,也不能改变其用途。电、水、电视、及其它设施由乙方使用,产生的费用(包括治安、政府部门的各项管理费用)由乙方按时、足额缴纳,如有失误,造成麻烦,乙方自行解决,确需甲方出面协助解决时,乙方应支付甲方必要费用。以上缴费收据请乙方自行保存,以备查对。附:电表底数________;水表底数__________;电视费__________;

4、乙方在租用期内,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设施;乙方装修须合理且费用自理。

六、有关退租、转让的条款

1、协议期内,甲方不得提前擅自收回房屋;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时,必须与甲方协商一致。

2、协议期内,乙方如果出现退租、转让的情况,应提前知会甲方。乙方转让时需向续租方明示本协议内容,转让期为租期内期限。续租方需超出租期时,必须同甲方签订新的租房协议。

3、乙方承租到期应完好归还房屋和所有钥匙及有关物品,如果所租房内的所用设备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或者甲方在保证金内扣除相应赔偿金额。

七、有关续租的事项

原租房者在遵守前期协议的情况下,可以获得优先续租权,但必须在原租期结束日前一个月与甲方重新签订租房协议,租金在前期协议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递增幅度根椐当年情况确定。

八、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签订之日为本协议的生效日期;所有条款必须执行。

九、本租房协议为甲乙双方的正式协议,以原件为准(甲方未盖红印章的不属正式协议,复印件不能作为正式协议使用),;如有转让,则经甲方、乙方(即转让方)和续租方三方同意签名的转让附件应附于正式协议一并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壹式_____份,甲乙各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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