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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石买卖合同

2023.06.05 砂石买卖合同

砂石买卖合同(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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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石买卖合同(篇1)

购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规范合同当事人的交易行为,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就本合同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一致条款:

1 合同标的

1.1 砂石料名称 :(应填写砂石料全称)

1.2 砂石料规格 :(应填写详细的规格,不可简化)

1.3 砂石料产地 :(应填写详细的产地,不可简化)

1.4 砂石料数量 :(如能明确数量就明确,不能明确的规定以我方的每批采购通知要求的数量为准,并保证满足我方施工需要)。

2 质量标准

2.1 本合同砂石料的质量标准为: (详细填写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不可省略或简化,包括块石和毛石的质量和技术要求) 。

2.2 主要技术指标为: 。

3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物甲方不回收,由乙方自行回收处理。

4 砂石料交付和运输

4.1 砂石料交付方式为:(根据实际情况,在送货、自提、代运三种方式中选择其一)的方式 。

4.2 砂石料交付地点为:(应写明具体地点,如果采取送货方式,交付地点就在甲方住所地或甲方施工地点;如果采取自提方式,交付地点就在乙方住所地或砂石料产地;如果采取代运方式,交付地点就在运输目的地或甲方住所地或甲方施工地点;建议采用送货方式)。

4.3 砂石料交付时间(期间)为:(应写明具体年月日,如果不能明确具体时间,只能明确供料期间,也可写明具体供料期间或以我方批准的供货通知为准) 。

4.4 砂石料由(具体写明哪一方负责运输,如果采取送货方式,由乙方负责;如果是自提,由甲方负责;如果是代运,由承运方负责)负责运输。

4.5 采用(具体写明以何种方式运输,如:汽车、火车或联运等)方式运输砂石料。

4.6 运输费用由(具体写明哪一方承担,如果采取送货方式,由乙方承担;如果采取自提方式,由甲方承担;如果采取代运方式,可选择甲方或乙方承担,双方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约定)承担。

4.7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换算标准要明确 。

5 合同价款

5.1 砂石料单价:(根据不同规格写单价,写明是综合单价还是单一单价,如果是综合单价,就应包括砂石料费、砂石料的装、卸、运以及所有不可预见的费用;如果是单一费用,就指砂石料费。涉及体积和重量的换算,请参实验室堆积密度)

5.2 合同暂定价款:(如不能确定合同额为约计,最终应按照实际结算,等于单价乘以数量) 元,大写: 元。

6 计量、结算与支付

6.1 计量方式: 。(过磅或量方方式)

6.2 结算方式: (按照方或按时间,结算以后提供上月供应砂石料的发票) 。双方每月 日前凭收料单进行结算,超过次月 日前未结算的,转为下月计算。

6.3 付款方式:甲方每次收到乙方按双方确认数额开具的正式货款发票后,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确认其收受货款的开户银行为: ,户名为: ,账号为: ,乙方如需变更账号,需提前 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

6.4 付款时间:(写明付款的具体时间要求,如果是分期付款,应写明每期付款比例和金额数) 。

7 验收标准

7.1 验收标准为:以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标准验收。

7.2 验收方式为:(选择全部或抽样验收的方法) 。

7.3 验收时间为:(填写验收的时间,一般在接收砂石料当时进行验收,可以写“收料当时进行验收”)。

7.4 甲方指定的验收人员: (身份证号 ; 联系方式: );乙方指定的验收人员: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验收单必须经甲乙双方验收签字确认后为准。

7.5 在甲方提出质量异议之日起 日内按甲方要求承担砂石料的更换或退货义务。

8 双方义务

8.1 甲方:

8.1.1 按合同约定付款时间支付砂石料价款。

8.1.2 按合同约定时间、地点接收砂石料,并及时进行验收。

8.1.3 安排专门人员接收、验收砂石料。接收时,该专门人员负责安排运输车辆进场和卸料;进行验收合格后,给运料司机开具相应签收证明或收据,实行一车一单制。

8.1.4 其它: 。

8.2 乙方:

8.2.1 按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或技术标准交付砂石料。

8.2.2 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期间)交付(供应)砂石料。

8.2.3 按合同约定运输方式将砂石料运至交付地点。

8.2.4 确保足够的供料能力,每天砂石料供应量不得低于 ,资金垫付能力不得低于 元。

8.2.5 在运输过程中,可自行确定运输路线和批次,但必须保证甲方的施工需要,不得因供料不及时造成甲方施工工期的延误。

8.2.6 其它: 。

9 违约责任

9.1 甲方的违约责任:

9.1.1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按欠付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9.1.2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9.2 乙方的违约责任:

9.2.1 未按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或技术标准交付砂石料,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按合同总额的 %承担违约金;若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9.2.2 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供应量满足甲方施工需要或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供料,延误甲方工期或影响施工的,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9.2.3 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期间)交付砂石料,每延期一天,承担延期交付部分价款总额万分之 的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 ;在甲方催告后 日内,仍不能按期供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若提前交付砂石料,甲方有权拒收。

9.2.4 未按合同约定将砂石料运至交付地点,视为未交付,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9.3 当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的损失时,违约方还应承担守约方受到的损失。

10 合同变更

10.1 甲方变更所需砂石料的品种、质量、数量、规格、运输方式、交付地点等事项时,应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乙方仍可按照原约定供货。

10.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砂石料时,应在情况发生之日起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除因甲方的原因外,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0.3 双方应对合同变更的相关事宜另行订立补充协议。

11 不可抗力

11.1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写明不可抗力的具体事件,明确写上,并参照当地相关部门发布的范围确定) 。

11.2 一方如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有效措施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11.3 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当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另一方认为合同没有履行必要的有权解除本合同,但不能免除迟延方的违约责任。

12 争议的解决方式

12.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甲方法人注册登记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2)向 (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原则上为本单位所在地仲裁机构)。

12.2本合同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具有最高的效力,双方以后发生的补充合同、会议纪要、来往函件、发料单、结算单等涉及到争议解决方式的,均不得对抗此约定。

13 其他约定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可根据需要增加合同数量),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留存一份)。

14 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砂石买卖合同(篇2)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

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砂石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1、标的物及其数量、价格

1.1甲方向乙方购买砂子,______元______吨,总计______吨;购买石子,______元______吨,总计______吨;总价款为______元。

1.2合同价款的调整:上述1.1款中的单价不得调整;数量为暂定量,结算数量按照甲方实际接受的数量为准,但总量不超过本合同总量,超量部分甲方有权拒付。结算时的合同总价(结算总价)在乙方向甲方供货结束后,按照单价乘以结算数量计算。

1.3上述合同单价及据此计算出的合同总价为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其中已包含了乙方为完成包装、运输、保管、交付等而可能支出的一切费用。运输由乙方负责,或由乙方委托作为其授权运输单位进行,运费由乙方结付;如乙方无法提供运输,由甲方自行组织运输的,每吨砂子单价下调______元,每吨石子单价下调______元,作为材料运费。

2、质量要求

砂子执行国家标准(JGJ52--92);石子质量要求:执行国家标准(JGJ53—92)。

3、风险负担:砂石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交付起由甲方承担。

4、砂石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

4.1月间每月的第______日至第______日。乙方每月应以甲方通知乙方的实际需求量为准供应,但其应供应量余额必须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供完。

4.3乙方负责将砂石运至前款甲方指定的交付地并将砂石交付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砂石后应向乙方出具收货凭证,该凭证将作为甲乙双方结算的依据。

4.4收货数量以甲方搅拌站过磅数量为准,并按规定扣除合理损耗。合理损耗比例为:______。

5、货物检验

5.1甲方委托乙方在合同编号砂石中抽取试样并检验,砂石签封后,试样保存三个月。甲方对乙方同期编号砂石检验报告认可的,以该检验报告为验收货物质量的依据。甲方不认可的,有权拒收,并可委托北京市有关检验机构对试样重新检验,该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为最终结果。如果乙方提供的砂、石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拒绝购买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2到场时的租赁物必须在现场地磅验收重量,且双方在磅单上确认,乙方可对磅码结果进行场外第三方复核,场外验收的重量如无误,其磅码费用由乙方承担。

5.3乙方向甲方交付货物之日起45日内,如甲方未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货物质量问题,视为乙方所交付货物合格。

6、货款的结算程序、方式、时间及地点

6.1结算程序:根据每一批货物验收合格的结果,先由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甲方收到结算报告后,由甲方项目相关人员在15日内审查完毕并签署意见,同时将签署意见的报告送交甲方物资部及审计部,审核确认后,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额度支付货款。货物供应完毕,双方最终应以书面形式,办理结算手续,未经双方结算确认的,甲方有权停止支付余款。属于结算单据及和其有关的函件,均须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6.4应以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进行:①汇兑(信汇或电汇)、②票据(支票或汇票)、③现金。

6.5付款地为甲方营业地。

6.6乙方指定其员工为从甲方领取本合同款项的唯一有权代理人,当该代理人发生变更时,乙方应当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

7、违约责任

7.1本合同中违约金的计算以上述1.1款中列明的合同总价(暂定总价)为依据。

7.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按合同总价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此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当赔偿。

7.3乙方提供的砂石质量不符合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在指定的时间内给予更换,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更换,且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蒙受的一切损失。如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予以更换,视为乙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按合同总价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蒙受的一切损失。

7.4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累计数额不能超过本合同总价款的______%。

7.5乙方单方解除合同,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______%的违约金。

8、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纠纷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______种方式执行:

第壹种:将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并按该会仲裁规则仲裁,仲裁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拘束力;

第贰种: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其他约定事项

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无论是全部的还是部分的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合同一方将其合同权利转让的,该权利转让无效,对本合同他方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并视为该方违约,该方应向本合同他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标的额10%的违约金。

买受人向出卖人发出的任何文件资料及指令,按以下出卖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均应被认为已经送至出卖人。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日期:

砂石买卖合同(篇3)

5.1 砂石料单价:(根据不同规格写单价,写明是综合单价还是单一单价,如果是综合单价,就应包括砂石料费、砂石料的装、卸、运以及所有不可预见的费用;如果是单一费用,就指砂石料费。涉及体积和重量的换算,请参实验室堆积密度)

5.2 合同暂定价款:(如不能确定合同额为约计,最终应按照实际结算,等于单价乘以数量) 元,大写: 元。

6.2 结算方式: (按照方或按时间,结算以后提供上月供应砂石料的发票) 。双方每月 日前凭收料单进行结算,超过次月 日前未结算的,转为下月计算。

6.3 付款方式:甲方每次收到乙方按双方确认数额开具的正式货款发票后,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确认其收受货款的开户银行为: ,户名为: ,账号为: ,乙方如需变更账号,需提前 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

6.4 付款时间:(写明付款的具体时间要求,如果是分期付款,应写明每期付款比例和金额数) 。

7.3 验收时间为:(填写验收的时间,一般在接收砂石料当时进行验收,可以写“收料当时进行验收”)。

7.4 甲方指定的验收人员: (身份证号 ; 联系方式: );乙方指定的验收人员: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验收单必须经甲乙双方验收签字确认后为准。

7.5 在甲方提出质量异议之日起 日内按甲方要求承担砂石料的更换或退货义务。

8.1 甲方:

8.1.1 按合同约定付款时间支付砂石料价款。

8.1.2 按合同约定时间、地点接收砂石料,并及时进行验收。

8.1.3 安排专门人员接收、验收砂石料。接收时,该专门人员负责安排运输车辆进场和卸料;进行验收合格后,给运料司机开具相应签收证明或收据,实行一车一单制。

8.2.1 按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或技术标准交付砂石料。

8.2.2 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期间)交付(供应)砂石料。

8.2.3 按合同约定运输方式将砂石料运至交付地点。

8.2.4 确保足够的供料能力,每天砂石料供应量不得低于 ,资金垫付能力不得低于 元。

8.2.5 在运输过程中,可自行确定运输路线和批次,但必须保证甲方的施工需要,不得因供料不及时造成甲方施工工期的延误。

9.1 甲方的违约责任:

9.1.1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按欠付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9.1.2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9.2 乙方的违约责任:

9.2.1 未按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或技术标准交付砂石料,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按合同总额的 %承担违约金;若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9.2.2 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供应量满足甲方施工需要或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供料,延误甲方工期或影响施工的,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9.2.3 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期间)交付砂石料,每延期一天,承担延期交付部分价款总额万分之 的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 ;在甲方催告后 日内,仍不能按期供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若提前交付砂石料,甲方有权拒收。

9.2.4 未按合同约定将砂石料运至交付地点,视为未交付,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9.3 当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的损失时,违约方还应承担守约方受到的损失。

10.1 甲方变更所需砂石料的品种、质量、数量、规格、运输方式、交付地点等事项时,应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乙方仍可按照原约定供货。

10.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砂石料时,应在情况发生之日起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除因甲方的原因外,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0.3 双方应对合同变更的相关事宜另行订立补充协议。

11.1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写明不可抗力的具体事件,明确写上,并参照当地相关部门发布的范围确定) 。

11.2 一方如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有效措施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11.3 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当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另一方认为合同没有履行必要的有权解除本合同,但不能免除迟延方的违约责任。

12.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甲方法人注册登记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2)向 (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原则上为本单位所在地仲裁机构)。【fz76.com 工作计划之家】

12.2本合同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具有最高的效力,双方以后发生的补充合同、会议纪要、来往函件、发料单、结算单等涉及到争议解决方式的,均不得对抗此约定。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可根据需要增加合同数量),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留存一份)。

14 补充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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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石买卖合同(篇4)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名称:0.5cm—2cm,2cm—4cm,石子、水洗沙、戈壁料。

二、质量标准:石子、水洗砂、细沙、粒度均匀。水洗砂、细沙的质量在国家标准范围内。

三、供货方式:汽运

四、价格:甲方将以上货物从运至******城的乙方工地,到货价格为水洗砂**元/m?,0.5cm—2cm石子**元/m?,2cm—4cm石子**元/m?,细沙**元/m?,戈壁料**元/m?,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出具发票)。

五、供用量:按乙方实际要求用量供应。

六、供货时间:供货期从本合同签定之日起至工程结束止。

七、结算方式:乙方每壹个月将甲方所运砂石料货款的60%结清。***年**月**日之前将所有剩余款结清。

八、乙方提前一天通知甲方供货量,如甲方不能按时供应造成乙方损失。按此供应量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计每车付160元违约金)。

九、甲方货到现场后所发生的因自身原因造成他人及第三方的损失和人生伤害与乙方无关。

十、此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此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三份。工程结束,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砂石买卖合同(篇5)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建筑用砂石料买卖的相关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品名、数量、价格

双方约定交易的砂石料按下列第 项标准执行。

1.国家标准 □ GB/T14684-20xx《建筑用砂》

GB/T14685-20xx《建筑用卵石、碎石》

2.行业标准 JCJ 52-20xx《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测方法标准》。

3.其他:

第三条 交付方式

1.交付时间与数量:

2.交付方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甲方自提。

(3)其他:

3.交付地点:

第四条 验收

1.乙方送货或由乙方交由第三方承运的,在产品运抵交货处后,甲方应在 日内做好验收工作。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该批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或《砂石产品质量保证书》。交货时,甲方应与乙方一同验收,验收完成后甲方应出具验收单。

3.甲乙双方对砂石料质量有异议的,需要对砂石料进行物化检测的,双方约定在 日内完成检测,并在抽样单上签字确认,根据检测结果协商处理。

4.甲方应当在约定的验收期间内将砂石料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乙方。甲方怠于通知的,视为所交付砂石料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合同约定。

第五条 支付方式

1.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预付款,计人民币 元。

(2)款项支付:

① 年 月 日,支付 元; 年 月 日,支付 元; 年 月 日,支付 元;

②其他方式: 。

③乙方供货结束 日内,甲方付清余款。

2.双方经自愿协商采取以下结算方式:□现金 □支票其他 。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砂石料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可要求更换或退货。更换后仍不能达标或不能重新供料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2.乙方逾期交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逾期交付砂石料金额的 %计算。

3.因甲方原因导致迟延交付的,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予赔偿。

4.甲方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逾期支付价款的 %计算。

第七条 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对履行本合同期间砂石料价格变动的约定:

2.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上海石材行业协会及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第九条 附则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砂石买卖合同(篇6)

买受方: (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砂石料概况

1.1 砂石料名称 :(应填写砂石料全称)

1.2 砂石料规格 :(应填写详细的`规格,不可简化)

1.3 砂石料产地 :(应填写详细的产地,不可简化)

第二条 砂石料数量

2.1本合同标的物数量及交货时间按照(2.2或2.3)款的规定执行。

2.2甲方定量购买乙方的砂石料,具体数量及交货时间见下表:

2.3 乙方同意按甲方的计划向甲方销售砂石料,乙方保证在甲方向其提交购买计划的 日内交货。

2.4双方结算时如实际数量与2.2款规定的数量或甲方提交的计划的数量不一致时,按实际的数量结算。

第三条 合同价款

砂石料单价:(根据不同规格写单价,写明是综合单价还是单一单价,如果是综合单价,就应包括砂石料费、砂石料的装、卸、运以及所有不可预见的费用,并应说明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再因国家政策及市场价格变化而调整;如果是单一费用,就指砂石料费。涉及体积和重量的换算,请参见国际换算表)

第四条 付款

4.1甲乙双方在每月的日前核对砂石料的数量、计算出当期的价款,并加盖

有效印鉴或签字确认。

4.2付款方式双方约定如下:。

4.3付款时间约定如下: 。

4.4 在甲方支付价款时乙方应同时提供有效发票并自行完税,否则甲方有权在其结算款中扣除比对应税率高2%的货款,用于购买税票。

4.5乙方应委托一人专门办理结算手续,结算时应提供盖有乙方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开户名称与乙方名称相同的银行账号。

第五条 砂石料质量(技术)标准

5.1 质量标准为: (详细填写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不可省略或简化,包括块石和毛石的质量和技术要求) 。

5.2 主要技术指标为:(包括块石和毛石的技术指标、粒径大小等)

第六条 砂石料交付和运输

5.1本合同标的物的交付按(5.2或5.3)款的规定执行。

5.2本合同由乙方负责送货时,交货地点为 (一般为甲方的工地,须写明具体地名)。 货物运抵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后,乙方的运送人员应听从甲方合理的安排和指挥,甲方也应及时验收。

货物在运至指定的交货地点之前,货物的所有权不发生转移,货物在途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运输工具及有关人员在运输途中(包括返程)的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5.3本合同的标的物由甲方自提时,交货地点为:(一般为乙方的仓库,须写明具体地名)。

乙方应在约定的交货日期准备好货物,并安排好装车(船)的设备和人员。

第七条 砂石料验收

7.1在乙方将货物运抵约定的交货地点或在甲方提货时,甲方应对货物进行验收,包括对货物数量和质量两个方面的验收。甲方指定的验收人员为 。

7.2 对质量的验收方式为:(选择全部或抽样验收的方法) 。

7.3在对货物的质量进行验收时,对货物凭目测不能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应在日内书面提出,乙方对此有异议的,可申请(如某质量监督机构)检测,如经检测货物不存在质量问题,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反之,由乙方承担。

7.4对货物数量的验收采用以下方法进行:(建议现场单车收方,并一车一单开具收据)。

第八条 双方义务

8.1 甲方的义务

8.1.1 按合同约定付款时间支付砂石料价款。

8.1.2 按合同约定时间、地点接收砂石料,并及时进行验收。

8.1.3 安排专门人员接收、验收砂石料。接收时,该专门人员负责安排运输车辆进场和卸料;进行验收后,按照一车一单制给运料司机开具相应签收证明或收据,不得不开和延开。

8.1.4 其它:(如无内容,在空白处划上线) 。

8.2 乙方的义务

8.2.1 按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或技术标准交付砂石料。

8.2.2 按双方约定的时间(期间)交付(供应)砂石料。

8.2.3 按合同约定运输方式将砂石料运至交付地点并承担运输费用。

8.2.4 确保足够的供料能力,每天砂石料供应量不得低于 ,每月 号之前提供上月供应砂石料的发票。

8.2.5 在运输过程中,可自行确定运输路线和批次,但必须保证甲方的施工需要,不得因供料不及时造成甲方施工工期的延误。

8.2.6 在甲方提出质量异议之日起 日内按甲方要求承担砂石料的更换或退货义务。

8.2.7若因业主计量支付原因造成货款不能及时支付,乙方予以理解。

8.2.8 其它:(如无内容,在空白处划上线) 。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甲方的违约责任

9.1.1不能按合同约定及时接收、验收,应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否则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9.1.2不能及时提供场内通道、现场空地,应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否则应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误工费。

9.2 乙方的违约责任

9.2.1 未按合同约定的数量提供标的物,应按(建议按x元/吨)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还需赔偿甲方损失。

支付违约金及赔偿损失不能免除乙方继续履行的义务,甲方有权选择是否需要乙方

继续履行。

9.2.2未按质量或技术标准交付标的物,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若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9.2.3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每延期一天,承担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在甲方催告后日内,仍不能按期供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若提前交货,甲方有权拒收。

9.2.4 未按合同约定将标的物运至指定地点,视为未交付,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第十条 合同变更

10.1 甲方变更所需砂石料的品种、质量、数量、规格、运输方式、交付地点等事项时,应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乙方仍可按照原约定供货。

10.2甲方如因实际需要发生变化(如工程设计发生变更等),甲方可解除合同,但应在规定的交货日期前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0.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砂石料时,应在情况发生之日起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除因甲方的原因外,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0.4双方应对合同变更的相关事宜另行订立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1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写明不可抗力的具体事件) 。

11.2 一方如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有效措施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11.3 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当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另一方认为合同没有履行必要的有权解除本合同,但不能免除迟延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2.1 因履行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12.2 协商不成,依法向甲方公司注册地法院提起诉讼或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十三条 本合同的签订地点为: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出卖方(甲方): (公章) 买受方(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年月

日开户银行:帐 号: 年月 日

砂石买卖合同(篇7)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的需要,向甲方购买沙石,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订立以下条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生产所需的沙石质量应满足乙方质量要求、数量以乙方现场收方为准,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根据生产需要,分期分批向甲方购进所需沙石,乙方每次需贷时,应提前一天通知甲方所需沙石的种类、型号、数量、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在次日内将该沙石送到乙方指定地点。甲方在承运过程中自觉遵守一切交通法律法规,发生任何完全及交通事故,一切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3、价格:按甲乙双协商价格 结算。

4、沙石接收验收方式:乙方收到贷物后应先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贷物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经双方确认沙石质量确实不合格后,甲方将质量不合格的沙石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同时甲方在日内换送合格沙石。

5、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无质量问题及违约责任,该沙石尾款在双方终止协议后一月内由乙方向甲方付清。

6、乙方付款实行滚动付款,月底结算。乙方并在次月10日前向甲方支付上月的沙石款。

7、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沙石后应当就方量进行签收确认,乙方指定专人出具的签收单作为结算依据。

8、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果双方有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人民法院裁决。

9、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二O一X年月日

砂石买卖合同(篇8)

为了规范产品交易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证正常交易程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产品供应要求:

产品名称 产地 规格等级 数量(t) 单价(元/t) 总价 备注

6、乙方在产品运抵交货处后,甲方应提供堆放场地,并做好验收工作。

2、付款方法与期限:

(1) 双方在合同签订后 甲方付款 %;

乙方供货 %后 甲方付款 %;

乙方供货 %后 甲方付款 %。

(2) 乙方供货结束 月内 甲方付清货款。

1、乙方应严格按照产品标准(生产)供应,超出产品技术标准的特殊要求,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并在3栏中写清。

2、乙方应按国家标准规定,随每批产品提供《质量检验报告》。

3、其他要求: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乙方应在交货同时向甲方提交该批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2、验收标准,按该产品的国家标准验收,如尚无国家标准的则按行业标准或已经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验收。

3、外观质量及数量应当场验收。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在24小时内向上海市建材业质量管理中心或分中心质量管理部门报告。在问题未查清之前该批产品必须封存不能使用。甲方非因自身过错而受到的损失,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

2、因不可抗力指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一方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 天内仍未履行:

5、一方延迟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以上3、4、5项权利由守约方行使。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偿经济损失。

2、因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可要求更换或退货,更换视作逾期交货,退货视作不能交货。

八、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分中心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的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承担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同期限内提供证明。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合同签定:

l、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如需工商局鉴证的,签定后生效。

2、本合同签约地点:

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砂石料分中心备案一份,如鉴证、则鉴证机关二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订立本合同。

一、标的物: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货方对质量的承诺:

(二)、石子: mm连续级配,不得含有软弱颗粒、风化石、山皮水锈及磺磷等有害物质,针片状≤ %,含泥量≤ %,压碎指标≤ %。

(三)供方保证所供材料质量满足 施工技术规范要求。

三、供应日期、交货的方式及地点:

(一)、本工程砂石料供货日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需方根据工程进度提前 天下达采购计划,供方按需方的要求,采取一切可行的方式,将砂石料送达需方指定地点: (陆上交货到砂石堆场,水上交货靠泊搅拌船)。堆场黄砂备料不低于 t,石子备料不低于 t,以满足需方施工需要。严禁以调价为由,延误砂、石料供应。

(二)实施水上交货的砂石料供应,搅拌船应在砂石供应船舶靠泊 日内将砂石卸完。确属需方重大过失无法卸完造成延搁的,须长达 日,方可由需方项目部写明延搁原因、延搁时间、船舶吨位,报需方核算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确认并审批延搁费用,由需方赔付供方(供方需提供税务发票)。

四、验收标准、方法:

砂石料进场前由施工现场监理、需方材料员及试验员验收质量,需方试验部门随机抽样,试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凡经现场需方项目部或监理认定为不合格的,供方须无条件退货,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及相关损失均由供方承担。

(一)过磅计量:其中黄砂的含水率经需方检测超过 ,需方将按黄砂实际含水数量在过磅时予以扣除水份。

(二)按施工图预算计量:

2.砼数量为工程图纸理论计算数(扣除自购商品砼数),其中灌注桩按

钻孔施工单位领用砼方量结算。搅拌船的砼损耗系数为: ;其他砼的损耗系数:现浇为 ,预制均为 。

六、货款结算方式:

(一)过磅计量的砂石料付款:

1.每月月底供方将有需方材料部门相关人员签收的过磅单交需方材料部门核算,并根据核算结果提交税务发票,供方联系人应在发票背面签字确认。

2.次月中旬需方将支付应付款(已开发票部分)金额的 %。在本合同期满后,如果供需双方不再签订新的采购合同,也不再发生供货往来,需方将在本合同期满后 个月内付清剩余款项(无息)。

(二) 按施工图预算计量的砂石料付款:

1.砼方量计算由需方项目部工程部门按当月实际完成的图纸砼方量签认,由项目部总工或核算员提供定额配合比,材料员计算砂石用量,在业主资金到甲方帐户后 日内按计量数的 %(暂不计损耗系数)进行付款,在付款时供方必须按项目部计量数提供税务发票。

2.结算:路桥项目灌注桩施工结束后,可进行分项结算。工程竣工后办理除灌注桩外竣工结算,结算总数量不得突破施工图预算数。经审计确认后材料款付至 %,余款 %在工程保修期满业主资金到帐后 个月内付清。

七、履约保证及违约责任:

(一)、供方在签定合同后 日内,须缴纳合同总价款的 %、即¥ 万元的现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如供方违约、转让或终止执行合同,

需方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罚没,如该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需方的损失,供方有义务补足。

(二)、供方须无条件满足需方施工进度要求,并指派 为施工现场供料负责人,联系电话: ,如因供货不及时耽误工程进度,需方有权按当时市场价另行采购,采购费用由供方承担,需方在当月结算时有权将此费用扣除,并视为已给付砂石款。如供方两次以上供货不及时造成需方停工待料,需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三)、供方承诺在签订本合同时所约定的价格已充分考虑到市场风险,调价方式愿意按照下述第八条之约定执行,供货期间将不提出超出本合同之外的调价要求,否则即视为违约。

八、本合同结算单价的约定选择以下第 条:

(一)、砂石价格一次包干到供料结束,无论市场价格涨跌,不作任何调整。

(二)、实际结算单价的调整:保持签订本合同时《 物价工程建设材料价格信息》中 地区当季预算指导价与本合同单价之差额不变,随计量时当地实际工程建设材料预算价格的变化,每季度在本合同单价的基础上同等幅度增减。

九、职业健康安全与环保:

供方在供货过程中,必须遵守需方施工现场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保管理规定,如供方违反需方管理规定发生的一切事故(包括对需方人员及第三者的伤害、环境污染等)均由供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十、处理合同纠纷的方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砂石买卖合同(篇9)

甲方承建的株溪口水电站砂石料生产项目,经乙方考察施工现场,自愿参与本工程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合同内容:乙方向甲方所承建的株溪口水电站工程项目提供所需要合格的砂石料。

1、砂石毛料开采、装车、运输、堆存;

2、砂石料生产过程中的倒运、破碎、清洗、分级、成品料堆存、质量检测;

3、砂石成品料从成品料堆至拌合站料堆的皮带廊道输送。

4、应由乙方承担的与砂石料生产有关的水、电线路布设、维护,生产、生活设施修建、维护等临建工程。

三、合同价格:

单价所包含的工序:筛分场基础土建、设备安装、调试;砂石毛料开采、装车、运输、堆存、筛分场毛料堆料平整;筛分场内毛料倒运、砂石料破碎、清洗、分级、堆存、质量检测;成品料由筛分场至拌合站料堆的运输。合同价格包括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需要的一切费用、税金及乙方应得的利润及合理的损耗,并考虑了乙方应承担的风险。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用地;

2、甲方提供高压电接入点,负责变压器低压侧以上设备的维护与管理,并承担此部分的费用;

3、甲方负责砂石筛分场设备基础安装范围内的场平以下的土建工作;

4、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承担砂石毛料的开采、运输、堆存、场内转运、破碎、筛分、成品料的堆存、运输道路的维护等工作,并承担费用;

2、乙方必须保证生产强度满足施工要求,并须配足其他辅助设备(挖机、装载机、汽车等)

3、为保证工程施工对砂石料的需要,乙方依据甲方的生产进度计划组织砂石料生产。在生产开始至工程竣工前2个月的时段里内应保证各种级配成品骨料各有 m3~3000m3储存,以备设备检修、停电等工程急需时使用。并保证不因砂石料供应问题而造成停工,如发生因砂石料供应不足而造成停工,乙方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

4、成品砂石料推存应采取覆盖措施,以防暴晒及雨水,堆存高度不低于6 m;

5、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混凝土配合比及生产计划生产储备相应粒径的砂石骨料,如乙方生产的某种级配的砂石骨料总量可能超出工程使用量时,应及时调整工艺,进行合理均衡生产;

6、乙方应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按有关规定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施工区、堆料场及其附近的环境免受因其施工引起的粉尘污染、噪声和其它因素所造成的环境破坏和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如若因乙方原因导致伤害及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关责任;

7、乙方负责竣工后,场平以上的临建拆除及恢复;

8、乙方应承担与砂石料生产有关的电费开支;乙方应承担变压器低压侧以下变配电器的维修、保养工作;

9、乙方自行解决与砂石料生产有关的用水费用;

10、毛料开采、运输、堆放及运输道路的维修等工序均由乙方自行完成。乙方应充分考虑当地水文、气象情况,配足相应的挖、装、运设备,若乙方设备配置不能满足开采需要,甲方可根据乙方的'实际生产运输能力以及工程的实际需要,协调安排其它队伍储备毛料,费用按储备量由乙方确认并予以结算,运输至筛分场毛料堆放场单价为:6.50元/m3(包括挖、装、运等工序);

11、乙方的砂石筛分系统对外为甲方株溪口水电站砂石筛分系统,为株溪口水电站工程服务,乙方作为株溪口水电站建设的一部分,应受甲方整体协调与管理;

12、乙方开采的砂石毛料、生产的成品及半成品骨料只能用于本工程,不经甲方同意不能用于他处或随便处理。

13、毛料开采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范围,深度及有关要求施工。开采后的开采区必须经过甲方验收,否则将按甲方要求进行开采处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

六、电费的核定:

按照安化供电局提供的电费计入线路损耗等作为电费单价,用电计量在变压器低压出线端安表计量,每月由甲方水电班抄表计量;料场1000KVA变压器为生产专用变压器,场区照明及生活用电由乙方负责另路供电,确保料场不生产时,将 1000KVA变压器断路。

七、质量要求:

1、砂石骨料均尽可能采用天然混合料生产而成。如若级配不合理或某种级配骨料含量不足,应采用破碎、制砂等工艺进行补充,其费用包含在合同单价中;

2、由乙方提供的成品砂石骨料应达到混凝土骨料使用规范标准要求,对生产的成品砂石骨料应按规范要求堆存并自检、并形成记录,随时接受甲方、监理、业主部门的检查。对不合格骨料应按甲方质检部门及监理单位的要求进行处理,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安全文明管理目标:

1、乙方在签订本施工合同后与甲方签订《安全责任合同》;乙方应承担合同范围内的一切安全生产责任及费用;

2、本合同规定安全文明生产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实现人身死亡和重大责任事故“双零目标”。乙方应配合甲方搞好安全文明施工,并接受甲方的检查与监督;

3、乙方应为雇用的工作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并承担费用。

九、计量:

甲、乙双方每月按照实际完成混凝土工程量及施工配合比计算出砂石骨料使用方量作为与乙方结算依据,由甲方生产技术部与乙方共同计算实际砂石骨料使用量,甲方经营核算部按合同办理结算手续;

对甲方用于临时工程的砂石料,在拉运时及时向乙方提供拉运方量证明,以拉运方量证明作为甲乙双方结算依据。

结算支付按月进行,每月1-5日办理结算手续后,按60-80%付款。若甲方资金不到位,乙方应充分谅解,自行解决资金,保证生产任务。

十一、其他事项:

1、甲方现场的砂石筛分系统已转让于乙方(详见甲乙双方“砂石筛分场转让协议”),乙方应自行完善,成品料至拌合站应采用皮带运输,乙方自行安装,费用自理。甲方也不扣减砂石料价格,按原价结算;

2、场内已有的成品料及毛料,由甲方生产技术部会同乙方现场人员测量收方,并签字认可。从乙方结算款中逐步扣除,单价按成品料:27元/m3、砂石毛料:6.50元/m3;

3、对由于工程空闲引起的人员、机械等的窝工。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补偿或索赔。

4、乙方不得因任何原因停工,如有停工,每天罚款1万元。甲方将不再对乙方付款。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二、合同生效及解除:

1、甲乙双方《设备转让协议》签字生效后,此合同生效;

2、甲乙双方最后一次支付完成后合同解除。

十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乙方:

甲方因工程需要将所有砂石料由乙方承包供应,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六、供砂时间:

七、价格:统价紧方每m3 元,包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存放。 片石:每m3 元,包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砌路基。

八、付款方式:每月按石砂总方量付60%给乙方,余下部分待工程验收后一次付清。

九、砂石料场地由乙方平整,砂石料现场由甲乙双方在现场实量方数后,再由乙方运到甲方指定地点位置,山地由甲方和村民协商。

十、爆破物品;乙方自行按公安部门规定办理炸药、雷管费用乙方负责,甲方协助办理各项手续。

十一、砂石料质量:乙方必须保证砂石料规格按规定供应,满足施工道路所需要砂石料的供应要求。如乙方砂石料供应跟不上,规格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解除供砂合同,所供应的砂石料甲方一律不付款,

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自负。

十二、乙方在爆破砂石料时,必须文明施工,严格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条例规定进行施工,进入工地所有人员必须带安全帽。爆破石头时,必须加强安全警戒,爆破完毕后必须加强组织排险,排险完毕后才进入下道工序作业。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与甲方无关。

十三、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互相守信,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砂石料款付清后协议失效。

砂石买卖合同(篇10)

根据 合同段现场施工的实际情况,甲方将 合同段砂石料委托给乙方加工,为了规范产品交易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证正常交易程序,甲乙双方就具体事项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产品供应要求:

6、乙方在产品运抵交货处后,甲方应提供堆放场地,并做好验收工作。

2、付款方法与期限:

(1) 双方在合同签订后 甲方付款 %; 乙方供货 %后 甲方付款 %; 乙方供货 %后 甲方付款 %。

(2) 乙方供货结束 月内 甲方付清货款。

1、乙方应严格按照产品标准(生产)供应,超出产品技术标准的特殊要求,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并在3栏中写清。

2、乙方应按国家标准规定,随每批产品提供《质量检验报告》。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乙方应在交货同时向甲方提交该批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2、验收标准,按该产品的国家标准验收,如尚无国家标准的则按行业标准或已经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验收。

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在问题未查清之前该批产品必须封存不能使用。甲方非因自身过错而受到的损失,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

2、因不可抗力指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一方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 天内仍未履行:

5、一方延迟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以上3、4、5项权利由守约方行使。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偿经济损失。

2、因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可要求更换或退货,更换视作逾期交货,退货视作不能交货。

八、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分中心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的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承担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同期限内提供证明。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合同签定: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