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简易合同
2023买卖简易合同。
当我们在谈买卖交易的时候,在买卖双方顺利达成交易时就要签订买卖合同。签订合同可以防范可能存在的风险,签订合同的过程中要注意很多方面的问题。那么到底应如何拟定买卖合同呢?小编收集并整理了“2023买卖简易合同”,欢迎阅读,希望你能阅读并收藏。
买卖简易合同 篇1
甲方(出卖人):乙方(买受人):依照《民法典》及相关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旧货基本情况旧货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大写)
二、价款总价款为: 元,大写:人民币 整。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所有价款。
三、质量要求因双方交易货品为旧货,故双方签订协议时乙方已经对该货品的使用年限、损耗程度、零部件状况等质量现状有充分的了解并表示认同,乙方在购买该货品后,负责该货品的维修以及使用过程中的维护,因该货品质量问题所导致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交付方式、时间及地点:该货品目前所在位置为: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即自行前往货品所在地提货。乙方负责自行拆卸该货品。
五、责任承担
1、乙方人员在拆卸货品过程中受到损害或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2、乙方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完成拆卸工作,如拆卸过程中对甲方财物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在拆卸过程中造成货品损毁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旧货所有权自本协议签订后即转移,旧货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所有权转移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七、权利保证因时间久远,甲方不提供该货品的相关权利证明手续及证书。甲方保证签订本协议时对该货品享有合法的产权,保证该货品不属于赃物物品。甲方保证签订本协议时该货品上不存在第三人的权利。
八、本合同项下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其他约定事项: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通用的车辆买卖合同3
甲方(出售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受买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今有甲方自愿将原车主 的壹辆 年 月 日 色 车卖给乙方。
该车的车牌号码为: 发动机号为: 车架号码为:
二、该车交易总价为:(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元整,¥: 元。
三、车辆由 方负责办理提档、过户手续。并需在双方约定的日期内办理完全部手续。提档、过户费由方承担。甲方须将该车真实的使用性质(非营运、营运、货运等)、车况、违章、拖欠的手续问题及保险的使用情况告知乙方,同时提供该车所有真实、有效、与协商一致的手续及票证。甲乙双方需共同积极配合该车办理提档、过户手续,如出现该车手续、档案、车辆自身等问题造成无法正常提档、过户的情况,甲方需将全额车款退还给乙方,乙方将该车退还给甲方。
四、自交车之日 年 月 日时起,该车以前如有任何纠纷、债权、债务(包括违章罚款,交通事故及该车使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自交车之日起,以后如出现上述问题均由乙方承担。办理手续期间,该车辆发生的一切违章罚款及交通事故等均由驾驶方承担。
五、此合同在乙方对该车车况认可,甲方对协商车款认可,并双方签字的情况下,即时生效。单方不可做出反悔,如单方做出悔约,须向对方赔偿 的违约金。
六、双方交接的手续有:
七、男方已收( ) 拾 万 仟 佰 拾元整(¥: 元)
余款:¥ 元,于 付给甲方。
八、附加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证明人:
地址: 地址: 证明人资料:
本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时
买卖简易合同 篇2
简易版买卖合同范本
【导言】
买卖双方:
出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 甲方系具备出售以下物品(以下简称“货物”)的所有权,并有权且愿意依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出售该货物;
2. 乙方具备购买以下货物的需要,并愿意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购买该货物。
【条款】
第一条 货物描述
1.1 甲方同意将以下货物出售给乙方:
(在此描述)。
第二条 交付与检验
2.1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日期),将货物交付给乙方。
2.2 乙方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三天内对货物进行检验,如有任何质量问题,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及时解决。过期未通知视为乙方认可货物质量。
第三条 价格与支付
3.1 乙方同意按照以下价格购买货物:(填写价格)。
3.2 乙方应在货物交付之日起三日内,将货款支付给甲方。货款支付方式:(填写支付方式)。
第四条 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4.1 任何一方如需变更本合同的内容,应通过书面形式提前十五天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4.2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如违反合同的约定,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时应书面通知对方,并提前十五天通知对方解除合同的原因。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如乙方未按时支付货款,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滞纳金。
5.2 如甲方未按时交付货物,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违约金。
第六条 不可抗力
6.1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指的是本合同签署之日以后发生的,不能预见、不能克服或克服困难受限且无法避免且对任何一方有重大影响的事件,该事件使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
6.2 一旦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尽力减少对合同履行的影响。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本合同的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2 如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决。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与效力
8.1 本合同由双方共同签署,双方在签署时应提供有效证件。
8.2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九条 其他
9.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9.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出卖方): 乙方(买受方):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结语】
以上所述即是一份简易版买卖合同范本,该范本中详细列出了买卖双方的基本信息、货物描述、交付与检验、价格与支付、合同的变更与终止、违约责任、不可抗力、争议解决、合同的生效与效力等条款。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应提供有效证件,并协商解决未尽事宜。希望这份简易版买卖合同范本能帮助到您。
买卖简易合同 篇3
甲方(买受人):
乙方(出卖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办公用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办公用品名称、标准、数量、价款(含税):
二、质量要求:
□乙方提供的办公用品应符合其在交易前提供给甲方的产品质量说明书,
或
□上述办公用品应满足如下要求:
1、
2、
3、
三、交货方式:
乙方负责将甲方采购的办公用品运送至甲方所指定地点,即,运费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乙方提供商品时,应同时提供该商品质量合格证,使用说明,质保单等凭证;如乙方在提供商品时,未提供上述凭证,甲方有权延迟支付货款。
四、交货期限
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将符合约定的商品运送至甲方所指定的地点。
五、质量异议期限:
甲方收到商品后,在60日内可提出质量异议;如乙方提供的商品质保期长于30日,则质量异议期限按质保期。
六、货款的支付:
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货款总额的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乙方将商品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在数量、产地、型号、规格上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总额的????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余款(货款总额的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作为质保金待商品质保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
在乙方收到甲方货款后,应开具相应数额发票。如乙方不予提供,甲方有权延迟支付后续款项。
七、售后服务
在质保期内,商品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质量问题或者非甲方原因不能达到使用要求,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三日内予以维修解决,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不能解决,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予以退换。
八、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供货一日,每日按未供货货值万分之五承担违约金责任;逾期十五日(未足额供货视为逾期供货);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已收款项及利息,同时承担合同总价款10%违约金责任。
2、在甲方收到商品后,商品(全部或部分)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选择退货或换货。如甲方选择退货,乙方应返还已收款项及利息,同时承担合同总价款20%违约金责任;如部分商品质量不合格,则按该部分商品货值20%承担违约金责任。如甲方选择换货,乙方应在十五日内更换完毕,所涉换货商品在价格上降低10%,因换货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如乙方未尽售后服务之责,甲方可自行维修或救济,所发生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如质保金不足,甲方可向乙方追索赔偿。
4、甲方应依约定期限支付货款。甲方逾期支付货款一日,每日按未付款项万分之五承担违约金责任;逾期十五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承担合同总价款10%违约金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
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双方联系方式: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十二、本合同另附双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各一份。
甲方: (公章)
乙方:(公章)
年月日
买卖简易合同 篇4
卖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 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经双方友好协商,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
第三条 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甲方在收到乙方购房定金后,在______内将房产姓名更改为乙方。更名完成后乙方拿到更名合同时将全款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双倍定金及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
卖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买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买卖简易合同 篇5
甲方(出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订立合同如下,双方将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标的物规格型号、数量、价款
乙方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按下列表格所填内容向甲方购买水泥(货物):
货物数量以(甲方站台交货时单据上记载的数量为准)甲方过磅单(交货时双方签字的提货单上)记载的数量为准。乙方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复验。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散装按_________计算合理损耗;
第二条 交货方式、交货地点
交货方式采取以下方式:
甲方负责水泥的装车和运输,并承担费用。
乙方应至少提前48小时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提取货物的时间及具体数量,以使甲方合理安排供货事宜(如一次提货物的数量过大,应在合理的时间提前书面通知甲方)。
交货地点:若乙方自行负责运输,交货地点为甲方厂区;若乙方委托甲方运输,交货地点为乙方指定到达地点。
第三条 质量检验标准、方法、期限
甲方交付水泥的质量标准按______________标准执行。
水泥质量验收方式以甲方对同规格型号同批次水泥的品质检验报告为质量合格依据。水泥出厂时双方应共同取样封存样品,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留存一份;若乙方不要求进行共同取样封存,则以甲方留存的同规格型号同批次水泥的样品为准。如乙方对水泥质量有异议,应从乙方收到货物之日起日(建议为40日内,不要超过国家标准对水泥质量异议提出的期限)内书面提出,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有资质的省级以上的质量检验机构对水泥出厂时双方共同取样封存样品或甲方留存同规格型号同批次水泥的样品进行检验。
第四条 结算价款 结算方式
结算价款采取以下AB两种方式其中的_____:
A:实际结算时按合同第条款表中所列总价款结算,结算价款不因市场行情变化而变化;
B:结算价款随市场行情变化而变化,甲方可对水泥价格进行上调或下浮,实际结算时价格随行就市。
结算方式采取ABC三种方式其中的______:
A:采取一次性支付,在提取货物之前,乙方将结算总价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B:采取分批支付,根据每批实际需要提取的货物数量,进行分批支付,在提取该批货物之前将给皮价款支付给甲方;
C: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合同期内,如甲方、乙方的主体发生变更,应由变更后的主体承接本合同内的全部权利、义务。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书面方式进行修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有严重违约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相对方有权解除合同。
如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或终止履行合同,应按合同价款的_____%支付违约金;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应按合同价款的_____%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合同任何乙方均可向合同签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八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出卖人: 合同编号:
买受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买卖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使用区域
第二条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原则上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数量月均交(提)货,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协商。买受人提货量特殊时,应提前 天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尽可能满足买受人的需求;出卖人遇特殊原因(如设备大修、电力供应不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致使不能正常生产影响供货能力而不能完全按合同约定数量供货时,应及时通知买受人,并双方协商对交(提)货数量作相应调整。每天实际交提货数量,买受人提前一天电话通知出卖人。
第三条 质量标准:符合GB/175-20_《通用硅酸盐水泥》国家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
第四条 标的物验收、检验标准、方式:按GB/175-20_国标规定,委托出卖人在同编号水泥中抽取试样,签封后保存90天。买受人对水泥质量有疑问时,应当自提货之日起90天内提出,买卖双方将签封的试样送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如检验不合格,出卖人将赔偿买受人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承担检验费用;如检验合格,检费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质量按GB/175-20_国家标准检验,以出卖人在同编号水泥中抽取试样的检验结果为验收依据。出卖人应在每批水泥出厂时向买受人出具3天强度报告,并及时补报28天强度报告。
第五条 合同损耗标准及计算方式:散装水泥以出卖人地磅计量实数为准。买受人有异议可共同利用第三方贸易磅进行磅差检验。损耗按浙江省散办规定执行(合理损耗≤3‰)。
第六条 交(提)货地点:由买受人自行到出卖人公司内提货。
(注:买受人可委托运输人负责提货,并与运输人签订运输合同,由买受人向出卖人办理委托书等文书,交货地点为买受人使用地点。)
第七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1、合同单价为暂定单价,如遇厂家价格上调,按双方同意的单价结算。2、双方每月办理一次结算,每月最后一天为结算截止日,结算凭据为双方确认的订货清单、现场收货人签字的送货验收单。出卖人在货款结清后出具正规税务发票给买受人。买受人需在每月10日前将前月结算货款支付给出卖人90%,余额在最后一次结算后,一个月内付清。3、买受人若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拖欠款不能超过60天,如发生超期拖欠,其拖欠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
第八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1、买受人不按约付款;2、买卖双方对水泥价格调整无法一致时,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并在解除合同的七天内结清货款。为此双方互不承担调价产生的其他责任。3、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因不可抗力(如遇台风地震火灾战争等)因素形成时,双方享有不履行合同的免责权。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买受人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双方盖章后生效。
出 卖 人 买 受 人
买受人(章): 买受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出卖人: 合同编号: 买受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 标的物、生产厂家、商标、强度等级、包装形式、数量、单价、合同总金额
注:数量为暂定,最终以实际到场的经签字认可收货凭据的为准.
第二条 交(提)货时间
买受人应在每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出卖人提供次月度用量计划。具体日需求计划提交办法为:车运,买受人应于每次用货前不少于3天以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出卖人。
第三条 质量标准
1、普通硅酸盐水泥、复合硅酸盐水泥、矿渣水泥、粉煤灰水泥按GB175-20_标准执行。 2、买受人应按水泥产品的强度等级、特征妥善保管储存,避免受潮、雨淋,正常储存情况下水泥产品保质期为一个月。若因买受人保管不当或其它过错造成货物变质、减少、灭失,出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1、 袋装水泥按国家标准执行,包装袋不回收。
2、 散装水泥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若有磅差,当磅差在3‰之内(含3‰),其磅差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当磅差在3-6‰之内(含6‰),其中3‰的磅差由买受人承担,超过3‰的磅差由出卖人承担;当磅差超过6‰时,双方应查明原因(双方有异议时,请国家法定计量部门检验)由责任方承担全部磅差,无法查明原因或确定责任方的,由双方均担。双方对磅差有异议时,由国家法定计量部门进行检验,费用由双方均担。
第五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交(提)货方式及地点为下述第( )种方式:
1、 买受人自运:交货地点为出卖人工厂,由买受人自行组织提货,水泥出厂交单(放行联)时视为交货。
2、 出卖人代办运输(出卖人仅作为买受人的代理人联系承运人,由买受人与承运人建立运输合同关系):交货地点为 ,运费及下车费 元/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授权 为收货人,其中任一人在《简阳市五雄建材有限公司发货磅单》上签字确认视为交货。出卖人代办运输交货地点为多个工程的,每个单一工程由买受人出据《收货人授权委托书》,买受人应指定不少于两个授权代表,其中任一人签字视为交货。
第六条 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
1、货物所有权及任何风险均自交货时起转移,即由买受人承担。(出卖人代办运输的,货物所有权及风险自货交第一承运人时转移。) 第七条 验收方式、期限、地点
1、水泥质量验收以水泥厂同编号水泥的检验结果为依据 2、买受人委托出卖人在同编号水泥中抽取试样按照国家水泥质量标准规定,水泥质量的验收以出卖人同编号的水泥质检报告为验收依据,并委托出卖人抽样、签封、保存,如买受人对水泥质量有异议,应在交货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出卖人提出,并由双方将水泥封存样送 市水泥质检中心检验仲裁。否则视为买受人认可出卖人的产品质量。
第八条 双方同意选择第 种结算方式及期限 1、 先款后货,款到发货。
2、 先货后款,出卖人供货满 吨,次日结付清全部货款。双方同意买受人以转帐支票或现金结算货款及运费,货物数量以买受方 任一人签字认可的数量为准。(若已对账,以对账单为准。) 第九条 对帐买受人负有每月核对出卖人出具的对账单,并在对账单上进行签章的义务。如买受人不履行该义务,则买受人的收货数量以出卖人提供的经买受人或买受人授权提货人签字确认的发货磅单上记载的水泥数量为准,并可要求买受人立即结清全部货款。 第十条 发票的开具出卖人只能将水泥发票开具给买受人,买受人应书面提供开具发票所需相关资料。 第十一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当买卖双方有其中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即视为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如买方连续30个日未提货,卖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 若买受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则出卖人有权停止供货。并且买受人应按本合同货款总额的10%或欠款金额每日5‰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并按银行同期最高贷款利率向出卖人支付利息。
2、 因出卖人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且未及时通知买受人,或供货不及时而给买受人工程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由出卖人承担(若遇不可抗力、停电、设备故障、意外事件、买受人过错等因素除外),买受人应向出卖人出具其直接经济损失的证据。
3、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除出卖人不能满足买受人的供应计划或经出卖人书面同意外,买受人不得购买其他品牌的水泥,否则,出卖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立即结清所有应付出卖人的款项、按出卖人已供全部水泥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赔偿出卖人的预期利益损失。
4、 除上述规定外,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负责赔偿。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买卖双方确实无法协商一致,其中一方可依法向本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本合同签订单价双方一致同意随行就市,若遇市场行情变化,价格调整以出卖人的《调价通知单》作为本合同价格变更执行的依据。买受人须按照出卖人的《调价通知单》要求的时间及内容予以书面回复,否则出卖人可停止供货,一切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2、 在合同有效期及任何时期以内,若无出卖人的盖章确认,买受人不得私自接受出卖人销售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以私人名义出具欠货凭据,该凭据对出卖人无任何约束力,出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 买受人在施工中使用出卖人产品时,不能混用其它厂家生产的水泥,否则产生的一切质量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当出卖人不能满足买受人供货需求时,买受人可以选择其它厂家水泥。
4、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进行完善。 5、 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合同附件。
6、 本合同陈述之各项文件的送达,包括邮寄、传真、及其直接送达方式,如系邮寄,则寄出之日为送达日;如系传真,则以发出日为送达日;如系直接送达,则以对方签收日为送达日,双方可任意选择前述任何传达方式。
7、 本合同陈列的地址、电话、传真为双方确定的,有法律效力的地址、电话、传真。如任一方欲变更前述情况,须于该变更确定之日通知对方,否则,任何一方依变更前的地址,以邮寄或传真方式发出的文件,另一方不得以未收到为由提出抗辩。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双方可签订书面协议对本合同进行补充或修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本合同发生的争执由出卖人所在地法院裁决。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自签订之日起1个月之内未提货,则该合同自动失效。结束日期为暂定,最终以供货完毕为准。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 3份,出卖人执 2份,买受人执 1份,鉴(公)证部门执/份。
甲方:乙方: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