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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记读书笔记

昆虫记读书笔记(精选13篇)。

生活中每个人都会有烦恼,但很多书籍能够启迪我们的内心。阅读作者的作品后,不仅在知识上得到丰富,也在心灵上感到满足。要如何写出能触动灵魂的读后感呢?小编真诚推荐“昆虫记读书笔记”这篇文章,希望您会喜欢。

昆虫记读书笔记 篇1

最近,我看了法国作家法布尔的《昆虫记》。书中所记述的昆虫习性、生活等各方面的情况真实可信,描述时文笔精练清晰,语言轻松诙谐。因而,这本书被称为“昆虫的史诗”,法布尔也被赞誉为“昆虫世界的维吉尔”。书中的描写生动形象,不死板,几乎是科学与文学的完美结合!

我印象最深刻的章节是《螳螂捕食》。看到螳螂的习性,我不禁毛骨悚然。“他们看见在烈日烤炙的草地上有一只仪态万方的昆虫半昂着身子庄严地立着。只见它那宽阔薄透的绿翼像亚麻长裙似的掩在身后,两只胳膊伸向天空,一副祈祷的架势。”欲抑先扬,先说螳螂姿态的优美,后面又说它的阴险。它用它“祈祷者”的伪装不知道骗过了多少昆虫,甚至包括自己的同类,结果它们都成了螳螂的盘中餐。

书中这样描述螳螂:“它是个自食其类者,它满不在乎地吃它的姊妹,好像吃蚱蜢一样。而围绕在旁边看着的,也没有什么反抗,竟像预备一旦有机会也来做同样的事。据说狼是不吃同类的,它比狼还坏上十倍。”几个短句生动形象,特别是最后运用对比,把螳螂和狼进行比较,来说明螳螂的残忍本性。看到这,我却想到了更多……

人类不也经常有“吃同类”的行为吗?为了利益出卖、陷害自己的朋友、亲人,在路边看到小孩、老人跌倒却不敢去扶,眼睁睁看着他们死去……那句“它比狼还坏上十倍”,不也是对人类的一种嘲讽吗?这些,值得我们深思!

昆虫记读书笔记 篇2

看过法布尔的《昆虫记》,我了解了另一个世界。那就是昆虫的世界,它们的世界同样让人着迷。我明白了什么是真正的喜欢、热爱,法布尔的《昆虫记》之所以名声响亮,那是因为他怀着对渺小生命的尊重和热爱去描写的,他不仅是去记实,而是在歌颂这些微不足道的小生命。这种爱也深深地打动了广大的读者。读后我感受到生命是平等的,要尊重和热爱一切生命,另外当你做一件事的时候,要投入自己最大的热情,你会收获的很丰厚。

昆虫,很小,小到我们常常忽视了它们的存在。但法布尔却因此获得了“昆虫荷马”、“昆虫世界的维吉尔”等桂冠。读了这本书,心中深受感动,原来它们的世界也很精彩。昆虫和我们一样,也在不断地觅食、说话、唱歌、跳舞。村庄、田野、河道都有它们的身影,在属于它们的乐园里快乐地生活着。

昆虫是弱小的,但它们的破坏力不可小视。在我们的养育下,举世无双柔顺的卷心菜把自己的一切献给了我们和家畜当作营养:它的叶、花、芽、茎、根都是有用的,可装饰,也可实用。我们喜欢卷心菜,毛虫也喜欢卷心菜。它们对卷心菜的叶子有很好的胃口,幼虫的身长迅速增加,在破除束缚的疲劳之后,饥饿开始发作,在几个星期之内,卷心菜将彻底毁于它们的食欲。它们觅食得到了满足,卷心菜就遭殃了。

而我们人类对它们的防控只能是很勤奋地观察和监视卷心菜的叶子,用拇指和食指捻碎卵床,用脚踩死毛虫。每种生物都有生存的欲望。卷心菜毛虫迫切地要求延长生命,对我们的农作物的危害是巨大的。那它就是我们的敌人,我们要消灭它,可当它以我们的敌人为生时,又是我们的朋友。看来我们对毛虫的感情是很复杂的,既不能完全消灭,又不能放任自流。

昆虫记读书笔记 篇3

法布尔能在困苦的环境下研究昆虫,平时我连做数学题都不认真,不刻苦,一遍做不出来,就不想动脑筋,有时还乱发脾气。

读过《昆虫记》作者的生平和《昆虫记》,我感受很深,《昆虫记》不仅仅充满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涵着追求真理、探求真相的求真精神,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在生活中和学习中,我们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像法布尔那样,要有一种严谨的科学精神,坚持“准确记述观察得到的事实,既不添加什么,也不忽略什么”。

当我读到“但到了相当的高度,仍然难免后退。只要稍有不慎,就会前功尽弃,不但球滚落下去,连自己也被拽下来……有时经过一二十次锲而不舍的努力,才能获得最后成功”的时候,我的心就像被刺了一下。一二十次,虽然不是大数目,但对于一只背着一个沉重的大圆球,经过险陡的斜坡,攀登简直无法上去的地方的小小的甲虫来说,却是多么大的挑战啊!有时,甚至可能将性命都搭上去。

多么值得我学习的小甲虫呀!想起我以前玩电脑游戏,总是选“简单”这一级别,跟那只小甲虫相比,我真是无地自容了。一只小甲虫,都知“勤奋+努力成功”的道理。而我们呢?五年级的学生,当老师布置几道难题时,同学们刚开始是蛮起劲的,没过几分钟,就没耐心了。这些题虽然有点难度,但是也不是困难到极点。况且,也总有做出来的人,为什么别人能做出来,而我们却做不出来呢?那是因为我们太懒惰了,没有上进心,只会向简单的题目挑战,不敢向困难的题目挑战。

昆虫记读书笔记 篇4

《昆虫记》:生命与自然的交响乐

在阅读《昆虫记》的过程中,我仿佛进入了一个别具一格的自然世界。这本书,不仅是关于昆虫的生物学知识,更是一部对生命、自然与宇宙的思考录。作者法布尔用他那充满诗意的语言,让我领略了昆虫世界的千姿百态,也让我重新审视了我们人类在这个宇宙中的位置。

我从小在乡村长大,夏天的时候,田间、草地、树林都是我和小伙伴们的乐园。那个时候,我们经常与各种昆虫打交道,有喜欢嗡嗡叫的蚊子,有在树上跳跃的蚱蜢,还有那些在土里钻来钻去的蚯蚓。但我们对它们都知之甚少,很多时候都是一巴掌拍死,或者一脚踩扁。直到读了《昆虫记》,我才明白,原来这些小生命都有它们各自的生活习性、生存策略和繁衍方式。

法布尔在书中详细描述了昆虫的种类、特征、习性和婚习,他笔下的昆虫不再是简单的生物,而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比如,他描述蚂蚁如何组织严密地合作,共同完成复杂的任务;蝉如何经历漫长的时间等待,只为夏日里短暂的歌唱;蝴蝶如何从毛毛虫蜕变成美丽的生物,展现出自然界神奇的魔法。

在法布尔的笔下,昆虫的世界不再是冷漠和枯燥的,而是充满了生命的活力和智慧。我开始对昆虫产生了敬畏和好奇,不再轻易地伤害它们。我开始观察它们的行为,思考它们的生存策略,甚至尝试去理解它们的“语言”。

读完《昆虫记》,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每一个生命都是宇宙的一份子,都有其存在的价值和意义。我们人类不应该自大地认为自己是这个宇宙的中心,而是应该学会尊重和欣赏每一个生命。这不仅仅是对自然和宇宙的尊重,更是对我们自身的尊重。因为只有在这样的态度下,我们才能真正地理解生命、自然和宇宙的真谛。

昆虫记读书笔记 篇5

《昆虫记》是着名的科学家法布尔的作品,第一次看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就被它深深地迷住了。

看完这本书之后,我知道了青竹峰的巢住在潮湿的泥土下;螳螂的天敌是个头最小的蚂蚁;狼蛛在蜘蛛中毒性的,人们被它咬后会失去知觉,小动物被它咬后就会立即死去等,还有好多我没听过名字的昆虫。

法布尔总是珍惜每一个生命,哪怕是很微小的生命,他也从不杀死它们。昆虫和我们人类一样,也会有自己可爱的小宝宝,它也有自己的家,各有各的本领,只不过它们不会说话。

昆虫的世界真奇妙啊!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还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现在我全知道了。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甚至比人类还高,例如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是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的话,就可以给食物“免费”保鲜。又如舍腰锋给卵捕蜘蛛时,是只捕小的,这样每只就可以使小虫只要一顿就可吃完,每顿就可吃到新鲜的,怎么样?动物们够聪明吧!

作者之所以能写出这些都是因为他仔细观察,而我,则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因此,老师叫我写作文时候,我总想不到题材。不过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发现了一只蚂蚁正在搬食物,经过观察我发现,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返回,再搬。这次我虽然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现在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2022《昆虫记》阅读心得3

今年假期里,我看了《昆虫记》一书,我获得了许多收获。

这本书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从事研究昆虫学,他用了一生的精力,长期在荒山野岭收集了成千上万种昆虫的资料,如:昆虫的生活习性和成长过程等等。最后撰写了科学巨着《昆虫记》。

看完了这本书,我认识了捕食高手螳螂、爱美的被管虫、快乐的蟋蟀、挖隧道的矿蜂、不会迷失方向的蜜蜂、环境清洁工绿蝇、有两颗毒牙的狼蛛、“小鬼”恩布沙、吃枯露菌的甲虫、捕食苍蝇的捕蝇蜂、娇小的赤条蜂、喜欢唱歌的蝉……

其中,我觉得最有趣的昆虫就是松毛虫了!它们也叫“列队虫”,至于它们为什么叫“列队虫”呢,你先好好想想,再来看我的答案吧!看!第一条松毛虫走到哪,其余的就跟到哪。它们排着整齐的队伍,中间没有一点儿空隙。它们总是单行排,无论第一只松毛虫走得路弯弯曲曲、打转,后面的松毛虫依然照做。就算是在原地打转了几天几夜,它们也都照着第一只松毛虫做。松毛虫走路是都会一边走一边吐丝,这些丝都是让它们回家时会更方便。现在知道他们为什么也叫“列队虫”了吧!。瞧!这些小昆虫是多么的有趣呀!

通过看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在昆虫世界也有许多好妈妈,它们为自己的儿女们到处寻找食物,就算在去世之前,也时刻为自己的儿女们着想。比如捕蝇蜂妈妈,它的孩子会越来越大,食量也越大,捕蝇蜂妈妈就得出远门给宝宝找食物,如果找不到,宝宝就会挨饿。直到宝宝完全长大,繁忙的妈妈才可以松口气。我的妈妈也一样,她每天辛苦地工作,照顾我们,时刻为我们的生活和学习操劳。

听完了我的介绍后,你已经迫不及待地要来看这本书了吧?说不定你的收获比我还要多呢!

2022《昆虫记》阅读心得4

读完《昆虫记》后,轻轻合上书,细细回味着书中的描写,我的心中泛起了一阵阵波澜。

《昆虫记》是一本描写昆虫生活习性的书,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在法布尔的笔下,这些在我们眼里微不足道的小昆虫也表现出它们独特的一面:遂蜂的守门人充当着大门板和守门人的角色,同类来了就让开,异类来了就赶跑它;迷宫蛛的网像一个迷宫,昆虫掉进去就“走”不出来了;蝈蝈儿看起来好像是食素的,其实它们是一群“伪素食者”……这些小生灵在作者的笔下表现得活灵活现,像人一样有了灵性,会唱歌,会跳舞,有欢喜,有悲哀。

看完这本书后,我对这几句描写遂蜂“守门人”的话还记忆犹新:“也许三个月以前,那时它还很年轻的时候,它曾经为了自己和后代们在这里单枪匹马地辛勤工作,每天都干得筋疲力尽,一直到现在才得以休息。不,它仍然没有停下劳动,它还在用它微薄的余力守卫着这个家。它已经不能再做母亲了,可是它依然能够为家人守卫大门,抵挡不速之客。”看完这几句话以后,我被遂蜂“守门人”那对家里人深沉的母爱所震撼了。在它年轻的时候,它为了自己的家庭而奔波着;在它老了后,它仍然用自己的努力来守卫这个家。在这个世界上,我们人类的许多母亲不也是如此吗?她们为了自己的儿女而操碎了心,在儿女长大后虽然已经没有什么能够帮忙的了,可是心中却仍然装满了沉甸甸的母爱,想要再做点什么。

我再将书中的内容与我们生活中所发生的事情一对比,才发现,原来昆虫的世界和我们的世界有很多相似之处。为何我以前就没发现这一点,而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却发现了。后来我才知道,法布尔将一生的精力都投入到昆虫的研究中去了,因此,他发现了昆虫的许多不为人知的事情。因为《昆虫记》在科学和文学上都很有地位,因此被称为“昆虫的史诗”。为何法布尔能够坚持一生都致力于昆虫研究呢?因为他热爱生命,尊重生命,热爱大自然,向往大自然。

《昆虫记》让我了解了昆虫,更让我了解了生命;《昆虫记》虽然看起来平平淡淡,但却蕴含了作者对生命的无比尊重,对大自然的无限向往。

昆虫记读书笔记 篇6

一、好词摘抄。

1.不可思议:原为佛教用语,指思想言语所不能达到的境界。后来形容无法想象,很难理解。

2.新颖别致:形容精巧,精致的事物或与众不同的想法或方式等。

3.心血来潮:原义是思绪像浪潮般的突起,比喻心里突然产生某种念头。

4.平淡无奇:平平常常,没有什么突出的、出色的地方。

5.生机盎然: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形容生命力旺盛的样子。

6.与众不同: 表示与其它人不一样。

7.一无所获:没有一点收获,什么都没得到。

8.天翻地覆:形容变化极大或闹得很凶,秩序大乱。

9.长途跋涉:指远距离的翻山渡水,形容路途遥远,行路辛苦。

10.疲惫不堪:指疲惫,形容极度疲乏或过度劳累。

11.理所当然:意为发生的事情本身合乎道理(非情理),不容怀疑。

12.神魂颠倒:指精神恍惚,颠三倒四,失去常态。形容对人、物或事入迷着魔。

13.无济于事:对事情起不到帮助作用。

14.心急火燎:心里急得像火烧一样,形容非常着急。

二、好句摘抄及赏析。

1.一个七岁的男童,脸上透着灵气,但并不每天洗脸,他光着脚,短裤破烂,用一条带子系着,他每天都给我家送萝卜和西红柿。

赏析:外貌描写,写出了这个七岁男童机灵能干、家境贫寒的特点。

2.我当然要。你想法再给我找一些,你找到多少我要多少,而且我答应你每个星期天带你去玩旋转木马。若,我的朋友,这是两个苏,给你的。

赏析:语言描写,突出了这个茧对“我”极其重要,正是“我”所急需的东西。

3.我的这位头发乱蓬蓬的小家伙看到这么多钱简直开心极了,隐约感到自己要发大财了。

赏析:神态描写,写出了这个七岁男童看到“我”给他两个苏之后非常开心和兴奋。

4.橡树蛾确实是一种传统的蝶蛾,没有一本昆虫学论著不谈及它在婚恋期间的突出表现。

赏析:“没有一本昆虫学论著不谈及”表明了研究橡树蛾很有价值,特别是它在婚恋期间的突出表现极受昆虫学家们青睐。

5.这个新颖别致的名字是由其雄性的外衣导致的,那是一件棕红色修士长袍,但它不是棕色粗呢,而是柔软的天鹅线,前面的翅膀横有一条泛白的、长有像眼珠似的小白点。

赏析:外貌描写,细致地描写了橡树蛾的外形特征,介绍了它的别称——布带小修士的由来。

6.在我们村子周围,特别是在我的荒石园中,我住了二十来年还从来没有见到过它。

赏析:这句话突出了小阔条纹蝶的稀少、罕见和难得。

7.我许诺带他去骑旋转木马的那个小家伙再也没能捉到第二只。三年里,我拜托朋友和邻居帮我找,特别是求那些年轻人,他们是荆棘丛林中手眼明快的搜索者。我自己也在枯叶堆中翻来找去,查看一堆堆的石块,掏摸一个个的树洞。但都一无所获,稀罕的蝶茧仍未能找到。

赏析:举例子,再次说明“我”住处周围,小阔条纹蝶十分罕见。同时也反映了小阔条纹蝶对“我”非常重要,“我”急切地想要得到它们。

8.8月20日,一只雌蝶从茧中出来,胖嘟嘟的,肚子大大的,衣着与雄蝶一样,但是其长袍是米黄色,更加淡雅。

赏析:外貌描写,介绍了雌小阔条纹蝶和雄小阔条纹蝶外形的区别。

9.它们是一些来向美人儿献媚取宠的情郎。有一些从房间里飞出去,另一些则飞进去,还有一些落在墙上休息,好像因长途跋涉而疲惫不堪了。

赏析:运用了排比的修辞手法,描写了雄小阔条纹蝶不同的情态,突出了飞进“我”住宅的雄小阔条纹蝶非常多,非常热闹。

10.最猴急的则停在钟形罩上,用爪子相互抓挠、推揉,竞相取代别人抢占最佳位置。

赏析:动作描写,将雄小阔条纹蝶互相抢占最佳位置的.情形生动想象地描绘出来了。

11.我压根儿就没想到这两种昆虫共居一室是会产生恶果的。那只螳螂一副小样儿,而那只雌性小阔条纹蝶却是那么胖嘟嘟的!所以我一点儿也没起疑心。

赏析:为下文写雌性小阔条纹蝶惨遭毒手做铺垫。

12.仅一次聚会,就将近有60只雄性小阔条纹蝶飞来。如果我们考虑到这种蝴蝶的稀少,如果我们记起我和我的助手们那整整数年连续无果的研究,那这个数目够让我们惊讶不已的了。找不到的那种蝴蝶在一只雌蝶的引诱下,一下子来了这么许多。

赏析:这段话表明了雌性小阔条纹蝶的魅力极大,一只雌性小阔条纹蝶竟有如此强大的吸引力。

13.一只盖得严严实实的盒子,空气无法流通,雄性小阔条纹蝶也就完全无法知晓女俘的情况。即使把这盒子放在窗户上的十分显眼的地方,也没有一只雄性飞来。因此,这又立即使我想起了无论是金属的、木质的、硬纸板的还是玻璃质的隔墙,都传导不了有气味的散发物。

赏析:这段话说明气味有可能是雄性小阔条纹蝶找到雌性小阔条纹蝶的原因,气味可能具有导向作用。

14.有几只装着樟脑,有几只装着宽叶薰衣草香精,有几只装着汽油,还有几只装着臭鸡蛋味的碱硫化物。

赏析:这句话说明了“我”为了掩盖雌性小阔条纹蝶散发的气味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15.根本就没有。3点钟光景,雄性小阔条纹蝶像通常一样纷纷飞来。它们都往钟形罩那儿飞。其实,我事先已经用一块厚布把罩蒙上了,以便增大难度。它们一飞进屋内,便被一种混杂着各种气味的浓烈氛围包围住了,但它们仍旧是朝着女俘的囚室飞去,想从厚布的褶皱下面钻进去与女俘相会。我的计谋未能奏效。

赏析:这次实验的结果和之前大孔雀蝶实验的结果一样,似乎足以说明气味并不是吸引它们前来的向导。

16.飞进来的到访者中没有一位在玻璃罩那儿停下来,而玻璃罩就在明亮的阳光下面,女俘显眼地居于其中。它们全都没朝雌蝶看一眼,没有探询一下。它们全都飞向房间另一头我放着陶罐钟形罩的那个暗黑的角落。

赏析:这段话说明视觉并没有给小阔条纹蝶起到导向的作用。

17.它们是被何物所欺骗的呢?第一天整个夜晚和第二人的整个上午,雌蝶都是待在金属纱网钟形罩里的,它忽而吊在纱网上,忽而在陶罐的沙土层上歇息。它碰过的东西,特别是它那大肚子蹭过的东西,长时间接触之后,浸透了一些散发物的气味。那就是它的诱饵,就是它的激越情欲的药物,那就是引得雄蝶神魂颠倒、纷至胥来的尤物。沙土层把这尤物保存一段时间,并向四周扩散出去。

因此,是嗅觉在引导雄蝶们,在远处向它们发出信息。

赏析:这段话说明大孔雀蝶和小阔条纹蝶的秘密终于被揭开了——它们是被嗅觉引导过来的。

18.但是,等上半个小时左右,盛有雌蝶尤物的蒸馏器就开始启动了,求欢者们立即就会像通常那样纷纷而来。

赏析:这句话表明了雌性小阔条纹蝶制造特殊气味是需要一定时间的。

19.那它们找到什么了?找到的正是那根细枝,那根早晨曾是胖雌蝶的粉床。

赏析:运用了设问的修辞手法,再次证实了雄性小阔条纹蝶是被雌性小阔条纹蝶的特殊气味吸引过来的。

20.我在一根长试管或小阔条纹蝶正好可以飞进去的一只短颈大口瓶里放一块法兰绒,让雌蝶整个上午都待在上面。来访者们钻入器皿中,在里面拼命扑腾,但却怎么也飞不出来了。我给它们布置了个陷阱,可以让它们有多少死多少。我们把那些落难者放走,把藏于盖得严严实实的盒子的最秘密处的那块床垫抽出来。晕头转向的雄蝶们又回到那支长试管里,又钻进了陷阱之中。它们是受到浸透尤物的法兰绒传给玻璃的那种气味的引诱。

赏析:这一系列的实验结果都印证了雄性小阔条纹蝶是被雌性小阔条纹蝶的特殊气味吸引过来的。

21.被动过手术的雄性小阔条纹蝶没有一只再飞回来过。但也别忙于下结论。

赏析:这两句话表现了“我”科学、严谨的研究态度。

22.这再一次说明器官并不决定才能。尽管有着相同的器官,但某种才能一种昆虫会有,而另一种却并没有。

赏析:每种昆虫都有各自独特的才能,我们人类也是一样的。所以天生我材必有用,我们既要发现自己的优点和才能将其好好利用,又要了解到自己的缺点和不足,扬长避短。既不妄自菲薄,也不洋洋得意,这样才能让自己的生活更美好。

《昆虫记》之《小阔条纹蝶》主要内容

主要讲述了小阔条纹蝶的生活习性,文中通过对小阔条纹蝶家族的描写,体现出在他的住所周围小阔条纹蝶十分罕见。告诉我们要保护动物,人与动物要和谐相处。

小阔条纹蝶,又称橡树蛾、布带小修士,属于昆虫纲,鳞翅目。它是一年生动物,春生秋死。它们对爱情非常痴迷、向往,体型优美。小阔条纹蝶的茧为圆盾形,很坚硬,呈浅黄褐色。

习性

喜欢在白天生活,非常痴迷于恋爱。小阔条纹蝶的食物有植物叶片和花蜜。在小阔条纹蝶的幼虫期,它们会在叶背啃食叶肉,残留上表皮,形成玻璃窗样的透明斑,以后幼虫食叶穿孔,或自叶缘向内蚕食。

等到小阔条纹蝶长成蝴蝶,它的口器就如一根细长的吸管,只能吸食液体食物,所以,小阔条纹蝶主要以花蜜为食,也会喝水,但无法吃花粉等固体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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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记读书笔记 篇7

雨果曾经说过:“法布尔是昆虫世界的荷马。”我读了《昆虫记》这本书后,深深地被法布尔执着的精神所感动。

1832年12月22日,在法国南方阿韦龙省圣雷翁村的一户农民家中,一个婴儿呱呱坠地,他,就是日后大名鼎鼎的昆虫学家法布尔。小时候,他一直到郊外去观察昆虫的一举一动,可他的父母不同意他这么做,但他还是执着地坚持自己的理想。到他56岁时,法布尔写完了这本《昆虫记》。书中介绍了无数昆虫的生存技能和生存状态,给我带来了丰富多彩的昆虫世界,增添了许多乐趣,真不愧是“科学界的诗人。”

孙杨以前只是一个小小的游泳健将,为了参加这次的奥运会,不管是春夏还是秋冬,他都每天在游泳池里游2万米,锻炼自己的体力和耐力。就这样,他练啊练,终于在今年的暑假,参加了伦敦的奥运会,得了1500米自由泳和400米游泳的双项冠军,并且打破了世界纪录。这是中国第一次在奥运会得了男子游泳的金牌。他的执着赢得了冠军,也创造了历史。

有一次,我在汽车上对妈妈高兴地说:“妈妈,能不能让我去学游泳?”妈妈边开车边回答道:“不行,你人太小,力气不够。”我信心满满地说:“谁说不行,吴铭一、浦子沁他们都去了,为什么我不能去?我一定游得动的。”妈妈见我这么坚持,想了想说:“好,我答应你。”我的执着成功了,换来了游泳的机会。

昆虫记读书笔记 篇8

《昆虫记》读书笔记400字

《昆虫记》这本书使我非常着迷。看了《昆虫记》后,我才知道,原来小小的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

第一次读《昆虫记》的时候,不知怎么的就被它就吸引住了。这是一部描述了昆虫们的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

《昆虫记》是一本很有趣的书,里面也有两个很有趣的故事:在自然界中,螳螂是一种十分凶的昆虫。然而,在它刚刚拥有了生命的初期时,也会牺牲在个头儿最小的蚂蚁的魔爪下。“‘蜘蛛织网’,即使用了圆规,尺子之类的工具,也没有一个设计家能画出一个比这个更规范的网来”。这些丰富的故事情节使我浮想联翩。几乎所有的细节,都让我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一次又一次地把我带进昆虫的世界……还有,作者的精神让我很受他启发:我们应该有追求真理的勇气与毅力,对自己感兴趣的事情应该有始有终的把它做好,相信自己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潜能。

我认为,《昆虫记》是值得我们一生阅读的好书,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去阅读一下《昆虫记》,就会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会可以知道的更多。

《昆虫记》,的的确确是一本很不错的科普书,建议大家阅读就会深深地所被它吸引。

《昆虫记》读书笔记400字

我最近读了一本书,叫做《昆虫记》。这本书你可能没看过,但是提起法布尔,你可能就会有所知。

法布尔是法国著名的昆虫学家,但与其他科也学家不同的是,法布尔即是文学家,也是昆虫学家。法布尔从小就对昆虫很痴迷,尽管一次又一次地遭到父母的责骂,但这丝毫未能阻止法布尔对小虫子的迷恋。正是这种对昆虫的迷恋,把法布尔引进了科学的殿堂,我想,在生活中,我们也要向法布尔一样,坚持对一个自己感兴趣的东西,努力钻研。仔细观察,就会有重大的发现。生活中有处处可寻的难题,也有许多答案等着我们去挖掘。不要因为一点挫折,就失去信心,追求自己的目标。生活不可能一帆风顺,只有坚持自己对目标的钻研,努力,才能在后面的人生道路上大展宏图。俗话说的好,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上天对每一个人都是公平的,对懒惰的人,会毫不留情将他的生活变糟;对勤奋好学的人,会奖励他特别的殊荣。每个人都有人生中最耀眼的时刻,把握好机会,就能让身边的人认可你。

《昆虫记》读书笔记400字

记得小时候我喜欢在田野中捉小虫子,因为我那时认为它们是我在童年是最重要的玩伴,正是怀揣着这种情感阅读了达尔文的《昆虫记》在这部作品中我领略到了前所未有的昆虫王国,在这里我了解了许多关于昆虫上的知识弥补了在昆虫科学上的欠缺。达尔文倾注了许多心血在这本《昆虫记》中,他对那些昆虫的描述生动形象尤其是在一些细枝末节的地方处理的非常到位,所以说他为我们世人打开了一个全新的昆虫世界并且《昆虫记》是一部出色的文学作品。

全书大概描述了32种不同的昆虫种类而在这些中有一种令我印象深刻也许是因为那句谚语“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所以我才会对螳螂记忆颇深,螳螂的腰部非常的长。不光是很长,还特别的有力与它的长腰相比,螳螂的大腿更要长一些。总而言之它拥有一副娴美而且优雅的身体并且它具有极大的杀伤力可以说它是一种温柔与残忍并存的小动物。

在这本书中我感受到了科学的奇妙,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会对这方面进行深层次的了解。

昆虫记读书笔记 篇9

我是喜欢阅读的小男孩,从小书就是我的好伙伴,《格林童话》、《童年》、《十万个为什么》、《名人传》。

这些好书籍一起伴随着我的成长。在寒假,我读了法国著名作家法布尔的著作《昆虫记》,我深深地被它的精彩内容吸引。画面中生动有趣的语言,详细阐述了昆虫生活习性的方方面面,带我走进了一个真实的昆虫世界,迷恋上了这些神奇可爱的小昆虫们。

《昆虫记》好比一个知识加油站,让我懂得了旅行者鸽子是依靠眼睛和气候变化而准确识途的;美丽的荧火虫发光器是依靠呼吸来运作的,可恶的黑腹狼蛛竟然是一个勤劳的纺织家;原来螳螂的巢是可以治疗冻疮的良药呢!

这本书最吸引我的小昆虫要数神奇的红蚂蚁军团了!它们就像骁勇善战的亚马逊人,坚毅又执着!在七、八月份炎炎的午后,这些红蚂蚁大军排起了五、六米的远征队伍,一路浩浩荡荡、有条不紊,出行时总是能原路返回,从不迷路,因为其尾部会分泌出一种有气味的物质,它们靠着灵敏的嗅觉就能找到回家的路,真是太厉害了!

小小昆虫世界是这么的精彩,它们一样有着和人类一样的生活,真是快乐、有趣而又充满着幻想的昆虫王国。读完这本书使我更加热爱科学,向往神秘的大自然,在今后的生活与学习中应该学习“科学诗人”法布尔的认真严谨、坚持不懈的科学态度!

昆虫记读书笔记 篇10

刚看《昆虫记》记,我就十分着迷,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我知道了:凌晨,蝉是怎样脱壳;屎壳螂是如何滚粪球的;蚂蚁是怎样去吃蚜虫的分泌物。还弄清了:“螟蛉之子”是错误的,蜂抓青虫不是当成自己的儿子养,而是为自己的后代安排食物。是法布尔,让我看到了昆虫跟我们人类生活十分相似,使我第一次进入了一个生动的昆虫世界。

当我继续阅读《昆虫记》时,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看到他不顾危险捕捉黄蜂,我看到他大胆假设、谨慎实验、反复推敲实验过程与数据,一步一步推断高鼻蜂毒针的作用时间与效果,萤的捕食过程,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收集数据、分析原因,转身又设计下一次。法布尔严谨的实验方法,大胆的质疑精神,勤勉的作风值得我学习!昆虫记读书笔记4《昆虫记》400字读书笔记一

在《法布尔昆虫记》里面,我最爱看聪明的猎人—节腹泥封和霸王镰刀手—螳螂。这两本书写的很精彩,特别是螳螂对战比自己大很多的蚱蜢,描述的很好,还有节腹泥蜂捕捉象甲的时候法布尔写节腹泥蜂刺到了象甲的控制整个身体的神经部位,法布尔告诉就了我一个新的知识。

我最喜欢的昆虫是螳螂,螳螂是一种外太空来的一种外太空生物,眼睛有五个,其中有两个眼睛很清楚,其他三个在头上,很少有人看得清,螳螂的三个小眼的名字叫腹眼。螳螂的大眼就像一个瞄准器,也可以告诉他什么时候可以抓到食物什么时候不能抓到。

法布尔的昆虫记是十本,其中两本写错,那两本就是地下毒王—狼蛛还有天才建筑师—圆网蛛和神秘隐士—蝎子,这三个都不是昆虫是动物,昆虫是分为:头、胸、腹,而蜘蛛是:头、腹,蝎子是:头、腹,都不一样所以蜘蛛和蝎子不是昆虫。

的能力远远超过人,更进一步说,昆虫就是大自然的一员,如果大自然里缺少了任何一员人类就过不下去,所以我们尊重古老的生物,更是尊重我们的祖先。

昆虫记读书笔记 篇11

一个人耗尽一生的光阴来观察、研究“虫子”,已经算是奇迹了;一个人一生专为“虫子”写出一部皇皇巨著,更不能不说是奇迹;而这部书居然一版再版,先后被翻译成50多种文字,直到百年之后还在读书界一次又一次引起轰动,更是奇迹中的奇迹。对!这些奇迹的创造者就是法布尔和他的《昆虫记》。

法国细致入微,令我钦佩,他的书堪称艺术杰作。”是啊!只因为他观察时的细心、他对昆虫那不灭的的热情,才会写出这么一部皇皇巨著。著名作家巴金则曾这样评价法布尔这部惊世之作:“它熔作者毕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于一炉,以人性观察虫性,将昆虫世界化作供人类获得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美文。”

世界上第一本《昆虫记》出版在“昆虫界的荷马”、“动物心理学的创导人”等桂冠,并因此书于1910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提名。

我最欣赏的篇章是第二卷第五章的:绿色蝈蝈儿的故事。改篇章描述的是一种绿色的蝈蝈的特征与生活习性,写的细致生动,还多处运用了比喻、拟人等等的修辞手法。在七年级上册的语文书上有一篇课文:《绿色蝈蝈》。它是《昆虫记》中第二卷第五章的部分内容。别人说:“课本上的内容精简易懂,让读者更能明白。与课本内容相比,则显得原文嗦复杂,内容较为枯燥。”可即使这样,我对原文的评价还是比对课文内容的评价更胜一筹。已做精简处理的改编文虽能更好地表现出绿色蝈蝈的“个性”可让读者从中体现出来的仍是一片死气沉沉的文章。可原文不同,它虽然稍微嗦复杂,可它的形式像日记一样,读起来能让读者感受到作者当时那好奇的心……

《昆虫记》是一个奇迹,的确是一个奇迹,是由人类杰出的代表法布尔与自然界众多的平凡子民――昆虫,共同谱写的一部生命的乐章,一部永远解读不尽的书……

昆虫记读书笔记 篇12

昆虫记读书笔记50字

篇一:

《昆虫记》中所描述的昆虫,大概也不是十只手指头所能数得来的,所以我也不能多说,但是有几种令我震撼许久的生命,在此非提不可。

篇二:

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被我忽视太久了的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凭它们穿透了我心灵的幽暗。是法布尔,让我看到了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与死,劳动与掠夺等许多问题上都有着惊人的相似。

篇三:

看了《昆虫记》后,这本书使我十分着迷, 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我知道了:凌晨,蝉是怎样脱壳;屎壳螂是如何滚粪球的;蚂蚁是怎样去吃蚜虫的分泌物。还弄清了:“螟蛉之子”是错误的,蜂抓青虫不是当成自己的儿子养,而是为自己的后代安排食物。

篇四:

第一次读《昆虫记》,不知怎么的它就吸引了我。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人性化的虫子们翩然登场,多么奇异、有趣的'故事啊!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被我忽视太久了 。

篇五:

读了《昆虫记》这本书,发现里面的内容很丰富。其中我最喜欢的是蜂,因为它有很多种类,而且每一种类的本领都不同,居住的环境也各有所异,然而它们的共同优点就是非常的勤劳。 看了这本书使我了解了很多知识,我们要保护大自然。

篇六:

他为什么热爱,是因为有一次他无意间发现了一个鸟巢,里面有五颗蓝色的蛋,忽然一只小鸟冲我飞来,我一手拿下五个鸟蛋立刻爬了下去,回家的路上,我遇见了一名牧师,当他看到我手上的蛋,告诉我这岩鸟下的蛋,他还告诉我许多昆虫知识,调起了我对昆虫兴趣,所以我才认真观察昆虫,些了这本昆虫记。

篇七:

《昆虫日记》不仅仅充满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涵着追求真理、探求真相的求真精神,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在生活中和学习中,我们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像法布尔那样,要有一种严谨的科学精神。

篇八:

《昆虫记》除了真实的记录了昆虫的生活,还透过昆虫世界折射出社会人生。昆虫的本能、习性、劳动、婚姻、繁衍和死亡,无不渗透着作者对人类的思考,睿智的哲思跃然纸上。

篇九:

除了狼蛛,朗格多克蝎子和螳螂、灰黄虫、蜈蚣以及蝴蝶战斗的过程也写得惟妙惟肖,让我感觉身临其境,我感觉昆虫记这本书,对喜爱昆虫的人来说是最合适的一本书了。

篇十:

读完《昆虫记》这本书,我知道了昆虫世界有许多奥秘,如果我们不去观察、不去思考是无法知道这些奥秘的。

拓展阅读:《昆虫记》创作背景

蘑菇或其他植物、虫类。法布尔《大地》、《植物》以及《保尔大叔谈害虫》等系列作品后。1875年,法布尔带领家人迁往乡间小镇。整理20余年资料而写成的《昆虫记》第一卷于1879年问世。1880年,法布尔用积攒下的钱购得一老旧民宅,他用当地普罗旺斯语给这处居所取了个雅号荒石园。年复一年,“荒石园”主人穿着农民的粗呢子外套,尖镐平铲刨刨挖挖,一座百虫乐园建成了。他把劳动成果写进一卷又一卷的《昆虫记》中。1910年,《昆虫记》第十卷问世,法布尔86岁。

昆虫记读书笔记 篇13

在未接触四年级上册教材中的《蟋蟀的住宅》之前,“法布尔”这个名字在我的脑海中从未出现过,虽然我也是读着《蟋蟀的住宅》度过那懵懂的童年的,可小时候的我读书囫囵吞枣,连《蟋蟀的住宅》的内容也记得糊糊涂涂,又怎会考究作者是谁呢?在该读好书的美好年华里,我一次又一次地错过了有着深刻的思想内涵和艺术魅力的一部部中外名著,想来真是羞愧难当。

现在,手捧着这本被称为世界昆虫的史诗的书,感觉沉甸甸的,如获至宝,跟着法布尔徜徉于昆虫世界里。

书中,法布尔以他对生活独特的眼光对昆虫生活习性、特征进行了有血有肉的生动描述,将专业知识和人生感悟融于一体,字里行间洋溢着对生命的尊重和热爱。那些卑微的小生命在他的笔下一下子强大起来,敬畏之情油然而生。杰出建筑师螳螂,它不借用任何建筑工具,用不着移动身体,仅靠排泄物和前足就能完成一座了不起的建筑物——巢;良母被管虫,长得虽然难看,但它那伟大的母爱却无与伦比。在一贫如洗的情况下,用它体端那顶丝绒帽子塞住壳囗。更让人感动的是,值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也念念不忘自己的孩子,经过一次激烈的震动后,它死在了蛹袋的门口,用自己的身体做保护孩子的屏障,以确保孩子的安全。真是可令天下父母心!不要以为只有我们人和那些禽畜野兽才有泣鬼神的母爱。小小的被管虫也做着同样的事情。看来,天下的母亲是有一定的共性的。

《昆虫记》让我领略了文学的趣味和美感的同时,更让我获得全新的自然科学知识。畅游于每一个章节,心中充满惊奇与激动。发现昆虫的本能、习性、劳动、婚恋、繁衍和死亡原来有那么多不为人所知。萤居然能利用它的毒牙让蜗牛毫无痛苦地死去,然后便安安稳稳享受美餐。我想,医院里的麻醉师若知道萤有如此高超的麻醉技术,也会佩服得五体投地的。狂风暴雨来临时,蚂蚁忘着搬家,蝴蝶躲在树叶底下一点也不敢动,虎甲虫依旧把脑袋塞在它垂直的洞口,等待它的将是一场洪灾,建筑师蟋蟀却悠然自得呆在它那安全而又温馨的住宅里,大自然没有赋予它先进的挖掘工具,只靠柔弱的前足建造出清洁、防潮、宽敞、宁静的住宅,实在让人觉得惊奇。这种惊奇驱使我带领学生在校园里寻找了好半天它的窠穴,工夫不负有心人,在杂草丛生的校园一角找到了一个,学生欢呼雀跃。我让他们利用课余时间好好观察蟋蟀的生活习性。不幸的是学生感兴趣的是洞穴的

构造,居然趁我离开时,把蟋蟀的住宅搬回了教室,并顺着洞囗一点一点地“解剖”了,他们要验证法布尔所叙述的神奇住宅,结果只让他们更佩服法布尔——这位“无与伦比的观察家”。

反复品读《昆虫记》,法布尔细致入微的观察,形象生动的描写,对科学真实和真诚的态度一次又一次地感动着我,我想,文学家应该是这样的,科学家更应该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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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读记读书笔记(合集九篇)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阅读都可以让我们提高自身的文化素养,读作者写的作品,仿佛在与伟人对话。 写读后感是一种反思的过程,让我们更好地思考作品的思想和主题,你是否正在关注作品读后感方面范文?接下来我们会为大家分享“窃读记读书笔记”,这将使你更明智和成熟!

窃读记读书笔记 篇1

看了正文《窃读记》,突然想起自己偷东西的经历。

那是一个冬夜。洗好澡后,我坐在床上,拿出了今天爸爸刚买给我的书。我打开书看了一页两页。越看越激动,仿佛沉浸在书的海洋里,完全忘记了该睡觉了。

就在我看到最精彩的地方的时候,我妈突然关灯,把我从书海中拉回了现实生活。这时,我在床头柜上发现了一个小手电筒,我想:如果我拿着手电筒藏在床上,我妈就找不到了。我暗自得意。

于是我拿着手电筒和书藏在床上,享受着一个人在书海里游泳的感觉。我很开心,也很害怕,因为如果被我妈发现,我肯定会死的很惨!

“咚,咚,咚,咚”哦,不,我妈妈朝这边来了。我立刻关掉手电筒,敏捷地把头伸出去,假装睡着了。过了一会儿,妈妈走开了,我又躲在床上,继续享受着书本带来的无穷乐趣。当我看到故事里的小英雄为了不学钢琴而卖琴的时候,我为他的`无辜感到可笑。当我看到小英雄煞费苦心让妈妈过一个快乐的母亲节时,我有点感动.半夜学习完,丢了一个噪音,很害怕.

慢慢的,我好像有点困了,但是一闭上眼睛,书里插图和故事里搞笑的场景就会出现在我面前,我又睁开眼睛,对自己说:在书的海洋里,一不小心就沉了!

是的,这没什么,它不能阻止我在书的王国里漫游!

等我看完这本书的时候,外面已经黑了。24点了,父母已经进入甜蜜的梦乡。

看来书真的有一种神奇的力量,可以让我这样去偷。

窃读记读书笔记 篇2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阶梯。《窃读记》一文中告诉我们,作者林海音小时侯是个家庭非常贫困,而又热爱读书的小女孩。那时林海音因为家里没钱买书而常常去书店“窃读”。在这“窃读”中,“我”感受到了百般滋味……

苦,是必不可少的;累,也是不可能没有的。有时害怕被书店老板发现,被赶出去,有时一本书被卖完了,又要到几家书店才能读完。

为了避免被发现,有时“我”会贴在一个大人身边,仿选自.日记50字作文 佛是他的小妹妹或小女儿。这样就可以踏踏实实地看书了。

可是,有时候,林海音也会被书店老板发现,就会把“我”赶走。老板总会让“我”感到浑身不自在。没钱怎么了?看不起人呀!因此“我”产生了对大人的仇恨。

直到有一次,一个售货员使海音非常感动;她特意给海音留了一本书,等海音看完才卖出去……她让我很感动。

虽然窃读是苦的,涩的,但经历过这千滋百味后最终都汇成了一个字——甜。

现在大家都有钱了,有能力去买书了,可就因为有钱了,所以对书视而不见,买了又不看,把心思全放在看电视,玩电脑上。今后我不能这样,我要多读书,读好书,也要好好读书。下面我给大家提一些读书建议吧!1、做笔记——要把好词,好句抄下来。2、反复读——喜欢就多读几遍。3、写读后感——把多所读的书的感受写下来。

以后大家要多多读书,把知识都记在脑子里!多读书可以涉取到知识,还可以增长作文能力。不好的书不要读,因为它就像一个不好的朋友,随时会伤害你。

让我们大家一起多看书,看好书吧!

窃读记读书笔记 篇3

《窃读记》主要讲了作者林海音放学后急匆匆地赶到书店,怀着即紧张又兴奋的心情如饥似渴地“偷”读书,到晚上才恋恋不舍离开的事。

文中有这样一段话:“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滋味。"作者把自己比作饿狼,表现了作者强大的求知欲。

看看作者,再想想我们,会感到十分惭愧。只要我们说买关于学习的书籍,家长会十万火急地跑到书店购买,没有一个家长会说“不”字。而把书籍买回来后,我们却束置高阁,放在那里做“装饰”。有时只会在家长的劝说下看几分钟,但心已经飞到九霄云外,没有把书放在心上。

记得有一次,我回到家,早早做完作业,本应看看书,我却以飞快的速度跑到电脑前,将电脑打开,熟练地进入游戏网站,玩起了电脑游戏。时间悄悄地流逝,不知不觉我就玩了两个小时,丝毫不管放在旁边的书。现在想起来,白白浪费了时光,真是后悔莫及呀!

读书对于作者林海音来说是一件幸福的事:像饥饿的人找到了面包;像口渴的人发现了泉水。而读书对于现在我们这些能够轻易获取书籍的少年来说,却好像是一项老师﹑家长要我们完成的任务。“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吃饭是物质需求,读书是精神需求,两者都不少,才能让我们健康成长!

窃读记读书笔记 篇4

今年,我们学一篇名为《窃读记》的课文。这篇课文主要讲了林海音小时候,每天放学就会去书店里窃读的故事。

读了这篇课文,让我了解了林海音窃读的滋味,也让我体会到了她在书店里窃读时惧怕与快乐的心情。尽管林海音小时候看书非常地艰苦,但她还是那么爱读书。课文中有几句话写得很好:如"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这句话写出了林海音对书的如饥似渴和对书的热爱。

又如:"我合上书,咽了一口唾沫,好像把所有的智慧都咽了下去,然后才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书架。"这句话更是写出了"我"把书当作了"精神的食粮"。还比如说:"这时,我总会想起国文老师鼓励我们的话:记住,你们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这句话将鼓励我勤奋读书,也将时刻提醒我不要忘记书。

林海音在读书时要躲躲藏藏的,而我们则可以光明正大地看;海海音常常因为读书而站得腰酸脚麻,而我们却可以买本书,回家躺在沙发上舒舒服服地看;林海音还常常为了读书而饿得饥肠辘辘,我们却是吃饱了撑着没事干;林海音是怕没书看,可我们却是有书懒得看,真是身在福中知福啊!有时,我会觉得很奇怪,读书是件多么快乐的事啊!为什么有许多孩子都不太喜欢看书甚至根本不看书呢?

每个人应该都要看书,因为只有看书,才能丰富自己的知识!

窃读记读书笔记 篇5

    看了《窃读记》后,我觉得作者很可怜,没有钱,连一本她喜欢的书都买不起,只能站在书店里读书。作者酷爱读书的精神很值得我们的学习。但是她也不能看了那么多的书,却连一本也没有买。我知道她穷,但是不大可能连买一本书的钱都没有。如果她有钱买,但是不去买就很不对了,如果世界上的所有人都不买书了,写书的人就不愿写了,如果写书的`人不愿写了,印书、运输书和卖书的人也不挣钱了,世界上就没有书了。她可以免费看书,可是她连一点内疚都没有,我觉得这样不太好。因为她亲身经历过这个事情,所以成人了以后,就应该帮助那些读不起书的人读书。

    那个店员很善良,早就注意到了作者,但是他没有把作者轰走。他也没有卖作者喜欢的那本书,等她到来时拿出来给她看。我觉得他做的很对,这样那些没钱买书的孩子就有书看了。

    我觉得那个书店老板对作者这样也是有理由的,因为她都看过那么多书了,却连一本也没有买。虽然作者没有买一本书,但是老板也不能那么粗暴,因为她毕竟是个孩子啊,他可以好好跟她说。

    我喜欢这篇文章,因为人物描写很细致,很生动。很值得一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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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读记读书笔记 篇6

在现代的长河中,有一本关于这样一件事的书:1632年,一位热爱航海的冒险家独自离开家乡,不顾家人的反对,开始了他的冒险之旅。在一次航行中,他遇到了强风,同伴们都死在了海里,只是他被吹到了一个荒岛上。

他开始在悲痛中安排自己的生活。在他看来,荒岛是一个资源丰富的岛屿。他用从船上捡来的工具经营肥沃的土地。二十年后,他有羊群和两处住所,还有完善的防御工事。

四年后,他救了一个野人并取名“星期五”,解决了他的孤独问题,这位朋友陪他度过了他在岛上的最后几年。在第二十八年时,他解救了一位船长,并离开了这座孤岛,回到了阔别多年的故乡。这本书就是英国著名作家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

读了一半时,我对匹诺曹是又有坏感又有好感。好感是在匹诺曹获得5枚金币时,心里想的第一件事就是为父亲买一件外套,这说明了匹诺曹还是非常爱自己的老父亲的。不好的感觉是匹诺奇相信猫和狐狸的谎言,相信种植金币可以和种植南瓜豆有同样的收获,并被骗走了5个金币。

这时,我又想发自内心地对匹诺曹说:“匹诺曹,我知道你很爱你的父亲,但你也不能相信世界上有不劳而获的钱呀!”

以下是关于一篇《小小窃读记》读后感,由网络搜索整理,供大家借鉴。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如果我想成为一个好孩子,我不能自私或撒谎。我以后也要做一个懂事、听话、有爱心、有智慧的女孩,遇到困难不能退缩,懂得爱爸爸妈妈,尊敬老师同学,做个大家喜爱的好孩子!

另一方面,主人公在慧马国里与慧马的生活是最令他难忘的。他们的国家不会出现表示罪恶的字眼,像:欺骗、怀疑、狡猾等等之类的词。

所以他们的社会不会有欺骗、怀疑、狡诈、陷害、阴谋、贿赂,世界真的是一个充满幸福和快乐的地方。以至于当主人公离开那里时随处流下了悲伤的眼泪。

窃读记读书笔记 篇7

窃读记读书笔记大全

窃读记读书笔记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阶梯。《窃读记》一文中告诉我们,作者林海音小时侯是个家庭非常贫困,而又热爱读书的小女孩。那时林海音因为家里没钱买书而常常去书店窃读。在这窃读中,我感受到了百般滋味

苦,是必不可少的;累,也是不可能没有的。有时害怕被书店老板发现,被赶出去,有时一本书被卖完了,又要到几家书店才能读完。

为了避免被发现,有时我会贴在一个大人身边,仿佛是他的小妹妹或小女儿。这样就可以踏踏实实地看书了。

可是,有时候,林海音也会被书店老板发现,就会把我赶走。老板总会让我感到浑身不自在。没钱怎么了?看不起人呀!因此我产生了对大人的仇恨。

直到有一次,一个售货员使海音非常感动;她特意给海音留了一本书,等海音看完才卖出去她让我很感动。

虽然窃读是苦的,涩的,但经历过这千滋百味后最终都汇成了一个字——甜。

现在大家都有钱了,有能力去买书了,可就因为有钱了,所以对书视而不见,买了又不看,把心思全放在看电视,玩电脑上。今后我不能这样,我要多读书,读好书,也要好好读书。下面我给大家提一些读书建议吧!

1、做笔记——要把好词,好句抄下来。

2、反复读——喜欢就多读几遍。

3、写读后感——把多所读的书的感受写下来。

以后大家要多多读书,把知识都记在脑子里!多读书可以涉取到知识,还可以增长作文能力。不好的书不要读,因为它就像一个不好的朋友,随时会伤害你。

让我们大家一起多看书,看好书吧!

窃读记读书笔记

最近,我们学了一篇课文,它的名字就叫《窃读记》,它是林海音作家写的。

林海音小的时候那个年代,吃的,穿的,用的都不如现在。可偏偏林海音喜欢看书,而她又买不起书,于是就只能去书店窃读书啦。

文中有一句话让我很感动,就是: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恶狼,贪婪地读着,那时候她们的条件不如现在的我们,但是她们那颗好学和渴望知识的心,却远胜于我们。

林海音非常聪明,为了可以更好的窃读,想到了很多办法。她会经常到顾客多的书店,那样她便不会被人注意:她会很好的把自己隐藏起来,她还会贴在大人的身边,让别人误以为是他的妹妹或者女儿。作者为了多读书,总能想出好点子来,真叫人佩服!

平时我们不管怎样都讨厌下雨,因为下雨会给我们带来麻烦。而林海音不同,那段林海音因为喜欢读书,就喜欢下雨的片段:最令人开心的是下雨天,越是倾盆大雨我越高兴,因为那时我便有充足的理由在书店待下去,说明了林海音为了可以多看书而可以喜欢上令人讨厌的下雨天。

有时候,林海音看书都忘记了时间,不去吃饭,直到饭店飘来菜香时,她也会饥肠辘辘的做白日梦。她会很累,不得不用两条腿交替支撑着。这段话让我明白了一个人看书或者做事看到了忘我的陶醉的境界,那么他便会忘了时间,忘了吃饭,整个人沉醉在书海里。

两个小时过去了,林海音手中的书也看完了,她依依不舍的把书放回书架。她没有感觉到累,她脑海里想的'是国文老师的一句话:人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如果我们每个人都有一颗像林海音那样炽热的求学的心,那我们的明天一定会更好!

窃读记读书笔记

在刚开学的第一节语文课上,我和同学们一起津津有味地读一篇课文——《窃读记》。

这篇短文主要写了作者林海音小时候买不起书,就经常去书店里窃读,收获了快乐和知识,后来她成为了著名的作家。

当我读到那时我也不免要做白日梦:如果口袋里有钱该有多好啊的时候,心有感触。我的家境比林海音小时候好多了,在家里有许多内容丰富的课外书,我的学校的图书馆和班上的图书角都有五花八门的课外书,供我们随时阅读。我们现在的书店对小孩子和大人都开放,不用像林海音那样偷偷摸摸、担惊受怕地去窃读。和林海音比起来,我太幸福了。

我也认认真真地读书了,但还没有做到像林海音那样如饥似渴地读书,她一读书,就忘记吃饭。你说她读得多么专心呀!而且她一读书就是几个钟头,多么长的时间呀!我才不会一下子读那么长时间,最多也只是一个钟头,因为中途我要休息,而且我读得也不会像她那样仔细。我真欣赏她。

当我读到我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的读着时,我感受到林海音永远也满足不了读书的需求。但是,我不会像她那么急忙打开书,我慢慢来,还躺在舒服的沙发上,吸着美味可口的果汁,多享受呀!我还会慢慢品味书中蕴含的知识和智慧。我不用害怕被书店老板发现,因为这是我的家。

当我读到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时,体会到吃饭和读书都很重要,粮食哺育的是身体,而书籍哺育的是心灵。一个人有知识和智慧不断增长的人,才是一个真正健康成长起来的人。

《窃读记》这篇课文的道理使我终身受益。

窃读记读书笔记

《窃读记》主要讲了林海音小时候因家中贫困,买不起书,便偷偷的在书店里看书,并描写了作者在窃读中感受到了惧怕与快乐。文章中有在雨天装作不喜欢雨,却在心里想让雨下得更大以便我光明正大的看书;当然也不免做白日梦了,因自己的家庭的贫困而买不起一碗热热的面条,一张舒服的沙发;只能咽下口水,靠着书柜,抹起眼睛看书。在文章的最后一段说脚站得有些麻木,我却浑身轻松和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可以体会出来作者虽然很累,但很快乐,作者已经全身心投入到书本上了,同时也告诉我们一个道理读书和吃饭一样,都是人生必不可少的。

在我们周围几乎没有像作者这样非常贫困的孩子了,这样便体现出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美好啊!现在有许多孩子家里的书都快堆成山了,可有的瞧都不瞧,更别说抱着书看到腿脚发酸了,却只是捡着好玩的而对学习无用的书看。和作者林海音相比还不如换一换,这种人真是浪费了这宝贵的看书时间。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高尔基也说过:我扑在书籍上,就像是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读书不仅仅可以拓宽我们的知识面,还可以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

林海音在又惧怕又快乐的复杂心情窃读,在这里,我想到了那些贫困山区里的孩子有书读吗?他们能看到这么多中外名著吗?或许他们连窃读的机会都没有吧!

食物是人们的物质需求,而书籍哺育的是我们心灵的需求。让我们养成读书的好习惯吧,一生都与好书谈话吧!

窃读记读书笔记

这学期上的第一课,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这一课的课题是《窃读记》,它主要讲述了一个小女孩放学后急匆匆的赶到一家书店看书,到书店的日光灯亮起来的时候,才依依不舍的回家。有时,为了不引起书店老板的注意,她会贴在一个大人的身后,仿佛是他的小妹妹或者小女儿,反应了当时旧社会的贫穷和困苦。

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这句话说的很好。吃饭,是指人肉体上所需的营养;读书,是指精神上的成长。人的精神是可以驾驭肉体的,你只有不断的从书本中吸收知识,获取知识,那么你才能取得更大的成就。

你看,现在哪位作家不是书读得多,你看,高尔基、林海英、叶圣陶这么多作家,有哪位没读过书?我们的语文老师跟我们讲:同学们,你们要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从书中学知识,做一个爱阅读的人。可我们总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根本不听老师的劝,现在好了,弄得我们班现在作文水平,全年级倒数第一!

哎!说起读书来,还真是惭愧!去年,我爸为了让我多读书,给我办了个图书证。头一天,我只借了一本书,可只看了十页,就看不下去了,就还回去了。后来,我越看越少越看越少。后来,我爸只有逼着我看。直到现在,我才发现,书中有很多乐趣。到目前为止,我的作文水平逐渐有了提高,从原来的中等一直到了班里的数一数二的作文明星,我要感谢读书!

《窃读记》中的小女孩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是我们无法体会到的,总之一句话:热爱读书吧!

窃读记读书笔记 篇8

《窃读记》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一个小女孩去书店窃读,从书中得到了很大乐趣的事,她常常光顾书店,却从不购买书,所以她想方设法地把自己隐藏起来。藏在人群中或者贴在一个大人身旁。直到饭店飘来一阵阵菜香,书店的日光灯也亮起来的时候,她才依依不舍地离开。有时还会为了看完一本书而跑几家书店。她这种强烈的求知欲和对读书的渴望真令人感动。

文章里令我感受最深的句子是:“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仔细想想,这句话有着很深的含义。老师告诉我们,粮食哺育的是身体,而书籍哺育的是灵魂。对我们来说,书籍和粮食同样重要,因为书籍就是我们的精神粮食,它可以使我们增长知识,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可见,读书是多么重要啊!

现在,虽然我们时时刻刻都可以读书,但是却有些同学不爱读书。想一想从前,作者要读一本书有多困难啊,我们应该珍惜现在来之不易的读书机会。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杜甫也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不仅可以拓宽我们的知识面,还可以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让我们养成爱好阅读的习惯,一生都与好书相伴吧!

我读了窃读记后,很受启发。

本文讲了一个作家林海音,因为家里买不起书,就天天到书店偷偷读书,这种精神令我敬佩,我也有很多感想。我的生活中,也有一些和作者相似。

我也很喜欢读书,一闲下来,就知道看书,妈妈经常叮嘱我要看一会儿,休息一会儿,可我就是不听,我一看就是几个小时。有一次中午放学,我一直在看书,连饭都顾不上吃,看了很长时间后,我想睡午觉,看了一下表,哎呀!不好了,要迟到了,我拔腿就往学校跑。哎,跑到学校时,已经开始上课了,虽然老师说我第一次迟到原谅了我,但我心里还是不好受。唉,谁让我爱看书呢?不过,我还是很开心的,因为我又长了很多知识。

还有一次,我和妈妈去书店,妈妈和我是下午去的,三点十三分到了书店,一排排各式各样的书,把我迷住了,我像一个饥饿的人,坐在一大堆面包里,贪婪地读着。我漫步在书的海洋里,静静的享受着。一本,两本,三本……直到读了十几本,我正看的津津有味,书店的阿姨却说她们要下班了,我没听见,阿姨推了我一下,我才回过神来,急忙跑出书店,呀!妈妈已经等了我好久了,我回到家,已经七点四十了。

我很喜欢读书。这篇《窃读记》给我的启发是:课文中主要讲了放学后作者林海英急匆匆地赶到书店,到晚上依依不舍地离开了,这件事中作者的许多言行、心理状态都描写得非常详细。如:“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和“我跨进店门,暗没人注意。我踮起脚尖,从大人的腋下钻过去。哟,把短发弄乱了,没关系,我总算挤到里边来了。在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里,我的眼睛急切地寻找,却找不到那本书。从头来,再找一遍。啊!它在这里,原来不在昨天的地方了。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等等的句子,都表现出了作者爱看书的特点。作者借雨天读书的借口可以让她有充足的理由在书店里待下去。这都生动地表现了“窃读”后的独特知感受与复杂的滋味,突出了作者对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

我也要学习作者这种爱书的精神,用无穷的知识来丰富我的课外活动,多看些课外书,就能多写一些好作文,就能积累更多的好词佳句,就能丰富我的知识。读了《窃读记》这篇课文之后,我感到与作者相比我很惭愧。

作者每天都去书店里看书,她很快乐也很害怕被店员发现,每次都是提心吊胆的。作者每次读完书之后,精神之田得到了丰收的喜悦,虽然腿站得很累,可心灵也得到了成长。

作者对书的渴望是强烈的,见到一本好书,就像一匹饿狼见到一块肥肉一样,贪婪的读着。把我和作者相比,我是无比惭愧。作者在没有钱买书的情况下偷偷的进到书店去看书。而我家有一柜子的书,买了之后,随便翻翻就散了,跟装饰品一样,锁在柜子里,不读。与作者相比,我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呀!

我以后也要养成好读书、读好书的习惯。

窃读记读书笔记 篇9

其实,每一个用心写好、反复修正作文的人,写的作文都会很棒,都有着身临其境的感觉。《窃读记》也不例外,童年时的窃读,让我从书中得到了很多乐趣。

从第一自然段中我觉得作者很爱看书,因为如果一般人写作文说自己爱看书,就不会去写菜的香味,而作者恰好利用这一点,在文章开头写出了菜香,让我隐隐约约感到书在作者心中就像美味佳肴一样清香扑鼻。

但不管在多么晴朗的天空下,也有阳光照射不到的地方。作者因为家庭情况并不能富裕,所以只能小心翼翼地偷溜到书店里窃读。而且这样的窃读,也会有被发现的时候。作者提心吊胆地看书,一点一滴地丰富着自己的精神粮食。所以,为了看书,作者把自己的窃读发挥得淋漓尽致。

作者酷爱读书的境界让我值得学习,作者对读书那种如饥似渴的精神令我敬佩。21世纪的青年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让我们以一日之计在于晨,一年之计在于春为座右铭,以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为学习的榜样,以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的毅力,在知识的海洋里,不断地学习,不断地进步!

双城记读书笔记五篇


合同范本网的编辑为您准备的“双城记读书笔记”让您眼前一亮。书籍可以‎使人的思想‎变得深邃,我读了几本书,其中最让我难忘的是作品这本书,它让我受益匪浅,感动至深。 好的读后感应该从新的视角来呈现对书籍的认识和体悟。热烈欢迎您能来到这里尽情阅读我们的网页内容!

双城记读书笔记 篇1

这是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的作品。顾名思义,他记叙了两个城市间的故事。整个故事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记叙了露茜以及她所爱的人们的悲惨命运。

作者创作这部小说的时期,正是英国和法国历史上最黑暗的时期。“国王和王后相信什么都不会改变。”作者的这句话让人发笑,觉得太天真太荒谬,而事实的确如此。在这两个国家的首都巴黎和伦敦,人们痛恨国王和一切贵族,而巴黎情况更为严重。贵族们依其权势将他们的仇人送进活坟墓——北塔监狱。主人公露茜的父亲马内特医生,他仅仅因为知道了一个秘密。这部小说是围绕露茜和她所爱的人们在巴黎和伦敦两座城市间徘徊并断送生命。巴黎人民在暴怒之下将国王王后和贵族们打入死牢——北塔监狱。用新型机器——断头台将他们处死以解其恨。露茜的丈夫——查尔斯·埃弗蒙因为是贵族后裔而被打入死牢。可他并没有伤害过穷人,他是无辜的。律师西得尼·卡登与埃弗蒙酷似。他为了露茜和其余她所爱的人们依然代替埃弗蒙登上断头台,并在最后希冀法国的明天会变得美好。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是露茜。但我认为露茜的作用不大。她出现的次数不很多,也只说过几句话。主要人物是她所爱的人们。他的父亲马内特医生是法国沙皇统治时期苦难人民的代表;她的.丈夫埃弗蒙原来是个贵族,而他从小受母亲的教育,爱护穷人,帮助穷人。从小寄居英国,用自己的努力干下一番事业。他代表了善良的贵族,他的朋友律师卡登为了拯救朋友付出生命的代价,被暴怒的人民送上断头台。他和埃弗蒙都是无辜的,是长期被压迫的巴黎人民害死了他,准确的说是压迫人民的凶恶残暴的贵族们害死了他,他只是个替代品。他正代表了法国黑暗统治下正义无畏的人民。

这部小说用露茜和她所爱的人们揭露了法国的黑暗统治。而作者所在的英国何尝不是这样的呢?在小说结尾,卡登希望法国明天会变得美好。作者只不过是借卡登之口说了自己的心里话。英国的美好明天正是他的希冀!

双城记读书笔记 篇2

我是读完这部文学作品之后立刻写这篇读后感的,真是太精彩了,抑制不住自己内心的激动。

得伐石夫妇引劳雷和路茜去见梅尼特医生。医生住在一间顶楼里,房间很暗,十八年的监狱生活已使他害怕光线、害怕人声,变得麻木了。他们走进房间,便看见这个白发衰弱的老人,正坐在窗前做鞋子。他有一张凹陷的脸,脸上长着乱蓬蓬的'白胡子。由于脸的凹陷和瘦削,使他那两只眼睛显得特别大。他对以往的事一概不记得了,也认不出劳雷先生。问他姓名时,他说是“北塔,一○五号。”他的声音微弱得可怜而且可怕。露茜的金发似乎使他恢复了一下记忆,但接着他又失去了知觉。人们始终不明白这位善良的医生,怎么被关进了监狱?受到如此痛苦的折磨。

劳雷先生决定把梅尼特医生带回伦敦去医治。临上车时,这位可怜的老人却要索取他做鞋子的工具和尚未做完的鞋子。得伐石太太叫丈夫给他拿来了。于是劳雷一行便离开了巴黎。

五年之后,伦敦法院开庭审判了一桩案子。被告是一个法国人,名叫查理·代尔那。他被英国间谍约翰·巴尔塞诬告为犯有向法国提供军事情报的罪行。代尔那是个二十五岁左右的青年,长得很好看,两颊晒成棕色,眼睛是乌黑的。他是个出身于贵族的少爷。一七七五年,他由法国到英国定居,恰好是和梅尼特医生父女同船到达的。露茜在法庭上提供了一些有利于他的证词。律师史曲勒孚的助手卡尔登又以自己与代尔那的相貌相似,扰乱了人们的视线。法庭因找不出确凿的证据,便将代尔那无罪开释了。

卡尔登在做学生时代,就表现出纯朴忠厚,诚恳能干的好品质。但他具有懒散、消沉、无生活目的的弱点。后来当了律师史曲勒孚的助手,他的优点被利用。卡尔登虽然算不了一匹狮子,却是一只很好的胡狼。他低首下心地帮忙史曲勒孚,成为他进身的阶梯。自法庭相识后,卡尔登常出入梅尼特医生家;但他“样子老是郁郁寡欢,阴阳怪气”,当他高兴讲话时,他讲得很好;可是一种不高兴的乌云,老是致命地笼罩着他,很难得为他内心的光明所照透。

双城记读书笔记 篇3

西德尼·卡顿,在《双城记》里,一开始是一个不起眼的配角。他酗酒、虚度年华、自暴自弃,尽管长得有点呆滞,至少我是这样认为。他是一个胡狼,也就是跟在老虎身后、但不敢越犯老虎的一种动物。他总是跟在法庭红人的身后,他自己也是一名律师。一次在法庭上,他看见了一位证人小姐,并爱上了她,她叫马奈特,是医生亚历山大·马奈特女儿。马奈特已经要与一个叫查尔斯的人结婚了,这时卡顿去了马奈特家含蓄的告白,被她委婉的拒绝了。卡顿有自知之明,明白自己不会赢的这份爱情的,以后便没有纠缠马奈特,也是正常的与她接触。顺便。介绍一下查尔斯这个人。查尔斯·达内,原名查尔斯·埃弗瑞蒙德,被称为“逃亡贵族”,是法国一个贵族的后裔,但他不贪图钱财,被凶狠的叔叔夺去了他应有的一部分财产。然后,他来到了英国,认识了马奈特,以老师为职业。一年,她因为公事必须返回法国,被逮捕,判了死刑。这是,卡顿出现在法国。查尔斯被执法前一天,他以“探监”就出了查尔斯,他来到监狱,要和查尔斯换衣服,代替查尔斯在监狱里,接受死刑,查尔斯不愿意,卡顿就把他打昏,自行处理了服装,托人把查尔斯运了出去。第二天,卡顿上了断头台,走向了人生的终点。而查尔斯和跟他来的马奈特乘坐马车,逃出了法国。在卡顿临上断头台时,他说:“耶稣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是信我的人,必永不死。”卡顿留下的最后一句话,竟是这样的凄凉。

卡顿在向马奈特表白时,说过自己能为了他们两人的幸福而去死,他履行了自己的诺言,用一颗跳跃的心脏去救活一颗即将停止跳跃的心脏。救不救人是他自己的决定,这个结局是出乎人意料的,没想到这么微不足道的小角色会做出“惊天动地”的事。我想,等到查尔斯苏醒过来时,也一定会感激卡顿的,一定会跪在十字架前为天上的卡顿祈祷祝福吧。卡顿,我刚开始时是不喜欢他的,可是到了结尾,我却被他那伟大的行动感到震惊。他用自己的证明许下了这个诺言,用自己的生命去履行这个诺言。想到这,我的眼眶里噙满了泪水,卡顿震撼着我。现在的我们,说反悔就反悔,毫不注意自己的人格,不守信诺,虽然我们没有用生命去许下诺言,但我们依然要学习卡顿那样履行诺言,不,更准确的说是懂得奉献自己!

狄更斯也深深地为自己笔下的卡顿震撼了,他说过他会很乐意在舞台上表演卡顿这个人物。是啊,生活中正缺少像卡顿这样的人。奉献,也许奉献的是生命、时间、各种物质或是精神物质,然我们懂得奉献吧!

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个睿智的年月,那是个蒙昧的年月;那是信心百倍的时期,那是疑虑重重的时期;那是阳光普照的季节,那是黑暗笼罩的季节;那是充满希望的春天,那是令人绝望的冬天;我们面前无所不有,我们面前一无所有;我们大家都在直升天堂,我们大家都在直下地狱。

双城记读书笔记 篇4

暑假读了狄更斯的《双城记》,这本书情节错综复杂,富有戏剧性。故事在法国大革命的背景下,围绕着马奈特医生一家的遭遇和以德发日夫妇为首的圣安东尼区平民的抗争战展开,表现了越狱、爱情和复仇的主题,表达了狄更斯“爱总能战胜恨”,“恶往往都是昙花一现,都要和作恶者一同灭亡,而“善则永世长存”的人道思想。

这本书淋漓尽致的表现出了人性中的真善美,丑与恶。我被书中的真爱所感动,被书中的善与恶的较量所震撼。

这个世界向来不缺少真爱的故事。如《泰坦尼克号》中的主人公露丝放弃了生的机会,去救杰克。泰坦尼克号沉没,在冰海上,杰克把一块木板给了露丝,杰克把生存的机会给了露丝,自己则在冰海中活活冻死。两个相爱的人为了对方可以牺牲自己的宝贵生命。这无疑是真爱。中国古代东晋末年,梁山伯与祝英台双双为爱殉情,这无疑也是真爱。

《双城记》却颠覆了读者的三观。一个伟大的父亲对女儿的爱。这不禁让我想到了,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故事,两位主人公的父母也是仇人,虽然他们相爱,但是不被家族认同,只有双双含恨而死。《双城记》中的父亲多么伟大,尽管达内是仇人的孩子,但是女儿爱他,每当看到女婿也许就会想起含冤入狱的痛苦,但是为了女儿的幸福一直守口如瓶。不仅如此,女婿入狱,他拼尽老命,与革命群众周旋,拯救女婿于水深火热之中。一般人无法做到。《双城记》中的父亲无疑也是智慧的,他真爱女儿,女儿的快乐可以医治他多年以来的痛苦,虽然女婿是仇人的后代,但他是个好人,他真爱自己的女儿。这就足够了。

《双城记》这本书最大的亮点就是卡顿人物的塑造。他是一个小人物,却爱上了医生的女儿——美丽善良的露西。他知道自己不配拥有露西,他想着不是去占有这个女孩,但是他可以为她做任何事。他知道露西不爱自己,爱的是另一个和自己长得十分相像的有为青年达内,但是达内有了灭顶之灾,卡顿完全可以让露西回到自己的身边。但是卡顿没有这么做,为了拯救情敌,让自己心爱的女人一辈子幸福,他代替了达内,牺牲了自己的宝贵生命。谁说爱情是自私的,爱情难道不是无私的吗?

为了自己所爱的人,牺牲自己,这是真爱。但是为了情敌牺牲自己,让自己所爱的人过上幸福的生活。这种高尚的品德完全符合狄更斯用来评价一个人的最高标准,是舍己为人的典范和楷模。这也许就是双城记100多年来在全世界盛行不衰,一直深受广大读者欢迎的原因吧。

我爱你,我却总是沉默,我不会让任何人伤害你,其实我从未开言,这是我的许诺,寂静无声,你无须知晓,它只在我心。

愿世间真爱永恒,无处不在。

双城记读书笔记 篇5

The tale of two cities is a historical story, one of Dickens’ long fictions。The background to the novel is the revolution of France 。It portrayed a brutal and bloody story , but it also contained love and friendship。搞笑说说大全

In the novel, Dickens sarcastically described a typical cruel nobleman—marquis of Evermonde 。 When he was young he and his brother stole a countrywoman by force and killed her family 。What’s worse , he used his power to imprison Dr Manette , a kind and honest man who knew all the things they had done and wanted to disclose their crimes 。 In order to hide their crimes。 Marquis of Evermonde and his brother threw Doctor Manette into prison for 18 years 。 During these 18 years,Doctor Manette lost his freedom and suffer a great in spirit 。

I felt unthinkable that Marquis of Evermonde and his brother killed people just as easily as they killed chickens。 They deprived other people’s freedom as they liked and they thought it was normal and unremarkable。 They had never realized that they had done something wrong or something improper。 Because their nature was cruel and evil, like demons。 There is an old saying which means: People who mit too many crimes will kill themselves。 After all, there is justice in the world。 The demons can’t be rampant forever。 Because the world will not forgive them。 They will pay their lives for their crimes。 Let’s see the consequence of the Marquis,’’He lay there like a stone with a knife pushed into his heart。” I think it was just what he ought to gain and it is a real exciting scene。

The Marquis’ death was just the beginning of people’s resistance to the nobleman。 Gradually more and more people joined in the revolution。 One after another nobleman were sentenced to death and their heads were cut down 。 However, some innocent people were implicated in the revolution。 Charles Darney was one of them He was the nephew of Marquis of Evermonde。 To the opposite of his uncle, Darney was a kind and independent young man。

Dickens spoke highly of kindness mercy and love in the novel too。 This is the other thone of the novel when Doctor Manette was released from prison。 It was his daughter Lucie who took care of him and helped him return to normal。 During this time, Dr manette and Lucie knew Charles Darney and Sydeny Carton, the two young man fell in love with Lucie at the same time 。 At last, Lucie married Chares Darney 。Dr Manette accepted Darney as his son-in-law although he knew that Darney was the nephew of the man who threw him into prison for18 years。 This is the love between father and daughter。 And Sydeny Carton , the very great man ,loved Lucie deeply。 He promised Lucie that he would do everything for her happiness。 He did it truely ,he sacrificed himself instead of Darney who looked the same as him。 This is love for lovers 。 This is the most wonderful thing in the world。 It also reminds us that no matter how no matter when there is true love existing。 At the end , Lucie, Dr Manette and Darney arri保护地球的标语

ved in England safely。

The tale of two cities is different from other historical fictions。 Its characters and main plots are fictional under the real background of the revolution of France。 The author made the experience of the fictional charactor Dr Manette as the main clue。The plots are plicated, and they are flexuous and dramatic。 The structure is plete and rigorous。

Dickens had dear love and hate。 He praised those who ought to be praised and attacked those who ought to be attacked。 The motivation of the novel maybe just warn the English dominators。 But I think we can learn something meaningful from the tale of two cities。

红楼梦读书笔记精选15篇


我们精挑细选的这篇文章名为“红楼梦读书笔记”非常值得一读,相信读过作品这本书的人有很多。 认真阅读文章,写出深入的读后感,你是否为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品读后感而苦恼呢?以下是本文提供的参考资料请您参考!

红楼梦读书笔记(篇1)

妙玉以蹊跷的身份跻身金陵十二钗正册,排第六位,在钗、黛、元春、探春、湘云之后,居迎春、惜春之前,相对其身份而言,是比较靠前的,而全书对她却着墨不多,前八十回中对其身份来历的交待数笔带过,语焉不详,后四十回中对其结局的交待也不甚圆满,历来争议甚多,只能由判词和红楼曲去想象其结局。这不由得让人想起杭州灵隐寺冷泉亭的妙联:泉自几时冷起?峰从何处飞来?有人答曰:泉自冷时冷起;峰从飞处飞来。此解甚妙,看妙玉,我以为也应作如是观,而不必太执着。曹翁写妙玉虽只寥寥数笔,却是胸中早有丘壑,且细致入微,纤毫毕露,故形象丰满,神韵十足,足供后人千般评说、万般感慨。

有林之孝家的来回:外有一个带发修行的,本是苏州人氏,祖上也是读书仕宦之家。因生了这位姑娘自小多病,买了许多替身儿皆不中用,到底这位姑娘亲自入了空门,方才好了,所以带发修行,今年才十八岁,法名妙玉。如今父母俱已亡故,身边只有两个老嬷嬷,一个小丫头伏侍。文墨也极通,经文也不用学了,摸样儿又极好。 因听见长安'都中有观音遗迹并贝叶遗文,去岁随了师父上来,现在西门外牟尼院住着。他师父极精演先天神数,于去冬圆寂了。妙玉本欲扶灵回乡的,他师父临寂遗言,说他衣食起居不宜回乡。在此静居,后来自然有你的结果。所以他竟未回乡。王夫人不等回完,便说:既这样,我们何不接了他来。林之孝家的回道:请他,他说侯门公府,必以贵势压人,我再不去的。王夫人笑道:他既是官宦小姐,自然骄傲些,就下个帖子请他何妨。

第十八回中这段借林之孝家的交待妙玉的来历,颇有真事隐去的味道,妙玉的背景非常模糊,只知大略,而无法详细考察,这就留下了很大的空间,既可供有心人想象,也可供别有用心者臆想。在第一回中,有这样一段妙语,石头笑答道:我师何太痴耶!若云无朝代可考,今我师竟假借汉唐等年纪添缀,又有何难?但我想,历来野史,皆蹈一辙,莫如我这不借此套者,反倒新奇别致,不过只取其事体情理罢了,又何必拘拘于朝代年纪哉!《陶庵梦忆・张东谷好酒》中也有一句妙语讥讽这类字字落实之事:字字板实,一去千里,世上真不少点金成铁手也。所以,只要知道秒玉出身高贵,品质高洁即可,其余细节,皆可用九方皋相马之法略去不计。《红楼梦・世难容》仙曲誉妙玉为气质美如兰,才华阜比仙,几近于屈子的纷吾既有此内美兮,又重之以修能。

妙玉的身份与气质,都处在世俗的对立面,而偏偏又落在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的大观园中,格格不入,遂成悲剧。她身为尼姑,是方外之人;同时,她又自称槛外人、畸人,简直是自绝于人世。第六十三回中,宝玉求教于岫烟时,岫烟对宝玉说了这样一段话,让宝玉和读者都有醍醐灌顶之悟:怪道俗语说的闻名不如见面,又怪不得妙玉竟下这帖子给你, 又怪不得上年竟给你那些梅花。既连他这样,少不得我告诉你原故。他常说:古人自汉晋五代唐宋以来皆无好诗,只有两句好,说道:纵有千年铁门槛,终须一个土馒头。所以他自称槛外之人。又常赞文是庄子的好,故又或称为畸人。他若帖子上是自称畸人的,你就还他个世人。畸人者,他自称是畸零之人,你谦自己乃世中扰扰之人,他便喜了。如今他自称槛外之人,是自谓蹈于铁槛之外了,故你如今只下槛内人,便合了他的心了。从这段话中,可以看出妙玉是何等的狂傲孤高,古人自汉晋五代唐宋以来皆无好诗这样的话,大有魏晋高士和晚明狂生的口气,如嵇康、李贽之辈,而嵇康抚一曲《广陵散》之后从容赴死,李贽也自尽于狱中。就妙玉而言,一般人比较能够接受的,也应该是不堪受辱,自尽而完的结局。岫烟是妙玉最亲近最信任的人,岫烟对妙玉的评价是放诞诡僻,而宝玉也是行为偏僻性乖张,所以,妙玉视宝玉为同道中人,青眼相加,待之格外不同,以至肯以自己日常吃茶的绿玉斗款待宝玉,她对宝玉,除知己之情外,也可能有丝丝情愫,这也属正常,毕竟他们是正青春年少,妙玉又长期与青灯古佛相伴,有这样朦胧的感情存在,更增额外的美感,但若一口咬定妙玉暗恋宝玉,则有几分煞风景了。即便两人之间到了这样的地步,妙玉仍希望宝玉自称槛内人、世人,真是遗世而独立。

妙玉的才华,在七十六回中有很好的体现,她对湘云、黛玉所联诗句的欣赏与点评及稍后的小试牛刀,一口气续出十三韵,才气不在钗、黛之下。妙玉的洁癖,略有些过,但也是可以理解的。但不是所有的人都能理解,所以才会有才高人愈妒,过洁世同嫌,终止必欲除之而后快。

正因为妙玉的背景是模糊的,我更倾向于把她看作一个化身,是高贵的生命和超绝的才华的化身,为世俗所不理解,为世俗所不容纳。第二回中借雨村之口发了一段颇具荒诞色彩的宏论:所余之秀气,漫无所归,遂为甘露,为和风,洽然溉及四海。彼残忍乖僻之邪气,不能荡溢于光天化日之中,遂凝结充塞于深沟大壑之内,偶因风荡,或被云催,略有摇动感发之意,一丝半缕误而泄出者,偶值灵秀之气适过,正不容邪,邪复妒正,两不相下,亦如风水雷电,地中既遇,既不能消,又不能让,必至搏击掀发后始尽。故其气亦必赋人,发泄一尽始散。使男女偶秉此气而生者,在上则不能成仁人君子,下亦不能为大凶大恶。置之于万万人中,其聪俊灵秀之气,则在万万人之上,其乖僻邪谬不近人情之态, 又在万万人之下。若生于公侯富贵之家,则为情痴情种,若生于诗书清贫之族,则为逸士高人,纵再偶生于薄祚寒门,断不能为走卒健仆,甘遭庸人驱制驾驭,必为奇优名倡。援引此论,则十二钗身上多少都有些这样的气,而妙玉是最为显著的代表。黛玉《葬花吟》中有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和妙玉的无暇白玉遭泥陷也遥相应合。

妙玉最终是风尘肮脏违心愿,金玉之质,终遭泥淖,这是必然的结局,妙玉的悲剧,一方面是世俗所致,另一方面,也是性格所酿,换言之,就是性格和世俗的不相容,所以,妙玉的仙曲就叫《世难容》,可见曹翁看得透彻。王国维有诗云:偶开天眼觑红尘,可怜身是眼中人。曹翁终究也未能摆脱这命运。如果说人是万物之精华,而妙玉这样的人则是精华中的精华,把这精华中的精华加以毁灭,就具有格外的悲剧意义,引起无尽的痛惜和深思。这是天才的悲剧,这样的悲剧,以前发生过无数次,以后也还会继续发生,我们无法阻止,只能扼腕叹息。不论他们的生命多么短暂,不论他们的结局如何悲惨,但他们没有虚度生命,而是留下了璀璨的光芒,这就够了,我们可能无法理解他们,但是希望我们能够欣赏他们,能够少参与一点残害天才的事,因为我们,就是世人、槛内人啊,一个这样的人的力量不足道,而合在一起,就成乌合之众了,也便是鲁迅所谓的虚无之阵,能杀人于无形之中而不自知,故不可不慎。

红楼梦读书笔记(篇2)

本来以为可以写很多文采飞扬的文字要述说我多红楼的感慨,可是细细想来却也有些迷茫,迷茫这亘古不变的历史,也迷茫这千言万语的爱情故事。有人说红楼梦是一部女人的血泪史,更是对清王朝衰落的见证。但还是有很多人值得我们去深究。比如荣国府的焦宝玉。

宝玉,这个出生便咬着一块玉,并且深受贾母疼爱。但是他人关于他的说法很多有人说他是“孽根祸胎,混世魔王”;有人说他是“乖僻邪谬,不近人情”;有人说他是“潦倒不通庶务,愚顽怕读文章”,“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然而我说他是多情的。他说:“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子就是泥做的骨肉。我见了女儿,便觉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其父贾政认为其必是“色鬼”“酒色之徒”。其实不然,他对薄命司令青春守寡的李纨、“枕霞旧友”的湘云、远嫁的“蕉下客”探春、悲观绝完后青春出家的“藕榭”惜春、跳井而死的金钏儿、含泪而死的可卿……他无不痛心疾首黯然悲叹。“春恨秋悲皆自惹,花容月貌为谁颜?”

说宝玉是个情圣,集中地体现在他对林黛玉的爱情之中。他们的爱情是一种新型的,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属于未来的爱情。这种爱情如此纯真、深挚、坚贞。林黛玉本是一个"情痴"、"情种",他为爱情而生,又为爱情而死,爱情是他的生命所系。只是,这个世界不符合他的梦想。他对林黛玉爱得真诚,爱得执著,始终如一,至死靡它。然而,他们爱情又是经历着风吹浪打,始终分隔的。在那样的环境里,其痛苦可知。

并且文章不仅反映了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最终未修成正果的悲惨故事,也反映了新世界必将冲破旧世界的束缚,暗示着清朝的衰落……

红楼梦读书笔记(篇3)

今天,我读了四大名著之一——《红楼梦》。

《红楼梦》是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封建社会末期的缩影。全书规模宏伟,结构严谨,打破了中国古典小说传统的单线式结构方式,采取了多线式的结构方式。以贾宝玉和金陵十二衩为主线,以荣宁二府盛极而衰为副线,将众多的人物、事件,组成了一个有序的网状结构,为我们展示了广阔错综又高度集中的社会生活画卷。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要属“王氏抄检大观园晴雯受冤枉屈死”这卷了。

这卷讲了贾母房中的丫头傻大姐在大观园的山石背后拾得一个五彩“绣春囊”,邢夫人恰巧遇上,认为这正是向王夫人宣战的好时机。贾府内部,矛盾重重,错综复杂,正像探春所说“一个个都像乌眼鸡似的,恨不得你吃了我,我吃了你”。

贾赦、邢夫人为代表的不当家的“在野派”,对王夫人、王熙凤为代表的“当权派”,久怀不满。邢夫人认为“绣春囊极有可能是贾链、王熙凤之物,正好借此机会杀一杀王氏一派的威风。很快“绣春囊”转到王夫人手中,王夫人立时“气色变更简评:文章既有铺卷式的整体概括,也有微小精辟的分析,运用片段展现了《红楼梦》的历史背景、文化底蕴、时代精神,给人遐想,引人入胜。

红楼梦读书笔记(篇4)

“冷香丸”是薛宝钗形象塑造中的点睛之笔。它将其冷艳无情的形象表现的淋漓尽致。无疑,宝钗是美的。首先是表现在外貌上,她容貌丰美“眼如水杏,脸如银盆,眉不画而翠,唇不点而红”,又“肌骨莹润,肌肤丰泽”却是天生丽质,而且正当锦瑟年华显出青春的鲜艳。但她更有自己的理想与追求。她懂得淡极始知花更艳,又去追求素净淡雅的美。她不施粉黛,不熏香,没有胭脂气,但却富贵而举止娴雅。它的居处也是这样“及至了房屋,雪洞一般,一色玩器全无,案上只有一个土定瓶供着数只菊花,两部书,茶茶具而已。她的这番床上吊着青纱帐幔,衾褥也十分朴素。”这一番描写使我们不得不承认她的这番审美趣味是高雅的,而她的外形也成为淡雅而艳丽的了。她的寓所蘅芜苑给人的第一印象便可用淡雅二字概括,一如蘅芜君本人。

宝钗天资聪慧,博学宏览。幼年时富有文化教养的家庭环境和聪慧的心灵,形成她深厚的艺术修养和广博的知识。她尤其深得中国传统文化清空淡雅之趣。其言,其行,其貌,其行无不显示出这一审美情趣……但是,蘅芜苑里的满院的蘼芜同样隐藏着巨大的秘密。在蘅芜苑里只见异藤香草,绝无凡花俗粉。这些香草来形容宝钗十分契合。但是这些香草除了磬香奇异之外还有一种特性:皆是爬藤植物。这些攀援植物皆有柔曲盘卷,随缘自适,攀附她物横亘而上的特性。以藏存身,以蓄媚俗。压抑个性以适应社会法则,这是宝钗性格的另一面。

宝钗希望读书明理,做个眼前道路有经纬的人。所以她受封建制度和思想的束缚不得从政,且待选入宫的路绝了之后,便把希望寄托在夫贵妻荣上,劝导宝玉走读书上进求取功名的路。这就与她一贯的冷相违背了,这是因为那颗热衷功名的心。因此说宝钗是形“冷”心“热”。

此外,宝钗在人际交往方面也不是君子之交淡如水,她孜孜以求的是甜如蜜的小人之交。她常使用小惠的手段来拉拢人心。她送药给宝玉时用“托”一字,说明她的动机十分复杂,首先是求有德的美名,其次才是同情之心这也是证明宝钗并非冷美人的有力证据。

她审时度势,体察人心,常常能把恩的心思揣摩透。这并非坏事,究其本身来说倒是优势,但是她若是只将这些用于奉承上未免有点庸俗。

我个人觉得,再宝钗身上凝聚着许多智慧与传统美德。试想我们在那人口众多明争暗斗的大观园中得以生存发展,她的处事方法是必要的,结果也证明她的一套是卓有成效的。既然如此,在当今竞争如此激烈的时代,我们何不欣赏?何不借鉴?

红楼梦读书笔记(篇5)

《红楼梦》是一部悲剧,也是一部喜剧。说它是喜剧,因为它是古往今来第一部女性的颂歌,以女性为主题的小说。在曹雪芹的笔下,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儿是泥做的骨肉;在贾宝玉眼里,他见了女儿便觉得浑身清爽,见了男儿便觉得浊臭逼人;在大观园里,有超凡脱俗的林黛玉,有雍容华贵的薛宝钗,有心直口快的史湘云,有处世干练的王熙凤在过去思想禁锢的年代,如此出色的一部小说,如此不凡的一部小说,怎能说不是一部喜剧?

然而,说它是一部悲剧,也确实如此。而导致这成为悲剧的,是贾宝玉和林黛玉这两个主人公。黛玉本是书香门第的女子,比别人更出类拔萃。她刚进贾府的时候,贾府上上下下都称赞她,喜欢她。可是她太聪明了,锋芒都露了出来,她不像薛宝钗那样有心计,她嘴巴想说啥就说啥,比刀子还尖利。因此,贾府的人都有意疏远她。

《红楼梦》是历史性的悲剧,通过对封建豪门贾、史、王、薛四家从辉煌到腐败的过程描写,揭露了封建贵族家庭的极端腐朽,展示了它无可挽回的堕落和崩溃,以及必定灭亡的命运。虽然是必定灭亡,虽然是应该灭亡,但是,造就灭亡的这个社会,是很令人深思的。

有人说,悲剧就是把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但是也只有当好的东西没有了,才能触动人心中的痛,也才更耐人寻味,回肠荡气。

红楼梦读书笔记(篇6)

最近,我读了一本儿童版的《红楼梦》,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虽然里面的故事情节不太懂,但是它让我学会了怎样通过环境、人的举止、言语去刻画一个人的性格,并且里面的词语丰富,语言优美,也让我学的了很多知识。

读后,我似懂非懂,有些情节让我悲喜交加。悲的是贾宝玉和林黛玉相互喜欢,却没有走在一起。林黛玉本来就体弱多病、弱不经风,又受到如此打击,上天做花神去了。慈祥的贾母,因为年纪较大,家里常常出事,受了惊吓也不幸与世长辞了。威风凛凛,干事果断的凤姐在全家人的逼迫下,伤心的去世了。喜的是里面的一些故事很逗人,如林黛玉用筷子夹起一个鸭头,笑着说“鸭头、丫头”,丫头们纷纷说林黛玉打趣她们,对黛玉罚酒。还有一次,宝玉来找黛玉玩,紫鹃想看看宝玉是否真的喜欢林姑娘,就对宝玉说:“明天我就要把林姑娘送回苏州了。”暴雨一听吓了一跳说:“林黛玉的爸爸妈妈不是都去世了吗?”紫鹃装着恋恋不舍的样子说:“是呀,可她的亲戚还都等着姑娘呢?”贾宝玉回去后,脚手冰凉,王夫人十分焦急,叫来紫鹃问个清楚,原来是和宝玉开玩笑。宝玉迷迷糊糊看见桌子上有一只船,又开始大叫起来:“不好了,接林黛玉的船来了。”王夫人连忙把船拿给宝玉,宝玉把船踩的粉碎,笑着说:“这下林姑娘可走不了了。”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林黛玉,她爱学习会做诗。在送花节那一天,黛玉不像别人一样只顾贪玩,自己在玩的过程中还在思考作诗,其中“花谢花飞花满地,红消香断有谁怜”这两句诗多优美呀。林黛玉这种温柔贤惠,乐于助人的性格和善于思考,善于学习的精神很值得我学习。

红楼梦读书笔记(篇7)

红楼梦读书笔记摘抄5篇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红楼梦读书笔记摘抄5篇,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你。可以借鉴的哈。

读书笔记一

《红楼梦》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首!又名《石头记》全书共一百二十回。

《红楼梦》是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故事为中心,创造了一大批有血有肉的个性化人物,如,多愁善感的林黛玉,贵族公子贾宝玉,娴静稳重的薛宝钗等等,为我们演绎了一段精彩的故事。

如:“黛玉葬花泣残红”早晨宝玉和黛玉在聊天。

宝玉无心说了一句冒犯黛玉的话,黛玉哭着就跑了出去。

黄昏,黛玉以为宝玉被别人叫去一整天,心中担心,晚饭后过来看他,丫环没听出来是谁,没让黛玉进去。

黛玉听了,气的愣在门外,想到自己孤苦伶仃。

不禁落下泪来,她回房抱膝含泪坐了一夜。

第二天中午,宝玉听到山坡那边有人在低声哭泣,边哭边诉说,非常伤心。

宝玉止住脚步细心听,只听那人念得悲悲切切,痛彻心扉。原来这是黛玉因为昨夜被关在门外,伤心难过,将这些残花落瓣拿来掩埋时因感而发吟出一首《葬花吟》。

当宝玉听到“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只是谁”时,不禁大哭,黛玉看见是宝玉,就质问他,昨晚为何不让丫鬟开门?宝玉发誓说不知道这件事。

黛玉想可能是丫鬟偷懒,于是原谅了宝玉,两人破涕为笑,重归于好了。

读书笔记二

即将枯萎的绛珠草,无意得到了神瑛侍者的慈悲灌溉,修炼成仙。

两位因灌愁海水,结下一段生死缘分。

高山晶莹的绛珠仙子,不能受人之恩惠而不报,听说神瑛思凡下界,于是要用一生的泪水交换,换取他的回头是岸,以报答灌溉之恩。

当年看到这里,深深被绛珠仙子的高尚宏愿和无私行为所感动。

后来方知,绛珠黛玉,名别体殊,实乃香魂一缕所化,本为一人,从此深爱不已。

黛玉前生仙体,神水浇灌,一尘不染,纤纤弱质,来到污浊的凡间,深涉红尘,无所适应,遂染无医之病。初见化为宝玉的恩人,便泪如雨下,高兴之极乎,感恩之深乎?无论如何,绛珠终于又遇到神瑛,三生石上旧精魄,万劫人世有情缘。

既然入凡尘,即行凡间事。当年神瑛因动情红尘,万事自然从他富贵闲人的生活开始,黛玉宝玉,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情根深种。为了让宝玉早启慧根, 懂得世无常欢,花无常艳,黛玉不惜以泪洗面,让宝玉在锦衣玉食中,看到悲苦无常。而常人视她,只当黛玉心胸狭窄,目下无尘。可怜绛珠一片心意,正是知我者谓我何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读书笔记三

《红楼梦》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为背景,以围绕事关贾府家事利益的贾宝玉人生道路而展开的一场封建道路与叛逆者之间的激烈斗争为情节主线,以贾宝玉和林黛玉这对叛逆者的悲剧为主要内容,通过对以贾府为代表的封建家族没落过程的生动描述,而深刻地揭露和批判了封建社会种种黑暗和腐朽,进一步指出了封建社会已经到了"运终权尽"的末世,并走向覆灭的历史趋势。

小说作者充分运用了我国书法,绘画,诗词,歌赋,音乐等各类文学艺术的一切优秀传统手法,展示了一部社会人生悲剧。如贾宝玉,林黛玉共读西厢,黛玉葬花,宝钗扑蝶,晴雯补裘,宝琴立雪,黛玉焚稿等等,还表现在人物塑造上,如林黛玉飘然的身影,诗化的眉眼,智慧的.神情,深意的微笑,动人的低泣,脱俗的情趣,潇洒的文采……这一切,都是作者凭借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厚艺术素养培育出来的,从而使她在十二钗的群芳中始终荡漾着充满诗情画意的特殊韵味,飘散着东方文化的芬芳。

读书笔记四

在红楼梦里我最喜欢林黛玉。黛玉性格里独有的叛逆和孤僻,以及对世俗的不屑一顾,令她处处显得特立独行,卓尔不群。

花前痴读西厢,毫无避讳;不喜巧言令色,言随心至;崇尚真情真意,淡泊名利……种种这般,都使得她象一朵幽然独放的荷花,始终执著着自己的那份清纯,质本洁来还洁去,一如碧玉般盈澈。用一个普通人的眼光看她,我最欣赏的还是黛玉的诗情画意,灵秀慧黠。黛玉每次与姐妹们饮酒赏花吟诗作对,总是才气逼人,艺压群芳。无论是少年听雨歌楼上的诗情,清寒入骨我欲仙的画意;还是草木黄落雁南归的凄凉,无不体现出她娟雅脱俗的诗人气质。最叹息的是黛玉的多愁善感,红颜薄命。黛玉的身世,注定了她的孤独无依,而她的性格,又注定了她的忧伤。

纵使大观园里人来人往好不热闹,可是这里没有她可以依靠的亲人,没有她可以倾诉的知己,只有宝玉让她诉说,却又总是患得患失。唉,这都是黛玉的命。

读书笔记五

《红楼梦》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在星期三的下午,我怀着好奇的心情读了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贾`史`王`薛为背景,故事情节由主次两条矛盾线索构成的。一条是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为中心,贯穿全节的全线。它以贾`林争取爱情自由,婚姻自主和个性解决的思想同封建制度,封建礼数之间的矛盾为线索,以贾,林最后对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数的彻底背叛和爱情的悲剧为结局而告终。

读完以后,我已泪流满面。从这条主线看来,造成贾,林爱情悲剧的根本原因是:在封建制度与礼数的祷告下,青年男女爱情不取决于他们的意志,而由以贾母为代表的荣誉当权派们决定的。贾母对林黛玉的“疼”只是亲情上的而已,并不是喜爱她不符封建道德规范的“孤高自许”。由此选出薛宝钗而旗帜林黛玉。它以贾府及其亲族的哀败为结局,不仅构成主线的社会背景,并与主线殊途同归,提示了封建制度的罪恶。

红楼梦读书笔记(篇8)

《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带给我们一个悲情故事。其中令我最深刻的人物就是贾宝玉和林黛玉。林黛玉在大众眼中,林黛玉是一个爱哭、不讲理、心事重并且爱吃醋的人 ,可是大家都错了。她不仅是个爱笑的人,还经常把其他人逗得笑到肚子疼,而且他亲戚书画样样精通,大观园里就有她的书画。可是她并没有在大庭广众下表演的机会。因为她从小就丧母,贾母怕她没人扶养,就把她接回贾家。可没想到这一接不要紧,造成了这个悲剧。林黛玉来到贾家后全是外姓亲戚,自己在这里无依无靠,才造成了她忧郁的性格和消极的心态,于是她就变得不讲理,以防别人欺负她。而且她在姑姑家还得处处小心,一个不留神就会引来一顿骂。

再说贾宝玉,他是贾家除了老爷的第二个男丁,只有他可以把“贾”姓传下去,所以大家都对她非常好。尤其是贾母,天天跟个宝贝一样宠着,还请人教他念书,天天出门还有许多人护送,真是“拿在手了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可最后,物极必反,贾母为了贾宝玉的前程舍弃了林黛玉,但林黛玉却因相思而终。贾宝玉一看林黛玉死了,自己在尘世间也没有了牵挂,于是就去出家当了和尚。

《红楼梦》这个巨作真是“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呀。

红楼梦读书笔记(篇9)

寒假里,我收获颇多,拜读了早已期待已久的「红楼梦」,感受着故事里讲述的悲欢离合,痴男怨女的爱恨情仇,一曲红楼,让我如痴如醉。

大观园里的众多人物,我并不只钟爱一人,而是喜欢她们身上不尽相同的性格,也深深的懂得人无完人的道理,再完美的人都会有不足之处。其中,我最喜爱黛玉的温婉恬静,与世无争,可她偏激和执拗的性格也注定了自己悲凉的结局。我也喜爱宝玉,他一生仙子似的姐妹们环绕身边,却只钟情一人,视名利如粪土,不染尘世,超脱世俗的宝玉这一世也注定坎坷无奈。我喜欢妙玉,因为世上的词藻难以形容她的清丽脱俗,她超然于各色人群,独善其身,不惹尘埃。我爱晴雯,那个随意随心的疯丫头,只叹一生心高命不随。我喜爱王熙凤,虽说是故事里相对反面霸道的女子,但个中无可奈何与谁诉说,实境造就了这样一个性格泼辣,叱咤大观园得人物。金陵十二钗,闭月羞花沉鱼落雁,只是命运可叹。

红楼一梦,千古幽幽!道不尽离愁,说不完悲欢!畅读「红楼梦」,一种满足在心上。

红楼梦读书笔记(篇10)

《红楼梦》,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章回体长篇小说,成书于《情僧录》、《风月宝鉴》、《金陵十二钗》等。前高鹗整理。本书是一部具有高度思想性和高度艺术性的伟大作品,作者具有初步的民主主义思想,他对现实社会、宫廷、官场的黑暗,封建贵族阶级及其家族的腐朽,对封建的科举、婚姻、奴婢、等级制度及社会统治思想等都进行了深刻的批判,并且提出了朦胧的'带有初步民主主义性质的梦想和主张。

关于红楼梦旨义思想的研究历来众说纷纭,鲁迅定义为“人情小说”,脂砚斋《凡例》评:此书只是着意于闺中,故叙闺中之事切,略涉于外事者则简。王国维《红楼梦评论》:《红楼梦》一书与喜剧相反,彻头彻尾之杯具也。胡适《红楼梦考证》:《红楼梦》这部书是曹雪芹的自叙传。蔡元培《红楼梦索隐》:揭清之失,悼明之亡。

《红楼梦》有十几个版本,通行本为程甲本。脂本是评点。)其中最受关注的是甲戌本、己卯本、庚辰本。无名氏续”,标志着“高鹗续书说”已经被抛弃。

《红楼梦》是一部大书。它并不只是一部言情小说,它更是一部对君主专制社会末期四大家族的兴衰史的概述,这已经逾越了言情小说的范围。《红楼梦》起于言情而最终言情,但不止于言情,这样才能衬出情的深度与厚度在如此精妙的布局和秩序下,这等空间、这群人物中,看似庞杂的故事在作者的笔下事无巨细,分明清晰地娓娓道来。

红楼梦读书笔记(篇11)

曾经对于《红楼梦》的'认识始终停留在"大皆不过谈爱情",也曾为了宝之悲,黛之惨而愕腕叹息。

如今取下束之高阁的《红楼梦》,如品茶一般细细品读,忽觉爱情不过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味香料。

《红楼梦》缘起灵河畔那一抹降珠草,受神瑛待者灌溉,又因灌溉过多故五内郁结。至于石头如何成了神瑛待者,神瑛待者又如何成了贾宝玉,我们不得而知,只觉得颇有些神化色彩。

《红楼梦》以上层贵族社会为中心图画,极其真实地,生动地描写了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全部生活。全书规模宏伟,结构严谨,人物生动,语言优美,此外还有一些明显的艺术特点,值得后人品味,鉴赏。

作者充分运用了我国书法,绘画,诗词,歌赋,音乐等各类文学艺术的一切优秀传统手法,展示了一部社会人生悲剧。如贾宝玉,林黛玉共读西厢,黛玉葬花,宝钗扑蝶,晴雯补裘,宝琴立雪,黛玉焚稿等等,还表现在人物塑造上,如林黛玉飘然的身影,诗化的眉眼,智慧的神情,深意的微笑,动人的低泣,脱俗的情趣,潇洒的文采……这一切,都是作者凭借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厚艺术素养培育出来的,从而使她在十二钗的群芳中始终荡漾着充满诗情画意的特殊韵味,飘散着东方文化的芬芳。曹雪芹在《红楼梦》中真实地再现了人物的复杂性,使我们读来犹如作品中的人物同生活中的人物一样真实可信,《红楼梦》中的贾宝玉"说不得贤,说不得愚,说不得善,说不得恶,说不得正大光明,说不得混帐恶赖,说不得聪明才俊,说不得庸俗平凡",令人徒加评论。不仅贾宝玉,林黛玉这对寄托了作者人格美,精神美,理想美的主人公是如此,甚至连王熙凤这样恶名昭著的人物,也没有将她写得"全是坏",而是在"可恶"之中交织着某些"可爱",从而表现出种种矛盾复杂的实际情形,形成性格"迷人的真实"。

红楼梦读书笔记(篇12)

我用目光扫过那本书,安静,沉谧;尘埃在岁月中抹去,昨日的梦呓隐约间透露出这本红楼。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开卷寥寥数言,为我们展示了亦真亦幻的红楼世界。

踏破时间,回首那一段缠绵凄苦的情史,一段大家庭的落寞史。初识黛玉,容颜惊艳,明眸皓齿。“娴静时如娇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只是那双眸子却总是含满了泪水。宝玉,娇生惯养,却也才思敏捷;嬉笑不羁,却也纯真无邪。相见时的似曾相识,宝黛之缘,在相见的那一刹那早已注定。就在这大观园之中,宝黛互相的情愫至此开始酝酿,一个是良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上天注定的缘分。初识宝钗,“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脸若银盆,眼如水杏”却也容颜姣好,端庄贤淑。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木石前盟终不敌金玉良缘。

千古红楼,梦一回,前生是那颗世外仙姝;这一世化作了这个叫黛玉的女子。她那照水娇花、扶风弱柳的娇弱身躯里,蕴藏着超过脂粉的不凡禀赋。宁可枝头抱香死,何曾吹落北风中。这样精致婉转的别样情怀,还有那深深隐藏在思想深处的叛逆情怀,在世俗小人眼中是那样的不和谐。她只好寄情诗词,在文字中寻找真谛,排解愁绪。

那样的孤独无助,让人隐隐心疼。“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如花似眷,似水流年。”那时的她,一定冷到了极点,犹如一枝秋菊,俯仰那早已成为春泥的落红。那一刻清香,滋蔓了她的一生。

“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是的,她高洁地离开了这个尘世,焚稿,断痴情,她流尽了一生的眼泪,只为了报答前世的恩情。“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对于宝钗,我的心情是复杂的。她是封建淑女的完美典范,集美貌与智慧于一体,而且稳重温柔,识大体顾大局,完美无瑕。我个人很欣赏她,但她的身上有极大的功利思想。“白玉堂前春解舞,东风卷得均匀,蜂团蝶阵乱纷纷。几曾随逝水,岂必委芳尘。万缕千丝终不改,任他随聚随分。韶华休笑本无根,好风频借力,送我上青云。”她的柳絮词隐藏了她内心的青云之志。

相比黛玉香消于陨,宝钗的结局也令人心痛,本是如花的年龄,本是要让人怜爱的岁月,却只夜夜对着明月孤独,惆怅。难以想象,那一个个夜晚,她一个弱女子,如何熬过,宝二奶奶外表风光无限,可她内心苦痛几人知?

王熙凤,果断、泼辣,心肠狠毒,害死尤二姐,坏事做尽。但我对她怀有深深同情,从另一个角度讲,她是标准意义上的女强人,把贾府上上下下的事务处理得有条不紊,几乎没有出过乱子,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当家人的角色,而且最后王熙凤身患重病,还要处理贾府事务,最后遭亲人背弃,只有平儿尽心侍奉,也是可怜呀。

湘云是我最钟爱的女子,她可爱,呆萌,纯洁,极其灵秀;她憨厚,朴实,爽快,不拘小节。“醉卧花下,红香散乱,蜂围蝶绕,香梦沉酣。”她醉卧芍药裀,极富浪漫主义气息。可惜,如此“真善美”的女子,到头来还是一场春花秋月之梦。

红楼女子,都是人如初见的开端,悲画扇的结局。

千古红楼,如一梦。

红楼梦读书笔记(篇13)

自从看了剧版《红楼梦》后,我就深深的迷恋上了它。《红楼梦》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曹雪芹,续作是由高鹗完成。书中讲了贾、王、薛、史四大家族的由鼎盛走向衰亡的历史故事,和一段在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之间纠缠的爱情悲剧故事。

厚厚的一本《红楼梦》,花了我一个月的时间才读完。我每天晚上读一点,虽不能完全理解其意,也不能像别人所说的,和曹雪芹有一次对话,但我却因“开辟鸿蒙,谁为情种?都只为风月情浓。奈何天,伤怀日,寂寥时,试遣愚衷。因此上演出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这句歌词,而感到这故事中的是是非非“剪不断,理还乱”。“宝黛钗”的悲惨爱情使我感到古代婚姻有许许多多的漏洞,也感到十分繁琐。因为古代婚姻大事须父母来做主,宝黛钗自身完全没有选择的余地,所以才造成那么大的悲剧。又或许,这故事本身,就是一场令人叹惜的闹剧。

翻到《红楼梦》的最后一页,不禁令我感叹万分:这本书真是令人回味,若在不同的年龄段再回头细细的读一遍,一定又会有不同的评论。其中的是是非非,谁也说不清。也展现了穷途末路的封建社会终将走向灭亡的必然趋势。并以其曲折隐晦的表现手法,凄凉深切的情感格调,强烈高远的思想底蕴,容百家之长,汇集百科之粹。

一本《红楼梦》,令多少人感慨、落泪、悲愤啊!

看完红楼梦,心里是无尽的伤感和苦泻,我不明白,为什么曹雪芹写的书的结局那么悲惨。说真的,许多诗歌我都看不懂,还是找词诗解看才读得懂的,理解完,就开始佩服曹雪芹的文笔了。

比如说,金陵十二钗的又副本的一首诗,词诗解上经过翻译,竟然和晴雯有关,是彻彻底底写晴雯的,写出了她的性格和命运。在金陵十二钗的正册上,又出现了两个性格命运都不相同的两位女子:薛宝钗和林黛玉。一句玉带林中挂,就写出了这个女子的命运与名字。请各位想想看,玉带本是戴在腰上的`,而此时却挂在林中,就预测了黛玉命运一定不妙,玉带林倒过来不就成林黛玉了吗?宝钗的命运,此刻就不多说了。

红楼梦的结局也很悲惨,我最喜爱的晴雯和黛玉都病死了,其它人物不是走了就是死了,还有像凤姐和探春这样的女强人也无法挽救自己。在封建社会,不论你有多强,也只能依靠你的父亲,兄弟,儿子。一旦他们离去,你就只能灭亡。

还是庆幸我们不在那个时代吧,不然或许还会有个类似红楼梦的故事。

红楼梦读书笔记(篇14)

红楼梦中她葬花的一段经过,是她的个性表现出来的焦点存在的地方。她的自卑、自尊、自怜在她的《葬花词》中坦露无遗: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雪剑严相逼,鲜明可爱鲜妍能几时,一旦飘泊难寻找。花开易见遭遇灾难寻,阶前愁煞葬花人,独把花锄偷掉泪,洒上面的天空枝见血痕。愿侬此日生双翼,随花飞到天止境。天止境!何处有香丘?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捧净土掩风流。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着看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旦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一个世俗之人没有办法清楚她的思维头绪,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面临落花,她想到自个儿身后的情形,没有办法消除心中挂念,又流泪不止泪下。在封建礼教前,她的自卑激发了她的自尊,当稀玉挨打后,工于心数、精于处世经验的薛宝钗送来了药丸子,并且还用训教的话口儿箴规稀玉改弦更张。但作为封建礼教的叛逆者稀玉的支持人善良孤僻高傲的林黛玉却只是一味地哭,把眼球都哭成了桃儿普通,她的哭不是缺乏力气,她以哭这种独有特别的情意体验认识来诚恳公开支援稀玉,默默抗争封建礼教,因为这个只有它们二人的心才贴得近来,爱得最深。

红楼梦读书笔记(篇15)

前世,你是天上的绛珠仙草。

你说,你若下世为人,愿把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

——题记

那年,你从扬州城到了京都,偌大的荣国府成了你生命中的另一个起点。在那,有个人赠你字——颦颦。那人唤作宝玉。也许在那时,他在你眼中不过是骄横的“混世魔王”。但你可知,当你在心中默叹似曾相识,有一颗花种已埋入了你的心田。

是应了前世的话吗?你是纤弱的潇湘妃子,潇湘馆外的幽竹撒满你的泪。在你很小很小时候,就有人和你说过,你命中有劫,不可流泪。可你为什么还哭呢?是叹命,叹情,还是叹世道?

春季,落英缤纷。满地的落红甚美,你却将它们一锄一锄地埋进土里。你说,做个花冢,日久不过随土化了,岂不干净。可在这污浊的世界,洁净的花最后终归会毁灭。我想,你意识中所想不过给你的心中的花作冢,只是,当你发觉时,那朵花的根已深深扎入你的心,再也无法拔除了。

就如同《西厢记》里所说,你是那“倾国倾城的貌”,他是那“多愁多病的身”可,叹只叹“落花流水红,闲愁万种。”

你意识到心中的花苗露出了菡萏,应是三分欣喜,三分惧怕,你明白这份美是无法存活下去的。你极力地想在众人面前掩盖自己的情意。只是这情太深了。一番深情,两条旧帕,三首题诗。原来你只不过是一个少女,一个在大观园的囚禁中依旧有梦的少女。那一瞬,我似乎听见了,你心房中的花终究开放,开得那么热烈。我想花定如你,是一朵芙蓉,纤弱而又坚强,洁净中又有几分空灵之美。也许你在那一瞬忘记了,忘记了那个时代不容许开放出这样美的花。

贾母,凤姐,宝钗。她们终究是封建的傀儡。她们为了维护封建的礼和节,演了一出戏。正是这场可笑的戏,把所有的人逼上了绝路。宝钗凤冠霞帔的进了洞房。而你?心中的花终究是零落成泥,长出有毒的刺,刺得你遍体鳞伤。潇湘馆一片凄寒,竹林瑟瑟萧萧。你绝望了,想烧掉心中的痛,烧掉那两条旧帕,只是一切的一切,烧得掉么?

香魂一缕随风散,愁绪三更入梦遥……

那朵美而珍贵的芙蓉终是香消玉殒。柔弱而令人怜惜。

可我永远记得,正是那朵柔弱芙蓉在一场猛烈的暴风雨下盛放。

芙蓉花开,恣意绽放,灼灼其华。

项链读书笔记


世界上任何书籍都不能带给你好运,但是它们能让你悄悄成为你自己,在看完作品之后,内心有诸多感触,忍不住用文字表达出来。 把思考的点滴用文字记录下来,留作对未来的纪念。欢迎来到合同范本网小编为您准备的“项链读书笔记”汇总,要了解更多信息的朋友可以来看看!

项链读书笔记 篇1

人生因为追求而变得美丽,人因欲望而变得虚荣。我们的人生不应像小说《项链》的主人公玛蒂尔德那样,为了满足虚荣心,无休无止的追求着物质上的满足,而应当脚踏实地的去追求现实生活。

玛蒂尔德梦想得到那些富贵生活,终日幻想自己能被人追求、羡慕。她为了能在一场宴会上展露风采,花了不少珐琅制作了一件精美的礼服,又向好友借项链搭配。在宴会上她满足了自己的虚荣心。可万万没有想到,这一夜“灰姑娘变公主”的代价居然是十年的辛苦生活。

现实终究是平凡的,我们究竟应该追求什么?这取决于自身的生活阅历。当你还是天真的孩子,或许你只追求被奖励的糖果;当你成为学生时,你可能追求一个理想的考试成绩;当你作为公司职员时,你也许是追求工作顺利……追求是永无止境的,但我们的追求不应脱离实际,若脱离现实,去追求遥不可及的事物,就只能像玛蒂尔德一样哀怨现状,堕入消极的深渊之中,就会失去追求的快乐。

每个人的追求各有不同,无论是什么,想要实现它都应该付出努力。尤其需要脚踏实地,一步一步地去走,只要你付出,它就会给予你回报。就像经过十年磨难的玛蒂尔德,当她再次面对旧友时,没有了虚荣心,能坦然面对,这就是她付出了时间,换得了尊严和心灵上的平静。作为初三的学生,大家都希望取得好的成绩。但是大家拥有相等的时间,为什么却得不到一样的成绩?只要细心观察,每个人的付出是不同的。学习好的同学课间可能还在座位上复习功课,学习差的同学就会到外面玩。显而易见,这就是努力与不努力的差距,更是踏实不踏实的结果。

回头想想,我们要是从初一就开始脚踏实地做起,那么不是既不觉得初三的辛苦,又能顺理成章地取得好成绩吗?

项链读书笔记 篇2

莫泊桑这篇小说实际上叙述了可怜的玛蒂尔德大半生的经历,从她还是一个迷人的姑娘之时起,直到她老得连老朋友佛来思节夫人都认不出她来为止,《项链》课文分析教案。但作家着力描绘的只有两小段时间,一是以那个倒霉的一月十八日(星期一)为中心的十天半月,一是十年后她与佛来思节夫人邂逅的那一天。这十来天作者精雕细刻,“给予正确的同时又是高度艺术的描绘” ,其他岁月全都一掠而过。

这是大艺术家的气派,工笔也来得,写意也来得。忽而用墨如泼,忽而惜墨如金,挥洒自如,从心所欲不逾矩;我们记得在齐白石的花卉草虫小品中,往往花草是写意,而小小的虫鸟画得特别细,身上毛绒绒的都能看得清清楚楚。写小说的道理也是一样。

路瓦栽夫人虽然活了多年,但决定她后半生命运的只有一月十八日那一天,而能解释她命运的也只有一天,那就是十年后她与佛来思节夫人重逢的那一天。人生的关键时刻从来都是那么不多的几天。叙事要做到详略得当,节奏分明,敢于跳跃,勇于取舍,绝不仅仅是一个艺术手法问题,这首先要求作家对他笔下的人物有着深切的了解,胸有全局,然后“裁之以识”,如此方能“洞见巨细”,“巨详细略”(唐彪《读书作文谱》引毛稚黄语)。

如果说掌握详略已经比较困难的话,那么保持全文的均衡则更不容易。这就要求在详写的部分有略笔,略写的部分则也要有相当的细节,略处像历史著作那样完全是一笔带过或安排大段的空白并不相宜。莫泊桑用简笔写新婚之初的.路瓦栽夫人,尽管是大笔勾勒,但在提到她意不在肉汤而一味想人非非时,仍然有细腻的点染,让读者对她深入骨髓的富贵荣华梦先有一个深切的了解。如果是一般的作者,这里也许就简到只用粗略的语言作一概述。后来作者写到路瓦栽夫人在这个时期中过着清贫的生活,也是略中有详,粗中有细——

碗碟锅盆都得自己洗刷,她粉红的指甲在油污的盆盆盖盖和锅子底儿上磕磕碰碰磨坏头发乱糟糟,裙子歪歪斜斜,两手通红,说话粗声大气,刷地板大冲大洗。不过有时候她丈夫还在办公,她坐到窗前,就想起从前那次晚会,在舞会上她是多么美丽,真是出够了风头。

在概述之中仍然有这样意味深长的细节,真所谓简而不陋,与此相对的则是在详写的部分也有简笔,例如一月十八日的晚会,作者并没有去大写会上的红男绿女、交际应酬、旖旎风光,而只是着力描写出够了风头的路瓦栽夫人如何被胜利冲昏了头脑。

看来宏观的详略和微观的详略不妨有一定的交错,形成富有张力的配合,这样才会有纵深感,全文也才能保持战略上的平衡。中国古典小说讲究“有话则长,无话则短”,既然“无话”了为什么不是“无”而还要有“短”呢?恐怕也是要保持宏观上的某种均衡吧。

一直要看到《项链》的结尾,读者才和主人公路瓦栽夫人同时得知,帮助她大出风头又让她大倒其霉的那串钻石项链原来是只值五百法郎的假冒伪劣品。本来读者对路瓦栽夫人讲究信用毫不推卸责任的英雄气概和苦熬苦受忍辱负重的精神也许还有相当的尊重,至此观点不免要忽然一变,觉得她其实也是活该,谁叫她那样虚荣呢!

知道了那串钻石项链原来是假的,前文中的许多情节都有了崭新的丰富的意味。例如她去借项链吧,她东挑西拣,什么高级的都没有看好,偏偏选了一副假货,这一定让佛来思节夫人大跌眼镜,于是她十分爽快地同意借出;后来听说弄坏了—点正在修理(其实是丢了),当然毫不着急;当路瓦栽夫人去还项链的时候,她满脸不高兴,说自己可能要用,看来不过是拿穷朋友开玩笑,事实上她连盒子也没有打开。这才是贵夫人的架势。路瓦栽夫人成天梦想过高雅奢华的生活,其实她对什么叫高雅奢华一窍不通。作品开头处写她的白日梦,那梦中的客厅、家具、壁毯、筵席,在路瓦栽夫人心目中已经是够阔派的了,而其实彻头彻尾地带着小家子气,与真正的高雅奢华毫不相干。

路瓦栽夫人的慧眼既然只能看得见假钻石项链四射的光芒,既然她对几百法郎与几万法郎的货色都分不清楚,那么她在赔偿项链时所表现出来的英雄气概就由崇高一变而为滑稽,由可敬沦为可笑。她的生活悲剧就带上了浓重的喜剧色彩。

相对于这样一个神奇的结尾来说,前文几乎都可以说是冷峻的伏笔,处处都有深长的意味,例如在路瓦栽夫人去还项链时,如果将事情和盘托出,问题本来可以很容易就得到解决,但女主人公的性格决定了她一定不肯在朋友面前丢这份面子,她宁可打落门牙往肚里咽。由此再追溯上去,路瓦栽夫人要避免悲剧的命运本来是不难的,她可以根本不去参加那次舞会(可是这样的好机会断乎不容放过!),或者只带一朵鲜花(那样太寒酸了,还不如不去!),或者好好地跳舞,从容地回家,那也就什么麻烦也没有了;可惜她的丈夫太体贴她了,怕她着凉,送来家常衣裳,于是逼得她匆匆逃出,以便保持来之不易的大出风头的光荣,谁知竟在这仓皇出逃的慌乱中弄丢了项链!性格就是命运。直到最后,在得知那项链原来是假的以后,她也许才如梦初醒——也许竟仍然不醒。作品就在这里结束,留给读者一块很大的重新思索的空间。

一般认为《项链》的深刻之处在于它对小资产阶级虚荣心的批判,这当然是有道理的,不过虚荣心也不单是小资产阶级妇女才有,而且小说的意义似乎也并不局限于此,它实际上揭示了某种人生的哲理。

鲁迅先生在课堂上曾经介绍日本著名文艺理论家厨川白村对《项链》的分析:“将刹那的幻觉当做生命现象之真,以致堕入悲剧的境地,影响一生的命运,这富有哲理的暗示,使读者读后如梦初醒,遂使它成为不朽的名篇。”

项链读书笔记 篇3

在经历难忘的三堂精彩的语文课后,我们终于将《项链》这篇经典的名著给阅读完了,这篇文章的内容给我留下了深深的印象。

本文讲述了玛蒂尔德这位女主人公觉得自己生活得真痛苦。她有美丽的容貌、婀娜的体态,却缺乏漂亮的首饰和华贵的首饰。她的丈夫只是法国教育部里一名薪水菲薄的小书记员,可玛蒂尔德认为自己生来本就应该做高雅和奢华的生活,为此她常整天哭泣。再一次丈夫好不容易得到舞会上,玛蒂尔德不幸将朋友的项链遗失,在夫妻两苦寻无果后,用巨额重新购买项链还给了弗莱斯捷夫人。却顶着巨大的欠款艰难的活着,耗尽十年的青春将贷款还清,也改变了女主人公一生,但后得知丢失的项链是假的,而文章又没有后文,留下了极大的悬念,引发了读者的思考。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并不是小说中出现的人物,而是那一条项链,项链是文章标题,更是全文的线索项链的外表具有卓然超群无与伦比之美,而它的内质却是假的。小说在结尾处暴露了项链内假的涵义。

外美内假,是作家赋予“项链”的意象内涵。外美,是项链的表层义,具有极大的迷惑性和欺骗性;内假,是项链的内层义,具有极大的隐蔽性和危害性。玛蒂尔德因受不了项链所给的诱惑而在项链中迷失了自我,使自己惹上了巨大的麻烦,使原本就想过上好日子的她更加跌入了低谷,给予了我们人生的警示!

近期好忙,已经很久没在睡前读书给妞妞听了。今天,选了大师名作绘本里莫泊桑的《 项链》讲给她听,当读到故事女主角玛蒂尔德因为贫穷而不快乐时,妞妞插问我一句:“你知道她为什么不快乐吗?”

“我想,是虚荣心害的吧!许多女人都爱这样。”

“这样说是没错,不过我倒觉得她很傻,其实穷不穷与快乐不快乐是没有直接关系的。”我敏锐地感觉到这是孩子思维的闪光点,这样的感悟远比“虚荣”两字深刻而贴切啊,也更能体现生活的哲理。于是,我顺着她的思路,鼓励她继续讲讲为什么有这样的理解,她居然能结合近期爱看的一套《写给孩子的哲学启蒙书》(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法]碧姬·拉贝米歇尔·毕奇著)谈出自己的看法,我进一步夸奖并鼓动她:“看来,读点哲学书,使你理解小说也更有意思,更有水平了呢!”她笑笑,心里自然是得意的。我趁机引导她:“其实,如果把你的理解梳理一下,将会是一篇非常有水平的读后感呢!你想写吗?”

“想!”

“如果想写得更轻松点,我建议你把关于‘幸福和痛苦’的那个章节再好好读读。”

“我也是这么想的。”

孩子开心地答应了,看着她静静地赖在沙发上,专注研读的样子,一种欣慰油然而生。没过多久,她便完成了读后感的构思,并非常急切地向我介绍大致的思路,还把一些得意之处细细地描述一番,我一边真诚地向她表达我的佩服之情,一边在她可许接受的范围内提出我的些许建议。

从全文看,罗瓦赛尔先生非常爱自己的妻子。马蒂尔德希望能接近官方人士,他就尽努力搞来了教育部部长举办的晚会的请帖;马蒂尔德没有像样的礼服赴会,他宁愿把自己原本打算买猎枪的钱拿出来,也要让妻子风风光光的;他怕妻子受寒,把自己的衣服披在妻子身上。

文章中有一段,丈夫为筹出剩余的一万八千法郎“跟这个人借一千法郎,跟那个人借五百,这儿借五个路易,那儿借三个。他签了不少借约,应承了不少足矣败家的条件,而且和高利贷者以及种种放债图利的人打交道”。俗话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但罗瓦赛尔没有这么做,在妻子弄丢了看似名贵的项链,生活即将陷入危机的时候,他并没有离开,他一直守护着他的妻子。当他作出这个决定的时候,他就已经葬送了他下半辈子的生活,但他没有一点犹豫,这更体现了他对妻子浓浓的爱。

第二点,虽然说马蒂尔德一直都能够享受豪华生活,在生活总会产生许多忧伤的感慨和想入非非的幻想,但是他最终还是嫁给了罗瓦赛尔这个普普通通的小职员。罗瓦赛尔的地位虽然低微,但是在丢项链之前,他确实没让妻子过上艰难的生活。那时,她有舒适的房子,有女仆为其打理家务,偶尔还能吃上炖肉。作为中年女人,她不用上班,不用亲自下厨,不用打扫卫生,即使她的生活算不上富裕,也绝对是许多人向往而过不上的生活。而这一切,都都是他丈夫所给予的。罗瓦赛尔以他辛勤的工作,让妻子过上的清闲安适的生活,这正是他好丈夫的体现。

项链读书笔记 篇4

今天,我阅读了著名作家莫泊桑的一篇短篇小说——《项链》。

这个故事讲的是天生丽质却虚荣心重的玛蒂尔德,因为家境贫寒,嫁不到一个好人家去,只好嫁给了教育部的一个小职员。后来,她为了在一个舞会上不丢人,买不起昂贵首饰的她找了她的一个贵妇人朋友借了一串项链,不小心弄丢了。为了还这一串项链,他们辛苦工作了xx。最后,玛蒂尔德才知道那一串项链竟然是假的!

读完后,我深有感触。这一篇小说是法国作家莫泊桑创作的,那时,法国资本主义走向鼎盛,物欲横流的社会风气,将人们变成既爱慕虚荣又很浮躁的“怪物”,攀比之风盛行。这篇小说的主人公玛蒂尔德就是一个这样的人,她为了在舞会上受到别人的关注,用了她丈夫攒的买猎枪的钱,买了一身漂亮的衣服。虽然家中已经没有钱了,但她还不满足,于是在参加舞会之前,又向她一个有钱的朋友弗雷杰斯太太借了一串美丽的项链。由此导致了一系列悲剧的开始。

和玛蒂尔德相反,她的丈夫是一个很务实的人。他在三天未换桌布的桌子前吃炖肉,感到十分的满足。舞会结束后,他只是想着明天一天的工作。结果这种浮华中的平淡因为他太太借的那条项链而被打破了。

令人痛心的是,当他们遇到困难的时候,没有考虑后果,到处去借钱,甚至去借高利贷。这种胡乱的解决方式也反映了当时人民的现状。当时很多人遇到困难就慌乱,不考虑后果地做事。

这篇文章的结局出乎我的预料,这条害得玛蒂尔德和她的丈夫辛苦工作了xx还债的项链竟然是假的!其实,在玛蒂尔德借项链的时候文章已经暗示我们这条项链是假的了。试想,如果是真的话,它怎么会和其它的首饰装在同一个大匣子里呢?如果是真的话,玛蒂尔德借这串项链的时候弗雷斯杰太太怎么会如此爽快的答应她呢?可惜天真的玛蒂尔德被虚荣心蒙蔽了双眼!

最后,从小说结构方面来看,项链作为全文的线索,贯穿了全文,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使得行文流畅。我们以后读文章、写文章都要把握主线。

莫泊桑是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之一,从《项链》这篇短篇小说足见他的文章之精彩,有时间我一定要读一读他的其他短篇小说,提高我的语文素养!

项链读书笔记 篇5

似乎世界上很少有女性不喜欢项链,不喜欢珠光宝器,《项链》的读后感。可是那条项链却使一个天生丽质、妩媚娇柔的女子过上了一生还债的生活,她美丽,却无奈嫁给了一个生活不够富裕的男子,要是那女子要是想过着平凡的日子也不会沦落到如此的凄惨,偏偏她为了参加舞会向她的有钱的朋友借了条红宝石项链。舞会结束,一个惊天霹雳,借的项链不见了,从此两夫妻走上了终生还债的日子。可悲!最最可怕的是到最后那条丢的项链是假的,那真是可叹!

是啊,可怕的虚荣心啊!可是在这个社会,又有谁没有虚荣心呢,拿买房子为例,现在一般的工薪家庭要为自己的儿子买一套房子,那简直是要花去毕生的精力,还不能乱花钱,还要学会省吃简用,母亲必须很会持家打算,读后感《《项链》的读后感》。为的是什么?为了给儿子结婚带来有利条件,不会让别人看不起,为了使自己脸上添光。

虚荣心更体现在现代女性上,越来越多的她们要求穿名牌服饰,佩带几万元钱的手表,为了什么,是看时间精准呢,手表手表最大的用处是用于看时间,花几万元钱买表已经失去了它原本的意义,给人带来的却是那份虚荣心。

真正有钱的人不会将钱花在这种地方,他们会投资,会救济他人。给人的是感动。劝戒天下好虚荣的人真真实实过好每一天,面对现实,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

可悲,可叹是我读完项链最大的感受!

项链读书笔记 篇6

我连续看了莫泊桑的几篇作品,对《项链》这篇文章,深有感触。

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玛蒂尔德长得非常漂亮,可是她却生在一个小职员的家里,并且嫁给了一个教育部的一个小职员她没有钱打扮只好朴素地过着,她心里很痛苦,她觉的自己生来就应该过豪华的生活,因此,虚荣心使她无休止地痛苦。有一天,她丈夫拿来了一张请柬,可这张请柬并没给她带来欢喜,因为她觉得她没有华丽的衣服,珠宝首饰,她丈夫把他积攒打算买一只枪的钱给了她四百法郎,买了漂亮的衣服,可是,她依然不高兴因为没有首饰佩戴,又向朋友借了一条钻石项链。

那个晚会上她彰显风姿,可是,在回家的路上她发现借的那条钻石项链丢了,为了买回那条一模一样项链,马蒂尔德付出了十年的青春和心血。

读完整个故事,我深有感触,生活真的是变幻莫测,很戏剧化,命运很捉弄人。一条项链从爱慕虚荣的想法,到做人的准则,努力地维护着自己的尊严,让人感到马蒂尔德既可怜又可爱,可怜的是她过度虚荣,使她自己尝到了世间苦难。可爱的是她坚守着做人的基本原则敢于承担的品质,走过一条布满荆棘的人生之路。

生活本来就应该是真真实实的,更多的是要脚踏实地的一步步走过。

项链读书笔记 篇7

【篇一:读莫泊桑《项链》有感】

当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到这个年轻貌美,着装华丽的女人身上,谁会想到她只是一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劳动妇女,谁会料到她为了这一刻却付出了十年的青春,而所有悲剧的根源,却归功于主人公灵魂深处的虚荣心。

故事的背景发生在十九世纪的法国,美丽动人但出身低贱的女主人公蒂尔德,不甘落入一个小职员的手中,过着平淡无味,茶余淡饭的生活,她的欲望,以及社会的这一切也诱使了她虚荣心的滋生。

在这个虚荣的舞会上,一切的一切也是为了掩饰自我的虚荣心,一切的一切也是为了掩饰在这物欲横流的时代,贪图享乐的浮躁内心。她无疑是舞会上最亮丽的焦点,但是她不会想到这是她用10年青春换来的一个梦。

终于,她为自己的虚荣心付出了代价,剥夺她的青春无疑是对她最大的惩罚。蒂尔德为赔偿朋友的项链欠下了巨额债务。生活再度跌入了低谷,为早日还清债务,她不辞辛苦,拼命劳作,经历了十年令人难以想象的生活。她的虚荣到了崩溃的边缘,她渐渐意识到了何谓自欺欺人。莫泊桑笔下结局更是对这一切的讽刺与调侃。

在当时的社会,过度的虚荣心也不必感到奇怪,正是因为在这个金钱至上,思想封闭的资本主义社会,人们的行为也自然而然发生了极大的扭曲。虚荣是人们的普遍行为。其实我们不必太在意某些东西,不需要在别人面前打肿脸充胖子。表面上的荣耀都是华而不实的,只有从心中渗透出来的气质与品质才是最真实的自己。

莫泊桑写作的意图无非要是打击当时社会的思想,以及讽刺人们过度虚荣的愚蠢,他们终将会像女主人公一样付出相应的代价。

【篇二:《项链》读后感】

曼妙的世界,不尽的人生,总有快乐,也总有挫折:总有欢愉,也总有痛苦。当挫折与不幸不期而至,当痛苦与艰辛悄然来临,有人鼓起勇气正视它,也有人回避它,轻视他甚至放大它。而人生境界,生活的理念中,却需要用一种心态对痛苦进行调节和支撑。不能应花落飘零就丧失对一个季节的热盼,不能因秋叶归根就忽视丰收的希望,不能应山河破碎就熄灭理想之灯,。还是如静水深流般淡化痛苦吧,还是如潮起潮落般正视规律吧。

人生在世,总有遭遇,正如项链所说的那个故事:年轻而又幸福的女人为了追求那一时的奢侈和自尊,换来的却是10年幸苦劳作的代价,而最后得到的却是弗来思节夫人那残酷的回答,读到这里,不禁思绪万千,虚荣心在作怪,这篇文章揭露的现实担当值得研究,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存在的这种事情并不少见,这其实就是其中的一个被资本主义阶级虚荣心所腐蚀而导致青春丧失的悲剧形象!这其中的虚荣心。其实每个人都有,差别在于,有的人很小,而有的人则很多,很喜欢表现出来让周围的人都发生赞叹以及投来羡慕的眼光才满意,而项链深刻的揭露这个事实,虚荣心是非常可怕的,当一个人有了虚荣心,他会干出许多让人吃惊的事情,就像路瓦栽夫人,用了10年来还清这笔本不该他来偿还的债务,人生就是如此奇怪,如此变幻无常,有的人一夜暴富,有的人则一夜破产……

尽管人们都懂得,虚荣是表面的荣誉、虚假的荣名,但很少有人能够不为虚荣所动。在日常生活中,一个羡慕的眼神会使我们神舒心悦,一句大而无当的恭维会使我们眉开眼笑,一句言过其实的赞誉会使我们沾沾自喜,一个毫无实质意义的头衔会使我们引以为荣……许多虚荣心强的人在得不到虚荣的甘霖滋润时,便会想方设法谋取虚荣:有的人每有客来便要出示他与名人的合影;有的人常常津津乐道他曾与某显要共进晚餐;有的人总爱不厌其烦地向别人介绍他的富亲贵戚……总之,那些人若是靠自己的品质和业绩无法赢得荣誉,便要借那些碰巧和自己有过点头之交、擦肩之缘的名流显贵,以及拐了八道弯的瓜葛之亲来为自己增光添彩。但是,毛姆曾云:“靠着能向朋友谈起你认识的名人而获得的荣耀,只能证明你自己是无足轻重的。”看来,借他人之光虽然可以赢得一点虚荣,却并不能因此增加自己的分量。

【篇三:《项链》读后感】

无意中,在书架上发现了莫泊桑的集,抱着一种消磨时间的态度轻松的看完了其中的一篇短篇《项链》。

《项链》写的是教育部职员骆尔塞的妻子玛蒂尔德,她为了参加教育部长举办的晚会,把丈夫准备买鸟枪的四百法郎拿去买了衣服,又向女友借来一串项链。在晚会上,她的姿色打扮显得十分出众,男宾们都望着她出神。她觉得这是一种“成功“,十分满意。回家后,她脱衣服时发现项链不见了,夫妇大为惊骇,在遍寻无着的情况下,只好赔偿,最后在首饰行里买到了一条一模一样的,价值三万六千法郎的钻石项链,还给了女友。而这对夫妻花了十年功夫,还清了买项链所欠下的债务。

故事的高潮是在最后,在十年后的一天,玛蒂尔德碰见了女友,在谈话中她得知女友先前借给她的项链竟是件赝品。

读完整个故事,给我的第一感觉是不可思议,命运真的很捉弄人,生活真的是变幻莫测!一串项链使她平步青云,也断送了她的一生。是不是玛蒂尔德的虚荣心和追求享乐的思想断送了她的十年青春呢?但是对于不满意自己生活的玛蒂尔德来说,她并没有用自己虚伪的一面得到奢华的生活,她只是想想而已。她恪守着做人的基本原则,维护着自己的尊严。生活中有很多的无奈,特别是对于她这种没权没钱的小妇人来说。在读到失项链部分时,我不禁想:为什么她会选择偿还这条路,其实她可以逃走或赖帐,远走高飞,不了了之,或者向朋友说明“真相”。但是她并没有这样做,可见其自尊的一面。

玛蒂尔德悄然坚决的选择一条满布荆棘的人生之路,走过风,走过雨,走过昨天,走过今天,走过明天。她变了,贫穷生活的磨炼,不仅仅改变她的容貌,更重要的是改变了她的精神。艰辛的劳动、生活,把她的不切实际的幻想,从云端拉回切切实实的地面,现在出现的是一个新生的玛蒂尔德。

虽然玛蒂尔德是不幸的,她的不幸在于她得不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而白白的增加烦恼,同时她又是幸运的,残酷的现实让她清醒。

看完这篇小说更让我觉得:生活不是云里雾里的幻想,更多的是脚踏实地的一步步走过。

【篇四:《项链》】

《项链》这篇文章出于《莫泊桑短篇小说精选》,它是由法国著名作家莫泊桑撰写的。作者出生于诺曼底地区滨海地区一个没落的贵族家庭。因为从小受到富有母亲浪漫气质的母亲的影响,使他无法忍受贵族学校的气氛,转致一所公立学校读书。莫泊桑的文章都充满了悲观色彩,这与他的健康状况和历史背景有着密切的关系。

本文讲述的是罗塞瓦德夫人虚荣心十足,她为了在一次宴会上出风头,特意从女友那里借来一根金刚石项链。当她戴着项链在宴会上出现的时候,引起了全场人的赞叹与奉承,她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不幸的是,在回家的路上,这条项链丢失了。为了赔偿这价值三万六千法郎的金项链,她负了重债。之后,她事整整十年节衣缩食才还清了债务。而颇具讽刺意味的是这时对方告诉她丢失的项链是假的。罗塞瓦德夫人通过“打肿脸充胖子”的方式来显示自我,面子观念的驱动,使她吃尽了苦头。

“哦,可怜的罗瓦塞尔夫妇!命运真会捉弄人。”那是我看完文章后的第一。当再次回味起那篇文章时,我不禁回想:如果他们不为了虚荣,会耗费如此大的代价吗?虚荣心,一个可怕但无形的恶魔,是为了取得荣誉和引起普遍注意而表现出来的一种不正常的社会情感,是争名逐利的一种不良品质。虚荣会使坦诚的人走向虚伪。虚荣心强的人常常表现为一种自夸炫耀的行为,通过吹牛、隐匿等欺骗手段来表现自已。虚荣心强的人,常常有嫉妒冲动,看到别人的能力比自己强,地位比自己高,命运比自己好,外表比自己美,就感到不舒服、不痛快。甚至排斥、挖苦、打击、疏远、为难比自自强的人,有意或无意地做出损害这些人的事情来。还有,虚荣心强的人,特别喜欢听奉承的话、恭维的话,最不能接受的是他人当众顶撞或当面提意见,最不能容忍的是揭他的老底。因此,与他结交的可能是一些溜须拍马的“小人”。

法国哲学家柏格森说过:“虚荣心很难说是一种恶行,然而一切恶行都围绕虚荣心而生,都不过是满足虚荣心的手段。”虚假的荣誉是一个转瞬即破的肥皂泡,我们不应该追求这种并不属于自已的虚假的东西;而要脚踏实地地去干一番事业,通过奋斗,创造出属于自己的荣誉来。

【篇五:《项链》】

看过《项链》的人大多都会把矛头直接指向那个美丽娇媚,但却出身不佳的女子的愚蠢,然后再自认为理智且正直地辛辣地指出小资产阶级贪图享乐,爱慕虚荣的种种人性的弱点。整篇小说作者都在调刺着主人公:玛蒂尔德的爱慕虚荣。

没有人能强行压制一个人对美,对富贵,对安逸生活的本能追求,对玛蒂尔德也是一样。她美丽动人,本不应该是城市平民的一员,但却受命运的捉弄降生在一个小职员的家里,在幻想有一个有钱的公子爱她,娶她的梦破灭后,她又嫁给一个同等地位的小职员,象其他中产阶级妇女一样,经营起了自己的的家庭。但事实上,在玛蒂尔德成为路瓦载夫人后,她的人生之路仍按生活的逻辑自然向前延伸。

小说的开头描写路瓦栽夫人的心理活动:对自己的生活极为不满,梦想像上流社会的贵妇人那样过高贵、风雅的生活。这种理想显然并不高尚。她确实虚荣,但趋乐避苦是人的本性,谁不想过锦衣玉食的日子呢?谁又愿意忍受贫困与丑陋呢?玛蒂尔德“美丽”、“丰韵”、“娇媚”,正是因为“她也是一个美丽动人的姑娘”,于是她心里就凭添了几许的不平与怨恨。年轻的她因为不能过上奢华的生活而整天郁郁寡欢。为了排遣自己的“不幸”与“痛苦”,她找到了一个出口——“梦想”。由于当时法国现实中,人们疯狂地崇拜金钱,拜金主义无情地冲击着人们的心灵,生活和婚姻。于是,玛蒂尔德不愿面对现实,而把理想寄托在梦境中,此时,可怜的玛蒂尔德已完全被虚荣心俘虏了,但是她却从来不想掩饰自己的渴望与痛苦,所以她并不虚伪。这种虚荣的真实感情表达可能让我们感到不自在,忍不住地批评几句。但是对于过不上自己满意生活的玛蒂尔德来说,她并没有用自己虚伪的一面得到奢华的生活,她只是想想而已。她恪受着做人的基本道理,维护着自己的尊严。生活中有很多的无奈,特别是对于她这种没权没钱的小妇人来说,特别是在丢失项链之后,欠下一大笔债款,在这种种和打击面前,她终于丢掉幻想,面对现实,用自己艰辛和诚实的劳动生活下去。

当我读完“失项链”部分,我不禁想:“为会么她会选择偿还这条路。其实她可以逃走或赖帐,远走高飞,不了了之。或者向朋友说明“真相”。但她都没有这样做,可见其自尊一面。“或者还可以在夜会街头用美貌吸引男人们的注意,很轻而易举还掉债务”。在当时法国确实有不少的女子愿意出卖人格,牺牲尊严而享受高物质消费。但她还是没有这样做。路瓦栽“决然”说:“要还!”,他们没有一丝的犹豫,他们悄然坚决地选择一条满布荆棘的人生之路一起唇齿相依地走过风,走过雨,走过昨天,走过今天,走过明天。玛蒂尔德洗衣服,干杂活,争价钱,受嘲骂,一个铜子一个铜子节省,原先高贵美丽的她变成胡乱的挽着头发,歪着系着裙子,露着一双通红的双手的粗俗妇人。她变了,十分贫困生活的磨擦,不仅改变她的容貌,更重要的是她的精神。艰辛的劳动、生活,把她的不切实际的幻想从云端拉回切切实实的地面,现在出现的是一个新生的玛蒂尔德。这时我不禁地为玛蒂尔德喝彩。

项链丢失后,青春美貌和人格尊严这两个法码摆在人生的天平上,逼她作出选择。她决定放弃青春,选择尊严。人生最重要的时刻说是懂得放弃,放弃也是一种美。那么对她来说那极细小的一件事是“败坏”她,还是成全她呢?最初玛蒂尔德被强烈的可怕的虚荣心所俘虏,后来,她义无反顾地作出令人惊讶的决定。最后,当她再遇自己依然年轻美貌的朋友,当她得知假项链的事实后,她的脸上露出灿烂的天真的笑容。这笑是她自信和骄傲的表现。

小说发人深省之处是让我们目睹了污浊,虚假,拜金的社会中的一颗金子般的心,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玛蒂尔德是不幸的,她不幸在于不能盼自己得不到的东西而白白地增加烦恼,同时她是幸运的人,残酷的现实让她清醒,生活不只是云里雾里的幻想,更多是脚踏实地一步步的走过。

【篇六:《项链》读后感】

《项链》写的是教育部职员骆尔塞的妻,她为了参加教育部长举办的晚会,把丈夫准备买鸟枪的四百法郎那去买了衣裙,又向女友伏来士洁借了一串钻石项链。在晚会上,她的姿色打扮显得十分出众,“男宾都望着她出神”、“部长也注意她”。她觉得这是“一种成功”,十分满意。回家后,她脱衣时突然发现项链不见了,夫妇大为惊骇,在遍寻无着的情况下,只好赔偿。在首饰行里,他们找到了一串一模一样的项链,价值三万六千法郎。由于他们本身生活就不是很宽裕,面对这一笔大数目,他们不得不到处借债,最后买了一串真的钻石项链还给物主。但此后,他们整整花了十年工夫,才还清了债务。后来的一天,玛蒂尔德碰见女友伏来士洁,在言谈中知道先前借给她的项链是件赝品,而她却赔了真的项链。

上网看了许多对于《项链》的评价,大都是讲小说辛辣地嘲讽了小资产者图虚荣,幻想,好钻营的劣根性。

读完整篇给我的第一个感想是可笑,命运真的很弄人,生活是这么古怪,这么变幻莫测!一串项链使她平步青云,也可以断送她的一生。但我并不认为她为了参加舞会而去买衣裙,借项链是一个错的决定。谁不美?谁不希望受他人注目?受他人尊重?如果她的行为是图虚荣,那么我们熟知的灰姑娘是不是也很虚荣?灰姑娘也曾为没有美丽的衣裙与华丽的马车而不愿参加舞会,但从古至今又有谁曾说过她的这种想法是一种奢侈的需求。幻想?幻想也是一种错误吗?谁不曾幻想?不会幻想的人就没有思想。好钻营?的确,她的确好钻营,有了衣裙好不满意,还要饰品。可她也只是希望自己能更加光彩耀人,难道对于美的追求也是一种错误吗?

小说中的一个小情节也给我留下了特别深刻的印象,文中是这么写的“每当她看到那个布列塔尼女佣在帮她料理她的微不足道的家务时,总勾起她的伤心和恼恨,并使她想入非非。”当时她还是个小职员的妻子,从中不难看出她对于生活的不满足。可当她负债累累,家里的粗事,厨房里的肮脏活儿都由她自己干时,她又开始对于过往的日子深深怀念。人总是如此吧!对于身边拥有的总不放在眼里,认为理所当然,看做微不足道,可当他们忽然失去时,才开始想要珍惜,想再次去拥有,可那又有什么用,失去就是失去,永远也无法回到往昔。这不禁又令我联想到了自己,在放暑假的时候总觉得太无聊,时间太过漫长了,没事干,生活地很没意义,天天有空闲的时间玩、睡觉、休息。靠学了,学习的紧张,繁重的作业,压得人喘不过气,放学后总希望有一段充足的时间让自己好好的放松,不一定要去哪里游玩,只要让我好好的睡一觉就很令人满足,反毕竟这种愿望已成了一种奢侈。

项链读书笔记 篇8

《项链》中,弗莱思节夫人的项链在我心目中大概是那个时代虚荣的象征。那么,马蒂尔德那串真正的钻石项链,又应该是什么呢?

人们对于钻石的印象,向来是“坚硬而又璀璨的稳定的宝石”。从被带到全世界面前的时候起,它就维持着高贵的`形象。人们的价值观是会改变的,女性的成功,先是美貌,而如今又成了别的什么,这一点随时代的变化而不断更迭。我想“钻石”,就是作者想要表达的在人类价值观中不会改变、不应改变的事物。

一是玛蒂尔德坚毅的品质。十年中她不断地工作、节俭迫使自己从一个小资产阶级女性向一个底层社会的女性进行转变。在这一过程中她大概是没有多少抱怨的,从她一下子显出自己的英雄气概这一点大致可以看出。玛蒂尔德在极端的困境下显示出了她被时代裹挟的虚荣下的真正面目:一个坚强、勇敢的女性。

二是路瓦栽对妻子的爱。在诸多的由他妻子引发的苦难中,路瓦栽甚至没有说过一句重话,此后更是毫不犹豫地帮助妻子出谋划策,真可谓模范丈夫。

在第三点我则想提出一些与文章开头提到的不一样的东西。钻石原本也并没有价值可言,其价格仅仅是由于人的限制才显得无比高昂。从这一点上来说,玛蒂尔德为之奋斗的无论是真项链还是假钻石都毫无意义。文章以玛蒂尔德得知项链是伪造品为结局,而我则希望它能够像人们抬高钻石的身家一样,将这过去的十年当做一段宝贵的经历。

之于我被赋予的这个时代的价值观而言,玛蒂尔德正像钻石,在艰苦的磨砺下呈现出更加坦然与晶莹的光泽。但如若我是玛蒂尔德,则必不感谢于这十年的艰辛。余秋雨说,磨难使我们变得更好,却不能因此喜欢上苦难。玛蒂尔德的坚强的意志的光辉,并不来自于磨难而来自于她本身,那心灵的力量穿越时空在无数人身上体现,磨难不过起一激发诱导的作用。爱伦坡说:“上帝也不过是一伟大意志,以其专一特性遍及万物”,上帝就在每个人的心中,只等着一个诱发因素来激发人性中潜藏的神秘熠熠生辉。

毫无疑问,玛蒂尔德是一位美丽而优秀的女性,而在时代的裹挟下,唯有外在的巨大苦难才能磨砺出她的内在美丽。而在当代,一个提倡女性自由平等与开放的时代,我则更希望女性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来绽放属于自己的光芒。

项链读书笔记 篇9

在书架上无意中发现一本莫泊桑的短篇小说集,为了消遣时光我翻开它,看完了其中一篇《项链》。

小说中女主人公马蒂尔德是一个长相漂亮却出生平庸的妇人,她为了参加教育部长举办的晚会,把丈夫准备买鸟枪的四百法郎拿去买了一件新衣服,又向自己的好友借来了一串闪闪发亮、看起来十分高贵的项链。当在聚会上所有人的眼光都聚集在她身上时,马蒂尔德认为自己“成功”了。但是回家后她却发现项链不见了,遍寻无果的情况下,他们选择了隐瞒实情,贷款三万六千法郎买了一串和丢的完全相同的项链还给了朋友。此后十年,他们终于还清了贷款,然而马蒂尔德已人老珠黄、贫困潦倒。当她再次遇到那个朋友时,才知道那串丢了的项链是赝品。

读完全文,结局让人出乎意料、不可思议。不禁感慨命运的变换,人性的虚容。马蒂尔德一夜的欢喜,换来的却是十年的辛酸。

许多人大概都认为马蒂尔德丢了项链是她一生的不幸吧。但是我认为这同时也是一种幸运,因为项链的丢失使得马蒂尔德从幻想中回到了现实,让她的`人生更有意义。

马蒂尔德在没有丢失项链前一直在不切实际地幻想,为自己不能过上想象中高雅华丽的生活而痛苦。她必须穿最美的衣服、最亮的首饰来打扮自己,死撑面子。然而丢失项链后,马蒂尔德不再为出门不够光鲜亮丽而担心,不再为那些奢侈的生活而幻想。她不再觉得生活很无奈,她过得更充实,她变得成熟。

当马蒂尔德还清债务时,已经不再是当年光鲜亮丽的模样了,学会了许多粗活,懂得了穷人的艰辛生活,已然成为了一个老妇人。虽然时光夺去了她的美貌和青春,可是她学会了自食其力,学会了珍惜所拥有的,学会了很多很多······

虽然马蒂尔德是不幸的,她的不幸在于她得不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而白白增加烦恼,同时她又是幸运的,残酷的现实让她清醒。虚假的荣誉是一个转瞬即破的肥皂泡,我们不应该追求这种并不属于自已的虚假的东西,而要一步一个脚印的走过成长的道路,通过自己的奋斗搏来属于自己的荣誉。

生活不是云里雾里的幻想,更多的是脚踏实地的一步步走过。我想莫泊桑想要通过这篇小说告诉我们的道理就是这样吧。

项链读书笔记 篇10

小时候,胡同里经常响起妈妈的呼唤,温柔或急躁,寻找着该回家吃饭、加衣或者睡觉的孩子;更见到集市上被人流冲散的孩子,哇哇大哭的喊“妈妈!妈妈!”不曾想,有一天,妈妈也会这般的无助,需要我们去呼唤。

当我读到“看到两根项链栓起的岁月两端,看到鲜亮的伊达妈妈沉入暗淡,不禁感慨时光流逝带来的凄凉和无奈。时光带走了很多东西,改变了很多东西,令人欣慰的是,有一些东西在沉积,有一些东西在成长。首先是寡言的伊达爸爸,以宽阔的胸怀默默守护着伊达妈妈。还有在妈妈精心护理下成长起来的伊达,把妈妈的爱藏在心里。一根银项链是伊达对妈妈最精心的守护,只要需要,她随时会出现在妈妈的身边。连曾经受过伊达妈妈帮助的街坊邻居,也帮助陷入无助的伊达妈妈。爱在这个小城默默传递……

我认为这是一篇好文章,这篇文章体现出了现在人们热心的一面,而且这篇文章也不像别的同类文章一样虚张声势、张牙舞爪最后却捉襟见肘。

我们一定要为自己的妈妈着想,多为她做点事,让她少操心是我们最大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