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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劳动合同(二)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所属街道办事处: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___个月。本合同_________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北京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第九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___元。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按_________执行。
第十条 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_______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_________执行。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扩展阅读

岗位劳动合同书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所属街道办事处: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___个月。本合同_________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北京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第九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___元。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按_________执行。

第十条 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_______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_________执行。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七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义务兵复员退伍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_________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劳动合同法岗位调整


企业在运营期间,难免有些问题需要将一些人才进行岗位调整,但是劳动合同法中这个行为是否允许呢?下面小编找了一篇文章为你解答!

问题一:企业做出调岗决定,员工是否应无条件服从?

工作岗位通常决定了员工的工作内容,其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可预见性,在劳动合同缔约当初,员工即把工作岗位的名称、内容等作为决定是否签约的重要依据,在劳动合同签订以后,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从缔约当初的平等地位转化为身份上的隶属关系,这种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也使劳动者一方相对处于劣势地位,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滥用优势地位,劳动法将单位变更合同的权利限制在合理的范围,对劳动合同的变更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这也意味着,在劳动合同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调整岗位作为合同变更的重要内容,须满足两个基本前提:1、双方协商一致;2、采取书面形式。

二者缺一不可,用人单位若没有经过协商一致而单方调岗,员工有权拒绝。

劳动合同应当按原约定继续履行。

问题二:合同规定可根据需要进行调岗是否有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这意味着,假如合同约定可根据需要对员工岗位进行调整,应当理解为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劳动合同条款具有拘束力,双方均应履行。

纵然如此,合同的约定也并不代表企业可随意进行单方调岗,在操作岗位调整时,企业依然应当遵守以下规则:

1、调整岗位必须具有充分的合理性,调整后的岗位与调整前的岗位应有一定的关联,譬如把销售经理调整为销售主管可以认定为合理的,而把财务经理调整到销售岗位则可能欠缺合理性。

2、劳动者被调岗后能胜任新的工作,如果不具备适任能力,用人单位还应当负责培训教育,以使劳动者能适应新的工作岗位。

3、调整前应履行必要的告知和解释义务,做到有理有据。

问题三:员工不胜任现有工作岗位,可否随意调岗?

不胜任工作是企业调岗的常见理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本条间接规定了在员工不胜任现有岗位的前提下企业有单方调岗的权利。

但该单方调岗的权利也不是不受任何约束,企业在操作不胜任调岗时应当把握:

1、用人单位应有充分的证据劳动者不胜任现有工作岗位,即该劳动者确实不能按照单位的要求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岗位人员的工作量,在实践当中需要以岗位说明书目标责任书等文件予以佐证;2、调整后的岗位应与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和技能相适应,保持一定的合理性。

问题四:员工不服调岗拒不到岗,可否认定为旷工?

由于调岗往往涉及员工的切身利益,譬如薪酬标准,所以往往会受到员工的抵制,有的是明确表示拒绝,在单位态度也比较强硬的情况下,一些职工最常见的做法就是以调岗不合理为由拒绝上班。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可否以旷工之名对员工进行纪律处分或者以严重违纪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首先,以旷工之名行使合同解除权需要基于两个重要前提:第一,岗位调整是合法合理的,有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

假如岗位调整不具备合理性,其纪律处分也就失去了先行的依据。

第二,员工的行为属于旷工,旷工一般是指:除有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职工无法履行请假手续情况外,职工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又不按时上下班即属于旷工。

所以,对于员工不服从调岗,企业应当注意审查调岗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同时不急于做出处分决定,在双方处于争议状态(特别是员工已申请仲裁)的情况下,单方的处分行为往往会被认定为无效。

问题五:保密协议规定涉秘人员合同终止/解除前公司有权调岗是否合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保密条款的内容当属于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范畴,如果合同中约定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前一段时间内,公司有权调整其岗位。

这样的约定对合同当事人均有约束力,劳动者一方必须履行。

另根据《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有关事项时,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该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时间内(不超过六个月),调整其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中相关内容。

这也为合同约定保密调岗事项提供了法律依据。

问题六:不胜任工作的调岗,可否同时调薪?

企业调岗的目的之一就是合理的调整薪酬,否则对许多企业而言,调整岗位就失去了意义。

对于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的情形,法律规定了用人单位有合理调岗的权利,但用人单位调岗的同时是否可以调整劳动者的薪酬呢?

从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劳动报酬也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其数额的变更是否需要经过协商一致才能生效?如果员工同意调岗但不同意调薪怎么办?调岗是否意味着必然调薪?

我们认为,岗位管理包含了岗位的薪酬管理,岗位异动也往往伴随着岗位报酬标准的变动,法律规定了企业在员工不胜任前提下可调岗,其让渡的应当是完整的岗位管理权,该权利包括履行新的岗位薪酬标准、新的考核办法等等。

员工因不胜任工作而被调整到新的岗位,其薪酬应当根据新岗位的标准确定,否则有违于同工同酬的基本立法思想。

但另一方面,为了防止企业调薪权利的滥用,企业在调薪操作时应当基于以下前提:

1、有明确的岗位职系和薪酬对应标准;若无规定和合同约定,调岗后的薪酬标准应当协商确定,而不能由用人单位单方确定。

2、与员工书面确定新的岗位与报酬标准。

问题七:实行岗位聘任制的企业,调岗可否随意进行?

岗聘分离原为机关事业单位的岗位管理举措,目的是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发挥员工积极性。

通常在聘用合同中不明确规定岗位,仅约定以岗位聘任书为准。

相比较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工作岗位的单位而言,实行岗聘分离的企业将约定内容转化为规定内容即把岗位的确认权收归企业,这样的做法并不违法,也当属于企业自主管理权的范畴,员工既认可岗位通过聘任书确定,应当参照执行。

然而,这是否意味着那些实行岗聘分离的企业,其单方调岗的行为就不受任何限制了呢?

答案是否定的。

企业实行岗聘分离当以有明确的岗位竞聘、聘任标准,待岗管理办法为前提,若没有这些铺垫,仅仅单方发布聘任书来随意调整岗位,极有可能造成劳动者一方利益的损失。

在没有任何制度铺垫的前提下,第一份岗位聘任书应当视为劳动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非经协商一致不得改换工作岗位。

问题八:部门取消可否成为企业单方调岗的合法理由?

《劳动合同法》规定,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依此规定,许多单位认为,部门取消所导致的岗位消失,应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企业不仅可以调岗还可以解除合同,这种理解是否正确呢?

根据《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的规定,所谓的客观情况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

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并且排除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情形。

由此可见,客观情况的界定应以非主观因素为标准,关于部门取消,得根据取消之原因界定,如企业合并、分立等,此类情形非企业主观方面原因造成,取消当属客观情况;而若是管理层单方决定取消部门,则应当理解为企业自主管理范畴,不属于客观情况。

问题九:再次录用的员工,调岗后可否重新约定试用期?

员工离职后重回原公司的情况并不少见,特别是在流动率比较高的餐饮服装零售业等,对于同一员工第二次进同一家企业,单位在调整工作岗位后可否约定试用期呢?

参考《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的规定,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劳动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

另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用人单位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同一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

因此,根据原规定,员工二次入职要区分两种情况:1、对于重新入职但从事原工作岗位的员工,用人单位不得再设试用期;2、对于重新入职但从事他种岗位的员工,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合同期限再行约定试用期。

但是,《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这从根本上限制了用人单位重复约定试用期的行为,即便对于岗位有所调整的重新录用行为,试用期约定仍被禁止。

这与原先的规定相比更为严格。

岗位劳动合同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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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所属街道办事处: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___个月。本合同_________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北京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第九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___元。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按_________执行。

第十条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_______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_________执行。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七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义务兵复员退伍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_________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离休、退休、退职及死亡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二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三条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待收费。其标准为:_________。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三十九条甲方以下规章制度_________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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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公)证意见:│

││

││

││

││

│经办人:鉴(公)证机关(章)│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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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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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劳动合同续订书┌──────────────────────────┐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___期限│

│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续订合同│

│终止。│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年月日│

││

│─────────────────────────│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期限│

│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续订合同│

│终止。│

├──────────────────────────┤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年月日│

└──────────────────────────┘

劳动合同变更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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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同意,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

││

││

││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

││

││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 年月日 │

└───────────────────────────┘

销售岗位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劳动者)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性别:

民族:

文化程度: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户籍所在地: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乙方为甲方合同制职工,并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按下列第 款确定:

(一)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或约定解除(终止)合同条件出现时止。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合同期从 之日起至 之日止(起讫时间必须明确具体)。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量化)和考核办法:

详见附件。

(三)乙方的岗位职责:

详见附件。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乙方业绩、考勤、开展业务行为不符合甲方关于业务人员考核和聘任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依据甲方的有关制度及本合同约定,调整乙方工作岗位、薪酬待遇和依法解除本合同。

三、工作时间

(一)双方同意按 工时制度执行:

1、标准工时制。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 8 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 40 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或者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制。应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3、不定时计算工时制。应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自行安排。

(二)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费。但是,因销售系列员工岗位的特点,乙方自愿在节假日等工作时间之外进行市场调研、客户资料整理等工作,未经甲方确认加班的,甲方不支付加班费。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试用期)间的月工资为 元。

(二)乙方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其他绩效报酬,其中月基本工资为 元,其他报酬及考核详见甲方依法制定的企业规章制度。

(三)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甲方不得无故拖欠。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调整到相近的工作日支付。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元。

(四)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五)甲方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60天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劳动纪律。

(一)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二)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甲方依法制定各项具体的内部管理制度,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

六、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可能产生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基本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不能从事或者不能胜任原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又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4、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达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三)、(四)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的。

(七)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7天书面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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