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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水暖工程合同

这个世界发展地很快,合同也就成了一个很重要的东西,一般工程项目展开前双方都会签订工程合同。工程合同是以完成特定不动产的工程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合同,所以,我们签订合同时要注意遵循合法原则。那么,一份合乎法律规定的工程合同是怎样的呢?以下“维修水暖工程合同”由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喜欢!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维修内容:教学楼、宿舍楼、餐厅。

2、乙方自行购买所需材料,电源由甲方提供,乙方自备施工工具,施工中的一切琐事都

由乙方自行处理,食宿乙方自行安排。

3、乙方必须保证质量,一层暖气片的温度与二、三层相等,与主管接近相等,维修后必须无漏点,管道与暖气片要整洁,破坏处乙方负责复原,地沟管道漏点由乙方维修。

4、此项工程总价:包括材料费、人工费、食宿费、运费、旅途费、一切不可预见费,共叁万陆仟元。材料与工人进场时,甲方付乙方壹万元,全部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付清。

5、施工过程中由甲方在现场监督,完工后由甲方与校方共同验收合格,方可为完工。

6、施工过程中有造成人身事故的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此协议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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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合同] 水暖工程协议篇二


这个世界发展地很快,合同也就成了一个很重要的东西,一般进行工程项目前都需要签订工程合同约定相关问题。工程合同是可以由发包人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因此双方在签订合同后要积极履行合同。那么,一份好的工程合同范本都有哪些内容?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优质合同] 水暖工程协议篇二》,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发包人: (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工程需要,委托乙方承包工程施工,双方认为在严格执行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合同条款前提下,依照《合同法》、《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协调一致,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水暖专业安装

4、工程造价:施工图预算造价

5、结构形式:

6、层 数:

7、建筑面积:㎡

二、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 根据主合同

2、竣工日期: 根据主合同

3、日历天数: 根据主合同

三、承包形式

1 、 甲方总承包,乙方分包。甲方实行统一管理,全面监控。乙方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 、 甲方委派现场代表监督检查,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由乙方委派。

四、价格确定及结算办法: 执行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

相应条款内容。

五、管理费计取办法

向甲方上缴各项费用合计 % (其中:管理费 % ;业务开拓费 % ;土建配套费% ),土建配套费包括施工现场用水用电及补洞用料等费用,以结算造价为计算基数。生活区用电用水按表计量另行缴费。规费、税金、所得税由甲方代收代缴或乙方自行缴纳

(三)、水暖工程:

1、人工:

a)给排水:给排水、消防用防水、穿(楼板)墙套管的预留、预埋,给排水系统、消防栓系统安装、试压、防腐、冲洗、调试及施工配合等施工图纸要求内容。

b)室内供暖:采暖系统用防水、穿(楼板)墙套管的预留、预埋,该系统的安装、试压、防腐保温、冲洗、调试及施工配合等施工图纸要求内容。

c)消防喷淋系统:该系统用防水、穿(楼板)墙套管的预留、预埋等消防专业施工队伍施工以外的施工图纸要求内容。

(三)、其他方面需做到的:

a)各工种做到工完场清。

b)现场垃圾清运至甲方指定的垃圾站。

c)所有材料设备进场后均由乙方人员负责装卸至甲方指定位置且材料设备、工具等要码放整齐。

d)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

e)对主体结构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

f)成品、半成品的倒运。

第二条 承包方式、取费标准:

1、承包方式:水暖电综合安装工程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以包人工、包小型机具、包成品保护、包场内运输、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生产和包文明施工、包物价上涨因素的方式承包。

2、工程验收:依据约定施工范围内施工图和已完成的合格实物工程量按本合同规定的质量合格标准验收,工程验收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甲方确认的验收资料为准。

3、综合单价:㎡元/

第三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

1、甲方代表:

2、甲方负责提供施工图纸

3、甲方负责提供水暖电工程主要材料。

4、甲方应监督、检查乙方办理相应的务工手续,当地建管站及当地政府规定的各种证件的申办,费用由乙方自理。

5、负责管理安全、质量、进度和施工技术,协调各专业正常施工。

6、甲方统筹安排乙方的生产。

7、甲方有权利根据乙方违约的事实依据对乙方直接下达处罚通知单,不需要乙方签字认可,罚款金额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8、负责与业主、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的工程联系与协调。

(二)乙方

1、乙方驻工地全权代表(班组长): (乙方全权代表驻现场时间每月不少于28天,以甲方考勤为准,每月少于1天罚款元/天)。

2、乙方必须持有效的资质证书。并向甲方提供进场人员名单、个人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并应确保进场人员思想素质、技术素质身体素质能满足所承担工程的需要、。

3、乙方必须依据工程进度需要组织精干的技术工人、专业施工管理人员配套的队伍,保质、保量提前完成甲方下达的施工任务,如达不到甲方的质量及施工进度要求,甲方有权更换队伍。

4、乙方必须按照现行的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规程和甲方的要求组织施工。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和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监督、协调、调配、不得随意退场,禁止使用童工。

5、乙方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不违章、违规操作。进场施工人员应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和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6、乙方现场施工用电从二级配电箱接出

7、乙方人员一律不准带家属在施工现场住宿。

8、乙方全体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职业安全健康、职业岗位培训,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达100%。进场前必须递交特殊工种上岗证。

10、接受甲方依据技术、质量标准提出的合理的暂停、改正、返工的要求,并承担因自身原因延误的工期及费用损失。

第四条 工期、质量、成品保护、安全文明施工

1、工期:乙方应满足甲方总进度计划和甲方规定的控制点要求。合同工期以甲方对业主承诺的总工期为准,乙方向甲方交齐施工技术及质保资料,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并通过质检部门验收签字之日止。如竣工验收达不到工程质量等级需返修的,则返修的工期计入总工期。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及处罚按总包合同有关条款执行,合同工期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与业主方协商,业主方同意签证,可作相应顺延:

1)、重大的设计变更而影响正常施工的;

2)、人力不可抗的因素而影响乙方施工的;

3)、施工中非乙方原因而连续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的。

乙方工期与甲方所要求的进度不符,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赶工,并在二天内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认可;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者,每延期一天,乙方除承担甲方各种损失外,甲方将视

具体情况,按元/天罚款,工期延期超过3天,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2、质量:该工程质量标准确保标准,乙方施工应严把质量关。

1)、合同单价结算按合格工程标准定价,按建筑质检站验收质量等级达到合格标准;工程质量以工程最终验收标准来定。

2)、乙方严格按设计图纸(包括图纸会审纪要、设计修改通知单)、国家及 当地现行的施工操作规范组织施工。因乙方施工质量造成停工、返工及补救措施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如不执行,甲方有权处以罚款,同时,甲方另行组织返工,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3)、凡属于隐蔽工程及中间验收工程,由乙方提前 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现场代表,由甲方代表组织有关人员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并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隐蔽前 小时内甲方末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又无其他通知,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甲方有权要求复查,复查不合格,其返工损失费用由乙方负责。

4)、工程完工时,由乙方通知甲方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共同验收,验收根据施工图纸和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进行,个别部分达不到标准由乙方按甲方整改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费用由责任方支付。

5)、如乙方未达到合同质量等级标准,需返工并达到约定质量标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甲方将按照分包结算价款的 %,对乙方进行处罚。

6)、本承包工程应严格实行“三检制”。 承包工程实施过程中乙方内部及乙方与其他承包方交叉施工时,上道工序要为下道工序创造良好的施工条件,注意现场的文明施工及成品的保护,下道工序要注意保护上道工序的产品。在产品、半成品和成品在甲方和业主未竣工验收之前的保护是乙方的责任,任何交叉作业中因管理不善或恶意行为而导致的返工、返修、工期延误等损害或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7)、任何一道工序完工,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前,乙方应申请检查验收。

3、成品保护: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成品保护,如发现乙方人员人为损坏成品者,甲方将视损坏程度作 倍罚款。非有意而损坏按损坏程度大小作相应赔偿和处罚。

4、文明施工:乙方要协助甲方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未做到工完场清,甲方将视具体情况作 元的罚款。

5、乙方应按甲方规定标准对其在场工作人员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由于乙方措施不利造成的安全及环境事故以及由此引起的费用,责任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6、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健康: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减少一般工伤,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好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贯彻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健康制度及操作规程,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到文明施工,乙方必须遵章守纪,安全施工,不得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乙方负责对伤亡者的全部赔偿和事故处理费用,以及承担由此发生的罚款。

第五条 工程结算与工程款支付

1、乙方承担的施工项目按合同固定单价计算,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甲方项目具体主管人员对质量、进度、完成情况进行验评,有关人员逐一签字后,根据甲方劳务结算程序按合同单价进行结算。

2、工程款支付:

本工程无预付款。

3、平时只预付生活费,每月不超过 元,其余到竣工验收后按承包金付足 %,余 %在竣工验收后付清。

第六条 对其它分包商的管理

如果同一现场内有甲方分包的其它分包商,甲方对乙方与其它分包商之间的施工衔接和协调负责。乙方应无条件为其它分包商提供相应的施工方便,并对现场其他分包商的安全、消防、环卫等方面提供配合服务。

第七条 履约担保: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同时,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作为履约担保,提交方式为现金;

2、履约保证金返还期限为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完成并验收合格后 日内,同时达到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不计利息返还给乙方。

第八条 其他

1、由于乙方原因中途退场和违约,给甲方造成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保留索赔的权利。已完工程量按照 %结算,结算价将扣除甲方损失、乙方违约金、相关处罚等费用。

热门范文:水暖工程承包协议七篇


在这个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了,工程项目开展前,有很多人都忽视工程合同的存在。工程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等合同,合同签订后不允许任何外界因素非法干预。那么,有没有可以参考借鉴的工程合同范本呢?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热门范文:水暖工程承包协议七篇,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水暖工程承包协议【篇一】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为确保地板辐射采暖工程的正常施工,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合理、互利互惠、严守信誉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建设单位:

3、 工程地点:

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 工程承包范围:

6、 工程施工内容:

二、 材料质量及配置标准

1、 地暖管道:采用PE-RT管,管壁厚度以施工图为准,如建设方变更的则以建设方变更为准,采暖管道品牌由建设方指定。

2、 分集水器、保温材料、钢丝网:以施工蓝图为准,如建设方变更的则以建设方变更为准,品牌由建设方指定。

3、 管道密度、间距等技术指标依据甲方认可的设计图纸。地暖管道采用单层下置钢丝网片固定。

4、 上述提及的材料质量及配置标准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JGJ142-20xx J365-20xx)》及甲方约定的要求。

5、 按甲方认可的设计图纸进行地暖管道的施工。

三、工期

在具备施工条件下,自甲方发出书面进场通知另给予15天材料生产运输时间后90天完成施工任务。如遇以下情况,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连续停水或停电8小时以上。

2、非乙方原因甲方要求临时停工的。

3、修改设计方案或增加工程量。

4、总包方或其它原因不能逐日提供一层工作面时。 5、其它原因导致已敷设保压管道,在检验合格后24小时内无法隐蔽覆盖面积500m2以上的。

6、不按合同约定付款时。

鉴于铜制分集水器容易丢失,在具备防盗条件(门窗安装完毕)后提前15天通知安装分集水器,并由掌握钥匙一方负责保护。

四、工程质量:合格

五、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

2、工程款支付:

(1) 合同签订生效后,人员材料进工地5个工作日内,预付总价款的30%作为工程预付款。

(2) 其余款项按工程月进度的90%付款。地暖工程完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付至全部工程款的95%,预留工程总造价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两个采暖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

六、甲方责任

1、签订合同时向乙方提供全套图纸(包括变更)及有关文件。 2、出现变更设计时,提前7个工作日办理工程变更手续并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3、配合地暖施工和土建施工的协调工作。

4、配合总包单位、监理监督工程质量及进度,组织中间验收、变更签证及地暖施工完工验收并签字。

5、负责协调并提供乙方现场施工所需水、电及材料堆放场地和工人住宿场所,水、电费由乙方负责。

6、地暖工程完工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将决算30日内审批完毕。

七、乙方责任

1、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地板辐射采暖施工。客厅、卧室、书房、餐厅温度18°C.卫生间20°C须辅助采暖。

2、乙方的材料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JGJ 142-20xx J 3645-20xx)》及甲方约定的要求,并应甲方要求提供工程施工材料的有关证明文件,入场时需经监理方、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乙方在施工期间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的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自负。乙方严格按照甲方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职业健康管理目标做好管理工作过。

4、乙方人员进入施工场地必须服从甲方、监理和总包方的统一管理,遵纪守法和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工人进场前切实进行安全教育,按施工安全规范的规定,采取有效地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

5、乙方必须在入场施工前7个工作日,将施工组织设计报监理、甲方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

6、施工期间与其他施工单位紧密配合、积极协调。

7、乙方有专人负责文明施工和环境管理方面的具体工作。严格按照甲方环境方针和环境管理目标进行施工现场环境管理。

8、对该分项工程质量负完全责任。

八、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个采暖期。

在保修期内,工程出现管材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先予以维修,同时请当地质量检测部门鉴定,属乙方材料、施工问题的,乙方应无条件予以维修,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非乙方原因的地暖工程维修,乙方收取维修材料费用及试压人工费150元。甲方联系不到乙方或乙方接到甲方通知,两日内不派人维修,甲方有权直接委托他人维修,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

九、争议解决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双方协商解决或第三方协调。当事双方不愿协调或协调无效可由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验收合格,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并结算款项后,保修条款终止。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议、保密等义务。

十一、其它约定

1、有本合同内容未包含的其它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正式生效。

建设单位:

承包单位:

年月日:

水暖工程承包协议【篇二】

发包人: (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工程需要,委托乙方承包工程施工,双方认为在严格执行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合同条款前提下,依照《合同法》、《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协调一致,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水暖专业安装

4、工程造价:施工图预算造价

5、结构形式:

6、层 数:

7、建筑面积:㎡

二、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 根据主合同

2、竣工日期: 根据主合同

3、日历天数: 根据主合同

三、承包形式

1 、 甲方总承包,乙方分包。甲方实行统一管理,全面监控。乙方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 、 甲方委派现场代表监督检查,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由乙方委派。

四、价格确定及结算办法: 执行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

相应条款内容。

五、管理费计取办法

向甲方上缴各项费用合计 % (其中:管理费 % ;业务开拓费 % ;土建配套费% ),土建配套费包括施工现场用水用电及补洞用料等费用,以结算造价为计算基数。生活区用电用水按表计量另行缴费。规费、税金、所得税由甲方代收代缴或乙方自行缴纳

(三)、水暖工程:

1、人工:

a)给排水:给排水、消防用防水、穿(楼板)墙套管的预留、预埋,给排水系统、消防栓系统安装、试压、防腐、冲洗、调试及施工配合等施工图纸要求内容。

b)室内供暖:采暖系统用防水、穿(楼板)墙套管的预留、预埋,该系统的安装、试压、防腐保温、冲洗、调试及施工配合等施工图纸要求内容。

c)消防喷淋系统:该系统用防水、穿(楼板)墙套管的预留、预埋等消防专业施工队伍施工以外的施工图纸要求内容。

(三)、其他方面需做到的:

a)各工种做到工完场清。

b)现场垃圾清运至甲方指定的垃圾站。

c)所有材料设备进场后均由乙方人员负责装卸至甲方指定位置且材料设备、工具等要码放整齐。

d)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

e)对主体结构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

f)成品、半成品的倒运。

第二条 承包方式、取费标准:

1、承包方式:水暖电综合安装工程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以包人工、包小型机具、包成品保护、包场内运输、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生产和包文明施工、包物价上涨因素的方式承包。

2、工程验收:依据约定施工范围内施工图和已完成的合格实物工程量按本合同规定的质量合格标准验收,工程验收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甲方确认的验收资料为准。

3、综合单价:㎡元/

第三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

1、甲方代表:

2、甲方负责提供施工图纸

3、甲方负责提供水暖电工程主要材料。

4、甲方应监督、检查乙方办理相应的务工手续,当地建管站及当地政府规定的各种证件的申办,费用由乙方自理。

5、负责管理安全、质量、进度和施工技术,协调各专业正常施工。

6、甲方统筹安排乙方的生产。

7、甲方有权利根据乙方违约的事实依据对乙方直接下达处罚通知单,不需要乙方签字认可,罚款金额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8、负责与业主、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的工程联系与协调。

(二)乙方

1、乙方驻工地全权代表(班组长): (乙方全权代表驻现场时间每月不少于28天,以甲方考勤为准,每月少于1天罚款元/天)。

2、乙方必须持有效的资质证书。并向甲方提供进场人员名单、个人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并应确保进场人员思想素质、技术素质身体素质能满足所承担工程的需要、。

3、乙方必须依据工程进度需要组织精干的技术工人、专业施工管理人员配套的队伍,保质、保量提前完成甲方下达的施工任务,如达不到甲方的质量及施工进度要求,甲方有权更换队伍。

4、乙方必须按照现行的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规程和甲方的要求组织施工。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和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监督、协调、调配、不得随意退场,禁止使用童工。

5、乙方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不违章、违规操作。进场施工人员应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和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6、乙方现场施工用电从二级配电箱接出

7、乙方人员一律不准带家属在施工现场住宿。

8、乙方全体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职业安全健康、职业岗位培训,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达100%。进场前必须递交特殊工种上岗证。

10、接受甲方依据技术、质量标准提出的合理的暂停、改正、返工的要求,并承担因自身原因延误的工期及费用损失。

第四条 工期、质量、成品保护、安全文明施工

1、工期:乙方应满足甲方总进度计划和甲方规定的控制点要求。合同工期以甲方对业主承诺的总工期为准,乙方向甲方交齐施工技术及质保资料,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并通过质检部门验收签字之日止。如竣工验收达不到工程质量等级需返修的,则返修的工期计入总工期。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及处罚按总包合同有关条款执行,合同工期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与业主方协商,业主方同意签证,可作相应顺延:

1)、重大的设计变更而影响正常施工的;

2)、人力不可抗的因素而影响乙方施工的;

3)、施工中非乙方原因而连续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的。

乙方工期与甲方所要求的进度不符,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赶工,并在二天内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认可;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者,每延期一天,乙方除承担甲方各种损失外,甲方将视

具体情况,按元/天罚款,工期延期超过3天,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2、质量:该工程质量标准确保标准,乙方施工应严把质量关。

1)、合同单价结算按合格工程标准定价,按建筑质检站验收质量等级达到合格标准;工程质量以工程最终验收标准来定。

2)、乙方严格按设计图纸(包括图纸会审纪要、设计修改通知单)、国家及 当地现行的施工操作规范组织施工。因乙方施工质量造成停工、返工及补救措施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如不执行,甲方有权处以罚款,同时,甲方另行组织返工,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3)、凡属于隐蔽工程及中间验收工程,由乙方提前 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现场代表,由甲方代表组织有关人员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并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隐蔽前 小时内甲方末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又无其他通知,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甲方有权要求复查,复查不合格,其返工损失费用由乙方负责。

4)、工程完工时,由乙方通知甲方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共同验收,验收根据施工图纸和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进行,个别部分达不到标准由乙方按甲方整改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费用由责任方支付。

5)、如乙方未达到合同质量等级标准,需返工并达到约定质量标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甲方将按照分包结算价款的 %,对乙方进行处罚。

6)、本承包工程应严格实行“三检制”。 承包工程实施过程中乙方内部及乙方与其他承包方交叉施工时,上道工序要为下道工序创造良好的施工条件,注意现场的文明施工及成品的保护,下道工序要注意保护上道工序的产品。在产品、半成品和成品在甲方和业主未竣工验收之前的保护是乙方的责任,任何交叉作业中因管理不善或恶意行为而导致的返工、返修、工期延误等损害或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7)、任何一道工序完工,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前,乙方应申请检查验收。

3、成品保护: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成品保护,如发现乙方人员人为损坏成品者,甲方将视损坏程度作 倍罚款。非有意而损坏按损坏程度大小作相应赔偿和处罚。

4、文明施工:乙方要协助甲方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未做到工完场清,甲方将视具体情况作 元的罚款。

5、乙方应按甲方规定标准对其在场工作人员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由于乙方措施不利造成的安全及环境事故以及由此引起的费用,责任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6、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健康: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减少一般工伤,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好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贯彻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健康制度及操作规程,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到文明施工,乙方必须遵章守纪,安全施工,不得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乙方负责对伤亡者的全部赔偿和事故处理费用,以及承担由此发生的罚款。

第五条 工程结算与工程款支付

1、乙方承担的施工项目按合同固定单价计算,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甲方项目具体主管人员对质量、进度、完成情况进行验评,有关人员逐一签字后,根据甲方劳务结算程序按合同单价进行结算。

2、工程款支付:

本工程无预付款。

3、平时只预付生活费,每月不超过 元,其余到竣工验收后按承包金付足 %,余 %在竣工验收后付清。

第六条 对其它分包商的管理

如果同一现场内有甲方分包的其它分包商,甲方对乙方与其它分包商之间的施工衔接和协调负责。乙方应无条件为其它分包商提供相应的施工方便,并对现场其他分包商的安全、消防、环卫等方面提供配合服务。

第七条 履约担保: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同时,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作为履约担保,提交方式为现金;

2、履约保证金返还期限为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完成并验收合格后 日内,同时达到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不计利息返还给乙方。

第八条 其他

1、由于乙方原因中途退场和违约,给甲方造成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保留索赔的权利。已完工程量按照 %结算,结算价将扣除甲方损失、乙方违约金、相关处罚等费用。

水暖工程承包协议【篇三】

甲方:xxxxxx (简称甲方)

乙方:xxx身份证号码:xxx(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职责,高效、优质顺利完成工程建设,确保质量,创建文明工地,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特定一下协议。

一、工程概括及承包工作内容

1、工程名称:xxx

2、工程地点:xxx

3、工程概括:框架剪力墙结构,层数xxx,建筑面积约16万

4、分包工作内容:

1)安装工程图纸设计及变更范围内的水、电、采暖预埋安装;

2)消防、安防、弱电分项工作的预留预埋;

3)工程图纸设计的各种大于Φ300的方洞又土建预留预埋;

承包范围:施工图纸范围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图纸答疑、设计变更、施工签证。

工程价款:以工程最终结算为准。

5、承包方式:水、电、预埋安装、安防弱电预埋,包工包料。甲方按安装总造价的%取费(包括公司管理费、税金)。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电费、土建工程施工设备及施工设施、临时仓库用房和办公室(包括钢筋、水泥、木板)等。

二、合同工期

开竣工日期:按土建合同完成。

三、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

1、合同价款的结算:本工程安装部分结算按公司总包合同计算。依据《xxxx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xxx)》、《xxxx省安装工程价目表(20xxx)》按一类取费、《xxxx省市政、园林绿化价目表(20xxx)》、《xxxx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价目表(20xxx)》、20xxxxxxxx年《xxxx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及相关配套费用文件。《xxxx省工程消耗量定额勘误及补充定额(20xxx)》、《xxxx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20gxxx)》。

合同计价人工费执行陕建XX20xxxxxxxx年181号文件,施工期间如果有新的文件,再随政府政策性文件而调整。

2、工程款支付:单位工程单栋主体施工至地上三层时(不包含二次结构),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开始支付工程款,支付已完工程量%工程款;以后进度款按月支付,乙方每月xxxx日上报已完工程量,甲方在次月5号前审定并支付已完工程量%工程进度款;以此类推至单栋工程完工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支付至总造价的%。竣工验收、决算审计按有关约定期限内完成后支付至%,留%作为保修金。其保修期限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办理。发包人不按期支付每期工程款、工程进度款、工程保证金时,应按每期应付款金额的日万分之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3、履约保证金及其返还

本工程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xxxx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保证金缴纳至本工程土地所有权的单位账户;约定此履约保证金退还次数为两次,

第一次单栋主体工程施工至三层时,退还50%保证金;

第二次单栋主体

施工封顶时,全部退还剩余保证金(退还时不计息)。发包人不按期退还每一期保证金时,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三倍的标准,向承包人支付利息)。

四、安全施工、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1、安全施工:甲、乙双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杜绝违章。

2、保险、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1)乙方自行购买建筑工人意外伤害险,建筑工地团体意外伤害险费用乙方按工程造价比例承担。

2)施工现场内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甲、乙双方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全力组织抢救伤者。

3)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违反操作规程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工程质量、验收与保修

1、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约定标准和质量目标。

2、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检验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图组织施工。在施工中发现设计有误,须及时整理联系单提出,取得文字变更洽商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乙方严格按照施工图纸、相应图集、施工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地方法规进行施工。

3、全部工程达到优良标准要求,并且由乙方自检自查,甲方参与监督。隐蔽验收等由乙方邀请甲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验收。

4、乙方根据实际情况依据甲方施工进度计划,配足劳动力,按时完成当月的计划工程量。

5、甲方、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质量监督部门若发现质量问题,提出需要整改的,应及时正确处理。

6、必须做好土建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严禁乱凿乱打,开槽时必须用切割机施工,安装工程应做好落手清清理工作,安装结束后应对凿掉的部分进行合理修补。

六、违约、索赔

1、违约。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的1‰日给承包人作为违约金)相应顺延工程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停窝工等损失。

2、索赔。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规定书面向甲方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的有效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甲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

3)甲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28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28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批准。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且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八、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法定代表人应出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应出示委托证明。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正本各执两份。

甲方:代理人:(签章)

乙方:(签章)订立日期:年xxxx月xxxx日

水暖工程承包协议【篇四】

甲方:乙方:

为保证完成水电暖的施工生产任务,工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自愿公平、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由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承包工程范围及承包方式

(一)、工程范围及地点

工程范围: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水电暖工作内容(达到交工验收条件)。工程地点:

(二)、承包方式:

1、包工不包料:

2、包质量: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技术交底、施工图纸及现行的施工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3、包工期:根据工程形象进度及现场需要,合格安排施工人员,在甲方要求的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

4、包安全文明施工: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否则甲方将给以相应的经济处罚。

二、乙方人员组成形式

乙方应根据所承建工程的需要进行合理的劳动组织,并证得甲方同意,所组建的队组由乙方人员自行管理,并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和领导。乙方应根据甲方项目管理的要求,配备适当的管理人员做好自身队伍的管理工作,保质、保量的完成合同所包括的全部工作内容。

三、承包费用计算

(一)、根据现行的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按照设计施工图计算出的建筑面积作为依据,按元/平方米(不包括保温层面积)。

(二)、承包范围

甲方的承包费用中,均已考虑了以下因素在内:

1、承包工作范围:按照国家施工规范,施工图及定额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其中主要施工项目水、电、暖和雨水管、空调管的安装和预埋及封堵;各种套管、施工洞、桥架施工洞的预留及封堵;地埋管、墙体管箱、板洞在土建工程之后施工的项目乙方自行施工顶面、墙面抹灰、批白;施工试验;分水器、疏水器、支架制作安装;弱电、消防、安防、通风的预埋安装部分;设计图内楼外管沟挖填夯实;乙方破坏墙体、防水后的修补(防水材料乙方自购);应急灯、指示灯及电线安装;电梯参与水电的管线、箱制作安装;不增加面积的所有变更)。

2、现场文明安全施工、工完场清、管理费、劳保、施工现场的停电、停水、风雨、雪等自然气候的影响,超高降效因素。

3、因停水停电及甲方的其他原因造成乙方误工在2周以内的顺延工期但不计取任何费用。

4、若乙方在合同工期内没有全部完成合同约定,甲方将安排其它队伍进行施工,并按照支付给该队伍的人工费数额,等额从乙方结算费用中扣除。

5、乙方按工程各施工队工程款比例交付意外商业伤害保险金(其中甲方补贴50%)。

6、乙方自己购买统一安全帽、工作服(可以甲方提前支付工程款,在结算时从总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实行上述取费方式以后,甲方施工人员在合同范围内不为乙方签发计时工。

四、结算及付款

(一)、支付节点○1主体封顶节点支付;2层○装饰及安装节点支付(主体支付全部工程款%,砌体结构支付全部工程),○3、给排水主立管安装完毕试压后支付%,○4给排水、暖气全部安装完毕%,(土建装饰阶段保证支付乙方每人每天元生活费和个人借支(每月支付一次)。

(二)、乙方完成的全部工程量,经甲方质检、安全、劳资、材料、工程及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支付至工程款%,五方竣工后支付至工程款%。

(三)、待竣工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后甲方再付其余部分,达到合同约定按以上单价全额结算,如达不到甲方有权对乙方作出经济处罚,一切损失概由

乙方负责。质量保修金按全部工程款的%,在乙方交工一个使用期后付全部工程款的%,其余全部工程款的%交工后两年内付清。

五、工程质量与工期要求

(一)、质量要求

乙方要严格按照工程施工详图、施工说明、技术核定单及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凡是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的返工,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视情况对乙方做出相应的经济处罚。

(二)、工期要求:从年月日起,工期天,乙方必须保证在年月日全部完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每拖延一天,罚款元。(甲方24小时配合乙方工作,为乙方提供充足的施工条件,因甲方原因影响工期,乙方必须找甲方签证,工期相应顺延)

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一)、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法规和条例,进场人员必须佩齐安全帽,严格按照甲方交底进行操作,服从甲方现场施工人员和安全人员的指挥,不得随意拆除安全防护设施,乙方不听从甲方安全人员指挥发生违章作业,甲方将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给与乙方相应的经济处罚。

(二)、施工中如遇乙方人员发生伤亡事故,双方应尽力进行抢救。属于乙方责任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属于甲方责任造成的事故,甲方将通过乙方给与一次性处理,甲方不直接对乙方施工人员及其家属,不负责处理过后遗留的问题。并且伤亡损失5000元以下由乙方负责,5000元以上在去除保险金后甲乙双方各自承担50%

(三)、乙方要做到文明施工、工完场清。乙方若工完场不清,甲方将派人清理,再次清理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对自己施工建筑生活垃圾及时清理并堆放指定地点;施工管道、胶带、焊条等材料及时归类码放整齐,对现场文明形象要积极配合工作。

七、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负责施工现场工程进度和技术管理;提供水暖电图纸一份;负责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

(二)、甲方根据施工情况有权要求调整乙方作业人员数量,有权对进度慢、施工质量低劣、不服从指挥的作业人员予以清退,乙方应积极配合。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场地、床铺、生活基本用水电(不包括做饭用电、空调用电)以及协调与其它工种的交叉作业。

(四)、甲方必须完成履行合同,如果未能按合同规定执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必须作出相应赔偿。

八、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乙方自备食宿用具及合同约定的所需大、小型工器具,如扳手、管钳、切割机、电焊机、电锤、水钻、套丝机、压槽机、开凿机;自购工具消耗品如大小钢锯片、大小砂锯片、钻头、自用电灯、电线、灯泡、焊条、胶带、绑丝。

(二)、乙方所施工程没有达到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在接到甲方整改通知后及时进行整改。若乙方拖延整改时间,甲方有权给与乙方一定的经济处罚。

(三)、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有关消防、保卫、生活卫生、劳动纪律等规章制度,服从甲方有关人员的监督、检查、管理。

(四)、乙方在合同期间必须完整履行合同,如果未能按合同规定组织人员进场或中途退场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前期施工部分不予结算,作为对甲方损失部分的费用补偿。

(五)、甲方提供的施工材料发现乙方有浪费现象,乙方将受到加倍罚款。

(六)、乙方领取甲方的任何工具只有使用权利,没转让权。在施工工程中,如有损坏,自行修理,在工程竣工后交给甲方,如有损失按原价赔偿。

(七)、开工准备期间乙方负责临时设施、设备、配电箱敷设和安装,正常施工期间协助项目部安装工(突击)出现的安装、维护施工用水电(甲方不在支付用工)

(八)、乙方在施工中如私自不按图纸施工,出现一切后果自负,如性质严重还将给予处罚。

九、材料供应

(一)、乙方须按照图纸预算。出各种材料用量、规格和型号提前5天报给甲方。

(二)、甲方的材料乙方有责任和义务保护和保管,如有损坏和丢失,乙方照价赔偿。

(三)、各种材料到交工时,如超出预算用量,甲方有权按原价扣除乙方人工费以做补偿。

(四)、甲方购买材料时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同去市场指定所要材料。

(五)、乙方负责材料、机械用具卸车、码放整齐、材料架棚搭拆、使用材料清理归类。

十、其它

人员佩带统一安全帽,穿统一工作服。

(二)、为了便于工程施工,乙方作业人员在现场居住,但应严格注意现场卫生,如有随地大小便等不文明现象,经甲方发现,对乙方作200元/次以上的罚款。甲方交与乙方的床板乙方应妥善保管,待工程完工后退还给甲方,如有损坏和丢失由乙方赔偿。

十一、合同终止条件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乙方不听从甲方施工管理人员指挥和工作安排,将影响工程总体进度时。

2。乙方不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将造成工程安全管理重大隐患的。

3。乙方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甲方认为需要解除合同的。

4。乙方人员组织安排将影响甲方合同履行时。

5。因乙方原因严重拖延工期。

十二、附则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完工结算办理完毕后除保修条款外合同终止。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有关部门所持。

甲方:乙方:

代表:年月日代表:年月日

水暖工程承包协议【篇五】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关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

一、工程项目

乙方承包甲方________县________工程所有水暖轻工

二、工程期限和交工日期

水暖工程部分开工日期是按甲方的实际开工日期,交工日期由土建合同定。

三、工程质量标准和验收方法

此水暖工程按国家优级质量标准验收,争取创杯工程,经甲方,工程监理和工程师,质检站验收合格后,此水暖工程方为竣工。

四、工程量和价格

工程价格按一口价________________包死。

五、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供应水暖工程所需的各种材料,机器设备除外。

2、工程在进行中和验收合格后,甲方会按时支付给乙方工程款,特殊情况除外。

六、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水暖部分安装过程中,省材省料,避免出现浪费现象和重复施工,否则甲方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2、乙方组织人员认真按图纸施工,保证质量按时按质完成。外墙管道由甲方安排施工,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在质量保修期内水暖工程出现的问题,乙方要及时维修和承担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如乙方维修不够及时,甲方有权用质保金请他人维修并扣除乙方所有质保金,并按违约责任处理。

七、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

1、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协商不成按《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2、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水暖工程承包协议【篇六】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方将项目中的安装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责任,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结构类型:

4、建筑面积:地下二层,地上33层四栋,三层框架一栋,车库一个,约150000㎡;以施工图纸实际建筑面积为准。

5、承包范围:按甲方与建设方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中涉及的施工范围执行。

第二条承包形式:包工包料,包验收。

第三条工程计价:

本工程执行甲方与建设方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工程价款及计价方式的基础上,甲方扣留14。75%的管理费用,(含税金及大合同内建设方下浮的2%),竣工验收合格后除保修金外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付款方式:执行甲方与建设方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内容,在建设方拨款到位后3个工作日付给乙方。

第五条工程质量、材料认证、施工工期、保修条款、安全文明施工,违约责任等,均按甲方与建设方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中涉及乙方的条款执行。

第六条合同履约金:

本合同签订后当日向甲方缴纳保证金40万元(肆拾万元),接到甲方进场通知三日内再向甲方缴纳保证金40万元(肆拾万元),逾期不交,合同视为作废,前期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共计捌拾万元整,如两个月内不能按时进场,全部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合同仍然有效。保证金的返还按甲方与建设方签署的合同执行。

第七条其之约定:

1、甲方统一向乙方提供临建,以安排工作人员办公、工人居住及材料库房。临建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施工中发生的水电费由甲方承担,但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及宿舍内发现浪费用水(常流水)、用电(常明灯),发现一次罚款500—1000元。

3、乙方服从建设方委托的管理人员,工程监理人员,甲方管理人员的统一管理和指挥,如乙方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服从者,发现一次罚款500—1000元。

4、乙方不得以各种理由停止施工或向建设方及甲方闹事,如果发现一次罚款一万元,发现三次,将无条件自动退场。

5、维护甲方形象和权益,做好工人思想工作,禁止赌博、打架、酗酒闹事,传播淫秽物品,禁止发生拉闸,爬塔吊,不允许随意到政府有关部门上访闹事,扰乱社会安定,和谐的行为,如发现类似事件,乙方接受有关部门的经济处罚并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发现一次罚款10000元,发现三次,将无条件自动退场。

6、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所有的经济责任赔偿,触及法律的追究法律责任。同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公司的处罚。

7、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甲方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八条乙方做好属于自己完整的施工资料,按时交与甲方归档。

第九条乙方承担涉及自身的一切政府所缴纳的费用,如人身保险,材料检测等费用。如甲方代交的,乙方把款直接付给甲方

第十条其他

1、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与建设方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一份,总承包单位授权委托书复印件一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协商解决。

3、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款结清后合同终止。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5、附上乙方施工项目经理的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和结算工程款的具体负责人名单,身份证复印件,不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变更上述人员。否则出现后果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同时附上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的花名册及特殊工种的上岗复印件。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负责人(签字):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水暖工程承包协议【篇七】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由甲方承建的合水县广场路(林馨苑)20xx年限价房,生活适用房1#楼工程经甲乙双方协商,由乙方负责建筑物内配套工程的施工。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保障甲乙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水暖预留、消防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承包范围:包含施工图及设计变更范围内的以下工作内容:

(1)排水系统预留;

(2)暖气预留;

(3)消防水系统预留及安装;

(4)自动报警及安装;

(5)自动喷淋及安装。

承包方式:按合同承包范围包人工、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和文明施工、包验收。

第二条结款方式:

(1)人工费总额11、5万元,按工程进度的65%付款,按月付,整体工程验收完毕后,以10%的人工费总额为后期保修金,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一月内付清保修金,如果有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修复,费用自付,若乙方未修复,则甲方另派人予以维修,产生的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补充。

(2)剩余款项25%在工程交工验收完毕后一次付清。

第三条(1)提供一套施工图纸;

(2)按照本合同规定组织各阶段的工程验收与竣工验收;

(3)乙方在开工前七天提供材料单,因甲方不能及时提供材料,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1)遵守有关法律和规定,履行本合同中的规定的乙方有关权利和责任,按照图纸设计、变更单图纸会审,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完成本工程的施工。

(2)进场后,乙方要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做好防范,给施工人员购买相应的个人意外保险。

第五条工期管理:

(1)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2)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与费用。

(3)乙方不得以工程付款或其他方面的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故意拖延日期,否则将视为违约。

第六条工程质量与检验

(1)本合同规定由乙方承包及结算范围内的各分部分项工程,均须按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相应的国家规范规程及验收标准和国家相关规定及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和验收,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

(2)工程质量到不到合同约定及相关的规定和要求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规定要求及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合同要求及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七条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安全施工与检查

(1)乙方必须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并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乙方原因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设立专职安全检查员,检查、发现、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必须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对特殊工种进行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第八条其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乙方:

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字日期:__年__月__日

必备!水暖电安装工程合同汇总


在这个充满法律的社会中,做什么都需要合同。工程开始前签订工程合同能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在传统民法上,建设工程合同属承揽合同之一种,因此制定合同时要把每一条条款写清写细。那么,请问你是在寻找工程合同的优秀模板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必备!水暖电安装工程合同汇总”,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水暖电安装工程合同(篇1)

发包方(甲方):

代表人:

承包方(乙方):

负责人: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高压热力管道安装工程中的权利义务,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本工程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内容: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

二、工期

开工日期:以甲方开工通知书为准,暂订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如有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计划完工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工程规范

乙方必须按照施工图并执行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的相关标准,规范施工。

四、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甲方责任与义务

1、合同签订时,甲方提供给乙方工程施工图资料及其它基础资料,并完成技术交底,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由甲方负责。

2、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的施工情况,质量、安全一把抓。

3、按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费用。

3、甲方在接到乙方竣工验收的通知时,及时组织人员验收。

乙方责任与义务

1、按合同规定,保质保量完成工程进度,对工程质量负责,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2、在接到甲方委托及施工图等文件资料后,按照预定的工程节点制定施工计划,按施工计划完成工程。

3、乙方应保证安全文明施工,不得酒后作业。

4、工程完工当日,向甲方发竣工验收通知书。

五、工程返工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设计、图纸或施工方案有疑惑时且涉及工程变更或影响工期时,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须在______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相应的技术措施或工程特殊保护措施给予答复或批准。

2、工程验收前,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返工损失其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损失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安排乙方施工后,如果中途造成乙方停工,甲方应在______小时内做出处理意见并通知乙方复工。并非甲方原因乙方中途停工,乙方应在______小时内做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复工。无论何方超过四十八小时还不能复工,造成方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工期相继顺延。

六、工程量确认

1、乙方提出变更设计,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否则因此所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本工程的工程量据实结算。

七、工程款结算与支付

1、乙方每月25日前向甲方提交当月工程进度表,经发包方确认后,按确认量的60%支付。

2、月工程进度款累计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5%时停付。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通过项目审计后,剩余5%的工程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______个采暖期,如无质量问题,质保期满后不计利息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本工程无预付款。

八、材料设备供应

乙方采购的所有材料、设备必须有厂家的合格证书,均应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合格”标准。采购前须将材料、设备样品报甲方确认签字并封样后方可订货,材料进场必须经甲方和监理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因材料、设备质量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九、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竣工,质量不合格,因其它原因并无正当理由造成停工,四十八小时还不能复工,应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终止。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内容及时履行包含付款在内的相关义务。

3、违约方承担了违约责任后,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还可以继续履行合同。

4、任何一方书面提出解除合同,对方需在七天内予以答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

十、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自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

2、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水暖电安装工程合同(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建筑法》、《合同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本工程名称:

利辛天悦大酒工程

二.工程地点:

利辛工业园文州路与中红丝路交汇处

三.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质量、进度及使用工具。

四.承包范围:

(1)现有设计施工图和施工前变更的施工图内水电安装和规范要求,防雷焊接。

(2)包现场临时用电和施工用电。(

3)包各分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及国家标准(

4)包水电安装完成后场地清理。

五.结算方法及付款方式:

(1)工程量计算方法:按工程竣工审计结果下浮30%计算。(该结算方式含养老保险金及待业保险、劳保、人事安全等),由甲方代扣竣工审计后乙方所得款项的营业税3.5%和所得税1.5%。

(2)侍款方式:根据建设单位与甲方(中城建第六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结算方式同比例同方式结算。

六、不可预见事件处理:

本工程如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其它不能预见的原因造成停工,甲方不作任何补偿,但已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按合同单价结算给乙方。

七、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技术要求、施工场地、施工图纸与说明书和有关技术资料。

2.对乙方填报的工程进度及时审核。

3.甲方对工程进度、质量进度监理指导、工程期间工序的质量验收、检查验收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签证手续、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

4.甲方负责提供工人宿舍、水电照明。

八.乙方责任:

1.乙方确保按设计图纸及有关变更资料进行施工,确保质量和施工安全,在施工过程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范,如有不符合质量规范要求,乙方要负责。

2.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公司在文明、质量、安全、进度等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违者罚款。

3.进场工作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并在工地办公室登记,以便管理,若因手续及有关证件不齐被有关部门罚款,由乙方负责。

4.工地上严禁打架、赌博、盗窃等,违者罚款500元次,严重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5.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及工程进度情况配备足够的施工机械及人员,若不能按时,按质完成甲方下达的任务,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所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按60%结算余下40%作为甲方重新组织人员费用,乙方无条件清场。

6.乙方不得雇用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进场施工。

7.乙方每次收工前,或在每个工序完成后要清理干净场地,否则甲方有权另安排人员清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8.在作业前,班长要教育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范,若违反规范作业造成工伤事故由该班组负责。

9、乙方在所有材料进场时,要严格按照报验制度报验,经甲方、监理同意,复试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所有复试和工程性检测费用均有乙方负责。

10.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否罚款50元每人每次。

11.乙方承包单项工程,不得转包第三者。

12.班组长遵守文明安全条例,对宿舍定期打扫。

13.本合同为内部承包合同,外单位使用无效。

九.工期及时间要求:

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完成生产任务,工期从签定合同起至竣工验收。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总公司备案一份。双方签字生效,到全部款额结清后失效。(约定工期与甲方和建设单位签订的工期一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暖电安装工程合同(篇3)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西安市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 (简称甲方)

承揽方: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结合本产品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概况:

制作工期: 天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乙方收到首批制作款之日起计算)。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因设计变更、甲方付款延迟、甲方原因或不可抗拒雨天因素工期顺延)。

第二条 总造价:(大写):元整(¥:元)。由于地基具有不可预见性,可根据情况追加造价,参照底数标准参见报价单。追加部分费用在吊装前付清。

第三条 图纸:

1.本单立柱图纸数量为 套。

2.本单立柱图纸未经乙方许可不得使用、改动、复制或用于其它参考。 3.本单立柱图纸的版权、使用权归乙方所有。

第四条 质保:

1.因施工技术、材料、加工工艺等出现质量问题均由乙方全部负责。

2.单立柱主体结构保质期为十年,面漆保修期为一年,抗风12级、抗震裂度8级、防火4级 ,该产品使用环境温度在-40℃—60℃之间(如遇不可抗力乙方不承担责任)。

3.甲方不得擅自改变其结构或加装、改装其他负荷设施,否则乙方不予承保。

4.在质保期内甲方每年保养一次,费用由甲方支付,保养时间、保养措施及保养后的实地照片在甲方保养完毕后三日内传至乙方,如甲方不按期保养,以后该单立柱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概不负责,同时质保期终止。

第五条 验收:

1.验收时间:乙方安装完毕,甲方应在三日内验收完毕,如未验收即视为本工程合格。

2.验收标准:依照乙方提供的图纸。

3.甲方使用,视为验收合格。

4.验收完毕未能付清本单立柱款项及质保金到期未能付清时该单立柱的保质期、保修期无效。

第六条 结算:

1.合同签定后三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额的50%即 万元(大写 元整 )乙方开始生产。

2.基础浇注结束后二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额的35%即 万元(大写: 元整 ),乙方将钢结构运输到工地现场。

3.吊装前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额的10%即 万元(大写:元整 )。甲方可以将合同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在本产品出厂之日起一年内支付给乙方。乙方财务部在收到本产品所有余款之后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另付税金6%。

4. 甲方应将所有工程款转入乙方账户。

账户名称:

账 号:

第七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委派 为本工程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办理工程验收手续,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以及其它事宜。

2.甲方负责单立柱施工前期审批,乙方在施工期间如遇路政、高速公路管理处、交警部门、园林处以及其它行政部门干涉时,甲方应负责协调至乙方施工止,负责协助解决工地用水电问题。

3.在开工前甲方为乙方标明建单立柱具体位置方向,选好材料堆放场地及协调处理好周边关系(土地、村民等干扰问题)。

4.甲方负责在合同签定当日内向乙方提供本工程地质报告和地下管网线资料。

5.由于地下基础开挖地质是不可预见的,如乙方负责制作地基挖掘地基时,遇地下不可预见的施工难度(基础开挖出水、基础增大、土质异常等问题),增加费用另外结算。

6.若遇甲方原因及第三方原因延误的工期顺延,并按每天500元的标准补偿乙方窝工费。

第八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委派为本工程驻工地代表,负责施工现场日常事务工作。 2.负责按图纸的质量和合同进度施工。

3.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并对因乙方原因在施工中出现的损失及人员伤亡事故负全部责任。 4.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施工规范并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按期完工。 5.在保质期内,属乙方责任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无偿修理。 6.乙方负责材料的管理和施工现场的整洁卫生。

7.施工期间遵守施工区域的管理规定,服从管理,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罚,由乙方负责。 8.若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工期不顺延,并按每天500元的标准赔偿甲方延误工期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时,违约方按合同总额的20%支付守约方违约金,并承担因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因非乙方原因甲方未能按合同支付工程款项前,该广告画面所有权归乙方。

第十条 免责条款:

1.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单立柱损毁双方免责。(指地震、战争或超出本地风压等人类不可抗力)。 2.因政府行为致使乙方无法按期完工,乙方免责。

第十一条 合同变更: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一方变更驻工地代表或工程内容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解除: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使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发生不可抗力的; 2、双方同意不执行本合同的。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

第十四条 附则:

1.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3.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保质期结束后失效。 4.附件: (1)施工图纸

(2)甲乙双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 编: 邮 编: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水暖电安装工程合同(篇4)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1、工程承包范围:见技术协议

三、合同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技术协议和安全协议;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0、工程报价;

11、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及奖惩规定。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递交履约保函后生效。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内蒙古丰镇发电厂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单位:

帐号: 帐号: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是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1.4承包人:是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9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0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1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2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3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4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5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7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包括:厂区施工平面布置图、设计总平面图等)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8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9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0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1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2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及预算书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有效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装订成册、统一归挡。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3.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及规范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书面指令。

6.2工程师书面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工程师代表单位承担。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交给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合同规定的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且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道路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设计监理单位、施工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发包人可将

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9、承包人的工作

9.1承包人按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2)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安装围栏设施和安全文明施工标志,并负责安全保卫。

(3)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4)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5)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6)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发包人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双方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7)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报工程师,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并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确保抢回延误的工期。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0.4经过承、发包人确实共同作出努力了,却难以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工期投产时,则由承包人提出工期顺延申请,经发包人报董事会通过方可顺延工期,顺延后的工期,承包人必须作出相应承诺以实现工期目标。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2、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程竣工

13.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人的董事会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3.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四、质量及检验:

14、工程质量

14.1工程质量应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行业或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未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本工程质量评定仲裁部门为内蒙古电力质量中心监督站。

15、检查和返工15.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5.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5.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5.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6、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6.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6.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6.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6.4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7、重新检验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运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运的,试运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试运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运,并在试运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运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运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运提供必要条件。试运合格,工程师在试运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运,须在开始试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运,应承认试运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分部试运申请,发包人组织分部试运,并在分部试运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分部试运合格,工程师在分部试运记录上签字。

19.5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整套启动条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整套启动申请,由发包人组织整套启动,并在整套启动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整套启动合格,工程师在整套启动记录上签字。

19.6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试运,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运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工程师在试运合格后不在试运记录上签字,试运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运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7整套启动试运使用的燃油

按照有关规定考核,节超奖罚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机组试运72+24一次成功和机组运行72+24后连续运行3个月的奖励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五、安全文明施工

20、安全文明施工及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安全法规、命令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发包人安全管理办法及安全管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发包人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员工、招聘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20.3承包人要严格按照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文明施工,做到现场材料堆放整齐,杂物随时清理,安全警戒警示用语标志布置得当, 安全设施完备,工程完工后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如承包人未按此条款执行,发包人有权代为完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1、安全防护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安全防护措施费用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并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22.3承包人不发生伤亡事故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奖惩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2.4安全文明施工进度奖励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是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批准概算调整后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

招标工程项目外增加的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4、工程预付款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

26.3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范围。

27.2发包人按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范围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供应的设备和直接供应到现场的材料,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发包人供应的设备和直接供应到现场的材料,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使用前,应向承包人提供合格证书,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

27.5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7.6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发包人对承包人采购的材料的要求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8.7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水暖电安装工程合同(篇5)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1、工程承包范围:见技术协议

三、合同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技术协议和安全协议;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0、工程报价;

11、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及奖惩规定。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递交履约保函后生效。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内蒙古丰镇发电厂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单位:

帐号: 帐号: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3发包人:是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1.4承包人:是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9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0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1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4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5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7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包括:厂区施工平面布置图、设计总平面图等)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8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9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3.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及规范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书面指令。

6.2工程师书面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工程师代表单位承担。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交给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合同规定的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且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道路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设计监理单位、施工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发包人可将

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9、承包人的工作

9.1承包人按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2)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安装围栏设施和安全文明施工标志,并负责安全保卫。

(3)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4)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5)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6)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发包人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双方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7)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并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确保抢回延误的工期。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0.4经过承、发包人确实共同作出努力了,却难以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工期投产时,则由承包人提出工期顺延申请,经发包人报董事会通过方可顺延工期,顺延后的工期,承包人必须作出相应承诺以实现工期目标。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2、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程竣工

13.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人的董事会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四、质量及检验:

14、工程质量

14.1工程质量应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行业或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未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检查和返工15.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5.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5.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6、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6.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6.4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7、重新检验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运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运的,试运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分部试运申请,发包人组织分部试运,并在分部试运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分部试运合格,工程师在分部试运记录上签字。

19.5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整套启动条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整套启动申请,由发包人组织整套启动,并在整套启动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整套启动合格,工程师在整套启动记录上签字。

19.6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试运,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运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工程师在试运合格后不在试运记录上签字,试运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运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7整套启动试运使用的燃油

按照有关规定考核,节超奖罚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机组试运72+24一次成功和机组运行72+24后连续运行3个月的奖励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五、安全文明施工

20、安全文明施工及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安全法规、命令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发包人安全管理办法及安全管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发包人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员工、招聘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20.3承包人要严格按照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文明施工,做到现场材料堆放整齐,杂物随时清理,安全警戒警示用语标志布置得当, 安全设施完备,工程完工后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如承包人未按此条款执行,发包人有权代为完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并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22.3承包人不发生伤亡事故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奖惩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2.4安全文明施工进度奖励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是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批准概算调整后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

招标工程项目外增加的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4、工程预付款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

25、工程量的确认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

26.3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范围。

27.2发包人按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范围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供应的设备和直接供应到现场的材料,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发包人供应的设备和直接供应到现场的材料,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使用前,应向承包人提供合格证书,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

27.5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7.6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发包人对承包人采购的材料的要求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8.7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水暖电安装工程合同(篇6)

甲方:_____________房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配合甲方标准化楼房建设,就燃气管道安装的相关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施工范围: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负责施工现场的各项协调工作。监督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施工。

(2).在小区内安装调压房一座,占地约10平方,符合国家有关燃气设施的安全规定,费用由甲方负责。

(3).保护燃气设施,室外燃气管不得被任何构筑物占压,室内管道不得砌筑在任何设施内,安装有燃气管道的房间不得作为卧室、浴室、厕所使用。

(4).协助乙方进行燃气管道及燃气设施的抢修、维修工作。

(5).按国家规范统筹布置庭院各种管线,保障燃气管道与其他管道的安全间距。

(6).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三、乙方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负责本小区燃气管道及调压设施的安装,并按国家规范进行安装施工。

(2).负责向居民送气,供应合格天然气。

(3)乙方免费负责天然气管道及燃气设施的抢修和维修。由乙方出售的燃气灶具(价格_____________元/台,规格型号见样品,样品由乙方提供两款)一年内免费维修,一年后维修只收取灶具材料成本费。非乙方出售符合国家规定的燃气灶具乙方负责免费安装。

(4).乙方管网设计安装供气能力必须满足甲方_____________户用户正常用气,超出_____________用户甲方适当补偿乙方管网增容费用,具体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

(5).保障正常供气,特殊情况下不能供气时,向用户及时说明原因,低压管网事故引起的停气确保在_____________个小时内恢复送气,中压管网事故引起的停气尽快恢复送气。

(6).乙方免费设计管网施工图纸(合同签订后_____________日内提供),经甲方签字认可后方可组织施工。

(7).乙方在接到甲方用气申请后,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供气。

四、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用户为_____________户,根据__________市物价局的规定,每户收取_______________元建设费,计收取安装费_____________元;燃气智能表每户_____________元,计收取_____________元;智能表中卡、灶前阀、软管、电池等收取__________元/户,计收取_____________元;共计收取________________元。合同签订之日付本项费用的60%,余款40%小区开始点火送气前付清。

(2)外管线(主管线到小区调压站的管线)费用__________万元(附工程预算书),调压设备__________万元,合计__________万元,在合同签订后由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

五、本工程从自甲方审核通过乙方图纸后_________________内完成。如遇不可抗力及由于工程交叉作业引起的不可协调所影响的工期相应顺延。

六、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项下之义务需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乙方安装的燃气管道以及用户室内燃气设施引起的任何第三方的损害、赔偿、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但因燃气设施的使用不当、私接天然气管线、偷气、改造燃气表、雷电、火灾、其他安装装饰工程等原因引起的任何财产损失乙方不承担经济责任,但有责任负责修复。

七、以上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如有违反,责任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盖章)(盖章)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维修工程合同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签订日期: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第二条 工程范围

乙方承包的工程范围:

拆除原有缺陷路面176平方米并且垂直开挖30公分,做两步3:7灰土垫层,浇筑20公分厚C30混凝土路面, 在无道芽的路段安装道芽,新旧混凝土路面之间做沥青勾缝,清运现场所产生的建筑垃圾 , 做好成品养护。

第三条 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四条 合同工期

一、本合同工期为 五个工作日,自乙方进场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 工程价款

(一)工程价款(含税)为:(大写)(小写)¥元。

第六条 工程价款支付

按合同附件中工程图纸和明细以及该项目工程范围规定的内容一次包死,任何条件的变化均不作工程价款调整,整个工程按以上“工程范围”的内容全部完成经交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该工程款。

第七条 工程质量

一、甲方应在乙方进场前 一日,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 一 套,并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二、乙方按照工程图纸、施工说明等组织施工。

三、涉及隐蔽工程的,在工程隐蔽前,乙方应当通知甲方到场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整改后重新验收。

四、乙方保证工程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相关技术标准。

五、本工程使用的混凝土、石灰、沥青、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的规定。

第八条 验收

一、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甲乙双方共同验收。

二、本工程由甲乙双方以施工图纸、设计说明相关标准、规范为标准共同验收。如未达到合同规定的验收质量标准乙方在指定期限内无偿返工。

第九条 质量保修

一、乙方负责该区域内建设施工期内的保修,确保路面平整牢固,乙方并作出质量保修承诺。若乙方不负责保修,甲方有权从其他工程款中扣回应由乙方保修的费用,乙方不得质疑。

二、保修期间,符合保修条件的,乙方均应当在接到甲方发出的书面保修通知后在限定时间内维修破坏的路面。

第十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图纸并进行现场交底,交底应经双方现场确认。

三、工程甲方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并负责确认工程。

第十一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安全设施和垃圾处理等工作。

二、参加甲方组织的现场交底,配合形成书面交底文件。

三、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开挖过程中遇到的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

四、乙方必须按照经甲方现场确认或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甲方确认的安装方案、方法进行施工、安装,不得擅自改动如有变更以书面的变更通知单为准。

七、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或条例等原因导致发生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不负责任何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由于乙方原因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工程价款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与解除

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所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 四 份,双方各执 二 份。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

第十六条 付款方式

经甲方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成后支付乙方结算总价的90%工程款;剩余10%工程款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一次付清。乙方应出具经甲方财务认可的国家正式发票办理付款,否则甲方有权拒付。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因村民闹事而影响施工的一切行为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不得因此而影响施工进度,且不能转嫁给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合同附件:

1、略

2、 施工图1张 路面维修工程费用清单

(以下无正文)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