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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公路、道路施工合同新整理版

在这个快节奏的今天,合同变得更加愈发重要了。签订合同前要尽量让双方认可,达成双赢。施工合同是建设单位与施工方或者承包施工方双方签订的具有法律效益的文件。签订施工合同后如果违反就要承担造成的损失,那么,你平常有了解过施工合同的内容和种类吗?为此,小编花时间整理了有关公路、道路施工合同新整理版,为防遗忘,建议你收藏本页!

有关公路、道路施工合同新整理版

发包人:

承包人:

经过邀请招标,发包人确定 所有空填全 为阳光海岸别墅项目路基工程施工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 工程项目

1.1 工程名称:*****道路工程

1.2 工程地点:位于上海市奉贤区,莘奉金公路以西,团结塘路以南,金汇塘路以北地块

1.3 承包范围:总平面图中 标段所示道路路基工程(包括素土夯实、碎石压实、路基排水沟)

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验收通过。

1.5 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暂定) 元 单价 (综合单价包干)

大 写 元

1.8 质量标准:合格。

1.9 工 期:

工程总日历工期 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二.技术标准及图纸

2.1 图纸

2.1发包人提供:

2.2 技术标准:

2.2.1 执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国家、上海市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2.2.2 质量评定执行相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所有材料必须有出厂证明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3.1 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3.1.1 发包人委派的业主代表:

姓名: 职务:

3.1.2 监理单位及委派的工程师:

监理单位:

姓名: 职务:

职权:对施工阶段质量、进度以及现场工程量签证进行监理与控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以及保修阶段的相关工作。

3.1.3发包人主要工作:

3.1.3.1 负责场地三通一平;

3.1.3.2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进行现场交验;

3.1.3.3 提供地下管线布置图、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3.1.3.4负责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纸会审工作,并作好各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

3.1.3.5进行工程协调、管理、验收与及时安排下道工序;

3.1.3.6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3.2 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3.2.1 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项目经理代表承包人就此工程项目全权对发包人负责。

3.2.2承包人主要工作:

3.2.2.1本合同签订后收到发包方通知 2 天内,承包人进场完成施工准备。

3.2.2.2严格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要求及工程内容。

3.2.2.3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工程进度计划、用电计划,并报送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审核批准;

3.2.2.4 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3.2.2.5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做好现场施工记录,配合发包人和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检查;

3.2.2.6工程竣工验收后2周内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肆套竣工图及竣工资料;

3.2.2.7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认可且与本合同不矛盾的其他工作。

3.2.2.8负责所施工工程的验收通过,并保证相关部门的开通。

四、工程价款

a、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方式,此价格涵盖了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的包括所有土建安装费用、质检费用、水电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劳务、监督、赶工措施费、开办费、机械进出场费、安全文明施工以及为完成合同约定工作的其他一切费用。该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不受市场价格及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b.设计变更所增加的费用,有合同单价的按合同单价,没有合同单价的根据上海市93土建定额再结合上海市有关文件进行编制,如93土建定额中没有的子项,可套用市政定额中相应的子项,费率按93土建定额四类下浮 计取.设计变更中所增加的材料:报价书中有的按报价书,报价书中没有的承包人应报所需材料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产地、价格,经发包人审定后方可使用,并作为结算依据。

d.工程报价单详附件,工程量按实结算

e.结算审计承包人付费执行采用沪建建(2003)641号,沪价费(2003)054号文《工程造价审核收费标准》,由发包人代扣代付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

5.1 工程完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75%;

5.2 工程结算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其余5 %的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期满一年后支付,如保修期内由于承包单位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由承包单位免费维修,如承包单位2天内不到,由发包人处理,所发生费用加10%的管理费由承包人承担;

六.安全文明施工

6.1承包人应按建设总承包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发包人统一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发包人、总承包单位对承包人任何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均有权予以制止,直至罚款和解除合同。

6.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

七.竣工验收

7.1承包人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前24小时通知发包人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在收到通知后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2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

7.2承包人在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供符合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要求的竣工资料肆套。竣工资料包括文字资料、竣工图、工程照片,并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档资料。

八.违约责任

8.1发包人违约:

8.1.1因发包人原因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费用不计。

8.2承包人违约:

8.2.1 因承包人原因,未按本合同第1.9条所示工期按时竣工,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按3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逾期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全部损失。

8.2.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承包人无条件进行返工、整改、修复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达到合同质量标准,所产生的费用包括重新检测所需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且向发包人赔偿本工程项目总造价的5%的违约金。如因承包人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发包人、总承包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后7天内承包人仍未予以完善的,发包人、总承包单位有权另行安排单位完成相应整改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8.2.3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弄虚作假,采用不合格工程材料的,除责令返工并赔偿损失外,每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

8.2.4 如施工完毕后,未能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及开通,招标方将不予以支付剩余的工程款,直到验收合格并开通后,发包人无息支付。

九、争议

9.1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合同生效与终止

10.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且加盖法人公章后生效;

10.2合同订立时间:2004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上海市。

10.3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一、合同附件

11.1 投标文件

11.2 招标文件

11.3 道路平面图及标段划分图

11.4 报价书

十三、合同份数

13.1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副本陆份,双方各执叁份。

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明确。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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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公路路基施工合同范本


有关公路路基施工合同范本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风险提示:发包人的相对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根据对工程项目的工期和质量要求,甲方通过审查乙方的人员和机械设备,符合施工要求,并且在乙方自愿的基础上,通过甲、乙双方协商,签定此合同,具体合同内容如下:

一、工程内容

甲方承包给乙方______道路路基内的工作内容 (填铺碾压、除草皮、弃脏土、土石方填、挖工程及路基边沟边坡的整修工程)。

乙方完工后经甲方进行验收。具体要求及标准是:边坡达1:1.5,边沟顺适畅通,合乎要求,路基调供后保证5.5m宽,标高抽查合格率在60%以上。压实度在93%以上。

二、工程数量路基填方m3,挖方m3填方单价为______元/ m3,挖方单价为_____元/ m3。

三、工程造价

以上工程共计合同工程费用为_______元人民币。

四、工期要求

风险提示: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

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乙方必须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在不受拆迁和构造物影响的情况下,必须在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成工程任务。

五、工程施工过程质量要求

风险提示:工程质量未符合标准的归责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1、严格执行《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

2、乙方填方路基填料应在甲方提供的料场拉运,不得使用不合格的路基填料,填料中不能含有泥团、杂物及腐植土等不合格材料,路基上不合格路料必须捡去弃方不得乱倒,应按甲方指定的地点弃土。

3、乙方填筑路基每一碾压层的碾压宽度不能小于设计宽度,基底处理压实度要求为≥90%。每层工作面要摊铺平整,碾压均匀,不出现松散和翻浆情况。

4、路基边沟、边坡的整修,要求直线顺直,曲线圆滑,坡面和沟底平整密实,没有杂物。路基两侧超过边线的废弃物全部清除。如不及时清除,当地农民提出赔偿,均由乙方自负。

六、安全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一定要对所属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增设安全示警标志和指示标志。

七、工程付款

(1)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核完毕后一个月内,除留设结算造价_____%的质量保修金外,其余款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造价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正式的税务发票。

(2)质量保修金 按以下规定支付:

a、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一年后的____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质量保修金;

b、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

(3)水电费用乙方自理。

八、违约

风险提示:明确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___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公路、道路施工合同


发包人:承包人: 经过邀请招标,发包人确定 所有空填全 为阳光海岸别墅项目路基工程施工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 工程项目 1.1 工程名称:*****道路工程 1.2 工程地点:位于上海市奉贤区,莘奉金公路以西,团结塘路以南,金汇塘路以北地块 1.3 承包范围:总平面图中 标段所示道路路基工程(包括素土夯实、碎石压实、路基排水沟) 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验收通过。 1.5 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暂定) 元 单价 (综合单价包干) 大 写 元 1.8 质量标准:合格。 1.9 工 期: 工程总日历工期 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二.技术标准及图纸 2.1 图纸 2.1发包人提供: 2.2 技术标准: 2.2.1 执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国家、上海市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2.2.2 质量评定执行相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所有材料必须有出厂证明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3.1 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3.1.1 发包人委派的业主代表: 姓名: 职务: 3.1.2 监理单位及委派的工程师: 监理单位: 姓名: 职务: 职权:对施工阶段质量、进度以及现场工程量签证进行监理与控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以及保修阶段的相关工作。 3.1.3发包人主要工作: 3.1.3.1 负责场地三通一平; 3.1.3.2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进行现场交验; 3.1.3.3 提供地下管线布置图、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3.1.3.4负责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纸会审工作,并作好各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 3.1.3.5进行工程协调、管理、验收与及时安排下道工序; 3.1.3.6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3.2 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3.2.1 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项目经理代表承包人就此工程项目全权对发包人负责。 3.2.2承包人主要工作: 3.2.2.1本合同签订后收到发包方通知 2 天内,承包人进场完成施工准备。 3.2.2.2严格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要求及工程内容。 3.2.2.3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工程进度计划、用电计划,并报送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审核批准; 3.2.2.4 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3.2.2.5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做好现场施工记录,配合发包人和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检查; 3.2.2.6工程竣工验收后2周内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肆套竣工图及竣工资料; 3.2.2.7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认可且与本合同不矛盾的其他工作。 3.2.2.8负责所施工工程的验收通过,并保证相关部门的开通。

四、工程价款 A、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方式,此价格涵盖了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的包括所有土建安装费用、质检费用、水电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劳务、监督、赶工措施费、开办费、机械进出场费、安全文明施工以及为完成合同约定工作的其他一切费用。该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不受市场价格及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B.设计变更所增加的费用,有合同单价的按合同单价,没有合同单价的根据上海市93土建定额再结合上海市有关文件进行编制,如93土建定额中没有的子项,可套用市政定额中相应的子项,费率按93土建定额四类下浮 计取.设计变更中所增加的材料:报价书中有的按报价书,报价书中没有的承包人应报所需材料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产地、价格,经发包人审定后方可使用,并作为结算依据。 D.工程报价单详附件,工程量按实结算 E.结算审计承包人付费执行采用沪建建(2003)641号,沪价费(2003)054号文《工程造价审核收费标准》,由发包人代扣代付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 5.1 工程完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75%; 5.2 工程结算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其余5 %的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期满一年后支付,如保修期内由于承包单位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由承包单位免费维修,如承包单位2天内不到,由发包人处理,所发生费用加10%的管理费由承包人承担;

六.安全文明施工 6.1承包人应按建设总承包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发包人统一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发包人、总承包单位对承包人任何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均有权予以制止,直至罚款和解除合同。 6.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

七.竣工验收 7.1承包人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前24小时通知发包人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在收到通知后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2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 7.2承包人在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供符合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要求的竣工资料肆套。竣工资料包括文字资料、竣工图、工程照片,并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档资料。

八.违约责任 8.1发包人违约: 8.1.1因发包人原因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费用不计。 8.2承包人违约: 8.2.1 因承包人原因,未按本合同第1.9条所示工期按时竣工,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按3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逾期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全部损失。 8.2.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承包人无条件进行返工、整改、修复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达到合同质量标准,所产生的费用包括重新检测所需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且向发包人赔偿本工程项目总造价的5%的违约金。如因承包人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发包人、总承包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后7天内承包人仍未予以完善的,发包人、总承包单位有权另行安排单位完成相应整改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8.2.3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弄虚作假,采用不合格工程材料的,除责令返工并赔偿损失外,每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 8.2.4 如施工完毕后,未能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及开通,招标方将不予以支付剩余的工程款,直到验收合格并开通后,发包人无息支付。

九、争议 9.1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合同生效与终止 10.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且加盖法人公章后生效; 10.2合同订立时间:2004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上海市。 10.3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一、合同附件 11.1 投标文件 11.2 招标文件 11.3 道路平面图及标段划分图 11.4 报价书 十三、合同份数 13.1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副本陆份,双方各执叁份。 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明确。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有关公路路面施工合同范本


有关公路路面施工合同范本

经过邀请招标,发包人确定某项目路基工程施工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项目

1.1工程名称:*****道路工程。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总平面图中标段所示道路路基工程(包括素土夯实、碎石压实、路基排水沟)。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验收通过。

1.5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暂定)元单价(综合单价包干)。

1.8质量标准:合格。

1.9工期:工程总日历工期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二.技术标准及图纸

2.1图纸

2.1发包人提供:

2.2技术标准:

2.2.1执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国家、**市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2.2.2质量评定执行相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所有材料必须有出厂证明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3.1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3.1.2发包人主要工作:

3.1.2.1负责场地三通一平;

3.1.2.2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进行现场交验;

3.1.2.3提供地下管线布置图、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3.1.2.4负责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纸会审工作,并作好各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

3.1.2.5进行工程协调、管理、验收与及时安排下道工序;

3.1.2.6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3.2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3.2.1承包人主要工作:

3.2.1.1本合同签订后收到发包方通知2天内,承包人进场完成施工准备。

3.2.1.2严格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要求及工程内容。

3.2.1.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工程进度计划、用电计划,并报送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审核批准;

3.2.1.4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3.2.1.5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做好现场施工记录,配合发包人和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检查;

3.2.1.6工程竣工验收后2周内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肆套竣工图及竣工资料;

四、工程价款

a.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方式,此价格涵盖了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的包括所有土建安装费用、质检费用、水电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劳务、监督、赶工措施费、开办费、机械进出场费、安全文明施工以及为完成合同约定工作的其他一切费用。该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不受市场价格及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b.设计变更所增加的费用,有合同单价的按合同单价,没有合同单价的根据**市**土建定额再结合**市有关文件进行编制,如**土建定额中没有的子项,可套用市政定额中相应的子项,费率按**土建定额四类下浮计取。设计变更中所增加的材料:报价书中有的按报价书,报价书中没有的承包人应报所需材料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产地、价格,经发包人审定后方可使用,并作为结算依据。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

5.1工程完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75%;

5.2工程结算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其余5%的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期满一年后支付,如保修期内由于承包单位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由承包单位免费维修,如承包单位2天内不到,由发包人处理,所发生费用加10%的管理费由承包人承担;

六.竣工验收

6.1承包人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前24小时通知发包人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在收到通知后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2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

6.2承包人在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供符合**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要求的竣工资料肆套。竣工资料包括文字资料、竣工图、工程照片,并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档资料。

七.违约责任

7.1发包人违约:

7.1.1因发包人原因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费用不计。

7.2承包人违约:

7.2.1因承包人原因,未按本合同第1.9条所示工期按时竣工,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按3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逾期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全部损失。

7.2.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承包人无条件进行返工、整改、修复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达到合同质量标准,所产生的费用包括重新检测所需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且向发包人赔偿本工程项目总造价的5%的违约金。如因承包人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发包人、总承包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后7天内承包人仍未予以完善的,发包人、总承包单位有权另行安排单位完成相应整改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7.2.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弄虚作假,采用不合格工程材料的,除责令返工并赔偿损失外,每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

8.2.4如施工完毕后,未能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及开通,招标方将不予以支付剩余的工程款,直到验收合格并开通后,发包人无息支付。

八、合同生效与终止

8.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且加盖法人公章后生效;

8.2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市。

8.3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九、合同份数

9.1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副本陆份,双方各执叁份。

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明确。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路道路施工合同


发包人:

承包人:

经过邀请招标,发包人确定 所有空填全 为阳光海岸别墅项目路基工程施工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 工程项目

1.1 工程名称:*****道路工程

1.2 工程地点:位于XX市XX区,莘奉金公路以西,团结塘路以南,金汇塘路以北地块

1.3 承包范围:总平面图中 标段所示道路路基工程(包括素土夯实、碎石压实、路基排水沟)

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施工及验收通过。

1.5 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暂定) 元 单价 (综合单价包干)

大 写 元

1.8 质量标准:合格。

1.9 工 期:

工程总日历工期 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二.技术标准及图纸

2.1 图纸

2.1发包人提供:

2.2 技术标准:

2.2.1 执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国家、XX市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2.2.2 质量评定执行相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所有材料必须有出厂证明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3.1 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3.1.1 发包人委派的业主代表:

姓名: 职务:

3.1.2 监理单位及委派的工程师:

监理单位:

姓名: 职务:

职权:对施工阶段质量、进度以及现场工程量签证进行监理与控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以及保修阶段的相关工作。

3.1.3发包人主要工作:

3.1.3.1 负责场地三通一平;

3.1.3.2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进行现场交验;

3.1.3.3 提供地下管线布置图、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3.1.3.4负责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纸会审工作,并作好各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

3.1.3.5进行工程协调、管理、验收与及时安排下道工序;

3.1.3.6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3.2 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3.2.1 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项目经理代表承包人就此工程项目全权对发包人负责。

3.2.2承包人主要工作:

3.2.2.1本合同签订后收到发包方通知 2 天内,承包人进场完成施工准备。

3.2.2.2严格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要求及工程内容。

3.2.2.3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工程进度计划、用电计划,并报送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审核批准;

3.2.2.4 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

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3.2.2.5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做好现场施工记录,配合发包人和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检查;

3.2.2.6工程竣工验收后2周内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肆套竣工图及竣工资料;

3.2.2.7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认可且与本合同不矛盾的其他工作。

3.2.2.8负责所施工工程的验收通过,并保证相关部门的开通。

四、工程价款

a、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方式,此价格涵盖了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的包括所有土建安装费用、质检费用、水电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劳务、监督、赶工措施费、开办费、机械进出场费、安全文明施工以及为完成合同约定工作的其他一切费用。该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不受市场价格及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b.设计变更所增加的费用,有合同单价的按合同单价,没有合同单价的根据XX市93土建定额再结合XX市有关文件进行编制,如93土建定额中没有的子项,可套用市政定额中相应的子项,费率按93土建定额四类下浮 计取.设计变更中所增加的材料:报价书中有的按报价书,报价书中没有的承包人应报所需材料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产地、价格,经发包人审定后方可使用,并作为结算依据。

d.工程报价单详附件,工程量按实结算

e.结算审计承包人付费执行采用沪建建(2003)641号,沪价费(2003)054号文《工程造价审核收费标准》,由发包人代扣代付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

5.1 工程完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75%;

5.2 工程结算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其余5 %的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期满一年后支付,如保修期内由于承包单位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由承包单位免费维修,如承包单位2天内不到,由发包人处理,所发生费用加10%的管理费由承包人承担;

六.安全文明

施工

6.1承包人应按建设总承包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发包人统一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发包人、总承包单位对承包人任何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均有权予以制止,直至罚款和解除合同。

6.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

七.竣工验收

7.1承包人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前24小时通知发包人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在收到通知后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2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

7.2承包人在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供符合XX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要求的竣工资料肆套。竣工资料包括文字资料、竣工图、工程照片,并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档资料。

八.违约责任

8.1发包人违约:

8.1.1因发包人原因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费用不计。

8.2承包人违约:

8.2.1 因承包人原因,未按本合同第1.9条所示工期按时竣工,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按3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逾期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全部损失。

8.2.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承包人无条件进行返工、整改、修复或采取其它补救施达到合同质量标准,所产生的费用包括重新检测所需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且向发包人赔偿本工程项目总造价的5%的违约金。如因承包人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发包人、总承包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后7天内承包人仍未予以完善的,发包人、总承包单位有权另行安排单位完成相应整改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8.2.3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弄虚作假,采用不合格工程材料的,除责令返工并赔偿损失外,每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

8.2.4 如施工完毕后,未能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及开通,招标方将不予以支付剩余的工程款,直到验收合格并开通后,发包人无息支付。

九、争议

9.1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合同生效与终止

10.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且加盖法人公章后生效;

10.2合同订立时间:2004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XX市。

10.3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一、合同附件

11.1 投标文件

11.2 招标文件

11.3 道路平面图及标段划分图

11.4 报价书

十三、合同份数

13.1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副本陆份,双方各执叁份。

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明确。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