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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转让合同(样式一)

专利看似与自己生活关系不大,但其实关系密切,发明创造者能够通过专利权占有自己创造的知识资源。很多企业也热衷于申请专利,以便获得更多盈利,专利合同可以保证后续专利转让和许可的顺利。有没有可以参考借鉴的专利合同模板呢?小编特地为你收集整理“专利权转让合同(样式一)”,请阅读,或许对你有所帮助!

合同编号:科技合字(19)第号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受让方:(公章)

(甲方)

技术转让方: (公章)

(乙方)

中介方: (公章)

合同登记机关:(公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

履行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研制单位(个人)│

├──────────┼──────┬─────────┬─────┤

研制完成时间│年月日│主要研制人员│

├──────────┼──────┼─────────┼─────┤

专利申请号││专利批准号│

├──────────┼──────┼─────────┼─────┤

专利申请时间│年月日│专利批准时间│年月日

├──────────┼──────┴─────────┴─────┤

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

一、发明创造名称和内容:

二、专利实施和实施许可的情况:

三、专利权转让方、受让方的义务: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清单:

五、履行合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和方式:

六、验收的标准和方法:

七、成交金额与付款时间、付款方式:

一次总付:

分次支付:按利润或销售额提成%时间:

其它方式:

八、中介方的义务和责任及收取中介服务费比例和支付方式:

九、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办法:

十一、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十二、其它有关事项:

││地址│

技│(公章)├───────┼────────────┤

术││电话│

受│├───────┼────────────┤

让│法定代表人:│帐号│

方│├───────┼────────────┤

││开户银行│

├─┼──────────┼───────┼────────────┤

││地址│

技│(公章)├───────┼────────────┤

术││电话│

转│├───────┼────────────┤

让│法定代表人:│帐号│

方│├───────┼────────────┤

││开户银行│

├─┼──────────┼───────┼────────────┤

││地址│

中│(公章)├───────┼────────────┤

││电话│

介│├───────┼────────────┤

│法定代表人:│帐号│

方│├───────┼────────────┤

││开户银行│

├─┼──────────┴───────┴────────────┤

鉴│意见:

证│经办人:

单│(公章)

位│年月日

├─┼───────────────────────────────┤

公│意见:

证│经办人:

机│(公章)

关│年月日

>

〔说明〕

1.当事人可以约定专利申请文件和有关技术背景材料为合同附件,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

2.在“合同类型”一项注明专利权转让合同。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转让专利权应经专利局登记并公告。其中,全民所有制单位转让专利权必须事先经过上级主管机关批准。因此,在“合同类型”一项中,应注明批准日期、登记号和公告日期。

3.有些专利权转让合同是在转让方已经实施专利,或者已经与第三方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以后转让专利权的。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应当在“专利实施许可情况”一项中明确转让方是否继续实施,或者已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如何转移。在专利权转让合同成立后,转让方如果需要继续实施专利,可以约定转让方在已经实施或者已经准备实施的规模上继续实施专利并免交专利使用费,也可以约定转让方继续实施专利应向受让方即新的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至于在专利权转让合同应立之日前已经订立的并正在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转让方与第三方之间就该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所发生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应由受让方承担。这种权利义务的转移宜告知第三方。

延伸阅读

专利权转让合同(样式二)


 专利权转让合同

专利权转让技术名称:
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年月

序文
鉴于转让方是 技术的专利权人且同意将其持有的专利技术的专利权转让给受让方;鉴于受让方希望拥有该专利技术的专利权且愿意支付给甲方专利权转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技术合同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正文
第一条 发明创造名称、性质和内容
1.1 甲方持有专利权的专利技术的名称为:(用简明扼要的语言概括该专利技术的名称)
1.2 甲方持有专利权的专利技术的性质为:(描述该专利技术的技术特征)
1.3 甲方持有专利权的专利技术的内容为:(说明该专利技术的主要内容)
1.4 甲方持有专利权的专利技术的应用效果:(写明应用该专利技术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二条 专利技术的权属状况
2.1 甲方持有专利权的专利技术的有关事项如下;
(1)专利技术的名称;
(2)专利技术的发明人为:
(3)专利技术的申请人为:
(4)专利技术的申请日为:
(5)专利技术的申请号为:
(6)专利技术的专利号为:
(7)专利技术的专利权人为:
(8)专利技术的专利权有效期限为:
2.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专利技术的发明过程、完成情况、发明人基本情况、专利权人基本情况及有关证明材料等。
2.3 甲方应当保证所转让专利权的专利技术是归其持有的,且甲方享有处分权,如因实施该专利技术引发侵权纠纷时,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2.4 甲方同意将该专利技术的专利权转让给乙方,并且应转让与实施该专利技术有关的技术秘密,保证乙方能够最充分地利用该专利技术以达到合同约定的预期效果。

第三条 专利实施和专利许可的情况
3.1 本合同订立前,甲方已许可如下单位实施该专利技术:(列举甲方许可使用该技术的单位名称、许可实施范围、实施期限等内容)
3.2 甲乙双方订立的专利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影响在合同生效前甲方与其他方订立的有关合同的效力。甲方在这些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在专利权转让合同生效后,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技术情报和资料及其保密事项
4.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如下实施该专利技术所需的技术情报和资料:(包括工艺设计、技术报告、工艺配方、文件图纸等有关内容,双方可以约定提交有关资料的清单和份数,以便于双方共同监督、检查)
4.2 甲方提交的上述技术情报和资料应是能够体现该专利技术的技术指标、参数及技术水平、性能的资料,以及有关的辅助性材料。
4.3 甲乙双方应明确约定有关技术情报和资料提交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提交方式。双方约定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支付专利权转让费后日内,向乙方交付如4.1中所列的全部技术情报和资料。具体交付方式和地点为:(明确甲方提交资料的方式和地点)
4.4 甲方应向乙方保证交付的技术情报和资料,应当是完整的、清楚的。图纸资料的规格及绘制符合国家的标准(或规定)。
4.5 乙方收到甲方交付的全部技术资料后,应对资料予以认真的检查与核对,如发现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在收到技术资料后的日内向甲方发出通知,甲方应在收到如上通知后的日内予以说明、补充或更换;技术资料符合要求后,乙方应在日内向甲方签发技术情报和资料验收合格确认书。
4.6 与实施该专利技术有关的技术秘密的名称或代号为:(写明属于技术的秘密的技术名称或代号)
记载上述技术秘密的资料为:(写明技术秘密的载体)
4.7 乙方应保证不得泄露如4.6所述的技术秘密。

第五条 技术指导
5.1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应向乙方提供技术指导,以保证乙方能够通过实施甲方转让的专利技术达到合同约定的预期效果。
5.2 从乙方试制专利技术产品时起,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技术指导,直至试制出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标准的产品(因乙方原因不能试制出符合该标准的产品除外),并解答乙方在实施专利技术的过程中提出的问题。
5.3 甲方在乙方试制专利技术产品期间,应派出技术人员到乙方现场进行技术指导,所派出的技术人员应符合如下的标准:(如对时间、人数、学历、经验等方面的要求)
5.4 甲方在乙方试制专利技术产品期间,应负责培训乙方的有关技术人员。培训方案如下:(如时间、地点、方式、目标等)
5.5 乙方应为甲方的技术指导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及设备方面的配合,接受甲方培训的人员的条件和文化水平,应符合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具体安排如下:
5.6 乙方应为技术指导的甲方人员提供食宿,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六条 价款及支付方式
6.1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支付给甲方专利转让费为 元人民币。
6.2 甲乙双方可以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上述约定的转让费:
(1)支付方式:乙方按约定一次性支付或分期分批支付;分期分批支付的,应约定每期支付的金额。
(2)支付期限:乙方按约定在本合同生效后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上述转让费;分期分批支付的,应约定每期支付的具体期限。
(3)支付地点:甲乙双方可以约定支付的具体地点,可以在甲方所在地,也可以在乙方所在地,或者双方约定的其他地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以转让费的00%计算的违约金;逾期两个月不支付转让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以转让费的00%计算的违约金,并交还技术资料。
7.2 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的,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以转让费的00%计算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两个月未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的、或技术资料补充更换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退还转让费,并支付以转让费的00%计算的违约金。
7.3 甲方不履行合同,迟延办理专利权的移交手续,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逾期两个月不办理专利移交手续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返还转让费,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7.4 若有第三方指控乙方实施甲方转让的专利技术侵权,则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并对乙方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予以赔偿。
7.5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转让的专利权被宣布无效的,甲方应当返还价款,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7.6 若一方不遵守本合同保密条款的约定,将有关技术秘密泄露给第三方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8.1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一旦出现争议,可以根据自愿选择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8.2 争议发生后,双方应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按照合同的约定分清各自的责任,采用协商的办法解决争议。
8.3 若双方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将争议提交双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进行调解解决。
8.4 若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或者不愿协商、调解的,可以约定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8.5 双方也可以不通过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第九条 有关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9.1 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权人作为转让方,将专利权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所订立的合同。
9.2 技术秘密:指在实施发明创造专利时,为了达到最好的效果所使用的、转让方采取了保密措施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9.3 技术资料:实施发明创造专利所需要的文字及图纸资料。
9.4 技术指导:转让方为受让方实施专利技术所进行的指导,包括转让方向受让方讲授专利技术和培训受让方的有关技术人员。
9.5 转让费:指因转让方向受让方转让专利权,受让方应当向转让方支付的价款。
9.6 完整:指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的技术资料是本合同中约定的全部技术资料。
9.7 清晰:指技术资料中的曲线、符号、数字、文字筹足以看清。
9.8 其他技术术语(其他需要说明、解释的相关技术术语)

附文

第十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日期为合同生效日。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和有关批准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审批部门意见:
 审批部门:(签章)
 日期:

专利权质押合同(试用)(样式一)


出质人(甲方):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质权人(乙方):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登记日期:
质押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监制
为确保债务的偿还,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以“质押财产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质押。

第二条 甲方质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元,贷款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三条 甲方保证对质押物依法享有完全的所有权。

第四条 甲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质押财产产付乙方占有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_____元。

第五条 质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元及利息、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及实现贷款债权和质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六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鉴定、保险、保管、运输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质押期间,()方有维持专利权有效的义务,负责交纳专利年费,处理专利纠纷等事务。

第八条 甲方应将质押财产在质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九条 质押期间,质押财产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的,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质押财产,存入乙方指定的帐户,质押期间双方均不得动用。

第十条 非因乙方过错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甲方应在_____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一条 质押期间,质押财产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

第十三条 质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应先优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其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四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

第十五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约定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至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改变贷款用途、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六条 甲方因隐瞒质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与甲方存款帐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十七条 乙方贪污处分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质押财产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九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解决达不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 本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用于登记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质押财产清单

┌───┬──────────┬──────┬──────┬──────┬──────┐
│ 序号 │ 专利名称 │  申请日  │  颁证日  │  有效期  │  评估值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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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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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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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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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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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专利权质押合同(一)


前言:
第1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
第2条 质押期限。
第3条 专利件数、名称、专利号、申请号、颁证日。
第4条 质押担保的范围
第5条 质押的金额与支付方式
第6条 对质押期间进行专利权转让或实施许可的约定
第7条 对质押期间维持专利权有效的约定
第8条 出现专利纠纷时出质人的责任
第9条 质押期间专利权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时的处理
第10条 违约及索赔
第11条 争议的解决方法
第12条 质押期满而债权不能按时实现时,质物的处置方式
第13条 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14条 合同签订日期、签名、盖章

出质人(全体专利权人):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指南

一、质押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之一。专利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拥有专利的第三人将其专利权移交全权人占有,以此作为债务的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如期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专利要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专利权的价款优先受偿。
其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用以质押的专利权为质物。

二、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专利权质押合同(以下简称质押合同),并向中国专利局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三、当事人向中国专利局提交(寄交或面交)以下文件并按规定缴纳登记费。
(1)质押合同登记申请表。
该表格由中国专利局统一印制。当事人应认真填写,并签名盖章。
(2)主合同和质押合同
合同是指经济合同,质押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可以单独订立,也可以是主合同中的担保条款,内容应包括按《专利权合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有关条款。
(3)出质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出质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应与其在专利申请文件中的记载保持一致。如果一项专利有两个以上的共同专利权人,则出质人应为全体专利权人,并出具全体同意出质的书面证明。
出质人为全民所有制单位时,应得到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中国单位或个人向境外出质专利权时,须经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办理登记时应出具批准文件。
(4)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代理人受委托办理登记时,要出具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明,作为具体承办的联系人应出具本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个人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5)专利权的有效证明
指用作质物的所有专利的专利证书复印件,专利年费收据复印件等其他证明专利有效文件。
(6)专利权出质前的实施及许可情况。
包括实施规模、经济效益、许可次数、许可合同等。
(7)其他有关材料,如公证书、评估材料等。

四、专利权质押合同的主要条款:
(1)前言
当事人签订本合同的主要目的、基本情况。
(2)出质人、质权人及代理人、联系人的姓名(名称)、通讯地址。
联系人系指出质人、质权人自己办理登记具体承办人,代理人系指受出质人、质权人的委托代办登记的人员。地址应确保通讯无误。
(3)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
指质押担保的主债权性质及债务基本情况,属于何种法律上的原因产生的债权,如金钱债权、特定物给予债权等,应与主合同保持一致。
(4)专利件数、名称、专利号、申请日、颁证日。
本款要求的内容应与专利证书的记载相同。
若用作质物的专利不止一件,应分别填写清楚。
(5)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指债务清偿债务的时间,在些期间,当事人依法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担保法》,质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但质物(专利权)的有效期可能短于债务期限,所以履行债务的期限应在专利有效时间内,可称为质押期限。据此期限可以明确质权人开始实现质权的时间,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6)质押担保的范围
可以是以下几种费用的全部或其中几项: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实现质权(变卖、拍卖或折价等)费用、专利年费、处理专利纠纷费用、转让或许可他人实施时可能产生的违约金、赔偿金、向第三人提存收益所需的保管费等。
(7)质押的金额
指被担保的主债权以金钱来衡量的数量,不属于金钱债权的,应注明债权标的数量和价款,以明确实现质权时就质物优先清偿的债务数额。
(8)质押金支付方式
以已往债务,不需约定支付方式;对因借贷、予付款等形成的未来债务,质押金的支付时间、地点、次数等由当事人约定。
(9)以质押期间进行专利权转让或实施许可的约定
指是否可以转让或许可,若可以转让或许可对相应收益的保管、处置所做的约定等。
(10)质押期间维持专利权有效的约定。
专利年费由谁交纳;
出现专利纠纷时,一般以出质人负责处理为宜,也可由当事人另行约定;
专利权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时的处理,包括应诉及补救责任由哪方承担,一旦专利权被撤销或宣告无效,各方相应的对策等。
《担保法》规定,质权人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但是考虑到专利事务的特点,当事人可慎重约定。
(11)违约及索赔
当事人违反以上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时,对方相应的索赔办法。
(12)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当事人是协商解决或者约定以其他方式解决。
(13)质押期满债务的清偿方式
质押期满,若债务不能得以清偿时,质权人可以与质权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以所得款项用以清偿债务,但不得约定质物自动移转为质权人所有。
(14)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对质押期间质物所值明显减少时,或其他异常情况下如何处理等。
(15)合同签订日期,当事人签名、盖章。

五、登记变更
(1)对质押期间的专利著录项目作变更时,当事人应出具书面同意变更的协议和原《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通知书》,经质押合同登记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著录项目变更程序才能继续进行。
(2)变更质押合同内容的,当事人应出具书面协议、原登记通知书,填写《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变更申请表》,报质押合同登记管理部门审批。

六、需要补正的,当事人应按补正通知书的要求进行补正。

七、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质押合同,将不予登记。
(1)专利权人身份证明于专利文档的记载不符;
(2)专利权存在纠纷或已终止;
(3)质押期限超过专利有效期;
(4)合同约定债务未受清偿时,质物自动归质权人所有;
(5)其它原因。

八、需要办理登记注销的情况:
(1)专利权因故丧失;
(2)主合同无效、导致质押合同无效;
(3)质押期满;
(4)其他原因。

九、质押合同自登记注销之日起失效。
(1)当事人提交原登记通知书、书面协议及其他证明材料;
(2)经专利局审核后,发出《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注销通知书》;
(3)质押期限届满后15日内当事人不主动办理注销登记的,该合同登记将被自动注销。登记注销日以届满日为准。

十、期满债务未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可依约或依法处置质物

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质押期限:_______至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监制

专利权转让合同(试用)


专利名称

专利号



转让方名称

地址

代表人



受让方名称

地址

代表人

合同登记号

签定地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监制

前言

(鉴于条款)

第一条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资料

第二条交付资料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第三条专利实施和实施许可的情况及处置办法

第四条转让费及支付方式

第五条专利权被撤消和宣告无效的处理

第六条过渡期条款

第七条税费

第八条违约及索赔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办法

第十条其他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



许可方签章 被许可方签章

许可方法人代表签章被许可方法人代表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转让方

名称(或姓名)

(签章)

法人代表

(签章)

委托代理人

(签章)

联系人

(签章)

住 所

(通讯地址)

 电 话

 电 挂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编

受让方

名称(或姓名)

(签章)

法人代表

(签章)

委托代理人

(签章)

联系人

(签章)

住 所

(通讯地址)

 电 话

 电 挂

 开户银行

 帐 号

 邮编

中介方

单位名称

(公章)

年 月 日

法人代表

(签章)

委托代理人

(签章)

联系人

(签章)

住 所

(通讯地址)

 电 话

 电 挂

 开户银行

 帐 号

 邮编

印花税票粘贴处

登记机关审查登记栏:

技术合同登记机关(专用章)

经办人:(签章)

年 月 日

专 利 权 转 让 合 同 签 定 指 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制

前言(鉴于条款)

--鉴于转让方(姓名或名称 注:必须与所转让的专利的法律文件相一致)拥有(专利名称 注:必须与专利法律文件相一致)专利,其专利号(九位),公开号(八位包括最后一位字母),公告号(八位,包括最后一位字母),申请日______,授权日______,公开日______ ,专利的有效期为______。

--鉴于受让方(姓名或名称)对上述专利的了解,希望获得该专利权。

--鉴于转让方同意将其拥有的专利权转让给受让方。

双方一致同意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资料

1. 向中国专利局递交的全部专利申请文件(附件1),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摘要及摘要附图、请求书、意见陈述书以及著录事项变更、权利丧失后恢复权利的审批决定,代理委托书等(若申请的是pct,还要包括所有pct申请文件)。

2. 中国专利局发给转让方的所有文件(附件2),包括受理通知书,中间文件,授权决定,专利证书及副本等。

3. 转让方已许可他人实施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书,包括合同书附件(即与实施该专利有关的技术、工艺等文件)。

4. 中国专利局出具的专利权有效的证明文件。指最近一次专利年费缴费凭证(或专利局的专利法律状登记簿),在专利权撤消或无效请求中,中国专利局或专利复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做出的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决定等。

5. 上级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转让文件。

第二条交付资料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 交付资料的时间--合同生效后,转让方收到受让方支付给转让方的转让费后______日内,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合同第一条所述的全部资料,或者合同生效后,______日内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合同第一条所述的全部(或部分)资料,如果是部分资料,待受让方将转让费交付给转让方后______日内,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其余的资料。

2. 交付资料的方式和地点--转让方将上述全部资料以面交、挂号邮寄或空运等方式递交给受让方,并将资料清单以面交、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递交给受让方,将空运单以面交、邮寄方式递交给受让方。

全部资料的交付地点为受让方所在地或双方约定的地点。

第三条专利实施和实施许可的情况及处置办法

在本合同签定前,转让方已经实施该专利,本合同可以约定,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转让方可继续实施或停止实施该专利。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则转让方应停止实施该专利。在本合同签订前,转让方已经许可他人实施的许可合同,其权利义务关系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转移给受让方。

第四条转让费及支付方式

1. 本合同涉及的专利权的转让费为(¥、$)______元,采用一次付清方式,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或在专利局公告后______日内,受让方将转让费全部汇至转让方的帐号,或以现金方式汇至(或面交)转让方。

2. 本合同涉及的专利权的转让费为(¥、$)______元,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或在专利局公告后______日内,受让方即将转让费的______%(¥、$______元)汇至转让方的帐号;待转让方交付全部资料后______日内,受让方将其余转让费汇至(或面交)转让方;

或采用合同生效后______日内支付(¥、$)______元,______个月内支付(¥、$)______元,______个月内支付(¥、$)______元,最后在______个月内付清其余转让费的方式。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帐(或托收,现金兑付等),现金兑付地点一般为合同签约地。

第五条专利权被撤消和被宣告无效的处理

根据专利法第五十条,在本合同成立后,转让方的专利权被撤消或被宣告无效时,如无明显违反公平原则,且转让方无恶意给受让方造成损失,则转让方不向受让方返还转让费,受让方也不返还全部资料。

如果本合同的签定明显违反公平原则,或转让方有意给受让方造成损失的,转让方应返还转让费。

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请求撤消专利权,或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对该专利权宣告无效或对复审委员会的决定(对发明专利)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在本合同成立后,由受让方负责答辩,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请求或诉讼费用。

第六条过渡期条款

1. 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至专利局登记公告之日,转让方应维持专利的有效性,在这一期间,所要缴纳的年费、续展费(对1992年12月31日前申请的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由转让方支付。

2. 本合同在专利局登记公告后,受让方负责维持专利的有效性,如办理专利的年费、续展费、行政撤消和无效请求的答辩及无效诉讼的应诉等事宜。(也可以约定,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维持该专利权有效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支付)

3. 在过渡期内,因不可抗力,致使转让方或受让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即告解除。

第七条税费

1. 对转让方和受让方均为中国公民或法人的,本合同所涉及的转让费需纳的税,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由转让方纳税。

2. 对转让方是境外居民或单位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由转让方向中国税务机关纳税。

3. 对转让方是中国的公民或法人,而受让方是境外单位或个人的,则按对方国家或地区税法纳税。

第八条违约及索赔

对转让方:

1. 转让方拒不交付合同规定的全部资料,办理专利权转让手续的,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转让方返还转让费,并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2. 转让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向受让方交付资料办理专利权转让手续(包括向专利局作著录事项变更),每逾期一周,支付违约金______元,逾期两个月,受让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返还转让费。

3. 根据第六条,违约的,转让方应支付违约金______元。对受让方:

1. 受让方拒付转让费,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返还全部资料,并要求赔偿其损失或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2. 受让方逾期支付转让费,每逾期______(时间)支付违约金______元,逾期两个月,转让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______ 元。

3. 根据第六条,违约的,受让方应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办法

1.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应按本合同条款,友好协商,自行解决。

2. 双方不能协商解决争议的,提请受让方所在地或合同签约地专利管理机关调处,对调处结果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3. 双方发生争议,不能和解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4. 双方发生争议,不能和解的,请求某仲裁委员会仲裁。

注:2、3、4只能选其一。

第十条其他

前九条未包括,但需要特殊约定的内容,包括出现不可预见的技术问题如何约定;出现不可预见的法律问题如何约定等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的双方签字后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自专利局对双方所做的《著录事项变更》进行登记并予以公告之日起,合同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