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合同保管人承担的赔偿责任
合同可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很多时候都需要用到它。现实瞬息万变,在保管他人物品时,为了不发生意外还是签一份保管合同保险一点,保管合同的标的物,即保管物是否限于动产。我们必须要在详细了解真实情况后,才能签订保管合同。值得收藏的保管合同范本有哪些呢?考虑到你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保管合同保管人承担的赔偿责任”,强烈建议你能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保管合同保管人承担的赔偿责任
依《合同法》第374条规定保管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条件如下:
1、保管物必须是在保管期间毁损、灭失的,如果保管物在保管合同成立之前或者保管期间届满以后毁损、灭失的,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保管物的毁损、灭失是由于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的,而不是由于不可抗力、第三人侵害以及其他原因造成的。
3、法定的免责情形不存在。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寄存人未告知,而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保管物在保管期间毁损、灭失,但保管是无偿的,并且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或者故意,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以上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知识延伸:
停车场的保管责任怎样认定
1.明确收取的是场地使用费,但有专人看管场地,并规定停放车辆进出制度(如出入换卡、凭卡取车等)的,场地经营人与驾车人员之间存在的是一种租用停车车位的关系,属有偿消费服务性质,应当纳入消费法律关系来考查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以及第18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的规定,经营者对其所经营的停车场所负有安全保障的义务,特别是那种规定了各种车辆进出验证制度且又有人员看守的停车场,更是如此。如果车辆丢失的,说明经营人在保障客户财产安全方面有过错,而且过错与结果有直接的因果关系,经营人违背了法律对其规定的财产安全保障义务,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2.没有收取费用,但设有专人看管的,构成无因管理。车辆丢失,应根据无因管理的原理进行处理,即只有经营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只是一般的过失,则应免除或减轻责任。
3.没有收取费用,也没有专人看管的,双方不存在任何的法律关系,场地经营人或所有人对客户没有任何义务。车辆丢失,责任应由客户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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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委托保管人事档案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人才服务中心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根据乙方申请,现就甲方委托乙方保管人事档案事宜协议如下:
一、委托保管时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不少于半年)。
二、甲方保管责任:
1 、负责办理有关调转手续;
2 、依据有关规定,管理甲方人事档案,办理相关业务;
3 、依据档案办理出国政审、职称申报盖章及出具有关证明;
4 、存档人员退休申报;
5 、在委托保管档案期间,乙方不负责其他非档案管理责任。
三、乙方责任
1 、交付甲方档案管理费为每月五元,按存档期限一次结清;
2 、一次性交费不少于半年,存档费一经交纳,存档期内转档存档费不予退还;
3 、档案保管到期前一周,应及时与乙方办理续存手续。
4 、保存好协议和交费凭证。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乙方可凭此协议在保税区社会保险机构个人缴纳社会保险。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续存协议记录(工作人员填写)
办理日期:
续存起止时间:
经办人:
金额(元):
交款人:
注:请将存档协议、交费凭证妥善保存。
有关个人委托保管人事档案协议
有关个人委托保管人事档案协议
个人委托保管人事档案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人才服务中心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根据乙方申请,现就甲方委托乙方保管人事档案事宜协议如下:
一、委托保管时间:
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不少于半年)。
二、甲方保管责任:
1、负责办理有关调转手续;
2、依据有关规定,管理甲方人事档案,办理相关业务;
3、依据档案办理出国政审、职称申报盖章及出具有关证明;
4、存档人员退休申报;
5、在委托保管档案期间,乙方不负责其他非档案管理责任。
三、乙方责任
1、交付甲方档案管理费为每月五元,按存档期限一次结清;
2、一次性交费不少于半年,存档费一经交纳,存档期内转档存档费不予退还;
3、档案保管到期前一周,应及时与乙方办理续存手续。
4、保存好协议和交费凭证。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乙方可凭此协议在保税区社会保险机构个人缴纳社会保险。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年月 日 年月日
续存协议记录(工作人员填写)
办理日期:
续存起止时间:
经办人:
金额(元):
交款人:
注:请将存档协议、交费凭证妥善保存。
有关人事代理保管人事档案关系合同书
有关人事代理保管人事档案关系合同书
农业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中国农科院
所(以下简称乙方)、 同志(以下简称丙方)就保管人事档案关系事宜订立合同如下: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从乙方与丙方终止或解除合同之日起接收丙方人事档案关系;
2、代理丙方人事档案关系,出具相关的人事、劳资证明;
3、根据用人单位的需求,应丙方要求和存档期间实际情况推荐就业单位;
4、按照丙方要求,为丙方代收代缴社会基本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5、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为丙方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6、按国家规定为丙方调整档案工资;
7、按国家有关规定协助丙方办理因私、因公出国(境)的有关手续;
8、接转丙方党组织关系;
二、乙方的责任
从乙方与丙方终止或解除合同之日起负责将丙方的人事档案关系和材料完整地移交甲方。
三、丙方的责任
1、丙方从人事档案关系转到甲方当月起缴纳档案管理费,每年收取人事档案费180元;
2、如果调离,人事档案必须由工作聘用单位出具商调函。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按甲方的有关人事代理规定办理。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关单位委托保管人事关系及人事档案合同
有关单位委托保管人事关系及人事档案合同
编号:
甲方:
乙方:
丙方:
根据根椐《句容市人事代理实施意见》[市政府句政发〔2002〕71号通知转发],甲方受乙方委托保管丙方的人事关系及人事档案,三方订立合同如下:
一、委托保管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委托保管期间,丙方的工资福利、病残伤亡等事宜,由乙方与丙方以合同协议确定。乙方与丙方应按规定缴纳丙方的养老、失业、医疗等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三、委托保管期间,被代管人个人身份不变。有关工龄计算、转正定级、档案工资调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年报统计、出国(境)政审及失业、养老保险等事宜,由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办理。
四、甲方与丙方不存在隶属关系。丙方的一切法律行为甲方概不负责。
五、委托保管期间,丙方新的档案材料,乙方应及时转交甲方审核,并存入丙方档案。
六、委托保管期间,如乙方或丙方中止本合同,应事先征得对方同意,并书面通知甲方办理中止合同手续。
七、委托保管期满,本合同即中止执行。乙方、丙方需及时办理丙方的人事关系及档案的转出或重新委托代管手续。否则,甲方不再保留丙方人事关系。
八、管理费标准按省、市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九、合同自三方签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另行商定。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丙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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