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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设立公司协议范本

随着时代发展和不断进步,合同在人们心中的地位更高了。合同要想生效,需要具备法定的生效要件。您知道什么样的合同才是合法规范的吗?以下为小编为你收集整理的投资设立公司协议范本,建议你收藏并分享给其他需要的朋友!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为寻求合作发展,合作各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共同出资设立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各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如下协议,作为各方发起行为的规范,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公司概况

1、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拟定为“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备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2、公司住所拟设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楼(房)。

3、本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4、责任承担:甲、乙、丙方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新公司承担责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新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

1、本公司的经营宗旨为:

2、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主营_________,兼营_________。

第三条、注册资本

1、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出资为_________(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形式,其中:

甲方: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____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乙方: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____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丙方: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____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2、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第四条、出资时间

1、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2、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投入新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应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办理完毕过户手续。

4、乙方投入新公司的现金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

5、丙方投入新公司的_________应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办理完毕过户手续。

第五条、出资评估

1、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用实物(或者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________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第六条、出资证明

1、本公司成立后,足额缴付出资的发起人有权要求公司向股东及时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登记日期。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第七条、出资的转让

1、任何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须经其他股东同意。任何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3、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4、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公司登记

全体股东同意指定_________(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九条、新公司组织结构

1、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

2、公司董事会由_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长即法定代表人由甲/乙/丙方委派的董事担任。

3、公司监事会由_________名监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丙方委派_________名,监事会主席/召集人由甲/乙/丙方委派的监事担任。

4、公司设总经理_________名,副总经理_________名,均由董事会聘任。

第十条、各发起人的权利

1、申请设立本公司,随时了解本公司的设立工作进展情况。

2、签署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法律文件。

3、审核设立过程中筹备费用的支出。

4、推举本公司的执行董事候选人名单,各方提出的执行董事候选人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5、提出本公司的监事候选人名单,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6、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其他股东应享有的权利。

第十一条、发起人的义务

1、及时提供本公司申请设立所必需的文件材料。

2、在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受到损害的,对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发起人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缴纳出资的,除向本公司补足其应缴付的出资外,还应对其未及时出资行为给其他发起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公司成立后,发起人不得抽逃出资。

5、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承担其他股东应承担的义务。

第十二条、费用承担

1、在本公司设立成功后,同意将为设立本公司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列入本公司的开办费用,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

2、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按各发起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摊。

第十三条、财务、会计

1、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应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3、公司在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4、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二十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5、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6、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7、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8、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9、公司应当向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10、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十四条、合营期限

1、公司经营期限为_________年。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

2、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甲乙丙各方应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按甲乙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合同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其他方支付出资额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的,其他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十六条、声明和保证

本发起人协议的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发起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发起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发起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发起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十七条、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八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九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三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拓展阅读

股东投资设立公司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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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各方:

甲方:法定地址:

乙方:法定地址:

丙方:法定地址:

丁方:法定地址: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设立(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

2、经营范围:

3、注册资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乙方以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

丙方以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

丁方以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

三、其它约定

1、成立公司筹备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组长,组织起草申办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注册事宜;

4、本协议自各股东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份,各方股东各执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丙方: 代表人:

丁方: 代表人:

签订日期:年月

股东投资设立公司协议书范本


甲方:

法定地址:

乙方:

法定地址:

丙方:

法定地址:

丁方:

法定地址: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设立(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

2、经营范围:

3、注册资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_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

乙方以_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

丙方以_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

丁方以_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

三、违约责任

1、各方应遵守本协议的规定,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守约方损失的,则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2、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每迟延一日,每日以不足出资额部分的___%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四、其它约定

1、成立公司筹备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组长,组织起草申办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注册事宜;

4、本协议自各股东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___份,各方股东各执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签字盖章):

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

_____年___月___日

丙方(签字盖章):

_____年___月___日

丁方(签字盖章):

_____年___月___日

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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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1)总则(2)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3)出资(4)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5)董事及董事会(6)经营管理机构(7)劳动管理(8)税务、财务、会计、审计(9)利润分配(10)合资期限、解散及清算(11)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12)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合资经营_____合同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企业法》)及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按照平等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国共同出资建立合资企业,特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如下:甲 方: 乙方:_____(以下简称甲1方)_____(以下简称乙1方)法定地址:_____法定地址:_____法定代表: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2方)_____(以下简称乙2方)法定地址:_____法定地址:_____法定代表:_____法定代表:_____ _____(以下简称乙3方)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_____第二条 甲1方、甲2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甲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乙1方、乙2方、乙3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乙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第三条 合资企业的名称为_____,英文名称为______(以下称“合资公司”)。法定地址:_____第四条 合资公司为中国的法人,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条例、规定并受其管辖和保护。第五条 合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各方对合资公司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按照各自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第六条 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合资公司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以在中国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 第二章 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第七条 合资公司的经营目的是:用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为国内、外用户提供租赁服务,协助国内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支持国内用户的出口创汇和机器、设备的出口租赁,促进中国和_____以及其他国家、地区之间的经济交流和技术合作。第八条 合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如下: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外用户的需要,经营国内、外生产的各种先进适用的机械、电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以及各种仪器仪表、电子计算机等以及先进技术的租赁、转租赁、租借和对租赁资产的销售处理。2.直接从国内、外购买经营前述租赁业务所需要的技术租赁物。3.租赁业务的介绍、担保和咨询。 第三章 出资第九条 1.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均为_____元。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各为_____%,出资金额各为_____元。2.合资合方出资比例和以现金支付的金额如下:甲1方:_____% _____元,其中_____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甲2方:_____% _____元,其中_____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乙1方:_____% _____元乙2方:_____% _____元乙3方:_____% _____元3.在合资公司领到营业执照后_____个工作日内,合资各方应将上述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全部汇入合资公司在中国银行的帐户。4.以人民币出资时,人民币与美元的换算率,应以缴付日当日的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为准。5.在合资期间,合资公司不能减少注册资本。6.合资各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由合资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7.合资期间方,合资的任何一方,不得将合资公司发给的出资证明书转让、抵押,或作为第三者对合资公司拥有债权的目的物。第十条 1.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应由董事会会议通过,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然后到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2.合资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将出资额的全部或一部分进行转让时,其他的合资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资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优惠于向其他合资方转让时的条件,本款中的合资各方为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3.在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保持相等的条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资额可以在各自内部相互转让。 第四章 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第十一条 合资各方发挥各自具有的特点和长处,为支付合资公司的建立和业务开展,承担下述责任和义务:1.甲方的责任(1)负责为建立合资公司向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报批,领取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2)协助租借办公用房和购买办公用品。(3)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4)提供国内金融和租赁市场信息。(5)协助合资公司在中国国内成立分支机构。(6)向合资公司推荐优秀的经营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7)协助为合资公司中的外籍人员办理入境签证、长期居留证、旅行证等手续。(8)协助筹措外汇及人民币资金。2.乙方的责任(1)利用在_____及世界各国的营业网,宣传合资公司的租赁业务,向合资公司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2)介绍和推荐世界各国生产的技术先进、价格合理的租赁物件。(3)协助合资公司向国外出租设备,以及承租人产品的出口。(4)提供国际金融市场、租赁业务的信息以及开展租赁业务所需的各种合同文本。(5)协助对国外用户进行资信调查。(6)在合资公司所在地或_____对公司职员进行业务培训。(7)协助合资公司使用注册资本在外国购买交通工具、通讯设备及办公用具。(8)协助合资公司以优惠条件在国外筹措资金。 第五章 董事及董事会第十二条 董事的派出1.合资公司的董事共_____名,其中甲方派出_____名,乙方派出_____名。2.董事的任期为_____年,可连任。董事的替换或缺员补充,要由原派遣方面以书面形式通知董事会,该董事的任期以前任者的任期剩余期间为限。第十三条 董事的职责1.合资公司董事出席董事会,提出议案,对于需要审查、批准的议案,行使表决权。2.董事为非驻勤职务,在合资公司不取报酬。但如董事担任合资公司的驻勤职务时,将享受与职务相应的工资待遇。第十四条 董事长、副董事长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董事长由甲方派出的董事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派出董事担任。2.董事长为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会。3.副董事长辅佐董事长工作。董事长在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应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资公司行使职权。4.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任期与董事的任期相同。第十五条 董事会的召集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由合资各方派遣的全体董事组成,董事分别具有一票表决权。2.董事会原则上一年一次,一般在合资公司的营业年度终止后_____个月内,在合资公司总部所在地召开。3.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经过商议,认为有必要时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召开会议时,要召开临时董事会。4.董事长最迟要在会议召开三周之前,将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和议案,以书面发送各位董事。5.召开董事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董事如不能出席时,可向其他董事发出委任书,代替出席和表决,但一个董事最多只能代替一人。6.董事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议程的要点和结论,经主持人和参加会议的董事签字后,原本保存在合资公司。第十六条 董事会的职责1.董事会为合资公司的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同时对合资公司具有进行领导和监督的权利。2.董事会职责如下:(1)修改合资公司章程。(2)决定延长合资期限、提前终止和解散合资公司等事项。(3)决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其他有关资本的事项。(4)任免合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成员以及聘请总会计师等。(5)决定与其他经济组织合并、合资公司资产的全部或重要部分的转让以及接收其他经济组织的重要资产等。(6)国内、外之分公司、子公司、国外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7)批准财务决算、决定合资公司三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利润分配或亏损处理办法。(8)确定经营方针,决定各年度业务计划和财务预算。(9)决定会计处理规则和资金筹措方针。(10)决定合资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变更。批准有关职工工资、奖金、福利、医疗、待遇等劳动管理方面的规定。(11)决定驻勤董事和高级职员的待遇。(12)审查、批准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提出的业务报告。(13)审查、批准董事提出的议案。(14)决定合资公司有关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15)决定其他重要事项。3.关于上述(1)-(9)项的决议,应由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通过方可作出。关于(10)-(15)项决议,在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后即可作出决定。 第六章 经营管理机构第十七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1.合资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每届任期为_____年,可以连任。第一任总经理由乙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副总经理由甲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经董事会聘任。第一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期满后,每届总经理、副总经理由甲、乙方轮流推荐,经董事会决定聘任。经董事会聘请,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合资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2.合资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的职责是:(1)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合资公司。(2)根据董事会和经营委员会的决定,安排领导合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业务。(3)作为经营委员会的主任,召集主持经营委员会会议。(4)决定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租赁议案,提供信用议案以及资金筹措。3.副总经理辅佐总经理对合资公司全面业务的管理。并可兼任部门经理。4.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兼任外部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参加其他经济组织对合资公司的竞争。第十八条 经营委员会1.合资公司设立经营委员会。经营委员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人员组成,委员经董事会任命。经营委员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副总经理担任。2.经营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委员如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其他委员代替出席。委员会中的任何一名委员如要求召开会议,可随时召开临时经营委员会。第十九条 经营委员会的职责为:1.拟定上报董事会会议讨论的议案。2.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租赁项目以及其他提供信用的方案。3.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资金筹措。4.国内业务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5.执行董事会会议决定事项。6.合资公司规则、制度的具体制定。7.任免部门经理以下的管理人员。8.根据合资公司劳动管理规定,具体决定有关职工雇用、解雇、工资、奖金、福利、医疗等事项。9.决定职工的培训计划。10.向董事会提出年度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定期业务报告。上述1--4项的决议,应由全体出席会议的委员全部同意通过后方能决定。第5--10项在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同意的情况下即可决定。 第七章 劳动管理第二十条 合资公司职员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护、福利和奖惩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他实施规定,经董事会制定草案,由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的工会或个别签订劳动合同规定之。第二十一条 关于甲乙双方推荐的高级职员的雇用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出差旅费标准等问题,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八章 税务、财务、会计、审计第二十二条 合资公司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的规定,缴纳税金。第二十三条 合资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定,应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税务机关备案。第二十四条 合资公司按照《合资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福利及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率,由董事会根据合资公司的经营情况,讨论决定。第二十五条 合资公司以_____币作为记帐本位币。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第二十六条 合资公司的会计年度,每年以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所有的记帐凭证、传票、统计表、帐簿都用中文书写,重要的记帐凭证、帐簿、统计表,要同时使用英文书写。第二十七条 合资公司在中国银行开设人民币及外汇帐户。也可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内、外其他银行开立帐户。第二十八条 合资公司的财务审计,应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向总经理或董事会报告。第二十九条 合资各方,可以向合资公司派遣自己的审计师,检查会计帐簿,费用由派出方自理。第三十条 合资公司的董事或持有董事委任书的代理人,可随时阅览、检查合资公司的会计帐簿以及其他计算记录。 第九章 利润分配第三十一条 公司提取三项基金后的可分配利润,如董事会决定分配,则应按公司各方出资比例,按会计年度进行分配。第三十二条 在前年度的亏损未被全部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没有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利润分配。第三十三条 乙方分得的净利润,在按照中国的税法规定纳税后,可向国外汇出。第三十四条 每营业年度的最初四个月内,总经理要制定出前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向董事会提出,接受审查。 第十章 合资期限、解散及清算第三十五条 合资公司的期限为:自合资公司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_____年。如任何一方提议延长,并得到董事会通过之后,可以在合资期满_____年之前,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提出申请。第三十六条 合资公司如发生下列事态之一,经对外经济贸易部的批准后,可宣布解散:1.合资公司合资期限届满。2.合资公司发生重大亏损,失去了继续经营的能力。3.合资公司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章程的规定,致使合资公司无法继续经营。4.由于战争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合资公司蒙受重大损失,难以维持经营。5.公司不能达到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可能。第三十七条 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满或按照上条规定中途解散时,董事会要将清算的程序、原则及清算委员会的人选等向主管部门提出,接受审查和对清算的监督。2.清算委员会的人选,一般从合资公司的董事中选出。董事不能作为清算委员会委员或不适合担任委员时,合资公司可以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或律师作为委员。清算费用以及清算委员会委员的报酬,从合资公司的财产中优先支付。3.清算委员会的任务是:就合资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调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提出财产作价及计算根据之后,决定清算方法。清算方法经董事会决议后,由清算委员会实施。清算期间内,清算委员会可以代表合资公司起诉或应诉。第三十八条 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限终了或解散时,以其总资产对债务负担责任。2.资产进行转让或处理时,外汇资产要取得等价外汇以清算外汇债务。3.不能转让或处理的资产剩余时,_____方要以合适的评价额,将剩余资产全部接收,清算债务。4.偿还债务之后的剩余资产,超过注册资本的增值部分,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根据合资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5.分配给乙方的剩余财产中的外汇部分,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可以向国外汇出。第三十九条 合资公司的清算工作结束后,清算委员会要向董事会提出清算报告,得到董事会批准后,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报告,同时,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销登记和缴销营业执照的手续,并对外公告。第四十条 因合资期限期满,解散或其他理由而本合同终止时,合资的任何一方,不能在自己投资的任何公司继续使用本合资公司的名称。第四十一条 合资公司解散后,各种文件资料、帐簿的正本由甲1方保存,其副本由甲1方以外的合资各方全体分别保存。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第四十二条 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如数按期缴付出资额时,则从第15天起算,每逾期一个月,违约方应向守约方缴付相当其出资额_____%的罚金,逾期三个月,则除缴付累计应出资额_____%的罚金外,其他合资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条第3款规定,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2.因合资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应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第四十三条1.对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的章程进行解释或履行时,如发生纠纷,其纠纷的当事者要以不使合资公司的利益受损为前提,进行友好协商,谋求问题的解决。2.协商不能解决时,可以提请仲裁。仲裁要在被告的所在国进行。被告者如是甲方,则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被告者如是乙方,则由____国____仲裁协会进行仲裁。仲裁机构的裁决是最终决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3.在解决纠纷期间,除去纠纷的事项以外,合资各方要继续遵守履行本合同及合资公司的章程所规定的其他事项。4.仲裁时使用语言为英语。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二章 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文书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第四十六条 1.本合同在签字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自批准之日起生效。2.合同条款的修正、变更、补充,由合资各方协商,以书面形式一致同意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经批准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本合同未规定的事项,根据《合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由合资各方协商决定。第四十七条 向合资各方发送文件的地址,以本合同第一条所记载的各方的法定地址为准。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由合资各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___签字。中文签名:_____外方签名:_____

股东投资设立公司协议书样本


股东投资设立公司协议书股东各方:甲方:法定地址:乙方:法定地址:丙方:法定地址:丁方:法定地址: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设立(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1、公司名称:2、经营范围:3、注册资本:4、法定地址:5、法定代表人: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甲方以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乙方以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丙方以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丁方以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三、其它约定1、成立公司筹备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组长,组织起草申办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3、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注册事宜;4、本协议自各股东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份,各方股东各执一份,以便共同遵守。甲方: 代表人:乙方: 代表人:丙方: 代表人:丁方: 代表人:签订日期: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