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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询价招标文件范本

在这个法治社会,人们逐步意识到合同的作用。签订合同是当事人之间依法签订的协议,受法律的保护。一份合法合规的合同都有哪些要素呢?下面,我们为你推荐了有关询价招标文件范本,更多相关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有关询价招标文件范本

**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经研究,我单位决定参加采购编号为***号询价采购活动并报价。为此,我单位做如下承诺,并负法律责任。

1、愿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2、愿意按照询价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报价文件,保证文件内容真实、完整。报价明细见“询价采购报价表”。

3、同意询价文件中所有的规定,本次报价自报价文件送达之日起10日内有效。

4、如果我单位的报价被接受,我单位将按要求的时间签订采购合同,履行询价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供货。

5、如果我单位的报价被接受,我单位保证提供原装正品环境检测设备。

6、愿意遵守有关售后服务规定,提供快速、优质服务。

7、愿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8、与本次报价有关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地址: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帐号:

授权委托书

**市政府采购中心:

兹委托——————————参加(招标编号)政府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一切事宜。受托代理人在采购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单位均予承认。

委托单位:————————————————————(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期限:2005年——月——日至2005年——月——日止

签发时间:2005年——月——日

附受托代理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传真:——————————

详细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合 同 书(格式)

合同编号:****-042

本合同于2005年4月××日由**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买方)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卖方)签订。本合同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本合同书共两份,买卖双方各一份。

一、合同组成文件:

1、询价文件;

2、卖方的报价文件。

二、标的及数量:

环境检测设备,详见《询价采购报价表》。

三、质量:

卖方提供的标的必须是原装正品环境检测设备,其型号、规格必须符合询价采购文件的要求,其质量达到原产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达到生产厂家优级产品出厂时的标准。

四、价款: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整(rmb:××元)。

五、交货时间:

2005年××月××日。

六、交货地点:

用户单位。

七、交货方式:

1、卖方负责安排运输,并支付到达交货地点所需的全部费用;

2、卖方提供的标的均应按照国际、国家及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进行装运,运抵指定现场符合出厂时的要求,否则,用户单位有权退货;

3、卖方应在货到前合理时间内,以电话或传真形式将要求用户单位提供的配合及注意事项等通知用户单位,如果是因为卖方延误不能将上述内容通知用户单位,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由卖方负责。

八、检验:

1、卖方交付用户单位验收的标的,凡属《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范围内的,必须具有“ccc”中国强制认证标志,否则视为不合格产品;

2、卖方将标的送达交货地点并要求验收后,用户单位应在48小时内按照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标准和合同的要求验收完毕;

3、用户单位按照验收的结果,完整、真实地签署《**市政府采购验收报告》的有关内容;

4、用户单位验收的标的如因质量问题与卖方发生分歧,由买方委托中介机构或国家有关部门负责检验;卖方提供的标的达不到合同要求的,检验费用以及其他有关费用全部由卖方负担;卖方提供的标的达到合同要求的,检验费用以及其他有关费用全部由用户单位负担。

九、《政府采购验收报告》的送达:

卖方必须于交货时间之日起3日内向买方送达《**市政府采购验收报告》,节假日顺延;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按照规定时间送达的,需向买方提交延期送达书面申请。

十、付款方式:

买方收到合格的验收报告之日起5日内,付合同总价款的90%;剩余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采购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后无质量问题时付清。

十一、服务:

1、卖方免费负责标的物的安装、调试,免费提供标的物安装、使用、维护的资料及介质;

2、卖方保证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其服务必须达到或超过标的物生产厂提供的承诺。出现质量问题时,保修期内,免费负责三包(包退、包换、包修);保修期外,应负责维修并收取成本费;

3、卖方提供的标的出现问题时,卖方保证即时响应用户单位的要求,到达现场并完成修复。若修理时间超过48小时或需返回原生产厂维修,卖方必须向用户单位提供替代产品,以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

十二、转让与修改:

1、除买方书面同意并成为合同的一部分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也不得对合同条款有任何的修改; 2、卖方应按合同要求交货,未经买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改;卖方交货后的任何时间内,未经买方同意,卖方不得对采购项目、规格要求、数量、质量、价款等进行任何更改。

十三、合同解除: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卖方未能在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履行合同的;

(2)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交付标的物或标的物验收不合格的;

(3)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2、如果买方根据上述规定解除了本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方法另行采购,另行采购货物的规格型号可根据用户单位的时间需求与本合同标的相当或高于本合同标的,卖方应承担另行采购货物的价款超出本合同价款的那部分货款;因为解除合同而给卖方造成的损失,买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四、违约赔偿:

1、除“不可抗力”外,标的物延期交货或标的物不合格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不可抗力”仅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买方认可的事件;

2、卖方延期交货或标的物验收不合格的,每日按照延期交货或验收不合格合同货款的3‰交纳违约金,不足一日,按一日计算;

3、卖方违反第九条的规定,延期递交《**市政府采购验收报告》的,每延期一日,按照应付合同价款的3‰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4、卖方违反第十一条的规定,被用户单位有效投诉的,买方不返还卖方的履约保证金10000元;

5、卖方违反上述第十二条规定的,买方不返还卖方的履约保证金10000元,卖方在三年内不得参与**市政府采购活动;

6、买方根据上述第十三条规定解除本合同,买方不返还卖方的履约保证金10000元,卖方在三年内不得参与**市政府采购活动;

7、卖方提供的标的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买方不返还卖方的履约保证金10000元,卖方在三年内不得参与**市政府采购活动,造成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8、用户单位未经买方同意延期验收的,每延期一日按照延期验收标的合同价款的3‰向卖方支付赔偿金,因延期验收致使卖方遭受损失的,用户单位按照损失金额的100%赔偿卖方;

9、用户单位不验收或不在规定时间内验收的,卖方向买方提出付款申请后,买方直接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用户单位自行承担;

10、买方延期付款的,每延期一日,按照应付合同价款的3‰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十五、争议解决:

1、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约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诉讼期间,本合同无争议的部分应继续执行。

十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方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十七、签约地点:

**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买方:**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卖方:××××××××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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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招标文件


监理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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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施工监理招标合同目录

第一章. 施工监理招标文件
第一条 投标单位须知
第二条 工程概况
第三条 委托监理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
第四条 监理酬金及工程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 投标单位资质及人员要求
第六条 投标保证金
第七条 投标保证金监理质量安全奖罚措施
第八条 投标文件编制
第九条 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第十条 投标日程安排
第十一条 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
第十二条 无效投标书
第十三条 投标有效期
第十四条 评标、定标办法
第十五条 其它
第二章. 施工监理合同书
第三章. 施工监理合同标准条款
第四章. 施工监理合同专项条款
第五章. 廉政管理协议书
第六章. 投标书
第七章. 授权委托书
第八章. 投标书附件





第一章施工监理招标文件

第一条 投标单位须知
1.1 投标单位应认真研究全部的招标文件。如果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的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2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单位应承担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的全部费用,招标单位对这些费用一概不负任何责任。
1.3 此招标文件及答疑会议纪要是投标单位编制投标书的重要依据,也是日后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与中标单位的中标书同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望投标单位予以重视。
1.4 投标单位在参加本工程招标活动中,必须由投标的法定代表人参加,不得委派其它人员参加,若有发现均按中途退标处理。
1.5 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本工程的招标各项活动,并在开标时带齐应验的法定代表人的证明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等证件。如证件不符、不全者即取消投标资格,如缺席按中途退标处理。

第二条 工程概况
2.1 工程名称:
2.2 工程地点:
2.3 建筑面积:
2.4 结构形式:
2.5 工程总造价:万元
2.6 工程期限:个月

第三条 委托监理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
3.1 负责施工图纸的交底会审、施工阶段一直到保修阶段的质量监督、进度控制、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档案资料的管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以及对已完工程量的审核。
3.2 中标单位全面负责完成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任务,其中包括:
3.2.1 建筑结构,包括桩基、围护结构、地下基础及地上结构;
3.2.2 建筑安装,包括建筑物内外的消防、给排水、供电、电气、防雷、通风、煤气、弱电、通讯、动力等专业;
3.2.3 室外总体工程,包括围墙、门卫、道路、路灯、会所、网球场、花坛、园路、地下管网等;
3.2.4 配套工程,包括桥梁、河道、变电站、泵房、污水处理站、垃圾站、小区内市政配套的接口等;
3.2.5 室内装修:包括住宅样板房、入口大堂及电梯房,小区公共辅助设施部分;
3.2.6 小区绿化:绿化工程,包括与绿化有关的设备及上下水管道等;
3.2.7 审核施工单位已完工程数量(月报、工程签证),准确率应达到90%以上;如不能满足要求,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3.2.8 密切配合招标单位做好甲供材料(设备)的供货计划、跟踪检查验收等工作,做好对各供货商合同履约情况的评审和对各施工单位甲供材料管理的考评工作;
3.2.9 负责审核施工总包单位编制的竣工图后交付招标单位;
3.2.10 负责工程监理文件的整理和归档,经招标单位认可后移交招标单位。
3.2.11 监理阶段所有提交招标单位的文件除书面正式资料外,还必须同时以电子邮件发招标单位。
3.3 在施工图会审阶段,中标单位的职责是协助招标单位进行施工图纸审核,保障工程项目安全可靠。其中主要包括:
3.3.1 对桩基、结构类型的选择提出建议;
3.3.2 审查设计图纸、文件的经济合理性、安全性(含使用功能)、可靠性;
3.3.3 根据招标单位需要以专题报告的形式及时提供本工程所需的材料或设备的选型意见,包括建筑、结构、水、电、风、弱电、动力(含建筑红线内之室外管网)、配套工程及室外总体的相应设备等;
3.3.4 协助招标单位与设计单位进行技术协调;
3.3.5 协助招标单位审查修改、变更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确保设计在技术上可行,在经济上合理,使用功能上安全。如果因图纸审核工作不到位而引起返工或变更,中标单位应承担部分责任。
3.4 在施工阶段中标单位主要任务是全面负责对工程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协调各方的关系。其主要内容包括:
3.4.1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
3.4.1.1 工程开工前及时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安全及文明生产措施,将审查结果书面答复施工单位,并抄送招标单位。
3.4.1.2 工程的重点或关键部位,应要求施工单位提出具体方案,经中标单位审查认定后方可施工。
3.4.1.3 审查施工单位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协助招标单位下达开工令。
3.4.2 控制工程进度
3.4.2.1 审核施工单位提出工程总进度计划,对总进度计划是否满足规定的竣工日期的要求提出意见。
3.4.2.2 在总进度计划的前提下,审核施工单位月、周进度计划的可行性,如发现执行过程中不能完成工程计划时,应检查分析原因,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调整计划和采取补救措施,以保证工程进度的实现。
3.4.2.3 每周定期主持与设计院、各施工单位间的有关施工进度、质量及安全的协调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及时协调处理相关的问题。若情况特殊,中标单位应能立即研究并提出召开现场会议,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同时报招标单位签字认可。
3.4.2.4 建立工程监理日记制度,详细记录工程进度、质量、设计修改、工地洽商等问题和其它有关施工过程中必须记录的问题。
3.4.2.5 每月向招标单位提交一份监理工作月报。要求中标单位做到图文并茂,切实反映每月工程质量、进度状况,以实际与计划作比较,发现偏差,及时找出原因,加以调整,确保工程进展顺利。方便招标单位直观、系统地了解整个工程面貌。
3.4.3 控制工程质量
3.4.3.1 根据施工图纸、国家及相关施工规范和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的《施工技术操作规范》的要求严格监理施工质量,督促施工单位确保工程优良率为100%和所监理的标段部分获“杯”,创“杯”。同时配合招标单位进行施工质量100%细部检查工作,经招标单位批准的检查表单须完整、真实填写,该分部工程结束10天内将表单提交给招标单位备查。
3.4.3.2 分基础主体、装饰、总体配套、细部检查四个阶段制订详细的、有针对性的现场监理实施细则和相应的检查表单(按分项工程写),并严格按此进行操作。每个分部工程开工前须提交一份该分部工程的质量通病或可能产生的质量问题、采取的预防措施和施工过程中有针对性的办法。
3.4.3.3 实行分项工程样板引路制(监理细则中明确样板内容)。中标单位必须在各分项工程、特殊的工艺、重要的部位及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等方面把好样板审核关,明确工艺流程和质量标准,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大面积展开。
3.4.3.4 必须用激光经纬仪、测距仪等复核、验收单体工程角点的定位放线。作好沉降观测等的复核工作。
3.4.3.5 中标单位在开工后,应及时制定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工程质量的考核细则提交招标单位。并定期(半月)进行一次考核,将考核情况上报给招标单位。
3.4.4 审查主要建筑材料、主要设备的订货和核定其性能
3.4.4.1 审查施工总包单位提出的材料和设备计划和清单,以满足现场施工的需要。
3.4.4.2 对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进场时必须检查其出厂合格证、质保书、材质化验单,同时进行见证取样、送样(由见证员进行),并按规定进行抽查和复验。
3.4.4.3 密切配合招标单位做好甲供材料(设备)的检验、验收工作,并及时对甲供材料(设备)的供货质量、进度状况跟踪考核,发现偏差,及时纠正。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按招标单位要求分阶段提交各类甲供材料(设备)供货质量及进度考核情况报告,并进一步配合招标单位做好对各供货商合同履约情况的评审工作和对各施工单位甲供材料管理工作情况的考评工作;
3.4.4.4 检查工程上所采用的主要设备、半成品、构配件是否符合设计文件或标书所规定的厂家、型号规格和标准。对进口设备必须检查其海关商检书。
3.4.5 监督检查安全和文明施工
3.4.5.1 监督和定期(每周一次)检查施工总包单位现场施工的安全、文明措施并作好记录,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省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条例。
3.4.5.2 督促施工单位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与实施。
3.4.5.3 按照招标单位《关于文明工地标识标准》的要求进行监控。
3.4.6 投资控制
3.4.6.1 复核施工总包单位工程月报及已完工程量,并提出书面意见。
3.4.6.2 负责现场技术核定及工程签证,对超出承包合同之外的设计修改、工地洽商,如涉及费用的须提醒招标单位并征得招标单位签证认可方为有效。
3.4.6.3 中标单位会签有关各种设计变更,应侧重审查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是否有不利影响,如发现有不利影响时,应明确提出监理意见,及时向招标单位反映。
3.4.7 工程验收及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3.4.7.1 负责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和竣工初验,并督促整改。对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提出评估意见。
3.4.7.2 配合招标单位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3.4.7.3 提供专业检测仪器和工具,协助招标单位在中间验收、竣工验收、每月的例行检查时对工程实体进行实测实量。
3.4.7.4 审查总包单位编制的竣工图,保证其正确无误,并及时提交招标单位。
3.4.7.5 负责工程监理文件的整理和归档,经招标单位认可后移交招标单位。
3.4.7.6 协助招标单位组织施工总包单位、设计单位研究处理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监督整改方案的实施,并监督检查整改工作实施。
3.5 工程保修阶段中标单位的职责(保修期为2年):
3.5.1负责工程保修期内工程量的确认和施工质量监督。
3.5.2从入住开始后2个月内,中标单位留土建监理工程师、水电监理工程师共2人配合招标单位作好入住工作;对住户提出的质量问题进行技术解答,督促施工单位对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修复。中标单位应对入住时所发现的问题作好汇总,并在这项工作完成后半个月内向招标单位提交这项工作的评估分析报告;
3.5.3保修期内安排负责人(接物业公司通知后24小时内到场)审核维修方案,对工程维修工作量进行确认,对维修过程进行监督,并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汇报维修工作结果。
3.5.4参加工程保维修期内的质量回访,并将回访记录提交招标单位。

第四条 监理酬金及履约保证金
4.1 本合同的监理酬金以工程造价乘以国家规定的费率计取,采用投标报价一次投标,闭口包干的原则。无论今后工程变更或调整,监理费用均不再作调整。
4.2 中标单位须自收到中标通知书的第二天起的10天内,向招标单位出具开户银行的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金额为监理酬金的10%,同时招标单位向中标单位提供监理费担保。中标单位向招标单位提交的10%的工程监理履约保证金,在本工程施工监理期间始终有效。工程监理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返还。
第五条 投标单位资质及人员要求
5.1 投标单位起码具有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安装工程监理乙级资质。
5.2 招标单位要求拟服务于本工程的正、副总监必须是投标单位的在编注册人员。
5.3 招标单位要求拟服务于本工程的常驻现场负责人必须是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且取得建设部、人事部或相同等级部门颁发的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工民建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10年以上工程设计或施工管理的实际经验。
5.4 本工程投标单位确定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投标单位提供考察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否则,招标单位在中标单位进场后有权终止合同。监理员人数由招标单位根据工程的需要另行要求,其中专职资料员1名。
5.5 招标单位要求总监每周在工地上班时间不少于5天;现场监理人员每天的工作时间与施工单位上班时间一致,每周上班时间为7天。并作到24小时现场有监理工程师值班,能及时处理发生的问题。总监应制定各岗位监理人员的考核细则,定期把考核情况通报招标单位。同时,招标单位将定期对各岗位监理人员进行考核,并保留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要求调换的权利。
第六条 投标保证金
6.1.投标单位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支票,该支票密封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递交,招标单位开具临时收据,如未中标,凭收据在交还所领取的全部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补充资料后30天内予以退还。如中标,在10天内按招标书要求签订监理合同并提供投标价10%的银行履约保函后给予退还。
6.2.中标单位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10天内签订监理合同,否则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3.凡中途退标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七条监理的工作奖罚措施
7.1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应对施工图纸进行认真会审,如果因为审核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返工或变更,中标单位应承担部分责任并进行赔偿。赔偿金额=对招标单位造成的损失×10%。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招标单位将根据实际节约造价等情况给予奖励。
7.2监理质量目标为“杯”,并通过招标单位对工程实体进行的实测实量(借助专业仪器和工具,在中间验收、竣工验收或每月的例行检查时进行)。若所监理的标段因质量问题未获“杯”,将对监理单位罚款监理费总额的5%。
7.3若在保修期内渗漏率少于5%,业主对其它质量问题(包括成品被破坏,墙体、地坪裂缝,空间尺寸)的投诉率少于10%,奖励投标单位监理费总额的5%(两项同时满足);否则处罚投标单位监理费总额的5%。
7.4监理费总额的5%,由招标单位根据监理合同的履行情况和监理人员工作业绩奖励给现场监理人员(奖励方案无须经过投标单位同意)。
7.5监理单位有权利和义务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合同控制工期完成工程施工,如果不能完成(因招标单位原因和不可抗力造成的除外),罚监理单位每项每天1000元。
7.6监理单位在合同期内如果失职,按以下办法向招标单位承担责任,赔偿金=直接损失×酬金比率(酬金比率=监理酬金费/工程造价)
7.7施工期间由于施工单位违反安全操作规范,而中标单位又没有及时指出整改,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如通报批评、警告和罚款等,招标单位将给予中标单位1500元/次的罚款。施工期间未受处罚,待施工单位人、机、物退场后招标单位将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
第八条 投标文件的编制
8.1 投标单位编写的投标文件应由下列文件组成:
8.1.1 投标函。
8.1.2 法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果授权)。
8.1.3 投标保证金(如果有)。
8.1.4 监理取费。
8.1.5 投标人情况介绍(含企业简介、业绩证明材料等)
8.1.6 监理人员一览表(含性别、年龄、职务、职称、专业以及持上岗、执业资格证情况等)
8.1.7 监理大纲,包括针对本工程技术难点的处理方法等。
8.1.8 用于本工程的检测设备、仪器一览表或委托有关单位进行检测的协议,通信、信息设备、交通工具等。
8.1.9 近三年来监理工程一览表。
8.1.10 监理人员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岗位证书及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复印件,须带原件备查。
8.1.11 有关业绩方面的有效证明材料。

第九条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9.1 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向招标单位提交一式叁份投标文件,其中一份正本,贰份副本。并在标书上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当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9.2 投标文件正、副本均应使用A4纸统一装订,且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按要求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鉴或签字。
9.3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修改是根据“招标文件修改通知”的要求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明显笔误必须修改的。不论何种原因造成的涂改、插字和删除,都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加盖印鉴。

第十条 投标日程安排
10.1 投标单位应于200年月日10:00,在有限公司工程部领取招标文件。
10.2 投标单位应于200年月日8:30将投标文件送到会议室。
10.3 定于200年月日8:30,在会议室开标。

第十一条 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
11.1 投标文件中监理大纲为暗标,应单独封装,一式叁份,密封在一个封袋上标明“监理大纲”字样。监理大纲不能在任何地方出现任何反映单位名称的标志(包括不能加盖正、副本字样)。招标单位统一提供监理大纲封面样式,见附件7样式【统一用A4纸居中贴,字体分别为一号、初号宋体,加粗;行距见附件样式。】。
11.2 除监理大纲外的所有投标文件为明标,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封袋上正确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招标单位统一提供明标封袋封面样式,见附件8样式【统一用A4纸居中贴,字体分别为一号、初号宋体,加粗;行距见附件样式。右上角盖“正本”或“副本”章】。
11.3 投标书纸张大小采用A4纸,标题字体为:三号宋体。正文字体为:小四号宋体,1.5倍行距。不得有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边框、阴影、页眉页脚等标记(图表除外)。
11.4 所有封袋都应写明投标单位的名称和地址,必须在封袋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具有下列标志:“有限公司工程监理投标书”;“200年月日8:30前不得开封”,【封袋骑缝处所贴纸为1/4A4纸宽,按如下样式居中分两行打印(字体为小二号宋体,加粗;行距1.5倍)】
有限公司工程监理投标书
于200年月日8:30前不得开封
11.5 投标单位须在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单位,地点如前所述。
11.6 招标单位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给投标单位。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无效投标书
12.1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盖章;
12.2 投标书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的印签(或签字);
12.3 授权委托书无投标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的印签(或签字),或非原件;
12.4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模糊、无法辨认;
12.5 投标单位与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在名称上和法人地位上发生实质性的改变;
12.6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第十三条 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有效期指从截止投标日起至授予合同为止40天。在此期间,所有的投标书均保持有效。
13.2 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将顺延至工程竣工结束。

第十四条评标、定标办法
14.1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以打分的方法衡量投标文件是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评标将对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监理大纲、人员素质、监理费、监理检测设备、监理业绩信誉、等方面的内容进行量化,以每位评委的单项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相加得到的总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1-2名中标候选人,由招标单位确定中标单位。具体的评分分值和办法详见附件9。

第十五条其它
15.1 除本招标文件外,招标单位在招标期间发出补遗漏书和其它正式有效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5.2 投标单位可在回标前就招标文件中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单位修改。
15.3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单位可以要求投标单位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应寻求、提出或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投标的实质性内容。
15.4 凡属对招标文件条款误解造成的误差,开标后不得再作任何调整。
15.5 中标与否均书面通知。
15.6 招标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或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也不会解释选择或否决任何投标文件的原因。
15.7 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施工监理合同标准条款、施工监理合同专项条款、廉政管理协议书在回标时不必填写,待签订合同时才填上双方同意的条件。

第二章施工监理合同书

建设单位(简称甲方):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简称乙方):

鉴于乙方拟承担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并接受了甲方以人民币万元为本工程施工、竣工和保修所做的招标合同书,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1.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书另有约定外,其组成部分和解释顺序如下。下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下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
1.1 施工监理合同书;
1.2 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施工监理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补充说明;
1.3 施工监理合同标准条款、施工监理合同专项条款、廉政管理协议书;
1.4 合同终止前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补充协议。
2. 乙方必须在本合同文件的每页都加盖公章,表示其对该页的全部内容认同。
3. 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建设工程委托监理招标文件中规定范围的监理业务。
4. 其它条款详见施工监理合同标准条款、施工监理合同专项条款。
5. 本合同的监理业务自接到甲方通知书开始实施,至工程保维修期结束。
6. 本合同的监理酬金以工程造价的百分比计取,采用投标报价一次投标,闭口包干的原则。无论今后工程变更或调整,双方同意监理费用均不再作调整。
7.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各执三份。

建设单位(签章):有限公司监理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经办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合同订立时间:

第三章施工监理合同标准条款

第l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1 “工程”是指甲方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1.2 “甲方”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承受人。
1.3 “乙方”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承受人。
1.4 “监理机构”是指乙方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1.5 “第三方”是指除甲方、乙方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1.6 “工程建设监理”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
1.7 “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个午夜间的时间段。
1.8 “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1.9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的判别以当地电台、电视台报导为准。具体标准如下:里氏五级以上地震,震中距施工现场五公里以内;一天以上台风,暴雨;38℃以上高温天气;由政府部门规定的停止施工的各项条件。
第2条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3条监理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乙方的义务
第4条向甲方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创建无渗漏住宅监控措施等相关文件,完成施工监理招标文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该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工程施工阶段常驻现场,如需更换该总监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5条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为甲方提供与其监理机构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地工作,帮助甲方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6条监理机构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甲方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终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甲方,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此类设施和物品。
第7条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甲方的义务
第8条甲方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9条甲方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机构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10条甲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11条甲方授权为常驻现场代表,承担甲方的义务,负责与乙方联系。
第12条甲方应当将授予乙方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机构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第三方,并在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13条甲方应为监理机构提供如下协助:
13.1 获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13.2 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14条甲方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施工监理合同专项条款中约定的设施。

乙方的权利
第15条甲方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授予乙方以下监理权利:
15.1 选择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建议权;
15.2 选择工程分包设计单位和施工分包单位的建议权;
15.3 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甲方的建议权;
15.4 工程结构设计和其它专业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通过甲方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并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甲方的同意;
15.5 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自主向承建商提出建议,并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甲方的同意;
15.6 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建设单位报告;
15.7 报经甲方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15.8 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含甲供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建商(或甲方)停止使用;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承建商取得乙方复工令后才能复工。发布停、复工令应当事先向甲方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甲方作出书面报告。
15.9 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15.10 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建设单位不支付工程款。
第16条监理机构在甲方授权下,可对任何第三方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甲方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甲方批准时,监理机构所作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甲方。在监理过程中发现承建商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提出调换有关人员的建议。
第17条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甲方或第三方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同时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甲方和第三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其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仲裁机关进行调解和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甲方的权利
第18条甲方有选定工程设计单位和承包单位,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签订权;
第19条甲方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20条乙方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经甲方同意;
第21条甲方有权要求监理机构提交监理工作日记、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各种专项报告。
第22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如更换超过三次,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的责任
第23条乙方的责任期即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24条乙方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监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如果因乙方过失而造成了损失,应当向甲方进行赔偿。
第25条乙方对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乙方的义务第5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向招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26条乙方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乙方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甲方的各种费用支出。

甲方的责任
第27条甲方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28条甲方如果向乙方提出的赔偿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乙方的各种费用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29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30条由于甲方或第三方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乙方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甲方。
第31条在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乙方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7天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
第32条甲方如果要求乙方全部或部分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或终止监理合同,则应当在30天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当立即安排停止执行监理业务。当甲方认为乙方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乙方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甲方发出通知后14天内没收到满意答复,可在第一次通知发出后30天内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监理合同即行终止。
第33条乙方在应当获得监理酬金之日起30天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甲方又未对乙方提出任何书面意见时,或根据第31条或第32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半年时,乙方可向甲方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发出后14天内未得到甲方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次通知发出后42天内仍未得到甲方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
第34条乙方由于非自己的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35条合同的协议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酬金
第36条正常的监理业务,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37条如果甲方在约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酬金.自约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乙方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38条支付监理酬金所采用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第39条如果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乙方发出异议的通知,但甲方不得拖延其它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其他
第40条乙方如须另聘专家咨询或协助,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乙方承担,监理业务范围以外,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41条乙方在监理工作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甲方得到了经济效益,甲方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第42条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无论甲方或乙方均不得转让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43条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及职员不应接受监理合同约定以外的与监理工程项目有关的报酬。乙方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甲方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44条乙方所有提交甲方的文件除书面正式资料外,还必须同时以电子邮件发甲方。
第45条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监理人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争议的解决
第45条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甲方与乙方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仍不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订购合同:省级政府采购询价采购合同范本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见证方: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__________受___________(甲方)委托,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见证方)就“甲方”所需的___________在定点范围内进行了询价,甲乙双方根据___________询价采购结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货物购销合同:

一、货物及其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

三、质保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付款:由甲方按有关规定办理支付手续,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支付全部合同货款;

八、合同纠纷处理: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九、合同生效:本合同由甲、乙、见证方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合同通用条款(与省级集中采购机构和定点供应商签订的合同条款一致)和本专用条款;2.甲方收到的乙方“省级计算机及空调定点采购询价单”报价文件;3.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上述合同文件内容互为补充,如有不明确,由甲方负责解释。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见证方持二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见证方: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文件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按部颁标准执行;(3)按企业标准执行;(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2)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验收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检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及招标文件范本第Ⅳ部分(招标文件第3卷:附件)


(招标文件封面格式)
 招标编号:(招标代理机构编)
 (工程项目名称)
(招标设备名称)招标文件
 第三卷附件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招标人名称)
 (招标文件出版日期)
附件1 技术规范
1 总则
1.1 本规范书运用于_____设备,提出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
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需方在本规范书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
用的标准,供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规范书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
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如锅炉与压力容器、高电压设备等)。
1.3 如未对本规范书提出偏差,将认为供方提供的设备符合规范书和标准的要求。
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中的附件13“差异表”中。
1.4 供方须执行本规范书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5 合同签订后3个月,一规范46要求,供方提供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适、检验/
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需方,需方确
认。
2 工程概况
2.1 总的情况
(本节说明地理位置、工程规模、分期清见工程现状等)
2.2 本期工程简介
(视设备情况时下列内容进行取舍)
2.2.1 燃料供应及其运输
2.2.2 水源
2.2.3储灰场
2.2.4 厂/场区总布置及交通运输
3 设计和运行条件
3.1 系统概况和相关设备
(填写本设备所在的系统以及与之相应系统的简况,和相关设备的情况)
3.2 工程主要原始资料
3.2.1 气象特征与环境条件
3.2.2 厂/场区地质
3.2.3 厂/场区地震
3.2.4 燃煤
3.2.5 灰渣特性
3.1.6 燃油
3.1.7 水质
3.3 安装运行条件
4 技术条件
(根据具体设备的填写)
4.1 参数、容量/能力
4.2 性能要求
启停、运行、寿命、变负荷等内容
4.3 结构要求/系统配置要求
4.4 配供的辅助设备要求
4.5 仪表和控制要求(l&C)
4.6 标准
4.7 性能保证值
4.8 安装调试要求
5 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见附件5: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6 设计与供货界限及接口规则
7 清洁、油漆、包装、装卸、运输与储存
附件2供货范围
1 一般要求
1.1 本附件规定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供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
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附件1的要求。
1.2 供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
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
供方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
1.3 除有特别注明外,所列数量均为一台________所需。
1.4 供方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验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1.5 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和__年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并在投标书中给出具体清单。
1.6 提供所供设备中的进口件清单。
1.7 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清单见附件3
2 供货范围
3 其它
 附件3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1 一般要求
 1.1 供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
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主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
满足工程要求。
1.3 供方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在合同签定后_____个月
内给出全部技术资料清单和交付进度,并经需方确认。
1.4 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投标阶段,配合工程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
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验收试验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供方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
体要求。
1.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
现,供方也应及肘免费提供。如本期工程为多台机组(设备)构成,后续机组(设备)有
改进时,供方应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
1.6 需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技术制造有关的资料。
1.7 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为每台设备10套。
2 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2.1 在投标阶段提供的资料
(根据具体设备需方可提出清单,供方补充和细化所列技术资料须满足工程初设要求)
2.2 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与图纸
供方应及时提供满足工程设计的下列资料和图纸(具体清单需方提出,供方细化,需
方确认)
2.3 设备监造检验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供方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验见证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
2.4 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需方提出具体清
单和要求,供方细化,需方确认)包括但不限于此
2.4.1 提供设备安装、调度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
2.4.2 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所需的详尽图纸和技术文件,包括设备总图、部件、
总图、分图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等。
2.4.3 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
要求、起动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
2.4.4 供方应提供备品、配件总清单和易损零件图。
2.5
供方须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需方提出具体清单,供方细化,需方确认)包括以下但
不限于。
2.5.1 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
2.5.2 供方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清单。
2.5.3 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各种清单),
设备和备品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运波超重和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2.5.4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
寸、水压试验和性能检验等的证明。
附件4 交货进度
1 设备的交货顺序要满足工程安装进度的要求
2 交货进度表如下(略)
附件5 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1 概述
1.1 本附件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供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
验、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供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附件1规定的要求。
1.2 供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向需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
性能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投应符合附件1的规定。
2 工厂检验
2.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供方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书的
检验和试验。供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项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
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2.3 供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附件1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供方要
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需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供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
将情况及时通知需方。
2.4 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
3 设备监造
3.1 监造依据
根据本合同和电力工业部、机械工业部文件电力(1995)37号《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
造暂行规定》和《驻大型电力设备制造厂总代表组工作条例》的规定,以及国家有关规定。
3.2 监造方式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R点、W点、H点。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供方和
监造代表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供方复印3份,交监造代表1份。
3.3 监造内容
4 性能验收试验
4.1 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附件1的要求。
4.2 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由合同确定,一般为需方现场。
4.3 性能试验的时间:机组试验一般在168小时试运之后半年内进行,具体试验时
间由需方商供方确定;单台设备的试验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4.4 性能验收试验由需方主持,供方参加。试验大纲由需方提供,与供方讨论后确
定。如试验在现场进行,供方要按附件47款要求进行配合;如试验在工厂进行,试验所
需的人力和物力等由供方提供。
4.5 性能验收试验的内容
(视具体设备而定)。
4.6 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和方法
(按具体设备要求填写)
4.7 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地仪表的装设应由供方提供,参加方
配合。供方也要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
4.8 性能验收试验的费用
本附件4.7和供方试验的配合等费用已在合同总价内。其它费用,如试验在现场进行,
由需方承担;在供方工厂进行,则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之中。
4.9 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
性能验收试验报告以需方为主编写,供方参加,共同签章确认结论。如双方对试验的
结果有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双方上级部门协调。
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
试验结果的同意,并进行确认签盖章。
 附件6 价格表
1 一般要求
1.1 本表中的设备/部套分项须与供货范围中的分项内容的序号一致。
1.2 当分项价之和与总价不符时,以分项价为准。如有优惠条件,优惠条件要在分
项价中体现。
1.3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进口部分也应以人民币报价。
1.4 技术服务费、运杂费和保险费要单独报价。
1.5 价格表中报价为交货固定不变价格。
1.6 报价应注明日期、有效期、交货地点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签章。
附件7 技术服务与设计联络
1 供方现场技术服务
1.1 供方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供方要派合格的现场
服务人员。在投标阶段应提供包括服务人月数的现场服务计划表(格式)。如果此人目数
不能满足工程需要,供方要追加人月数,且不发生费用。
1.2 供方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质:
1.2.1 遵守法纪,镇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1.2.2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1.2.3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
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1.2.4 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供方要向需方提供服务人员情况表。供方须更换不合格的供方现场服务人员。 1.3 供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1.3.1 供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
题的处理、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1.3.2 在安装和调试前,供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向需方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
行的程序和方法。对重要工序(见下表),供方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
否则需方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供方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供方技术眼务人员指导错误
而发生问题,供方负全部责任。
1.3.3 供方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处理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
问题,供方现场人员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供方委托需方进行处理,供方现场
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3.4 供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1.3.5 供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事先与需方协商。
1.4 需方要配合供主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供方便。
2 培训

2.1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和运行,供方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
应与工程进度一致。
2.2 培训计划和内容由供方在投标文件中列出(格式略)。
2.3 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供需双方商定。
2.4 供方为需方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
3 设计联络
有关设计联络的计划、肘间、地点和内容要求由供需双方商定。
附件8 分包与外购
附件9 大(部)件情况
附件10 履约保函(格式)
致:(需方名称)

本保函是为(供方名称)(以下称供方)于(日期)签订第(合同号)合同为需方提供
(设备名称)提供履约担保。
 (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以及他的继承人,受让人为了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并
放弃追索权,根据并同意下列条款,保证付给需方合同设备价格的______%(百分之
——),即__万元人民币。
 (a)当供方未能忠实地履行合同文件规定和此后双力们意的对合同的有效修改、补充和
变动(以下简称约),无论供方有无不同意见,银行在收到需方的书面通知时,银行将按需
方所要求的上述金额和方式付给需方。
 (b)接上述承付的金额将是净数,不得扣除现在的或将来应付的任何税捐、关税、费用、
手续费或任何性质的由任何人加予的保留款。
 (C)本保函的规定是我们银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义务。合同条件的修改以及需方
所允许的时间改变或任何让步,除条款中有规定免除银行的责任外,都不能解除我们银行在
这方面的义务。
 (d)本供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条款规定的质量保证期满后不迟于30
天退还;但如果此时存在合同争端并且未能解决,那么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延长到上述争
端最终解决且理赔完毕后。
 (供方银行的名称公章)
 (签发人名和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11 投标保函(格式)
致:(招标代理机构)
本保证金作为过(投标人名称)对(项目名称)所招标的(设备名称)设备而提供的投
标文件保证。
我们(投标人银行名称)无条件地、不可撤消地并约束本行,一旦在收到你们的书面通
知说明下列事实中的任何一点时,保证付给(招商代理机构)金额为_______万元人
民币保证金:
a)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后投标有效内撤回其投标。
b)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后对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C)投标人被通知预中标后,拒绝按预中标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预中标时规定的技
术方案、供货范围和价格等签订合同)
d)投标人违反投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的其它规定。
本保证金函从发给日期起生效,直到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后30天及你们和投标方书面同
意的延长期内有效,除非经你们同意提前截止。
如果投标人中标,本保证金将在上述期满后继续有效,直至投标人与你们鉴定了合同
为止。
 (供方银行的名称公章)
 (签发人名和签字)
年月日
附件12 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
投标人要提交下列文件:
l)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生产许可证、有关鉴定材料;
4)工厂简介(包括组织机构、生产能力、设备、厂房、人员等);
5)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6)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经营状况(包括销售额);
7)银行资信证明;
8)业绩及目前正在执行合同情况(包括完成情况和出现的重要质量问题及改进措施);
9)近三年经济行为受到起诉情况;
10)其它文件和资料。
附件13 差异表
投标人要将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差异之处江集成表。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员单独表
表。
 
附件14 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附件15 招标文件附图
(根据具体设备的需要提供)
(总)平面布置图
(主)厂房布置图(简图)
系统工艺图
相关设备布置和连接示意图
附件16 投标人承诺函(格式)
投标人承诺函
项目名称:____
日期:______
致:(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需方名称) 
——
很荣幸能参与上述项目的投标。
我代表S(投标人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
l 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2 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
3 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项目法人签订经济合同,并且严格履
行合同义务,按时交货,为工程提供优质的设备和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合
同设备质量问题,我方一定尽快修理更换/退货,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4 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招标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我
方完全接受。
5 若中标,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投标人代表签字;__
 投标人公章:__
附件17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投标入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项目名称:______
 日期:_______
致:(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___________。
(授权人姓名)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
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
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签名:______ 授权人签名: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投标人公章:_________
附件18 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
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项目名称:_____
日期:_______
致:(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愿意针对上述项目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证明、
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
 投标人公章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