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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中外合资企业章程中英对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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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中外合资企业章程中英对照版

中外合资企业章程中英对照

articlesofassociationforchinese-foreignequityjointventures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宗旨、经营范围

第三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四章董事会

第五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六章财务会计

第七章利润分配

第八章职工

第九章工会组织

第十章期限、终止、清算

第十一章规章制度

第十二章适用法律

第十三章附则

articlesofassociationforchinese-foreignequityjointventures

index

chapter1generalprovision

chapter2thepurposelscopeandscaleofthebusiness

chapter3totalamountofinvestmentandtheregisteredcapital

chapter4theboardofdirectors

chapter5businessmanagementoffice

chapter6financeandaccounting

chapter7profitsharing

chapter8staffandworkers

chapter9thetradeunionorganization

chapter10duration,terminationandliquidationofthejintventurecompany

chapter11rulesandregulations

chapter12applicablelaw

chapter13supplementaryarticles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法》,和中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国×××公司)合资经营合同,特制订本合营公司章和。

第二条合营公司中文名称为:××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

缩写为: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名称、法定地址为:

甲方:中国×公司,其法定地址为

乙方:×国×××公司,其法定地址为

第四条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仅以现行或日后修改的本章程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承担责任。在上述前提下,各方按其认缴的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五条合营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chapter1generalprovision

article1

inaccordancewiththe“law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onjointventureusingchineseandforeigninvestment”andthecontractsignedonin_________,china,by,×co.(hereinafterreferredtoaspartya)。and×××co.,ltd.(hereinafterreferredtoaspartya),tosetupajointventure,××limitedliabilitycompany(hereinafterreferredtoasjointventurecompany),thearticlesofassociationherebyisformulated.

article2

thenamesofthejointventurecompanyshallbe××limitedliabilitycompany

itsabbreviationis

thelegaladdressofthejointventurecompanyisat

article3

thenamesandlegaladdressesofeachpartiesareasfollows:

partya:×co.,china,anditslegaladdressis

partyb:×××co.,ltd,anditslegaladdressis

article4

theorganizationformofjointventurecompanyisalimitedliabilitycompany.theliabilitiesofeachpartytothejointventurecompanyjustlimitstoitscontributedcapital,whichstipulatedinthearticlesofassociationorintherevisedafterwards.theprofits,risksandlossesofthejointventurecompanyshallbesharedbythepartiesinproportiontotheircontributionsoftheregisteredcapital.

article5

thejointventurecompanyhasthestatusofalegalpersonandissubjecttothejurisdictionandprotectionofchineselawsconcerned.allactivitiesofthejointventurecompanyshallbegovernedbythelaws.decreesandpertinentrulesandregulations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

第二章宗旨、经营范围

第六条甲、乙方合资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民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注:在章程中要根据具体情况写明。)

第七条合营公司经营范围为:

第八条合营公司生产规模为:

第九条合营公司向国内、外市场自行销售其产品,并开展有关的其他服务。合营公司将出口销售和取得外汇收入放在优先地位,以保证合营公司的成功和发展。

chapter2thepurpose,scopeandscaleofthebusiness

article6

thepurposeofthepartiestothejointventureisinconformitywiththewishofenhancingtheeconomiccooperationandtechnicalexchanges,toraiseeconomicresultsandensuresatisfactoryeconomicbenefitsforeachinvestorbyimprovingtheproductquality,developingnewproducts,andgainingcompetitivepositionintheworldmarketinqualityandpricethroughadvancedandappropriatetechnologyandscientificmanagement.

article7

businessscopeofthejointventurecompanyis

article8

theproductionscaleofthejointventurecompanyisasfollows:

article9

theproductsofthejointventurecompanywillbesoldonchinesemarketandoverseasmarketandafter-saleserviceswillbeprovidedbythemselves.inordertopursuingthesuccessanddevelopmentofthejointventurecompany,thejointventurecompanyshallgivethetoppriorityonexportoftheproductsandearningforeigncurren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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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资企业章程范本


一、总则

第一条 根据(所在国家)合资经营法,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国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的建立合资经营的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合同,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 合营公司名称为: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名称、住所地为:

甲方:

乙方:

第四条 合营公司为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第五条 合营公司为_________(所在国)国法人,受_________(所在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_________(所在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规定。

第六条 合营公司经营范围为:

第七条 合营公司经营规模为:

第八条 合营公司产品在_________(所在国)国内及国外市场销售。国内外销售比例和数量:

二、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九条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_________美元,折合人民币元。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美元,折合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十条 甲、乙双方出资方式如下:

甲方:认缴出资额为_________美元,折合人民币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_________%,于年月日内缴清。

乙方:认缴出资额为_________美元,折合人民币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_________%,于年月日内缴清。

甲方以_________作为出资。

乙方以_________作为出资。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各自出资额。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缴付出资额后,经合营公司聘请的_________(所在国)公认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合营公司聘请的_________(所在国)公认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合营公司的董事长和会计师据以签发出资证明书给出资方。

出资证明主要内容是:合营公司名称、成立日期、合营者名称及出资额、出资日期、发给出资证明书日期等。

第十三条 合营期内,合营公司不得减少注册资本数额。

第十四条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增加须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可按原投资比例增加投资,并经各方审批机构批准。

第十五条 任何一方转让其出资额,不论全部或部分,都须经另一方同意。一方转让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合营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

第十六条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后,由甲、乙双方签署协议,并报有关审批部门批准和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三、董事会

第十七条 合营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八条 董事会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职权主要如下:

(1)决定和批准总经理提出的重要报告(如生产规划、年度营业报告、资金使用和贷款等);

(2)批准年度财务报表、收支预算、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通过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

(4)决定设立分支机构;

(5)修改合营公司的章程;

(6)决定合营公司停产、终止或与另一个经济组织合并;

(7)决定聘用总经理、副总经理、会计师等高级职员;

(8)负责合营公司终止和期满时的清算工作;

(9)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第十九条 董事会由_________人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任期为_________年,可以连任。

第二十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一名,由乙方委派。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例会每年召开一次,经1/3以上的董事提议,可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二十二条 董事长应在董事会开会前30天书面通知各董事、写明会议内容、时间和地点。

第二十三条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董事会,如届时未出席也未委托他人出席,则作为弃权。

第二十四条 董事会会议有2/3以上董事(或其代表)出席方为有效。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每次会议,须作详细的书面记录,并由全体出席董事(或其代理人)签字,记录文字使用中文,记录由公司存档。

第二十六条 下列事项须董事会一致通过:

(1)合营公司章程的修改;

(2)合营公司的终止、解散;

(3)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

(4)合营公司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

(5)董事会认为应一致通过的其他重大事宜。

第二十七条 对于第三十条规定以外的其他事项须董事会2/3以上董事通过,方可做出决定。

四、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八条 合营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下设经营和技术管理、财务、业务部门和专、兼职人员。

第二十九条 合营公司设总经理人、副总经理人,正、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和任命。总经理由_____方推荐,副总经理由_____方推荐。

第三十条 总经理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定,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叫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当总经理不在时,代理行使总经理的职责。

第三十一条 合营公司日常工作中重要问题的决定,应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联合签署方能生效。需要联合签署的事项,由董事会具体规定。

第三十二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期为_________年。经董事会聘请,可以连任。

第三十三条 董事长或副董事长、董事经董事会聘请可兼任合营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职员。

第三十四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对本合营企业的商业竞争行为。

以上人员如果不称职,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解聘。

五、财务会计

第三十五条 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按照_________(所在国)合资经营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第三十六条 合营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自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三十七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凭证、账簿、报表、用_________文书写。

第三十八条 合营公司采用_______(货币名称)为记账本位币,_____(货币名称)同其他货币折算,按实际发生之日____(所在国)国的外汇管理部门公布汇价计算。

第三十九条 合营公司在_________(所在国)银行开立账户。

第四十条 合营公司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账法记账;合营公司财务会计账册上应记载如下内容:

(1)合营公司所有的现金收入、支出数量;

(2)合营公司所有的物资出售及购入情况;

(3)合营公司注册资本及负债情况;

(4)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缴纳时间、增加及转让情况。

第四十一条 合营公司应向合营各方规定的管理部门报送年度会计报表。

第四十二条 合营公司财务部门应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头三个月编制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经会计师审核签字后,提交董事会会议通过。

第四十三条 合营公司按照_________(所在国)国有关法规,由董事会决定其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第四十四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照_________(所在国)国外汇管理规定办理。

六、利润分配

第四十五条 合营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照甲、乙方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但经董事会一致同意另行规定除外。

第四十六条 合营公司每年分配利润一次。每个会计年度的后三个月内公布利润分配方案及各方应分得利润额。

第四十七条 合营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上一个会计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会计年度利润分配。

七、职工

第四十八条 合营公司职工的雇用、解雇、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_________(所在国)国劳动法和劳动管理监督法以及企业的劳动管理等规定办理。

第四十九条 合营公司所需要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工程师),由乙方派遣并负责管理,其他人员由合营公司在_________(所在国)国择优录用。

第五十条 合营公司有权对违反合营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职工给予警告、记过、降薪的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予以开除。

第五十一条 职工的工资待遇,参照的有关规定,根据合营公司具体情况,由董事会确定,并在劳动合同中具体规定。

第五十二条 职工的福利、奖金、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事宜,合营公司将分别在各项制度中加以规定,确保职工在正常条件下从事工作。

八、期限、终止、清算

第五十三条 合营期限为_________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五十四条 甲、乙双方如一致同意延长合营期限,经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应在合营期满_________个月前向有关审批机构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延长,并向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十五条 甲、乙方如一致认为终止合营符合各方最大利益时,可提前终止合营。

合营公司提前终止合营,需董事会召开全体会议作出决定,并报送有关审批部门批准。

第五十六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乙任何一方有权依法终止合营:

(1)合营期限届满;

(2)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3)合营一方不履行合营公司协议、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4)因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5)合营公司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

本条(2)、(3)、(4)、(5)项情况发生,应由董事会提出合营终止申请书,报审批机构批准。

在本条(3)项情况下,不履行合营公司协议、合同、章程义务的一方应对守约方赔偿经济损失。

第五十七条 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时,董事会应提出清算程序、原则和清算委员会入选,组成清算委员会,对合营公司财产进行清算。

第五十八条 清算委员会任务是对合营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务目录,制定清算方案,提请董事会通过后执行。

第五十九条 清算期间,清算委员会代表公司起诉或应诉。

第六十条 清算费用和清算委员会成员的酬劳应从合营公司现存资产中优先支付。

第六十一条 清算委员会对合营公司的债务全部清算后,其剩余的财产按甲、乙方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进行分配。

第六十二条 清算结束后,合营公司应向有关审批部门提出报告,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回营业执照,同时对外公告。

第六十三条 合营公司结业后,其各种账册,由甲方保存。

九、规章制度

第六十四条 合营公司通过董事会制定的规章制度有:

(1)经营管理制度,包括所属各个管理部门的职权与工作程序;

(2)职工守则;

(3)劳动工资制度;

(4)职工奖惩制度;

(5)职工福利制度;

(6)财务制度;

(7)公司解散时的清算程序;

(8)其他必要的规章制度。

十、附则

第六十五条 本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决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第六十六条 本章程用中文和_________文书写,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版本为准。

甲方:

代表(签字):

代表职务: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职务: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外合资企业章程范本最新


一、总则

第一条 根据(所在国家)合资经营法,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国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的建立合资经营的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合同,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 合营公司名称为: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名称、住所地为:

甲方:

乙方:

第四条 合营公司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第五条 合营公司为_________(所在国)国法人,受_________(所在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_________(所在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规定。

第六条 合营公司经营范围为:

第七条 合营公司经营规模为:

第八条 合营公司产品在_________(所在国)国内及国外市场销售。国内外销售比例和数量:

二、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九条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_________美元,折合人民币元。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美元,折合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十条 甲、乙双方出资如下(出资方式):

甲方:认缴出资额为_________美元,折合人民币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_________%。

乙方:认缴出资额为_________美元,折合人民币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_________%。

甲方以_________作为出资。

乙方以_________作为出资。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各自出资额。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缴付出资额后,经合营公司聘请的_________(所在国)公认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合营公司聘请的_________(所在国)公认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合营公司的董事长和会计师据以签发出资证明书给出资方。

出资证明主要内容是:合营公司名称、成立日期、合营者名称及出资额、出资日期、发给出资证明书日期等。

第十三条 合营期内,合营公司不得减少注册资本数额。

第十四条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增加须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可按原投资比例增加投资,并经各方审批机构批准。

第十五条 任何一方转让其出资额,不论全部或部分,都须经另一方同意。一方转让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合营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

风险提示:

由于股东出资人持有的股权属于财产权,因此是可以和房屋、土地、车辆、存款等有形财产一样发生继承的,如果股东出资人死亡则其继承人有权继承其名下的出资股份。如果公司股东出资人为了防止发生此类情况,避免有不熟悉的继承人通过继承成为公司股东,那么可以对股份的继承作出特别约定,比如股东出资人死亡则由其他股东收购其股权,而由其继承人分割股权价款等。

第十六条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后,由甲、乙双方签署协议,并报有关审批部门批准和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三、董事会

第十七条 合营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八条 董事会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职权主要如下:

(1)决定和批准总经理提出的重要报告(如生产规划、年度营业报告、资金使用和贷款等);

(2)批准年度财务报表、收支预算、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通过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

(4)决定设立分支机构;

(5)修改合营公司的章程;

(6)决定合营公司停产、终止或与另一个经济组织合并;

(7)决定聘用总经理、副总经理、会计师等高级职员;

(8)负责合营公司终止和期满时的清算工作;

(9)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第十九条 董事会由_________人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任期为________年,可以连任。

第二十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一名,由乙方委派。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例会每年召开一次,经1/3以上的董事提议,可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二十二条 董事长应在董事会开会前30天书面通知各董事、写明会议内容、时间和地点。

第二十三条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董事会,如届时未出席也未委托他人出席,则作为弃权。

第二十四条 董事会会议有2/3以上董事(或其代表)出席方为有效。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每次会议,须作详细的书面记录,并由全体出席董事(或其代理人)签字,记录文字使用中文,记录由公司存档。

第二十六条 下列事项须董事会一致通过:

(1)合营公司章程的修改;

(2)合营公司的终止、解散;

(3)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

(4)合营公司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

(5)董事会认为应一致通过的其他重大事宜。

第二十七条 对于第三十条规定以外的其他事项须董事会2/3以上董事通过,方可做出决定。

四、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八条 合营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下设经营和技术管理、财务、业务部门和专、兼职人员。

第二十九条 合营公司设总经理人、副总经理人,正、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和任命。总经理由_____方推荐,副总经理由_____方推荐。

第三十条 总经理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定,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叫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当总经理不在时,代理行使总经理的职责。

第三十一条 合营公司日常工作中重要问题的决定,应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联合签署方能生效。需要联合签署的事项,由董事会具体规定。

第三十二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期为_________年。经董事会聘请,可以连任。

第三十三条 董事长或副董事长、董事经董事会聘请可兼任合营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职员。

第三十四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对本合营企业的商业竞争行为。

以上人员如果不称职,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解聘。

五、财务会计

第三十五条 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按照_________(所在国)合资经营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第三十六条 合营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自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三十七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凭证、账簿、报表、用_________文书写。

第三十八条 合营公司采用_______(货币名称)为记账本位币,_____(货币名称)同其他货币折算,按实际发生之日____(所在国)国的外汇管理部门公布汇价计算。

第三十九条 合营公司在_________(所在国)银行开立账户。

第四十条 合营公司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账法记账;合营公司财务会计账册上应记载如下内容:

(1)合营公司所有的现金收入、支出数量;

(2)合营公司所有的物资出售及购入情况;

(3)合营公司注册资本及负债情况;

(4)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缴纳时间、增加及转让情况。

第四十一条 合营公司应向合营各方规定的管理部门报送年度会计报表。

第四十二条 合营公司财务部门应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头三个月编制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经会计师审核签字后,提交董事会会议通过。

第四十三条 合营公司按照_________(所在国)国有关法规,由董事会决定其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第四十四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照_________(所在国)国外汇管理规定办理。

六、利润分配

第四十五条 合营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照甲、乙方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但经董事会一致同意另行规定除外。

第四十六条 合营公司每年分配利润一次。每个会计年度的后三个月内公布利润分配方案及各方应分得利润额。

第四十七条 合营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上一个会计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会计年度利润分配。

七、职工

第四十八条 合营公司职工的雇用、解雇、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_________(所在国)国劳动法和劳动管理监督法以及企业的劳动管理等规定办理。

第四十九条 合营公司所需要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工程师),由乙方派遣并负责管理,其他人员由合营公司在_________(所在国)国择优录用。

第五十条 合营公司有权对违反合营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职工给予警告、记过、降薪的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予以开除。

第五十一条 职工的工资待遇,参照的有关规定,根据合营公司具体情况,由董事会确定,并在劳动合同中具体规定。

第五十二条 职工的福利、奖金、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事宜,合营公司将分别在各项制度中加以规定,确保职工在正常条件下从事工作。

八、期限、终止、清算

第五十三条 合营期限为_________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五十四条 甲、乙双方如一致同意延长合营期限,经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应在合营期满_________个月前向有关审批机构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延长,并向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十五条 甲、乙方如一致认为终止合营符合各方最大利益时,可提前终止合营。

合营公司提前终止合营,需董事会召开全体会议作出决定,并报送有关审批部门批准。

第五十六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乙任何一方有权依法终止合营:

(1)合营期限届满;

(2)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3)合营一方不履行合营公司协议、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4)因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5)合营公司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

本条(2)、(3)、(4)、(5)项情况发生,应由董事会提出合营终止申请书,报审批机构批准。

在本条(3)项情况下,不履行合营公司协议、合同、章程义务的一方应对守约方赔偿经济损失。

第五十七条 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时,董事会应提出清算程序、原则和清算委员会入选,组成清算委员会,对合营公司财产进行清算。

第五十八条 清算委员会任务是对合营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务目录,制定清算方案,提请董事会通过后执行。

第五十九条 清算期间,清算委员会代表公司起诉或应诉。

第六十条 清算费用和清算委员会成员的酬劳应从合营公司现存资产中优先支付。

第六十一条 清算委员会对合营公司的债务全部清算后,其剩余的财产按甲、乙方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进行分配。

第六十二条 清算结束后,合营公司应向有关审批部门提出报告,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回营业执照,同时对外公告。

第六十三条 合营公司结业后,其各种账册,由甲方保存。

九、规章制度

第六十四条 合营公司通过董事会制定的规章制度有:

(1)经营管理制度,包括所属各个管理部门的职权与工作程序;

(2)职工守则;

(3)劳动工资制度;

(4)职工奖惩制度;

(5)职工福利制度;

(6)财务制度;

(7)公司解散时的清算程序;

(8)其他必要的规章制度。

十、附则

第六十五条 本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决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第六十六条 本章程用中文和_________文书写,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七条 本章程须经中、_________(所在国)两国有关审批机构批准方能生效,修改时亦同。

甲方:

代表(签字):

代表职务: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职务: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外合资企业合同


中外合资企业合同

第一章 总 则

中国xx厂,x国xxxx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xx省xx市共同投资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营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xx省xx厂(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xx省x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x国xx省市xx路xxx号。

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厂长 国籍:中国

xxxx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xx国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xx中国xx市xx号。

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总经理国籍:xx国

第三章 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第二条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有关规定,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第三条 合营公司的名称为:xx有限公司。

合营公司的外文名称为:xxxxx。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中国xx市xxx路xx号。

第四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五条 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两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生产经营的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 甲、乙双方合资生产、经营的目的:采用国际行进技术设备,先进的加工工艺,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增强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扩大出口创汇,提高经济效益,使甲、乙双方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

第七条 合营公司生产经营的范围是:

1.生产经营_____产品。

2.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

3.研究和开发新产品、新技术。

第八条 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写)

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六条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xx万美元,具体内容见附件一。

第七条 甲、乙双方的出资额共为xx万美元,以此为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

第八条 甲、乙双方出资方式:

甲方:现金____元

机械设备____元

厂房____元

土地使用权____元

工业产权____元

其他____元共____元

乙方:现金____元

机械设备____元

工业产权____元

其他____元共____元

(注:以实物工业产权作为出资时,甲、乙双方应另行订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资比例分__期缴付,每期缴付的数额如下:(注:按具体情况写)

第十三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一方转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 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 甲、乙两方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甲方责任:

1.办理为设立合营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组织合营公司新建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

3.协助办理引进设备中国境内的运输。

4.办理在中国境内购置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

5.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6.招聘当地的中国籍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7.负责协同乙方提供引进境外设备清单。

8.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乙方责任:

1.按第十一条规定的出资额提供现金、并负责合营公司引进的设备运至中国。

2.办理合营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器设备,交通工具,办公通讯设施,材料零备件等有关事宜。

3.负责境外设备和技术资料及价格咨询,并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 产品销售

第十五条 合营公司的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上进行销售,外销部分占%,内销部分占%。

第十六条 合营公司产品的外销:

1.合营公司自营出口%,内销%;

2.合营公司委托乙方外销%;

3.合营公司自营的部分也可委托其他外贸公司外销,合营公司产品的内、外销作价原则,由董事会研究确定;

4.外销产品,合营企业委托其他外贸企业出口的产品所收回的外汇货款全部返还合营企业。

第十七条 内销产品由合营公司在国内直接销售。

第八章 董事会

第十八条 合营公司注册之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十九条 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经过协商产生或经董事会选举产生,可以连选连任。董事会成员也可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合营企业的其他高级管理职位。

第二十条 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于重大问题(如合营公司章程的修改,合营公司的终止、解散,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合并、经营决策等),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对其他事宜,可采取多数通过决定。

第二十一条 董事长是合营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长因其他情况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它董事为代表。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1/3以上的董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九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三条 合营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的设置需要由董事会决定。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任期年。

第二十四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可设若干部门经理,甲、乙双方可派代表参加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分别负责企业各部门的工作,办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交办的事情,并对总经理负责。

第二十五条 为了加强开拓合营公司的国内、外贸易,合营公司可在深圳、香港和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办理经营销售业务。具体办法由董事会决定。

第二十六条 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称职或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经董事会会议决定可随时撤换。

第十章 设备、材料购置

第二十七条 合营公司所需材料、燃料、配套件、办公用品等大部分在境内购买。矿山开采设备、运输设备,部分交通及办公通讯设备在境外购买。

第二十八条 合营公司在国外选购设备由双方共同负责。但设备的先进性、适应性、配套装备性、价格合理性、质量可靠性等经济和技术指标由甲、乙两方经过充分协商后确定。

第十一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九条 合营公司职工的招收、招聘、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订方案,报当地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十条 甲、乙两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讨论决定。对甲方原有退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由甲方分得利润中交付,不由合营公司负担。

第十二章 税务、财务、审计

第三十一条 合营公司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三十二条 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三十三条 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三十四条 合营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用中英文书写。

第三十五条 合营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如乙认为需要聘请其他国家的审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甲方应予以同意,其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三十六条 每一会计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制度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通过。

第十三章 合营期限

第三十七条 合营公司期限为年,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营公司成立日期。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可以在合营期满6个月前向原审批机构申请延长合营期限。

第十四章 合营期满财产处理

第三十八条 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合营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根据甲、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五章 保险

第三十九条 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担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营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十六章 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四十条 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两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四十一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营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四十二条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生产、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终止合同。如甲、乙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七章、违约责任

第四十三条 甲、乙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第五章的规定依期按数提交先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月算起。每逾期1个月,违约一方应交付出资额的%的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如逾期3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支出资额的%的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四十二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四十四条 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各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付的违约责任。

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五条 由于地震、热带风暴、水灾、战争以及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电报通知他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对履行合同影响程度,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九章 适用法律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管辖。

第二十章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七条 凡执行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按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促裁程序暂行规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都有约束力。

第四十八条 在仲裁过程中,除各方有争议正在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一章 文 字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文写成。

第二十二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第五十条 按照本合同的各项原则订立的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一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二条 甲、乙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话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文以书面证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方的法定地址即甲、乙方的收件地址。

第五十三条 本合同于年月日由甲、乙方的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在中国市签字。

中外合资企业合同范本


第一章 总则

中国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资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中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_________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为: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_________国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为: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第三章 合资经营企业的成立

第二条 以上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其它有关法规,同意在_________建立合资经营企业。

第三条 合资经营企业的名称为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企业),英文名称为:_________,法定地址为:_________。

第四条 合资企业是经_________(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成立,并在_________登记注册的中国企业法人,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条件规定。

第五条 合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各方对合资企业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亏损。

第四章 经营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 合资经营的宗旨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积极研制、开发和生产国内外市场适销产品,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满足社会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投资回报。

第七条 合资企业经营范围

1.生产_________产品;

2.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

3.研究和发展新产品。

第八条 合资企业的经营规模为:

1.合资企业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_________。

2.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_________,产品品种将发展_________。

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 合资企业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或外币_________)。

第十条 合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或外币_________)。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第十一条 合资双方的出资方式:

甲方:现金_________元,建筑物折_________元,机械设备折_________元,土地使用权折_________元,工业产权折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共_________元。

乙方:现金_________元,建筑物折_________元,机械设备折_________元,土地使用权折_________元,工业产权折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共_________元。

第十二条 合资企业注册资本由合资各方按其出资比例自合资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一次性投入(或分期投入)。

第十三条 合资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合资他方同意,并经审批机关批准。合资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合资他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资一方向非合资方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合资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六章 合资各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 合资各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务

甲方责任:

1.办理为设立合资企业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按第十、十一、十二条规定如期出资;

3.办理申请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4.组织合资企业厂房和其他配套设施的设计、施工;

5.协助办理外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

6.协助合资企业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迅设施等;

7.协助合资企业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8.协助合资企业招聘当地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其他人员;

9.协助外方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暂住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

10.负责办理合资企业委托的其他事宜。

乙方责任:

1.按第十、十一、十二条规定如期出资、并负责将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实物运至_________目的地;

2.协助合资企业办理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3.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生产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4.培训合资企业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5.负责技术转让的外方应负责合资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6.负责办理合资企业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 技术转让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同意,由合资企业与_________方或第三者签订技术转让协议,以取得为达到本合同第四章规定的生产经营目的、规模所需的先进生产技术,包括产品设计、制造工艺、测试方法、材料配方、质量标准、培训人员等。

第十六条 乙方对技术转让提供如下保证:

1.乙方保证为合资企业提供的_________(写明产品名称)的设计、制造技术、工艺流程、测试和检验等全部技术是完整的、准确的、可靠的,是符合合资企业经营目的要求的,保证能达到本合同要求的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

2.乙方保证本合同和技术转让协议规定的技术全部转让给合资企业,保证提供的技术是乙方同类技术中最先进的技术,设备的选型及性能质量是优良的,并符合工艺操作和实际使用的要求;

3.乙方对技术转让协议中规定的各阶段提供的技术和技术服务,应开列详细清单作为该协议的附件,并保证实施;

4.图纸、技术条件和其他详细资料是所转让的技术的组成部分,保证如期提交;

5.在技术转让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对该项技术的改进,以及改进的情报和技术资料,应及时提供给合资企业,不另收费用;

6.乙方保证在技术转让协议规定的期限内使合资企业技术人员和工人掌握所转让的技术。

第十七条 如乙方未按本合同及技术转让协议的规定提供设备和技术,或发现有欺骗或隐瞒之行为,乙方应负责赔偿合资企业的直接损失。

第十八条 技术转让费采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为产品出厂净销售额的_________%。提成支付期限按照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期限。

第十九条 合资企业与乙方签订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_________年。技术转让协议期满后,合资企业有权继续使用和研究发展该引进技术。

第八章 产品销售

第二十条 合资企业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外销部分占_________%,内销部分占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 产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国外销售:由合资企业直接向中国境外销售的占_________%;由合资企业与中国外贸公司订立销售合同,委托其代销,或由中国外贸公司包销的占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合资企业内销产品可由中国物资部门、商业部门包销或代销,或由合资企业直接销售。

第二十三条 为了在中国境内外销售产品和进行销售后的产品维修服务,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合资企业可在中国境内外设立销售维修服务的分支机构。

第二十四条 合资企业的产品使用的商标为_________。

第九章 董事会

第二十五条 合资企业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资企业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由_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和董事长任期四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是合资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企业的一切重大事宜。对于下列事项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或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

1.合资企业章程的修改。

2.合资企业的中止、解散。

3.合资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减和转让。

4.合资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

对于其他事宜,可采取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决定。

第二十八条 董事长是合资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权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

第二十九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董事会会议一般应在企业法定地址所在地举行。

第十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条 合资企业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_________方推荐;副总经理_________人,由甲方推荐_________人,乙方推荐_________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_____年。

第三十一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资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三十二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一章 设备购买

第三十三条 合资企业所需原材料、燃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在条件相同情况下,尽先在中国购买。

第三十四条 合资企业委托_________方在国际市场先购设备、材料等物资,其他方有权参与选购。

第三十五条 合资企业从国外市场购买的设备、运输工具、原材料、配套件等,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规定,提交中国商品检验机构检验。

第十二章 筹备和建设

第三十五条 合资企业在筹备、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处。筹建处由_________人组成,其中甲方_________人,乙方_________人。筹建处主任一人,由_________方推荐,副主任一人,由_________方推荐,筹建处主任、副主任由董事会任命。

第三十六条 筹建处具体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组织有关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和验收,制定工程施工总进度,编制用款计划,掌握工程财务支付和工程决算,制定有关的管理办法,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七条 甲乙双方指派若干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在筹建处领导下,负责对设计、工程质量、设备材料和引进技术的审查、监督、检验、验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八条 筹建处工作人员的编制、报酬及费用,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第三十九条 筹建处在工厂建设完成并办理完毕移交手续后,经董事会批准撤销。

第十三章 劳动管理

第四十条 合资企业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资企业和合资企业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个别地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一条 甲、乙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合资企业的职工有权依法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合资企业应按规定为企业工会提供经费和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十四章 税务、财务、审计

第四十二条 合资企业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四十三条 合资企业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四十四条 合资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四十五条 合资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的会计制度、财务管理规定,设立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制定本企业的会计制度。本企业的会计制度须报_________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备案。

第四十六条 合资企业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如乙方认为需要聘请其他国家的审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甲方应予以同意。其所需要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四十七条 合资企业的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用中文书写。

第四十八条 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通过。

第四十九条 合资企业按规定向当地税务机关、企业主管部门和财政如实报送季度和年度会计报表,并向原审批机关抄报年度会计报表。

第五十条 合资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依照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统一标准,如实提供统计资料,报审批机关、统计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和其他部门备案。

第十五章 合资期限

第五十一条 合资企业的期限为_________年。合资企业的成立日期为合资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可以在合资期满六个月前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申请延长合资期限。

第十六章 合资期满财产处理

第五十二条 合资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资,合资企业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根据甲、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七章 保险

第五十三条 合资企业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资企业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八章 外汇管理

第五十四条 合资企业的一切外汇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规定办理。

第五十五条 合资企业应自行解决外汇收支平衡。

第十九章 保密

第五十六条 合资企业对甲方或乙方提供给合资企业的一切保密资料,专有技术和技术要严格保密,并只能在合资企业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合资企业的全部高级职员,职工将与合资企业签订保密协议,保证对在他们就业期间所接触的保密资料、专有技术和其他技术予以保密,这种保密协议可包括在劳动合同内。

甲方应对合资企业或乙方对其所披露的保密资料,专有技术和其他技术保守保密。未经乙方事先书面授权,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披露。

乙方应对合资企业或甲方对其所披露的保密资料,专有技术和其他技术保守秘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授权,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者披露。

第五十七条 合资企业、其任何雇员、甲方和乙方在下列情况下,不承担保密义务:

1.保密资料的泄漏非合资企业,其任何雇员,甲方或乙方的过失而已经为公众所知。

2.保密资料为有泄漏权的第三者提供。

3.如果合资企业、其雇员、甲方或乙方将保密资料泄漏之前,已为第三者完全掌握的。

第二十章 解散与清算

第五十八条 合资企业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解散:

1.合资期满,不再延长。

2.合资双方一致认为提前解散合资企业于双方有利。

3.合资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4.因外汇支出持续超过收入,虽经双方努力仍不能改变,以致无法继续经营。

5.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无法继续经营。

6.合资企业未达到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的。

7.合资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8.合资的任何一方或合资企业的全部或大部分资产或财产被国家没收或征用。

9.合资企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终止合资合同。

第五十九条 合资企业宣告解散时,合资企业依法进行清算,清算期限、清算程序、原则和清算组织依照《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报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并监督执行。

第二十一章 合同的修改、变更

第六十条 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产业政策要求,合资企业的经营范围变更、分立、合并、注册资本的增减、转让或其他重要事项的变更,必须经合资各方同意并签署书面协议,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十一条 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应依照《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二章 违约责任

第六十二条 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的规定依期按数提交完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五十三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六十三条 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六十四条 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各方应相互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二十三章 场地

第六十五条 合资企业使用的场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所有,应向中国政府缴纳使用费。

第六十六条 合资企业租用场地_________平方米,租用费为每年_________元(人民币)/平方米,租用费缴纳方法,期限要根据_________市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执行,合资企业租用_________方厂房、仓库暂定为_________平方米,租用费定为每年_________元(人民币)/平方米,按使用面积计取,水、电、汽设施租用费每年共计_________元(人民币),上述三项费用列入产品成本。

第二十四章 不可抗力

第六十七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五章 适用法律

第六十八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二十六章 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九条 对本合同或合资企业的章程进行解释或履行时,如发生纠纷,其纠纷的当事者要以不使合资企业的利益受损为前提,进行友好协商,谋求问题的解决。

第七十条 协商不能解决时,可以提请仲裁。仲裁要在被告的所在国进行。被告者如是甲方,则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被告者如是乙方,则由_________国_________仲裁协会进行仲裁。

第七十一条 仲裁机构的裁决是最终决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七十二条 在解决纠纷期间,除去纠纷的事项以外,合资各方要继续遵守履行本合同及合资企业的章程所规定的其它事项。

第七十三条 仲裁时使用语言为_________。

第二十七章 文字

第七十四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为准。

第二十八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七十五条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七十六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七条 合同条款的修正、变更、补充,由合资各方协商,以书面形式一致同意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经批准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十八条 甲、乙双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即为甲、乙双方的收件地址。

第七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合资各方各执_________份,合资企业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十条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合资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中国_________签署。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