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土地预定买卖契约书
在进行买卖时需要注意很多细节,一般买卖时都需要签订买卖合同来生效。签订合同可以便于双方协调配合,有些买卖合同会有特别的规定。你是否在为制定买卖合同而烦恼呢?以下由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北京市土地预定买卖契约书”,希望能帮助到你的学习和工作!
立契约书承买人: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人: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建地买卖事宜,双方协议订定本契约书,各条款如下:
第一条 乙方投资兴建____第_层_号房屋一户,其基地应有持分面积的所有权出卖予甲方。
甲方承买基地坐落___地号土地___笔,持分面积约___亩,基地须办理分割分笔登记,其产权移转登的精确面积以当地政府机关分割测量结果为准。
第二条 本约建筑买卖价款总额___万___仟___佰___拾元整(本价款包括拆迁补偿及整地等费用)。其付款办法如下:
第一期:人民币___万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订购时交付。
第二期:人民币___万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签约时交付。
第三期:人民币___万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房屋开工时交付。
第四期:人民币___万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壹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五期:人民币___万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贰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六期:人民币___万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叁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七期:人民币___万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肆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八期:人民币___万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伍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九期:人民币___万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交屋时交付。
第十期:人民币___万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办妥抵押贷款时交付。
贷款部分并应另行支付自交屋后,至乙方取得该贷款时止,依银行放款利率计算利息。若甲方于房屋开工后始行承买,应于签约时一次付清所应交付的前面各期款项。若甲方以支票付款,倘支票全部或一部分不能兑现时,视为违约。
第三条甲方于接到乙方缴款通知时三日内,应准时交付当期款项,若未按约定日期交付时,其延迟欠缴金额应依银行放款利率计算利息予乙方。惟甲方的延迟缴款不得超过一星期,若超过一星期,经乙方催告仍未缴付时,视同甲方自愿放弃承买权利,无须乙方以甲方违约的声明通告,乙方即可将甲方已缴款项全部无条件没收,充作乙方房屋兴建工程上所受损害的赔偿。至所承买的土地,由乙方另行处理,若甲方于签约付款后自愿解除契约时,该已缴付的各期款项,应由乙方全部无条件没收,甲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第四条若各期土地价款缴付后,对于应缴付的房屋买卖各期款项有房屋买卖契约书第三条规定现象发生时,甲方所已缴付的土地价款,亦由乙方无条件没收,甲方绝无异议。
第五条 本约土地,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让与第三者,若因此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导致发生纠纷时,应由甲方负责处理,概与乙方无涉。
第六条本约土地,乙方保证来历清白,而无任何纠葛,若有第三者主张异议时,无论产权或债务的纠葛,均由乙方负责理清,不得连累甲方,若因纠葛致使甲方受有损害时,乙方愿负赔偿责任,绝无异议。
第七条本约土地所有权移转登记,与地上房屋同时办理,并于交屋时一并点交。于点交之日以前,乙方如有应缴而未缴的任何税费,悉由乙方负责缴清,点交之日以后,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 本约土地,于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时,甲方的权利人名义,应与地上房屋甲方的权利人名义相符,俾使产权清楚一致以利登记。
第九条本约土地所有权移转登记等一切手续,由乙方特约的登记代理人统一办理,所需甲方有关的书件证章,经乙方通知,应即提供配合办理,至所需印花税、地政规费、代书费等由甲方负担,并按通知期限内缴付乙方。土地增值税依法由乙方负担。
第十条 本约土地,未点交前如遇天灾地变或其他非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致受有损害时,由乙方负责,概与甲方无涉。
第十一条 本约有未尽事宜,适用社会一般惯例或现行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十二条 本约同文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立契约书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立契约书人: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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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买卖合同-土地预定买卖契约书
立契约书承买人x x x(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人x x x(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建地买卖事宜,双方协议订定本契约书,各条款如下:
第一条 乙方投资兴建x x x x第x层x号房屋一户,其基地应有持分面积的所有权出卖予甲方。
甲方承买基地坐落x x x 地号土地x笔,持分面积约x x亩,基地须办理分割分笔登记,其产权移转登的精确面积以当地政府机关分割测量结果为准。
第二条 本约建筑买卖价款总额x万x仟x佰x拾元整(本价款包括拆迁补偿及整地等费用)其付款办法如下:
第一期:人民币x万x仟x佰x拾元整于订购时交付。
第二期:人民币x万x仟x佰x拾元整于签约时交付。
第三期:人民币x万x仟x佰x拾元整于房屋开工时交付。
第四期:人民币x万x仟x佰x拾元整于壹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五期:人民币x万x仟x佰x拾元整于贰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六期:人民币x万x仟x佰x拾元整于叁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七期:人民币x万x仟x佰x拾元整于肆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八期:人民币x万x仟x佰x拾元整于伍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九期:人民币x万x仟x佰x拾元整于交屋时交付。
第十期:人民币x万x仟x佰x拾元整于办妥抵押贷款时交付。
贷款部分并应另行支付自交屋后,至乙方取得该贷款时止,依银行放款利率计算利息。若甲方于房屋开工后始行承买,应于签约时一次付清所应交付的前面各期款项。若甲方以支票付款,倘支票全部或一部分不能兑现时,视为违约。
第三条 甲方于接到乙方缴款通知时三日内,应准时交付当期款项,若未按约定日期交付时,其延迟欠缴金额应依银行放款利率计算利息予乙方。惟甲方的延迟缴款不得超过一星期,若超过一星期,经乙方催告仍未缴付时,视同甲方自愿放弃承买权利,无须乙方以甲方违约的声明通告,乙方即可将甲方已缴款项全部无条件没收,充作乙方房屋兴建工程上所受损害的赔偿。至所承买的土地,由乙方另行处理,若甲方于签约付款后自愿解除契约时,该 已缴付的各期款项,应由乙方全部无条件没收,甲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第四条 若各期土地价款缴付后,对于应缴付的房屋买卖各期款项有房屋买卖契约书第三条规定现象发生时,甲方所已缴付的土地价款,亦由乙方无条件没收,甲方绝无异议。
第五条 本约土地,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让与第三者,若因此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导致发生纠纷时,应由甲方负责处理,概与乙方无涉。
第六条 本约土地,乙方保证来历清白,而无任何纠葛,若有第三者主张异议时,无论产权或债务的纠葛,均由乙方负责理清,不得连累甲方,若因纠葛致使甲方受有损害时,乙方愿负赔偿责任,绝无异议。
第七条 本约土地所有权移转登记,与地上房屋同时办理,并于交屋时一并点交。于点交之日以前,乙方如有应缴而未缴的任何税费,悉由乙方负责缴清,点交之日以后,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 本约土地,于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时,甲方的权利人名义,应与地上房屋甲方的权利人名义相符,俾使产权清楚一致以利登记。
第九条 本约土地所有权移转登记等一切手续,由乙方特约的登记代理人统一办理,所需甲方有关的书件证章,经乙方通知,应即提供配合办理,至所需印花税、地政规费、代书费等由甲方负担,并按通知期限内缴付乙方。土地增值税依法由乙方负担。
第十条 本约土地,未点交前如遇天灾地变或其他非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致受有损害时,由乙方负责,概与甲方无涉。
第十一条 本约有未尽事宜,适用社会一般惯例或现行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十二条 本约同文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立契约书人:
甲方姓名:
买卖合同:土地预定买卖契约书
立契约书承买人x x x(以下简称甲方)出卖人x x x(以下简称乙方),兹因建地买卖事宜,双方协议订定本契约书,各条款如下:
第一条 乙方投资兴建x x x x第x层x号房屋一户,其基地应有持分面积的所有权出卖予甲方。
甲方承买基地坐落x x x 地号土地x笔,持分面积约x x亩,基地须办理分割分笔登记,其产权移转登的精确面积以当地政府机关分割测量结果为准。
第二条 本约建筑买卖价款总额x万x仟x佰x拾元整(本价款包括拆迁补偿及整地等费用)。其付款办法如下:
第一期:人民币x万x仟x佰x拾元整于订购时交付。 第二期:人民币x万x仟x佰x拾元整于签约时交付。 第三期:人民币x万x仟x佰x拾元整于房屋开工时交付。 第四期:人民币x万x仟x佰x拾元整于壹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五期:人民币x万x仟x佰x拾元整于贰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六期:人民币x万x仟x佰x拾元整于叁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七期:人民币x万x仟x佰x拾元整于肆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八期:人民币x万x仟x佰x拾元整于伍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九期:人民币x万x仟x佰x拾元整于交屋时交付。 第十期:人民币x万x仟x佰x拾元整于办妥抵押贷款时交付。
贷款部分并应另行支付自交屋后,至乙方取得该贷款时止,依银行放款利率计算利息。若甲方于房屋开工后始行承买,应于签约时一次付清所应交付的前面各期款项。若甲方以支票付款,倘支票全部或一部分不能兑现时,视为违约。
第三条 甲方于接到乙方缴款通知时三日内,应准时交付当期款项,若未按约定日期交付时,其延迟欠缴金额应依银行放款利率计算利息予乙方。惟甲方的延迟缴款不得超过一星期,若超过一星期,经乙方催告仍未缴付时,视同甲方自愿放弃承买权利,无须乙方以甲方违约的声明通告,乙方即可将甲方已缴款项全部无条件没收,充作乙方房屋兴建工程上所受损害的赔偿。至所承买的土地,由乙方另行处理,若甲方于签约付款后自愿解除契约时,该 已缴付的各期款项,应由乙方全部无条件没收,甲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第四条 若各期土地价款缴付后,对于应缴付的房屋买卖各期款项有房屋买卖契约书第三条规定现象发生时,甲方所已缴付的土地价款,亦由乙方无条件没收,甲方绝无异议。
第五条 本约土地,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让与第三者,若因此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导致发生纠纷时,应由甲方负责处理,概与乙方无涉。
第六条 本约土地,乙方保证来历清白,而无任何纠葛,若有第三者主张异议时,无论产权或债务的纠葛,均由乙方负责理清,不得连累甲方,若因纠葛致使甲方受有损害时,乙方愿负赔偿责任,绝无异议。
第七条 本约土地所有权移转登记,与地上房屋同时办理,并于交屋时一并点交。于点交之日以前,乙方如有应缴而未缴的任何税费,悉由乙方负责缴清,点交之日以后,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 本约土地,于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时,甲方的权利人名义,应与地上房屋甲方的权利人名义相符,俾使产权清楚一致以利登记。
第九条 本约土地所有权移转登记等一切手续,由乙方特约的登记代理人统一办理,所需甲方有关的书件证章,经乙方通知,应即提供配合办理,至所需印花税、地政规费、代书费等由甲方负担,并按通知期限内缴付乙方。土地增值税依法由乙方负担。
第十条 本约土地,未点交前如遇天灾地变或其他非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致受有损害时,由乙方负责,概与甲方无涉。
第十一条 本约有未尽事宜,适用社会一般惯例或现行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十二条 本约同文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立契约书人:甲方姓名: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立契约书人: 乙方姓名: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x x x x年x月x日
买卖合同:土地预定买卖契约书范本
立契约书承买人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出卖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兹因建地买卖事宜,双方协议订定本契约书,各条款如下:
第一条 乙方投资兴建____________第___层___号房屋一户,其基地应有持分面积的所有权出卖予甲方。甲方承买基地坐落_________ 地号土地___笔,面积约______亩,基地须办理分割分笔登记,其产权移转登的精确面积以当地政府机关分割测量结果为准。
第二条 本约建筑买卖价款总额___万___仟___佰___拾元整(本价款包括拆迁补偿及整地等费用)。其付款办法如下: 第一期:人民币___万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订购时交付。第二期:人民币___万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签约时交付。第三期:人民币___万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房屋开工时交付。第四期:人民币___万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壹楼地板完成时交付。第五期:人民币___万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贰楼地板完成时交付。第六期:人民币___万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叁楼地板完成时交付。第七期:人民币___万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肆楼地板完成时交付。第八期:人民币___万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伍楼地板完成时交付。第九期:人民币___万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交屋时交付。第十期:人民币___万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办妥抵押贷款时交付。贷款部分并应另行支付自交屋后,至乙方取得该贷款时止,依银行放款利率计算利息。若甲方于房屋开工后始行承买,应于签约时一次付清所应交付的前面各期款项。若甲方以支票付款,倘支票全部或一部分不能兑现时,视为违约。
第三条 甲方于接到乙方缴款通知时三日内,应准时交付当期款项,若未按约定日期交付时,其延迟欠缴金额应依银行放款利率计算利息予乙方。惟甲方的延迟缴款不得超过一星期,若超过一星期,经乙方催告仍未缴付时,视同甲方自愿放弃承买权利,无须乙方以甲方违约的声明通告,乙方即可将甲方已缴款项全部无条件没收,充作乙方房屋兴建工程上所受损害的赔偿。至所承买的土地,由乙方另行处理,若甲方于签约付款后自愿解除契约时,该已缴付的各期款项,应由乙方全部无条件没收,甲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第四条 若各期土地价款缴付后,对于应缴付的房屋买卖各期款项有房屋买卖契约书第三条规定现象发生时,甲方所已缴付的土地价款,亦由乙方无条件没收,甲方绝无异议。
第五条 本约土地,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让与第三者,若因此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导致发生纠纷时,应由甲方负责处理,概与乙方无涉。
第六条 本约土地,乙方保证来历清白,而无任何纠葛,若有第三者主张异议时,无论产权或债务的纠葛,均由乙方负责理清,不得连累甲方,若因纠葛致使甲方受有损害时,乙方愿负赔偿责任,绝无异议。
第七条 本约土地所有权移转登记,与地上房屋同时办理,并于交屋时一并点交。于点交之日以前,乙方如有应缴而未缴的任何税费,悉由乙方负责缴清,点交之日以后,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 本约土地,于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时,甲方的权利人名义,应与地上房屋甲方的权利人名义相符,俾使产权清楚一致以利登记。
第九条 本约土地所有权移转登记等一切手续,由乙方特约的登记代理人统一办理,所需甲方有关的书件证章,经乙方通知,应即提供配合办理,至所需印花税、地政规费、代书费等由甲方负担,并按通知期限内缴付乙方。土地增值税依法由乙方负担。
第十条 本约土地,未点交前如遇天灾地变或其他非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致受有损害时,由乙方负责,概与甲方无涉。
第十一条 本约有未尽事宜,适用社会一般惯例或现行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十二条 本约同文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姓名: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有关房屋预定买卖契约书
有关房屋预定买卖契约书
立契约书人买方xxx(以下简称甲方)卖方xxx(以下简称乙方),兹为房屋预定买卖事宜,双方协议订立本契约,各条款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地坐落:xx等x号土地上,x形式x楼房屋约xx平方米(含阳台、公共设施在内,以土地局核定的图样为准),精确面积以当地政府机关丈量结果为依据。
第二条本约房屋预定买卖金额人民币x万x仟x佰元整(包括房屋造价以及施工用料说明所列各项在内)。
第三条付款办法
一、自备款人民币x万x仟x佰元整。
第一期签约金:人民币x万x仟x佰元整,于签约时交付(包括订金在内,不另立据)。
第二期款:人民币x万x仟x佰元整x仟x佰元整,于开工时交付。
第三期款:人民币x万x仟x佰元整,于地下层基础结构完成时交付。
第四期款:人民币x万x仟x佰元整,于第壹楼结构完成时交付。
第五期款:人民币x万x仟x佰元整,于第贰结楼构完成时交付。
第六期款:人民币x万x仟x佰元整,于第参结楼构完成时交付。
第七期款:人民币x万x仟x佰元整,于第肆楼结构完成时交付。
二、贷款人民币x万x仟x佰元整,
如无需贷款的,应依下列期限按时交付。
(一)外饰完成时交付人民币x万x仟x佰元整。
(二)使用许可证时交付人民币x万x仟x佰元整。
(三)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交屋日期三天内将尾款人民币x万x仟x佰元整及其他应负担的各项费用全部付清后乙方应将本约房屋交付予甲方。
第四条前条第二项如办理贷款时,应依另立的代办贷款委托书的约定办理。
第五条前条第二项贷款,甲方应自使用许可证领到日起至贷款领到日止支付银行放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予乙方。
第六条本约房屋的施工标准,按建筑管理机关核准的建筑图说及本约所附施工说明办理,不得有省工减料现象发生,甲方对于内部装设变更时,须征得乙方的同意,所需工料费用另行计算。
第七条乙方应自本工程开工之日起xxx工作天内完工,如有逾期,乙方愿每逾一日给付甲方人民币xx元以作逾期罚款金,但如因天灾人祸非人力所能抗拒的事故发生,或因甲方变更设计,或甲方延迟交款所致的,不在此限。
第八条关于楼下空地及楼顶阳台使用权属范围如下:
1楼下空地除公共通行的楼梯、通道、畸零地、分割地外均属底层所有人保管使用。
2四楼屋顶阳台除公共设施外,归顶楼所有人保管使用。
第九条楼梯、通道、及巷道均系公共通行,任何一层住户均不得放置影响通行的物品以利通行。
第十条本约房屋所有权登记所需各项产权凭证由乙方负责提供,于房屋完工时,交由乙方特约的代书统一办理,登记所需的房屋契税、监证费、登记费、复丈费、印花税、代理费等,按通知期限内由甲方负担并交付予乙方。
第十一条 若因使用道路,政府课征有关道路的任何费用以及其他临时税捐时,均由甲方按所占的持分土地面积分担。
第十二条 本约房屋所需缴纳的房屋税,自本工程完工水电接通之日起,其税单不论开具甲方或乙方名义,皆应归甲方负担缴纳。
第十三条 本约乙方已向土地局领得建造许可证,并依计划施工,而甲方未及时列为起造人时,乙方已完成部分工程所需契税,则依法由甲方负担,但若经列为起造人,甲方不得要求变更起造人名义,以利工程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 本约甲方应付乙方的各期价款应于接到通知书五日内给付现款,倘逾十五日仍未缴付的,即视同自愿放弃权利,本约即行作废,所缴价款俟甲方自行另召新订户以一个月为限,逾一个月则乙方可没收甲方所缴的全部价款,以及已完成的房屋,甲方均无异议。逾期损失计算标准,自逾期缴款日起至另召新订户之日止每逾一日以人民币伍佰元计算。此外,若甲方以支票支付应付的款项,倘支票全部或一部分不能兑现时,视为违约。
第十五条 本约房屋移交甲方接管后,乙方负责保留一年(门窗、玻璃、水电配件或非因施工不良导致损坏的,不在此限)。
第十六条 甲方应凭乙方所给迁入证明及本契约书始得迁入,并取得迁入证明前必须缴清各期款顶、各项税费以及代书费。
第十七条 本约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为监造施工,甲方不得因其他原因中止或片面解除本约,乙方为工程的进行及施工的监造,均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为之,若有本约所未规定事项,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方式,依照一般工程惯例处理。
第十八条 本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立契约书委建人甲方:
住
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立契约书承建人乙方:
住
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监造人:
负责人:
xxxx年x月x日
有关土地预定买卖契约书专业版
有关土地预定买卖契约书专业版
立契约书承买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出卖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兹因建地买卖事宜,双方协议订定本契约书,各条款如下:
第一条 乙方投资兴建_________第_________层_________号房屋一户,其基地应有持分面积的所有权出卖予甲方。甲方承买基地坐落_________地号土地_________笔,持分面积约_________亩,基地须办理分割分笔登记,其产权移转登的精确面积以当地政府机关分割测量结果为准。
第二条 本约建筑买卖价款总额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本价款包括拆迁补偿及整地等费用)。其付款办法如下:
第一期: 人民币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于订购时交付。
第二期: 人民币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于签约时交付。
第三期: 人民币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于房屋开工时交付。
第四期: 人民币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于壹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五期: 人民币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于贰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六期: 人民币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于叁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七期: 人民币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于肆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八期: 人民币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于伍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九期: 人民币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于交屋时交付。
第十期: 人民币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于办妥抵押贷款时交付。
贷款部分并应另行支付自交屋后,至乙方取得该贷款时止,依银行放款利率计算利息。若甲方于房屋开工后始行承买,应于签约时一次付清所应交付的前面各期款项。若甲方以支票付款,倘支票全部或一部分不能兑现时,视为违约。
第三条 甲方于接到乙方缴款通知时三日内,应准时交付当期款项,若未按约定日期交付时,其延迟欠缴金额应依银行放款利率计算利息予乙方。惟甲方的延迟缴款不得超过一星期,若超过一星期,经乙方催告仍未缴付时,视同甲方自愿放弃承买权利,无须乙方以甲方违约的声明通告,乙方即可将甲方已缴款项全部无条件没收,充作乙方房屋兴建工程上所受损害的赔偿。至所承买的土地,由乙方另行处理,若甲方于签约付款后自愿解除契约时,该已缴付的各期款项,应由乙方全部无条件没收,甲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第四条 若各期土地价款缴付后,对于应缴付的房屋买卖各期款项有房屋买卖契约书第三条规定现象发生时,甲方所已缴付的土地价款,亦由乙方无条件没收,甲方绝无异议。
第五条 本约土地,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让与第三者,若因此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导致发生纠纷时,应由甲方负责处理,概与乙方无涉。
第六条 本约土地,乙方保证来历清白,而无任何纠葛,若有第三者主张异议时,无论产权或债务的纠葛,均由乙方负责理清,不得连累甲方,若因纠葛致使甲方受有损害时,乙方愿负赔偿责任,绝无异议。
第七条 本约土地所有权移转登记,与地上房屋同时办理,并于交屋时一并点交。于点交之日以前,乙方如有应缴而未缴的任何税费,悉由乙方负责缴清,点交之日以后,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 本约土地,于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时,甲方的权利人名义,应与地上房屋甲方的权利人名义相符,俾使产权清楚一致以利登记。
第九条 本约土地所有权移转登记等一切手续,由乙方特约的登记代理人统一办理,所需甲方有关的书件证章,经乙方通知,应即提供配合办理,至所需印花税、地政规费、代书费等由甲方负担,并按通知期限内缴付乙方。土地增值税依法由乙方负担。
第十条 本约土地,未点交前如遇天灾地变或其他非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致受有损害时,由乙方负责,概与甲方无涉。
第十一条 本约有未尽事宜,适用社会一般惯例或现行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十二条 本约同文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家庄市汽车买卖契约书
买方x x x(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x x x(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x x x(以下简称丙方)
上列当事人就汽车买卖事宜订立合约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就其约定,将其所有的轿车售予乙方,乙方买受。
第二条 后记轿车的买卖总金额为人民币 x x 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 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x x元。
(2) 余款x x元(中期款)于申请过户的同时支付。
(3) 余款x x 元,可分十次支付,自x x x x年x月x日至x月止,每月x日前支付xx元,乙方应于过户时,将相当于上述期满金额的支票汇出交付。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负责办理如下的过户与交付手续:
前条第(3)项的支票于过户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条 办理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 乙方若无法履行第二条第(3)款项中任何一期的分期付款,则必须将余款一次付清。
第六条 甲方须保证后记轿车并无瑕疵。有关瑕疵的保证,则只限于交付日后三个月以内,往后即不负一切责任。
第七条 后记轿车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轿车丢失或毁损,其责任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 丙方须对甲方保证,乙方确实履行本契约按期支付价金,并负连带赔偿责任。
本契约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甲方):x x x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买方(乙方):x x x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见证人(丙方):x x x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附:
轿车的标示
牌照号码:
颜色:
型式:
引擎号码:
有关北京市外销商品房买卖契约
有关北京市外销商品房买卖契约
北京市外销商品房买卖契约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按照《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暂行条例>细则》的规定,已合法取得北京市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块建设项目的名称为__________,现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__________字__________号),经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审核,准予上市销售,外销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______的房屋,甲方愿意出售,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所占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给乙方。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房屋的买卖事项,订立本契约。
第一条 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房屋状况详见附件),土地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产权过户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上述面积已经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测绘。
第二条 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__________币________元,价款合计为(大写)______币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乙方预付的定金__________元,在乙方支付购房价款时转为购房价款。
第三条 乙方同意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购房价款全部汇入甲方指定银行。
甲方指定银行: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同意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交付时,甲方提交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竣工核验证书》,并办妥全部交接手续。交付地点:__________。
甲方同意按《建筑工程保修办法(试行)》的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五条 乙方同意其购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管理公司代管。
第六条 双方同意在签定本契约后一个月内,持本契约和有关证件到北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所权证。
办理上述手续时发生的税费,由双方依照有关规定负担。
第七条 本契约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逾期超过_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契约。契约终止自乙方方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契约终止后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还须并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第八条 本契约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契约的约定付款之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逾期超过_______日终止本契约。契约终止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九条 本契约由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项,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
本契约的附件,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契约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双方因履行契约引起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契约正本一份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北京市房地管理局两份。副本_______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房屋坐落
地号
房屋结构
竣工日期
质量监督部门
房产平面图
装修标准、设备标准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外销商品房买卖契约(样式二)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已依法取得北京市_____区(县)__________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___年,自___年_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_____________现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经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审核,准予上市销售,北京市商品房外销销售许可证号为京房市外证字第______号。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__房屋,房屋用途为______。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双方经协商,就上述房屋的买卖事项,订立本契约。
第一条_____________房屋,该房屋状况详见附件一。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包括套内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详见附件二。土地使用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产权过房之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上述面积已经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测绘。
第二条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____币____元,价款合计为(大写)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小写____元)。乙方预付的定金____元,在乙方支付购房价款时转为购房价款。
第三条乙方同意____年__月__日前将购房价款全部汇入甲方指定银行。
甲方指定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同意在____年__月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交付时,甲方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并办妥全部交接手续。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五条乙方同意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其购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六条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契约后三十日内,持本契约和有关证件共同到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地产权属证件。
办理上述手续时发生的税费,由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
第七条本契约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金额的万分之___(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契约。契约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契约终止后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利息按_______利率计算。
第八条本契约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契约约定付款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房价款的万分之____(大写数字)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契约。契约解除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九条本契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项,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本契约的附件和双方签定的补充协议,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契约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双方凡因履行本契约引起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种(大写数字)方式解决纠纷。
(一)提交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契约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___份,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壹份,_______。
甲主(签字):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代理人: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略)
附件二(略)
买卖合同:北京市外销商品房买卖契约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按照《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暂行条例> 细则》的规定,已合法取得北京市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块建设项目的名称为__________,现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__________字__________号),经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审核,准予上市销售,外销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______的房屋,甲方愿意出售,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所占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给乙方。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房屋的买卖事项,订立本契约。 第一条 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房屋状况详见附件),土地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产权过户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上述面积已经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测绘。第二条 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__________币________元,价款合计为(大写)______币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乙方预付的定金__________元,在乙方支付购房价款时转为购房价款。 第三条 乙方同意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购房价款全部汇入甲方指定银行。 甲方指定银行: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第四条 甲方同意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交付时,甲方提交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竣工核验证书》,并办妥全部交接手续。交付地点:__________。 甲方同意按《建筑工程保修办法(试行)》的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五条 乙方同意其购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管理公司代管。 第六条 双方同意在签定本契约后一个月内,持本契约和有关证件到北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所权证。 办理上述手续时发生的税费,由双方依照有关规定负担。 第七条 本契约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逾期超过_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契约。契约终止自乙方方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契约终止后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还须并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第八条 本契约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契约的约定付款之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逾期超过_______日终止本契约。契约终止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九条 本契约由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项,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 本契约的附件,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契约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双方因履行契约引起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契约正本一份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北京市房地管理局两份。副本_______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房屋坐落 地号 房屋结构 竣工日期 质量监督部门 房产平面图装修标准、设备标准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有关汽车买卖契约书
有关汽车买卖契约书
汽车买卖契约书
买方xxx(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xxx(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xxx(以下简称丙方)
上列当事人就汽车买卖事宜订立合约如下:
第一条甲方就其约定,将其所有的轿车售予乙方,乙方买受。
第二条后记轿车的买卖总金额为人民币xx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xx元。
(2)余款xx元(中期款)于申请过户的同时支付。
(3)余款xx元,可分十次支付,自xxxx年x月x日至x月止,每月x日前支付xx元,乙方应于过户时,相当于上述期满金额的支票汇出交付。
第三条甲方对乙方负责办理如下的过户与交付手续:
前条第(3)项的支票于过户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条办理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乙方若无法履行第二条第(3)款项中任何一期的分期付款,则必须将余款一次付清。
第六条甲方须保证后记轿车并无瑕疵。有关瑕疵的保证,则只限于交付日后三个月以内,往后即不负一切责任。
第七条后记轿车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轿车丢失或毁损,其责任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丙方须对甲方保证,乙方确实履行本契约按期支付价金,并负连带赔偿责任。
本契约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甲方):xxx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买方(乙方):xxx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见证人(丙方):xxx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附:轿车的标示
牌照号码:
颜色:
型式:
引擎号码:?
年机器买卖契约书
立契约人x x x(以下简称甲方)x x x(以下简称乙方)兹就机器买卖事宜,甲方卖出、乙方买进。
第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有关后记机器的买卖事宜甲方卖出,乙方买进。
第二条 买卖总金额为x x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 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x x元整。
(2) 甲方必须在x x x x 年x 月x日前将后记的机器安装于乙方总公司所在地的工厂。乙方未支付的余款,俟交货时一次付清。
第三条 甲方于第二条第(2)项乙方支付余款同时,应将后记机器的所有权移转予乙方。
第四条 在甲方尚未将机器交付予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毁损或遗失时,应由甲方负责。亦即乙方免除支付价金义务。
第五条 甲方保证后记机器所具有的性能与说明书相符,并须在第三条交付前先行试机,以证明其性能。
第六条 有关后记机器的品质、性能,由甲方对乙方保证,并以三年为限。在此期间,若非乙方的过失而发生自然故障,甲方负有赔偿损失及修理的义务。
第七条 若发生第六条的情形,虽经甲方修复,而机器仍然无法操作,或其性能降低长达一个月,乙方可依据下列方式选择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1) 换取同种类机器。其条件为乙方须就已使用该机器的时间长短支付货款,每一年乙方应支付甲方相当于第二条总金额五分之一款项。
(2)退还机器。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机器所应付如前(1)之款项,其余定金退还予乙方。有关使用机器的时间,其计算方法则无论乙方是否使用,规定从第三条甲方交付机器日始至乙方提出退还机器要求之日止,为使用时间。
第八条 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日期前支付余额以交换机器,则甲方无需催告,本契约视同作废,甲方得将该机器搬回。
有关前述甲方的机器搬运费、安装费、以及搬回时所需的一切费用,应由乙方负担。甲方除上述权利外,尚可将定金没收,作为损害赔偿。
第九条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所列日期前交付机器,乙方得向甲方催告,于十日内交付机器。在此期限内,甲方若仍然无法交付,则本契约视同作废。乙方得请求甲方退还第二条之定金、以及与定金同额的损失赔偿。
本契约一式三份,当事人及见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甲方):x x x
地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买方(乙方):x x x
地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见证人(丙方):x x x
地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x x x x年x 月x日
有关轿车买卖契约书
有关轿车买卖契约书
买方xxx(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xxx(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xxx(以下简称丙方)
上列当事人就汽车买卖事宜订立合约如下:
第一条甲方就其约定,将其所有的轿车售予乙方,乙方买受。
第二条后记轿车的买卖总金额为人民币xx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xx元。
(2)余款xx元(中期款)于申请过户的同时支付。
(3)余款xx元,可分十次支付,自xxxx年x月x日至x月止,每月x日前支付xx元,乙方应于过户时,将相当于上述期满金额的支票汇出交付。
第三条甲方对乙方负责办理如下的过户与交付手续:
前条第(3)项的支票于过户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条办理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乙方若无法履行第二条第(3)款项中任何一期的分期付款,则必须将余款一次付清。
第六条甲方须保证后记轿车并无瑕疵。有关瑕疵的保证,则只限于交付日后三个月以内,往后即不负一切责任。
第七条后记轿车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轿车丢失或毁损,其责任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丙方须对甲方保证,乙方确实履行本契约按期支付价金,并负连带赔偿责任。
本契约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甲方):xxx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买方(乙方):xxx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见证人(丙方):xxx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附:
轿车的标示
牌照号码:
颜色:
型式:
引擎号码:
工厂买卖契约书模板
出卖人x x x(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x x x(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x x x(以下简称为丙方)兹为工厂及机器连同附属物件买卖经居间人x x x、x x x之介绍各方面同意议定买卖契约条件如下:
第一条 甲方愿将其独资设置于x x市x 区x x路x号xx工厂及厂内设备生产机器连同附属物件,(详细如后附加税买卖标示记载)全部出卖与乙方而乙方愿依约付价承买。
第二条 本件买卖价金经双方协议分别订定如下:
(一) 厂房连同附属建筑物全部议价为人民币x x x x元整。
(二) 厂房连同附属物件全部议价为人民币x x x x元整。
(三) 发电机议价为人民币x x 元整。
(四) 厂内水电设施工费补贴金议定为人民币x x元整。
共计价金人民币x万x仟x佰x拾元整。
前项价金于契约订立同日由乙方全部一次付清与甲方,经居间人等见证之下甲方亲自点收足讫并以价金项下盖章为据而不另立收据。
第三条甲方授受前条价金同日由甲方会同乙方及保证人、居间人至契约第一条所载工厂地址,将工厂建筑物(包括所著门窗户、扇厂、内隔屏、添造物、电气、自来水设施等在内)及生产机器连同附属物件全部逐件验对交乙方前去营业收益纳课清楚。
第四条 甲方对于买卖标的物交付同时已告知乙方并经乙方验明所接交的标的物理学件以为完整确认,交无物上任何的瑕疵。
嗣后乙方不得主张标的物件的瑕疵为由,向甲方请求减少价金而退还部分价金等情况。
第五条 甲方于契约成立同日将出卖工厂的工商登记证(字号)及x x政府的商业营业登记证(字号),并其他有关证件全部移交乙方以便名义变更或继受的手续。
第六条本件买卖成立后甲方对于买卖标的工厂建筑物应备齐有关产权登记文件于乙方,指定日时会同向管辖地产事务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或向税捐稽征机关申请房捐纳税义务人变更手续的义务。倘若手续上应另出立字据,或需要甲方的签盖等时;甲方应无条件应付,不得刁难推诿或借故向乙方要求补贴加价等情况。
第七条 本件买卖标的物于甲方保证为自己所有,确与他人毫无交加不明事情。
倘日后如有人第三人出为异议或发生故障时,甲方自应出来抵御并据理排除一切障碍,绝不得使乙方蒙受任何亏损。
第八条 甲方保证本件买卖标的物全部所有权并无与他人经过订立买卖契约及抵押权典权、质权等他项权利的设定,抑或供为任何债权的担保等瑕疵在前无讹。
第九条 如于甲方违反前二条契约条件之一时,乙方除依债务不履行的规定行使其权利外,并得依法追究甲方的刑事责任,丙方愿与乙方负连带履行债务的责任非至乙方的债务完全履行后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归消灭。
第十条 本件买卖标的物及工厂有关营业水电以及人事费或应缴税捐工会费,自x x xx年x月x日以后则归乙方负责缴纳。但以前的部分由甲方负责完纳,否则甲方应赔偿因此致乙方受损害的责任。
第十一条 甲方自本买卖契约订立日起,不得借用xx厂号或以该厂关系任何名份对外交涉事宜。若甲方违背前项约定乙方受有损害时,乙方得请求损害赔偿甲方不得异议。
第十二条 甲方出卖工厂以前厂方有对内外未清的债权债务,乙方不为承担或受让,该项债权债务仍由甲方取得或偿还。
但乙方不得代甲方收取该项债权,否则甲方得追究责任。
第十三条 本件买卖费用议定负担如下:
(一) 本买卖契约印花及公证费增值税均由甲方负担。
(二) 本买卖工厂建筑物产权移转登记及工厂名义变更登记诸费用则归乙方负担。
第十四条 本件买卖嗣后不论任何理由于一方不得解除契约或主张买回等情况。
第十五条 本件买卖标的物如下:x x x
本契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甲方):x x x印
身份证统一号码:
地址:
买方(乙方):x x x印
身份证统一号码:
地址:
保证人(丙方):x x x印
身份证统一号码:
x x x x年x月x 日
有关工厂买卖契约书
有关工厂买卖契约书
出卖人x x x(以下简称甲方)买受人x x x(以下简称乙方)保证人x x x(以下简称为丙方)兹为工厂及机器连同附属物件买卖经居间人x x x 、x x x之介绍各方面同意议定买卖契约条件如下:第一条 甲方愿将其独资设置于x x市x 区x x路x号x x工厂及厂内设备生产机器连同附属物件,(详细如后附加税买卖标示记载)全部出卖与乙方而乙方愿依约付价承买。
第二条 本件买卖价金经双方协议分别订定如下:
(一) 厂房连同附属建筑物全部议价为人民币x x x x元整。
(二) 厂房连同附属物件全部议价为人民币x x x x元整。
(三) 发电机议价为人民币x x 元整。
(四) 厂内水电设施工费补贴金议定为人民币x x元整。
共计价金人民币x万x仟x佰x拾元整。
前项价金于契约订立同日由乙方全部一次付清与甲方,经居间人等见证之下甲方亲自点收足讫并以价金项下盖章为据而不另立收据。
第三条 甲方授受前条价金同日由甲方会同乙方及保证人、居间人至契约第一条所载工厂地址,将工厂建筑物(包括所著门窗户、扇厂、内隔屏、添造物、电气、自来水设施等在内)及生产机器连同附属物件全部逐件验对交乙方前去营业收益纳课清楚。
第四条 甲方对于买卖标的物交付同时已告知乙方并经乙方验明所接交的标的物理学件以为完整确认,交无物上任何的瑕疵。
嗣后乙方不得主张标的物件的瑕疵为由,向甲方请求减少价金而退还部分价金等情况。
第五条 甲方于契约成立同日将出卖工厂的工商登记证(字号)及x x 政府的商业营业登记证(字号),并其他有关证件全部移交乙方以便名义变更或继受的手续。
第六条 本件买卖成立后甲方对于买卖标的工厂建筑物应备齐有关产权登记文件于乙方,指定日时会同向管辖地产事务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或向税捐稽征机关申请房捐纳税义务人变更手续的义务。倘若手续上应另出立字据,或需要甲方的签盖等时;甲方应无条件应付,不得刁难推诿或借故向乙方要求补贴加价等情况。
第七条 本件买卖标的物于甲方保证为自己所有,确与他人毫无交加不明事情。
倘日后如有人第三人出为异议或发生故障时,甲方自应出来抵御并据理排除一切障碍,绝不得使乙方蒙受任何亏损。
第八条 甲方保证本件买卖标的物全部所有权并无与他人经过订立买卖契约及抵押权典权、质权等他项权利的设定,抑或供为任何债权的担保等瑕疵在前无讹。
第九条 如于甲方违反前二条契约条件之一时,乙方除依债务不履行的规定行使其权利外,并得依法追究甲方的刑事责任,丙方愿与乙方负连带履行债务的责任非至乙方的债务完全履行后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归消灭。
第十条 本件买卖标的物及工厂有关营业水电以及人事费或应缴税捐工会费,自x x x x年x月x日以后则归乙方负责缴纳。但以前的部分由甲方负责完纳,否则甲方应赔偿因此致乙方受损害的责任。
第十一条 甲方自本买卖契约订立日起,不得借用x x厂号或以该厂关系任何名份对外交涉事宜。若甲方违背前项约定乙方受有损害时,乙方得请求损害赔偿甲方不得异议。
第十二条 甲方出卖工厂以前厂方有对内外未清的债权债务,乙方不为承担或受让,该项债权债务仍由甲方取得或偿还。
但乙方不得代甲方收取该项债权,否则甲方得追究责任。
第十三条 本件买卖费用议定负担如下:
(一) 本买卖契约印花及公证费增值税均由甲方负担。
(二) 本买卖工厂建筑物产权移转登记及工厂名义变更登记诸费用则归乙方负担。
第十四条 本件买卖嗣后不论任何理由于一方不得解除契约或主张买回等情况。
第十五条 本件买卖标的物如下:x x x
本契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甲方):x x x印
身份证统一号码:
地址:
买方(乙方):x x x印
身份证统一号码:
地址:
保证人(丙方):x x x印
身份证统一号码:
x x x x年x月x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