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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扩租协议

当人们将法律运用到生活中时,签订合同是十分常见的事情。签订合同要注重双方的意愿。你是不是也在担心自己写的合同可能不太好?请阅读由小编为你编辑的有关扩租协议,为防遗忘,建议你收藏本页!

有关扩租协议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

鉴于:

1.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署了《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根据《租赁合同》约定,甲方同意将位于市_区“”座(以下简称“大厦”)层单元(电梯显示楼层为层单元)出租给乙方,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由于乙方经营发展之需要,乙方拟扩租该大厦层单元(电梯显示楼层为层单元,以下简称“该单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租赁合同》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该单元扩租之相关事宜,订立本协议如下,以资共同信守:

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将该单元扩租给乙方,乙方按照本协议及《租赁合同》之约定履行该单元扩租期间相应义务。

扩租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扩租面积

该单元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平面图详见附件。

交付日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该单元交付乙方。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交付标准按照《租赁合同》原约定执行。

装修期和免租期

装修期:共[]个月(起始日及届满日均包括在内,下同),乙方享受该单元装修期的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装修期内,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租金,但仍需承担该单元的物业服务费及其他费用,承租期内其他相应权利义务约定亦同样适用。

如乙方在装修期届满前已完成装修工程验收且获得所有政府必备证明、文件的,乙方可提前进入该单元办公。

免租期:共[]个月,在扩租期内,乙方享受免租期的期限为:[]

免租期内,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租金,但仍需承担该单元的物业服务费及其他费用,承租期内其他相应权利义务约定亦同样适用。

双方认可,装修期、免租期是甲方基于乙方整个扩租期给乙方的优惠,无论何种原因,如乙方扩租履行期不足[]个月,则双方确认,取消本条所述装修期、免租期之约定,双方按乙方实际使用及/或占用该单元天数以及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计算租金及相应违约金(如有)。

租金

1.扩租期内该单元的租金标准为人民币[]元/平方米.月,合计每月人民币[]元(小写rmb元)。

2.扩租期内该单元首期租金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的租金总额,共计人民币[]元(小写rmb[]元)。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日内将首期租金支付至甲方。

3.扩租期内租金支付:除首期租金外,乙方应于每月第[]日(如到期日为法定节假日,则该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之前支付至甲方当月的租金。

物业服务费

1.扩租期内该单元的物业服务费标准为人民币[]元/平方米.月,合计每月人民币[]元(小写rmb元)。

2.扩租期内该单元首期物业服务费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的物业服务费总额,共计人民币[]元(小写rmb[]元)。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日内将首期物业服务费支付至甲方。

3.扩租期内物业服务费支付:除首期物业服务费外,乙方应于每月第[]日(如到期日为法定节假日,则该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之前支付至甲方及/或物业公司一个月的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基本构成的范围由物业公司统一规定。

保证金

扩租期内,乙方应就承租该单元支付的保证金合计应为人民币[]元(小写rmb元),即相当于扩租期内[]个月租金及[]个月物业服务费总额,以确保乙方遵守在本协议和《租赁合同》项下其必须遵守的一切条文规定;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支付至甲方及/或物业公司本协议约定金额的保证金。在整个扩租期内保证金由甲方及/或物业公司保管,甲方及或物业公司无须向乙方支付保证金的利息。甲方及/或物业公司在收到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出具相应收据。

双方约定:扩租期内,《租赁合同》原条款针对该单元需做出如下修改、变更、补充:

[]

双方确认,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依照《租赁合同》中有关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处理。

除本协议约定外,针对扩租单元之甲、乙双方权利义务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执行,本协议条款如与《租赁合同》原条款冲突,以本协议条款为准。甲方与乙方必须遵守《租赁合同》及本协议的规定,本协议作为《租赁合同》的补充与《租赁合同》同时使用。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

(正文结束)

(签署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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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花卉租摆合同


有关花卉租摆合同

花卉租摆合同

甲方(承租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乙方(出租方):_________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为了美化环境,陶冶情操,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公正、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花卉租摆的数量及位置

甲方承租摆放乙方的花卉共计_________盆(见附表二),用于_________室内外装饰,其中大花_________盆,中花_________盆,小花_________盆。

摆放的具体位置已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见附表一)。

第二条租金与结算方式

(一)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按附表规定的位置为甲方摆放好合同所规定的全部花卉。

(二)甲方采用后付制,按□季□月□向乙方转账支付协议项下金额,即每个结算期满后5日内付给乙方上期租金人民_________元整,首次支付花卉租金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全年花卉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人工、托运、管养等费用均已包含在上述月租金中,甲方无需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乙方应于结算期满前向甲方出具相应金额的合法发票。若因乙方未提供合法发票而导致付款迟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甲方如果需要增加花卉数量,可随时和乙方协商,乙方按合同指定的租摆价格的单价来计算增加的租摆费用。

第三条甲方责任

(一)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管理上的方便条件,并保证不丢失、不损坏(包括花盆、托盘、几架等),否则因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花卉的自然死亡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责任。

(二)保持花卉摆放位置相对不变,教育己方人员不向花盆中倾倒废水、废弃物,不损伤花卉。

(三)按本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花卉租金。

(四)协助乙方人员搞好花卉护理工作,提供花卉护理所必须的水源等条件。

(五)需要乙方提供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其他花卉或服务时,要另行付费。

(六)本合同终止后双方不再合作时,协助乙方完整、及时、安全地将承租乙方的花卉撤回。

(七)甲方如果更换或迁移地址,必须事先通知乙方,协商解决花卉的租摆问题。

第四条乙方责任

(一)按本合同规定认真负责地摆放和养护甲方承租的全部花卉。

(二)将花卉养护计划和时间提前告知甲方。

(三)及时更换失去观赏价值的花卉,对甲方承租的花卉种类在同档次的条件下进行适当调整,以使摆花效果富于变化。

(四)为甲方摆放和养护花卉时统一着装,注意文明礼貌,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保持甲方摆花场所的环境卫生。

(五)乙方负责向甲方所提供花卉的日常管理(浇水、施肥、修剪),做到无病虫害、叶面无尘土。并根据不同季节和花卉情况及时更换,保持所供花卉的新鲜和美观。

(六)乙方工作人员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不得进入与租摆业务无关的区域,做与租摆无关的事。乙方工作人员在摆放植物及日常维护时应注意安全,不得损坏甲方设施,保持现场清洁卫生,做到人走净场。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在本合同期限内,单方面终止合同(违约)的一方须赔偿对方剩余年租金额的50%。

(二)如乙方未能及时更换枯死、失去观赏价值的花卉,按拖延的天数,每拖延一天,甲方有权扣罚乙方1%的月租金。

(三)如每月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付给乙方花卉租金,按拖延的天数,每拖延一天,甲方应根据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未支付租金的违约金。

第六条租摆时间

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为期_________(月/年)。

第七条争议的处理

(一)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不可抗力

(一)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二)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四)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九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其他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正本一式__份,双方各执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表一:花卉摆放位置明细表

附表二:租摆花卉价位明细表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盖字:授权代表盖字:

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

有关租店铺转让合同


有关租店铺转让合同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顶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房东(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 街(路) 号的店铺(原为: )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 年 月日止,年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租金为每年交付一次,并于约定日期提前一个月交至丙方。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 款,并且每半年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四、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 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

五、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六、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 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七、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 且乙方必须按照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八、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丙方签字:

日期:

附件:一、原房屋租赁合同

二、甲方转让给乙方的一切设施清单

店铺转让合同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

顶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

房东(丙方):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 街(路) 号的店铺(原为: )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该店铺的所有权证号码为,产权人为丙。丙方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月租为元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向丙方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 方领回甲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三、 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包括附件二 )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方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四、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丙方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 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租期内甲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 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六、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转 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应保证丙方同意甲方转让店铺,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丙方或甲方自己中途收回店铺,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 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因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八、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店铺,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乙方接手该店铺的装修损失费,并支付转让费的10%的违约金。如果合同签订之 后政府明令拆迁店铺,或者市政建设(如修、扩路、建天桥、立交桥、修地铁等)导致乙方难以经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剩余租期的转让费,押金仍归乙 方(前述顺延除外)。或甲方在每年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时仍未办妥年审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回全部转让费,赔偿装修、添置设备损失费,并支付转 让费的10%的违约金。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丙方签字:

日期:

附件:一、原房屋租赁合同

二、甲方转让给乙方的一切设施清单

租田协议范文


甲 方:潘作斌、潘盛华、潘龙务、潘龙生、潘龙米、潘作传、潘焕俤 乙 方:张招永 为了规模化、产业化发展食用菌产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出租地点和面积: 1、甲方将座落在潘厝村洋头带田地,占地2070.2平方米的田地出租给乙方使用。其中潘作斌占田地710.4平方米(田租折算稻谷756斤);潘盛华占田地408平方米(田租折算稻谷430斤);潘龙务占田地259.8平方米(田租折算稻谷280斤);潘龙生、潘龙米合计占田地330平方米(田租折算稻谷347斤),俩人田租自己分配结算与乙方无关;潘作传占田地23平方米(田租折算稻谷24斤);潘焕俤占地372平方米(田租折算稻谷390斤)。 2、以上各农田户主的田地附简易平面图各一张,供甲方复耕后田地分配提供参考,具体分配事宜与乙方无关。 二、 出租期限、价格: 出租期限从二00八年一 月一 日至二0二七年十二 月三十一 日止。田租以当年稻谷的市场单价与甲方结算。 三、 交田租时间: 于每年农历九月中旬一次性付清当年的田租。 四、 协议终止赔偿: 1、 当协议期满或乙方提前终止协议,乙方付清当年田地租金并赔偿给甲方2227斤稻谷做为翻地还田复耕的费用,复耕后的田地由甲方自行协商分配与乙方无关,同时本协议终止。 2、 若甲方强行终止本协议应一次性赔偿给乙方在当地的投资款陆拾万元整,厂房与机械等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同时本协议终止。 3、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4、 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双方每人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5.若由国家政策造成的停厂或搬迁给乙方照成损失与甲方无关。 甲 方: 乙 方: 签字时间: 签字时间:

有关房 屋 租 赁 合 同


有关房 屋 租 赁 合 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概况

甲方将坐落在室的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主要设备,出租给乙方作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税费的交纳

1、月租金元,由乙方在年月日交付给甲方;

2、租赁房屋涉及的房屋租赁税等其他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保证对其出租的房屋享有合法的处分权;

2、甲方如出售房屋,须在一个月前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

4、甲方对出租房屋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保障乙方正常使用。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5、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由乙方承担,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归于甲方;

6、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对租赁房屋合理使用,尽到善意的保管义务,因乙方过错或过失致租赁物受损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7、如乙方在合同期届满后欲继续使用该房屋,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十五日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双方另行订立租赁合同。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交付房屋的,赔偿乙方房屋租金%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3.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因乙方擅自转租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4、本合同履行期内,非因甲方原因,租赁物受到其他损害的,乙方应在实际造成的损失范围内予以赔偿。

第六条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市政建设等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