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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合同:农村房屋买卖协议范例

在这个快节奏的今天,合同变得更加愈发重要了。倘若客户要定房子了,保险起见可以准备好一份售房合同,由开发商提供认购书、预订协议等预约合同文本要求买受人签署,其中有的预约合同已经具备本约性质,相当于售房合同。作为当事人,一定要清楚售房合同的具体内容情况。一份售房合同应该包含哪些内容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质合同:农村房屋买卖协议范例”,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卖方(甲方):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买房(乙方):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占地面积约为______平方米,院子占地面积约为______平方米,房屋为___屋楼,一楼为___个门面,___楼为套房,中间有楼梯间,房屋总面积约为______平方米,一楼门面为_________结构,_________楼住房为砖混凝结构,二、三楼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

第三条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特别约定:

1、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筑。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或过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批的手续问题,甲方应当积极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决妥善。若因此引发相应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2、如乙方所购房屋以后可以办理房产证时,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五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六条今后如房屋重建,甲方应承认乙方的住房面积。如国家征地,土地赔偿及住房面积赔偿均归乙方所有,甲方负责积极配合;

第七条本合同签订之后,房价涨落,买卖双方不得反悔;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附二、三楼平面图;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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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房屋买卖协议范例


有关房屋买卖协议范例

房屋买卖协议范例

出售方:×××(身份证号码),×××人(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愿将位于×××××××私有门面一间,面积×××平方米(以房产证上面积为准)所有权出售给乙方。价格为人民币×××元(小写×××元)整。

2、付款方式:双方正式签定《房屋买卖协议》时,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购房款人民币×××元整,同时,甲方将该房屋的房产证、土地证等一切房产手续。此后,该房屋产权归乙方所有。

3、在乙方办理该房屋产权等过户手续中,甲方必须予以协助,提供有关证明(包括签字等)。房屋过户中产生的一切费税由乙方负责。

4、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一份,均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共同遵守,不得违约,违约责任定为×万元。

签字: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有关房屋买卖协议范例新


有关房屋买卖协议范例新

出售方:×××(身份证号码),×××人(以下简称甲方)。联系电话:

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愿将位于×××××××私有门面一间,面积×××平方米(以房产证上面积为准)所有权出售给乙方。价格为人民币×××元(小写×××元)整。

2、付款方式:双方正式签定《房屋买卖协议》时,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购房款人民币×××元整,同时,甲方将该房屋的房产证、土地证等一切房产手续。此后,该房屋产权归乙方所有。

3、在乙方办理该房屋产权等过户手续中,甲方必须予以协助,提供有关证明(包括签字等)。房屋过户中产生的一切费税由乙方负责。

4、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一份,均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共同遵守,不得违约,违约责任定为×万元。

签字: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范文模板: 房屋买卖协议范例


随着时代的发展,我们渐渐地已经离不开合同了。为了尽快将房子卖出去,售房合同是一定要提前备好的,售房合同是商业合同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在签售房合同的时候,要尽量清楚其中的要点。一般撰写售房合同是什么样的?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文模板: 房屋买卖协议范例”,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甲方: 住址:矣六街道办事处渔村社区一组 号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矣六街道办事处渔村社区一组 号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正原则,双方经过反复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房屋买卖合同条款:

一、甲方将坐落在矣六街道办事处渔村社区一组 号,房屋面积( )平方米,卖给己方居住使用。

二、房屋价款为:人民币3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圆整)。此价款含房地合一价。

三、付款办法: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日起,乙方一次性付清房价款人民币3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圆整)。

四、房屋款全部付清后,即日起甲方将房屋交给乙方管理居住使用,房屋所有权也随之转移,今后若遇国家占用或城中村改造,房屋拆迁赔偿款归乙方所有及回迁安置房政策。

五、乙方使用该房屋后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今后社区及小组对该房屋的一切事项均由乙方全权办理,甲方不得干涉。

七、本合同双方遵守执行,不得反悔违约,否则惩违约方房屋买卖价款的双倍违约金6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万圆),还应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八、本合同条款双方认可无争议,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中证人:

20xx年 月 日

[范例参考]房屋买卖协议之三


由于自身的需求,我们在很多的地方都会用到合同。如若是客户要定房子了,我们需要提前准备好售房合同,在房产交易中,签订合同的环节应该是十分严谨的,其中出现的信息应该真实有效。作为当事人,一定要清楚售房合同的具体内容情况。那么,你知道售房合同应该具有哪些内容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精心整理的《[范例参考]房屋买卖协议之三》,仅供参考,欢迎大家来阅读。

近年,农村的房地产市场逐渐活跃,农民往往将其在宅基地上所建房屋或者出租、或者售与他人。购买者中有的是本村或外村村民,有的是外来打工者,还有的则是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在类似的房屋买卖中产生的纠纷也较多。该类案件诉至法院后,涉及的首要问题即是:合同是否有效。一种意见认为,如果购房者能取得宅基地使用权,买卖合同不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则应认定合同有效。另一种意见认为,村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而无处分的权利,而出售住房的行为,实际上已处分了宅基地使用权,故合同应认定无效。

争议产生的原因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下称《土地法》)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尽管该条是针对宅基地申请而规定的,但从该法及该条的规定来看,农村村民出租、出售宅基地上所建住宅,法律并未予禁止,也未对该出售行为设置任何限制。但农村宅基地属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只有集体组织的成员才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而通过房屋的转让,也将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宅基地使用权一并转让,将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扩大到非集体组织成员、甚至是城镇户口的居民。同样,根据《土地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如果房屋转让只在集体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进行,也有可能使购房者通过房屋的受让而使自己拥有的宅基地面积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那么,农村的房屋到底能否转让,这类合同的效力应如何认定就非常值得关注和思考。

对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持审慎的态度,缘于国家对农村土地的一贯政策规定。《土地法》明确: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从八十年代以来,国务院多次行文,强调对耕地的保护。有关行政规章、文件对农村建房、宅基地的申请也规定了严格的审批程序。1993年11月1日实施的《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规定:农村村民建房的,应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如果是需要使用耕地的,经乡级政府审核、县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再向县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政府批准后,由县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如果是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也应由乡级政府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批准。城镇居民如需使用集体土地建房,还应经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同意,再按上述两种情况办理审批手续。因此,有人认为,既然宅基地申请有严格的规定,村民转让房屋也涉及到宅基地使用问题,应从严掌握。只有在买受人按有关规定申请到所售房屋宅基地使用权后,才能认定购房合同有效。如果这种观点成立,村民售房的权利将无从行使。

农村房屋买卖的出售方一般为农村集体组织的村民,而购买方存在两种情况:一是集体组织内部成员,二是集体组织以外的成员。集体组织内部成员又有三种具体情况:一是本身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的宅基地标准。二是已有宅基地,但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三是已在集体组织落户,但尚没有被分到宅基地。根据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对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标准的村民,再申请宅基地是不可能得到批准的。对第二种情况的村民,尽管其已有一处宅基地,但如无法定理由,也很难再申请到第二处宅基地。对第三种情况,申请宅基地必须经过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因此,即使是售房行为发生在村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之间,也将难以进行。售房者首先要审查购房者的具体情况,这无疑是不现实的。如果是村民集体组织外部成员申请宅基地建房,条件将更为严格。如果将这些规定适用于售房行为,购房者的资格待定,村民出售房屋将难上加难。

通过前述提到的法律、法规规定,不难看出,国家对宅基地申请是严格控制的,而上述规定并不涉及村民已按规定申请到宅基地并按审批手续建造房屋,但关系到在出售房屋问题上发生争议如何认定。看待这一问题,究其实质是如何认定宅基地的权利性质,以及宅基地上的权利与地上建筑物的权利关系。

我国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分为国家和集体两种。宅基地所有权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其使用权由集体组织按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划拨给村民使用。作为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在取得的土地上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可以在该土地上建造住房以及其他附着物。作为使用权人无权单独转让宅基地,但如果使用权人在宅基地上已建造了房屋,房屋的所有权的完整权能属于宅基地使用权人。此时,房屋的所有权与土地的所有权分属不同的权利主体,双方在权利行使方面必然相互牵制。而房屋与土地紧密结合的特点决定了二者必有一方要妥协,或者房随地走或者地随房走。

如果只能允许房随地走,那么村民因不享有土地的所有权将影响其房屋的所有权的行使。他只能对其建筑物或其他附着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而无从行使最重要的处分的权能。如果宅基地使用权人欲走出农村、到处面的世界开创一番事业,其宅基地上的合法建筑只能通过出租来发挥物的效用。无疑,这使其权利的行使很不充分。如果允许地随房走,即村民有权出售住房,村民对房屋所有权的行使将不存在任何障碍,那么此举是否有碍集体经济组织对土地享有的所有权呢?笔者认为,并不影响。宅基地一旦划拨给村民使用,集体经济组织对其所有的土地实际上并不能行使更多的权利。当村民出售房屋时,仅仅是宅基地的使用权人换了另外的主体,村民并不能通过出售房屋而从中获得宅基地的收益,他只能获得出售建筑物的利益。因此,对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利益并不存在侵犯的问题。且允许农村房屋自由转让,将使农村的房屋发挥最大的效用。

物权法草案第十五章规定了宅基地使用权,从草案规定可看出,草案允许农村房屋出售。该草案第272条:建造在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权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同时转让。第273条:建造在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权抵押的,在实现该抵押权时,宅基地使用权同时转让。由此可见,草案对房屋所有权与宅基地使用权的关系采地随房走。

应该说草案的规定是积极、合理并可行的。我们可以比较一下城市居民的房屋所有权与农村村民的房屋所有权。城市居民出售拥有所有权的住房,法律并未设置特别的规定。城市的房改房与农村的房屋有一定的相似之处,房改房的售价中不含土地收益,因此建设部规定已售公房上市应当向国家或产权单位补交一部分土地收益。国家对城市房地产二级市场持积极的开放政策。农村村民享有的住房所有权与城市居民的住房在所有权的权属方面并无二致,如果对村民售房采限制性政策,对村民来说是不公平的。为此,笔者建议,国家对村民售房也可考虑参照城市房改房上市的有关做法,由集体土地所有权人收取一定的土地收益。作为村民,其无偿使用宅基地是基于其特定的社员身份,通过购房取得他人宅基地使用权的人如果不具有社员身份,完全可以通过向土地的所有权人交纳一定的费用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如果是具有社员身份的人,可分为两种情况:其已有宅基地且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可以购买他人的住房,但必须缴纳一定的土地费用。如果是没有宅基地或达不到规定的标准,可以经过报批后,无须缴纳一定的土地费用。如此考虑与国家的土地政策并不矛盾,国家对耕地的保护是采取严格的政策,而宅基地与耕地性质不同,经过合法报批,宅基地上已建造了建筑物或附着物,一般不会再恢复到耕地性质,允许农村村民出售房屋与国家对耕地的保护政策并无抵触。因此,对宅基地上住房的出售应当采用放开的政策。关于宅基地的控制应当在宅基地的申请上从严把关。“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建议改为“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总之,笔者认为,村民出售住房的合同,如果没有其他违法行为,以认定有效为宜。

有关农村房屋买卖合同


有关农村房屋买卖合同

出售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买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售人与购买人就位于农村的房屋买卖事项,经充分、平等协商一致,自愿达成本合同。

一、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均为________市_______街道____________村__________组集体成员。

二、房屋情况:

1、本合同交易的房屋位于_____市_____街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房屋结构为大门朝南落地式带院子;房屋共二层带阁楼,左右隔墙与他人共用;

房屋总占地面积约为_________,其中房屋占地约为___________,院子占地面积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该交易房屋由出售人全额出资建造,使用的土地为______村_____组集体土地,并征得其他村民和村集体同意,可以长期占有、使用。该房屋在交易前为出售人完整所有、占有、使用,并可以出售转让该房屋。

三、为保证本合同切实履行以及房屋的交付使用,出售人保证并承诺如下:出售人自愿根据本合同条款将本合同项下房屋售予购买人,对此不反悔;本合同项下房屋质量符合居住需要,不存在任何质量瑕疵;本合同项下房屋与他人及村集体不存在经济纠纷,出售人仅将该房屋售予购买人;该房屋售予购买人后,该房屋(包括土地、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所有权益归购买人,例如可以获取的征地补偿、拆迁补偿等;出售人愿意积极配合购买人办理房屋产权的相关手续以及愿意积极配合购买人争取和维护对该房屋的权益。

四、房屋价格:

1、本合同项下房屋交易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为固定不变价格。该价格包括了该房屋使用所占土地的费用、房屋建造的费用、附属设施的价值、合理的增值价值以及应当缴付的相关税费。

2、购买人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天内一次性将万元支付给出售人,支付方式为存入出售人以下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必须为出售人之一)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购买人存入购房款后并通知出售人后,出售人立即给购买人开具收款收据。

五、购买人根据第四条支付价款之日,出售人交付本合同项下房屋以及相关资料;购买人支付价款后不能正常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出售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他事项:

1、如果双方就本合同事项发生争议,双方无法协商解决时应当首先请求本村村委会、所在街道办事处协调解决。

2、双方应当请至少两名本村集体成员作为本次交易的见证人,并在本合同上签字摁手印。

3、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三份;副本根据需要制作相应的份数,见证人每人保存副本一份。自双方签字摁手印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