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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本

[优质协议]硅矿开采承包合同范文七篇

合同范本是可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的,它很重要,签订合同也是一个非常有必要的行为。签订承包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所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是对等的,所以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清楚明白合同中的隐含条件,那么,承包合同有哪些可参考的格式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优质协议]硅矿开采承包合同范文七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硅矿开采承包合同【篇一】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投标、议标、定标,将其所属的矿井交由进行施工生产总承包。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经济关系和责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规和有关安全、技术规定,以及自治区、地、市有关矿业开发、生产、施工、安全方面的规定、条例,在遵法守纪、平等互利、精诚合作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总则

1、工程名称及内容

1)工程名称:采拓工程

2)工程内容:开拓工程、采准工程、采矿出矿生产

2、承包方式

1)乙方以包施工、包生产、包设备、包设施、包材料、包人工的大承包形式对甲方项目进行施工生产总承包。

2)乙方对承包甲方的工程项目不得进行转包或变相转包。

3)乙方必须直接负责实施矿山施工生产的行政管理、设备(设施)管理、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不允许“以包代管”。

3、施工、生产方式

1)乙方按照甲方的生产、施工计划和工程施工设计方案、采矿质量要求以及有关安全技术要求进行工程施工和采矿生产作业。

2)乙方对甲方的生产、施工计划和工程施工设计方案一经签字,即视为认可,不得自行变更,并负有施工生产责任和安全责任。

4、工程单价(见附表)

1)表中未涉及的工程项根据实际需发生工程量,比照表中同类工程单价进行计算。

2)除另行要求外,其他设备、材料、制作均含在表中单价内,不再单独计算。

3)属于安全检查特别要求的安全整改支护工程,根据实际发生材料量,甲方承担60%,乙方承担40%。由于乙方原因进行安全整改所发生的工程量,其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4)经甲方认可的厚度小于0.7m的需采矿体和已采矿房的残采作业,甲乙双方另行协商采矿单价。

5)地表设施、设备、建设等,包括堆矿场、挡墙等,均由施工方自行解决,甲方不予负担。

二、生产计划的制定和施工要求

1、生产计划的制定

1)年计划的制定:每年12月底,由甲方向乙方提供下年度生产计划,作为双方下年度施工生产计划的控制依据。

2)月计划的制定:在保障年度计划完成的总前提下,由甲方综合考虑制定月计划。双方在每月各自生产调度会后,及时召开甲乙方矿山工作协调会,以确定下月矿山生产计划、施工计划。

3)因甲方原因不能保障月计划的完成,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榷,由甲方对月计划进行调整。乙方无权对月计划进行私自调整。

2、生产施工要求

1)生产矿量要求:按当月生产计划执行。

2)矿石块度要求:由乙方控制进入选厂矿石块度不得超过400×400mm,超标矿石不予计价。

3)采矿要求: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在符合安全技术条件下进行开采。

4)工程施工要求:乙方按照甲方制定的合理的工程设计方案、技术要求、时间要求进行施工。

三、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委派矿山管理人员进驻矿山,依照有关规定对矿山的采拓施工、生产、计划、质量、安全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代表甲方行使权力、责任和义务。

2、负责编制单体采拓工程方案、施工设计,在施工前5天向乙方提供,并在乙方签收后及时下达施工通知。

3、甲方在单体工程设计中必须明确回采量、回采率、贫化率、出矿最低品位等各项技术指标。

4、负责对乙方工程施工、生产进度和质量的检查、验收。

5、协助乙方做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并有权督促、检查乙方进行安全整改。

6、负责按月结算合格工程款项。

7、甲方对乙方在生产、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违章、违规作业和不符合有关规范和规定要求的质量、技术、安全等问题,有责令停工、停岗、整改或按合同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的权力。

8、负责保障乙方能够连续施工的基本条件。

9、甲方矿山管理人员的调整,应及时向乙方书面通知。

四、乙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负责矿山施工、生产、生活的内部管理,自行解决生产生活所需设备、设施、物资材料、人员、运输等。

2、乙方接到甲方的单体工程方案、施工设计后,3天内给予提出异议或签收。否则,对影响施工生产责任负责。

3、负责施工质量、施工进度、生产质量以及生产、施工计划的完成,配合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现场检查、指导。

4、对井口堆矿质量负责,不同质量矿石和渣石按甲方要求分类堆放。矿渣分离,不得混堆。并对未拉运矿石的保管负责,不得发生丢失、污染、混杂。

5、负责矿房房壁的加固、支护处理,防止围岩废石塌落混入。负责井壁、想到的加固、支护处理,防止塌方、片帮造成安全事故。

6、配合甲方在矿山的地测采技术工作和探矿工作,协助解决甲方技术工作和探矿工作所需,期间所发生的使用人工费由乙方承担,大宗材料费(按市场价计),由甲方承担。

7、乙方对甲方所下达的各项通知书须签字签收,并负责保障连续施工的基本条件。

8、对甲方违章的通知书,乙方有拒绝的权利,并及时提出理由和修改意见。在矿山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双方公司协调解决。

9、乙方矿山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的调整、主要设备的更换,应及时向甲方书面通知。

五、安全生产、安全施工责任

1、甲方负责督促乙方做好矿山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工作,乙方负责矿山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安全设施、矿山救护等矿山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并建立健全矿山安全保障机构、设备、设施、人员。

2、乙方在矿山必须配备齐全并持有资格证的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完整的细致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保证所有特种工持证上岗。

3、对甲方下达的符合安全生产规定的有关安全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无条件签收,并付诸于行动。

4、乙方必须依照国家法规与下属所有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有关规定为员工进行相应保险。保险金由乙方负责,若发生伤残亡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保险赔付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5、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因乙方原因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事故、工程事故、生产事故、设备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6、甲方人员下井前须通知乙方,并服从乙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合理安排。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

7、甲方人员下井检查过程中,乙方管理人员必须陪同。

六、生产月工程验收、生产验收、安全检查办法

1、每月在甲方财务结算日前(每月23—25日)由甲方组织并会同乙方人员对工程量、工程质量、出矿量、出矿质量进行验收,同时对安全管理、安全施工、安全生产进行系统检查。验收前甲乙双方确定参加验收人员名单,验收后所有参加验收人员在验收单上签字。

2、对不合格的工程项当月不予验收,乙方负责返工合格后在次月一并验收,返工费用自负。

3、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施工所造成工程浪费或报废,其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由此对甲方的工程安排、采矿计划、施工进度造成影响,则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4、没有施工通知书的工程和超出施工通知书的工程不予验收。

5、出矿量的验收:以乙方出矿(含工程矿量)车数折合吨量计算或以实地测量计算矿量进行验收,作为甲方月生产计划的控制依据和对乙方生产计划完成与否的验收,不作为结算依据。

6、安全检查执行“一票否决”制,凡安全检查不合格,对当月所有工程量、生产量暂不予结算,待整改合格后再行结算。

7、工程验收单、安全检查表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各持一份,作为结算依据。

七、结算、付款办法

1、工程量以验收单结算工程费用。

2、出矿量以当月矿石拉运到甲方选厂,按过磅实际量进行结算。

3、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将当月矿石运出,按验收出矿量的50%给乙方进行预结算。由于其他客观原因造成当月矿石不能运出,按验收出矿量的40%给乙方进行预结算。

4、附有安装项目的未安装完成的单项工程暂按掘进量的60%进行预验收,待完工后一次性验收。

5、月结算日为当月26日—次月10日,结算当月工程施工、出矿生产等费用;年结算日为12月26日—次年1月20日,进行当年工程施工、出矿生产等费用的总决算。

6、当月工程施工费用结算额按80%由甲方向乙方及时支付,剩余20%在年终结算后一次性给予支付。

7、结算额的支付乙方须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8、工程矿的结算:如果乙方承担采准工程施工费用,工程矿计算在乙方总出矿量中;如果甲方承担采准工程施工费用,工程矿则从乙方出矿量中按月扣除。

八、甲乙双方对保障生产计划完成、保障生产质量、保障安全生产的约定

1、乙方将所承包矿山属于乙方的井上所有主要设备、设施作为施工生产和安全生产的抵押保证,其产权和使用权归乙方所有。

2、凡因乙方安全问题造成的停工,停工一天对乙方罚款元。安监部门要求的停工除外。

3、凡因乙方原因将废石倒入矿堆,按每吨元计算对乙方进行罚款,并由乙方负责将废石挑出。

4、乙方没有及时处理矿房壁或及时支护采场而发生围岩混入的废石,乙方负责人工挑拣,如由甲方安排人工挑拣,其费用由乙方支付。特殊地质因素除外。

5、在甲方设计的开采范围中,在采矿时不能剔除的夹石中的蚀变岩石,甲方负责人工挑拣,如由乙方安排人工挑拣,其费用由甲方支付。

6、凡因乙方原因造成出矿品位达不到甲方最低要求或造成开采贫化率10%以上,对所采出的矿石量不予结算。

九、违约责任

1、凡违反本合同条款均属违约,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直接经济损失和其他经济赔偿。若甲乙双方协商后更改的条款不属违约,但须有补充协议。

2、因乙方原因连续3个月不能完成计划生产任务,甲方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其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甲方因故拖延向乙方付款,每拖延一天按欠付款额的2‰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若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的延付则不属违约。

4、乙方因故中止或解除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甲乙双方暂停结算,待甲方在一个月内寻找新的承包方来接替乙方工作后再行结算。

5、甲方因故需中止或解除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一个月后,无论甲方是否找到接替方,乙方均可自行撤工,甲方给予乙方结算所有已经形成的、经双方验收合格的工程施工、采矿生产费用。在合同中止或解除生效后,如属于乙方的井上设备和设施,甲方有租赁或购买的优先权,其办法另行协商。

6、因不可抗力致使工程施工和生产经营无法进行,不属违约范畴。

十、合同附件

1、工程合同单价表。

十一、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

2、与本合同相关的补充协议、附件,均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与乙方续订合同。如因故未签订新合同,即仍延续本合同执行。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硅矿开采承包合同【篇二】

发包方: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兹就_________花岗岩开采工程承包的有关事项,经自愿、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标的物:宁陕县__________________花岗岩矿(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承包范围:矿体覆盖层剥离、石材荒料开采工程。

第三条承包期限:五年(______年4月~______年4月)。

第四条风险保证金:乙方须向甲方交纳风险保证金20万元(人民币,以下币种均指人民币),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当发生工伤事故需要进行医治、赔偿时,如乙方未能及时履行义务,甲方可以用该项风险金进行预先处理,而后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并及时补足;当该项风险金不足予偿付时,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追偿。承包期限届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或欠款,甲方应全额退还风险保证金(不计息)。

第五条保证金及安全责任:根据作业岗位设置的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岗位职数和人员名单,由甲方向保险公司投保,险额为20万元/人,保险费由甲方承担。如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除保险公司赔偿或给付的保险金外,其余不足部分的费用概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如需提高保险金额,自行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由于乙方责任原因造成从业人员漏保、未保,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对安全管理负全责,应对安全专项经费列入预算,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采用各项安全防护措施,配备有关安全保护设备用品。有关特殊工种(如爆破、装载机、挖掘机、电焊等)须持有岗位资格证书,否则不准上岗作业。

第六条发包方式:总承包(人工、材料、设备、安全等项)。

第七条承包综合单价(按工程项目计价)

1、土方开挖:6元/m(包括出渣运距

2、石方开炸:23元/m(包括出渣运距

3、荒料开采:770元/m(包括装车费)。

第八条计量方式及验收标准:土、石方工程按自然量方(实方)计取;荒料开采工程按原矿石计取体积(以现场量方为凭)。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荒料甲方可拒收。

第九条结算及支付方式:工程量每月结算一次,于次月5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月工程款。

第十条民爆物品的计价与管理:乳化炸药12000元/T;导爆管(毫秒管、秒管)7.50元/枚。上列单价为甲方向乙方提供物品的结算价(包括运费),不随市场进行调价,涨跌的价格风险由甲方承担。甲方根据乙方每月的实际耗用量与当月工程量一并结算。开工第一个月的民爆物品暂由甲方出资采购,并在当月工程款中扣回;第二个月开始由乙方出资采购。

第十一条质量要求:乙方应严格遵照甲方制定的施工方案进行作业,合理、有效提高荒料的利用率和成材率。如有夹层,应先行剔除;无法剔除而需一同爆破的,废石应予清理。其它工程应符合施工设计要求。

第十二条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享有该矿山的所有权、处置权、管理权;

2、监督管理乙方的施工作业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整改、返工甚至停工;

3、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4、积极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力争减少人力方面造成的误工、停工;

5、承担矿山公路、堆场、尾矿坝等工程项目的费用及税金、资源费。

6、提供照明电源、水源。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享有该工程的承包经营收益,承担承包经营亏损;

2、按时、足额收取工程款;

3、遵守有关法律、施工方案、作业流程及安全制度等,遵守当地民风民俗,服从甲方的管理,积极配合、协助甲方开展各项工作。

4、承担各项承包生产所需要的设备、设施、用品、材料(炸材、油品、零配件等)的购置、维修、更新费用以及所产生的人员工资、水电费、伙食费、安全经费、医疗费用等。自行搭建工棚及配置有关生活设施、用品。

5、不得向第三方转包或变相转包。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约定应视为违约,违约方除应承担违约金20万元外,还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触犯法律法规的,还应承担法律责任;守约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如属乙方违约,甲方可从风险保证金优先扣除违约金、赔偿金,并由乙方及时补足。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政策和法规调控、战争、自然灾害、资源枯竭或开采价值低下、地质结构条件变化等)应视为免责,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合同解除、终止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予以解除或终止:

1、承包期限届满;

2、双方一致同意;

3、工程项目完成或不能完成;

4、工程项目违反法律被撤销。

第十五条合同的续展:本合同承包期限届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书面形式延长承包期限,也可另行签订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1、开工时间初步拟于______年4月上旬,具体时间根据天气、公路工程进度而定,以甲方的开工令为准(提前15天通知)。开工时间提前或延后不视为甲方违约。

2、承包单价中不含税金,由甲方承担。乙方在购买材料、设备时应以甲方的名义开具发票,交由甲方建账。

3、乙方负有现场保管荒料的责任,如有失窃、盗采,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甲方制定的施工方案,如与现场有出入之处,乙方有权建议甲方进行变更、调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对于甲方下达的不安全、不合理的施工指令,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4、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乙方应全力提高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荒料的全年产量不得低于10000m如为矿体结构、矿石质量、甲方责任等因素,则不受此限)。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经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公司(章)乙方:(签字)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签订时间: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

硅矿开采承包合同【篇三】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双方为矿山开采加工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自愿将位于后会矽(硅)线石矿的开采和加工工段承包给乙方。

二、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开采地点依甲方指令进行开采加工,所有产品及附产品均不得私自销售或处置,但废矿、废渣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自行处置。

三、甲方应保证电力供应到乙方需要的地点。

四、所有为开采加工矿必须的机械设备,用品用具均由乙方自费购置。包括需要改造道路的投资。甲方予以必要的配合。

五、乙方所采矽线石矿经粗选后破石加工的粒度不得超过35mm,其他有效矿石,根据甲方指令销售。

六、甲方支付乙方成品颗粒度矽线石矿的价格暂定28元/吨,其他有效矿石根据市场价格,在不超过28元/吨的情况下均由甲方收购,乙方当月25日—30日结帐,甲方确认无异后于次

七、后期开采的年产品为有效矽线石矿产品十万吨,以后根据甲方投资生产的需要,随甲方指令而增加开采加工的产量。

八、开采加工经营过程中除规费、税费外的一切费用,包括一切工伤事故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需一次性向甲方交纳保证金_______万元后,根据甲方指令进驻场地进行必要的前期施工,为生产做如前期准备,甲方将在投产前不低于一个月的时间给甲方开出规模化生产通知后,乙方必须立即投产。

十、乙方必须确保甲方生产需要,否则将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十一、甲方必须及时结付货款,否则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十二、任何一方均不得随意解除合同并不得影响对方的正常生产,否则应赔偿对方的全部损失。

十三、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需变更,另行协商。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硅矿开采承包合同【篇四】

发包方:湖北赤东建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在浠水承包青园工地南二区7号楼砌砖工程。经甲、乙协商,乙方承包未砌完的砖块及没有砌筑墙体,其中二楼、三楼已砌一半的任何部位都无条件砌筑完成及顶层砌筑和施工洞砌筑,打拉墙筋孔及植筋,所有半块砖用完,一楼架子自理,完工后清扫干净。工期为20天,延期一天罚款200元,为明确双方的责、权、利、特订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以包干价结算为准,7号楼二层、三层及顶层全部砌筑工程为22000万元。

二、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小型工具自理。

三、质量要求:达到合格工程质量标准,若有乙方施工中造成质量问题,由乙方带工带料无偿返工。

四、付款方式:平时付生活费,完工付90%,抹灰完付10%。

五、安全责任: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按国家安全监督部门要求施工,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付全部经济责任。

六、法律责任:本协议双方自愿,自签字日起生效,付法律责任。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乙方服从甲方管理,随叫随到,如哪方违约赔偿对方人民币壹万元。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硅矿开采承包合同【篇五】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私人住宅。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设计图以内的所有建筑工程。

建筑面积:共148.8平方米。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包工不包料。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xx年3月8日(农历二月初一)。

竣工日期:xx年7月8日(农历六月初六)。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02天。

四、合同价款

工价为每平方米180元,建筑总面积148.8平方米,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26780元。

付款方式:由甲方分四次付清合同总价款。第一次在基础工程完工后由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30%,即8000元;第二次在主体工程完工后,由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30%,即8000元;第三次在工程全面竣工后由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30%,即8000元;剩余10%(即2780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工程交工一年后如无重大质量问题,由甲方全部付给乙方。

五、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图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三通一平”。

(2)按期付款。

(3)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要的各种材料。

(4)在工程开工前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2套。

(5)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私自变更设计图纸的现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

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按图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对原设计作出更改,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修改。

(2)保证工程质量。

(3)保证工期,按时交工。

(4)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哪些材料,乙方应提前2-3天告知甲方,以便及时购置。乙方应本着节约的原则,不得浪费材料。

(5)在每一项分项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征得甲方验收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6)乙方应重视安全生产,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

发包方:————公司

承包方:————

————公司(发包方)与——————(承包方)经协商一致,且经————公司股东会批准,现将公司经营权在本合同期限内发包给承包方以供经营,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承包经营期间,公司独立核算、依法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财政,税收渠道不变.

第二条承包经营期间,承包方必须在本公司的法定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以本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第二章承包的期限,方式和主要指标

第三条承包经营的期限为一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承包经营的方式为:发包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将公司经营权提供给承包方,承包方为此支付给发包方人民币二千元。该笔款项于____之前付清。

第三章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承包方的权利

第五条承包经营期间,承包方指派的代理人(仅限一人)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行使总经理的职权。

第六条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对本公司享有自主、独立的的经营权。

具体权利如下:

1、有权聘任副总经理和各部门经理,组成本公司的领导机构,并报股东会备案,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该领导机构即告解体.

2、有权决定公司的机构设置,制定规章制度,人事聘用、任免和奖惩。

3、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和资产。

第七条承包方有权根据本合同规定,取得其应得的合法收入.

第八条承包方有权在承包期内使用公司公章、合同章、支票、账号、发票等财务凭证。

承包方的义务

第九条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应尽义务如下:

1、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等.

2、在承包期间,应保证公司各项资产的完好(合理损耗除外),.

第十条承包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四章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发包方的权利如下:

1、有权维护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2、有权监督本公司的经营范围。

3、对本公司有财务监督权。

第十二条发包方的义务如下:

1、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承包方的经营权。

2、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3、必须全面履行合同中应由发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五章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三条承包方的收入计算方法:承包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的所有利润均由承包方享有。

第六章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第十四条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发包、承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有关政策与本合同签订时相比,发生重大变更,发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响,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扰承包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包方无法继续经营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以及暂停支付承包费用,并要求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须发包,承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八条本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发包承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九条本合同期满三十日以前,承包方应接受发包方派出的审计机构对其承包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双方代表在审计意见书上签字,承包方方可离职。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发包,承包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二十条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承包方对公司的投资总额的50%作为违约金,如承包方的实际损失超出该违约金的,则发包方按承包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承包方如发生意外事故,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则由承包方另行推选或指派承包经营者,经发包方认定,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在签订本合同时,发包方应将公司所有资产及债权债务状况编制成册,双方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发包方应提供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关于不干涉承包方自主经营的决议,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期满后,如本公司承包经营,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况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再承包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二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双方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发包方: ——————公司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签字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学校

乙方:

甲、乙方经充分协商后签订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严格执行,以保证办好食堂,服务广大师生。具体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1、甲方于xx年7月30日将第三食堂内场地即原后山第二食堂(注:若后山新盖食堂完工,则转入后山新盖食堂内经营)及学校固定资产(注:固定资产清单另付 )提供给乙方使用。

2、甲方允许乙方在第三食堂内经营饮食、开水供应。不得经营烟、酒、生活用品、食杂(面包、蛋糕除外)、文具、水果、冷饮。乙方不得在食堂内开设小卖部,否则视为违约。

3、甲方向第三食堂供水、供电( 注:若停电,甲方应及时发电;若自来水厂停水,甲方应及时供井水,以确保乙方能正常营业。)

4、第三食堂的开业停业时间由甲方根据校历安排统一规定;

5、甲方对乙方经营的食堂存在卫生、质量、价格、服务态度等方面有检查监督权力,乙方应服从甲方职能部门管理。

6、在甲方召开膳食工作会议(每月一次)时,乙方(承包者)应亲自到场参加,听取学生代表及职能部门意见,及时改正,提高服务质量以利于乙方将食堂办得更好;若两次不亲自参加,当作不亲自经营管理,视为违约;

7、甲方保证在承包期内不在校内开设第四家食堂。但甲方实验室进行面包、蛋糕等工艺实验或教工活动中心的正常活动不受此限。

8、乙方对第三食堂的水、电装修及房屋结构改造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二、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1、乙方对其承包的第三食堂享有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经营自主权。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的相关规定。承包期内乙方不得随意中途停止营业或不正常营业,或转包他人经营。

2、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向甲方上交风险抵押金人民币贰万元整。若乙方在合同期内无违反本合同规定,甲方在合同期满后应如数退还乙方;承包期内第三食堂内的甲方固定资产由乙方负责管理使用,维修年检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乙方应于xx年9月1日前取得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个人健康证。

3、第三食堂的水电费由乙方自负,并按季度上交甲方财务科。甲方每月补贴第三食堂70吨水,主要用于自来水厂停水时,供学生使用,乙方必须提供学生用水方便。第三食堂内严禁使用一次性泡沫快餐盒。第三食堂油锅炉使用柴油为燃料,其它加工项目可使用蜂窝煤为燃料。食堂内娱乐设施不得播放内容反动或黄色音像制品。在晚自习及上课时间不得播放音像制品。

4、食堂内粗加工间、更衣间、仓库、面点间等功能区区分应明确。食堂采购应有厂家卫生许可证及每批产品检验合格证的复印件。餐具应严格洗、消、冲、保洁。应配备大型消毒柜两台并正常使用,对餐具进行严格消毒。应保证消毒柜正常运行和使用。食堂员工衣帽应统一、穿戴整齐,保持整洁,每个员工应有冬、夏工作服各两套。食堂内应有健全的防鼠、防蝇、防尘“三防”措施(特别是分菜间、加工间、餐厅等场所的门窗)。乙方应认真搞好食堂内外卫生,制订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建立食堂卫生工作自查记录。食堂内所有垃圾应倒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否则应另支付卫生管理费用每月1000 元。

5、乙方应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及有关安全工作,若出现安全事故,其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承包期满合同终止后,除可拆除的如空调、消毒柜、电视、音响及不影响装修的设备外,其余改造设施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向师生供应符合卫生要求的开水,每壶价格不得超过0.2元,每桶价格不得超过1元,并确保开水供应。

6、乙方在承包期内对食堂经营负全责,必须参与有效管理,不能转包,如发现转包,甲方有权收回,风险抵押金及承包金不予退还。乙方在承包期间,不得在校内饲养家禽家畜,否则视为违约。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与甲方发生的一切经济往来,其手续必须由乙方亲自办理(不得委托办理)。

7、乙方承包者应在岗在位,亲自参与食堂管理,倾听甲方师生意见,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饭菜质量,在甲方召开膳食工作会议(每月一次)时,乙方应到场参加,虚心听取学生代表及职能部门意见,并及时进行整改。乙方应树立热情为广大师生服务的观念,降低成本,减轻用膳师生的负担,努力做到饭热、菜香、价廉物美,优质服务。

8、乙方不得干涉学生在校内外选择就餐的自由,乙方应在分菜间设一个教工售菜窗口。

9、乙方不得与第一、第二食堂之间存在半成品及成品连代加工。乙方的家属及亲戚均不得参与第一食堂及第二食堂的经营与管理。否则以转包论处。

10、乙方的经营场所以甲方提供的现有场所为限,乙方不得扩大经营场所,不得在现有场所范围外搭盖。

11、若工商、税务等校外行政部门需要收取有关费用(含税费)由乙方自负。

12、第三食堂设备投入费用的部分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由乙方于中标后两天内上交甲方财务科。

三、违约责任及解决办法:

1、乙方若中途停止营业,所交纳承包费及风险抵押金作为乙方不正常营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补偿,不予退还。

2、乙方因违反《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给学校及师生造成损失,乙方应负相关法律责任及全部经济责任。

3、合同期满后,甲方所有固定资产应完好交还学校,否则甲方将按实际收取修理费或赔偿费。

4、乙方逾期无法办理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因乙方不具备上述两证而被卫生防疫部门处罚,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5、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的条款,甲方将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视情况直接从乙方所交的风险抵押金中每次抵扣500元直至全部,做为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补偿,若违约金使用超过贰万元,超出的部分由乙方如数交纳。

6、在合同期内,若甲方需要收回第三食堂,则应赔偿乙方在第三食堂投入的经济损失。

7、若乙方将所承包的食堂转包给他人经营,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的风险抵押金及所交承包费不予退还外,且停聘乙方或乙方担保人三年。

8、甲方若违反本合同的有关约定,甲方应赔偿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四、承包期限:从xx年7月30日起至xx年7月15日止。

五、承包金额:

1、承包金额每年为人民币: 元整。

2、承包金每年分两次交纳,乙方必须在每学期倒数第二周(以校历表为准)向甲方交清下学期承包费(即半年承包费)。本次交纳承包金时间为xx年7月22日之前。

3、乙方逾期不交纳承包金,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第三食堂承包经营权,以乙方中途停止论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第三食堂另行发包。

六、若因国家发生重大政策性调整,或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甲、乙双方均不负连带责任。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七、担保人应承担相应连带责任。

本合同由甲方分别抄送人保科、财务科、总务科。

甲方代表: 乙方:

年 月

硅矿开采承包合同【篇六】

甲方:重庆兄弟活塞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作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把兄弟活塞11号厂房工程承包人给乙方施工,为了尽快地把该厂房按期、按质、按量顺利的完成,特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该厂房钢结构、土建、防雷承包给乙方施工,按建筑面积每平方元整。按图纸面积计算(。

二、工期:从 年月日年月日,总工期三、付款方式:出基础付总价的10%,钢结构进场付35%,墙体地坪结束后付25%;验收合格后付35%,余款5%一年后付清。

四、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否则,甲方有权辞退乙方。乙方一定要按图纸规范进行施工,把好质量关,并要为项目节约料、算好料、有意浪费材料的,按项目部处罚条例执行。

五、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及目标

1、工程质量,必须全部合格,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强制性标准。

2、杜绝伤亡事故,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建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六、乙方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确保安全,一切工伤事故甲方概不负责,由乙方自负。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望甲、乙双方相互遵守,签字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

详细地址:

经甲、乙双方相互协商,将位于羊街村上桥组15个(3165平方米)扶贫项目蔬菜大棚的承包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合同有效限期为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承包费金额:每年每个大棚上缴承包费500元整。

3、交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向镇人民政府缴纳当年承包费,共计7500元,其余部分逐年缴纳,每年缴纳的承包费将用于当地作滚动扶贫发展资金。

4、甲方项目大棚位于羊街镇羊街村上桥组。

5、大棚仅限于种植或养殖生产使用,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其生产用途,不得私自拆改搭建其他建筑物,否则,甲方有权限期整改,到期不整改,甲方有权强制chai除,并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要承包的大棚应加以保护,除自然灾害而外,其他人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不得将所承包的大棚转包给他人经营,一经发现甲方将解除乙方承包权,合同终止,大棚回收,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承包费不予退回。

8、乙方要学习有关建立农业合作社方面的有关知识,熟练掌握大棚的种植或养殖技术,总结经验,以传、帮、带的方式和周边群众一起致富,达到共同致富的目的。

9、乙方用工时,必须使用羊街村贫困劳动力,且日工资不得低于40元/天。

10、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三份送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硅矿开采承包合同【篇七】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脉石英矿开采工程承包的有关事项,经自愿、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标的物:平江县福寿山镇大和村脉石英矿(证号:岳预采(20xx)009号)。

第二条 承包范围:矿体覆盖层剥离、脉石英矿开采工程。

第三条 承包期限:一年(20xx年6月~20xx年6月)。

第四条 风险保证金:乙方须向甲方交纳风险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以下币种均指人民币),本合同签订一月内支付。当发生工伤事故需要进行医治、赔偿时,如乙方未能及时履行义务,甲方可以用该项风险金进行预先处理,而后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并及时补足;当该项风险金不足予偿付时,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追偿。承包期限届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或欠款,甲方应全额退还风险保证金(不计息)。 第五条 保证金及安全责任:根据作业岗位设臵的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岗位职数和人员名单,由甲方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费由甲方承担。如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除保险公司赔偿或给付的保险金外,其余不足部分的费用概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如需提高保险金额,自行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由于乙方责任原因造成从业人员漏保、未保,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对安全管理负全责,应对安全专项经费列入预算,设臵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采用各项安全防护措施,配备有关安全保护设备用品。有关特殊工种(如爆破、装载机、挖掘机、电焊等)须持有岗位资格证书,否则不准上岗作业。

第六条 发包方式:总承包(人工、材料、设备、安全等项)。

第七条 承包综合单价:合格矿石36元/吨(包括出渣运距

第十一条 质量要求:乙方应严格遵照甲方制定的开采方案进行作业,合理、有效提高原矿利用率和原矿质量。如有夹层、夹石、应先行剔除;无法剔除而需一同爆破的,废石应予彻底清理。其它工程应符合施工设计要求。

第十二条 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享有该矿山的所有权、处臵权、管理权;

2、监督管理乙方的施工作业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整改、返工甚至停工;

3、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4、积极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力争减少人力方面造成的误工、停工;

5、承担矿山公路、堆场、尾矿坝等工程项目的费用及税金、资源费。

6、提供电源、水源及乙方人员基本生活设施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享有该工程的承包经营收益,承担承包经营亏损;

2、按时、足额收取工程款;

3、遵守有关法律、开采方案、作业流程及安全制度等,遵守当地民风民俗,服从甲方的管理,积极配合、协助甲方开展各项工作。

4、承担各项承包生产所需要的设备、设施、用品、材料(炸材、油品、零配件等)的购臵、维修、更新费用以及所产生的人员工资、水电费、伙食费、安全经费、医疗费用等。

5、不得向第三方转包或变相转包。

6、乙方承包期满,甲方所提供的设备应处于良好运转状态,如有损坏应予修复。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约定应视为违约,违约方除应承担违约金5万元外,还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触犯法律法规的,还应承担法律责任;守约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如属乙方违约,甲方可从风险保证金优先扣除违约金、赔偿金,并由乙方及时补足。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政策和法规调控、战争、自然灾害、资源枯竭或开采价值低下、地质结构条件变化等)应视为免责,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解除、终止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予以解除或终止:

1、承包期限届满;

2、双方一致同意;

3、工程项目完成或不能完成;

4、工程项目违反法律被撤销。

第十五条 合同的续展:本合同承包期限届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书面形式延长承包期限,也可另行签订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开工时间初步拟于 年6月中旬,具体时间根据天气、公路工程进度而定,以甲方的开工令为准(提前5天通知)。开工时间提前或延后不视为甲方违约。

2、承包单价中不含税金,由甲方承担。乙方在购买材料、设备时应以甲方的名义开具发票,交由甲方建账。

3、乙方负有现场保管矿料的责任,如有失窃、盗采,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甲方制定的施工方案,如与现场有出入之处,乙方有权建议甲方进行变更、调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对于甲方下达的不安全、不合理的施工指令,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5、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乙方应全力提高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经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签字) 住址: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