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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担保协议书格式精选八篇

随着时代的发展,我们渐渐地已经离不开合同了。为他人担保前,一般都需要签订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我国一种重要的民事合同,担保合同的条款决定了担保合同是否有效,既然如此,你知道我们的合同有哪些内容啊?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精】担保协议书格式精选八篇”,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担保协议书格式【篇1】

甲方(债权人):

乙方(保证人):

丙方(承租人):

为了更详细的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依据____年___月____日双方签订的借款保证担保合同,现就相关事项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本补充协议为甲方与乙方: 签署《 》(编号:)的补充协议。

第二条:丙方系与乙方: 签署《 》的承租人,丙方自愿参加本补充协议。

第三条;丙方在本补充协议上签字即视为同意甲方与乙方达成的相关协议。

第四条:如出现本补充协议所担保的借款合同中约定的违约事项时,甲方有权要求丙方向甲方直接支付乙丙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金,而且乙方无条件同意甲方直接向租户代收取租金,直到所有款项还清为止。

第五条:本补充协议自甲乙丙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本补充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公章:

乙方: 签字和手印:

丙方: 公章: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 日 合同签订地:

担保协议书格式【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鉴于:为促进甲方及乙方的业务开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乙方同 公司签订的 担保合同,甲方同意并决定提供再担保。经甲、乙双方研究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再担保范围

甲方同意对乙方同公司签订担保。甲方保证其提供的再担保服务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的要求。

第二条 担保责任承担比例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种方式承担担保责任:

1、连带保证:甲方对乙方所承担的担保责任以再再担保方式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成数分保:甲、乙双方按比例承担担保责任,其中甲方承担的担保责任,乙方承担%的担保责任。

3、3、溢额分保:乙方承担该笔担保业务的担保限额为万元(大写超过担保限额的部分由甲方承担担保责任。

4、超额赔款担保:乙方该笔担保业务的代偿额度为万元),超过代偿额度的部分由甲方承担担保责任。

5、以上方式的组合运用。

二、履约保证金

乙方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的 3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担保额 %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存入乙方提供的专用账户,并经甲方确认。

第三条 再担保费用

再担保费用原则上在相关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范围内收取,甲方根据承担担保责任比例收取相应比例担保费。在本再担保事宜中,甲方收取的再担保费用数额为万元(大写 万元)。

第四条 相关的职责

1、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若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合资、合营、重组、兼并、清算、破产等情形而导致主体、经营方式等变更时,均应提前4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另一方,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后,本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主体承担。

2、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住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的,应提前30个工作日通知另一方,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并不因此而影响其承担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

第五条 违约责任

甲、 乙双方同意严格遵守本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违约方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任何一方被司法机关宣告破破产,或被行政机关责令撤销,自破产宣告之日或撤销生效之日起协议终止。本协议终止,另一方有权要求破产或被撤销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3、 任何一方被其他债权人并且非因担保责任所涉诉讼或/仲裁或/因此被法院(仲裁机构)做出查封、冻结、扣押财产的裁决或/被法院做出强制执行的裁。

决时,双方可协商决定终止本协议。本协议终止后,另一方有权要求出现上述情形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4、 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另行约定。

5、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6、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年 月 日

担保协议书格式【篇3】

编号:NO.

员工担保协议书

本人 愿意为贵公司员工 提供以下担保。

一、担保范围

1、被担保人身份、住址、联系方式,最高学历真实。

2、被担保人思想正派、身体健康、无任何犯罪前科。

3、被担保人在职期间能认真按照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

4、被担保人在职期间不侵蚀公司财物,离职时应遵守公司有关手续规定,不侵犯公司的权益。

5、被担保人被公司辞职或离职辞退时,担保人负责督促其将公司所发物品及欠款归还公司,协助办理好相关离职手续。

6、被担保人在工作期间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并由此引发的安全问题,担保人负责处理。

二、担保人变更

担保人如中途退保,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等被担保人找到新担保人,办理新的担保手续,并得到公司认可新担保有效后,才能解除担保责任。

三、担保期限

担保期限为被担保人在职期间。

四、本担保书经担保人、被担保人、公司盖章(签名)后正式生效。

五、本担保书一式三份,公司、担保人、被担保人各一份。

被担保人:

家庭住址:联系方式:

担保人:

工作单位: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担保人与被保人关系:

年月 日

担保协议书格式【篇4】

保证人一旦与债权人签订了保证合同,就意味着其有代债务人履行主合同义务的可能,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应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按我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在以下条件下保证人可以免责:

(一)因合同的意思表示有瑕疵而免责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责任,实践中应把握:一是必须主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主观上要有故意,如果仅仅是债务人一方有故意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或者保证人碍于主合同一方当事人的情面,或者保证人受一方当事人的行政命令而提供保证的,均不能免除责任。二是必须主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已经实施了恶意串通的行为,足以使保证人受骗上当。如果是双方当事人各怀不同的目的,未经串通,由于保证人的过失而提供保证的,仍应承担责任。三是由于主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恶意串通欺骗保证人签订了保证合同的事实,且保证人无过错。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实践中应注意:一是欺诈、胁迫的主体只能是主合同的债权人,而不包括主合同的债务人,因为保证合同是主合同的债权人与保证人之间签订的,主合同的债务人不是保证合同的当事人。如保证人因受主合同债务人的欺诈、胁迫而与债权人签订了保证合同,不能免除责任,否则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二是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提供保证)完全是违背真实意志的,也就是说保证人对主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基础和内容完全不知或有重大误解的情况下提供的保证。但不包括半明半暗,“盛情”难却的情况。三是因第三人(包括债务人、保证人的上级主管部)的行政命令,甚至威胁而迫使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不能免除责任。那末债权人的上级所实施的指令行为迫使保证人提供担保的,能否免除保证人的责任。笔者认为根据担保法第30条第2项之规定,债权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所采取的欺诈、胁迫行为可视为是债权人的行为,保证人可以免责,因为他们的利益是一致的,造成的后果也是相同的。

(二)因主合同内容变更而免责

担保法第24条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这里法条明确规定:一是尊重保证人的意思自治。保证人自愿为债权人与债务人的主合同提供保证是基于对双方的信任和主合同原有内容的确认。双方当事人对原合同进行变更,实质上是一项新的缔约行为,未经保证人同意当然不承担责任。二是强调形式要件。保证人对主合同当事人变更合同内容的行为是否认可必须有书面形式,仅有口头同意,即使有第三人证明也无效,保证人否认的仍可免除责任。三是保证人在保证合同中有约定,有授权或放弃自己的监督权的,保证人不能免除责任。

(三)因主债务转移而免责

担保法第23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实践中应注意:

1、债务转移必须合法有效,即符合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如债务人转移债务未经债权人同意的,转让行为无效,保证人仍要承担责任。

2、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了部分债务,未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对已转移部分债务可不承担责任。但对未转移的部分债务仍应承担责任。

3、保证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债务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从一定意义上这种同意的书面形式是一份新的保证合同,对保证期限应从新计算。

(四)因超过保证期限而免责

保证期限为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它关系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能否行使或履行。根据担保法规定保证可分为二种,一是定期保证,即在保证合同中有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二是无期保证,即在保证合同中双方并未约定保证期限。无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保证人均既可定期保证,也可不定期保证,但二者在保证期限上的免责条件是不同的。

1、一般保证

⑴一般保证的定期保证,在保证期限内债权人未行使诉讼权,即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但这里应注意二点,一是债权人必须在保证期限内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保证人才承担责任,如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仅仅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而未提起诉讼或仲裁,保证人即可免责。二是债权人在保证期限内不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并提起诉讼,而直接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保证期限也不因此而中断,超过6个月,保证人免除责任。

⑵一般保证的无期保证,按照担保法第25条规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在这6个月内债权人未行使诉讼权,即未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责任。

2、连带保证

⑴连带保证的定期保证,在约定的保证期限内债权人未行使请求权,即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这里担保法第26条第二款的规定,债权人必须直接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如果债权人仅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而未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超过期限保证人仍可免责。

⑵连带保证的无期保证。根据担保法第26条规定债权人必须在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请求权,即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否则保证人免除责任。

(五)因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而免责

担保法第28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也就是说同一债权,如果既有保证,又有物权担保的,当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而主债权未受清偿时,物权担保优先于债权担保而实现。如果债权人放弃物权担保,保证人可以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其保证责任。但这里应注意:一是物权担保与保证必须是针对同一债权。如果当事人约定担保的是不同的债权,或同一债权不同部分的,不能适用。如物权担保是主债,而保证担保的是孳息或违约金,就不能适用此规定。二是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必须有书面证据。三是保证人只就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范围内免除责任,对主债的其余部分仍应承担责任。

担保协议书格式【篇5】

第一、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 贷款 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第二、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即为___%。

第三、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五、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___%计算。

第六、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3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作担保。

第八、贷款到期后1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九、本协议书一式份,借款贷款双方各执正本1份,担保单位(担保人)1份,公证单位1份。

第十、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

借款单位(人)(章)

担保单位(或担保人)

负责人 (章)

经办人(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担保协议书格式【篇6】

甲方(受托方):

地 址:

法 人:

乙方(委托方):

地 址:

法 人:

丙方(担保方):

地 址:

法 人:

一、 三方义务:

乙方委托甲方对其资金进行管理,交由甲方指定技术团队进行交易理财项目。乙方应于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前,将本协议所涉及到的资金交付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如乙方因未将协议所涉及资金交付至甲方指定账户而造成乙方损失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资金信息如下:

资金金额: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交付方式:(银行柜台转账/网上银行转账)

交付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甲、乙、丙三方同意此笔委托期限为_______个月

委托授权日期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乙方应当保证委托资金来源的稳定性及合法性,若因委托资金自身存在的问题并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在委托期间内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须向甲方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如下:

乙方需返还自合同生效起至终止当日,该期间取得的收益3%以上部分(即收益全额-本金3%收益)作为对甲方的补偿违约金,甲乙双方损益结算后,乙方可撤回本金。若出现亏损,无论金额多少,甲方、丙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在委托期间内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须向乙方提前一个月提出说明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如下:

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自合同生效起至终止当日,该期间取得的所有收益的作为乙方的补偿违约金,甲乙双方损益结算后,乙方可撤回本金。若出现亏损,无论金额多少,甲方承担所有责任,不足部分由丙方补齐。

丙方愿意以其自有资金、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汽车、股票、债券等)为甲方提供担保。丙方保证甲方在履行甲、乙双方合同期间内具备充足的履行能力。

甲方股东会(董事会)以表决通过,同意丙方承担本协议中约定的担保责任及签署本协议。

因此,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上列三方经过充分平等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1)在合同生效期间内,丙方保证甲、乙双方订立的资金委托管理与担保协议合同项下权利(不包括有关利息的约定)实现。丙方承担上述保证责任的期间内为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合同延期,则丙方的担保日期也顺延至合同完成即合同失效时间。

2)丙方对甲方提供一般保证责任。丙方的担保金额为: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对于上述保证事项,甲方必须在本合同签署前将交易的相关资料提供给丙方,并在签署后向丙方提供合同文件副本一份。如因甲方未提交相关资料及合同副本,则丙方免除保证责任。

3)该责任范围不包括甲方应承担的债务及利息及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

4)本协议的订立、履行、修改及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三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提交公司所在地的仲裁机关施以仲裁决断。

5)如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内未能向甲方支付其担保金额而造成乙方损失的,超出时间则按照逾期天数本金0.5%/日支付给甲方交予乙方作为补偿。

8、如遇国家政策法规变化及不可抗拒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治行为、军事行为)而影响本协议继续执行的,甲、乙双方应及时无条件终止本协议履行,并由甲方退还给乙方本金。当月结算、未结算利息归甲方所有。

二、 收益约定

1、双方约定,每月1-10日为资金产生的收益结算日。

资金收益的计算标准:

资金收益=“当月资金余额”-“本金”

甲、乙双方每月收益分配为:甲方取得每月收益额的60%,乙方取得40%。

甲方保证乙方每月最低收益不低于本金的3%,若收益不足3%,由甲方补足。

甲方保证乙方资金的本金安全,本金若出现亏损,由甲方承担,结算日双方划清损益收益,次月10日前结算完毕。

三、 安全约定

基于资金安全需要,乙方应该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将资金私自提取、划拨或要求甲方工作人员提取、划拨,如乙方违反本条约定,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资金交付后,甲方具有资金的使用权、支配权,甲方拥有独立的操作权,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甲方操作。

3、乙方若有以下几种情形,即视为乙方违约,并自行解除本协议。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负有赔偿责任:

1)干扰或应向甲方的操作。

2)私自登陆资金账户进行交易操作(下单或平仓)。

3)以任何方式抽逃资金。

甲方有义务每月向乙方汇报操作情况,乙方也可于周六、周日停盘期间登陆查看资金盈利情况,但不得影响甲方的操作和投资策略,更不得违反上述规定。

担保协议书格式【篇7】

抵押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所签订_________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定金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主合同

本合同的主合同是甲方与乙方签订的编号_________的《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为_________人民币,贷款期限为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条抵押物

甲方自愿提供自有的_________(抵押物名称)为主合同项下甲方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详情见本合同之附件《抵押物清单》。

第三条担保范围

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保证担保合同》中约定的全部保证担保范围,以及《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人需履行的全部义务范围。乙方凡因向甲方行使追索权、实现担保权利而产生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担保范围之内,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的诉讼费用或仲裁费、财产或证据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各项费用。

第四条担保期间

抵押权与主合同项下甲方债务同时存在;债务消灭后,抵押权才消灭。

第五条抵押物的占有

1、抵押财产由甲方占有和保管,但抵押物的权利凭证应由乙方保管。甲方同意随时接受乙方对抵押物的检查。

2、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抵押物的安全完整,如抵押物需要维修,甲方应及时进行并自行承担维修费用。

第六条抵押物保险

1、甲方将抵押物权利凭证移交乙方之前应当按照乙方要求的险别投足额保险,乙方另有要求的除外。

2、抵押物需要保险的,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保证保险的连续性。如甲方中断保险,乙方有权代为续保,并由甲方承担保险费用。甲方对乙方因保险中断而蒙受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为抵押物保险的第一受益人。

第七条抵押登记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会同乙方依法持本合同到有关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2、甲方办理抵押财产登记手续后,应将有关登记文件送交乙方。

第八条费用

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有关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抵押权的实现

甲方无论何种原因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到期应付债务(包括因甲方违约而由乙方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甲方均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有权直接处分抵押物,并以所得款项偿还债务。

甲方承诺:当乙方就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放弃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该担保物权时,甲方承诺仍以其提供的抵押物就乙方在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条声明与保证

一、甲方向乙方声明: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等都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不含有与事实不符的任何重大错误或遗漏任何重大事实;

2、甲方对本合同的签署和执行及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活动均出于自愿且意思表示真实;

3、若借款人已向乙方提供担保物,则甲方承诺放弃按《担保法》第28条及其司法解释规定的保证人享有的权利,且不以该规定作为向乙方承担担保责任的抗辩理由。

4、甲方不存在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影响乙方接受其为担保人的下列事件:

(1)与其主要负责人恶意串通、互涉重大违纪、违法或法律纠纷;

(2)存在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非诉讼法律纠纷、行政处罚、争议;

(3)存在重大债务或有负债;

(4)存在尚未披露的向第三人担保之情形;

(5)存在尚未披露的担保财产的其他共有权人;

(6)其他业已影响担保人财务状况及担保能力的情况。

二、甲方向乙方保证:

1、乙方在向贷款行履行了保证责任后有权向甲方追偿款项。甲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10日内即时支付乙方全部代偿金额及应付费用;

2、甲方若同时面临偿付债务及乙方追偿时,应优先偿付乙方追偿金额;

3、甲方如遇以下情形时保证在事项发生后5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各类产权变更;涉讼或仲裁事项;对外资金借贷等一切影响乙方债权、债务的重大事项。

4、甲方保证本次担保合法有效,任何影响或可能影响本次担保的情形均已被依法排除;

5、决不以任何理由阻碍或变相阻碍、干扰乙方依本合同的约定实现债权;

6、不出现因甲方故意或过失而影响乙方行使权利的情形。

7、无条件接受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并在《借款合同》签署后按月向乙方报送上一月度财务真实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

8、本合同保证期间内,甲方若对外提供担保,则甲方保证在提供担保10日前书面征求乙方同意,否则不能对外担保。

9、当甲方提供的保证担保与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并存时,保证责任与物保在实现顺序上不分先后,乙方可不经物保的实现,直接要求甲方承担全额连带保证责任。

10、若乙方在保证期间依法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则本担保保证债权同时转让,甲方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担保保证责任。若在保证期间,乙方为借款人担保的债务的履行期限发生延展或展期情形的,甲方同意继续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11、甲方愿以拥有的全部资产(包括家庭财产)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2、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全部资产清单,如乙方认为有必要,可对清单中所列财产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担保人承担;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财产毁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抵押财产。

2、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乙方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原状,并可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该债权总额_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产权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权限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被担保总额________%的违约金。

5、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独立担保

本合同所设的抵押担保具有独立性,不论何种情况,本合同不因主合同无效、被撤销或变更而无效。

甲方保证履行主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以及本合同项下担保义务。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解决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通知

住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人。否则,当甲方联系障碍时,乙方以本合同甲方的地址发出特快专递邮件三日后,即视为送达。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立约方各执一份,提交抵押财产登记管理机关一份,各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担保协议书格式【篇8】

甲方: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担保人姓名(以下简称丙方): (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丙方自愿为乙方与甲方达成的代理协议提供担保。甲方同意丙方作为乙方不履行职责时所应承担的经济责任的保证人。经协商一致,甲、乙、丙三方按下列条款订立本协议。 一、担保内容:

1、乙方违反甲方管理制度,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

2、乙方造成货物去向不明的;

3、乙方擅自收取货款,未上缴公司私自挪用的;

4、乙方人为原因使业务费用不到位的;

5、乙方人为原因导致甲方固定资产严重流失的;

6、乙方蓄意破坏甲方营销网络的;

7、乙方不辞而别或解除代理关系时未按照甲方要求交接工作的;

8、乙方有违法、犯罪记录而向甲方隐瞒的;

9、乙方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依法律规定应承担民事责任但不限于民事责任的。

二、担保期限:

保证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开始,至甲、乙双方代理协议终止并经双方开具无遗留问题确认书时止。

三、担保方式:

丙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甲方可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也可要求丙方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四、担保的特别约定:

担保责任期间,丙方与乙方之特殊关系(含亲属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并不影响本协议项下丙方之担保责任,但若丙方丧失担保人的主体资格,乙方则有义务落实为甲方所接受的新的担保人。

五、本协议若出现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得到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由甲方注册所在地法院受理。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未尽事宜,可订立补充协议。 七、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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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担保协议书【精选一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协议书,进行担保前需要进行约定,签订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一种从合同,签订担保合同时如果不仔细,就会导致合同纠纷甚至损失,一份合同应该包含哪些内容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参考】 担保协议书【精选一篇】》,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收藏。

保证人一旦与债权人签订了保证合同,就意味着其有代债务人履行主合同义务的可能,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应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按我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在以下条件下保证人可以免责:

(一)因合同的意思表示有瑕疵而免责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责任,实践中应把握:一是必须主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主观上要有故意,如果仅仅是债务人一方有故意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或者保证人碍于主合同一方当事人的情面,或者保证人受一方当事人的行政命令而提供保证的,均不能免除责任。二是必须主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已经实施了恶意串通的行为,足以使保证人受骗上当。如果是双方当事人各怀不同的目的,未经串通,由于保证人的过失而提供保证的,仍应承担责任。三是由于主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恶意串通欺骗保证人签订了保证合同的事实,且保证人无过错。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实践中应注意:一是欺诈、胁迫的主体只能是主合同的债权人,而不包括主合同的债务人,因为保证合同是主合同的债权人与保证人之间签订的,主合同的债务人不是保证合同的当事人。如保证人因受主合同债务人的欺诈、胁迫而与债权人签订了保证合同,不能免除责任,否则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二是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提供保证)完全是违背真实意志的,也就是说保证人对主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基础和内容完全不知或有重大误解的情况下提供的保证。但不包括半明半暗,“盛情”难却的情况。三是因第三人(包括债务人、保证人的上级主管部)的行政命令,甚至威胁而迫使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不能免除责任。那末债权人的上级所实施的指令行为迫使保证人提供担保的,能否免除保证人的责任。笔者认为根据担保法第30条第2项之规定,债权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所采取的欺诈、胁迫行为可视为是债权人的行为,保证人可以免责,因为他们的利益是一致的,造成的后果也是相同的。

(二)因主合同内容变更而免责

担保法第24条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这里法条明确规定:一是尊重保证人的意思自治。保证人自愿为债权人与债务人的主合同提供保证是基于对双方的信任和主合同原有内容的确认。双方当事人对原合同进行变更,实质上是一项新的缔约行为,未经保证人同意当然不承担责任。二是强调形式要件。保证人对主合同当事人变更合同内容的行为是否认可必须有书面形式,仅有口头同意,即使有第三人证明也无效,保证人否认的仍可免除责任。三是保证人在保证合同中有约定,有授权或放弃自己的监督权的,保证人不能免除责任。

(三)因主债务转移而免责

担保法第23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实践中应注意:

1、债务转移必须合法有效,即符合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如债务人转移债务未经债权人同意的,转让行为无效,保证人仍要承担责任。

2、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了部分债务,未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对已转移部分债务可不承担责任。但对未转移的部分债务仍应承担责任。

3、保证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债务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从一定意义上这种同意的书面形式是一份新的保证合同,对保证期限应从新计算。

(四)因超过保证期限而免责

保证期限为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它关系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能否行使或履行。根据担保法规定保证可分为二种,一是定期保证,即在保证合同中有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二是无期保证,即在保证合同中双方并未约定保证期限。无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保证人均既可定期保证,也可不定期保证,但二者在保证期限上的免责条件是不同的。

1、一般保证

⑴一般保证的定期保证,在保证期限内债权人未行使诉讼权,即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但这里应注意二点,一是债权人必须在保证期限内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保证人才承担责任,如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仅仅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而未提起诉讼或仲裁,保证人即可免责。二是债权人在保证期限内不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并提起诉讼,而直接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保证期限也不因此而中断,超过6个月,保证人免除责任。

⑵一般保证的无期保证,按照担保法第25条规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在这6个月内债权人未行使诉讼权,即未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责任。

2、连带保证

⑴连带保证的定期保证,在约定的保证期限内债权人未行使请求权,即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这里担保法第26条第二款的规定,债权人必须直接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如果债权人仅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而未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超过期限保证人仍可免责。

⑵连带保证的无期保证。根据担保法第26条规定债权人必须在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请求权,即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否则保证人免除责任。

(五)因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而免责

担保法第28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也就是说同一债权,如果既有保证,又有物权担保的,当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而主债权未受清偿时,物权担保优先于债权担保而实现。如果债权人放弃物权担保,保证人可以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其保证责任。但这里应注意:一是物权担保与保证必须是针对同一债权。如果当事人约定担保的是不同的债权,或同一债权不同部分的,不能适用。如物权担保是主债,而保证担保的是孳息或违约金,就不能适用此规定。二是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必须有书面证据。三是保证人只就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范围内免除责任,对主债的其余部分仍应承担责任。

[最新]个人担保协议书精选


合同范本网栏目推荐你阅读“个人担保协议书”等专题内容。

我们在职场上和别人进行交易的时候,自然需要合同来约束彼此的合作。签订合同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拟定合同的标准和要求有哪些?下面是编辑为大家整理的“个人担保协议书”,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个人担保协议书【篇1】

个人担保协议书范本一

个保字第号出借人:

保证人1:

保证人2:(以称债权人)(下称保证人)

鉴于借款人(下称债务人)与债权人签署了编号为《借款合同》(下称主合同);且保证人已阅知所担保的主合同,完全了解主台向的内容,愿意为债务人依主合同与债权人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圆台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本金数额

1.1保证人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下债权人发放给债务人的借款本金(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二、保证担保范围

2.1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和债权人实现值极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个人借款担保合同三、保证方式。

3.1保证人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期间

4.1保证人保证期间为自本台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借款到期日起二年。

4.2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办理借款展期予续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到期日起二年。

4.3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借款提前到期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履行保证责任,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债权人主张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五、保证责任

5.l如果主合同项向下借款到期或者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的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债务人未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等应付款项,保证人应无条件地向债权人立即清偿保证范围内的所有应付款项。

5.2保正人款及时履行保证责任的,还应承担债权人向其索偿的诉讼费用、律师谢、差旅费、通知费用、催告费用以及其它相关费用。

5.3无论债权人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形式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不论上述其它担保方式何时成立、是否有效、不论其它担保是否由债务人自己所提供、债权人是否向其它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也不论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担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债务,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均不能因此减免,债权人均可直接要求保证人依照本合同约定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不提出异议。

5.4主合同项下,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保证人的,各保证人之间对

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保证人的承诺和保证

6.1按照债权人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信息,并保证其真安性、完整性;同意债权人对其资信、财务状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6.2签署和履行本保证合同,是保证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法律上的任何瑕疵。

6.3保证人碰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

6.3.1保证人或家庭成员发生对经济状况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行政措施、财产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的:

6.3.2保证人出售、出租、转移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

6.3.3保证人对外投资数额较大或成为第三人债务提供担保,对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担保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6.3.4保证人发生对财务状况或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其他事件,如涉嫌违法犯罪或发生重大疾病等;

6.4保证人承诺:债权人和债务人对主合同的变更无须征得保证人的同意,保证人仍需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但增加借款金额、非法定原因提高利率或办理展期的,应征得保证人同意;否则,保证人仅按主合同原约定的借款金额、利率和期限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本合同生效后,债权人和保证人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有履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7.2、保证人保证其向债权人提供担保,己履行了必要的批准手续,否则,由此而造成债权人损失的,保证人应往本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内向债权人承担全赔偿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8.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债权人住所地法院管辖解决。

8.2在争议解决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9.1本合同主债权设定了其他担保权的,则债权人可以选择使担保权的顺位(包括同时或先后)以实现债权。

9.2各方向对方以本合同载明的通讯地址送大讯息的,在通讯发出后的合理时间视为送达;如果通讯地址有变更,变更应该及时书面告知对方。9.3

10.文本及生效

10.l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签约方各执一份。

10.2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10.3如主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或部分无效、被撤销、被解除,则保证人同意对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两年。

第十一条、提示及声明

11.1债权人己提示保证人详细阅读本合同条款:

11.2保证人声明,债权人已就合同条款作必要说明,保证人在合同条款与债权人理解一致的基础上签署本合同,否则已本合同第九条约定清楚。

债权人:

地址:

保证人1: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活:

保征人2: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个人担保协议书范本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定金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依据主合同,甲、乙双方应履行如下义务: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交付定金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除非使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四条甲方履行主合同义务后,乙方应返还定金或以该定金冲抵甲方应付乙方款项。

第五条甲方不履行主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主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罚则的执行,不影响任何一方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章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个人担保协议书范本三

甲方(担保人):

身份证号:

地址/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债权人):个人借款担保合同身份证号:地址/住所:电话:

根据(下称借款人)与乙方签订的编号为年[个

人借款]字第号的《借款合同》的约定,乙方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资金为(大写人民币)万元,期限为个月。现甲方自愿以借款人的担保人身份向乙方提供担保,并明确以乙方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现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则:

1、《借款合同》中的定义与解释均适用于本合同。

2、当援引本合同或《借款合同》时,应当包括经双方同意修改、补充、变更后的合同或条款。

3、本合同项下的保证和担保行为具有独立性和完整性,不因其他相关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4、本合同所称债务系指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借款人应向乙方偿还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债务本金及利息(包括复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资金占用费、实现乙方债权及担保物权的一切费用。

第二条保证责任

为了保证借款人全面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无论何种原因未按约履行,甲方均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三条保证期间

一、保证形式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另增加两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本合同所称主债务指乙方在前述《借款合同》中履行支付义务后,形成的对甲方追偿之债务。保证期间内,乙方依法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甲方在原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第四条保证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保证担保合同》中约定的全部保证担保范围,以及《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人需履行的全部义务范围。乙方凡因向甲方行使追索权、实现担保权利而产生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担保范围之内,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的诉讼费用或仲裁费、财产或证据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各项费用。

第五条有关保证的规定

一、本合同项下设立的担保为独立的担保。本合同独立于《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的终止或修改而受到影响。无论何种情况,甲方均须全面履行保证责任。

二、本合同的保证为不可撤销的保证,不受借款人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或文件的影响,也不因借款人破产、无力清偿债务、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等各种情况而有任何改变。

三、乙方修改、补充《借款合同》的,无需另行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按修改后的相关内容承担担保责任。但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扩大《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担保范围的除外。

四、任何时候,甲方均不得以乙方未积极行使对借款人的追索权等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担保责任。

五、担保人特别保证:如乙方还同时享有由债务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或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论乙方是否向上述物的担保人或其他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提出承担担保责任的请求,甲方自愿优先承担对乙方的连带保证担保责任,并承诺放弃一切抗辩权。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务人提供物的担保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先于物的担保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债务人提供了物的担保的,乙方放弃该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担保物权的,甲方同意继续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并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第六条声明与保证

一、甲方向乙方声明: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等都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不含有与事实不符的任何重大错误或遗漏任何重大事实;

2、甲方对本合同的签署和执行及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活动均出于自愿且意思表示真实;

3、若借款人已向乙方提供担保物,则甲方承诺放弃按《担保法》第28条及其司法解释规定的保证人享有的权利,且不以该规定作为向乙方承担担保责任的抗辩理由。

4、甲方不存在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影响乙方接受其为担保人的下列事件:

(1)与其主要负责人恶意串通、互涉重大违纪、违法或法律纠纷;

(2)存在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非诉讼法律纠纷、行政处罚、争议;

(3)存在重大债务或有负债;

(4)存在尚未披露的向第三人担保之情形;

(5)存在尚未披露的担保财产的其他共有权人;

(6)其他业已影响担保人财务状况及担保能力的情况。

二、甲方向乙方保证:

1、乙方在向贷款行履行了保证责任后有权向甲方追偿款项。甲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10日内即时支付乙方全部代偿金额及应付费用;

2、甲方若同时面临偿付债务及乙方追偿时,应优先偿付乙方追偿金额;

3、甲方如遇以下情形时保证在事项发生后5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各类产权变更;涉讼或仲裁事项;对外资金借贷等一切影响乙方债权、债务的重大事项。

4、甲方保证本次担保合法有效,任何影响或可能影响本次担保的情形均已被依法排除;

5、决不以任何理由阻碍或变相阻碍、干扰乙方依本合同的约定实现债权;

6、不出现因甲方故意或过失而影响乙方行使权利的情形。

7、无条件接受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并在《借款合同》签署后按月向乙方报送上一月度财务真实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

8、本合同保证期间内,甲方若对外提供担保,则甲方保证在提供担保10日前书面征求乙方同意,否则不能对外担保。

9、当甲方提供的保证担保与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并存时,保证责任与物保在实现顺序上不分先后,乙方可不经物保的实现,直接要求甲方承担全额连带保证责任。

10、若乙方在保证期间依法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则本担保保证债权同时转让,甲方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担保保证责任。若在保证期间,乙方为借款人担保的债务的履行期限发生延展或展期情形的,甲方同意继续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11、甲方愿以拥有的全部资产(包括家庭财产)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2、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全部资产清单,如乙方认为有必要,可对清单中所列财产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担保人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的,甲方应按担保的债务本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且违约金不足赔偿的,甲方还应就不足的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违约金的收取向甲方要求实现债权,或采取其他救济措施。

第八条提前实现债权的情况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要求提前实现债权。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义务,或甲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义务;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或出现涉诉或仲裁或受到行政制裁等任何可能加重乙方担保责任的情况;

3、依照《借款合同》规定需提前履行债务但借款人未依约清偿债务的;

4、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出现被宣告破产、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等情况致使乙方担保义务即将形成,卷入或即将卷入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发生其他足以影响乙方利益等的情况。

5、借款人发生其他违约行为。

第九条合同的修改

1、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本合同,应通知对方,并经双方达成书面修改协议方有效。在书面修改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所有条款继续有效。

2、《借款合同》修改时,乙方无须另外征求甲方的同意,甲方无条件地同意对原《借款合同》及变更后的《借款合同》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但如果《借款合同》的修改使甲方的担保责任得到加重的情况除外。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约各方签章时起生效。

第十二条通知与送达

1、本合同在履行和争议解决过程中的有关通知或送达均应以书面形式按本合同记载的地址或其他有效途径送达对方;

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立即通知对方。

3、任何通知或各种通讯联系只要按照本合同地址(地址变更的,按照变更后的地址)发送,即应视作下列日期被送达:

(1)如果是信函,则为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发出后的5个工作日;

(2)如果直接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签补充协议或依法律规定。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每份

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字)(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

个人担保协议书【篇2】

质权人

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账号:

电话:传真:邮编:

出质人

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账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电话:传真:邮编:

根据甲方与乙方于年月日签订《借款协议》的约定,乙方向甲方借款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为确保主合同中甲方的有关权益,现乙方以其有权处分的向甲方提供质押担保。

现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保证及声明

一、乙方保证自己是本合同项下权利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该权利不存在所有权方面的争议。

二、向甲方提供权利质押反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三、乙方保证设立本合同项下权利质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依法可以设定质押,也无其他设定质押权的情况。

四、当本合同项下被质押的权利价值发生变化,以致不足以担保乙方借款本息等项费用

时,将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其他资产进行抵押,直至足以担保乙方借款本息等项费用的清偿时止。

五、乙方保证每年度依法进行营业执照年检,并在其营业执照有效期满之前,续办工商登记手续。

第二条质押反担保范围

一、主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了保证义务所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及其他费用、损失等;

二、主合同中约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损失费用以及担保费本息等;

三、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三条质物

一、质物事项

名称:

数量、质量:

状况:

所有权归属:

其他:

二、如果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除基金份额和股票外,其他股权应当注明:

出质人出质的股份为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出质人出质的股份为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出质人出质的股份为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出质人出质的股份为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出质人出质的股份为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乙方以股权出质的应取得各股东的书面同意,并将股东会同意质押的决议及出资证明书交甲方保管,同时还须出具乙方股权出质已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的证明。

三、质物的质押价值依据双方认可的出具的《评估报告》,评估价值为,也可依据双方认可的权利凭证上标明的价值,价值为,双方商定质物的权利价值为。

四、对质物价值的约定并不作为甲方依本合同第五条对质物进行处分的估价依据,也不构成甲方行使质权的任何限制。

五、乙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即日内将质物的权利凭证和相关有效证明及资料经甲、乙双方确认后,由乙方交与甲方保管,双方商定移交事项如下:

第四条质押登记

一、权利质押需登记的,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由乙方提请到有关质押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三、质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的,甲乙双方应到有关质押管理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办理变更之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四、债务履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条质权的实现

一、债务履行期届满甲方未受清偿的或债务履行期限未满但甲方已代偿的,或依据本合同第七条第一、二款之约定,甲方与乙方协议将乙方出质的权利凭证兑现价款受偿或提存,也可与乙方协议以质押的权利折价、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所得的价款受偿或提存;协议不成的,甲方可请求人民法院将权利凭证兑现或提存或将质押的财产权利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受偿或提存。

二、质权人对质押的权利处置所得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质押反担保债权的范围为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担保范围。质物处分后,其款项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三、如果是股权转让,出质人各自股权依本合同转让给质权人或质权人指定的第三人,届时,本合同自动作为股权转让合同,合同涉及到的股东会质押决议自动作为股东会同意转让决议。

但当质权因质押标的的股权为零或零以下负数而消灭时,终止股权转让,乙方对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反担保范围应以其他财产给甲方清偿。

四、出现特别情况而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甲方有权依法处分该质物。

五、甲方依据上述约定处分质押的权利时,乙方应给予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关本合同项下质物的权利凭证及其所有权的有效资料。

二、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师服务、鉴定、评估、登记、过户及诉讼的费用。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质押的权利做出赠与、转让、许可他人使用、再质押或任何其他方式的处分。但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的转让、许可他人使用的除外。乙方转让、许可他人使用质押权得所得的价款,应当向债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向甲方提存。

四、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如发生分立、合并、股份制改造等变更情形,应妥善落实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义务。

五、在质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时,乙方有义务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免受侵害。

六、当本合同项下被质押的权利价值发生变化,不足以担保乙方借款本息等项费用时,将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新的资产进行抵押,直至足以担保乙方借款本息等项费用的清偿时止。

七、积极配合甲方及资产评估机构,做好质押期间对质押权利监督和再评估工作。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如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

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变更、股权变动;

破产、停业停产、歇业、解散;

住所、电话、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

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

权利权属发生争议;

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

发生上述至项的情形时,应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

发生上述至项中任何一项情形的,应在事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九、乙方清偿了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反担保范围的全部款项后,有权要求甲方协助办理解除本合同项下质押。

十、对出现本合同第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约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之一的,乙方保证做到与甲方协议对质押财产直接进行拍卖、变卖或折价处置。

十一、其他: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处分本合同项下质物的权利,并从处分后的价款中优先受偿或提存:

债权人依据法律法规或借款合同约定提前收回贷款,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已由甲方代乙方清偿的,甲方有权提前处分质物的权利;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停业停产或宣告解散、歇业或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

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担保贷款利息或担保费,或甲方虽未代偿但乙方未能清偿到期贷款本金或利息,或乙方未能履行担保物权所担保的任何其他债务;

已对乙方启动或即将启动破产或清算程序;

其他担保物权人已对该担保物权所及乙方的担保财产启动或即将启动执行程序或者扣押乙方担保物以实现留置权;

乙方违反担保合同的约定,在其正常经营活动之外未经授权转让担保物权所及的财产,或乙方违反担保合同的规定在担保财产上为另一债权人设立担保物权;

乙方有其他危及担保物权安全情形。

二、因不能归责于甲方的事由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甲方权利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应的担保;乙方不提供的,甲方可以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并与乙方通过协议将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三、有权要求乙方协助防范避免质权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如第三方侵害发生,甲方有权提起诉讼排除侵害。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本合同项下质押的权利转让、赠与给第三人的,其转让、赠与行为无效,甲方仍可对质押的权利行使权利。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将本合同项下质押的权利再设立任何形式质押,其质押行为无效。

六、当本合同项下被质押的权利价值发生变化,不足以担保乙方借款本息等项费用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提供其他资产进行抵押,直至足以担保乙方借款本息等项费用的清偿时止。

七、甲方处分本合同项下质押的权利所得,不足以偿还本合同质押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务的,甲方有权依法另行追索;偿还本合同质押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甲方将剩余部分还给乙方。

八、在乙方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解除本合同项下的质押。

第八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动产质权自交付时发生效力,权利质权自乙方将权利凭证移交于甲方占有时设立;

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到有关管理部门办理完毕出质登记时设立;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到有关部门办理完毕出质登记时设立,至清偿了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和其他费用,同时又清偿了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质押反担保范围内的全部款项之日终止。

二、本合同独立于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如借款合同无效,乙方仍应承担本合同项下质押反担保的相关责任。

三、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

如本合同需要补充、修改、变更或解除时,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九条约定的其他条款

一、乙方应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甲方披露其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乙方不履行上述信息披露义务及其关联方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并可能对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产生不利影响的,甲方有权采取本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救济措施:

乙方的关联方财务状况恶化;

乙方或其关联方被司法机关或税务、工商等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立案查处或依法采取处罚措施;

乙方与其关联方之间的控制或被控制关系发生变化;

乙方的关联方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仲裁;

乙方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中异常变动或涉嫌违法犯罪行为而被司法机关依法调查或限制人身自由;

乙方关联方发生的可能对乙方产生不利影响的其他事项。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本条中的关联方是指:

乙方直接或间接地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直接或间接控制乙方的其他企业,以及与乙方同受某一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

乙方的合营企业;

乙方联营企业;

乙方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受乙方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

本条中的其他词语与《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中的相同词语具有同样含义。

二、其他:

第十条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的双方义务和责任不因任何一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或其地位、财力等状况改变,或任何一方与其他单位签订任何协议、合同、文件的无效等情形而免除;

不因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如发生合并、分立等变更情形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和责任。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在本合同第一条中作虚假保证与声明,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五款和第四条、第六条约定的,甲方除要求乙方依约定履行外,还可要求乙方按所获担保贷款总额的支付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乙方应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三、如因乙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生效或无效,乙方应在原质押反担保范围内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四、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当事人均应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按担保贷款总额的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并且甲乙双方均可直接采取诉讼程序维护各自权益。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提示

甲方已提请乙方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乙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乙方确认了所有条款。

第十四条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各送备案。

本合同附件: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个人担保协议书【篇3】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用地依据及商品房坐落位置

甲方以_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_。地块规划用途为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条 乙方所购商品房的面积

乙 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建筑面积共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实得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 积_________平方米),共_________[套][间]。(该商品房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

该商品房分别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_________[幢][座]_________层_________号房,

第_________[幢][座]_________层_________号房,

第_________[幢][座]_________层_________号房,

第_________[幢][座]_________层_________号房。

根据法律规定的房屋所有权与该房屋占用土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致的原则,该商品房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在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时由政府主管部门核定。

第三条 该商品房销售特征

该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

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_,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

该商品房为[内销][外销]商品房。

外销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_,外销商品房许可证号为_________。

第四条 价格与费用

该商品房[属于][不属于]政府定价的商品房。按实得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位[售价][暂定价]为(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总金额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

第五条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异的处理。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____%(包括±_________%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3._________。

第六条 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

该商品房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房价款和代政府收取的税费可作相应调整:

1.由于该商品房属于政府定价的预售商品房,有权批准单位最后核定的价格与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价格不一致,按政府有关部门最后核定的每平方米价格调整。

2.预售商品房开发建设过程中,甲方代政府收取的税费标准调整时,按实际发生额调整。

3._________。

第七条 付款优惠

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清全部房价款_________%的,甲方给予乙方占付款金额_________%的优惠,即实际付款额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

第八条 付款时间约定

乙方应当按以下时间如期将房价款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的_________银行(帐户名称: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币)_________元;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币)_________元;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币)_________元;

4.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币)_________元;

5.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币)_________元。

第九条 交接商品房时的付款额约定

在双方交接该商品房时,乙方累计支付的款额应当占全部房价款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其余房价款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完权属登记手续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付清。

第十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 _________计算。逾期超过_________天后,即视为乙方履行本合同。届时,甲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_____种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2.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

第十一条 交付期限

甲 方须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经竣工验收(包括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和按规定必须的综合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合 同附件二所规定的装饰和设备标准的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

1.人力不可抗拒的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

2._________。

第十二条 甲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除 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 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___个月内按_________利率计算;自第_________个月起,月利息则 按_________利率计算。逾期超过_________个月,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按下列第_________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 任:

1.终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乙方据实赔偿。

2.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

第十三条 设计变更的约定

预售商品房开发建设过程中,甲方对原设计方案作重大调整时,必须在设计方案批准后_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 _________天内提出退房要求或与甲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乙要求退房的,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第十四条 交接通知与乙方责任

预售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付该商品房手续。乙方就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到甲方指定地点付清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应付款项。若在规定期限内,乙方仍未付清全部应付款,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条规定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交接与甲方责任

在乙方付清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应付款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双方对该商品房进行验收交接、交接钥匙,签署房屋交接单。若因甲方责任在乙方付清全部应付款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仍未进行验收交接,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甲方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甲方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第十七条 质量争议的处理

乙方对该商品房提出有重大质量问题,甲、乙双方产生争议时,以_________出具的书面工程质量评定意见作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十八条 甲方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甲方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投入正常运行:_________。

第十九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乙 方在实际接收该商品房之日起,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甲方给予协助。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双方 实际交接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 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____%赔偿乙方损失。

第二十条 关于物业管理的约定

该商品房移交后,乙方承诺遵守小区(楼宇)管理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在小区(楼宇)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甲方指定_________公司负责物业管理,乙方遵守负责物业管理的公司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 保修责任

自乙方实际接收该商品房之日起,甲方对该商品房的下列部位和设施承担建筑施工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内的保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1.墙面,保修_________月;

2.地面,保修_________月;

3.顶棚,保修_________月;

4.门窗,保修_________月;

5.上水,保修_________月;

6.下水,保修_________月;

7.暖气,保修_________月;

8.煤气,保修_________月;

9.电路,保修_________月;

10._________,保修_________月。

保修期内,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坏,甲方无须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二条 乙方的房屋仅作_________使用,乙方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之房屋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甲方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设施、公共用地的使用性质。

第二十三条 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保证在交接时已清除该商品房原由甲方设定的抵押权。如交接后发生该商品房交接前即存在的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十四条 自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______号划拨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甲方与_________签订的_________号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规定的甲方权利、义务和责任依法随之转移给乙方。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二十七条 甲、乙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本合同应经该商品房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甲、乙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经_________公证(指外销房)]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除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外,责任方须按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实际已付款(已收款)的_________%赔偿对方损失。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内,由甲方向_________申请登记备案。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个人担保协议书【篇4】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居间方居间,买方、卖方、居间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预约买卖和居间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部分房地产预约买卖

第一条拟转让标的

卖方拟转让房地产(下称该房地产)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证号为:____________、房地产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

该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该房地产于_______年_______月竣工。

目前该房地产物业管理公司为_______,物业管理服务费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_______角_______分(小写:_______元)。

第二条房地产产权现状

该房地产产权现状为以下第_______种

1、该房地产没有设定抵押,卖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2、该房地产处于抵押状态,卖方承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内还清贷款,办妥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3、该房地产处于抵押状态,卖方需委托担保公司担保融资赎楼的,须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日内与担保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办理赎楼手续,买方应予协助,担保赎楼收费项目以担保公司的服务合同为准;卖方虽有担保公司提供担保但仍不能获得赎楼贷款的,卖方应在合同约定转移登记日期之前自行赎楼。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房地产租约现状

该房地产所附租约现状为:

1、该房地产没有租约;

2、该房地产之上存有租约。租赁合同见附件[租赁编号:______________,月租金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租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卖方须于签署《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前取得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或放弃购买权之书面证明,否则视为卖方违约。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下述第种方式处置租赁合同(只能选择其中一种):_________。

①该房地产产权转移后,原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买方仍然有效。卖方须于_________前协助买方与承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同时卖方须将承租方已交卖方之租赁押金/保证金及预交租金(若有)转交予买方,买方自_______时起享有卖方在原租赁合同项下之权利义务。

②卖方须于该房地产交付买方使用前解除原租赁合同,买方对因原租赁合同而产生之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附着于该房地产之上的户口

该房地产所附着的户口,卖方保证于收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之日起_____日内迁出,逾期则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____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转让价款

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亿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______分(小写:____________元)。该转让价款不含税费。

第六条交易定金该房地产交易定金为人民币:________亿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______分(小写:____________元)。买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时,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亿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______分(小写:____________元)。

本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向卖方支付定金余额人民币:______亿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______分(小写:____________元)。

上述定金建议交由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账户监管。买方将定金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存入监管帐号,即视为卖方收讫。定金在买卖双方办理过户手续时自动转为楼款,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条交房保证金为防范交易风险,督促卖方按约定如期交付该房地产并结清所有费用,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签订时从交易总价款中预留人民币: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______分(小写:____________元)。作为交房保证金(不超过交易总价款的____%)。此款在卖方实际交付房地产及完成产权转移登记时进行结算。此交房保证金的处理方法为下列第____种:

1、交由居间方托管;

2、其它。

第八条付款方式买方所支付款项(包括定金、购房款),除有特别约定,建议以银行第三方托管的方式进行资金监管。

买方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给付除定金、交房保证金之外的房款人民币:______亿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______分(小写:____________元)。

1、一次性付款买方须于年月日之前将上述房款支付至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监管账户。

2、买方向银行抵押付款

(1)买方须于年月日之前支付除定金、交房保证金之外的剩余首期款人民币:_____亿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______分(小写:____________元)。至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监管账户;

(2)买方须于年月日之前向银行提交抵押贷款申请的相关资料,并配合银行办理贷款审批手续,抵押贷款金额以银行承诺发放贷款金额为准;

(3)银行承诺发放贷款不足以支付房款余额的,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买方应于银行出具贷款承诺函之日起三日内补足应交款。

2、合同解除,卖方应在解除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全额退还买方已付____________等所有款项。

3、买卖双方约定的其他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上述款项建议买方支付至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监管账户。

第九条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买方逾期付款的(含追加首期款),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按下列第________种(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要求买方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买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但因银行贷款原因导致买方逾期付款的除外。

第十条税费承担按有关规定,卖方需付税费:

(1)营业税;

(2)城市建设维护税;

(3)教育费附加;

(4)印花税;

(5)个人所得税;

(6)土地增值税;

(7)房地产交易服务费;

(8)土地使用费;

(9)提前还款短期贷款利息;

(10)提前还款罚息。

买方需付税费:

(11)印花税;

(12)契税;

(13)产权登记费;

(14)房地产交易服务费;

(15)《房地产证》贴花;

(16)抵押登记费;

(17)借款(抵押)合同公证费;

(18)授权委托公证费。

其他费用:

(19)权籍调查费;

(20)房地产买卖合同公证费;

(21)评估费;

(22)律师费;

(23)保险费;

(24)其他(以实际发生的税费为准)。

经双方协商,其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上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由卖方支付。

上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由买方支付。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因新增的税费,按以下第____________方式处理:

1、由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

2、买卖双方同意由________方缴纳。

3、其他:买方支付:_______%;卖方支付:______%、以上按规定应由卖方和(或)买方支付的税费,因买卖双方协商改变实际纳税方的,法律责任不因纳税方的变化而转移。

任何一方不按约定或法律、政策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应向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房地产交付卖方应当于________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并履行下列手续:

1、买卖双方共同对该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事项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办理交接手续;

2、交付该房地产钥匙;

第十二条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卖方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四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附随债务的处理卖方在交付该房地产时,应将附随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垃圾清运费、____________等费用结清,单据交买方确认,否则买方有权从交房保证金中抵扣上述欠费。

第十四条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签订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日内,买卖双方须签订。

需办理赎楼手续的,在银行出具贷款承诺函之日,或卖方在赎出房地产证原件并注销抵押登记日起_______日内,买卖双方须签订。

第十五条产权转移登记买卖双方签订_______日内,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在收文回执载明的回复日期届满之日起_______日内,买卖双方须办理交纳税费的手续。该房地产证由买方领取。买方负有抵押义务的,在买方领取新房产证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须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其他违约责任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有权选择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证明。

第二部分居间服务第十八条居间服务内容居间方提供如下服务:

1、接受买方购房委托并为买方提供房地产信息,陪同买方看房;

2、对买卖双方当事人资格、房地产产权信息的合法性进行查验;

3、向买方准确传达或报告卖方的真实意图(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权属、现状、房价、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

4、接受卖方售房意向委托并为卖方联系合适的买方;

5、促成买卖双方进行交易,协助办理房地产交接事宜;

6、提供银行抵押贷款、赎楼事项的咨询服务;

7、向卖方准确传达或报告买方的真实意图(包括但不限于房价、付款方式等);

8、对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期限、应交纳的费用等事项提供咨询服务;

第十九条必要费用约定

1、本合同签订时,买方向居间方支付人民币: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______分(小写:____________元)(不超过买方应交佣金总额的百分之二十)。如买卖双方未能签订《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则此款项作为居间必要费用无需退还,因居间方原因导致的除外。

2、本合同签订时,卖方向居间方支付人民币: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______分(小写:____________元)(不超过卖方应交佣金总额的百分之二十)。如买卖双方未能签订《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则此款项作为居间必要费用无需退还,因居间方原因导致的除外。

如买卖双方最终签订,则居间方所收取的款项充抵买卖双方应当支付的佣金。

第二十条佣金收取

1、居间方在买卖双方签订时,向买方收取佣金(含前条已收取的款项)人民币: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______分(小写:____________元)如买卖双方最终未能完成该房地产产权过户,则此交易佣金无需退还,因居间方原因导致的除外。

2、居间方在买卖双方签订《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向卖方收取佣金(含前条已收取的款项)人民币: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______分(小写:____________元)如买卖双方最终未能完成该房地产产权过户,则此交易佣金无需退还,因居间方原因导致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买卖双方利用居间方所提供信息、条件、机会等,私自签订或者另行通过其他居间方签订,买卖双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居间方有权要求买卖双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佣金。

2、因卖方过错或违约,致买卖双方未能签订,居间方应将向买方所收取的必要费用返还后,可要求卖方赔偿。

3、因买方过错或违约,致买卖双方未能签订,居间方应将向卖方所收取的必要费用返还后,可要求买方赔偿。

4、因居间方过错或违约,致买卖双方未能签订,居间方应向买卖双方双倍返还已经收取的`必要费用。造成买卖双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5、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买卖双方未能签订,居间方应于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五日内退还买卖双方所支付的必要费用。

第三部分其他约定第二十二条本合同与其他文件的冲突解决三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的承诺及协议,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二十三条合同附件本合同共有附件______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申请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合同数量及持有本合同一式______份,买方______份,卖方______份,居间方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送达当事人所填写的通讯地址即为送达地址。

第二十七条合同生效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不作为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的依据。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纪人助理:_________________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居间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经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个人担保协议书【篇5】

卖方: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内容约定

(1)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拥有的住宅房产,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号)。

(2) 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号:(见复印件附件一);出售房屋的共有使用权证号: _。

(3)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4)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5)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条: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乙方在签订二手房购置合同签订时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元。

第四条:上述房产的交易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五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甲、乙方定于日内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2、经双方协商,该房屋交易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印花税及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由乙方承担。甲方有责任与义务负责协助配合乙方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3、甲、乙双方约定在收到亳州市谯城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出具的房屋产权交割回执单的三天内将房款一次付清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与支付

1、 甲方在正式交付房屋前天内腾空该房屋,并在三天内一次性结清本套房屋,物业管理、水、电、有线电视、通讯等费用,并保证上述房屋不存在任何费用及滞纳金与违约金的前提下,将保证上述房屋的结构、室内的装修、洁具、厨柜等物品的完好性与正常使用功能。

2、甲方承诺在收到乙方全额房款当日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将全部门锁钥匙、电费、自来水费、有线电视等交费证件。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甲方中途违约,应及时电话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返还给乙方。若乙方交房中途违约,应及时电话通知甲方,乙方的已付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

2、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甲方承诺乙方已交付的一次性房款按商业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双倍利率计付。

第八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 共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 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 。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确认并签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

亳州市谯城区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

第十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详情见附件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担保协议书【篇6】

编号: 甲方: 乙方:

__公司为充分利用甲方的现有资源优势,加快甲方资产增值步伐提升甲方品牌知名度和项目含金量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开展经营资金引进和融资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作为项目资金引进和融资管理顾问,全权代理负责甲方经营资金引进和融资工作,并向甲方提供相关顾问服务和居间服务,乙方接受委托。

二、甲方主要职责:

1、全力指导和支持、配合乙方引资或融资工作。

2、及时提供引资或融资所需真实、有效的各项文件资料。

3、及时办理引资或融资的相关手续,承担约定付款义务。

4、遵守协议承诺,维护乙方权益。

三、乙方主要职责:

1、组织资深金融投资及资产管理专家为甲方经营管理量身订做策划出个性鲜明、切实可行的短期和长期融资目标、整体资金引进和融资管理战略规划方案和实施策略;

2、对甲方项目运作进行价值分析、策划和包装,根据实际调查结果和财务数据编写权威性、规范化的引资、融资、申请文件和报告;

3、利用多种渠道和方式,有计划地面向境内外银行、担保公司、基金会、风险投资商、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多层次的项目引资或融资推介;

4、组织项目投资商或贷款银行、担保公司专家到甲方现场考察;

5、代表甲方与项目投资商和贷款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商务谈判与沟通协调;

6、负责代表甲方与项目投资商和贷款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起草、草签合作协议和各种相关的法律文书,维护甲方权益;

7、负责联系办理甲方知识产权(商标、专利)等委托交办的其他事务和手续。

8、当引资或融资进入正式程序时,双方另行签署专项引资或融资居间服务协议,经甲方核准后予以实施。

四、顾问工作流程:

第一步:甲、乙双方达成共识,签订委托顾问合作协议书;

第二步:甲方向乙方提供引资或融资项目有关资料、提出具体要求、合作意向并及时回复乙方专家的询问;

第三步:乙方协调组织项目投资商或贷款银行、担保公司专家进行项目初步论证并到甲方现场调研、考察;

第四步:协助甲方与项目投资商和贷款银行、担保公司专家共同草拟和编报甲方引资或融资相关文件、报告、报表;

第五步:落实招商引资方案:包括金融机构选定,引资或融资方式确定,担保及反担保措施,帐务合理调整,融资额度发放,资金到帐通知及分配等;

第六步:甲方项目正常运转后的经营监管顾问与咨询。

五、成本与费用核算:

1、乙方顾问费按:每年人民币万元(含策划启动、专家聘请、拟定引资或融资方案、项目调研、考察等)计算,由甲方在本协议书签订生效后____日内先支付一半,到半年时再支付余款,此外甲方可不再承担乙方为融资而支付的前期费用。

2、当甲方引资或融资项目成功,甲方保证按引资或融资的实际资金到帐额的一定比例在资金到帐当日支付乙方居间服务费(以双方签署的《居间服务合同》条款约定金额为准)

六、合作期限:________年,从甲乙双方正式签字日起开始计算。

七、违约责任;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除遇不可抗力,不得擅自毁约,擅自毁约作违约论。违约方需向守约方赔偿损失。

八、其它;

1、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书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到期无异议自动顺延;

3、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书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5、本协议书争议交深圳仲裁委员会按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____日期:____日期:

合同推荐:抵押担保协议怎么写八篇


由于现在人们的信誉度越来越低,更多人选择用合同来进行约束。一般进行担保前都需要签订担保合同来规范相关事宜,担保合同是指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的合同,签订担保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值得推荐的合同有哪些?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合同推荐:抵押担保协议怎么写八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抵押担保协议(篇一)

合同编号:

抵押权人(甲方):_______

住所: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

住所: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债务人(乙方或者丙方):_______

住所: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乙方为担保甲方与乙方/丙方之间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所签订_________合同的履行,在公平、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乙方以自己享有相关处分权的财产为甲方提供抵押担保。

第一条乙方担保的主债务为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甲方与_________方签订的_________合同项下的以下债务:

1、_________

2、_________

以上约定的担保债务外的其他债务均不进入担保范围。

第二条双方约定乙方担保的范围包含以下各项中的第_________项、第_________项、第_________项、第_________项、第_________项、第_________项,未选中的不包括在担保范围中选中。

1、主债权

2、主债权利息

3、乙方/丙方违约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

4、乙方/丙方违约金

5、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6、乙方/丙方对甲方的损害赔偿金

第三条乙方以以下有权设置抵押权的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其他可以处分的权利提供抵押担保:_________

1、其中法律规定需要办理抵押登记始设立抵押权的财产为: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其中财产_________在此之前已经设有_________担保物权,担保金额为:_________,担保方式为:_________元人民币,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主张的物权存在。

2、法律规定不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即设立的财产为:

财产a:

财产b:

其中财产_________在此之前已经设有_________担保物权,担保金额为:_________,担保方式为:_________元人民币,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主张的物权存在。

以上财产名称、权属证书编号、基本状况描述、价值评估等基本信息由乙方提供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若乙方所提供的以上抵押财产与清单不符,低于清单所描述的价值致使担保债权不能完全实现则乙方当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有权随时对抵押财产状况进行检查,若遇抵押人不当使用或者保管将可能致抵押物价值减损,甲方有权制止不当使用或者使用有利于保护抵押物的方式保管,必要时可以要求抵押人维修,抵押人不维修的则甲方可以自己维修,保管费用和维修费用由抵押人负担。但抵押人提供其他等额的物的担保则甲方不再享有前项权利。

4、抵押物上如果存在赋税事项则甲方有权随时监督抵押人缴纳赋税。

第四条双方约定在抵押权设立前由_________方对第三条约定的以下抵押财产向_____公司上______________,_____金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期间为_________,_____费由_________方负担,续保由_________方及时办理。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办理_____事务乙方应当提供协助义务。

若乙方或者丙方违反前款约定致使抵押权设立后_____事务尚未办理完毕而导致抵押财产价值减损不能完全清偿债务或者抵押财产毁损灭失,乙方或者丙方应当另行提供担保。

若约定甲方办理_____,在抵押权设立前甲方没有办理完毕致使抵押财产价值减损或者毁损灭失后无法主张_____理赔则乙方有权以该抵押财产清单上所载明的评估价值抵消主债权。

第五条抵押财产价值减损或者毁损灭失所获得的_____赔偿金由_____人向_________提存以担保债权的履行,提存费用的负担依法律法规规定。

抵押财产被第三人侵权所获得的赔偿金由乙方向_________提存以担保债权的履行,提存费用的负担依法律法规定。

发生前两款情形债务人要求提前履行债务,甲方不得拒绝。

第六条以下抵押财产由抵押人协同甲方办理登记,法律法规规定须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一起办理登记的,则甲方和抵押人一起去登记单位办理。

1、法律规定办理登记后抵押权始设立的财产:

财产a:_________

登记单位: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登记单位:_________

2、法律规定不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即设立的财产为:

财产a:_________

登记单位: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登记单位:_________

3、登记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完成。

4、登记机关要求填写的担保登记期间届满由_________方办理延续登记。

5、登记需要缴纳的费用由_________方负担。

6、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由双方协商办理。

第七条主债务人违约或者侵权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以以下方式处理下列财产,抵押人可以监督甲方处理:

2、以下财产折价处理: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3、以下财产变卖: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4、以下财产拍卖: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折价、变卖、拍卖的各财产所得价款按照以下顺序实现甲方的债权,实现全部担保债权后剩余款项归还抵押人。

(1)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即折价、拍卖、变卖这些财产所合理支出的费用

(2)罚息或者复利

(3)主债权利息

(4)主债权

第八条主合同效力不影响本担保合同的效力。

1、依据法律规定本合同经_________审查批准后生效,由_________方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向_________提出申请。

2、依据法律规定本合同不需经过国家行_____批则本合同生效采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抵押人和甲方签字盖章则生效。

(2)本合同自向_________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由_________方承担。

(3)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

(4)本合同自_________(附某一种或者多种条件)成就时生效。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当事人各方各执一份,经公证的公证机关执一份,各分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九条各方以本合同书上载明的通讯地址和电话送达文件和口头通知,若有变动当及时通知各方。

第十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主合同债权和债务都不得转让,否则乙方有权撤销本担保合同;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变更主合同,否则乙方不承担担保责任;若主合同双方均未按主合同的约定实际履行主合同则乙方免除担保责任。

第十一条若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各方经协商不成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签订地点是:

甲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

乙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

丙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

日期:_______

抵押担保协议(篇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借款方(丙方):____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声明:_________________乙丙双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乙丙双方要求,甲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乙丙双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根据借款方(丙方)与贷款方银行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以及甲方与贷款方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保证合同)和甲方与丙方签订的《委托保证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甲方就主合同项下的债务为丙方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经丙方要求,乙方愿意就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款项以其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的财产向甲方提供抵押,为丙方进行反担保。甲、乙、丙三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抵押财产评估作价万元。

二、乙方抵押期限自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届满后两年止。

三、乙方保证抵押物为其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处分权或经营管理权)的无权属争议的财产。

四、乙方应负责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承担抵押登记费用,保证抵押的合法性。乙方在本合同签定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给甲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五、抵押反担保范围:_________________担保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万元及利息、借款方应支付贷款方的违约金或罚息、保证人代偿的本金及利息、违约金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强制执行费、抵押物处置费等)。

六、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及保证合同,主合同及保证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因主合同及保证合同无效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七、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公证等费用均由乙方和丙方承担。

八、主合同期限届满,丙方未能清偿债务,甲方代丙方履行还款义务后,甲方有权以法定的方式处置抵押物并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九、抵押期间,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抵押担保协议(篇三)

编号: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________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债务人:(以下简称丙方)

鉴于:

1.乙、丙双方已签订《委托保证合同》,约定由乙方为丙方向(以下简称债权人)申请的为期_____年,金额计人民币大写_____万元(小写_____元)的贷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2.为保障乙方在代丙方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后自身担保债权的实现,经各方充分协商,甲方愿意以其拥有所有权的向乙方提供抵押反担保,并承担反担保责任。

为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释义

1.本合同中的乙方是指反担保法律关系中接受甲方提供的财产抵押担保的抵押权人,也是为丙方提供保证担保的保证人。

2.本合同中的甲方是指反担保法律关系中的反担保人,即向乙方提供财产抵押担保的抵押人。

3.本合同中的债务人是指对债权人负有债务并由乙方为该债务提供了保证担保的被保证人。

4.本合同中的债权人是指对债务人拥有债权并接受了乙方提供的保证担保的债权人。

第二条抵押标的

甲方以下列财产作为反担保抵押物:

1.抵押物名称:

2.抵押物数量:

3.机动车牌:

4.机动车登记证书编号:

5.车辆识别代号:

6.其他:机动车所有人

第三条抵押物事项

1.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系指甲方拥有并提供用于为乙方设定反担保抵押的财产,以及该财产的孳息、附加物、和替代物等。

2.抵押物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该等价值金额仅供抵押登记之用,并不作为乙方或其他有权方依据本合同对抵押物进行处分的估价依据,也不构成对乙方行使抵押权的任何限制。

3.如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抵押物被甲方处分,则乙方抵押权自动及于甲方同类同价值的抵押物之上。

第四条抵押担保范围

本合同反担保范围为《委托保证合同》下的乙方因承担保证责任而向贷款银行偿付的所有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支付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向贷款银行或第三方偿付的与追索该项贷款有关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公证费、律师代理费等费用)、丙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担保费本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乙方在追偿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等(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公证费、律师代理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乙方获得清偿前所产生的代偿款利息,利率按同期人民银行的基准贷款利率计算;相关裁判文书裁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的,应当依法支付,如遇基准贷款利率和加倍迟延履行利息两种情形并存时,以金额高者为准。

第五条、甲方的承诺和保证

1.甲方保证其对抵押物享有独立的、完整的、合法的所有权和处分权。

2.甲方保证其提供的抵押物在本合同签订前不存在任何现实或潜在的争议或瑕疵,不涉及任何诉讼或仲裁。

3.甲方保证其提供的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第六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保证是该抵押物的合法所有权人。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将抵押物转移、转让、出售、赠与、重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并不得实施减少或降低抵押物价值的行为。

2.由于甲方的行为而使抵押物价值减少或降低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应在15日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新的担保物。非甲方原因而使抵押物价值减少或降低的,乙方有权在甲方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

3.在抵押期间,甲方对设定的抵押物应须妥善占有、保管,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有关费用(如仓储、经营、维修、保养等)由甲方承担。

4.甲方不得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权的任何情况。

5.本合同项下有关的登记、公证、保险、鉴定、运输、保管以及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抵押登记手续

抵押需要办理登记的,则甲、乙、丙三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同时共同到财产登记机关办理本合同项下抵押的正式登记手续,并由乙方持有正式的抵押登记证明。抵押物的评估费用、保险费用、委托办理抵押手续的费用和办理抵押手续的费用等所有费用由丙方承担。

主债权起始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该期限仅供抵押登记之用,实际借款期限以丙方和贷款银行签订的授信/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期限为准。

第八条、抵押权的实现

在乙方履行了代偿义务后的15日内未受丙方清偿的,乙方可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变卖该抵押物(抵押物价值由乙方委托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并以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变卖后所得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乙方有权就不足部分继续向丙方追偿。

在抵押、质押、保证等各种反担保方式并存的情况下,乙方向各反担保人的追偿无顺序限制。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2款约定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恢复抵押物原状,并要求甲方提供乙方认可的新抵押物,同时可要求甲方按抵押物价值总额的百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3款约定,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物毁损、灭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恢复抵押物原状并重新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2、第3款的约定,又未能按乙方要求将抵押物恢复原状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则乙方有权要求甲丙任何一方提供其他方式的反担保,同时有权要求甲丙双方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以及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甲丙双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甲方或丙方任何一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行使抵押权:

(1)甲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承诺和保证条款。

(2)甲方违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条款或义务、责任。

(3)丙方未能向债权人偿还债务而使债权人向乙方主张代偿的。

(4)甲方、丙方或公司被宣告关闭、解散或破产。

(5)抵押物被司法机关或其他有权机构采取查封、冻结、拍卖或采取其他强制执行措施。

(6)甲方、丙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行为或危害乙方正当利益足以妨碍本合同正常履行的行为。

(7)丙方擅自与贷款银行变更借款合同。

(8)丙方擅自提前向贷款银行还款。

(9)甲方、丙方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

如出现上述违约行为或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还款并导致乙方代为清偿的,则乙方有权在任何媒体(包括但不限于报纸等纸质媒体、网络媒体等)上披露(包括但不限于以黑名单或公告形式)甲方、丙方的违约行为及违约事实。

第十条、合同的独立性

1.本合同项下甲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他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当然解除或终止。

2.本合同项下甲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各方上级单位的指令,或各方与其他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文件、合同而减轻或免除。

3.本合同项下甲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各方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破产、解散、撤销等事项或变更企业有关登记事项而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所列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继人继续承担反担保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国业已公布并正在执行的法律,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签字后生效。

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须经三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三条、合同终止

本合同在债务人归还对债权人的全部债务或甲方的担保债权得到全部清偿后终止。

第十四条、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公证

(一)、甲、乙、丙三方共同确认: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已经对强制执行公证的含义、内容、程序、效力等完全明确了解。

1.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自愿向公证机关申请办理本合同公证并申

请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费用由丙方负责。

2.甲方确认:保证妥善履行本合同中所规定的反担保义务,若丙方在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不能履行债务,而导致乙方按照《委托保证合同》的规定为其发生代偿,甲方保证妥善履行本合同中所规定的反担保还款义务,否则,甲方将自愿放弃抗辩权并接受有管辖权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3.丙方确认:如丙方在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不能履行债务,而导致乙方按照《委托保证合同》的规定为其发生代偿,丙方自愿放弃抗辩权并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4.甲方保证:如住所、通讯地址等发生变更时,将及时通知乙方,否则,不论甲方是否收悉乙方发出的“索款通知”,在此情况下,均可视为甲方已收妥并自愿放弃对乙方所负通知义务的抗辩权。

5.丙方保证:如住所、通讯地址等发生变更时,将及时通知乙方,否则,不论丙方是否收悉乙方发出的“索款通知”,在此情况下,均可视为丙方已收妥并自愿放弃对乙方所负通知义务的抗辩权。

6.甲、乙、丙三方关于强制执行的约定优先于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条款。

(二)、执行证书的'申请

根据本第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乙方有权向公证机关申请签发执行证书。并持有该证书向乙方所在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甲方的抵押物及丙方的财产而无须经过诉讼程序。

第十六条、文本及签署

本合同正本壹式陆份,甲、乙、丙、公证处四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担保有限公司签订。

甲方:

代表人/受权人(签字):

乙方:________担保有限公司

代表人/受权人(签字):

丙方:

代表人/受权人(签字)

抵押担保协议(篇四)

合同编号:

抵押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抵押权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为确保 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 甲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 ,贷款期限自 至

第三条 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五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 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六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抵押期间,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九条 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

第十一条 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三十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条 抵押期间,甲方经乙方书面同意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六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改变贷款用途、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七条 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扣付。

第十八条 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二十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解决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按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均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抵押担保协议(篇五)

所谓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

抵押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

甲、 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自愿公平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房产抵押事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为了确保甲、乙双方于____ 年____月___日已达成的《合同》(以下简称为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并拥有使用权的位于____市____镇,面积为_____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为抵押物)的全部权利抵押给乙方,作为履行该主合同的担保。该抵押物名称、数量和价值等情况详见本合同的附件一。

第二条 本抵押合同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中约定的主债权及利息,工程款,违约金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三条 甲、乙双方特别声明,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无效,不影响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全套该抵押物的证明文件,到有关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物的登记手续。甲方还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后,在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前,土地使用权等证明文件可以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条 抵押期间,未经乙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其他形式处置或转移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由此引起乙方的任何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 甲方负责缴付涉及该抵押物的一切税费。甲方因不履行该项义务而对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 发生以下情况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办理: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第六条;

(二)当有任何纠纷、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的。

第九条 甲方保证乙方对主合同约定的主债权及利息,工程款,违约金的利益有对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

第十条 处分抵押物的价款不足清偿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

第十一条 处分抵押物的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乙方应退还甲方。

第十二条 甲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 乙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二) 甲方在占有抵押物期间,应遵守管理规定, 按时付清该抵押物的各项管理费用, 并保证该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

如不履行上述责任,须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三) 当有任何诉讼、仲裁发生, 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时,甲方保证在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十三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其在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条 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债务人已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清偿了债务或已提前清偿了债务,或甲、乙双方签定房地产转让合同并完成登记后,抵押权自动撤销。

第十五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物:

(一) 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产生后,甲方未依约清偿债务或所延期限已到甲方仍未清偿债务。

(二) 甲方被宣告解散或破产。

第十六条 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构成违约行为。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一切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既得利益、预期利益和为处理此违约行为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律师费用等)。

第十七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的协议。在未达成书面的协议之前,本合同的各条款依然有效。

第十八条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在双方协商后仍未达成协议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补充协议必须是书面的。

第二十条 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在有关房产管理部门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附件:

1、抵押物清单

2、甲、乙双方的有效证明(包括住所、电话、邮编、开户行、帐号等。)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担保协议(篇六)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定义

第三章 甲方声明

第四章 乙方声明及保证

第五章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及数额

第六章 债券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第七章 抵押担保的范围

第八章 抵押资产

第九章 抵押资产的占管

第十章 抵押资产的处分

第十一章 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第十四章 抵押登记

第十五章 争议的解决

第十六章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十七章 附件

第十八章 附则

第一章总则

根据《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之规定,为了确保丙方于______年_____月发行的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债权的实现,乙方愿意以其所拥有的资产作为抵押资产,为丙方从债券持有人融入资金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根据_________要求,甲方代理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体债券持有人(即本合同项下抵押权人,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与乙方和丙方签订本合同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

丙方作为债券发行人,在此承诺对此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抵押工作提供全面协助和便利。

甲方行使权利的期限为:在抵押登记机关登记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券到期日止,其后本合同项下权利由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以及其他债权人分别或联合行使。

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资产抵押担保,为明确甲、乙、丙三方的权利、义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合同。

第二章定义

第一条债券发行人——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特种金融债券的金融机构,即丙方。

第二条特种金融债券——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丙方发行的专门用于清偿证券回购债务的有价证券。

第三条抵押人——即本合同项下乙方,指以其所拥有的资产作为抵押资产为丙方发行本次特种金融债券进行担保的第三人。

第四条抵押权人——指丙方发行的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部债券持有人。

第五条抵押权——指在抵押担保法律关系成立后,当丙方到期不履行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义务时,甲方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资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资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六条抵押资产价值由中国人民银行指定或甲方确认的评估机构评定。

第三章甲方声明

第七条甲方作为本合同项下抵押权人的代理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声明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出租、转让给第三人的,其出租、转让行为无效,甲方仍可对抵押资产行使权利;

2.任何第三人对债券持有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产生侵害,甲方有权提起诉讼;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再设立任何形式抵押的,其抵押行为无效;

4.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只能用于防范特种金融债券到期兑付风险;

5.如丙方提前或如期清偿债务,乙方可要求甲方通知抵押登记机关解除抵押登记;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对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每年投保财产险,并向甲方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7.当本合同项下的设定的抵押物价值不足抵偿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提供其它资产进行抵押,直至足以担保偿还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止。

第四章乙方声明及保证

第八条乙方作为本合同项下抵押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声明及保证

1.乙方董事会已同意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进行抵押;

2.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是乙方依法取得并合法占有的;

3.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上的建筑物为乙方合法取得并具有完整的所有权;

4.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在权属方面不存在任何争议;

5.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在建筑和使用上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6.设立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抵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7.在本合同签字前未对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设立过任何抵押和转让;

8.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

9.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如在本合同签订之时已部分或全部出租,乙方保证将设立抵押事宜通知承租人,并将有关出租情况书面通知甲方;

10.根据《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之规定,甲方作为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签订本合同,债券持有人和甲方可行使抵押权,也可委托其他代理人行使抵押权,乙方不就此提出抗辩;

11.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债务未获清偿前,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要求抵押登记管理部门解除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抵押登记;

12.当本合同项下的设定的抵押物价值变化,不足以担保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将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其它资产进行抵押,直至足以担保偿还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止;

13.乙方保证每年度依法进行营业

执照年检,并在其营业执照有效期满之前,续办工商登记手续。

第五章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

第九条本合同项下的被担保的主债权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债券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第十一条债券发行人应在债券到期日或在此之前偿还债券本金及相应利息。

第七章抵押担保的范围

第十二条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包括:债券本金、利息、罚息、应支付给乙方的托管费用,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第八章抵押资产

第十三条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抵押资产建筑面积共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根据_________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经甲、乙、丙三方确认,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

第十五条有关资产抵押的有效证明文件和资料,乙方应根椐甲方要求,交甲方保管。

第九章抵押资产的占管

第十六条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由乙方占管。乙方在占管期间应维护抵押资产的完好,甲方有权检查抵押资产的管理情况,并提出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的要求。

第十七条乙方占管的抵押资产发生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应及时向甲方提交有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发生毁损、灭失的原因证明。

第十八条在抵押期间,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因毁损、灭失而获得的赔偿金,属于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

第十九条在抵押期间,因其抵押资产发生毁损、灭失而取得的保险金,乙方应书面要求并保证保险公司汇入甲方指定帐户,该项资金作为抵押资产。

在乙方另行提供了经甲方认可的、相当的抵押资产并进行抵押登记后,甲方应将该保险金返还给乙方。

在主债务履行期满而债务未获清偿前,甲方有权从该保险金中优先受偿。

第二十条乙方在抵押期间,应为抵押资产投保,并按期足额交纳保险费,履行《保险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保险合同中规定的义务。

第十章抵押资产的处分

第二十一条甲方在代理抵押权人行使本合同项下抵押权时,有权采取如下方式

1.依据法律规定,将抵押资产折价以抵偿丙方所欠的债务。

2.依据法律规定,将抵押资产拍卖、变卖以取得价款优先受偿。

3.甲、乙、丙三方就甲方行使抵押权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请求_________调解和处理。

第二十二条甲方依据本合同处分抵押资产时,乙方和丙方应给予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第二十三条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处分权利包括部分处分权和全部处分权。

第十一章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乙方的抵押资产价值变化情况,可要求乙方对其所抵押的资产进行调整,包括更换和增加抵押资产。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有关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所有合法有效证明及有关资料 。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协助以避免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权益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4.为保证债券持有人利益,甲方有权在抵押期间,对抵押资产状况进行监督,并组织评估机构进行再评估和出具评估意见。

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处分部分或全部抵押资产,并从处分后的价款中代理抵押权人优先受偿。

(1)乙方或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宣告解散、破产或歇业的;

(2)丙方与第三人发生诉讼,法院判决丙方败诉,以致对丙方清偿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产生重大影响的;

(3)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还款期限已到,丙方未归还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的;

(4)出现使甲方在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的债权难以实现或无法实现的其他情况 。

6.甲方处分抵押资产所得,不足以清偿其在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的全部债务的,有权依法另行追索;清偿其在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应将剩余部分退还给乙方 。

7.当因国家需要征用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时,甲方有权依法要求乙方重新设定或增加抵押资产,以确实保障甲方的权益不受损害。

8.在丙方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后,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甲方应通知乙方和有关登记机构解除抵押。

第二十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有关抵押资产的所有合法手续和有效证明资料。

2.乙方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财产保险、鉴定、评估、登记、过户、保管和审查本合同项下增加或变更资产的律师服务等费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抵押资产

作出转让、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

4.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5.在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时,乙方有义务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免受侵害。

6.在丙方或乙方清偿了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的全部债务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解除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抵押登记。

7.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及资产评估机构,做好抵押期间抵押资产状况的监督和再评估工作。

8.当本合同项下设定的抵押物价值,在抵押期间发生变化,不足以担保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时,对不足部分乙方有义务应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其它资产进行抵押,直至足以担保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清偿时止。

第二十六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应协助甲、乙双方办理抵押资产登记手续。

2.在甲方行使本合同项下权利时,丙方应按甲方要求给予协助。

3.在甲方或其他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提起诉讼以实现抵押权时,应给予协助。

4.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抵押资产状况的情况说明,如抵押资产发生毁损、灭失、价值变化或其他使抵押权的实现有可能遇到障碍的情形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乙双方对抵押资产进行调整,包括更换或增加抵押资产。

5.对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关抵押材料的真伪负有审查义务。

6.督促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

第十二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有关人员的变动而对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造成影响。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乙方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给债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损失时,丙方负有连带责任。

第二十八条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给债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1.隐瞒抵押资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被监管或已经设立抵押等情况的;

2.未按甲方要求提供有关抵押资产完备手续和真实资料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处分抵押资产的。

第十三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条不可抗力指订立本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造成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

第三十条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必须进行修改时,乙方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乙方在本合同中应承担的义务,不影响或不侵犯甲方在本合同项下享有的权益。

第十四章抵押登记

第三十一条在本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甲、乙、丙三方应到当地有关的土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资产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五章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二条如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应通过协商或调解方式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在_________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六章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自到有关土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三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合同并到有关土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变更或解除抵押登记。在书面合同达成并至登记机构办理变更或解除手续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的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十七章附件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的附件包括(以下文件均为复印件)

1.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2.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

3.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抵押登记机关、_________各执一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抵押权人(盖章):___________抵押人(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债券发行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抵押担保协议(篇七)

房产抵押合同(典当用)

房产抵押合同

典房字(200 )第号

甲方(抵押权人):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市路号 邮编:

电话:

乙方(抵押人):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手机: 传真:

电子邮箱:

第一条 总则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当票》(NO: )、典借字(200 )第号《典当借款合同》(下称主合同)的履行,乙方自愿以其合法拥有的房产作为当物抵押给甲方,作为典当借款的担保,以担保债务按期清偿。根据《物权法》、《担保法》、《典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履行。

第二条 抵押物状况

1、抵押物(当物)名称:座落在(四至范围): 的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下称抵押物),其房产证号: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 。

2、所有权人:

3、房屋所处地段级别:

4、建筑面积: ,房龄:

5、房屋用途: ,土地性质:

6、房屋结构(类型):

7、抵押物估价:根据抵押物的市场流通行情,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对本合同抵押物估价确认为人民币

元,抵押率(折当率)为___%。

8、该房产抵押其占地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代位权、附和物、混合物、加工物和孳息。抵押金额或抵押数额或抵押限额为本合同抵押物的全部价值。如因抵押登记部门要求,填写在相关登记表格上的抵押金额或抵押数额或抵押限额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三条 被抵押担保的债权

1、主合同借款本金(即当金)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月综合费率 %,利率见《当票》或《续当凭证》。被担保债权数额(金额)包括借款本金、综合费、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如因抵押登记部门要求,填写在相关登记表格上的被担保债权数额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2、主债务履行期限(借款期限、当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借款本金清偿日或者甲方确定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均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抵押担保协议(篇八)

贷款方: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经中国_________银行_________(下称甲方)与_________(下称乙方)充分协商,根据《借款合同条例》和中国_________银行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所有的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的条件下,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贷款额给乙方。

第一条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由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__,用于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利率按月息_________‰计算。贷款利率如遇国家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

│││││

└───┴─────────────┴───┴────────────┘

第二条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_________。

2.评估价值:_________。

3.抵押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本抵押担保借款合同担保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乙方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和诉讼费)。

第四条抵押物登记

1.乙方授权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执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_合同及全套有关该抵押物的证明文件到有关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的登记备案手续。

2.乙方授权甲方在获得该抵押物的正式产权证明后,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到有关的登记管理机关办理该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并将该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证明交存于甲方。

第五条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抵押物作出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因乙方违反本合同所作的改变而使该抵押物产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动转为本合同的抵押物。

2.抵押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抵押物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形式处置。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3.乙方对该抵押物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该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六条抵押物的保险

1.乙方须在取得该抵押物_________日内,到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险种类为该抵押物购买保险。保险的赔偿范围应包括该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及损毁;投保金额不得少于重新购买该抵押物的全部金额;保险期限至借款合同到期之日,如乙方不履行到期还款的义务,抵押人应继续购买保险,直至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2.乙方需在保险手续办理完毕十日内,将保险单正本交甲方保管。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须为甲方,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损害或影响甲方权益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条款(除非甲方书面同意)。

3.抵押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上述保险。否则,乙方须无条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

4.乙方如违反上述保险条款,甲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险条款的规定,代为购买保险,所有费用由乙方支付。

5.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乙方应就受损部分及时提供新的担保,并办理相应手续。

6.乙方负责缴付涉及该抵押物的一切税费。乙方因不履行该项义务而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提前还款之规定

1.乙方可在本合同执行期内任何一个营业日提前缴付剩余贷款,包括提前全部还清和部分还款,乙方提前还款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不收取任何无关的费用。

2.每次提前部分还款的金额不少于抵押权人之有关规定。

3.部分还款后,抵押人可选择变更月供款金额或变更供款期限,并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第八条贷款的展期申请

乙方因特殊原因而无法按期归还贷款,应提前10天向甲方提出正式展期申请,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累计贷款期限不超过_________年。

第九条抵押物的处分

发生以下情况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

1.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

2.当有任何纠纷、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的。

第十条在乙方不履行借款合同约定条款时,甲方有权依法就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甲方处分本抵押合同项下之款项,依下列次序处理:

1.用于缴付因处理该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费用;

2.用于扣缴所欠的一切税款及乙方应付的一切费用;

3.扣还根据本合同乙方应偿还甲方的贷款本息及其他一切款项。

第十一条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甲方应退还乙方。

第十二条甲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和抵押财物的保管情况,了解乙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乙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乙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第十三条乙方声明及保证

乙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保证如下:

1.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写作借鉴:担保合同模板集合八篇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依法签订的协议,受法律的保护。一般担保前都需要签订担保合同约定相关问题,担保合同一般是由三方当事人共同签订的,签订担保合同时如果不仔细,就会导致合同纠纷甚至损失,那么,值得收藏的合同范本有哪些呢?考虑到您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写作借鉴:担保合同模板集合八篇”,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担保合同【篇一】

接受方:

担保方:

为确保______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担保。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1、抵押物价值(人民币)______元整(小写______元整)

2、抵押物:______牌______型汽车______辆,车辆牌号为______,抵押的车辆为______所有。

3、在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将车辆登记证交给甲方。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项下义务,乙方被宣布解散、破产,甲方有权提前处理其抵押财产。

5、乙方如出现未按约定还款期还款,甲方有权处理抵押财产。

6、乙方对抵押物提供切实证明,抵押物完全为乙方合法所有,并与任何第三人的权利无关。如日后发生纠葛致使甲方遭受损失时,可归责于担保物提供单位,或借款合同中的连带担保人,亦愿负连带赔偿责任。

7、所得款项不足以弥补本协议项下甲方的全部债权的,甲方继续对乙方行使追索权。

8、抵押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9、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章后生效。

接受方:

担保方:

年______月______日

担保合同【篇二】

第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

1.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经借款人申请、保证人同意的主债权及利息、债务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2、被保证的主债权标的种类、数额:为保证人同意为借款人保证的金额。

3、保证人为被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本息上限应小于保证人在本站的净资产。

第二条 保证担保方式

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三条 保证责任

1.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2.保证人自同意并签定本保证合同起,保证人帐户相应本金及利息将被冻结。

3、保证人的保证金额被冻结后,不影响其在站内周转,但不能提现。

第四条 保证人义务

1、债权到期债务人没有履行还款义务,保证人同意本站随时自动将本站冻结的保证资金扣划给债权人,用于归还债务。

2、保证人在本站按本站操作同意为借款人担保,既视为本保证合同成立。

第五条 保证人违约责任

1.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债权人支付被保证的主合同项下金额8%的违约金,因此给债权人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应赔偿债权人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保证人未承担保证责任的金额、利息和其他费用,本站有权直接用保证人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2.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六条 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用电子邮件、短信等形式发送的具有法律效力。

第七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保证合同生效

本保证合同自保证人按本站要求完成同意担保操作、借款人取得借款之日起生效。

担保合同【篇三】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按以下的规定执行:

关于担保期限,我国《担保法》规定: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司法解释》:

第三十二条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三十三条 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四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以上内容就是我国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关于担保期限的法律规定,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即使担保人与被担保人就担保期限达成了一致协议,但为了保护担保人利益,如果担保人提出异议,超出法律规定的期限法院将不会支持。

担保合同【篇四】

甲方:

乙方:

为推动汽车事业的发展,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多赢的原则,根据各银行规定的相关汽车消费贷款办法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的购车贷款客户委托乙方进行汽车消费贷款担保的合作事宜,达成本协议。

一、合作方式

1、甲方将向其贷款购车的客户推荐给乙方进行贷款担保业务,乙方尽力向上述甲方推荐的客户提供购车消费贷款担保服务。

2、对于能通过审查、满足银行放贷条件的客户,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客户收取包括贷款担保费用(抵押登记、律师见证)等在内的车贷相关费用,与客户签订车贷担保服务的相关法律文件。

3、基于甲方的推荐行为,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比例,向甲方分配车贷担保业务中的收费利益。

4、乙方独自承担与车贷之间的车贷担保业务所涉及的一切法律责任。

二、双方权责

1、甲、乙双方指定工作人员专人负责甲方购车客户的贷款业务,以便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的协调工作以及相关资料和款项交接。

2、乙方及贷款银行相关调查人员对车贷客户进行资信调查,同时对车贷客户提供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进行审核,并对最终调查结果负责。

3、车贷客户通过乙方及贷款银行的信用审核后,乙方在贷款客户要求的提车时限内将剩余车款(扣除首付款后的车款)交予甲方,甲方及时为贷款客户办妥车辆交易手续并交付车辆。

4、乙方向车贷客户提供优质的车贷担保服务,在乙方的服务下,银行能根据客户需求提供(贷款年限为一至三年)的汽车消费贷款。

5、乙方在接到甲方推荐的车贷客户后,应指派专人到甲方营业地点向客户提供车贷担保服务,向客户解释车贷流程、需提供的资料以及车贷收费标准。

6、因涉及到甲乙双方利益分配,故乙方向客户公布并执行的车贷服务收费标准中的“贷款担保业务介绍费”“须严格按照甲方已向车贷客户计算并(按每笔业务)提交给乙方的书面车贷费用计算标准执行。

7、乙方自行与符合审贷条件的车贷客户签订车贷担保业务的相关法律文件,协助客户与贷款银行签订汽车消费贷款的相关法律文件,并按本合同约定尽快向甲方交付车贷客户购车的贷款款项。

8、甲方就客户与乙方的业务办理提供协助并配合办理贷款手续。

9、甲方推荐给乙方的客户,乙方不得私下与客户达成协议,而侵害应分配给甲方的利益。

10、甲乙双方对本合同负有严格的保密责任。

13、甲方推荐的车贷客户,乙方有义务对客户资料保密,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泄漏客户资料。

14、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完成整个服务过程,直到客户完成汽车贷款,还返佣金完毕。

15、乙方就甲方推荐的客户在贷款手续办理中有道义提供协助义务,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按揭车的服务流程,以便甲、乙双方做好与客户的沟通工作。

16、甲方保证对推荐给乙方的车贷客户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并承担其因材料不真实所带来的法律责任,不承担因客户自身原因所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

三、利益分配

1、乙方分配给甲方的利益包括以下项目:贷款业务介绍费用……

2、乙方分配给甲方的“贷款业务介绍费用”利益金额,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6项所述“甲方已向车贷客户计算并提交给乙方的书面的车贷费用计算标准”与本合同附件所述“乙方针对甲方执行的车贷担保服务最低收费标准”与本合同附件所述“乙方针对甲方执行的车贷担保服务最低收费标准”之差额计算并全额给予甲方。

3、上述利益分配采用“一车一结”的方式支付。乙方应在甲方提供的客户与乙方结算完毕车贷担保费用后2个工作日内,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该笔业务的合作利益。

四、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为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满后,双方视合作情况可另行续约。

2、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十个工作日,双方应按合同约定进行款项结算。

五、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标准向车贷客户收取甲方应分配之部分费用的,乙方自行补齐差额。

2、甲方应按时提供购车发票、车辆登记证书,保险等相关资料。如未能及时提供,乙方将顺延其办理贷款、担保手续及款项结算时间。

六、其它

1、甲方调查员应一次性将按揭购车所需资料给客户说清。

2、甲方调查员必须为甲方客户详细解释所签合同的具体内容。

3、甲方提供的客户,银行查得征信通过且资料没有题,达到放款条件经银行审批通过并核实到甲方贷款客户贷款资金到位,乙方应无条件协助甲方客户结算费用。

4、甲方向客户收取机动车发票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原件、保险等证书,每月底统一交由乙方保存。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附:乙方针对甲方执行的车贷担保服务最低收费标准。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担保合同【篇五】

合同编号:

借款人:____________

贷款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贷款人申请____________借款,经出质人质押担保,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上述贷款。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主要借款内容

1.借款金额、用途、种类、利率、期限: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___________结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 提款和还款

1.分期提款、还款计划:

2.借款人在提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提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3.贷款人按提款计划办理借款凭证手续,在___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内,实际放款日、还款日和实际借款额以借款凭证为准。

4.借款人应主动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双方约定的分期还款计划还款;不主动归还的,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收。

第三条 还款资金来源

借款人应用下列资金,但不仅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质押内容

出质人自愿以____________等动产、权利(详见抵押物品清单)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出质给贷款人,主动质押担保内容如下:

1.质押担保期间:自设定抵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

2.质押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和质权的费用。

3.质物评估价值____________万元,实际质押额为____________万元。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4.质物未设定其他担保,所有权无争议。

5.出质人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将质物移交贷款人占有,质物的权利证书和相关文件一并移交贷款人保管,质押期间,贷款人应妥善保管质物。贷款人为安全、方便也可将质物委托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保管。

6.质押财产在质押担保期间,由质押人办理财产保险,保险单由贷款人保存,如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保险理赔款应作为出质财产较贷款人存入专户或用于提前清偿贷款本息,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

7.按担保法规定,应办理质押合同登记的,出质人应按规定向有权部门办理质押登记和其他法定出质手续,所登记质押权存续时间,应与质押担保期间一致。

8.未经贷款人同意,出质人不得将质物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经贷款人书面同意而取得的转让费、许可费或价款,应向贷款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9.质物的保险、鉴定、运输、保管、评估、登记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10.贷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归还或不足归还贷款本息时,贷款人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不足受偿部分,贷款人有权继续向借款人追偿。

11.贷款人按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时,有权按第四条第11款规定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

12.当出质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卷入或即将卷入诉讼纠纷,或其他足以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时,贷款人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债权。

13.在本合同担保期间内,出质人的担保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贷款人条款的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14.出质人应予赔偿因其自身过失造成的贷款人损失,向贷款人支付借款金额_______%的赔偿金。

第五条 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借款人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政策性贷款帐户管理及资金结算管理的规定;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

2.借款人必须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计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贷款人对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计收利息。

4.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会报表和统计报表等资料,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检查;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包括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等相应的信贷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等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均应最迟于变更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积极落实债务;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对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以担保政策性贷款得安全。借款人对外任何担保均应提前30天通知贷款人,并以不超过其净资产总额为限。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7.借款人发现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应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8.贷款人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未能及时提供贷款的,应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借款人____________违约金。

9.对贷款人的违约行为,借款人有权向贷款人的上级行反映;因贷款人的违约行为而受到损失的,有权要求贷款人给予赔偿。

10.承担政策性任务的借款人,有权享受政策性贷款的各项优惠政策;贷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贷款利率,不得无故提前收回贷款。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观原因造成不能还清贷款的,应在贷款到期前1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出质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决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还款的,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3.各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担保方更换法定代表人,改变住所时,应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附件

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延期还款协议书、授权委托书、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协议、抵押物清单和贷款人要求借款人、出质人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贷款人、出质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签约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担保合同【篇六】

担保编号:_____________

担保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甲)担保权人拟投资于_________(项目企业的名称和主要业务地);_________(乙)作为这一投资安排的一部分,担保权人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业已与________(东道国)政府缔结了_______(担保协议的名称),其核准副本业已提供给多边机构;_________(丙)担保权人业已向多边机构申请担保与这一投资及其担保协议有关的某种非商业风险;以及_______ (丁)多边机构,经东道国政府的同意,业已同意按以下所规定的条件,提供该担保;有鉴于此,有关各方协议如下:

第1条通则

有关各方特此认为多边机构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担保产权投资通则(下称通则)的一切条款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且有同样效力,如同它们完全规定于合同之中,(须经本附表a的修改)。这里所用字母开始大写的术语定义于通则之中。

第2条担保投资

担保投资应是担保权人由于_________(支付或其他出资取得这些股份)所取得的项目企业_________(普通)股份;但这一股份数必须调整,以反映股份分股、股票股利或类似指标和根据以下第6条所规定的备用担保纳入本合同担保的附加股份。

第3条担保

在与本合同条款保持一致的情况之下,并考虑到根据第7条所支付的保险费,多边机构同意赔偿担保权人在担保期限由于下列任何风险发生的直接结果所承受的有关担保投资或其收入任何损失额的_________%(担保百分比):

(1)转移限制;

(2)征用;

(3)违约;或

(4)战争和内乱。

第4条担保期限

担保期限应开始于代表多边机构签署本合同(合同日期),结束于______或根据通则第七章终止本合同的任何一个较早的日期

第5条担保货币

多边机构和担保权人根据本合同的一切支付,都应用_________(担保货币)进行。

第6条担保额和备用担保额

在任何情况之下,根据本合同的任何和全部赔偿总额都不得超过_________(担保额),除非根据通则第29条,经担保权人请求,在不超过_________(备用担保额)的数额的条件下,这一数额才得以增加,并且,在通过第30条所规定的情况下应予减少。

第7条保险费

在担保期限,担保权人应向多边机构以担保额的_________%加上备用担保额的_________%的比例,支付年度保险费。

第一年度的保险费应是_________(数额),并应在合同日期支付。以后的年度保险费应在合同日期周年或在此之前支付,并且,应根据这类保险费日期生效的担保额和备用担保额计算。

第8条会计原则

就本合同而言,项目企业的财务报表或有关项目企业的财务报表应根据_________(国名)所公认的会计原则编制。

第9条违约期限

就违约担保而言,通则第9条(b)款所指定的期限应是担保权人就不执行或违约求偿提起司法或仲裁程序之后的_______年。

第10条担保确定性申请表的保证

担保权人理解,多边机构缔结本合同的依据是作为附表b附于本合同之后的担保确定性申请表中的信息和陈述。

担保权人表示并保证,在其签署本合同之日,这类信息和陈述在所有重要方面都是准确的和完全的;但是,这一保证不得扩展到有关预测和估计的错误,如果:

(1)在上述日期,担保权人或项目企业都不知道这类错误,或者,即使他们十分谨慎行事,也不可能知道这类错误;并且

担保合同【篇七】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以质押财产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质押。

第二条 甲方质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 __________元,贷款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三条 甲方保证对质押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 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将质押财产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______元。

第五条 质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及实现货款债权和质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六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鉴定、保险、保管、运输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质押期间,乙方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乙方的过错导致质押财产的价值减少,应当:

(1)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后,乙方向甲方赔偿;

(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乙方的赔偿责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债务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九条 甲方应办理质押财产在质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 质押期间,质押财产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的,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质押财产,存人乙方指定的账户,质押期间双方均不得动用。

第十一条 非因乙方过错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甲方应在三十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 质押期间,质押财产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

第十四条 质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其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

第十六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约定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改变贷款用途、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七条 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担保合同【篇八】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定义

第三章 甲方声明

第四章 乙方声明及保证

第五章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及数额

第六章 债券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第七章 抵押担保的范围

第八章 抵押资产

第九章 抵押资产的占管

第十章 抵押资产的处分

第十一章 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第十四章 抵押登记

第十五章 争议的解决

第十六章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十七章 附件

第十八章 附则

第一章总则

根据《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之规定,为了确保丙方于______年_____月发行的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债权的实现,乙方愿意以其所拥有的资产作为抵押资产,为丙方从债券持有人融入资金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根据_________要求,甲方代理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体债券持有人(即本合同项下抵押权人,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与乙方和丙方签订本合同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

丙方作为债券发行人,在此承诺对此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抵押工作提供全面协助和便利。

甲方行使权利的期限为:在抵押登记机关登记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券到期日止,其后本合同项下权利由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以及其他债权人分别或联合行使。

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资产抵押担保,为明确甲、乙、丙三方的权利、义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合同。

第二章定义

第一条债券发行人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特种金融债券的金融机构,即丙方。

第二条特种金融债券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丙方发行的专门用于清偿证券回购债务的有价证券。

第三条抵押人即本合同项下乙方,指以其所拥有的资产作为抵押资产为丙方发行本次特种金融债券进行担保的第三人。

第四条抵押权人指丙方发行的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部债券持有人。

第五条抵押权指在抵押担保法律关系成立后,当丙方到期不履行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义务时,甲方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资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资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六条抵押资产价值由中国人民银行指定或甲方确认的评估机构评定。

第三章甲方声明

第七条甲方作为本合同项下抵押权人的代理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声明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出租、转让给第三人的,其出租、转让行为无效,甲方仍可对抵押资产行使权利;

2.任何第三人对债券持有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产生侵害,甲方有权提起诉讼;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再设立任何形式抵押的,其抵押行为无效;

4.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只能用于防范特种金融债券到期兑付风险;

5.如丙方提前或如期清偿债务,乙方可要求甲方通知抵押登记机关解除抵押登记;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对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每年投保财产险,并向甲方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7.当本合同项下的设定的抵押物价值不足抵偿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提供其它资产进行抵押,直至足以担保偿还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止。

第四章乙方声明及保证

第八条乙方作为本合同项下抵押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声明及保证

1.乙方董事会已同意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进行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