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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盟店的合同5500字(模板5篇)

2022.12.08 加盟店合同

合同范本网专题“加盟店合同”为你推荐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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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盟店的合同 篇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加盟者”或“加盟店”)赞成c公司主导的连锁理想,协约遵守其运营规章中的各条款,并申请加盟,c公司亦承认其加盟。两者就有关加盟事项缔结如下合同:

第一条 组织

1.c公司(以下称“总部”)主导本事业,并所有“c公司”登记商标。

2.总部适应需要,可在每个加盟者的地区集团设“地区总部”或直辖的“分部”(与前款一样,统称“总部”)。

3.总部在没有设地区总部或直辖分部的地区,可将总部事业的一部分委托给第三者,并称作委托业务的“支部”(以下称“支部”)。

第二条 加盟

1.加盟金。每个店铺为150万日元,在缔结加盟合同时向总部支付。并自双方在相互确认书上签字时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托保管的加盟申请保证金。此加盟金不返还。

2.加盟者是位于 (商店住所)的商店“c公司_______店”的经营者,本商店作为c公司连锁的加盟店,具备以下条件,并决心遵守本合同,诚实地从事经营。

(1)依照总部的标准化计划,保持商店的结构;

(2)维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适合法律规定资格的代理者专门从事经营,或者要使从业者具有统一的连锁意识;

(4)在积极地协助连锁活动的同时,努力提高改善经营;

(5)要认识作为c公司连锁商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作一个永远提供便宜商品的商店。

第三条 加盟特权

加盟者要具备以下基本的特权:

(1)依靠使用“c公司”徽记进行营业,能享受“c公司”的知名度和信用;

(2)进货“c公司”商标的商品,才能使用“c公司”的商标进行经营活动;

(3)在商店的新设或装修方面,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争取商店的现代化;

(4)加盟店的商品计划,按照总部(支部)制定的标准化计划,可以接受适合商店店址条件的商品供应计划的综合性援助;

(5)被选定的商品,能以较稳定的价格进货,因此可以获取进货的合理化.精简化,另外,还可得到适时的特价商品;

(6)可以参加总部(支部)策划并进行的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以及其他共同活动;

(7)有关加盟店的全面经营,可利用总部(支部)的各专门职能,接受正确的指导援助;

(8)经理业务,依靠对总部(支部)的委托,可以得到正确的经营诊断建议;

(9)加盟者及从业人员可以接受教育培训;

(10)可以适时地得到商店经营所必需的信息。

第四条 登记商标的使用

1.总部承认加盟者使用“c公司”的徽记,以及为销售商品和作为促销.广告手段使用“c公司”徽记及商标;

2.有关“c公司”徽记及商标的使用有如下规定:

(1)在加盟店的店头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记,公限于由总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记。其使用方法,要按照总部(支部)的指定进行。

(2)带有商标商品及徽记的物品类,均由总部进货。若在加盟店制作.使用或揭示时,事先必须征得总部的承认。

(3)欲做有关“c公司”的对外广告时,要使用由总部提供,或承认的资料,并按总部的指定进行。

3.登记的商标,公限本合同以内使用,不得在合同以外使用。

第五条 进货商品

1.加盟店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确定商品结构。加盟店经营的商品,原则上由总部(支部)进货。

2.加盟店在经营前款以外的商品时,要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3.依据本条款进货的商品所有权在总部(支部),当加盟店结算完货款(即有关票据.支票结算完 了)时,转为加盟店所有。但是,在加盟店货款未结算完之前,也可以卖给其他人。在这种情况,必须在规定的日期将每天卖掉的商品内容(依据c公司连锁运营规章第二十七条第1款的营业日报)向总部(支部)报告。

第六条 销售数据的处理.管理手续费.经理业务手续费

有关c公司连锁运营的规章第二十七条营业日报提出的义务及该规章中的第二十八条经理业务的委托,由加盟者负担手续费。其规定如下:

(1)销售数据的处理.管理手续费:月额为15000日元;延迟呈报营业日报的违约金:每天为1000日元。

(2)经理业务手续费(包括销售数据的处理.管理手续费):个人经营的情况,月额为20000日元,结算处理费每件为30000日元;法人经营的情况,月额为20000日元,结算处理费每件为40000日元。

第七条 情报管理

加盟店为了连锁的利益,在将总部(支部)分析加工的单品及不同部门销售数据灵活用于其他方面时,必须事先得到承诺。

第八条 技术指导费

作为对总部(支部)的技术指导费,加盟者依照以下计算方式,向总部(支部)交付每一商店每月总销售额的一定比率:

销售额 比率

20xx万日元以下部分交 1.50%;

20xx万日元以上3000万日元以内部分交 1.00%;

3000万日元以上4000万日元以内部分交 0.75%;

4000万日元以上5000万日元以内部分交 0.50%;

5000万日元以上部分交 0%。

第九条 商品手续费

有关总部(支部)进货的特定商品,加盟者必须支付《合同缔约书》中规定费用比率的手续费。

第十条 共同宣传费

对总部(支部)开展的共同宣传费用,加盟者必须负担每月总销售额的0.2%。

第十一条 联机系统机器的设置及其费用负担

作为加盟店与总部(支部)之间的订发货及其他信息传递手段,在设置由总部指定的连接计算机终转机的同时,加盟者必须负担《连续性交易合同书》中规定的使用费。

第十二条 特别配送费

总部(支部)在原则上,是将其所在地区作为单位,对所有加盟店以同等的条件进货商品。但是,当对因距离远.金额少(或数量少)等进货增大了总部(支部)的负担时,加盟店必须以额外用途为由,负担特别配送费。

第十三条 负担特别费用

总部(支部)为了加盟店而开展共同活动,或进行指导援助时,加盟店要负担以下费用或手续费。其负担金额是按以下基准由总部决定:

(1)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教育培训以及其他共同活动的实际费用,或分担金额;

(2)在土地建筑物的买卖或租赁时,对有关物件的调查选定.交涉.合同等的手续费为:交易额的2%,或租赁费的1个月份额;

(3)有关商店的新设或装修的手续费:

①商店选址的市场调查费,每调查一个选址费用为20万日元;

②商店的设计以及制订商店计划书的手续费,每计划一项费用为20万日元;

③有关建筑物的设计工程以及内外装修施工的交涉指导手续费为:施工额的2%;

④设备器材交涉指导手续费为:搬运.设置安装.施工额的3%;

⑤开业准备以及在开店实施期间的商店作业费用为:销售场地面积每坪(译者注:折合3.3平方米)10000日元,但最低总金额应足30万日元。

⑥交涉委托业者时的交涉费为:保证金的3%或租赁费的1个月金额。要收取两者中的最高者;

⑦金融交涉或有关筹措资金的援助费用为:实际费用或定额;

⑧其他进行特别指导援助的费用为:实际费用或定额。

第十四条 债务保证

加盟者对于与总部(支部)交易中所发生的债务,必须保证公司连锁运营规章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债务。

第十五条 合同结束后的债务处理

当本合同结束时,加盟者对一切债务已失去期限权益,必须立即清算之。

当加盟者对债务失去了期限 的权益时,总部(支部)可将其预约委托金等用来充偿,或可立即实行担保权。

实行担保权,除拍卖手续外,总部(支部)在任意处理的基础上,可将扣除诸费用后的剩余额充偿债权。

第十六条 保密义务

加盟者不得随意将有关c公司连锁的计划及运营活动等内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对以下事项要作为重要的机密加以保守,若有违反,并给总部(支部)以及有关者造成损害时,必须根据其要求予以赔偿。

(1)有关交易商品及物品类的品种.价格.条件以及进货对象的事项;

(2)有关加盟店经营的计划以及实际业绩和进货.销售.盈亏.资金等的具体计算及内容;

(3)其他由总部(支部)指定的事项。

第十七条 禁止事项

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为。若认为有必要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1)向其他业者转让或提供经营的商品及物品类;

(2)向他人转让或转用配发的物品.文件以及情报等,或复制复印;

(3)不管以本人名义还是以他人名义,加入实质性的同业种的其他连锁,或有连锁关系;

(4)向他人转让或担保抵押只有缔结本合同才享有权利及加盟店的营业权.租借权和与营业有关系的动产.不动产或债权等;

(5)其他由总部(支部)等禁止的事项。

第十八条 更改劝告

当加盟者没有充分实行本合同的条文及总部(支部)的指示,或缺少诚意时,或者因加盟者自身经营管理不妥,或被认为不热心时,总部(支部)要以书面形式劝告更改。加盟者对此劝告必须予以确实的答复并加以实行。

第十九条 不可抵抗的免责

在由于天灾,灾害及没有任何争议的原因给商品进货及其他总部(支部)活动造成障碍时,加盟者应承认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二十条 加盟者的解除权

加盟者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在此情况下,应在6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总部(支部)提出预告。但在接近规定的事业年度中旬已向总部(支部)交付了6个月的技术指导费时,可将预告期缩短为30日前。

第二十一条 总部的

解除权

1.当加盟者适合以下各项之一时,总部(支部)有权解除本合同:

(1)缺少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加盟条件时,或者对本合同.运营规章因故意或过失而出现重大违反时;

(2)不坚持向总部(支部)集中进货的原则,在规定外进货,或者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指导与其他业者进行连续性的交易时;

(3)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更改劝告,或不予以确实的答复时;

(4)滞付商品货款.技术指导费.手续费.负担金以及其他债务返还,或不遵守支付期限及规定的支付方法时;

(5)当总部(支部)判断商店的全部或部分不能使用,或财务状况明显恶化,或营业陷入不景气等不能继续进行正常的经营时

(6)接受破产禁治产的通告.准禁治产的申述或抵押.临时抵押,或者与犯罪有关系等,总部9支部判断其作为连锁店不合格时

(7)加盟店废止营业时;

(8)有损害作为连锁信用的言行,或者妨碍了连锁活动及欲妨碍时;

(9)因法人的组织.代表者.干部.股东.社员等的变更或合并,使法人实体发生变更,总部(支部)认为其内容不合适时,或者因继承给财产状况带来变化,总部(支部)认为不合适时;或者继承人不是亲自经营在没有得到总部(支部)的承诺将经营委托给第三者的情况时;

(10)延迟呈报营业日报.或总部(支部)指定的财务资料等,使总部(支部)不能掌握经营状况时。

2.当加盟者适合前款第(4)项或第(9)项时,总部不须任何予告就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 终结合同的处理

1.解除本合同时,加盟者必须履行以下事项:

(1)立即停止使用“c公司”的徽记以及因合同所行使的权利;

(2)立即撤掉或取消总部指定的商店的内外装修.招牌标志.广告特等,还要将总部提供或许可的徽记.标志.广告特等上交总部(支部),所需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不得索要其购买设备时所需的费用等;

(3)立即返还订货簿.商品目录.价格表,以及其他由总部(支部)配备的文件及一切物品类等;

(4)返还接受总部(支部)指定的商标商品等,其交换价格由总部(支部)审定;

(5)立即清算对总部(支部)及其他关系者的债务。

2.当加盟者未撤掉取消“c公司”的徽记及标志等时,总部可自行执行,在此情况下,撤掉.取消这些所需要的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对建筑物等损伤补修等由加盟者进行并负担费用。

3.加盟者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后,也要严守本合同第十六条规定的保密义务的条款。另外,要保证不得有对c公司不利的言行。

第二十三条 合同时间

本合同的期限为缔结之日起的2年。以后在期满时两者都没有表示任何反对意见时,本合同就视为再连续一年而自动延长,以后也是同样。

第二十四条 管辖法院

有关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的诉讼,要将管辖总部(支部)所在地的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

依据上述加盟合同书的内容,需正式签订如下加盟缔约书:

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或“总部”)和_______________ (以下称“乙方”或“加盟店”)依据c公司连锁加盟合同书,缔结以下合同:

1.加盟店的名称

加盟店的名称为:c公司_______店。

2.所属

加盟店的运营管理归属c公司连锁(总部名称)______________(支部名称)______________。甲方依据合同规则开展商品进货以及指导援助等业务。

3.加盟金

乙方于 年_____月_____日向甲方支付加盟金150万日元,甲方收到150万日元。

4.设备预定金

甲方规定施工设备的设备预定金额为_____万日元,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止支付。此预定金不附带利息。

5.债务保证

乙方以下列方式作为偿不定期对甲方发生债务的保证:

(1)财产抵押

财产抵押者:_____;

最高金额:_____日元;

债权范围:a.因商品买卖交易.借贷交易.租赁交易.保证交易所发生的债权。b. 票据债权.支票债权。抵押用不动产的名称:

乙方承诺:没有甲方的允许,不得有向他人转让.租借担保物或以此物再提供担保。或变更担保物现状等给甲方造成损害的行为;

当担保物不管什么原因,出现变更.消除或减少其价值时,乙方要立即向甲方通知其情况,以增加担保或提供代担保;

制作担保抵押证书以及此登记所需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当乙方不遵守以上承诺时,甲方可取消其以后的商品进货及其他一切交易。

(2)抵押保证金

乙方对甲方的抵押保证金额为_____万日元,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支付。

(3)有价证券

>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止向甲方提交下列有价证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技术指导费

乙方向甲方支付加盟合同第八条的技术指导费。

7.分担共同宣传的费用

依据加盟合同第十条,总部实施年计划的共同宣传。乙方作为此宣传的分担金,按甲方的计算,每月交付总销售额的0.2%。

8.联机系统和使用费

根据运营章程第十七条第(2)项,主要商品的订货要依靠受发货联机系统进行。乙方向甲方借用并安装指定的计算机终端,并负担以下系统的使用费及机器使用费。另外,乙方要负担安装所需要的费用:

(1)设置安装费为_____日元;

(2)使用时间为_____月;

(3)使用费每月为_____日元;

(4)支付方法为_______________。

有关此机器及使用费,根据系统变更及机器性能的提高等有变更。

9.数据处理.管理手续费,经理业务手续费

(1)依据运营章程第二十七条,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数据处理.管理手续费,月额为_____日元。

(2)依据运营章程第二十八条,乙方向甲方委托加盟店的经理业务。此业务手续费月额定为_____日元,每月向甲方支付。除此之外,需要制作决算书时,作为其手续费,每件向甲方支付_____日元。

10.特别配送费

依据加盟合同第十二条的规定,作为特别配送费,乙主负担月额_____日元。

11.商品手续费

对加盟合同第九条规定的甲方进货商品经营手续费的费率,暂时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特定费用的负担

乙方根据以下内容负担加盟合同第十三条规定的特定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

13.委托进货

甲方依照加盟合同第五条向乙方发送商品,但对以下商品根据运营章程第十九条,临时委托乙方进货。

14.委托销售场地

甲方根据运营章程第二十条,承认加盟店在以下商品部门设立委托销售场地。

15.支付方法

根据运营章程第二十一条,就有关支付方法规定如下:

(1)请求书的截止日期:__________。

(2)支付日期:__________。

(3)支付方法:__________。

16.指定银行

依据运营章程第三十条,就乙方的交易银行规定如下:

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

存款种类:_______________;

户头帐号:_______________;

户头名义人:__________;

17.加入损害保险

乙方依照甲方的指定,加入以下损害保险:

火灾保险:__________;

机动车保险:__________;

其它保险:_______________;

以上作为c公司连锁加明合同以及依据加盟合同签订的缔约书的证件,制作成由加盟者及其连带保证人和总部署名.盖章的正本2套,由甲乙双方各持一套。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总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加盟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加盟者的连带保证人: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限度金额:________________

加盟者的连带保证人: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限度金额:________________

(追加连带保证人栏)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承担者:盖章_____________

关于加盟店的合同 篇2

一、火锅加盟店合同各方

授权方:______xx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授权人:

法定地址:上海市____路____大厦a座12a 邮编:______

被授权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其在特定区域内__经营甲方的“______”专卖店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二、火锅加盟店合同期限

本火锅加盟店合同加盟期限为__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__年__月__日止。

三、加盟经营

1、 甲方特此授权乙方为 区域内成为“______”的特许经销商。经此授权后,甲方在该区域内将不再授予任何其它企业、个人以同类经销权。

2、 在授权期内,甲方在向乙方提供“______”品牌产品时,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品级与实物相符,并保证货源供应。

3、 乙方保证在签订本火锅加盟店合同7日内需向甲方支付加盟费人民币贰万元/店。每个加盟店首次从甲方购进“______”品牌的产品,按供货价不少于 万元。

4、甲方保证向中国大陆内各加盟方交付的产品保持统一的零售标价。

5、甲方将“______”品牌产品按零售标价的4—4.5折售予乙方(详细见配货单),不论首次购货还是后续购货乙方应在提货时一次性支付货款。

6、如果出现乙方采用以假汇票、假支票的方式骗取货物的情况,甲方除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外,将依法请求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单位的刑事责任。

7、乙方从甲方购进产品后,如因质量问题或货物品种组合问题,可在自进货之日起五天内,向甲方调换产品,但不得退货。调换时乙方须保持原产品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没有损坏。

8、火锅加盟店合同到期后,若乙方决定不再销售“______”品牌产品,在乙方保证产品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无损坏、未超过保质期的前提下,可将现存的“______”产品退还给甲方。甲方按供货价的6折回收退还的产品。

三、营业场地、店面装饰与配置

1、 乙方应在双方共同商定的区域内开展经营和促销活动。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自己的经营活动和促销活动扩大到区域之外。

2、加盟店店铺设在乙方处,或由乙方自行选定其它场所并报甲方批准。

3、为维护公司品牌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由甲方免费进行装饰设计,装修工程由甲方工程部报价并施工,乙方应按工程预算支付装修工程款并协助办理在当地施工的相关手续。甲方收到工程款项后 日内将店铺交付乙方使用。

4、加盟店内的营业所需(包括: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由总部统一进行设计制作。对于营运必需的包装材料、促销礼品、提货袋及其它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需使用总部配备的产品。 上述所涉及的费用由加盟商承当。

四、促销与广告

1、甲方在授权期内,将协助乙方进行“______”品牌的形象设计,并向乙方适时提供相应的产品宣传资料、标识、招贴物品等。甲方可根据乙方的经营状况和要求,帮助乙方进行特定时间和区域的产品促销和推广活动。(具体事宜可另议)

2、甲方进行 “______”品牌的整体宣传活动乙方必须配合,相关的“______”品牌的产品进行促销、推广计划和广告设计由甲方提供,乙方遵照执行。甲方对于促销活动所涉产品在供货价基础上按照促销折让的比例给与优惠。

3、乙方单独进行“______”品牌有关的宣传、广告活动时,应事先告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相关广告形象设计须经过甲方审核或由甲方提供。

4、乙方须承担自行组织促销活动产生促销让利和费用。

五、培训与指导

1、为使加盟店能良好经营,在开业前及本火锅加盟店合同执行期间,甲方应向加盟店传授必要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加盟店在开业前应派遣店主或两名可以代行承担的职工,参加甲方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公司店铺必要的知识和技术。

3、开业后,如甲方有研修指示,乙方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员再次参加前项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4、加盟店承担前来培训的旅差费用。

5、加盟店开业前后三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甲方应向加盟店派遣人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6、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年度销售会议及临时经营者会议。甲方应提前四周通知开会日期。

7、除经营者会议外,甲方将不定期向乙方派遣市场负责人进行指导和培训。

六、商标、服务标志及相关权利

1、本火锅加盟店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

2、甲方承诺在本火锅加盟店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加盟店可以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3、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以外使用甲方的所有商标和服务标志。

4、乙方应在经营中向顾客提供良好的服务,维护甲方品牌的声誉、信誉和良好形象。

5、双方在此明确,乙方取得的是在授权期内、在指定区域内甲方商标、服务标志的使用权和产品的经销权,这并不意味着甲方商标、品牌及商誉等相关知识产权的任何转让、许可。火锅加盟店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继续使用“______”品牌,或以“______”品牌经销商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七、竞争限制

1、在火锅加盟店合同期内,乙方如有意获得其所在省市区域的“______”特许经营代理权,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取得甲方的特许代理权。

2、为表示对甲方合作的诚意,在火锅加盟店合同期内,如甲方推出“______”之外的其它新系列商品和服务,乙方有优先代理权。

3、乙方在授权期内,不得再接受任何其它企业、个人的授权或委托,在加盟店内代理、经销其它品牌的产品。

4、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甲方授予的经销权以各种形式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八、服务质量控制

1、为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品种和服务的一致性,提高公司形象,乙方加盟店的运营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凡甲方有新产品推出,乙方必须按照最低配货量或以上的数量购入,并将新产品及时上架销售。

3、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对顾客购买金额达到规定标准时,给与“玫瑰卡”会员资格和相应的折扣优惠,做好会员资料信息的登记汇总工作并半年一次定期向甲方提供会员资料信息。凡有新产品上市或产品促销活动乙方应通知所有会员,让会员享受到来自“______”持续不断的优质服务。甲方将不定期回访会员客户以检查乙方的服务质量。

4、甲方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对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店铺陈设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5、随着甲方加盟店数量在全国范围内的不断增加,甲方将对全体加盟店进行信息化管理。如该项管理实施时本火锅加盟店合同仍在有效期内,乙方须遵照甲方的管理规定执行,不得以如任何理由拒绝执行。

九、保密

1、除法律 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有损于乙方利益的情报。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火锅加盟店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乙方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2、以上规定双方的保密义务在本火锅加盟店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3、甲方按本火锅加盟店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加盟店经营手册以及其它文件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妥善保管,火锅加盟店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即刻归还甲方。

十、加盟店的让渡与承继

1、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本火锅加盟店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加盟店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它处置。

2、如乙方加盟店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连锁店的运营,乙方可以请求总部临时接替营业。待总部确认加盟店可以重新经营后,应及时把营业权归还加盟店。3、上述总部接替经营期间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均属加盟店,总部代行经营所产生的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4、如乙方希望出让加盟店或出租店铺时,应首先通知甲方,甲方有优先承让和承租的权利。

5、遇上述情况,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加盟店让渡价格和租赁金。协商意向不能成立时,双方均可申请具有法律效力的认证或评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火锅加盟店合同的终止

1、火锅加盟店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双方协商,可以更新火锅加盟店合同。

2、前款的火锅加盟店合同更新,应在本火锅加盟店合同期满之前一个月完成。以双方签订新的特许连锁火锅加盟店合同书为合作文本。

3、如本火锅加盟店合同期满后双方无意继续合作,乙方应在本火锅加盟店合同终止时承担下列义务:

a、支付所有应付给总部的费用;

b、归还所有操作手册、机密文件和专利资料;

c、向甲方移交“______卡”会员登记名册;

d、归还、转卖或销毁所有带有“______”商业标志的招牌和材料;

e、取消以“______”名义登记的商业注册和名称登记

f、在原加盟店经营场所内外的房屋、设备、陈设等处,消除任何与“______”有联系的迹象;

g、因加盟店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乙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4、甲方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可要求乙方负担被追索的赔偿金。

十二、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火锅加盟店合同条款中规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约定,违约的金额为在此前乙方经销甲方提供的产品零售价总额的10%。如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并损失超过违约金总额,违约方还应负责对超额部分赔偿责任。违约一方经对方书面提出改正意见后30天内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权终止火锅加盟店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十三、火锅加盟店合同纠纷的解决

1. 本火锅加盟店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四、其它

1、本火锅加盟店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火锅加盟店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及传真: 电话及传真:

委托代表(签字): 委托代表(签字):

关于加盟店的合同 篇3

店名:

店址: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加盟甲方“某公司”特许经营体系开设“某公司”中式快(以下简称“某公司”)事宜,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甲方同意,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设立某公司;乙方同意,加盟“某公司餐

饮”特许经营体系,按照“某公司”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要求设立并经营某公司。

第二条 甲方在乙方设立过程中,应向乙方提供如下服务项目:

1、 授权乙方使用注册商标“某公司”用于本合同所确定店址的设立;

2、 制作的店招并提供给乙方;

3、 向乙方提供的店面装修设计方案;

4、 如乙方要求,可负责的装修,代办装修费用另行协商收取;

5、 代为采购经营所必需的机器设备、家具厨具等;

6、 如乙方要求且甲方同意,可代办乙方设立所必需的卫生、消防、工商等有关证照,代办费用另行协商收取;

7、 负责为乙方招聘工作人员,并对工作人员进行岗位培训;

8、 筹备乙方开业前及开业当天的市场推广、宣传及促销活动,有关费用另行协商收取。

第三条 甲方在乙方经营过程中,应向乙方提供如下服务项目:

1、 授权乙方使用注册商标“某公司”用于本合同所确定店址的经营;

2、 为乙方制订各项的经营管理制度,具体见本合同附件“经营管理制度清单”并负责制度的实施;

3、 向乙方供应的、饮料、原材料,代为采购乙方要求的机器设备、家具厨具及日常消耗品等;

4、 为乙方提供机器设备、各项设施的维修保养;

5、 向乙方提供市场推广、宣传及促销方案,并协助实施;

6、 应乙方要求为乙方招聘工作人员,并对工作人员进行岗位培训;

7、 定期派员对乙方日常经营活动进行指导、稽核;

8、 对乙方日常经营所遇到的问题提供咨询,根据乙方的要求,派员至为乙方解决实际经营所遇到的问题。

第四条 乙方于设立过程中,应向甲方支付或自行承担如下费用:

1、 于本合同签订之同时,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费人民币200,000元;

2、 于本合同签订之同时,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50,000元;

3、 于乙方正式开业7天前,向甲方全额支付菜台、开业货品、桌椅等的采购款;

4、 自行承担场地的租赁费或转让费、装修费、向有关政府部门缴纳的证照费及其他官费;

5、 负责支付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

第五条 乙方于经营过程中,应向甲方支付或自行承担如下费用:

1、 根据每月营业额的3%的计算比例,于次月5日之前向甲方全额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2、 每月5日之前,向甲方全额支付上月的货款;

3、 自行承担场地的租赁费、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费、日常经营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及税金;

4、 经与甲方协商一致,全部或部分承担日常的市场推广、宣传及促销活动的费用;

5、 负责支付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如乙方要求甲方招聘工作人员的,则应按甲方有关规定向甲方支付人员招聘及岗位培训费;

6、 承担甲方为乙方提供各项咨询服务或解决经营问题所产生的交通费、通讯费、邮递费等费用。

第六条

第七条 本合同期间,甲方负责商业形象的统一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店招的设计制作与摆放、

门面外观的设计、店堂的布置、桌椅的摆放、柜台的设置、厨房的格局、环境气氛的营造、颜色的搭配、装潢建材的选取、设备厨具的选用、用具的选用、工作人员的着装等事项。乙方应遵照执行甲方的设计方案,并在甲方的协助下负责方案的具体实施。甲方为乙方设立期间,因办理有关证照或手续需乙方提供有关资料或信息,乙方应如实提供。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其他协助的,乙方应尽其可能向甲方及时提供。

第八条 乙方日常经营所需的各项机器设备应向甲方或甲方书面指定或认可的第三方购买或租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购买或租赁机器设备,也不得使用任何第三方的机器设备。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向乙方出租的机器设备,乙方应妥善保管,如发生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派员维修;如发生损毁,乙方应向出租方赔偿。本合同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之设备转移、转让、出租或借予他人使用,也不得将该等设备抵押、质押或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担保。

第九条 乙方经营期间,销售的所有均应由甲方或甲方书面指定或认可的第三方供应。甲、乙双方之间的供货关系,应另行签订“供货协议”加以确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购买或原料进行销售,也不得自行制作进行销售。

第十条 甲方保证,其供应乙方的均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的要求,适于乙方顾客食用。乙方保证,按照国家有关卫生、保质期的规定销售,不出售、使用或加工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

第十一条 乙方销售的品种,均应事先获得甲方书面认可,方可进行销售,每种的价格,均应按照甲方事先确定的价格进行销售。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增加、减少、变更的品种,也不得对的价格进行变更。

第十二条 乙方应在安装并使用甲方指定的电子收银系统及财务软件,并将该电子收银系统及财务软件按甲方的要求与甲方的网络系统进行连接,向甲方传送每日营业数据。

第十三条 乙方保证,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合法开展经营活动,不销售或传播国家法律所禁止的物品,不在店堂内摆放赌博性物品或设备,不安装搭建危险或违法的设施,不存放与日常经营无关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第十四条 乙方在日常经营期间,应遵守甲方提供的各项经营管理制度,保持店面的整洁,做好门面外观、店门外、店堂、柜台、厨房的清洁卫生工作。全体乙方工作人员须统一穿着甲方指定之服装,佩带甲方制作之形象标识及工号牌。

第十五条 甲方每季度至少应派员2次至乙方进行日常经营工作的指导,并有权对乙方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纪律遵守等事项进行稽核。甲方人员应当场制作

工作报告,说明该次指导的过程、内容、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良意见或合理化建议,并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评估并完成评估记录。乙方应配合甲方的工作指导,并协助完成工作报告及评估记录。每次工作报告及评估记录均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共同在该工作报告及评估记录上签字,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乙方的市场推广、宣传及促销活动,由甲方负责组织进行。促销期间,乙方应积极

配合甲方的促销活动,实施甲方的促销方案。甲、乙双方之间的广告宣传、促销活动及有关费用承担,应另行签订“广告宣传协议”及“促销协议”加以确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进行市场推广、宣传及促销活动,也不得委托任何第三方为其进行

上述活动。

第十七条 甲方保证,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商标、专利均为甲方所有或经合法授权,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甲方违犯本条之保证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此种损失。

第十八条 甲方负责乙方工作人员的招聘及培训,向乙方提供合格的工作人员,并对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及评估。如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经营管理制度、经营方式发生重大变化,甲方应负责对乙方的工作人员重新进行培训。乙方负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并安排工作人员的具体工作。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保持交流与沟通,对日常经营中所发生的问题,应共同尽力解决。对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矛盾纠纷,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需对销售的种类和价格进行变更的,应协商一致加以确定。

第二十条 乙方应对本合同之内容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之内容部分或全部向任何第三方予以披露。甲方因履行本合同向乙方提供的如下资料,均为甲方之商业秘密,乙方应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等商业秘密部分或全部向任何第三方予以披露。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将所有其掌握的以任何形式记载甲方商业秘密的介质全部返还甲方,不得私自复制或藏匿,也不得再行使用或供他人使用。乙方同时应确保,其工作人员或其他与乙方有关之人员知晓并遵守本条之保密约定。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1、 经营管理制度、业务流程、使用技术、机器类型、使用设备及其附件、创意、设计、商标专利、模型、样品、图纸、草图、蓝图、财务信息和计算机软件;

2、 销售、市场、广告、项目开发、物流分配、并购、分立等有关信息、计划、项目或方案;

3、 业务策略、市场战略、价格、竞争者信息、业务发展战略和方式、合作伙伴、客户及供应商名单及联系方法;

4、 人事档案、销售报告、产品配方、制造工艺、市场研究报告、货物规格、工作人员薪资福利;

5、 与本合同有关的各项合同、协议,设定或被设定的抵押、质押,提供或被提供的担保、保证,各项仲裁或诉讼信息;

6、 甲方有义务予以保密的其他法人、非法人机构或自然人的商业秘密或秘密信息;

7、 乙方从甲方处获知的其他未经公开的书面或其他形式的信息。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期间或合同终止、解除后3年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从事、指使他人从事或为他人从事类似形态业,也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有关的咨询服务。

第二十二条 设立过程中,如甲方未能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之服务项目,致使乙方无法开业的,甲方应退还所有已收的款项。如对乙方造成损失的,则甲方还应承担此种损失。

第二十三条 经营过程中,如甲方未能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之服务项目的,乙方有权拒绝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如对乙方造成损失的,则甲方还应承担此种损失。

第二十四条 设立过程中,如乙方未能及时支付本合同约定之款项或未能及时提供有关协助的,致使乙方延期或不能开业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如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则乙方还应承担此种损失。

第二十五条 经营过程中,如乙方未能及时支付本合同约定之款项的,则甲方有权按未付款项金额的万分之四每天向乙方收取滞纳金。如乙方逾期90天未付,且拖欠款项在人民币30,000元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支付拖欠款项,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第二十六条 如甲方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之服务项目,致使乙方无法继续经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如对乙方造成损失的,则甲方还应承担此种损失。

第二十七条 如乙方未能遵照执行甲方对于商业形象的统一设计方案,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变更商业形象,自行或另行委托任何第三方设计或实施其他商业形象方案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向乙方追收欠缴的款项,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如对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则乙方还应承担此种损失。

第二十八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向任何第三方购买或租赁机器设备,或使用任何第三方机器设备,或将租赁之设备转移、转让、出租或借予他人使用,或将该等设备抵押、质押或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担保的,甲方有权按该等设备价款的50%向乙方收取违约金,由此产生的任何其它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九条 如甲方供应乙方的不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的要求,给乙方带来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此种损失。如对任何第三方造成其他损失或损害的,甲方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卫生、保质期的规定销售,出售、使用或加工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经甲方指出后不予改正或在一年内违反三次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如对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其他损失或损害的,乙方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向任何第三方购买或原料或自行制作进行销售的,甲方有权按该等价款的10%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增加、减少、变更的品种或对价格进行变更的,甲方有权就乙方该等行为每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并要求乙方立即改正。如乙方经甲方指出后不予改正或在一年内违反三次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第三十三条 如乙方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未能严格执行甲方提供的各项经营管理制度,致使管理混乱、制度废弛或商业形象受损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整顿。乙方应全面配合甲方的整顿工作,并承担因整顿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如乙方拒不配合或消极应对甲方的整顿工作,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以任何形式部分或全部转让或转移给任何第三方。如乙方违反本条之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履约

保证金不予返还。

第三十五条 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第二十条之保密约定或侵犯甲方商业秘密之行为的,如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停止违约或侵权行为,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惩罚性赔偿金人民币300,000元;如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违约或侵权行为,并要求乙方支付惩罚性赔偿金人民币300,000元。无论在合同期间或终止、解除以后,如因乙方该等行为对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其他损失或损害的,乙方还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约定之行为的,其因此所获得的利益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该等行为,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300,000元。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期间,甲、乙双方均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合作,任一方如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及本合同其他各项约定之行为,且对另一方造成严重损害的,则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予返还或主张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期间,乙方如需在本合同所确定的店址以外的地点开设“某公司”,应与甲方另行签订特许经营合同。

第三十九条 因发生不可抗力事项导致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自不可抗力事项发生之日起14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中止履行本合同。该不可抗力事项消除后,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如该不可抗力事项持续满两个月仍未消除,任一方均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甲、乙双方均不需就本合同的解除向另一方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本合同期满三个月前,甲、乙双方应协商合同续签事宜,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本合同期满,合同自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也可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如需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未能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的,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甲、乙双方应结清款项,乙方返还租赁的设备,并停止使用甲方的或因本合同合法授权给乙方使用的专利、商标、商号、字号等,甲方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

第四十二条 甲、乙双方同意,由担保人向甲方保证乙方履行本合同,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各项约定或不履行本合同各项义务的,担保人以人民币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签订,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应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四十四条 一方书面通知另一方时,除非另一方另行指定,应将有关文件送达如下地址:

甲方地址:上海市xx路xx号

乙方地址: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为期五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由

甲、乙双方共同签订,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邮编:20xxxx 邮编:20xx35 元为限向甲方承担连带法律责任,担保人的保证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1年。 如一方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之附件及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之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关于加盟店的合同 篇4

一、合同各方

授权方:______科技发展有限企业(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授权人:

法定地址:上海市____路____大厦a座12a 邮编:______

被授权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其在特定区域内__经营甲方的“______”专卖店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加盟期限为__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__年__月__日止。

三、加盟经营

1、 甲方特此授权乙方为 区域内成为“______”的特许经销商。经此授权后,甲方在该区域内将不再授予任何其它企业、个人以同类经销权。

2、 在授权期内,甲方在向乙方提供“______”品牌商品时,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商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品级与实物相符,并保证货源供应。

3、 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7日内需向甲方支付加盟费人民币贰万元/店。每个加盟店首次从甲方购进“______”品牌的商品,按供货价不少于 万元。

4、甲方保证向中国大陆内各加盟方交付的商品保持统一的零售标价。

5、甲方将“______”品牌商品按零售标价的4—4.5折售予乙方(详细见配货单),不论首次购货还是后续购货乙方应在提货时一次性支付货款。

6、如果出现乙方采用以假汇票、假支票的方式骗取货物的情况,甲方除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外,将依法请求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单位的刑事责任。

7、乙方从甲方购进商品后,如因质量问题或货物品种组合问题,可在自进货之日起五天内,向甲方调换商品,但不得退货。调换时乙方须保持原商品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没有损坏。

8、合同到期后,若乙方决定不再销售“______”品牌商品,在乙方保证商品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无损坏、未超过保质期的前提下,可将现存的“______”商品退还给甲方。甲方按供货价的6折回收退还的商品。

三、营业场地、店面装饰与配置

1、 乙方应在双方共同商定的区域内开展经营和促销活动。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自己的经营活动和促销活动扩大到区域之外。

2、加盟店店铺设在乙方处,或由乙方自行选定其它场所并报甲方批准。

3、为维护企业品牌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由甲方免费进行装饰设计,装修工程由甲方工程部报价并施工,乙方应按工程预算支付装修工程款并协助办理在当地施工的相关手续。甲方收到工程款项后 日内将店铺交付乙方使用。

4、加盟店内的营业所需(包括: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由总部统一进行设计制作。对于营运必需的包装材料、促销礼品、提货袋及其它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需使用总部配备的商品。 上述所涉及的费用由加盟商承当。

四、促销与广告

1、甲方在授权期内,将协助乙方进行“______”品牌的形象设计,并向乙方适时提供相应的商品宣传资料、标识、招贴物品等。甲方可根据乙方的经营状况和要求,帮助乙方进行特定时间和区域的商品促销和推广活动。(具体事宜可另议)

2、甲方进行 “______”品牌的整体宣传活动乙方必须配合,相关的“______”品牌的商品进行促销、推广计划和广告设计由甲方提供,乙方遵照执行。甲方对于促销活动所涉商品在供货价基础上按照促销折让的比例给与优惠。

3、乙方单独进行“______”品牌有关的宣传、广告活动时,应事先告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相关广告形象设计须经过甲方审核或由甲方提供。

4、乙方须承担自行组织促销活动产生促销让利和费用。

五、培训与指导

1、为使加盟店能良好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应向加盟店传授必要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加盟店在开业前应派遣店主或两名可以代行承担的职工,参加甲方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企业店铺必要的知识和技术。

3、开业后,如甲方有研修指示,乙方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员再次参加前项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4、加盟店承担前来培训的旅差费用。

5、加盟店开业前后三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甲方应向加盟店派遣人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6、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年度销售会议及临时经营者会议。甲方应提前四周通知开会日期。

7、除经营者会议外,甲方将不定期向乙方派遣市场负责人进行指导和培训。

六、商标、服务标志及相关权利

1、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

2、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加盟店可以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3、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以外使用甲方的所有商标和服务标志。

4、乙方应在经营中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维护甲方品牌的声誉、信誉和良好形象。

5、双方在此明确,乙方取得的是在授权期内、在指定区域内甲方商标、服务标志的使用权和商品的经销权,这并不意味着甲方商标、品牌及商誉等相关知识产权的任何转让、许可。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继续使用“______”品牌,或以“______”品牌经销商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七、竞争限制

1、在合同期内,乙方如有意获得其所在省市区域的“______”特许经营代理权,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取得甲方的特许代理权。

2、为表示对甲方合作的诚意,在合同期内,如甲方推出“______”之外的其它新系列商品和服务,乙方有优先代理权。

3、乙方在授权期内,不得再接受任何其它企业、个人的授权或委托,在加盟店内代理、经销其它品牌的商品。

4、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甲方授予的经销权以各种形式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八、服务质量控制

1、为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品种和服务的一致性,提高企业形象,乙方加盟店的运营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凡甲方有新商品推出,乙方必须按照最低配货量或以上的数量购入,并将新商品及时上架销售。

3、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对客户购买金额达到规定标准时,给与“玫瑰卡”会员资格和相应的折扣优惠,做好会员资料信息的登记汇总工作并半年一次定期向甲方提供会员资料信息。凡有新商品上市或商品促销活动乙方应通知所有会员,让会员享受到来自“______”持续不断的优质服务。甲方将不定期回访会员客户以检查乙方的服务质量。

4、甲方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对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店铺陈设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5、随着甲方加盟店数量在全国范围内的不断增加,甲方将对全体加盟店进行信息化管理。如该项管理实施时本合同仍在有效期内,乙方须遵照甲方的管理规定执行,不得以如任何理由拒绝执行。

九、保密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有损于乙方利益的情报。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乙方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2、以上规定双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3、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加盟店经营手册以及其它文件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妥善保管,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即刻归还甲方。

十、加盟店的让渡与承继

1、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加盟店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它处置。

2、如乙方加盟店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连锁店的运营,乙方可以请求总部临时接替营业。待总部确认加盟店可以重新经营后,应及时把营业权归还加盟店。3、上述总部接替经营期间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均属加盟店,总部代行经营所产生的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4、如乙方希望出让加盟店或出租店铺时,应首先通知甲方,甲方有优先承让和承租的权利。

5、遇上述情况,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加盟店让渡价格和租赁金。协商意向不能成立时,双方均可申请具有法律效力的认证或评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双方协商,可以更新合同。

2、前款的合同更新,应在本合同期满之前一个月完成。以双方签订新的特许连锁合同书为合作文本。

3、如本合同期满后双方无意继续合作,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时承担下列义务:

a、支付所有应付给总部的费用;

b、归还所有操作手册、机密文件和专利资料;

c、向甲方移交“______卡”会员登记名册;

d、归还、转卖或销毁所有带有“______”商业标志的招牌和材料;

e、取消以“______”名义登记的商业注册和名称登记

f、在原加盟店经营场所内外的房屋、设备、陈设等处,消除任何与“______”有联系的迹象;

g、因加盟店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乙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4、甲方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可要求乙方负担被追索的赔偿金。

十二、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条款中规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约定,违约的金额为在此前乙方经销甲方提供的商品零售价总额的10%。如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并损失超过违约金总额,违约方还应负责对超额部分赔偿责任。违约一方经对方书面提出改正意见后30天内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十三、合同纠纷的解决

1.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四、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有限企业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及传真: 电话及传真:

委托代表(签字): 委托代表(签字):

关于加盟店的合同 篇5

一、协议各方

授权方:______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授权人:

法定地址:上海市____路____大厦a座12a 邮编:______

被授权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其在特定区域内__经营甲方的“______”专卖店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二、协议期限

本协议加盟期限为__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__年__月__日止。

三、加盟经营

1、 甲方特此授权乙方为 区域内成为“______”的特许经销商。经此授权后,甲方在该区域内将不再授予任何其它企业、个人以同类经销权。

2、 在授权期内,甲方在向乙方提供“______”品牌产品时,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品级与实物相符,并保证货源供应。

3、 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协议7日内需向甲方支付加盟费人民币贰万元/店。每个加盟店首次从甲方购进“______”品牌的产品,按供货价不少于 万元。

4、甲方保证向中国大陆内各加盟方交付的产品保持统一的零售标价。

5、甲方将“______”品牌产品按零售标价的4—4.5折售予乙方(详细见配货单),不论首次购货还是后续购货乙方应在提货时一次性支付货款。

6、如果出现乙方采用以假汇票、假支票的方式骗取货物的情况,甲方除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外,将依法请求司法机关追究有关人员、单位的刑事责任。

7、乙方从甲方购进产品后,如因质量问题或货物品种组合问题,可在自进货之日起五天内,向甲方调换产品,但不得退货。调换时乙方须保持原产品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没有损坏。

8、协议到期后,若乙方决定不再销售“______”品牌产品,在乙方保证产品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无损坏、未超过保质期的前提下,可将现存的“______”产品退还给甲方。甲方按供货价的6折回收退还的产品。

三、营业场地、店面装饰与配置

1、 乙方应在双方共同商定的区域内开展经营和促销活动。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自己的经营活动和促销活动扩大到区域之外。

2、加盟店店铺设在乙方处,或由乙方自行选定其它场所并报甲方批准。

3、为维护公司品牌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由甲方免费进行装饰设计,装修工程由甲方工程部报价并施工,乙方应按工程预算支付装修工程款并协助办理在当地施工的有关手续。甲方收到工程款项后 日内将店铺交付乙方使用。

4、加盟店内的营业所需(包括: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由总部统一进行设计制作。对于营运必需的包装材料、促销礼品、提货袋及其它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需使用总部配备的产品。 上述所涉及的费用由加盟商承当。

四、促销与广告

1、甲方在授权期内,将协助乙方进行“______”品牌的形象设计,并向乙方适时提供相应的产品宣传资料、标识、招贴物物品等。甲方可根据乙方的经营状况和要求,帮助乙方进行特定时间和区域的产品促销和推广活动。(具体事宜可另议)

2、甲方进行 “______”品牌的整体宣传活动乙方必须配合,有关的“______”品牌的产品进行促销、推广计划和广告设计由甲方提供,乙方遵照执行。甲方对于促销活动所涉产品在供货价基础上按照促销折让的比例给与优惠。

3、乙方单独进行“______”品牌有关的宣传、广告活动时,应事先告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有关广告形象设计须经过甲方审核或由甲方提供。

4、乙方须承担自行组织促销活动产生促销让利和费用。

五、培训与指导

1、为使加盟店能良好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协议执行期间,甲方应向加盟店传授必要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加盟店在开业前应派遣店主或两名可以代行承担的职工,参加甲方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公司店铺必要的知识和技术。

3、开业后,如甲方有研修指示,乙方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员再次参加前项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4、加盟店承担前来培训的旅差费用。

5、加盟店开业前后三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甲方应向加盟店派遣人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6、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年度销售会议及临时经营者会议。甲方应提前四周通知开会日期。

7、除经营者会议外,甲方将不定期向乙方派遣市场负责人进行指导和培训。

六、商标、服务标志及有关权利

1、本协议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其有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

2、甲方承诺在本协议执行期间,乙方加盟店可以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3、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以外使用甲方的所有商标和服务标志。

4、乙方应在经营中向顾客提供良好的服务,维护甲方品牌的声誉、信誉和良好形象。

5、双方在此明确,乙方取得的是在授权期内、在指定区域内甲方商标、服务标志的使用权和产品的经销权,这并不意味着甲方商标、品牌及商誉等有关知识产权的任何转让、许可。协议到期或提前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继续使用“______”品牌,或以“______”品牌经销商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七、竞争限制

1、在协议期内,乙方如有意获得其所在省市区域的“______”特许经营代理权,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取得甲方的特许代理权。

2、为表示对甲方合作的诚意,在协议期内,如甲方推出“______”之外的其它新系列商品和服务,乙方有优先代理权。

3、乙方在授权期内,不得再接受任何其它企业、个人的授权或委托,在加盟店内代理、经销其它品牌的产品。

4、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甲方授予的经销权以各种形式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八、服务质量控制

1、为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品种和服务的一致性,提高公司形象,乙方加盟店的运营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凡甲方有新产品推出,乙方必须按照最低配货量或以上的数量购入,并将新产品及时上架销售。

3、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对顾客购买金额达到规定标准时,给与“玫瑰卡”会员资格和相应的折扣优惠,做好会员资料信息的登记汇总工作并半年一次定期向甲方提供会员资料信息。凡有新产品上市或产品促销活动乙方应通知所有会员,让会员享受到来自“______”持续不断的优质服务。甲方将不定期回访会员客户以检查乙方的服务质量。

4、甲方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对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店铺陈设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5、随着甲方加盟店数量在全国范围内的不断增加,甲方将对全体加盟店进行信息化管理。如该项管理实施时本协议仍在有效期内,乙方须遵照甲方的管理规定执行,不得以如任何理由拒绝执行。

九、保密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有损于乙方利益的情报。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协议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乙方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2、以上规定双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协议期满后仍然有效。

3、甲方按本协议规定提供给乙方的加盟店经营手册以及其它文件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妥善保管,协议终止时,乙方应即刻归还甲方。

十、加盟店的让渡与承继

1、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加盟店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它处置。

2、如乙方加盟店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连锁店的运营,乙方可以请求总部临时接替营业。待总部确认加盟店可以重新经营后,应及时把营业权归还加盟店。

3、上述总部接替经营期间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均属加盟店,总部代行经营所产生的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4、如乙方希望出让加盟店或出租店铺时,应首先通知甲方,甲方有优先承让和承租的权利。

5、遇上述情况,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加盟店让渡价格和租赁金。协商意向不能成立时,双方均可申请具有法律效力的认证或评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协议的终止

1、协议期满前3个月,经双方协商,可以更新协议。

2、前款的协议更新,应在本协议期满之前一个月完成。以双方签订新的特许连锁协议书为合作文本。

3、如本协议期满后双方无意继续合作,乙方应在本协议终止时承担下列义务:

a、支付所有应付给总部的费用;

b、归还所有操作手册、机密文件和专利资料;

c、向甲方移交“______卡”会员登记名册;

d、归还、转卖或销毁所有带有“______”商业标志的招牌和材料;

e、取消以“______”名义登记的商业注册和名称登记

f、在原加盟店经营场所内外的房屋、设备、陈设等处,消除任何与“______”有联系的迹象;

g、因加盟店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乙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4、甲方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可要求乙方负担被追索的赔偿金。

十二、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条款中规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约定,违约的金额为在此前乙方经销甲方提供的产品零售价总额的10%。如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并损失超过违约金总额,违约方还应负责对超额部分赔偿责任。违约一方经对方书面提出改正意见后30天内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十三、协议纠纷的解决

1.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四、其它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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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及传真: 电话及传真:

委托代表(签字): 委托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