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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协议书精选

合同范本网内容专辑推荐:“交通安全协议书”,敬请浏览。

在法律法规更加成熟的社会,在日常生活中可以说合同是无处不在的,合同是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重要保障,那么,标准的合同需要包括哪些内容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交通安全协议书,带给大家。希望对你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交通安全协议书(篇1)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内外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交通安全责任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为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上学期间,不允许骑自行车,严禁在校内骑自行车,违者出现事故,学校不负责。

3、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应积极进行协商调解。受伤害的学生的父母(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该校学习期间。

该协议书一式二份,班主任存一份,学生及学生家长留一份。

甲方(盖章): 班主任(签字):

乙方(学生): 学生监护人(签字):

年 月 日

交通安全协议书(篇2)

甲方:

乙方(家长):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事关民族前程,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的大事。而保障他们健康安全的成长不仅要靠学校,还需要家长的积极配合,为了确保贵子女的安全健康成长,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学生(走读生)安全责任协议,内容如下:

一、甲方现有两种接送方式供乙方选择,请乙方选其一。在括号内打“√”在横线上签名:

1、家长接送:学生由家长来校亲自接回家,如未被按时接者一律留校待接,超过放学时间30分钟,学生仍未被接须告知班主任事由,未通知的其留校待接期间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2、学生自回:学生自行回家(走路或骑自行车回家)校外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希望乙方长期对小孩进行安全教育。

二、其它安全要求:

1、乙方应不准未满12周岁的子女骑自行车上路,学生骑自行车不准带人;禁止子女驾驶机动车辆;要求子女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抢道,不搭肩行,拐弯十字路口要小心,过马路时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不在公路上踢球、游玩、奔跑、嬉闹,时时处处注意交通安全。

2、家长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担负着教育子女成长的义务,请遵照上述协议内容要求执行,切实担负起对子女的监护责任。同时,甲方建议:你应充分利用各种机会过问子女在家、在校的表现,及时发现子女在学习、生活、思想上所遇到的困难,切实解决子女的后顾之忧,以便配合学校抓好教育工作。

甲方:

乙方:

日期:

交通安全协议书(篇3)

为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确保学生在上下学及参与道路交通过程中不出现交通安全事故,我校根据福州市教育局文件精神与学生家长签订此安全协议书。

一、学校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知晓交通安全常识,懂得交通安全的责任性和重要性。

二、由学生家长单独或联合雇用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的,安全责任由学生家长承担,联合雇车的由组织者负总责,学校负有监管责任。学校建议学生家长:要雇用合格车辆和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要雇用:1实际驾龄不满三年的;2在一个年审期内扣满12分的`;3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4有违法犯罪记录和身心不健康的人员。

三、学生家长教育学生不乘坐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及无牌无证、拼装报废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及安全要求的车辆,不乘坐超员车辆及“黑车”,乘坐符合要求车辆时要讲公德,服从组织人员指挥,严格遵守乘车规定,避免因自身原因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要提高防范交通事故的能力及自我保护能力。

四、学校和学生家长教育学生步行或骑自行车上下学时要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法规,不与机动车抢道,不在公路上追逐、嬉闹、勾肩而行,严禁骑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驾驶任何机动车辆,学生和家长要明确违反交通法规的危害及造成的严重后果,对因个人原因或行为不当引发的交通事故或造成的伤害自己负责。

五、此协议书一式两份,由学校和学生家长各执一份。

学生班级:

学生签字:

学生家长签字:

xx中学

20xx年2月13日

交通安全协议书(篇4)

为了贯彻落实省、市、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精神,切实有效地做好大埔县洲瑞镇实验学校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落实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责任制,做到学校与家庭共同来关心学生的安全,促使安全教育工作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经学校(以下简称甲方)与学生家长(以简称乙方)的共同协商,特立协议如下:

一、甲方要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法规、政策,加强宣传力度,做到安全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小学生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为了确保乙方子女上下学途中的安全,甲方要求乙方对子女上下学进行按时接送,积极履行监护职责。

三、乙方要教育子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未满十二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推拉人力车,更不准骑自行车上学;甲方严禁乙方子女上下学乘坐无证的、超载的、驾驶者技术不熟练的车辆和船只,严禁乘坐残疾车和超载的`三轮车。

四、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共同宣传安全知识,切实关心学生的安全,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上学放学途中做到不乱穿马路,不翻越交通隔离设施,不争上下车,不在公路和河边追逐玩耍。

五、甲、乙双方要共同遵守本协议规定,如违反,后果自负。

六、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洲瑞镇实验学校

乙方(学生家长签名):XX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