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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预售合同通用

2022.12.17 房屋预售合同

在全民法律意识不断提升的当下,合约是捍卫自身利益的有力手段合同的内容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如何使拟定的合同更加正规更加权威呢?于是,合同范本网小编为你收集整理了房屋预售合同。还请多多关注我们网站!

房屋预售合同 篇1

20__年2月22日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

局京建交[20__]138号

为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维护买卖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对本市房地产市场的管理,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据《xxx民法典》、《xxx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制定了《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北京市商品房认购书》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该示范文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取得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北京市商品房认购书》示范文本还可以适用于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现房项目。

二、各单位要注意收集在示范文本使用中发现的问题,并及时向市建委和市工商局反馈意见。

三、示范文本自20__年3月15日正式推行使用。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订。

2、签订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4、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应当特别仔细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

5、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出卖人与买受人可以针对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详的内容,根据所售项目的具体情况签订公平合理的补充协议,也可以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

6、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7、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选择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选择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选择申请仲裁的,可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外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

8、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BF——20__——0117合同编号:

北京市商品房认购书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本认购书不是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必经程序,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认购人以交付预付款性质费用的方式认购商品房的,不适用本认购书。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预售合同 篇2

出售方(甲方):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码: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性 别:

出生: 年 月 日

国藉:

身份证号码:

地址:

邮 码:

电话:

分 协 议 书

第一条 甲方经批准,取得位于____市用地面积____㎡的土地使用权。

地块编号:____使用年期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甲方在上述土地兴建楼宇,系____定名____,由甲方预售。

第二条乙方自愿向甲方定购上述楼宇的第____幢____号(第__层)。建筑面积____㎡,土地面积/㎡(其中:基底分摊____㎡、公用分摊____㎡、其他____㎡)。

第三条 甲方定于____年__月__日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不得超过____天: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2.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上述原因必须凭____市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为依据,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上述订购之楼宇售价为:____单价元/㎡,总金额____币____千____百____十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十____元(小写_____万元)。

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指定收款银行:

帐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

分期(一次)付款(见附表一)

第五条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追索违约利息。如逾期____天以上,仍未付所欠款项和利息,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将楼宇出售他人。

第六条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日期交付给乙方使用,应按合同规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计算付款利息,以补偿乙方的损失。

第七条甲方出售的楼宇须经××市建筑质量检验部门验审合格,并负责保修半年,如质量不合格时,乙方有权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应将已付款项及全部利息在30天内退回乙方。

第八条 甲乙双方在楼宇交付使用并付清楼款后,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书》,经市府主管部门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发给《房地产权证》,乙方才能获得房地产权。

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享用与该楼宇有关联的公共通道、设施、活动场所,同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社会道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

第九条 乙方所购楼宇只作____使用,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楼宇结构和用途,如有损坏应自费修缮。

乙方购置的楼宇所占用的土地,按有关土地管理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十条 预售的楼宇,乙方不许转让、抵押,否则,后果自负。

第十一条 后面的附表一、二均为本合同内容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按下列( )项解决:

1.由仲裁机关仲裁;

2.由人民法院裁判;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公证机关、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各一份。

甲 方: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ideng_f;">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现住址:

身份证号: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现住址:

身份证号:

见证方:

见证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购买甲方坐落于____________号楼_______房间私有楼房住宅一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朝私________号________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________,使用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使用年限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此房屋实际售价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元)。此售价包含公共维修基金及室内所有固定装修、固定配套设备。

第三条甲方应在签署本合同时,向乙方提供以下证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户口薄;

房屋所有权证和其他有关证件;

房屋共有人同意或委托出卖的证明;

办理房屋买卖及过户手续应出具的其他文件。

第四条甲方应保证欲出售的房屋不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无合法证件的房屋(包括违法建设的房屋);

有产权争议的房屋;

经批准用或划拨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

经人民法院裁定限制产权转移或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代管房屋;

市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得出卖的房屋。

第五条乙方应在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户口簿;

办理房屋买卖及过户手续应出具的其他文件。

第六条上述房屋在甲方实际交付乙方之日前所发生的费用(取暖费、物业费、水费、电费、天然气费、电话费等)由甲方负责。分担日期以办完过户手续乙方正式接手此房屋的日期为准。具体金额以物业公司的数据为准。

第七条税费分担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房地产交易部门的规定缴纳各项税费。

第8条定金

在20____年____月____日 见证人代甲方向乙方收取房屋定金人民币________ 元作为房款

的一部分。

第9条付款方式;

首付款 :乙方提交材料时将首付款________ 元人民币支付给甲方

余款 :过户完成一次性付清。

注:过户完成首付款和余款当日兑现

第10条违约责任

如乙方违约则定金不予退还,扣除见证人代理费后将余款退还甲方;如甲方违约则见证人扣除代理费后将余款退还乙方,同时甲方向乙方交付人民币________元违约金。

共2页: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现住址: 身份证号: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现住址: 身份证号: 见证方: 见证人: 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

第十一条交房日期:________ 。

第十二条 备注:室内留下的固定装修及家具电器包括:(根据家具清单)。此清单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家具清单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三页,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执一份。

第十七条此合同与出售委托合同、承购委托合同及房屋买卖合同同时起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附带家具(见家具清单)

甲方(签字):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 见证人(签字):

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 日

ideng_f;">出 卖 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买 受 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买受人所购房屋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 【幢】【座】 【单元】【层】 号房。

该房屋的用途为 ,属 结构,层高为 ,建筑层数地上 层。

该房屋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该房屋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 种方式计算该房屋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单价为( 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 币)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单价为( 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 币)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3.按套(单元)计算,该房屋总价款为( 币)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4. 。

第三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

2.分期付款 。

3.其他方式 。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

第四条 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 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房屋经验收合格。

2.该房屋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房屋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该房屋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5.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 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 。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 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 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

2. 。

第五条 交接

房屋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房屋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 产权登记

出卖人应当在房屋交付使用后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 %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 。

第七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十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的情况如下:

出卖人 份,买受人 份, 份。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 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 】: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签于

房屋预售合同 篇3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销售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jht868.cOm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国籍: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年__月__日,性别: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预售合同 篇4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

房屋预售合同 篇5

  预售人(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

  预购人(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

  甲方已领取___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依法享有南京市____区____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宗地块地号为_________。

  甲方获准在上述地块上开发建设的商品房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称为_________。

  甲方已领取宁房销第_____号《南京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依法可以预售相应商品房。

  根据《xxx合同法》、《xxx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xxx《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规定,甲、乙双方就商品房预售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合同标的基本情况

  一、甲方预售给乙方的商品房(下称“该商品房”)为上述《南京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载范围中的_________号,该房号为公安审定编号工程暂定编号。该商品房所在楼幢的总平面位置见附件1总平面图,套型及分层平面位置图见附件2。

  二、该商品房所在楼幢的主体建筑结构为_____,主体建筑层数为____层,其中+米以下_____层,+米以上_____层,该商品房位于+米以上+米以下第_____层。

  三、该商品房设计用途为_____,层高_____米(与本层高不一致的部位另见附件2中的层高标注)。

  四、该商品房的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共有共用分摊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计入上述共有共用分摊面积的建筑部位见附件3。

  五、该商品房的装修装饰材料及设备标准见附件4。

  六、该商品房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土地使用权面积在乙方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时,由政府主管部门核定。该商品房的土地用途为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七、该商品房所在楼幢当前的工程建设形象进度为________。

  第二条该商品房的权利瑕疵一、甲方告知乙方,该商品房存在下列权利瑕疵:

  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已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____,抵押登记部门为_____,抵押登记日期为_____。

  已设定在建工程抵押,抵押权人为_____,抵押登记部门为____,抵押登记日期为_____。

  二、甲方已通知抵押权人预售该商品房的证明和甲方处理上述权利瑕疵的承诺见附件5。

  第三条定金及其处理办法

  一、乙方应于____前向甲方支付定金(大写____元)(小写____元),币种_____。

  二、甲、乙双方履行本契约时,定金按下列方式处理:________。

  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合同价款。

  在_____时,甲方一次性返还乙方。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乙方预购该商品房以建筑面积计价,单价为_____元/平方米,总价款合计(大写)_____,(小写)____,币种为____。该总价款由下列款项构成:________________

  √房价款:______元。

  房屋套内的装饰装修款:_______元。

  第五条付款方式、时间和迟延付款的责任

  一、乙方应按下列方式和时间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

  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___

  分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

  预购商品房抵押贷款:________

  按本款约定,乙方应向贷款银行提交完备贷款申请资料的日期,视为乙方应当付款的日期。贷款银行按约发放贷款的,乙方实际向贷款银行提交完备贷款申请资料的日期,视为乙方实际付款的日期。

  二、乙方迟延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甲方承担下列违约责任,但甲方依法解除本合同的除外:

  按照未付到期价款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商业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迟延期间的利息,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按照未付到期价款的万分之____/天计算,向甲方支付迟延期间的违约金。

  三、乙方迟延支付合同价款,经甲方催告后_________日后仍未支付到期价款,且未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总价款____%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按下列约定清理和结算:

  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商业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甲方可要求乙方按照总价款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解除之日止同期利息的____倍赔偿损失。甲方应在解除本合同____日内,将已收价款扣除乙方应当赔偿的金额后退还乙方。乙方尚有预购商品房抵押贷款未归还的,甲方可用应当退还乙方的款项代乙方归还已到期的贷款并提前归还尚未到期的贷款。

  本合同解除时另有定金的,定金也不予返还。

  乙方应在甲方解除本合同日内,协助甲方到登记机关注销本合同解除前办理的各项登记手续。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前办理的登记手续迟延注销的,乙方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按照总价款的万分之_____/天计算,向甲方支付迟延期间的违约金。

  第六条房屋交付时间、条件和迟延交付的责任

  一、甲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商品房。

  二、该商品房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书》和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材料;

  √己取得用于房屋权属登记的《房屋测绘成果》;

  第二条所列权利瑕疵已消灭;

  应当在交付该商品房同时达到甲方承诺条件的附件6中的第_________项已达到甲方承诺的条件;

  该商品房为住宅的,甲方还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三、甲方迟延交付该商品房的,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但乙方解除本合同的除外:

  按照已收价款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商业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迟延期间的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按照已收价款的万分之_____/天计算,向乙方支付迟延期间的违约金。

  按照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计算违约金。

  四、甲方迟延交付该商品房,经乙方催告后_________日后仍未交付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按下列约定清理和结算:

  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商业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乙方可要求甲方按照总价款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解除之日止同期利息的_________倍赔偿损失。甲方应在解除本合同_________日内,将已收价款退还乙方并同时向乙方支付赔偿金。乙方尚有预购商品房抵押贷款未归还的,甲方可用应当退还和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代乙方归还已到期的贷款并提前归还尚未到期的贷款。

  本合同解除时另有定金的,还应双倍返还定金。

  乙方应在收到以上约定的款项后______日内,协助甲方到登记机关注销本合同解除前办理的各项登记手续。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前办理的登记手续迟延注销的,乙方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按照总价款的万分之_______/天计算,向甲方支付迟延期间的违约金。

  第七条配套基础设施和其他设施

  一、甲方对配套基础设施及其它设施的承诺见附件6。

  二、附件6中的设施迟延达到甲方承诺条件的,甲方承担下列违约责任,但乙方解除本合同的除外:

  按照_____元/天·项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本款约定的违约责任不与第六条约定的迟延交付违约责任累加适用。

  三、该商品房交付后,附件6中第_____项设施迟延达到甲方承诺条件,经乙方催告后_____日内仍未达到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按下列方式处理: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配套房屋和建筑的产权归属

  甲、乙双方约定,附件7所列配套房屋和建筑,虽未计入上述共有共用分摊面积,但随商品房的销售,应当无偿转移归全体业主共有,并由全体业主按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除附件7所列项目以外的配套房屋和建筑归甲方所有。但权利人应当按规划核定用途使用配套房屋和建筑,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

  第九条规划和设计变更的约定

  一、甲方承诺按已公示的商品房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核准图所确定的条件进行建设。

  二、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该商品房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条件在本合同生效后发生变更,出现下列影响该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情形,甲方应在变更被批准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应当不超过10日)书面通知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该商品房所在楼幢与相邻楼幢的正面建筑间距比原间距减少_____米。

  南面相邻楼幢檐口高度增加____米。

  该商品房朝向的方位偏角变化值超过___度。

  三、经设计单位同意,该商品房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在本合同生效后发生变更,出现下列影响该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情形,甲方应在变更确立之日起____日内(应当不超过10日)书面通知乙方:

  √该商品房结构形式发生变化。

  √该商品房户型发生变化。

  √该商品房空间尺寸发生变化,导致层高降低值超过____厘米,或导致本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变化超过_____平方米。

  该商品房共有共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比原系数的增大值超过_____%。

  四、乙方收到甲方的通知后______日内作出是否解除本合同的书面答复;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未作书面答复本合同的,按下列约定处理:

  视同乙方接受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合同价款变更。

  五、甲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未书面通知乙方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甲、乙双方按下列约定清理和结算:

  甲方应在本合同解除后_________日内将已付价款、定金以及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商业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返还给乙方,并按总价款的______%赔偿乙方损失。

  六、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在约定期限内书面答复不解除本合同,或甲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未书面通知乙方,但乙方不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按变更给乙方造成的实际影响,给予乙方相应补偿。甲、乙双方应按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补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双方按本合同第十八条约定的方式解决争议。

  七、该商品房项目和该商品房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在本合同生效后发生其它规划变更或设计变更的,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按法律法规和其它国家规定的精神处理。

  第十条房屋交付和接收手续

  一、该商品房具备第六条第二款约定的交付条件后,甲方应当在确定的交付日期前___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接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甲方通知确定的交付日期应当给乙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和必要的方便。

  二、甲、乙双方进行交接时,甲方应当出示第六条第二款约定的证明文件,并满足第六条第二款约定的其它交付条件。甲方不出示证明文件或者出示的证明文件不齐全,或未满足第六条第二款约定的其它交付条件的,乙方有权拒绝接收该商品房,甲方按第六条的约定承担迟延交付的责任。

  甲、乙双方进行交接时,甲方明确告知乙方交付的商品房尚未取得第六条第二款约定的证明文件或尚未满足第六条第二款约定的其它交付条件,乙方仍愿意接收该商品房的,视为双方对房屋交付条件的变更。

  三、甲、乙双方签署商品房交接单,交接钥匙后即为交付。

  四、该商品房已满足交付条件,但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交房通知后,拒绝接收该商品房或未如期办理交接手续的,按下列方式处理:

  乙方按每天_________元向甲方支付逾期交接期间的违约金,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日起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面积差异和其它差异的处理

  一、甲、乙双方办理交接手续时,第六条第二款中《房屋测绘成果》载明的该商品房实测面积与第一条约定的面积发生误差的,按下列方式处理:

  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____%以内(含本数,不得超过3%)的,按照第四条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

  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上述比值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当自本合同解除之日起_________日内退还乙方已付价款,并按照年利率_____%计算支付利息。乙方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实测建筑面积大于本合同约定建筑面积的,在上述比值以内(含本数)部分的价款由乙方按第四条约定价格补足,超出上述比值部分的价款乙方可不予承担,但其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实测建筑面积小于本合同约定建筑面积的,在上述比值以内(含本数)部分的价款由甲方返还乙方,超出上述比值部分的价款由甲方双倍返还乙方。

  二、其它差异的处理:

  1、该商品房的实际层高低于第一条约定层高,其误差值超过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允许误差值的,甲方承担下列责任:

  2、该商品房交付的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标准低于附件4约定标准的,甲方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按交付时的市场差价双倍赔偿乙方。

  第十二条预售款专用和监管

  一、甲方保证,在该商品房竣工前,所收取的合同价款专项用于该商品房所在楼幢的工程建设,不挪作他用。

  二、甲方已与_________银行签订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合同,银行监管帐户的开户行为。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在该商品房竣工前支付的合同价款应由上述银行按商品房预收款监管的有关规定监管使用。

  第十三条商品房质量保证

  一、甲方承诺该商品房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该商品房质量符合国家和省、市颁布的工程质量规范、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

  二、经有市级以上检测资质的省、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该商品房主体结构质量确属不合格的,或因该商品房存在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使用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解除本合同的,按下列约定清理和结算:

  甲方应在本合同解除后___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_____利率计算支付利息;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该商品房的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见附件8,保修期自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计算。

  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和本合同约定承担该商品房的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内,乙方发现该商品房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应及时通知甲方或其受托人;甲方或其受托人接到乙方的报修通知后应在_________小时内到场检查(双方另约时间的除外),并根据工程质量问题的实际情况与乙方商定具体维修日期,及时、合理安排维修。乙方应在甲方或其受托人检查、维修期间给予必要配合。

  甲方委托代为承担保修任务的受托人应当在_________年内常驻该商品房项目现场。甲方没有将保修任务委托给受托人的,甲方应当在_________年内设立常驻该商品房项目现场的报修点。

  甲方或其受托人怠于履行该商品房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的,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按每拖延一天_________元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该商品房在保修期内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按下列约定赔偿乙方:

  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四、甲、乙双方对该商品房工程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委托由市级以上检测资质的省、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另一方应当配合和协助检测工作。

  检测结果支持一方主张的,由对方承担检测费用。

  第十四条前期物业服务(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签订本合同时适用)

  一、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就该商品房所在商品房项目的物业管理已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制定了《业主临时公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详见附件9—1、附件9—2。

  乙方已详细阅读并自愿遵守该《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同时已签订了《业主临时公约》,并承诺按其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本合同签订后,经业主大会依法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受业主委托与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大会制定的《业主公约》依法生效的,上述《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业主临时公约》自行终止。

  二、与该商品房的物业管理有关的其它事项见附件9—3。

  第十五条合同备案手续和权属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