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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简短精选

合同范本网主题栏目精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敬请访问。

在法律体系和法律设施不断完备的今天,合同对于我们的保护不可忽视。在签订合同时需要详细关注各类细节。你知道合同制定应该注意哪些方面吗?相信你应该喜欢小编整理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简短,请继续阅读本文相关内容!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简短 篇1

甲方(转让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受让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甲方拥有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占地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甲方拟将该土地使用权及与之相关的项目开发权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根据我国现行土地转让及开发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协议所指土地及其开发的'实际情况,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转让土地基本情况

1、土地座落位置:_________

2、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____

3、已批准的容积率为:_________

4、已批准的建筑面积:_________(其中:非住宅_________平方米,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5、土地规划用途:_________

6、土地使用期限:_________

7、土地现状:_________

8、国有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__

9、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号:_________

10、地号:_________

第二条土地项目开发权状况

1、甲方已领取了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甲方已经_________市政府批准在拟转让的地块上取得单项开发权,并领取了单项开发资质证;

3、甲方已按土地规划用途委托了设计并办理了报建手续,缴纳了报建所需费用。

第三条其他权利状况

1、甲方确认本协议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是其合法拥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张权利等产权瑕疵;

2、承担形成转让款的现状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甲方确认为取得本协议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已支付了一切应付款项、费用,不存在债权、债务争议(包括绿化费、拆迁安置补偿等)。jht868.COm

第四条文件的提供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甲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

(1)投资审批部门签发的项目批准证书(复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乙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

第五条转让期限

1、本合同所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为自乙方申领的该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起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自乙方领取该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日起,前款所述场地的土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3、在转让期限内,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六条转让价格

1、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的转让价格以甲方已获得批准的可建筑面积为计价面积,转让价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简短 篇2

第十一条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税以及国家有关土地的税(费)。

第十二条 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___元人民币,总额为________元人民币。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___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______%共计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出让金。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____日内,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十四条 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_______日内,依照规定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十五条 乙方同意从_______年开始,按政府规定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缴纳时间为当年______月______日。土地使用费每年每平方米为______元人民币。

第十六条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帐户内。银行名称:________银行________分行,帐号为________。

甲方银行、帐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简短 篇3

甲方(转让方):袁XX

乙方(受让方):马XX

甲乙双方经中间人朋友马XX介绍,并根据《民法典》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之规定,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甲方名下拥有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于乙方名下,自主经营使用达成如下内容,愿共同遵守和负法律责任。

1、甲方自愿将自己名下位于本市城西XX原寺儿沟的自留地贰亩转让给乙方独立经营使用。甲方保证该贰亩地四至界线清楚。权属明确,无任何法律上的争议。

2、转让费为人民币整( )(以甲方收据为准)。乙方并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甲方交纳前期款项人民币伍万元整(5万元整)(见甲方出具的收据),待本合同生效后该伍万元冲抵转让费。

3、转让期限为长期期限的不固定期限。

4、甲方保证所转让的该土地使用权权利不受包括甲方家庭成员或其他任何村民及人员的非法干涉。如遇他人非法干涉一切由甲方出面协调解决。

5、转让期内如遇甲方村委会或国家征用等统一规划政征用该两亩地时,届时乙方在该两亩地上所购建的一切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所得的补偿费用全部归乙方所有,其他任何

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和主张权益。

6、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本村委会签章确认后生效。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留档一份。

甲方(签章):

中间(签章):

乙方(签章): 村委会(签章):

________年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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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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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发展经济,盘活存量资产,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甲方将其权属的***内土地使用权,变更转让给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变更转让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包括房屋及院墙),总面积约***亩(含代征)。

二、转让、变更费总额:***万元(含土地出让金)。

三、现金支付方式: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支付方法:即签定合同之日乙方支付甲方现金***万元,乙方领取土地证时须一次性付清甲方余款***万元整。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乙方实施宏观管理,有权制止乙方的违法经营行为。

2、依照本协议第三条,按期收取转让、变更费用。

3、乙方不能按时交付变更、转让费时或随意改变土地用途,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土地使用权。

(二)甲方的义务:

1、在乙方交纳转让变更费***万元后,甲方负责***天内将***所有土地交乙方使用,并且确保原水电设施不变。甲方应在***个月内负责办齐相关土地变更手续,并承担变更费用。

2、为乙方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确保乙方不被各种形式的地皮卡现象侵扰。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有经营决策及调整经营决策的自主权(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

2、不承担原厂(原***厂)遗留的任何债权、债务。

3、本协议签定后,乙方有权拆除破旧厂房和处理其它附属设施。并且根据乙方企业的需要可以修建于其产业相关的生产、经营性质的建筑设施。

(二)乙方的义务

1、在享受优惠政策的前提下,依法纳税、合法经营。

2、乙方所取得的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只能在该土地上兴办***文化产业的开发、传播、经营,乙方不得在任何时候改变土地用途。

3、***年***月底前,乙方必须新增固定资产投入***万元以上,以后逐年有所增加。

4、企业运作正常且取得一定利润时,要主动支持乡镇的经济建设,积极参与当地政府发起的各项社会公益活动。

六、甲方负责在双方均履行合同的前提下,保证乙方的房地产所有权不受他人侵害。

七、违约责任:对照《合同法》相关条款处理,双方各自承担相对应的法律责任。

本合同以双方代表人签字生效,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两份备用,一份交合同签证机关存档。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证机关: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3000字精选


随着群众维权意识的加强,合同在我们生活中的地位也逐渐变得重要。签订合同也是一个非常必要,也是非常必须的行为。那么合同履行制度的重要意义都有哪些?合同范本网编辑特别整理来自网络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请马上收藏本页,以方便再次阅读!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篇1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之概念。在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城市土地的利用均是通过划拨方式进行的,即都是无偿划拨供应的,只存在单一的划拨土地供应制度。改革开放之后,随着外资的进入,我国对外资企业开始实行土地有偿使用,收取土地使用费。1990年,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与实施,标志着出让土地使用权制度的建立,由此开启了划拨土地使用权通过办理出让手续可再行转让的历史。而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法释(20xx)5号文《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则根据司法实践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方式作了全面的总结和规范,对今后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发展具有直接的现实意义。

一、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含义及特点。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各种方式,除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外或完全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特点有:

(1)取得的法定性。即要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其用途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必须经过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

(2)取得的无偿性。这是划拨土地使用权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本质区别,即划拨土地使用权取得者除缴纳补偿、安置费外无须向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人即国家支付土地使用费;而出让土地使用权人则必须向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人即国家支付包含土地使用费在内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3)使用的无期限性。依照法律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4)权利的受限制性,划拨土地使用权人不能随意地处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要处分,必须经过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

二、未经政府部门批准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合同的效力问题。

尽管我国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由于历史原因仍存在大量的划拨土地。此类划拨土地的使用虽不符合现行法律的规定,但也不宜马上收回。由于利用能力与现实利益趋使,许多划拨用地或明或暗的通过转让方式进入市场。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因此,以划拨方式出得土地使用权的,须经有批准权的市、县人民政府审批后,方可进行转让。《条例》第四十五条还规定了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条件,但同样规定政府审批是转让的前提。未经政府部门批准擅自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所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应属于无效合同。 笔者认为,划拨土地使用权是一种无偿使用国有土地的方式,不需要支付使用土地的对价。严格地说,现行法律规定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并非真正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根据《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经政府批准转让的实质是国家收回划拨的`土地使用权,然后再出让给受让方。或经批准不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但土地收益须上缴国家。可见,划拨土地的使用权人依据转让合同取得的并非土地使用权的对价,充其量算作是对其交回土地使用权的一种补偿(含地上附属物的补偿),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之说及相关程序规定显得不伦不类。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变相转让,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土地市场的混乱,也是造成国家土地资产流失的一个巨大黑洞。随着使用划拨土地的范围越来越小和土地市场的逐步规范,建议取消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之规定,规定禁止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凡不符合现行法律规定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一律变成有偿使用,无力支付土地出让金的由国家直接收回或变更为租赁等其他使用方式。 根据《解释(征求意见稿)》第六条、第七条规定意见,“转让方与受让方订立的合同为补偿合同,合同约定的土地转让价款应认定为对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人的补偿。”将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确定为补偿合同可谓定性准确,把握到了此类合同的实质所在,有利于有关转让合同纠纷的正确处理。

三、《解释》实施后,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分为三种情形处理。

《房地产管理法》实施后,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应当由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但由于对人民政府的批准截止时间等事项没有详细规定,在司法实践中遇到了难题。对此,《解释》作了规定。

1、划拨土地使用权未经批准转让无效,但在起诉前经批准并办理出让手续的则有效。 根据《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在起诉前,转让人经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办理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则转让人与受让人间的合同按有效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处理。而实际上,这时转让的已不是划拨的土地使用权,而是已转化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这里遵循的还是《条例》确立的“先出让后转让”的原则,只不过办理出让手续的时间宽延到了起诉前。

2、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在起诉前经批准并由受让人办理出让手续的,转让合同按补偿性质合同处理。 该《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方订立合同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起诉前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同意转让,并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方订立的合同可以按照补偿性质的合同处理。”该规定的法律依据应为《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但弥补了《房地产管理法》对转让人与受让人订立的合同没有明确定性易产生争议的缺陷,将其明确定性为补偿性质的合同,并将受让人办理出让手续的时间宽延到了起诉前。

3、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在起诉前经有批准权的政府决定划拨给受让人使用,转让合同按补偿性质合同处理。 该《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方订立合同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起诉前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决定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将该划拨土地使用权直接划拨给受让方使用的,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方订立的合同可以按照补偿性质的合同处理。”该规定的法律依据应为《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而实际上,这时已不是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而是划拨土地使用权的重新划拨,当然,这里的受让人必须按法律规定具有划拨土地使用资格。由于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时,可能支付了相应的补偿、安置等费用,转让该土地使用权时可能有地上附着物或存在职工安置等问题,新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人支付补偿、安置等费用也符合划拨土地使用权取得条件的法律规定。

四、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注意的几个关键问题

1、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的批准。根据《条例》等规定,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是指市、县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设有区的市,其权利部门仍是市级主管部门而不是区级主管部门。

2、政府批准的依据。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经过政府批准,那么有批准权的政府依据什么来批准呢?根据20xx年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第四条规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20xx年10月国务院国发(20xx)28号文《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以最高行政命令重申,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经依法批准转让原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应当在土地有形市场公开交易,按照市场价补缴土地出让金。因此,如果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人协议将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后用于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则很可能永远得不到政府的批准,如此则转让合同无效。

3、取得批准的时限。“起诉前”是该《解释》贯彻始终的一个“无效合同”补正为“有效合同”的时间截止点,就是说,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人在起诉前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的追认批准,则转让人与受让人签署的合同就有效。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篇2

转让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本合同甲方为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之合法拥有者,并同意转让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本合同乙方同意受让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现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事宜,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1.总则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_________》及其它有关规定,参照国内和_________市各开发区的通行惯例,由甲方向乙方转让_________号地块内的部分土地使用权,用于乙方兴办_________。

1.2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土地使用权转让及与土地使用权转让相关的所有法律、法规、规章及_________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

2.双方法律地位及有关文件

2.1甲方系经国家批准成立,负责_________土地开发和经营管理的经济实体,具有中国法人资格。

2.2 乙方系经_________国政府批准成立,从事生产经营_________的经济实体,具有_________国法人资格。

2.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甲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

(1)投资审批部门签发的项目批准证书(复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乙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

3.甲方的确认与保证

3.1甲方确认并保证,甲方有权转让本合同所定地块,并具有与乙方签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3.2 甲方确认并保证,在乙方实际获得本合同所定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之前未设置任何抵押、债权或债务,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权益。

4.场地位置和面积

甲方向乙方转让_________号地块内的部分土地使用权,作为乙方的工业建设用地。该场地面积共计约_________平方米(以土地管理部门勘测定界的面积为准),其地理位置详见《场地位置示意图》。

5.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

5.1本合同第4. 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为自乙方申领的该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起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自乙方领取该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日起,前款所述场地的土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5.2 在转让期限内,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权。

6.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和付款方式

6.1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_____美元,_________平方米合计为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前款所述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总额最终以土地管理部门勘测定界的面积和前款所述的土地单价的乘积为准,并实行多退少补。

6.2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乙方须按下述时间要求付清前条规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

本合同双方签字日后_________天内,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计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本合同签字日后_________日内,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清余额_________%,计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乙方应将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_________

7.场地交接

7.1甲方应于乙方按本合同第6.2条规定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后_________日内,将本合同第4. 条所定场地交付乙方使用。场地交接时,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在场地交接单上签字,以示场地交接完毕。

7.2 甲方应于场地交付日期前____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进行场地交接。若乙方不按甲方书面通知所载日期进行场地交接,逾期超过_________天的,视作乙方认可本合同第4. 条所定场地已交接。

7.3 在乙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甲方交付用地,乙方具备申办土地使用权证的全部条件后,由乙方向有关土地主管部门申办土地使用权证,甲方将积极协助乙方领取土地使用权证,并向_________市房地产登记处办理登记手续。

8.场地基础设施、条件

8.1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所称基础设施包括以下部分:

(1)供电、供水、电讯、煤气设施管道;

(2)雨水、污水管道及接口;

(3)道路。

本合同所称基础设施管线的接口的含义如下:

(1)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入点;

(2)经专业管线单位确认的本合同第4. 条所定埸地周边的其他基础设施管线的接入点。

8.2 本合同第4. 条所定场地为将按该地块的平均自然标高经过平整、拆除地面建筑物和或构筑物、无地下公用设施的_________用地。

8.3 乙方项目建成投产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口、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管线和道路。

乙方在受让地块内建设施工时,场地应具备供水、供电、进出道路及场地平整之条件,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好有关临时用电、用水、电话接入使用的申请和批准手续,从接口引进红线内的工程费用和容量费用由乙方承担。

基础设施管线接口以上(包括接口)的'公用设施部分由甲方建造,并承担全部费用;需要向有关部门办理各类手续的,由甲方负责。

8.4 基础设施管线接口以下(包括与接口的衔接部分)的乙方自用设施部分由乙方建造,并承担全部费用。

乙方使用供电、供水、电讯、煤气、雨污水排放等配套设施,应向有关公用事业单位申请办理,甲方应提供必要协助,贴费(增容费、初装费)、接装费及所需器材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8.5 乙方在本合同第4. 条所定场地内进行建设时,不得损坏该场地周边道路及其地上、地下各类公用基础设施。乙方建设造成该类设施损坏的,应负责恢复原样,并承担全部费用及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8.6 未经权利人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开挖、占用本合同第4. 条所定场地以外的任何土地,如需临时占用本合同第4. 条所定场地以外的土地和道路,须得到政府主管部门或有关土地使用者的同意。

8.7 在转让期限内,乙方同意甲方在本合同第4. 条所定埸地内的边缘地带敷设热网管线,并向甲方提供施工方便,但具体实施方案甲方应与乙方协商。

9.其它权利和义务

9.1乙方必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不少于总建安工程量的_________%,并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竣工。

9.2 在转让期限内,乙方对依据本合同所取得使用权的土地,有权连同建筑物依法自行处置,包括转让、出租和抵押。上述事实的发生,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及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并不得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相抵触。上述事实发生时,乙方须将有关法律文件送交甲方备案。因上述事实的发生而产生的土地使用权后继者、受让者,都是本合同所规定的乙方权利和义务的承受人。

9.3 乙方在本合同第4. 条所定场地内兴建的一切建筑和设施,包括改建、扩建等涉及交通、通讯、消防、环保、环卫、绿化等方面的,由乙方报请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乙方的上述活动应符合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_________区的有关规划、_________建设单位规划、建筑管理公约及各类管理要求。

9.4 乙方依据本合同9. 条所定内容转让、出租本合同第4. 条所定场地时,再受让人投资兴办的项目须符合_________区产业导向和整体规划等要求。

9.5 本合同第4. 条所定场地边界以外的公共卫生、绿化养护、市政养护等事项由园区管理机构承担,乙方应按_________区市政市容管理机构公布的有关规定向甲方交纳管理费。该管理费应为合理之费用。

9.6 凡涉及土地使用权转让、再转让、继承、出租和抵押及有关建筑物、附着物的产权变更等的所有经济合同、契约、凭证等必须进行登记的文件,均应按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登记。

9.7 转让期限内,乙方应按规定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土地使用金。

10.续期与合同终止

10.1本合同第4. 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后,乙方欲继续使用合同所定场地而甲方仍拥有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的,乙方可以申请续期。

乙方申请续期的,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续期的书面申请至迟于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前_________年送达甲方;

(2)投资审批部门同意乙方延长经营期限的批准文件于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前_________个月送达甲方。

10.2 乙方提出续期申请后,甲方在转让期限届满前不得就本合同第4. 条所定场地的租用或使用权转让事宜对任何第三方作出有法律约束力的承诺。

10.3 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后不续期的,乙方应将本合同第4. 条所定场地完整地交还给甲方。因乙方原因使得甲方不能支配该场地的,乙方应按当时的价格继续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用。

10.4 本合同第4. 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后,乙方欲继续使用合同所定场地而甲方届时不拥有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的,乙方可以直接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续期。转让期满后,乙方不续期的,地面建筑物及附着物的处置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11.违约责任

11.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乙双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构成违约:

(1)在乙方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后,甲方未按本合同第7. 条规定的时间提供场地的;

(2)乙方对本合同第4. 条所定场地的使用和处置与“出让合同”、_________区建设单位规划、建筑管理公约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

(3)乙方未按本合同第 0.3条规定将本合同第4. 条所定场地交还甲方的;

(4)双方违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逾期付款不适用本条款,按照 .4、 .5条处理)。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上述违约事项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日计算,方法如下:

(1)日违约金为_________美元;

(2)违约天数=自违约事实发生之日起至纠正之日止日历天数;

(3)违约金金额=日违约金×违约天数。

11.2 违约造成的另一方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违约方还应支付超过违约金部分的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根据经济损失的程度据实计算,共同核定,也可以由双方共同委托具有专业权威的第三方核定。

11.3 违约金、赔偿金至迟应于明确违约责任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偿付;违约事实于偿付当日及其之后仍在延续的,违约方应继续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直至违约行为终止。

11.4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视为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额千分之五的比例支付滞纳金。

(1)乙方逾期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的;

(2)任何一方逾期支付违约金、赔偿金。

11.5 乙方逾期付款,除依本合同第 .4条规定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外,若出现下述情况,同时应以下列方式承担责任:

(1)乙方任何一期付款逾期超过_________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将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予以扣除(扣除方式详见本条第(3)款);但本款前述情况发生时,经乙方书面要求,甲方书面同意可给予乙方宽限期,宽限期自乙方付款逾期第一日起计_________个月,宽限期内,乙方仍应根据本合同第 .4条之规定向甲方支付前述逾期付款而产生的滞纳金。

(2)宽限期内,乙方任何一期付款逾期的,自逾期之日起,甲方就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将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予以扣除(扣除方式详见本条第(3)款)。

(3)本条第(1)、(2)款所述甲方扣除乙方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具体办法为:甲方将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扣除合同总额的30%及本合同规定的滞纳金、违约金后余额退还;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违约赔偿。

11.6 如果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9. 条之规定的期限完成建设工程量的,乙方可至迟在建设期限届满之日前__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延建书面申请,且延期不得超过_________年。

除经甲方书面同意或不可抗力事由引起的迟建外(不可抗力的解释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法律为准),自9. 条规定的建设期限届满之日起,超出_________个月以内的,罚以本合同转让金总额的_________%,超出_________个月不到_________年的,罚以本合同转让金总额的_________%,超出一年不到二年的,罚以本合同转让金总额的_________%,超出_________年未完成的,由甲方无偿收回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地块上全部建筑物或其它附着物。

11.7 违约事实发生后,守约方有权选择终止或继续履行本合同。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无论违约方是否已实际支付了违约金或和赔偿金,违约方均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12.不可抗力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出具。双方可按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前款所称自然灾害仅指严重水灾、火灾、台风以及地震等自然现象引起的灾害。

13.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13.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3.2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本合同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并按其仲裁规则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保密

事先未经本合同对方的书面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条款,一经查实,披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5.以往协议

本合同的效力超过甲乙双方以往就本合同第4. 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或与其相关的事宜所达成的协议,上述协议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失效。

16.其它

16.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在修改文件生效前,双方仍应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履行。补充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办理公证手续后生效。

16.2 本合同(包括合同正本、附件及补充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办理公证手续后生效,公证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16.3 本合同生效后,国家或_________市修改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或颁布新的法律法规对本合同有追溯力的,双方应及时修订本合同,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16.4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区建设单位规划、建筑管理公约;

(2)场地位置示意图;

(3)雨水、污水管道接口图;

(4)_________区市政基础设施使用和保护管理办法。

(5)“出让合同”(复印件)。

16.5 乙方可以自由决定以美元或人民币支付本合同6. 条所定土地使用权转让金,该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由乙方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按付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美元的卖出与买入价的中间价计算。若付款当日无交易,则以付款前上一个交易日的中间价计算。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其它费用的,与前款同。

16.6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书写,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同的解释、理解或不符时,以中文本为准。

16.7 本合同双方用电报、电传和传真发送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自用上述方式发送通知之日起_________天内,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本合同中所列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即为甲、乙双方的收件地址(本合同一方或双方改变其通讯地址的,应于改变之日起_________天内通知合同的另一方)。

16.7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_________市公证处及_________市房地产登记处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篇3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方经协商,就甲方位于 的 平方米农村土地转让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土地共(其中靠宽 米,至向外延伸米)的经营使用权永久转让给乙方。此块土地的具体四界为以 。

2、甲方保证此块土在转让之前的经营使用权合法属于甲方,且无任何纠纷及债务抵押,否则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一切损失。

3、乙方的转让金支付按照每平米 万元。甲方在支付转让金是,乙方应立即将该土地实际交付乙方,同时系于该土地的一切权利也一并移转给甲方。在以后因国家政策等原因应续签承包使用合同时,甲方必须就相关签订事宜协助配合乙方办理。

4、今后乙方需要甲方协助办理在该土地上建房等相关的事宜时,甲方均不得拒绝、推诿、拖延等,否则必须支付该转让金双倍违约金给乙方,并且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

5、甲方向乙方承诺,现转让的土地属于基本用地以外的土地,如出现第三人追索的事宜等,需双倍支付乙方给付的土地转让金及赔偿相关损失。

6、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雨水污水的排出场地和必要的通行道路。

7、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先支付万元给甲方。余款在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好相关转让手续后,乙方一次性全部付清。

8、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民委员会存档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9、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处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篇4

甲方(转让人):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让人):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甲方拥有位于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环路与太白路什字东南角占地面积为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甲方拟将该土地使用权及与之相关的项目开发权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根据我国现行土地转让及开发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协议所指土地及其开发的实际情况,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转让土地基本情况

1、土地座落位置:

2、土地使用权面积:

3、已批准的容积率为:

4、已批准的建筑面积为:

5、土地规划用途:

6、土地使用期限:

7、土地现状:

8、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9、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号:

10、地号:

第二条 土地项目开发权状况

1、甲方已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甲方已经西安市政府批准在拟转让的地块上取得单项开发权,并领取了单向开发资质;

3、甲方已按土地规划用途委托办理了报建手续,缴纳了报建所需费用。

第三条 其他权利状况

1、甲方确认本协议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是合法拥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张权利等产权瑕疵;

2、承担形成转让款的现状所产生的债务债权及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甲方确认为取得本协议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已支付了一切应付款项、费用,不存在债权、债务争议(包括绿化费、拆迁安置补偿等)。

第四条 文件的提供

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甲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

2、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

(1) 投资审批部门签发的项目审批证书(复印件);

(2)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乙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

第五条 转让期限

1、本合同所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为自乙方申领的该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起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自乙方领取该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日起,前款所述场地的土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3、在转让期限内,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六条 转让价格

1、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的转让价格以甲方已获得批准的可建筑面积为计价面积,转让价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计人民币 元;

2、上述转让价格包含甲方取得转让土地的使用权与项目开发权所已付和应付的一切款项、费用;

3、乙方在受让后获准增加或减少建筑面积,与甲方无关,不作为增加或减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款的依据。

第七条 支付方式

1、 支付

(1)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 %给甲方。

(2)在甲方将涉及转让地块的使用权和项目开发权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合同书、红线图、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设计要点、设计图纸、单项开发权批文及资质证等原件资料交付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的 %给甲方;

(3)在规划国土部门根据甲乙双方共同申请将涉及转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和项目开发权办理到乙方或其指定人名下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的%给甲方。

(4)在乙方根据项目开发需要,将原规划的办公、商场功能报批为商住功能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的 %给甲方。

(5)在乙方获批开工后 天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余下转让价款给甲方。

2、甲方收取本协议转让价款的开户银行为: 账号为: ;甲方亦可书面通知乙方有关甲方收款或委托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银行及账号: 。

3、甲方收取乙方款项,应按规定开具发票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

第八条 资料的交付及手续的办理

1、在本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涉及转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合同书、红线图、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设计要点、设计图纸、单项开发权批文及资质证等原件资料给乙方。

2、在本协议生效后 天内,甲乙双方备齐有个资料共同向市规划国土部门申请办理本协议所指土地的使用权登记手续及项目开发权的更名过户手续。

第九条 税费的负担

在本协议土地使用权转让和项目开发权更名过户过程中,涉及政府主管部门及政府部门指定的机构应收取的各种税费,均由甲方承担,如规定应由甲乙双方分担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义支付,乙方应承担的部分,已由其以转让价款方式体现在支付给甲方的价款中。

第十条 转让的法律状况

1、 甲方转让本协议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权后,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给乙方;

2、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登记以前,有关该地块产权瑕疵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自房地产登记机关核准转让登记之日起,有关该地块的风险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为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回填绿化费)、债务、责任,由其自行承担,不因本协议的生效及转让登记手续的办理而转移。

第十一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拖延履行本协议应尽义务超过三十个工作日,视甲方构成根本性违约。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定金,退还已收乙方的转让款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给乙方。

2、因甲方隐瞒事实真相,出现第三人对本协议所指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出现权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视甲方单方违约,甲方按本条第一款规定向乙方承担责任。

3、 甲方迟延履行本协议的规定义务未达到根本性违约,应按乙方已付转让款每日万分之二点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因甲方原因,在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设定或债务,影响乙方项目的开展,乙方有权将应付甲方的转让价款直接支付给主张权利的债权人,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应按本协议总价款的 %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迟延支付转让价款给甲方,应按迟延额每日万分之 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逾期三十个工作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应按本协议总价款的%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3、出现上述情况造成本协议终止,乙方需将从甲方处取得的有关本项目的资料原件以及后续开发取得的文件资料无偿移交回甲方。

第十三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 甲方有权转让本合同所定地块,并具有与乙方签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2、 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 )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 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 甲方确认并保证,在乙方时间获得本合同所定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之前未设置任何抵押、债权或债务,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利益。

5、 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 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 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 )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四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第十五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

3、乙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房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六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七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八条 争议的处理

1、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不可抗力

1、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终止。

2、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时间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者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安装通常理解对

本合同作出合同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一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做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效力

1、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 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篇5

订立合同双方:

转让方:(甲方)承让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使用。具体位置及四至范围以所附红线图为准。

二、乙方应遵守龙岩市国土资源局与甲方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使用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有关登记文件所载明的权力和义务随之转移。主要内容有:

1、土地面积:平方米

2、土地用途:

3、截止日期至:

4、承让方同意待龙岩市新罗区统一开征土地使用费(税)时起,按政府规定逐年向龙岩市国土资源局缴纳土地使用费(税)。

三、根据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甲方以人民币元整(评估价)将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应交纳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时涉及的有关税费。

四、土地使用权转让后,乙方如需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时,应当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龙岩市国土资源局和规划局批准,并按有关规定重新与龙岩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五、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经龙岩市国土资源局批准之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龙岩市国土资源局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转让双方另订协议。

九、本合同于二00年月日在龙岩市新罗区签订。

转让方:承让方: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住所:住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批准机关:龙岩市国土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西城莲花小区

联系电话:

传真:

转让土地使用权协议书精选


如今我们踏入了重视规则的法制化社会,合同的重要性越来越显著。签订书面合同有利于降低违约风险,进而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那么,合同应该如何撰写呢?考虑到你的需要,合同范本网小编特地编辑了“转让土地使用权协议书”,相信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转让土地使用权协议书【篇1】

一般纳税人

(一)转让20xx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也可以按财税〔20xx〕47号文件规定选择适用5%的征收率差额征税。

(二)转让20xx年5月1日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则必须采用一般计税方法,且不适用减去土地使用权原价的差额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xx年第18号)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这里只规定了房地产公司销售自行开发房地产项目可以适用土地差额扣除,其他没有差额扣除的文件依据。

小规模纳税人

1、转让20xx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按3%的征收率全额计税,也可以选择按财税〔20xx〕47号文件规定采用5%的征收率差额计税。

2、转让20xx年5月1日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六条只能适用3%的征收率全额计税。

转让土地使用权协议书【篇2】

(一)营业税及附加(出让方):

1、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营业税。

2、按缴纳的营业税缴纳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

(二)印花税和契税(双方):

1、按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所载金额缴纳0.05%的印花税。

2、按成交价格(合同)缴纳3%的契税(有的地方是5%)。

(三)土地增值税(出让方):

1、按取得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

2、规定扣除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

3、税率的确定四档: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至100%的,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100%至200%的,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税率为60%。

为计算方便,可以通过速算公式计算: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0、5%、15%、35%分别对应30%、40%、50%、60%税率)。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土地使用权协议书【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

乙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为加快镇新农村建设步伐,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共赢、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流转土地招引乙方在镇投资建设生态葡萄园观光休闲项目一事进行了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签订协议如下,双方共同遵守:

一、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地名)。(具体所涉村民小组及农户同意流转的相关文件详见附件)

二、土地使用权流转的面积:甲、乙双方确认的一期项目用地约亩;其中田:_________亩,地:__________亩,共计:___________亩。(具体土地面积、四至等明细见附件及图纸,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协助乙方在土地周围埋设界桩)。根据项目建设和发展的情况,如乙方需要增加土地流转面积,可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承诺比照本协议的约定予以优先满足。

三、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期限:土地使用权流转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满后如国家土地政策无重大变化乙方承包期按本合同条款可顺延至年月号。

四、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用途:一期项目用地用于生态葡萄休闲观光园区建设。

五、土地使用权流转的费用及计算办法:田按市斤黄谷/亩/年,地按市斤黄谷/亩/年,实物计价,黄谷均以本地每年市价的中等普通黄谷价折合现金(以每年10月25日至31日本地市场平均价格作为参考)。

六、其它约定:

1、基地内,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因建设生态葡萄园观光休闲项目国家扶持的各类优惠政策归乙方所有。

2、合同执行过程中,涉及国家对土地的各类优惠政策归甲方所有;如国家需要征用土地,乙方须积极配合,土地补偿费、社保指标等归甲方,乙方因建设生态葡萄园观光休闲项目的所建物业及附属物、附着物等所有赔偿、补偿归乙方。

3、合同执行结束后,乙方须将土地恢复原状后交付于甲方。

4、为保证还耕,乙方需在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时向甲方交付:______________整元的还耕保证金,还耕保证金由镇政府代管。

七、土地使用权流转费用支付方式:先付费后使用。从协议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乙方向甲方付清一年流转费用,下年起的流转费以签订日期提前一个月付给甲方。乙方只需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权流转费用,甲方内部村民小组及所涉农户的土地使用权流转费用的分配及领取等事宜由甲方自行处理,与乙方无关。除本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权流转费用外,甲方及镇政府不再收取乙方的任何费用。

八、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协助乙方按相关规定办妥乙方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手续及到人民政府备案登记。乙方使用土地只对甲方负责,土地流转所涉及的农民缴纳权益由甲方全面负责处置。甲方保证所涉及的农民不得影响乙方经营,如影响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所有损失。

2、甲方承诺乙方在镇投资享受市及镇招商引资相关的优惠政策。甲方负责提供当地的基本情况、投资环境、优惠政策等相关资料给乙方,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

3、为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甲方指派专人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前期立项、申报、选址、土地使用许可的手续,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公司注册登记等手续,协助办理消防、环保等基建前期手续,协调与相关单位对接工作。

4、甲方协助乙方将水、电(动力电)、路端口接抵乙方项目现场建设场地红线,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保证项目建设施工和完工后的正常用水、用电。

5、乙方在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期间,甲方对乙方实施重点招商引资保护计划,政府下属各有关职能部门进入检查工作时,须经甲方同意,方可前往,否则可以不予支持。

6、在整个流转期限内,如因政府开发建设的需要,对项目实施搬迁,甲方承诺:搬迁补偿标准按政府文件执行,涉及房屋和地面附属物、附着物搬迁、补偿费用全部归乙方所有。

九、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须按本协议约定使用流转土地的用途,项目建设规划设计需服从镇建设规划,建设方案须报发改局备案。

2、乙方须按本协议的约定支付流转费用,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设施“三同时”原则建设,确保企业“三废”达标排放,做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

3、乙方保证资金按时到位,在备案成功后三十日内开工建设,并在约定时间内一年内完成打围、种植;第二年完成观光休闲、展示区全部功能设施建设,具备投产开业的全部条件。

4、乙方承诺在生产经营期间,守法经营,安全生产,照章纳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

5、服从甲方管理,并按甲方要求按时报送各类报表,支持甲方统计工作。

6、合同期满,如乙方需继续流转本合同项下的土地,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并于合同期满前两个月与甲方平等协商,重新订立合同。

十、违约责任:

1、因甲方未能按相关规定办妥乙方土地使用权流转和使用的合法、合规手续,甲方对乙方的投资和损失(包括逾期利润)负全部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甲方有权予以纠正,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3、乙方应按约定的期限付清土地流转费用,迟延时间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并加收每月2%滞纳金。

十一、其他

1、签订合同时,对甲方留在流转土地上的树木、竹林、地上附着物等的处理约定:合同到期后,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的约定。

2、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可以对土地进行再流转,但再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流转期限。

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需说明的事项:________________。

5、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协商后又反悔的,可以请求镇人民政府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以及达成调解协议后又反悔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协议一式六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送市镇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农发局备案各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土地使用权协议书【篇4】

甲方:(原土地使用人)姓名:身份证:

乙方:(转让后使用人)姓名:身份证:

经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拥有的一块土地及房屋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双方就土地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转让土地的基本情况:转让土地、房屋位于柳疃镇西付村西部,面积70.56_43.6(米)=3076.4平方米。使用日期: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

二、转让价格:双方商定该土地(包括建设车间、房屋在内)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____元。

三、付款方式:双方一致同意转让款由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元整,收款时甲方应给乙方出具收款证明。

四、交付土地后,上述土地以及土地上的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理权归乙方行使,甲方不再享有该房屋土地的任何使用权利和义务,保证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

五、甲乙双方保证不得违反本合同约定,该房屋所发生的20__年12月19日后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__年12月19日

收款证明

今收到付宝东(土地、房屋使用权)转让费: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____元。

收款人签字:

20__年12月19日

转让土地使用权协议书【篇5】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甲方 亩地转让给乙方。并达成以下规定;

一、转让土地四至;

东至________为界,西至________为界 南至________为界,北至________为界。

二、转让土地面积;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土地面积为________亩。

三、转让金额 ;

本次转让金额按每亩________计算,共计________元整。由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

四、其他规定;

1、乙方在付清协议规定款项后,所取得的土地所有权自行转让给他人,甲方不得干预。

2、若乙方需要办理土地所有权手续时,甲方须无条件协助办理,并不再向乙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3、若国家或政府等其他部门占用该地块时,由于乙方已经付给甲方征地补偿费,所以因土地所得的一切补偿费及其他收入全部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

五、转让期限

由于本次转让,乙方已一次性付给甲方土地补偿费,因此,转让期限永久。

六、违约责任;

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单方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双倍损失。

甲方:

乙方:

__年__月__日

转让土地使用权协议书【篇6】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将位于江西省遂川县大汾镇江下村岗下组岗背水田4丘230平方米,东邻华明水田,西邻小河,南邻横岗5丘210平方米,东邻小河,西邻公路,南邻**屋,北邻路  的农田总计面积 肆佰肆拾 平方米(44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一次性转让给乙方使用,转让费为人民币***元整。该土地长***米(***米),宽***米(***米)。东邻***,西邻***,南至***,北邻***。二、甲方对上述土地转让前所拥有使用权及土地尺寸数据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虚假不实情况,则视为违约。三、上述土地转让的期限为无限期(即乙方永久使用)。四、付款方式:乙方于20xx年**月**日将上述土地的转让款一次性付给甲方。五、转让方式:甲方于20xx年**月**日将上述土地的使用权交付给乙方使用。交付使用后,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对上述土地的使用用途及处理方式。乙方使用上述土地过程中,如需甲方协助提供该土地使用证明等相关资料时,甲方须无偿提供协助。六、甲乙双方在协议履行期间,土地的增值或贬值均由乙方享有或承担。七、违约责任:协议签订后,双方应按照协议的上述内容自觉履行。如果有任何一方违约,任何一方的亲属及旁人而造成给对方的麻烦和损失,应由肇事方负完全责任,应加倍赔偿对方一切损失。八、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九、本协议是双方真实意识表示,双方签字并按手印后即时生效。十、本协议壹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和中间人或单位各执壹份。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在场人:                          在场人:                  中间人:日期:公元   年   月  日          日期:公元   年  月   日

使用权转让合同精选


伴随大众对法律意识的日益增强,我们在日常活当中用合同的频次越来越高。签订合同不宜用口头的形式,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您是否正在寻找有关合同的模板呢?小编现在推荐你阅读一下使用权转让合同精选,欢迎阅读,希望你能阅读并收藏。

使用权转让合同(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让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电话号码:

代表人:职务: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电话号码:

代表人: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国家有关政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同意将合法取得的国海证《海域使用证书》项下的海域使用权有偿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受让的海域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且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再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

乙方在受让海域使用权范围内所进行的开发、利用、经营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依法履行甲方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且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法律保护。

第二章转让海域的面积和年限

第四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海域用海类型为,用海面积公顷(亩),批准使用终止日期为年月日。

具体位置、坐标为:。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的海域使用权只能转让甲方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规定使用年限的余年期使用权。转让年限至年月日为止。

第六条甲方同意将本合同项下海域使用权使用期限内现有投资(包括底播海产品、投入的礁石等)同时转让给乙方。所有价款已包含在转让价款之内。

第三章转让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第七条双方同意该海域使用权转让价款为大写万元(小写元),以人民币计价。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万元(小写元),前述款项的万元(小写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

剩余款项万元(小写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付清。

第九条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及数额,付清全部海域使用转让价款,所付定金可抵充转让价款,若逾期支付,逾期间超过十天的,逾期一日加收未付转让价款总额千分之的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天的,视为自行解除海域使用权转让合同,退回已付转让价款,定金不予退回。

第十条甲、乙方双方应在本海域使用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到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海域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更换海域使用权证书。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经协商确定因海域使用权过户发生的税、费均由方承担。

第四章海域使用权的再转让

第十二条乙方在取得本合同规定的地块的海域使用权后,有权将本合同规定的海域使用权全部或部分地块的余期使用权再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但不得违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第十三条乙方在受让年限内,未经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改变本合同项下海域的使用用途。

第五章期限届满

第十四条本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的,须于期满前日向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并经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重新办理海域使用权申请审批有关手续。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甲方保证对上述海域享有完整的合法使用权,能完全支配或处理,并保证在本海域产权权属清晰,无权属纠纷、债务、税项、出租、抵押等事宜,如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概由甲方赔偿。

第十六条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导致本合同终止或者无法履行,则已付定金将支付给甲方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另行将该海域转让于其他人;如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导致本合同终止或无法履行,则甲方须双倍返还定金交给乙方。

第七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十七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除、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

第十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时,由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章生效与其他

第十九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经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生效。

第二十条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一致变更或补充条款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同时送给等单位备查。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使用权转让合同(篇2)

转让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本合同甲方为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之合法拥有者,并同意转让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本合同乙方同意受让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现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事宜,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_________》及其它有关规定,参照国内和_________市各开发区的通行惯例,由甲方向乙方转让_________号地块内的部分土地使用权,用于乙方兴办_________。

2、双方法律地位及有关文件

甲方系经国家批准成立,负责_________土地开发和经营管理的经济实体,具有中国法人资格。

3、乙方系经_________国政府批准成立,从事生产经营_________的经济实体,具有_________国法人资格。

二、甲方的确认与保证

1、甲方确认并保证,甲方有权转让本合同所定地块,并具有与乙方签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2、甲方确认并保证,在乙方实际获得本合同所定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之前未设置任何抵押、债权或债务,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权益。

3、场地位置和面积

甲方向乙方转让_________号地块内的部分土地使用权,作为乙方的工业建设用地。该场地面积共计约_________平方米(以土地管理部门勘测定界的面积为准),其地理位置详见《场地位置示意图》。

4、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

三、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和付款方式

1、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_____美元,_________平方米合计为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前款所述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总额最终以土地管理部门勘测定界的面积和前款所述的土地单价的乘积为准,并实行多退少补。

2、本合同双方签字后,乙方须按下述时间要求付清前条规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

本合同双方签字日后_________天内,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计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本合同签字日后_________日内,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清余额_________%,计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乙方应将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_________

四、场地交接

1、甲方应于乙方按本合同第6、2条规定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后_________日内,将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交付乙方使用。场地交接时,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在场地交接单上签字,以示场地交接完毕。

2、甲方应于场地交付日期前____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进行场地交接。若乙方不按甲方书面通知所载日期进行场地交接,逾期超过_________天的,视作乙方认可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已交接。

3、在乙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甲方交付用地,乙方具备申办土地使用权证的全部条件后,由乙方向有关土地主管部门申办土地使用权证,甲方将积极协助乙方领取土地使用权证,并向_________市房地产登记处办理登记手续。

五、场地基础设施、条件

1、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所称基础设施包括以下部分:

(1)供电、供水、电讯、煤气设施管道;

(2)雨水、污水管道及接口;

(3)道路。

2、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为将按该地块的平均自然标高经过平整、拆除地面建筑物和/或构筑物、无地下公用设施的_________用地。

3、乙方项目建成投产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口、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管线和道路。

乙方在受让地块内建设施工时,场地应具备供水、供电、进出道路及场地平整之条件,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好有关临时用电、用水、电话接入使用的申请和批准手续,从接口引进红线内的工程费用和容量费用由乙方承担。

基础设施管线接口以上(包括接口)的公用设施部分由甲方建造,并承担全部费用;需要向有关部门办理各类手续的,由甲方负责。

4、基础设施管线接口以下(包括与接口的衔接部分)的乙方自用设施部分由乙方建造,并承担全部费用。

乙方使用供电、供水、电讯、煤气、雨污水排放等配套设施,应向有关公用事业单位申请办理,甲方应提供必要协助,贴费(增容费、初装费)、接装费及所需器材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六、其它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不少于总建安工程量的_________%,并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竣工。

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_________市公证处及_________市房地产登记处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使用权转让合同(篇3)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经甲、乙双协商,同意就光彩市场(天达公司)营业房、商铺有限使用权转让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自己所属的光彩市场 层 号营业房或商铺使用权转让给乙

第二条:营业房使用权转让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止。

第三条:本营业房使用权转让费用共计 整(小写: 元 );

自年 月 日起,乙方每季度向甲方付款 (小写: 元)

第四条:乙方接受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公司的物业管理。合同签定时,乙方向甲方交付水电和公共设施安全保证金 万元。合同期满时,乙方如有应予承担违约责任的行为,或者有拖欠甲方水、电、物业以及造成市场设施损坏应予赔偿等行为的,甲方在扣除有关费用后,余额退还给乙方。

第五条: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自行承担所经营项目的工商、税收等各项费用;并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 元/营业房、铺/月(按年度一次性交给甲方);乙方承担市场公用的水、电费(含空调使用费用)按市场实际用量,依照乙方营业房或商铺建筑面积所占商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由甲方按照每平方米应分摊的数额按月向乙方收取。乙方营业房或商铺内部用电或用水采用一户一表,每月水电费统一由甲方按实际抄表数收取费用。

第六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保证乙方的正常经营秩序,为乙方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对乙方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有权强制要求乙方消除安全隐患。

2、负责提供空调、公共空间的卫生、安保等服务。

3、负责对营业房和商铺建筑结构、水、电、空调、电梯及其它附属设施的检查和维修。营业房和商铺的内部装修及设施的检查和维修由乙方负责。

4、享有对营业房和商铺以外场地及墙面管理权和经营使用权。

5、享有对市场屋顶空间及墙面的广告设置权。

6、对经营和本市场主要业态严重不符及有伤风化的项目(如寿衣及相应祭品), 甲方将责令其改变经营品种,如乙方不配合,甲方有权劝其退场并将营业房或商铺收回,另行处置。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申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以内从事和本市场以服装、服饰及美容、美甲等为主要业态不严重冲突的经营活动,享有营业房及商铺以内范围内的经营使用权。

2、服从市场物业的统一安排和管理;遵守市场消防安全、用水用电等各项管理规定,承担因违法违章造成自己或他人财产损失的一切赔偿责任。

3、爱护营业房和商铺内的各种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修缮改动房屋结构时应经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对房屋结构进行任何改动,不得加装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

4、乙方将营业房或商铺转租给第三人,必须经过甲方物业管理部门同意并备案否则按自动放弃该营业房或商铺使用权,甲方将无偿收回(具体备案办法另行制定)。对于按揭贷款购买营业房或商铺使用权的,一次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含两年),转租期限超过2年的应当到甲方和按揭银行办理相应的按揭贷款变更手续。

第八条:下列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乙方在营业房或商铺内进行非法活动和非法经营,受到政府严重处理的。

2、乙方不按照《营业房及商铺使用权转让合同》向甲方交付使用权购买款项或不按照按揭合同向银行交纳贷款资金逾期三个月的。

3、未经甲方同意将营业房或商铺转租给第三人的。

4、违反消防条例和违章操作用电造成事故的。

5、欺行霸市,发生打架斗殴被公安机关刑事处理的。

6、不听劝阻强行从事和本市场主要业态严重冲突的经营活动。

7、交房后一个月不开门营业或经营中无特殊原因连续5日不营业者。

8、擅自更改甲方交房的统一装修,如商铺吊顶、玻璃大门、门头形式等及固定设施者。

第九条:合同期满三个月前,乙方无严重违约行为并认可甲方新的招商方案时,享有对营业房或商铺使用权的优先购买权,双方依市场情况,签定续租的《营业房及商铺使用权转让合同》,否则甲方可于合同期满一个月前将该营业房或商铺另行转让,合同期满时乙方营业房或商铺使用权结束。

第十条:违约责任:违约方按照合同总额的1%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 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因不可抗力因素或政府行政行为造成合同终止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违约 责任,双方互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中营业房及商铺使用权起算日期为甲方交房之日起壹个月为装修期,本 装修期已记入使用权转让期限内,如交房日期提前或顺延,提前或顺延天数增减记入使用权转让期限内。

第十三条: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无法协商解决的,可报仲裁机关进行仲裁或向管城回族区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 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使用权转让合同(篇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就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与受让事宜,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转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

受让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的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为:国用字第号),总面积为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中的平方米转让给乙方(转让地块位置详见红线图或宗地图)。

第二条 转让地块的土地用途为,原土地出让年限为年,建设年限为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第三条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地块,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也随之转让给乙方(房屋转让契约另订),并向市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第四条 乙方受让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甲方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的剩余年限。即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地块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每平方米为元(币种:)。总金额(大写)元(币种:)。

第六条 乙方受让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时,愿意承担甲方原出让合同(合同号:号)及其全部附件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

第七条 本合同自批准之日起天内,甲乙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向市国土局和税务部门及财政部门缴纳有关税费,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由甲乙双方各半承担。

第八条 本合同项下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后,乙方须严格按照原出让合同中所规定的土地使用规则进行开发利用,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规划要求,如需改变须经市国土局和市规划部门的批准。

第九条 甲乙双方须在本合同批准之日起天内向市国土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付清全部税费后,换领《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条 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另一方支付转让总额%的违约金,并承担实际损失的赔偿金。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须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报经市国土资源局审核批准后生效。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

13.1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市国土资源局执份。

13.2 本合同签订时间:

13.3 本合同签订地点:

13.4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订立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公章)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使用权转让合同(篇5)

订立合同双方:

转让方:(甲方)承让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使用。具体位置及四至范围以所附红线图为准。

二、乙方应遵守龙岩市国土资源局与甲方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使用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有关登记文件所载明的权力和义务随之转移。主要内容有:

1、土地面积:平方米

2、土地用途:

3、截止日期至:

4、承让方同意待龙岩市新罗区统一开征土地使用费(税)时起,按政府规定逐年向龙岩市国土资源局缴纳土地使用费(税)。

三、根据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甲方以人民币元整(评估价)将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应交纳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时涉及的有关税费。

四、土地使用权转让后,乙方如需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时,应当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龙岩市国土资源局和规划局批准,并按有关规定重新与龙岩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五、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经龙岩市国土资源局批准之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龙岩市国土资源局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转让双方另订协议。

九、本合同于二00年月日在龙岩市新罗区签订。

转让方:承让方: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住所:住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批准机关:龙岩市国土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西城莲花小区

联系电话:

传真:

使用权转让合同(篇6)

甲方:原土地使用人:(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

身份证:

乙方:转让后使用人:(以下简称乙方)姓名:

身份证:

经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块土地房屋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双方就土地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转让土地的基本情况

转让土地/房屋(以下简称该土地)位于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均川镇永福寺村二组。《该土地于潘合江房屋后面》

第二条转让价格

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人民币)。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

双方一致同意购房款由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大写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收款时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收据。

第四条土地转让

交付土地后,上述土地以及土地上的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归乙方行使,甲方不再享有该房的任何使用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甲方的承诺保证

1.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转让该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2.甲方保证该转让房产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

3.甲方保证不得违反本合同约定。

第六条乙方的承诺保证

本协议签订后,如因乙方原因解除协议,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总房款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因该房屋所发生的20xx年___月___日后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如甲方,乙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处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使用权转让合同(篇7)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方经协商,就甲方位于 的 平方米农村土地转让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土地共(其中靠宽 米,至向外延伸米)的经营使用权永久转让给乙方。此块土地的具体四界为以 。

2、甲方保证此块土在转让之前的经营使用权合法属于甲方,且无任何纠纷及债务抵押,否则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一切损失。

3、乙方的转让金支付按照每平米 万元。甲方在支付转让金是,乙方应立即将该土地实际交付乙方,同时系于该土地的一切权利也一并移转给甲方。在以后因国家政策等原因应续签承包使用合同时,甲方必须就相关签订事宜协助配合乙方办理。

4、今后乙方需要甲方协助办理在该土地上建房等相关的事宜时,甲方均不得拒绝、推诿、拖延等,否则必须支付该转让金双倍违约金给乙方,并且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

5、甲方向乙方承诺,现转让的土地属于基本用地以外的土地,如出现第三人追索的事宜等,需双倍支付乙方给付的土地转让金及赔偿相关损失。

6、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雨水污水的排出场地和必要的通行道路。

7、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先支付万元给甲方。余款在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好相关转让手续后,乙方一次性全部付清。

8、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民委员会存档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9、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处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使用权转让合同(篇8)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乙方于 年 月 日在**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下称交易中心)通过公开 **方式以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万元)竞得甲方委托挂牌转让的 **地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以下简称交易标的物),现甲、乙双方就交易标的物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供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将交易标的物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受让交易标的物。

委托交易标的物内容:

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

2、土地用途:

3、土地性质:

4、土地位置:

5、土地使用年期 年即自 年月 日起到 年月 日止

6、土地面积:

7、可建设总建筑面积为

8、建筑容积率:

9、建筑覆盖率:

10、房地产证号:

1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12、产权状态:

13、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状况及处理办法:

14、其他情况见深规土规许字第** 号《**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甲方对本条前述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全面性负责。

第三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规定行使权利、承担义务,与交易中心无关。

第四条 乙方同意受让本合同交易标的物的成交价款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 万元);甲方对该成交价款无异议。

乙方同意已交付的履约保证金 万元自动成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余款(指成交价款减去履约保证金部分)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

乙方另选择如下第 种支付方式: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直接向甲方支付。

(2)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汇入交易中心指定的帐号,由交易中心托管,该托管款项在办妥交易标的物的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后,付给甲方。

第五条 涉及交易标的物转让应交的税费中,依法属转让方应交纳的均由甲方承担;属受让方应交纳的由乙方承担。如本合同按规定需要公证的,公证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50%。

第六条 交易标的物转移登记申请核准之日前,甲方应将应缴的地价款、土地使用费清结。自转移登记申请核准之日起,土地使用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乙方同意接受交易标的物挂牌交易文件规定的一切条件,挂牌交易文件包括:《委托挂牌交易合同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委托挂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权转让挂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权转让挂牌交易竞买须知》、《竞买申请书》(样本)、《成交确认书》(样本)、《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样本)。

乙方对交易标的物已勘察并审查核实,对其现状(含瑕疵)无异议。

第八条 乙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成交价款余款后 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备齐有关资料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房地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交清转让方应交的转移登记税费。

第九条 在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以前,有关交易标的物的产权瑕疵所引起的风险、责任(但挂牌交易文件中已经披露的除外)仍由甲方承担;自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后,有关交易标的物的一切风险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自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交易标的物按现状移交给乙方,本合同第二条所列文件资料同时移交。

自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转移登记之日起,乙方承接《**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一切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交易标的物,乙方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不予退还;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一)开出的银行支票或汇票在有效期内不能兑现或不能全部兑现的;

(二)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要求,支付成交价款余款的。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因甲方下列行为之一,乙方可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所付成交价款(不含履约保证金);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成交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一)不能按本合同第六条要求将应缴的地价款、土地使用费结清并在第八条规定的时间内备齐资料与乙方共同到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转移登记手续的;

(二)隐瞒事实真相,出现其他第三人对交易标的物主张权利,对抗乙方权利的情形的;

(三)隐瞒事实真相、提供虚假资料,经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审核,不符合产权登记条件而导致不能登记的。

第十三条 甲方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甲方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成交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一)申请转移登记时,不能在本合同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时间内交清转让方应交的转移登记税费的;

(二)未按本合同第十条的要求移交交易标的物和所列的相关文件资料原件的。

(三)甲方其他行为,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

第十四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规定行使权利、承担义务,与交易中心无关。

第十五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分会申请仲裁。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交易中心鉴证盖章后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其余由交易中心持有及分送有关部门。

甲方: (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 (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鉴证方:**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日期:

同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