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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协议书5篇

2023.01.23 运输协议书

如果市面上的物件需要流转,就需要车辆或者轮船进行物件的运输,为了保证运输工作的顺利进行,双方需签订运输合同。运输合同里既有承运方的责任与义务,也有托运方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在签署运输合同的时候,切不可粗心大意,看清楚一些总没有错!那么,您有没有了解过怎么去写一份运输合同呢?有请驻留一会,阅读小编为你整理的运输协议书5篇,相信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运输协议书【篇1】

协议双方: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协议内容:

因甲方为乙方提供一个运输业务,其业务是从为新疆和静县一炼钢厂运送炼钢用的铁矿石。经友好协商,二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这个运输业务,具体由乙方实施,即与矿主签定运输合同,组织投资商投资买或调动运输车辆等均由乙方安排落实。

二、事成之后,乙方负责为甲方提取每吨贰元人民币作为甲方的所得报酬,其运输数量甲方可派人到现场统计监督,并把运输数量与各相关方核对准确。

三、报酬的支付是在对方把运输款打到乙方银行账户上或现金结到手中以后由乙方直接支付给甲方所得。如对方未及时把钱打入乙方银行账户上或现金支付到乙方手中,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支付,此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从支付方催要乙方的所得部分以便自己所得款到位。

四、乙方所得多少不与甲方相关,这是乙方本人与他联系的投资商之间的事情。

五、乙方所联系的投资商,甲方在接触中不得与其进行任何其他项目业务往来,如有其他项目业务需要拓展,甲方只能与乙方沟通协商再由乙方组织实施,否则,由此而带来的损失应由甲方无条件的给予乙方双倍的赔偿,赔偿标准为甲方在新项目中的所得再乘以2。

六、本协议与乙方及投资商和该矿上签定的合同相对应,即生效和失效与矿上签定的合同为准,如乙方及投资商未与该矿签定运输合同则本协议无效。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如有异议双方再友好协商并随即形成新的协议书,新协议书形成后之前的协议书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协议书【篇2】

甲方(发包方) 名称:

乙方(承包方)名称:

注册地址:

兹有北京福田物流有限公司(甲方)与 (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现行合同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为依据,确立双

一、一般条款

1.1整车运输服务定义

乙方按照甲方发车指令,用甲方指定的运载工具或驾送司机按规定的运输方式和时间将商品车从起运地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的运输服务。

1.2质量、服务、结算和技术要求

1.2.1乙方须保证运力资源满足甲方的发运需求;

1.2.2乙方须派专人负责甲方业务调度,保证准时发车;

1.2.3乙方须按甲方时间要求及时送达商品车;

1.2.4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将商品车准确送达至指定地点;

1.2.5乙方须按甲方操作标准和规范装载和运输商品车,保证商品车完好;

1.2.6乙方须遵守甲方的结算标准和规定,保证回单及时;

1.2.7乙方须按商品车状态交车,保证客户满意;

1.2.8乙方须具备对在途车辆及时、有效的通讯与监控能力。

二、双方责任和义务

2.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2.1.1甲方负责下达商品车的发车指令;

2.1.2甲方负责按结算标准予乙方结算;

2.1.3甲方负责商品车发运前的故障排除及维修;

2.1.4甲方负责不可抗因素下发生的非正常情况的协调。

2.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2.2.1乙方在合同期内应无条件按甲方合同要求承运商品车,按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数量,安全及时地将商品车运送到指定地点;

2.2.2乙方必须按甲方指令于当日发运商品车,否则按没完成发运任务给予处罚;

2.2.3乙方在合同期内,无论何种原因,都须首先保证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运输指令,对拒不按合同约定履行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运输合同,并作出相应处罚;

2.2.4乙方负责办理一切交接手续,保证商品车完好验收,并承担因运输质量造成的所有损失。

三、运作要求m.JHt868.CoM

3.1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时间派专人至甲方处领取商品车交接验收单,延迟给予200元/次·小时的罚款;

3.2乙方对其所承运的商品车在办理出库手续时,如发现存在制造质量问题,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确认,并由甲方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换车或修复;

3.3乙方接到商品车交接验收单后须按甲方要求2小时内发运商品车,延迟给予200元/辆·小时的罚款;

3.4乙方须按甲方时间要求及时将商品车送达指定地点,延迟1-3天,给予500元/辆·天的罚款以及其他经济损失;延迟4-5天,给予600元/辆·天的罚款以及其他经济损失;延迟5天以上,给予800元/辆·天的罚款以及其他经济损失;如运输途中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乙方须及时向甲方报告,经甲方确认后免于相关罚款,否则除承担及时性罚款外,另外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3.5乙方负责将商品车冲洗擦拭干净,保持车辆外观整洁、性能良好、符合发运要求:车辆不得有碰伤、磨损、缺漆少件、漏油滴油现象;电瓶、备胎、随车工具、附件、档案、说明书须配备齐全,原车原件,不得缺少或更换;

3.6乙方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对甲方车辆造成的碰伤、刮伤、外部磨损、缺漆少件及车辆性能上的损坏,给予200元/次的罚款,并由乙方负责将车辆修复或返回始发地点,承担返回及再次发运的运费,赔偿商品车货损额;

3.7乙方承担在运输、装卸过程中给甲方商品车造成的错装(甲种车送成乙种车)、错卸(甲地送往乙地)损失。错装一次,给予乙方1000元/辆的罚款,并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错卸一次,由乙方负责将错卸车辆运到甲方指定经销点(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给予乙方1000元/辆的罚款,并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8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轻微事故给予乙方200元/辆的罚款,一般事故给予乙方1000元/辆的罚款,重大事故给予乙方20xx元/辆的罚款,特大事故给予乙方5000元/辆的罚款并取消承运资格;且须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按甲方要求将商品车在10日内返回甲方指定修理厂进行修理,并及时向公安交通部门和相应的保险公司报案,延迟给予200元/辆·天的罚款,并承担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9乙方因交通事故等因素造成商品车不能达到发运或交接状态的,给予乙方3000元/辆的罚款作为滞发金和违约金,由乙方承担返回及再次发运的运费,并由乙方负责将商品车修复至商品车状态,达不到商品车状态的由乙方买断;

3.10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捎带配件、宣传资料等,妥善保管和交接,否则给予200-500元/次的罚款,并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3.11乙方须按甲方规定的运输方式运输,对乙方私自更改运输方式的,给予20xx~5000元/辆的罚款,并承担因乙方私改运输方式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3.12乙方须服从甲方的运输调度及管理规定,否则视为乙方单方违约,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要求乙方交纳100~5000元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给予取消运输资格;

3.13乙方须按要求办理商品车交车手续并及时退帐,手续不全的甲方将不予退帐,不及时退帐的,延误给予500元/辆·天的罚款; 3.15乙方须按经销商要求办理商品车的交付手续,不得出现甩单现象,否则给予乙方1000元/辆的罚款,并不予以结算运费;

3.16乙方不得与经销商(指定收车单位)相互联合,在经销商授权区域外出售商品车;否则,一经发现不予乙方支付相应商品车运费,同时给予乙方50000元/辆的罚款;

3.17乙方不得在没有接到任何指令前将商品车私自交于其它经销商,否则给予乙方100000元/辆的罚款。

四、其他条款

4.1乙方在甲方专线运输的车辆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参与其它区域的商品车运输;

4.2乙方不能擅自将承包线路中的运输业务转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视情节严重性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或取消其运输资格;

4.3对于乙方因运力不足不能达到承包线路运力需求的,甲方按单次未完成发运任务的全程运费的两倍收取乙方的违约金,如乙方连续30辆商品车未及时发运,则视为乙方单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调整乙方运输份额或终止本合同;

4.4甲方有权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月度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对乙方运输份额进行调整直至淘汰处理;

4.5乙方在车辆运输过程中,若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影响,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相关损失;

4.6乙方责任期是从甲方发车指令下发至甲方指定收车单位验收合格,完善各项交接手续,在甲方处退帐为止,乙方承担在责任期内的全部赔偿责任;

4.7在合同期内,乙方的所有违规或违约责任,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均有权在乙方运费及风险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4.8在合同期内,乙方如因故单方终止合同,须提前两个月向甲方提交申请,经甲方同意给予退户;如乙方单方终止本合同,甲方将以乙方风险保证金总额作为违约金总额给予处罚,并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4.9在合同期内,甲方为商品车办理相关保险,乙方为运输车辆和司机办理相关保险;

4.10在合同期内,乙方须遵守并执行甲方制定的各类管理规定,如本合同相关条款与甲方新颁布的制度冲突,以新制度条款为准。

4.11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必须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及时向公安交警部门和相应的保险公司报案并及时通知甲方备案。乙方在运输途中无论何种原因所造成的一切人员伤亡、伤残及经济损失等均由乙方全部承担,情节严重的取消现承运资格。

五、服务保证

5.1运力资源保证:乙方须为甲方提供专门服务的运输车辆的人工驾送司机 人,驾送司机具有合法的行驶资格;

5.2风险保证: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同时付给甲方业务风险保证金人民币元。本合同终止后待双方所有业务和债权债务问题(除风险保证金)全部终止无遗留问题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退户申请,待甲方批准后在三十个工作日内不计息予以退还;

5.3组织保证:乙方需派专人负责运力管理、过程管理和甲方的业务沟通,自觉提升运输能力和管理水平。

六、服务范围

6.1专线运输范围:

6.4经销点所属二级网点的发车、经销点之间的调车均按发运起点所在的区域确定发运线路;

6.5其他运输范围:根据甲方临时业务需要,乙方须按甲方指令承运非专线范围内的商品车运输任务。

七、运费标准

7.1运费标准:见附件一;

7.2运费里程:见附件二,以甲方发布的里程标准为准。

八、结算方式

双方核对无误后,由甲方通知乙方开具正规运输发票,自乙方将运输发票交至甲方并经8.2乙方不按时退帐的,超过甲方时间要求的须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说明原因,超过三个月的视为乙方放弃运费索取权。

九、保密

9.1甲乙双方都有责任对彼此的相关营运信息、数据保密,如生产数量、销售数量和区域、库存数量、运输计划、仓储、运输费用、运输单据等;

9.2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所有信息,包括操作程序和附件交与第三方知晓,否则追究其法律责任;

9.3上述相关信息仅为履行本合同使用。

十、争议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引起的争议或任何一方违约或终止合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将提交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处理。

十一、其它事宜

11.1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11.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议定;

11.3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可以制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条款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的其它条款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4甲乙双方如修改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必须由甲乙双方同时在修改之处签字或盖章方可生效;

11.5在合同期内,甲方有权根据主机厂的价格(里程)调整或者市场变动等因素调整运费支出标准;

11.6本合同解释权归北京福田物流有限公司所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协议书【篇3】

合同编号: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乙方具有从事本合同约定的货物运输业务和提供相关服务的资格和能力;

2.甲方希望委托乙方、乙方同意接受委托,按照本合同条款和本合同列明的条件,由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货物运输及相关服务。

为此,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甲方货物并提供相关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基本事项

1.1 货物种类:甲方指定的食品饮料产品、半成品、原辅材料、宣传促销品及其它生产辅助材料(以下简称甲方货物)。

1.2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1.3 货物堆高要求:不超过2.5米(顶层货物与底层货物的落差距离)。

1.4 货物包装:纸箱、瓶格、塑包或纤维袋等。

1.5 货物起运地点:甲方指定配送工厂或中心仓库。

1.6 货物送达地区:具体地址以甲方送货单据指定地点为准。

1.7 运输价格:各线路的价格由双方签署《运输价格表》并作为本合同之附件。若回程时有瓶格拖回,则回程运费根据实际回空数量结算。

第二条:乙方资质及运输车辆要求

2.1 乙方承诺:乙方具有从事本合同约定之食品饮料货物运输的合法资格和充分能力,乙方指派用于运输甲方货物的车辆(以下简称“乙方车辆”)均具有合法、齐备的营运资格,乙方指派驾驶乙方车辆的司机(以下简称“乙方司机”)均具有合法的驾驶资格和丰富的驾驶经验,乙方依照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将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进行,乙方及乙方司机不会利用为甲方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的机会从事任何非法活动。如违反上述承诺,乙方除应独立承担相关责任外,还应负责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包括商誉在内的一切损失。

2.2 乙方车辆必须符合食品饮料运输安全、卫生等法规及商业惯例的要求。除用于承运特定货物外(双方另行约定),乙方车辆的运输车厢应干燥、卫生、平整、无污染、无毒害、无异味,并且具备防雨、防晒、防止货物掉落之设施。

2.3 乙方不得使用有污染、有腐蚀性、车箱破漏或其他不适合装运食品饮料情况的车辆装载甲方货物;否则,甲方有权拒绝装车,由此给甲乙双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7424469.doc

2.4 严禁将甲方货物与有毒、油腥、易污染物品、违禁品、化工化学类物品、危险货物等不适合与食品饮料类产品共同存放的物品混装;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5 若甲方部分客户的仓库对驶入的车辆型号有限制要求的,乙方有义务按收货人的要求选派合适的承运车辆。

第三条:运输质量及保险

3.1 乙方必须确保所承运的甲方货物的安全。甲方货物由完成起运交接手续至送达交付前,货物的安全及保管责任由乙方负责。

3.2 乙方应自行承担费用为其所承运的甲方货物购买货物运输保险,甲方按本合同规定应支付给乙方的运费已包含该货物保险费用。

3.3 乙方承运的甲方货物途中遇险,乙方必须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及甲方合同代表。

3.4 甲方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灭失、雨淋、污染、破损、冻损等,无论乙方是否获得保险赔偿,乙方均应负责按市场价全额赔偿甲方损失。

第四条:货物交接和验收

4.1货物发运时,双方的交货地点为甲方指定的发货地点,双方应在发货现场当场办理货物的交接验收手续,乙方所接收的货物以甲方送货单上所载明的品种、规格及数量为准;同时,以乙方的车板为货物风险责任转移的界线。

4.2 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具体要求安全及时将货物送至指定位置并请客户在送货单上签收以明确实收货物、促销品数量以及回收物品等情况。

4.3 货物的装卸若由乙方负责,乙方承担装卸货物的费用及货物装卸过程中的风险。

4.4 在运输回程时,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拖回空瓶、格,具体数量以甲方开具的送货单注明的数量为准。

4.5 乙方负责运输的全部货物在收货人验收合格、正式接受并签署书面验收单前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但因收货人违约未及时在约定的期限内检验及验收货物的情况除外。

第五条:回空瓶、格:

5.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对甲方客户的回空瓶、格进行检验,乙方在装货时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数量和质量拖回空瓶格,对于不符合标准的.瓶格不得拖回。

5.2 甲方要求整车回空,但实际回空量不足时,乙方应该及时与甲方联系,经甲方同意后在送货单上注明其缺少原因,否则由此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3 因乙方原因导致拖回的塑格或空瓶的数量和质量不能达到甲方的要求的,或未得到甲方同意不带或少带塑格或空瓶,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运费,扣除的标准为:塑格15元/只、空瓶0.50元/只。

5.4 回空装卸若由乙方负责,回空装卸时必须轻放;若发现野蛮装卸的,甲方有权将该批回空数量与实收数量的差异总数,按塑格15元/只、空瓶0.50元/只的价格从甲方支付乙方的运费中足额扣除。

37424469.doc

5.5 甲方有权对委托乙方拖回的塑格和空瓶进行抽查,抽查方法及要求以甲方相关规定为准。

第六条:服务价款:

6.1本合同所约定的运输价款均指本合同最终的一揽子合计价款(即已经包括了装卸费、代理费、港口或车站审批、检验及全部杂费,运输费、税费、司机劳务费、过路、过桥费、车辆违章处罚、审批、检验费等与本合同有关或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6.2 甲方除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上述款项外,不需承担乙方的任何费用、利润损失、其他特殊或间接或意外或后续的损失和应由乙方负担的税金和其他款项等。且在运输过程中,若因乙方所安排的车辆或人员之超载、违章驾驶等原因受到处罚而造成送货迟延或甲方人员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经济赔偿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3 税费:双方在履行本合同及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税费由各方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自行承担或由甲方依法代扣代缴。同时,乙方必须提供与本合同抬头以及乙方为甲方所提供的服务及数量相一致的合法发票,否则由于乙方违规操作而导致甲方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且甲方保留解除合同的权利。

第七条:运输价格约定

7.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因乙方成本费用下降、市场竞争环境发生变化等因素,甲方认为可以下调运费的,甲方有权下调运费价格或保留解除本合同及重新确定运输商的权利。

7.2 如因政策调整引起市场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合同价格”确实严重背离市场价格的,希望调整价格一方可提前30天向对方提出书面调价申请,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在协商达成解决方案之前,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

7.3 如乙方希望扩大业务合作份额并愿意下调“合同价格”的,经双方同意可重新调整运费价格。

第八条:费用结算方式

8.1 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货物运输和相关服务后,甲方应当支付给乙方的全部费用将根据乙方实际承运并及时、如数、安全送达各送达地点的货物重量(吨)和双方事先约定的运输价格(详见附件《运输价格表》),按本合同安排结算和支付。

8.2货物重量以约定毛重为标准;无约定规格的,货物重量以外包装上标注的毛重为标准;货物外包装上无毛重的,以货物实际称重为准。如因甲方原因导致货物外包装上标注的重量有误时,以甲方通知为准。

8.3 甲方随车配送的宣传促销品,重货(1吨小于3.0个立方米)按照实际重量及本合同价格执行,轻泡货(1吨大于等于3.0个立方米)按每3.0个立方米折算为1吨计算运费。与甲方产品同一车配送的宣传促销品不足1立方米的,乙方负责免费承运。

8.4 甲方运输的原辅料,重货(1吨小于3.0个立方米)按照实际重量及本合同价格执行,轻泡货(1吨大于等于3.0个立方米)按每3.0个立方米折算为1吨计算运费。与甲方产品同一车配送的原辅料不足1.0立方米的,乙方负责免费承运。

8.5 乙方应在每月10日前将截止上月底(会计结算月)由甲方签发,并经甲方指定收货人签收并加盖收货单位公章或收货单位收货专用章的“送货单据”的回单联原件交甲方核对运费金额。甲方核对无误后通知乙方开具运费发票(发票抬头为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公司)交甲方办理付款手续,乙方交付给甲方的运费发票必须是甲方能抵扣税款的国家统一运输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合格完整的运费结算单据及发票后,在收到之日起30日内将运费支付给乙方。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不能抵扣税款,甲方因此无法抵扣的税款由乙方承担,并从乙方运费中直接扣除。

8.6 “送货单据”的回单联原件遗失、损毁或一个月内不能返回甲方,乙方可以在一个月内凭甲方认可的收货单位书面收货证明结算运费,但必须向甲方支付每张单据50元的违约金。如果“送货单据”的回单联原件遗失、损毁或一个月内不能返回甲方,且乙方又不能在一个月内提供收货单位书面收货证明的,甲方有权从乙方运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与该批货物等值(按甲方货物市场价)的款项。

8.7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不予结算运费:

“送货单据”回单联原件无指定收货人签收,或无收货单位公章或收货专用章确认收货的;

“送货单据”回单联原件遗失、损毁或一个月内不能返回甲方,且一个月内不能提供收货单位书面收货证明的;

一次途损数量达到100箱以上(包括100箱)的,途损部分不予结算运费(纸箱破损除外);

因乙方自身原因未在承运后四个月内向甲方提供合格完整的运费结算单据及发票,且未向甲方提交书面延期结算申请的。

8.8 本合同中约定的乙方需要承担的违约金、赔偿款等,甲方有权从乙方运费或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取。

第九条:服务指标承诺与考评

9.1 为使甲方能及时掌握货物送达及交付信息,乙方应及时追踪货物的送达及交付情况,并于次日上午12点前将前日发运信息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指定联系人。

9.2 乙方承诺各项服务指标达到附件一之要求,并且于每月5号前(节假日顺延)将上月各项指标的执行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甲方指定联系人

9.3 乙方承诺达到附件一约定的各项KPI服务指标,并同意由甲方分别对合同附件一中指定项KPI服务指标进行考评。其中,

9.3.1 送货及时率、订单完成率、转库完成率中任意一项的实际考评结果与乙方在附件一中承诺的标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0xx元违约金;

9.3.2 车辆及时到厂率、信息反馈及时率中任意一项的实际考评结果与乙方在附件一中承诺的标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

9.3.3 客户投诉次数的实际考评结果与乙方在附件一中承诺的标准每增加1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0xx元违约金;

9.3.4 客户回访次数的实际考评结果与乙方在附件一中承诺的标准每减少1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元违约金;

9.3.5 应急反应的考评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差”,应急反应的实际考评结果如为“良好”,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00元违约金;应急反应的实际考评结果如为“差”,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

9.3.6 物流质量与食品安全得分的实际考评结果如为85分至94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元违约金;如为75分至84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如为74分以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0xx元违约金;

因服务指标不达标而收取的违约金总额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月。

9.4 春节特定期间,因不可抗力因素,KPI指标适当下降,下降幅度由甲方确定。

第十条:保密

10.1乙方对本合同具体内容以及在履行本合同中所知晓的有关甲方的任何商业资料及信息均应当严格保密,不得在未获得甲方书面认可的情况下将此类资料或信息直接及间接透露给任何第三方知悉。且乙方不得因本合同而利用甲方名义为其进行宣传。

10.2 除非另有约定,乙方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两年时间。

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除

11.1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1.1.1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变更货物送达地点。

11.1.2 连续两个月,每月累计有3次属乙方责任的有效投诉。

11.1.3 连续两个月或累计有2个月乙方KPI指标订单完成率不能达到合同承诺。

11.1.4 甲方经过核实,发现乙方有谎报KPI服务指标的行为。

11.1.5 连续两个月,乙方每月累计有10次不能按时到货或每月累计有10次发生途损(经甲方工厂配送及财务负责人确认的不可抗力情况除外)。

11.1.6 连续两个月,乙方每月累计有10张“送货单据”回单联原件遗失且不能在一个月内提供收货单位书面收货证明或不能在一个月内返回甲方。

11.1.7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履约保证金不足 10万元时,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日内未补足。

11.1.8 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之义务或不能按照甲方20xx年业务发展之需要而临时提供必要服务(提前7天通知,不增加额外运输成本),甲方保留随时解除合同和取消或变更乙方承运区域的全部或部分运输配送的权利,并将要求乙方承担相关的经济损失。

11.2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1.2.1 因甲方原因,甲方连续两个月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支付运费给乙方。

11.2.2 乙方按本合同承运甲方货物的运费,连续三个月均不足履约保证金50%,且甲方不同意降低履约保证金数额。

第十二条 保证金

12.1 为保证甲方产品运输过程中的安全,乙方同意向甲方一次性缴纳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大写_壹拾万元整__)(本保证金甲方仅负保管义务,退还时不计利息)。在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的基础上,至本合同有限期届满,甲方将足额退还乙方该保证金本金。

12.2 若乙方未能完全履行本合同及其附件中约定的各项条款,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的相关条款扣除乙方当月运输费用,若乙方当月运输费用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同意甲方在其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且乙方必须在7日内补足保证金。

12.3 乙方全年履约率不足80%或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单方终止本合同或拒绝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乙方所缴纳的保证金甲方将不予退还,且甲方保留继续追索损失的权利。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运输协议书【篇4】

甲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经过平等、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空运货物出口运输事宜,于年月日签订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承接乙方委托的空运出口运输业务。乙方指定甲方作为其代理人,代为安排提货、办理出口报关和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等事务。

(二)乙方应在每票货物出运之前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电传)向甲方提交《出口运输委托书》(简称“委托书”或“托单”)。

“委托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托运人(shipper)名称、姓名、地址、联系付款;

收货人(consignee)名称、姓名、地址、联系付款;

通知方名称、姓名、地址、联系付款;

航班号、日期、始发港、目的港;

货物品名、件数、重量、体积、声明价值;

运费及其它费用的标准和支付方式;

托运人的签名、盖章、日期。

乙方提交的委托书没有签名盖章或乏上述部分或全部内容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补正,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委托。

(三)乙方委托甲方代为办理货物出口报关和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等事务的,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办理上述事务所需的文件和单证。乙方应对其提供的文件和单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四)乙方在向甲方发出委托后要求撤消或变更委托事项、委托内容的,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得到甲方的认可,乙方应补偿甲方由此付出的额外费用。

(五)接收货物

如果甲方在收货时发现乙方的货物表面状况(包括外包装)不良,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如果乙方不能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对货物及其包装进行改良,甲方有权停止为乙方出运货物。由于甲方原因未能在乙方指定时间内将货物按排出港,乙方有授向甲方提出损失索赔。

(六)对货物的要求

乙方不应在其托运的货物中夹带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物品和危险物品。有关对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物品和危险物品的规定以国际公约、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行业协会等的明文规定为准。如乙方谎报货物品名,夹带上述物品,乙方应对由此而造成的甲方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八)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与货物运输有关的所有运杂费用。

乙方应在货物起飞后30天内将相应款项支付给甲方。

(九)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事务,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相关国际公约的规定。

(十)协议的修改和补充

对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得到双方的书面确认。修改和补充从双方书面确认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至年月日止。

(十二)本协议以传真形式签订确认,同具法律效力。

(十三)签约地:

甲方:

日期:年月日

乙方:

日期:年月日

运输协议书【篇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所销售的草皮、草种及其它货物的运输工作签订以下合作协议条款,双方承诺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

(一)甲乙双方形成货物运输合作关系,乙方为货物运输司机。

(二)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于通知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通知地点将货物(草皮、乔灌木等)装车,路线由乙方自定,然后在规定时间运送到达指定目的地,货物到达客户工地一般不需要二次转运。

(三)按照甲方要求规范填写一式三联的送货单,乙方帮助甲方交完货后,将送货单拿到客户方指定人员签收后,客户联交给客户,回单联或现金在一个星期内交回公司财务部。

二、费用结算

(一)运价确定方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若乙方与甲方建立有长期的合作关系,运输价格应该比平均市场运输费用低。

(二)结算方式:乙方每月10日之前与甲方财务对上月的运输情况进行核对。同时,甲方给乙方出具对账结果,盖章有效。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金额:乙方拿到甲方出具的对账结果到出纳处领取运费,每半年结一次帐。若遇到特殊情况乙方可向甲方申请部分款项,该款项不超过总款项的50%。

三、合作义务和责任

(一)甲乙双方合作期间应该严格遵守一切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

(二)乙方为甲方运输货物,在甲方客户面前直接代表甲方的形象,故乙方应该以甲方利益为第一出发点,友好、真诚对待客户,不能与客户有任何不必要的冲突。

(三)乙方需在出发前与客户联系,按照客户方要求准时到达交货地点,不得向甲方公司以外的任何人泄露任何客户的信息。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货款。

(四)乙方有义务帮助甲方监督调货质量,乙方到达装货地点后,发现草皮、苗木等质量较一般货质量差,应及时反应给甲方。

乙方送货到工地,若因质量问题客户拒绝收货:

1、将货返回基地,甲方只支付乙方单程运费。

2、将此车货运到另外的工地,甲方只在原来的运费基础上增加适当的油费。

(五)乙方装好货物应该盖好篷布,保护植物不会因为雨、风、太阳等因素萎焉。若因乙方过失,不盖篷布造成植物死亡或者影响客户栽植的成活率,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六)乙方有义务帮助甲方交货:在客户提出货物数量有问题时,乙方则应该帮忙清点货物数量;若客户提出货物质量有问题,则应如实反应给甲方指定销售员,并协助解决交货问题。同时,乙方应准确无误的向甲方反应客户的意见及诉求。

(七)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票据和现金,如因乙方遗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在货物运输工作完成后7天之内,应及时将回执单、票据等上缴给甲方财务处。

四、运输安全要求

(一)乙方应该对其运输过程中的人生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二)乙方在出发前应该对运输车辆的各项性能进行仔细检查,以避免运输途中车辆出现安全事故。若因车辆故障、损坏等因素造成货物质量受影响,乙方因承担全部责任。

(三)乙方在到达工地后应该提高警惕,若因乙方疏忽造成绿地、路面、花坛等破坏,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乙方应将发现的相关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给销售人员,以便双方协调解决,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运输责任定义

(一)运输前,甲方有义务将该货物的具体情况给乙方交底;

(二)因乙方运输前未与客户联系造成运输位置发生偏差,应该有乙方自身承担损失。

(三)在运输过程中,因乙方自身违反交通法规或者驾驶不当而产生的任何事故和货物损失,应该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向甲方赔偿货物损失。

(四)若乙方非不可抗力因素而未遵守协议中列举的各项纪律,则每项将给予乙方扣除当次运输费用20%的惩罚。

(五)违约责任:若有单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另一方缴纳1000元违约金。

六、纠纷处理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成都市人民法院起诉。

七、协议签订期限

本合同一年一签。在年底结清运输费用后,甲乙双方均有权利决定来年是否继续和对方合作,如双方均没异议,便签订下一年的合作协议。

八、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