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嫂服务合同2500字通用11篇
合同范本网精选栏目推选:“月嫂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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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嫂服务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雇主)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附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____________(雇员)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附身份证复印件)
本合同依据起草,由免费提供。由于(甲方)有雇用母婴护理员(简称月嫂)方面的需求,(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月嫂”服务,并承诺为甲方提供专业、优质、安全的“月嫂”服务。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方协商,自愿签订,就乙方为甲方进行月嫂服务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甲方与乙方为直接雇佣关系。雇佣期间的一切劳务纠纷以及民事、刑事责任均由甲、乙双方独立自行承担。
第二条:乙方服务范围:
(1)产妇:
a、科学、合理安排产妇膳食,平衡营养,促进产后康复及乳汁分泌;
b、指导产妇实行母乳喂养、按需哺喂;
c、指导产妇进行乳房按摩与护理,防止乳房下垂、松驰;指导产妇产后运动;
d、协助产妇进行个人卫生清洁,做好会阴冲洗及伤口护理,防止细菌感染;
e、舒解产妇产后焦虑、烦躁等情绪,减轻产妇操劳,尽快恢复健康;
f、随时对产妇的身体状况观察、记录。
(2)婴儿:
a、科学、合理健康喂养婴儿,保证婴儿健康的营养需要;
b、安抚哭闹婴儿,呵护入眠等;
c、为婴儿洗澡、按摩、抚触,增加与bb的情感交流,促进婴儿健康发育,及时为婴儿更换衣物、尿布等;
d、做好脐部护理,臀部护理,保持干爽,防止感染;
e、随时对婴儿的身体状况(如食欲、食量、体温、大小便等)观察记录。
f、培养婴儿良好的生活习惯。其他服务。
第三条:乙方私自外出期间以及为甲方服务期间因自身突发疾病而发生的意外伤亡,甲方不承担任何无过错责任。
第四条:乙方与甲方及家庭成员之间人格平等。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不合理的要求,甲方不得打骂乙方,不得对其进行人格污辱,不得进行虐待。不得长期单独让乙方吃剩菜剩饭,不得完全限制其人身自由等。如有上述情况发生,乙方有权随时单方终止合同,并对甲方永久性终止服务。
第五条:乙方为甲方进行家政服务期间,因乙方疏忽而造成服务对象身体受到伤害,乙方应负全部责任。甲方私有财产如果非乙方损坏、盗窃,所造成的相关后果与乙方无关。但是乙方有保护甲方私有财产不受损失的义务。
第六条:甲方如需劳务发票,应由乙方向劳务关系发生地、税务部门(地税所)凭此合同申请劳务发票。第七条:合同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服务收费_____元/(□天□月)(春节期间从初一到初七为双薪)。
第八条: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立即生效,到期后自行终止。
第九条:合同期满以后,甲方仍需乙方为其服务,应与乙方重新协商。双方同意以后,方可续签合同。
第十条: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qq: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
月嫂服务合同 篇2
甲方(用户):
乙方(家政服务公司):
丙方(月嫂服务员):
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合作原则,协商签订本服务合同。甲、乙、丙三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北京市的有关规定,以确保甲、乙、丙三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一条:服务时间
1、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天(根据产妇实际生产时间可适当提前或推迟,但服务时间为天)。
2、由于丙方工作性质特殊,需要24小时对母婴进行护理,为丙方健康考虑,甲方应按排乙方休息天。
3、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如果需要丙方适当延长服务时间,具体延长时间与工资可由甲、乙、丙三方协商。
第二条:服务费
1、订合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元、预付服务佣金元;丙方向乙方支付服务押金元。
2、丙方上户开始工作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服务佣金元。
3、因甲方原因不再接受服务的,乙方扣除甲方违约金元,其余金额退还给甲方,同时支付给丙方服务违约金元。
4、因丙方原因,不同按时提供服务的,如乙方能及时安排让甲方满意的服务人员,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元,同时扣除丙方服务押金元;如乙方未能及时安排服务人员,乙方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元,同时扣除丙方违约金元。
5、服务结束时,根据实际服务天数进行结算,服务佣金按服务天数进行多退少补。
第三条:服务场所:。
第四条:服务内容
1、产妇:
1)产妇的生活护理,协助产妇进行个人卫生清洁,做好会阴冲洗及伤口护理,帮产妇擦身,观察恶露;
2)产妇的乳房护理,月嫂需依据自己的经验帮助产妇通乳,解决乳房胀痛,教会产妇如何清洁乳房和双手后挤奶或进行乳房按摩,教会产妇正确的哺喂姿势,指导产妇实行母乳喂养、按需哺喂;
3)制作产妇的营养餐和催乳汤水,平衡营养,促进产后康复及乳汁分泌;
4)为产妇绑绷带,指导产妇做产后恢复操,促进子宫复原、恶露排出并帮助产妇体型的复原;
5)经常与产妇交流育儿心得,打破产妇对独立育儿的焦虑状态和封闭型生活的抗拒心理,及时安抚产妇,避免产后抑郁症的出现;
6)随时对产妇的身体状况观察、记录;
2、婴儿:
1)照料宝宝的日常起居,包括喂奶、喂水、换尿布、洗澡;为宝宝每天按摩、抚摩,锻炼身体;洗涤并消毒宝宝的奶瓶、衣物、尿布等;
2)健康方面的专业护理,包括脐带结扎部位的消毒,臀部护理,保持干爽,防止感染;随时对婴儿的身体状况(如食欲、食量、体温、大小便等)观察记录,万一宝宝身体有异常,提醒并协助治疗;
3)常见病的观察和护理,月嫂需判断宝宝是否患有尿布疹、鹅口疮、新生儿黄疸等,并对某些新生儿疾病有预防措施;
4)宝宝的情感和潜能开发,月嫂需安抚哭闹婴儿,呵护入眠,指导产妇为宝宝做婴儿操,锻炼宝宝的四肢协调能力,开发大脑并给予宝宝美妙的情感抚慰;
5)给予婴儿正确的引导,培养婴儿良好的生活习惯。
第六条:三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签订合同书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填写甲方联系卡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实说明对丙方的具体要求,以及与丙方健康安全有关的家庭情况(如家中是否有传染病人等)。
2、合同期内,甲方如对丙方的服务项目或服务类别要求改变,应与乙、丙方协商,并适当调整服务佣金。
3、在丙方正式上岗前,如甲方新生儿有特殊情况(如:双胞胎、早产儿、先天性疾病等)时,甲方有义务向乙、丙方说明,并协调适当调整服务佣金。
4、甲方有权要求丙方重新进行体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体检不合格则费用由丙方自行承担。
5、甲方有权拒绝丙方在其住宅从事与月嫂工作无关的活动,具体要求事项由甲、乙、丙三方约定。
6、甲方有权以合法方式追究丙方因其责任造成损失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但不得采取搜身、扣押钱物、身份证及其他有效证件,以及殴打、威逼等非法方式进行处理。
7、甲方应尊重丙方的人格及劳动,不歧视不虐待丙方,并负有保护其在服务期间人身及财物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8、甲方应对初次上岗的丙方具体说明工作要求,甲方应安全妥善保管家中的现金和贵重物品,以免发生纠纷。
9、甲方应向丙方提供与其一般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伙食,为其提供适当和安全的居住场所,不得安排丙方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10、甲方在未经乙方及丙方的同意,不得擅自将丙方转为第三方服务;不得擅自将其带往外省市等非约定服务场所提供服务;不得唆使丙方做违法和违反乙方有关家政服务管理规定的事情。
11、甲方对丙方在服务期间和服务场所的安全负责,不得指使其从事危险工作;由于甲方人为或其设施、设备等原因造成丙方发生意外伤害,甲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并应立即通知乙方。如遇丙方突发急病或其他伤害时,甲方应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
12、乙方员工在服务期间应尊重甲方的生活习惯,服从甲方指导,工作认真负责。如因乙方员工工作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酌情赔偿;因甲方原因造成丙方损失的,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13、丙方外出应请假,不得在外留宿,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提前通知甲方。
第七条:服务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与终止
1、合同内容变更时,甲、乙、丙三方应及时到乙方办理变更手续。甲方服务地址、联系电话变更时应及时通知乙、丙两方。
2、合同期满,甲、丙双方愿继续合作的,应在合同期满之日起7日内,到乙方续签新一轮的服务合同;甲、丙双方或单方不愿继续合作,双方应共同到乙方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3、合同期未满,甲、乙、丙单方要求解除合同,必须提前3天通知另两方。
4、丙方离开甲方家外出,未按时返回或发生意外,甲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乙方,并在驻地派出所备案;丙方在服务期间,要求返乡时,甲、乙、丙三方应解除服务合同,不办理手续的,责任自负。
5、甲、丙方在执行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到乙方进
行调解;调解无效则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三方另行商议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身份证号:
家庭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盖章):乙方代表:
丙方(签字):身份证号:
家庭地址:联系电话:
时间:年月日
月嫂服务合同 篇3
甲方(母婴护理公司):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用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宅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母婴护理服务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内容
甲方推荐并委派符合上岗条件(体检合格,经培训取得行业或政府相关部门认可的培训合格证书)的月嫂为乙方承担照料孕、产妇与新生儿护理服务工作。
第二条 服务地点
地点:___________.
第三条 服务期限
1、服务期限____天,从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止,实际服务时间从月嫂到岗之日起算。
2、服务时间每月按30天计,保证服务工作日26天,休息4天(请在□内打√:□每周休息1天;□月底合同结束前休4天),其中遇国家节假期____日,服务报酬为日工资的三倍,即_____元/天。
第四条 服务费用和定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
1、乙方每月一次性支付服务费_____元,包括月嫂服务报酬和甲方管理费。其中月嫂服务报酬由甲方收取后再支付给月嫂。凡不足月者按26天/月的日平均服务费结算。
2、多胞胎、早产儿、病症产妇或婴儿加收月嫂服务报酬:_____元/月。
3、乙方在月嫂到岗前将以上费用通过________方式付给甲方。
A、打入甲方指定账户:______________银行,用户名: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B、到甲方处交付;
C、甲方派人到乙方处收取。
4、签约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元。定金可抵作乙方需要支付的服务费用。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和权利
1、委派有真实身份证明,体检合格,通过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月嫂,并提供月嫂的真实资料,包括身份证、健康证、培训证等。
2、负责月嫂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接受乙方与月嫂的投诉,了解并核实乙方投诉或月嫂反映情况的真实性。协调乙方与月嫂的关系,妥善处理投诉和调换要求,协助解决乙方、月嫂双方产生的纠纷。
3、及时为乙方做好售后服务及调换月嫂等工作,接到乙方更换和退回月嫂的通知,应在24小时内协调处理。如一方决定更换或终止合同的,应在3天内调换与约定服务项目能力相当同级别的月嫂或给予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月嫂服务合同 篇4
委托人(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 或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受托人(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
资格认定书编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中介服务范围
经双方协商,委托人可在以下范围内选择服务项目,委托受托人提供自费留学中介服务:
□向委托人提供中国国家留学政策咨询、留学前往国家的教育概况、留学政策、院校、院系、专业及收费等信息,并为委托人确定留学方案提供相应的咨询及建议;
□向委托人介绍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及入学申请程序,指导委托人准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并提供申请文书的准备、修改等服务;
□指导或代理委托人向确定的留学院校提出留学申请并提交、补充相关资料;
□根据委托人的委托,代为与申请留学院校联系、协调,代为办理入学、签证申请等手续;
□为委托人提供申请留学院校组织的面试指导以及申请国家使(领)馆面签指导;
除委托人选择的以上服务项目之外,双方还确定了以下的其他服务项目:
第二条 委托人的权利与义务
1.参考受托人提供的信息和咨询、建议,决定申请留学的国家、院校中英文名称、留学层次、就读专业或专业方向,确定留学方案并签署本合同附件《院校及专业确认表》;
2.有权选择自行缴纳院校申请注册费、材料寄送费、签证等第三方收取的费用;
3.填写受托人制定的《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信息表》,并向受托人提供留学申请所需的全部文件、材料,材料应于合同签署后 日内提供,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文件、材料真实、有效;
4.配合受托人及时完成申请准备及向申请学留学院校提交申请、寄送资料等工作,如遇前往国家留学政策、签证政策、入学标准发生变化,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提供补充材料;
5.按照留学院校要求,如期缴纳学费等有关费用;
6.按期办理护照及签证;
7.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受托人支付中介服务费;
8.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 受托人的权利与义务
1.要求委托人及时提供办理委托服务所需信息、文件、资料及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按本合同约定收取中介服务费;
3.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留学服务行业规范要求提供本合同约定的中介服务;
4.向委托人提供的留学信息,应真实、准确,如遇前往国家留学政策、签证政策、入学标准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委托人补充相应材料;
5.及时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留学服务事项并向委托人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6.对委托人委托的留学申请,应当在 年 月 日前取得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
7.对委托人提供的个人信息及资料,负有妥善保管及保密义务;
8.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 中介服务费用
1.双方协商确定,委托人申请的留学院校在本合同附件一《院校及专业确认表》范围以内,中介服务费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委托人申请的留学院校超出《院校及专业确认表》范围,每增加一所学校,委托人须另缴纳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 )。
2.中介服务费支付期限
□ 一次性付款方式:
委托人在签署本合同 日内,需缴纳受托人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 ),受托人在收到此款项开始为委托人提供服务。
□ 分期付款方式:
委托人在签署本合同 日内,向受托人交纳第一笔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 ),受托人在收到此款项后开始为委托人提供服务。
委托人在收到符合约定的任何一所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包括有条件录取通知书及无条件录取通知书) 日内,向受托人交纳第二笔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 )。
3.中介服务费支付方式:
□现金 □信用卡/借记卡 □汇款
□ 其他
采用现金和信用卡/借记卡付费的形式,在受托人公司缴纳;采用汇款方式缴纳可将服务费汇至受托人指定的银行账号: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 _开户银行:______ _____________。
第五条 退费条款
1.委托人收到符合约定的任何一所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包括有条件录取通知书及无条件录取通知书)即视为留学申请成功。在双方都没有出现违约的情况下,如受托人未能协助委托人在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获得任一所约定的留学院校之录取通知书或留学院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与附件一《院校专业确认表》中所载明的申请类型、院校、专业等不一致的,委托人向受托人提出退款要求,受托人可以扣除已支付服务费总额的 %,用来抵扣其已提供服务的必要费用支出,余款应当在 年 月前以 方式退还给委托人。
2.在双方未出现违约的情况下,委托人留学申请成功,但因委托人原因造成签证申请被拒签的,受托人不退还任何费用。因非委托人原因造成签证申请被拒签的,根据拒签原因,双方协商一致受托人须将中介服务费中所含办理申请签证服务的费用全部或部分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 元整(¥ )退还给委托人。
3.在出现本条第2项约定情形时,如委托人已向留学院校缴纳费用,受托人协助委托人按留学院校退款政策索还委托人支付给校方的费用。
4.本合同签署后,在双方未出现违约的情况下,委托人单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则根据本合同实际履行的阶段,委托人已支付的全部中介服务费按以下办法处理:
(1) 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委托人尚未提供任何入学申请材料的,受托人扣除已支付服务费总额_______%后,余额退还委托人,本合同终止;
(2) 在本合同签订后,委托人已经提供入学申请材料,但受托人尚未向拟申请留学院校或有关外方提交入学申请或送交委托人材料的,受托人扣除已支付服务费总额_____%后,余额退还委托人,本合同终止;
(3)受托人已经向拟申请留学院校或有关外方提交入学申请或送交委托人材料,但留学申请尚未成功的,受托人扣除已支付服务费总额______%后,余额退还委托人,本合同终止;
(4)留学申请成功,但受托人尚未提供办理签证申请服务的,受托人扣除已支付服务费总额_____%后,余额退还委托人,本合同终止。
5.出现本条所约定退费情形,委托人可书面通知受托人进行退费,受托人于收到委托人书面通知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约定予以退还。本合同约定受托人退费范围仅限于受托人已收取的中介服务费,不包含受托人受委托人委托向第三方代缴的费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合同中全部条款。因双方中任一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解除后,受托人按照本合同第五条退费条款中的第4项约定退费,同时违约方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按照下列不同违约情形,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1)迟延向受托人支付中介服务费或未及时向受托人支付由受托人代为向第三方支付的费用,每迟延一日应向受托人支付逾期付款总额万分之_ ____的违约金。迟延支付中介服务费超过____日的,受托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2)迟延提供材料或向受托人提供虚假材料,从而导致留学院校申请失败或被拒签,委托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受托人没有过错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3.受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按照下列不同违约情形,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1)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委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除全额退还中介服务费外,还应按中介服务费的 %的人民币,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委托人,并在 年 月前,协助委托人按留学院校退款政策索还委托人支付给校方的费用;
(2)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受托人。受托人除全额退还中介服务费外,还应按中介服务费的 %的人民币,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委托人,并在 年 月前,协助委托人按留学院校退款政策索还委托人支付给校方的费用。如委托人要求继续履行,受托人应负责在 年 月前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并向受托人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 );
(3)导致委托人留学院校申请失败或被拒签,受托人全额退还中介服务费,并按中介服务费的 %的人民币,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委托人。
第七条 不可抗力
由于政治原因或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免除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2.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一致同意选择以下一种解决方式: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其他
第九条 生效及期限
本合同自委托人(如委托人未满18周岁建议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及受托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完成之日止。
第十条 通知
除特别书面声明外,委托人所填写的《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信息》中载明的住址即为受托人寄送书面文书的通讯地址。受托人在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如按照委托人提供的其他联络方式无法取得联系时,受托人向该通讯地址发送的书面文书,即视为受托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委托人如更改通讯地址,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受托人。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合同的组成:本合同由合同本身及附件《院校及专业确认表》组成,本合同和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委托人执一份,受托人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 __
附件:《院校及专业确认表》
委托人签字: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受托人(盖章)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月嫂服务合同 篇5
当事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或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月嫂中心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或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或营业执照:_______________
相关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预定进住月嫂中心的人
产妇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口即合同当事人甲方。
口与甲方的关系
婴儿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与甲方的关系:
口随同产妇进住。
口单独托婴。
紧急联络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或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与产妇或婴儿之关系: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有关月嫂中心所提供之服务,经甲乙双方同意订定条款后,以资共同遵守。
本合同所称月嫂中心,是指凡提供第四条所列全部或一部服务项目的提供者而言,并不以其名称为月嫂中心为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依本合同条款的约定;本合同未约定者,依有关法律、法规或诚信原则确定。
甲、乙双方的特别约定,其效力优于本格式合同条款。
第二条 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合同时,应清楚载明预定进住月嫂中心的日期及其期间,该预定日期之前后三周内,均属有效期限。
合同实际生效日以进住月嫂中心当日为准。
第三条 乙方的建筑物须符合建筑法及消防法有关公共安全的相关规定,其设备应合乎产后护理机构的设置标准。
第四条 乙方提供下列服务:
1.配备医师或护理人员对产妇或婴儿作健康状况的评估。
2.婴儿居住的场所、哺乳、洗涤工作、奶粉或其他相关物品的提供。
3.产妇居住的场所、膳食、衣物提供及洗涤。
4.产妇照护婴儿的教导及健康恢复课程。
5.书报杂志的提供。
上述所定服务的内容及收费详如附件。
第五条 本合同的预约定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
第六条 为顾及产妇及婴儿的安全及休息,探视产妇时间为每日上午_______时至_______时,下午_______时至_______时,探视婴儿时间为每日上午_______时至_______时,其余时间非经产妇及乙方的同意,单独托婴的情形,非经甲乙双方的同意,不接受探视。
第七条 为顾及产妇及婴儿的安全及休息,乙方不得允许推销人员进入向产妇推销物品。
第八条 乙方对产妇及婴儿的照顾及安全管理事项,应善尽其义务。乙方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婴儿交给任何人带走。甲方非产妇时,应征得产妇的书面同意,如为单独托婴的情形,则由甲方带走。但依其情形显示由甲方带走有违背公序良俗之虞时,乙方应通知公安机关协助处理。
产妇出院时,应将婴J乙一并办理出院,如有延长托婴的需要者,有关托婴的内容及费用应另行约定。
第九条 产妇或婴儿发生急、重病或其他紧急事故时,乙方应即送医治疗,同时依其设备采取适当救护措施,并即通知紧急联络人。
第十条 在第二条第二款所称的合同实际生效日之前,产妇或婴儿因死亡、疾病、健康情形不佳或其他不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致使无法接受乙方的服务的,甲方可解除合同,乙方应将甲方缴交的预约定金全数退还。
除上述事由外,甲方可于第二条第二项所称的合同实际生效日之前解除合同。但乙方仅可没收甲方缴交的预约定金,不得请求其他损害赔偿。
第十一条 合同存续中,产妇或婴儿因死亡、疾病、健康情形不佳或其他不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而必须出院的,甲方可终止合同,乙方应将预约定金抵充作为住院费用的一部分,并按已发生的服务项目收费,不得额外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二条 在第二条第二项所称的合同实际生效日之前,因天灾、战乱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甲方可解除合同,乙方应将甲方所缴交的预约定金全数退还。
第二条第二项所称的合同实际生效日之前,如乙方不能证明有前项的事由,致使无法履行合同的,甲方可解除合同,乙方应加倍返还甲方所缴交的预约定金,甲方如能证明因此而受有其他损害者,还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第十三条 合同存续中,因可归责于产妇或婴儿的事由,致使无法继续接受乙方的服务的,乙方可终止合同,并按已发生的服务项目收费,不得额外收取任何费用。
上述情形,乙方向甲方请求终止合同后,未达预定进住月嫂中心期间的天数的全部费用百分之_______作为损害赔偿总额。但不得逾越全部费用的10%。
第十四条 合同存续中,因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可请求合同终止后,未达预定进住月嫂中心期间的天数的全部费用百分之_______作为损害赔偿,甲方如能证明因此而受有其他损害时,并可另行请求损害赔偿。
第十五条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因有安全或卫生上的危险,造成产妇或婴儿损害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乙方依第十五条的规定负损害赔偿责任时,对每一人的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元。
损害赔偿请求权人如能证明乙方有故意或过失者,不受上述最高赔偿金额的限制。
第十七条 因本合同发生消费争议时,可依相关规定申诉、申请调解、提起诉讼或提请仲裁。
第十八条 本合同成立后,可经双方同意增减费用或变更合同内容。
第十九条 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分执保管,乙方不得借故收回。
第二十条 其他协议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营业执照: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月嫂服务合同 篇6
甲方(用户)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乙方(月嫂)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编号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
一、经丙方介绍,甲方(用户)乙方(月嫂)双方协商决定:甲方从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___日止,聘乙方分为家庭月嫂,月工资______________ 整。包吃住月工作日为28天,法定假日除外(如果乙方在法定假日加班,甲方每天应付乙方一天工资)。
二、服务项目:24小时照顾产妇和婴儿。为产妇煲营养汤、下奶汤、做营养餐,打扫产妇和婴儿房间卫生、协助产妇沐浴、洗产妇衣服等;给婴儿洗澡、抚触、喂奶、换洗尿布、婴儿用品清洗和消毒、婴儿的脐部护理和皮肤护理、卫生和病理的观察、婴儿的视觉听觉语言潜力的开发等等。
三、甲方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
(1)因乙方服务达不到甲方满意,有权进行解雇调换。
(2)尊重乙方人格,劳动及合法权利、平等待人、不准虐待,有责任保护乙方的人身、财、物安全。
(3)甲方要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拖欠。(工作未满一个月,工资按天支付)。
(4)无偿为乙方提供食宿,保证乙方不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二)乙方:
(1)由于甲方不能正常执行合同时,有权提出辞职调换。
(2)保质保量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项目。
(3)不得擅自外出,不带亲戚和外人在甲方家吃住,不得私自翻拿动用甲方家物品。
(4)不参与甲方家庭纠纷,不泄露甲方家庭秘密和隐私。
(5)有权拒绝合同规定之外的服务项目。
(三)丙方:
(1)有权按协议对甲、乙方监督管理并并负责协调双方纠纷。
(2)在合同期内有义务为甲方推荐、调换月嫂,为乙方调换用户。
(3)有义务为甲方、乙方提供家政服务咨询,业务指导,为乙方进行职业道德和技能培训,联系体检等事宜。
四、合同签订和解除:
(1)丙方仅是中介机构,为甲乙双方提供签约机会,而不是乙方的管理单位。甲方乙方如违约或给对方造成损失,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如有违法乱纪行为申报公、检、法部门解决。
(2)本合同一试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签订合同时,甲方应按规定向丙方另外交纳中介费100元,预付月嫂工资1000元(合计1100元)剩余公子待产妇满月后一次性付给月嫂。不满一个月,工资按天支付,预签合同乙方向丙方交纳定金200元。违约订金不退,上岗三天后返还乙方。
(3)甲乙双方解除合同需提前3天通知对方,双方签字同意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4)合同签订后,中介费不退。
五、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做出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___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月嫂服务合同 篇7
甲方(客户): 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月嫂): 身份证号: 电话:
丙 方:
甲乙丙三方是平等民事主体,三方是平等民事关系。三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协商签订本合同,以确保甲乙丙三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一条 服务内容:甲方同意由丙方委派的乙方为其提供专业、优质、安全的月嫂服务。乙方、丙
方也愿意为甲方提供此项服务。
第二条 甲方家庭住址 。甲方在三天之内如觉不满意,可由乙方再另
行调换一名“金牌月嫂”,但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在合同期内最多调换一次。
第三条服务期限:在丙方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派遣月嫂进入甲方家庭之日起连续服
务 天或月,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服务地点(家庭住址):
第五条服务费:
1、短期合同服务费服务费共计元
人民币在合同签定之日支付;乙方安排月嫂正式上岗三日之内甲方需支付剩余的全部服务费 元,如有其他费用产生,由甲、丙双方进行适时结算,所有费用款项均由乙方委派专人收取,不得由月嫂代收。
2、长期合同服务费服务费共计个月支付一次,定金为元,定金从初次服务费中冲减。初次支付费用于本合同签定之日支付,甲方初次支付金额为 元,以后每 个月应支付一次费用,金额为,甲方须在每个周期结束前一周支付下一周期服务费,否则乙方可提前无条件终止本合同,同时甲方须向乙方赔偿本合同金额两倍的违约金。
第六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若对乙方安排的月嫂服务不满意,如月嫂工作能力差或态度散漫恶劣、不服从甲方合理的工作安排、 不能胜任相应工作、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人员。
2. 甲方有权拒绝月嫂在其住所从事与约定服务无关的活动。
3. 甲方应向乙方月嫂明确其生活习惯、家庭禁忌、母婴状况等,合理安排日常护理事务;甲方应保障月嫂白天时间每天不少于三个小时的休息调整时间;甲方应每周安排月嫂休息一天时间,
即30天之内休息4天(如另有约定的除外),在月嫂休息期间由甲方自行安排人员照料,月嫂
应在休息之后的次日上午8点之前到达甲方住所。如甲方另需乙方在每月4天的休息时间工作
的,需另支付 费用给乙方。
4. 如发生因乙方月嫂造成甲方的人身损害或财物损失时,经双方核实确认后,有权向乙方和乙方月嫂提出赔偿;乙方月嫂在甲方处工作时甲方负有保障其安全的义务,乙方月嫂在甲方住所内
遭受人身、财产等损害时,甲方负有全部赔偿责任。
5. 不得与乙方月嫂私下达成任何协议;如无续约合同,不得以任何理由挽留乙方月嫂继续服务;不得不经乙方同意安排月嫂到第三方工作;不得引诱乙方月嫂违反乙方和月嫂之间劳动合同,导致月嫂从乙方辞职而为甲方服务;否则赔偿乙方本合同金额5倍的经济损失。
6. 甲方及其家属应尊重月嫂人格,保持与月嫂良好的互动和沟通,甲方有义务向家庭成员申明月嫂只听从于甲方本人的合理工作安排。
7. 甲方对月嫂在服务期间和服务场所的安全负责,不得指使其从事危险工作及违法工作;如遇月嫂突发急病或其他伤害时,甲方应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月嫂离开服务地点外出,未按时返回或发生意外,甲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乙方。
8. 甲方有义务在约定时间内付清相应费用,否则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甲方应付未付款的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超过7日,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3000元的违约金。
9. 甲方有义务保守合同内容中包含的各项商业秘密,如约定的服务费用、交费方式、服务内容、联系方式等,保证不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任何信息,否则赔偿乙方3000元的损失费,损失费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认真履行义务,督促和指导月嫂做好服务工作。
2. 乙方应与甲方保持经常的联系,有义务保持沟通渠道的畅通,及时处理甲方的反馈意见;乙方客服主管姓名 电话座机 。
3. 为甲方委派经身份验证、体检合格、诚实可靠、技能过硬的“金牌月嫂”,并按时进入甲方家庭服务。
4. 乙方月嫂有事请假外出应征得甲方同意,禁止擅自离岗。
5. 乙方月嫂有权拒绝从事与合同内容不符的工作,有权拒绝为其他第三方服务,包括为甲方的家庭成员服务,有权拒绝甲方的家务劳动,有权拒绝在非约定地址服务(母婴需在外治疗的或经乙方同意的除外)。
6. 不得在甲方住处从事与合同约定服务无关的活动;不得有任何主观恶意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行为;因乙方原因而造成甲方人身或其他权益受侵害的,乙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7. 乙方在本合同签定时需向甲方主动出示乙方公司营业执照,乙方月嫂的身份证、健康证、育婴师资格证等有效信息。
8. 乙方有义务对月嫂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有义务对甲方进进定期不定期地回访、慰问,了解乙方月嫂工作和服务情况,及时解决甲方投诉和合理要求。
9. 因乙方月嫂原因(如生病、事假等)造成月嫂不能继续服务时,有权为甲方调换同等级别的月嫂,本协议继续有效。
10.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月嫂不能继续履行职责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不退还甲方费用,如发生不尊重月嫂人格、打骂月嫂、多次重复让月嫂从事《服务内容》之外的工作而被月嫂拒绝的;不按时支付乙方相关费用的等。
第八条 其它约定
1. 服务期满甲方若延长服务期,应征求乙方同意并提前7天与乙方续签合同。
2.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不再续约,合同双方应于当日确认各方权利义务的履行是否完毕,认真检查
有无财物丢失或人身损害,确认无误后本合同自动终止,不再为他方损失承担责任。
3. 合同的附件《服务内容》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年月日
月日
年月日丙方: 年乙方:
月嫂服务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本着互惠互利,自主自愿的原则立如下协议合同:
壹:甲方根据乙方的请求,为乙方委派技术级别为级的月嫂,给甲方预交全额费用,第一期(28天)为人民币现金:元,服务期限为至。若使用公司物品时见清单(另列附件)。贰:月嫂在为乙方服务期间,吃住行随乙方,不能特殊化。工作中乙方应积极配合月嫂服务工作,并接受月嫂正确指导,平等相处。工作完毕时,乙方据实给月嫂签发用于回执给甲方的满意程度表。
叁:甲方所委派的月嫂工作行为标准要符合甲方章程。除必须自带物品外,工作中所需物品由乙方保质保量保期备齐。月嫂代表甲方提供具体服务事宜。乙方不得要求月嫂去做非自愿的份外事情。若确实因月嫂失误造成乙方损害的。扣除月嫂相应工资赔偿乙方。甲方要求月嫂不接受乙方的红包和礼品。
肆:乙方若要求延长或缩短服务期间,均需提前三天告知甲方,并说明原因。甲方同意时办理相关手续。工作中若需要第三方协助时,所需费用由乙方另行支付。
伍:为保证甲乙双方长期利益,甲乙双方要保持及时的沟通联系,绝不允许私下进行违反三方利益的行为,力求建立长期的相互信赖的合作关系,甲方愿为乙方的母婴护理相关事物做出全力以赴的努力。
附加内容,甲乙双方己协商:如丙方不能胜任此工作,根乙方要求可做及时调换,否则,乙方付丙方实际上工作天数工资,预交现金余额由甲方退还乙方。
陆: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地址:住址:
电话:年月日
月嫂服务合同 篇9
月嫂中心服务合同
当事人姓名:(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或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月嫂中心名称:(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或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及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相关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预定进住月嫂中心的人
产妇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即合同当事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与甲方的关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婴儿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与甲方的关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随同产妇进住。
□单独托婴。
紧急联络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或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与产妇或婴儿之关系: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有关月嫂中心所提供之服务,经甲乙双方同意订定条款后,以资共同遵守。本合同所称月嫂中心,是指凡提供第四条所列全部或一部服务项目的提供者而言,并不以其名称为月嫂中心为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依本合同条款的约定;本合同未约定者,依有关法律、法规或诚信原则确定。
甲、乙双方的特别约定,其效力优于本格式合同条款。
第二条 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合同时,应清楚载明预定进住月嫂中心的日期及其期间,该预定日期之前后 周内,均属有效期限。
合同实际生效日以进住月嫂中心当日为准。
第三条 乙方的建筑物须符合建筑法及消防法有关公共安全的相关规定,其设备应合乎产后护理机构的设置标准。
第四条 乙方提供下列服务
1.配备医师或护理人员对产妇或婴儿作健康状况的评估。
2.婴儿居住的场所、哺乳、洗涤工作、奶粉或其他相关物品的提供。
3.产妇居住的场所、膳食、衣物提供及洗涤。
4.产妇照护婴儿的教导及健康恢复课程。
5.书报杂志的提供。
上述所定服务的内容及收费详如附件。
第五条 本合同的预约定金为人民币(小写)_______(大写) 元。
第六条 为顾及产妇及婴儿的安全及休息,探视产妇时间为每日上午_____时至______时,下午______时至______时,探视婴儿时间为每日上午_______时至_______时,其余时间非经产妇及乙方的同意,单独托婴的情形,非经甲乙双方的同意,不接受探视。
第七条 为顾及产妇及婴儿的安全及休息,乙方不得允许推销人员进入向产妇推销物品。
第八条 乙方对产妇及婴儿的照顾及安全管理事项,应善尽其义务。乙方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婴儿交给任何人带走。甲方非产妇时,应征得产妇的书面同意,如为单独托婴的情形,则由甲方带走。但依其情形显示由甲方带走有违背公序良俗之虞时,乙方应通知公安机关协助处理。
产妇出院时,应将婴儿一并办理出院,如有延长托婴的需要,有关托婴的内容及费用应另行约定。
第九条 产妇或婴儿发生急、重病或其他紧急事故时,乙方应立即送医治疗,同时依其设备采取适当救护措施,并立即通知紧急联络人。
第十条 在第二条第二款所称的合同实际生效日之前,产妇或婴儿因死亡、疾病、健康情形不佳或其他不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致使无法接受乙方的服务的,甲方可解除合同,乙方应将甲方缴交的预约定金全数退还。
除上述事由外,甲方可于第二条第二项所称的合同实际生效日之前解除合同。但乙方仅可没收甲方缴交的预约定金,不得请求其他损害赔偿。
第十一条 合同存续中,产妇或婴儿因死亡、疾病、健康情形不佳或其他不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而必须出院的,甲方可终止合同,乙方应将预约定金抵充作为住院费用的一部分,并按已发生的服务项目收费,不得额外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二条 在第二条第二项所称的合同实际生效日之前,因天灾、战乱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甲方可解除合同,乙方应将甲方所缴交的预约定金全数退还。
在第二条第二项所称的合同实际生效日之前,如乙方不能证明有前项的事由,致使无法履行合同的,甲方可解除合同,乙方应加倍返还甲方所缴交的预约定金,甲方如能证明因此而受有其他损害者,还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第十三条 合同存续中,因可归责于产妇或婴儿的事由,致使无法继续接受乙方的服务的,乙方可终止合同,并按已发生的服务项目收费,不得额外收取任何费用。
上述情形,乙方向甲方请求终止合同后,未达预定进住月嫂中心期间的天数的全部费用百分之_______作为损害赔偿总额。但不得逾越全部费用的 %。
第十四条 合同存续中,因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可请求合同终止后,未达预定进住月嫂中心期间的天数的全部费用百分之_______作为损害赔偿,甲方如能证明因此而受有其他损害时,并可另行请求损害赔偿。
第十五条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因有安全或卫生上的危险,造成产妇或婴儿损害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乙方依第十五条的规定负损害赔偿责任时,对每一人的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元。
损害赔偿请求权人如能证明乙方有故意或过失者,不受上述最高赔偿金额的限制。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方法
1.本协议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M.jHt868.cOm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合同成立后,可经双方同意增减费用或变更合同内容。
第十九条 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分执保管,乙方不得借故收回。
第二十条 其他协议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XXXX合同文本
月嫂服务合同 篇10
甲方(雇主):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丙方(月嫂):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母婴生活护理服务的相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服务内容
1、丙方为甲方提供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详见护理服务规范。
2、为了更好服务甲方,在服务人员入户服务开始28天内,乙方将到甲方就母婴护理服务工作情况进行回访。
第二条服务场所: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服务期限及费用:_______________
1、合同服务期限为______天,具体时间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2、甲方支付乙方中介费:___________元人民币,丙方为甲方提供母婴生活护理服务工资为人民币______元。签定本合同时,甲方应预付工资____________元至乙方处,服务结束后丙方到乙方处结算预付的工资;结束工作的前一天一次性付清丙方剩余工资,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克扣。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丙方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丙方的相关信息。
2、甲方有权要求丙方提供卫生部门指定体检单位的有效体检合格证明;甲方有特别要求的,丙方体检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在签订合同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实填写家庭住址、居住条件、系电话、服务内容以及与丙方健康安全有关的情况(甲方家庭成员是否患有传染疾病、精神疾病等其他严重疾病)。
4、甲方应对上岗的丙方说明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并进行相应指导,甲方有责任妥善保管家中财物,对家中有容易破损的、价格贵重的如珠宝玉器、瓷器、字画等物品,甲方应以书面方式明示:_______________不要让丙方清洁整理,否则后果自负。
5、甲方应保证丙方每天累计睡眠时间不少于8小时,并保证人体劳动所需的正常营养。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丙方:_______________
(1)丙方有违法行为的;(2)丙方患有传染病或精神疾病的;(3)丙方有刁难、虐待甲方成员等严重影响甲方正常生活行为的。(4)身体不健康或体检不合格的;(5)不能完成合同约定工作或偷窃、工作消极懈怠等不良行为。
7、约定服务期满,甲方如需要继续服务的,应提前7天向乙方提出续约。
8、丙方离开甲方家外出,未按时返回或发生意外,甲方应在24小时之内通知乙方,并向派出所报案。
9、甲方在未经丙方及乙方的同意,不得擅自将丙方转为第三方服务;不得擅自将其带往外省市等非约定服务场所提供服务;不得唆使丙方做违法和违反乙方有关管理规定的事情。
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对丙方身份信息进行收集存档管理。
2、乙方应督促丙方办理健康体检并提供卫生部门指定体检单位的有效体检合格证明。
3、乙方应建立丙方服务质量跟踪管理制度,对丙方定期回访了解服务情况。
4、甲方或丙方的人身权益以及经济利益受到侵害时,乙方可以为双方进行协调处理并在必要时提供合同等相关文档、出庭作证。但不承担法律及经济责任或连带责任。
5、在合同期限内,接受并协调甲方或丙方的投诉。如有必要,甲方可以委托乙方同丙方沟通协商与工作相关的事项。
6.以下情况有符合一项的,乙方有权撤回丙方并解除合同的情况:_______________(1)甲方无正当理由频繁要求调换月嫂的;(2)在调解纠纷和协商态度极其恶劣;(3)严重伤害乙方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如殴打、威逼乙方工作人员;
第六条丙方权利义务
1、工作中必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尽职尽责。
2、生活中应洁身自爱,并注意个人的仪表与卫生。
3、丙方在服务期间,应注意安全,规范操作,增强防火、防盗、防触电、防煤气中毒等安全意识。
4、丙方应遵守职业道德,不翻、不拿甲方财物,不得向他人泄露甲方的家庭成员情况、经济状况、工作或学习的地址、电话号码、住址、身份及隐私等家庭信息。
5、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带任何人进入合同约定的服务场所。
6、工作时间,丙方不能提供服务的,应向甲方请假并取得同意。
7、丙方承担因其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但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损害的,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_______________
(1)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的。
(2)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
(3)丙方经管或者使用的财产正常损耗的。
(4)丙方受甲方及其家庭成员指令从事高风险行为导致损害的。
(5)丙方按甲方及其家庭成员指令操作一件事务而其它事务造成损失的。
(6)丙方按甲方及其家庭成员指令从事不在服务范围内的事务造成损失的。
8、丙方在服务期间应尊重甲方的生活习惯,服从甲方指导,工作认真负责。如因丙方工作给甲方造成损失,丙方应酌情赔偿;因甲方原因造成丙方损失的,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另一方均有权要求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服务期间发生盗窃、斗殴等民事行政案件,应由法院或公安机关处理。
3、不按期履行合同:_______________甲方提前解除合同,应当赔偿不少于3天工资作为违约金补偿给丙方。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家政服务协会等机构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依法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合同的解除、续约及其他
1、解除:_______________合同到期未续约,合同自动解除,丙方离岗时,甲方与丙方均应认真检查各自财物有无损坏和丢失,丙方离岗后,合同各方不再为他方承担任何责任;续约未续费的,合同自动解除。
2、续约:_______________合同到期满,甲方与丙方应到乙方办理续签。
3、私签:_______________合同期内或合同期满后,甲方私自介绍丙方给其他人服务,甲方应赔偿乙方5000元,乙方不承担由此而引发的责任和义务,发生任何问题,甲方、丙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自双方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永昌县XX公司
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日
月嫂服务合同 篇11
本文是,欢迎大家阅读。
雇用(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月嫂(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由于____________(甲方)有雇用母婴护理员(简称月嫂)方面的需求,____________(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月嫂服务,并承诺为甲方提供专业、优质、安全的月嫂服务。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平等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约定事项
1.服务期限:
(1)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计______天。
(2)由于乙方工作性质特殊,需24小时对母婴进行护理,为乙方健康,甲方应安排乙方休息______天。
2.服务费用:
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支付的时间为服务期终止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服务内容:
(1)产妇:
A.科学、合理安排产妇膳食,平衡营养,促进产后康复及乳汁分泌;
B.指导产妇实行母乳喂养、按需哺喂;
C.指导产妇进行乳房按摩与护理,防止乳房下垂、松驰;指导产妇产后运动;
D.协助产妇进行个人卫生清洁,做好会阴冲洗及伤口护理,防止细菌感染;
E.舒解产妇产后焦虑、烦躁等情绪,减轻产妇操劳,尽快恢复健康;
F.随时对产妇的身体状况观察、记录。
(2)婴儿:
A.科学、合理健康喂养婴儿,保证婴儿健康的营养需要;
B.安抚哭闹婴儿,呵护入眠等;
C.为婴儿洗澡、按摩、抚触,增加与BB的情感交流,促进婴儿健康发育,及时为婴儿更换衣物、尿布等;
D.做好脐部护理,臀部护理,保持干爽,防止感染;
E.随时对婴儿的身体状况(如食欲、食量、体温、大小便等)观察记录。
F.培养婴儿良好的生活习惯。
(3)其他:
洗衣、买菜、煮饭、打扫卫生等日常家务。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可在服务内容的工作范围内,安排乙方工作;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体检,并提供有效的健康证明。
2.甲方的义务
(1)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2)配合乙方做好月嫂工作,并提供合理的协助;
(3)为乙方提供与甲方基本相同的食宿条件。
3.乙方的权利
(1)甲方增加服务内容以外的工作,乙方有权要求增加适当的报酬;
(2)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不合理的工作安排。
4.乙方的义务
(1)严格按服务内容为甲方提供服务;
(2)在工作时,乙方需爱护甲方的财物,如因乙方的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给予赔偿。
三、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按工作天折算费用给乙方: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不服从甲方合理工作安排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离岗;
4.被证明有偷盗行为的;
5.不能胜任相应工作的;
6.身体有病,不能继续从事月嫂工作的。
四、在合同期内,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按工作天折算费用:
1.甲方的工作安排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甲方以任何理由对乙方实施搜身、扣押钱物、殴打谩骂、威逼等行为。
五、其他约定:
1.由于乙方的违法行为或其他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赔偿甲方损失。
2.乙方在服务期间(包括路途中),由于自身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自身伤害的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3.若乙方在服务期间表现良好,甲方愿无偿为乙方提供客源。
4.服务期结束后,如甲方在母婴护理方面有疑问向乙方咨询时,乙方应予以解答。
六、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办法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所属行政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______常住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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