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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完整版模版3500字合集

2023.02.02 借款合同模版

随着经济发展的越来越好,合同已经是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证了。合同是双方就合作内容协商一致后签署的一种公用文体。合同范本网特别整理来自网络的借款合同完整版模版,欢迎学习和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

借款合同完整版模版(篇1)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甲方。

二、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

四、还款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还款方式:现金/__________支付。

六、违约责任:

1、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从到期日起付日息1%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借款合同中也可没有保证人)乙方还款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八、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提交__________人民法院(选择性条款不得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可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九、本合同自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附身份证复印件)

连带保证人(签字、盖章附身份证复印件):

合同签订日期:

借据

今借到_________(姓名)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归还,月息按________计算。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完整版模版(篇2)

借款人姓名:

借款金额: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广州居住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乙方(贷款人): 地址/住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授权代理人(有授权代理人时):

借款人、贷款人经平等协商,就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币种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第二条 借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 ,自实际提款日起算(分次提款的,自首次实际提款日起算)。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实际提款日以借据(详见附件《借款借据》)为准。

第三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借款用途为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借款用途,贷款人有权监督款项的使用。

第四条 借款利率与计结息

1,借款利率:固定利率,年利率 %,借款期限内合同利率不变。

2、利息计算,利息从借款人实际提款日起算,按月计算:即按实际提款额和用款月数计算,具体公式为:

利息=本金x实际用款月数x月利率;

月利率计算基数为一年12月,换算公式:月利率=年利率/12。

3、结息方式:甲方应在每次提款前预付壹个月利息,其余每月按月结息,按每次提款对应日(如无对应日则按当月最后一日)作为结息日。

若贷款本金的最后一期清偿日不在付息日,则该贷款本金的最后一期清偿日为付息日,借款人应付清全部应付利息。

4、罚息

(1)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从逾期或挪用之日起,就逾期或挪用部分,按本款约定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对既逾期又挪用的贷款,按照较高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2)对借款人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以及罚息,以本条第3款约定的结息方式,按本款约定的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3)罚息利率,逾期贷款罚息利率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50%确定,挪用贷款罚息利率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100%确定。

第五条 提款条件

借款人提款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l、本合同及其附件,本合同项下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如有)等均已生效;

2、借款人己按贷款人要求提供担保,担保合同己生效并完成法定的审批、登记或备案手续;

3、借款人已向贷款人提交股东(大)会、董事会或其他有权部门同意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决议书和授权书;

4、法律规定及双方约定的其他提款条件 。

上述提款条件未满足,贷款人有权拒绝借款人的提款申请.但贷款人同意放款的除外。

第六条 提款:甲方凭抵押物抵押登记受理回执原件提款人民币 元整。

第七条 借款发放和资金支付

l、借款人指定如下账户作为借款发放账户,户名: , 账号: ,开户行: 。

2、借款资金发放后,借款人应根据贷款人的要求及时提供借款使用记录和资料,应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等。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贷款人有权重新确定借款发放和支付条件或停止借款资金的发放与支付:

(1)借款人信用状况下降或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不强;

(2)借款资金使用出现异常;

(3)借款人未按贷款人要求及时提供借款资金使用记录和资料;

(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用途支付借款资金;

(5)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的担保物灭失或贬值幅度达30%及以上;

(6)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人承债能力下降(包括但不限于对外借款、涉诉重大案件、对外提供担保等)。

第八条 还款

l、借款人按照下列方式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随借随还,额度循环使用。每次用款时间不少于壹个月,次月起,按15天的整数倍计息,不足15天,按15天计息。借款人每次还款时,应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贷款人,否则,贷款人有权就拟还款金额×月利率×50%的标准计收补偿费。

2、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在借款人同时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情况下,贷款人有权决定偿还本金或偿还利息的顺序;在分期还款情形下,若本合同项下存在多笔到期借款、逾期借款的,贷款人有权决定借款人某笔还款的清偿顺序;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存在多笔己到期借款合同的,贷款人有权决定借款人每笔还款所履行的合同顺序。

3、贷款人指定以下账户为还款账户:户名: ,账号: ,开户行: 。

第九条 担保

1、在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之前,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供下列担保方式:

(1)下列保证担保人(含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另行与乙方签订独立于本合同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同。

(2)下列抵押人/质押人另行与乙方签订独立于本合同的、不可撤销的抵押担保合同/质押担保合同,合同编号如下:

2、上述担保合同或协议将另行签订,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合同的约定与具体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书的约定不一致的,以具体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书的内容为准。

3、借款人保证贷款人为上述担保措施的唯一受益人,并享有排他的权利。若借款人对提供的上述担保物在本合同签订前或签订之后有重复抵押/质押、再抵押/质押、转让、转移、出租或其他任何影响贷款人利益的行为,贷款人将通过有关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民事责任。

4、在借款人出现逾期还贷或担保人违反上述保证担保合同、抵押担保合同、质押担保合同的约定或借款人有其他违约行为,侵害了贷款人担保权利时,贷款人可向借款人行使或预先行使追偿权并向担保人主张担保权利,直至贷款人收回借款人应清偿的全部债务(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资金占用费、实现债权的费用及借款人应支付给贷款人的其他费用)为止,借款人自愿放弃任何形式或理由的抗辩。

第十条 声明与承诺

1、借款人声明如下:

(1)借款人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系基于借款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己征得配偶同意。

(3)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向贷款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完整、准桷和有效的,不含有与事实不符的任何重大错误或遗漏任何重大事实。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个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户口证明、婚姻证明(有配偶的需提供配偶身份证明、户口证明);

②个人履约能力证明资料:家庭现有财产清单及相应财产所有权凭证、银行开户情况及银行对账单、财产保险单;个人(及配偶)征信查询授权和报告等; ③经营企业资信证明材料:经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明;工商登记注册证明资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和股东身份证;财务报表:公司章程和合伙协议;验资报告;评估报告:征信查询授权和报告等;

④经营企业资产状况:经营企业现有财产清单及名单项下财产所有权凭证、有效证明书;银行开户情况、贷款卡及年检登记卡、银行对账单;购销合同;企业财产保险单:

⑤担保证明资料:设定抵押、质押物权名称、编号、实物照片及所有权凭证(不动产含产权证、共有权证和最新查册信息等);股权凭证:有价证券凭证,证券公司出具的开户手续、股东代码卡;

⑥其他必要的文件及资料。

(4)借款人未向贷款人隐瞒可能影响其和担保人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①借款人与配偶或其经营企业存在未按期偿付的应付债务,有恶意拖欠银行贷款本息或信用卡恶意透支等行为;

②借款人与配偶或其经营企业股东或法定代表人等涉嫌重大违纪、违法或法律纠纷:

③借款人经营企业在最近一年内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重大违规违纪行为,现任高级管理人员有重大不良记录;

④借款人与配偶或其经营企业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非诉讼法律纠纷、行政处罚或争议;

⑤借款人与配偶或其经营企业存在重大债务或重大或有负债;

⑥借款人与配偶存在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或犯罪记录:

⑦借款人与配偶或其经营企业存在尚未向贷款人披露的向第三人担保之情形。

(5)借款人经营企业及贷款项目达到国家环保标准,非国家相关部门公布和认定的能耗、污染问题突出且整改不力的企业和项目,不存在能耗、污染风险;

(6)借款人及时、全面、准确地向贷款人披露了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

(7)借款人声明的其他事项: 。

2、借款人承诺如下:

(1)按照贷款人要求,定期或及时向贷款人报送其经营企业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年报、季报或月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

(2)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借款,接受贷款人的定期或不定期的信贷检查与监督,并给予足够的协助与配合;

(3)如借款人或其配偶进行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实质性增加债务融资、重大资产和债权转让等以及其他可能对借款人的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行动时,须事先征得贷款人的书面同意;

(4)如借款人经营企业进行合并、分立、减资、股权变动、入伙、退伙、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实质性增加债务融资、重大资产和债权转让等以及其他可能对借款人的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行动时,须事先征得贷款人的书面同意;

(5)如发生下列事项之一,借款人应在事项发生后及时通知贷款人: ①借款人或其配偶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就业状况;

②借款人家庭的收入、财产、负债情况等发生重大变化;

③借款人主营企业或担保企业变更名称、公章、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股东、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公司章程等涉及工商管理及其他相关部门之变更、注销登记情形;

④借款入主营企业或担保企业进行任何形式的联营、与外商合资、合作、承包经营、重组、改制、计划上市等经营方式的变更:

⑤借款人及其配偶、主营企业或担保人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经济纠纷、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或财产或担保物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被强制执行,或被司法机关、税务、工商等有权机关依法立按查处或采取处罚措施;或在担保物上设置新的担保;

⑥借款人主营企业或担保企业歇业、解散、清算、停业整顿、被撤销营业执照、(被)申请破产等;

⑦借款入主营企业或担保企业股东、董事和现任高级管理人员涉嫌重大案件或经济纠纷;

⑧借款人或担保人在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⑨借款人或担保人发生重大经营损失、出现经营困难或财务状况发生恶化等一切影响贷款人权益的重大事项;

(6)借款人授权性承诺:

①借款人或担保人开具给贷款人的授权委托书是专门用于处分抵押、质押物的专项委托书,一旦借款人逾期还贷,贷款人可持借款人或担保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抵押、质押物权凭证处分借款人或担保人抵押、质押物品,保证贷款人优先受偿,该授权委托书的效力一直延续到贷款人完全实现权利和保障为止;

②借款人或担保人开具给拍卖行的委托书是专门用以实现贷款人权利的专项委托书,负责办理此项事务的唯一代理人为贷款人,该委托书的权利效力一直延续到贷款人完全实现权利为止。任何公告、挂失、提前支取声明宣布授权委托书无效或否认授权委托书的方式均是无效的(若借款人或担保人采取此行为,将视为恶意侵占)。任何单位、个人企图以各种方式替代贷款人特殊资格的行为均无效。

(7)为了便于贷款人实现权利,借款人承诺贷款人有实现权利的选择权,如贷款人认为通过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通过办理强制执行公证文书更有利于实现到期权利,则贷款人可在借款人逾期还贷事实发生之日起,即刻向贷款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持具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直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借款人将无条件放弃抗辩权。否则视为借款人为欺诈行为。

(8)借款人对贷款人寄出或以其他方式送达的各类通知及时签收。

(9)借款人承担因本合同订立和履行所发生的费用,以及贷款人为实现本合同项下债权已付和应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诉讼或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执行费、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保险费等。

(10)借款人承诺的其他事项: 。

3、贷款人承诺:

(1)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2)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其身份、财务和生产经营方面的非公开资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和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 违约行为及违约责任

l、发生下列事项之一即构成或视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违约: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对贷款人的支付和清偿义务;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方式支用贷款资金或未将获得的资金用于本合同约定的用途:

(3)借款人在本合同中所做的声明不真实,或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做的承诺;

(4)发生本合同第十条第2款第(3)项和第(4)项等规定的情况,贷款人认为可能影响借款人或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而借款人不按贷款人的要求提供新的担保、更换保证人;

(5)借款人信用状况下降,或借款人的家庭收入、资产和负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6)借款人在与贷款人之间的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借款人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的授信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7)借款人未经贷款人同意而将重大资产转让给第三人(包括无偿赠与和有偿转让)的:

(8)借款人生产经营、对外投资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9)借款人与配偶或其经营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合伙人、主要投资者个人或关键管理人员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仲裁或其资产被查封、扣押或被强制执行,或被司法机关或税务、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立案或依法采取处罚措施,或因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政策被媒体曝光,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10)借款人及其配偶或其经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异常变动、失踪或被司法机关依法调查或限制人身自由,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II)借款人及其配偶或其经营企业因违反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行业标准而造成责任事故,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12)借款人经营企业已经或可能歇业、解散、清算、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申请(或被申请)破产等;

(13)借款人及其配偶或其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合伙人、主要投资者个人或关键管理人员有涉及黑社会活动、吸毒、赌博、走私等违法行为;

(14)借款人及其配偶或其经营企业发生欠税、欠费或经常性拖欠职工工资情况;

(15)担保人违反担保合同的约定,或在与贷款人之间的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16)借款人或担保人抵押、质押的财产或所有权凭证、担保资料不实,致使贷款人无法实现债权的;

(17)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果借款人或担保人具有转移、损害、拆卸、更换抵、质押物的重要部件的行为的;

(18)借款人虚构事实,故意骗取贷款的;

(19)借款人在本合同签订后,未按合同的规定向贷款人提供任何担保方式,或者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的担保方式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

(20)借款人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贷款人权益的其他事件。 借款人出现上述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贷款人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2、当上述借款人违约事项发生时,以及在此之后任何时间,贷款人有权视具体情形分别或同时采取以下全部措施或者部分措施:

(1)要求借款人、担保人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

(2)要求借款人、担保人继续提供经贷款人认可的担保和担保物;

(3)全部、部分调减、中止或取消、终止对借款人的授信额度;

(4)全部、部分中止或终止受理借款人在本合同、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的其他合同项下的提款等业务申请;对于尚未发放的贷款,全部、部分中止或取消、终止发放、支付和办理;

(5)宣布本合同、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的其他合同项下尚未偿还的贷款本息和其他应付款项全部或部分立即到期,立即收回未偿还款项;

(6)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全部、部分终止或解除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的其他合同;

(7)要求借款人赔偿因其违约而给贷款人造成的损失;

(8)行使担保物权;

(9)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10)法律法规规定、本合同约定或贷款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3、借款到期(含被宣布立即到期)借款人未按约偿还本息的,贷款人有权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逾期罚息利率计收罚息。对借款人未按时支付的利息,按逾期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4、借款人未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或其他应付款项的,贷款人有权通过媒体进行公告、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提起诉讼等方式催收。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经借款人签字(加盖指模),贷款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曰起生效,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之日终止。

2、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需变更或修改合同时,须事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完全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后方有效,任何变更或修改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部分生效前原条款仍然有效。

3、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不影响缔约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本合同的解除.不影响有关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第十三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本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签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在本合同生效后,因订立、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借款人与贷款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向贷款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2)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在争议解决期间,若该争议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则该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 附件

下列附件及经双方共同确认的其他附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1、提款申请书;

2、借款借据;

3、委托扣款还贷协议。

第十五条 权利和义务转让

1、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义务转让予第三人:

2、贷款人有权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贷款人的转让行为无须征得借款人同意。

3、贷款人有权根据其经营管理需要授权其分支机构履行本合同项下权利及义务,或将本合同项下贷款债权划归其分支机构承接并管理,借款人对此表示认可,贷款人上述行为无须再行征得借款人同意。承接贷款人权利义务的分支机构有权行使本合同项下全部权利,有权就本合同项下纠纷以该机构名义提起诉讼、提请仲裁或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1、贷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或其他权利的放弃或变更,也不影响其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或其他权利。

2、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

3、贷款人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将与本合同有关的信息和借款人其他相关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信息数据库,供具有适当资格的机构或个人依法查询和使用,贷款人也有权为本合同订立和履行之目的,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信息数据库查询借款人的相关信息;

4、本合同的条款标题仅用于参考,不构成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对标题项下内容及其范围也不构成任何限制。

5、提款日、还款曰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6、贷款人因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变化或者监管部门要求,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贷款人有权终止或依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变化或监管部门要求变更履行本合同及其项下单项协议。因该种原因致合同终止或变更使贷款人不能履行或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贷款人免除责任。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 份,借款人执 份,贷款人执 份,登记机关执 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签字加指模)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贷款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完整版模版(篇3)

借款方:福建康美奇经贸有限公司

贷款方:杨增金

一、借款用途

借款方为进行公司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5%。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20xx年3月23日起至20xx年5月30日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二)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三)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四)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借款方:福建康美奇经贸有限公司

贷款方:杨增金

合同签订日期:20xx年0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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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范本(完整版律师精编)


借款方:

身份证号:

住所:

贷款方:

身份证号:

住所:

保证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保证方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也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借款条款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额:借款方向贷款方申请借款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

(三)借款利息:

(四)放款日:

(五)借款期限:借款期限自放款日起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还款保证人____________,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愿与借款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三、违约责任

(一)若贷款方不能按时放款,每延期一日,借款方有权要求贷款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延期超过________日,借款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二)若借款方未能按时还款的,借款方应向贷款方支付借款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同时还应承担贷款方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四、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_______区人民法院诉讼。

五、其他事宜

1、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方方按约定全部归还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后终止。

3、本合同一式三份,借款方、贷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

日期: 年月日

贷款人:

日期: 年月日

保证人

日期: 年月日

借款合同完整版——含律师风险提示


合同编号:xx

合同签订地:xx

甲方(出借人):xx

地址:xx

(风险提示及说明:由于企业间借款合同的效力并不被法院认可,因此借款合同的名义出借人可以考虑以自然人名义实施民间借贷,本合同也将因此转化为法律保护的民间借贷合同。如果选择自然人为名义出借人,当然随后的合同付款账户也应当是自然人。)

乙方(借款人):xxxx有限公司

地址:xx

鉴于乙方由于生产经营过程中急需部分资金,本着民营企业之间相互帮扶的原则,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风险提示及说明:鉴于条款主要为企业间借款提供合理的理由,明确并非为牟取高利润而从事的非法经营。)

一、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小写:)。

二、借款用途为。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

四、借款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计息时间与还款日做相应顺延。

(风险提示及说明:注意由于企业间借款合同本身无效导致合同当事人关于借款期限的约定仅仅是付款时间的参考,无法真正起到约束贷款人的目的。)

五、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风险提示及说明:注意出借人(贷款人)的付款账户名称应当与本合同出借人名称一致。如果实施现金出借,作为借款人的乙方必须出借收据。)

六、保证条款:

1、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还本付息,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负。

2、乙方签署本合同时保证已经依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规定获得内部相关权力机构审议通过。

3、乙方签订本合同时,将编号为房地产权属证书交付甲方保管,乙方承诺该权属证书所涉产权无抵押及其他任何权利瑕疵,还清本欠款前不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或抵押。

4、保证人条款:本借款保证人以个人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本保证责任范围:本保证责任系乙方在年月日前未能偿还甲方欠款导致的甲方经济损失的保证赔偿责任,本保证责任不因本借款合同其他条款的无效而丧失法律效力。

(风险提示及说明:在为企业间借款合同设立担保是无法实现的,因为主借款合同无效,从合同或担保条款也将无效。为尽可能控制乙方财产可以考虑将乙方的控股股东或全部股东作为债务的连带保证责任人,注意此类人的配偶也应当在保证人范围内。而对于保证范围而言,不应是借款合同本身,而是保证合同因无效或其他原因导致的甲方损失的赔偿。)

七、法律责任

1、本借款仅供乙方短期资金融通使用,乙方违约后,甲方有权随时以本合同追究乙方违约责任,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或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甲方本金及利息损失,甲方案件调查取证费用,律师代理费用,保全费用,相关手续办理费用,诉讼费用等。

2、当甲方认为乙方发生或可能发生影响偿还能力的任一情形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及利息:

(1)乙方无法与法定代表人取得联系或无法与乙方控股股东取得联系;

(2)乙方被申请破产或出现明显资不抵债的情形;

(3)乙方作为500万元以上的大额诉讼的被告时;

(4)其他影响乙方债务偿还能力的情形。

八、条款效力

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本合同法律责任赔偿结算条款及争议解决条款的法律效力。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任何一方均依法向合同签订地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风险提示及说明:尽可能约定有利于实现债权的管辖权法院对于甲方收回债权至关重要。当然这种约定不能突破约定管辖规则。)

十、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xx乙方(签字、盖章):xx

签约代表:xx法定代表人:xx

签订日期:xxxx年xx月xx日签订日期:xxxx年xx月xx日

(风险提示及说明:为规范合同签订,防范不必要的风险,乙方的签字人最好为法定代表人。但是对于甲方的签字代表也应当注意,虽然可以是法定代表人之外的人,但是也应当是负责人,防止发生表见代理行为导致债权被变更或免除或部分免除。)

有关还款计划书范本(完整版)专业版


有关还款计划书范本(完整版)专业版

_______编号:

_______公司:

我司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来向贵司购买_______,现经与贵司对账,至今尚有货款人民币_______元未支付贵司。为了今后双方之间更好的合作,经充分协商一致,我司承诺将分_______期按照如下的还款进度将前述拖欠的货款支付贵司:

风险提示:

还款计划书的目的是债务人向债权人承诺及时还款。除了还款进度和违约责任的承诺外,对于欠款的性质、时间、金额也必须明确,以免双方对该笔款项的内容认定不一而产生纠纷。

此外,正常情况下,金额的填写最好包括大写和小写两种方式,以供对照,尽可能避免笔误或后期改动等情况。

第一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支付人民币_______元整。

第二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支付人民币_______元整。

第三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支付人民币_______元整。

第四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支付人民币_______元整。

风险提示:

除每一期的还款截止时间和金额外,如有必要,可指定还款方式。

无论是否制定还款方式,或指定何种还款方式,在实际收到款项时,都必须保留相关的有效还款凭证,以免对方不认账。

我司若未能按时支付贵司上述任何一期的款项,每延期一日,贵司有权要求我司支付未按时支付款项_______%的滞纳金。

_______公司

年月日

公积金借款合同3500字


如今我们踏入了重视规则的法制化社会,合同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了,这份合同经过双方当事人签章后,即时生效。如何去判断一份合同是否正规呢?下面是合同范本网精心收集整理,为你带来的公积金借款合同,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积金借款合同(篇1)

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

贷款种类: 合同编号:

借款人: 电话:

住址:邮政编码:

贷款银行: 法定代表人:

传真: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即售房单位,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因购买或建造或·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据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规定,向乙方申请借款,愿意以所购买或建修的住房作为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购买、建造、·建、大修坐落于 区(县)街道(镇)路(村)弄号

室的住房。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签订本合同时公布的利率确定年利率为 %(月利率 %)。在借款期限内利率变更,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

第五条 存入自筹资金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开立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账户),将自酬资金存入备用。如需动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员,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亲公积金抵充自酬资金的,需提供当事人书面同意的证明,交乙方办理划款手续。甲方已将自筹资金支付给售房单位作首期房贷并有收据的可免存。

第六条 贷款拨付

向售房单位购买住房或通过房地产交易市场购买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认同(乙方确定)之日起的5个营业日内将贷款金额连同存入的自筹资金全数以甲方购房款的名义转入售房单位或房地产交易市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甲方建造、·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筹资金用完或将要用完时,由乙方主动将贷款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账户,按工程进度支用。

第七条 贷款偿还

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

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结清。

7.1 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7.2 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根据当年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月还本息额。

甲方需动用本人、同户成员、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亲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 月份办理一次,手续与本合同第五条公积金抵充自筹资金相同。

储蓄卡、信用卡还款

甲方必须办理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储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动转账方式还本付息的足额款项,存入储蓄卡账户或信用卡账户,保证乙方能够实施转账还款。

当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还款失败时,甲方必须持现金到原贷款经办行还款。

甲方提前将未到期贷款本金全部还清,乙方不计收提前还款手续费,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贷款利息。

第八条 贷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阶段性保证。在未将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前,如发生借款人违约连续3个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相关费用,丙方须在接到乙方发出《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的10天内负责代为清偿。保证期限从贷款发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收押之日为止。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甲方、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内容,应事先征得丙方的书面同意。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建造、·建、大修的住房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购买期房的,应将购房预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条 合同公证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内,向公证机关办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签订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证。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应事先经一方书面同意(如在保证期间应征得丙方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乙方贷款,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贷款挪作他用。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甲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未按月偿还贷款本息为逾期贷款,乙方按规定对其欠款每天计收万分之 的罚息;并由甲方在活期储蓄或储蓄卡账户内存入一个月的贷款数,保证按时归还乙方贷款。

甲方如连续6个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或被发现申请贷款时提供资料不实以及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抵押住房以出租、出售、交换、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住房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直至处分抵押住房,如不足以偿还欠款的没有继续向甲方追偿欠款的权利。

甲方未将乙方贷款按合同约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对挪用部分按规定每天计收万分之十二的罚金。 第十三条 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订后生效,丙方保证责任至甲方所购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交乙方执管后终止。甲乙双方承担责任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公证机关、房地产登记机构各执一份,副本按需确定,其中:送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份。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乙方(私章):

年月日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

公积金借款合同(篇2)

许昌魏都支行

许昌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

借款人:

名称: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贷款人:

名称: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委托人:

名称: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敬 请 注 意

为了维护您的利益,请您在签署本合同前,仔细阅读如下注意事项:

1.您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并已知悉其含义;

2.您已确保提交给银行的有关证件及资料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3.您已确认自己有权在本合同上签字, 并知悉签署本合同后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4.您已确知任何欺诈、违约行为均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您将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签订并依约履行本合同;

6.请您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需要您填写的内容。

如您对本合同还有疑问之处,您可在签署之前向签约银行及您所申请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借款人: 见本合同第二十六条

贷款人(抵押权人、质权人): 见本合同第二十六条 抵押人:见本合同第二十六条 保证人:见本合同第二十六条 出质人:见本合同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各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承诺严格履约。

本合同包括借贷条款、担保条款、违约责任条款、其他约定条款和特别签订条款等内容。

借 贷 条 款

第一条 借款用途

见本合同第二十七条。

第二条 借款金额

见本合同第二十八条。

第三条 借款期限

见本合同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所载的借款期限起始日与贷款转存凭证(借款借据)所载日期不一致的,借款期限起始日以首次划款时的贷款转存凭证(借款借据)所载日期为准,借款到期日根据借款期限相应调整。贷款转存凭证(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 贷款利率、罚息利率

见本合同第三十条。

第五条 借款的发放与支用

一、除贷款人全部或部分放弃外,只有满足下列前提条件,贷款人才有义务发放贷款。

(一)本合同设有担保的,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担保方式已生效; (二)借款人未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任一违约事项;

(三)借款人已向售房人支付首付款,首付款具体金额见本合同第三十一条; (四)发放贷款的其他前提条件,见本合同第三十一条。

二、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按照本合同第三十二条约定的用款计划将本合同项下借款款项直接划入该条约定的账户内,此授权行为不再另行签发授权书。

第六条 计息、结息

贷款利息自划款之日(即起息日)起计算,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三十三条。 贷款结息约定见本合同第三十三条。

第七条 还款

一、还款原则 见本合同第三十四条。

二、借款人可以采用委托扣款或柜面还款方式还款,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三十四条。

(一)委托扣款方式:借款人授权贷款人直接从借款人在贷款人系统开

立的经确认为个人结算账户的'储蓄账户或银行卡中扣收应还款项,此授权行为不再另行签发授权书。如该委托扣款账户为借款人之外的第三人名下账户,则该第三人应签发授权书,授权贷款人从该账户中扣收借款人应还款项。

委托扣款方式下,委托扣款日应为每月的固定日期。借款人应在每月的委托扣款日之前将当期应还款项足额存入指定委托扣款账户内。委托扣款日的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三十四条。

借款人在委托扣款日未能按时偿还应还款项的,贷款人有权在委托扣款日后的任意时间直接扣划借款人应还款项。

储蓄存折、储蓄卡扣款结果通过借款人到贷款人营业柜台补登存折方式或打印对账单方式反映,每月不再另行寄发对账凭证。

(二)柜面还款方式:借款人直接到贷款人指定的营业柜台以现金、支票、银行卡等办理还款。柜面还款方式下,借款人须在每月结息日之前的任何一个工作日还款。

采用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方式还款的,借款人应在借款到期日到贷款人指定的营业柜台办理还款手续。

三、借款人可选择以下还款方法之一偿还借款: (一)等额本息还款法; (二)等额本金还款法;

(三)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仅限借款期限为1年(含)以内的); (四)其他(仅限已推出的还款方法)。

还款方法及还款金额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三十四条。

第八条 提前还款

借款人提前还本时,须提前5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申请。 借款人提前还款,须到贷款人指定的营业柜台办理还款手续。

公积金借款合同(篇3)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甲方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委托乙方向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借款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甲、乙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人民币资金(大写)________委托乙方按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向借款人发放和收回。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在乙方营业部门开立存款专户,并于本合同生效后叁日内将人民币资金(大写)________一次存入专户用于贷款发放。

第三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对象、金额、种类、用途、期限、利率、提款、还款方式,均由甲方在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在《住房公积金贷款通知单》中确定。

第四条本合同生效后,在对借款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甲方向乙方提交《住房公积金贷款通知单》。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通知单》及所附资料后,应按《住房公积金贷款通知单》的要求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五条乙方向借款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应和借款人签订《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并应在《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生效后贰日内将壹份合同原件送甲方留存。

第六条非乙方原因造成贷款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对本合同项下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甲方应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方式、担保人和抵押物(质物)由甲方审定,并具体在《住房公积金贷款通知单》中确定。

第八条借款人如不按《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和归还借款本息,乙方可根据银行有关规定对借款人进行必要制裁。

第九条利息和手续费。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由乙方向借款人收取,按月结息。乙方应在收取利息后当日将贷款利息划入甲方账户。如遇国家调整利率,甲方应根据国家规定办理利率调整手续。乙方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所收取的手续费按甲乙双方签订的协议支付。

第十条乙方在每次收回贷款后当日将贷款如数划入甲方账户。

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展期,应凭甲方的书面通知才能办理。

第十二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如期将约定的资金存入专户,或超出专户存款总额要求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违反第三条、第四条约定未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甲、乙双方又未达成变更上述条款的协议的,乙方可拒绝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5_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和《住房公积金贷款通知单》中确定的贷款对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贷款总额5_______%的违约金,造成贷款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擅自为借款人办理贷款展期,应向甲方支付展期贷款余额5_______%的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限期收回展期住房公积金贷款。违约责任明确后,违约方应主动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及与《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和甲乙双方签订的《住房公积金业务手续费及奖励资金支付协议》有不一致之处,以《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和《住房公积金业务手续费及奖励资金支付协议》为准执行,并按《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规程》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住房公积金贷款全部收回后失效。

第十八条《住房公积金贷款通知单》和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即售房单位(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因购买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据XX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规定,向乙方申请借款,愿意以所购买或建修的住房作为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______________,座落于_____区(县)____街道(镇)_____路(村)_____弄_____号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条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签订本合同时公布的利率确定年利率为__________%(月利率__________%)。在借款期限内利率变更,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

第五条存入自筹资金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开立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将自酬资金存入备用。如需动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员,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亲公积金抵充自酬资金的,需提供当事人书面同意的证明,交乙方办理划款手续。甲方已将自筹资金支付给售房单位作首期房贷并有收据的可免存。

第六条贷款拨付

向售房单位购买住房或通过房地产交易市场购买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认同(乙方确定)之日起的五个营业日内将贷款金额连同存入的自筹资金全数以甲方购房款的名义转入售房单位或房地产交易市场在银行开立的帐户。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筹资金用完或将要用完时,有乙方主动将贷款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按工程进度支用。

第七条贷款偿还

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

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_______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百_____拾____________元整。

(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根据当年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月还本息额。

甲方需动同本人,同户成员,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亲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__________月份办理一次,手续与本合同第五条公积金抵充自筹资金相同。

储蓄卡,信用卡还款

甲方必须办理中国建设银行储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动转帐方式还本付息的足额款项,存入储蓄卡帐户或信用卡帐户,保证乙方能够实施转帐还款。

当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还款失败时,甲方必须持现金到原贷款经办行还款。

甲方提前将未到期贷款本金全部还清,乙方不计收提前还款手费,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贷款利息。

第八条贷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阶段性保证。在未将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前,如发生借款人违约连续三个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相关费用,丙方须在接到乙方发出《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的十日内负责代为清偿。保证期限从贷款发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收押之日为止。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内容,应事先征得丙方的书面同意。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由甲,乙方另行签订《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购买期房的,应将购房预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条合同公证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十日内,向公证机关办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签订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证。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应事先经一方书面同意(如在保证期间应征得丙方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归还全部贷款本息;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乙方贷款,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贷款挪作他用。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甲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未按月偿还贷款本息为逾期贷款,乙方按规定对其欠款每____天计收万分之_____的罚息;并由甲方在活期储蓄或储蓄卡帐户内存入一个月的贷款数,保证按时归还乙方贷款。

甲方如连续六个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或被发现申请贷款时提供资料不实以及未经已防书面同意擅自将抵押住房出租,出售,交换,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住房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直至处分抵押住房,如不足以偿还欠款的没有继续向甲方追偿欠款的权利。

甲方未将乙方贷款按合同约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对挪用部分按规定每天计收万分之十二的罚金。

第十三条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订后生效,丙方保证责任至甲方所购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其他权证证明》交乙方执管后终止。甲,乙双方承担责任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公证机关,房地产登记机构个执一份,副本按需确定,其中:送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份。

甲方:(私章)乙方:(私章)

(签字)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其授权代理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因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据西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向乙方申请借款,愿意以所建修的住房作为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______________,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住房。

第三条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条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签订本合同时公布的利率确定年利率为_______%(月利率_______%)。实际发放贷款时,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不再书面通知甲方。

第五条存入自筹资金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开立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将自酬资金存入备用。如需动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员,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亲公积金抵充自酬资金的,需提供当事人书面同意的证明,交乙方办理划款手续。甲方已将自筹资金支付给售房单位作首期房贷并有收据的可免存。

第六条资金划拨账户

甲方委托乙方将贷款资金划入下列账号:

收款人名称:

收款人账号:

开户银行:

第七条还款方式及还款金额

1、甲方选择

2、在当前的利率水平下,甲方选择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的,当年每月偿还贷款本息的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选择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的,当年每月归还贷款金额的数额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

第八条贷款担保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内容,应事先征得丙方的书面同意。

本合同项下甲方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由甲,乙方另行签订《住房抵押合同》。

第九条合同公证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十日内,向公证机关办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签订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证。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应事先经一方书面同意(如在保证期间应征得丙方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乙方贷款,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贷款挪作他用。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甲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未按月偿还贷款本息为逾期贷款,乙方按规定对其欠款每天计收万分之的罚息;并由甲方在活期储蓄或储蓄卡帐户内存入一个月的贷款数,保证按时归还乙方贷款。

第十三条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订后生效,甲,乙,丙三方承担责任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公证机关,房地产登记机构各执一份,副本按需确定,其中:西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份。

第十六条补充条款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乙方(公章、法人章):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丙方(公章):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公积金借款合同(篇4)

公积金借款合同通用版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因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据____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向乙方申请借款,愿意以所建修的住房作为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 区(县) 街道(镇)路(村) 弄 号 室的住房。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签订本合同时公布的利率确定年利率为 %(月利率%)。实际发放贷款时,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不再书面通知甲方。

第五条 存入自筹资金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开立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将自酬资金存入备用。如需动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员,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亲公积金抵充自酬资金的,需提供当事人书面同意的证明,交乙方办理划款手续。甲方已将自筹资金支付给售房单位作首期房贷并有收据的可免存。

第六条 资金划拨账户

甲方委托乙方将贷款资金划入下列账号:

收款人名称:

收款人账号:

开户银行:

第七条 还款方式及还款金额

1、 甲方选择

2、 在当前的利率水平下,甲方选择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的,当年每月偿还贷款本息的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选择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的,当年每月归还贷款金额的数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第八条 贷款担保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内容,应事先征得丙方的书面同意。

本合同项下甲方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由甲,乙方另行签订《住房抵押合同》。

第九条 合同公证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____日内,向公证机关办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签订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证。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

第三方,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应事先经一方书面同意(如在保证期间应征得丙方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乙方贷款,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贷款挪作他用。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甲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未按月偿还贷款本息为逾期贷款,乙方按规定对其欠款每 天计收万分之的罚息;并由甲方在活期储蓄或储蓄卡帐户内存入一个月的贷款数,保证按时归还乙方贷款。

第十三条 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订后生效,甲,乙,丙三方承担责任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公证机关,房地产登记机构各执一份,副本按需确定,其中:____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份。

第十六条 补充条款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公章、法人章):

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公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积金借款合同范本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货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款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即售房单位(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购买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据g___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规定,向乙方申请借款,愿意以所购买或建修的住房作为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_____区(县)____街道(镇)_____路(村)_____弄_____号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条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签订本合同时公布的利率确定年利率为______%(月利率______%)。在借款期限内利率变更,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

第五条存入自筹资金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开立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将自酬资金存入备用。如需动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员,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亲公积金抵充自酬资金的,需提供当事人书面同意的证明,交乙方办理划款手续。甲方已将自筹资金支付给售房单位作首期房贷并有收据的可免存。

第六条贷款拨付

向售房单位购买住房或通过房地产交____市场购买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认同(乙方确定)之日起的五个营业日内将贷款金额连同存入的自筹资金全数以甲方购房款的名义转入售房单位或房地产交____市场在银行开立的帐户。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筹资金用完或将要用完时,有乙方主动将贷款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按工程进度支用。

第七条贷款偿还

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

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接清。

(1)

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2)

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根据当年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月还本息额。

甲方需动同本人,同户成员,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亲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____月份办理一次,手续与本合同

第五条公积金抵充自筹资金相同。

储蓄卡,信用卡还款:

甲方必须办理中国XX储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动转帐方式还本付息的足额款项,存入储蓄卡帐户或信用卡帐户,保证乙方能够实施转帐还款。

当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还款失败时,甲方必须持现金到原贷款经办行还款。

甲方提前将未到期贷款本金全部还清,乙方不计收提前还款手费,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贷款利息。

第八条贷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阶段性保证。在未将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前,如发生借款人违约连续三个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相关费用,丙方须在接到乙方发出《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的____日内负责代为清偿。保证期限从贷款发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收押之日为止。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内容,应事先征得丙方的书面同意。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由甲,乙方另行签订《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购买期房的,应将购房预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条合同公证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____日内,向公证机关办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签订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证。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

第三方,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应事先经一方书面同意(如在保证期间应征得丙方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乙方贷款,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贷款挪作他用。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甲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未按月偿还贷款本息为逾期贷款,乙方按规定对其欠款每____天计收万分之_____的罚息;并由甲方在活期储蓄或储蓄卡帐户内存入一个月的贷款数,保证按时归还乙方贷款。

甲方如连续六个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或被发现申请贷款时提供资料不实以及未经已防书面同意擅自将抵押住房出租,出售,交换,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住房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直至处分抵押住房,如不足以偿还欠款的没有继续向甲方追偿欠款的权利。

甲方未将乙方贷款按合同约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对挪用部分按规定每天计收万分之十二的罚金。

第十三条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略)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订后生效,丙方保证责任至甲方所购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其他权证证明》交乙方执管后终止。甲,乙双方承担责任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公证机关,房地产登记机构个执一份,副本按需确定,其中:送____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份。

甲方:(私章)_________________

(签)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私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

(或其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积金借款标准合同范本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甲方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委托乙方向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借款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甲、乙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人民币资金(大写)________委托乙方按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向借款人发放和收回。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在乙方营业部门开立存款专户,并于本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将人民币资金(大写)________一次存入专户用于贷款发放。

第三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对象、金额、种类、用途、期限、利率、提款、还款方式,均由甲方在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在《住房公积金贷款通知单》中确定。

第四条本合同生效后,在对借款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甲方向乙方提交《住房公积金贷款通知单》。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通知单》及所附资料后,应按《住房公积金贷款通知单》的要求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五条乙方向借款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应和借款人签订《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并应在《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将壹份合同原件送甲方留存。

第六条 非乙方原因造成贷款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对本合同项下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甲方应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方式、担保人和抵押物(质物)由甲方审定,并具体在《住房公积金贷款通知单》中确定。

第八条 借款人如不按《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和归还借款本息,乙方可根据银行有关规定对借款人进行必要制裁。

第九条利息和手续费。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由乙方向借款人收取,按月结息。乙方应在收取利息后当日将贷款利息划入甲方账户。如遇国家调整利率,甲方应根据国家规定办理利率调整手续。乙方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所收取的手续费按甲乙双方签订的协议支付。

第十条 乙方在每次收回贷款后当日将贷款如数划入甲方账户。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展期,应凭甲方的书面通知才能办理。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

第二条的约定如期将约定的资金存入专户,或超出专户存款总额要求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违反

第三条、

第四条约定未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甲、乙双方又未达成变更上述条款的协议的,乙方可拒绝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5%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和《住房公积金贷款通知单》中确定的贷款对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贷款总额5%的违约金,造成贷款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违反本合同

第十一条约定,擅自为借款人办理贷款展期,应向甲方支付展期贷款余额5%的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限期收回展期住房公积金贷款。违约责任明确后,违约方应主动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及与《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和甲乙双方签订的《住房公积金业务手续费及奖励资金支付协议》有不一致之处,以《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和《住房公积金业务手续费及奖励资金支付协议》为准执行,并按《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规程》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住房公积金贷款全部收回后失效。

第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通知单》和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积金借款合同范本精选

公积金借款合同(篇5)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因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据西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向乙方申请借款,愿意以所建修的住房作为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 区(县) 街道(镇)路(村) 弄 号 室的住房。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签订本合同时公布的利率确定年利率为 %(月利率 %)。实际发放贷款时,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不再书面通知甲方。

第五条 存入自筹资金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开立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将自酬资金存入备用。如需动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员,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亲公积金抵充自酬资金的,需提供当事人书面同意的证明,交乙方办理划款手续。甲方已将自筹资金支付给售房单位作首期房贷并有收据的可免存。

第六条 资金划拨账户

甲方委托乙方将贷款资金划入下列账号:

收款人名称:

收款人账号:

开户银行:

第七条 还款方式及还款金额

1、 甲方选择

2、 在当前的利率水平下,甲方选择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的,当年每月偿还贷款本息的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选择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的,当年每月归还贷款金额的数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第八条 贷款担保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内容,应事先征得丙方的书面同意。

本合同项下甲方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由甲,乙方另行签订《住房抵押合同》。

第九条 合同公证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十日内,向公证机关办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签订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证。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应事先经一方书面同意(如在保证期间应征得丙方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乙方贷款,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贷款挪作他用。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甲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未按月偿还贷款本息为逾期贷款,乙方按规定对其欠款每 天计收万分之 的罚息;并由甲方在活期储蓄或储蓄卡帐户内存入一个月的贷款数,保证按时归还乙方贷款。

第十三条 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订后生效,甲,乙,丙三方承担责任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公证机关,房地产登记机构各执一份,副本按需确定,其中:西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份。

第十六条 补充条款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公章、法人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公章):

年月日:

借款合同模版


本文是由合同范本网编辑为您精心准备的借款合同模版,请大家参考!借款合同模版

申请贷款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银行(以下简称乙方)甲方为承包_________国(地区)_________工程项目所需人民币周转资金,经乙方审查,同意在建设银行总行_________号文件核定的贷款指标范围对内发放贷款.双方除遵守《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中央级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贷款办法》(以下简称《贷款办法》)的规定外,协商同意下列各项内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一、乙方同意根据批准的贷款申请书,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二、乙方凭甲方提送的详细用款计划和具体用途清单,作为付款时审核依据,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三、乙方提供的贷款,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甲方保证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还清全部本息。并附分次还款具体计划做为本合同的附件(略)。四、贷款利息在合同规定还款期内,按年息百分之_________计算。超过还款期限,逾期部分加收百分之二十利息。贷款被挪作其他用途的,挪用部分加收百分之五十利息。贷款利息每季计收一次。五、乙方提供贷款的项目,如果甲方中止对外施工合同,应即通知乙方并还清贷款本息。六、甲方应按期归还贷款。到期不能如数归还时,应由甲方的担保单位负责从_________(单位)_________资金中清偿。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和甲方担保单位三方签章后生效,至全部贷款本息还清后失效。合同一式三份,上述三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甲方的担保单位(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民间借款合同模版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于 ____年 ____月 __ 日前交付甲方。

二、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

四、还款日期: ____年 ____月 ____日。

五、 还款方式:现金/__________支付。

六、违约责任:

1、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从到期日起付日息1%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借款合同中也可没有保证人)乙方还款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八、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提交__________人民法院(选 择性条款不得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可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九、本合同自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附身份证复印件)

连带保证人(签字、盖章附身份证复印件)

合同签订日期:

借据

今借到_________(姓名)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归还,月息按________计算。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借款合同的模版


甲方(债权人)

地址: ________邮编: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乙方(债务人)

地址:________ 邮编: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为了使 ___________,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有关事项协议如下:

第一条 还款内容

1.还款金额:________人民币。

2.还款期限:自签订此协议之日起乙方 至 __年 __月 __日前还清。

3.利率:按照的利率执行,具体为:_____.

第二条 抵押物

乙方将 作为还款的抵押。抵押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甲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款项及利率为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对甲方交来抵押物的单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后,将抵押物的单证完整交给甲方。

(二)乙方的义务:

1.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对甲方的欠款及利率。

2.乙方在签订协议之日起交付抵押物的所有权证书。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给甲方欠款及利息的,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第五条 本合同经 ___________见证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见证单位留存二份。

甲方: (公章)

代表人:________

乙方: (公章)

代表人: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

见证单位:(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