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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度协议精选:承包荒山合同集锦五篇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依法签订的协议,受法律的保护。在不确定合同内容的情况下,记得一定要在看完合同后再签。代理合同是指代理人与被代理人达成的一种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签订代理合同后如果违约就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你是不是在寻找一些可以用到的合同呢?为此,小编特意呈上“月度协议精选:承包荒山合同集锦五篇”,不妨参考一下。希望你喜欢!

承包荒山合同(篇1)

出租方(简称甲方):( )村,镇水磨村,( )村

承租方(简称乙方):

法人代表:( )(40%股份),( )(30%股份),( )云(30%股份)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住址:

甲方委托现任组长将稻谷条村民组范围荒山(约一千三百亩)承包给乙方开发生态旅游,山下荒地(耕地)提供给乙方经营开发建设等。地面附属物甲方清点补赏给乙方后归乙方所有,甲方漏点的附属物自乙方补赏之日起不得再此提出异议,应有甲方负责。荒山及土地乙方租赁期限七十年,今后荒山

如有国家补贴应归乙方享有,荒山自定立合同之日起,乙方一次性补赏给甲方荒山费用( )元。甲方将林权证过户给乙方。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公开、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

一、 四至边界:

东指:

南指:

西指:

北指:

二. 租赁价格及支付方式:

1. 荒草地:( )亩( )亩/元

2.非耕地: ( )亩( )亩/元

3.耕地: ( )亩( )亩/元 三.

三、地面附属物

1.核桃大( )棵,( )棵/元,中( )棵,( )棵/元,小( )棵,( )棵/元

2.山芋肉树( )棵,( )棵/元

3.板栗树( )棵,( )棵/元

4.杂树( )棵,( )棵/元

四.租赁标准:

租赁时间为 年,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支付方式:山下土地每年租赁费为:( )元,每年提前一个月支付

4、每次租赁金交付给甲方当届村民小组负责人(组长、会计),并由其发给各农户,甲方提供给乙方正式收款凭证。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依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将所租范围内山林完整交给乙方使用,保证所租山林无权属争议,维护乙方的合法权利。

3、不得无理由干涉、破坏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保护乙方合法权利不受侵犯,保障乙方享有该租赁山地的自主生产经营开发、使用及产品处置、收益权。

4、在租赁期内甲方需协助乙方处理好租赁山地周边的村民关系及租赁期范围施工或生产经营时影响租赁范围外的突发事情。

5.甲方无偿提供给乙方通往开发区域12米宽的道路,包括山门口一块空地,修路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对此租赁地进行自主的利用和管理,甲方不得无理干涉。

2、租赁期内,因政策等原因给乙方带来的的优惠、待遇等权益,一切归乙方独自享有。

3、乙方保证依照本合同并且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使用此租赁地。

4、乙方需依约按时向甲方支付租金。

5、乙方在租赁期内除交纳所租赁地的租金外,不负责其他任何目的的费用,乙方对甲方擅自更改合同内容或不合理摊派有权拒绝。

6、租赁期内乙方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的需要,可对租赁范围内的水系、路网、供电及水利等设施进行改造,其费用自理。

7、在租赁期内如遇道路征地或政府部分征地时,其补偿费用乙方所有,所剩余部分继续履行本合同,双方也可选择终止合同。

8、租赁期间乙方工程项目及经营过程中的用工,在同等条件下必须优先甲方的人力、物力及设备。

9、租赁期内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政策,不得经营违法事业和做违法活动,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合同自行终止。

10、租赁期内乙方在施工或经营过程中不得破坏和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和生活及环境,并保证无水土流失等其他原因给村民造成损失。如有此事发生,其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1、在租赁期间乙方如自动放弃经营,需通知甲方,所有不动资产归甲方所有,合同自行终止,且乙方不得故意破坏不动产;如在甲方未知情的情况下放弃经营,则所租赁地内的资产都归甲方所有。

13、乙方无故不履行合同约定付款义务,经甲方催缴后仍不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限期搬出,所有不动资产归甲方所有。

14.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在建设中可以用甲方群众务工。

15.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不正当的费用

16、本合同签订后需由村级和当地司法部门盖章鉴证,保证本合同的公平及合法性。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权处置或转租所租赁地及其设备、设施,但转租第三方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三方当面重新签订合同,废除本合同。

2、租赁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无理由终止本合同,如有违约,则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

六、纠纷解决

如因本合同的签订或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协商或由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调解,也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约定并形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一起时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乙方股东三人和村委会和

村民组各持一份

3.乙方需要招商引资或转让他人,乙方的股东全部到场签字,否则无效。

4.合同后附清单

八.付款方式

1.荒山下所占土地每亩每年( )元,由当年组长收纳,并出具收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村委会鉴证:

镇司法所鉴证:

年 月 日

承包荒山合同(篇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屯第9、第10生产队的挖甲岭、长水湾、马钉木山、雷勾岭及屋地碑等五个山地(四至界限:东起上垌屯分界线;南起牛屎湾至十丈大垌;西至十丈大垌河沟;北至北角路。)合计约480亩山地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

二、承包期限为25年,自20 年1月1日起至20 年12月31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75元,每年共计36000元(面积480亩),25年共计900000元(大写:玖拾万圆整)。

四、包费支付方式:

第一次为合同签订日,包费共计180000元,于20 年1月10日前,在确认土地无争议及纠纷时付清(在协议签订时支付定金20000。00元)。

第二次包费共计180000元于20 年12月31日前付清。

第三次包费共计180000元于20 年12月31日前付清。

第四次包费共计180000元于20 年12月31日前付清。

第五次包费共计180000元于20 年12月31日前付清。

五、在土地承包期限内,如有土地纠纷,有甲、乙双方共同负责解决。但乙方所承包的土地被依法征用、使用时,甲方不予负责。

六、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林用途。

七、在土地期限内,乙方有完全的自主经营权和对土地的管理使用权,并且享受国家林果政策补助。同时一切生产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八、在承包期内,乙方有对土地的流转权,但需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流转活动。

九、土地承包后,乙方要注意安全生产,若出现安全责任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承包期满后,乙方在承包地上的一切地面附着物、设备(水池、电路等)、生产用房等,无偿归给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毁坏、拆除。

十一、违约责任:

1、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违约,如有违约,有违约方支付对方总承包金额(25年承包费)2倍的违约金。

2、甲方违约造成乙方损失的。除上述规定外,还应承担造成的损失和支付造成实际损失的当地同期银行利息3倍的处罚。

十二、协议生效后,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和解除合同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签字手印后生效,并各持一份。十四、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特此协议

甲方9队队长:组长:

村民代表:

甲方10队队长:组长:

村民代表:

乙方:身份证号:

见证人:下湾镇旺江村委会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荒山合同(篇3)

甲方:xxx

乙方:xxx

甲方将集体荒山一段,地名燕子岩,其地理位置为:东面是电视台岩轮与鲜鱼村八社分界;西面是本社大堰壁以上,距大堰沟两米以外,两米以内属集体;南面是与贵州堰沟分界;北面是滴水岩直上,一直到岩,在滴水岩外面现有的杷竹及其它林木归乙方管理砍伐,但不能再进行栽植竹木及其它,否则集体根据其情况给予罚款。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承包期为20年,即从xx年三月份起至xx年三月底止。

二、乙方向甲方产纳承包费从一九九一年起算,一九九一年交纳(50)伍拾元正,一九九二年交(100)壹佰元正,一直到承包期满,共交承包费(1850)壹仟捌佰伍拾元。交纳时间,订于每年年底十月三十日以前交清承包款,如乙方交款每超出即推迟(10)拾天,乙方付甲方延误费10%。

三、乙方在承包期中,可根据自己的意图进行种植任何经济林木,甲方无权干涉,从承包期日起,伍年以后,不能再继续种植庄稼,如有在荒上种植庄稼,就在每年承包款上加罚八倍,即就是交(100)壹佰元,就交(800)捌佰元归集体甲方所有。

四、乙方在承包期内发生地址不名或其他,林权纠纷可由甲方指明和处理。如发生盗窃,甲方可以协助乙方追查破案,查获后按规定给以罚款,由乙方负责追收罚款,除赔偿乙方所应得以外,全归甲方所有。

五、在承包期内如本人丧失劳动力或死亡后,可委托他人或自己的儿女同样承受承包权。

六、乙方承包的荒山,不包括现有在荒山内的粮食种植耕地伍米,水果肆米,东树伍米,其它叁米。

七、乙方承包期满,乙方可继续承包,但必须与甲方协商重新签定合同。20年满后,承包费按有当年产植四、六分层,即四层归集体,六层归承包者,乙方不再承包,由甲方负责转包给别人承包,甲方付乙方的种植费,但必须有记在。如杉木,五分公分之上归乙方,五分公以下归甲方,计费标准按每窝伍角,竹子老的90%归乙方,保持10%的老竹母,甲方付乙方当年产植的百分之十(10%),嫩的全部归甲方,乙方不得任意确伐嫩竹及其它,否则给以罚款当年产值的百分之三十(30%)给甲方,水果按当年产值甲方付乙方百分之二十(20%),乙方在承包期满后,不得进行毁灭性的砍伐和其他行为。

八、乙方在承包期间,甲方要进行集体建设,占用土地,土地费全归甲方,集体进行建设在半亩以内,不付乙方任何代价,如有大型的建设,青苗费归乙方所有,还有必须保持好电视台的输电线及其电杆,不得对输电线路的修整进行任何阻拦或敲诈。

九、承包期中,甲方干部如有变换,合同仍然生效,不得变换或更改仍按合同执行。

十、合同签定,经过乡、村签发意见盖章后生效,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乙方中途违约,付甲方全部承包款。甲方中途违约付乙方全部种植费。

十一、政策的变化和体制改革变化,按政策规定办理。

监证单位:

合江县车辋乡人民政府(公章上签了:同意按此合同执行)

合江县车辋乡鲜鱼村村民委员会(公章上签了:同意按合同执行)

甲方代表:xxx

乙方代表:xxx

承包荒山合同(篇4)

甲方xx县xxx养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xx,执行董事。

乙方xx县xxx乡xx村xx村民小组。

负责人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 的荒山 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 米,东西长 米,四至为南至 ,北至 ,东至 ,西至(大x沟、小x沟堰滩的栗子树 亩除外,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 元,共计 元(大写: )。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 年承包费用 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 年 月 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二)。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乙方人员在采摘大南沟、小南沟堰滩栗子时,不得破坏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xx县xxx养殖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xx县xxx乡xx村xx村民小组(签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承包荒山合同(篇5)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乙方就承包甲方荒山造林一事,甲乙双方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森林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的地点、四至及面积

乙方承包甲方林地小地名:尖儿湾。四至:东至田公路;南至湾(罗家湾山交界);西至岭(罗家湾交界);北至公路面积12亩。林地详细四至界线见附后的万分之一地形图。

二、承包方式、期限

乙方承包甲方荒山造林,乙方拥有承包甲方荒山造林后 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承包林木所得收益甲乙双方采取比例分成方式。林地承包期限为20_年,即从20_年1月1日 至20xx年12月31日止。

三、分成方式

承包林地上林木的所得收益由甲、乙双方按比例分成, 甲方享受林木收益的30%,乙方享受林木收益的70%(若林木由乙方自行采伐出售须扣除采伐时的税收、人工费、搬运 费及其它杂费)。

四、责任和义务

承包合同签订后,乙方负责完成造林任务并承担管护责 任,并使成林。其生产人员安排及生产方式由乙方自主决定,甲方无权过问。造林和管护所需资金由乙方金额承担。 甲方必须保证承包林地权属清楚、无山林纠纷,并协助乙方JHT868.COM

五、甲方林权证不能抵押出卖,如果抵押出卖,后果自负。

六、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的,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甲乙双方在林地承包期内发生争议的,尽量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解决。

七、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八、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县林权办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