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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

最新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合集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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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篇1)

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适用于商品房预售、销售)

广东省建设厅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商品房买卖合同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主管部门咨询。

2、本合同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

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5、对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约定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6、在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应当由出卖人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7、本合同条款由广东省建设厅和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商品房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买受人:【本人】【法定代表人】

姓名:

国籍:

【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国籍: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和省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编号为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为________。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________,规划用途为___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经

规划部门批准,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该商品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____【幢】____【座】____【单元】____【层】____号房。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_____,属______结构,层高为______,建筑层数地上______层,地下______层。该商品房阳台封闭式的______个,非封闭式的______个。该商品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买受人在签订本买卖合同时,应与出卖人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篇2)

甲方(以下简称出售方):乙方(以下简称购买方):

现住址:现住址: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丙方公司(房屋中介):

丙方: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单位购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购买甲方坐落于单位房一套,房屋面积大约为平方米之间(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房厅卫多层型房。此购房指标总售价元整(¥万元)。预付订金%万元,其余%万元需在单位缴纳确定购房订金两个工作日一次性付清。

第二条甲方必须要先将产权办理在自己名下,房产证费用由甲方出。甲方必须无条件配合协助乙方在合法过户时间日内将产权过户到乙方名下,其过户产生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契税、房产证等)。

第三条甲乙双方应在签署本合同时,向对方提供身份证、户口薄证件及复印件: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甲乙双方从签订即日起所发生的费用(取暖费、物业费、水费、电费、天然气费、电话费等)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税费分担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房地产交易部门的规定缴纳各项税费。

第八条定金

注:过户完成首付款和余款当日兑现

第10条违约责任

如乙方违约则定金不予退还,扣除见证人代理费后将余款退还甲方;如甲方违约则见证人扣除代理费后将余款退还乙方,同时甲方向乙方交付人民币元违约金。

第十一条交房日期:

第十二条备注:室内留下的固定装修及家具电器包括:(根据家具清单)。此清单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家具清单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第十六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三页,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执一份。

第十七条此合同与出售委托合同、承购委托合同及房屋买卖合同同时起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附带家具(见家具清单)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见证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篇3)

房屋交接单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管理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接情况

1.钥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水表、电表齐全,运转正常。

3.灯具、开关、插座按图施工,不缺件,使用正常。

4.水龙头齐全,不渗水、滴漏,使用良好。

5.下水畅通,无阻塞现象。

6.门窗开关灵活,五金配套齐全,玻璃完好。

7.地面平整,无跑砂现象;墙面粉刷完好。

8.厨房设备、设施:

9.卫生间设备、设施: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各条经双方核验合格后签字。

甲方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公司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6-2 质量保证书

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篇4)

卖方: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方、卖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订立。

第二条 卖方与_________市规划国土局签订深地合字(_________)_________号《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_________号补充协议,取得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宗地编号为_________,土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_________,土地使用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卖方经批准在上述土地上兴建商品房,定名为_________,主体建筑物的性质为_________,属_________结构,建筑层数:地上_________层,地下_________层。

本房地产项目地价款已缴清,所售房地产未设定抵押,也无其他权利限制。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已批准本房地产项目进行预售,《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

第三条 买方购买_________的第_________栋_________座_________号房,位于_________层,用途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分摊公用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具体分摊项目和不分摊项目见附表。

具体楼层和位置见所附总平面图、立面图、楼层平面图及分户平面图。

卖方出售的房地产所位于宗地编号为_________的土地及公共设施,为该地域范围内房地产权利人共同享有(法律、法规及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卖方承诺在本合同所售房地产交付买方使用时,本项目的土地出让合同书及其补充协议中规定的公共设施,也一并建成交付使用,否则买方可以拒绝收楼(买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条 买卖双方约定前条所述房地产按下面第_________种方式计算购房款:

(一)按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人民币/港币_________元/平方米,总金额为人民币/港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

(二)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人民币/港币_________元/平方米,总金额为人民币/港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

(三)按套计算,总金额为人民币/港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

第五条 卖方委托_________为购房款的代收和监管机构,_________为本项目的工程监理机构。

双方约定:买方不直接将购房款交给卖方,而是按照附表规定的付款方式将购房款汇入代收机构,以便于监管。

卖方在代收机构的帐户名称是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第六条 买方未按本合同附表规定的付款方式按期给付购房款的,应当承担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

(一)买方给付的价款达到应付总价款_________%以上的,买方应就房价欠付额向卖方支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按债务履行期间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滞纳金标准执行)。

(二)买方给付的金额不足应付价款_________%的,卖方可要求买方支付欠付价款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一般不超过_________%)。

(三)买方超过合同约定时间_________日仍不付清应付价款的,卖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卖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买方,并在_________日内从买方已付价款中扣除双方约定的违约金,剩余款项退还给买方。

第七条 卖方须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本合同规定的房地产交付买方使用,交付使用时应取得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卖方在房地产竣工验收合格之前交付房地产的,交付行为无效。

卖方向买方交付房地产时,应发出书面通知,并由买方签收。书面通知应包括实际交付建筑面积的内容。买方接到书面通知后,应及时对房地产进行验收。如有异议,应当在_________日内提出,逾期不提出,视为同意收楼。

第八条 卖方不能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地产予买方使用的,每延期_________日,卖方应向买方支付买卖总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造成买方损失的,卖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当负赔偿责任。

卖方超过约定时间_________日仍不交付房地产的:

(一)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卖方接到买方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_________日内将买方已付的一切款项(不计利息)退还,并支付双方约定的违约金。造成买方损失的,还应当负赔偿责任。

(二)买方不解除合同的,按本条第一款处理。

第九条 如遇不可抗力的特殊原因,严重影响施工进度,可能使房地产不能按约定时间交付使用的,卖方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买方。

第十条 已预售的房地产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得变更公共设施的用途、设计和项目名称。如确需变更的,卖方应持五分之四以上购房者同意的公证书,向政府规划设计主管部门申报。

第十一条 卖方在住宅交付使用时,应当向买方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不提供的,买方可拒绝接收。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卖方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房地产保修责任。

第十二条 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存在差异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按建筑面积计算购房款的:

(一)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1%以内(含1%)的,为允许的合理差异,买卖双方互相不退、不补。

(二)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1%以上(不含1%)、5%以内(含5%)的,按购房时的单位价格,实行多退少补。

(三)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5%以上(不含5%)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买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在_________日内退还买方交付的购房款及利息,并承担购房总价款5%的违约金。

(四)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5%以上(不含5%),经买卖双方协商不解除合同的,按购房时的单位价格,实行多退少补。

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购房款的:

(一)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0.6%以内(含0.6%)的,为允许的合理差异,买卖双方互相不退、不补。

(二)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0.6%以上(不含0.6%)、3%以内(含3%)的,按购房时的单位价格,实行多退少补。

(三)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3%以上(不含3%)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买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在10日内退还买方交付的购房款及利息,并承担购房总价款5%的违约金。

(四)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3%以上(不含3%),经买卖双方协商不解除合同的,按购房时的单位价格,实行多退少补。

第十三条 交付使用的房地产的装修部分达不到本合同附表约定的装修标准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补偿装修的差价款。

第十四条 买方付清购房款后,卖方应出具付清购房款证明书。

第十五条 房地产移交后,在未由业主委员会聘请住宅区管理机构之前交由_________公司负责房地产的物业管理,物业管理费按_________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计收。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可续聘或另选聘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费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确定。

买方所购商品房仅作_________使用,买方在装修及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对此,卖方有权监督、制止及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 卖方应在取得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买方共同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办理《房地产证》的有关税费,按国家、省、市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第十七条 如卖方未按前条规定通知买方,或因卖方原因造成买方不能按法定期限领取《房地产证》的,卖方从取得《深圳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之日的第_________日起,每日按买卖总价款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直至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核发《房地产证》之日止。

第十八条 卖方应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本合同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作备案登记。

如卖方未履行此项义务,造成买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卖方应向买方提供查阅、复印、摘抄以下文件的便利:

(一)卖方与深圳市规划国土局签订的深地合字(_________)_________号《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_________号补充协议或者《房地产证》;

(二)《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

(三)主管部门批准的总平面图、立面图、楼层平面图、分户平面图及房屋面积测绘报告。

第二十条 除买卖双方另有约定外,买卖双方的地址以本合同所确定的地址为准。

本合同中的“通知”指书面通知,送达方式采取当事人签收或邮寄送达的方式。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_________分会申请仲裁;

(三)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 买卖双方可约定其他条款列于附表中,内容包括屋顶使用权、外墙面使用权等问题,附表须经双方签字、盖章方为有效。除买卖双方另有约定外,卖方所作的售楼广告、售楼书、样板房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卖方应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表及附图均为合同内容之一部分。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连同附表及附图,共_________页,为一式_________份,卖方、买方各执一份,其他交有关部门,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卖方(盖章):_________买方(盖章):_________

卖方代理人(签字):_________买方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篇5)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已依法取得北京市____区(县)____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面积为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__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项目的名称为____,现已具备规定的预售条件,经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批准,准予上市预售,外销预售许可证号为京房市外证字第__号。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房屋,房屋用途为____。乙方预购房屋的定金为____元。双方经协商,就该房屋的预售预购事项订立本契约。

第一条____房屋,该房屋状况详见附件一。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包括:套内建筑面积____平主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详见附件二。上述建筑面积为甲方暂测面积,房屋竣工后以测绘部门实测面积为准。

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土地使用面积(含分摊的的共有共用面积)为____平方米,该土地使用面积为甲是测面积,房屋竣工后以测绘部门实测面积为准。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产权过户之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二条甲乙双方同意,结算房价款时,房屋的实测建筑面积与暂测建筑面积的误差不超过暂测建筑面积的±__%(含)时,按照本契约第三条所述房屋单价据实结算;房屋建筑面积误差超过上述约定幅度时,自甲方向乙方出示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之日起__日内,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种(大写)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解除本契约,契约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契约解除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利息按____利率计算。

2.按照本契约第三条所述房屋单价据实结算。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双方同意上述预算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__币__元,价款和计为__币(大写)_仟_佰_拾_万_仟_佰_拾_元整(小写)_元。付款方式见本契约附件三。乙方同意按双方签订的付款方式如期将购房价款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乙方所支付的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转为购房价款。甲方售楼款监管银行为__,银行帐号为__。

第四条乙方如未按要本契约附件三付款方式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契约约定的付款期限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价款的万分之__(大写数字)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契约。契约解除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惭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五条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时,应同时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和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若双方约定交付初装修房屋的,须按照《北京市公共建筑工程实施初装修质量核定规定(试行)》的要

求,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证件和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符合本条款所述条件后,甲方交付房屋的日期为__年__月__日。甲方交付的房屋被建设民程质量监督部门认定不合格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契约,甲方在契约解除之日起30日内除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全部退还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利息按__利率计算。

第六条甲方交付房屋的装修、设备与附件规定的标准不符的,甲方同意按__向乙方补偿。

第七条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期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支付时间自本契约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万分之__(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契约。契约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契约解除之日起30日内须将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并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利息计算同第五条)。

第八条本契约签订后,因甲方变更其建筑设计而影响乙方购买房屋的套内面积、平面布局和使用空间的,应于__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于收到通知之日起__日内有权解除本契约。契约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契约解除之日起30日内须将乙方已付的购房价款及利息退还乙方(利息计算同第五条),并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甲方变更建筑设计不告知乙方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契约,甲方除应退还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利息计算同第五条)并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承担补充协议中双方约定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竣工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十条乙方同意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其购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十一条本契约由双方签字后,境内的应于三十日内,境外的应于六十日内,由双方持本契约共同到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办理预售、预购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本契约登记后至__年__月__日前,乙方如转让其预购的房屋,须与转受让人在本契约上背书,并按规定到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办理预售契约转让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双方同意房屋符合交用条件时按规定共同到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申领房地产权属证件,并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

第十四条本契约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种(大写)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本契约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契约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契约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共__份,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存壹份,______。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或护照号码:

地址:国籍:

联系电话: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代理人: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约地点: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

预售登记机关:(章)

经办人:

附件一:房屋状况(略)

附件二:共有共用部位(略)

附件三:付款方式(略)

附件四:背书栏(略)

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篇6)

第一章合同当事人

出卖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电子邮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委托销售经纪机构: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经纪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国籍】【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证号:

出生日期:年月日,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国籍】【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证号:

出生日期:年月日,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买受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

第二章商品房基本状况

第一条商品房性质

该商品房为【全装修住宅】【其他类型商品房】。

第二条项目建设依据

1.出卖人以【出让】【划拨】______方式取得坐落于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_为,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平方米。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用途为_______,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__年__月__日。

2.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商品房项目核准名称为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

3.全装修住宅对装修部分单独领取施工许可证的,装修部分的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

第三条预售依据该商品房已由批准预售,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

第四条商品房基本情况

1.该商品房的规划用途为【住宅】【办公】【商业】。

2.该商品房所在建筑物的主体结构为_____,建筑总层数为__层,其中地上__层,地下__层。

3.该商品房为第二条规定项目中的【幢】【座】__单元__层__号。房屋竣工后,如房号发生改变,不影响该商品房的特定位置。

4.该商品房的房产测绘机构为____,资质证书号:_________-,其预测建筑面积共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分摊共有建筑面积___平方米。该商品房层高为__米,有__个阳台,其中__个阳台为封闭式,____个阳台为非封闭式。阳台是否封闭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为准。

5.该商品房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书编号:__________,绿色建筑等级为【一星】【二星】。

6.有出售(或赠送、出租)车位、车库或者停车设施的,有关该物业买卖、赠予、租赁合同事项,双方另行约定。

7.有出售(或赠送、出租)储藏室、绿地或其他物业的,有关该物业买卖、赠予、租赁合同事项,双方另行约定。

第五条抵押情况

与该商品房有关的抵押情况为【抵押】【未抵押】。

抵押类型:________,抵押人: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抵押登记机构:_________,

抵押登记日期:__________,债务履行期限:_______。

抵押类型:_______,抵押人: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_,抵押登记机构:__________,

抵押登记日期:________,债务履行期限:_________。

抵押权人同意该商品房转让的证明及关于抵押的相关约定。

第六条房屋权利状况承诺

1.出卖人对该商品房享有合法权利;

2.该商品房没有出售给除本合同买受人以外的其他人;

3.该商品房没有司法查封或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如该商品房权利状况与上述情况不符,导致本合同不能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合同备案、房屋交易确认以及不能在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_%(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__,由出卖人支付【已付房价款一倍】【买受人全部损失】的赔偿金。

第三章商品房价款

第七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一)出卖人与买受人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币种)__元,总价款为(币种)__元(大写)。

2.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币种)___元,总价款为____(币种)元(大写)。

3.按照套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币种)______元(大写)。

4.按照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_____(币种)元(大写)。

(二)出卖人与买受人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说明商品房价款内容。

1.总价形式。总价款为_____(币种)元(大写)。

2.分价形式。总价款为_____(币种)元(大写),其中装修部分价款为_____(币种)元(大写)。

第八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签订本合同前,买受人已向出卖人支付定金______(币种)元大写),该定金于【本合同签订】【交付首期房价款】时【抵作商品房价款】【返还买受人】。

(二)买受人采取下列第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买受人应当在__年__月__日前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

2.分期付款。买受人应当在__年__月__日前分__期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首期房价款______(币种)元(大写),应当于__年__月__日前支付。

3.贷款方式付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

买受人应当于__年__月__日前支付首期房价款_____(币种)元(大写)。剩余房款_______(币种)元(大写)由买受人申请贷款支付。买受人应当于__年__月__日前向贷款机构提交贷款申请材料,办理贷款审批手续。__年__月__日前贷款没有发放或者发放的贷款不足以支付剩余房款的,按照下列约定处理:_____________。

4.其他方式:___________。

(三)出售该商品房的全部房价款应当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本工程建设。

该商品房的预售资金监管机构为,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名称为______,账号为________。该商品房价款的计价方式、总价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体约定。

第九条逾期付款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买受人未按照约定时间付款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日之内,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的违约金。

(2)逾期超过__日(该期限应当与本条第(1)项中的期限相同)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__日内按照累计应付款的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同时,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出卖人不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该比率不低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本条所称逾期应付款是指依照第八条及附件四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第四章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

第十条商品房交付条件

该商品房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第1、2项所列条件:

1.该商品房已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

2.该商品房已取得房屋实测测绘报告;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全装修住宅还应当符合下列所列条件:该商品房已取得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住宅分户空气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第十一条商品房相关设施设备交付条件

(一)基础设施设备

1.供水、排水:交付时供水、排水配套设施齐全,并与城市公共供水、排水管网连接。使用自建设施供水的,供水的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卫生标准;

2.供电:交付时纳入城市供电网络并正式供电;

3.燃气:【住宅商品房交付时完成室内燃气管道的敷设,并与城市燃气管网连接,保证燃气供应】【非住宅商品房】;

4.电话通信: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5.有线电视: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6.宽带网络: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7.供暖;

以上第1、2项由出卖人负责办理开通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3、4、5、6项需要买受人自行办理开通手续。

如果在约定期限内基础设施设备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以上设施中第1、2、3项在约定交付日未达到交付条件的,出卖人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条的约定承担逾期交付责任。第4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_____元的违约金;第5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_____元的违约金;第6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_____元的违约金。第__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_____元的违约金。出卖人采取措施保证相关设施于约定交付日后日之内达到交付使用条件。

(二)公共服务及其他配套设施(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为准)

1.小区内绿地率:__年__月__日达到;

2.小区内非市政道路:__年__月__日达到;

3.规划的车位、车库:__年__月__日达到;

4.物业服务用房:__年__月__日达到;

5.医疗卫生机构:__年__月__日达到;

6.幼儿园:__年__月__日达到;

7.学校:__年__月__日达到;

以上设施未达到上述条件的,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小区内绿地率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

2.小区内非市政道路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

3.规划的车位、车库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

4.物业服务用房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

5.其他设施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

(三)关于本项目内相关设施设备的具体约定。

(四)全装修住宅内的装修和设备还应约定以下内容:

1.厨房交付时可以正常使用;

2.卫生间交付时可以正常使用;

以上内容中第1、2项在约定交付日未达到交付条件的,出卖人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条的约定承担逾期交付责任。

第__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__元的违约金;出卖人采取措施保证相关设施于约定交付日后__日之内达到交付使用条件。

第十二条交付时间和手续

(一)出卖人应当在__年__月__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

(二)该商品房达到第十条、第十一条约定的交付条件后,出卖人应当在交付日期届满前__日(不少于10日)将查验房屋的时间、办理交付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材料的通知书面送达买受人。买受人未收到交付通知书的,以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届满之日为办理交付手续的时间,以该商品房所在地为办理交付手续的地点。交付该商品房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满足第十条约定的证明文件。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者出示的证明文件不齐全,不能满足第十条约定条件的,买受人有权拒绝接收,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并按照第十三条处理。

(三)查验房屋

1.办理交付手续前,买受人有权对该商品房进行查验,出卖人不得以缴纳相关税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除外)或者签署物业管理文件作为买受人查验和办理交付手续的前提条件。

2.买受人查验的该商品房存在下列除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外的其他质量问题的,由出卖人按照有关工程和产品质量规范、标准自查验次日起日内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修复后再行交付。

(1)屋面、墙面、地面渗漏或开裂等;

(2)管道堵塞;

(3)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

(4)灯具、电器等电气设备不能正常使用;

(5)吊顶开裂;

(6)瓷砖剥落开裂;

(7)墙面剥落、开裂;

(8)地砖、地板起翘、开裂。

3.查验该商品房后,双方应当签署商品房交接单。由于买受人原因导致该商品房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逾期交付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照第十二条约定的时间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日之内(该期限应当不多于第九条第1(1)项中的期限),自第十二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该违约金比率应当不低于第九条第1(1)项中的比率)。

(2)逾期超过__日(该期限应当与本条第(1)项中的期限相同)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_%(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同时,出卖人按照全部房价款的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__(该比率应当不低于本条第1(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第五章面积差异处理方式

第十四条面积差异处理

该商品房交付时,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房屋测绘报告,并向买受人提供该商品房的面积实测数据(以下简称实测面积)。实测面积与第四条载明的预测面积发生误差的,双方同意按照第__种方式处理。

1.根据第七条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约定,双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1)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1、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_%(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买受人选择不解除合同的,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大于预测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所有。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小于预测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2.根据第七条按照建筑面积计价的约定,双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1)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均在3%以内(含3%)的,根据实测建筑面积结算房价款;

(2)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其中有一项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_%(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买受人选择不解除合同的,实测建筑面积大于预测建筑面积时,建筑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所有。实测建筑面积小于预测建筑面积时,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3)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3.根据第七条按照套计价的,出卖人承诺在房屋平面图中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若未约定误差范围,则视为双方约定误差范围为零误差)。该商品房交付时,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双方自行约定:___________。

第六章规划设计变更

第十五条规划变更

(一)出卖人应当按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的内容建设商品房,不得擅自变更。双方签订合同后,涉及该商品房规划用途、面积、容积率、绿地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及其他配套设施等规划许可内容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变更的,出卖人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将书面通知送达买受人。出卖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二)买受人应当在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书面答复。买受人逾期未予以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

(三)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_%(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同时,出卖人按照全部房价款的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有权要求出卖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

第十六条设计变更

(一)双方签订合同后,出卖人按照法定程序变更建筑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涉及下列可能影响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情形的,出卖人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将书面通知送达买受人。出卖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2.供热、采暖方式;

全装修住宅双方签订合同后,出卖人按照法定程序变更室内装修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涉及下列可能影响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情形的,出卖人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将书面通知送达买受人。出卖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1.商品房使用分区和设计功能发生改变;

2.增加或减少室内楼梯的数量;

3.主要使用空间层高降低超过10%;

(二)买受人应当在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书面答复。买受人逾期未予以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

(三)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_%(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同时,出卖人按照全部房价款的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有权要求出卖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

第七章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第十七条商品房质量

(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出卖人承诺该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合格,并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商品房交付使用时,买受人对该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提出异议的,出卖人应当予以说明;买受人认为该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不合格的,双方委托进行质量检测。经检测合格的,因此发生的检测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经检测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_%(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支付【已付房价款百分之】【买受人全部损失】的赔偿金。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____________。

(二)其他质量问题

该商品房质量应当符合有关工程质量规范、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发现除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外质量问题的,双方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及时更换、修理;如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经过更换、修理,仍然严重影响正常使用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_%(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______。

(三)装饰装修及设备标准

该商品房应当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装置、装修、装饰所用材料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的、地方的强制性标准及双方约定的标准。涉及安装的还应符合国家的、地方的强制性标准及双方约定的标准。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列第__方式处理(可多选):

(1)及时更换、修理;

(2)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具体装饰装修及相关设备标准的约定。

(四)室内空气质量、建筑隔声和民用建筑节能措施

1.该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符合【国家】【地方】标准,标准名称:________,标准文号:________。

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建筑隔声情况符合【国家】【地方】标准,标准名称:____________,标准文号__________。

该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或建筑隔声情况经检测不符合标准,由出卖人负责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_%(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经检测不符合标准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整改后再次检测发生的费用仍由出卖人承担。因整改导致该商品房逾期交付的,出卖人应当承担逾期交付责任。

2.该商品房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未达到标准的,出卖人应当按照相应标准要求补做节能措施,并承担全部费用;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该商品房的绿色建筑及建筑节能技术措施为: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5)_________。

第十八条保修责任

(一)商品房实行保修制度。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自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该商品房为非住宅的,双方应当签订补充协议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二)下列情形,出卖人不承担保修责任:

1.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损害;

2.因买受人不当使用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损害;

3.________________。

(三)在保修期内,买受人要求维修的书面通知送达出卖人__日内,出卖人既不履行保修义务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进行维修,维修费用及维修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第十九条质量担保

为该商品房质量提供担保。出卖人不按照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约定承担相关责任的,由__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章合同备案、房屋交易、不动产登记

第二十条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一)出卖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___日内】(不超过30日)到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手续,并将本合同备案情况告知买受人。

(二)有关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其他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第二十一条房屋交易、不动产登记

(一)双方同意共同向房产管理部门和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该商品房交易手续和不动产登记。

(二)因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未能在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日内完成该商品房的房屋交易手续和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种方式处理:

1.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自买受人应当完成房屋交易手续和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全部完成房屋交易手续和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__的违约金。

2.___________。

(三)因买受人的原因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该商品房的房屋交易手续和不动产登记的,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第九章前期物业管理

第二十二条前期物业管理

(一)出卖人依法选聘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为。

(二)物业服务时间从______到________。

(三)物业服务期间,物业收费计费方式为【包干制】【酬金制】。物业服务费为_____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

(四)买受人同意由出卖人选聘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查验并承接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出卖人应当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承接查验的情况书面告知买受人。

(五)买受人已详细阅读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同意由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决定选聘或续聘物业服务企业。

(六)物业服务用房座落。

该商品房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

第十章其他事项

第二十三条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一)买受人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二)以下部位归业主共有:

1.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2.该商品房所在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绿地(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物业服务用房;

(三)双方对其他配套设施约定如下:

1.规划的车位、车库:__________;

2.会所:__________;

3.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税费

双方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向相应部门缴纳因该商品房买卖发生的税费。因预测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导致买受人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增加的税收负担,由承担。

第二十五条销售和使用承诺

1.出卖人承诺不采取分割拆零销售、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不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全装修住宅不得对室内装饰装修部分拆分销售。

2.出卖人承诺按照规划用途进行建设和出售,不擅自改变该商品房使用性质,并按照规划用途办理交易确认和不动产登记。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3.出卖人承诺对商品房的销售,不涉及依法或者依规划属于买受人共有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处分。

4.出卖人承诺已将遮挡或妨碍房屋正常使用的情况告知买受人。

5.买受人使用该商品房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用途、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

第二十六条送达

出卖人和买受人保证在本合同中记载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均真实有效。任何根据本合同发出的文件,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以【快递】【邮寄挂号信】方式送达对方。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的,应在变更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变更的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导致送达不能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买受人信息保护

出卖人对买受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非因法律、法规规定或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检察部门、审判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执行公务的需要,未经买受人书面同意,出卖人及其销售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对外披露买受人信息,或将买受人信息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

第二十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相关机构调解;或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十九条补充协议

对本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内容,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中含有不合理的减轻或免除本合同中约定应当由出卖人承担的责任,或不合理的加重买受人责任、排除买受人主要权利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三十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本合同及附件共__页,其中出卖人__份,买受人__份。

出卖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买受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篇7)

售房人(以下简称甲方): 购房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于 20xx年xx月xx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所购商品房位于

二、该商品房的具体幢号、建筑结、设计用途、建筑面积如下:该商品交付时如有面积差异,以房屋产权监理机关实测面积为准。

三、甲方应向同示所售房屋的下列证件:

1、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 2、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3、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

四、该商品房销售价格为:实得建筑面积(即套内面积) 元/平方米(公摊面积按建造成本折算计入实利面积单价),房款共计 元,大写人民币: 。

五、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甲、乙双方按下列第 种约定办理。 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甲方给予乙方 %优惠,即实付房款总额 元。 2、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首付房款 元,余款在 付清。

3、甲、乙双方约定其他方式付款或乙方属贷款(按揭)购房,甲、乙双方就此项内容另订补充合同。

六、乙方如未按合同第五条约定给付房款,属乙方违约。甲方按下列第 种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乙方按应付房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2、合同继续履行,乙方按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甲方须于 20xx年xx月xx日前将竣工验收(包括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和规定必须的综合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乙方,如因除甲、乙协商同意解除或变更合同外,甲方可据实延期。

八、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果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属甲方违约。乙方按下列第 种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甲方按乙方应付房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 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合同继续履行,甲方按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九、甲方所售商品房面积与产权监理机关实测面积差异在± %(含本数)至± %以内,按实测面积结算房款;差异超过± %(含本数),乙方按下列第 种约定办理。

1、终止合同,甲方在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要求之日起 日内,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乙方,并按 利率给付利息。

2、合同继续履行,双方约定 。

九、预售商品房在开发建设过程 中,甲方对原设计方案进行调整和修改,必须在调整和修改的方案批准后 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 日提出退房或与甲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乙方要求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内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乙方,并按 利率给付利息。

十、甲方所售商品房在交付给乙方时,该商品房的配套环境和配套设施,必须符合甲方售房时所作的承诺和双方约定。该商品房的装假、装修、配套设施、设备的标准、保修责任和质量要求,必须符合附件《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和《商品房质量保证书》中所作的说明、规定和承诺。

十一、甲方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后,应协助乙方在 日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甲方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权属登记的,乙方按下列第 种约定办理。

1、终止合同,甲方须在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要求之日起 日内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乙方,并按乙方已付款房款的 %支付违约金。

2、合同继续履行,甲方按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三、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当依照政府相关规定,同时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十五、本合同边同附件及补充协议共 页,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新都区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备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种约定办理。

1、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其他约定: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篇8)

出售方(甲方):

地 址:____ ______ 邮 码:___ __ 电话:_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性 别:

出生: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

地址:

邮 编: 电话:

第一条 甲方经批准,取得位于____市用地面积____㎡的土地使用权。

地块编号:____ 使用年期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甲方在上述土地兴建楼宇,系____定名____,由甲方预售。

第二条 乙方自愿向甲方定购上述楼宇的第____幢____号(第__层)。建筑面积____㎡,土地面积/㎡(其中:基底分摊____㎡、公用分摊____㎡、其他____㎡)。

第三条 甲方定于____年__月__日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不得超过____天: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2.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上述原因必须凭____市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为依据,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订购之楼宇售价为:____单价元/㎡,总金额____币____千____百____十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十____元(小写_____万元)。

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指定收款银行:

帐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追索违约利息。如逾期____天以上,仍未付所欠款项和利息,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将楼宇出售他人。

第六条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日期交付给乙方使用,应按合同规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计算付款利息,以补偿乙方的损失。

第七条 甲方出售的楼宇须经 市建筑质量检验部门验审合格,并负责保修一年,如质量不合格时,乙方有权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应将已付款项及全部利息在30天内退回乙方。

第八条 甲乙双方在楼宇交付使用并付清楼款后,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书》,经市府主管部门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发给《房地产权证》,乙方才能获得房地产权。

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享用与该楼宇有关联的公共通道、设施、活动场所,同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社会道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

第九条 乙方所购楼宇只作____使用,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楼宇结构和用途,如有损坏应自费修缮。

乙方购置的楼宇所占用的土地,按有关土地管理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十条 预售的楼宇,乙方不许转让、抵押,否则,后果自负。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按下列( )项解决:

1.由仲裁机关仲裁;

2.由人民法院裁判;

第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公证机关、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各一份。

甲 方: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