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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装合同

2023.02.22 工程安装合同

工程安装合同系列。

经过收集并整理,合同范本网小编为你呈上工程安装合同,欢迎你的品鉴本文。当人们意识到法律与生活息息相关时,我们的工作和生活便离不开合同的使用。合同对于一个企业来说相当重要。

工程安装合同 篇1

甲方:上海炎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乙方:苏州吴城锅炉压力容器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承揽甲方压力管道安装工程业务,为达成甲方需求,保证工程质量,按时竣工投入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1. 工程地点:苏州新区鸿禧路32号F-5号厂房。

2. 完工时间: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壹周内完成资质设计单位盖章安装工艺蓝图以及办理压力管道安装开工告知报批手续,并把所有物质运到工程现场;三天内完成上述工程项目安装、验收,即工程完工总时间为十天(自然天)。延迟时间不得超过两天,超出此约定交期按违约处理,但如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延期应予免责。

3. 完工验收前的一切运杂费用(包括包装、运输、保险、报检事宜、安装调试等)、风险(包含损坏、灭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三、 工程条件:乙方施工前已对现场进行了勘查,工程开工前甲方必须做到道路畅通,水电接通至施工现场;甲乙双方应配置联络人员相互配合。

四、 工程质量要求:

按国家相关标准、乙方提交给甲方书面确认的图纸与技术资料内容执行,乙方提供的物质必须是满足合同配置的全新品,所有管子、管件、阀门须有出厂合格证书,管道须脱脂除锈,所用材料必须和报价单上一致,氮气管道须有防雷及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乙方施工质量应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及

3其它有关规定并经当地质监部门检验合格且取得检验合格报告。须确保2吋管能通过100Nm/3小时氮气,1吋管能通过50Nm/小时氮气。须确保管道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的安全。

五、 工程验收:

1. 参照《工业金属管道工程及验收规范》等国家相关规定实施验收。乙方须按上述时间完成安装调试,以最快的时间完成报检取证。甲方验收以本工程设施运行正常、管道内无杂质、达到上述质量要求、报检合格并取得应有的合格证书为准。验收时如发现项目内容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者有因运输中或安装中造成的损坏,由乙方在 1 天内负责解决。

2. 甲方验收时,乙方须提交甲方本工程项目安全布局蓝图、部件清单、必要的使用说明书,以及相关的合格证书、保修单证等。

3. 乙方应确保在五月三十一日前通过甲方合格验收、六月一日开始能满足甲方生产使用需求。

4. 乙方在验收前应免费培训甲方指定操作人员能熟知操作、简单维护与保养管道设施,且辅助甲方出具验收报告,辅导甲方完成使用操作合格证书申办。

六、 付款方法:

1、 压力管道安装完成交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凭双方完成签署的验收单和安装地税发票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价80%,金额35200元。

2、 压力管道经当地质监部门检验合格并取得检验合格报告交给甲方,甲方签收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工程款15%,金额6600元。

3、 压力管道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六个月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乙方余款5%,金额2200元。

七、 安全责任:乙方施工期间的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八、 保养和服务保障:

1、 乙方承诺保修期壹年,自甲方在验收合格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保质期间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但甲方人为责任原因造成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除外。

2、 乙方负责管道设施的永久性技术服务,并按甲方需要对甲方技术人员进行相关的免费培训。

3、 乙方接到甲方报告管道设施问题必须及时做出回应,包括远程指导甲方维修维护;如甲方不能解决的,乙方须在24小时内到甲方现场予以解决,紧急情况2小时赶赴现场及时处理。

九、 违约责任:

1、 乙方如不能按上述约定完工期交甲方验收的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按每延迟一天支付货款总额5‰计算,乙方并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乙方延期超过十五天以上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且保留损失赔偿追溯的权力。

2、 乙方用料型号规格、尺寸、质量指标、技术性能指标、配置与本合同如有任何不合格,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对存在的问题以最快速度解决,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如期解决的应事先与甲方友好协商并须得到甲方的认同,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并自行处理不合格管道设施。

3、 如因乙方提供的管道设施不能正常使用,对其存在的问题不能如期解决,应立即给予换货或者退货,且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全部损失。

4、 保质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乙方须在24小时内赶到甲方现场维修,否则视为乙方在质量保证上违约,乙方须承担因此引起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5、 乙方应负责验收前的有关压力阀门、压力管道的合格报检。如因乙方不能及时完成合格报检而引起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属于政府审批时间延迟的,免除双方责任,但乙方应全力争取。

6、 乙方担保管道设施正常使用情况下的安全。如经官方鉴定为乙方产品问题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事实赔偿责任,甲方保留依法追溯赔付的权力。

7、 乙方协助甲方完成官方对管道设施的相关年检。年检中官方鉴定为乙方管道设施问题的,乙方必须以最快的速度予以解决,否则乙方应承担因此引起的可预防性损失。甲方原因导致的除外。

8、 甲方不得无故延迟付款,确有意外需征得乙方同意,否则延迟超过三个工作日以上付款的应按日支付乙方应付款总额5‰的违约金。

十、 本合同条款双方必须共同遵守监督执行,任何一方违约都将按《合同法》的有关条款办理。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当地质监局和锅检所各备案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地 址:地 址:

日 期:日 期:

工程安装合同 篇2

发包人(甲方):

地址:

承包人(乙方):

地址:

鉴于甲方是合法的发包人,乙方是合法的分包人,甲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项目的车间吊顶板安装工程达成一致意见,为规范双方的职责,特签订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述

1、工程地点:

2、工程内容:

3、承包范围:

4、承包价格:

二、工程期限

1、计划开工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计划完工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总工期_______天。

2、如遇不可抗力,不能正常施工的,工期顺延。

三、双方职责

甲方

1、甲方应保证向乙方交付工程时的条件是满足施工条件的。

2、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时要及时组织人员验收。

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

乙方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标准进行施工。

2、乙方应保证施工的安全、文明,酒后不得进场。

3、竣工时,及时向甲方发出竣工通知。

四、质量要求

1、乙方应按国家、行业的标准进行作业。

2、吊顶完工后,顶面应平整、整洁、美观、色泽均匀。

5、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经甲方纠正乙方不进行整改或不按期进行整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发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五、安全事宜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须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调配,遵守甲方相关安全规定。如因违章操作及不听从指挥造成的一切工伤事故责任自负。

六、付款方式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乙方完成本工程的一半时,甲方支付工程款的50%,完工后经验收合格付款至95%,剩余5%作为质保金,等整体工程验收交工后付清。

七、验收标准

本工程执行国家相关规范进行验收,在隐蔽工程验收前必须要经过监理及甲方代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

八、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责任方均应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九、其他

1、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交工验收完成,工程剩余款项付清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3、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均可向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代表人:

联系电话:

合同履行地: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合同履行地: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安装合同 篇3

于20__年__月__日,联洋航运有限公司(简称甲方),与蓝天船用设备有限公司(简称乙方),签订安装主机的项目合同。

1.安装工程名称:12v-400zc型主机。

2.工程地点:甲方_________________港口。

3.工程范围:本合同所附图纸及估价单。

4.完工期限:本安装工程将配合甲方_________________在甲方港口建造工程完工后六十(60)天内,完成安装工程,其中包括12v-400zc主机试验运行。

5.安装工程总价格:_____________美元整。

6.安装工程付款进度:

第1期:甲方在本合同开始实施时,付给乙方工程总价15%,即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2期:甲方在a港口造船工程开始时,付给乙方工程总价15%,即_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3期:在安装管路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10%,即_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4期:在主机的主要设备运抵工地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40%,即_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5期:在安装工程完毕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10%,即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6期:在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余额的10%,即______________美元整。

7.违约罚款:因乙方原因未准时完工时,应由乙方负责,应付违约罚款,每天按总价的`1%计算,即______________美元整。

8.增加或减少工程:若甲方需修改、增加或减少其工程计划时,总价之增减,应按双方规定之订单计算。若需新增加工程量,双方应另行协商该项新增加工程之单价。若甲方因修改原计划而将已完工部份工程或已运抵工地之材料弃置,甲方在验收后,应按双方规定的单价对乙方已完成的工程费用及材料费,予以支付。

9.监督进度:甲方派去的监督人员或代表对工程进度予以监督并有权予以监工、指导。乙方应按甲方人员或代表的指示正确施工,不得以任何借口置之不理。

10.工程停止:若甲方通知乙方将工程停止,其原因并非应由乙方负责者,乙方可停止并要求甲方按照已完成工程的数量、运抵工地的材料及其他合理费用,在已交款中增付或扣除。

11.工程保管:在工程开始时,完工移交前,已完工的工程及留在工地的材料、工具、设备等,均由乙方保管。除人力不能抵抗的灾害外,乙方应对保管中的一切,负损害之全责。如遇不可抵抗的天灾人祸,乙方应详列损害实情,向甲方提出恢复原状的价格及日期,以供甲方核对付款之用。若甲方决定不再继续施工,按合同第10条规定结束。

12.工程保证:除天灾或因甲方使用不当的原因外,乙方应在甲方验收后保证工程质量良好1年。

13.附带条款:在工程进行中,若因乙方的过错,使甲方或其他人员受到损害,乙方应负责赔偿。但其损害原因是由甲方或与甲方订约之其他工程人员的过错所造成,则应由甲方完全负责。

14.附件:本合同附件应视为本合同的一部份,与其他条款有同等效力。

附件包括:(1)图样;(2)估价单。

15.合同形式: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各保留两份副本供双方存档备查。

16.附加条款:主机的保养--乙方应在甲方验收后,提供免费及定期对12v-400zc主机保养服务1年,每六(6)个月派员一次维护正常运行。

本合同按双方所签日期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由:_______________由:______________

承包人(contractors)。承包人与欲求安装工程的业主(promoters)双方经洽谈或招标、投标达成默契而签订合同。承包者必须根据工程图纸及业主要求的特殊条件予以施工,而且在一定的时间内承担维修业务。为完成安装施工任务,承包者还需提供施工设备、特殊工具、施工监督工程师及所需的劳动力等。

工程承包有综合承包人(总承包)(generalcontractors)和专业承包人(specialistcontractors)。承包人对工程进度、质量、保证、验收等承担责任。业主必须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

国际间的工程安装和工程承包是一种比较实用的而且广泛被人们所接受的经济技术的合作方式。

建筑安装工程合同10

发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方将赛什斯镇上古城至麻渣塘村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发包给乙方,由乙方负责承包施工。遵XX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赛什斯镇上古城至麻渣塘村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1、路基长5公里,路面宽3.5米,总计整修面积17500平方米,中标价3万元。

2、路面长5公里,路面沙化宽3.5米,厚15厘米,总计沙化面积17500平方米,中标价12万元。

3、铺设涵洞4道,涵洞深3.5米,中标价2万元。 工程内容:路基处理、沙面层、小桥涵、路肩培筑。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施工设计全部内容。

三、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合同价款金额合计(大写):壹拾陆万元(人民币):16万元。工程价款按工程进度分期分批支付,工程验收合格后决算。甲方扣工程总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无质量缺陷后付给乙方。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由甲方提供图纸,乙方必须按图纸和公路改造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施工,乙方确保质量达到合格。

2、乙方必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____日内开工。

3、甲方对乙方的施工有监督管理权,甲方按施工进度对乙方的施工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乙方不得将工程项目转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分包。否则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不承担任何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确保施工安全。若出现工伤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若乙方的施工对国家、集体、个人的财产或人身造成损害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7、甲方负责施工过程周边纠纷的协调处理。

8、施工所需缴纳的各种税费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时竣工,否则,每超期一天,按1000元天支付违约金。

2、若乙方中途终止合同,则其前期施工的投入,甲方不予赔偿,甲方所拨付的工程价款由乙方退回。

3、若甲方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不合格,需要返工、修复的,则乙方无条件返工、修复,直到达到要求的标准,其损失由乙方自负。

4、若甲方无故中途终止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损失。若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需要返工、修复,而乙方不予返工、修复的,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解除承包关系,乙方的投入损失自负,甲方所拨付的工程价款由乙方退回。

六、合同工期: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

七、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_________(签名) 承包人:_________(签名)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 合同订立地点

工程安装合同 篇4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1、工程承包范围:见技术协议

三、合同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技术协议和安全协议;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0、工程报价;

11、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及奖惩规定。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递交履约保函后生效。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内蒙古丰镇发电厂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单位:

帐号: 帐号: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是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1.4承包人:是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9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0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1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2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3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4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5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7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包括:厂区施工平面布置图、设计总平面图等)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8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9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0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1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2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及预算书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有效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装订成册、统一归挡。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3.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及规范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书面指令。

6.2工程师书面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工程师代表单位承担。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交给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合同规定的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且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道路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设计监理单位、施工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发包人可将

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9、承包人的工作

9.1承包人按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2)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安装围栏设施和安全文明施工标志,并负责安全保卫。

(3)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4)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5)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6)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发包人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双方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7)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报工程师,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并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确保抢回延误的工期。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0.4经过承、发包人确实共同作出努力了,却难以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工期投产时,则由承包人提出工期顺延申请,经发包人报董事会通过方可顺延工期,顺延后的工期,承包人必须作出相应承诺以实现工期目标。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2、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程竣工

13.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人的董事会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3.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四、质量及检验:

14、工程质量

14.1工程质量应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行业或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未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本工程质量评定仲裁部门为内蒙古电力质量中心监督站。

15、检查和返工15.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5.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5.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5.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6、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6.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6.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6.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6.4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7、重新检验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运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运的,试运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试运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运,并在试运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运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运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运提供必要条件。试运合格,工程师在试运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运,须在开始试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运,应承认试运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分部试运申请,发包人组织分部试运,并在分部试运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分部试运合格,工程师在分部试运记录上签字。

19.5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整套启动条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整套启动申请,由发包人组织整套启动,并在整套启动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整套启动合格,工程师在整套启动记录上签字。

19.6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试运,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运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工程师在试运合格后不在试运记录上签字,试运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运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7整套启动试运使用的燃油

按照有关规定考核,节超奖罚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机组试运72+24一次成功和机组运行72+24后连续运行3个月的奖励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五、安全文明施工

20、安全文明施工及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安全法规、命令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发包人安全管理办法及安全管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发包人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员工、招聘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20.3承包人要严格按照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文明施工,做到现场材料堆放整齐,杂物随时清理,安全警戒警示用语标志布置得当, 安全设施完备,工程完工后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如承包人未按此条款执行,发包人有权代为完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1、安全防护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安全防护措施费用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并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22.3承包人不发生伤亡事故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奖惩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2.4安全文明施工进度奖励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是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批准概算调整后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

招标工程项目外增加的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4、工程预付款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

26.3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范围。

27.2发包人按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范围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供应的设备和直接供应到现场的材料,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发包人供应的设备和直接供应到现场的材料,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使用前,应向承包人提供合格证书,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

27.5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7.6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发包人对承包人采购的材料的要求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8.7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安装合同 篇5

发包人(甲方):

代表人:

承包人(乙方):

负责人:

甲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热水工程采购安装达成一致意见,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承包方式:

二、 付款方式

1、完成本工程的30%时,支付工程款的_______%;

2、完成工程的60%时,支付工程款的_______%;

3、完成本工程时,支付工程款的_______%,预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

三、 材料、设备

1、 乙方应提前3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4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各自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

3、 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建材供应点购买材料,并开具正式发票。

4、 乙方应检验甲方所购建材的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向甲方及时提出并有权拒绝使用。若甲方坚持使用,应书面要求乙方,并承担因材料质量引起的损失。

5、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工地现场。

6、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场,否则按材料价格加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四、工期

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工期为______天,因甲方因素导致施工不能的,工期顺延;因乙方因素导致不能施工的,工期不顺延。

五、保修

1、 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______年内无偿维修。

2、 普通维修,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三天内及时维修,特殊情况(水、电问题)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赶到并维修。

3、 若因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时完成维修,甲方可以安排其他施工队进行维修工作,所发生的人工费用按实从质保金中扣除。

六、装修要求

1、 使用的6分水管或铝塑复合管,必须是经过检验出厂的合格产品。

2、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将所有的管路连接接头上紧,按照横平竖直分布到位,如遇有地面管路发生交叉时,次路管必须安装过桥在主管道下面,使整体水管分布保持在一个水平线上。

3、 通阳台的水管,必须埋在原毛坯房的地面或墙面凿深4cm的槽内,然后用水泥砂浆将槽口封平。

4、 管道分布到位后,必须用管卡在转弯处方卡紧管子,不使松动。

5、 所有通水的地方必须安装下水管和地漏,其pvc管的管子联接时必须用专用pvc胶水涂满均匀套好。并注意水平落差连接到原毛坯房预埋的主下水管时,应保持6小时静止凝固。

6、 如原毛坯房预埋的主下水管不够用或不理想(不就位)时也可按实际情况在楼板上重新开洞铺设下水管道,重新用带防火胶的砂浆封好管子四周,新封好的地方处用水泥砂浆围一个高10mm的圈子,待凝固58小时后,将圈子里放满水,经过24小时渗透到楼下看看新装下水管四周有无渗水现象。

七、其它说明和要求

1、业主委托施工承包人购买的材料,施工承包人在购买和运抵施工现场前其制造厂商、品牌、规格、单价等须征得业主认可,应有品质保证书和有效发票,否则业主有权拒绝验收或提出退货、返工及赔偿损失。

2、保证体现原先商定好的装潢设计思想,不能擅自改动。如有变化,必须征得业主同意。

3、施工单位必须保证施工质量,发生施工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及时予以改正。如竣工验收时如发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立即予以改正,在未达到业主的整改要求前业主有权拒付人工费。

4、施工人员要文明施工,禁止野蛮施工。

5、施工单位负责及时清理建筑垃圾至规定位置,工程施工结束后,施工人员负责场内建筑垃圾清运,完毕后方可立离场。

6、承包人应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防火防盗安全教育,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违法乱纪,一旦发生问题,后果自负。

八、合同争议

1、 因履行本合同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九、附则

1、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身份证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身份证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安装合同 篇6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市_________街_________气化站及管道供气项目。

工程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街。

工程范围和内容:_________气化站:_________个街厨房管道、调压器、流量等材料表内容。

工程造价为:_________元整。(即:¥_________元)

第二条 工程期限

合同工期:依据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商定本合同工程开工、竣工日期。

双方约定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第三条 材料供应

1、本安装工程所需的原材料,由乙方按工程预算表所列供应。

2、乙方所提供的安装材料须符合国家标准。

第四条 工程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正式签约后,甲方需在_________日之内支付工程造价总额的_________%给乙方。如甲方未按合同付款,则工期自然推后。

2、当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后,_________日内正式进入安装工地。

3、当竣工后,甲方需在_________日将其余的_________%支付给乙方,余下_________%款项在工程使用后_________个月内一次付清。工程若有未曾预见项目或变更,工程造价结算则按实际计算并一次付清。

4、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帐、汇票或现金的形式支付。

第五条 工程验收

1、乙方在工程竣工后,由乙方负责整个工程系统的检测调试,试用期为_________天,并由甲方、乙方将工程试用检测的结果进行验收。

2、工程交付使用后,甲方正常使用_________天,视甲方验收认可。

第六条 保修维护

乙方提供本供气系统的维护和保养服务工作,保修期限:依据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即:二年内设备、材料非人为损坏的维护,乙方提供无偿免费服务;二年后为有偿服务。

第七条 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图纸、工程材料表、预(概)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谈、简单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八条 甲方的承诺与保证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其保证做好本工程的三通一平工作,保证水源、电源通到施工现场双方商定地点的总表,并承担施工引起的水、电费用;

4、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九条 乙方的承诺与保证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和法律行为(包括获得所有必要的政府批准)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保证在施工过程中,本着安全第一的宗旨,如出现因乙方原因而发生的危及自身及他人的安全事故和工伤事故,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及责任;

4、承诺按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5、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须按期支付各款项。若超过期限,甲方须支付_________%的违约金。并且乙方有权进行终止系统操作。

2、因乙方原因未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须赔偿甲方已付款项一倍的罚款。

3、因甲方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停工、窝工、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第十一条 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二条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优先权

为便于本工程竣工后的维护保养,本工程竣工后乙方将成为优先考虑的供气商。

第十六条 其它

1、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工程安装合同 篇7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建筑面积:

二、承包方式

(一)承包方式:包工、包质量、包工具、包工期。

(二)承包范围:

1、给排水安装:根据图纸施工,排水管接出建筑物1.5米,给水管送出建筑物1.5米。

2、电气安装:根据图纸施工,只安装建筑物以内的照明及动力(不包括高压),配电房只接低压柜后的照明、动力的出线端子。

3、乙方从20xx年2月份开始负责工地临时水电安装及维修,期限为三年,如果超出规定期限,甲方应每月承认两个人的月工资。

(三)乙方承包的工程按建筑面积的单价35元/m,总价

三、工程要求

(一)质量要求:乙方必须依据设计图纸及变更图纸,按照国家

(二)管理要求:乙方必须遵守工地的各种管理制度、文明施工。

四、付款方式

(一)地下室封顶付总工程款4 % 。

(二)裙楼封顶付总工程款4 % 。

(三)主体封顶付总工程款8 % 。

(四)安装过程中每月必须付工程款(根据进度)。

(五)工程完工付清所有工程款项(留拾万元一年付清)。

(六)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施工人员春节前的工资。

五、违约责任处理

1、乙方无法完成工地进度配合,甲方有权罚款元/次。

2、乙方故意浪费材料,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每200元/次,甲方有权罚款400元/次。

3、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甲方必须承担乙方所误人工的工资。

4、因工地原因造成延长工期,甲方必须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

六、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甲乙双方配合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解决不成,可到各级劳动部门或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处理期间双方不得影响施工。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双方所执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工程交付完工付清工程款后自动失效。

甲方:

委托代理代理人: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安装合同 篇8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委托将工,为明确双方责任,分工协作、互相配合、按期完成工程任务,双方同意订立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工程地点:

二、承包项目范围:

1、承包范围:变压器SCB9-400KVA及电缆敷设安装工程、户外路面破复及夯实、高压电缆沟恢复、电缆保护管安装、变压器安装及检测、外线高压电力电缆敷设及检测、高压成套配电柜供应、安装、低压成套配电柜供应安装、配电房设备基础施工、等电位和防雷装置施工及检测、电缆终端头安装安装工程。详细内容见预算书(工程编号: ),经乙方盖章、签字为准。最终方案工程量以供电局意见为准。

2、预算书应作为附件附在合同后,该预算书还应经甲方确认,签字为准。

三、承包方式和工程造价:

1、本工程无预付款。包工包料大包干。即本工程包人工、包辅材、包机械、包运输、包二次搬运、包安装、包系统调试、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风险费用、包竣工资料、包验收、包工完场清、包报装、包图纸方案设计及审核等供电局一切费用,不再追加任何费用。

2、本工程根据国家有关定额收费标准及双方协定进行收费,工程合同定价(含税价)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最终能优惠的合同价(含税价)。

四、付款方式:

主设备进场后三天内,经甲方现场工程师签字认可。甲方支付工程款为合同总价的给乙方,即¥ ;工程完成并经供电部门验收合格通电后七天内,甲方支付工程款到合同总价的给乙方,即¥ ;质保金即¥,质保期满二年后七天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五、工程期限:

工程报装经东莞供电局审批后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工程及通电(雨天和特殊情况除外)。

六、工程验收标准:

适用本合同的国家标准、规范名称

(1)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CJ/T.16-92)

( 2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32-82)

(3)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J 45-82)

(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94)

(5) 《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 (GBJ 54-83)

(6) 《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J 133-90)

(7)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2-95)

(8)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95)

(9)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50217-94)

本工程质量由甲方专业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和评定,当乙方对工程质量、数量验收评定有异议时,可申请工程主管质监部门确认。准,乙方应承担如下违约责任: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恢复原状,并承担工程总价的以供电部门验收及通电为标准。

七、施工管理规范: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管理法规,适用本合同的管理法规名称: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86)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4、电业安全工作规程(DL409-91)

5、广东省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八、双方责任:

1、甲方权利和责任:

(1)甲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要求的合法报装资料,并按时按进度支付工程款项。

(2)委托专职现场代表( ),检查、监督工程质量;处理施工中的设计、变更,签订等工作。

(3) 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如水、电及清理土建现场)。及完整的配电房(如电缆沟、土建、照明、门窗等)。

(4)自合同签订后四十日内提供配电房的土建工程(包括建房、电缆沟等设施),如配电房推迟,则工期顺延。

(5)如因甲方滞后支付工程款造成的停工待料延误工期,由甲方负责,工期顺延。

(6)、当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出批评及限期整改要求,乙方仍不听劝阻影响工地正常施工及管理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清理乙方出场,已完成的工程量按70﹪结算,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照价赔偿。

(1)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2)不严格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施工;

(3)拒不服从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施工;

(4)其他违约行为。

2、乙方权利和责任:

(1)负责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施工图纸及国家电力部门验收规范,保证施工质量并验收合格。

(2)查阅施工图纸,提出施工方案,按时完成工期。

(3)确保施工安全,并负安全责任。

(4)工程在质保期内,质量因乙方问题,由乙方无偿维护;如因甲方人为或其它因素造成质量问题,则由甲方自行负责,也可由乙方有偿维护。

(5)、质量保证期二年,产品终身跟踪服务。

(6)、负责承包的工程项目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并负责该工程资料整理工作,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必须立即停工,并返工达到标准和承担因此所发生的费用,若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需承担违约责任;

(7)、负责承包范围内的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意识和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8)、负责维护和保持现场清洁卫生,保证道路畅通,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和工地现场事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9)、负责工完场清,在乙方承包范围内应清而未清的,如由甲方派人清理的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0)、.乙方在竣工验收后

(11)、乙方必须遵守《劳动法》规定,安排进场的员工必须购买工伤保险及意外保险;身体健康,有必要时进行体检,对患有慢性病和传染病的人员禁止进场,同时特种工种的要持证上岗,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和履行本合同,若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责任;如属双方过错,应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2)甲方未全额付清合同款之前,本合同所述设备所有权仍属乙方。如工程竣工后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催收并应向甲方收取滞纳金,滞纳金按天计算,其标准为所欠款项的千分之一。

(3)、乙方在合同签订后,不得再对合同内容进行分包和转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场,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乙方在合同签订后,若自身原因无法履行合同内容,必须无条件退场,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乙方必须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设备(产品)品牌和要求进货,否则,必须无条件按合同的约定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对乙方按合同规定的设备(产品)价款的10﹪进行罚款;

(6)、工期每延迟一天或竣工验收合格十天内乙方不能交齐竣工资料,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于每天担合同标的30﹪的违约金,已完工的工程量按50﹪结算

(7)、违约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十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对方进一步补充理由和证据,如违约在十天内未予答复,视为认可该项索赔。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补充协议

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验收送电手续按东莞市供电局有关规定办理。

十三、本合同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及付清全部工程款后,本合同终止,但保修条款继续有效。

十四、本公司拒收壹仟元以上现金及无抬头支票。

十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十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