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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服务合同样本

贷款服务合同样本1500字通用。

下面是栏目小编为你推荐的“贷款服务合同样本”,本文供您参考,并请收藏。为了避免交易时出现意外状况,签合同对维持人们正常的社会经济活动尤为重要。签订合同对发生纠纷后的维权有重要意义。

贷款服务合同样本【篇1】

贷款方:

借款方:

保证方:

(借款合同中应否有保证方,应视借款方是否具有银行规定的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和适销适用的物资、财产,或者根据借贷一方或双方是否提出担保要求来确定。)

借款方为进行_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_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_。

第二条借款用途_。第三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元整。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千分之_,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_年零_个月,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借款分期如下:

贷款期限贷款时间贷款金额第一期年月底前元第二期年月底前元第三期年月底前元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1.还款资金来源:_。2.还款方式_。第七条保证条款1.借款方用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

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

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6、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时,应优先偿还贷款。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撤销工程建设等措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向贷款方申请,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其它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它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公章)

代表人:(盖章)

地址:

电话号码:

借款方:(公章)

代表人:(盖章)

地址:

银行帐户:电话号码:保证方:(公章)代表人:(盖章)地址:银行帐户:

电话号码: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贷款服务合同样本【篇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互惠互利、公平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贷款事宜现全权委托乙方负责,具体协商如下:

1、贷款服务期限为 工作日。(起算日期以甲方全部材料交乙方为准。)

2、贷款金额为 万元( 万元整).

3、贷款发放银行为 银行。

4、具体贷款必须材料由甲方积极、无偿、快速提供。甲方无故拖延或拒绝提供材料,即视为甲方单方取消贷款。

5、甲方通过乙方协助取得贷款,应向乙方支付总贷款额的 %服务费,费用合计 元。

6、如乙方无法完成贷款服务,甲方有权不支付服务费。前期支付费用乙方应在接银行拒绝贷款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

7、费用支付方式:银行前期审批通过时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前期服务费 元。银行贷款发放到甲方账户时,甲方需支付剩余的 元服务费。如出现贷款总额与合同额不符按照实际贷款额支付乙方服务费。

8、如下打“√”费用由甲方承担

1 银行评估费

2 银行配套存款

3 需公证和抵押权费

4 套现

5 甲方需全额贷款产生的担保费

6 甲方还贷过桥费(注:资金由乙方安排协调)

9、甲方提供的所有文件材料乙方不得遗失,否则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10、银行贷款到达甲方账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服务费。

11、如果甲方延期支付乙方服务费,则乙方按所延期付款金额每天5%的比例向甲方加收滞纳金。如合同期限内甲方单方取消贷款,应全额支付乙方服务费。

1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如下

13、乙方和银行对甲方单位进行考察审核,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杭州市区300元,杭州地区500元、浙江省范围1000元)以上均为单次费用,要求银行考察前支付。

14、违约责任:如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款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贷款服务合同样本【篇3】

甲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邮编:

乙方: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甲乙双方的合法利益,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信守。

一、服务内容

甲方以自己所购房产(房产坐落于房产证编号为:以下简称“房产”)向银行申请个人房产抵押贷款,希望获得的贷款金额为:元(大写),由乙方为甲方提供办理抵押贷款事宜的服务,即乙方为甲方办理与该房产抵押贷款相关的抵押房产评估、申请资料的报送、公证、抵押登记等具体手续。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不得擅自修改、伪造甲方提供的与贷款有关的所有资料。

2、甲方应按贷款银行要求提供各种申请资料和文件,并保证这些申请资料、文件和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否则将承担由此造成的各种损失。

3、甲方应按贷款银行规定,支付办理抵押贷款过程中的各种费用。贷款期间如遇银行调整政策,甲方应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因贷款不成而涉及退费的,亦按照银行规定办理。

4、甲方须在签署本合同的同时按照希望获得贷款金额的服务费元(大写)。签定本合同时甲方需预付给乙方服务费10%做为定金。该报务费不包括甲方应支付得的评估费、公证费、保险费及银行规定的其他应缴纳费用。如实际批贷款金额发生变化,以实际批贷金额为准收取服务费,多退少补。。

5、如果银行不同意贷款,乙方退还甲方支付的服务费,但已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甲方中途主动放弃贷款或故意伪造资料导致不能贷款的,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已支付的服务费作为甲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金,不予退还。同时已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如果银行实际批准的贷款金额与甲方希望获得的贷款金额下浮不超过20%,甲方必须按受,否则视为甲方违约;如果实际批准的贷金额与希望获得的贷款金额下浮超过20%,甲方可以选择放弃贷款,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服务费,但已发生的其他应交费用由甲方承担。

7、如果乙方存在过失导致不能贷款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将向甲方退还已支付的服务费。

8、其它补充约定:

三、效力与违约责任

1、甲方与贷款银行设定房产抵押,并获得贷款之日,本合同自动终止。若本合同签定后,甲方的贷款申请未获得银行批准,甲乙双方终止本合同。涉及银行退费的问题按银行规定办理。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协商解决,并签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m.jhT868.CoM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或签字):乙方(盖章或签字):

经办人:经办人:

签定日期:年月日

贷款服务合同样本【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就过桥资金(委托贷款方式)融资业务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概述

一、甲方因开发建设项目,需过桥资金通过委托贷款形式自行选定有关银行(以下称贷款银行)申请办理委托贷款业务。

二、乙方利用自有资金或委托理财资金以委托贷款方式向甲方贷款,协助甲方完成项目建设,形成真实、有效的固定资产;并按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用款计划和还款计划由受托银行代为发放贷款,进行项目运作。

三、为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财产或股权质押合同《》(以下称),甲方将自有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项目经营权益或股权抵(质)押给乙方并办理完备抵(质)押登记或公证手续,或者第三方的固定资产在建项目经营权等,抵(质)押给乙方,在乙方资金有保障的情况下,乙方依据贷款银行对乙方委托事项的批复向贷款银行汇入资金,以便甲方向贷款银行实现过桥资金。

第二条贷款金额、期限、服务费用、贷款银行

一、甲方意向委托贷款金额为万元,并由甲乙双方确定首单金额元。贷款期限为三年。甲方每季度支付乙方贷款利息一次,不得拖欠。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乙方收取的咨询服务费(以下称服务费)为委托贷款金额的%计万元,甲方支付服务费的资金系其合法拥有且能自由支配。服务费金额为税后金额,税款已由甲方向有权机关代为缴纳。

二、甲方指定的委托贷款受托银行为银行支行,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否则按违约处理。委托贷款的委托费用约定由甲方负担,由甲方按照规定及时向受托银行支付。

第三条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一、甲方在此声明如下:

1、甲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和授权并能以其自身名义进行本项经营活动或参与诉讼,且对其经营管理的资产享有合法的处分权。

2、甲方签署和执行本协议是自愿的,是其真实意思的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需的合法授权。上述授权和授权项下的签署和执行未违背甲方的公司章程或任何对甲方有约束力的法规与合同,甲方为签署和执行本协议所需的手续均已合法地办理完毕并充分有效。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凭证和评估报告、项目可研分析及批准文件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申贷项目的论证、申请、批复、备案等手续均已由甲方独立完成并已符合银行信贷要求。

4、甲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的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使乙方和乙方存款人不同意担保的下列事件:

4.1、与甲方或与甲方重要领导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4.2、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

4.3、甲方承担债务、或有债务或向第三人提供抵、质押担保;

4.4、其他可能影响甲方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4.5、甲方在其与其他任何债权人的合同项下发生的违约事件。

二、甲方在此保证如下:

1、保证乙方资金或委托理财资金存入委托贷款银行后两个工作日内安排乙方人员到贷款银行行长办公室,行长及业务主管应首先向乙方人员出示身份证及任职文件经乙方人员查验无误后,举行三方洽谈,明确三方的责任、权利及义务。在三方达成共识后,由甲方递交《委托贷款申请函》(详见附件2)。

2、保证委托贷款银行接受《委托贷款申请函》,并在两个工作日内得到银行正式回复。此回复真实有效、可查询、可验证。

3、保证与受托银行在委托贷款到期前天,形成固定资产的抵押置换,按期归还乙方过桥资金。保证不以与贷款银行的信贷流程相冲突为理由而拒不执行本协议约定的操作程序。

4、保证将抵(质)押登记给乙方或受托银行并办理完备抵(质)押登记或公证手续。保证协调好贷款银行严格遵照反担保合同的约定实现有关的债权、质权。甲方在本条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是连续有效的,在对本协议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时均视为甲方重复作出。甲方承认,乙方对本协议的签署是建立在对上述声明和保证信任的基础之上,乙方一旦发现甲方违反上述声明和保证,均可随时终止本协议的履行并追究甲方的经济与法律责任,甲方所交的服务费作为对乙方的赔偿。

第四条乙方的声明与保证

一、乙方在此声明如下:

1、乙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和授权并能以其自身名义进行本项经营活动或参与诉讼,且对其经营管理的资产享有合法的处分权。

2、乙方签署和执行本协议是自愿的,是其真实意思的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需的合法授权。上述授权和授权项下的签署和执行未违背乙方的公司章程或任何对乙方有约束力的法规与合同,乙方为签署和执行本协议所需的手续均已合法地办理完毕并充分有效。

3、乙方过桥资金来源合法,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将资金存入受托银行的乙方专用委托贷款资金账户,该账户上的资金余额能够满足委托贷款合同所规定的甲方提款金额。

二、乙方在此保证如下:

1、保证在甲方按本协议第三条履行完毕后,乙方即派出专人办理委托贷款的相关手续。

2、保证委托贷款合同签订后,甲方于受托银行开立委托贷款资金专用帐户或一般结算账户,乙方按甲方用款计划将首笔资金存入委托贷款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向受托银行发出贷款提款核准书,并由受托银行向甲方发放贷款。

第五条服务费交割方式

双方同意,将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中的万元。细则如下:

一、双方签订本协议的同时,甲方即可向乙方支付万元服务费,乙方公司或法人银行卡收到后,通知乙方于个工作日内安排有关人员到委托贷款银行存入万元资金(以银行进账凭证为准)。

二、律师对银行进账凭证查验无误后。剩余服务费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欠款借据,同时乙方将存单扫描件或银行进账凭证为准提供给甲方。

三、甲方欠款万元应于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上述服务费若甲方不能按期支付,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履行,已收取的服务费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获得约定取得的服务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若违反本协议任何一项约定(包括无故终止本协议)均视为甲方违约;甲方违约,乙方有权随时提前支取所存资金并终止本协议的履行,已收取的服务费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获得约定取得的服务费。

二、乙方若违反本协议任何一项约定(包括无故终止本协议)均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应退还甲方交付的所有服务费,并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

第七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重点提示

甲方(借款人)针对乙方(委托人)提出的受托银行须履行的委托事项与受托人提前协商,协商同意后先由甲方确认。乙方过桥资金自存入受托银行后,甲方须如期安排贷款银行回复《银行委托贷款申请函》。该《银行委托贷款申请函》系甲方确保本单业务能够按照各方实际约定顺利履行的必备要件,不可省略与更改。

第九条其他

一、在签订本协议前,协议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内容,

在本协议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甲方办理服务费提存后生效。双方履约中签订的电子邮件等其他书面确定文件均为本协议之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可另行协议补充。

三、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律师所、贷款银行(由甲方代为转交)各执一份,均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