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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机械协议书范本

[参考]租赁机械协议书范本通用。

合同的使用频次随着我们的重视程度呈上升趋势。合同可以维持两个合作人之间的公平,你知道合同需要包含哪些方面?下面合同范本网为大家整理的“租赁机械协议书范本”,希望本文能够帮助到大家!

租赁机械协议书范本【篇1】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机械型号

租赁机械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机械操作手

甲方为租赁机械配备操作手___________名,其每人工资___________元/月,由______方负责承担,并负责安排操作手的食宿,其食宿费用也由___________方负责承担。

第三条 租赁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如需继续租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四条 租赁机械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间,合同附件所列租赁机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机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对租赁机械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3、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将租赁机械转租给第三人,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 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交给甲方办理退场手续,若乙方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定续租合同。

2、租赁期间原则上每天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折合1个台班),每月累计不得超过_____小时(甲方免收租金天数对应的台班时间不计入累计时间),确因工作所需超出______小时部分应视为加班,按超出工作小时数计收加班租赁费。设备租赁费按月租结算________元/月,______元/小时,如设备租赁期不足一个月,租赁费按实际天数乘以8小时结算,超出工作小时加班部分,另计收加班费。

第六条 保证金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收取乙方保证金______________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乙方交纳保证金及第一期租金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保证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机械的缺损赔偿金后,保证金余额应退还乙方。

第七条 租赁机械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机械在交货地点,由甲方向乙方(或其代理人)交货。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造成租赁机械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应自收货时起24小时内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机械,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机械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款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机械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机械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机械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属于甲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交货当天,最迟不超过交货日期三天内,立即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处理,否则,视为租赁机械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要求。

第八条 租赁机械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机械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燃油、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维修一次使用的配件__________元以下由乙方负责承担,在_______元以上由甲方负责承担。

2、在工作过程中乙方若不能对设备故障进行排除,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维修。正常维修一般不超过三天,如超过三天,每超一天,应免收乙方相应天数乘以8小时租金。

3、租赁机械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4、租赁机械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租赁机械运费的承担

租赁机械的进退场的费用、运费由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进场费由乙方承担,退场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租赁机械的毁损和灭失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机械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机械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机械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机械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机械毁损或灭失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赔偿甲方。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在当日停机,如付款后继续租(使)用,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租金额____%的违约金。

3、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机械,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仲裁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月租或预付定金后生效。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租赁机械协议书范本【篇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_________租赁公司(以下简称出租人)与_________工厂(以下简称承租人)签订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1、出租人同意租出,承租人同意租进附件所列的设备;该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租期为_________年,从承租人验收设备之日起算。

3、总租金为_________元,从承租人接受所租设备之日开始计租。在租赁期内,月租为_________元,应于每月_________号前交入_________银行的出租人账户。

双方同租赁期间任何一方不得要求加租或减租。如果承租人不准时交租,则应向出租人交付比该行长期贷款利率多_________%的利息作为处罚。

签约后_________个月内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提交中国银行出具的保函,担保承租人按合同规定交租。

4、出租人必须按_________条件在附件规定的时间内把所租设备运交承租人。

5、出租人应于装船后把合同号码、品名规格、件数、毛重、净重、发票总值、载货船名、预计到达时间和目的港以电传通知承租人以便提货。同时还要向承租人航寄下列单据:

a、提单正本_________份

b、发票_________份

c、装船单_________份

d、出租人的厂家出具的关于所租设备的品质、数量检验证_________份。

6、货到_________港后,承租人要委托_________检验机构检验所租货物。如有品质、规格、数量等与合同规定不符,承租、人有权在货到_________天内凭该检验机构的检验证书向出租人提出索赔;或者要求出租人自费及时更换不合格的零件或机器。

7、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必须办理必要的保险;保险应包括第三者责任险,使在事故中,遭受损失和伤亡的其他有关方也可受益。

8、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应免费提供租后服务,包括所租设备的安装、运转、修理和保养。承担人必须妥善爱护所租设备,保持经久耐用。如果由于承租人员的错误操作造成设备损坏,修理费应由承租人承担。

9、出租人应按优惠价格向承租人提供原料、燃料和部件。

10、在设备到达厂房_________个月内,出租人要派出_________名技术员到_________指导所租设备的安装,然后培训承租人的技术员和工人,使他们能达到掌握有关操作。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机械协议书范本【篇3】

出租人(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地址:

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地址:

根据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一、设备清单

设备名称:

品牌型号:

租赁数量:

二、租用期限

1、甲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为乙方提供以上设备的租赁服务。租期天,租金合计________元(人民币)。

2、乙方决定租用此设备后,交纳该设备押金________元(人民币)。方可提取该设备。乙方归还该设备时,将租金一次性全额付给甲方,甲方同时退还乙方押金。

3、租赁物交付的地点、方式及验收:

出租人在合同签订地点将租赁物交给承租人,承租人开机实地实物验收,承租人签定本合同表示对该租赁物已验收。

三、注意事项

1、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转租,不能中途退租;乙方不能擅自拆改设备,必须妥善正确使用,确保设备完好无损,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未和甲方签订续租合同则承租人需在租期结束的第2天把所租机器退还。如要续租,双方需重新签订新租赁合同,甲方有权在本合同逾期后的任何时候收回该设备及收取必要的逾期费用。

四、补充规定

1、经费赔偿如承租人在使用时造成所租机器损坏,则按以下项目赔偿:

(1)损伤不影响外观赔偿____元;损伤影响外观赔偿____元。

(2)损伤不影响使用赔偿____元;影响使用按市场价赔偿____元。

(3)损坏赔偿____元(按实际市场价赔偿)。

(4)其他:如无法修复则按市场价赔偿。

2、本合同未叙详尽并需补充之事,双方应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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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机械合同通用


在如今这个时代很多时候我们都会使用到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可以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合同可以防范可能存在的风险,签订租赁合同前一定要了解合同的内容情况。一份标准的租赁合同应该具备哪些要素?小编特别从网络上整理了租赁机械合同通用,还请你收藏本页以便后续阅读。

租赁机械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以协商,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将以下电脑及配件出租给乙方:

电脑型号:_________电脑数量(台):________出租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为期两个月。

三、甲方提供电脑硬件,免费维修、更换零配件。若机器有故障,甲方在一个工作日内上门维修、更换配件,如在一个工作日内不能排除故障,则由甲方负责更换一台同型号电脑。

四、乙方不得将电脑转租给他人,如需转租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五、电脑出租期间,若由于人为破坏、意外事故或自行维修造成电脑丢失或损坏,由乙方赔偿费用,本型号电脑市场价格为每台人民币捌百元。

六、乙方预付电脑押金。每台为人民币四百元,总计押金人民币八千元整,合同到期后乙方缴付租金人民币六千元整,甲方验收电脑后退还甲方全部押金。

七、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有效,若一方有违约行为,应由违约方按机器价值的25%赔偿给对方。

八、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例。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机械合同 篇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施工需要,需租赁铲车台,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自有在乙方工地正常使用所需的维护并委派驾驶人员,维护、维修费用及驾驶员工资由甲方承担,驾驶人员必须具特种机械操作证并报乙方备案,甲方驾驶人员在工地必须服从乙方施工人员安排,按时完成指定工作内容。若因甲方驾驶员未听从乙方现场人员安排所导致的损失,均由甲方负责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2、乙方工作人员安排工作时需考虑施工现场实际,对存在危险的地段需向甲方驾驶人员交待清楚,预防安全事故发生。若因乙方现场指挥人员指挥失误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承担。若因甲方挖掘机驾驶人员未听从乙方现场人员安排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负责承担。

3、乙方每月支付甲方租金每台铲车每月人民币17000.00元,柴油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挖掘机需工作240小时每月,如工作时间超过240小时,乙方按每超1小时258.00元支付甲方租金。如乙方原因当月不能工作应满额支付甲方当月租金。

4、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5、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6、本合同壹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机械

第二条 使用地点: 以甲方实际项目地点为准

第三条 租赁期限:

自 20_ 年 3 月 20 日至 20_ 年 3 月 20日止,租赁期满,甲方将设备完好交给乙方办理退场手续,若甲方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一周前重新签订续租合同。

第四条 租赁机械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间,合同附件所列租赁机械的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对租赁机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在租赁期间,甲方如对租赁机械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必须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

3、在租赁期间,甲方如将租赁机械转租给第三人,必须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 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设备租赁费按以下方式计算:按月计算租金,每月结算一次,机械月租如下:

2、按月计算租赁费时,租赁期间原则上每天平均工作时间按一个台班(不超过8小时),每月工作台班,因工作所需超出部分应视为加班,每月按超出台班数计收加班租赁费。

第六条 保证金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收取甲方保证金 10万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甲方交纳保证金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保证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机械的缺损赔偿金后,保证金余额应退还甲方。

第七条 租赁机械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机械在交货地点,由乙方向甲方(或其代理人)交货。因不可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造成租赁机械延迟交货时,乙方不承担责任。

2、甲方应自收货时起小时内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机械,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机械的验收单交给乙方。

3、如果甲方未按前款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验收,乙方则视为租赁机械已在完整状态下由甲方验收完毕,并视同甲方已经将租赁机械的验收单交付给乙方。

4、如果甲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机械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属于乙方的责任时,甲方应在交货当天,最迟不超过交货日期 3天内,立即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处理,否则,视为租赁机械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要求。

第八条 租赁机械的使用、维修、保养及相关费用

1、租赁机械在租赁期内由甲方使用。乙方负责设备的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正常维修一般不超过 1 天,如超过 1天,应免收相应天数的租金。因甲方使用不当或违规使用(如不按时加注润滑剂、违章操作等)造成的设备损坏及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设备运转所需燃料、电力由甲方负责提供或承担。

3、租赁期间,乙方操作人员由甲方统一指挥,乙方操作人员不得违反,但是对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规程的指令,乙方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第九条 租赁机械运费的承担

租赁机械的运费由 甲方 承担。进场费由甲方承担,退场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租赁机械的毁损和灭失

1、甲方承担在租赁期间内发生的租赁机械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机械发生毁损或灭失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乙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①将租赁机械复原或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②更换与租赁机械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③当租赁机械毁损或灭失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甲方应赔偿乙方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延迟支付租金时,乙方将在当日停机。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租金额%的违约金。

3、甲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乙方有权采取下列:

①要求甲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的损失;

②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机械,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 纠纷和争议的解决

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对方违约造成一方损失或不能正常履约,守约方应及时向对方提出书面材料,说明有关情况和索赔要求。收到此类资料的一方应当在 3天内给予书面答复,超过 3 天不答复视为同意提出书面资料一方的要求。在守约方知道或应当知道对方违约的情况后 3天内不向对方提出书面资料,视为放弃向违约方提出索赔请求。

2、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甲乙双方同意向乙方公司所在地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

1.本合同中,除指定需手写部分外,其他手写涂改、增删内容一律无效;如有确实需要补充的内容,可签订补充协议。

2.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均对本合同全部条款内容已有充分理解和把握,并完全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十四条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月租或预付定金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机械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经纪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1、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租入位于深圳市区 之物业。

2、租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免租期自 年 月 日至月日,免租期内乙方无需支租金,但需支付该物业所产生的管理费、空调费、水电费等杂费)。

3、该物业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租金单价为人民币元/平方/月含固定管理费/(含税),即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租期及免租期内的空调费、水电等杂费由承租方支付。交楼状态为

4、承租方签本合同的同时需支付定金人民币元整。

5、双方同意于 年 月 日或之前签署《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同时乙方须支付:

a)首月租金人民币元整。

b) 租赁保证金叁个月,即人民币元整;

6、租金递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租金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租金 (大写: / 元整)

7、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之条款以至本合约不能顺利完成,则已付之定金甲方将不予退还,且出租方有权将该物业租予任何人。

8、如甲方不依本合同条款将该物业租予乙方,则甲方须双倍退还乙方所付定金或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9、本合约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各执一份。

10、备注:出租方收款账户

出租方(甲方)

经纪方(签章)

承租方(乙方)

日 期:年月 日

租赁机械合同 篇4

机械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每日租用甲方的下列机器设备。设备名称、型号和单价详见附表: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计算和支付方式:

1、设备租赁期限:乙方根据实际情况临时租赁。

2、租金计算:乙方按双方书面签署的实际使用天数结算租金。

3、税:租金不含税。

三、租赁设备的进出验收

甲方应在设备进场前加油,乙方应在设备进场后负责加油。如甲方未加满,乙方负责加满,并按燃料数量和成本加10%管理费,从甲方租赁费中扣除。

四、运输、使用、修理、维护、燃料费用

1、机械的进出费用由甲方全额承担,同时甲方对设备的进出安全负责。

2、乙方应负责租赁期间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燃料。

3、所有维修、保养、操作员工资及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乙方提供状态良好、外观整洁、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的设备。

2、每台设备配备一名具有操作资格证书、中级以上技术水平、身体健康的操作人员。严禁送学员和学徒上船。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按200元/次扣除租金。

3、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后,甲方操作人员必须服从乙方的统一管理,服从乙方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和指挥,保证随叫随到,按要求填写乙方提供的《设备操作记录》并提交给乙方,遵守乙方的管理规定和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如果甲方的经营者不服从乙方的指挥,非法经营,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更换经营者或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第三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甲方设备应停放在乙方指定的地点,并由乙方看守;否则,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负责租赁期间设备的维护,并确保甲方操作人员的正常操作安全。

2、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支付租赁费,租赁结束后不得在甲方设备内停留。

七、违约责任

1、如果租赁设备未能按时到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期间相当于租赁费的违约金。

2、如乙方逾期未归还租赁设备,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期间相当于租赁费的违约金。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应由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友好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成都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租赁结束后,本合同将自动到期。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参考]光船租赁协议通用


合同范本网收集并整理了“光船租赁协议”。在这个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合同可以保障双方的利益。签订合同有利于稳定双方的合作关系。相信你能从本文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光船租赁协议 篇1

第一部分

1.船舶经纪人

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代号:BARECONA

2.地点和日期

3.船东(出租人)/营业地点

4.租船人/营业地点

5.船名(第8条)

6.船旗国和登记国(第8条)

7.呼号

8.船型(内燃或蒸汽机船、干货船、油轮、冷藏船或客船)

9.总登记吨位/净登记吨位

10.建造时间/建造地点

11.总载重吨位(约计)按夏季舷及长吨计算

12.船级(第8条)

13.船级社最近一次特检日期

14.其他项目(并依第13条列明船级证的有效期限)

15.交船港(第1条)

16.交船时间(第2条)

17.租船合同取消日期(第3条)

18.还船港(第3条)

19.连续日通知(如与第2条不同者需填)

20.进干船坞周期(如与第2条不同者需填)

21.航行区域范围(第4条)

22.租期

23.租金(第9条)

24.支付币种及方式(第9条)

25.支付地点、收款人及银行帐户

26.银行担保/付款保证书(金额和地点)(选择适用第21条)

27.抵押(第10条);如无抵押免填

28.保险(水险和战争险)(按第11条(e)或按第12条(k)说明船舶价值填列)

29.依第11条(b)或第12条(G)为船东投保的附加险

30.依第11条(b)或第12条(G)为租船人投保的附加险

31.经纪人佣金及支付对象(第24条)

32.潜在缺陷(只有发现的期限与第1条不同时才填列)

33.适用的法律(第25条)

34.仲裁地点(第25条)

35.租用/购买协议(注明第三部分是否适用)

36.兹相互同意应按本租船合同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所订条件,履行本合同,当该两部分条件发生抵触时,第一部分的规定优于第二部分,但以所抵触的范围为限。经双方同意并在第35条内列明时,第三部分才作为合同的一部分适用;当与前两部分条件发生抵触时,前两分部的规定优于第三部分,但以所抵触的范围为限。

签字:船东(出租人)________签字:租船人(承租人)________

第二部分

1.交船港

船舶将在第15条中列明的港口租船人指定并备妥的泊位交付给租船人接收。

船东应在交船前和交船时做到克尽职责使船适航,并在船壳、机器和设备的各个方面准备好投入下述的服务。船舶在交付时应具备各项有效合格的证书。船交给租船人和租船人接了船就作为船东完全履行了其下述的义务,此后,租船人就没有权利由于对该船的主张或明示或默示的保证向船东提出任何索赔要求,但船东应负责由于该船只交付时存在的船舶、船舶机器或装置的潜在缺陷所引起的修理和换新,但这些缺陷必须是在交船后18个月内出现,除非对此在第32栏另有订明。

2.交船时间

交船时间不得早于第16条中列明的日期,除非经租船人同意者外。

对于船舶预计何时可准备好交付,船东要给租船人不少于30个连续天的通知,除非第19栏另有协议者外,对于船舶情况的变化,船东要和租船人随时通消息。

3.取消合同

如果船舶最迟不能在第17条订明的租船合同取消日期前交付,租船人有取消本租船合同的选择权。

如果船舶将延滞到租船合同取消日期之后才可交付,船东应在能够合理肯定船只将于何日备妥时应当尽快给租船人发出通知,询问租船人是否将行使他们可取消租船合同的选择权,而租船人必须在收到该通知后的168小时内宣布其选择决定,如果租船人不行使其取消合同的选择权,那么船东通知中的船舶备妥日期之后的第7天将认为是本条款中的一个新的租船合同取消日期。

4.船行区域范围

船舶将用于进行合法的贸易,在第21条内列明的航行区域范围内载运合适的合法货物。

无论本租船合同中有无其他条款规定,双方协议本租船合同中准予装载或运输的货物中明确排除核燃料或放射性产品或原料。但对于使用于或拟使用于工业、商业、农业、医药或科学方面的放射性同位素不在排除之列,但要事前取得船东对装运的批准。

5.检验

交船和还船检验,船东和租船人将各指定验船师测定并书面证明船舶在交付时和还船时的状态。起租检验的费用或如有时间损失由船东负担,退租检验的费用或如有时间损失则由租船人负担,如有时间损失按每天的租金率或按比例计算,如需要进坞,进出坞费用亦包括在以上费用内。

6.检查

船东有权在任何时候对船舶进行检查、检验或授权验船师代表其进行检验以查明船舶状况和确信船舶获得正常的修理和保养,在干船坞内的检查或检验只有在租方安排船舶进干船坞时进行,可是如果租船人未在正常的船级检查间隔安排船舶进坞,则船东有权要求安排船舶进干坞检查,如查明船舶处于本租船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状况时,则检查和检验费用由船东负担,只有在查得船舶须经处理或保养以达到所规定的状况时,检查和检验费用才由租船人负担。所有检查、检验和修理的时间作为租期内的时间计算并作为租期的一部分。

租船人每当船东提出要求时,应容许船东检查船舶的航海日志,每当船东需要时向他们提供伤亡事故或其他事故及船只遭受损坏的全部情况。如有需要,租船人应不时将打算安排的船舶任务通知船东。

7.财产目录及消耗的油和供应品

在接船和以后还船时,租船人应会同船东对船上的整个设备、全套装备装置和船上的所有消耗供应品编制一套完整的财产目录。租船人和船东将分别在交船和还船时接收船上的所有燃料、润滑油、水和未启封的供应品,并分别按交船港和还船港的当时市价交付费用。

8.保养和营运

(a)在租期内,船只将完全为租船人占有和由租船人全权安排作各种用途,并在各个方面处于其完全控制之下。租船人应对船舶、船机、锅炉、装置和备件进行良好的保养维修,使之处于有效营运状态,并要按照良好的商业保养做法进行保养。另除了第12条(1)所规定者外,他们应使第12条内提到的船级不过期并保持其他必需的证书始终有效。

对于必需的修理,租船人应立即采取措施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如租船人没有这样做,船东有权将租船从租船人处撤回,船东这样做不必提出什么抗议书,这样做也不影响船东对租船人可能有的关于本租船合同方面的其他任何索赔要求。

光船租赁协议 篇2

光船的租赁合同纠纷案

光船租赁合同纠纷案

上海海事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02)沪海法商重字第3号

原告(反诉被告)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油运输分公司(原名上海石油集团运输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共青路123号。

负责人金国明,经理。

委托代理人曹放,上海市浩英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周,上海市浩英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反诉原告)上海申联船务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零陵路583号海洋石油大厦2819室。

法定代表人皮德诚,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金之然,上海市天云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余宗耀,该公司职工。

原告(反诉被告)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油运输分公司(以下简称“石油化工”)与被告(反诉原告)上海申联船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联船务”)光船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02年5月18日作出(2001)沪海法商初字第261号民事判决。2002年11月13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以(2002)沪高民四(海)终字第82号民事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本院于2002年12月2日重审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分别于2003年9月30 日、11月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石油化工的委托代理人曹放、申联船务的委托代理人金之然、余宗耀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石油化工诉称,1999年6月10日,石油化工与被告订立了“申联油1号”轮的光船租赁合同,约定由石油化工自1999年7月1日起至2002年6月 30日止,光船租赁被告所有的“申联油1号”轮,租金为每月人民币225,000元,每月初的五个银行工作日内支付。双方还约定,起租前为满足租赁要求进行船舶修理的费用,由石油化工垫付,被告承担,分两年从租金中逐月平均扣还,扣完为止。合同订立后,原、被告双方即开始履行合同,直至2001年5月。 “申联油1号”船舶资料显示该轮的建造完工日期是1981年,而在2001年4月至5月间,该轮被查出实系1968年建造,并被有关港务监督部门限制营运,石油化工通知被告接回船舶,但被告拒不接船。石油化工认为,由于“申联油1号”轮的实际船龄与合同约定的船龄有重大差异,直接影响了原告对合同标的物的保养、使用和收益。该合同的订立是因双方对合同标的物有重大误解,致使有关租金的约定显失公平。请求确认“申联油1号”轮的光船租赁合同无效或者可撤销,判令被告返还支付的租金差额、船舶修理费借款、赔偿原告因被告拒不接船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等,以及上述款项的利息,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重审期间,石油化工进一步确认给付内容的诉讼请求为:1、要求返还租金差额人民币34,596.80元(即石油化工实际已付租金人民币2,647,500元与石油化工自愿补偿给被告的人民币2,612,903.20元之间差额);2、修船借款人民币1,420,000元;3、为发放被告船员工资等费用的借款人民币 253,281.69元;4、扣船造成的损失人民币407,184.32元;5、代垫舱容检测费用及损失人民币54,774元;6、因被告拒不接船而产生的维持费用人民币560,625元(包含船员工资、伙食费及油水费用);7、船龄鉴定费用人民币16,150元,上述诉讼请求合计人民币 2,746,611.81元,利息请求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从原审起诉之日,即2001年7月9日至判决生效之日。

申联船务辩称,一、原、被告双方订立的光船租赁合同依法成立。申联船务依约交付了适航并适于约定用途的“申联油1号”轮,提供了光船所需的全部有效证书,原告在履约的两年间也支付了大部分运费(租金),不存在对合同标的有重大误解和租金约定显失公平的情况。二、原告诉称的“2001年4月至5月间,该轮被查出实系1968年建造,并被有关港务监督部门限制营运”与事实不符。2001年4月30日港监部门发出的安检整改通知书既未认定船舶系1968年建造,也没有作出限制营运的决定,涉及的仅是光船租船人责任范围内的安全整改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交海发(2001)221号文件的规定,“船龄应以船舶国籍证书载明的建造日期为准”,申联船务持有的“申联油1号”轮船舶国籍证书上的建造日期为1981年。任何部门和个人不能擅自变更。因此,原告要求撤销合同缺乏事实依据。三、根据原、被告于1999年11月达成的光船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双方协商用降低租金的方法,将“申联油1号”轮起租前的修理费改由原告承担,该补充协议已由双方实际履行,原告有关支付修船借款的诉讼请求也缺乏事实依据。综上,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请。

申联船务同时反诉称,光租合同已经实际履行,申联船务在实际履行合同过程中没有过错和违约行为,石油化工请求撤销合同前提不存在。根据“申联油1号”轮的光船租赁合同和补充协议的约定,合同实际履行从1999年7月13日至 2001年11月13日,日租金为人民币7,500元,总租金为人民币6,442,500元,扣除起租前修船费用人民币1,420,000元和向石油化工的借款人民币245,975.69元,以及石油化工已经支付的人民币2,577,500元,石油化工尚欠申联船务人民币220万元。石油化工于2000年 4月至9月间拖欠申联船务人民币510,000元租金,2001年2月至9月间又拖欠租金人民币1,090,000元,按照合同约定的每天万分之四的违约金标准,石油化工应付租金违约金人民币139,480元。根据光租合同的约定,还船时船舶应具有交船时的相同状态,否则石油化工应当承担修复责任或者给予赔偿,参照涉案船舶起租前的修船费用,石油化工应当承担船舶恢复原状的费用人民币1,420,000元。因此,申联船务诉请解除涉案光船租赁合同,判令石油化工应支付拖欠的租金及利息,并赔偿修船费用等费用,计人民币3,759,480元。

石油化工就反诉辩称,申联船务的请求系建立在光船租赁合同有效基础之上的,但由于该合同存在重大误解,属于可撤销的合同,不存在解除合同的问题。石油化工并不存在拖欠租金的违约事实,也没有过错,涉案船舶已经被港务监督要求停运,所以不存在恢复船舶原状的问题,申联船务反诉没有依据,应予驳回。

石油化工为支持其本诉的诉讼请求及反诉的答辩理由,向法庭提供了九组证据。

第一组证据:1、光船租赁合同,2、船舶检验证书簿,证明双方于1999年6月10日订立光船租赁合同,租金为每月人民币225,000元,“申联油1号”是1981年建造,主机额定转速应当为270RPM.

申联船务确认该组证据的真实性,认为光船租赁合同对租赁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并已经实际履行,是处理本案纠纷的基本依据。船检证书系其于1996年5 月合法取得,证书载明的1981年建造事实,是通过浙江省温州船检处和上海船检局先后检验审核认定,其记载的船龄事实具有法定效力。

鉴于申联船务对该组证据的真实性以及石油化工所要证明的事实并无异议,本院予以确认。

第二组证据:1、关于合作购买“幸运2号”废钢船协议,2、合作购买油船协议,3、中国船舶电站设备公司向乐清市华夏海运公司开具的一张普通发票和一张增值税发票,4、中国船舶电站设备公司进口废船移交通知书,5、废钢船卫生合格证书,6、上海港务局装卸作业区进口货物费用收据,7、“中船电拆 9401”钢船登记证书,石油化工称上述证据来源于上海海事公安处,证明“申联油1号”实际上是乐清市华夏海运公司委托中国船舶电站设备公司进口的废钢船(“幸运2号”、“中船电拆9401”为其曾用名),用于拆解,建造年份为1968,8、船舶购销合同书,9、“乘胜油18号”轮产权交接书,10、“申联油1号”轮船舶检验证书簿,石油化工称上述证据来源于上海海事公安处,证明申联船务自乐清市华夏海运公司处购得“乘胜油18号”轮(“幸运2号”更名为 “乘胜油18号”),其后“乘胜油18号”轮又更名为“申联油1号”轮,11、“申联油1号”轮原始舱容表复印件,来源于“申联油1号”轮被禁止航行后,石油化工的船员在“申联油1号”轮上找到,证明“申联油1号”实际上是1968年建造,12、“申联油1号”轮船龄调查报告,证据来源为中国船级社应上海海事法院的委托作出,证明“申联油1号”实际上是1968年建造的,13、“幸运二号”钢船登记证书和废钢船登记证书的空白格式件,前者系申联船务在原二审过程中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供,后者为石油化工从上海市海事局取得,证明该证书实际上是由证据7篡改而成,“申联油1号”轮实际上是废钢船。

对该组证据,申联船务质证认为,证1至证7,证据形式上没有证据来源提供者的确认,真实性存疑,不予确认。其内容所涉及主体是案外人,针对否定的对象是船舶管理机关认定的船龄事实,与本诉被告无直接关联,不属于本案民事诉讼审理范围,应依法通过行政诉讼另案处理;确认证8至证10的真实性,其内容证明 “申联油1号”轮系合法取得以及该轮在原船东转让前(1996年3月),建造日期就是1981年的事实;证11“原始舱容表”,该表来源不明,真实性不予确认;对证据12船龄调查报告中关于“船龄”推定结论真实性和相关证明力持有异议,不予确认,理由为:第一,推定结论与船检局和海事局已认定的81年船龄事实相矛盾。第二,没有其他有效证据证明船检局和海事局认定的船龄事实是错误和违法的。第三,行政机关公文书证证明力优于中国船级社的鉴定结论。第四, “报告”关于船龄是68年的推定,其结论不是唯一排它的,不能作为推翻行政机关依法认定的船龄事实的证据。证13,空白纸张无内容,不能作为证据。

由于本组证据1至10均为复印件,石油化工虽称证据来源为上海海事公安处,但在证据形式上因缺少上海海事公安处的盖章确认,真实性有待进一步证明。对于申联船务确认的证据8、9和10,本院对真实性予以确认。证据11原始舱容表,证据来源不明,欠缺其他证据予以佐证,真实性不予确认。证据12为本院委托之鉴定,申联船务对该证据的形式没有异议,本院确认该证据形式的真实性。对该证据内容的争议,本院认为,船舶证书和船舶资料上记载的事项在通常情况下是合法有效的。但在本案中,“申联油1号”轮在各项船舶证书均明确记载船舶建造日期的情况下,被海事监督部门提出“船龄”的质疑,本身说明船舶资料记载的信息与实际船况有不符之处。中国船级社作为目前国内权威的船舶检验机构,其登船检验的结果符合客观事实,是对海事监督部门提出“船龄”质疑的印证。船检报告的结论是中国船级社通过实地查证,然后根据查证线索向国外有关制造厂和船舶管理部门查询,在当今世界主要的船舶登记机构进行相应的查核之后才做出的,而且各种调查的结果都均证实“申联油1号”轮实际建造时间是1968年。整个过程虽是一个推导论证的过程,但其根据的是客观事实,鉴定报告中对查核船龄的方法做出如下说明:“根据验船师在主机输出端发现的主机铭牌上所记载的日本主机制造厂,将上述主机参数提供给该制造厂,请求其确认该主机是否由该厂制造,如是则请其确认主机制造日期。”显然,中国船级社查核的依据是主机铭牌上所记载的日本主机制造厂和主机参数,并不是主机制造日期。因此,本院认定船检报告的证据效力应优于船舶资料,依法采信中国船级社关于“申联油1号”轮船龄调查报告,确认“申联油1号”轮的建造日期事实上是1968年。证据13,缺少与本案的关联性,不予确认。

第三组证据:1、“申联油1号”租金收入清单,2、银行进帐单和发票存根,为申联船务在原审过程中提供,证明石油化工以货币形式实际支付给申联船务的租金数额。

申联船务质证认为,证1“租金收入清单”以及证2所附凭证所反映的实付租金人民币2,647,500元系计算错误。现依据原、被告原始支付凭证重新复核,本诉原告实付租金应为人民币2,577,500元。对此,石油化工提供的原审证据认可的实付租金是人民币2,577,500元。申联船务为证明其主张,又提供了一份补强性证据一张招商银行的退票单。

经查,日期为2001年1月22日上海市交通银行的进帐单上载明申联船务有人民币70,000元的收款入帐,但申联船务收到招商银行于2001年1月 23日出具的人民币70,000元的退票单,退票原因为余额不足,且上述两张银行单证上的付款行交换代码一致,可以固定石油化工的付款因余额不足被银行退票的事实。因此,本院认定申联船务实收租金为人民币2,577,500元。

第四组证据为《关于申联油1号修理费的备忘》,双方当事人于1999年11月19日订立,证明修船费人民币1,420,000元由石油化工垫付,申联船务负担,约定在每月租金中扣还。

因申联船务对第四组证据的真实性确认,本院认定该证据的真实性。

第五组证据:收条、记录、工资单等,证明石油化工替申联船务支付船舶费用和发放工资的借款及其数额。

申联船务对借款事实确认,但对具体金额有异议,认为石油化工提供的重审第五组证据2中 “申联油1号进厂前拖带情况说明”书证中所涉的人民币6,500元拖轮费支出,该笔费用已计入“申联油1号”轮修理费帐内。“收到伙食库存柒佰伍拾元正” 收据,不是申联公司借款,而是退款,收款人杨香丸是本诉原告职工。上述两项多计申联船务人民币7,250元。申联船务确认借款为人民币 245,975.69元,而不是石油化工所主张的人民币253,281.69元。

经查,涉案船舶起租前的修船费用中已经包含了将船舶从锚地到修船厂的拖带费用人民币7,020元,本院认为,同一次修船中通常不会有两次拖带,也不可能产生两次拖带费用,显然,“申联油1号进厂前拖带情况说明”书证中所涉的人民币6,500元拖轮费已经计入涉案船舶起租前的修理费用,所以该笔费用应予扣除。关于杨香丸签字的“收到伙食库存柒佰伍拾元正”收据,其签署日期为1999年5月19日,很明显,该笔费用发生在涉案船舶起租之前,申联船务关于该笔款项为“退款”的主张无相应的证据予以支持,不予采信。综上,申联船务借款金额应为人民币246,781.69元。

第六组证据:1、2000年3月22日至4月23日的航海日志,2、石油化工与有关货方的合同,3、石油化工与申联船务之间的函,4、申联船务关于损失的计算明细,证明:由于申联船务的原因,“申联油1号”轮被扣押,导致石油化工实际不能使用船舶的起止时间:“申联油1号”轮被扣不能履行货运合同,石油化工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石油化工的索赔和申联船务承诺的事实。

申联船务认为,对证据1航海日志所记录内容无异议,但对本诉原告扣船损失时间从2000年3月22日至4月23日主张不确认。扣船时间应从航海日志记载2000年3月28日12时收到扣船令到4月18日6时船舶返回原扣船地时止,实际扣船损失时间是20天18小时。证据2对石油化工与有关货方的合同的真实性不确认。证据3 中2000年4月21日石油化工致申联船务的函,其上扣船损失计算依据和金额系单方不合理主张,与事实不符,不予认可。对证据3中2000年6月“申联船务致石油化工的函”以及证4 “被告关于损失的计算明细”的真实性确认,但对石油化工所证明的内容持异议。

申联船务对本组证据中1、3和4的真实性未置异议,本院予以确认。根据涉案航海日志显示,2000年3月22日2300时,“申联油1号”轮从椒江空载起航开往大连装货,该轮于2000年3月26日0055时抵达大连港锚地。因申联船务于租赁前与他人的经济纠纷,同年3月28日1200时上海海事法院依法对“申联油1号”轮实施扣押,命令该轮空载开回上海等候处理。4月18日0600时,“申联油1号”轮被解除扣押,并重新空放回到大连港锚地。因原大连港的货物在“申联油1号”轮被扣押时改由其他船舶出运,“申联油1号”在大连已经无货可装,故驶往天津。该轮于2000年4月21日1422时抵达天津港锚地待货。对此,石油化工于2000年4月21日向申联船务提交包括因未能履行运输合同的违约损失在内的计人民币580,680元的损失清单,此后石油化工扣减了2000年4月和5月的租金。2000年6月1日,申联船务法定代表人皮德诚致函石油化工,表示愿意承担石油化工的损失,并认可石油化工已扣减的2个月的租金人民币450,000元人民币为抵押。2000年9月22日,申联船务再次致函石油化工,表示承担上述扣船损失,但确认损失金额只有人民币 216,798.25元。在本案诉讼过程中,石油化工合理地调整了具体的损失计算依据和标准(大部分采纳申联船务的计算标准,如油料淡水消耗率、油价、工资伙食办公标准等),最后计算出损失具体为人民币407,184.32元。而申联船务坚持原来的观点。石油化工虽提供了相关的运输合同,证明未能履行运输合同的违约损失,但没有提供相应的装载计划和实际赔付的证据,其就整个航次的损失(包括违约金)要求申联船务赔偿,缺乏事实依据支持。但鉴于申联船务已确认石油化工因扣船而致的损失为人民币216,798.25元,本院予以认定。关于扣船期间的船期损失以前一个航次结束时起至准备下一个航次前止的期间的租金作为计算损失的依据较为合理,即从2000年3月22日2300时船舶开往大连港待货时起到该轮于2000年4月18日0600时离开大连港往天津港锚地待货时止,石油化工因船舶被扣押实际损失了租期26天7小时。

第七组证据:1、2000年8月30日申联船务至石油化工安排舱容检测的函,2、国家船舶舱容积计量站收费通知单,3、舱容检定服务费发票,4、石油化工在2000年9月28日制作结算清单来源,证明涉案舱容检测的.费用是人民币33,000元,石油化工除已经替申联船务支付了舱容检测费用之外,舱容检测耗时,使石油化工5天无法正常使用船舶,产生损失。

申联船务确认证据1、2和3的真实性,证明申联船务同意利用避台期间进行舱容检测,不影响租期,“舱检费”控制在人民币35,000元内的事实。对证据4结算清单,申联船务认为是石油化工的单方主张,该要求已超出实际费用人民币33,000元之外,不予确认。

申联船务对涉案舱容检测费用为人民币33,000元的事实并无异议,本院予以认定。对于石油化工在涉案舱容检测中产生的租期损失,由于申联船务在委托石油化工办理舱容检测事宜时表明了两层意思:一、舱容检测费用控制在人民币35,000元内;二、利用避台的机会进行舱容检测。且事实上,2000年8月 27日至9月5日间,正值“派比安”台风侵袭上海,申联船务的委托行为符合客观实际,并无证据证明给石油化工的船舶使用造成额外损失,石油化工关于因涉案舱容检测导致租期损失的主张于法无据,不予认定。

第八组证据:1、涉案船舶安全检查记录簿相关记载,2、航海日志,3、石油化工致申联船务的函,证明因船龄问题该轮经常被港监部门检查,致使石油化工无法正常使用船舶

申联船务质证认为,证据1中关于2001年2月21日和4月30日安检通知书所记载整改事项,是属于光租方维修责任范围,与船龄无关,对石油化工所要证明的内容不确认。证据2航海日志2001年2月21日、3月3日、4月12日记载老龄船检查记录,反映的是有关部门正常检查,该检查不能证明石油化工无法正常使用船舶的理由成立。对该证据,不予确认。证据3石油化工的函,是单方主张,其内容不确认。

对该组证据的证据形式的真实性,申联船务未置异议,本院予以确认。根据上述证据记载,涉案船舶在所到港口曾多次被当地港务或海事部门登轮检查船舶安全问题,其中曾涉及老龄船问题。2001年4月30日,上海海事局向“申联油1号”轮下发《船舶安全检查通知书》,要求整改数十项内容,包括“船舶建造日期有疑问”:“国籍证书过期”:“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过期”等等。

第九组证据:1、2001年5月15日石油化工要求申联船务接船的函,2、上海鑫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出具的加油发票及凭证和加水发票,3、船员工资单,证明2001年5月15日因船龄问题致使船舶停航不能营运,其后至10月间,“申联油1号”发生的船舶维持费用。

申联船务质证认为,证据1石油化工致申联船务的函,是石油化工违反光租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光租合同的违约行为,对其内容不予确认。对证据2和3,光租合同未解除,仍有效,擅自停航发生费用应由光租人石油化工承担,且石油化工提出的费用凭证或是单方制作或缺乏合理计算依据,对有关费用数额不予确认。

申联船务对该组证据的形式未置异议,本院予以确认。石油化工主张实际支出维持费用为人民币560,625元,并提交了各种财务单据予以证实。从证据角度,石油化工提交的证据完备,每一笔费用均有据可依。且在客观事实方面,石油化工所花费的维持费用均在合理范围内。如,在船员配备上,停航之初船员配备不可能减少,随着石油化工提起诉讼,船舶状态基本处于稳定,但随后船员的配备逐步减少直到最低限度。因此,对石油化工实际支出船舶维持费用人民币 560,625元的事实,应予认定。

石油化工于2003年3月24日提交了南京长江油运公司致上海浩英律师事务所的函,其上载明:根据我司实务操作,1999年载重吨为5000吨(1981年在日本建造)的二手油轮,光租市场租金为人民币8,00010,000元/天;建造时间为1968年的同类型船,光租市场租金为人民币 3,5004,500元/天。

申联船务认为,上述证据为案外人的一家之言,不予认可。由于该函为原件,本院对其形式真实性予以确认。

申联船务提交了其在原审中的证据、原判上诉审证据,并在重审中提交了新的证据作为本诉抗辩与反诉证据:1、“申联油1号”轮光船租赁合同的补充协议,以证明修船费由原告承担,2、船舶国籍证书,以证明船舶建造日期,3、船舶安全检查通知书,以证明原告未按通知内容进行整改,所造成的损失应由原告承担, 4、2001年8月6日,被告给上海海事局的函,要求海事局明确船舶停航原因,5、上海海事法院(2000)沪海法商初字第311号民事判决书,以证明 “申联油1号”轮的建造日期为1981年,6、适航证书,检验时间为2000年5月15日,以证明船舶适航,对原告的营运没有影响,7、违约金计算表,表明违约金的数额(仅作为反诉证据),8、光船租赁合同,以证明租金和违约金产生的依据(仅作为反诉证据),9、关于船舶安全检查通知书中对船龄有疑问的解释的说明,以证明船龄问题并不影响开航,10、“申联油1号”轮2001年5月1日停航后维持费的计算表,表明申联船务计算的维持费金额,11、申联船务对石油化工租用“申联油1号”轮经营期间运费收入的估算表,表明申联船务计算的原告运费收入金额,12、“申联油1号”轮的租金收入清单、进帐单、发票及借入款明细清单,以证明原、被告之间往来帐目情况,13、关于2000年3月至4月间扣船损失的计算依据及附件,以证明申联船务计算的扣船损失的合理性。

在原判的上诉审中,申联船务又提交了:1、钢船登记证书,2、买卖船舶申请书,3、船名核准表,4、船舶检验证书,5、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证明涉案船舶系1981年建造。

在重审中,申联船务又提供了如下证据:1、“申联油1号”轮拍卖公告,证明宁波海事法院在报纸上刊登拍卖船舶公告,确认涉案船舶的建造日期为1981 年,2、石油化工拖欠租金明细表,证明在租期1999年7月13日至2001年11月30日石油化工应付租金人民币6,442,500元,扣除已付租金人民币2,557,500元、修船款人民币1,420,000元、借款人民币245,000元,其尚欠租金人民币2,200,000元。涉案船舶修理帐单,证明石油化工应当根据“还船时恢复适航状态”的合同要求和国家法定检验的项目,承担修理费用,3、修船工程询价单和修理价预报单,证明涉案船舶将要发生的修理费用为人民币1,450,473元,其中修理项目不包括扩大和隐蔽的项目。

石油化工对申联船务在原审中提交的证据的质证意见为:对证据1的真实性没有异议,因为先有补充协议,后有备忘录,故备忘录内容已经推翻了补充协议的内容;对证据2的形式没有异议,但不能证明船舶的实际建造日期;对证据3的形式没有异议,但对申联船务所主张的事实不具有证明力,船龄问题无法整改;对证据 4、5、6的形式没有异议,船龄应根据鉴定结论,故对申联船务所主张的事实不具有证明力;证据7系申联船务单方制作的材料,不具有证明力;对证据8的形式没有异议,但认为应该撤销;证据9系申联船务单方制作的材料,不具有证明效力,不能代表海事监督部门的意见;对证据10、11认为不能作为证据,这些材料仅表明被告申联船务的观点,其本身需要相应证据予以佐证;对证据12的形式没有异议,但对借入款的金额有异议,认为应是人民币253,281.69元;对证据13的形式没有异议,但对申联船务计算扣船损失的方法不予认可。

对申联船务在原判上诉审中提交的证据1,石油化工认为系伪造的,不予确认。对证据2、3、4和5,确认其证据形式的真实性,但对申联船务所证明的目的和内容予以否定。

对申联船务在重审中提交的证据,石油化工认为,对证据1 “申联油1号”轮拍卖公告形式要件无异议,但是对其所要证明的该轮建造日期为1981年的观点不予认可。证据2租金明细表,实收租金人民币 2,577,500元有误,应为人民币2,647,500元。石油公司在租期内未正常支付租金的情况确实存在,但都是有理由的:(1)2000年4月至6 月的租金未正常如期支付,是由于“申联油1号”因申联船务的原因被海事法院扣押1个月,造成石油化工无法正常使用船舶并产生损失。4月份的租金,石油化工因申联船务原因无法使用船舶,根本无需支付,5、6月份的租金是作为石油公司因此而遭受损失的赔偿。申联船务事后明确表示作为抵押。(2)2000年9月的租金,是由于进行舱容检测,导致石油化工无法正常使用船舶并产生费用,才对租金进行了扣留,这也是申联公司默认的。(3)2001年1月至4月的租金,在这期间,因船舶船龄的问题,申联油1号被各地港监部门多次查处,致使石油公司无法使用船舶,损失很大,申联船务亦不予解决,石油化工这才留下部分租金。所以,这部分租金的未正常支付,实质上是申联公司的船龄不实问题所引起,也不应支付。(4)2001年5月以后的租金,“申联油1号”被查出船龄不实后,于2001年4月底就被勒令停航,石油化工根本不能再使用船舶。关于证据3、4和5有关“申联油1号”还船时的修理工程单及相关报价等,申联油1号“事实上根本就是一条废钢船,光船出租这样一条废钢船的合同不合法。退一步讲,即使认为该合同有瑕疵,在2001年4月30日由上海港监在船舶安全检查通知书上对船舶建造日期做出质疑批注后,”申联油1号“事实上也已经无法营运。申联船务拒绝接船,后该轮被依法拍卖,自然就不存在还船时的修理问题。

关于申联船务在原审中提供的证据,本院认为,石油化工对申联船务提供的证据1、2、4、5、6的真实性没有异议,应予确认,但认为关于船龄的记载内容均与最新的船检报告关于船龄的结论相悖,应以船检报告为准,故对申联船务所主张的事实不具有证明力;证据3与本院在上海海事局调取的材料是同一份证据,其真实性应予确认;证据7、8是原件,其真实性应予确认;证据9系被告单方制作的材料,不具有代表海事监督部门意见的证明力;证据10、11是申联船务单方面估算的材料,无相应证据予以佐证,故不予认定;石油化工对证据12的形式没有异议,对其真实性应予确认,但借入款明细清单所载内容并无相应证据予以佐证,其数额不予确认;石油化工对证据13的形式没有异议,其真实性应予确认。

对于申联船务在原判上诉审中提交的证据,由于钢船登记证书为复印件,石油化工也对其真实性予以否认,故本院对该证据的证明力不予确认。对其他证据,鉴于石油化工的质证意见,其证据形式的真实性应予确认。

对于申联船务在重审中提交的证据,石油化工对证据的形式未置异议,本院予以确认。但就证据所证明的内容,本院认为,宁波海事法院的拍卖公告不能作为认定涉案船舶船龄的唯一依据,其证据效力低于船检机构的鉴定报告,不能推翻船检认定船龄的报告。关于石油化工已付租金,以及因船舶被扣导致的租期损失,前文已有认定。

根据石油化工的申请,本院原审向上海海事局调取了“申联油1号”轮的安全检查通知书;石油化工和申联船务对安全检查通知书没有异议,依法有效,可以作为定案证据。

在重审庭审中,经法庭要求,石油化工提供了涉案船舶起租前的修船合同,申联船务提供了金额为人民币6,100,000元的涉案船舶买卖合同。对石油化工的证据,申联船务对该证据无异议,本院对该证据的真实性予以确认。对申联船务的证据,石油化工予以确认,本院予以认定。

经对证据审查,并结合庭审内容,本院确认如下事实:

1、1999年6月10日,石油化工作为承租人,申联船务作为出租人,就租赁“申联油1号”轮订立《光船租赁合同》。约定:自1999年7月1日起至 2002年6月30日止,石油化工光船租赁申联船务所属“申联油1号”轮,租金为每月人民币225,000元,每月初的五个银行工作日支付;迟延支付租金,每日按应付租金的万分之四计付违约金;起租前为满足租赁要求进行船舶修理的费用,由申联船务承担,申联船务确认后由石油化工垫支,分两年从租金中逐月平均扣还,扣完为止;申联船务未按合同约定保证船舶适航和适用于合同约定的用途,石油化工有权解除合同;石油化工如未能按约定支付租金或者未能在约定航区内的安全港口和航道从事约定的海上运输,申联船务有权解除合同;对约定解除外的任何提出解约的一方,应给予对方三个月租金的补偿。还船时船舶应当适航适货;合同还对其他有关事项作了约定。合同签订当时被告提供的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检验证书簿等船舶资料显示,“申联油1号”轮的建造完工日期是1981年。

2、1999年5月9日至7月9日,“申联油1号”轮进行租赁前的修理,产生总修理费用为人民币1,420,000元。就上述修理费承担问题,石油化工与申联船务之间曾经签署过《补充协议》和《备忘录》,《补充协议》将修理费的承担“变更”为石油化工承担,相应“降低”原先的租金标准(每年人民币 2,700,000 元“降”至第1、2年每年人民币2,040,000元,第3年为人民币2,600,000元,开始两个月租金人民币各200,000元,合计降租人民币 1,420,000元),月租金为人民币170,000元,该份协议签署日期为“1999年11月”,未标明具体日期。《备忘录》中约定修理费的承担和处理方式仍按照原光租合同执行,月租金为人民币225,000元,修船费由申联船务承担,《备忘录》的签署时间是1999年11月19日。2000年4月 21日,石油化工致申联船务的《关于暂扣申联油1号期间损失清单》中表述为“3月份已付全部租金,应扣还10天,225,000÷30×10= 75,000元”。月租金为人民币225,000元。2000年9月22日,申联船务致石油化工的关于扣船实际损失清单中的第四项陈述为:“扣三月份已付租金:3.5×7,500=26,250元。”日租金为人民币7,500元,月租金为人民币225,000元。2000年9月28日,石油化工致申联船务的关于舱容检测的《结算清单》中表述为“共计用时伍天(耗时租期费用人民币37,500元)”,显然,日租金为人民币7,500元,月租金为人民币 225,000元。事实上,申联船务在反诉请求中也是按照月租金为人民币225,000元计算租金损失的。石油化工和申联船务实际履行了《光船租赁合同》和《备忘录》约定的内容,即“申联油1号”轮月租金为人民币225,000元,修船款由申联船务承担。

3、1999年7月初,石油化工为“申联油1号”轮上的原船员(租赁前申联船务所委派)发放申联船务所欠工资等费用,计人民币246,781.69元。1999年7月中旬,石油化工接船后,双方开始履行《光船租赁合同》。

4、根据涉案航海日志, 2000年3月26日0055时涉案船舶抵达大连港锚地待货。因申联船务于租赁前与他人的经济纠纷,同年3月28日1200时上海海事法院依法对“申联油 1号”轮实施扣押,命令该轮空载开回上海等候处理。4月18日0600时, “申联油1号” 被解除扣押,并重新空放回到大连港锚地。因原大连港的货物在“申联油1号”被扣押时改由其他船舶出运,“申联油1号”在大连已经无货可装,故驶往天津。该轮于2000年4月21日1422时抵达天津港锚地待货。在上述期间,因申联船务单方原因致使石油化工未能实际使用“申联油1号”轮。因申联船务单方原因导致船舶被扣押引起的石油化工的损失除租期损失为26天7小时外,还包括船舶日常维持费用等损失人民币216,798.25元。

5、2000年8月28日至9月2日,“申联油1号” 利用“避台”时机进行舱容检测工作,耗时5天,石油化工为申联船务垫付人民币33,000元舱容检测费用。石油化工认为舱容检测导致其损失,与申联船务发生矛盾,迟付2000年9月份的租金。

6、“申联油1号”在营运过程中,在所到港口多次被当地港务或海事部门登轮检查船舶安全问题,曾涉及老龄船问题。2001年4月30日,上海海事局再次登轮查勘船龄并向“申联油1号”轮下发《船舶安全检查通知书》,要求整改包括“船舶建造日期有疑问;国籍证书过期;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过期”等数十项项目。

7、2001年5月15日,石油化工致函申联船务,要求解除合同,并在5月20日前到上海港浏河锚地接船。

8、自1999年7月至2001年3月,除因申联船务单方原因(租赁前被告所欠债务)致使船舶被扣押所遭受的损失和测量舱容争议于2000年4、5、 6月和9月份未正常支付租金外,石油化工一直向申联船务依约支付租金,并按“备忘”的规定逐月扣减租赁前发生的船舶修理费以及船员工资等借款,共计支付人民币2,577,500元。

9、石油化工于2001年7月在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光船租赁合同》,要求申联船务返还租金等款项人民币2,746,611.70元。

10、在原审审理期间,为确定“申联油1号”的实际建造时间,经石油化工的申请,本院委托中国船级社总部对“申联油1号”的建造时间进行检验、调查。由石油化工垫付船龄鉴定费用人民币16,150元。2001年11月9日,中国船级社作出《“申联油1”轮船龄调查报告》,该报告陈述了中国船级社进行的查证、查核过程,证实该轮的实际建造日期为1968年。

审理过程中,考虑到石油化工毕竟实际使用了“申联油1号”及本应由申联船务雇佣的船员工作20个月,本着公平的原则,石油化工表示:在无义务的情况下,在提出返还已经向申联船务支付或者替申联船务垫付的人民币5,359,515.01元的基础上,根据估算,自愿按照每月人民币130,645.16元标准给予申联船务补偿计人民币2,612,903.20元。

11、自2001年5月(船舶被责令停航)至11月间,石油化工为“申联油1号”轮实际花费各项维持费用计人民币560,625元。

12、2002年6月26日,因被告与海通船舶修理有限公司之纠纷,“申联油1号”被宁波海事法院根据(2002)甬海执字第246号民事裁定扣压。后该船被宁波海事法院依法拍卖。

就1968年建造的和1981年建造的同吨位和同船型的船舶在1999年至2001年的租金市场差异情况,本院陆续走访和调查了从事油运业务的航运企业:南京长江油运公司、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油轮公司、上海交运海运发展有限公司、长江油轮公司等,并调取了本案原审上诉审中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调查的材料。多数调查结论认为:31年船龄较之于18年船龄的船舶对光船租赁人而言有着重要影响,在船舶营运成本,诸如航速、油耗,修理费用,以及船舶安全系数、有关规章制度等方面均不一样;对出租人而言,前者船舶成本低,折旧率低,理论上光租租金低,而后者则船舶成本高,折旧率高,租金也应当高。市场需求对租金也有重要影响,在1999年间1981年建造载重吨为5000吨的二手油轮,光租市场租金在每天人民币7,000至10,000元之间;建造时间为 1968年的同类型船,光租市场租金为每天人民币3,000至5,500元之间。如果1968年建造的船舶经过大修的,折旧率增高,则租金应当增加。少数调查结论认为,光船租赁的租金主要受市场的影响,船龄对租金几乎没有影响。

根据交通部1993年7月1日施行的《老旧船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超龄海船中包括15年以上的油船。第七条规定:企业不得从国外购置超龄船舶参加营运。船舶检验部门不得为从国外购置的超龄船舶检验发证,港务监督部门也不得为从国外购置的超龄船舶登记注册。

根据交通部2001年2月16日实施的《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三类老旧海船中包括船龄在15年以上的油船。第六条规定:国家对老旧运输船舶实行技术监督管理制度,对已达到强制报废船龄的运输船舶实施强制报废制度。该规定附录《海船船龄标准》载明三类船舶31年以上属于强制报废船龄。

本院认为,根据交通部1993年7月1日施行的《老旧船管理规定》企业不得从国外购置超龄船舶参加营运,涉案船舶理应不从事营运。但由于申联船务不是直接从国外购得涉案船舶,无证据证实其存在违法的故意,且鉴于涉案船舶确实具有一定的使用价值,并实际从事了营运,从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和确定交易的稳定性,应当认定双方当事人缔约行为的有效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对于可撤销民事行为均有规定,根据《民法通则》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因重大误解的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自行为成立时起超过一年当事人才请求变更或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合同法》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石油化工认为其自2001年5月才隐约得知涉案船舶的船龄与船舶国籍证书所载不符,石油化工依法享有的撤销权并未消灭。合议庭一致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明确规定:《合同法》实施以前成立的合同发生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的,除本解释另有规定的以外,适用当时的法律规定,当时没有法律规定的,可以适用合同法的规定。而涉案光船租赁合同成立于《合同法》实施以前,且当时我国《民法通则》就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等民事行为有明确规定,据此,本案纠纷应当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

关于重大误解的法律构成,误解必须是表意人的不知或者误认系自己的原因所致,最终导致表意行为与效果不一致。虽然石油化工对于船龄存在认识上的误解是客观事实,但其表意行为并无错误,对船龄的不知或者误认系因申联船务提供的证书有误导致的,显然,这不符合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被告申联船务作为提供标的物的一方当事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全面适当的履行合同内容。本案中,虽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申联船务在履行合同中存在故意,但事实上其提供了一条与合同约定不符的船舶,并确实导致了原告石油化工的损失,申联船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由于光船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申联船务如提供与合同约定不符的船舶应当如何承担违约责任,故申联船务对于石油化工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石油化工以重大误解请求认定涉案合同无效或者撤销涉案合同,缺乏法律依据,不应支持。

退一步讲,假设原告的行为符合法律上的重大误解构成要件。据此,涉案光船租赁合同可以由当事人申请撤销或者变更。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因重大误解的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自行为成立时起超过一年当事人才请求变更或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由于石油化工于1999年7月份已经接船,对履约内容,即涉案船舶的船龄就存在着认识上的显著缺陷,重大误解行为已经成立,但直至2001年5月 15日提出解除合同之前,其并未行使申请变更或者撤销的权利,法律规定行使撤销权一年的除斥期间已过,导致丧失了上述权利,故对其于诉讼时才主张变更或撤销涉案合同权利的请求不予支持。石油化工和申联船务均应按照光船租赁合同的约定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

关于涉案合同是否可解除问题。本院认为,由于“申联油1号”轮于2001年4月30日起已经被限制航行,并被法院依法拍卖,原、被告之间的光船租赁合同客观上已无法履行,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申联船务反诉请求解除涉案合同的诉请可以支持。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根据本案所涉光船租赁合同规定,任何提出解约的一方,应给予对方三个月租金的补偿。在本案中,石油化工也曾提出退还船舶并解除合同约束的要求,其和申联船务提出的理由是相同的,即由于涉案船舶客观上已经不能从事营运,合同目的已经不能实现。由于双方当事人就解约违约金均无诉请,故本院不作处理。

关于合同履行和责任承担问题。首先,关于合同的实际履行期间,自1999年7月13日“申联油1号”轮正式交付使用至2001年4月30日被上海海事局限制营运,石油化工实际占有涉案船舶21个月零18天,其中扣除于2000年4月份客观上不能使用船舶的26天7小时,其实际使用船舶20个月21天 17小时。但是根据交通部2001年2月16日实施的《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之规定,涉案船舶已属于应当被强制报废的船舶,故从2001年2月16日起涉案船舶不应再从事营运,被告申联船务不应该再收取租金。申联船务可收取租金的租期为18个月7天17小时。对此后船舶被石油化工实际使用,石油化工自愿按照标准每月标准人民币130,645.16元予以补偿,不违背法律规定,可以支持。其补偿的天数为2个月14天,申联船务可以收取补偿费人民币 322,238.06元。

其次,关于月租金标准,虽然涉案船舶在起租前经过修理,但属于维持船舶能够正常营运的修理,且1968年建造的油船在1999年出租时实际已经有31 年的船龄,显然不存在船舶折旧率增高租金应当增加的问题。参照1968年建造的同类型船的光租市场租金在每天人民币3,000至5,500元之间的标准,本院以较高的标准,即每月人民币5,500元计算申联船务的租金收入,申联船务应收租金为人民币3,012,395.83元。石油化工应当承担租金人民币 3,012,395.83元和补偿金人民币322,238.06元的义务。

原、被告在履行合同期间,又衍生了其他相关的法律关系。其中石油化工接受申联船务委托,为维修“申联油1号”轮垫付了修船款人民币1,420,000 元、代为舱容检测垫付人民币33,000元、申联船务为发放原“申联油1号”轮船员的工资向石油化工的借款人民币246,781.69元、石油化工为保障船舶安全而支付的维持费人民币560,625元,申联船务应予归还。因申联船务原因船舶被扣导致石油化工损失人民币216,798.25元,申联船务应予赔偿。上述各项被告应付款项共计人民币2,477,204.94元,原告石油化工有权主张,被告申联船务应当依约向石油化工偿还。

结合石油化工应付款项人民币3,334,633.89元、已付款项人民币2,577,500元,石油化工仍应向申联船务支付人民币 757,133.89元。而申联船务应偿还给石油化工的款项为人民币2,477,204.94元,两相折抵,申联船务还应向石油化工支付人民币 1,720,071.05元,并应承担上述款项的利息。石油化工请求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企业活期存款利率从原审起诉之日,即从2001年7月9日至判决生效之日止,该请求合理,可以支持。由于涉案船龄确实不真实,石油化工诉请的船龄鉴定费用应列入其它诉讼费用,由申联船务全额负担。

申联船务提供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船舶,显然违约在先。对于2000年4月、5月和6月份的租金,申联船务也同意石油化工作为抵押以处理相关纠纷。申联船务没提交证据证实2000年9月份前石油化工拖欠租金额为人民币510,000元构成的事实,且石油化工对拖欠的指称也不予确认。而2001年2月份以后由于船舶实际上不应再从事营运,更不应收取租金,不存在产生违约金的问题。并且双方当事人还约定以修船款每月冲抵租金,再者,按照实际船龄应支付租金与实际已支付租金多出来的差额,石油化工显然不存在拖欠租金的事实,因此,对于申联船务关于石油化工应承担违约金的反诉请求缺乏事实依据,不予支持。

关于申联船务要求石油化工承担恢复“申联油1号”轮原状人民币1,420,000元修理费反诉请求,由于修船目的是为了使船舶能够继续营运,而本案中 “申联油1号”为1968年建造,船舶超龄,国籍证书过期,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过期,实际已经不可能营运。对强制报废的船舶进行修理只能扩大损失,且事实上涉案船舶已被依法拍卖,修理船舶已经不可能,申联船务的上述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五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反诉原告)上海申联船务有限公司应向原告(反诉被告)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油运输分公司支付修船款、为发放被告船员工资等费用的借款、舱容检测费、原告代垫船舶维持费用及扣船损失计人民币2,477,204.94元。

二、原告(反诉被告)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油运输分公司应向被告(反诉原告)上海申联船务有限公司支付租金和船舶使用补偿费人民币757,133.89元。

以上应支付的款项两相折抵,被告上海申联船务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反诉被告)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油运输分公司支付人民币1,720,071.05元,并应承担上述款项的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企业活期存款利率从2001年7月9日至判决生效之日止)。逾期履行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解除原告(反诉被告)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油运输分公司与被告(反诉原告)上海申联船务有限公司就“申联油1号”轮订立的光船租赁合同;

四、对原告(反诉被告)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油运输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五、对被告(反诉原告)上海申联船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请求不予支持。

本案本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3,662.31元,已由原告预缴,原告应负担人民币1,266.29元,被告应负担人民币22,396.02元。本案反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8,807.40元,已由被告预缴,原告应负担人民币12,581.34元,被告应负担人民币16,226.06元。本案其它诉讼费人民币16,150元(船龄鉴定费),已由原告预缴,应由被告负担。经折抵,被告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迳付人民币9,841.68元。

如不服本判决,原、被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沈军

代理审判员储兴厚

代理审判员汪洋

二○○四年二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孙海

光船租赁协议 篇3

1991年12月10日,吴*鸣与惠安县港海*社订立一份《船只租赁合同书》,租用惠安县港海*社所属“港运机4号”船经营海上货物运输,租期一年,租金1000元/月;并约定自租船日起,船舶的维修及设备添置、船员配备、船舶的营运、责任事故造成的毁损,由吴*鸣负责,如发生沉没事故,由吴*鸣赔偿惠安县港海*社6万元;船舶保险、船舶证书由惠安县港海*社负责办理。福建省*江县深沪沪江第一造船厂为吴*鸣签订该合同提供了担保。交船后,吴*鸣对船进行了维修,并自配船员投入营运,安全运行达4个多月之久。1992年5月23日,该船从广州元村装载椰子油、丙酮、纸巾驶往厦门途中,在汕头港外表角偏北约1海里处,因高压油泵故障抛锚,后又因风浪较大,船舱进水下沉,船货全损。经汕头港监调查,“港运机4号”船该航次7名船员中仅船长周*赞持有有效适任证书,驾、机配员严重不足,而且装载不良。据此,港监认定该船不适航。在分析事故原因时,汕头港监指出,“港运机4号”船的不适航性是事故发生的潜在因素,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船体质量欠佳,稍受风浪冲击,船体灰路即脱落漏水,恰又逢主机故障,抽水不力,致船舶下沉。汕头港监还对船员的违章、违法行为做了吊销适任证书的处理。吴*鸣对港监的处理表示没有异议。

事故发生后,惠安县港海*社与吴*鸣交涉船损事故赔偿未果,遂于1993年5月18日向厦门海事法院起诉,认为事故责任在于被告,请求吴*鸣、福建省*江县深沪沪江第一造船厂赔偿因其责任造成的船舶损失6万元及因本案发生的经济损失,并支付租金6000元。

吴*鸣辩称,惠安县港海*社出租的船舶不适航,船体质量欠佳,是沉船的直接原因,事故的全部责任由该社承担。还辩称,“港运机4号”船系其本人与张*明、侯*勇、吴*锥、李*典、陈*哲、吴*雄、杨*鹏等8人合伙租赁,责任须8人共担。

福建省*江县深沪沪江第一造船厂辩称,为吴*鸣签约提供担保时并不清楚合同的内容,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审判】

厦门海事法院经审理查明,惠安县港海*社与吴*鸣间的上述船舶租赁关系属实,吴*鸣对“港运机4号”船需进行维修后才能营运的情况是清楚的。本案担保单位福建省*江县深沪沪江第一造船厂早于1989年因未进行工商年检而不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所谓的担保系原该厂负责人侯*勇非法使用其藏匿的原厂印章出具的一份假证,假证上还盖有侯*勇个人的私章,为此法院依法通知侯*勇本人作为被告参加诉讼。对于被告吴*鸣提出的租船是由8个合伙人共租的主张,除张*明一人承认自己是合伙租船人外,其余6人的合伙人身份无法得到证实,不能成为诉讼当事人。

厦门海事法院审理认为,原告与被告吴*鸣、张*明所签订的租船合同系一份光船租赁合同,依法有效。原告已依约履行了交船、提供船舶文件、办理船舶保险等合同规定的义务。而被告吴*鸣、张*明却未尽船舶维修、保养责任,不认真配备船员,不合理装载,造成以不适航船舶违章营运的局面,最终酿成沉船事故,故对原告的损失依法应承担主要的民事责任。被告张*明系被告吴*鸣的合伙租船人,故应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被告侯*勇以不再具备经营资格的企业名义为他人担保,具有欺诈的故意,系无效民事行为,其对原告的损失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被告的反驳和原告的其它诉讼请求证据不足,于法无据,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五条、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厦门海事法院于1993年12月18日判决:

一、被告吴*鸣、张*明负连带责任,赔偿原告福建省惠安县港海运社船舶损失6万元,并按中国人*银行规定的同期企业流动资金存款利率支付自1992年5月27日起至指定的履行期间内履行完毕之日止的利息。

二、被告侯*勇赔偿原告差旅费损失3287.68元。

三、以上款项被告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付清。

四、驳回原告的其它诉讼请求。

判决后,原、被告均未提起上诉。

光船租赁协议 篇4

第一部分

1.船舶经纪人

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工会

代号:barecon“a”

2.地点和日期

3.船东(出租人)/营业地点

4.租船人/营业地点

5.船名(第8条)

6.船旗国和登记国(第8条)

7.呼号

8.船型(内燃或蒸汽机船、干货船、冷藏船或客船)

9.总登记吨位/净登记吨位

10.建造时间/建造地点

11.总载重吨位

12.船级(第8条)

13.船级社最后一次特检日期

14.其他项目(并依第13条列明船级证的有效期限)

15.交船港(第1条)

16.交船时间(第2条)

17.租船合同取消日期(第3条)

18.还船港(第3条)

19.连续日通知(如与第2条不同者需填)

20.进干船坞周期(如与第2条不同者需填)

21.航行区域范围(第4条)

22.租期

23.租金(第9条)

24.支付币种及方式(第9条)

25.支付地点、收款人及银行帐户

26.银行担保/付款保证书(金额和地点)(选择使用第21条)

27.抵押(第10条);如无抵押免填

28.保险(海水险和战争险)(按第11条(e)或按第12条(k)说明船舶价值填列)

29.依第11条(b)或第12条(g)为船东投保的附加险

30.依第11条(b)或第12条(g)为租船人投保的附加险

31.经纪人佣金及付给谁(第24条)

32.潜在缺陷(只有发现的期限与第一条不同时才填列)

33.适用的法律(第25条)

34.仲裁地点(第25条)

35.租用/购买协议(注明第三部分是否适用)

36.如协议有包括特别规定的附加条款,则列明附加条款条数

兹相互同意应按本租船合同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所订条件,履行本合同,当该两部分条件发生抵触时,第一部分的规定优于第二部分,但以所抵触的范围为限。经双方同意并在第35栏内列明时,第三部分才作为合同的一部分适用;当与前两部分条件发生抵触时,前两部分的规定优于第三部分,但以所抵触的范围为限。

签字:船东(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租船人)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1.交船港

船舶将在第15栏栏中列明的港口中租船人指定的备妥的泊位交付给租船人接收。

船东应在交船前和交船时做到恪尽职责使船适航,并在船壳、机器和设备的各个方面准备好投人下述的服务。船舶在交付时应具备各项有效合格的证书。船交给租船人和租船人接了船就作为船东完全履行了其下述的义务,此后,租船人就没有权利由于对该船的主张或明示或默示的保证向船东提出任何索赔要求,但船东应负责由于本租船合同船只交付时存在的船舶、船舶机器或装置的潜在缺陷所引起的修理和换新,但这些缺陷必须是在交船后18个月内出现,除非对此在第32栏另有订明。

2.交船时间

交船时间不得早于第16栏栏中列明的日期,除非经租船人同意者外。

对于船舶预计何时可准备好交付,船东要给租船人不少于30个连续天的通知,除非第19栏另有协议者外,对于船舶情况的变化,船东要紧密地和租船人通消息。

3.取消合同

如果船舶最迟不能在第17栏栏中订明的租船合同取消日期交付的话,租船人有取消本租船合同的选择权。

如果看来船舶将延滞到租船合同取消日期之后才可交付的话,船东应在能够合理肯定船只将予何日备妥时尽快给租船人发通知,问租船人是否将行使他们可取消租船合同的选择权,而租船人必须在收到该通知后的168小时内宣布其选择决定,如果租船人不行使其取消合同的选择权,那么船东通知中的船舶备妥日期之后的第7天将认为是本条款中的一个新的租船合同取消日期。

4.航行区域范围

船舶将用于进行合法的贸易,在第21栏栏内列明的航行区域范围内载运合适的合法货物。

不管本租船合同中有其他条款规定,双方协议本租船合同中准予装载或运输的货物中明确排除核燃料或放射性产品或原料。但对于使用于或拟使用于工业、商业、农业、医药或科学方面的放射性同位素不在排除之列,但要事前取得船东对装运的批准。

5.检验

交船和还船检验,船东和租船人将各指定验船师测定并书面证明船舶在交付时和还船时的状况。起租检验的费用和如有时间损失由船东负担,退租检验的费用和如有时间损失则由租船人负担,如有时间损失按每天的租金率或按比例计算,如需要进坞,进出坞费用亦包括在以上费用内。

6.检查

船东有权在任何时候对船舶进行检查和检验或指示一位正式授权的验船师代表其进行检验以查明船舶的状况和确信船舶获得正常的修理和保养,在干船坞内的检查或检验只有在租方安排船舶进干船坞时进行,可是如果租船人未在正常的船级检查间隔安排船舶进坞,则船东有权要求安排船舶进干坞检查,如查明船舶处于本租船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状况时,则检查和检验费用由船东负担,只有在查得船舶须经处理或保养以达到所规定的状况时,检查和检验费用才由租船人负担,所有检查、检验和修理的时间作为租期内的时间计算并作为租期的一部分。

租船人每当船东提出要求时应容许船东检查船舶的航海日志和每当船东需要时向他们提供伤亡事故或其他事故或船只遭受损坏的全部情况。如有需要,租船人应不时将打算安排的船舶任务通知船东。

7.财产目录和消耗的油和供应晶

在接船和以后还船时租船人应会同船东对船上的整个设备,全套装备装置和船上的所有消耗供应晶编制一套完整的财产目录。租船人和船东将分别在交船和还船时接收船上的所有燃料,润滑油,水和未启封的供应品,并分别按交船港和还船港的当时市价支付费用。

8.保养和营运

(a)在租期内,船只将完全为租船人占有和由租船人全权安排作各种用途,并在各个方面处于其完全控制之下。租船人应对船舶、船机、锅炉、装置和备件进行良好的保养维修,使之处于有效营运状态,并要按照良好的商业上保养做法进行保养。另除了第12条(1)

所规定者外,他们应使第12栏栏内提到的船级不过期并保持其他必需的证书始终有效。

对于必需的修理,租船人应立即采取步骤在合理的时间内搞好,如租船人没有这样做,船东有权将船舶从租船人处撤回,船东这样做不必提出什么抗议书,这样做也不影响船东对租船人可能有的关于本租船合同方面的其他任何索赔要求。

除非另有规定者外,如果由于船级方面有新的要求,或由于实施强制性的法规而为了船的继续营运必须进行改进,结构改变或添置花钱多的新设备,费用超过第28栏栏内船的水险价值5%,则第25栏栏内接到的仲裁员们有权合理地重新谈判本租船合同,重新谈判时尤其要考虑到租期还剩多少时间,并对为符合要求可支出的费用可以决定在有关方面之间如何分担的比例。

按照任何政府包括联邦、州或市政府或其他主管部门关于油类者其他污染损害的要求,为了使船舶不受处罚或交付费用,合法地进入、停留于或驶离任何港口、地点、任何国家、州或市的水域或毗连水域;无任何延搁地执行租船合同,租船人须安排经济保证或承担经济责任,不论有关政府或主管部门是否已合法地提出这些要求,这义务是存在的。租船人应安排这方面的付款保证或作其他必需的安排以满足这方面的需要,费用由租船人单独负担,如租船人没有做或没有能力做到这一点,则船蒙受的一切后果(包括时间损失)均应由租船人给予赔偿。

油轮所有人自愿承担油污责任协定计划(只适用于油轮)船舶在本租船合同名下交船时,租船人须安排船舶参加油轮所有人自愿承担油污责任协定或其他类似的强制性计划并安排船舶在租期内都参加此类计划。

(b)租船人应为船舶配备人员,供应伙食和为船舶的航行、营运、燃料供应和在租期内随时需要的修理负担费用和作安排,租船人应支付关于船舶的使用和营运的各种和各类性质的费用和支出包括外国一般的市政和州的税款。船长、高级船员和一般船员即使由于某种原因系船东所委派,但他们实际上是租船人的雇员。

租船人应遵守船员的登记国和租船人自己的国家关于高级船员和一般船员的有效规定。

(c)在租船期内船只将保留现在的船名(见第5栏)和悬挂第6栏栏内船旗国的旗帜,但租船人可自由用其确定的颜色油漆船舶,装置或使用他们的烟囱标记和悬挂他们的公司旗。油漆和重新油漆、装置或重新装置的费用均由租船人支付,所有时间作为租期内时间计算。

(d)每次在未先征得船东同意前,租船人不得对船舶进行结构改变或对机器、装置或备件进行变动。如船东同意,租船人应在租期结束前将船舶恢复到原样(如果船东有此要求的话)。

(e)租船人可以使用船舶在交船时船上所有的装备、设备和装置,条件是在还船时将同样的或实际上相等的这些装备等以在与收到时同样良好的状态还给船东,一船的损耗除外。租船人应在租期内不时地对那些损坏和耗损不再适于使用的设备项目加以调换。租船人要努力使损坏、耗损或丢失的备件或设备的修理和调换在工艺和材料方面都不降低船的价值。租船人有权自己支付费用及承担风险增添设备,但租期结束时,如果船东有要求,租船人应拆除这些设备。

船在交船时船上所有租来的任何设备包括无线电设备,租船上应予保存和维修,租船人应承担船东签署的有关的租赁合同中的义务和责任并偿还船东支付的所有有关费用和为符合无线电规定所需要的新设备。

(f)租船人应在需要时安排船舶进坞,清洁的油漆船舶的水下部分,但不得少于在交船后每18个月内进行一次,除非第20栏另有协议。

9.租金

(a)租船人应按第23栏栏内列明的每日历月的包干金额付给船东租金,从船只交付给租船人的日期时间开始付租金;不足____月按协议的包干金额,租金要支付到由租船人将船还给船东的日期钟点为止。

(b)租金的支付除第____月和最后1个月的租金外,如本条的附条(c)适用的话,应于每个月的第一天用现金不打折扣预付,货币和支付方式如第24栏所列明,支付地点见第25栏。

(c)第1个月和最后1个月的租金如不足1个月则按照当月日历月的天数比例计算,并照此预付。

(d)如船舶灭失或失踪,从船舶灭失最后一次收到听到船舶的电讯的日期和时间起停止支付租金,所预付的租金作相应的调整结算。

(e)如拖欠租金超过7个连续日,船东有权从租船人处撤回船舶,不需提出抗议书,不受任何法院或其他任何的手续的干预,亦不影响船东对租船人可能有的关于本租船合同方面的其他任何索赔要求。

(f)对延迟支付租金,船东有权收取年息10%的利息。

10.抵押

船东保证并没有将船作任何抵押,除非第27栏另有列明者。船东只保证在未事前取得租船人的批准,不将船作任何(其他)抵押,经租船人批准的任何抵押以下称“经批准的抵押”,而经批准的抵押的承受抵押者以下称“经批准的承受抵押者。”

11.保险和修理

(a)在租期内租船人应负担费用为船舶投保水险,战争险和保赔责任险。投保各险的样式须经船东书面批准,船东不得无理拒绝给以批准。租船人安排投保的水险、战争险和保赔责任险应维护船租双方及“经批准的承受抵押者”(如有的话)的利益,租船人可以在上述保险方面维护他们可能委派的任何管理人的利益,根据船东和租船人的利益所在,所有保险单上的抬头应以他们共同的名义。

如果租船人没有按上面附条(a)的规定和要求安排投保上述保险的任何一种,船东应通知租船人,于是租船人应在7个连续日内改正上述情况,如租船人没有那样做,船东有权从租船人处撤回船舶,这不影响船东可能对租船人有的其他索赔要求。租船人经船东和承保人批准,应进行所有属于投保范围的修理和承担给付上述修理的所有费用以及属于保险范围的收费、开支和债务(以上支出,以后由租船人向承保人取得偿还)。

关于其他不在保险范围的或未超过所投保险规定的相对或绝对的免赔额的所有修理,租船人亦要负责安排修理和付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和开支。

根据本条的附条(a)进行的修理以及按照前面第一条潜在缺陷的修理所使用的时间包括绕航应作为租期内的时间计算并作为租期的一部分。

(b)如上述保险的条件允许有关方安排附加保险,则各方附加保险的金额将分别限于第29和第30栏栏内所列各方的金额。船东或租船人(根据具体情况)应立即向另一方提供所安排的附加保险的详细情况,包括保险证明或保险单以及此项需要的保险的承保人同意的书面的副本,总的必须经承保人同意。

(c)在按本条的附条(a)的要求安排的保险项下,船舶变成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时,所有保险赔款应付给船东,由船东根据船东和租船人的利益多少,进行分配。

(d)船东在租船人提出要求时应迅速办妥所需要的有关文件,以便租船人将船只委付给承保人,提出推定全损的索赔要求。

(e)按本条附条(a)的规定所投保的水上险和战争险的船只价值系第28栏中所列的金额。

12.保险、修理和船级

(本条是可任意选择的,只有在第28栏栏内双方明确协议和列明的情况下,本条才适用,在这种情况下,第11条即被认为予以删除。)

(a)在租期内船东应负担费用为船舶投保水险和战争险,保险单格式如附件。对属于保险范围内的船舶灭失或船舶、船机装置的损坏,或为了免除属于保险范围的对船舶或船东提出的索赔,或为了解除船舶或船东的责任义务而支付的费用,对此船东、承保人没有任何权利向租船人要求赔偿或代位取得赔偿。据船东和租船人的利益所在,所有保险单上的抬头应以他们的共同的名义。

(b)在租期内,租船人应按照船东书面批准的格式投保保赔责任险,并支付费用。对于格式船东不得无理拒绝批准。如果租船人没有按附条(b)所规定的要求安排保险,船东应通知租船人,于是租船人应在7个连续日内改正上述情况,如租船人没有这样做,船东有权从租船人处撤回船舶,这不影响船东对租船人可能有的其他索赔要求。

(c)如由于租船人的行为或疏忽造成此处规定的任何保险失效的话,租船人应赔付船东所遭受的全部损失或赔偿船东所有索赔的要求,而这些原本应属保险的范围。

(d)租船人在经船东或船东的保险人批准后安排所有属于保险范围的修理和承担支付按本条附条(a)规定的保险的承保范围的所有与这些修理有关的杂费以及收费、开支和债务。对于这些开支租船人在提供账单后通过船东保险人取得偿还。

(e)其他不在保险范围的,或未超过所投保险的可能相对或绝对免赔额的所有的修理,租船人要负责和安排进行,并清付发生的有关花费和开支。

(f)按照本条的附条(d)和(e)的规定安排的修理,和按照上面第一条潜在缺陷的修理所使用的时间包括绕航,应作为租期内的时间计算并成为租期的一部分。

由于进行这些修理期间需要使用和营运船只而产生的费用和开支,船东不予负责。

(g)如上述保险的条件允许有关方安排附加保险,则各方附加保险的金额将分别限于第29和第30栏栏内所列各方的金额,船东或租船人(根据具体情况)应立即向另一方提供所安排的附加保险的详细情况,包括保险证明或保险单,以及在必须经承保人同意的情况下,此项附加保险的承保人书面同意的副本。

(h)按本条的附条(a)的要求,为船只安排了保险,而船只变成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时,所有保险赔款应付给船东,由船东根据船东和租船人的利益多少进行分配。

(i)在船东按照本条的附条(a)安排的保险项下,船舶变成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本租船合同将从招致这种损失的事故的发生日期终止。

(j)租船人在船东提出要求时,应迅速办妥所需要的有关文件,以便船东将船舶委付给承保人并提出推定全损的索赔要求。

(k)按本条附条(a)的规定所投保水上险和战争险的船只价值系第28栏中所列的金额。

(1)尽管有第八条(a)的规定,双方协议根据第12条的规定,如适用的话,船东应在船的租期内使船始终持有未过期的船级证书。

13.还船

租船人应于租船合同到期时按第18栏栏列明的一个安全和不冻的港还船。租船人应给船东不少于30天的初步通知和不少于14天的确切通知,预告预计还船日期,还船港口区域或还船港,以后船期有任何变化应立即通知船东。

如果船舶奉命进行的该航次结束时可能超过租船合同到期日时,租船人可以使用船舶以便他们完成该航次,但条件是要可以合理地计算出该航次可以在确定结束租船合同的差不多时间完成而还船。

船舶在还船时应具有与交船时同样的或一样好的结构状况和条件,自然损耗不影响船级的除外。

还船时,船舶的检验周期应该是最近期的,船级证明应至少还有第14栏栏内双方协议的那几个月的有效期。

14.无船舶留置

租船人将不承受也不同意继续存在由他们或他们的代理人招致的可能对船东对船舶的所有权利和利益有优先权的留置或债权。租船人进而同意在租期内在船的显著地方牢牢地订上一个内容如下的通知:

本船是_____(船东名)的财产,租给_____(租船人名),按照租船合同的条款,租船人或船长均无权利、权力和许可造成、招致或允许任何留置强加在本船。

租船人对在租期内当船舶在其控制下发生的对船的任何性质的留置,对于由于租船人对船舶的营运,或由于其对船舶或船舶营运方面的疏忽而发生的对船东的任何索赔,租船人将予船东以赔偿和使船东不受损害,如果船舶由于租船人营运船舶产生索赔或留置而被扣船,租船人应负担费用,采取所有合理的步骤使船在合理的时间内获释,以及负担费用,安排保释金以使船获释。

15.船东的留置

关于本租船合同下所有的索赔,船东可以留置所有货物,第二承租人付给原承租人的运费和承运货物的运费,而租船人对于预付了钱而没有所获可以对船进行留置。

16.救助

所有救助和拖带,均归租船人受益,而为此遭受的损坏的修理费用应由租船人负担。

17.残骸的迁移

如船舶成为残骸或航行的障碍,对于船东因此而应付的不论多少金额,租船人应赔偿船东。

18.共同海损

如有共同海损则按________年约克一安特卫普规则或在事故发生时通用的修订的该规则进行理算。

19.转让和光船转租

除非事前取得船东书面同意,租船人不得将本租船合同转让,亦不得将船舶转租,但船东不得无理地不予同意。上述转让,光船转租要以船东所批准的条款和条件为准。

20.提单

租船人对本租船合同项下,为装运货物签发所有提单都要加上一个首要条款,该条款要有在本行业中强制适用的关于承运人对货物的义务、责任的法规,如无法规,提单应包括英国海上货运法,提单也应包括新杰森条款和互有过失碰撞责任条款。

租船人同意赔偿船东由于船长、高级船员或代理签署提单或其他单证而发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21.银行担保

租船人作为不折不扣地履行本租船合同中的义务的保证,承担在交船前提供第一流的银行担保和付款保证书,金额和地点如第26栏。

22.征用/买进

(a)如任何政府或其他主管当局征租本船(以下称“征租”),不论“征租”发生在租期内什么日期,也不论在“征租”的时间多长,是无期限的,还是有期限的,也不论在租期的余下时间是否继续“征租”,本租船合同不得被认为因此失效或终止,而租船人应按租船合同订明的方式连续支付规定的租金,直到租船合同按该合同中的规定终止为止,但是“征租”时船东已收到或将可以收取的征租租金或赔偿将在余下的租期内或“征租”期内(两者取其短者)付给租船人。

当征租租金付给租船人时,本租船合同项下的租金同时要付给船东。

(b)如由于船舶被强制买进或所有权被任何政府或其他主管当局征用致船东对船舶的所有权被剥夺时(以下称“强制买进”),那么,不论这“强制买进”在租期内那一天发生,本租船合同将被认为从“强制买进”那天起终止。如果那种情况发生,租金要付到“强制买进”的日期和时间,租金不退。

23.战争

(a)由于任何实际或威胁性的战争行为、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动、海盗或敌意行为,或任何个人、团体或国家对本船或其他船或其货物的恶意损害、革命、内战、内部动乱,或由于国际法的施行政一个区域有危险时,不得指令船舶驶向或让船继续驶向该危险区域的任何地点,亦不得将船安排进行或投入进行该危险区域的任何船次和服务,亦无论如何不得使船面临或遭受由于实施制裁而招致的任何风险或处罚,亦不得载运任何可能带来下列各种风险的货物,即使船遭受交战或战斗中的政权或各方面或任何政府或统治者的扣留、俘虏、处罚或其他任何种族的干预等风险,除非事先取得船东的同意。

(b)关于船只的离港、抵港、航线、挂港停航、目的港、交船或其他等方面,船只有自由权遵照其船旗国政府或其他任何政府,或得到该政府许可的代理,或声称代理他的任何个人(或团体)的命令或指示办事,这也包括根据船只的战争险条款有权发出这种命令或指示的任何委员会或个人。

(c)如在下列任何二个国家之间爆发战争(不论宣战与否):英国、美国、法国、苏联、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如果船旗国卷人战争(不论宣战与否),敌对行为,军事行动,革命或内部动乱,妨碍船只正常营运者,船东或租船人都可取消本租船合同,于是,本租船人按照第13条的规定将船还给船东,如船上有货物,则在目的港卸完货后还船,如在本条所述情况下船被阻止抵达或进入目的港,则船在船东指示的附近一个开放的安全港口卸完货后还船,如果船上没有货物,则就在当时所在的港口或船在海上的话,就在船东指示的附近一个开放的安全港口办理还船。在各种情况下,应按第九条的规定继续支付租金,并且除了上述的情况外,租船合同的其他规定将适用到还船为止。

(d)如果为了遵守本条的有关规定而所做的,或因此未履行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的,均不能认为是不照本合同办事。

24.佣金

对于本租船合同项下所有的租金,船东要支付佣金给第31栏所列的经纪人,佣金率见第30栏,但在任何情况下,佣金不得少于任何一方违反本租船合同,以致租金没有全部付足时,应负责的一方要赔偿经纪人佣金损失。

如双方同意取消租船合同,船东要赔偿经纪人佣金损失,但遇到这种情况,佣金不得超过一年租金的佣金。

25.法律和仲裁

本租船合同使用第33栏所列双方协议的那个国家的法律(如第33栏未填列,则适用英国法律)。

关于本租船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将提交伦敦仲裁或在第34栏双方同意的地点仲裁,根据情况而定,纠纷将由有关双方指定的单一仲裁员来解决。如果有关方对指定的单一仲裁员未成达成一致意见的话,则纠纷应由三位仲裁员来解决,每方指定一位仲裁员,每方指定的仲裁员再指定第三位仲裁员。如果仲裁员们未能就第三位仲裁员的指定达与一致意见时,则由哥本哈根的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工会指定。如果任何一方指定的仲裁员拒绝担当工作,或没有能力担当工作,则指定的一方应另指定一位新的仲裁员来代替。

在一方已指定其仲裁员,并以信、电报或电传向一方发出缺席的通知后两周,如另一方仍未能指定一位仲裁员——原来即未指定或未能指定代替者——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在接到已经指定仲裁员的一方的申请后,代表缺席的一方亦指定一位仲裁员,仲裁庭作出的裁决应是最终和对有关方都具有约束力的,在需要时可以由仲裁庭或其他主管当局像法院的判决一样执行。

第三部分

适用于通过抵押提供资金的新造船租用购买协议

(可供任意选择的,只适用于如果在第29栏栏内明确协议和说明的)

26.在本租船合同到期时,如租船人已按照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履行了责任,兹协议在支付了最后一个月的那期租金后,按第l0条租船人已购得该船和所有属于船舶的一切,船价已全部付清。

如到期租金延迟支付不超过7个连续天,或延迟支付是由于租船人所无法控制的原因,则第二部分10(e)条款中的船舶撤回权将不予适用。然而,到期租金支付的任何延迟将使船东有权得到年息10%的利息。

27.在以下各段,船东称为卖方,租船人称为买方。

28.在本租船合同满期时,由卖方交船给买方。

29.卖方保证在交船时,除了属于买方原因的债务或经协议在船交付时不予付清的现存的抵押外,船舶免除了所有债权和海运留置权,和不论什么样的债务,如有在交船前发生的对船舶的任何索赔要求,卖方只承担对这些索赔所造成的后果,给买方以赔偿,但限于能够证明卖方对这些索赔负有责任的部分。凡是关于船舶的购买和买方船籍登记的一切税款、公证费、领事费和其他收费和开支均由买方负担,关于结束卖方的注册登记的所有一切税款、领事费和其他收费和开支均由卖方负担。

在支付最后一个月那期租金时,作为交换,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一件经正式证明,并办理了合法手续的卖契以及列明登记债权(如有的话)的证明书。在交船时,卖方应为船只从船舶登记方面注销作准备,并提供注销证明给买方。

卖方应在交船时交给买方全部船级证明书(船壳、机器、锚、链等)以及卖方有的所有图纸。

30.无线电设备和航海仪器,除非是租用的,应包括在一起出售,不另收费。

31.船只及属于船只的一切,在交付给买方前,其风险和开支,应由卖方承担,而以本租船合同的各项条件为准,而船只及属于船只的一切将按照交船时的现状交船和接船。交接之后,对于可能有的各种缺点或缺少,卖方不予负责。

32.如船长、高级船员和其他人员系由卖方所委派,买方承担付费将他们违反到按第二部分第二条光船起租的那个港口,或支付相当的旅程费用由他们回其他任何地方。

光船租赁协议 篇5

(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制定)

第一部分

1.船舶经纪人

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代号:BARECON“A”

2.地点和日期

3.船东(出租人)/营业地点

4.租船人/营业地点

5.船名(第8条)

6.船旗国和登记国(第8条)

7.呼号

8.船型(内燃或蒸汽机船、干货船、油轮、冷藏船或客船)

9.总登记吨位/净登记吨位

10.建造时间/建造地点

11.总载重吨位(约计)按夏季舷及长吨计算

12.船级(第8条)

13.船级社最近一次特检日期

14.其他项目(并依第13条列明船级证的有效期限)

15.交船港(第1条)

16.交船时间(第2条)

17.租船合同取消日期(第3条)

18.还船港(第3条)

19.连续日通知(如与第2条不同者需填)

20.进干船坞周期(如与第2条不同者需填)

21.航行区域范围(第4条)

22.租期

23.租金(第9条)

24.支付币种及方式(第9条)

25.支付地点、收款人及银行帐户

26.银行担保/付款保证书(金额和地点)(选择适用第21条)

27.抵押(第10条);如无抵押免填

28.保险(水险和战争险)(按第11条(e)或按第12条(k)说明船舶价值填列)

29.依第11条(b)或第12条(G)为船东投保的附加险

30.依第11条(b)或第12条(G)为租船人投保的附加险

31.经纪人佣金及支付对象(第24条)

32.潜在缺陷(只有发现的期限与第1条不同时才填列)

33.适用的法律(第25条)

34.仲裁地点(第25条)

35.租用/购买协议(注明第三部分是否适用)

36.兹相互同意应按本租船合同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所订条件,履行本合同,当该两部分条件发生抵触时,第一部分的规定优于第二部分,但以所抵触的范围为限。经双方同意并在第35条内列明时,第三部分才作为合同的一部分适用;当与前两部分条件发生抵触时,前两分部的规定优于第三部分,但以所抵触的范围为限。

签字:船东(出租人)________签字:租船人(承租人)________

第二部分

1.交船港

船舶将在第15条中列明的港口租船人指定并备妥的泊位交付给租船人接收。

船东应在交船前和交船时做到克尽职责使船适航,并在船壳、机器和设备的各个方面准备好投入下述的服务。船舶在交付时应具备各项有效合格的证书。船交给租船人和租船人接了船就作为船东完全履行了其下述的义务,此后,租船人就没有权利由于对该船的主张或明示或默示的保证向船东提出任何索赔要求,但船东应负责由于该船只交付时存在的船舶、船舶机器或装置的潜在缺陷所引起的修理和换新,但这些缺陷必须是在交船后18个月内出现,除非对此在第32栏另有订明。

2.交船时间

交船时间不得早于第16条中列明的日期,除非经租船人同意者外。

对于船舶预计何时可准备好交付,船东要给租船人不少于30个连续天的通知,除非第19栏另有协议者外,对于船舶情况的变化,船东要和租船人随时通消息。

3.取消合同

如果船舶最迟不能在第17条订明的租船合同取消日期前交付,租船人有取消本租船合同的选择权。

如果船舶将延滞到租船合同取消日期之后才可交付,船东应在能够合理肯定船只将于何日备妥时应当尽快给租船人发出通知,询问租船人是否将行使他们可取消租船合同的选择权,而租船人必须在收到该通知后的168小时内宣布其选择决定,如果租船人不行使其取消合同的选择权,那么船东通知中的船舶备妥日期之后的第7天将认为是本条款中的一个新的租船合同取消日期。

4.船行区域范围

船舶将用于进行合法的贸易,在第21条内列明的航行区域范围内载运合适的合法货物。

无论本租船合同中有无其他条款规定,双方协议本租船合同中准予装载或运输的货物中明确排除核燃料或放射性产品或原料。但对于使用于或拟使用于工业、商业、农业、医药或科学方面的放射性同位素不在排除之列,但要事前取得船东对装运的批准。

5.检验

交船和还船检验,船东和租船人将各指定验船师测定并书面证明船舶在交付时和还船时的状态。起租检验的费用或如有时间损失由船东负担,退租检验的费用或如有时间损失则由租船人负担,如有时间损失按每天的租金率或按比例计算,如需要进坞,进出坞费用亦包括在以上费用内。

6.检查

船东有权在任何时候对船舶进行检查、检验或授权验船师代表其进行检验以查明船舶状况和确信船舶获得正常的修理和保养,在干船坞内的检查或检验只有在租方安排船舶进干船坞时进行,可是如果租船人未在正常的船级检查间隔安排船舶进坞,则船东有权要求安排船舶进干坞检查,如查明船舶处于本租船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状况时,则检查和检验费用由船东负担,只有在查得船舶须经处理或保养以达到所规定的状况时,检查和检验费用才由租船人负担。所有检查、检验和修理的时间作为租期内的时间计算并作为租期的一部分。

租船人每当船东提出要求时,应容许船东检查船舶的航海日志,每当船东需要时向他们提供伤亡事故或其他事故及船只遭受损坏的全部情况。如有需要,租船人应不时将打算安排的船舶任务通知船东。

7.财产目录及消耗的油和供应品

在接船和以后还船时,租船人应会同船东对船上的整个设备、全套装备装置和船上的所有消耗供应品编制一套完整的财产目录。租船人和船东将分别在交船和还船时接收船上的所有燃料、润滑油、水和未启封的供应品,并分别按交船港和还船港的当时市价交付费用。

8.保养和营运

(a)在租期内,船只将完全为租船人占有和由租船人全权安排作各种用途,并在各个方面处于其完全控制之下。租船人应对船舶、船机、锅炉、装置和备件进行良好的保养维修,使之处于有效营运状态,并要按照良好的商业保养做法进行保养。另除了第12条(1)所规定者外,他们应使第12条内提到的船级不过期并保持其他必需的证书始终有效。

对于必需的修理,租船人应立即采取措施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如租船人没有这样做,船东有权将租船从租船人处撤回,船东这样做不必提出什么抗议书,这样做也不影响船东对租船人可能有的关于本租船合同方面的其他任何索赔要求。

除非另有规定者外,如果由于船级方面有新的要求,或由于实施强制性的法规而为了船的继续营运必须进行改进、改变结构或添置费用较多的新设备,费用超过第28栏内船舶的水险价值的5%时,则有关各方有权合理地重新谈判本租船合同,重新谈判时尤其要考虑到租期还剩多少时间,并对为符合要求可支出的费用如何分担的比例作出决定。

按照任何政府包括联邦、州或市政府或其他主管部门关于油类及其他污染损害的要求,为了使船舶不受处罚或交付费用,合法地进入、停留于或驶离任何港口、地点、任何国家、州或市的水域或毗连水域,无任何延搁地执行本租船合同,租船人须安排经济保证或承担经济责任,不论有关政府或主管部门是否已合法地提出这些要求,这种义务均是存在的。租船人应安排这方面的付款保证或作其他必需的安排以满足这方面的需要,费用由租船人单独负担。如租船人没有做或没有能力做到这一点,则船东所受的一切后果(包括时间损失)均应由租船人给予赔偿。

油轮所有人自愿承担油污责任协定计划(只适用于油轮),船舶在本租船合同名下交船时,租船人须安排船舶参加油轮所有人自愿承担油污责任协定及其他类似的强制性计划并安排船舶在租期内部参加此类计划。

(b)租船人应为船舶配备人员,供应伙食和为船舶航行、营运、燃料供应和在租期内随时需要的修理负担费用,租船人应支付船舶的使用和营运的各种费用,包括外国一般的市政和州的税款。船长、高级船员和一般船员即使由于某种原因系船东所委派,但他们实际是租船人的雇员。

租船人应遵守船员的登记国和租船人自己的国家关于高级船员和一般船员的有效规定。

(c)在租船期内船只将保留现在的船名(见第5栏)和悬挂第6栏栏内船旗国的旗帜,但租船人可自由用其确定颜色油漆船舶,装置或使用他们的烟囟标记和悬挂他们的公司旗。油漆和重新油漆、装置或重新装置的费用均由租船人支付,所有时间作为租期内时间计算。

(d)在未先征得船东同意前,租船人不得对船舶进行结构改变或对机器、装置或备件进行变动。如船东同意,租船人应在租期结束前将船舶恢复到小样(如果船东有此要求的话)。

(e)租船人可以使用船舶在交船时船上所有的装备、设备和装置,条件是在还船时将同样的或实际上相等的这些装备等以在与收到时同样良好的状态还给船东,一般的损耗除外。租船人应在租期内及时地对那些损坏和耗损不再适于使用的设备项目加以调换。租船人要努力使损坏、耗损或丢失的备件或设备的修理和调换在工艺和材料方面都不降低船的价值,租船人有权自己支付费用及承担风险增添设备,但租期结束时,如果船东有要求,租船人应拆除这些设备。

船在交船时船上所有租来的任何设备包括无线电设备,租船人应予保存和维修。租船人应承担船东签署的有关的租赁合同中的义务和责任,并偿还船东支付的所有有关费用和为符合无线电规定所需要的新设备。

(f)租船人应在需要时安排船舶进坞,清洁和油漆船舶的水下部分,但不得少于在交船第18个月内进行一次,除非第20栏另有协议。

9.租金

(a)租船人应按第23栏列明的每日历月的包干金额付给船东租金,从船只交付给租船人的日期时间开始付租金;不足1月按协议的包干金额,租金要支付到由租船人将船还给船东的日期钟点为止。

(b)租金的支付除第一个月和最后一个月租金外,如本条的附条(c)适用的话,应于每个月的第一天用现金不打折扣预付,货币和支付方式如第24栏所列明,支付地点见第25栏。

(c)第1个月和最后1个月的租金如不足1个月则按照当月日历月天数比例计算,并照此预付。

(d)如船舶灭失或失踪,从船舶灭失最后一次收到船舶的电讯的日期和时间起停止支付租金,所预付的租金作相应的调整结算。

(e)如拖欠租金超过7个连续日,船东有权从租船人处撤回船舶,不需提出抗议书,不受任何法院或其他任何的手续的干预,亦不影响船东对租船人可能有的关于本租船合同方面的其他任何索赔要求。

(f)对延迟支付租金,船东有权收取年息10%的利息。

10.抵押

船东保证并没有将船作任何抵押,除非第27栏另有列明者,船东只保证在未事前取得租船人的批准,不将船作任何(其他)抵押。(经租船人批准的任何抵押以下称“经批准的抵押”,而经批准的抵押的承受抵押者以下称“经批准的承受的抵押者”)

11.保险和修理

(a)在租期内租船人应负担费用为船舶投保水险、战争险和保赔责任险。投保各险的样式须经船东书面批准,船东不得无理拒绝给予批准。租船人安排投保的水险、战争险和保赔责任险应维护船租双方及“经批准承受抵押者”(如有的话)的利益,租船人可以在上述保险方面维护他们可能委派的任何管理人的利益。为维护船东和租船人的利益,所有保险单上的抬头应以他们共同的名义。

如果租船人没有按上面附条(a)的规定和要求安排投保上述保险的任何一种,船东应通知租船人,租船人应在7个连续日内改正上述情况;否则,船东有权从租船人处撤回船舶,这不影响船东可能对租船人的其他索赔要求。租船人经船东和承保人批准,应进行所有属于投保范围的修理和承担给付上述修理的所有费用以及属于保险范围的收费、开支和债务(以上支出,以后由租船人向承保人取得偿还)

关于其他不在保险范围的或未超过所投保险规定的相对或绝对的免赔额的所有修理,租船人亦要负责安排修理和支付由此而产生的费用。

根据本条的附条(a)进行的修理以及按照前面第一条潜在缺陷的修理所使用的时间包括绕航应作为租期内的时间计算并作为租期的一部分。

(b)如上述保险的条件允许有关方安排附加保险,则各方附加保险的金额将分别限于第29和第30栏所列各方的金额,船东或租船人(根据具体情况)应立即向另一方提供所安排的附加保险的详细情况,包括保险证明或保险单以及此项需要的保险的承保人同意的书面的副本。

(c)在按本条的付条(a)的要求安排的保险项下,船舶变成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时,所有保险赔款应付给船东,由船东根据船东和租船人的利益多少,进行分配。

(d)船东在租船人提出要求时应迅速办妥所需要的有关文件,以便租船人将船只委付给承保人,提出推定全损的索赔要求。

(e)按本条附条(a)的规定,所投保的水上险和战争险的船只价值系第28栏栏中所列的金额。

12、保险、修理和船级

(a)在租期内船东应负担费用为船舶投保水险和战争险,保险单格式和附件。对属于保险范围内的船舶灭失或船舶、船机装置的损坏,或为了免除属于保险范围的对船舶或船东提出的索赔,或为了解除船舶或船东的责任义务而支付的费用,船东、承保人没有任何权利向租船人要求赔偿或代位取得赔偿。据船东和租船人的利益所在,所有保险单上的抬头应以他们共同的名义。

(b)在租期内,租船人应按照船东书面批准的格式投保赔责任险,并支付费用。对于格式,船东不得无理拒绝批准。如果租船人没有按附条(b)所规定的要求安排保险,船东应通知租船人,租船人应在7个连续日内改正上述情况;否则,船东有权从租船人处撤回船舶,这不影响船东对租船人可能有的其他索赔要求。

(c)如由于租船人的行为或疏忽造成此处规定的任何保险失效的话,租船人应赔付船东所遭受的全部损失和赔偿船东所有索赔的要求,而这些原本属保险范围。

(d)租船人在经船东或船东的保险人批准后应安排所有属于保险范围的修理和承担支付按本条附条(a)规定的保险和承保范围的所有与这些修理有关的杂费以及收费、开支和债务。对于这些开支租船人在提供帐单后通过船东保险人取得偿还。

(e)其他不在保险范围的,或未超过所投保险的可能相对或绝对免赔额的所有的修理,租船人要负责安排进行,并清付发生的有关花费和开支。

(f)按照本条附(d)和(e)的规定安排的修理,和按照上面第一条潜在缺陷的修理所使用的时间包括绕航,应作为租期内的时间计算并成为租期的一部分。

由于进行这些修理期间需要使用和营运船只而产生的费用和开支,船东不予负责。

(g)如上述保险的条件允许有关方安排附加保险,则各方附加保险的金额将分别限于第29和第30栏所列各方的金额。船或租船人(根据具体情况)应立即向另一方提供所安排的附加保险的详细情况,包括保险证明或保险单,以及在必须经承保人同意的情况下承保人书面同意的副本。

(h)按本条的附条(a)的要求,为船只安排了保险,而船只变成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时,所有保险赔款应付给船东,由船东根据船东和租船人的利益多少进行分配。

(i)在船东按照本条的附件(a)安排的保险项下,船舶变成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本租船合同将从招致这种损失的事故发生日期终止。

(j)租船人在船东提出要求时,应迅速办妥所需要的有关文件,以便船东将船舶委付给承保人并提出推定全损的索赔要求。

(k)按本条附条(a)的规定所投保水上险和战争险的船只价值系第28条中所列的金额。

(1)尽管有第8条(a)的规定,双方协议根据第12条的规定,如适用的话,船东应在船的租期内使船始终持有未过期的船级证书。

13.还船

租船人应于租船合同到期时按第18栏列明的一个安全和不冻的港还船,租船人应给船东不少于30天的初步通知少于14天的确切通知,预告预计还船日期、还船港口区域或还船港,以后船期有任何变化应立即通知船东。

如果船舶奉命进行的该航次结束可能超过租期合同到期日时,租船人可以使用船舶完成该航次,但条件是要合理地计算出该航次,在确定结束租船合同的差不多时间完成而还船。

船舶在还船时应具有与交船时一样好的结构状况和条件,自然损耗不影响船级的除外。

还船时,船舶的检验周期应该是最近期的,船级证明应至少还有第14栏双方协议的那几个月的有效期。

14.无船舶留置

租船人将不承受也不同意继续存在由他们或他们的代理人招致的可能对船东的船舶所有权和利益有优先权的留置或债务。租船人进而同意在租期内在船的显著地方牢固张巾或悬挂一个内容如下的通知:

“本船是(船东名)的财产,租给(租船人名),按照租船合同的条款,租船人或船长均无权利、权力和许可造成、招致或允许任何留置强加在本船。”

租船人对在租期内当船舶在其控制下发生的对船的任何性质的留置,对于由于艇船人对船舶的营运,或由于其对船舶或船舶营运方面的疏忽而发生的对船东的任何索赔,租船人将予船东以赔偿和使船东不受损害,如果船舶由于租船人营运船舶产生索赔或留置而扣船,租船人应负担费用,采取所有合理的措施使船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获释,并负担保释金和其他相关费用。

15.船东的留置

关于本租船合同下所有的索赔,船东可以留置所有货物、第二承租人付给原承租人的运费和承运货物的运费,而租船人由于预付了钱而没有所获可以对船进行留置。

16.救助

所有救助和拖带,均归租船人受益,而为此遭受的损坏和修理费用应由租船人负担。

17.残骸的迁移

如船舶成为残骸或航运的障碍,对于船东因此而应付的不论多少金额,租船人应赔偿船东。

18.共同海损

如有共同海损则按1974年约克棗安特卫普规则或在事故发生时通用的修订的该规则进行理算。

19.转让和光船转租

除非事前取得船东书面同意,租船人不得将本租船合同转让,亦不得将船舶转租,但船东不得无理地不予同意。上述转让、光船转租要以船东所批准的条款和条件为准。

20.提单

租船人对本租船合同项下,为装运货物签发所有提单都要加上一个首要条款,该条款要有在本行业中强制适用的关于承运人对货物的义务、责任的法规,如无法规,提单应包括英国海上货运法,提单也应包括新杰森条款和互有过失碰撞责任条款。

租船人同意赔偿船东由于船长、高级船员或代理签署提单或其他单证而发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21.银行担保

租船人作为不折不扣地履行本租船合同的义务和保证,承担在交船前提供第一流的银行担保和付款保证书,金额和地点如第26栏。

22.征用/买进

(a)如任何政府或其他主管当局征租本船(以下称“征租”),不论“征租”发生在租期内什么日期,也不论“征租”的时间多长,是无期限的,还是有期限的,也不论在租期的余下时间是否继续“征用”,本租船合同不得被认为因此失效或终止,而租船人应按租船合同订明的方式连续支付规定的租金,直到租船合同按该合同中的规定终止为止,但是“征租”时船东已收到或将可以收取的征租租金或赔偿将在余下的租期内或“征期”期内(两者取其短者)付给租船人。

当征租租金付给租船人时,本租船合同项下的租金同时要付给船东。

(b)如由于船舶被强制买进或所有权被任何政府或其他主管当局征用致船东对船舶的所有权被剥夺时(以下称“强制买进”),那么,不论这“强制买进”在租期内哪一天发生,本租船合同将被认为从“强制买进”那天起终止。如果那种情况发生,租金要付到“强制买进”的日期和时间,租金不退。

23.战争

(a)由于任何实际或威胁性的战争行为、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动、海盗或敌意行为,或任何个人、团体或国家对本船或其他船或其货物的恶意损害、革命、内战、内部动乱、或由于国际法的施行致一个区域有危险时,不得指令船舶驶向或继续驶向该危险区域的任何地点,亦不得将船投入该危险区域的任何航次和服务,亦无论如何不得使船面临或遭受由于实施制裁而招致的任何风险或处罚,亦不得载运任何可能带来下列各种风险的货物,即使船遭受交战或战斗中的政权和各方面或任何政府或统治者的扣留、俘虏、处罚或其他任何种族的干预等风险,险非事先取得船东的同意。

(b)关于船只的离港、抵港、航线、挂港停航、目的港、交船或其他等方面,船只有自由权遵照其船旗国家政府或其他任何政府、或得到该政府许可的代理,或声称代理他的任何个人(或团体)的命令或指示办事,这也包括根据船只的战争险条款有权发出这种命令或指示和任何委员会或个人。

(c)如在下列任何二个国家之间爆发战争(不论宣战与否):英国、美国、法国、苏联、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如果船旗国卷入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动、革命或内部动乱,妨碍船只正常营运者,船东或租船人都可取消本租船合同,本租船人按照第13条的规定将船还给船东。如船上有货物,则在目的港卸完货后还船,如在本条所述情况下船被阻止目的港,则船在船东指示的附近一个开放的

光船租赁协议 篇6

企业光船租赁合同范本(2)

9.租金

(a)租船人应按第23栏列明的每日历月的包干金额付给船东租金,从船只交付给租船人的日期时间开始付租金;不足1月按协议的包干金额,租金要支付到由租船人将船还给船东的日期钟点为止。

(b)租金的支付除第一个月和最后一个月租金外,如本条的附条(c)适用的话,应于每个月的第一天用现金不打折扣预付,货币和支付方式如第24栏所列明,支付地点见第25栏。

(c)第1个月和最后1个月的租金如不足1个月则按照当月日历月天数比例计算,并照此预付。

(d)如船舶灭失或失踪,从船舶灭失最后一次收到船舶的电讯的日期和时间起停止支付租金,所预付的租金作相应的调整结算。

(e)如拖欠租金超过7个连续日,船东有权从租船人处撤回船舶,不需提出抗议书,不受任何法院或其他任何的手续的干预,亦不影响船东对租船人可能有的关于本租船合同方面的其他任何索赔要求。

(f)对延迟支付租金,船东有权收取年息10%的利息。

10.抵押

船东保证并没有将船作任何抵押,除非第27栏另有列明者,船东只保证在未事前取得租船人的批准,不将船作任何(其他)抵押。(经租船人批准的任何抵押以下称“经批准的抵押”,而经批准的抵押的承受抵押者以下称“经批准的承受的抵押者”)

11.保险和修理

(a)在租期内租船人应负担费用为船舶投保水险、战争险和保赔责任险。投保各险的样式须经船东书面批准,船东不得无理拒绝给予批准。租船人安排投保的水险、战争险和保赔责任险应维护船租双方及“经批准承受抵押者”(如有的话)的利益,租船人可以在上述保险方面维护他们可能委派的任何管理人的利益。为维护船东和租船人的利益,所有保险单上的抬头应以他们共同的名义。

如果租船人没有按上面附条(a)的规定和要求安排投保上述保险的任何一种,船东应通知租船人,租船人应在7个连续日内改正上述情况;否则,船东有权从租船人处撤回船舶,这不影响船东可能对租船人的其他索赔要求。租船人经船东和承保人批准,应进行所有属于投保范围的修理和承担给付上述修理的所有费用以及属于保险范围的收费、开支和债务(以上支出,以后由租船人向承保人取得偿还)

关于其他不在保险范围的或未超过所投保险规定的相对或绝对的免赔额的所有修理,租船人亦要负责安排修理和支付由此而产生的费用。

根据本条的附条(a)进行的修理以及按照前面第一条潜在缺陷的修理所使用的时间包括绕航应作为租期内的时间计算并作为租期的一部分。

(b)如上述保险的条件允许有关方安排附加保险,则各方附加保险的金额将分别限于第29和第30栏所列各方的金额,船东或租船人(根据具体情况)应立即向另一方提供所安排的附加保险的详细情况,包括保险证明或保险单以及此项需要的保险的承保人同意的书面的副本。

(c)在按本条的付条(a)的要求安排的保险项下,船舶变成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时,所有保险赔款应付给船东,由船东根据船东和租船人的利益多少,进行分配。

(d)船东在租船人提出要求时应迅速办妥所需要的有关文件,以便租船人将船只委付给承保人,提出推定全损的索赔要求。

(e)按本条附条(a)的规定,所投保的水上险和战争险的船只价值系第28栏栏中所列的金额。

12、保险、修理和船级

(a)在租期内船东应负担费用为船舶投保水险和战争险,保险单格式和附件。对属于保险范围内的船舶灭失或船舶、船机装置的损坏,或为了免除属于保险范围的对船舶或船东提出的索赔,或为了解除船舶或船东的责任义务而支付的费用,船东、承保人没有任何权利向租船人要求赔偿或代位取得赔偿。据船东和租船人的利益所在,所有保险单上的抬头应以他们共同的名义。

(b)在租期内,租船人应按照船东书面批准的格式投保赔责任险,并支付费用。对于格式,船东不得无理拒绝批准。如果租船人没有按附条(b)所规定的要求安排保险,船东应通知租船人,租船人应在7个连续日内改正上述情况;否则,船东有权从租船人处撤回船舶,这不影响船东对租船人可能有的其他索赔要求。

(c)如由于租船人的行为或疏忽造成此处规定的任何保险失效的话,租船人应赔付船东所遭受的全部损失和赔偿船东所有索赔的要求,而这些原本属保险范围。

(d)租船人在经船东或船东的保险人批准后应安排所有属于保险范围的修理和承担支付按本条附条(a)规定的保险和承保范围的所有与这些修理有关的.杂费以及收费、开支和债务。对于这些开支租船人在提供帐单后通过船东保险人取得偿还。

(e)其他不在保险范围的,或未超过所投保险的可能相对或绝对免赔额的所有的修理,租船人要负责安排进行,并清付发生的有关花费和开支。

(f)按照本条附(d)和(e)的规定安排的修理,和按照上面第一条潜在缺陷的修理所使用的时间包括绕航,应作为租期内的时间计算并成为租期的一部分。

由于进行这些修理期间需要使用和营运船只而产生的费用和开支,船东不予负责。

(g)如上述保险的条件允许有关方安排附加保险,则各方附加保险的金额将分别限于第29和第30栏所列各方的金额。船或租船人(根据具体情况)应立即向另一方提供所安排的附加保险的详细情况,包括保险证明或保险单,以及在必须经承保人同意的情况下承保人书面同意的副本。

(h)按本条的附条(a)的要求,为船只安排了保险,而船只变成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时,所有保险赔款应付给船东,由船东根据船东和租船人的利益多少进行分配。

(i)在船东按照本条的附件(a)安排的保险项下,船舶变成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本租船合同将从招致这种损失的事故发生日期终止。

(j)租船人在船东提出要求时,应迅速办妥所需要的有关文件,以便船东将船舶委付给承保人并提出推定全损的索赔要求。

(k)按本条附条(a)的规定所投保水上险和战争险的船只价值系第28条中所列的金额。

(1)尽管有第8条(a)的规定,双方协议根据第12条的规定,如适用的话,船东应在船的租期内使船始终持有未过期的船级证书。

13.还船

租船人应于租船合同到期时按第18栏列明的一个安全和不冻的港还船,租船人应给船东不少于30天的初步通知少于14天的确切通知,预告预计还船日期、还船港口区域或还船港,以后船期有任何变化应立即通知船东。

如果船舶奉命进行的该航次结束可能超过租期合同到期日时,租船人可以使用船舶完成该航次,但条件是要合理地计算出该航次,在确定结束租船合同的差不多时间完成而还船。

船舶在还船时应具有与交船时一样好的结构状况和条件,自然损耗不影响船级的除外。

还船时,船舶的检验周期应该是最近期的,船级证明应至少还有第14栏双方协议的那几个月的有效期。

14.无船舶留置

租船人将不承受也不同意继续存在由他们或他们的代理人招致的可能对船东的船舶所有权和利益有优先权的留置或债务。租船人进而同意在租期内在船的显著地方牢固张巾或悬挂一个内容如下的通知:

“本船是(船东名)的财产,租给(租船人名),按照租船合同的条款,租船人或船长均无权利、权力和许可造成、招致或允许任何留置强加在本船。”

租船人对在租期内当船舶在其控制下发生的对船的任何性质的留置,对于由于艇船人对船舶的营运,或由于其对船舶或船舶营运方面的疏忽而发生的对船东的任何索赔,租船人将予船东以赔偿和使船东不受损害,如果船舶由于租船人营运船舶产生索赔或留置而扣船,租船人应负担费用,采取所有合理的措施使船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获释,并负担保释金和其他相关费用。

15.船东的留置

关于本租船合同下所有的索赔,船东可以留置所有货物、第二承租人付给原承租人的运费和承运货物的运费,而租船人由于预付了钱而没有所获可以对船进行留置。

16.救助

所有救助和拖带,均归租船人受益,而为此遭受的损坏和修理费用应由租船人负担。

17.残骸的迁移

如船舶成为残骸或航运的障碍,对于船东因此而应付的不论多少金额,租船人应赔偿船东。

18.共同海损

如有共同海损则按1974年约克棗安特卫普规则或在事故发生时通用的修订的该规则进行理算。

19.转让和光船转租

除非事前取得船东书面同意,租船人不得将本租船合同转让,亦不得将船舶转租,但船东不得无理地不予同意。上述转让、光船转租要以船东所批准的条款和条件为准。

20.提单

租船人对本租船合同项下,为装运货物签发所有提单都要加上一个首要条款,该条款要有在本行业中强制适用的关于承运人对货物的义务、责任的法规,如无法规,提单应包括英国海上货运法,提单也应包括新杰森条款和互有过失碰撞责任条款。

租船人同意赔偿船东由于船长、高级船员或代理签署提单或其他单证而发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21.银行担保

租船人作为不折不扣地履行本租船合同的义务和保证,承担在交船前提供第一流的银行担保和付款保证书,金额和地点如第26栏。

22.征用/买进

(a)如任何政府或其他主管当局征租本船(以下称“征租”),不论“征租”发生在租期内什么日期,也不论“征租”的时间多长,是无期限的,还是有期限的,也不论在租期的余下时间是否继续“征用”,本租船合同不得被认为因此失效或终止,而租船人应按租船合同订明的方式连续支付规定的租金,直到租船合同按该合同中的规定终止为止,但是“征租”时船东已收到或将可以收取的征租租金或赔偿将在余下的租期内或“征期”期内(两者取其短者)付给租船人。

当征租租金付给租船人时,本租船合同项下的租金同时要付给船东。

(b)如由于船舶被强制买进或所有权被任何政府或其他主管当局征用致船东对船舶的所有权被剥夺时(以下称“强制买进”),那么,不论这“强制买进”在租期内哪一天发生,本租船合同将被认为从“强制买进”那天起终止。如果那种情况发生,租金要付到“强制买进”的日期和时间,租金不退。

23.战 争

(a)由于任何实际或威胁性的战争行为、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动、海盗或敌意行为,或任何个人、团体或国家对本船或其他船或其货物的恶意损害、革命、内战、内部动乱、或由于国际法的施行致一个区域有危险时,不得指令船舶驶向或继续驶向该危险区域的任何地点,亦不得将船投入该危险区域的任何航次和服务,亦无论如何不得使船面临或遭受由于实施制裁而招致的任何风险或处罚,亦不得载运任何可能带来下列各种风险的货物,即使船遭受交战或战斗中的政权和各方面或任何政府或统治者的扣留、俘虏、处罚或其他任何种族的干预等风险,险非事先取得船东的同意。

(b)关于船只的离港、抵港、航线、挂港停航、目的港、交船或其他等方面,船只有自由权遵照其船旗国家政府或其他任何政府、或得到该政府许可的代理,或声称代理他的任何个人(或团体)的命令或指示办事,这也包括根据船只的战争险条款有权发出这种命令或指示和任何委员会或个人。

(c)如在下列任何二个国家之间爆发战争(不论宣战与否):英国、美国、法国、苏联、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如果船旗国卷入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动、革命或内部动乱,妨碍船只正常营运者,船东或租船人都可取消本租船合同,本租船人按照第13条的规定将船还给船东。如船上有货物,则在目的港卸完货后还船,如在本条所述情况下船被阻止目的港,则船在船东指示的附近一个开放的安全港口卸完货后还船。如果船上没有货物,则就在当时所在港口办理或船东指示的附近一个开放的安全港口还船。在各种情况下,应按第九条的规定继续支付租金,并且除了上述的情况外,租船合同的其他规定将适用到还船为止。

(d)如果为了遵守本条的有关规定而未履行本合同有关规定的,均不能认为是不照本合同办事。

24.佣 金

对于本租船合同项下所有的租金,船东要支付佣金给第31栏所列的经纪人,佣金率见第30栏,但在任何情况下,佣金不得少于任何一方违反本租船合同,以致租金没有全部付足时,应负责的一方要赔偿经纪人佣金损失。

如双方同意取消租船合同,船东要赔偿经纪人佣金损失,但遇到这种情况,佣金不得超过一年租金的佣金。

25.法律和仲裁

本租船合同使用第33栏所列双方协议的那个国家的法律。

关于本租船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将提交伦敦仲裁或在第34栏双方同意的地点仲裁。根据情况,纠纷将由有关双方指定的单一仲裁员来解决。如果有关方对指定的单一仲裁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话,则纠纷应由三位仲裁员来解决,每方指定一仲裁员,每方指定的仲裁员再指定第三位仲裁员。如果仲裁员们未能就第三位仲裁员的指定达成一致意见时,则由哥本哈根的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工会指定。如果任何一方指定的仲裁员拒绝担当工作,或没有能力担当工作,则指定的一方应另指定一位新的仲裁员来代替。

在一方已指定其仲裁员,并以信件、电报或电传向另一方发出缺席的通知后两周,如另一方仍未能指定一位仲裁员,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在接到已经指定仲裁员的一方的申请后,代表缺席的一方亦指定一位仲裁员。仲裁庭作出的裁决应是最终的裁决,对有关方都具有约束力,在需要时可以由仲裁庭或其他主管当局像法院的判决一样执行。

第三部分

使用于通过抵押提供资金的新造船租用购买协议。

(可供任意选择的,只适用于在第29栏明确协议和说明的情况)

26.在本租船合同到期时,如租船人已按照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履行了责任,兹协议在支付了最后一个月的租金后,按第10条租船人已购得该船和获得船舶的一切,船价已全部付清。

如到期租金延迟支付不超过7个连续天,或延迟支付是由于租船人所无法控制的原因,则第二部分10(e)条款中的船舶撤回权将不予适用。然而,到期租金支付的任何延迟将使船东有权得到年息10%的利息。

27.在以下各段,船东称为卖方,租船人称为买方。

28.在本租船合同满期时,由卖方交船给买方。

29.卖方保证在交船时,除了属于买方原因的债务或经协议在船交付时不予付清的现存的抵押外,船舶免除了所有债权和海运留置权。如有在交船前发生的对船舶的任何索赔要求,卖方只承担对这些索赔所造成的后果,给买方以赔偿,但限于能够证明卖方对这些索赔负有责任的部分。凡是关于船舶的购买和买方船籍登记的一切税款、公证费、领事费以及其他收费和开支均由买方负担,关于结果卖方的注册登记的所有一切税款、领事费其他收费和开支均由卖方负担。

在支付最后一个月租金时,作为交换,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一件经正式证明,办妥合法手续的卖契以及列明登记债权(如有的话)证明书。在交船时,卖方应为船只从船舶登记方面注销作准备,并提供注销证明给买方。

卖方应在交船时交给买方全部船级证明书(船壳、机器、锚、链等)以及卖方有的所有图纸。

30.无线电设备和航海仪器,除非是租用的,应包括在一起出售,不另收费。

31.船只及属于船只的一切,在交付给买方前,其风险和开支,应由卖方承担,并以本租船合同的各项条件为准,船只及属于船只的一切将按照交船时的现状交船和接船。交接之后,对于可能有的各种缺点或缺少,卖方不予负责。

32.如船长、高级船员和其他人员系由卖方所委派,买方承担付费将他们遣返到按第二部分第二条光船起租的那个港口,或支付相当的旅程费用由他们回其他任何地方。

[协议参考]装载机机械租赁合同范本模板六篇


在这个瞬息万变的现代社会,租赁合同被使用的越来越频繁了,租赁合同与买卖合同不同,在结束后需要返还租赁物。合同可以约束双方共同履行责任和义务,签订租赁合同时要注意内容合法。是否在为租赁合同而烦恼呢?合同范本网(jht868.com)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协议参考]装载机机械租赁合同范本模板六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装载机机械租赁合同范本【篇一】

租用铲车合同书

租用方为甲方:

出租方为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甲方租用乙方的铲车部,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租用方的铲车型号为型,甲方每月付给乙方租金 元人民币(大写: )。

二、此合同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付款方式:

乙方铲车进入地工后,甲方首付半月租金计 元,乙方方可施工。此后至第 天时甲方付清整月租金,如逾期不付乙方有权停工或调走铲车,由此赞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四、甲方负责铲车的柴油及乙方驾驶员的吃住(付生活费)。

五、甲方如因自身问题出现的(如证件不全,无证开采扣车,毁车等事件)所造成的乙方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部负责,在扣押期间租金照付。

六、甲方如长期停工或解除租用合同时,须提前5天告知乙方,并给乙方加足来时油量,让乙方回家。

七、如乙方有特殊情况不能为甲方服务时,须提前7天告甲方即停止租用合同。

八、在合同期内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及工作安排。

九、乙方负责铲车的维修和驾驶员的工资及除柴油以外的其他油。

十、在施工期间如因乙方原因所造成甲方的机器损坏,甲方自行修理、修理几天甲方扣除乙方几天租金,在维修期间乙方不承担其它机器的费用,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每月4天的正常维修期。

十一、乙方铲车在工地施工期间,由乙方驾驶员操作不当赞成的事故,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除此之外造成的事故乙方不承担责任。

十二、在工地无论任何情况下,出现打骂司机现象,乙方有权立即停工,终止合同,租金一律不退给甲方。

十三、甲方必须负责驾驶员和铲车的安全保障。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如发生纠纷,按正常法律程序解决,经双方签字捺印之日生效。如有一方违约,赔偿另一方违约金。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装载机机械租赁合同范本【篇二】

甲方(承租方):

车型:

乙方(作业方):

租赁使用地点:

为了确保装载机在租赁过程中正常运行,经甲乙双方就装载机租赁有关事宜进行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l、甲方承担装载机的柴油消耗和随机配备工作人员的食宿,以及设备的保管。

2、甲方提供作业任务,对于岩石部分应作出相应的爆破,严禁硬性作业。

3、甲方负责装载机作业全面管理,合理制定施工计划。

二、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l、提供装载机一台,工作人员壹名,确保车况正常,如因机械故障,月度内维修保养时间不得超除三天,若有超出甲方可按租金比例系数扣减乙方的实际误工租金(月度工时达到时免扣)。

2、乙方自理装载机的维修配件和付油开支,以及业务往返的差旅费用。

3、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合理安排,真正做到安全高效,自理施工过程中自身人为造成的安全责任。

三、租金标准

合同宗旨为月度租赁,即每月(二十八天)装载机的基本租赁使用费为_________元整,超出_________小时以外的超时款另外计算(乙方不提供税票)。

六、租赁费用的支付

装载机自进场之日起每月租赁时间达到25天后一次性付清当月租金,工程完工后付清剩余款项。

七、安全责任及设备保管

1、甲方必须提供安全的施工环境,正确指挥施工,如乙方觉得施工环境太差,工作难度太大,作业很不安全,可停止施工,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再施工。如甲方强行施工,造成设备及人员伤亡,甲方全部承担赔偿。

2、如出现甲乙双方事先没有预测的事故发生,造成设备损坏和人员伤亡,甲方承担责任。

3、属乙方装载机手责任,造成设备损失和人员伤亡由乙方承担责任。

4、乙方责任人员必须听从安排,积极、主动配合甲方责任人员的指挥,优质高效完成每天的工作,并遵守甲方的作业时间和规章制度。

5、装载机在租赁中如出现被盗或人为破坏甲方负责赔偿。

八、综上所述,甲、乙双方互相遵守,确保施工正常进行。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每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载机机械租赁合同范本【篇三】

承租方(甲方):_________

出租方(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议妥并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租赁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设备名称:_________装载机规格型号:_________

数量:壹台技术状况:良好

生产工厂:上海龙工机械有限公司出厂日期:_________

二、设备使用地点及工程项目:

本租赁设备仅限于在第三项目部施工工地,用于柴二隧道出口DIK193+095路堑土方施工_________工程。

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及使用权

1、甲方仅在租赁期间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设备的使用、收益权。

2、乙方拥有对租赁设备的所有权。

四、设备司机配备及工资标准:乙方为该设备配备司机壹人,由乙方负责工资,工资每人每月3200元,食宿由甲方负责。

五、租赁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此土方工程结束止。

六、租金标准及结算方式按天结算:每天为10小时=600元租金原则上以银行电汇方式支付,乙方在收取租金时应向甲方出具正规发票。

七、租赁设备的运输、使用、维修、保养费用

1、设备的进场费用由乙方负担,退场费由乙方负担,设备安装、拆卸费由乙方负担。

2、设备在租赁期间所需的燃油、附属油费用由乙方负担,燃油费用由甲方负担。

3、设备定期维修保养费(不含日常保养和故障保养费)由乙方自行负责,确保设备完好。

4、其它约定

甲方: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装载机机械租赁合同范本【篇四】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设备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甲方根据工程需要,租赁乙方施工机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租赁机械设备事宜签订协议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机械:__装载机,品牌:__,大架号:______,发动机号:______。

二、租赁使用地点:

三、租用期限:乙方接到甲方电话通知时,且机械设备到达甲方指定现场之日起计租,租期至甲方正式通知乙方退场时。租赁期内每日工作时间由现场决定,第一个月有_天时间的机械维修,超出天数,每天罚款___元。

四、机械设备租赁形式及结算方式:

1、合同单价:第一个月按月结算,_____元/月,第二个月以实际工作天数结算,___元/天。

2、机械设备在租赁期间产生的维护费由乙方自行负责。

3、设备往返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托运方将设备运至指定地点后支付运输费。

4、租金的结算方式:甲方以油卡的方式支付乙方_%赁费用,提供租赁期的燃油费用。

5、乙方需提供司机身份证、驾照、叉车证等相关配套证件扫描件。

6、因乙方驾驶不当导致现场太阳板或其他设备损坏,乙方需原价赔偿,否则甲方将从工程款中扣除。因甲方现场指挥不当导致现场太阳板或其他设备损坏,由甲方承担责任。

7、设备在运输过程中,导致的机械损伤,甲方概不负责。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将负责赔偿对方因此而带来的一切损失;

2、有关本合同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该根据《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每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乙方(公章):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

20__年__月__日20__年__月__日

装载机机械租赁合同范本【篇五】

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设备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 G855B (型号) 装载机 (设备) 1 台。

第二条 本设备仅限于在 商____县 使用,用于 莲花XX拦河坝土建工程 施工。

第三条 甲方拥有对租赁设备的所有权,乙方仅在租赁期内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租赁设备的使用权。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未经乙方同意将设备投入其他地方使用。若被发现将视为甲方违约。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9000 元(违约金不超过租金的5%)。

第四条 甲方因为该设备在任务饱满时即工作时间20小时天时配备操作手 2人,在任务不饱满时即工作时间10小时天时配备操作手 1人,操作手工资由甲方负责。食宿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设备在租赁期间所需的燃油(柴油)由乙方提供。乙方所供应的燃油只能用于该设备,不能挪作它用,否则视为甲方违约。如有违约,按供应价的10-20倍罚款。设备在租赁期间其他油料及日常维修保养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设备进入乙方施工现场后,甲方设备操作手应做到尽职尽责服从乙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乙方有权要求撤换甲方那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任何人员,甲方应及时予以撤换。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设备及操作手的安全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设备的租赁费由调度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一)在任务饱满时按 24000元月计算,每月30天,每日工作20小时。从设备进场投入使用后开始计算费用。

(二)在任务不饱满时按 16500元月计算,每月30 天,每日工作10小时。若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加班,甲方因积极配合服从安排,加班期内的设备费按 50元台时计算。从设备进场投入使用后开始计算费用。每月根据操作手的工作统计表,必须由乙方负责人签字(盖章)方可生效,每月月底统一结算。

第八条 设备每次的进场和出场费用全部由 甲 方承担。

第九条 在工作过程中,若设备发生故障甲方应及时排除故障并通知乙方。因设备故障造成每月停工一天以上的部分乙方应扣除甲方每月相应天数租赁费。造成乙方施工不能正常进行而发生的损失,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9000 元(违约金不超过租金的5%)。

第十条 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有效履行是建立在乙方与XXX(即业主)签订的《____省商____县莲花XX拦河坝土建工程》有效履行的基础上,因业主的原因影响了本合同的履行或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可就合同继续履行、中止或解除合同另行协商。

第十二条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须向合同履行地(即莲花XX拦河坝土建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合同执行期内,甲X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X双方各执两份。 本合同双方签字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载机机械租赁合同范本【篇六】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方现租乙方装载机壹部,现将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租赁费用:月租金 元(大写: )

四、租赁时间:自二0一一年 月 日起至本项目钻孔施工完。

五、租赁计时方式:以30天为壹个月。在施工期间,如遇天气影响或其它人为影响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施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耽误的时间必须计为租赁时间)。

六、付款方式:每月甲方付乙方一定数额的租金,做为乙方临时周转费用,余款工程结束退场时一次性付清。

七、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乙方在施工期间司机的食宿和装载机燃烧的柴油(进场时乙方加满柴油,退场时甲方为乙方加满柴油),施工期间装载机手的`工资和机械的保养、维修等由乙方负责。

2、甲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开工条件,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施工,在停工期间,甲方也必须按相应租赁费用计费。

3、乙方负责装载机的进、退场,并为甲方提供良好的机械设备。如果由于乙方机械损坏,修理时间太长,影响甲方施工,甲方有权扣除其停工修理影响的工作日,或视情节辞退另租其它机械,租金不足月可按日结算。

4、机械手必须按操作规程施工,施工期间的一切机械事故和安全事故及其它损失由乙方负责。

5、设备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后,乙方机械手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和调度,没有甲方专职管理人员调遣,杜绝擅自动用挖机,并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管理和规章制度。

6、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注意各自的安全。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后生效,望双方共同遵守,工程结束,工程款结清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协议参考]工程机械设备租赁合同范本(1200字)


在进行租赁的时候,一般就会使用到非常常见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不需要租赁物的交付才能够成立。合同在租赁过程中是最有利的证据,签订租赁合同要明确合同的内容。所以,你是否知晓租赁合同是怎样的格式呢?以下是合同范本网(jht868.com)小编收集整理的“[协议参考]工程机械设备租赁合同范本(1200字)”,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工程机械设备租赁合同范本【篇一】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双方互利合作的原则,订立如下合同:

一、工程地点:

乙方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特向甲方租赁挖掘机壹台。

二、租赁时间

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租赁方式、费用结算时间

挖机租赁采用月租制:无论晴、雨、雪天气,每月按元(大写:),每月租赁费用于次月日之前结算完上月的费用,工程完工一次性结算所有费用。

四、工作时间及超时计算

挖机每月工作时间最高为小时,如在本月内有走出时间,则按每小时元计算,时间以挖机计时器为准,如没有达到时间则按月计算。

五、挖机进出场费用

租赁时间如不满三个月,乙方承租挖进出场费元,超过三个月乙方承担进场费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施工进度,在安全施工情况下,安排机械每天的工作时间。

(2)乙方提供挖机驾驶员和管理人员的吃、住及挖机燃油,因燃油造成的停工损失,由乙方负责。

(3)在施工工地工作范围内工作,乙方应保证甲方工程机械及驾驶同的生命安全,因乙方指挥不当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全责,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各负一半责任。

(4)乙方必须保证甲方挖机时、出场时的道路畅通。

(5)乙方支付给甲方所有费用均以现金支付。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保证机械正常使用,定期(每月有天时间)保养机械。

(2)甲方驾驶员在保证工程机械及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应无条件的服从乙方指定人员的调度、指挥施工。

(3)在停工休息时间内,乙方应协同甲方驾驶员放置好工程机械以及保证其安全。

(4)甲方收租赁费用后出具收据,不承担任何税费。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时结算租赁费用,超过一天,按月租赁费用1%计算违约金。

九、其它

(1)如有异议,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产生的纠纷若不能协商解决,可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

(2)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机械设备租赁合同范本【篇二】

承租单位: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出租单位: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根据_____________工程需要,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甲方租用乙方的_______________,为明确责任,便于管理,确保安全,利于生产,制定本安全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执行国家和_____市有关__________机械的安全管理规定。

二、乙方必须保障__________的完好和安全,按照生产厂家的技术文件支立、使用、维修、拆除;保证安拆、加节、维修等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作业,否则发生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三、甲方依据乙方提供的设计方案,负责塔吊(电梯)基础的制作,经双方验收合格签字后可进行塔吊(电梯)安装,塔吊(电梯)安装完毕后,经公司验收合格方准投入使用。使用过程中,甲方应负责塔吊(电梯)基础的检查、维护。如因基础造成塔吊(电梯)倾翻出轨等事故由甲方负责;如因乙方提供的资料不准确造成事故,由乙方负责。

四、处于塔臂回转范围的高压线或其它架空线(缆),人员和车辆通道、建筑物等需要保护时,甲方负责搭设防护棚、隔离栅栏。并设立红旗及红灯示警。

五、塔吊(电梯)需要顶升、拆除作业时,甲方负责现场协调,保证现场作业范围内没有人员停留、通行。

六、塔吊(电梯)与结构锚固时,甲方按要求提供锚固定位置,搭设锚固操作平台和通道,保证锚固作业人员的安全通行和操作。锚固拆除前,甲方保证操作平台和通道经常处于安全状态。甲方不得随意改动锚固点。

七、同一施工现场或相邻施工现场两台以上塔吊作业时,甲方根据需要负责协调各塔吊之间的工作时间、回转范围、吊装地点、停机方向、高差等事宜,确保塔吊不发生相碰。

八、塔吊(电梯)司机必须持证上岗,遵守“十不吊”规定。

九、甲方为乙方提供的配电箱由甲方负责管理,甲方不得在为乙方提供的配电箱内接其它设备,并不得在塔吊作业中切断电源。

十、塔吊的安全管理由乙方负责:吊具、索具、信号工、摘挂钩人员的安全由甲方负责。

十一、乙方司机、安拆、加升作业人员应由乙方负责进场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和执行,甲方监督。

十二、在安装、拆装或运转过程中,凡因塔吊(电梯)本身的缺陷、安全保护装置不齐全或失灵、司机违章操作等造成的事故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三、凡因司机不遵守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坚守岗位,擅离职守,擅自将塔吊(电梯)交给无证人员操作所造成的事故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四、甲、乙双方单位的领导均无权指派无操作证人员上岗,如因领导强行指派无证人员操作所造成的事故和损失,谁指派谁承担全部责任。

十五、塔吊(电梯)司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十六、上级在检查中发现对司机违章操作或因塔吊本身的缺陷等进行处理时,所罚款项或责任匀由乙方承担。

十七、乙方应保证塔吊(电梯)在使用中不影响甲方的安全达标活动。

十八、吊装作业中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均应试保护现场、积极抢救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配合上级部门调查处理。

十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二十、本协议有效期:自签定之日起至塔吊(电梯)退场后终止。

二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凡属国家、_____市有关规定的均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地方等相关政府管理部门规定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补充。

二十二、需补充的条款,由双方协商后另外补充说明。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

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工程机械设备租赁合同范本【篇三】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以下设备达成协议:

一、设备的使用地点及工程情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赁设备概况

设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台):___________________

随机人员(人数):_____________

机手补助: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设备的所有权

本合同所列的所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设备机械只享受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对设备的转租权。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四、甲方的基本责任

1.提供技术型良好的设备。

2.设备进入乙方施工现场厚,甲方机手服从乙方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3.甲方机手应该按设备操作规程施工。

五、乙方的基本职责

1.为甲方机手提供食宿。

2.乙方负责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并保证设备.人员的安全。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不得强迫甲方机手违章作业或超负荷工作。

4.乙方应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机械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机械租赁收据交给甲方

5.乙方对甲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手要进行安全培训。

六、结算方式及相关事宜

1.租赁期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计算租金。如乙方提前使用,则从使用日期开始计算租金。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交给甲方后,办理退场手续。如乙方继续租用需签订续租合同,续租不足一个月时,租赁费按实际天数计算。

2.结算方式:设备租赁费按包月计算,首月_________万元/月,次月_______万元/月,第三月______万元/月,第四月______万元/月,第五月______万元/月,第六月______万元/月,乙方在甲方确认设备后向甲方支付首月租金______万元,并且完全支付进场和反程运费押金______元后办理提货手续。反程运费押金在租赁期满三个月时从当月租金中扣除。乙方应在每月提前五日向甲方交付下月租金。如到期未付租金,甲方有权停机或将设备撤场,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本设备按月结算。如使用不足一个月,按整月结算。超过一个月以上,超出部分按天计算( 元/天)。

3.运费的承担:设备的进场费用由乙方承担,退场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租期不足三月,则退场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设备退场前五日内通知甲方。

4.工作时间:每月工作时间不得超过______小时,超出部分按______小时折合一天计算机械租金和机手加班费。

5.油料提供:乙方负责提供在租赁期间内设备运行所需的符合运行标准的油料,否则造成的停机损失由乙方承担。

6.设备维修:乙方应协助甲方机手作好设备的维修工作,所付的维修费用用以甲方机手签字为准每月每台维修费超过______元以上的部分由甲方承担,______元以下的部分由乙方承担。另乙方承担摊铺机叶片.滤芯等低值易耗品的费用。

7.设备因故障造成的停工每月累计布超过______天(维修时累计______小时折合一天),若超出三天,则超出的天数不计租赁费。

8.设备租赁期间,乙方如需转移工地施工,必须征得甲方得书面同意,并保证甲方设备在该协议结束后返回。

七、本合同的附件时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租赁合同附表.租赁机械收据.及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做出的补充规定。

八、争议的解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仲裁费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十、如本合同未加盖甲方合同章,则视为无效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机械设备租赁合同范本【篇四】

咀方:

乙方:

就锰矿生产机械购销事宜,经甲、乙双方商议达成共识,特定如下供货合同。

1、乙方负责甲方所购洗矿机、四辊水选机、打沙机、笼筛、输送带、4寸水管1000米及附属设备的技术指导安装调试工作,并做好售后服务工作。所有设备保修期为三个月,电动机保修一年。

2、甲方先交付乙方所需机械设备定金人民币捌万元整,从交定金之日起,乙方25天内保质保量完成甲方所定全部设备。

3、甲方提货时先付人民币¥322300.00元的货款给乙方,安装调试后余款人民币拾万元整一个月之内付清。

4、甲方所购乙方生产机械设备如出现质量问题或达不到设计生产能力均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5、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生效。

咀方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

乙方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 乙方银行帐号:

年 月 日

工程机械设备租赁合同范本【篇五】

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要求

1.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乙方同意出售附件所列 系统设备。

2.产地:详见附件。

3.质量标准:

1)按原厂质量标准,即以说明书为准。

2) 其他:____________

4.技术标准:乙方提供的设备为原厂行货,符合原厂行货的技术标准。

5.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所列各项目的总价款为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

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______种方式支付:

① 甲方在货到并安装验收合格后______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项。

第一期付款:合同签订后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__% 。

第二期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后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__% 。

第三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付款信息乙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负责开具相关发票。

第三条、其他约定事项:本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参考]挖掘机出租 挖掘机租赁合同通用


挖掘机出租 挖掘机租赁合同【篇一】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乙方因工程施工需要租用甲方挖掘机,为确保双方友好合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履行。

一、承租单位施工地址:

二、租赁机械型号及数量: 日立350挖掘机一台,带破碎锤

三、租赁挖掘机时间:暂定租赁期为 20xx 年9月2 日—20xx 年10 月 1 日,具体租赁时间按照实际使用为准。

四、租赁方式及价格:按月租赁,月租金 90000 元(大写:玖万元整 ) 限时270小时,每小时按330元补给甲方,若工作时间不够270小时,月租金不变

五、结算方式:机械进场后一次性付清第一个月租赁费,另外由乙方负担机械进出场费。

六、甲方的职责和权利:

1、 甲方司机应保证设备工作状况良好,并负责按设备的检修规程及时做好挖掘机的维护、保养工作;

2、 甲方负责机械租赁使用期间维持机械正常使用的液压油、配件等;

3、 甲方操作人员必须接受乙方工地负责人的指挥,必须遵守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主动与工地配合;

4、 甲方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发现不安全隐患有权停止作业,并有责任及时通知乙方共同采取措施,挖掘机出现故障时,甲方须迅速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抢修,及时排除,以保证乙方生产使用;

七、乙方的职责和权利

1、乙方负责机械进场后的看护及日常管理以及机械的安全完好;

2、乙方负责机械使用过程中的燃油及日常润滑油料;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挖掘机作业要求,不得在甲方提出异议后仍违章指挥作业,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在施工中或月租期间的一切安全事故以及连带的经济损失和责任与甲方无关,全部由乙方负责。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可订立补充协议,若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或由守约方总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九、本合同期限为暂定期限,具体日期按照实际使用结算执行。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挖掘机出租 挖掘机租赁合同(篇二)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借方)

为了确保挖机在租赁过程中正常运行,经甲乙双方就挖机租赁有关事宜进行协商,特 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甲方承担挖机的柴油消耗和安排随机配备工作人员的食宿,以及设备的保管。

2、甲方提供作业任务。

3、甲方负责挖机作业全面管理,合理制定施工计划。

二、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提供 挖机两台,工作人员两名,确保车况正常,如因机械故障,月度内维修保养时间不得超除二天。

三、租赁期间作业时间规定: 租赁期间作业时间规定:____月度租赁作业工时为 小时。如甲方超过 个小时,另按时间收费。

四、进退场费用规定 :甲方租赁乙方挖掘机期限为 两个月,进出场费用由甲方支付 元。

五、租金标准 :合同宗旨为月度租赁,即每月(三十天)挖机的基本租赁使用费为陆万伍仟元整,两个月共计 元整。

六、租赁费用的支付 :挖机自进场之日起首付 元整,时间达到 30 天后一次性付清当月租金。

七、安全责任及设备保管

1、甲方必须提供安全的施工环境,正确指挥施工,如乙方觉得施工环境太差,工作难 度太大,作业很不安全,可停止施工,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再施工。如甲方强行施工,造 成设备及人员伤亡,甲方全部承担赔偿。

2、属乙方挖机手责任,造成设备损失和人员伤亡由乙方承担责任。

3、乙方责任人员必须听从安排,积极、主动配合甲方责任人员的指挥,优质高效完成 每天的工作,并遵守甲方的作业时间和规章制度。

4、挖机在租赁中如出现被盗或人为破坏甲方负责赔偿。

八、综上所述,甲、乙双方互相遵守,确保施工正常进行。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 综上所述, 乙双方互相遵守,确保施工正常进行。

本合同一式贰份, 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每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每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挖掘机出租 挖掘机租赁合同(篇三)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以下设备达成协议:

一、设备的使用地点:梅河口

工程内容:

二、租赁设备概况:

设备名称:沃尔沃EC210BC挖掘机壹台,机手一名;

机手工资:壹万元整,甲方承担。

租赁金额:五万元整月(50.000元月)

三、设备的所有权:

本合同所列的所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设备机械只享受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对设备的转租权。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四、甲方的基本责任:

1、提供良好的设备和操作机手。

2、甲方机手应该按设备操作规程施工。

3、甲方机手必须听从乙方的安排。

4、如甲方不听从乙方人员的安排,乙方有权解除所属合同。

5、合同履行期间,机械的附属油、维修、零配件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挖掘机出租 挖掘机租赁合同【篇四】

甲方:(租用方)贵州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

乙方:(出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财产租赁合同及有关法律合同,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力与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租赁合同。

经甲、乙双方共同的协商同意,甲方自 20xx 年 06 月 17 日起租用乙方挖掘机用于 花溪凉水110kV变电站增容改造 工程工地施工,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责任:

一、根据甲方要求,按时到场,为甲方派遣技术好,操作熟悉人员。

二、按甲方工程要求施工,服从甲方在安全情况下施工,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三、乙方派来挖掘机师傅每月工资,由乙方负责支付。

四、乙方挖掘机师傅不得向甲方索要额外劳动报酬。

甲方责任:

一、甲方租用乙方挖掘机进场后,拖车费用由甲方负责,双方协商后,租金及超出的时间每月结算一次,必须当月付清。每次领款以收条签名为准。如果甲方不按时付清月租金,乙方有权停工甚至终止合同退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切由甲方全部承担。

二、甲方租用乙方挖掘机的租用期限暂定为 10个月 ,每一个自然月租金为人民币 肆万伍仟元整,现金支付,税款由甲方负责。每月工作时间为240小时,不足240小时按240小时计算,超出240小时,每小时按200元计算。工作

时间按挖掘机上码表行走数字为准。进场时码表数字为 1577 小时。挖掘机进场出场托运费,甲方用不足十个月进出场拖车费由甲方负责,若租用十个月以上挖掘机出场拖车费由乙方负责。

三、挖掘机进场后,挖掘机燃油(0#)及机械操作手管理人员的食宿由甲方无偿提供,直到退场。

四、在施工工程中,甲方就安排压路机在安全情况下施工,不得强迫地指挥挖掘机进行高难度,危险性的施工,若发生此类现象,造成机械及人员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全部责任,在施工过程中若挖倒地面构筑物、电缆、电线、水管等,甲方负责全部责任。乙方机械必须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机械若发生故障三天以上,工作天数顺延。

五、挖掘机进场后,机械安全,值班事物由甲方负责。若挖掘机发生被盗或挖掘机零件被遭到人为破坏情况,乙方所受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部负责。

六、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或抵押乙方的挖掘机给他人或单位。如有续租遵照本合同以上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涂改无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xx年xx月xx日

挖掘机出租 挖掘机租赁合同【篇五】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

乙方因工程施工需要租用甲方挖掘机,为确保双方友好合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履行。

一、承租单位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

二、租赁机械型号及数量:大宇220-7一台。

三、租赁挖掘机时间:暂定租赁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乙方解除租赁合同为止。

四、租赁方式及价格:按月租赁,月租金36000元(大写:叁万陆仟元整),每月工作240小时,超时另算。按月租金除天数的方式。驾驶员工资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五、结算方式:每月____日付清当月租赁费,进出场运费三月内由乙方负责。

六、甲方的职责和权利:

1、甲方只负责提供挖机,在乙方提供的操作人员正常操作的情况下才能保证挖挖机无故障。

2、甲方应保证设备工作状况良好,并负责按设备的检修规程及时做好挖掘机的维护、保养工作。

3、挖掘机出现故障时,乙方及时通知甲方组织人员进行抢修,及时排除,以保证乙方生产使用。

4、甲方要求乙方每个月给甲方三天不定时保养。

七、乙方的职责和权利:

1、挖掘机的操作人员由乙方提供,工资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2、乙方负责机械进场后的看护及日常管理人及人员挖掘机的安全完好,与甲方无关。

3、如果挖掘机被砸坏和被有关部门扣押,由乙方全全负责。

4、乙方提供的操作人员必须对挖掘机进行日常保养和维护,如果未经日常保养和维护出现故障,由乙方负责。

5、乙方负责机械使用过程中的燃油。

6、乙方负责为操作人员提供免费食宿。

7、乙方负责指挥和作业班次的安全生产,自行调整,可自行更换不合格操作人员,与甲方无关。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可订立补充协议,若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或由守约方总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九、本合同期限为暂定期限,具体日期按照实际使用结算执行。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电话:电话: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挖掘机出租 挖掘机租赁合同【篇六】

租赁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现有甲方将一台挖掘机(带__________)租赁给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修整路基__________公里;工程进行施工,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无异,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现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期间,乙方除支付甲方的设备租赁费用之外。其他所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租金付款方式

两条路修整路基费用共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元)人民币。机械到达施工现场后乙方先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甲方修整完__________公里路基后,乙方再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元);甲方进入另一条路开始修整路基乙方再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甲方修整完全部路基后,乙方一次性付清剩下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给甲方。

三、施工要求及工期

1、按该路现状路宽进行路基修整施工,另增加______个避车道。

2、工期为__________天,即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四、租赁期间甲方随机操作人员必须服从乙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排和指挥,尽职尽责,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离岗,但乙方不得强令操作人员违章冒险作业,如因此造成事故,乙方应负全责。甲方操作人员因自身操作不当,造成事故,甲方应负全责。

五、甲方工程完工后,应提前通知乙方现场验收,作好退场准备。

六、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因使用管理不当,强令违章冒险作业,擅自拆卸等原因,造成所租机械的损坏、损失,甲方自己负全部责任。

2、甲方擅自将机械转租或擅自安排未经乙方同意的人员上机操作所造成机械事故,或利用机械进行非法活动,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同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如甲方中途退出不按合同修整完路基,乙方有权不支付给甲方剩余款项。

4、挖掘机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甲方负全部责任,与乙方无关。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可自行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生效。工程完工且剩余款项全部结清后,本合同自然失效。

九、本合同签字地点为: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

挖掘机出租 挖掘机租赁合同(篇七)

立协议单位: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由于XXX风井冻结项目部7月份开始筹备施工,因处没有给项目部配备铲车,经请示并取得同意,暂由项目部租赁铲车以供筹备使用。为了保障工作的正常展开,本着互利互惠,互相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特订立此协议。

一、结算单价及付款方式

铲车型号为龙工50型,铲车租赁费300元/时,(含一名铲车司机工资)。待租赁期结束经调度人员和项目部领导签证汇总后一次性付清。付清完结后本协议自动失效。

二、租赁日期

每工作一天结束后由我单位调度人员给予签证认可,租赁结束后由财务部门结算。

三、出租方义务

1、服从承租方在施工现场的工作安排,积极完成承租方所安排的工作。

2、如果因出租方原因耽误施工,承租方可以按影响情况扣减出租方租赁价款。

3、出租方驾驶员工资和及维修配件由出租方自行承担。

4、消耗的油料和司机的住宿饮食由承租方提供。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热门]机械租赁合同范本通用


随着社会经济水平提升,合同的正确签订是开启双方合作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步骤之一,如何拟定有效合同?以下内容“机械租赁合同范本”是合同范本网从网络收集整理的,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机械租赁合同范本 篇1

承租方(简称甲方):

出租方(简称乙方):

因工程需要,甲方租用乙方工程机械设备,本着公正、公平、合理的原理,经双方友好协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设备型号:数量:

二、租赁期限(时间):工程机械设备的租赁方式为月租。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改变月租方式。

三、租金及支付:月租,每月租金元整(大写:_____元)人民币,如果因甲方及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停产或气候原因以致完不成工作,均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租金仍按月租标准计收。

四、甲方应该安排好机械作息时间。

五、甲方在租赁乙方机械期间机械所有权归乙方,甲方不得擅自转租或抵押。

六、机械设备只能由乙方指定的操作工操作,其他人员不得上机操作。

七、违约责任:由违约方负责。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机械退场办清退租手续,款项结清时,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机械租赁合同范本 篇2

出租人(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因建设工程施工需要,租用甲方的钢管、扣件、各种脚手架配件等建筑设备,甲方同意有偿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物种类、数量、租金及损坏租赁物的赔偿标准:

种类

数量

押金标准

计量单位

租金单价(元)

赔偿价(元)

钢管

扣件

应收押金(共计)

特别说明:以上租赁物的种类、详细的规格、数量以乙方签字确认的提货单为准。押金、租金及赔偿金以甲方出具的收据为准。

三、租赁物的用途和使用方法:乙方应将租赁物用于承建

工程,并保证按照国家规定的施工规范、操作规程进行正确使用。乙方不得超负荷使用和违规使用租赁物。

四、乙方应在合同生效后立即向甲方提交一份各种规格、数量的租赁物使用时间表,以便甲方按时、按量的供应。

五、租赁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天。承租人因工程需要延长租赁期限的,应在本合同届满前15日内,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六、租金应按月支付,乙方应在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提交上一月的租费清单,并付清该月的全部租金。甲方收到租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七、经双方协商,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租赁物押金人民币(大写)

元,甲方收到押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押金收据。乙方交纳押金后办理提货手续。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乙方返还的租赁物资经验收未发生缺损情况的,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八、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地点提货,提货时双方当场清点数量并验收质量,乙方指派 为提货人,提货后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提货单,乙方或者提货人在提货单上的签字或者盖章行为视为租赁物已验收且质量合格、完好无损。

乙方提货后对租赁物的数量、质量负责,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均与甲方无关。

九、租赁物的提货与返还时的运输由乙方负责,运费、装卸费由乙方承担。

十、租赁期间,租赁物资的维修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在租赁期间,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十二、乙方对租赁物资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租赁期间届满,乙方应当返还全部的租赁物,按时将租赁物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整理堆放。租赁物资返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因保管不善、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资损坏、丢失的,应按照以下标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钢管缺损的,每米赔偿13.00元;扣减缺损的,每只赔偿4.00元;缺失扣件螺丝的,每套按照0.50元赔偿。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钢管截断使用。否则按照钢管缺损处理。

十三、违约责任:

①乙方不按时交纳月租金的,应向甲方偿付所欠租金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②乙方逾期不返还租赁物资的,除继续承担本合同规定的租金外,每天应向甲方偿付逾期租金总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③乙方如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立即返还租赁物,否则按照本条第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④其他违约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保证人________就乙方的合同义务向甲方提供担保,保证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如乙方违约,保证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对乙方的违约行为承担保证责任。

十五、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十六、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保证人执___份。

十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及保证人)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保证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地址:

本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本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机械租赁合同范本 篇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设备。

二、租赁用途和期限。

1、本租赁设备用于乙方施工。

2、本设备租赁期限自约为个月。

三、租赁费用。

1、押金:乙方在租赁设备进工地前应缴纳押金____赁设备使用完毕结算后,扣除租金及其他费用后,余额退还乙方。

2、租费:从设备检测合格后开始计算至乙方通知甲方拆卸之日止,不足一个月的按天数计算。出租费在每月____日前付清,否则甲方有权将设备拆卸归还。拆卸费、运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本租赁设备的安装、拆卸、运输、进退场费每台人民币计整(其中安装、拆卸包括汽吊16吨以内,特殊环境条件塔拆超出部分差价按实际算,运费含设备标准独立高度以内,超出部分按实计算),均由乙方负责,设备进场后付清。

4、设备基础预埋件费每台人民币计由乙方负责。

四、设备使用及维修。

1、设备必须由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若乙方擅自使用,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2、本租赁设备驾驶员必须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上岗证。驾驶员由乙方聘请,其报酬由乙方支付,对聘用的驾驶员的日常工作由乙方负责管理,现场指挥人员及辅助人员由乙方配备(指挥人员需要配合格人员担任)。

3、乙方委托甲方维护保养,养护费用每台每月元。

4、租赁结束十天内付清所有租赁、保养、维修、配件的费用。

五、双方责任。

1、设备基础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设备技术数据进行设计并施工,必须保证质量,因设备基础下沉、塌方所造成设备事故,其责任由乙方负责。

2、因指挥人员指挥失误所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

3、因工地现场及场地人员条件因数所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责。

4、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因机械设备本身质量问题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

六、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时交纳租金及维修、配件、保养等费用的,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以每日按欠费的____计算。

七、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协调补充,另见附件。

2、如有争议协调不成,由甲方所在的法院管辖。

3、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租赁完毕付清自行失效。

4、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机械租赁合同范本 篇4

甲方:

乙方:

甲方出租以上设备予以乙方(某工地工程)之用,自 年 月 日 时 分至(具体时间)止。双方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建立《设备租凭合同》,以下各项经双方慎重商榷达成共识。乙方自愿交纳设备租凭保证金予甲方: 元(人民币)以示认可并同意以下各款条约双方规定。

注:设备由甲方负责输送到乙方指定工地:

1、明确租金(费用计算){按工地承包,或计时,土方,等各种计量方法,视双方的约定}

2、租凭期设备的保养细则(如维修配件费用的分摊或是单方全包,长规保养标准,与验收标准)

3、如遇乙方未实施所租凭设备的保养维修,甲方将扣除前期保证金的%做为单项违约金处罚。

4、甲方有权监管出租给乙方:(设备名)运作情况,如遇乙方违法违规操作,或直接与间接式用于违法工 作,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乙方必须履行合约期全程所有费用的缴纳;同时甲方保留最终的法律维护权。

5、如遇甲方设备在设工过程中造成乙方人员或财产损失伤害,甲方只履行政府对事故签定赔偿义务与职责。

6、乙方如遇自然灾害或不可抗衡自然原因造成甲方的设备或乙方工程损失时,甲 乙双方自负自身经济损失。

7、如遇其它因素甲方单方撤回乙方工地上的设备,甲方单方承担乙方误工及延工的一切损失费用。

8、在乙方合法并合规操作施工过程中,甲方无权干涉乙方工程中所属设备及项目过程。

9、甲方机械设备在乙方遭不明或人为破坏,乙方将承担他人财产租凭保管失职之责并进行相应的赔偿或全赔责任承担,此款根据地方政府法律程序进行。

10、甲方设备出租给乙方工地后,被盗,或被他人非法挪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设备(折旧 全新市价)赔偿。

11、未尽事宜,双方将在沟通中解决,如遇冲突双方有权诉求法律程序定论。

————————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机械租赁合同范本 篇5

我们作为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201x年度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了公司的相关会议,认真地审议了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201x年度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201X7月公司进行了换届选举,201x年度内,参与发表独立意见的独立董事情况如下: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为:崔劲、张汉亚、王国强。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为:崔德文、王诚军、王国强。

二、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情况

201x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2次、股东大会5次,独立董事应出席董事会会议12次,实际出席12次,无委托出席,无缺席。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201x年度我们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发生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x年度我们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1x年度,我们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建设等情况进行了解,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认真沟通交流,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资料。

我们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促使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推动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扩展公司自愿信息披露工作,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四、 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报告期内,第六届、第七届的三位独立董事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行使了职责,详细了解公司运营、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建设以及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认真听取公司有关部门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运作、资金往来等日常经营情况的汇报;认真审议议案,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共同探讨公司的发展目标。

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和相关人员,在我们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敬意和衷心感谢!

xx年xx月xx日

机械租赁合同范本 篇6

承租方(简称甲方):

出租方(简称乙方):

因工程需要,甲方租用乙方工程机械设备,本着公正、公平、合理的原理,经双方友好协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设备:

数量:壹台,机械使用地点:

二、租赁期限(时间):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工程机械设备的租赁以月租的方式出现。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改变月租方式。

三、租金及支付:月租,每月租金__元整(大写:__元)人民币,__工作时间为240小时/月,如果因甲方及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停产或气候原因以致完不成工作,均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租金仍按月租标准计收,甲方应保证乙方按月累计2天的维修时间,超出2天以上部分甲方则可扣除超出天数的租金。若月度使用不足240小时,仍按一个月租金计算支付。超出小时则按__元/小时进行结算。

四、甲方应该安排好机械作息时间,师傅一天工作9小时,超出9小时则补助司机加班费,每小时__元。

五、甲方不能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乙方有权停机。停机期间视为设备正常工作,租金照收。甲方必须在月工作时间完成后10日内支付租金。

六、甲方无偿提供设备使用的燃料(柴油)和设备操作机手的食宿,甲方在租赁乙方机械期间机械所有权归乙方,甲方不得擅自转租或抵押。

七、机械设备只能由乙方指定的操作工操作,其他人员不得上机操作。所租机械退场时一次结清。

八、违约责任:由违约方负责。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机械退场办清退租手续,款项结清时,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_

乙方:

单位名称(签章):__

单位名称(签章):

联系电话:__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__

身份证号:

合同签定地:

签订时间:年__月__日

机械租赁合同范本 篇7

出租方(甲方):___

承租方(乙方):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以下机械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及数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

设备租赁期限,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____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

1.租金及计算:

⑴、100租金18万元月;实际使用不足月部分按照月租费247;30天215;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⑵、主机租金5万元月;实际使用不足月部分按照月租费247;30天215;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⑶、板车租金5万元月;实际使用不足月部分按照月租费247;30天215;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⑷、装载机租金3万元月;实际使用不足月部分按照月租费247;30天215;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⑸、挖机租金5万元月;实际使用不足月部分按照月租费247;30天215;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2.租金支付:乙方确认设备后向甲方支付首月租金30%,并且完全支付进场费用和反程运费押金5万元。反程运费押金在租赁期满三个月时从当月租金中扣除。乙方应在每月提前____日向甲方交付下月租金。如到期未付租金,甲方有权停机或将设备撤场,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本设备按月结算。超过一个月以上,超出部分按天计算。

3.租赁计费起止时间

(1)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本次设备租赁的计费开始时间,如果设备到达工地后承租方仍不开工,租赁时间照常计算。

(2)在机械租赁期间,因承租方原因或自然原因造成的机械停工,也按日历天数照常计算,承租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租费而停机,也按日历天数照常计算机械租赁计费时间。

(3)机械退租时,承租方必须向出租方发出书面通知,出租方接到书面通知并认可的退租日期为本次的计费结束时间。

4.运转时间及租费签认:机械到达工地之日,承租方必须办理到达日期的签收手续。租赁计费时间开始后,双方每月签认一次机械租赁费。

5.机械的进退场费:设备的进场费用由乙方承担,退场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租期不足____月,则退场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设备退场前____日内通知甲方。

第四条工程项目、工作内容和施工地点

1.工程项目:风力发电机安装工程

2.工作内容:风机吊装

3.施工地点:山西____县楠华

第五条租赁方式及所有权

1.租赁方式:本设备的租赁由出租方配备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工作。

2.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合同所列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机械只享有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设备的所有权。

3.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在设备上随意增加或减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第六条甲方的基本责任

1.密切配合承租方的施工生产,满足承租方施工要求。服从承租方施工人员的施工安排,但有权拒绝承租方的违章指挥。

2.负责配备设备操作,维护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日常维护保养和故障的处理,确保机械技术状态完好。

3.负责操作人员的工资及设备维修配件。

4.与承租方共同办理机械设备的租费签认工作。

第七条乙方的基本职责

1.负责工作期间租赁机械和操作司机的安全,严禁违章指挥,如违章指挥造成机械化和人员的损伤,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损失。

2.提供出租方操作司机的食宿。承担司机加班费及施工补助。

3.负责租赁设备的进场签认及每月租费的签认工作,负责租费的及时支付。

4.负责租赁期间设备保护及看守,确保挖掘机安全。

5.提供合格的燃油及润滑油。因燃油不合格,司机有权不加油,造成的停机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6.租赁期间,如出租方购买零配件及材料,承租方应提供交通方便,所需资金在承租方挂支,在租费中抵扣。

7.负责租赁机械进出场运费,负责运输安全,承担运输费用及保险费。

8.乙方对甲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手要进行安全培训。

第八条押金

经双方协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5万元。承租方交纳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物资缺损赔偿金后,押金余额退还承租方。

第九条租赁机械的毁损和灭失

1.承租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承租方责任租赁机械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内)和灭失的风险。由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造成损失时双方根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2.在租赁机械发生毁损和灭失时,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承租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机械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机械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机械毁损灭失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承租方应按合同附件一之规定的损失赔偿金额,赔偿出租方。

第十条其它相关事宜

1.工作时间:每月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00小时,超出部分按8小时折合一天计算机械租金和机手加班费。

2.油料提供:乙方负责提供在租赁期间内设备运行所需的符合运行标准的油料,否则造成的停机以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3.设备维修:乙方应协助甲方机手作好设备的维修工作,所付的维修费用用以甲方机手签字为准每月每台维修费超过100元以上的部分由甲方承担,99元以下的部分由乙方承担。

4.设备保养:乙方每月因提供 2天正常设备保养时间,超出正常保养时间造成的停工每月累计不超过2天(维修时累计20小时折合一天),若超出三天,则超出的天数不计租赁费(特殊原因除外,如机器配件缺少等)。

5.设备租赁期间,乙方如需转移工地施工,必须征得甲方得书面同意,并保证甲方设备在该协议结束后返回。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在当日停机,如付款后继续租(使)用,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租金额20 %的违约金。

3、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机械,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仲裁费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租赁合同附表.租赁机械收据.及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做出的补充规定。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机械租赁合同范本 篇8

出租单位:xxxx(以下简称出租方)

承租单位:xxxx(以下简称承租方)

为了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根据《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租赁财产及附件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用途xx。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xx年零xx月,出租方自xx年xx月xx日起将xx(租赁财产)交付承租方使用,至xx年xx月xx日收回。

(三)租金数额、结算方式及交纳期限

根据国家规定的xx(租赁财产)的租金标准(无统一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商定),承租方每月(年)应向出租方交付租金xx元,交纳租金的时间为每月(年)的最末____日(或双方商定其他时间一次或几次交付)。

(四)租赁财产的维修保养

租赁期间,xx(租赁财产)的维修与保养由xx方负责,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均由xx方承担。

(五)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在xx(租赁财产)出租期间,出租方如将xx(租赁财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告知承租方xx(租赁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情况。xx(租赁财产)所有权转移后,xx(租赁财产)所有权取得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权利,承担原出租方承担的义务。

2、承租方如因工作上的需要,将xx(租赁财产)转让给第三方承担使用,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取得xx(租赁财产)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权利,承担原承租方的义务。

(六)违约责任

1、出租方的违约责任xxxxx_。

2、承租方的.违约责任xxxxx_。

(七)遇不可抗力而造成xxxx(租赁财产)的损坏或灭失,经有关部门鉴定属实,承租方及时向出租方说明情况,不负修复或赔偿的责任。

(八)其它

在本合同规定的租赁期届满前xx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租赁期间,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随意废除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出租方:xx(盖章) 承租方:xx(盖章)

地址:xx 地址:xx

代表人:xx(盖章) 代表人:xx(盖章)

联系人:xx 联系人:xx

电话:xx 电话:

开户银行:xx 开户银行:xx

帐号:xx 帐户:xx

xx年xx月xx日订

[参考]租赁变更协议书(通用6篇)


栏目小编向大家提供了租赁变更协议书。公力无干涉契约的履行,无废止契约的内容,合同是现在必不可少的一个东西,它对我们有很大的帮助。合同的订立要按照一定的规范和要求。相信你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租赁变更协议书【篇1】

咀方(出租方):

地址:

乙方(原承租方):

身份证号:

丙方(新承租方):

身份证号:

咀、乙双方于年月日就乙方承租甲方位于厦门市的店面签订了编号为的《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现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就该租赁合同的变更事宜做如下补充:

一、从年月日起租赁合同承租方由乙方变更为丙方,丙方用于经营。

二、乙方同意其根据租赁合同交纳的合同保证金直接转为丙方应支付的合同保证金,在租赁合同期满后由丙方凭合同保证金票据原件到甲方处办理退还手续,该合同保证金退款账号由变更为。

三、经丙方确任其正式有效通讯地址为:如上述有效通讯地址有变更,丙方应于地址变更后及时向甲方确认变更,并将变更后的有效地址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当甲方就本合同履行产生的任何事项向丙方以挂号邮递形式送达通知时,以上述地址为唯一有效地址,甲方邮递信件自邮件投寄该地址之日起第三日视为通知已正式送达且丙方知道通知内容。依据送达文件,甲方可参照租赁合同相应条款采取必要措施。

四、本协议生效前乙方应按期支付租金、管理费及其他费用,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由丙方承担租赁合同约定的所有权利义务。该债权债务转移行为是建立在乙丙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由此产生的其他问题均与甲方无关。以上债权债务自本协议生效后,自动由乙方转入丙方名下。

五、租赁场所内物品交接处理及所需费用均由乙丙承担。因交接所产生的纠纷由乙丙双方自行处理,与甲方无关。

六、本协议签订后十日内,乙方应向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该店面上乙方申请登记的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证照、许可证的注销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丙方需自行取得所有与其经营有关的国家和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许可和相关证照,并对其租赁场所内经营活动的合法性负责,所需费用由丙方承担。

七、除本协议约定情形外,租赁合同其他内容不变,丙方保证严格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履行。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咀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丙方:

日期

签约地点:厦门市区

房屋租赁变更合同范文三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2、出租房屋面积共平方米

3、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4、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生活居住使用。

5、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1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二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元(大写仟佰拾元整)。租金总额为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3、承租期间,暖气费,物业费,电费,水费,天然气费由乙方交纳。

(1)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三条:交房条件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第四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1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终止。

第五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3、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七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咀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电话: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租赁变更协议书【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合同编号为的《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变更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协议内容变更部分为:

第一条:房屋所有设施交付使用前检查完好,因后续使用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更换及维修,产生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二条:因乙方装修时留下的地面砖、墙面砖、水池及其他等等凡属于不可拆卸物的,经甲乙双方公平商议,可以原地保留,不拆除。

第三条:凡是属于乙方装修后新增的、可拆卸且不会损害房屋安全性及稳定性的装饰品、电器、设备及其他物件,乙方可自行拆卸带走。

第四条:乙方不想拆卸的,经协商甲方同意,可原地保留不予拆卸。

第五条:本补充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生效,具备民法典律效力,违约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变更协议书【篇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原则下协商一致,对《房屋租赁合同书》(以下简称《原合同》)内容进行变更,除本协议约定情形外,《原合同》其他内容不变。变更内容如下:

乙方同意甲方将房屋租金提高为 元整的要求,甲方承诺在《原合同》剩余租期内甲方不得再次提高租金,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原合同》,甲方应返还剩余租期内已支付的租金、支付违约金30000.00元以及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寻找到下家之间的营业损失)。

双方确认:本协议为甲乙双方签订的《原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若原合同条款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除本协议约定的变更条款和特别约定外,原合同继续有效,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内容相同,具有同等效力。

咀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变更协议书【篇4】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原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现承租人(以下简称“丙方”):

保证人(以下简称“丁方”):

甲、乙、丙、丁各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乙、丙三方变更租赁合同履行主体,丁方提供保证等相关事宜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1、甲、乙双方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了合同编号为市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原租赁合同”),甲方将A区B路C弄D室商铺租赁给乙方用于经营____品牌服装业务。乙方因经营策略的考虑于20___年___月___日向甲方提出申请,需将商铺分割经营服装和轻餐饮业务,甲方同意乙方将商铺分割经营,并且甲、丁双方签订了《保证合同》。现乙方因为经营策略的考虑于年提出申请,需将原租赁合同的履行主体变更为丙方。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将原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变更为丙方。

2、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原租赁合同的承租人由乙方变更为丙方。原租赁合同中由乙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全部转归丙方享有和承担,乙方不再享有前述权利和承担前述义务。甲方作为出租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并对丙方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3、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乙方根据原租赁合同已经支付的房屋租赁保证金直接转为丙方应支付的房屋租赁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终止时按照原租赁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由甲方直接退还丙方(如有)。

4、丁方作为丙方履行原租赁合同及经营轻餐饮业务所负债务的连带责任保证人,保证期限为2年。

5、本合同作为原租赁合同的附件,是其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二份,乙、丙、丁方各执一份,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___年___月___日

丙方(盖章):

丁方:

授权代表:

___年___月___日

租赁变更协议书【篇5】

甲方(出租方):

地址:

乙方(原承租方):

身份证号:

丙方(新承租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就乙方承租甲方位于厦门市的.店面签订了编号为的《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现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就该租赁合同的变更事宜做如下补充:

一、从年月日起租赁合同承租方由乙方变更为丙方,丙方用于经营。

二、乙方同意其根据租赁合同交纳的合同保证金直接转为丙方应支付的合同保证金,在租赁合同期满后由丙方凭合同保证金票据原件到甲方处办理退还手续,该合同保证金退款账号由变更为。

三、经丙方确任其正式有效通讯地址为:如上述有效通讯地址有变更,丙方应于地址变更后及时向甲方确认变更,并将变更后的有效地址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当甲方就本合同履行产生的任何事项向丙方以挂号邮递形式送达通知时,以上述地址为唯一有效地址,甲方邮递信件自邮件投寄该地址之日起第三日视为通知已正式送达且丙方知道通知内容。依据送达文件,甲方可参照租赁合同相应条款采取必要措施。

四、本协议生效前乙方应按期支付租金、管理费及其他费用,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由丙方承担租赁合同约定的所有权利义务。该债权债务转移行为是建立在乙丙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由此产生的其他问题均与甲方无关。以上债权债务自本协议生效后,自动由乙方转入丙方名下。

五、租赁场所内物品交接处理及所需费用均由乙丙承担。因交接所产生的纠纷由乙丙双方自行处理,与甲方无关。

六、本协议签订后十日内,乙方应向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该店面上乙方申请登记的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证照、许可证的注销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丙方需自行取得所有与其经营有关的国家和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许可和相关证照,并对其租赁场所内经营活动的合法性负责,所需费用由丙方承担。

七、除本协议约定情形外,租赁合同其他内容不变,丙方保证严格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履行。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丙方:

日期

租赁变更协议书【篇6】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公平、合法的原则,就 房屋转租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经 员工 在 年 月 日,租赁 房屋, 间,面积 平方,现转租给乙方,原房屋租赁协议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完全转移给乙方。

2、房屋所有水电费、物业费、债务等费用由甲方完全缴清,以转租协议日为准,在此之前此房屋的所有费用、债务、纠纷与乙方无关。

3、全部转让费人民币: 元整,大写: 圆整。包括房屋内所有的装修,装饰,物品以及甲方向房东所缴纳的到 年 月 日的房租等费用,并配合乙方办理水、电、监控、租赁协议等过户,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4、付款方式:甲方配合乙方办完租赁协议交接手续,办理完水、电、网交接手续,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完全款。甲方收款账号: ;收款人: ;开户行: ;乙方付款账号为支付宝: ;付款人: 。

5、甲方保证:对 签定的原房屋租赁协议享有转租权,原 无债务和经济纠纷,以后不得再以此地址进行宣传活动,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6、注:甲方持有的原房屋租赁协议丢失,甲方仅向乙方提供原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此协议签定后,原件自动作废。

7、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日期:

代理人签字:

乙方: 日期:

建筑机械租赁合同通用


在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后,相信很多人都曾经使用过合同。在签订合同之后当事人可以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那么你知道规范的合同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是合同范本网精心为你整理的“建筑机械租赁合同”,请在阅读后,可以继续收藏本页!

建筑机械租赁合同(篇1)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____________租第______号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同意依本行信贷政策向甲方提供贷款支付租赁合同本金。贷款期限及贷款本息归还由三方另行协商确定。

二、乙方同意在租赁合同及其附件备齐生效后_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贷款全额划至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专户,凭丙方的划款指令由甲方在接到丙方划款指令后_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以投放租赁本金的方式划至丙方帐户,若无丙方指令甲方无权动用该笔资金。

三、丙方为甲方向乙方所贷的该笔贷款款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贷款合同履行期届满后______年。

四、丙方同意按租金偿还计划表(租赁合同附表三)按时向甲方支付租金。

五、甲方在乙方开立专户,凡丙方向甲方支付的租金均进入该专户,并直接归还该项目贷款本息;乙方同意在每笔租金到帐次日即以该金额充抵甲方此项目贷款本息。若延期充抵的,利息由乙方承担。

六、协议各方若无法按协议要求及时支付,需向受付方支付每日万分二点一的罚息。

七、本协议所涉之贷款本金及利息及延期罚息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协议终止。

八、为便于项目的开展及后续操作,三方同意各选派______-______人组成项目组负责本协议的具体实施,该项目组将在该租赁项目完全结束后解散。

九、本协议的一切争议,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十一、本协议经三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或其授权代理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或其授权代理人)

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或其授权代理人)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建筑机械租赁合同(篇2)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以协商,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将以下电脑及配件出租给乙方:

电脑型号:_________电脑数量(台):________出租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为期两个月。

三、甲方提供电脑硬件,免费维修、更换零配件。若机器有故障,甲方在一个工作日内上门维修、更换配件,如在一个工作日内不能排除故障,则由甲方负责更换一台同型号电脑。

四、乙方不得将电脑转租给他人,如需转租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五、电脑出租期间,若由于人为破坏、意外事故或自行维修造成电脑丢失或损坏,由乙方赔偿费用,本型号电脑市场价格为每台人民币捌百元。

六、乙方预付电脑押金。每台为人民币四百元,总计押金人民币八千元整,合同到期后乙方缴付租金人民币六千元整,甲方验收电脑后退还甲方全部押金。

七、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有效,若一方有违约行为,应由违约方按机器价值的25%赔偿给对方。

八、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例。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机械租赁合同(篇3)

出租方(甲方): 罗金楼先生

承租方(乙方): 广东省电白县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以下设备达成协议:

一、设备的使用地点及工程情况: 本设备用于东莞市天利中央花园项目部,地点位于东莞市南城区西平宏伟路9号 。

二、租赁设备概况

设备名称:施工压路机

规格型号:洛阳14t型

数量(台):1台

随机人员(人数):1人

租赁金额:11000元/每月

三、设备的所有权:

本合同所列的所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设备机械只享受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对设备的转租权。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四、甲方的基本责任:

1、提供技术型良好的设备。

2、设备进入乙方施工现场后,甲方机手服从乙方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3、甲方机手应该按设备操作规程施工。

五、乙方的基本职责:

1、为甲方机手提供食宿,其中伙食费每月按400元计算。

2、乙方负责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并保证设备、人员的安全。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不得强迫甲方机手违章作业或超负荷工作。

4、乙方应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机械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机械租赁收据交给甲方

5、乙方对甲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手要进行安全培训。

六、结算方式及相关事宜:

1、开始计算租金。如乙方提前使用,则从使用日期开始计算租金。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交给甲方后,办理退场手续。如乙方继续租用需签订续租合同,续租不足一个月时,租赁费按实际天数计算。

2、结算方式:设备租赁费按包月计算,每月/月。本设备按月结算。如使用不足一个月,按整月结算。超过一个月以上,超出部分按天计算(元/天)。

3、运费的承担:设备的进场费用由乙方承担,退场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租期不足三月,则退场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设备退场前五日内通知甲方。

4、工作时间:每月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00小时,超出部分按10小时折合一天计算机械租金和机手加班费。

5、油料提供:乙方负责提供在租赁期间内设备运行所需的符合运行标准的油料,否则造成的停机损失由乙方承担。

6、设备维修:乙方应协助甲方机手作好设备的维修工作,所付的维修费用用以甲方机手签字为准每月每台维修费超过 元以上的部分由甲方承担,元以下的部分由乙方承担。另乙方承担摊铺机叶片、滤芯等低值易耗品的费用。

7、设备因故障造成的停工每月累计布超过3天(维修时累计12小时折合一天),若超出三天,则超出的天数不计租赁费。

8、设备租赁期间,乙方如需转移工地施工,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保证甲方设备在该协议结束后返回。

八、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工程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仲裁费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十、如本合同未加盖甲方合同章,则视为无效合同。

甲方(章): 乙方(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建筑机械租赁合同(篇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出租方、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公平和诚信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建筑机械租赁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时光俊园

2、工程地点:贵阳市高新区

3、工程类型:

民用建筑土建施工□民用建筑钢结构施工□工业厂房□路桥建高□其他

二、租赁设备及技术要求

租赁设备表

三、租期与租金计算方法

1、根据乙方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以下方法计算租赁费;自设备进场安装完毕自检合格起算租金,至设备接到乙方报停通知拆除出场,按月计价。

2、设备租金及其他费用:

3、设备基本租期:自xx年月日开始启用,最低保证半年;设备租期不足约定基本租期,租金总价款按基本租期计算,超过基本租赁期按实际天数计算租金。(日租金=月租金/30天)

4、设备进场日期:双方约定设备最迟进场启用时间为xx年月日。若乙方在上述时间内未具务安装条件,所造成的设备租金损失将按双方约定的最迟进场启用日期起算租赁费。

5、租价内费用项类

1)月租费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设备租赁费、易损失及零配件的购置和更换费用、折旧费、大修费、日常维修费。

2)进出场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进出场运输费、安装拆除费、报检费、辅助起重设备租赁费、基础预埋件费用、顶升和附着安拆费。本费用不含税,进出场费用由乙方支付,甲方包干使用。

3)甲方为乙方租赁的设备安排操作司机,每台两人,指挥一人,按工地施工需求,增加人员增加工资,由乙方负责食宿,工资由乙方承担,支付方式:乙方委托甲方代收代付。□乙方自支付。操作司机工作时间由甲方安排;操作人员的现场指挥管理归甲方负责;

6、春节期间停工租金计算方式:停工时间按国家规定节假日计算,停工期间不收取租金。

7、设备报停退场:乙方需提前30天,向甲方发出书面的设备报停通知,以便甲方做好退场准备。

四、租赁款项的结算及支付

1、租金按月缴付。甲方在每月5日前向乙方出具结算单,乙方应在每月10日之前付清上月设备租赁费用;塔吊在启用后;两个月后开始支付第一个月租金、人工工资以后按月支付,在设备退场前结清所有费用,否则不拆除设备租金照算。

2、本合同付款方式电汇/转账,乙方可通过□个人账户□公司账户转账付款至甲方指定账户:

开户名:

开户行:

账号:

3、如乙方以现金方式支付租赁款,未经甲方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非受托人到甲方领取租赁款时,乙方有权拒绝支付,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合同定金万元。合同签订当天,乙方即支付合同定金。乙方不支付定金的,甲方有权拒绝安排设备进场。

5。进出场费的支付:安装完毕两个月后,在第一次支付租赁费用时一并支付进出场费380OO元。固定基础(螺栓预埋式)口固定基础(固定底架式)口标准节预理口其它重要提示:如采用固定基础,则根据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其地基承载力须达到达2O0Kpa。乙方必须确保本项目设备基础位置的地基承载力,如果现有的地基承载力2OOKpa,乙方必须对地基进行加固,以确保地基承载力达到设备说明书要求的承载力,否则任何因地基承载力不够,地基不均匀沉降等引起的所有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一.安装和拆除方式

25吨汽车吊正常安拆口正常安装、屋面吊拆除口其他合同签定后,如果

1.安装前现场安装条件有所变化;

2.拆除前,因为建筑结构、场地等原因;

必须使用更大吨位的起重设备进行安拆,则乙方同意追加因此造成的台班费差价。

1)重要提示:(关于臂长):甲方按照合同要求的臂长进行安装,若乙方需要更改臂长,则应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调整臂长必须保证设备回转范围内没有障碍物,确保起重臂能自由周圈旋转,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2)重要提示:(关于附着):甲方提供标准的附着框,标准长度的拉杆,必要时由乙方负责对附着位置进行结构加强。上述的附着道数是根据设备性能的常规布置,实际施工中受乙方进度及建筑结构特点的影响,附着的橱距可能会有所降低,即可能需要增加附着的道数。对此,乙方同意追加支付甲方增加附着道数的费用,具体费用由双方协商,采用签证方式确定.拉杆长度超过使用说明书内所规定的标准长度,所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需提供的条件包括

1.合同约定的各项资料的提供、基础的提供、测量仪器及人员的提供、拆除时可能需要的脚手架的搭设、设备的安装和附着顶升及拆除作业所需的场地、道路、作业面脚手平台及作业面的防护。

2.乙方负责对甲方以上作业所设定的警戒线范围内的其他施工作业及人员的协调。

3.乙方还需在施工现场为甲方提供能锁闭的机操工住宿及仓库1间,免费提供甲方人员住宿及存放设备的小型构配件,伙食费乙方承担。

4.按合同约定的设备型号,如甲方提供全新设备(甲方购置后直接从厂家运至乙方现场),则按行业惯例,设备所需的配重由乙方现场制作,由甲方提供制作图纸。

三、现场代表

甲方指派为现场代表:

乙方指派为现场代表,负责施工现场与乙方的工作协调。

六、甲方权利和责任

I.租赁期间,设备所有权属于甲方,甲方无需经乙方同意,可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但需确保不影响乙方的施工使用。

2。机械设备的安装、预升、调试、验收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当按照乙方要求及时安装、调试,确保正常使用。

3.甲方必须委托具有相应拆装资质的企业进行拆装,作业人员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同一台设备的安装和顶升、锚固必须由同一单位完成。

4.安装、调试完毕后,提供首次有资质单位的验收检测报告》,施工机械安装,顶升,附墙等交底和验收记录表、作业人员操作证,甲方应在机械安装完成后30天内交乙方存档备案。

5.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必须机况良好,资料齐全,并有责任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技术鉴定工作,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6、租赁期内,操作中出现故障甲方要及时抢修更换配件并负责费用。每月的累计维修保养时间为24小时,特大故障48小时,如维修保养累计超过24小时或特大故障超过48小时甲方不能及时修复,乙方有权扣减甲方当天租金。

7.租赁期内,操作人员接受乙方的统一指挥,上岗前的培训,三级教育,持证上岗。服从乙方的现场管理。机械设备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人员有权拒绝乙方工地指挥人员违反操作规程的指令。

8.若甲方操作人员不服从乙方正确、合理的指挥调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推荐操作人员,因为乙方地面或楼面指挥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因甲方设备的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承担损失(以吊钩为界)。如乙方命令操作人员违规操作、冒险操作、过分疲劳操作,乙方应及时通知并停止作业,若乙方在上述气候环境内施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乙方权利和责任

1.乙方在合同注明的,建筑物的工作范围内享有使用权,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将设备(包括增加的设备)转租、转让、冲抵债务或进行抵押。因上述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

2、施工机械基础由乙方负责工料按厂家提供详细的基础施工图施工,安装前乙方必须提供《基础施工方案》、《基础计算书》等相关资料及监理单位盖章的《基础隐蔽验收记录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安装。

3.提供能满足设备安装、附着顶升、拆除所需的场地、道路、配电设施、作业面脚手平台及作业面的防护,并提供以上作业所需的电气焊设备辅助作业。负责以上作业所设定辨警戒线范围内的其他施工作业及人员的协调。苦需夜间施工或占用道路,其申报手续由乙方办理,其费用由乙方支付,夜间施工现场乙方必须提供足够的灯光照明。

4.乙方使用施工机械需要顶升、附着,需提前l5天通知甲方,以便安排工作计划。施工机械的附墙拉杆长度不能大于说明书要求,如果大于说明书要求的由乙方负责工料免费制作,且安装、顶升、拆卸过程中,所需使用的氧气、乙炔、电焊机由乙方免费提供。设备在安装、拆卸和附着过程中,乙方的塔吊必须无条件提供给甲方使用。

5.设备、附件进场按《设备运输单》为准,运至本合同约定的安装地点后,所有设备附件由乙方保管,丢失按原价赔偿。所租赁的电梯设备,电梯笼内的配件由甲方负责,笼外的由乙方负责。

八、租赁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及相关费用

1.租赁设备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甲方负责设备的维修、保养,确保设备保持良好运行状态,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但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故障的,由乙方支付相关材料费、人工费等费用。

2.对设备安拆、维修、驾驶等作业人员,应享受建筑施工企业意外伤害责任险的权益,乙方按国家蔑定支付保险费。如发生意外事故,甲方负责事后的索赔事宜。事故造成的损失除保险公司理赔以外的部分由责任方承担。

九、违约责任

甲方如违反本合同条款时,在无法协商的情况下,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场,乙方按设备实际工作时间支付甲方租金,终止本合同。

十、争议的解决

1.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本合同有关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当事双方同意由合同签署地仲裁委员会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或人民法院判决。仲裁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等一切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十一、停工及设备损坏及丢失责任

1.由于不可抗力或其它菲甲方原因,乙方工程中途停工,停工期间设备租金照计。

2.租用期婀因乙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设备损坏或由于违章指挥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照价赔偿,并负全部责任。

十二、本合同已包括双方关于合同主题的全部内容,并取代双方此前关于合同主题以书面或口头提出的任何性质的讨论、洽谈所达成的一切陈述、信函、协议和协商。除本合同有特别约定或明确条款外,其他有关本合同主题的任何承诺、保证、声明(含报价单),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1份,乙方2份,双方签字盖公章后并加盖甲方齐缝公章后生效(未加盖甲方齐缝公章本合同无效),合同在乙方付清全部费用并且设备拆卸退场后失效。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本着互相尊重,互相谅解的精神进行协调解决。双方就施工机械租赁有关事宜达成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与上述条款内容不一致者,以本补充条款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机械租赁合同(篇5)

承租方: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同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物高度:

第一条租赁机械及附件的名称、型号、数量。

名称:________,型号:________,数量:________台,出厂日期: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暂定4个月,出租方自(具体以启用单时间为准)起将机械交付承租方使用。

第三条进出场费、租金及交纳期限。

一、进出场费人民币1元/台(不含税价),机械进场前先支付6000元,余款退场后一次结清。

二、按月结算租金,每月租金人民币1元(不含税价),一次包死不作调整。

三、每月机械运转签证单经承租方签认后,承租方在次月二十日前将租金支付给出租方。

四、机械退场后承租方应支付所有租费。

五、出租方在机械设备装拆前应提供装拆方案和国家监督管理部门的备案,并将安装资质证书与特种工操作人员岗位证书提供给承租方。

六、出租方设备安装完毕,经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并将验收手续交承租方后,出租方凭甲方启用通知书日起开始计收租赁费。如遇特殊情况,工地确实难以开始作业时,出租方应等待,如何计算租赁费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条人员管理及安全责任。

一、机械安装、预升、拆除及维修保养必须由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现场必须配备足够技术力量和人员以完成安装或拆除作业。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装拆,遵章守纪,严禁违章作业指挥安装。机械由于产品质量或在安装、顶升、拆除、维修保养中发生一切机械及人身安全事故所造成的费用与有关责任均由出租方承担。

二、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承租方负责安排操作人员的食宿(费用由出租方自理)

三、乙方必须组织人员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检查周期为10天。

四、乙方必须保证塔吊24时小时施工需要,司机不服从甲方安排消极怠工,上班迟到,甲方有权按《项目部塔吊司机管理制度》对其罚款,并扣除塔吊误工费。

第五条场地

承租方负责设备进场道路的清理及障碍物的排除,提供设备料具用房,确保机械及附件免遭损坏和丢失。

第六条双方对租赁设备所需地基与基础的处理。

出租方:

一、向承租方提供有关地基处理要求及基础图纸等有关技术资料并进行书面交底。

二、负责技术监督及隐蔽验收。

三、对设备进场的道路及安装环境提出要求。

四、提供机械附墙预埋件及附墙标准撑杆。

五、出租方应根据安全使用的原则安排定期、不定期的检修保养时间。保养时间每月不得超过24小时,并累计利用休息时间完成。

承租方:

六、根据出租方所提供的地基、基础资料及交底要求,完成地基与基础处理、施工工作。

七、填写、整理好有关技术资料,通知出租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八、按出租方的要求,保证设备安装环境及进出场道路的畅通

第七条租赁期间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及故障排除。

一、租赁期间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及费用均由出租方承担。

二、故障排除:出租方应使用机械设备随时保持良好运转状态。若设备发生的故障现场人员不能排除时,出租方应在2小时内派人员赴现场排除,设备故障及维修期不计算租费。累计每超过24小时承租方可扣除两天的租金。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国家法定节假日、气候条件月租金不变,春节放假期间承租方应书面通知出租方停机时间,出租方免收放假期间租费,假期结束,出租方正常计算租期,收取租费。如遇地质灾害造成的停机或其他损失由乙方自负。

二、机械退场,承租方以书面形式于报停前一周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接到承租方报停通知后____日内退场,报停后到退场期间不计算租费,承租方机械退场后及时与出租方结算并支付所有租费。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交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条延期或补充条款

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届满前____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租赁期限,应重新续签合同或签补充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事同具的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 (下称甲方)

承租方: (下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租赁协议,甲方出租下列设备,乙方承担下列费用。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址:

三、标的:

四、超高部分

超高部分、运输、安装费如由乙方负责,租金按13元/天/节计算,如由甲方负责,运输、安装费等按15元/天/节计算(1套附着租金按1个标节的租金计算)。

五、租用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需提前归还或延期使用,必须提前十五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结构质量:甲方对所提供的设备结构质量负责,若因结构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但因操作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操作工、指挥工:由乙方安排,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乙方进行现场管理。但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坚持“十不吊”原则作好交接班记录。

八、保养:由乙方和操作工紧固设备标准节螺栓,对需润滑部分定期加油,经常不定期检查。有安全隐患立即通知甲方处理。特别是钢丝绳一定要按报废标准执行。

九、检查:甲方安装完后调好安全装臵,交给乙方。乙方和操作工、指挥工、等任何人员不能以任何理由调整安全装臵,否则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即使还未造成损失,甲方检查到有随意调整安全装臵行为每次罚款 元,若乙方不交罚款,甲方有权停机处理,租金照收,造成停机损失乙方自行承担。若安全装臵经过一段时间使用后确有问题,通知甲方解决。

十、责任:

1、乙方负责维修。

2、维修费用:单个配件及材料费一次在500元以内(含500元)由乙方负责;500元以上由甲方承担。甲方指派维修人员一名配合,其人工工资由乙方承担;中途钢丝绳磨损需要更换时,由乙方负责。

十一、赔偿:设备租用期间到出场为止,设备及主要部件因乙方原因损坏或丢失,乙方按原值100%赔偿。

十二、结算:合同签订,甲方把基础图和地盘运到乙方现场后,乙方一次性付清进出场费及押金。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甲、乙双方自检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租金。租赁费用按季度结算支付一次,到乙方书面报停为止。(但乙方必须保证电源、拆出道路畅通,付清所有款项。否则甲方不予以拆出设备,且租金照收) 。乙方不能因为停水、停电、停工、和节假日不计租金。若乙方拖欠租金,甲方有权停机,且租金照收,同时按欠租额的2%(月息)收取利息。

十三、乙方在租赁期间对设备只有使用权,设备产权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转让、抵押,且转让抵押无效。

十四、其他:

1、此租金不含税金,若含税金由乙方负责。

2、因乙方的相关报建手续不齐,导致甲方无法完善塔机安装前的报批手续的情况下,被有关部门查处的责任及费用由乙方负责。

3、进出场由甲方负责安装,拆卸,乙方支付15000元(壹万伍仟元)进出费,进出安装时,乙方首先支付10000元(壹万元)的安装费;出场时另外支付5000元的拆卸费用。

4、春节扣除10天租金。

十五、违约裁决: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人民法院裁决。(法院裁决后,若违约方以物抵债,物值按无底价拍卖方式确认)。

十六、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盖章签字生效,租赁期满,结清一切手续后合同自行作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机械租赁合同(篇6)

甲方(出租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宗旨,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参数,数量:

设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参数:设备按甲方提收购租赁产品生产厂家上标准配置,塔式起重机地面以上高度为50米,甲方提供的设备必须是_________年以后出厂。

数量:甲方向乙方提供型号为QTZ40塔式起重机壹台,型号为QTZ63塔式起重机贰台,包括附墙,升节,并提供设备配件。

二、地点:乙方承建项目“现代?森林小镇”施工现场(以乙方负责人郭祥林,王军道指定地点为准)。

三、租赁时间:

以实际租赁时间为准(每台塔机租赁时间按实际分别记取),租赁期不足5个月按5个月记取;时间记取从甲方安装调试完,经乙方验收合格,交付乙方正常使用之日起至接到乙方通知拆除之日止。期间停工按15日计算,不计租赁费。如因乙方原因(包括:1、脚手架等物件阻碍塔吊降节。2、场地道路使甲方车辆不能进出正常运输。3、按合同未付清租赁费又不能达成新协议。)使设备无法出场,则视为乙方按合同继续使用甲方设备,租金连续计算至甲方设备满足出场条件之日止。

四、租赁价格及付款方式:

1、进出场费:QTZ40型为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19000元/台);QTZ63型为人民币贰万贰仟元整(¥220/人(含伙食费)。乙方根据实际到场人员数(2人以下)在下月20日支付上月工资(不足一月的,按天计算)。

4、设备进出场、安装、检测和拆除均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责任:

1、设备租赁期间的所有权属甲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赁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零件。

2、负责设备的维护、保养;当设备出现故障时4小时内派人完毕,一般故障当天内解决,排故时间超过24小时则按实际天数扣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扣除;严重故障不超过3天,否则按实际耽误时间扣除租赁天数并赔偿乙方施工人员的停工损失。主体施工期间,大修只允许一次。

3、他塔吊租赁期间,甲方应派专人组织协调塔吊起重工作和维修工作,以便塔机正常运行,并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及时安排升节和附墙,以此来保证乙方24小时正常使用(每星期进行24小时不间断施工不能超过2次),随机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及加盖甲方公章的上岗证

4、根据乙方的电话通知,负责安排进场计划。在乙方通知安装塔吊72小时内安装完毕(除雨、雪、大风天气外),并调试合格。

5、确保塔吊使用期间的安全,承担因设备本身质量问题和塔吊安装及操作不当造成的事故和损失。

6、甲方每台塔吊提供一个砼料斗、地脚螺栓、附墙佳预埋件等配件。

7、塔吊钢筋混凝土基础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提供设备基础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及相关资料,参与设备基础定位、机脚预埋以及基础完成之后的验收工作,平衡块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进场前应该提供设备各种技术资料参数、出场合格证、安拆资质证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8、塔吊安装完毕后,在15天内需向乙方提供自检、主管机关检测报告并向当地部门办理验收合格准用证,费用由甲方自理。

9、塔吊进场前,保证整机的外观及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若整机外观达不到现场文明施工要求,甲方应在塔吊安装完毕后5天内完成,否则乙方不予以验收,同时要满足现场施工要求,否则按每延误一天处罚1000元,从甲方的进出场费中直接扣除。

六、乙方责任:

1、租赁期间,享有设备的使用权,甲方操作人员不听指挥,违反操作规则,有权要求换人。

2、负责租赁设备基础设施(甲方提供图纸),必须按图施工,做好隐蔽记录,配合甲方做好安装及检测所需材料,保证基础满足施工要求。

3、有权要求甲方根据工程进度及时做好升节,附墙服务,满足工程进度要求,附墙,升节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如需附墙,负责预埋件的埋设和附墙安全走台的搭建与拆除。

4、维护施工现场正常秩序,维护甲方设备不受外来侵害,未经甲方许可,不能以任何理由转移使用地点或转租、转借给第三者,更不能作自有财产转卖或进行抵押。

5、遵守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不强令司机违章作业,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作业。允许司机每天抽少量时间对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甲方保证不影响乙方项目正常施工)。

6、负责甲方派出的随机人员的住宿。

7、设备安装、拆除时指派一名现场施工人员协调有关事项,提前5天通知甲方退场时间。

8、将设备所需电源(380V±5V)送至设备底部,配置单独的标准配电箱。

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时按质按量提供租赁设备,每延误一天处罚1000元。

2、未按时完成报装、报检,应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同时处以1000元/天的罚款。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如不能按时交纳租金,需及时与甲方协商;如协商无效,则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

2、有意拖欠支付租金,甲方有权停止设备运行直至拆回租赁设备。

3、如有转让、转租或租赁设备变卖、抵押等行为,除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设备外,乙方还应向甲方偿付违约期租金5%的违约金。

八、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向乙方办理租金和进出场费结款手续时提供甲方公司正规税控发票,塔吊司机工资由甲方提供加盖甲方公章的人员工资表;

2、设备租赁期间,乙方如遇特殊情况而需停工超过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停工期间,甲方按租赁单价的50%收取租金;如报停超过三个月以上,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后,拆除设备出场。

九、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了时,双方同意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甲方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以及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至价款结清为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机械租赁合同(篇7)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平等、互惠、自愿的前提下,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提供的租赁机械设备的名称型号数量附件:

二、乙方租赁甲方设备,每月每台租赁费壹万柒仟元(¥17000元)。自调试合格交付使用时开始收取租赁费,报停时止(报停时必须结清租赁费),租赁费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纳一次,乙方如果不按期缴费,甲方有权停机或拉回设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并有权终止合同。

三、乙方负责安装、拆卸、运输、装卸车费、汽车吊费、塔吊升节、附着安装等费用,如乙方委托甲方代理以上事项,则付给甲方相应费用每台壹万玖仟元(¥19000元),一次性包干。

四、因业务需要租赁时间每台不少于120天,少于120天按120天收费,多于天按实际天数收费。

五、甲方提供完好的塔机,保证配件齐全。甲方提供本设备的有关资料和证件,由甲方负责报检,乙方协助甲方报检。

六、甲方提供塔机的基础图,乙方负责基础的制作及预埋地脚螺栓,乙方需要甲方提供螺栓时,乙方支付甲方螺栓款每套壹仟伍佰元(¥1500元)。

七、设备交付使用后,若电器、钢丝绳、限位器、电机的损坏及其他部件的损坏,一个月内由甲方负责,一个月后乙方承担配件的更换费用。

八、塔吊司机及信号指挥由乙方提供。在操作工程中所聘司机及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保证该设备操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转,如出现问题,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九、租赁期间乙方不得转租、抵押、丢失该设备,否则一切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十、使用结束时,乙方提前十天向甲方报停,由甲方到现场试车合格后,双方签字,方可拆除。

十一、乙方通知甲方报停时,必须结清租赁费,否则甲方不予乙方报停,并按违约每天租赁费的双倍价格赔偿给甲方,直到结清所有款项为止。

十二、在乙方报停后,拆卸、运输过程中,乙方必须派人配合保证该设备安全运出现场,若不配合延误时间,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及费用,若乙方丢失甲方设备配件,按相应价格赔偿。

十三、乙方按该设备使用说明书的日常维修与保养进行养护。若不按时保养和维修,造成部件的损坏,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

十四、在租赁期间甲方应做好设备的维修工作,应做到接到乙方通知后一小时到达现场进行维修,若发生重大维修由双方协商处理,原则上消除故障每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超出部分乙方有权扣除相应的租金。

十五、其他事项

1、本吊车升节、附着租赁费用由甲方负责。

2、防碰撞装置乙方负责。

3、春节报停壹个月。

十六、本合同产生纠纷后,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可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机械租赁合同(篇8)

承租方: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同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物高度:

第一条租赁机械及附件的名称、型号、数量。

名称:________,型号:________,数量:________台,出厂日期: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暂定4个月,出租方自(具体以启用单时间为准)起将机械交付承租方使用。

第三条进出场费、租金及交纳期限。

一、进出场费人民币1元/台(不含税价),机械进场前先支付6000元,余款退场后一次结清。

二、按月结算租金,每月租金人民币1元(不含税价),一次包死不作调整。

三、每月机械运转签证单经承租方签认后,承租方在次月二十日前将租金支付给出租方。

四、机械退场后承租方应支付所有租费。

五、出租方在机械设备装拆前应提供装拆方案和国家监督管理部门的备案,并将安装资质证书与特种工操作人员岗位证书提供给承租方。

六、出租方设备安装完毕,经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并将验收手续交承租方后,出租方凭甲方启用通知书日起开始计收租赁费。如遇特殊情况,工地确实难以开始作业时,出租方应等待,如何计算租赁费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条人员管理及安全责任。

一、机械安装、预升、拆除及维修保养必须由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现场必须配备足够技术力量和人员以完成安装或拆除作业。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装拆,遵章守纪,严禁违章作业指挥安装。机械由于产品质量或在安装、顶升、拆除、维修保养中发生一切机械及人身安全事故所造成的费用与有关责任均由出租方承担。

二、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承租方负责安排操作人员的食宿(费用由出租方自理)

三、乙方必须组织人员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检查周期为10天。

四、乙方必须保证塔吊24时小时施工需要,司机不服从甲方安排消极怠工,上班迟到,甲方有权按《项目部塔吊司机管理制度》对其罚款,并扣除塔吊误工费。

第五条场地

承租方负责设备进场道路的清理及障碍物的排除,提供设备料具用房,确保机械及附件免遭损坏和丢失。

第六条双方对租赁设备所需地基与基础的处理。

出租方:

一、向承租方提供有关地基处理要求及基础图纸等有关技术资料并进行书面交底。

二、负责技术监督及隐蔽验收。

三、对设备进场的道路及安装环境提出要求。

四、提供机械附墙预埋件及附墙标准撑杆。

五、出租方应根据安全使用的原则安排定期、不定期的检修保养时间。保养时间每月不得超过24小时,并累计利用休息时间完成。

承租方:

六、根据出租方所提供的地基、基础资料及交底要求,完成地基与基础处理、施工工作。

七、填写、整理好有关技术资料,通知出租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八、按出租方的要求,保证设备安装环境及进出场道路的畅通

第七条租赁期间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及故障排除。

一、租赁期间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及费用均由出租方承担。

二、故障排除:出租方应使用机械设备随时保持良好运转状态。若设备发生的故障现场人员不能排除时,出租方应在2小时内派人员赴现场排除,设备故障及维修期不计算租费。累计每超过24小时承租方可扣除两天的租金。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国家法定节假日、气候条件月租金不变,春节放假期间承租方应书面通知出租方停机时间,出租方免收放假期间租费,假期结束,出租方正常计算租期,收取租费。如遇地质灾害造成的停机或其他损失由乙方自负。

二、机械退场,承租方以书面形式于报停前一周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接到承租方报停通知后____日内退场,报停后到退场期间不计算租费,承租方机械退场后及时与出租方结算并支付所有租费。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交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条延期或补充条款

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届满前____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租赁期限,应重新续签合同或签补充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事同具的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机械租赁合同(篇9)

丙方负责编制租赁机械的安装和拆除施工方案和相关安全措施,经本方技术主管领导审批并报甲方审查后,方可组织安装或拆除,安装或拆除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5)丙方参加安装或拆除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效的操作证;安装或拆除前,必须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装或拆除方案和安全操作技术的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6)丙方在租赁机械安装或拆除过程中,高空作业要采取防止高处坠落、高空落物的安全措施。

7)乙方负责委托专业机构对租赁机械进行安全检测,确保机械的安全性能符合要求,并向甲方提供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检测合格证和专项质量检测报告。

8)乙方确保租赁机械的安全保护装置完好,按规定及时安装好附墙锚固件。

9)月对设备垂直度检测,向甲方提供数据和表格。

10)乙方负责租赁机械在工作状况下的各种安全防范措施。

11)乙方负责租赁机械的例行保养、检查、维护。

12)乙方随机配备操作人员操作,操作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应在有效期内。

13)乙方操作人员应服从现场指定的起重指挥人员的指挥。但对不符合安全起吊的指挥信号,有权拒绝执行。

14)租赁机械在安装、拆卸和使用过程中因操作人员问题或者设备本身原因,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机械事故以及吊运设备材料损坏事故,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6、需要补充协议内容

四、协议说明

1、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条款,经三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丙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承担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责任。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本协议内容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不一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丙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建筑机械租赁合同(篇10)

出租方(甲方):

委托代理人:

承租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租用施工升降机的相关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租赁设备的基本情况

三、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

2、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双方应在本合同届满前,续签合同。

3、租赁期满,乙方继续使用塔机,甲方没有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四、租金、定金计算及支付方式

1、设备租金按月计算支付,每日每节租金元,台共计月租 。不足整月的,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2、租金自设备领取之日起即为设备启用日,以后每月____日办理当月租金结算(本租金不含税金,甲方只出具普通收款收据)。

3、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定金在租赁期限结束且设备退场后无息返还,如有拖欠租金、设备损毁等情形,相关费用可在定金返还时一并扣除。

五、进、退场费用

塔吊设备场外运输、安拆工作由甲方负责联系,乙方确认,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机械交接与验收

1、乙方需要机械进场,应当提前天以书面方式向甲方发出进场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应当按照乙方通知的进场日期将设备备好,向乙方进行移交,塔机移交时双方应当签署《交接清单》。

2、乙方应自收到起12小时内在移交地点完成对设备的验收,同时签署《进场检验合格单》。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则视为已通过乙方的验收,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应在收到时起12小时内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处理,否则,视为通过乙方的验收。

3、双方签署机械使用确认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向行业主管部门申报正常工作检测,相关费用由 乙方 承担。

4、机械及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地脚螺栓、附墙拉杆、附墙预埋件)所有权属甲方,乙方在按期支付租赁费的前提下,拥有机械及附件使用权;任何情况下,乙方无权对机械进行抵押、转让或转租。

七、操作、维护、修理及费用承担

1、租赁期间,机械的操作工作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当负责配备持操作证或上岗证的塔机操作司机两名。

2、司机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安全操作,做好维修、保养、运行记录工作,并认真填写维修、保养及运行检查记录。

3、租赁期间,塔机正常损耗下的维护工作由乙方负责。

4、租赁期间,出现的故障修理工作由甲方负责,但如果因为乙方责任导致故障,甲方可采取以下修理措施,相关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更换认为需要更换的部件;

(2)对于修理后能满足各项指标的部件进行修理;

(3)将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5、因甲方原因导致停工的,期间不计租金。(正常维修保养的时间除外)

八、租赁机械的毁损和灭失

1、租赁期间,双方签署《交接清单》前,机械的所有风险由甲方承担,签署《交接清单》后,机械的所有风险由乙方承担。

2、租赁期间,机械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以及可能发生上述风险时,乙方必须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知晓险情后必须立即组织修复或制定应对方案。处理上述情形所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九、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租金、保证金、进退场费用。

2、负责机械进场的运输、进场后的安装、退场时拆卸及塔机运离工地现场的运输。

3、负责提供安装所需的预埋件,指导乙方进行基础及附着预埋施工。

4、配合乙方检测资料的收集、整理、报送,做到检测合格,并知会乙方做好特种设备检测部门的检测合格报告报送工作,办理使用备案手续。

5、拒绝乙方违章指挥,并责令停机。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和金额向甲方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

2、向甲方提供进出场作业、其他维护作业的条件和便利。若乙方提供的作业条件不能满足甲方进出场作业要求时,乙方应承担因此增加的费用。

3、按时接收、交还甲方交付的机械和签署相关书面文件。

4、提供安全作业环境,负责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安全,因乙方工地现场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塔机部件、配件被盗丢失、损毁的,乙方应按市场价格照价赔偿。

5、根据生产厂方提供的图纸完成基础施工。

6、按照国家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要求,及时办理塔机使用登记备案手续。

7、按操作规程或机械使用规定或合同约定管理和使用塔机,不违章或超负荷作业。

十、违约责任及合同的解除权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每逾期____日应按照的标准向甲方承担迟延履行责任。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提供机械的,每逾期____日应按照 的标准向乙方承担迟延履行责任。

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中止本合同: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经甲方书面催告仍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

(2)乙方未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方法使用,致使机械受到严重损失且后果不可挽回;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擅自转租的;

(4)乙方严重违约导致甲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形。

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中止本合同:

(1)甲方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升降机或提供的升降机型号和规格与合同不符,经乙方书面催告仍不能按时履行或提供的替代塔机达不到合同要求;

(2)合同履行期间因甲方原因导致停工累计超过____日的;

(3)甲方其他严重违约导致乙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形。

十一、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行业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条款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设备退场租金付清后自然终止。

2、本合同一式

3、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书面文件,经双方签署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除有特别说明外,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4、合同签订地:

出租方: (甲方签章) 承租方: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机械租赁合同(通用8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在日常的生活或者工作中都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一份标准的合同由哪些方面组成呢?下面是合同范本网编辑精心收集整理,为你带来的机械租赁合同 ,供你阅读参考,并请收藏本页面!

机械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以下设备达成协议:

一、租赁设备概况:

二、设备的所有权:

本合同所列的所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设备机械只享受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对设备的转租权。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三、结算方式及相关事宜:

1、租赁期间:自_____月___日起,开始计算租金。乙方须缴纳________元押金,租赁结束,乙方将设备完好交给甲方后,办理退租手续,甲方将押金退还给乙方(如车辆有损坏则从押金中扣除)。

2、结算方式:设备租赁费按日计算,每日租赁费为______元。

3、乙方在营运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修车、车体保养等。

4、油料提供:乙方负责提供在租赁期间内设备运行所需的符合运行标准的油料,否则造成的停机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租赁期间,租赁车辆造成的一切事故、经济纠纷等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五、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机械租赁合同 【篇2】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机械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为租赁机械配备操作手___________名,其每人工资___________元/月,由______方负责承担,并负责安排操作手的食宿,其食宿费用也由___________方负责承担。

第三条:租赁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如需继续租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四条:租赁机械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间,合同附件所列租赁机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机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对租赁机械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3、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将租赁机械转租给第三人,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交给甲方办理退场手续,若乙方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定续租合同。

2、租赁期间原则上每xx均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折合1个台班),每月累计不得超过_____小时(甲方免收租金天数对应的台班时间不计入累计时间),确因工作所需超出______小时部分应视为加班,按超出工作小时数计收加班租赁费。设备租赁费按月租结算________元/月,______元/小时,如设备租赁期不足一个月,租赁费按实际天数乘以8小时结算,超出工作小时加班部分,另计收加班费。

一式两份(每份三页),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帐号: 帐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机械租赁合同 【篇3】

出租人:_______(甲方)

承租人:_____(甲方)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

签署于_____________。

根据《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设备清单

二、租赁期限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上述设备的租赁服务。租赁期限为______天,租金为______元/套/天。合计(元)

2。乙方决定租赁设备后,应在取出设备前支付与押金相同的设备款项。乙方归还设备时,应向甲方全额支付租金,同时,甲方应将押金退还给乙方。

3。租赁物交付时间、地点、方式及验收:出租人应在合同签订地将租赁物移交给承租人,承租人应进行现场实物验收。承租方签署本合同以表明租赁物业已被接受。

三、注意事项

1。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转租或退租;乙方不得擅自拆卸和改装设备,必须正确使用,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如乙方未能与甲方签订续租合同,承租人应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将租赁机器归还。为了续租,双方需要重新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合同逾期后,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设备并收取必要的逾期费用。

四、补充条款

1。经济补偿

如果承租人在使用过程中对租赁机器造成损坏,应按以下项目进行赔偿:

(1)壳牌:补偿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影响外观的损害赔偿元;

(2)镜头/显示屏:划痕不影响______元的使用;影响按市场补偿使用的;

(3)灯泡/主板损坏:_____________(按实际市场赔偿)

(4)其他附件:无法修复的,按市场补偿;

2。本合同未尽事宜,需要补充的,双方协商制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无约定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为准。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乙方(公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机械租赁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设备租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待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及数量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机械编号

数量

发电机

发电机

第二条 租赁期限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lOcAlhOst合同期满如需要继续租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十五日内,重新签订合同或办理续租手续,否则甲方有权将设备另行安排。

第三条 工程项目,工作内容和施工地点

3.1 工程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 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 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租赁方式及所有权

4.1 租赁方式:本设备的租赁由甲方配备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工作。

4.2 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合同附件所列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机械只享有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设备的所有权。

4.3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设备上随意增加或减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租赁价格计费时间及租费的签认

5.1 租赁价格:本设备按每月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收取租赁费,以后使用时间,按三十个日历天数计算壹个月租费,最后使用时间,不足整月部分按每日历天_________元收取租赁费。

5.2 租赁计费起止时间

5.2.1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为本次设备租赁的计费开始时间,如果设备到达工地后乙方仍不开工,租赁时间照常计算

5.2.2 在机械租赁期间,因乙方原因或自然原因造成的机械停工,也按日历天数照常计算,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租费而停机,也按日历天数照常计算机械租赁计费时间。

5.2.3 机械退租时,乙方必须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甲方接到书面通知并认可的退租日期为本次的计费结束时间。

5.3 运转时间及租费有签认:机械到达工地之日属甲方原因若不能发电施工不作计费,乙方必须办理到达日期的签收手续。租赁计费时间开始后,双方每月签认一次机械租赁费。最后一次为退租之日。

5.4 机械的进退场费:机械的进出场运输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协助装卸车。机械的进出场费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付款方式

6.1 设备发运之前,乙方须先预付给甲方一个月的租费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整)及设备返程运费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共计__________。

6.2 以后按每月预付一次租费,每次要在上次预付租金所能租用机械到期前五日预付下一个月租费。

第七条 双方义务和责任

7.1 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7.1.1 密切配合乙方的施工生产,满足乙方施工要求。服从乙方施工人员的施工安

排,但有权拒绝乙方的违章指挥。

7.1.2 负责配备设备操作,维护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日常维护保养和故障的处理,确保机械技术状态完好。如因故障造成单次连续停机超过三天以上,则超过的天数不收台班费。

7.1.3 负责操作人员的工资及设备维修配件

7.1.4 与乙方共同办理机械设备的租费签认工作。

7.2 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7.2.1 负责工作期间租赁机械和操作司机的安全,严禁违章指挥,如违章指挥造成机械化和人员的损伤,乙方承担一切责任损失。

7.2.2 免费提供甲方操作司机的食宿。承担司机加班费及施工补助。

7.2.3 负责租赁设备的进场签认及每月租费的签认工作,负责租费的及时支付。

7.2.4 负责租赁期间设备保护及看守,确保发电机安全。

7.2.5 提供合格的燃油及润滑油。因燃油不合格,司机有权不加油,造成的停机损失由乙方承担。

7.2.6 租赁期间,如甲方购买零配件及材料,乙方应提供交通方便,所需资金在乙方挂支,在租费中抵扣。

7.2.7 负责租赁机械进出场运费,负责运输安全,承担运输费用及保险费。

第八条 租赁机械的毁损和灭失

8.1 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乙方责任租赁机械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内)和灭失的风险。由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造成损失时双方根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8.2 在租赁机械发生毁损和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8.2.1 将租赁机械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8.2.2 更换与租赁机械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8.2.3 当租赁机械毁损功灭失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按合同附件之规定的损失赔偿金额,赔偿甲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乙方延迟支付设备进场费或者延迟预付机械租费时,甲方设备将延迟进场功停机。

9.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

9.3 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费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9.3.1 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费和其他费用,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9.3.2. 终止本合同,收回租赁设备,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第十条 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租赁合同附件,租赁机械发运及到达签认收据,双方签认的机械租赁费。及双方通过协商做出的补充规定。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

甲方(盖章):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机械租赁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友好协商、互惠互利、责权明确”的方针,明确双方在本工程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新加坡·南京生态科技岛市政项目二期道路工程一标段

第二条施工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江心洲

第三条工作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租赁费用及付款方式:

1、租金:该汽车吊月租赁费为每月元/台。此价格不含税)。

2、租赁时间:租赁时间按月计算,超过一个月,但其超过时间不足18天的,按照每天元/台结算;超过18天而不足一个月的当月按一个月计算。

3、付款方式:次月5号前结清上月产生的费用。

第五条甲方权利与责任:

1、租赁时间内负责该车的用油及车辆工作人员的吃住。

2、负责协调乙方进场作业过程中,业主要求办理的出入证。

3、负责对现场吊装构件及过程的专项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派人协助乙方吊装前的垫实、支腿工作。

5、租赁期内汽车吊的作业人的工作归甲方安排,乙方人员必须无条件遵守建设方、总包方、监理方及项目部的相关规定;乙方人员在安全使用前提下应当无条件服从甲方安排,甲方对乙方不称职的作业人员有权处罚和辞退,乙方应当支持甲方工作。

6、甲方相关人员有权在巡查中,对乙方的安全隐患、施工错误及时提醒,避免安全及质量事故;对不重视甲方提出的安全隐患做出整改导致安全事故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对重大安全隐患乙方不予重视的,甲方有权停机使用,其停机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7、在租赁期内,甲方有义务做好乙方进场人员的进场登记工作;有权利检查乙方与派驻甲方的作业人员之间的手续,并做好相关的存档工作。对于用工手续不齐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完成,在整改期内不能做到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用工手续齐备的人员进驻甲方现场作业。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责任:

1、乙方在进场前应当向甲方提供设备的各种有效证件、起重机其中性能表及相关资料。

2、乙方应当在进场前给作业人员办理好特种作业证、、平安卡及用工合同等相关手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乙方设备进场前应该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使用状况良好,保证现场安全使用要求;使用中乙方应当坚持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保证其正常运行,各安全装置应当齐全、准确、灵敏、可靠;每个月乙方应当集中对本设备进行两次以上联合大检查,所有的检查和保养工作,乙方应当做好相关的文字记录。

4、乙方在进场时应当结合本工程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的3级交底,并将小组人员的分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给甲方。

5、乙方负责派驻现场人员的安全防护劳保措施,并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按住奥项目部的要求佩戴好。对不服从甲方现场安全管理的人员,乙方须支持和配合。

6、对现场吊装安全又疑问的地方,乙方应当及时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沟通协商,确保吊装工作安全。

7、汽车吊的支腿、司索、指挥等与吊装作业有重大关系的部位作业,以乙方人员为主;对信号不明、重量不明的情况,乙方有权拒绝作业。

8、吊装用的各种相关绳索、卡环、布带等由乙方负责。

9、本次甲方租用的汽车吊的操作司机、指挥及司索工归乙方派遣,乙方负责其派遣人员的工资。

第七条:

1、乙方汽车吊在使用前的支腿时,应当对汽车吊的各支腿认真支垫,对有疑问的地方乙方应当向甲方的工程技术人员咨询;各支腿应当逐个进行压顶。

2、在构件吊装时,乙方作业人员应当坚持仔细观察起吊周边环境是否合适、起吊离地时必须慢速、起吊过程必须匀速及慢速就位等吊装注意事项,确保吊装安全。

3、起重指挥工作归乙方指定专职人员负责,起吊前乙方司索指挥人员必须对工程中的各起吊绳索、吊具、吊钩、吊装方法及保护锁具等做认真检查,在确认无误后方可给出起吊指令。

4、施工中的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起重吊装“十不吊”原则,不准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对于违章作业,甲乙双方有权制止;对于双方沟通中指令不明确时,乙方应当及时与甲方现场负责人及时沟通,在指令明确和可靠的前提下,乙方作业人员方可指挥起重设备作业。

5、在租赁期内,乙方应答配备适合本工作的作业人数,避免作业人员疲劳作业。

6、在作业前,汽车吊操作人员及指挥人员应当了解作业路线,对影响吊装安全的路线和障碍物,乙方应当及时告知甲方协调配合;对有人通过作业路线的位置,甲方应当协助做好场地维护工作;对有障碍物影响的地方,甲方应当协调清除,保证吊装安全。

第八条安全责任:

1、汽车吊操作、司索、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因乙方使用无特种作业证人员上岗,导致事故发生的,乙方负全部责任。

2、汽车吊操作及指挥人员在现场作业时,因精力不集中、检查不仔细导致发出的指挥信号错误和操作速度不当等,给甲方人员及其他单位人员造成伤害的,乙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3、在汽车吊作业范围内的吊装作业,因乙方提供的绳索、吊具等不符合使用要求造成伤害事故的,乙方负主要责任;甲方操作人员借用乙方绳索、吊具在汽车吊作业范围外作业,出现伤害事故的,甲方承担主要责任。

4、在超过汽车吊起重性能70%以上的吊装作业,乙方应当特别注意起吊方法和顺序,并应特别注意对起重有决定因素位置的吊装检查(如:支腿位置、其中钢丝绳、路线、制动机构等),因乙方检查工作和准备工作不当造成事故的,乙方承担主要责任;在起吊前,乙方发现有关构件资料及支腿情况需要改善和明确的,甲方应当积极配合和处理,因甲方无视乙方正确的建议(如口头不予理睬,应当有书面)导致的事故,甲方承担主要责任。

5、如发生人身、机械及构件伤害事故,由双方有关部门共同调查处理,事故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九条甲乙双方现场作业代表及职责:

1、现场作业代表:甲方;乙方。

2、现场作业代表的职责:主要危险源的相互提醒;协商吊装过程的总体计划;双方配合过程的联系。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1、若起重机需要延期使用,延期使用期间按照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执行。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费用付清后失效。

3、本合同的一切修正、补充均以书面形式为准,并有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5、现场业建设方、监理方、总包方的安全管理细则同样对乙方有效。

6、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机械租赁合同 【篇6】

_________租赁公司 与_________工厂 签订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1、出租人同意租出,承租人同意租进附件所列的设备;该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租期为_________年,从承租人验收设备之日起算。

3、总租金为_________元,从承租人接受所租设备之日开始计租。在租赁期内,月租为_________元,应于每月_________号前交入_________银行的出租人账户。

双方同租赁期间任何一方不得要求加租或减租。如果承租人不准时交租,则应向出租人交付比该行长期贷款利率多_________%的利息作为处罚。

签约后_________个月内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提交中国银行出具的保函,担保承租人按合同规定交租。

4、出租人必须按_________条件在附件规定的时间内把所租设备运交承租人。

5、出租人应于装船后把合同号码、品名规格、件数、毛重、净重、发票总值、载货船名、预计到达时间和目的港以电传通知承租人以便提货。同时还要向承租人航寄下列单据:

a、提单正本_________份

b、发票_________份

c、装船单_________份

d、出租人的厂家出具的关于所租设备的品质、数量检验证_________份。

6、货到_________港后,承租人要委托_________检验机构检验所租货物。如有品质、规格、数量等与合同规定不符,承租人有权在货到_________天内凭该检验机构的检验证书向出租人提出索赔;或者要求出租人自费及时更换不合格的零件或机器。

7、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必须办理必要的保险;保险应包括第三者责任险,使在事故中,遭受损失和伤亡的其他有关方也可受益。

8、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应免费提供租后服务,包括所租设备的安装、运转、修理和保养。承担人必须妥善爱护所租设备,保持经久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耐用。如果由于承租人员的错误操作造成设备损坏,修理费应由承租人承担。

9、出租人应按优惠价格向承租人提供原料、燃料和部件。

10、在设备到达厂房_________个月内,出租人要派出_________名技术员到_________指导所租设备的安装,然后培训承租人的技术员和工人,使他们能达到掌握有关操作、修理和保养所租设备的技术。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同意付给每人月薪_________元;其他一切费用则由出租人承担。

11、为达到第十条所述的目的,有关安装、调试、检查、修理、操作和保养的技术资料应由出租人免费提供承租人。

12、出租人的技术人员每季至少要对所租设备检验一次以确保设备正常开动。承租人则要给予他们必要的协助。

13、没有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将设备转租给第三方。

14、当合同期满时,承租人可以采用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a、继续再租_________年;

b、改签融资租赁合同租用更长的时间;

c、按照双方同意的优惠价格直接购买设备。

15、如果一方受到不可抗力的阻挡而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执行合同的时限应作相应的延长。

16、如果一方严重违反合同的一条条款并在_________天内未作时,另一方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可提前_________天向违约方提交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违约的一方应对有权终止合同的一方所受的经济损失负责赔偿。

17、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应该按照国际商会的调解和仲裁规则由一个或几个按该规则指定的仲裁员最终仲裁解决。

本合同用中、英两种文字写成,两者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人 :_________承租人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机械租赁合同 【篇7】

第一条签订双方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以下机械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租赁期限

设备租赁期限为5天,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____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

1.租金及计算:租金249000(大写:贰十肆万玖仟)元;

2.租金支付:甲方确认设备后向乙方支付首笔租金100000(大写:拾万)元;待租期满一半之日时,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笔租金100000(大写:拾万)元;结束之日付清尾款。

3.租赁计费起止时间

(1)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本次设备租赁的计费开始时间,如果设备到达工地后甲方仍不开工,租赁时间照常计算。

(2)在机械租赁期间,因甲方原因或自然原因造成的机械停工,也按日历天数照常计算,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租费而停机,也按日历天数照常计算机械租赁计费时间。

(3)机械退租时,甲方必须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乙方接到书面通知并认可的退租日期为本次的计费结束时间。

4.运转时间及租费签认:机械到达工地之日,甲方必须办理到达日期的签收手续。租赁计费时间开始后,双方每月签认一次机械租赁费。

5.机械的进退场费:设备的进场费用由甲方承担,退场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租期不足,则退场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设备退场前____日内通知乙方。

第四条工程项目、工作内容和施工地点

1.工程项目:集装箱吊装及运输

2.工作内容:

3.施工地点:

第五条租赁方式及所有权

1.租赁方式:本设备的租赁由乙方配备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工作。

2.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合同所列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对租赁机械只享有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设备的所有权。

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在设备上随意增加或减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乙方的基本责任

1.密切配合甲方的施工生产,满足甲方施工要求。服从甲方施工人员的施工安排,但有权拒绝甲的违章指挥。

2.负责配备设备操作,维护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日常维护保养和故障的处理,确保机械技术状态完好。

3.负责操作人员的工资及设备维修配件

4.与甲方共同办理机械设备的租费签认工作。

第七条甲方的基本职责

1.负责工作期间租赁机械和操作司机的安全,严禁违章指挥,如违章指挥造成机械化和人员的损伤,甲方承担一切责任损失。

2.提供乙方操作司机的食宿。承担司机加班费及施工补助。

3.负责租赁设备的进场签认及每月租费的签认工作,负责租费的及时支付。

4.负责租赁期间设备保护及看守,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

5.提供合格的燃油及润滑油。因燃油不合格,司机有权不加油,造成的停机损失由甲方承担。

6.租赁期间,如乙方购买零配件及材料,甲方应提供交通方便,所需资金在甲方挂支,在租费中抵扣。

7.负责租赁机械进出场运费,负责运输安全,承担运输费用及保险费。

8.甲方对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操作人员要进行安全注意事项培训。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承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机械租赁合同 【篇8】

出租方(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向甲方租赁下列设备达成协议:

一、租赁设备概述

设备名称:数量(套):1套租赁金额:

36000元/月(每月不超过240小时,按每小时360元小时计算)

二、设备所有权:

本合同所列的所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仅在租赁期内享有租赁设备和机械的使用权,无权转租设备。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抵押设备,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三、甲方的基本职责:

1、提供良好的技术设备。

2.设备进入乙方施工现场后,甲方操作人员应服从乙方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和指挥,遵守乙方的施工现场规章制度。

3.甲方机器操作人员应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四、乙方的基本职责:

1.乙方负责施工现场设备的保管,确保设备和人员的安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2.乙方不得强迫甲方操作人员违章操作或超负荷工作。

3.乙方应在交货地点对租赁的机械设备进行验收,同时将签字盖章的机械租赁收据交给甲方

4.乙方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五、结算方式及相关事宜

1.租赁期限:租金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乙方提前使用,租金自使用之日起计算。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将设备完好移交给甲方,并办理退出手续。乙方继续租赁的,需签订续租合同。续租不足一个月的,租赁费按实际天数计算。

2.每月因故障造成的设备停机累计超过3天(维修期间12小时相当于一天)。超过3天的,超过的天数不计算租赁费。

六、争端的解决:

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争议应由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友好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照相关仲裁程序进行仲裁。胜诉方的仲裁费和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未加盖甲方合同章的,视为无效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值得参考!机械租赁合同写作范例


在这个飞速发展的时代,租赁合同使用的次数越来越多了,注意租赁合同结束后承租人要返还租赁物。合同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纠纷,签订租赁合同前一定要了解合同的内容情况。签订租赁合同要注意什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值得参考!机械租赁合同写作范例”,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租赁方):

经甲乙双方商定,乙方租赁甲方塔式起重机从年月日起计费,在地点,工地内使用:

1、塔式起重机型号:;生产厂家:;出厂编号:;产权号:。

2、租赁方式(裸机):月租金(人民币):元;税率按12%另加。

3、塔吊独立高度米,安装费用元(为16吨汽吊价增大费由乙方支付)。

4、按规定安装扶着架道,每道扶着架安装费用(附着预埋均由乙方承担)元。塔吊超过米,每增加一节费用为元,检测费甲方自理。

6、基础施工由乙方负责按图纸施工(确保基础地基承载力要求),乙方负责确定塔机安装方向(和拆卸方向),并确保塔机能顺利拆卸;地脚螺栓套费用元,由乙方负责。

7、合同签订后,乙方在塔吊进场前五日内一次性付清进出场费元,及地脚螺栓款元,维修保养费用800元/月

8、塔吊进入现场后,乙方负责看管吊车,如有零部件丢失,损坏,应按实际发生费用赔偿。

9、塔吊安装完毕后,自动计入台班,乙方预付甲方一个月的租金元,并且乙方在以后提前五日交付下月的租金。如违约,甲方有权执行停用或转租,停机期间台班费照付,乙方不得干涉。

10、甲方在塔吊安装及拆除过程中,乙方应具备安装拆除的现场条件,并配合甲方做好安装及拆除工作。塔吊使用中的吊具,吊物的安全(即吊钩以下部分)由乙方乙方负责。设备自身安全由甲方负责(即吊钩以上部分)。

11、施工季节(包括雷,雨,风等自然天气)停工,租赁费照收。

12、塔吊司机,司索、指挥由乙方配备,同乙方签订劳动合同,费用由乙方支付。乙方提供住宿,司机享有与工地管理员同等待遇。

13、甲方承担塔吊的日常修理(乙方依照操作规程正常使用中产生的损坏)费用,为了不影响购买零部件的时间进程,此种费用可先由乙方垫款购买,经双方确认同意后,该费用从最后一个月的月租金扣除。(如超出月租金金额,可依价从最后几个月的租金内扣除。)

14、乙方如不按时交付甲方租赁及乙方责任内的维修费用,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塔吊直至拆除,乙方不得干涉。

15、由甲方塔吊自身质量,安装维修不当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直接负责(塔机经检测合格后设备主吊钢丝绳损坏由乙方负责)。其它除上述的塔吊使用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以及塔吊的超载、损坏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16、租赁期间塔吊自然损坏,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应在4小时内赶到工地进行检测修,修理费有甲方负责。若延时不修,按月租金的三十分之一扣除租金。

17、如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10%的违约金及全部损失。如有异议,由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18、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即生效。

甲方(签章):慈溪永盛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乙方(签章):

代表:代表: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参考]住房租赁协议合同范本通用


社会经济腾飞的脚步从未停下,人们对合同的认识也日益加深,签订合同,我们的正规权益才不会受到威胁,合同的诉讼时效需要注意哪些风险?合同范本网编辑特别整理来自网络的住房租赁协议合同范本,供您参考,并请收藏本页!

住房租赁协议合同范本 篇1

出租方: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市____,面积________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______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

租金标准:____元/月。

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支付为头付款且每____支付一次;自合同生效日起,每____个月为一期;第一期及保证金于合同签订之日交付,以后每期租金在该期开始前一个月支付,也可提前支付。

如乙方未能如期支付下一期的租金,甲方视乙方终止本合同,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按就行处理。

当月租赁时间未满____天时按半个月计算;超过____天时按______个整月计算。

第五条房屋租赁保证金

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保证金金额为:____元整。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六条租赁期间房价的调整

如遇到周边房租发生调整时,则甲方将相应调整租金标准。

甲方在调整房租时,应提前通知乙方。

对于房租的调整,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如乙方不能接受时,乙方应在___天之内退房。

第七条房屋交付及返还

交付: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将该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校验签字后视为交付完成。

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解除后,乙方应保证房屋及各设施、物品完好,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及时修复或补充,否则甲方将按原价______倍价格从押金中扣除。

第八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

日常的房屋及室内设施的维修费用由乙承担。乙方在租赁期间,负责管理房屋及室内设施、物品的损失和维修费用,如因使用不当乙方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就行经济赔偿。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

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或所在小区内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如乙方措施不当造成的所有损失,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给甲方;造成第三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处理,由乙方全额赔偿对方。

第九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与该房屋有关的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乙方承担:水、电、燃气、有线电视、宽带、等费用;

甲方承担: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第十条转租及续租

乙方不得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部租赁金及保证金。

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转让交接,水、电、设施及有关经济费用问题,由双方自行处理,如有遗留问题,续租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乙双方欲在租赁期满后不再续租,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乙方在遵守前期协议的情况下,可以获得优先续租权,但必须在原租期结束日前一个月与甲方重新签订租房协议,租金在前期协议租金基础上由双方协商决定。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甲方将扣除乙方缴纳___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并终止租赁合同。甲方未按约定交付该房屋,乙方有权收回已交付租金及保证金。

第十二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经双方共同确认认可,乙方可不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

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开始租赁时的水、电、燃气等表状况:

水表:____度;电表:____度;燃气表:____度;

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将所欠费用加纳齐全,并得到甲方认可。

乙方应提供有效证件的复印件1份及有效联系方式。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房屋所在地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住房租赁协议合同范本 篇2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编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编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位于第_________层,共____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所占的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房屋租赁合同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租金按_________(月/季/年)结算,由乙方于每_________(月/季/年)的第_________个月的____日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房屋租赁合同中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房屋租赁合同中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_________(月/年)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_________(甲/乙)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_________(甲/乙)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房屋租赁合同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十条房屋租赁合同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煤气费;

3.供暖费;

4.物业管理费;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条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满的规定。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_____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_________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_____个月;

5.无正当理由闲置达_________个月;

6.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第十三条房屋租赁合同提前终止规定。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半年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约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向_________申请登记备案。

第十五条房屋租赁合同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六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八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甲、乙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本合同应经该房屋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

第二十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甲、乙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连同附表共_________页,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代理人(签字)_________乙方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件一:房屋平面图(略)

附件二:房屋附着设施(略)

住房租赁协议合同范本 篇3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对公有住房的管理,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租赁公司公有住房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约定。

第一条乙方系公司部门(车间)员工,根据相关规定租用小区公有住房(面积平方米)居住。

第二条租赁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201________年____月3____日。

第三条住房租金及能源收费标准按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在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已实际使用住房,在合同签订时视为甲方已将住房交付乙方。

第五条住房及相关设施的维修

1、住房的建筑主体及以屋顶由甲方负责维修。

2、水、电、气的管线以表计为界,表计前(含表计)由甲方负责维修,表计后由乙方负责维修。

3、门、窗及其他房屋内的设施由乙方负责维修。

第六条在租赁期间,乙方承诺严格遵守以下约定:

1、乙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房租、水、电、气及其他费用。

2、乙方不得擅自对住房进行拆改、扩建或装修。

3、乙方不得改变住房的结构、外貌及用途;不得利用租用的住房从事经营活动或危害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违反该约定的,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不得将租用的住房转租、转借。违反该约定的,甲方有权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解除合同。

5、乙方如有偷窃能源行为的,按每次500元的标准赔偿甲方损失;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乙方应遵守甲方有关物业管理的一切规定。

第七条双方对安全的特别约定

1、乙方是其所租赁住房的安全管理主体,在其安全管理责任范围内承担主体安全责任。

2、安全管理责任的划分

(1)进入租赁房的水、电、气管线以表计为界,表计前(含表计)由甲方负责管理,表计后由乙方负责管理。但表计在出租房室内的,乙方负责对室内的表计和线路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有义务通知甲方。

(2)门、窗及其他房屋内的设施由乙方负责管理。

(3)建筑物的主墙体及屋面由甲方负责管理。

3、对乙方使用租赁房的安全要求

(1)乙方不得擅自在租赁住房窗台及外墙四周设臵搁臵物、悬挂物等。

(2)乙方应定期对租赁房内的所有电气线路、家用电器进行全面仔细检查。重点检查电线是否老化,接头、开关是否断开松动,插线板是否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微波炉、抽油烟机、电饭煲、饮水机电取暖器、电热毯、浴霸等家用电器电气设备、插头是否完好。

(3)乙方应定期对其使用的热水器、燃气灶以及天然气管道进行全面仔细检查。重点检查管道的接头是否泄漏,燃气设备、开关是否完好,管道有无严重腐蚀等。

(4)乙方在外出时应尽量停止家电和燃气设备的使用和运行,如外出时间较长时,应将电源总闸、天然气总阀、水管总阀关闭,并在物业公司门岗进行外出登记,并写明能打开房门人员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

(5)乙方在家时不要在床上抽烟,烟头要确认灭熄后放入垃圾桶或烟灰缸,严禁四处乱扔。

(6)乙方在租赁房内不要随意联接电线,或在一个插线板上插多个设备(不能超过插座板的额定电源),应请有资质的专业电气人员进行作业。

(7)乙方在装修租赁房时,必须在物业公司进行登记,并接受物业公司的检查监督。

(8)乙方严禁在楼梯上堆放杂物,严禁占用消防通道,严禁乱用消防栓、水带、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9)严禁私拉乱接,严禁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避免同时使用多台电气设备,以保证户内线路的安全容量。

(10)租赁房内严禁堆放烟花爆竹、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将家用住房改变或租赁给他人用作库房使用。

(11)乙方应学习和知晓相关的防火知识,配备必要的防火器材。邻里之间应互助互救,共同处臵初期火灾。

(12)乙方应配合公司安监部、保卫部、公司、物业公司等单位对公共部位的安全检查工作。

4、安全管理责任的承担

(1)甲、乙双方按本合同对安全管理责任的划分,承担主体安全责任。(2)表计在出租房室内的,乙方负责对室内的表计和线路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须立即通知甲方。因乙方怠于履行检查或通知义务,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租赁住房因国家政策、政府规划或公司的规划需要拆除、改造或因不能归责于甲乙双方的原因致使住房毁损、灭失或不适宜继续使用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不再另安排住房。

第九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2)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3)甲方或公司对公有住房的相关规定,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出租方:承租方: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房租赁协议合同范本 篇4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_________姓名: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联系编码: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国籍:_________电话: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姓名: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联系编码: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国籍:_________电话: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甲方房屋坐落于_________;位于第_________层,共_________,房屋结构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所占的土地使用权以方式取得;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

第二条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该房屋月租金为_________元整。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房屋租赁合同付款方式。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元整。租金按_________结算,由乙方于每_________的第_________个月的____日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房屋租赁合同中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房屋租赁合同中维修养护责任。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_________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_________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_________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房屋租赁合同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十条房屋租赁合同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煤气费;

3.供暖费;

4.物业管理费;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条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满的规定。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_____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_________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_____个月;

5.无正当理由闲置达_________个月;

6.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第十三条房屋租赁合同提前终止规定。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半年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向_________申请登记备案。

第十五条房屋租赁合同违约责任。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六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八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甲、乙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本合同应经该房屋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

第二十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连同附表共_________页,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甲方代理人_________乙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房租赁协议合同范本 篇5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相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资产名称与地点甲方将其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的场地,含办公室,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共_____年,出租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期满后若乙方需要续租,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租金及租金的交纳期限租金每年计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每期支付六个月的租金,本协议生效后先付六个月的租金,自第七个月开始支付第二期租金,以此类推。

甲方向乙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税务机关认可的正式发票。

第四条租赁期间租赁财产的保养乙方应合理、妥善使用租赁财产,如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财产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缮并承担相关的维修费用。

若因租赁物自然原因而损坏的,则由甲方负责维护,保障乙方能正常使用。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事项,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六条租赁期满,甲乙双方结清所有费用后,甲方收回租赁物,本合同终止。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住房租赁协议合同范本 篇6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街道____________小区____________号楼_______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计___________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_____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____________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____________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____________%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住房租赁协议合同范本 篇7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民法典以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协商诚信有偿的原则,协商一致,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于正阳办西大街____,砖混3层楼,房屋面积96.50平方米,租赁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期限为一年,租赁期限以入住时间为准。

第三条租金标准:年租金为__年费用。

第五条房屋居住产生费用:取暖费、电费、水费、排污费、物业管理费、卫生费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甲方收到乙方租金时,须给乙方签开收据凭证,双方妥善保管。

第七条租赁期内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租赁期间由于乙方使用不当所引起的火灾、水浸、暖气冻裂、设施损坏,乙方承担维修的责任。

第八条免除责任条件:因国家征用动迁及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双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剩余租金退回乙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双方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按违约处理,甲方有权收回房屋,限期迁离: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结构设施用途。

2.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他人使用,故意损坏房屋和进行非法活动。

第十条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变更或解除经济合同。

1.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的。

2.由于国家征用土地动迁致使经济合同不能履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个持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乙方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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