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合同
2023测绘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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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合同(篇1)
合同编号:
合同名称:
测绘地点: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九台市土地勘查测绘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国家测绘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九台市土地勘查测绘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测绘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测绘范围(包括测区地点、面积、测区地理位置等)。
第二条:测绘内容(测绘的项目及达到的标准)。
第三条:测绘的收费依据和测绘费总价款。
根据国家测绘局颁发的国测财字[20xx]3号文件精神核定项目费用额,委托方应向受托方支付测绘总价款人民币 元。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要根据乙方的需要提供相应的图件和资料。
2. 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的完成勘
测任务,如不能及时完成,甲方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
责,并继续完成勘测工作。
3. 甲方应在乙方提交完图件等资料成果后,支付全部勘查测
绘费用,如无特殊原因而不支付勘查测绘费用的,甲方需支付乙方合同总额5%的滞纳金。
第五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甲方)名称: 受托方(乙方)名称:
九台市土地勘查测绘有限公司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地 址:九台政府后楼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130500
电 话:电 话:82322511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九台市农业银行 帐 号:帐 号:129901040001765
测绘合同(篇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测绘合同/协议》(下称“原协议”)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甲方和乙方于 年 月 日共同签署了《测绘合同/协议》,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测绘合同/协议》中未尽事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合同内容补充部分:
其它事项说明:
本协议生效:
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测绘合同/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测绘合同/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协议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法定人代表 (或授权代表):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测绘合同(篇3)
房产测绘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大理中勘测绘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需要测绘的房产进行测绘事项,订立本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乙方对甲方位于的房屋进行测绘并计算房屋建筑面积。
二、乙方测绘房屋应按《房产测量规范》(GB/—2000)的规定进行测绘、计算。
三、乙方应在日内完成所委托的测绘工作,交由甲方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四、测绘费甲方以人民币元/㎡支付给乙方,款项待测绘成果交由甲方后,三日内一次性付清给乙方,乙方应开具等额的正式发票给甲方。现预付测绘费元,大写元整。
五、成套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中,共有共用面积的计算,甲、乙双方应遵循《房产测量规范》中关于共有共用面积的处理原则。
六、甲方应提供真实的房屋权属状况,房屋总平面布置图、房屋平面图、房屋产权分割协议书。乙方对测绘成果承担相应责任,如因甲方隐瞒,没向乙方提供真实情况的,导致乙方测绘成果有误,1
应由甲方承担责任。
七、违约责任:甲方中途违约,甲方不得向乙方索还定金,乙方中途
违约,乙方应在违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定金退还给甲方,另付给
甲方相当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乙方不能按期将测绘成果交由甲
方、或甲方不能按期付清测绘工程产品费用,每逾期一日由违约
一方向对方付给产品费用总额 5%的滞纳金。
八、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
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乙方:大理中勘测绘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签章)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测绘合同(篇4)
房地产面积测绘合同
说明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测绘范围及内容
甲方将位于北京市区(县)位置的(以下简称该项目)的房屋面积预测工作委托给乙方,甲方的测绘目的为,乙方同意接受委托。
第二条该项目的类别为。
第三条受托方测绘资质证书号码和资质等级。
第四条测绘技术标准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技术规范执行。
第五条测绘费用
(一)取费按照国家颁布的测绘产品价格标准执行。
(二)取费项目及预算价款:房屋按建筑面积元/平方米计取,共计元.
测绘合同(篇5)
1、合同签订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双方没有约定定金的,乙方向甲方赔偿已付工程价款的 %,人民币 元,并归还甲方预付的全部工程款。
2、在甲方提供了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并且保证了工程款按时到位,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测绘成果时,应向甲方赔偿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合同约定的预算工程总造价款的 %计算。因天气、交通、政府行为、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准确等客观原因造成的工程拖期,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予以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因测绘成果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而又非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所致)造成后果时,乙方应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自己负责)。返工周期为 天,到 年 月 日完成,并向甲方提供测绘成果。
4、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测绘成果,乙方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工程款总额的20%赔偿损失。
5、乙方擅自转包本合同标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偿付预算工程费30%(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第十六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由双方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双方同意 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测绘合同(篇6)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___________项目房产测绘,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测绘范围与测绘内容:
二、测绘项目的执行技术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7986.1–20xx、gb/t17986.2–20xx《房产测量规范》;
2、浙江省建设厅浙建房[20xx]130号印发《关于贯彻执行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3、浙江省建设厅建房发[20xx]85号《转发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4、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测绘项目完成工期
签定本合同后,乙方应在___________天内将全部房屋预测测绘成果交付甲方。乙方在进场后___________天内完成实测测绘成果交付甲方。
四、双方应积的义务
1、甲方应在签定本合同时向乙方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
a、申请产权初始登记的房屋
规划许可证(含规划红线图);土地使作权证或土地使用说明;
竣工建筑平面图(蓝晒图);人防红线图(含地下室高层房屋);
地名证:规划验收合格证;
公用部位设计说明,如有需要,需提供各种部位的归属协议,预测提供建筑平面图(全套)。
b、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的房屋
房屋所有权证或房产测绘成果;
证明房屋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的材料(析产、合并公证书、协议书等);
c、房屋权利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要求测绘的房屋验收,并出具测绘成果验收意见。
d、乙方作业过程中,甲方需紧密配合。
e、预测结束后甲方更改设计等原因引起的重测,费用甲方另付。
2、测绘时,甲方应密切配合,并做好指界工作,对乙方完成的测绘成果进行验收、并出具测绘成果验收意见。
3、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房产测量规范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对其完成的房产测绘成果负责。
4、乙方完成的测绘成果,应及时向______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管理中心登记备案。
5、乙方对甲方所交付的房产卷宗应妥当保管,卷宗内所有资料严禁涂改,防止遗失,乙方在作业中违章作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五、测绘项目工程费:
1、取费依据:
2、取费项目及工程总价款:
序号 项目 名称 单价(元)总价款
依据实测总建筑面积计算
六、测绘工程款支付日期和方式:
1、自签定合同之日起______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元。
2、预测结束后结清预测费用。
3、自测绘成果登记备案后,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测绘工程总价款。
七、测绘工程价款全部结清之日起,乙方向甲方交付测绘成果:
序号 成果名称 规格 数量 时间
八、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签定后,乙方未进入现场工作前由于工程停止而终止合同时,甲方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乙方已进入现场工作,完成工作量的______%以内时,甲方应支付测绘工程总价款的_____%;完成工作量超过_____%时,甲方应支付测绘工程总价款的_____%。
2、甲方未给乙方提供必要的配合,造成测绘工程停工、窝工的,测绘工期顺延。并支付窝工费。
九、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签定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
2、乙方提供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测绘成果时,应向甲方偿付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按合同约定的测绘工程总价款的_____%计算。
3、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给予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因测绘成果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而又非甲方提供的图纸、公用部位设计说明等资料原因所致)造成后果的,由______市房产管理局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_____万元以上_____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予以降级或者取消其房产测绘资格(由甲方提供的图纸、公用部位设明等资料原因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自己负责)。
十、因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双方主管部门调节,若达不成协议,双方同意就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向______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协议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十二、其它约定:
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生效。
委托单位(甲方)(盖章) 测绘单位(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测绘合同(篇7)
测绘合同书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定作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承揽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测绘资质等级:_________
乙方测绘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测绘目的:_________。
第二条测绘范围
1、测区地点:_________
2、面积:_________
3、测区地理位置:_________
第三条测绘内容
1、测绘项目:_________
2、工作量:_________
第四条执行技术标准
测绘技术标准按照国家和_________有关技术规范执行。
┌────┬────────┬─────────┬──────────┐
│ 序号 │ 标准名称 │ 标准代号 │标准等级│
├────┼────────┼─────────┼──────────┤
││││ │
├────┼────────┼─────────┼──────────┤
│││││
├────┼────────┼─────────┼──────────┤
│││││
└────┴────────┴─────────┴──────────┘
其他技术标准:_________。
第五条测绘工程费
1、取费依据:国家颁布的测绘产品价格标准。
2、取费项目及预算工程总价款:
┌───┬───────┬──────┬───────┬───────┐
│ 序号 │项目名称│工作量│单价(元)│合计(元)│
├───┼───────┼──────┼───────┼───────┤
││││││
├───┼───────┼──────┼───────┼───────┤
││││││
├───┼───────┼──────┼───────┼───────┤
││││││
├───┴───────┴──────┴───────┴───────┤
│工程总价款:│
└──────────────────────────────────┘
测绘合同(篇8)
15、什么叫房屋的总层数?
答:房屋的总层数是指房屋地上层数和地下层数之和。
16、假层、附层(夹层)、插层、阁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层面的楼梯间、水箱间可否计算房屋层数?
答:不计层数。
17、房产测绘成果的二级检查如何进行?
答:一级检查为过程检查,在全面自检、互查的基础上,由作业组的专职或兼职检查人员承担。二级检查由施测单位的质量检查机构或专职检查人员在一级检查的基础上进行。
18、哪些人可以委托测绘?
答:权利申请人;权利人;其他利害关系人。
19、委托房产测绘的委托人与房产测绘单位是否应签订合同?
答:委托房产测绘的,委托人与房产测绘单位应当签订书面房产测绘合同(房产测绘委托书)。
20、房产测绘所需费用由谁支付?
答:房产测绘所需费用由委托人支付。
二、房屋面积测算
1、房产测绘机构在实施房产测绘工作中应遵守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有哪些?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房产测绘管理办法》、《房产测量规范》。
2、可以计算建筑面积的房屋一般具备什么条件?
答:
a)应具有上盖,室外楼梯除外;
b)应有维护结构;
c)结构牢固,属永久性的建筑物;
d)层高在或以上;
e)可作为人们生产或生活的场所。
3、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建筑面积如何计算?
答: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4、房屋的楼梯间、电梯(观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怎样计算建筑面积?
答:均按房屋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5、阳台、露台(晒台)如何计算面积?
答:阳台、露台(晒台)的区别主要看是否具有顶盖,有顶盖的是阳台,没有顶盖的是露台(晒台)。
阳台分为全封闭阳台和未封闭阳台,全封闭阳台计算全部面积,未封闭阳台计一半面积;露台(晒台)不计算面积,没有顶盖的所谓“阳台”视为露台(晒台)不计算面积。
6、“空中花园”、“入户花园”如何计算面积?
答:“空中花园”、“入户花园”是最近几年房屋设计出现的新名词,实际上就是阳台,参照阳台计算面积。
7、设计层高低于 的夹层、技术层、地下室、架空层是否计算建筑面积?
答:不计建筑面积。
8、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装饰性的柱和玻璃幕墙、台阶是否计算建筑面积?
答:不计建筑面积。
9、楼梯已计算建筑面积,楼梯下方可利用的空间计算面积吗?
答:不计建筑面积。
10、与室内不相通的类似于阳台、挑廊、檐廊的建筑是否计算面积?
答:不计建筑面积。
11、伸缩缝如何计算面积?
答:与室内任意一边相通,具备房屋的一般条件,并能正常利用的伸缩缝、沉降缝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否则不计算面积。
12、房屋天面上,属永久性建筑,层高在以上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设备用房等如何计算面积?
答: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全部建筑面积。
13、房屋的天面、挑台、天面上的花园、泳池能否计算面积?
答:不计算建筑面积。
14、房屋内的门厅、大厅如何计算面积?
答:房屋内的门厅、大厅因功能需要,其层高较高,《房产测量规范》规定其层高不论高于多少,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15、有柱或有围护结构的门廊、门斗如何计算面积?
答:有柱或有围护结构的门廊、门斗,按其柱或围护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6、内部无结构层的机械车库如何计算面积?
答:内部无结构层的机械车库不论其高度和停放层数,只要结构层高达到,均按一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7、挑廊如何计算面积?
答:封闭挑廊计算全部面积;未封闭挑廊计算一半面积。
18、空调机位如何计算面积?
答:平面图上设计的空调机位不计算建筑面积。
19、飘窗(凸窗或橱窗)如何计算面积?
答:设计图纸上飘窗(凸窗或橱窗),如果窗台不落地,不计算建筑面积;落地窗高度达到按投影计算建筑面积,高度达不到的不计算建筑面积。
20、户内楼梯如何计算面积?
答:
a)户内楼梯不论其楼层高度,踏步有几跑,均按自然层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b)跃层(复式)建筑户内楼梯按投影面积计算在所在楼层;
c)房屋内的夹层、插层、技术层等层高大于或等于的,其中的户内楼梯计算建筑面积。
21、消防通道如何计算建筑面积?
答:为多栋服务(小区)的消防通道不计算建筑面积;建筑物内部的消防通道应计算建筑面积。
22、用于检修、消防的室外钢梯、爬梯如何计算面积?
答:用于检修、消防的室外钢梯、爬梯不计算面积。
23、墙体如何计算面积?
答:墙体厚度应为剔除内外抹灰厚度的裸墙厚度;各楼层墙体厚度不同时,分层分别计算;外墙墙基线的外侧墙体计入外半墙面积,外半墙面积作为栋共有建筑面积进行分摊计算。
24、室外楼梯、台阶如何计算面积?
答:有完全覆盖下方楼梯的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计算全部面积;否则计算一半面积;当上层楼梯完全覆盖下层楼梯时,其下层楼梯视作有顶盖楼梯;施工平面图设计建造的顶盖视为“永久性顶盖”,业主自行搭建的顶盖不予认可。
台阶分为室内台阶和室外台阶,室内台阶计算全部面积,室外台阶不计算面积。
25、玻璃幕墙如何计算面积?
答:玻璃幕墙及其它材料幕墙作为房屋外墙的,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既有主墙体又有幕墙的,以主墙体外围水平投影计算。
三、共有建筑面积分摊
1、共有建筑面积分为可以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和不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它们各自的范围有哪些?
答: 可以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范围
1)本栋建筑物内共用的核心筒、电梯井、观光井(梯)、楼梯间、电梯间、室外楼梯、提物井等垂直交通空间;
2)本栋共用管道井、通风井、垃圾道等;
3)为本栋服务的变电室(配电房)、水泵房、设备间、值班室、消防控制室、生活水池、消防水池、污水处理间、冷冻机房、空调机房、风机房、管理用房、值班警卫室等;
4)本栋共用的门厅、大厅(堂)、过道、门廊、门斗、走廊、檐廊等水平交通空间;
5)突出屋面的电梯机房、楼梯间、水箱间;
6)架空层内为本栋服务的楼梯间、电梯间、门厅、门廊、门斗等;
7)外墙(包括山墙)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
8)其它为本栋服务的建筑部位。
不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范围
1)人防工程;
2)独立使用的地下室、半地下室、车库(位)、自行车库、车棚;
3)高层建筑中的消防避难层、结构转换层、设备层;
4)架空层中的架空部位;
5)物业用房、居委会、文化活动中心、垃圾站、公厕等公建配套用房;
6)为多幢或它栋房屋服务的管理用房、设备用房、警卫室等公共用房;
7)小区配套建设的幼儿园、学校、会所、医院、娱乐活动室、健身房、阅览室等;
8)用于小区(公共)通行的建筑物通道和消防通道;
9)用作公共使用的亭、塔,道路旁人行走廊,绿化带场所的公共设施;
10)用作公共事业、市政建设的建筑物;
11)法律、法规规定应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房屋。
2、共有建筑面积的分为哪几个类型?
答:栋共有建筑面积
指为整栋服务的共有共用的建筑面积,此类共有建筑面积由全栋进行分摊。
功能区共有建筑面积
指为某一或多个功能区服务的共有共用的建筑面积,此类共有建筑面积由该功能区或上述多个功能区进行分摊。
层共有建筑面积
由于功能设计不同,各层的共有建筑不同时,则应区分各层的共有建筑面积,由各层各自进行分摊,此类共有建筑面积由所在的层进行分摊。
3、共有共用建筑面积按比例分摊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按照相关建筑面积进行共有或共用面积分摊,按下式计算:
δSi =K×Si
K =
式中:
K ———为面积的分摊系数,分摊系数取位至;
Si ———为各单元参加分摊的套内建筑面积,㎡;
δSi ———为各单元参加分摊所得的分摊面积,㎡;
∑δSi ———为需要分摊的分摊面积之和,㎡;
∑Si ———为参加分摊的各单元套内建筑面积总和,㎡。
4、成套服务套内建筑面积测算方法是什么?
答:参照国际标准《房产测量规范》附录B中B1。计算公式为: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
5、房屋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有没有上限?
答:房屋共有面积分摊系数为共有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的比值。它是衡量房屋得房率高低的参数,分摊系数大表明得房率低,分摊系数小表明得房率高。
影响房屋共有面积分摊系数的大小因素有两个,建筑物内共有建筑面积的大小和套内建筑面积的大小。一般情况下比较不同的建筑物,建筑物内共有建筑面积大,房屋的分摊系数就大,反之则小;建筑物内套内建筑面积大,房屋的分摊系数就小,反之则大。不同的建筑物的结构设计不同,专有部位和共有部位没有可比性,无法参照比较。房产测绘机构依据设计图纸到建筑物现场实测时,建筑物的专有和共有部位已按图施工完毕,只能依据规范测绘计算。综上原因,房屋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没有上限。
6、购房者购买住宅时需掌握房屋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的常识有哪些?
答:一般来说高层住宅楼或电梯洋房住宅楼分摊系数要大于多层普通住宅楼;
商住楼的住宅分摊系数要大于住宅楼;底层架空的住宅楼的分摊系数要大于底层不架空的住宅楼;小户型的住宅楼分摊系数大于大户型的住宅楼。
7、同样是住宅楼的两栋房屋,分摊系数小的房屋就一定“好”吗?
答:得房率是买房一个比较重要指标,分摊系数小的房屋得房率高,比较实惠,但共有部位较少或较小,使用不方便;分摊系数大的房屋得房率低,不实惠,但共有部位较多或较
宽敞,使用方便。例如,普通住宅楼的分摊系数比带电梯的多层洋房小,在同等地段购买普通住宅楼经济实惠,但没有电梯多层洋房使用方便舒适。
8、为什么会出现实测面积与购房合同面积有差异的情况?
答:购房合同中记载的面积是开发商在房屋未开工或竣工前计算或在市场上委托有测绘资质的测绘公司依据施工平面图计算的预测面积;实测面积是房屋竣工后房产测绘机构依据房屋施工平面图或竣工平面图到现场实测,依据《房产测量规范》计算的面积,办理产权登记以实测面积为准。
造成实测面积与购房合同面积有差异的原因有以下几种:
a)执行的不同技术标准会造成一定的面积差异;
b)通过规划变更或设计变更导致房屋尺寸变化或共有建筑面积分摊变化会造成一定的面积差异;
c)现场施工与设计图纸尺寸有差异会造成面积差异;
d)客观存在的测绘误差也会造成一定的面积差异;
如果购房签约的计价方式是按建筑面积计价的话,出现房款“多退少补”的情况应属一种正常现象。所以,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要认真参阅合同中约定的销售面积与产权面积差异处理条款,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9、实测面积与购房合同面积有差异如何处理?
答:按照合同中约定的面积差异条款处理。
10、我市新建商品房房产测绘工作流程是什么?
答:新建商品房竣工后,建设单位要提供相应的房屋施工平面图或竣工平面图及房屋已竣工的证明等资料委托房产测绘机构进行测绘。
房产测绘主要工作流程如下:
1)测绘受理:对如符合实测条件的房屋,填写测绘委托书,并收取相关资料。
2)外业测量:外业测量人员(一般不少于2人),依据相应房屋施工平面图或竣工平面图到现场比对测量,如实记录房屋尺寸,外业小组人员互查记录资料。
3)内业绘图计算面积:内业绘图计算面积依据外业测量人员记录的房屋尺寸绘制房屋分户平面图,必要时在规范允许范围内根据图形闭合差调整房屋尺寸。并依据《房产测量规范》计算房屋套内建筑面积、共有部位面积以及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计算。
4)测绘成果检查:由房产测绘机构安排专职质量检查员对房屋测绘的内外业进行检查,主要工作如下:检查外业记录、内业绘图资料的基本一致性;比照设计图纸检查建筑部位计算面积合理性;共有建筑面积分摊方法的适用性。
5)出具测绘成果:通过测绘成果检查的房屋,委托人缴纳测绘费后,按规定出具测绘报告,委托方签章验收。
6)成果归档:将测绘报告及相关资料按规定归并存档。
建政〔2014〕123号
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房预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
知
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铜政〔2014〕11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完善商品房预售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拨付比例、增加拨付节点
(一)达到预售许可最低形象进度或建成面积申请用款的,按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额度的35%拨付;
(二)形象进度达到规划设计总层数1/2或建成面积达到规划总建筑面积1/2申请用款的,累计拨付资金按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额度的55%;
(三)单体房屋结构封顶申请用款的,累计拨付资金按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额度的80%;
(四)单体房屋外墙等围护结构及内部砌体工程全部完工申请用款的,累计拨付资金按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额度的85%;
(五)单体房屋质量验收合格申请用款的,累计拨付资金按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额度的90%;
(六)房屋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后,全额拨付剩余的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
二、增加商品房预售许可投资额度确认方式
对有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的塔楼(有主楼与裙楼),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时,建筑物已经建至地面二层(含二层)
以上,且已建成面积达到或超过地上规划总建筑面积的20%,视为符合商品房预售许可投资额度条件。
三、规范商品房预售许可后销售行为
商品房许可预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自核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准销售房源的户室等相关信息,并可根据市场实际情况选择开盘时间,同时严格执行明码标价、“一价清”制度。
四、本通知自2014年5月1日起执行,此前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201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