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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鱼塘合同

2023.05.08 鱼塘合同

租鱼塘合同。

当人们身处在法律社会中,合约的存在可以防止不合理的请求。一份全面的合同应该怎么写?为了让您更加了解“租鱼塘合同”下面为您提供一份全面介绍,相信您在阅读网页内容后有所收益!

租鱼塘合同【篇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在拦汊养鱼,需筑坝,现就筑拦河坝工程承包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已实地查看,整体拦河坝长米,高米,坝顶部宽米,前期为倒土筑坝,后期为坝两边浆砌混泥土。混泥土约方,土方方。

二、双方约定混泥土每方按元计,土方每方按元计,总价按万元包干。

三、施工期限年月至月。

四、工程质量特别是隐蔽工程必须有甲方现场监督。

五、甲方先行垫付挖机油费,土石方工程完工后,支付费用万元,余款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

六、违约责任:甲方未按期付款,工期后延,并赔偿乙方直按损失;乙方未按期完工(不可抗力除外),乙方赔偿甲方损失万元。

七、未尽事宜按《民法典》规定办理。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建设单位(甲方):

法 定 代 表 人:承包单位(乙方):法 定 代 表 人: 工 合 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任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1.2工程内容:

1.3 工程承包方式:

1.4工期:自合同签订日起一个月内完工。待合同签订后,乙方需在三天内开工,若逾期,甲方有权更换施工单位。

1.4 合同价格及结算方式

本单价已包括直接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等及其他直接费)、间接费(施工管理费、总部费用等)、利润; 堰塘土方承包价按立方价格包干,每立方米单价为人民币壹拾肆元整(14元/m3),进场时暂按土方量4000m3工程量确定。原场地需要整理50cm面层(运出),按3元/m2计算(运距100以内)。具体工程量的计算以甲、乙双方现场测量确定,按实际收方实方计算;

以上单价不含税金,工程施工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 甲方义务

2.1派驻施工现场的驻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2.2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

第三条 乙方义务

3.1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3.2已完工的工程,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3.3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保修期一年),对属于乙方负责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完工后由于工程质量问题出现坝体漏水及漏水引起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合 格 。

第五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5.1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代表的监督检查。

5.2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5.3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承包方无偿保修。

第六条 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保证景区内的正常秩序,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含途中运输),均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第七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7.1 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

待工程进度达到50%时,付暂定工程款的30%,工程完工后达到质量标准一次性付清剩余工程款。

7.2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八条 附则

8.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8.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8.3 合同一式 2 份,甲乙方各执 1 份。

8.4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5后附堰堤施工图,施工说明。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日: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该村鱼池承包给乙方使用,乙方承包甲方鱼池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发包的鱼池合法有效。

第二条 鱼池的坐落、面积。

1、甲方发包给乙方的鱼池位于莫旗汉古尔河镇三合村二组东北角。

2、发包鱼池面积共 平方米。

第三条 发包期限、用途

1、该鱼池承包期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该鱼池仅作为 使用。

3、承包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发包鱼池,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继续承包,则必须在承包期满一年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承包合同。甲方继续发包该鱼池时,乙方有优先权。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该鱼池每年租金为 元。

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 鱼池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乙方一次性缴费,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五条 鱼池的转包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包该鱼池。

第六条 乙方违约责任

承包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鱼池。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鱼池转包、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扩建该鱼池;

第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电话:签约日期: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电话: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租鱼塘合同【篇2】

根据林业生产需要,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自愿将自己合法拥有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林权证号为水府林证字第000004号,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签订本合同,内容如下:

一、转让林权简况:

转让山场坐落在贵州省水城县纸厂乡前进村,小地名甘家坟,总面积493亩,

二OO九年九月一日至二O四三年十二月一日。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办理完林权证过户手续和林场交接手续后,乙方支付转让价款的5%给甲方;在乙方取得新的林权证一个月内乙方支付转让价款的50%给甲方;乙方接管林场5个月内,甲方无遗留债务纠纷,乙方将余下转让价款一次性付清甲方。

2、本合同中涉及的相关税费根据国家的规定,各自承担。

1、在乙方配合下办理各种相关手续。

2、若出现与该林权相关或影响该林权证权利行使的纠纷,由甲方负责,林权证变更前的债务由甲方承担。

3、甲方保证本合同签订后至林场移交时,林权范围内甲方所属权利的完整性,并且未经乙方同意,不能擅自处理,否则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配合甲方办理相关证照。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后生效,双方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得违约,若甲方违约,必须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并以双倍已付转让款作为违约金赔偿乙方;若乙方违约,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转让款,须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承担逾期支付利息。

2、如因政府原因或政策的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双方合同自然终止,甲方将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返还乙方,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相关林业部门备存一份。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鱼塘合同【篇3】

甲 方:

乙 方: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承包位于 鱼塘一口,有效水面约 亩,已支出投资额为45万元(此款已作为该鱼塘承包经营权转让金支付给原鱼塘承包人),甲方出资22.5万元,乙方出22.5万元,分别占投资总额的50%和50%,后继鱼塘经营投入资金各占50%。

第二条 本合伙经营期限为从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至鱼塘被国家征收致无法经营为止。

第三条 双方共同经营管理鱼塘,经营利润和亏损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即各占50%)分摊。如遇国家征用土地,必须由双方共同与政府协商退地补偿事宜,并共同在退地补偿协议上签字,否则违约方将向守约方承担违约金万元。

第四条 双方均不能利用所承包鱼塘独自接受他人垂钓休闲要求;经双方一致同意方可同意他人在承包鱼塘垂钓休闲,由此产生的费用双方按出资比例共同承担,产生的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有关鱼塘的建设和发展等相关资金投入,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进行,如果一方不听对方意见,固执己见擅自行动,由此造成的额外支出和损失,概由其本人承担,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六条 鱼塘工作人员的聘用和平时费用支出,均须双方当面协商,达成一致后签字负责,否则,未签字的一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关费用,由擅自行动的一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 在不影响鱼塘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双方可协商利用鱼塘开发其它项目,风险和利润按开发项目的实际出资比例分摊。

第八条 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或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均可向东西湖区人民法院起诉。因诉讼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及差旅费等)概由败诉方承担。

第九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鱼塘被国家征用;

(二)合伙双方协商一致;

(三)一方严重违约或严重损害对方利益;

(四)出现合伙事业无法完成或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捺印生效。

甲 方:

乙 方:

租鱼塘合同【篇4】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商,现就甲方林地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承包的林地名称小地名为李子坪杨柳凹偏山,坐落在芒市镇下东村独田小组东:山约坡单腰进小横路下梁子到两交水;南:两交水顺杨柳凹对小梁子单腰楠木树桩转窝子上三锅腔Y口;西:三锅腔顺总梁子到深沟交路口;北:深沟叉路口顺窝子下杨柳凹上梁子到李连九坟顺梁子下山约坡单腰。面积为35.8亩,林权证号为潞林证子(**)第5114号***.

2、付款方式:

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将全部转让价款一次性付清。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林地转让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甲方确认上述承包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林权纠纷,不是甲方债务抵押物,如林地林木在转让期内发生四至权属纠纷及其它纠纷,均由甲方负责解决。

2、林地转让后,甲方应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甲方必须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林权证变更手续。

4、乙方按林业政策办理生产采伐指标等手续时,甲方应协助办理,费用由乙方负担。

5、乙方在管理林地及组织生产中遇他人影响生产及发生火情、偷盗等行为,甲方应协助乙方要求村委会、村小组负责人及相关部门及时配合处理,直至处理完毕。

6、乙方对受让的林地享有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权和处置林木及其它产品。

7、在承包期内附着于该林地的所有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金归乙方享受,如遇林地被征用、征收、占用的,所有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第四条、争议解决:

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受诉法院为潞西市人民法院,胜诉方与诉讼相关的诉讼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根据败诉比列为对方承担。

1、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交公证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期限为35年,自1月1日起至2042年1月1日止。

1、甲、乙双方协议签定后,若乙方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并自违约之日起五日内向甲方支付违约时该林地市场最高价总额20%的违约金,可从已支付的转让款中直接扣除;若甲方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除全额退还转让款外,还应自违约之日起五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时该林地市场最高价总额20%的违约金,并按农村信用社最高贷款利率支付乙方所付转让费的利息。

2、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由违约方赔偿该损失。

1、森林、林木、林地状况登记表。

2、林权证附图。

鉴于,甲、乙双方共同确认:

1、甲方与发包方签署了《厦门市山地承包合同》(下称“山地承包合同”),并已经依法取得厦门的林权及相关权益;

2、乙方有意完全受让甲方上述林权及相关权益,用于经营国家法律准许的茶叶生产基地项目。

本着诚实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林权及相关权益的概括转让事宜,甲、乙双方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合同法》等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即甲方基于山地承包合同取得的`山地部分山林地的林权及全部相关权益,具体包括:

1、甲方承包厦门所取得的全部林权,承包期限;

2、甲方承包上述山林地所取得的地上物所有权,地上物包括但不限于等;

3、甲方的全部先期投入,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设施、道路设施、固定设备、土地肥力投入等。

乙方充分认可甲方对上述山林地的大量前期投入,并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转让价款:

1、乙方就地上物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款万元人民币,并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内付清;

2、林权转让款分期支付,具体支付安排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按每年每亩元支付,并于每年月日前按年支付。

1、仅限于用作茶叶生产基地项目。

2、乙方有权以转包、出租、转让、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转上述山林地,有关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应予以必要之协助。

3、乙方就上述山林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盈亏与甲方无关。

1、乙方对上述山林地享有充分的管理权和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对上述山林地的合法利用。

2、乙方应依法经营,不得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等国家政策法规。

3、因项目开发需要,须在承包区域内征用建设用地时,乙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负担全部费用,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所指转让价款作相应调整。

4、乙方在项目开发过程中或经营项目时需要雇佣临时工或者招录工人,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雇佣发包方的村民。

5、上述山林地全部或部分被政府征收或征用的,发生的补偿赔偿款项除土地赔偿款归发包方所有外,地上物及包干等所有其他补偿赔偿款项均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且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所指转让价款作相应调整。

6、甲方承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甲方无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或者单方收回林权或有关权益。

1、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甲方非法干涉乙方自主经营的,应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签署补充协议。

2、因本合同的效力与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租鱼塘合同【篇5】

甲方:

乙方: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自愿将位于贺楼西边35亩鱼塘转让给乙方,现就转让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在转让前甲方因此鱼塘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自行处理,与乙方无关。

二、转让时间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三、从本日起,乙方按协商价一次性支给甲方,结算方式:现金结算,乙方以收条为凭。

四、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具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五、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双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同时,违约方应承担违约金人民币20xx00.00元。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鱼塘合同【篇6】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甲方将鱼塘承包给乙方,用于垂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经甲乙双方协商,将位于的鱼塘 承包给乙方。

三、鱼塘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地上物的处置和设施设备配套提供:(水、电、路)为用于乙方,甲方许可乙方无偿使用

1.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包金,由甲方出具合法收据。

1.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6年后涨幅不得超过年租金的10%。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按照合同约定,保证水、电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5.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6.为乙方提供自来水,并给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7.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并履行相关表决和报批手续保证承包合同的合法、有效性。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鱼塘。

2.享有承包鱼塘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4.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5.乙方可在承包的鱼塘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7.根据需要自主决定转包或调整养殖结构或鱼塘用途。

8、遇政府拆迁、征收、征用、或其他政府政策影响享有补偿、赔偿的权利。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包的鱼塘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2.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包合同的内容。

3.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则甲方应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5.合同期满,本合同的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