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本 jht868.com

定作加工合同

2023.07.19 加工合同

定作加工合同(范文14篇)。

为了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我们也更频繁的需要用到合同。签一份合同,能够为我们后面经济活动的正常运行打好基础。合同范本网的编辑为您搜集整理了一些与您需要相关的资料“定作加工合同”,欢迎来访我们的网站阅读我们的内容获取新的灵感!

定作加工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

乙方:

为了能充分发挥双方企业资源优势,本着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贴牌生产项目达成如下条款:

一、双方交换企业资信材料,且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由此带来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 商标受理书(注册证);

5、 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复印件;

6、 乙方应提供产品爆炸图和结构明细、零配件明细表、主板原理图、控制面板原理图、关键元

器件规格书等以及他相关的检证证书与检验检测报告。

二、协议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贴牌生产 牌 系列产品,采用甲方的厂名、厂址、品牌标识;乙方应确保这些产品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的合格产品。

甲方利用自身的营销网络开发市场、销售贴牌产品;乙方利用其技术、设备、人力等资源生产制造符合甲方要求并经甲方认可的贴牌产品。

贴牌产品完全由甲方销售,乙方不负责销售,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生产的贴牌产品转卖给任何第三方。 双方合作期满后或终止合作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再生产或销售有甲方品牌标识的产品,乙方若违反规定,甲方有权乙方按销售所得的10倍进行赔偿。

甲方有权派员监督、见车贴牌产品的原料、配件、生产整个过程、产品质量等,乙方应予以全力配合与协助。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及费用

乙方直接送货到甲方指定仓库或双方协定的交货点;

乙方严格按订购计划单中规定的数量和日期准时交货;乙方在装车或交付托运后须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的形式通知甲方发货情况及预计到货时间、地点,以便甲方及时提货。

四、产品包装与防护要求

外箱包装、彩盒、说明书、标贴、铭牌、合格证、保修卡等相关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设计稿,乙方负责采购,彩盒生产所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样品由甲方确认封样;

产品的包装所需要的制版费由乙方负责支付;

乙方提供的产品包装应达到甲方认可的包装要求,有足够的强度,以便适应运输及气候变化的要求,达到防潮、防震、防跌等作用;

乙方应保证不出现说明书、标贴、合格证、保修卡等产品资料错放、漏放、多放的情况。

五、提出交货、质量异常及价格

交货数量和时间以订购计划单为准;乙方接到订购计划单后若有异议,应在接到订购计划单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视为乙方接受甲方订单;对于不能及时供货,造成甲方装机停产的,乙方负责赔偿。

产品价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价格为准,若价格有变动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确定新的价格及执行日期,乙方应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并通过提高加工效率等来降低产品成本和价格;

六、质量要求

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并应适时满足国家标准的有关最新要求;

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各项指标符合甲方的《产品规格书》与《检验规范》及其他相关要求,同时应达到双方所签的《质量保证协议》的要求;

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有必要时,经双方确认,可采取封样的方式来确定上述条款未能确定的产品要求。

七、品牌管理

甲方提供的商标(包括包装设计、图形、汉字、英文及其组合等)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权许可的范围内使用,不得私自转让或扩大其使用范围;

双方合作期满后,乙方即无权以任何方式使用任何带有甲方标识的产品。

八、售后服务

乙方必须严格履行《质量法》规定的相关义务,对于因乙方质量问题所引起的退货、换货,乙方应予以全力支持,与此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产品因非正常使用而损坏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乙方对所贴牌生产的产品按国家规定的有关工业产品售后服务法规进行售后服务保证,保修3年,终身成本维修;甲方对乙方所贴牌生产的产品进行售后服务,甲方无法维修时,乙方应协助甲方将产品维修好;

乙方应供给甲方足够的零配件以保证甲方进行售后服务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1、 原则上,配件发放按以旧换新来操作;

2、 在保修期内,乙方按货款2%的比率免费提供易损件供甲方维修使用(或并在货款中直接扣除);如甲方所需的易损件超出乙方的配备数,则甲方所需配件应以旧换新,否则,乙方有权收取超出部分的成本费;

3、 超出保修期所用维修物料,甲方需按材料成本价向乙方购买;

4、 甲方下达派件发放通知单后,乙方应保证在五个工作日内将配件准备完成,并按甲方退回的旧配件数量及时发出,运费由乙方支付;

乙方有义务在双方协定的地点为甲方人员与甲方客户的售后人员免费提供售后培训。

贴牌产品本身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和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责任赔付费及法律责任等。

九、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若乙方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任何条款,并无合理解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若提前解除合同,应在甲方未找到替代供应商前继续供货,保持甲方的经营销售正常运行,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甲方若提前解除合同,应保证消耗完乙方根据甲方订单生产的产品,并按合同规定的货款方式结清余款;

无论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仍有义务按成本价向甲方提供足够的零配件以供甲方进行售后服务。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议均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甲方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其他约定

未经己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图纸、资料、检验标准及合同内容、价格等商业机密以任何形式出示或借用、转让、泄漏给任何第三方;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已经与乙方订立采购产品合同或服务这一情况进行广告宣传或公之于众,也不多在广告中使用甲方或甲方任何客户的名称。

甲方确保“ 星派 ”贴牌商标的独占性与无争议性,如贴牌商标出现了争议时,该争议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本合同为总合同,每批订单执行以双方确定的《采购计划单》为准,《采购计划单》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为壹年(以合同签订日起计算);合同到期后,双方均无意见则自动续约一年。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定作加工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一. 加工产品概述

1. 乙方送加工产品原料为:□电解铜板、□铜线光亮丝、□费铜锭、□废铜;

2. 乙方提取加工成品为:□Φ8.0铜杆、□Φ3.0铜线,、□其他品种 。

二. 原材料与成品计算方式

1. 原材料与加工成品重量比1:0.98提货。□电解铜板加工费为: 元、□铜线光亮丝 元、□费铜锭 元、□废铜 元;

2. 原材料甲方厂区称重,成品甲方厂区称重;

3. 磅差按上期所交割电解铜合约规定执行。

三. 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

1. 原料到厂时间 、成品交货时间 ;

2. 原材料由乙方送到甲方加工厂区,成品交(提)方式:□乙方到甲方加工厂区自提、□甲方送货到乙方厂区,运输方式 。

四.验收标准

1. 原材料甲方品管员验收;

2. 成品验收按GB/T3952-08铜杆验收,成品如有异议向甲方提出;

3. 成品由甲方出具质保书、码单。

五.包装标准

1. □包子捆扎铜杆、铜线、□木托架、□架子。木托架押金 元,架子押金元;

2. 包子捆扎物为铜杆或铜线,乙方自行消耗,甲方不负责回收。

六.结算方式

1. 加工完成付款。

七.违约

1. 双方按照合同法执行,合同中交货条款执行。逾期交(提)货,每天按货物总价值的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

八.合同纠纷解决

1. 双方协商解决;

2. 仲裁委员会仲裁;

3. 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约定

1. 传真件有效;

2. 需要担保,另立合同附件有效;

3. 甲方收到原材料,确认重量,开具收货凭证,乙方需拿甲方开出的收货凭证提货;

4. 所有票据为双向开取,甲方不单独提供加工票据;

5. 单方修改合同条款无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定作加工合同 篇3

定作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甲乙双方本着遵循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制作有关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遵照执行。

一、加工成品名称、工程量、合同总价名 称: 。

工 程 量:约 吨(以实际加工工程量为准)。因工程需要增加工程量时以此合同单价及条款为准,最后结算时以双方承认的实际加工量为准。

合同单价: 元/吨;(附单价清单)

合同总价:约 万元整(大写 元整)

二、加工制作范围及材料供应

1. 根据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完成钢结构深化设计、钢材由乙方自行采购及加工制作,厂内抛丸除锈,按设计要求制作,装车。

2. 甲供钢材由甲方负责运至乙方工厂,所供钢材必须达到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如乙方发现甲供材料不符合设计要求,应及时要求甲方予以更换,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甲方应向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窝工费。同时,工期相应顺延,如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上述书面要求后 日内不予回复,则视为甲方同意使用该材料,因此造成乙方完成的加工成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一切不利后果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 加工范围: 。(附构件清单)

4. 甲供材料应在 月 日前运至乙方工厂,其余原材料在 月 日起运至乙方工厂,并 满足乙方制作要求,在 月 日前全部运至乙方工厂。

三、加工制作技术要求

1. 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和设计院要求及国家GB50205-20xx规范执行。

2. 材料加工过程中,甲供材料损耗不能超过实际需要量的 %。

四、交工资料

1. 交工资料按《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标准执行(北京地方标准),交工资料应与构件一并送达甲方工地。

2. 交工资料应另附有预拼装记录、检测报告、探伤报告、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

3. 在工程施工期间,对属于乙方责任范围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修理。

4. 如构件质量有问题,乙方应派人到施工现场负责修理。

五、交货期限、方式及收货方式

1. 乙方在合同生效且甲方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各笔款项后,在 日内交货。

2. 由乙方运输至甲方施工地车上交货。

3、 收货方式:甲方应指定具体的收货人在收货单上签字。

六、工程款支付

1. 工程预付款: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日内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 %作为预付款,用于焊材、油漆等材料的采购。

2.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进场后1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做为工程进度款;乙方最后一批构件出厂前,甲方应付至合同总金额的 %,剩余金额作为质保金,甲方应在质保期(最后一批构件验收完毕之日起一年)结束之日起3日内全额支付乙方。

七、合同价款调整及决算

1. 合同价款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总额及合同单价。

2. 工程的最终决算是以甲乙双方确认的工程量结算。结算执行GB50500-20xx国标。

八、定作方违约责任

1. 甲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相应的顺延工期,对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材料损失费、误工费等,甲方应予以赔偿。

2. 非因乙方违约行为所致,甲方中途解除合同的,对于乙方已制作完成的部分,甲方应按照合格产品支付全款。同时,甲方应向乙方另行承担未履行部分合同价款的30%的违约金。以上款项甲方应于合同解除后 日内支付完毕。

3. 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因停工待料等原因造成的损失。

4. 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每逾期一天,甲方按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一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5. 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甲方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九、承揽方违约责任:

1. 工程延期或出现重大事故,且乙方没有采取积极措施确保合同工期完成或无力按质量 标准返修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 乙方不得擅自将工程转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乙方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 乙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20%的违约金。

十、纠纷的处理:

本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或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合同的生效与解除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解除。本合同生效执行期间,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定作加工合同 篇4

甲方:乙方:

第一条 总则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应用范畴

1、甲方与乙方达成外协加工关系,乙方负责加工生产。

2、对此协议的任何修改都需经双方确认,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 加工订单内容

第四条 技术要求

1、经双方共同确认的技术资料是乙方组织批量生产和供给甲方产品时的技术质量依据,也是甲方验收乙方所供产品质量的依据。

2、乙方应自觉执行经双方确认的技术资料,如不执行,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第五条 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1、乙方保证产品在生产制造过程中质量受控,保证产品质量特性符合共同确认的技术要求。

2、乙方供给甲方的产品必须是经乙方检验合格。

第六条 其他条款

1、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加工定货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

2、违约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3、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4、协议包括《加工订货单》等有关附件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5、仲裁原则以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依据,依约履行。

6、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长期有效,若合同期间任何一方经判定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权。

7、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 日期:

定作加工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_________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甲方责任

1、按计划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指定的_________产品,总_________瓶。

2、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3、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5、甲方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及甲乙双方确定的标准进行货品验收,如经验收货品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

6.由于甲方运输及存储不当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按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等标准进行生产,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改动或降低该标准。

3、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所执行国家标准的要求。

4、保证提供的产品配方和工艺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对其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负责。

5、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所带来的后果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价格等不方便公布的各种信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乙方一次性赔偿甲方3-5万元违约金

7、本合同所签订的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款识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为他人生产或提供。按本合同要求生产的产品由甲方负责销售,没有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擅自销售,否则乙方赔偿给甲方违规额的30倍,

第四条委托方式、交货地点、付款方式

1.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技术标准后,向乙方发出委托加工通知单,乙方接到通知单后即按该单的要求进行生产,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入库,交货地点为甲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

2.甲方自签订合同三日内向乙方支付包装材料订金一万元,在乙方完成各批次订单后,订金在最后一批货款中扣除。

3.各批次灌装前支付该批次全部货款。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交货或货物的数量、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品。且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如检验、运输、补货、保险、仓储、装卸等直接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带有甲方商标款识的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乙方应立即停止,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后果和损失。

3、如甲方未及时向乙方发出通知单,或未及时提供包装物料,造成交货延迟,其损失由甲方承担。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六条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七条不可抗力

在本合同期内,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因国家政策和政府规定的调整变化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亦自然终止,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交由原告方所在地裁决处理。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如有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定作加工合同 篇6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作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定下列合同条款,并共同履行。

一、工程概况

二、工程承包方式

三、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十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人民币大写):

注:各单体雕塑的单价按照合同总价与乙方报价总价的比例相应调整。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和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按合同价的 %预付工程款,乙方在款到后开始备料施工;1:1雕塑安装前甲方付进度款%;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后,再按合同价的%支付工程款;竣工决算经审计确认后,支付至工程价款的作为质保金,一年期满后一次性付清。以上工程款的支付均不计利息。

八、质量要求

乙方制作安装的雕塑需按国家对雕塑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执行,甲方按国家对雕塑相关的技术规范要求验收,若无技术规范的按行业规范执行和验收,如因乙方质量达不到要求,返工部分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工程验收

工程施工完毕,乙方自检合格并经监理预验合格后,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甲方及时给予组织验收。

十、甲方指定 为本工程甲方代表,负责联系、协调本工程具体施工期间各项事宜;乙方指定为本工程乙方代表,负责本工程的施工任务。

十一、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因甲方资金不能及时到位造成的停工或滞工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则由甲方给予补偿。同时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的责任。

2、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要求更改图纸或造型,应有甲方承担因变更产生的各项费用,同时工期顺延。

3、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三通(通水、通电、通车)一平,符合乙方施工具备的条件。

4、乙方责任:

1) 乙方在施工中应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工程材质符合合同及设计要求,不得偷工减料。

2) 乙方制作安装的雕塑不符合要求,导致雕塑重做、更改等,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

3) 对于雕塑制作、运输和安装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4) 乙方应加强对其进场人员的施工管理和安全教育,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5) 乙方负责自行协调施工现场周围环境问题。

6) 乙方在施工中应根据甲方现场要求保护好地上地下管线、设施设备,因乙方原因造成毁损的由乙方负责修复、赔偿。

7) 乙方应安全文明施工,确保施工现场卫生保洁符合有关要求。

8)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十二、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xxx天。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仲裁机关或法院提起仲裁或诉讼,但无争议部分应继续履行。

十五、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方各执正本壹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定作加工合同 篇7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将 盛泰国际广场12#楼窗户制作安装工程承包给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盛泰国际广场12#楼

二、工程地点: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

三、承包范围及方式:包工包料,制作安装。

四、施工日期:

自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共计 天。若出现停电或气候原因影响施工,工期可做相应顺延。

五、工程价款:

本工程实行固定单价 410 元/平方米,工程交工时,以实际发生并双方测量认可的工程量结算(成品制作、包安装、包竣工验收,保修期内免费维保、半成品材料费、运费、安装验收费、税金、材质检验费等、玻璃洁净、材料的场内外运输、保险及风险等一切措施费、利润等费用)。

六、付款方式:本工程按工程进度付款,30%工程款为现金,其余70%工程款以物抵现金;其中5%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两年,

期满后返还。

七、质量要求:

1、材料要求:多腔断桥铝合金,中空玻璃和安全玻璃,详见施工图纸。

2、安装要求:按国家和行业现行质量评定标准、施工技术验收规范、甲方提供的施工图标准。

甲方对乙方产品的加工及施工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乙方必须予以配合。

八、工期保修:

1.该工程的保修期为贰年 ,保修期从竣工综合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证之次日算起。

2.在保修期内,乙方不能按时进行维修时,甲方有权另行找人维修,所产生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九、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对该工程检查、质量认可、工程量确认的权利。

2、甲方有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的权利。

3、甲方有提供乙方施工图纸并且及时提供设计变更的义务。

4、甲方有协调乙方与楼体施工队的工作协调的义务。

5、甲方有提供给乙方施工电源、水源的义务。

6、甲方有对乙方所报送的样品和分部工程及时确认及验收的义务。

十、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按合同内容及相关标准按时进行施工的义务。

2、乙方有自行承担现场材料和成品的维护、安装后工程的安全保管的义务,且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3、乙方有在保修期内及时进行维修的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4、乙方应当出具货物的合格证书、出厂检测报告,出示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实行生产许可管理的,应当出示生产许可证;提供原材料及质量检测报告,具体检测项目应当包括:品牌、型材、五金配件、质检部门检测报告等,乙方未能提供上述资料的甲方有权拒收。

5、乙方应当在物品进场后对货物的品种、规格、尺寸、数量进行甲方报验,报验合格后方可安装,验收不合格,对货物有异议的,甲方有权当场拒收。甲方也可在收到货物后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经双方核实确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退货。

十一、工程变更:

1、甲方有对门窗进行变更的权利,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如果因甲方的变更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该费用由甲方承担。

3、因甲方提供的设计变更若造成工期延长,则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十二、违约与争议:

1、甲、乙双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计划进度实施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解决结果形成书面纪要。

2、若争议双方,协商不成可申请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 方:

代表人:

联系电话:

日 期:

乙 方: 代表人: 联系电话: 日 期:

定作加工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

乙方为甲方加工零件一批。

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一:甲方提供图纸和质量要求。

二:乙方按照甲方图纸要求进行加工。

第二条:甲方提供图纸共计:份,由甲方于 年 月日前送交乙方。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加工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及时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第三条:加工价款:按核定价格计算共计:元。(乙方附明细清单)

第四条: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乙方通知甲方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图纸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

第五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年 月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由甲方自行提货。

第六条:乙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

第七条:结算方式及期限:甲方收到全部加工件,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

第八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加工件,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乙方应当负责重新加工,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二:乙方逾期交付加工件的,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第六条:本合同签字之日,甲方向乙方给付预付款:元(大写 :

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百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三:乙方不能交付加工件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付加工工件部分价款总值50%的违约金。

第九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对已加工工件等经甲方认定后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甲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加工件价款总值50%的违约金。

三: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加工件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甲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第十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加工件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乙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乙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不得免除乙方责任;在甲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

第十一条: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

定作加工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制作铸铁件,为了规范甲乙双方的经营运作行为,本着公平,公正,互利,共赢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制作的铸件均按甲方提供的相关图纸要求制作:

① 确保外观平整,无飞边,毛刺。

② 铸件表面应清理干净,修整多肉,去除浇冒口残余,粘砂及内腔残留物,不许少肉。

③ 铸件表面不允许存在加工后的表面缺陷,不允许有影响性能的裂纹,冷阁,缩松等缺陷存在。

④ 铸件非加工面上和铸件内部存在缺陷,需在双方协商后进行修补。

⑤ 乙方对铸件进行抛丸处理。

第二条 :铸件加工材料牌号及单价:

① 材料牌号:HT200

② 单价:5300元/吨,以后如价格变动随市场的材料价格幅度上下浮动。需甲乙双方另行商定为准。

第三条 :模型由乙方制作,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如甲乙双方不再合作,则由甲方补给乙方所承担的一半模具费,但模具的所有权需归甲方所有。成型铸件乙方负责协调运输事宜,运费甲方负责。

第四条:付款方式:

① 乙方第一次交付铸件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付到本次铸件总款的____%余款___%作为长期质量保证金。第二次交付铸件总款甲方一次支付清。以后长期合作以此类推。双方终止合同一个月后,甲方把质量保证金付清 。

② 此类付款方式作为双方长期合作的基本条约。

第五条: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年月日:

定作加工合同 篇10

购货单位(甲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供货单位(乙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模具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模具的名称:按照每次《模具外协加工单》标注的名称;

2、出产单位: 商标:

3、模具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如>)执行。

第二条 模具的包装标准:

第三条 模具的交货方法、运输方式、交货期限

1、交货方法: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日期送货到甲方工厂,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2、运输方式:__________。

3、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

4、交货期限:xx年 月 日以前将模具交付甲方

第四条 模具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模具的价格:×××××元人民币/套;

2、模具货款的结算:模具交付甲方,待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本月月底支付已方模具费。

第五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模具图纸及该图纸的电子文档(如附件)。

第六条 模具的工艺要求:模具图纸、模具外协加工单如附件。

第七条 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 ;

2、验收手段: ;

3、验收标准: ;

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 ;

第八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到期不能交货,应向甲方偿付总货款的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模具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模具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模具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第九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30%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4、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双方另行协商履行期限,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如甲方因生产需要,要求增加该模具数量,其价格另议。

第十二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 双方本着诚原则签定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须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公章) 供货单位(乙方)(公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约地址: 签约地址:

电话: 电话:

二00 年 月 日

根据平等、互利、双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糟烧酒精业务,特订立本协议。

一、委托方式

甲方提供下属生产基地黄酒酿造所产生的酒糟,由乙方提取糟烧酒精。

糟烧酒精由甲方收回用于黄酒生产,剩余干糟由乙方自行处置。

二、生产加工

乙方具备相关生产场所,并获政府部门生产许可,配备与甲方生产规模相一致的提取糟烧酒精生产能力,即具备加工日产酒糟最高值的能力。

甲方如出现生产的重大调整或生产规模的扩大,应提前半年通知乙方;乙方因非主观原因丧失或部分丧失生产能力的也应提前半年告知对方。

甲方提供的酒糟如水份含量与正常值有偏离的,乙方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加工;甲方也不因此在计量和计价上作调整。

三、结算办法

1、酒糟数量:按甲方冬酿年度主粮投料的 %计算;

2、酒糟价格:以每公斤 元计算;

3、酒精价格:成品折合成50°酒精度,以每吨价格4,500元计算;

4、总价结算:甲方发出的酒糟总价与乙方返回糟烧酒精总价相抵,其差额由各自给付。

5、结算时间:以每一黄酒酿期结束为结算时间。

四、成品质量

乙方在生产过程中不得添加辅料,糟烧酒精质量指标包括香味、酒度、甲醇含量等须符合国家食用酒精要求;

乙方不得外购酒精充当自产酒精,或在自产酒精中添加部分外购酒精。如有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五、送货方式

甲方负责将酒糟堆放在固定地点。

乙方负责酒糟装运、现场清理,并保证装运及时,环境清洁。

糟烧酒精由乙方按照甲方要求,送至甲方指定仓库。

六、安全责任

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酒类生产、消防等法规要求组织生产。

乙方对生产、运输、装卸等业务中的安全负全责。

七、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签订日起五年有效。

协议到期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可进行续签。

八、其他事项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上海xx酿酒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xxx厂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协议签订日:

协议签订地:上海xxx镇

定作加工合同 篇11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定作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 模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 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铝型材模具达成以下协议:

1、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模具外形尺寸、装配尺寸、型材截面图、技术参数、公差要求等制作模具。如有异议,乙方书面提出,双方协商解决。

2、 对乙方材质规格要求、技术标准。

2.1、乙方必须保证模具钢为牌号为H13R的国标锻钢或H13R的国际电渣重熔圆钢。加工合同模板2.2、模具的各项尺寸应符合甲方规定的公差要求,出材各部分尺寸要符合图吃公差要求,并执行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2.3、模具硬度要求在HRC48~52范围内。

3、双方责任:

3.1、630T、800T挤压机新模允许上机试模4次(修模三次);1000T挤压机新模具允许上机试模5次(修模4次);超过允许试模次数未合格的,该模具不予验收,由乙方补做或退模。如乙方仍要再次试模,需向甲方申请同意后方可再试。超标试模收费标准为630T为50元∕次,800T、1000T为60元∕次。此试模费由乙方负担。特殊复杂截面试模次数另行商量。(由于甲方人为因素造成试模次数增多的不计)

3.1.1、乙方所加工模具出材必须包产:630T出材3吨,出材壁厚0.6mm以上(包含0.6mm);800T出材4吨,出材壁厚0.8mm以上(含0.8mm);1000T出材5吨,出材壁厚0.8mm以上(含0.8mm)。在相应的机型上,若出材壁厚低于所规定的出材不厚,则包产产量减半。单层卷帘门片包产2吨,双层卷帘门片包产3吨。

3.1.2、乙方为甲方加工的模具,出材壁厚0.8mm以上(含0.8mm)的建筑型材,首次上机合格率应在40%以上。难度较大的特殊型材首次上机合格率另议。

3.1.3、特殊型材模具包产产量,应另行协商解决,以书面形式为准。

3.1.4、模具出材不符合甲方要求(不符合甲方图纸公差要求)该模具不予验收,由乙方补做或退模。

4模具试模验收标准

4.1检验项目及验收标准。

4.1.1 壁厚

4.1.1.1按模具订购单要求的出材壁厚及壁厚公差要求验收(允许偏差相同的各个面的壁厚差≤0.05mm),在正常工艺的出料口温度520-530℃前提下。

4.1.1.2壁厚测量结果以试模1条棒取尾部6米以内样品为准。

4.1.2尺寸偏差:型材外形尺寸符合《型材检验图》中标准尺寸和公差要求以及GB5237.1-20xx《铝合金建筑型材国家标准-基材》高精级要求。

4.1.3型材的角度允许偏差、平面间隙、扭拧度:均按GB5237.1-20xx《铝合金建筑型材国家标准-基材》高精级验收。

4.1.4表面质量:

4.1.4.1碱蚀不得有明显的组织条纹及粗大晶块。

4.1.4.2碱蚀不得有明显的焊合线显现(在正常出料口温度及正常挤压比情况下)。

4.1.4.3手摸不得感觉有凸起或凹下的骨线及喷涂后带筋处产生暗影。

4.2维修质量:

4.2.1新模试模维修过程中上、下模(面模)不允许有烧焊现象,否则作退模处理或按90%折价后交付使用并且该模具不保保质期。

4.3甲方对模具使用的职责:

4.3.1甲方收到乙方模具时,必须对模具硬度进行验收,若不合格不能使用作退模处理,使用后则作为模具硬度合格。

4.3.2使用模具时,必须使用专用垫或用合理通用垫,对用垫不正确造成模具报废,则由甲方负责。

5、特殊品种模具的界定及允许维修次数:

5.1特殊品种模具的界定

5.1.1悬臂长度大于宽度3倍以上的品种模具。

5.1.2方管料外接圆≧85mm且开模壁厚≤0.95mm的模具。

5.1.3转角料开模壁厚≤1.2mm的模具。

5.2因乙方模具质量问题,未达到保产吨位的结算方式:模具金额/标准吨位*实际完成吨数=应付模具款。

5.3新模具维修及费用承担若甲方每年由订购模具金额不足100万元,则由模具金额中扣除6%作为甲方的修模费用。若超过100万元,则乙方负担甲方一个修模工的费用。

6、交货时间:

乙方收到甲方模具订单和图纸确认后,以图纸确认日期为止,当天订单10套以内7天交货,30套以内10-15天交货,30套以上待定,如迟到一天,按每套每天50元扣罚,如因特殊情况,延期交货,以书面形式回复协商。

7、交货地点及运输费用:

乙方负责将模具采用托运到甲方公司或者公司所属地汽车站或火车站,由甲方自行提货。托运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收到乙方模具,根据发货单的货名、规格、数量、金额确认无误后,在乙方发货单上签字确认,并将发货单在24小时内回传给乙方,超时视为甲方默认,根据乙方的发货单为准,发货单传真件和发货单原件同样有效。

8、结算及付款方式

8.1当月发生的模具款,于次月5日前双方对账、折退、冲减、确认(签字、盖章)。

8.2甲方于每次发货前付给乙方当次模具款的80%,剩余20%模具款作为质保金,累计至15万元时,超出部分必须于次月20日前全部付清。

8.3需开具增值税票的,乙方须于每月20日前将票据寄送甲方,方能付款,乙方开票额=甲方当月付款额,甲方未付款的乙方不开发票。

9、其他约定事项

9.1甲方在生产过程中因模具质量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仅负责赔偿该模具的价格或修补,重新制作。

9.2甲方提供图纸,乙方有义务为其保密,不得向其他厂家泄露或两年内承揽甲方以书面告知乙方属于甲方专利产品的模具义务。如泄露出去,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9.3模具至甲方厂内12个月仍未满核对吨位,视为已满吨位模具处理;12个月不够包产吨位而报废的模具,经双方确认后,甲方退回乙方自行处理,乙方可要求甲方按包产量折算价格付款,也可要求免费配模,产量续加。

9.4、甲方未能按约定的结算方式付款,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追究甲方延期付款额5‰的违约金责任。

9.5、连续两个月时间内甲方未有订单业务视为合同终止。所欠模具款在合同终止五个月内支付给乙方。

9.6、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协议,同时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7、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履行本合同,不得违约,如违约则按合同法处理。

9.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签字盖章即日起生效。(传真件同样有效)

9.9、本合同长期有效,即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付清乙方全部货款为止。

甲方: 乙方: 模具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地址: 地址:

传真:传真:

电话: 电话:

法人: 法人:

代理人: 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定作加工合同 篇12

需方(简称甲方):

供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信守执行。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详见合同附件加工(定作)报价表共 页。 二、交货日期:见本合同第九条第3点。

三、交货地点:甲方所在地 四、运输费用由 __ 方负担。并对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损失负责。

五、 甲方收到货物后,应即时对货物的数量进行验收清点,并在乙方送货单上签收,否则以乙方送货单或运输单的供货数量和供货日期为准。

七、验收方法:甲方按加工(定作)单及生产图纸对乙方交付的加工(定作)产品安装完毕后三天内进行验收,逾期视为验收通过。

八、甲方向乙方加工(定作)的产品合计人民币¥ 元

(大写: 整),如有变更,以加工定作送货单送货金额为准。

九、付款方式及期限:甲方将定金及货款汇入乙方在本合同中指定的银行账户。

1、本合同签订 天内,甲方向乙方预付订货总金额的 %作定金,即人民币¥ 元,(大写:整)。

2乙方在出货前,甲方先到乙方厂里验货,产品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的货款(即人民币¥ 元,大写: )到乙方在本合同中指定的银行帐户上,乙方于 天内发货到甲方所在地。乙方在没收到此货款之前有权不发货,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负责

3、甲方在收到家具后,应在 天内付清尾款,即人民币¥ 元,(大写:整)。

十、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甲方可根据需要,用书面形式(含传真)对数量和款式进行部分变更,在得到乙方确认并就价格协商一致后,变更生效, 交货期合理顺延。

但变更必须在乙方还未实际生产该产品之前作出。变更后的加工(定作)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并适用本合同的各条款约束。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本合同条款履行完毕后,合约失效。

十二、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不得违反合约规定,如甲方延期付款,每天按延迟付款金额的 %作违约金支付乙方;如乙方原因延迟交货,每天按延迟交货金额的 %作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十三、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可选择法律、法规允许的途径解决。

十五:合同签约和履行地点为乙方所在地。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身份证: 开户行: 开户行 : 帐号: 帐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月日

定作加工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为了维护正常的夏粮收购市场秩序,经甲、乙双方协商,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就甲方委托乙方代收购小麦具体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收购地点、数量

收购地点: 。收购数量:新产的小麦,以实际收购数量为准。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收购新产小麦,甲方支付乙方代购费用 元/公斤。

三、代购费用须在收购结束前按实际收购数量结清下欠手续费。

四、乙方必须确保甲方委托收购的小麦数量真实,质量良好,甲方委托乙方代收购小麦的价格,以当地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挂牌收购价格即政府公布的市场参考价格为准。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收购小麦所需收购资金贷款,由甲方提供,按具体收购地点,根据收购量提前一星期划拨到乙方所在地农发行帐户,作为专项代收购资金由乙方使用。

六、乙方给甲方代收的小麦品质必须达到三等以上标准,甲方派员监督化验全过程,出库时在乙方代购点检斤验质,(调拨化验单和发货明细表必须由双方人员签字)。

七、根据收购进度和乙方安排的调出计划,拉运车辆由甲方自行解决,包装、装车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在收购期间,由乙方负责收购期间各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在拉运期间甲方应严格按规程操作,粮食出库后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均有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根据需要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首先应通过协商友好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依据《合同法》有关条款,在乙方所在地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定作加工合同 篇14

甲方合作人:身份证号:

乙方合作人:身份证号:

第一章 合作宗旨

第一条 为了规范合作印花染色车间的行为,保护合作人的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作协议。

第二条 合作印花公司性质为合作,乙方出印花设备:一台圆网、两台平网;甲方提供厂房,同时提供两台韩国产2.8米定型机、前处理、后处理等配套设施,具体细节见甲乙双方设备清单。

第三条 合作印花染色公司合作期限为8年,合作协议签字之日算起,协议期满6个月前,合作人商议续约与否。

第二章 合作公司的名称和地址

第四条 合作公司名称为:嘉善顺天印染车间

第五条 合作公司经营生产场所:嘉善杨庙顺天毛绒有限公司内。

第三章 合作目的和合作经营范围

第六条 合作目的:甲方有印染厂厂房,乙方有印花染色设备,甲方有合法的企业营业执照和排污许可证,甲方保证每天排污量不少于1000吨。

第七条 合作公司经营加工范围:染色、印花。

第四章 合作人合作方式、金额和分利方式

第八条 合作人甲方将自己名下顺天印染厂房作为合作场地,提供两台韩国定型机、前处理、后处理等配套设备,同时提供生产所需流动资金,占股70%;乙方负责购买印花设备(一台全新圆网、两台进口旧平网),占股30%。购买价格需经双方认可,并且新设备有厂家发票、设备资料齐全,同时确保旧设备正常使用。

第九条 合作人甲方须在清理出合作的厂房,乙方需 天内设备到位。

第十条 合作期间各自资产归各自所有,不得随意请求转让、分割、担保、抵债,合作终止后,合作方各自行处理。

第十一条 运行成本费用按顺天公司运行成本计算,并提供给乙方真实成本数据。国家规定的费用按国家规定费用缴纳给甲方,如排污费、电费、管理费。

第十二条 合作印染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十三条 双方各委派一名执行人和会计,负责工厂生产管理和监督,工资报酬由合作公司按月支付。

第十四条 污水处理费用按实际费用上缴。

第五章 合作人责任和义务

第十五条 合作方甲方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清理厂房内的杂物,并保证电力、蒸汽管道接进合作公司内,甲方负责锅炉、电力、蒸汽,但要变更厂房内的布局乙方需经甲方同意。甲方负责协调当地政府与百姓关系,乙方不承担各债权债务。

第十六条 在合作期间甲乙方安全工伤问题由双方处理或赔偿,保险由甲乙方共同解决。

第六章 财务管理与盈亏分担办法

第十七条 账目必须由甲乙双方审核,甲方负责开具发票,但是开票额度不能超过进账发票。甲乙双方派统计一名、出货两名、监理一名,每天发货由甲乙双方确认方可发货。如发现做伪账,双方有权追查各方责任和后果。每月对账由甲乙双方指定人选。

第七章 合作公司的事务的执行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各派一名执行合作事务,并具备如下条件:

1. 有印染厂管理经验。

2. 对印花染色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成本分析非常熟悉、精通。

3.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管理能力。

第十九条 合作双方执行人对合作人负责,并履行下列职责:

1. 对外开拓业务,培养生产技术人员。

2. 主持合作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

3. 关注合作公司的经营状况。

4. 制定合作公司内市场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5. 指定合作公司的具体的管理和规章制度。

6. 提出经营和管理技术中的问题。

7. 制定合作双方发展方案。

8. 每月向合作双方报告合作公司执行情况和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并确认原材料价格。

第二十条 对合作公司执行人行为约束

1. 不准合作公司执行人亲属在公司内担任管理、统计、技术员、仓管员、发货员,一旦发现免职并查是否有工作中的漏洞,并扣两个月的工资。

2. 对市场加工价格虚报的,或低于合作人品种价格的,上报合作人方可执行。

3. 如发现合作公司执行人有损害合作人利益的,以权谋私,开除并追究经济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应承担部分责任。

4. 合作公司执行人工资由甲乙合作人确定。

第二十一条 合作公司有关重大事项做出决定时,经合作人双方表决通过,在合作公司能达到预期利润、提成时,合作执行人有表决权。

第二十二条 合作人的权利

1. 有权监督执行人在合作公司事务执行情况、

2. 合作双方有权了解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随时查阅合作公司账簿。

3. 被委托执行合作公司的执行人不按照本合作协议执行事务的,有权撤销该委托。

4. 合作人分别有权对合作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时,应该停止事务上的执行,协商后再决定。

第二十三条 合作人在合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 合作人在同地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与本合作公司相竞争的业务,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 禁止合作人以合作公司购买私有物品,一旦发现,以现金方式退回合作公司。

3. 禁止合作人再加入同地区相同合作行业。

4. 禁止合作人从事损害本合作公司利益的活动,一旦发现全额退回合作公司,并承担损失。

第二十四条 合作公司下列事务必须经合作人同意:

1. 改变合作公司的合作人。

2. 改变合作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经营场所与地点。

3. 处理合作公司的不动产。

4. 转让或处理合作公司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 以合作公司名义为他人担保。

6. 聘用合作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作公司的执行人。

第八章 新合作人加入、合作人退出和更换合作人

第二十五条 新合作人加入,按下列进行:

1. 需经一方合作人同意。

2. 合作人需承认本合作协议。

3. 原合作人必须告知新合作人原合作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4. 依法订立合作协议。

5. 合作新合作人对合作前公司的债务承担合作责任。

第二十六条 合作人退出按下列顺序进行:

1. 需要有正当理由方可退出,但需另一方合作人同意。

2. 不允许在合作公司亏损时退出。

3. 退出前需提前30天告知另一方合作人。

4. 合作人退出,对合作期间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合作人合作份额。

合作人退出,对退出前已发生的合作亏损或债务按规定承担。

5. 退出人有未了结合作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6. 合作方退出,不论何种方式合作,均按合作公司的实际情况,由另一

方合作人决定结算货币还是设备实物、

7. 退出前必须负责把合作公司欠款要回方可退出。

第二十七条 合作人转让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并提前30天通知另一方合作人:

1.

2.

3.

4. 合作方转让需经另一方合作人同意。 合作人依法转让时,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方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利。 转让给本合作人以外的第三方时,按合作公司规定对待。 合作人依法转让、出售,另一方合作人同意受让人经修改合作协议,

即成为合作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作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和义务。

第九章 合作公司的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八条 合作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方可解散:

1.合作期届满,合作人不愿意继续合作的。

2.合作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3.双方合作人决定解散。

4.合作公司没有达到合作目的的。

5.合作不具备各项责任规定的。

6.政府责令关闭或被撤销、搬迁的。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公司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九条 合作公司解散后,按下列程序清算:

1.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在出现清算事由15日内由合作双方同意提定一名或两名清算负责人,不能确定的由会计事务所或人民法院指定。

2.合作公司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理合作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和清算有关合作公司未了结的事务。

5.清算后盈余,按合作协议规定分配。

6.清算合作人各确认无误后,合作人对合作公司存续期间的债务按规定承担。

第十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 由单方合作人造成本合作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而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合作协议及法律规定在合作期间未满擅自推出的,向合作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元,造成合作公司损失的依法赔偿。

第三十二条 合作事务执行人不履行职责或滥用职权、以权谋私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经济责任。

第三十三条 合作人违反本合作协议及法律规定,造成另外一合作人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第十一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四条 本合作协议生效后,合作人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章 附加条款

第三十五条 合作协议如有未尽事宜,或在具体执行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及发现确定变更之处,按合作协议有关规定,合作人共同协商,补充或修改,补充或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合作人各一份,公正一份,存档一份。

合作人甲方: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合作人乙方: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公 证 方: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定作加工合同(范文14篇)”的全部内容到这里就结束了,不知道对大家是否有所帮助,如果你还需要查看更多有关“定作加工合同(范文14篇)”的内容请阅读加工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 上一篇:设计合同精品
  • 下一篇:月嫂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