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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保合同

2023.08.25 联保合同

联保合同(汇集4篇)。

如何才能写出满意的合同范文?在大家越来越注重法律的社会中,签订合同可以更好的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合同范本网的编辑为大家整理的“联保合同”或许能给您启示,请仔细阅读以下提示信息!

联保合同 篇1

联保合同是一种新兴的合同形式,其特点是将保险和担保相结合,由借款人、出借人和保险公司三方共同签订,借款人缴纳保费,以便在还款期间出现意外情况时能够得到担保和保障。联保合同不仅可以为借款人提供保险保障,同时也能够降低出借人的信用风险,使双方得到充分的保障。

联保合同已经在国内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尤其是在金融领域中。保险公司可以为出借人提供信用保险,以保障其借款的安全性,从而鼓励出借人扩大放贷规模。同时,借款人也能够在出现不可预测的意外情况时得到保障,以保障其能够按时还款。

然而,联保合同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保险公司对借款人的保险额度存在一定的限制,导致借款人的保障程度不足。其次,保险公司出售的信用保险产品比较单一,无法满足不同出借人的需求。此外,联保合同的实施需要涉及到政府监管、法律制度等因素,需要不断地优化和完善。

面对这些问题,国家和金融机构需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强对联保合同的监管和调控。首先,加强对保险公司、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资质审查和监管。其次,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确保联保合同的有效实施。最后,推动保险公司不断创新和完善信用保险产品,以满足不同出借人的需求。

在未来,联保合同将在金融领域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保护借款人权益和降低出借人风险等方面都将发挥积极作用。但是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加强监管和调控,逐步完善联保合同的制度体系。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地满足人们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促进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壮大。

联保合同 篇2

联保合同是指在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服务时,与销售商签订的一种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合同。该合同规定了消费者享有的权利以及相应的责任和义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并有效地维护商家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联保合同的出现,对消费者保护和企业经营规范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接下来就联保合同进行详细剖析。

一、联保合同概述

联保合同是一种消费者保障合同,其主要作用是为消费者提供售后服务。通过该合同,消费者可以享受更好的售后服务,享受更多的权益保护。联保合同有明确的内容和细节,其中规定了消费者的权利、义务以及销售商的义务和责任。在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服务时,销售商会为消费者提供联保服务,以保证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害。联保合同涵盖了很多方面,包括维修、退货等,有效地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二、联保合同的重要性

联保合同在保障消费者权益方面有着巨大的作用。首先,之前很多的消费者投诉是因为购买卡腻的手机没有得到售后服务,导致消费者的权益受到损害。而联保合同就是为了解决这类问题而出现的,能够承担售后服务的责任,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其次,联保合同能够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增加企业的责任感和担当,帮助企业保持经营所需的忠诚和诚信。最后,联保合同对于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维护也非常重要。成功的联保合同能够使得企业和消费者建立亲密、稳定、长久的合作关系,为企业赢得良好口碑和信誉,增加消费者的信任。

三、联保合同内容分析

1.售后服务责任。联保合同中规定了销售商的售后服务责任,包括产品维护、故障处理、更换、退货等。

2.责任范围。在联保合同中规定了哪些情况可以享受联保服务和哪些情况不能享受联保服务。

3.服务期限。联保合同规定消费者可以享受的服务期限,并在合同中约定好相应的服务时间和范围。

4.费用承担。联保合同中明确了售后服务的费用由哪一方承担,以及费用如何计算等细节问题。

5.服务细节。联保合同中会明确规定消费者应该如何使用产品、如何保养、如何储存等,以及对于使用不当导致的问题反馈给销售商的方式和方法等。

四、联保合同的实施

联保合同的实施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在实施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 消费者应该认真阅读联保合同的内容,并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2. 消费者在使用产品时应该遵循联保合同中的规定,以避免因为自身的不当使用而导致的产品问题。

3. 消费者如需享受售后服务,在服务期限内及时联系销售商进行维修或者退货。

4. 销售商应该及时响应消费者的需求,并对消费者享有的售后服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5. 在联保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应该秉持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共同推进联保合同的实施。

五、联保合同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思路

联保合同在实施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售后服务不到位、服务范围不够明确等,这大大影响了消费者的购买体验和商家的信誉。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 制定联保合同的标准,规范联保合同的内容和范围,提高消费者体验。

2. 完善联保体系,加大售后服务力度,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3. 对于销售商服务不到位的行为应该加大追责力度,增加销售商售后服务的成本,促使其提高服务质量。

4. 增加对销售商的监管力度,加强对消费者维权的宣传力度,以保证联保合同能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六、结论

联保合同的出现对于消费者的权益保障和企业的经营规范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它不仅可以保障消费者的利益,还可以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增加企业的责任感和担当。通过制定标准、完善体系、加强监督等措施,联保合同可以变得更加完善和协调,为商家和消费者建立起更加健康、有益、长久的互动关系,为消费市场的长期稳定和繁荣打造了有力的支撑。

联保合同 篇3

联保合同是指在保险公司的担保下,由建筑材料制造厂商或供应商与建筑施工单位或业主签订的一种质量担保合同。该合同主要是为了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稳定性,从而避免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一些非人为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

联保合同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的特点:

1. 法律保障性强:联保合同是一种正式合同,它的签署和履行需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它具有很强的法律保障性,可以有效地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2. 覆盖范围广:联保合同不仅包括了建筑材料制造商和供应商,还包括了施工单位和业主等其他相关方,因此其覆盖范围非常广泛。

3. 维护工程质量:联保合同主要是为了保障工程的质量和稳定性,从而维护工程的安全性和使用寿命。

4. 风险分摊:联保合同将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风险分摊到各方之间,从而降低了风险的承担成本。

5. 维护市场秩序:联保合同可以规范建筑材料制造商和供应商、建筑施工单位和业主等各方的行为,从而维护市场秩序,避免出现一些不良竞争行为。

联保合同的签署对于保障工程质量、规范市场秩序以及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作用。由于联保合同的涉及范围非常广泛,因此需要各方共同合作,在签署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充分沟通,以确保合同的有效履行。同时,政府部门也需要积极参与联保合同的制定和实施,加强对合同的监管和管理,从而营造一个良好的建筑市场环境。

联保合同 篇4

联保合同主题范文

联保合同是指一种保证合同,它是供应商和客户签订的一份承诺。联保合同基于供应商提供的保修期,保证在该期限内提供快速、有效的售后服务和支持。该合同通常适用于各种规模的企业,它旨在提高客户体验和保持供应商的声誉。本文将深入探究联保合同,分析其内容、工作原理和实际应用。

一、联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通常,联保合同包括以下内容:

1. 维修保养:供应商需要在规定的保修期内提供维修和保养服务,包括提供零部件、人力、维修设备和工具等。如果需要更换零部件,则供应商必须提供原厂件或同等品质的替代品。此外,供应商还应提供电话或互联网支持和咨询。

2. 客户支持:供应商必须提供24小时客户支持服务,包括电话、电子邮件和网上聊天。这些支持服务应为客户问题的解决提供及时、可靠和专业的建议。如果需要进一步的支持,供应商应迅速派遣技术人员到现场处理问题。

3. 技术培训:供应商需要在保修期内向客户提供技术培训,特别是在产品使用和维修上。这有助于客户提高自己的技能和能力,并充分利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

4. 费用承担:保修期内的维修和保养服务由供应商承担费用。如果客户自行维修,将不予赔偿。

二、联保合同的工作原理

联保合同的基本工作原理是:在保修期内,供应商将为客户提供持续的售后服务和支持,以确保其产品正常工作。如果客户遇到问题,供应商将派遣专业人员进行解决。同时,供应商还承担维修和保养服务的费用。通过签订联保合同,客户可以享受非常有吸引力的保修条款和避免修理费用。

三、联保合同的实际应用

联保合同在实际应用中具有许多优点,如下所述:

1. 提高客户满意度:联保合同提供了一种良好的客户服务,客户可以放心购买高质量的产品,并享受从供应商那里获得的优质售后服务。

2. 维持品牌形象:联保合同可以为供应商建立良好声誉,从而吸引更多客户。当客户知道供应商关注他们的利益并提供一流的服务时,就会选择信任该品牌。

3. 提高产品质量:联保合同逼迫供应商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如果该合同的条款过于严格,供应商不得不在产品设计和质量控制方面做出更多努力,以确保其产品的可靠性和持久性。

4. 增加销售:多数客户关注的是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当客户发现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很好并能提供出色的售后服务时,就有可能转变为忠实客户。因此,销售人员可以利用联保合同来促进销售。

综上所述,联保合同让客户和供应商之间建立了一种战略伙伴关系,并提高了客户体验和供应商的声誉。企业可以通过签订联保合同来保护自己,促进销售,并提高客户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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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保合同


合同是可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的,是越来越重要的存在。合同签订后,在对有关条款进行补充或者增加有关条款的,需要签订合同的补充协议,你知道优秀的合同应当如何撰写?这是一篇合同范本网的编辑用心制作的“联保合同”期待您的喜欢,如果您觉得这篇文章有意思不妨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联保合同 篇1

联保合同的主题范文

联保合同是一种常见的保险形式,它旨在为购买某些电子产品的消费者提供保障。一般来说,联保合同通常被称为互联保险,是一个由多个保险公司联合提供的保险产品。在联保合同中,该保险公司为新购买的电子设备提供延长保修,并可为客户提供免费的维修服务。

对于消费者来说,联保合同非常有用。它可以让他们享受更多的保障,确保他们所购买的产品能够得到维修,并且不必承担额外的费用。而对于保险公司来说,联保合同也是一个非常有效的营销策略。它可以为公司带来更多的客户,并且是一种非常有益的形式来保障公司的用户和客户群体。

联保合同可以减少电子产品带来的风险,并且可以为客户带来额外的价值。这项保险将为购买高质量的电子产品提供安全保障,消费者可获得保障,无论何时何地,同样可享用完善的维修服务,不用担心在保修期限内设备出现问题而造成额外的负担。

对于销售电子产品的店家来说,联保合同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资产。店家可以通过这一合同来保证产品质量,并为商品的销售带来额外的保障。此外,对于那些销售高档电子产品的店家来说,联保合同还可以为他们提供一个非常有效的竞争优势,因为它可以为客户提供更好的售后服务和更加完善的保障。

在总体上,联保合同是一项非常有利的形式。它为购买高质量的电子产品提供了额外的保障,并为消费者提供了高水平的维修服务。对于销售电子产品的店家来说,联保合同可以为他们提供一个竞争优势,并保证产品质量。不过,购买联保合同也需要消费者相应的投资,因此,需要在购买之前,慎重考虑自己的需求并对所购买产品进行仔细地研究,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方案。

总之,联保合同是一项为购买高质量电子产品提供安全保障的有效措施。虽然需要消费者付费购买,但是对于商品的维修以及售后服务都能够提供完善保障。同时也是销售电子产品店家的有效营销策略之一,可以为他们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并增强竞争优势。

联保合同 篇2

联保合同是一种经济意义上的保障方式,其通过联合多方责任主体共同承担风险,保障相关利益受损的情形下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此类合同在实践中的应用相当广泛,特别是在大型采购、投资等领域,被广泛应用于相关项目上。本文将从联保合同的定义、主体、实施要素、质量控制等几个方面对联保合同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联保合同的定义

所谓联保合同,是指由多方主体联合签署的保障性协议,其目的是为了确保在相关事务中所涉及到的多个主体能够共同承担责任,减少风险,保障收益。在联保合同中,多方主体彼此之间具有共同的责任,当相关事务出现问题时,任何一方或多方主体在合同约定范围内有义务给予支持。

二、联保合同的主体

在通常情况下,一份联保合同最少需要有三个以上的主体进行签署,这些主体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企业、机构、政府等相关主体,但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的主体才可以签署联保合同。一份联保合同中的主体通常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业主:业主是一份联保合同中最重要的一个主体,因为业主需要对整个项目有全面的掌控权和决策权。业主将联保合同视为保险,需要确保所有买家、供应商、承包商等合作伙伴加入该联保合同,以此来确保项目能够按照计划进行。

(2)买家:买家通常是指以购买某项商品或服务为目的的主体。当涉及到大规模的物品采购时,买家通常需要承担大量的责任,此时便需要他们加入联保合同,避免出现单一买家不能承担风险,导致整个项目被迫终止的情况。

(3)供应商:供应商通常是指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商家。当涉及到大型采购或投资时,供应商承担的风险将非常重大,如果他们不能提供所承诺的产品或服务,整个项目都有可能受损害。因此,供应商也需要加入联保合同,为该项目提供保障。

(4)承包商:承包商通常是由第三方机构、企业或个人承担的。在采购或投资合同中,承包商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他们需要为相关项目的开展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设备支持等。因此,与此相关的承保商也需要签署联保合同。

三、联保合同的实施要素

联保合同的实施要素是指联保合同在实际操作中的要求和规定,包括合同的内容、签署流程、费用支付等内容。一份完整的联保合同通常包括以下的实施要素:

(1)合同的内容:联保合同的内容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需要明确相关的责任、义务和权利等内容,包括如何管理风险、保障利益等。

(2)签署流程:签署流程是指协调签署过程中各种特别规定的流程,合同签署需要遵守特定的流程,以确保合同的效力和合法性。

(3)费用支付:费用支付是指在签署联保合同时,各方需要支付的各种相关费用和手续费。

四、联保合同的质量控制

联保合同的质量控制是指控制联保合同在实际操作中的质量,以确保合同能够完全地达到预期效果。在多方主体之间签署联保合同时,应该遵循以下几点:

(1)加强沟通:在联保合同中,各方主体需要保持沟通,以确保合同达到预期效果。

(2)强化执行力度:联保合同的重要内容需要得到所有合同签署方的严格执行。

(3)完善合同的内容:在签署联保合同时,应当制定完备、详尽、一致、清晰的合同内容,以确保各方能够正确理解和执行合同内容。

总之,联保合同的应用范围非常广泛,它通过联合多方责任主体共同承担风险,保障相关利益受损的情形下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因此,在签署联保合同时,需要严格遵守签署流程及质量控制等相关要求,以确保合同能够达到预期效果。

联保合同 篇3

联保合同

联保合同是指由多名保证人共同担保某一合同所涉事项的合同。联保合同的签订,可以提高借款人、承包商或购房者等利益相关人的信誉度和借贷风险,从而增加借款人、承包商或购房者的融资或交易成功率。因此,联保合同是很多商业领域必备的一种合同。

联保合同的形式主要有担保联保合同和非担保联保合同。担保联保合同是指多名保证人对被保证人的债务进行担保。在这种形式下,保证人在借款人不偿还债务时,要承担主债务人应承担的全部或部分债务。非担保联保合同则是指多名保证人对主债务人不偿还债务的责任进行共同承担,但保证人不需要提供担保物品。

联保合同的签订,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联保合同中应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人之间应明确各自的承担比例和责任范围,以保证合同的可执行性。

其次,联保合同中应明确债务的种类和条件。借款人应明确借款的种类、借款数额、借款用途、还款期限和利率等重要条件。

再次,对于担保联保合同,必须要有确切的担保物品并进行担保物品的评估。在评估担保物品时,需要确保其价值充足,并了解其市场价值和出售渠道。

最后,双方应对联保合同的签订进行详细记录,并在签订前注重审查和证明。保证人在签订后要注意相关义务和责任,并及时履行相应责任。

综上所述,联保合同在商业交易中具有重要作用。作为利益相关人之一,保证人需要认真负责地履行自身的义务,确保合同的真实有效,从而维护商业领域的稳定和信誉度。

联保合同 篇4

联保合同是指由制造商与第三方服务提供商联合起来为消费者提供产品质量保障服务的一种合同。该合同通常涵盖了产品的保修期限、需要维修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担保维修所需的费用等方面。下面将从消费者、制造商和第三方服务提供商三个角度分别探讨联保合同的相关主题。

一、消费者角度

联保合同对消费者的权益起到了很大的保障作用。首先,联保合同的签订可以让消费者放心地购买商品,因为消费者可以在保修期内得到品牌和第三方服务提供商的协力维修,从而避免了因质量问题带来的麻烦。另外,联保合同涵盖了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故障和问题,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全面的维修保障。再者,联保合同还附加提供了一些额外服务,例如在保修期内免费提供配件等,能够为消费者带来更便捷的服务。

同时,消费者在签订联保合同时也应该注意相关责任和义务。一方面,实施协议之前,消费者应学习清楚具体的保修内容,如何维修等,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能够及时获得支持。另一方面,按照规定使用产品,并避免任何人为损坏,以免因为误操作造成麻烦。

二、制造商角度

对于品牌厂商,联保合同是在消费者中树立品牌形象信任和诚信保证的一种重要方式。通过与第三方服务商合作,品牌厂商可以在保修范围内提供无微不至的维修服务,为消费者带来更好的消费体验,同时也可以提高品牌自身的形象和声誉。

品牌制造商在联保合同中还有责任和义务,这包括了产品的各项质量要求、保修期以及服务承诺等。在保修期内,制造商应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维修服务,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同时品牌制造商应及时、真诚地解决消费者投诉和问题。

三、第三方服务提供商角度

对于第三方服务提供商,联保合同则是在市场竞争中获取优势的一种重要方式。通过与品牌制造商合作,第三方服务提供商可以获得品牌的权威性,从而提高自身服务的认可度和优势。在为消费者提供服务过程中,第三方服务提供商还可以借此机会获得消费者的信任,从而扩大市场份额。

第三方服务提供商在联保合同中还有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如在保修期内为消费者提供高质量维修服务,并及时解决消费者的问题和投诉。此外,第三方服务提供商还可以通过购买进货、品牌推广等方式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和服务优势。

总之,联保合同是一种有益的合作形式,不仅对消费者获得更好的购物体验和消费保障,也为品牌厂商和第三方服务提供商创造了更好的商业机会和竞争优势。因此,我们应该在购物时选择联保产品,这样才能获得更好的购物体验和消费价值。

联保合同 篇5

联保合同是指在产品或服务的销售过程中,销售方与客户签订的一种保障合同。它具有共同承诺和风险分担的特点,既能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又能提高销售方的信誉度和市场竞争力。本文将从联保合同的意义、特点、签订注意事项、处理纠纷等方面,进行详细的探讨。

一、联保合同的意义

联保合同是消费者购买产品或服务的有力保障。在消费者购买产品或服务时,不仅要考虑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价格等因素,还要考虑售后服务的质量和保障。如果产品或服务出现问题,不能及时得到解决和维护,将对消费者的利益造成损害。而联保合同,则提供了保障。它明确了销售方在产品或服务出现问题时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为消费者解决问题和维护权益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联保合同的特点

1、双方共同承诺

联保合同要求销售方和消费者共同承诺。销售方在销售产品或服务时,承诺为消费者提供售前、售中、售后的全程服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消费者则承诺购买并合理使用产品或服务,如果出现问题及时与销售方联系,协助销售方解决问题。

2、风险共担

联保合同要求销售方和消费者共同承担风险。如果产品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既可能是销售方的质量问题,也可能是消费者的使用问题。因此,在解决问题时,双方需要携手合作,共同承担风险,并寻求最优解决方案。

3、灵活性强

联保合同具有灵活性强的特点。因为产品和服务的种类繁多,涉及一些细节问题可能存在差异。因此,联保合同需要在保障双方权益的基础上,提供一定的灵活性,以适应实际情况。

三、签订联保合同的注意事项

在签订联保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合同的明确性

联保合同应明确规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界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时限、服务方式、服务费用、维修政策、赔偿标准等。

2、合同的公正性

联保合同应是公正的,保证销售方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合同的签订应征得消费者的认可,并保证消费者能够明确其权益,不受任何不公正的条款和限制。

3、合同的可行性

联保合同应是可行的。销售方应考虑产品或服务的特点,根据客户需求,制定相应的服务方案,并承诺在保质期内提供完善的维修服务。

四、联保合同的纠纷处理

如果在联保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和纠纷,应首先通过协商来解决。如果协商无果,消费者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或者采取法律途径,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问题。

总之,联保合同是一份既能保障消费者权益,又能提高销售方市场竞争力的合同。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或服务时,应认真阅读并签订联保合同,保障自身利益。销售方则应尽力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并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获得消费者的信任和认可。

联保合同 篇6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不断加速,越来越多的企业需要在国际市场中拓展业务。然而,这种国际化的进程面临着多种风险,包括政治风险、经济风险、汇率风险等。在这种情况下,联保合同成为了企业在国际业务中的一种重要保障措施。

联保合同是指由多个贷款人一起为同一个借款人提供贷款的合同。这种方式可以分摊风险,提高贷款人的安全性,也可以让借款人获得更多的贷款额度。在国际业务中,联保合同通常是由多家银行向企业提供贷款,多家银行共同为企业提供保证担保责任。

联保合同中最常见的形式是联合保函。这种方式通常适用于进出口贸易、建筑工程、采购等场景。企业在这些场景下需要提供一定的担保,以获得信任和支持,如履行合同、按时支付款项等。在这种情况下,联合保函就可以为企业提供支持和保障,让企业能够顺利完成业务。

联合保函包括两种类型:先行保函和账户结算保函。先行保函是指在承诺履行合同之前,贷款人先行为借款人提供担保。这种方式通常适用于有一定信用记录和信誉的企业。账户结算保函是指在借款人开立银行账户之后,银行向借款人提供保证。这种方式通常适用于信用度较低的企业。

不管是哪种类型,联合保函都可以为企业提供重要的支持和保障。当企业在国际业务中遇到困难时,联合保函可以帮助企业解决问题,维护企业的利益。

然而,联合保函中也存在一些风险和问题。企业需要花费一定的成本来获得联合保函,这可能会增加企业的财务负担。此外,联合保函也需要企业具备一定的信用评级和信用记录。如果企业没有足够的信誉,银行可能会拒绝为企业提供联合保函。

总的来说,联保合同是企业在国际业务中的一种重要保障措施。它可以为企业提供支持和保障,分摊风险,提高安全性。然而,企业在选择联保合同时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成本、信用评级、信用记录等。只有谨慎选择,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企业利益。

联保合同 篇7

联保合同是指多方为达成共同目标而签署的一种合同,通常要求多方共同承担风险和责任。这种合同适用于各种领域,例如房地产、汽车、电子产品等。本文将探讨联保合同的主题,并分析它的优缺点以及适用范围。

一、联保合同的主题

联保合同的主题是“共同承担风险和责任”。在实际操作中,这意味着一方的风险和责任不再仅仅局限于自身,而是被分摊或者转移到了其他多个合同方。这种合同非常有用,特别是对于跨国公司或者跨国合作项目的开展,可以极大地降低单一方的风险。

联保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合同的目的和范围;

2.各合同方承担的责任和风险;

3.合同的期限、费用以及支付方式;

4.合同的终止条件。

如果有必要,还可以加入其他适当的条款,以确保各方在合同期间和合同终止后能够保持联系。

二、联保合同的优缺点

联保合同的优点在于:

1.可以降低风险。由于责任和风险被分摊或者转移至多个合同方,因此单一方的风险得到了降低,从而使得合作更加可行且更为安全。

2.可以保证合作的顺利进行。当多个合同方承担了相同的责任和风险后,他们通常会协力互助,以确保合同的成功完成。

3.可以提高信任度。涉及到多个合同方的合作项目,联保合同可以增强各方之间的信任,从而使得项目更顺利地进行。

然而,联保合同的缺点也不容忽视:

1.合同制定复杂。由于涉及到多个合同方的风险和责任,联保合同可能比其他类型的合同更为复杂。

2.成本高昂。虽然联保合同可以降低风险,但是各合同方承担的责任和风险分摊后可能会使得成本上升。

3.不适用于所有情况。联保合同并不是适用于所有合作项目,因此需要逐个情况进行考虑。

三、联保合同的适用范围

联保合同可以适用于各种领域,例如房地产、汽车、电子产品以及其他类型的制造业。合同的具体要求则根据合作行业的特点有所不同。

在房地产领域,联保合同通常涉及到开发商、建筑商、银行和购房者等多个合同方。合同内容包括房屋质量、物业管理、担保等条款。

在汽车领域,联保合同由汽车制造商和出售商签订,以保证汽车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得到修理和维护。

在电子产品领域,联保合同则涉及到制造商、经销商和维修商等多个合同方。合同内容包括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保修期以及产品维修等条款。

总之,联保合同是各种行业中非常有用的一种合同。它可以降低风险,提高合作的顺利进行,也能够增强各方之间的信任。虽然有一些缺点,但是只要在适当的情况下使用,它仍然是非常有效的一种合同。

联保合同 篇8

随着现代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各种保险产品和服务在我国保险市场中迅速兴起,并得到了越来越多的消费者的青睐。而“联保合同”正是其中一种备受推崇的保险合同形式,它既有个人保险的特性,又融入团体保险的优势,成为了一种高效的集体风险防范与安全保障机制。因此,本文将围绕“联保合同”的相关主题展开讨论,旨在帮助读者更加全面地了解联保合同。

一、联保合同的概念及特点

联保合同是一种保险公司与多个被保险人签订的保险合同,也称作“团体保险合同”。它的主要特点是:

1、保障面广泛,适用范围较大。由于联保合同是“团体”形式的保险合同,故它可以覆盖多种类型的风险,例如:人身意外伤害、疾病、意外损失等。

2、保费支付简便,手续简单。参与联保合同的被保险人只需缴纳一次性保费或分期保费,保险公司便能对其在一定期限内的风险进行保障。

3、风险共担,责任分担。由于联保合同的特殊性,保险公司将风险分散到多个被保险人身上,这样就能够更好地实现风险共担,责任分担。

4、保障效果明显,利益共享。参与联保合同的被保险人能够通过缴纳保费,获得相应的保障效果,从而实现自身财产和人身安全的保障,同时,联保合同也能够带来利益共享的效果,让众多被保险人共享保险公司提供的优质服务。

二、联保合同的主要形式

联保合同根据不同场合和具体情况可以分为多种不同的形式,下面就两种常见的形式进行介绍:

1、企事业单位团体综合保险:一般由企事业单位与保险公司签订,被保险人范围包括企业职工及其家属、企业财产、公务员等。该联保合同主要的保障范围是人身意外伤害、慢性病、门诊医保和年金等。

2、交通银行联保卡:由交通银行推出的一种金融保险产品,将储蓄卡和保险合同相结合,被保险人范围包括持卡人及其家属。联保卡主要保障人身意外伤害、旅行不便等风险。

三、联保合同的优势和劣势

联保合同作为一种相对新兴的保险合同形式,它在实际应用中表现出了一些优势和劣势:

1、优势:联保合同具有保障面广、保费支付简便、责任分担和利益共享等优势,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大众个人和家庭的风险保障需求,同时也为企事业单位提供了更加完善的风险管理和安全保障机制。

2、劣势:联保合同也存在着缺乏个性化的保障、对被保险人的权益保护不够充分、理赔流程繁琐等问题。此外,我们也需要看到,联保合同属于“一刀切”的保障形式,可能针对某些特殊风险或特殊人群的保障不够充分,需要配合其他保险产品一同使用,才能达到更加完善的风险管理效果。

四、联保合同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目前,联保合同在我国保险市场上的发展情况相对较好,但仍面临着一些挑战和机遇。其中,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创新型联保合同的不断涌现,例如以互联网为平台的“众保”、“微联保”等,旨在更好地实现风险评估和保障;

2、产业融合型联保合同的广泛普及,例如与信贷、互联网金融、智能制造等产业结合,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更全面、更专业的风险维护服务;

3、风险管控型联保合同的进一步加强,例如针对大型公共安全风险作出应急预案和风险分类管理,更好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综上所述,联保合同在我国保险市场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它既能够为个人和家庭提供风险保障,也能够为企事业单位提供风险管理和安全保障服务。在未来的发展中,联保合同需要针对不同需求继续进行创新和优化,加强其风险管控和成本控制能力,更好地为各类消费者提供优质的保险服务。

联保合同 篇9

联保合同是指在保险公司的担保下,由建筑材料制造厂商或供应商与建筑施工单位或业主签订的一种质量担保合同。该合同主要是为了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稳定性,从而避免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一些非人为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

联保合同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的特点:

1. 法律保障性强:联保合同是一种正式合同,它的签署和履行需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它具有很强的法律保障性,可以有效地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2. 覆盖范围广:联保合同不仅包括了建筑材料制造商和供应商,还包括了施工单位和业主等其他相关方,因此其覆盖范围非常广泛。

3. 维护工程质量:联保合同主要是为了保障工程的质量和稳定性,从而维护工程的安全性和使用寿命。

4. 风险分摊:联保合同将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风险分摊到各方之间,从而降低了风险的承担成本。

5. 维护市场秩序:联保合同可以规范建筑材料制造商和供应商、建筑施工单位和业主等各方的行为,从而维护市场秩序,避免出现一些不良竞争行为。

联保合同的签署对于保障工程质量、规范市场秩序以及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作用。由于联保合同的涉及范围非常广泛,因此需要各方共同合作,在签署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充分沟通,以确保合同的有效履行。同时,政府部门也需要积极参与联保合同的制定和实施,加强对合同的监管和管理,从而营造一个良好的建筑市场环境。

2023保洁合同(汇总4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多人了解到了合同的重要性。签订合同可以更好的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纠纷。我们在拟定合同时有什么要关注的重点吗?为此,小编花时间整理了2023保洁合同(汇总4篇),不妨参考一下。希望你喜欢!

保洁合同 篇1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保洁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2、服务的内容范围和要求:工地现场所有建筑装修装饰物品,按照卫生保洁规范要求做好清洁工作。

3、质量要求:包工程卫生保洁验收合格。工程完工后,由双方代表、监理、总包单位共同验收。验收标准为:墙面无污迹(包括明显透迹、水渍、灰渍)、无因清洗产生的墙面明显褪色或颜色差异;玻璃应使用专用玻璃清洁剂和使用玻璃刮片施工工艺,玻璃面内外明亮、无污迹、水渍、灰渍;内外窗台与窗槽无残留污迹、水迹,现场及周围无因施工产生的垃圾、灰尘、水污等污损;另在施工结束后15日为质量观察期,此期间甲方观察无因乙方施工产生的其他不良影响则为合格。

9、 如经双方验收达不到上述标准的,由乙方无条件整改。整改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造成的延期甲方按约定扣罚乙方工程款。

1、按约定的时间让乙方人员准时进入施工现场。

2、确保乙方提供服务时,不得有阻碍乙方服务的行为。

3、指派专人负责联系、协调、监督、检查、验收乙方的清洗工作。

4、负责免费提供乙方清洁工作所需的水电的正常供应,以保证乙方工作的顺利进行。

5、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保洁服务享有监督权和检查权,有权对乙方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6、甲方对乙方的服务及清洁质量不满意时有权提出异议和要求返工;如不满意乙方保洁员的服务,可责令乙方及时调换。

1、按照甲方的要求,准时到达作业现场,按时完成服务工作。

2、负责提供清洁用的设备、工具、药剂及其它耗材。

3、 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用工不当,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本工程所有安全责任均由乙方独立承但,甲方不对因本工程产生的直接或间接安全事故 负任何责任。

4、爱护甲方内、外各项设备设施,注意节水节电,不得擅自挪用甲方的物品,施工中乙方损坏的一切设施物品均需照价赔偿或复原。

5、清洁后的结果要达到国家质量环境体系的相关标准,不得造成所清洁物品损坏及污染,如有造成,照价赔偿。

6、乙方清洁作业应遵守甲方规定的时间要求,如有变更,双方协商解决。

7、乙方应当保证其服务质量,工程完毕应主动邀请甲方进行检查;对不合格部分,乙方应进行重新处理,直到甲方满意为止。

8、 乙方应保证在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七日内完工,但如有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延误工期按每日2%扣除工程款。

2、付款方式及时间:现金;甲方于工程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清乙方工程款。

五: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烟台市莱山区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洁合同 篇2

1. 乙方提供物业保洁服务的范围包括: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1号歌华大厦所有公共部分的阶梯、平台、玻璃门、窗、过道、扶梯、大堂、电梯厅及轿厢、卫生间、地面、墙壁、通风门(窗)、消防器材、管井、物业公司办公用房、车库(包含立体车位)等所有公共区域的日常保洁、养护工作及甲方临时安排的其他保洁工作。

2. 垃圾清理及外围清洁。

3. 硬地面:抛光保养每周一次;牵尘服务每日不断进行;

4. 开荒:公共区域整体精细开荒一次;

5. 耗材:除卫生纸由甲方提供,其余合同内约定项目内容所需的材料均由乙方提供,所用材料须招标方认可、备案(附件一);

6. 虫害消杀:公共区域、电梯轿厢每周消毒一次;

7. 大型活动:应无偿、无条件提供甲方所需服务;

8. 专业设备:需甲方认可(附件一);

9. 服务标准:最低标准不得低于招标方质量体系文件标准,甲方质量体系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二)。乙方员工应接受甲方《员工手册》的约束并按其奖惩标准进行奖惩,甲方员工手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三)

10. 服务规范:

A. 资质要求 :乙方应具有从事保洁服务的资质。

B. 管理机构与人力资源配置要求

a)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应具备合法身份;

b) 专业技术、操作人员应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证书或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c) 服务人员应具备不妨害公共卫生健康的相关证明。

d) 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表情自然、亲切;举止大方、有礼;用语文明、规范;对待顾客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并及时为顾客提供服务。

e) 服务人员应按规定统一着装、着装整齐清洁,仪表仪容整洁端庄;在指定位置佩戴标志,站姿端正,坐姿稳重,行为规范,服务主动。

f) 服务人员应及时、认真做好工作日志、交接班记录、账册等记录工作,做到字迹清晰、数据准确。

g) 服务人员应接受过相关专业技能的培训,掌握物业管理基本法律法规,熟悉办公楼的基本情况,能正确使用相关专用设备。

C. 材质清洁要求

根据歌华大厦地面、镜面和墙面的材质,给出不同材质的清洁要求(见表1)。

表1 主要材质清洁质量要求

D. 部位清洁要求

歌华大厦不同部位的环境卫生服务要求(见表2)。

表2 环境卫生服务要求

E. 库房安全

——禁止无关人员进出仓库;

——库房严禁烟火,如确需动火的,应得到主管部门批准,并将该区域的易燃易爆物资、危险化学品搬离之后方可进行;

——库房应配置相应数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的有效使用情况;

——产生紧急情况时,应按应急预案迅速做出响应,及时报告主管人员,并做好记录。

F. 库房环境

——保持仓库地面、墙面及各类设施、照明设备无灰尘、污垢、划痕、污渍、霉点等现象,接缝处无积尘;

——保持空气流畅,保证物资干燥,防止受潮;

——定期对仓库进行适当清理;

——对不合格品或废弃物应严格按照相应规定予以处理;固体废弃物的回收实施率达到100%。

G. 检验方法

a) 乙方自查 :从事服务每一位员工均应对所提供的服务实施自主检查,遇质量异常或者顾客直接投诉时,应及时纠正,如系重大或特殊异常应立即报告主管人员和甲方。

b) 甲方检查

甲方检查的主要方式:常规例行检查、夜间巡查、全面检查。

c) 客户意见监督

甲方进行针对乙方保洁服务的顾客意见征询,如满意率低于95%,乙方应提供有效的整改措施。

11. 人员编制:乙方《人员编制表》《岗位编制表》《班次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四)

保洁合同 篇3

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协议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保洁工作的范围主要包括:

新华市场一楼走廊、地面、摊区内、卫生间;门前台阶;二楼走廊、地面;花鸟鱼市场日常保洁及市场日产垃圾外运;

三、劳务派遣岗位设置与保障范围:

1、保洁工作全部劳动用工由乙方根据工作量自行安排,劳务人员与甲方无任何劳务关系;岗位原有的人员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由乙方与上述岗位原有的人员之间实行双向选择,择优聘用、雇用。

2、乙方是上述岗位劳务人员的派遣单位,其与所聘雇用人员依法签定劳务合同,负责对用工人员的管理和支付工资;乙方派遣的人员必须胜任该工作岗位要求资质、技术、健康条件和职业准则。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范围:

1、有权巡视、检查乙方的保洁和后勤管理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事宜,随时随地有权提出改进意见;

2、为乙方提供一定的办公场所和保洁用品库房;

3、在合同期限内,甲方每月按时向乙方支付日常保洁、维修及工具备品等保洁费用的义务。

1、有权制定独立的管理、运行体系及员工的聘用、辞退和薪金发放标准,有权要求甲方对公共设施损坏的物品提出改进意见;

2、根据“全、细、勤、序”的工作原则,制定后勤人员、保洁工作程序,管理条例及各项保洁工作指标,保障甲方环境卫生的整洁有序,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3、自觉遵守甲方和项管理制度、保密制度,接受甲方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定期向甲方管理部门汇报保洁工作情况,积极配合甲方开展有关的'各项活动。

4、乙方与派遣到甲方的所有劳务人员之间为劳资关系,均由乙方对其承担法律法规确定的权利义务,一切与甲方无关。

5、保洁工作用品、材料费用均由甲方全面负责。

6、保洁员应按照甲方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要求进行管理。

7、保洁工作时间为每日早6:30—晚17:30,每周三、周日对新华市场进行场地全面清洁;如有特殊活动或工作情况劳务人员需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8、市场遇大型检查,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严格按检查标准完成市场保洁工作;

9、乙方保洁人员上岗时,必须统一着装,服务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乙方工作人员人身损害责任的承担范围:

在合同履行中,乙方的所有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的一切人身伤害或不安全事故等所有意外,以及造成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任何关系,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七、合同金额范围:

保洁员的费用实行大包干的方式如下:

八、保洁费用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范围:

乙方应于为第每月30号之前向甲方出具工资表,甲方给予支付现金。

九、合同的解除和终止范围:

1、乙方的保洁没有正常履行相关工作责任,经甲方提出后仍无改进时,甲方有权提出中止合同;

2、合同履行中,有相关的硬性规定出台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甲方有权提出中止合同;

3、在甲方没有按时履行支付保洁费用时,乙方有权中止合同;

4、合同履行中发生不可抗力,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5、合同履行期满,合同终止;

6、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进行修改并另行达成补充协议;

7、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承揽甲方公司日常保洁事宜(非全日制用工)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洁范围:

1.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办公室、办公大厅、会议室、多功能厅、活动室、机房、员工更衣室、办公区楼梯、走廊、卫生间内门窗玻璃清洗及地面日常保洁。

2.室外场地(门前、停车位等)清洁。

注:以上范围其中包括门框、门、墙面、顶面、指示牌、灯具及室内设施。

(1)对乙方的工作依照标准进行监督、检查;

(2)对乙方的违纪行为有权作出正确处置;

(3)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时间;

(4)为乙方提供放置保洁设备、工具的场所;

(5)为乙方配备保洁用具及清洁用品,并确保乙方水电的正确使用;

保洁合同 篇4

乙方(承包方):

甲、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中国人寿咸阳分公司综合办公楼工程保洁项目,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原则,签订如下合同:

5、本工程先做二楼保洁作为其它楼层样板;自20xx年7月20 日开工,于当日完工。如果保洁工程按甲方要求按时、按质顺利完成,则其它楼层按甲方时间要求交给乙方施工。

1、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洁服务费。

2、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障碍物。

3、无偿为乙方提供保洁用水、用电,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对乙方保洁质量应及时监督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要求乙方返工,直至达

1、认真完成保洁项目,确保工作质量,达到甲方满意。

2、乙方派出一名主管负责人负责日常保洁工作质量检查和保洁工作紧急情况处理,接受甲方主管

保洁负责人监督指导,并按甲方保洁工作标准进行检查。

3、乙方在作业中应严格要求工作人员,爱护建筑物及室内外各种设施,注意节水节电。

4、乙方作业应遵守甲方规定时间要求,如有变更,双方协商解决。

5、乙方作业中发生损坏成品及半成品则造价赔偿。

6、乙方在作业中做好劳动保护及岗前安全教育措施、严禁出现大小安全事故,听从现场安全员指挥,若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1、乙方做出工程样板,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作为甲方验收标准。

2、乙方在工程完工后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一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完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相关费用。

3、验收合格后,若需要返工,甲方另承担费用。

4、在施工中,出现甲方施工人员交错施工,造成需要返工,甲方必须承担返工费用。

1、工程价款:2.8元/㎡ 按实际面积结算。(若乙方二楼作业不能满足甲方要求,只作业二楼则按3.5元/㎡结算)

2、结算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后(可分层验收),乙方提出工程结算,甲方收到上述资料一天内审查完毕,按工程量价款 100%标准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前提下,双方可

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

保险合同模板汇编4篇


伴随着法律规定逐步完善,我们的各种合法权益必定离开不了合同这个东西,合同可规避风险,明确约定违约责任,一份符合法律效益的合同,应该包含哪些方面?你不妨看看保险合同模板,供你参考和使用,请收藏和分享。

保险合同模板(篇1)

保险合同构成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保险责任的开始及缴付保险费

第二条 _________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本合同应负的责任,自投保人缴付第一期保险费且本公司同意承保而签发保险单时开始。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单签发日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本公司同意承保且收取第一期保险费时,应签发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

合同撤销权

第三条 投保人于收到保险单之日起十日内可亲自或以邮寄方式书面连同保险单向本公司申请撤销本合同。合同撤销的效力,自投保人寄出邮戳次日零时起或亲自送达时起生效。合同撤销后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但合同撤销前若发生保险事故,则本公司仍依本合同的规定负保险责任,但合同不得撤销。本公司于收到合同撤销申请时,收回保险单,并无息退还投保人所缴付的保险费。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保险费的缴付,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的中止。

第四条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应依照本保险单所载缴付方法及日期,向本公司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如本公司派员前往收取时,应向该收费员缴付并索取证妥为保存。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到期未缴付时,自保险单所载缴付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间;逾宽限期间仍未缴付且无保险费垫交的,本合同自宽限期间终了的次日起效力中止。如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

保险费的垫交

第五条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超过宽限期间仍未缴付,而本保险单当时的现金价值足以垫交保险费及利息时,除投保人事前另以书面作反对声明外,本公司自动垫交其应缴保险费及利息,使合同继续有效。如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本公司垫交的保险费及利息。本保险单当时的现金价值不足以垫交一期保险费及利息时,本公司退还现金价值,本合同效力即行中止。

合同效力的恢复

第六条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投保人可在效力中止日起两年内,填妥复效申请书及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申请复效。前项复效申请,经本公司同意并投保人缴清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后,自次日起,本合同效力恢复。

保险责任

第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后初次发生、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患重大疾病时,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第八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一)因意外伤害而身故,或(二)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后因疾病而身故时,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一)因意外伤害而致身体高度残疾,或(二)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后因疾病而致身体高度残疾时,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给付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第十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生存至七十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所交付的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责任免除

第十一条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事之一而患重大疾病,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时,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二、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三、在合同订立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或故意自伤身体;

四、故意犯罪、吸毒、殴斗、酒醉;

五、战争、军事行动或动乱;

六、罹患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艾滋病)、性病、先天性疾病或遗传性疾病;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八、无驾驶执照、酒后驾驶;

九、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内患重大疾病。

发生第一款情形时,本公司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发生第九款情事时,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发生其他各款情形时,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

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或保险费后,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身体高度残疾鉴定

第十二条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而致身体高度残疾,应在治疗结束后,由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鉴定。如果自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罹患疾病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治疗仍未结束,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

保险事故的通知与保险金的申请时间

第十三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悉被保险人身故或发生其他保险事故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并应于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三十日内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负担由于通知迟缓致使本公司增加的查勘、调查费用。

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手续

第十四条 被保险人申请领取重大疾病保险金时,应出具下列文件:

一、保险单及保险金申请书;

二、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

三、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四、附有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病理显微镜检查、血液检验及其他科学方法检验报告的疾病诊断证明书。

第十五条 受益人申请领取身故保险金时,应出具下列文件:

一、公安部门或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二、保险单及保险金申请书;

三、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

四、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五、受益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第十六条 被保险人申请领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时,应出具下列文件:

一、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鉴定书;

二、保险单及保险金申请书;

三、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

四、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第十七条 被保险人申请领取满期保险金时,应出具下列文件:

一、保险单及保险金申请书;

二、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

三、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合同的解除

第十八条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订立本合同或申请复效时,对本公司的书面询问应据实告知,如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退还保险费。对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本公司通知解除本合同时,如投保人死亡、居住所不明,或其他原因,通知不能送达时,本公司将该项通知送达受益人。

第十九条 投保人解除本合同时,本公司应于接到通知后三十日内退还本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投保人解除本合同时,应出具下列文件:

一、保险单及解除合同申请书;

二、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

三、投保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年龄的计算及错误的处理

第二十条 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以周岁计算。投保人在申请投保时,应将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及性别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应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本公司可以解除本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

二、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

三、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将多收的保险费无息退还投保人。

合同内容的变更

第二十一条 投保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可申请减少保险金额,但是减额后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最低承保金额,其减少部分视为解除合同。

受益人的指定及变更

第二十二条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指定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但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征得被保险人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可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变更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并将本保险单与被保险人的同意书送交本公司批注。前项变更,如发生法律上的纠纷,本公司不负责任。重大疾病保险金、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满期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他指定或变更。

第二十三条 被保险人身故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身故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本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放弃受益权或依法丧失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变更地址

第二十四条 投保人的地址有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通知本公司。投保人不做前项通知时,本公司按所知最后地址发送的通知,视为已送达投保人。

索赔时效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的受益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灭。

批注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记载事项的增删,非经投保人书面申请及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不生效力。

合同纠纷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且协商无效时,可通过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释义

第二十八条 本条款所述“重大疾病”,是指符合下列定义的疾病:

一、心脏病(心肌梗塞):指因冠状动脉阻塞而导致部分心肌坏死,其诊断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条件:但心绞痛不在本合同的保障范围之内。

1.新近显示心肌梗塞变异的心电图。

2.血液内心脏酶素含量异常增加。

3.典型的胸痛病状。

二、冠状动脉旁路手术:指为治疗冠状动脉疾病的血管旁路手术,须经心脏内科心导管检查,患者有持续性心肌缺氧造成心绞痛并证实冠状动脉有狭窄或阻塞情形,必须接受冠状动脉旁路手术。其他手术不包括在内。

三、脑中风: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导致脑血管出血,栓塞,梗塞致永久性神经机能障碍者。所谓永久性神经机能障碍,是指事故发生六个月后,经脑神经专科医生认定仍遗留下列残障之一者:

1.植物人状态。

2.一肢以上机能完全丧失。

3.两肢以上运动或感觉障碍而无法自理日常生活者。所谓无法自理日常生活,是指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起居、步行、人浴等,皆不能自己为之,经常需要他人加以扶助之状态。

4.丧失言语或咀嚼机能。言语机能的丧失是指因脑部言语中枢神经的损伤而患失语症。咀嚼机能的丧失是指由于牙齿以外的原因所引起的机能障碍,以致不能做咀嚼运动,除流质食物以外不能摄取食物之状态。

四、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指两个肾脏慢性且不可复原的衰竭而必须接受定期透析治疗。

五、癌症:指组织细胞异常增生且有转移特性的恶性肿瘤或恶性白血球过多症,经病理检验确定符合国家卫生部‘国际疾病伤害及死因分类标准’归属于恶性肿瘤的疾病,但下述除外:

1.第一期何杰金氏病。

2.慢性淋巴性白血病。

3.原位癌症。

4.恶性黑色素瘤以外的皮肤癌。

六、瘫痪:指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包括两上肢、或两下肢、或一上肢;及一下肢,各有三大关节中的两关节以上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所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指经六个月以后其机能仍完全丧失。关节机能的机能丧失指永久完全僵硬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超过六个月以上。上肢三大关节包括肩、肘、腕关节,下肢三大关节包括股、膝、踝关节。

七、重大器官移植手术:指接受心脏、肺脏、肝脏、胰脏、肾脏及骨髓移植。

八、严重烧伤:指全身皮肤20%以上受到第三度烧伤。但若烧伤是被保险人自发性或蓄意行为所致,不论当时清醒与否,皆不在本合同的保障范围之内。

九、暴发性肝炎:指肝炎病毒感染而导致大部分的肝脏坏死并失去功能,其诊断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肝脏急剧缩小;

2.肝细胞严重损坏;

3.肝功能急剧退化;

4.肝门脑病。

十、主动脉手术:指接受胸、腹主动脉手术,矫正狭窄,分割或切除主动脉瘤。但胸或腹主动脉的分支除外。

第二十九条 本条款所述“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

第三十条 本条款所述“身体高度残疾”是指下列情事之一:

一、双目失明;

1.视力的测定,依据国际视力表两眼分别依矫正视力测定。

2.失明指视力永久在国际视力表0.02以下。

二、言语或咀嚼机能完全永久丧失(下列情形之一);

1.指构成语言的口唇音、齿舌音、口盖音、喉头音等四种语言能力中,有三种以上(含三种)丧失不能发出。

2.声带全部剔除。

3.因脑部言语中枢神经的损伤而患失语症。

4.咀嚼机能的丧失指由于牙齿以外的原因所引起的机能障碍,以致不能做咀嚼运动,除流质食物外不能摄取食物的状态。

三、中枢神经或胸、腹部脏器极度障害,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为维护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为维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者指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起居、步行、人浴等,都不能自己完成,经常需要他人扶助的状态。)

四、两手腕关节丧失或两足踝关节丧失;

五、一手腕关节及一足踝关节丧失;

六、一目失明及一手腕关节丧失或一目失明及一足踝关节丧失;

七、四肢机能完全永久丧失。所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指经一百八十日后其机能仍完全丧失而言。

保险合同模板(篇2)

(一)投资连结保险合同形成的资产

本规则第3条规定:“保险公司因投资连结保险合同的履行而形成的资产,包括独立账户资产、未转入投资账户的资产和转出投资账户的资产”。其中:

1.未转入投资账户的资产,是指保险公司按照投资连结保险合同向投保人收取的保费形成的资产中未转入投资账户的部分,主要是扣除的初始费用和买入卖出差价形成的资产。

2.转出投资账户的资产,是指保险公司按照投资连结保险合同约定从投资账户中转出的资产,包括:

(1)保险公司从投资账户扣除风险管理费、保单管理费、资产管理费、手续费、退保费等费用所转出的资金形成的资产;

(2)由于保单持有人退保或部分领取而转出投资账户、尚未支付给保单持有人的资金形成的资产。

未转入投资账户的资产和转出投资账户的资产不属于独立账户资产,其存在形态可能是银行存款、债券投资、基金投资等。

(二)独立账户资产的认可标准和披露要求

本规则第4条、第5条和第6条规定,独立账户资产为认可资产,以投资账户资产的评估价值作为其认可价值;投资账户资产的评估价值应当按照中国保监会关于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价值评估的规定计算;独立账户资产应当在认可资产表中单独列示。

1.独立账户资产的认可标准

投资账户的投资风险完全由投资连结保险保单持有人承担,所以,独立账户资产的认可标准与非独立账户资产的认可标准不同,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认可资产的范围不同。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第2号:货币资金和结构性存款》、《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第5号:证券回购》等规定,非独立账户资产中的银行存款、买入返售证券等资产不完全都是认可资产。例如,除银行、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邮政储蓄机构、社保基金理事会外,保险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与其他交易对手进行封闭式逆回购取得的买入返售证券为非认可资产。而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中的买入返售证券均为认可资产。

(2)认可价值的计量标准不同。非独立账户资产的认可价值按照资产的账面价值计量,只考虑资产减值,不考虑资产升值。独立账户资产的认可价值按照资产的评估价值计量,资产减值和升值均要考虑。例如,对于买断式回购,《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第5号:证券回购》及其实务指南规定,逆回购方应当确认待返售证券的跌价损失,正回购方应当确认待回购证券的跌价损失,但是,双方都不确认证券市价上升的利得。而投资连结保险的投资风险完全由保单持有人承担,因此,对于投资账户发生的买断式回购,保险公司应当按市价确定待返售证券和待回购证券的认可价值,确认其利得和损失。

2.独立账户资产认可价值的确定

根据本规则第5条规定,独立账户资产认可价值的确定也就是各个投资账户资产的评估价值的确定。根据中国保监会现行精算规定,评估投资账户价值时,应按市价对投资账户资产进行估值。投资账户资产的市价应按以下方法确定:上市流通的资产,应当以估值日资产的收盘价或平均价作为其市价,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或平均价作为其市价;非上市流通的资产,应当以账面价值作为其市价。

为了使不参加交易的其他保单持有人不受投资账户资产交易的影响,对各项资产的估值应当考虑发生的交易费用。即对处于扩张阶段的投资账户资产,应当以资产的市价(买入价)加上假设评估日进行资产交易的交易费用和税金作为其评估价值;对处于收缩阶段的投资账户资产,应当以资产的市价(卖出价)减去假设评估日进行资产交易的交易费用和税金作为其评估价值。用公式表示为:

处于扩张阶段的投资账户的某项资产评估价值=该项资产的买入价+假设账户评估日买入该项资产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和税金

处于收缩阶段的投资账户的某项资产评估价值=该项资产的卖出价-假设账户评估日卖出该项资产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和税金

3.独立账户资产的披露要求

由于独立账户资产的特殊性质和风险,独立账户资产应当在认可资产表中单独列示,并按照本规则第14条规定披露有关明细信息。

(三)未转入及转出投资账户的资产的认可标准和披露要求

本规则第7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中国保监会规定的相应资产认可标准和披露要求确定未转入投资账户的资产和转出投资账户的资产的认可价值,并披露有关信息”。保险公司因投资连结保险合同的履行而形成的资产中未转入投资账户以及转出投资账户的资产,已经包含在保险公司的现金、银行存款、债券投资、基金投资等非独立账户资产中。所以,保险公司按规定定对各项非独立账户资产进行认可和列报时,就已经对未转入投资账户以及转出投资账户的资产进行了认可和列报。

保险合同模板(篇3)

一、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是保险人与投保人双方经过要约和承诺程序,在自愿基础上订立的一种在法律上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即根据当事人双方约定,投保人向保险人缴纳保险费,保险人在保险标的遭受约定的事故时,承担经济补偿或给付保险金的一种经济行为。

保险合同按保险人承担的责任,可将其分为财产保险合同和人身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与人身保险合同的最大区别在于各自的保险标的不同。

汽车保险合同是财产保险合同的一种,是指以汽车及其有关利益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

由于汽车保险业务在财产保险公司的所有业务中占据绝对地位,因而汽车保险合同是财产保险公司经营过程中的重要合同。

二、汽车保险合同的法律特征

1. 汽车保险合同是当事人双方的一种法律行为

汽车保险合同是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并双方意见一致才告成立。汽车保险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在社会地位平等的基础上产生的一项经济活动,是双方当事人平等、等价的一项民事法律行为。

2. 汽车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

汽车保险合同的生效是以投保人交付保险费为条件,换句话说是以交付保险费为换取保险人承担危险的代价。

3. 汽车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

射幸合同是相对于“等价合同”而言的,通俗地讲,射幸合同是一种不等价合同,也就是说,由于汽车保险事故发生的频率及损失发生率的不确定性,倘若发生了汽车保险事故,对单个的被保险人而言,他获得的汽车保险赔款,远远大于他所缴纳的保险费;倘若没有发生汽车保险事故,被保险人虽然付出了保险费,仍然不能得到保险赔款。但是从全体被保险人的整体来观察,保险费的总和总是与汽车保险赔款支出趋于一致,所以从汽车保险关系的整体上看,这种合同内容的有偿交换却是等价的。汽车保险合同的这种在特定条件下的等价与不等价特征,我们将之称为汽车保险合同的射幸性。

4. 汽车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

任何合同的订立,都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汽车保险合同自投保人正式向保险人提出签订合同的要约后,就必须将汽车保险合同中规定的要素如实告知保险人,这一点是所有投保汽车保险的投保人应当明白的规则。因为作为保险人的保险公司如果发现投保人对汽车本身的主要危险情况没有告知、隐瞒或者做错误告知,即便汽车保险合同已经生效,保险人也有权不负赔偿责任。汽车保险合同的诚信原则不仅是针对投保人而言的,也是针对保险人而言的。也就是说,汽车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应共同遵守诚信原则。作为投保人,应当将汽车本身的情况,如是否是营运车、是否重复保险等情况如实告知保险人,或者如实回答保险公司提出的问题,不得隐瞒;而保险人也应将保险合同的内容及特别约定事项、免赔责任如实 向投保人进行解释,不得误导或引诱投保人参加汽车保险。因此,最大诚信原则对投保人与保险人是同样适用的。

5. 汽车保险合同是对人的合同

在汽车保险中,保险车辆的过户、转让或者出售,必须事先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同意并将保险单或保证凭证批改后方可有效,否则从保险车辆过户、转让、出售时起,保险责任即行终止。保险车辆的过户、转让、出售行为是其所有权的转移,必然带来被保险人的变更,而过户、转让或者出售汽车的原被保险人在其投保前已经履行了告知义务,承担了支付保险费等义务,保险人对其资信情况也有一定了解,如果被保险人的汽车发生所有权转移,势必导致保险人对新的车辆所有者的资信情况一无所知。众所周知,在汽车保险中保险事故的发生,除了客观自然因素外,还与投保人、被保险人的责任心及道德品质有关,倘若汽车新的所有者妄想以保险图取索赔,那么汽车保险事故就成为一种必然危险。因此保险车辆的所有权转移行为必须通知保险人,否则,保险人有据此解除保险合同关系的权利。

6. 汽车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

双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互相承担义务、互相享有权利。投保人承担支付保险费义务,保险人承担约定事故出现后的赔款义务;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约定事故发生后有权向保险人索赔,而保险人也有权要求投保人缴纳保险费。

保险合同模板(篇4)

第一讲《劳动合同法》

一、劳动合同法适用的范围

1、劳动合同法适用的用人单位。所有的用人单位,它包含经工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也包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还包含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

2、劳动合同法适用的劳动者。我市的在编人员和近几年为乡镇招录的本科毕业生不适用劳动合同法,除此之外,所有在劳动合同法适用的用人单位中工作的劳动者。

3、保姆、家庭钟点工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因为他所服务的是家庭,而不是劳动合同法调整的用人单位。

4、为个体包工头打工的人员适用劳动合同法。个体包工头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虽然没有工商执照,但他是应该起执照而没有起执照,属非法用工,也按有工商执照对待。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是必须的

1、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必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在建立劳动关系前订立劳动合同,也可以在建立劳动关系后订立劳动合同,但最晚不得超过一个月。

2、如果用人单位在用工一个月还没有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将从用工第二个月的第一天开始为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共支付11个月。

1如果用工一个年还没有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法律上视为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3、如果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4、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用人单位一份,必须给劳动者一份。

三、劳动合同的种类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也就是只要劳动者没有过错、用人单位能够正常开展工作,劳动者就可以工作到退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如果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或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只要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须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四、劳动合同条款

(一)法律要求必须具备的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二)双方可以协商的条款: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1、如果约定试用期的要遵循以下4条。

(1)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之内。

(2)试用期的时间。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下不许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至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至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3)试用期的次数。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4)试用期的待遇。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不得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现在是每月900元。即两个80%,一个最低。

2、如果约定培训的要遵循以下4条。

(1)培训项目。必须是专业技术培训。上岗前的教育、军训等培训不算。

3(2)用人单位支付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于培训该劳动者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共3项。

(3)可以约定服务期。服务期的时间双方协商。

(4)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支付约定金的方法是将用人单位为该劳动者支付的培训费用分摊到服务期内,劳动者服务时间差几个月支付几个月分摊的培训费作为违约金。

3、如果约定保密条款的,要遵循以下6条。

(1)保密的内容是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事项。

(2)保密的时间是双方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和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一是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劳动者违反保密约定的劳动合同法没有作规定,应由其它相关法律来调整。二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是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对劳动者的竞业限制。

(3)竞业限制的人员。只有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其他人员不得约定竞业限制。

(4)竞业限制怎么制定。一是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最多2年,二是竞业限制人员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三是不许自己开办生产、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企业。

(5)要给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约定竞业限制条款,要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如不给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没有义务遵守竞业限制约定的条款。

4(6)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多少,法律没作规定,双方商定。

五、劳动报酬和休息休假

这一讲主要遵循以下3条。

1、对工资数额和支付的要求。要双方协商一致,但不得低于我市的最低工资。目前是每月900元。用人单位必须按月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对增加工作时间的规定。如果需要加班,每周最多允许加1天,也就是每周至少休息1天。如果需要加点,一般每天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时,在保障劳动者健康的条件下每天不得超过3小时。不论加班还是加点,必须通过工会与职工协商,每月总数不得超过36小时。 加点的,按150%付给工资。休息日加班的,能补休的要补休,不能补休的要支付200%的工资。节假日加班的要支付300%的工资。

六、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一)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的概念。解除是在合同履行当中停止履行。终止是出现以下情况劳动合同结束:合同已到约定期限,劳动者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5篇三:劳动合同法的社会保险费怎么算

劳动合同法的社会保险费怎么算?

我的月工资为1490,基本工资是1200,满勤200,膳食补贴90,现在我已经辞职,解除劳动合同,因为合同里并没有给我买社会保险,我已经在这里工作了8个半月,现在我发起劳动仲裁要求补缴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今解除劳动合同之日止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请问这怎么算,大概多少?满意的我加分

满意答案

好评率:100%

楼主你好.如果按你的工资1490元作为基数购买的话那么具体费用如下: 养老保险:个人月缴费119.2元(8%) 单位月缴费178.8元(12%) 医疗保险:个人月缴费29.8元 (2%) 单位月缴费149元(10%)重特病个人每月1元 单位每月8.94元(0.6%)

失业保险:个人月缴费7.45元(0.5%)单位月缴费14.9元(1%) (失业保险是按20xx年比例,如果按20xx年比例的话,那么个人缴费就是14.9元(1%),单位缴费是29.8元(2%)) 生育保险:个人不缴费 单位月缴费11.92元(0.8%) 工伤保险: 个人不缴费 单位月缴费

4.47元(0.3%) 个人每月缴费就是155.45元单位每月缴费就是414.56元

如果你在原单位工作8个月的话 那么个人缴费就是1243.6元单位缴费是3316.48元 回答完毕..谢谢采纳!

服务合同(汇集4篇)


合同已然成为人们工作和生活中的“好伙伴”。合同是双方就合作内容协商一致后签署的一种公用文体,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哪几个方面的问题?您所需的内容合同范本网编辑已为您准备好了一篇精美的“服务合同”,相信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服务合同 篇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同意承接甲方在20xx年12月6-

20xx年12月12日期间的会议服务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

1、会议承办期间,在方便甲方工作的前提下,统一服从乙方安排;

2、提供会议室、住宿、用餐标准。有权根据当时具体情况向乙方提出调整餐标;

3、按合同要求,支付由乙方垫付的场地租赁费、交通费、住宿费、餐费等。

2.乙方

1、负责提供不少于人的会议室;

2、负责联系会议住宿,确保会议期间参会人员的住宿要求;

3、负责联系用餐场所、订餐;

4、负责参会人员接站工作;

5、乙方向甲方提供会务发票;

6、提供会议场地,保证会议场地设备能正常使用。

二、费用及付款方式

1.费用

场地租赁费:元;交通费:元;住宿费:元;餐费:元;其他:元;

合计:元(大写:元)。

2.支付方式

会议开始前三天,甲方先行向乙方支付会务总费用的50%,会议结束后由乙方向甲方开具会务费发票后,甲方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余下的50%费用。

三、违约责任

1.合同履行各个阶段过程中,甲方若延误付款时间及数额,每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完成服务项目(用餐、住宿、用车、会议场所、会议过程服务),每个环节按合同总额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认可,即产生法律效力,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客观非人力因素(如自然灾害等)外,均不得更改。

5.本合同在执行时如需增加内容,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或质量保证备忘作为附件;附件与原合同一并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6.合同条款中的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联系人:联系人:

日期:20xx年12月xx日

日期:20xx年12月xx日

服务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为共同发展旅游事业,扩展业务合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就乙方组织团队租用甲方客房、会议室等有关事宜,制定如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合同有效期:自签定本合同之日始至合同权利义务约定之日止。

二、入住时间:自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

三、入住(会议、用餐)人数:

四、费用标准: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预订用房,应在团队到达前5天,以书面形式(信件、传真、电传等)通知甲方确切人数和会议日程;

2.乙方客人进房时间为12:00以后,退房时间为中午12:00以前,具体按入住酒店规定执行。

3.乙方客人利用入住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甲方利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乙方客人不得在客房内存放任何易燃易爆物品或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物品,严禁使用电炉等其它非酒店配套用电器设备,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均由乙方全部承担并负责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5.乙方客人在入住期间,应遵守所住酒店的管理规定,否则由此产生的人身或物品损害、损失及责任等全部由乙方承担。

6.在乙方组会及会议期间不得以甲方酒店的名义从事招生、宣传工作,如果因此造成社会负面影响,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7.甲方应保证乙方在会议期间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人身及财产损失,甲方应予以赔偿。

五、付款事项: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时顺利入住,甲方应返还乙方预付款,并负责赔偿相关损失;

2.乙方客人离开时,甲方会务人员核对帐目,由乙方签单人在结算单上签字,

3.付款方式为乙方在团队离开后当日内付清所有费用,甲方将消费账目汇总交于乙方,由乙方于核对无误

后付清该账款。

4.乙方如对甲方所汇总的帐目有异议,应在接到帐目后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提供相应的证据说明。

如乙方在3日内未对甲方所汇总帐目提出异议,则视同乙方认可该帐目,结算应按合同规定进行。

5.甲方按照乙方实际的消费金额为乙方提供住宿、会议或餐费发票

6.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做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争议解决方式:如因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选择以下任何

一种方式解决1.提交青岛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青岛海林山庄乙方单位: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联系人:联系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代表签字(盖章):代表签字(盖章):

服务合同 篇3

接受服务者(甲方):

提供服务者(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为使合同内容具体明确,请在本合同及附件有关条款中选定的项目前打“√”,未选择项目请划去。本合同各项目如有需要可另附图片说明。

第一条服务时间、地点。

婚礼仪式举行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时分

婚礼仪式举行地点____区路弄号

第二条服务项目及报酬。

总服务报酬为人民币元(大写)其中各分项目(内容见附件)及相应报酬如下:

□婚车使用元(大写)

□化妆服务元(大写)

□纪实摄影元(大写)

□纪实摄像元(大写)

□其他服务项目元(大写)

第三条服务报酬支付期限。

第一期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支付总服务报酬的%即元;

第二期日前支付元;

第三期日前支付元。

第四条服务原则。

乙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的约定,安全、有效、保质保量、及时地完成各服务项目。

第五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支付

第一期服务报酬的,乙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总服务报酬的%即元支付违约金。

甲方迟延支付服务报酬的,乙方可以催告其在日内支付,并要求甲方按未付款项的‰日支付违约金。若催告期限届满甲方仍未付款的,乙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或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甲方行使单方解除权的,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已收的所有款项。

乙方不提供分项目服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分项目服务约定,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同时要求乙方退还已收的所有款项。

乙方迟延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该项服务元小时支付违约金。

乙方提供服务不符合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该项服务报酬%即元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经甲方同意后,可将本合同中乙方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义务转让给

第三人。该转让使甲方遭受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可协商解决,或向相关行业协会或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协商、调解不成的,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本项选择亦适用于合同权利义务的受让人):

1、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的附件、补充协议、变更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行使单方解除权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通知送达对方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合同附件

下列附件与

第二条的约定相对应:

□附件

一:婚车使用约定

□附件

二:化妆服务约定

□附件

三:摄影服务约定

□附件

四:摄像服务约定

□附件

五:其他服务项目约定

合同附件应由双方签章并签署具体日期。如双方另有协议的,其内容应当包括上述合同附件内容。

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内容与上述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为准;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另行签订的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另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签字):

住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邮编: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邮编: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合同 篇4

咨询服务合同编号:

受让方(甲方) :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电 话:传 真:

让与方(乙方) : ,男,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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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乙方是A、B、C设计和制作技术秘密的持有人且同意将其持有的技术秘密使用权转让给甲方使用;鉴于甲方希望使用该技术秘密且愿意支付给乙方技术秘密使用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咨询服务合同法》有关技术咨询服务合同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订立本咨询服务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转让标的

1.1 技术秘密名称:A、B、C三项产品的设计和制作技术使用权。

1.2 乙方向甲方提供三种化学仪器的样品、工艺设计、技术报告、工艺配方、文件图纸和使用说明书等有关内容。保证提供的技术和资料完整、正解和有效,且生产技术未进入公有领域。

1.3 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全部技术资料后,应对资料予以认真的检查与核对,如发现有不符合第1.2 条要求的,应在收到技术资料后5 日内向乙方发出通知,乙方应在收到如上通知后的5 日内予以说明、补充或更换。

1.4 乙方享有该三种仪器的技术成果权,仪器各种说明书上落款的技术成果权人应为乙方。

第二条 技术培训

2.1 甲方于咨询服务合同签订生效后,应作好技术培训的准备工作,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及设备方面的配合。接受乙方培训的人员的条件和文化水平,应符合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

2.2 乙方在本咨询服务合同生效后应向甲方提供生产技术和质检技术培训及咨询服务,培训时间为15 天。以便甲方实施乙方转让的技术秘密达到咨询服务合同约定的预期效果。

2.3 从甲方试制技术秘密产品时起,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技术咨询,直至试制出符合本咨询服务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标准的产品,因甲方原因不能试制出符合该标准的产品除外,并解答甲方在实施技术秘密的过程中提出的问题。

2.4 甲方承担培训人员在培训、咨询期间内的交通费和住宿费等费用。若培训需要延期,则另交付每天200 元。若培训结束后的生产途中需要咨询和指导,则另交付每小时40 元。

第三条费用和酬金

3.1 入门费:甲方须于咨询服务合同签订当日向乙方支付入门费10000 元(大写:壹万元正)。

3.2 提成费:从本咨询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五年内,甲方每销售一件分子间隙器,乙方从中提取使用费3 元;甲方每销售一件物质导电器,乙方从中提取使用费6 元;甲方每销售一件水电解器,乙方从中提取使用费8 元。

3.3 甲方保证每年最低销售分子间隙器、物质导电器、水电解器各3000 件。超出各3000 件的部分,乙方按第3.2 条标准的70% 收取提成费。

3.4 甲方应于签订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的第6 个月的最后一日,交付最低标准的提成费的40% ,余额于咨询服务合同签订后的第12 个月最后一天具实结算,但结算件数不得低于咨询服务合同约定的最低生产件数。咨询服务合同约定的第2 至5 年的费用支付方式以此类推。

第四条保密义务

4.1 甲方同意在本咨询服务合同有效期内及咨询服务合同期满后十年内,对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秘密及与之相关的一切技术资料、图纸予以保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上述技术秘密及有关密给任何第三方。同时还保证采取措施防止任何泄露情况发生。

4.2 如果甲方发生泄密情况,乙方有权根据泄密的范围和程度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4.3 如果上述技术秘密的部分或全部由乙方或第三方公开,则甲方对已公开部分将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第五条 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

5.1 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有不适合甲方实际生产条件时,在不影响咨询服务合同产品性能的原则下,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修改技术资料。

5.2 在咨询服务合同的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对许可实施的技术秘密所作的改进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可以协商其归属及使用。

5.3 未经对方许可,一方无权实施对方单独完成的对许可实施的技术秘密的改进技术。

5.4 一方对许可实施的技术秘密的改进技术,如未申请专利或未予以公开的,另一方应对改进技术承担保密义务,并无权擅自向他人转让或许可他人实施该改进技术,也无权申清专利。

5.5 双方共同对许可实施的技术秘密作出的改进技术,专利申请权归双方共有。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另一方享有优先受让权。若一方放弃专利申请权的,在专利申请被批准后,可免费实施该专利。如果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另一方不得擅自申请专利。若该专利申请被批准,双方均有转让权及实施许可权。若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权的,另一方享有优先受让权。若一方放弃其共有的专利权的,可免费实施该专利。

5.6 对于双方共同改进的非专利技术成果的,双方均有使用权和转让权。一方转让其共有的非专利技术成果的,另一方享有优先受让权。一方放弃其共有的非专利技术成果的,可免费实施该技术。

5.7 对于双方共同改进的专利技术或者非专利技术成果所获得的利益,由双方另行协商利益的分享办法。

第六条 违约责任和奖励

6.1 因乙方提供的技术错误造成产品的质量不合格,这些不合格的产品,乙方不能享受本咨询服务合同约定的酬金。甲方不按乙方的技术要求生产的不合格产品,仍应当向乙方支付本咨询服务合同约定的酬金。

6.2 甲方若遇经营风险,则按决策风险自负认定,已交付的费用和酬金不予返还,未交付的费用和酬金仍应交付。

6.3 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向乙方支付使用费的,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逾交使用费的1 %的违约金;逾期两个月不支付使用费的,乙方有权解除咨询服务合同,甲方并应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合同总金额费的30 %的违约金。

6.4 甲方违反咨询服务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泄露技术秘密,使乙方遭受损失的,应当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7.1 本咨询服务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7.2 若甲乙双方协商不成,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它约定

8.1 本咨询服务合同为普通许可。甲方无权将该技术秘密透露或许可给任何第三方。甲乙双方订立的技术秘密使用权转让咨询服务合同不影响乙方与其他方订立有关咨询服务合同。

8.2 本咨询服务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8.3 本咨询服务合同一式二份,咨询服务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4 本咨询服务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