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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洁合同

2023.09.11 保洁合同

保洁合同(精华7篇)。

在大多数场合和场景,无论从事什么行业都需要合同。合同对合作双方有着较强的约束作用,关于合同的规范您熟悉吗?小编特别编辑了“保洁合同(精华7篇)”,欢迎分享给你的朋友!

保洁合同【篇1】

1-1办公区域的地毯,桌面,会议室,窗台,玻璃及卫生间的清理,清潔工作

1-2测试区域的地板,测试台面,窗台,玻璃等的清潔工作

1-3废包装纸箱的整理

1-4午餐的煮饭,热菜和餐桌的清理及用餐统计

1-5客人泡茶倒咖啡等

1-6其它与清潔相关的工作

备注:工作区域面积:xxx平方米(包括xx平方米为办公区域和xx平方米为实验室区域)

服务时间:每天上班8:00-17:00,双休。如需加班公司会予以调休。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乙方保洁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有不符合标准之处,应责令乙方保洁人员随时进行整改。若不及时整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并视情况对保洁人员给予经济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2.甲方无偿为乙方保洁人员提供用水、用电、提供保洁工作必须的设备和工具,提供存放保洁工具和更换工作衣的房屋。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按甲方规定标准进行保洁。

2.乙方应遵循安全生产规定,在保洁过程中,(除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或因甲方存在安全隐患造成的安全事故和因甲方指挥安排不当出现事故由甲方负责外)所发生的人身事故、责任与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终止和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行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洁合同【篇2】

环境保洁服务合同

一、甲方与乙方共同签订此合同,甲方为环境保洁服务的需求方,乙方为环境保洁服务的提供方。

二、合同内容

1. 服务内容:

乙方将为甲方提供全面的环境保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1)室内环境清洁:对甲方所指定的区域进行清扫、擦拭、除尘等工作,确保室内环境整洁干净。

(2)室外环境清洁:对甲方所指定的区域进行清理,包括清除垃圾、杂草、落叶等,并保持室外环境的美观整洁。

(3)设备清洁与维护:对甲方所指定的设备进行清洁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垃圾处理:负责将收集到的垃圾妥善处理,并确保符合相关环保法规。

2. 服务时间:

乙方将根据甲方的需求制定服务时间表,保证每日按时到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进行环境保洁服务。双方可以协商调整服务时间表。

3. 服务质量:

乙方承诺提供的环境保洁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确保服务过程中不损坏甲方的财产。如发现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失。

4. 服务费用:

服务费用双方已在另行签订的费用协议中确定。甲方应按协议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支付相应的费用。

5. 保密协议: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甲方的商业机密或敏感信息,乙方承诺对此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泄露或将其用于其他目的。乙方违反保密协议所带来的损失须由其承担。

6. 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提供服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服务费用,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 争议解决:

如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合同到期前的60天,双方可协商续签或变更合同。

四、其他事项

1. 双方如有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可通过书面形式进行补充协商。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为《环境保洁服务合同》的详细内容,双方需全面理解并履行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只有在良好合作和共同努力下,才能实现环境保洁的目标,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保洁合同【篇3】

甲方:

乙方:贵阳吴举保洁服务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就乙方承包甲方清洗服务项目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章 服务的内容和要求

第一款、乙方为甲方提供保洁服务的地址为:

第二款、乙方为甲方提供保洁服务项目的范围为:清洗油烟净化器

第三款、合同期限为期30天,由甲方提前1周时间通知乙方(若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包含下雨、大雾等天气原因、停水、停电等甲方原因含其他非乙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进行作业的,工期应顺延)。

第二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款、按约定的时间让乙方人员准时进入施工现场。

第二款、确保乙方提供服务时,不得有阻碍乙方服务的行为。

第三款、指派专人负责联系、协调、监督、检查,每洗好一个一天之内必须对乙方的清洗工作进行验收,确认数量,并填写

验收报告书。

第四款、负责免费提供乙方清洁工作所需要的水电的正常供应,以保证乙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款、按本合同的要求,准时到达作业现场,按时完成服务工作。

第二款、积极与甲方协调、配合,并根据甲方的要求,不断改进、提高清洗服务质量。

第三款、乙方进场前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承担因违规操作带来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

第四章 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第一款、金额:清洗一个油烟净化器按400元收取(含税)清洗数量;实际清洗数量按验收单数量为准 第二款、付款方式:汇款或现金(验收合格后,乙方提拱有效发票,甲方于7个工作日内付款)

第三款、付款时间: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周内甲方必须付清工程全部款项,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拖欠工程款,如因甲方原因未按约定时间结清工程款,甲方需向乙方按工程款总额的3%每日支付滞纳金。

第四款、合同签订服务范围之外的特项服务费由甲方单独支付,不在以上服务费金额之内,在服务工作完成后予以结清。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一款、若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包含下雨、大雾等天气原因,停水、停电等甲方原因含其它非乙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进行作业或工期延长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二款、如因甲方未能履行其权利和义务,造成乙方工作时间延长或服务质量不符合标准,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三款、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工期延长,甲方将按合同总额的3%每日扣除服务费。

第六章 免责条款

第一款、乙方作业期间甲方有任何形式的现场作业(含与乙方同步作业与非同步作业)或工作等行为对清洗作业或作业成果造成影响、破坏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不再进行重复清洁。

第二款、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时,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若乙方清洁后在甲方未验收之前因不抗力对清洁成果造成破坏的,乙方不承担责任,并不再重复清洁。

第三款、在不可抗力消除后,双方协商一致可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七章 未尽事宜及争议的解决

第一款、本合同必须由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二款、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款、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款、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 乙方:贵阳吴举保洁服务部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保洁合同【篇4】

甲方: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搞好甲方室内外卫生,创造洁净、优美的环境,经甲乙双方代表共同研究、协商,甲方同意由乙方承包甲方有关保洁工作,订立本合同,双方遵照执行。

一、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料、包设备的方式。

二、清洁范围及形式:

1、甲方清洗、清洗、玻璃清洗。

2、清洁形式为一次性清洁,时间为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3、保洁标准按甲乙双方验收标准执行。

三、承包价款:

保洁费用为________元(大写) 。

四、乙方承诺:

尽职尽责的提供清洁服务,创造洁净、优美、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维护甲方的良好形象。

五、 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用水、用电、及放置清洁用具、用品的场地。

2、甲方及其员工应尊重乙方工作人员及其劳动成果,不得鄙视或讥讽清洁人员,并教育本公司员工自觉维护甲方的清洁卫生。

3、甲方在公共场所设置适量的垃圾桶,及垃圾清理堆放处。

六、乙方责任:

1、乙方须确保合同执行有效,向甲方提供熟练清洁工,并遵守甲方、乙方公司的规章制度,保持甲方良好的环境,爱护甲方的财物,注意言行举止以维护甲方的良好形象。

2、乙方派驻甲方的员工,其中含一名主管,具体安排及全面督导每日清洁综合服务工作,巡检现场清洁情况;即时处理甲方投诉,并做好与甲方负责人的联系工作。

3、若因乙方承包清洁工作达不到甲方要求标准,而被有关部门罚款,罚金则由乙方负责。

4、 乙方需将清洁作业计划情况告知甲方,通知甲方验收。

5、如甲方要求乙方撤换不合适的清洁工,乙方无条件接受。

七、付款方式:

甲方需在完工后的____个工作日内,结清项目款项(注:乙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 。若有变更,乙方须提前 三 天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通知甲方。若因乙方提供的账号及开户行有误导致费用无法进账,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合同期限及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 日起生效。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续期或签订新合同。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双方达成共识。乙方以做好保洁服务为前提,以项目总金额为项目工程成本费用。如因特殊情况,导致项目预算费用不足,或甲方要求变更服务内容,导致乙方面临亏损情形,乙方有权选择根据实际情况增加项目预算,或退出项目并收回人工成本。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终止和解除合同,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协商另行约定,另行约定并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一式两份双方各自留存。

甲乙双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一方,应当额外支付项目总金额的100%作为违约补偿。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签署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 方: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公司

代表(签字 盖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 盖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保洁合同【篇5】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保洁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2、服务的内容范围和要求:工地现场所有建筑装修装饰物品,按照卫生保洁规范要求做好清洁工作。

3、质量要求:包工程卫生保洁验收合格。工程完工后,由双方代表、监理、总包单位共同验收。验收标准为:墙面无污迹(包括明显透迹、水渍、灰渍)、无因清洗产生的墙面明显褪色或颜色差异;玻璃应使用专用玻璃清洁剂和使用玻璃刮片施工工艺,玻璃面内外明亮、无污迹、水渍、灰渍;内外窗台与窗槽无残留污迹、水迹,现场及周围无因施工产生的垃圾、灰尘、水污等污损;另在施工结束后15日为质量观察期,此期间甲方观察无因乙方施工产生的其他不良影响则为合格。

9、 如经双方验收达不到上述标准的,由乙方无条件整改。整改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造成的延期甲方按约定扣罚乙方工程款。

1、按约定的时间让乙方人员准时进入施工现场。

2、确保乙方提供服务时,不得有阻碍乙方服务的行为。

3、指派专人负责联系、协调、监督、检查、验收乙方的清洗工作。

4、负责免费提供乙方清洁工作所需的水电的正常供应,以保证乙方工作的顺利进行。

5、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保洁服务享有监督权和检查权,有权对乙方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6、甲方对乙方的服务及清洁质量不满意时有权提出异议和要求返工;如不满意乙方保洁员的服务,可责令乙方及时调换。

1、按照甲方的要求,准时到达作业现场,按时完成服务工作。

2、负责提供清洁用的设备、工具、药剂及其它耗材。

3、 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用工不当,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本工程所有安全责任均由乙方独立承但,甲方不对因本工程产生的直接或间接安全事故 负任何责任。

4、爱护甲方内、外各项设备设施,注意节水节电,不得擅自挪用甲方的物品,施工中乙方损坏的一切设施物品均需照价赔偿或复原。

5、清洁后的结果要达到国家质量环境体系的相关标准,不得造成所清洁物品损坏及污染,如有造成,照价赔偿。

6、乙方清洁作业应遵守甲方规定的时间要求,如有变更,双方协商解决。

7、乙方应当保证其服务质量,工程完毕应主动邀请甲方进行检查;对不合格部分,乙方应进行重新处理,直到甲方满意为止。

8、 乙方应保证在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七日内完工,但如有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延误工期按每日2%扣除工程款。

2、付款方式及时间:现金;甲方于工程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清乙方工程款。

五: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烟台市莱山区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洁合同【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作岗位和工作(工种)

1、甲方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同意聘用乙方在保洁员岗位从事保洁工作;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合同期限(试用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三、工作时间

1、甲方实行标准工时制,即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休息2天;

2、甲方由于经营需要,可与乙方协商适当延长乙方工作时间。

四、工资待遇

1、乙方试用期工资______元/月;试用期满乙方起点工资为______元/月。

2、甲方于每月 日发给乙方上月的薪金。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自动顺延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关岗位的劳动工具和工作场所;

2、乙方有权拒绝对违反甲方管理人员规定的行为进行风险操作;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进行批评和起诉的权利。

3、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在乙方试用期合格后,甲方按深圳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

2、乙方因工致伤残、死亡的,按《深圳经济特区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处理。

3、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计划生育等假期。

4、甲方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将给予乙方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纪律

乙方在合同期内应当做到: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遵守各岗位的操作流程及规程,保证安全工作。

4、爱护甲方的财产,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重新订立和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依法变更劳动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需裁减人员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长达一个月或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甲方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工的,应当支付乙方当年一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付乙方当月的工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依法被宣告破产;

2、甲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销;

3、乙方死亡;

九、法律责任

(一)甲方的法律责任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如超过规定日期,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从第10个工作日起计算,拖欠的天数,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资额的1%支付乙方赔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要补足低于标准部分,同时,对低于部分每日另按其总额的1%补偿员工。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1款未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

(二)乙方的法律责任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接受乙方支付的费用;

2、培训费用由甲方支付;

3、经营、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十、其它事项

1、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或者变更原条款和条件的其他事项,应当变更:

2、合同不包括合同或者合同的规定和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并按照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执行。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未经书面授权无效。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5、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授权代表签名: 身份证号码: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保洁合同【篇7】

甲方:(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学校的环境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为师生提供良好的工作和学习环境,乙方向甲方提供校园清洁服务,为维护双方的权益,双方经协商签订如下聘用合同。

一.乙方必须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二.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20__年10月8日至20__年10月7日。

三.甲方的责任

1.为乙方提供足够的'、完整的工作用具。

2、按时发放工资,不拖欠。

3.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四.乙方的责任

1.工作范围

(1)负责旧大门至运动场(大楼梯)及两侧绿化带沥青道路沿线的卫生保洁工作。

(2)负责大楼梯末端沥青路与运动场入口及其旁边绿化带之间路段的卫生清理。

(3)博学楼(高中)至运动场入口楼梯的卫生与清洁。

(4)博学楼(高中)周围通道、绿化带的卫生清洁工作。

(5)德育部指定区域的卫生和清洁工作。

2.工作要求

(1)保持工作区域无积水、污渍、果皮、纸屑、包装袋和其他杂物。

(2)如发现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应及时纠正。如有必要,违反纪律的学生可以交由德育部门处理。

(3)每天及时清理垃圾和清洁劳动工具。

(4)爱护、爱护劳动工具,每天清洁、检查工具,能保养的及时保养。

(5)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将劳动工具摆放在指定位置,并保持整齐。

(6)乙方必须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完成学校布置的临时工作,不擅自离岗,无故找人接替。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7)工作时间为:上课期间(含节假日)上午7:30-晚上11: 30,下午14:40-晚上17: 30。

1.月薪由基本工资960元和各种保险补贴240元组成,共计1200元。乙方不得再次提出购买各种保险。

2.乙方失职的,当月工资扣10元一次。严重失职给学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发生一次,扣当月工资,教育后继续发生类似错误,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如果乙方在特殊情况下需要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两周提交辞呈。

五.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双方签字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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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编写合同时可以关注哪些具体细节?提前学习合同的撰写并了解合同的重要性非常关键。签署合同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纠纷发生的概率。这篇名为“保洁公司合同”的文章是经合同范本网编辑精选自网络的,请自行判断其可信程度。

保洁公司合同(篇1)

甲方:

乙方: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就乙方对_大连星之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________提供日常保洁服务,协商如下:

一、服务期限及费用

1、保洁服务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2、本协议保洁服务费用总金额人民币 元/年;

3、支付方式:按照每月 元;

二、保洁的形式和范围

1、保洁形式为日常保洁;

2、保洁范围是甲方指定的室内环境和公共区域的卫生;

3、保洁标准,按甲方具体要求执行。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洁服务费用;

2、甲方有权指派专人定期不定期按照卫生保洁标准进行检查,如发现卫生不符合甲方要求,先以口头形式通知乙方立即整改,若不及时整改,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视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3、甲方为乙方无偿提供保洁正常用水、用电,并及时对供水、排水管道进行修理;

4、甲方为乙方提供简单存放清洁工具的房屋。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保洁人员应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

2、乙方保洁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仪容端正、品德良好,无违法犯罪纪录;

3、乙方对保洁工作认真负责,并定期征求甲方对保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

4、乙方可根据自身的工作特点和甲方的保洁要求自行安排工作程序;

5、乙方应遵循安全操作、文明作业的有关规定,在卫生保洁过程中,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

6、乙方负责保洁工的培训,保洁工作人员要统一着装上岗;

7、乙方自行提供保洁工作必需的设备和工具;

8、乙方应爱护室内各种设施,注意节水节电;

五、合同变更与终止

1、合同的变更与提前终止必采用书面形式;

2.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合同自行终止;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双方协商解决;

4.合同内容变更、提前终止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按年服务费用的10%承担违约责任。

六、合同解除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费用,经乙方催讨后仍未支付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责任要求偿;

2.乙方严重失职造成甲方物业管理的重大损失,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责任要求赔偿。

3.乙方发生严重违约后,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一个月内仍不能采取补救措施,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的保洁标准完成保洁工作,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同。

2、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八、争议解决

在履行合同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

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两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卫生保洁标准》、《处罚标准》及其他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和新增内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保洁公司合同(篇2)

甲方:(以下称甲方)

乙方:(以下称乙方)

乙方为甲方的工程提供开荒保洁服务,协商如下:

一、本合同的服务范围及施工价格:

1服务地址:

2服务范围:

3服务内容:

4施工价格:

二、施工期限:

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为期天。

三、甲方的责任:

1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2无偿为乙方提供清洁服务用水、电,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应及时监督检查。

四、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提供保洁所需的各种机械、设备、工具、材料、药剂等。

认真完成甲方规定的作业项目和标准,按时确保施工质量任务。

2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用工不当,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

双方签字合同生效,乙方施工完成后,工程款在一周内付清。

六、合同变更与终止

1工程完工,乙方收完工程款后合同自动终止。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代表:

代表: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日期:

保洁公司合同(篇3)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有限公司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承揽甲方公司日常保洁事宜(非全日制用工)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洁范围:

1.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办公室、办公大厅、会议室、多功能厅、活动室、机房、员工更衣室、办公区楼梯、走廊、卫生间内门窗玻璃清洗及地面日常保洁。

2.室外场地(门前、停车位等)清洁。

注:以上范围其中包括门框、门、墙面、顶面、指示牌、灯具及室内设施。

二、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的工作依照标准进行监督、检查;

(2)对乙方的违纪行为有权作出正确处置;

(3)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时间;

(4)为乙方提供放置保洁设备、工具的场所;

(5)为乙方配备保洁用具及清洁用品,并确保乙方水电的正确使用;

(6)以乙方为受益人为乙方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一份。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对甲方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危害生命安全的行为拒绝执行;

(2)在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秩序的前提下,乙方须保质保量的完成规定的日常保洁内容。工作期间应服从甲方的领导,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3)乙方严遵职业道德,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甲方对工作时间和准入场所的调整;

(4)爱护室内各项设施。注意节约水电,因乙方的失误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5)加强自我安全防护,如乙方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伤害,可由乙方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如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6)与甲方保持联络畅通,如甲方因工作需要而无法通知到乙方时,按乙方不到岗处理。

三、保洁标准:

1.室内地面:无纸屑、无污渍、无脚印、无卫生死角;

2.室内设施:无污渍、无手印、无浮灰;

3.公共走道:无污渍、无杂物、无卫生死角;

4.卫生间:无异味、无毛发、无皂迹、无黄斑、地面干燥;

保洁公司合同(篇4)

合同编号:

甲方:身份证号:

电话:手机:

企业编号:

地址:楼号乙方:合同类型:新签○续签○改签○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电话:

经甲乙双方一致协商,现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有偿清洁保洁服务,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甲方自愿选择月做次大扫除(元/次)和月次小扫除(元/次)。除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保洁范围不含:灯具、床上用品、服装鞋帽、窗帘、观赏类植物、地毯、工艺摆件、古董、字画、玩具、炊具,餐具,衣柜和抽屉内部等。

二、本合同有效期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止,共计服务次。

三、乙方预约受理时间每天:8:00——18:00,

出工时间段:4月——7月(7:40——19:00);11月——3月(8:00-——18:00)。未固定时间客户每次须至少提前五天向乙方电话预约服务时间,若遇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元旦、五一、国庆节等前七天内要求提供服务须提前十天预约,春节须提前十五天预约。

四、乙方工作人员自备基本清洁用品(通用毛巾、毛刷、通用清洁剂、玻刮器、铲刀等),凳子、梯子、水电由甲方提供(冬季服务时,为保证服务人员具备的工作环境和条件,甲方须提供热水保障作业)。

五、服务前甲方需检验乙方服务人员身份,并自行将贵重、易碎物品、金银珠宝、现金、有价票据等妥善保管。乙方人员每次服务后,甲方应认真清点所属物品,经确认无误后在服务执行单上签字,对甲方签字确认后发生的物品丢失或者损坏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六、甲方需将家庭设施中的安全隐患提前告知服务人员(如漆料未干、电器漏电、物品安装不牢等),避免由此引致不必要的纠纷。甲方不能强迫乙方服务人员做存在安全隐患的工作。若甲方要求乙方服务人员违反公司规定的作业流程和服务要求,导致乙方服务人员发生人身安全问题,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

七、甲方若因特殊情况需取消约定好的服务时间,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客户服务中心,若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取消服务导致乙方服务人员到达甲方服务地的,则乙方有权将本次服务按照已服务计算。

八、甲方须在合同有效期内做完约定清洁次数,合同到期,乙方有权不再给予甲方顺延补做。若因特殊情况(住院、出差、出国、避暑等)需暂停服务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并在客户资料中录入且通知甲方后,方可生效并给予顺延。甲方再次做卫生时的首次服务,双方另行协商以“几合一”的方式进行结算。即顺延一个月按二合一、顺延两个月按三合一,以此类推。对于折算后的.剩余保洁服务次数,双方按原合同约定执行;若无剩余保洁次数,则合同自然终止。

九、乙方人员若未按服务范围服务或者服务质量不合格,经查实,乙方将无条件给予甲方返工,直到甲方满意为止。

十、乙方人员进出小区所需手续费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乙方不向物管方支付除停车费以外的任何费用。

十一、对甲方与乙方人员私自协定(本合同条款外)“的服务项目、内容、过程以及造成的后果,乙方概不负责。因私自协定给乙方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此本合同,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其他事项:

十三、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约定按以下付款方式之一进行结算。

1、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半年的服务费用,即大写人民币:

2、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一年的服务费用,即大写人民币:

十四、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单方面变更、解除合同。若由于甲方原因(装修、搬家等)需中途更改合同,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标准以实际服务次数先向甲方结算费用,新装修房或未入住房首次清洁,按面积大小加收费用后再行更改合同,改签新合同必须为一年期限;若由于甲方原因需中途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标准以实际服务次数先向甲方结清费用。

十五、违约责任:单方面终止合同的: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确保单位内外整洁清新、以及高标准的卫生环境,特将内外保洁工作承包给乙方,具体承包协议如下:

一、承包时间及费用

1、保洁承包时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2、保洁费暂定每月____元(大写)

3、甲方按月支付保洁费用,承包协议生效后,甲方于次月____日前支付乙方。如遇节假日特殊情况,付款时间可提前或延顺。但时间必须在7日之内。

二、保洁的形式的范围

1、保洁形式为日常保洁,保洁时间为甲方的每个工作日

春冬(7:30—18:00)

夏秋(7:30—19:00)

2、保洁范围按甲方规定区域保洁范围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保洁标准按____________标准执行。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___

甲、乙双方根据《xxx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及待遇

1.用工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无特殊情况(因疾病、重大事故等)用工期限一年,期满后双方无异议自动续签。

2.乙方在每月5日前支付甲方上月核算工资,每月每人按___元(大写:___)核算(存在扣分情况,按照相关标准从工资中扣取)。

二、双方职责

甲方职责

1.负责收集道路两侧、公共场所、房前屋后及河渠沟塘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2.清运垃圾桶、垃圾围等垃圾集中定点堆放处垃圾,每日清运垃圾不少于1次,及时送到垃圾中转站。

3.上级工作检查或重大活动时,按照临时提出的要求作业。

乙方职责

1.及时核算甲方每月工资,拖欠时间不得超过3天。

三、考勤考核方法

1.清运、保洁人员上岗不穿黄马甲、不戴帽子、不戴工作牌者,发现一项扣5元。

2.清运员每日上午10点垃圾必须清运完毕,若没有清运到位的,检查发现第一次扣10元,第二次扣20元,第三次停发工资。

3.清扫保洁员必须按时间要求在岗,检查时若发现人员不在岗时第一次扣10元,第二次扣20元,第三次停发工资。

4.检查时发现背街巷有零星垃圾和漂浮物一次扣5元。

5.检查时发现垃圾桶(池、屋)穿裙戴帽一次扣5元。

6.检查时发现垃圾车、垃圾容器不清洁一次扣5元。

7.在街道环卫保洁工作每月考核中连续2次对获得前3名每人给予100元;对当月考核排名后3名扣除当月工资100元,连续三次排名最后的.清运、清扫保洁人员予以辞退。在年度街道环卫保洁工作考核中获得优秀社区,每人奖励300元;因落后受到批评,每人扣除500元并予以开除,解除劳动关系。

甲方:___乙方: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保洁公司合同(篇5)

甲方(聘用单位)

名称:

乙方(受聘人员)

姓名: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如下聘用合同条款,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有效。

一、聘用合同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聘用岗位及职责要求

甲方职责:

1.甲方应提供必要的水电供应。

2.协助乙方解决工作现场遇到的特殊问题。

乙方职责

1.乙方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规章制度。

2.乙方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范、清洁标准进行工作。

3.乙方负责制定详细的区域清洁计划供甲方参考。

4.乙方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事故责任自负。

5.乙方具体工作范围: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对乙方的服务及清洁质量不满意时有权提出异议和要求返工。

2.合同期间双方都有权利提出终止合同,但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则视为违约。

3.甲方应按期支付给乙方每月的清洁费用。

4.双方都有义务遵守各项条款,在工作中提供必要的协助。

四、双方的违约责任

1.双方中途变更或终止合同未及时通知对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并支付剩余月份_________%的违约金。

2.逾期不付款,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过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五、付款方式及金额:

1.按月付款:甲方于每月底支付乙方清洁费用,坚持到合同期限,自行解除合同取消当月工资。

2.每月的清洁费用共计: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六、聘用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期限届满合同终止。本合同一式两份,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保洁公司合同(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广州市百家志通清洁服务中心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诚信、守信的原则,鉴定本合同。

一、 合同主题:

1。由乙方承包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服务。

2。要用乙方包工、包料、包机械设备的承包方式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需免费提供给乙方完成清洁所需的水电等。

2。甲方对乙方清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问题及时提出,()应责令乙方保洁人员随时进行整改。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清洁工作质量及时间。

2。清洁人员发热情礼貌地为客户服务,不得有违规行为。

3。加强安全教育,在清洁过程中(除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或因甲方代表大会安全隐患造成的安全的事故和因甲方指挥安排不当出现事故由甲方负责外)所发生的人为事故责任与费用由乙方承担。

4。 爱护甲方的一切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四、费用及付款:

乙方完工当日,由甲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即向乙方以现金的方式支付清洁服务费用_________元整(小年______元整)每延迟一天付款,乙方向甲方收取10%滞钠金。

五、 违约责任,在合同有效期内,任意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随意中止合同。双方对本合同有异议时,可协商解决或签署补充协议(具同等效力)。协商不成则提交当地人民法院处理。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涂改部分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或签字

经办人: 经办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保洁公司合同(篇7)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____为保洁员(以下简称乙方)。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清扫工具由乙方自行提供,甲方每月提供10元补贴。

二、甲方应向乙方每年发放具有安全保护作用的标志服二套。

三、上岗时间及方式

1、四月到九月上路时间:上午7:00—10:30,下午3:00—7:00;十月到第二年三月上路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00—6:00,周日休息,周五,周六上午上班,其它时间全天上路清扫。

2、保洁员上岗时必须着甲方发放的标志服,工作时须逆道清扫路面,以保障人身安全。

四、保洁员工作内容。

1、保持高速公路路面平整洁净(包括桥面伸缩缝、泄水孔的疏通;路缘石外侧缝隙内的杂草清除;冬季积雪的清除。)

2、按时对路面中央分隔带内垃圾进行清拣(包括饮料瓶,塑料袋,方便面袋,纸屑和其他杂物),用包带走。

3、定期对隔离栅内路基到路面的边坡的垃圾进行清拣,用包带走。

4、乙方必须随身携带手机,在6:00—20:00保持手机处于正常状态,以备项目部随时安排保洁任务和检查上路情况。

5、乙方要负责本辖区内沿线设施的日常监护工作。发现有破坏行为的应予制止,并有义务及时向甲方及高速公路管理处有关部门汇报;同时若发现重大路况病害及时向甲方汇报,甲方将根据汇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及时性发放奖金。

五、工资待遇。

聘用期内甲方付乙方月基本工资元。

1、甲方根据《保洁员考核评定表》每月对乙方保洁的路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检查不合格者扣当月工资__元,并限期改正,在限期改正后检查仍不合格者再扣当月工资__元。

2、有事先请假,如在上班时间不在岗视为旷工,按路面较整洁__元/次,路面较脏__元/次扣发基本工资。月累计三次旷工者,除相应地扣除工资外,同时给予解聘。

3、如在上班期间因手机停机、关机或其它原因项目部无法直接与本人联系时,按__元/次扣除基本工资。

4、对全勤者,工作表现较好者每月将奖励50—100元。

六、聘用期内乙方若生病、住院,医疗费自付。

七、聘用期内,甲方一次性为乙方购买一份作业区内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金额为六万元,各保洁员也相应地购买一份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金额为五万元。

八、乙方不得让他人代替自己在辖区内工作,否则出现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工作期间应着统一的标志服,不允许骑自行车,如发现骑自行车者立即解聘并扣除一个月工资。上岗期间注意自身安全,如出现伤亡等事故,责任由保险公司认定后赔偿,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九、聘用期间,乙方如不能尽职尽责,一个月内三次或一年内累计检查十次检查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解聘,终止劳动合同。

十、乙方如要解除协议,须提前5天通知甲方。

十一、聘用时间自____年____月__日至____年____月__日。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本合同如出现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后仍不能解决的,由界首仲裁委裁决。

十三、乙方辖区自____公里至____公里。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五、本合同有效期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重大合同(精华7篇)


随着社会法制观念的普及,我们时常会涉及到合同。合同可谓是维护合同当事人权益的有力工具,同时也是国家维护市场经济良好秩序的重要法宝。为了让读者满意,本文作者精心创作了“重大合同”,希望您能够喜欢并认真阅读!

重大合同(篇1)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效力恢复申请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条件」

凡一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人,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被保险人或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可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十六周岁以下的被保险人,投保人限为被保险人的父亲或母亲。

第三条「保险责任开始」

本公司对本合同所负责任,自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险费且本公司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保险责任开始日期为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第四条「合同撤销权」

自投保人收到保险单的次日起十日内,并未发生保险金给付,投保人可向本公司退回保险单并书面要求撤销本合同。自投保人本人书面要求撤销本合同起,本合同效力终止。投保人向本公司退回保险单,本公司无息退还投保人所交保险费。

第五条「第二期及以后各期保险费的交付、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和合同效力中止」

保险费交费方式分为一次交、年交、半年交、月交。本合同保险费交费方式选择分期交付时,第二期及以后各期保险费应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费交费期间、保险费交费方式和保险费交费日期交付。本公司派员收取保险费时,收取人员应向投保人交付收取保险费的凭证。

自保险单载明保险费交费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为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欠交的保险费和利息。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时,投保人仍未交付保险费,自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的次日起本合同效力中止。

第六条「保险费的自动垫交」

在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时,投保人仍未交付保险费,若投保人在投保单上同意保险费自动垫交,本公司将以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自动垫交其应付保险费和利息,使本合同继续有效。如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应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本公司自动垫交的保险费和利息。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不足以垫交其应付保险费和利息时,本合同效力中止。

第七条「合同效力恢复」

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经本公司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本合同效力恢复。

第八条「合同终止」

投保人不愿继续保险,可申请终止本合同;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本公司与投保人未达成协议的,本公司有权终止本合同。投保人凭保险单、身份证件和最近一次保险费交费收据办理终止本合同手续。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约定现金价值。合同终止给付时,本公司扣除自动垫交的保险费和利息。

第九条「告知义务」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当向投保人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就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据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公司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第十条「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下列保险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一百八十日后被保险人被确诊初次罹患重大疾病,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而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第十一条「保险事故通知」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在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十日内通知本公司,否则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负担由于通知迟缓致使本公司增加的查勘、调查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延误的除外。

第十二条「失踪处理」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失踪,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本公司依据判决所确定的死亡日期按身故给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还,受益人应将领取的保险金在三十日内退还本公司。

第十三条「保险金的申请」

一、受益人申请领取重大疾病保险金时,应出具保险单、身份证件、最近一次保险费交费收据和附有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病理显微镜检查、血液检查、及其他科学方法检验报告的疾病诊断证明书。本公司如认为必要,可以对被保险人的身体进行检验,其费用由本公司负担。

二、受益人申请领取身故保险金时,应出具保险单、身份证件、公安部门或卫生部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身故证明书、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和最近一次保险费交费收据。

第十四条「责任免除」

对下列情事之一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或罹患重大疾病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犯罪、殴斗或酒醉行为;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或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的自杀、故意自伤身体;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患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艾滋病)或感染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七、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第十五条「受益人的指定与变更」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指定或变更受益人。但投保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必须征得被保险人同意。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他指定或变更。

变更受益人须书面申请并经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后方能生效。

被保险人身故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本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第十六条「年龄计算和错误处理」

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本公司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年内可以解除本合同。解除本合同时,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的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第十七条「通讯地址变更」

投保人、被保险人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通知本公司。投保人未以书面通知本公司时,本公司按最后通讯地址发送的通知,视为已送达投保人。

第十八条「索赔时效」

本合同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第十九条「批注」

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记载事项的增删,非经投保人书面申请及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不生效力。

第二十条「争议处理」

本合同发生争议且协商无效时,可通过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涉及诉讼时,约定以本合同签发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第二十一条「名词释义」

本条款所述本公司指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本条款所述利息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储蓄存款二年定期年利率+2.0%计算。

本条款所述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

本条款所述重大疾病是指符合下列定义的疾病:

一、心脏病(心肌梗塞);

指因冠状动脉阻塞而导致部分心肌坏死,其诊断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1新近显示心肌梗塞变异的心电图;

2血液内心脏酶素含量异常增加;

3典型的胸痛病状。

但心绞痛不在本合同的保障范围之内。

二、冠状动脉绕道手术:

指为治疗冠状动脉疾病的血管绕道手术,须经心脏内科心导管检查,罹患者有持续性心肌缺氧造成心绞痛并证实冠状动脉有狭窄或阻塞情形,必须接受冠状动脉绕道手术。其它手术不包括在内。

三、脑中风:

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导致脑血管出血、栓塞、梗塞致永久性神经机能障碍者。所谓永久性神经机能障碍,是指事故发生六个月后,经脑神经专科医生认定仍遗留下列残障之一者:

1植物人状态;

2一肢以上机能完全丧失;

3两肢以上运动或感觉障碍而无法自理日常生活;

所谓无法自理日常生活,是指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皆不能自己为之,经常需要他人加以扶助之状态。

4丧失言语或咀嚼机能。

言语机能的丧失是指因脑部言语中枢神经的损伤而罹患失语症。

咀嚼机能的丧失是指由于牙齿以外的原因所引起的机能障碍,以致不能做咀嚼运动,除流质食物以外不能摄取食物之状态。

四、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

指两个肾脏慢性且不可复原的衰竭而必须接受定期透析治疗。

五、癌症:

指组织细胞异常增生且有转移特性的恶性肿瘤或恶性白血球过多症,经病理检验确定符合国家卫生部「国际疾病伤害及死因分类标准」归属于恶性肿瘤的疾病,但下述除外:

1第一期何杰金氏病;

2慢性淋巴性白血病;

3原位癌;

4恶性黑色素瘤以外的皮肤癌。

六、瘫痪:

指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包括两上肢、或两下肢、或一上肢及一下肢,各有三大关节中的两关节以上机能永久完全丧失。

所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指经六个月以后其机能仍完全丧失。关节机能的机能丧失指永久完全僵硬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超过六个月以上。

上肢三大关节包括肩、肘、腕关节,下肢三大关节包括股、膝、踝关节。

七、重大器官移植手术:

指接受心脏、肺脏、肝脏、胰脏、肾脏及骨髓移植。

八、主动脉手术:

指接受胸、腹主动脉手术,以矫正狭窄,分割或切除主动脉瘤。但胸、腹主动脉的分支除外。

九、爆发性肝炎:

指肝炎病毒感染而导致大部分的肝脏坏死并失去功能,其诊断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肝脏急剧缩小;

2肝细胞严重损坏;

3肝功能急剧退化;

4肝性脑病。

十、慢性肝病:

指末期肝衰竭,其症状必须包括下列各点:

1持续性黄疸病;

2食道静脉曲张;

3腹水(肿);

4肝性脑病。

任何由嗜酒或滥用药物引起的肝病除外。

重大合同(篇2)

××人寿保险公司重大疾病终身保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声明、批注,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批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

凡七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人寿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保险责任开始

本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开始。除另有约定外。保险责任开始的日期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或半年)的对应日为本合同每年(或半年)的生效对应日。

第四条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下列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初次发生、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患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时,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的二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责任即行终止。

若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发生于交费期内,从给付之日起,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二、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的三倍给付身故保险金,但应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的三倍给付高度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第五条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身体高度残疾或患重大疾病,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拒捕、自伤身体;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或患艾滋病(aids)期间,或因先天性疾病身故;

七、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患重大疾病、或因疾病而身故或造成身体高度残疾;

八、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九、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

上述各款情形发生时,本合同终止。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六条保险费

保险费交付方式分为趸交、年交、半年交,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交费期间又分为十年和二十年,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第七条首期后保险费的交付、宽限期间、保险费自动垫交及合同效力中止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首期后的保险费应按照如下规定向本公司交付:

一、年交保险费的交付日期为本合同每年的生效对应日。

二、半年交保险费的交付日期为本合同每半年的生效对应日。

如未按上述规定日期交付保险费的,自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间。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逾宽限期间仍未交付保险费的,如本合同当时具有现金价值,且现金价值扣除欠交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的余额足以垫交到期应交保险费时,本公司将自动垫交该项欠交保险费,使本合同继续有效;当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余额不足以垫交到期应交的保险费时,或前项垫交的保险费及利息达到本合同现金价值时,本合同效力中止。

第八条合同效力恢复

在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投保人可填写复效申请书,并提供被保险人的健康声明书或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书,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经本公司审核同意,自投保人补交所欠的保险费及利息的次日起,本合同效力恢复。

重大合同(篇3)

1989年9月,浙江省永嘉县某机电设备厂(本案原告)通过信函方式同汉沽区某公司(本案被告)签定了一份铅封及铅封丝的购销合同。合同载明,被告购买原告生产的规格10×5铅封一万千粒,每千粒25元;铜质铅封丝五千千米,每千米100元。同年十月份交货,供方代办托运,货款托收承付。合同未有注明总金额。同年10月29日,原告向被告发电称:“于10月22日向贵公司发运铅封500千粒,铅封丝500千米,货款并包装费73091.50元,本厂于24日向贵公司托收,请接单后即付,余货将产好,即予发运。”被告于10月30日接到电报及托收单后,方察觉双方所签合同,由于经办人员疏忽大意,对铅封和铅封丝的数量单位有重大误解,因而导致数量扩大了一千倍。使本来货款价值九百多元扩大到九十多万元。如按此合同履行,将会给被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被告同时发现原告要求托收付款的手续不健全,没有铁路承运部门的货物运单及领货凭证,怀疑原告可能是在没有发货情况下,即向被告骗取货款。基于以上考虑,被告即刻于当日回电:“定购铅封一万粒,铅封丝五千米,请按此数发货。”要求原告变更合同数量。同时以“货未到,与交货单不符”为由拒付了货款。原告接电后回电仍坚持合同原订数量,并催被告付款。11月下旬,被告先后收到了原告寄来的领货凭证,铁路运单及发来的部分货物,被告收到货后,妥善保管起来,等待解决问题。12月下旬,原、被告双方经当面协商未果。原告于1989年12月28日向浙江省永嘉县法院起诉。

原告起诉意见:

原告要求向被告追索已发货的货款及运杂费,并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赔偿已装好未发运的产品所造成的损失。

律师诉前工作及代理意见:

通过对案件的分析,代理律师认为这是一起对方利用我方有重大误解,从而实施欺诈行为的案件。案件本身有一定的复杂性,加之异地应诉,要想扭转我方被动局面确实不容易。一方面我方提出自己有重大误解行为,要求法院予以撤销或变更,我方首先负有举证责任。另一方面,我方怀疑原告有欺诈行为,必须取得确凿的证据,才能得到法院的认可,变被动为主动。如何把我方的怀疑、猜测变为事实,关键是要在原告当地取得原告弄虚作假,实施欺诈行为的充分证据。此案前途究竟如何被告及代理律师怀着矛盾的心情踏上了赴永嘉应诉的路程。经过在永嘉县当地调查了解情况和在法院阅卷,被告的怀疑均得到了印证。1、代理律师经向金华大众货物联-运站调查证实,原告于89年11月8日才委托该站发货,托运单记载的托运日期10月22日,是被告自己伪造填写的。2、代理律师在永嘉县法院阅卷时,案情又有新突破。原告向法院提供了证实自己于89年10月22日委托永嘉县城关南北托运站向被告发货的货物托运单,作为已向被告发货的证据。托运日期是89年10月22日,看到这份托运单,代理律师立刻就意识到这是假的,同一批货,原告不可能委托两个托运部门。是原告为了证实自己10月22日发的货而向法院提供的假证据。经向该托运部老板调查,在事实面前他只得承认是原告找到他,在未发货情况下,伪造了发货的托运单。在法院开庭时,原告不承认被告有重大误解行为和自己有欺诈行为。审判员也认为这是一起简单的购销欠款纠纷,说服被告付款。为此,代理律师向法庭提出以下答辩及代理意见:

1、被告的行为是重大误解行为。

代理律师首先向法庭出示了被告与宁波*电厂订购计量指示机构一万套的合同。说明被告向原告订的一万粒铅封和五千米铅封丝是为其配套的,并且提供了当被告发现订购产品数量发生重大误解后,立即多次去电原告要求变更产品数量的函电底稿。说明被告以上行为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有关重大误解行为的法律特征。

2、原告的行为是欺诈行为。

根据被告向法庭出示的原告弄虚作假实施欺诈行为的证据和原、被告双方往来函电材料证实,原告收到合同后,应当意识到被告对合同数量有重大误解,原告如果及时去电与被告核实,就根本不会发生以上纠纷。而原告却采取了相反态度,即利用被告的过失行为,妄图达到自己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合同数量有误,原告并非没有发现,因为,如果按合同上的数量组织生产,原告根本没有这种能力。合同价款高达92万元,所需原材料至少是50万元。根据被告代理律师向永嘉县工商局了解,原告是家庭股份制企业,注册资金仅五万元,88年实际完成产值5万元,按实际交货89年两个月完成产值不到3万元。因此,无论从生产能力及资金实力,原告都是无法如期履行合同。假设原告确实认为被告就是按合同上订的数量要货,由于自己的生产能力有限,原告也应该怀疑数量有误,而与被告进行核实的。可是,原告却没有这样做。经过调查证实,为了达到骗取被告货款的目的,原告在没有向被告发货的情况下,于89年10月22日于与永嘉县城关南北托运部串通办理了50件铅封、30件铅封丝的假托运手续。原告就是凭借这个假手续于89年10月24日办理托收,并于10月30日要求被告付款。在原告玩弄的伎俩叫被告识破后,无奈,原告只得于89年11月8日才将部分货直接拉到金华大*货物托运站委托办理托运手续。又在该运单填上了10月22日的日期。继续伪造事实,以图蒙混过关。原告以上所为,是在骗取被告货款的目的没有达到后,为了掩盖其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惟恐承担逾期履行合同的责任。并且以少发货,多要款的手段达到骗取被告货款的目的。如果说被告由于对合同标的物的数量有错误认识,使由此产生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属于重大误解的话,那么在原告方则是明知自己行为的不良后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则是故意了。依据《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原告的行为是欺诈行为。被告为此请求法庭:

1、依法确认被告的重大误解行为;

2、原告的行为是欺诈行为,请求撤销双方的购销行为,将已发运的货物退回原告,损

失原告自负;

3、驳回原告的各项诉讼请求。

被告代理律师的意见发表后,庭审形势发生了180度的变化,原告代理律师当庭表示原

告实施的有些行为没有如实向其介绍,对原告代表人进行了责难。原告代表人在事实面前不得不承认了错误,表示愿意接受法庭的裁判和调解,并向被告表示了歉意。法官对被告提交的证据及代理律师意见极为重视,表示要认真研究认定。暂时休庭后,法官主动上门到我方住处征求对本案的处理意见。鉴于原告代表当庭认错的诚恳态度,考虑到原告已发部分货的事实,法官建议被告最好以调解方式结案。经与被告代表人认真分析研究认为,我方提出的对本案的观点基本被法庭采纳,我们已达到了此行的目的。考虑到我方的实际需要和路途较远为减少讼累,我方同意以调解方式结案。

重大合同(篇4)

1996年8月10日,吉x服装厂(被告)携服装样品到某市大x商厦(原告)协商签订服装购销合同。大x商厦同意订货,并于当月16日签订了合同。当时,吉x服装厂称样品用料为纯棉布料,大x商厦主管人看后也认定是纯棉布料,对此没有异议。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吉x服装厂向大x商厦提供按样品及样品所用同种布料制作的女式裙9000件,总价款为360000元。

一个月后由吉x服装厂将货物送到商厦营业地,大x商厦按样品验收后于 1-5天内将全部货款一次付清。 8月25日,吉x服装厂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将货物运送到了指定的地点,大x商厦验货后认为数量、质量均符合合同约定,于是按约定的时间向服装厂支付了货款。但是,9月1日,有一位顾客购买此裙后认为不是纯棉布料,要求退货。

大x商厦立即请有关部门进行检验,后证实确实不是纯棉布料,里面含有15%的化纤成分。大x商厦认为吉x服装厂有欺诈行为,于是函告吉x服装厂前来协商,要求或者退货或者每件成品降低价款10元。吉x服装厂则辩称:其厂业务员去南方某市购买此布料时是按纯棉布料的价格购买的,有发票为证,且当时拿样品给商厦看时,商厦也认为是纯棉布料,因而不存在欺诈行为,不同意退货,如果退货每件成品只能降低5元,为此双方经过多次协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

此后,商厦主管人员调离岗位,此争议被搁置,直至次年9月26日,商厦才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全部制成品,并要求吉x服装厂承担责任,赔偿损失。

「问题提出」

本案涉及到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的效力问题,同时涉及到如何正确区分欺诈和重大误解,另外,还涉及到(撤销合同)撤销权的行使问题。

「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

(二)显失公平的。

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

《民法通则》第61条第1款规定: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对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民通意见》第71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民通意见》第73条规定:对于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变更;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自行为成立时起超过一年当事人才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案情分析及处理结果」

在本案中,被告吉x服装厂在采购布料时误以为是纯棉布料并将其制成成品卖给原告,从其主观上看,并没有故意作虚假陈述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不存在欺诈的故意,因此,被告的行为不是欺诈行为。

但是,由于原告和被告都将布料当作是纯棉布料而订立了合同,双方对合同标的物的质量都发生了错误认识,并且此种错误认识严重影响了原告的利益,根据《民通意见》第71条的规定,此合同为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根据《民法通则》第59条和《民通意见》第73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或者予以变更。

但在此案中,由于双方订立合同的时间为1996年8月16日,而原告在1997年9月26日才向法院起诉,因此,根据《民通意见》第73条第2 款的规定,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自行为成立时起超过一年当事人才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原告的诉讼请求不应得到法院的支持。因顾客退货而造成的损失应根据过错程度由双方承担。

「存在问题」

对于本案,存在以下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吉x服装厂将含化纤15%的布料当作纯棉布料制成成品,卖给原告,并告知为100%纯棉,与事实不符,已构成欺诈,原告享有合同撤销权,可以请求变更解除合同,赔偿损失。

第二种意见认为,原被告双方签订合同是基于对合同标的质量的错误认识,属于重大误解,原告方享有合同撤销权,因为合同已履行完毕,撤销合同、恢复原状将给双方造成更大的损失,所以应对合同的价格条款予以变更,兼顾双方的利益。

第三种意见认为,虽然原告基于重大误解,享有合同撤销权,但由于原告在一年的除斥期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该权利消灭,原告解除合同的请求不予支持,因顾客退货而造成的损失应根据过错程度由双方承担。

可见,对于双方合同是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还是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存在争议。

《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撤销:

(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

(二)显失公平。何谓 重大误解?《民通意见》第71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一般认为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是当事人对合同关系某种事实因素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而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有双方误解和单方误解之分,前者指双方当事人意图指向的标的不一致或双方对同一合同因素发生认识相同的错误,后者指当事人一方对合同因素的错误理解。重大误解一般以双方误解为原则,以单方误解为例外。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是:

(1)必须是表意人因误解作出了意思表示。

(2)误解必须是合同当事人自己的误解,因第三人的错误而发生误解,并非合同法上的误解,当事人因第三人的错误而发生利益上的重大失衡,可按显失公平处理。

(3)须表意人无主观上的故意。

(4)误解必须是重大的,所谓重大,指一般人如果处于表意人的地位,假使不是由于错误,就不会作出那样的意思表示。从司法实践来看,重大误解包括如下几种情况:

(1)对合同的性质发生误解,如将买卖作为赠与或将赠与作为买卖;

(2)对当事人特定身份的认识错误,如以信用为基础的委托合同和对履约能力有特殊要求的合同(承揽、加工合同),如果对当事人的身份发生了误解,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3)对标的物性质的误解,如把赝品当作真品;

(4)对标的物质量的认识错误;

(5)对标的物价值或报酬的误解。此外,当事人对标的物数量、包装、履行方式、履行地点、履行期限等内容的误解,如果并未影响当事人权利义务或合同目的的实现,一般不应认定为重大误解。

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与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在定性问题上容易混淆。根据民通的意见的规定,采用欺诈手段订立合同,是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表示而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和欺诈都包含了表意人的认识错误问题,二者的根本区别在于:在重大误解的情况下,误解一方陷入错误认识是由于自己的过失(非故意)造成的,而非受欺诈的结果;

在欺诈的情况下,受欺诈人陷入错误认识是由于他人实施欺诈行为为而诱使自己作出非真实的意思表示,而非自己的过失造成的。按《民法通则》的规定,欺诈、胁迫行为属于无效行为,新《合同法》则增加了限制条件,即只有此类行为损害国家利益才是无效的;损害非国家利益的,按第54条的规定,属于可撤销行为。

本案值得关注的另外一个问题是撤销权的行使。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的除斥期间是一年,自撤销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发生即撤销事由起算,撤销权存续一年而当事人没有行使的,撤销权因除斥期间届满而归于消灭。撤销权在性质上属于形成权,一方当事人无权依自己的意思直接通知对方当事人撤销合同,只能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而《合同法》第5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民通意见》第73条第2款规定: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自行为成立时起超过一年当事人才请求变更或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可见,当事人在既定的时间内不行使撤销权,则发生撤销权消灭的法律后果。这一年的期间为法定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延长或缩短。此处值得注意的是《合同法》的规定与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有所差异,二者的差别在于除斥期间的起算点表述不一致。

《合同法》规定撤销权的除斥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算,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则规定除斥期间自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发生时起算。在二者发生冲突的情况下应当优先适用《合同法》的规定,因为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重大合同(篇5)

中保人寿重大疾病终身保险条款

第一章保险合同构成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本合同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第二章保险责任的开始及交付保险费

第二条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分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本保险单应负的责任,自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险费且本公司同意承保而签发保险单时开始。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单签发日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本公司收取第一期保险费且同意承保时,应发给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保险费的交付,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的中止

第三条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应依照本保险单所载交付方法及日期,向本公司交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如本公司派员前往收取时,应向该收费员交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到期未交付时,自保险单所载交付日期的次日起60日为宽限期间;逾宽限期间仍未交付且无保险费垫交的,本合同自宽限期间终了的次日起效力中止。如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

第三章合同效力的恢复

第四条本合同效力中止后,投保人可在效力中止日起2年内,填妥复效申请书及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申请复效。前项复效申请,经本公司同意并交清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后,自次日起,本合同效力恢复。

第四章保险责任

第五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以后初次发生、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诊断确定罹患重大疾病时,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无论被保险人罹患一种或二种以上重大疾病,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本公司所负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险责任即行中止,其他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第六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而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或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180日以后因疾病而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时,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三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身故保险金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后,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第七条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的交费期内罹患重大疾病,从其被确定罹患重大疾病之日起,免交本合同以后各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五章责任免除

第八条被保险人因下列情事之一而罹患重大疾病、身故或身体残疾时,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二、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三、在合同订立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或故意自伤身体;

四、故意犯罪、吸毒、殴斗、酒醉;

五、战争、军事行动或动乱;

六、罹患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爱滋病)、性病、先天性疾病或遗传性疾病;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八、无驾驶执照、酒后或其他违章驾驶;

九、自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180日内罹患重大疾病。

发生第一款情形时,本公司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发生其他各款情形时,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

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后,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第六章身体残疾鉴定

第九条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而身体高度残疾,应在治疗结束后,由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鉴定。如果自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罹患疾病之日起180日内治疗仍未结束,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

重大合同(篇6)

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重大疾病终身保险条款

[保险合同构成]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保险责任的开始及缴付保险费]

第二条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本合同应负的责任,自投保人缴付第一期保险费且本公司同意承保而签发保险单时开始。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单签发日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本公司同意承保且收取第一期保险费后,应签发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

[合同撤销权]

第三条投保人于收到保险单之日起十日内可亲自或以邮寄方式书面连同保险单向本公司申请撤销本合同。合同撤销的效力,自投保人寄出邮戳次日零时起或亲自送达时起生效。合同撤销后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但合同撤销前若发生保险事故,则本公司仍依本合同的规定负保险责任,但合同不得撤销。

本公司于收到合同撤销申请,并收回保险单后,无息退还投保人所缴付的保险费。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保险费的缴付,

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的中止]

第四条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应依照本保险单所载缴付方法及日期,向本公司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如本公司派员前往收取时,应向该收费员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到期未缴付时,自保险单所载缴付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间;逾宽限期间仍未缴付且无保险费垫交的,本合同自宽限期间终了的次日起效力中止。如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

[保险费的垫交]

第五条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超过宽限期间仍未缴付,而本保险单当时的现金价值足以垫交保险费及利息时,除投保人事前另以书面作反对声明外,本公司自动垫交其应缴保险费及利息,使本合同继续有效。如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本公司垫交的保险费及利息。

本保险单当时的现金价值不足以垫交一期保险费及利息时,本公司退还现金价值,本合同效力即行中止。

[合同效力的恢复]

第六条本合同效力中止后,投保人可在效力中止日起两年内,填妥复效申请书及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申请复效。

前项复效申请,经本公司同意并投保人交清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后,自次日起,本合同效力恢复。

[保险责任]

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后初次发生、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患重大疾病时,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无论被保险人患一种或两种以上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本公司所负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责任即行终止,但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八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而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或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后因疾病而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时,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三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身故保险金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后,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第九条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的缴费期内患重大疾病,从其被确定患重大疾病之日起,免缴本合同以后各期的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责任免除]

第十条被保险人因下列情事之一而患重大疾病、身故或身体残疾时,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

重大合同(篇7)

保险合同构成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保险责任的开始及缴付保险费

第二条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本保险单应负的责任,自投保人缴付第一期保险费且本公司同意承保而签发保险单时开始。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单签发日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本公司同意承保且收取第一期保险费时,应签发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

合同撤销权

第三条投保人于收到保险单之日起十日内,可亲自或以邮寄方式书面连同保险单向本公司申请撤销本合同。合同撤销的效力,自投保人寄出邮戳次日零时起或亲自送达时起生效。合同撤销后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但合同撤销前若发生保险事故,则本公司仍依本合同的规定负保险责任,但合同不得撤销。本公司于收到合同撤销申请,并收回保险单后,无息退还投保人所缴付的保险费。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保险费的缴付,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的中止

第四条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应依照本保险单所载缴付方法及日期,向本公司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如本公司派员前往收取时,应向该收费员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到期未缴付时,自保险单所载缴付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间;逾宽限期间仍未缴付且无保险费垫交的,本合同自宽限期间终了的次日起效力中止。如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

家庭合同(精华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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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合同(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二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协议约定如下:

一、甲方从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不得再发生打、骂乙方等家庭暴力行为;

二、如果甲方违反本协议,而导致甲乙双方离婚,甲方同意承担如下义务与责任:

1.如果孩子未成年,甲乙二人所生儿子的抚养权归______方,甲方在小孩上学前支付每个月______元的抚养费(小孩上学后,每个月的抚养费为______元),离婚之时,一次性支付______年的抚养费;从第______年开始,每个季度付一次,每个季度的首月______日前支付;如果甲方未及时支付,所发生的一切追偿费用由甲方负担。

2.婚姻关系解除时,乙方名下的存款归乙方所有,夫妻其他共同财产的分配按照甲方占______%、乙方占______%的原则进行分配;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共同生活而对外所承担的债务,必须经过双方的同意与认可,才可认定为共同债务,否则只能作为各自的个人债务,由各自偿还。

3.婚姻关系解除后,甲方应当一次性支付乙方补偿金________元,可从甲方所分配的夫妻共同财产中扣除;支付日期为婚姻关系解除后的______日内,逾期支付,应当承担每日千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4.支付方式为下列第_______种形式

(1)现金支付

(2)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费用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因本协议发生的纠纷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协议生效及补充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2.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协议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协议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合同(篇2)

甲方:

村卫生室 村医姓名: 联系电话:1 横江 镇卫生院 乡镇医生姓名:联系电话:

县级医疗机构:医生姓名:联系电话:

帮扶干部姓名:所在单位:联系电话:

乙方:行政村村民小组 户主姓名:

家庭人口数:联系电话:

指导单位:横江(镇)卫生院 联系电话:0797-XXX

为提高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卫生服务和健康帮扶水平,充分发挥签约家庭医生和帮扶干部在健康扶贫工作中的作用,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乙方自愿聘请甲方为本家庭的签约服务医生和帮扶干部,成为甲方的服务对象。经甲乙双方及指导单位四者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 、甲方职责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1.按照指导单位的统一时间安排,负责通知乙方到指定地点接受公共卫生服务。每年对签约家庭进行1次家庭健康状况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订个性化的健康规划。乡村医生至少每周开展一次随访,乡镇卫生院人员至少每月开展一次随访,县级医生负责健康咨询、就诊引导等服务。各级签约医生要做好随访记录,建立工作台账。

2.免费发放健康教育处方及医学科普资料。及时将健教材料发放到签约居民,每年不少于1份;及时将健康大课堂或健康教育讲座等健康活动信息和季节性、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告知签约居民,每年不少于1次。

3.免费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健康档案(含电子档案),并实施动态管理。根据居民健康状况和需求,每年免费为家庭中65岁以上成员体检一次,对0-6岁儿童进行预防接种管理,对孕产妇进行产前、产后的系统管理,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及重型精神病患者提供每年不少于6次的主动健康咨询和分类指导服务。咨询结果和服务信息及时录入农村居民健康管理信息系统或上报给指导单位。各类人员的体检及管理按照《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

4.提供24小时免费电话咨询,给予健康、预防、保健等方面指导。

5.定期通过门诊、电话、上门等方式对乙方及其成员的健康状况进行调查和管理,为其制定健康生活措施和疾病防治方案。紧急情况时帮助联系转诊。

6.各帮扶干部要大力宣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五道医疗保障线,即“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疾病医疗补充保险+医疗救助+民政救急难”医疗保障体系,提供医疗费用报销政策、流程及健康扶贫相关政策咨询。

7.各帮扶干部每半个月需主动了解帮扶对象的健康状况,对有疾病的及时开展就诊指导,并帮助其联系对口签约医生、跟踪疾病治疗和医疗费用报销情况。对贫困户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疾病医疗补充保险和医疗救助报销后还出现高额自付费用、可能会导致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联系对象,帮扶干部要及时向所在乡(镇)汇报。

以上7项服务为基本服务项目,不收取费用。协议双方可通过协商,增加、细化服务项目。对乙方中行动不便的家庭成员,可以提供上门服务,建立家庭病床。甲方向乙方告知在家诊疗有医疗风险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同意,开展家庭式治疗,其收费按照国家有关文件标准执行。如涉及特殊收费项目,由双方协商确定。

为了保障乙方及时得到家庭签约服务,甲方在接到乙方的求助申请后,应及时提供服务。在甲方有特殊医疗任务或因其他原因难以保证上门服务时,可以请指导单位指派其他乡村医生上门服务。

二、乙方职责

1.乙方所有家庭成员主动配合甲方开展上述服务,将身体健康状况、变化情况及与健康相关的信息、资料及时、准确告知甲方,并保证相关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2.需甲方上门服务时,乙方应提前与甲方预约。

3.积极参与、配合甲方开展的与疾病防治相关的各种活动,认真执行甲方或指导单位为其制定的防病治病的相关措施。

三、指导单位应加强对甲方的管理,做好宣传材料印发、体检时间安排等规划,并为甲方在为乙方服务过程中提供技术支撑和后勤保障。

四、乙方如对甲方服务不满意,可向指导单位投诉,也可请指导单位协调解决,乃至申请更换签约医生。

五、甲方给乙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因乙方对甲方隐瞒病史信息、或不执行甲方制定的防治方案、不听从指导意见而影响到服务质量,其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六、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壹式叁份,甲、乙、指导单位三方各执壹份,有效期壹年,期满后自动解约。

七、本协议为试点版本,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抵触者,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乡村医生签名: 乙方(签名):

乡镇医生签名:

县级医生签名:

帮扶干部签字:

年月 日

家庭合同(篇3)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人们运用到协议的.场合不断增多,协议对双方的事务履行起到积极作用。那么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家庭协议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岁,_________族,_________(职业),_________人,现住________。系下列立约人之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岁,_________族,_________(职业),籍贯、住址同上,系甲之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岁,_________族,_________(职业),籍贯、住址同上,系甲之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岁,_________族,_________(职业),籍贯、住址同上,系甲之_______。

甲方之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年病故,遗有楼房_________栋共_________间,存款_______________元及家具衣物等。_________均己结婚,共同一起生活。现在_________均愿分家单过,甲方商得子女同意,并请_________作证人,根据每个子女的人口和经济状况,达成分产契约如下:

一、甲方分得_________。乙方分得_________。丙方分得_________。农村房产分割协议书农村房产分割协议书。丁方分得_________。

二、走廊过道共用。(学生打架调解协议书)

三、各人原居室衣物归个人所有。

四、甲方之_________所遗衣物已分清。

五、甲方百______年后,所遗房屋归丙继承,其他衣物和存款由乙方和丁方共同继承。

六、以上所立各项各立约人完全同意,并有证人在场,今后各自分居单过,永无争执。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丁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证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家庭合同(篇4)

保险单号:________________ 保险费:________________

被保险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 投保人对保险人的除签字:________________

保险财产地址: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保险有限公司

总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___ 出单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总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___ 出单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1.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家庭财产保险条款

本条款分为基本险和盗窃险两个部分,保险人(即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下同)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相应承担保险责任。

第一条保险标的

凡是存放在本保险单上载明的地点,属于被保险人(即参加本保险的城乡居民,下同)自有的下列家庭财产都可以向保险人投保。

一、衣着用品、床上用品;

二、家具、用具、室内装修物;

三、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

四、农村家庭的农具、工具、已收获入库的农产品、副业产品;

五、非机动交通工具;

六、口粮;

七、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险单上载明,属于被保险人代他人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本条一至六款所列财产;

八、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第二条不保财产

下列财产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货币、票证、有价证券、邮票、古玩、古币、古书、古画、字画、文件、帐册、图表、技术资料、家禽、家畜、花、树、鱼、鸟、盆景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二、烟、酒、食品、保健品、药品、化妆品;

三、本保险条款第一条保险标的中未列明的其他家庭财产、非法占用的财产和正处于紧急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第三条基本险责任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直接经济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龙卷风、洪水、雹灾、雪灾、地面突然塌陷、崖崩、冰凌、泥石流;

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坠落,以及外来建筑物或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四、季节性、区域性暴雨积水倒灌;

五、管道爆裂;

六、在发生上述保险灾害事故时,为了防止灾害蔓延,或因施救、保护所采取的必要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损失和支付的合理费用。

第四条盗窃险(附加)责任

存放在保险地点室内,本保险单上载明的财产(各种表、笔、眼镜、打火机、无线通讯工具、手提电脑、电脑笔记本、随身听等经常随身携带的物品除外),因遭受外来人员的撬门、砸窗、掘墙,有明显被盗窃痕迹的损失,保险人负赔偿责任。

第五条责任免除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战争、敌对行为、冲突、罢工、暴动;

二、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三、电机、电器(包括电器性质的文化娱乐用品)、电气设备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碰线、弧花、走电、自身发热等原因所造成的本身损毁;

四、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服务员、寄居人员的故意行为、或勾结纵容他人盗窃、或被外来人员顺手偷摸、窗外钩物所致的损失;

五、地震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六条保险金额、保险价值和保险费率

一、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根据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自行确定,并且按照保险单上规定的保险标的项目分别列明;

二、家庭财产的保险价值是出险时的实际价值。

三、基本险、附加险年保险费率均为2‰。

第七条保险期限

保险期限为1年,从签单次日零时起至保险到期日24时止。

期满续保,另办手续。

第八条赔偿处理

一、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根据实际损失,按损失当天出险地的市场平均价格及损失财产的购置年限计算赔偿金额,但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若本保险单所载财产不止一项时,应分项按照本条款规定处理。

二、本条款第三条第六款规定支付的施救保护费用,应与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分别计算,各以保险金额为限。

三、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协议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在赔款中扣除。

四、被保险人在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险单、保险标的损失清单、技术鉴定证明、出险通知书、救护费用发票以及必要的单据和有关部门(如所在单位、街道、乡镇及公安、气象部门等)的证明,各项单证、证明必须真实可靠,不得有欺诈行为。

被保险人的欺诈行为给保险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人收到单证后应当迅速审定、核实。

对手续齐全,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履行赔偿义务。

五、由第三者责任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支付赔偿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六、保险标的遭受部分损失经保险人赔偿后,其保险金额相应减少,由保险人出具批单加以注明;在保险期限内累计赔偿达到保险金额时,该保险单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保险当事人均可依法终止合同。

七、如果本保险单所承保的财产存在重复保险时,本保险人按照比例分摊损失的原则负赔偿责任。

八、赔款后,破案追回的保险标的,应当归保险人所有,被保险人如果愿意收回该项被追回的财产,其已经领取的赔款必须退还给保险人。

保险人对被追回财产的损毁部分,可以按照实际损失给予补偿。

如果被保险人从其知道保险标的遭受损失的当天起满2年不向保险人申请索赔,不提供本条款第八条第四款所规定的单证,或者从保险人书面通知之日起满2年不领取赔款的,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第九条被保险人义务

一、被保险人应按照保险人规定的一年期家庭财产保险费率计算应交保险费,在保险合同生效前一次交清保险费。

二、被保险人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三、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限内,如有被保险人变更保险标的地址、保险标的权利转让等情况,被保险人应当事前书面通知保险人,并根据保险人的有关规定办理批改手续。

四、保险标的遭受损失时,被保险人应当积极抢救,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通知保险人及向当地公安或有关部门报告。

五、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本条一至四款约定的各项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终止保险合同。

第十条其他事项

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因本保险事宜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第项解决:(1)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定期还本家庭财产保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标的

凡是存放在本保险单上载明的地点,属于被保险人(即参加本保险的城乡居民,下同)自有的下列家庭财产都可以向保险人投保。

一、衣着用品、床上用品;

二、家具、用具、室内装修物;

三、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

四、农村家庭的农具、工具、已收获入库的农产品、副业产品;

五、非机动交通工具;

六、口粮;

七、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险单上载明,属于被保险人代他人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本条一至六款所列财产;

八、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第二条不保财产

下列财产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货币、票证、有价证券、邮票、古玩、古币、古书、古画、字画、文件、帐册、图表、技术资料、家禽、家畜、花、树、鱼、鸟、盆景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二、烟、酒、食品、保健品、药品、化妆品;

三、本保险条款第一条保险标的中未列明的其他家庭财产、非法占用的财产和正处于紧急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第三条保险责任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直接经济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龙卷风、洪水、雹灾、雪灾、地面突然塌陷、崖崩、冰凌、泥石流;

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坠落,以及外来建筑物或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四、季节性、区域性暴雨积水倒灌;

五、管道爆裂;

六、存放在保险地点室内,本保险单上载明的财产(各种表、笔、眼镜、打火机、无线通讯工具、手提电脑、电脑笔记本、随身听等经常随身携带的物品除外),因遭受外来人员的撬门、砸窗、掘墙,有明显被盗窃痕迹的损失;

七、在发生上述保险灾害事故时,为了防止灾害蔓延,或因施救,保护所采取的必要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损失和支付的合理费用。

第四条责任免除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战争、敌对行为、冲突、罢工、暴动;

二、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三、电机、电器(包括电器性质的文化娱乐用品)、电气设备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碰线、弧花、走电、自身发热等原因所造成的本身损毁;

四、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服务员、寄居人员的故意行为、或勾结纵容他人盗窃、或被外来人员顺手偷摸、窗外钩物所致的损失;

五、地震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五条保险金额、保险价值和保险费率

一、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根据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自行确定,并且按照保险单上规定的保险标的项目分别列明;

二、家庭财产的保险价值是出险时的实际价值。

三、____年期保险,储金为____元/千元保险金额;____年期保险,储金为____元/千元保险金额;____年期保险,储金为____元/千元保险金额。

第六条保险期限

保险期限为____年、____年、____年三种,从签单次日零时起至保险到期日24时止。

期满续保,另办手续。

第七条赔偿处理

一、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根据实际损失,按损失当天出险地的市场平均价格及损失财产的购置年限计算赔偿金额,但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若本保险单所载财产不止一项时,应分项按照本条款规定处理。

二、本条款第三条第七款规定支付的施救保护费用,应与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分别计算,各以保险金额为限。

三、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协议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在赔款中扣除。

四、被保险人在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险单、保险标的损失清单、技术鉴定证明、出险通知书、救护费用发票以及必要的单据和有关部门(如在单位、街道、乡镇及公安、气象部门等)的证明,各项单证、证明必须真实可靠,不得有欺诈行为。

被保险人的欺诈行为给保险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人收到单证后应当迅速审定、核实。

对手续齐全,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履行赔偿义务。

五、由第三者责任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支付赔偿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六、保险标的遭受部分损失经保险人赔偿后,其保险金额相应减少,由保险人出具批单加以注明;在保险期限内累计赔偿达到保险金额时,该保险单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保险当事人均可依法终止合同。

七、如果本保险单所承保的财产存在重复保险时,本保险人按照比例分摊损失的原则负赔偿责任。

八、赔款后,破案追回的保险标的,应当归保险人所有,被保险人如果愿意收回该项被追回的财产,其已经领取的赔款必须退还给保险人。

保险人对被追回财产的损毁部分,可以按照实际损失给予补偿。

如果被保险人从其知道保险标的遭受损失的当天起满2年不向保险人申请索赔,不提供本条款第八条第四款所规定的单证,或者从保险人书面通知之日起满2年不领取赔款的,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第八条被保险人义务

一、被保险人应按照保险人规定的定期还本家庭财产保险储金标准,在保险合同生效前一次交清保险储金。

保险期满,保险人应将全部保险储金退还给被保险人。

被保险人如在保险期限内要求退还保险储金,保险人按照定期还本家庭财产保险规定的费率计收当年保险费,保险费从退还的保险储金中扣除。

二、被保险人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三、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限内,如有被保险人变更保险标的地址、保险标的权利转让等情况,被保险人应当事前书面通知保险人,并根据保险人的有关规定办理批改手续。

四、保险标的遭受损失时,被保险人应当积极抢救,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通知保险人及向当地公安或有关部门报告。

五、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本条一至四款约定的各项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终止保险合同。

第九条其他事项

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因本保险事宜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_______项处理:(1)申请仲裁机构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保险人:________受益人:________

时间:________

家庭合同(篇5)

保险标的范围

第一条凡是被保险人自有的,座落于本保险单所载明地址内的下列家庭财产,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如固定装置的水暖、气暖、卫生、供水、管道煤气及供电设备、厨房配套的设备等);

二、室内装潢;

三、室内财产:

(一)家用电器和文体娱乐用品;

(二)衣物和床上用品;

(三)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

被保险人可自由选择投保。

第二条下列财产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可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属于被保险人代他人保管或者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第一条载明的财产;

二、存放于院内、室内的非机动农机具、农用工具及存放于室内的粮食及农副产品;

三、经保险人同意的其他财产。

第三条下列家庭财产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金银、珠宝、钻石及制品,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字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二、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书籍、帐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软件及资料、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三、日用消耗品、各种交通工具、养殖及种植物;

四、用于从事工商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财产和出租用作工商业的房屋;

五、无线通讯工具、笔、打火机、手表,各种磁带、磁盘、影音激光盘;

六、用芦席、稻草、油毛毡、麦杆、芦苇、竹竿、帆布、塑料布、纸板等为外墙、屋顶的简陋屋棚及柴房、禽畜棚、与保险房屋不成一体的厕所、围墙、无人居住的房屋以及存放在里面的财产;

七、政府有关部门征用、占用的房屋,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处于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八、其他不属于第一条、第二条所列明的家庭财产。

保险责任

第四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台风、龙卷风、暴风、暴雨、洪水、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

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来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第五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也负责赔偿:

一、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二、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责任免除

第六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暴动、盗抢;

二、核反应、核子幅射和放射性污染;

三、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寄居人、雇佣人员的违法、犯罪或故意行为。

四、因计算机2000年问题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第七条保险人对下列损失和费用也不负责赔偿:

一、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二、地震及其次生灾害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家用电器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短路、断路、漏电、自身发热、烘烤等原因所造成本身的损毁;

四、座落在蓄洪区、行洪区,或在江河岸边、低洼地区以及防洪堤以外当地常年警戒水位线以下的家庭财产,由于洪水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保险标的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毁;保险标的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自然损耗、自燃、烘焙所造成本身的损失;

六、行政、执法行为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七、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

第八条房屋及室内附属设备、室内装潢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根据购置价或市场价自行确定。房屋及室内附属设备、室内装潢的保险价值为出险时的重置价值。

室内财产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根据当时实际价值分项目自行确定。不分项目的:按各大类财产在保险金额中所占比例确定,即室内财产中的家用电器及文体娱乐用品占40%(农村30%),衣物及床上用品占30%(农村15%),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占30%,农村农机具等占25%.特约财产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双方约定。

保险期限和保险费

第九条保险期限分别为一年、三年、五年。均自保险单约定起保日零时起至期满日二十四时止。保险期满,保险责任自行终止。期满续保,另办手续。

第十条被保险人根据下列规定交纳保险费:

一、保险费:基本险费率、附加险费率按费率表规定执行。

二、中途退保,按日平均费率计算应收保险费。

家庭合同(篇6)

英语成绩在我上下不安中揭晓了——88.8分。看到这个分数,我感到天崩地裂,我又感到25只老鼠入胸——百爪挠心。尽管这是一个相当吉祥的数字,但是我那当老师的老妈肯定不迷信这个!顿时,老妈那连环炮似的话在我耳边炸起:玲!你看你,才小学就考得这么烂,以后上初中,上高中,上大学怎么办?我早就告诉你了,小时候一定要打好基础,不然以后怎么找好工作?……天哪!

很快,放学了,我像即将要上刑场得犯人一样一步一步挪回家,向老妈坦白了一切,说完,我闭上眼睛,准备接受“狂风暴雨”。老妈却出乎意料地平静,我正准备感谢老天开眼的时候,老妈拿出了一张纸条,让我读。这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啊?!我拿出宣读死亡判决书的气概,大声朗读了起来:

关于玲学习成绩的奖罚协议书

考试成绩应达95分以上,超过1分奖5元,一个月后由妈妈结算;少一分罚款5元,一个月后由玲自己上交给妈妈

期末考试三门功课全班第1奖100元,二门功课第1奖80元,单项第一奖50元。

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妈妈乙方:

我恍然大悟:好啊,原来妈妈想用这个方法骗我的零花钱!嘿嘿,想的到美,看我不倒赚一笔才怪呢!为了不让妈妈看透我的心思,我假装心不干情不愿地在乙方后面签了“玲”字。

期末考试完,正好一个月,母女两开始结算本月共有6次考试,成绩,奖罚情况如下:

语文第8单元99分奖金20分

数学第8单元100分奖金25元

语文,数学全班第1奖金80元

英语期末考97分奖金10元

共计135元

这个结果显然大大出乎妈妈的意料,她这才意识到她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就是低估了她女儿的能力,不过这有什么办法,反正135元是我的了!妈妈开始对我陪笑脸:“好女儿,咱们把协议改了好吗?把56元改成1元,不5角好吗?不然咱们家的财政要变赤字了……”“不行,不行,谁跟你咱们了?你看看你,连大人都言而无信,会教坏小孩的,懂吗?”妈妈理亏词穷,只好躲到了厨房。看着手下败将的背影,我开心级了。

正在准备拿奖金,我忽然听到厨房传出了妈妈的歌声,怎么会是?输了还这么高兴?妈妈真奇怪……

家庭合同(篇7)

男方:_________,___族,_______年___月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族,_______年___月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男方与女方于_______年___月认识,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______登记结婚,婚后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生育一女儿,名_______。因男方实施家庭暴力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1、女儿___________由乙方抚养,随同乙方生活,抚养费由甲、乙双方分摊,甲方每月支付女儿抚养费(包括医疗费、教育费、保险费)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甲方应于每月的05日前将女儿的抚养费转账到乙方指定的__________银行账户内,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果女儿抚养期间产生一次性大额支出的,双方可再协商解决;

2、抚养费支付期间,如果甲方不能按时支付的,每天加收万分之五的赔偿金;

3、抚养费支付到女儿年满18周岁,超过18周岁以后,确定有必要支付抚养费时,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支付数额和支付时间;

4、离婚后一年内子女户口迁到乙方,甲方应协助配合办理,如果甲方不配合办理,则赔偿乙方经济损失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5、离婚后,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女儿的姓氏,擅自改变的,应及时恢复原来的姓氏,并一次性支付甲方赔偿金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6、乙方应悉心抚养女儿,不得有虐待、遗弃、家庭暴力等行为;

7、甲方每个月可以在不影响女儿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女儿______次,甲方在周六上午八点接女儿到甲方居住地,于周日下午六点送回乙方居住地,但应提前通知乙方,甲方也可以到学校探望,寒暑假可以与女儿共同生活______天,如甲方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与乙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可探望,乙方有协助的义务;

8、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对女儿身心健康有损害行为的,将视为放弃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变更直接抚养权或中止、取消探望权。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房产:

1、夫妻双方婚后购有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楼房一套,登记在男方/女方(或双方)名下,属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该套房屋归男方/女方所有(注: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双方相互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等均由男方/女方承担。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_________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付清。

2、夫妻双方婚后购有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楼房一套,购房时以男方/女方为主贷人向__________银行按揭贷款购买,首付及按揭还款都来源于夫妻共有存款,该房属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该套房屋归男方/女方所有(注: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双方相互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及办理贷款主贷人变更手续。

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及办理贷款主贷人变更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等均由男方/女方承担。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_________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付清。

夫妻共有房屋内的家用电器及家具等等(见清单),双方同意作价_________元,归男方/女方所有,取得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_________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付清。

(2)机动车辆:

_______年___月___日购有_______牌汽车一辆,离婚后归男方/女方所有,取得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_______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付清。

(3)存款:

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_元,双方各分一半,为_____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女方应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_元给女方/男方。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向_______所借债务由男方自行承担。

五、家暴损害赔偿

男方家暴对女方造成严重的影响,应赔偿女方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等经济损失___________元。

六、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因女方生活困难,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元给女方。鉴于男方要求离婚的原因,男方应一次性补偿女方精神损害费元。上述男方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年月日前支付完毕。

七、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元给对方(/按支付违约金)。

八、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九、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

_______年___月___日

女方:

_______年___月___日

[精华]长期合同7篇


长期合同(篇一)

甲方:

乙方: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货物运输事宜达成如下:

一、委托代理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汽车货物运输代理,门对门业务。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托运货物事宜时,应认真确定填写乙方所提供的《货运单》或《货物托运单》,并由乙方签收。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取货事宜时,应当时告知乙方代取货物的名称、数量(件数),并对所填写的内容负责,不得隐瞒限运、禁运物品。

4、甲方应按所托运的实际价值投保,付给千分之三计算保险费,由乙方向保险公司代保,

5、乙方指派xxxxxxxxxxxx为与甲方货运代理事宜联系代表,代表乙方处理与甲方之间一切有关货物代理事宜,货物的保管、运输过程监控、费用的结算、客服的处理等。

二、保密条款

1、为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甲方提供给乙方或者乙方从甲方获得的资料和相关的商业秘密双方有保密的义务,并且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资料避免被无关人员接触。

2、乙方应当告知并以适当方式要求其参与本合同工作雇员遵守本协议规定。

三、委托费用及结算方式

1、双方运费以月结方式,甲方须在次月底前将上月运费和服务费以现金,转帐或支票形式支付乙方。

2、甲方在货物送达收货人之前,有权随时更改到货地点及收货人,但应当支付因此所增加的运输费用及其他费用。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从甲方指定地点提货并以甲方名义办理相关委托事宜。

2、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甲方的包装标志,对于零散货物,乙方负责协助甲方进行发货前的大包、装箱等必要工作,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材料、人工费用的权利。

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定的运输方式托运,未经甲方书面通知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运输方式。

4、对于托运货物,乙方保证自甲方交付货物后按协议时间到达甲方指定的目的地。

5、货物到达自定目的地后,乙方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提货。

6、收货人提货时,乙方保证甲方货物包装完好,封条完整,则视该票货物安全抵达。

五、违约责任和赔偿

1、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照约定期限结算支付委托费用的,按照应付款额百分之十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逾期的违约金。

2、乙方弄丢货物引起的甲方损失,乙方要按当时保价赔付甲方。

3、所有违约金,赔偿金均可从待付款项中扣除。

4、因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A、不可抗拒力;

B、货物本身的性质所引起的变质、减量、损坏或毁灭;

C、包装内部设备不良,但从外部无法发现;

D、包装完整,标志无异状,而内件短少;

E、货物的合理损耗;

F、托运人或收货人的过错。

5、合同一方由于自然灾害、战争和其他由双方事后认可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到合同履行时,应采取电话、电报、传真等形式通知另一方,当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应立即恢复合同正常履行。

六、合同解除

1、一方解除合同,都须以书面形式在三十日前通知对方。

2、协议解除后尚有待结算费用,一方须在七日内向另一方提出《结算通知》,并附有效单证,其中一方按照本协议有关结算约定核对付款。

七、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的任何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

1、本协议自双方签订生效,有效期一年。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有附件《发货价格表》一份,不足之处另议价格。

甲方(公章):x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长期合同(篇二)

甲方:——公司 乙方:——重庆小天鹅火锅食府

经双方领导协商,签字协议如下:

一、 甲方为乙方的——专供商,供货期限x年x月x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间甲方单独为乙方提供xx,乙方不再从其它渠道进货,如发现从其他渠道进货的问题。乙方应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单独与乙方配送货物,如甲方违反规定乙方追究甲方经济责任并承担乙方全部损失。

二、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商品,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可退货,由甲方承担商品损失。

三、 甲方按乙方约定的时间,数量送货,不得拖延。

四、 乙方每月x号给甲方结帐。乙方不得拖欠甲方货款。

五、 甲方提供乙方完善的售后服务,保证产品质量、送货时间。如甲方价格不合理,质量出现问题,服务违反乙方规定,乙方可以从其它渠道进货,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一切经济损失

六、 为保证双方的诚信合作,甲方需为乙方质押一定金额的保证 金,金额为——元。如因甲方的过失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直接可从甲方的保证金中扣除。

七、 以上双方如违反者,可到当地法院起诉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食品长期供货合同(三)

供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乙方进行商品交易的任何相关程序为达到双方平等、互利、合法、公平的交易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署如下协议:

一、 合作关系

甲、乙双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

1. 甲方所供产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2.甲方按乙方所需产品规格、数量及时送达乙方,响应时间不超过12小时;

3.乙方在协议期内不得使用其它同类品牌;

4.乙方月均计划消化甲方产品 件,全年消化甲方产品 件;

5.甲方根据乙方全年实际消化产品数量及货款结算方式的不同给予乙方下列奖励:

二、供货品种及价格

1.XX大众号(400克×22袋/件)110.00元(每件人民币壹佰壹拾元正 );

2.XX精壹级 (400克×22袋/件)154.00元(每件人民币壹佰伍拾肆元正)。

在本合作协议书有效期内,如甲方调整产品价格,应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均按调整之日起的新价格执行,若甲方降价则由甲方补偿乙方当日锁定库存(甲乙双方各派代表清点当日库存)之进货金额与以新价格计算之金额的差价(下次发货中以货抵款补足)。

三、货款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及奖励的不同采用如下货款结算方式之一:

1.现款现货结算(□是;□不是);

2.批结(□是;□不是),甲方按每批 件为一送货单位向乙方供货,次批货到时乙方无条件向甲方支付前批货款;

3.期结(□是;□不是),甲乙双方按 天为一货款结算期,乙方应予当期的最后一天无条件支付甲方当期所供产品全部价款。

乙方必须按时结算货款,不得延迟。本协议结束之日,乙方应结清所欠甲方所有货款。

四、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以上协议,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乙方违反以上协议,除结清所欠货款外,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五、协议期限

本合作期限自 年____月____日至 年____月____日止有效,有效期届满,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及供需平衡的情况,在本协议结束前,再行签定新协议书。

六、其它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如有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zz食品厂(盖章) _________ _________(盖章)

长期合同【篇三】

甲方:

乙方:

关于双方购销石膏砌块产品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主要内容:

1、产品名称:石膏砌块。

2、规格:KTP620×400×200。

3、单位:平方米。

4、数量:x平方米/月。

5、单价:x元/平方米。

6、提交时间:

二、石膏砌块质量标准:

执行JG/T698-1998

三、相关条件:

1、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2、运输办法及费用承担:汽运,运费由甲方承担;乙方负责厂内装车,甲方负责工地卸车。

3、验收标准与方式:以供方合格证为准。

4、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工地付款,每车结算一次。

5、违约责任及解决方式: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均衡的向甲方指定的工地足量供货.如供货不及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停工损失;甲方必须按车(每车275-300平方米)及时结算货款,如因结算不及时造成供货不及时,甲方应当自己承担由此造成的停工损失;地震、雨雪等自然灾害造成的不可抗力除外;双方合同发生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应以先协商的方式解决,确协商不成时由肥城法院依法解决。

6、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长期合同【篇四】

出 买 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 系 地 址: 邮政编码:

买 受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 系 地 址: 邮政编码:

鉴于:

1. 甲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且甲方愿意向乙方出售其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该产品的质量符合乙方要求;

2. 乙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且乙方愿意购买甲方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按照双方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货款。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基于各自的真实意思表示,达成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 文字定义

1.1 本合同所称的“合同”、“本合同”均特指目前甲、乙双方签订之产品买卖合同,如涉及其他合同,则冠以该合同的具体名称。

1.2 本合同所称“甲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出卖方。

1.3 本合同所称“乙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买受方。

1.4 本合同中,任何当事人单称“一方”,合称“双方”。

2. 合同标的

2.1 产品概述

为实现本合同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确认甲方欲出售给乙方、乙方欲向甲方购买的产品符合本条所描述之条件:

2.1.1 产品名称为: 牌 型号的

2.1.2 生产厂商为:

2.1.3 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标准为:

2.2 产品质量

2.2.1 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为:

2.2.2 为证明其出售的产品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应在出售给乙方的所有产品上标注该产品经过出厂检验合格的标志或附有以标签、文件等方式制作的产品合格证,甲方承诺:该标志、合格证所称的“合格”,即表示该产品质量符合甚至高于本合同第2.2.1条约定的质量标准。

2.2.3 如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标准,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3 产品包装

2.3.1 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具备如下的包装标准:

2.3.2 如甲方不能达到本包装的标准,应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因此导致产品损坏、变质等减损产品价值的情况出现,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4 产品数量

鉴于长期供货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产品数量以乙方的实际需要为标准,最终按照双方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同时双方明确:本合同对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总的购货数量和每个月(或每个结算周期)的购货数量均没有要求和限定。

2.5 供货期间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货的期间为 ,自本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本供货期间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3. 合同价款及支付

3.1 合同价款

3.1.1 经双方协商确认,甲方出售给乙方的产品单价暂定为人民币 元/ 。

3.1.2 考虑到市场的变化和双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确定的长期关系,双方一致同意,当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的市场价格连续三个月上涨或下跌超过本合同约定单价的 %时,双方应达成补充协议重新确定单价并协商解决此前三个月已经结算货款的追加或退还问题。

3.1.3 如双方无法就新的单价达成一致意见,则仍按照本合同3.1.1条约定的单价与市场实际单价之间差价的50%上涨或下调,但对于此前三个月的结算不再调整。

3.2 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3.2.1 周期

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乙方与甲方采取月结的方式结算价款,即以一个日历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的 日至 日为本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和上一个结算周期的付款期。

3.2.2 结算

双方应在核对期共同就本结算周期发生的提货单、收货单、退货单等有效单据进行核对,核对一致后确定该结算周期内乙方实际收到的甲方货物数量,按本合同3.1条约定的单价计算该结算周期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总价款。

3.2.3 付款

乙方在与甲方核对清楚并确定了该结算周期的付款金额后,于下一个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内向甲方支付该货款。甲方应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开具等额的正式发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迟延付款的,按照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3.3 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采用现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币支付。甲方提供并确认其帐户如下:

开户银行:

帐 号:

单位名称:

4. 交付

4.1 交付方式

4.1.1 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的交付方式为甲方送货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具体程序为:乙方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发出书面送货通知(传真、邮寄、专人送达均可),送货通知应该记载明确乙方需要的产品型号、数量及送货时间,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应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内将乙方指定数量、型号的产品送到指定的地点。

4.1.2 甲方因送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4.1.3 在甲方将产品送达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之前,无论乙方付款与否,该产品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检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接收后,该风险始转移给乙方。

4.2 交付地点

4.2.1 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点为: 。

4.2.2 如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改变送货地点的,以乙方向甲方发出的送货通知所实际记载的送货地点为准,如乙方在送货单上没有记载送货地址的,视为送货地址为4.2.1条指定的地址。

4.3 甲方向乙方交付产品时,应该由甲方或实际承运人向乙方提供送货的产品清单并留存一份给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员在送货单上的签字或乙方在该送货单上的盖章行为,视为为甲方完成交付义务。但上述行为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发送的如该清单所列的数量、型号的产品,并不表示乙方已经检验完毕,乙方检验应该在检验期内进行。

4.4甲方应按照乙方送货通知指定的期间向乙方履行交付义务。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 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绝接收,同时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误工期形成的罚款、损失以及临时购买其他替代产品的差价。

5. 检验及质量保证

5.1 在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按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交付乙方后,乙方应首先即时对甲方送货的数量、型号进行清点、检查,并在甲方或承运人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对于产品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只按照实际接收的数量签收。对于产品型号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权只签收符合约定的部分,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调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因上述情况导致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接收产品的,对未接收部分的检验期间顺延,且乙方有权仅就实际接收的数量付款。

5.2 乙方接收产品后,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及时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乙方的质量检验仅限于对该产品的外观或明显质量瑕疵(如:损坏、变质等)进行检验。对于乙方检验后出现的该产品内在的、不宜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需依法在该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5.3 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确定检验期间为 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产品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产品的存在外观上或其它明显质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于通知的,视为产品质量无外观上的或其它明显的质量瑕疵。

5.4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产品符合本合同第2.3条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确认出售给乙方的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 ,自该产品标明的出厂日期开始计算。同时甲方承诺乙方接收产品后,实际享受的质量保证期不低于 。乙方有权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质量保证期已经不足 的产品要求甲方调换,因此发生的运输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5.5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扣留人民币 元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首先从乙方的应付货款中扣留。乙方扣留质量保证金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质量保证金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满 个月后支付甲方。

5.5 因甲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可暂扣尚未支付给甲方的货款用以抵偿其损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条所述原因暂扣甲方货款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

6. 退货

6.1 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退货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货款。

6.2 对于乙方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发生经济损失的,甲方在退还全部货款后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 违约责任

7.1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之约定,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 本合同针对违约方的具体违约行为需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的,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行为所发生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守约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

7.3 对双方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 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无法控制的,致使该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

8.2 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其最大可能减少损失。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无需对因不能履行或损失承担责任,并且不得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尝试恢复履行受影响的义务。

9. 通知

9.1 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或其他联系应以中文书写并可通过人工送递或航空挂号邮寄(预付邮资)、公认的快递服务或以传真发送至另一方的指定地址,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确定:

9.1.1 人工投递的通知,视为人工投递之日送达;

9.1.2 航空挂号邮寄,视为邮戳日期后第十天送达;

9.1.3 开递送达的通知,视为服务机构发出后第五天送达;

9.1.4 传真发送的通知,视为发送日后第一个营业日送达。

9.2 指定的通讯地址以合同开头所标明的联系地址为准,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讯地址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通知则视为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联系地址变更为由主张没有收到对方的通知,对方发往原联系地址的通知视为已经送达。

10. 附则

10.1 合同的修改和变更:对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通过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中文书面协议进行。

10.2 可分性: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单独无效,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10.3 文字:本合同以中文签署。

10.4 完整协议:本合同包括其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取代双方之前就合同事项达成的所有口头和书面的协议、合同、谅解和联系。各条款的标题仅为便于参阅而设,不具法律效力。

10.5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权利是累积性的。除非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否则,这些权利应被视为可以并行不悖。

11. 其他

11.1 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11.3 本合同的附件是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依其规定对合同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11.4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长期供货购销合同范本三

本合同下甲方为需方,乙方为供方。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后签署本合同,双方在此承诺已完全知悉并理解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订购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导)、单价、

总价等,如表所列

第二条 发货时间、地点、方式

发货时间:甲方提前5天将所需规格和数量(以书面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提交乙方,乙方按约定时间交货。

交货地点:城阳时代广场工地。

交货方式:货到工地甲方负责卸货。

第三条 货物接受与验收:乙方按交货时间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必须提供场地并组织验收,双方办理材料验收手续。

第四条 付款及结算方式:甲方付给乙方20%定金(货款总额),计叁万圆整,货到工地后付清每批次货款(将款打至所指帐户)。

第五条 责任承担

(一) 乙方责任:

1、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甲方拖延付款时间除外)拖延或者拒绝供货,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 乙方所供货物按实际工程送货量结算。

3、 乙方所供货物质量必须全部达到国家规定和要求的检测标准。若乙方所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甲方被第三方索赔或遭受国家机构处罚,经双方或技术监督部门或其它权威机构认定是乙方的责任,则应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4、 乙方须按供货时间,保质保量的按时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5、 乙方需提供必须的报验资料。无条件接受甲方监理或者总包单位的监督检查。

(二) 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施工与货物的验收。

2、施工过程中甲方应在进货前5天通知乙方。

3、施工过程中如甲方更换供货厂家需按合同在7日内给乙方结算全部货款。

4、甲方如未按照合同规定付款给乙方,属于违约行为。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为应付款总额的千分之一(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应付货款总金额的千分之一乘以违约天数)。

第六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修改。如乙方单独变更或者更改合同,对象有权拒绝生产或者收货,并要求变更、修改合同的乙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七条 甲、方任何乙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者延期履行或者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者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电话:

法人代表: 地址:

电话: 日期:

地址:

日期:

乙方(盖章):

长期合同(篇五)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供需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供货品种及价款:供方向需方提供养鱼用饲料,实际价格已提货时价格为准。

第二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无霉变、无结块、不掺假。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地点:按月供货,每月不少于30吨,供方运至需方仓库。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和费用负担:货运到达前的运费、保险由供方承担,到达后的费用一切由需方承担。

第五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由需方计量认证的地磅过磅为准。

第六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由需方抽样化验,如有异议由供需双方共同认定的质检部门抽样化验。

第七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实行先付款后提货,货款支付供方账户,供方即为收到货款,该账户如下:户名:xxx,账号:xxxxx,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

第八条、违约责任:由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供方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该合同履行完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长期合同(篇六)

合同编号: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供方:__________

经合同双方充分协商,同意按如下条款签订合同:

一、合同标的

1、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及配置

设备品牌名称__________设备规格(型号__________

2、凡供方供应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并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技术先进且成熟可靠的。

3、设备的配置、技术指标和性能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4、供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运行、维护等有关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

5、供方提供设备的运输并办理运输保险,并负责卸货。

6、供方提供设备的安装指导、开机调试。设备于发运之日起计十八个月或开机调试后之日起计十二个月内(以先到者为准)为保用期。

二、供货范围

1、合同范围__________工程的__________工厂生产的

(设备名称)__________及随机配套零部件供应、配合安装、调试、售后服务。

2、合同供货范围包括1项所有设备、技术资料、随机附件。但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供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供方负责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随机附件等予以增补,且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合同价格_________币种(人民币)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__________

合价

1、合计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

上表价格除包括合同设备费(含随机附件)及合同设备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等费用外,还包括供方向需方提供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安装指导、开机调试、技术指导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

本合同价一经双方签订生效后在合同执行期内为不变价。

四、付款

1、本合同使用货币的种类为人民币

2、付款方式:以银行__________方式支付。

3、设备款的支付

(1)设备订金:合同签定后七日内,需方以银行__________的方式向供方支付合同总额的__________%作为设备订金,供方安排工厂生产。

(2)设备提货款:需方向供方出具发货通知并以银行__________方式支付合同总额__________的提货款后,供方在收到提货款后天内负责将设备运到需方指定的工地现场__________工地现场),并向需方出具合同全额的中国境内合法的增值税发票。

五、交货和运输

1、装运地点__________

2、交货地点:合同设备的交货地点为__________工地现场,(以货车能抵达之地点)。

3、供方负责合同设备从供方工厂到交货地点的运输。

4、供方应在收到订金后__________天内将本合同所有设备及配件全部运抵本合同指定的交货地点。若需方不能按4、3设备款约定支付时间按时付出款项,则供方的供货时间按延期付款的天数依次顺延。

5、合同设备实际交货日期以供需双方在交货地点填写的产品送货及验收单时间为准,此日期即本合同10、4款计算迟交设备违约金时的根据。

六、包装与标记

1、供方所交付的所有设备必须包装完整,并采取防潮、防湿、防震、防锈、防腐蚀等措施,以保证在长途运输中经受多次搬运和装卸后,货物完好无损,安全到达目的地。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货物的任何损坏、腐蚀或变形,供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的详细装箱单、合格证及相关技术资料。

七、技术服务与联络

1、供方应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的检验、安装指导、开机调试、验收、运行和维护等相关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

2、供方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服务人员,应是有实践经验的、可胜任此项工作的人员。

3、由于供方技术服务人员技术指导错误或疏忽,或由于供方未按要求派人进行技术服务而造成的损失应由供方负责。

八、质量检验

1、供方应在发货之前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核查。

2、本合同设备到达交货地点并卸货后当天内,供方提交产品送货及验收单,需方根据产品送货及验收单对货物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和检验,完整无误即签收。货物的保管责任在需方签收后即移交给需方。保管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人为损坏由需方负责。

3、由供方负责开箱,需方验收、验收方根据本合同附件一:技术规格及配置验收无误后,由需方对本合同设备及附件予以确认。

4、开箱检验时,如发现设备或部件由于供方原因(包括运输原因)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规定时(排除保管过程中发生的损坏),应做好记录,由供方、需方单位代表共同签字,各执一份,作为需方向供方提出修理、更换或索赔的依据。

5、供方如对上述需方提出的修理、更换或索赔的要求有异议,应在接到需方书面通知后7天内提出,否则视为对上述要求无异议。如有异议,供方在接到通知后7天内,自费派代表赴现场同需方共同复验。

6、如供方同需方单位代表在设备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可由供、需双方委托权威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检验费由责任方承担。

7、供方在接到需方按2至6款规定提出的修理、更换要求时,应对损坏、短缺或有缺陷的部份尽快予以修理或更换,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应由责任方负担。

8、由于供方原因而引起的设备或部件的修理或更换时间,以不影响工程进度为原则,否则按十第4款处理。

9、上述8的2至8的8款所述各项检验仅是现场的到货检验,如果没有发现问题或供方已按需方要求予以更换或修理均不能视为供方按合同约定的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

10、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开箱检验完成时起自供方转移至需方。

九、指导安装、设备调试、验收和售后服务

1、本合同设备由供方根据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及供方的技术资料、检验标准、图纸及说明书派出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导需方安装人员进行安装与调试。在整个指导安装调试过程中,供方须服从需方的现场管理。

2、在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若因供方技术指导不当出现的一切质量问题或安全问题,由供方承担。

3、供方对合同设备调试运行过程中存在的所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在质保期内负有责任。

4、供方调试完毕,带负荷试运行七个工作日后,由供方出具调试报告,经需方单位代表签字确认后,由需方出具验收合格证明,该验收合格证明只证明供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的性能、参数及安装质量截止出具验收合格证时可按合同要求予以接受,但不能视为供方对合同设备调试运行过程中存在的所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所应负责任的解除。供方对上述缺陷在保用期内负有责任。

5、在设备质量保修期内,供方对设备正常使用情况下出现的各类故障提供及时的免费维修服务。对非人为造成的各类零件损坏及时免费更换,所更换部件的质量保修期从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更换零部件在更换后三个月内或按原有保证期的剩余期限享有质量保证,以时间较长者为准。对人为损坏的维修仅收取材料费。在设备出现故障时,供方应于48个小时内派本合同约定的售后服务人员抵达合同设备工地现场,对合同设备进行检验、确定设备故障。在故障确诊两个小时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将合同设备故障情况、解决方案通报需方。若供方不能在承诺时间内解除合同设备故障,需方保留向供方索赔的权利。

十、保证与索赔

1、若供方提供合同设备经供、需双方委托权威的第三方机构检验后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一的相关约定,需方要求退货的,供方除应退还全部款项外,还应承担由此而给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如需方不要求退货,供方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需方损失超过违约金金额的,供方应予以赔偿;

2、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果由于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由于供方技术人员指导错误或疏忽,造成合同设备运行故障的,供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以及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供方对合同设备存在的潜在缺陷在保用期内负有责任,一旦发现此类缺陷,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索赔。同时供方在接到需方索赔文件后应立即进行修理或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以及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4、如果非需方原因而供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交货期交货(不可抗力除外),超过合同约定货期,需方有权向供方收取违约金,供方支付迟交货物违约金并不解除供方按照合同继续履行交货义务、

5、供方保证需方在中国使用其设备、服务及其任何部分而不受到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均由供方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十一、保险

1、供方须以供方为受益人,对合同设备向保险公司投保“运输保险”。

2、合同设备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破损、缺件及其他保险事故时,由供方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

3、非保险公司赔付范围内的合同设备,供方向需方无偿提供缺损件。

十二、合同的变更、修改和中止

1、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面的修改。

2、因合同的变更、修改或中止而引起的费用责任问题,由责任方承担。

3、需方非因本合同约定的退货或解除合同的条款擅自退货的,需方应向供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退货部份设备价格的20%。

4、因供方原因不能交货,供方应向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不能交货合同设备价格的20%,并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十三、不可抗力

1、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履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

2、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三个日历天内,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以书面文件通知另一方,并须出具相应的官方证明文件。

十四、合同争议的解决

1、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则提交成都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合同签署地的法院提起诉讼。(仲裁或诉讼只能选其一)

2、上述过程发生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3、在进行仲裁或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仲裁或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

十五、合同生效和终止

1、本合同经供需双方单位盖章及代表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在双方的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终止。

十六、其它

1、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双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份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本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向对方提交的各种书面文件以信函、电报、传真方式发送,在取得对方确认并正式复函后,即被认为已被对方正式接收。

4、根据本合同由供方向需方提供的任何软件应属于供方或其他相关的软件提供者的财产,需方及设备最终所有权人仅有不得转让的使用权。供方保证向需方及设备最终所有权人所提供的软件为正版软件,且免费向需方及设备最终所有权人提供软件的维护和升级。

5、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有补充协议和来信来函一经双方签字盖章或确认,即成为合同附件和合同的有效组成部份,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或确认之日。

6、本合同一式四份,供方执两份需方执两份,合同附件包括:

(1)附件一:技术规格及配置

(2)附件二:售后服务承诺

本合同未尽事宜,参照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规,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或签定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______供方:____

买方: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开户银行:

汇款地址:

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纳税人登记号:

帐号:

开票种类:

纳税人登记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

长期合同【篇七】

购货方:(以下简称为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为乙方)

一、产品名称:

二、数量:__块。

三、价格:__(含税价)发票要根据甲方的要求开具(如页岩砖等),并提供出厂合格证和检验报告。

四、验收标准

甲方会同相关技术管理人员,仓管员,按合同相关规定验收,如乙方所送货物质量、数量、规格不符国家标准和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按实际情况签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承当运输、装车、卸车费用,并由施工工地相关人员指定堆放。

六、付款方式:

七、交货地点:

八、交货日期:乙方必须按质按量及时供应,并确保在__之内送达施工现场,如因乙方供货原因造成停工待料的,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有乙方承当。

九、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均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相关条款执行,如甲乙双方遇到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结果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协商不成按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签订后当日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字代表:

签字代表: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