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范本

服务合同解除协议

服务合同解除协议(模板13篇)。

公机关以其强势地位为由,时常强行取消合法契约,这种现象使得合同在保护我们的法律权益方面变得越来越重要。在合同中,合同的标题是一个不可或缺的元素,那么我们该如何来判断一份合同是否符合要求呢?经过合同范本网的编辑大量阅读,发现了一篇特别实用的“服务合同解除协议”,你可以参考一下,或许能找到更好的解决方案!

服务合同解除协议【篇1】

解除服务合同协议书范本

一、服务合同的基本情况

甲方(公司): _______(名称)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客户): _______(名称)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协议背景

甲乙双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服务合同,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该合同的期限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服务内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解除的原因

由于以下原因,甲乙双方同意解除该服务合同: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

(二)乙方终止该合同。

四、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确认后生效,自解除通知书到达甲方时起解除。

五、其他约定

(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同时签订的《服务合同》约定将继续有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本协议的解释和争议解决均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处理;

(四)本协议的任一条款无效或被认定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司):

签名:___________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客户):

签名:___________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服务合同解除协议【篇2】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公司依法解除此前您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解除的理由如下第款,

(1)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

(4)建立双重劳动关系,严重影响工作,或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

(5)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有欺诈、胁迫、趁人之危之行为;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和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8)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

(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双方无法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劳动合同于年月日解除。

需要结算以下薪资和补偿金事项,

1、薪资结算至年月日;

计元;

薪资结算至年月日;

计元;

2、经济补偿金计元。

风险提示,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以上事宜完成后,按照公司离职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通知方(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被通知方(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服务合同解除协议【篇3】

甲方(用户):____

联系人:____

电话:____

地址:____

乙方:____

责任客户顾问:____ Email:____

电话:____ 传真:____

地址:____ 邮编:____

经协商,甲乙双方通过共同拟定本协议,对主合同工作履行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双方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以下条款并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保密信息

一、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系指由甲方提供的、或乙方在双方谈判/合作期间了解到的、或由甲方对第三方承担保密义务的,关于甲方及项目、主合同的所有非公开信息,包括数据、图纸、文件和资料等。包括但不限于:____

1、商业信息。反映甲方财务、经营、投资、业务数据、新业务构想等所有不被公众领域所知的信息;所有与甲方规章制度、业务流程、经验公式、客户数据、员工信息、信托资产,及目前或将来拟采用的商业运作模式、业务计划等有关的所有不被公众领域所知的信息。

2、技术信息。技术方案、数据库、源程序、目标程序、技术文档、研究开发记录、图纸、样品、计算机系统的漏洞信息等信息;甲方应用系统内容、系统测试及试运行期间的客户资料等信息;甲方现有的网络拓扑结构及其相关资料,包括网络参数,如IP地址,命名规则等;甲方现有安全机制及规划目标、所有系统的应急方案、应用系统接口程序与文档等信息。

3、谈判、合作信息。双方对项目的讨论或谈判正在进行或已经进行、对主合同的达成交换了意见、主合同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项目进展等信息。

4、甲方无形资产的信息,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设计权、商号权、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权、商业方法权、域名权等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标明或说明“保密”、含有专有权告示条款的信息。

5、标示信息。标明或说明“保密”、含有专有权告示条款的信息。

6、根据甲方与第三方签署的协议约定,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信息。

7、项目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数据、话术、调研结果等。

乙方接触上述信息时,甲方需向乙方明示上述信息的保密性质。

二、上述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通过书面文件、磁记录、光学记录、电子记录及其他方式获得的信息资料。

三、下列信息资料不属于本协议的保密信息范围:____

1、乙方从第三方合法获得的与甲方有关的文件、资料和信息,但是如果前述文件、资料和信息属于本协议第一条第一项约定范围的,乙方应当将其视为甲方保密信息予以保护;

2、非因乙方违背本协议而已为或正为公众所知的信息;

3、依甲方书面授权而向公众披露的信息;

4、甲方书面授权解除本协议保密义务限制的信息。

第二条 保密义务

一、乙方对于自甲方或其他途径获悉的保密信息负有完全和严格的'保密义务。除非为了主合同项下目的,乙方不得使用保密信息;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故意或过失为自己或他人的利益使用、允许使用、转让、复制、传授、泄漏保密信息;乙方不得对保密信息进行分析及/或从该等分析中获利。

不管以上乙方行为是否有偿,亦不管保密信息是否由乙方设计或开发出来的。

二、乙方在保护甲方的保密信息时,应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的保护措施,其注意义务的标准不低于保护自己的专有的保密信息的标准,防止第三人自乙方获取其所负责保管或接触的保密信息。

三、仅限于主合同或谈判项目目的,乙方可能需要使其董事、雇员、授权代理人了解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信息,但乙方应保证以上接触保密信息的所有人员遵守本协议的约定。

四、乙方如发现或被告知己方以及同样负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在发现后_____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并根据甲方的请求,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情况的恶化和损失的继续扩大,或在甲方追究泄密者法律责任的过程中,给予必要配合。

第三条 保密信息的返还与销毁

一、保密信息作为甲方的专有财产,乙方应妥善保管所获得的保密信息的所有文件资料及其他任何载体。

二、若双方之间未能建立合作关系或合作关系终止或应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将全部保密文件资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翻译件),连同包含或描述该保密信息的任何形式载体交付甲方或销毁。

三、在返还与销毁保密信息时,乙方应提供一份由其负责人签署的证明书,声明其自身不再持有任何保密信息或其他包含保密信息的载体,且未对保密信息予以截留、复制或翻译;或如果已复制或翻译,所有这类复制件和翻译件已连同书面资料等一起归还;或如果任何保密信息已被销毁,该证明书应具体说明哪些保密信息已被销毁。

第四条 强制披露

如果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或在人民法院、国家监管机构的要求下,乙方有义务披露保密信息时,应当在法律许可的条件下立即采取下列措施:____

一、乙方应至少提前___个工作日将该等法律程序或规定的要求及其内容和背景情况通知甲方,就其是否应该采取其认为明智的合法步骤征求甲方的意见。

二、采取一切合理措施支持甲方就该种法律程序或规定的要求进行抗辩且在披露前采取其他合理措施保护甲方的权利,同时乙方应尽其最大努力获取能够为甲方所接受的命令、规定或其他可靠保证,以使拟披露的那部分保密信息被给予保密待遇。

三、如果信息披露是法律所要求的或者甲方同意乙方披露的,则乙方应当仅仅提供法律上要求乙方必须提供的那部分保密信息。

第五条 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或主合同生效之时或接触甲方保密信息之时开始(以三者较先开始的时间为准),通用保密期限以合同有效期为准。

如甲方对保密期限另有要求,须与乙方进行沟通协商,以确认最终保密协议有效期限如下:____

乙方的保密期限为自乙方承担保密义务之日起______年止。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之保密义务,如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即构成违约。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对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二、非因乙方原因导致有关保密信息非经合法途径进入公开领域或为第三人知晓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如乙方违背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主合同或终止项目。

四、如乙方不履行甲方提出的信息安全控管要求,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仍不及时采取修正、补救措施的,都将向甲方赔偿因其违约行为而使甲方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七条 协议效力

一、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协议。如本协议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协议各条款仍然有效。

二、如果主合同关于保密事项的约定与本协议有不一致之处的,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

第八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一、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若发生争议,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____

1、在甲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

2、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

甲方:____ 乙方: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

单位盖章:____ 单位盖章:____

日期:____ 日期:____

服务合同解除协议【篇4】

出租方:

承租方:

甲、乙双方于 签订的,租赁房屋位于,房屋总面积,双方至目前为止履行情况良好。由于原因,方请求终止该房屋租赁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双方提前终止合同相关事宜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提前解除 签订的,上述合同租赁期计至 ,之后,尚未履行的合同内容,终止执行。

二、乙方应于 前按照原状返还租赁房屋及附属物品、设施设备等。返还前,乙方会同甲方对租赁房屋的设施设备、物品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乙方承担返还租赁房屋之日前的'水费、电费等一切费用。

三、依附于租赁房屋的装修等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损坏租赁房屋内原有的基础装修、设施设备、物品等,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乙方撤出租赁房屋后,遗留物品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

四、如乙方不按时退租,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原合同月租金3%的违约金。逾期达五天,甲方有权强行收回租赁房屋并进行清理,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负责。

五、若乙方未能按期办理完退租手续或给甲方产生任何其他损失,甲方有权用押金冲抵乙方所欠费用或遭受的损失。

六、原合同终止时,如果上述事项均无异议,则甲方应将租赁合同中的房屋押金人民币仟佰元整全额归还乙方,并返回当月剩余房费人民币仟佰拾元整;

七、原租赁合同终止后,任何一方均无须承担原租赁合同项下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同意就原租赁合同事项互不追究法律责任。

八、本协议书自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 承租方: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服务合同解除协议【篇5】

试析《物业服务合同》的解除或终止问题王政合同的解除或终止是我国《合同法》总则(第六章)所规定的一个基本问题。大家非常清楚,合同本身就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是社会现实又是如此的复杂多变,法律又允许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方式变更或解除合同;法律还规定,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单方解除(按照《合同法》规定,解除是合同终止的一种方式或事由)合同,并可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确认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然而,令人不解的是,我们通过调查了解却发现了一种奇怪现象:那就是有相当一部分公众和学者认为“单个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是不可以终止或解除的”。本文拟就此问题展开讨论,希望大家能够统一认识,得出更加公允和符合现代民主与法治原则精神的看法。一、首先让大家先熟悉一下小区物业服务的现状情况以北京为例,目前各个区县共有大小社区3000多家,物业管理公司3900多家(其中90%以上为小区开发商自己组织人员成立或直接属于开发商下属企业),没有物业管理资质的约占40%。依据有关报道资料,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社区不到40%,其中经济适用房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比例(约占1/4)最低。北京市消协最近对北京18个县区涉及100家居住小区和99家物业管理公司所做的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小区业主对物业公司当前提供的物业服务不满意,其中21个小区居民对物业公司服务总体评价满意人数为零。而且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或纠纷也在呈逐年增长趋势,甚至已经严重影响到社会的和谐和安定。有关调查结果还显示,目前小区业主不满意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对于小区公用部位、设施、场地经营使用没有知情权;2、物业收费项目和标准没有公示;私设名目多收或重复收费,物业收费不出具正式发票而是开收据、打白条;物业收费标准与服务水平差距大。3、小区绿化率不达标,环境卫生管理差;安全保卫措施不利而造成人身财产受到损害;机动车、自行车存放管理“差”,房屋及公用设施的维护修理差;物业保安人员的行为规范差。4、多数物业公司、开发商不支持甚至阻挠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成立。业主们还普遍反映以下问题:1、与开发商、物业公司相比,他们属于明显的弱势群体;2、在业主与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的纠纷诉讼中,业主们感觉即便是有理也难打赢官司;3、目前物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不够健全,而且是向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倾斜,有关规定(尤其是保障业主权益实现的程序性内容)对业主权益保护极为不利;4、业主们希望自己能够最终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自己能够随时与自己不满意的物业公司解除或终止《物业服务合同》。二、目前《物业服务合同》存在的主要形式及是否可解除或终止的观点目前除了在少数小区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没有订立《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曾经订立但合同到期后没有续定外,已经订立并有效存续的《物业服务合同》主要表现为三种形式:第一种表现形式是:开发商与其聘请的物业管理企业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此前期物业服务是根据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的特点由法律规定为开发建设单位(开发商)负责的,而且属于业主与开发商所签《购房合同》必备之内容,应属于房地产开发商必须在业主入住前对所有物业提供一定配套服务所应承担的附随义务。按照目前政府部门对聘请物业服务机构的相关规定,开发商聘请专业物业服务机构从事前期物业服务也应当通过公开招投标形式。对不符合有关资质条件、对提供不符合法定或约定物业服务标准的物业管理企业,开发商可随时解除或终止同它们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但目前政府此规定似乎是多余的,因为提供前期物业服务的公司实质上全是由开发商自己成立并控制的,在利益获取上,可以视同于开发商自己在从事物业管理服务。而且除非开发商或物业公司自愿撤离,所谓的前期物业管理可能会在小区业主或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之前持续存在下去。第二种表现形式是:在小区建成后大部分业主入住时,原前期物业管理企业同办理入住的每位业主分别签署《物业服务合同》。此时,往往业主们若不签订此《物业服务合同》便拿不到所购房屋的钥匙,无法办理入住手续。此类《物业服务合同》颇有强迫缔约之嫌。而且有相当一部分公众和学者认为,物业管理企业同单个业主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单个业主无权终止或解除。因为单个业主无权代表其他业主,无权决定公用物业的管理权。所以即使其不满意物业公司已提供的服务,也无可奈何,只有等到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决定是否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第三种表现形式是:由小区业主委员会(最初称“物业管理委员会”)同通过公开招标形式选定的物业管理企业或直接同原物业管理企业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此类《物业服务合同》往往也是在原物业管理企业、少数业主控制下产生的,物业招投标往往不够透明,容易搞成虚假“招标”。但是多数公众和学者认为,业主委员会是小区全体业主的代表,其代表小区业主同物业管理企业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小区全体业主具有法定约束力,且在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内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而且在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后,单个业主或部分业主不得要求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即使单个业主或部分业主提起该类诉讼,目前法院也不会支持。三、业主对《物业服务合同》的解除或终止权不应被剥夺合同的解除或终止是立约人最基本的民事权利,也是“契约自由”与“契约正义”之应有之意。因为任何人都有不得被强迫缔约的权利。《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不得擅自解除合同”不等于当事人“不能解除合同”。只要要求解除合同的一方能够证明订约另一方有约定或法定的合同解除或终止事由,或者虽不能证明订约另一方有约定或法定的合同解除或终止事由,但解约人愿意承担对不同意解除合同一方的违约或赔偿责任损失的,法律都应当保护当事人对合同的解除权或终止权。《物业服务合同》并不具有不可解除的特殊性。按照通俗的合同分类理论,《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属于供给服务合同之一种。目前这种物业服务合同是基于业主的不动产物业产权而产生的。按照目前通说,业主所享有的不动产物权称之建筑物的区分所有权,具体一点讲,就是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商业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业主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进行共同管理是其权利,也是其义务。业主为了更好地履行其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行使看管、保养或维护的管理义务,才委托作为中介的专业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物业服务的。任何业主都有决定选聘或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物业服务的权利和义务,但是考虑到“民主”与“法治”的基本原则和物业管理服务的特殊性,对是否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或选聘哪家物业服务企业或组织只能按照多数业主的意思表示去执行。如果物业管理企业是同单个业主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则任何单个业主都有权拒绝签署或解除已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因为任何人有不得被要求强制缔约的权利;因为既然业主有选择合同订立的权利,那么业主也有选择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权利。如果是业主委员会通过公开招投标或直接代表业主同物业管理企业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不同意签署该《物业服务合同》业主们的合同解除权也是不应该被剥夺的。因为提供物业管理或服务是业主们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只要业主们不认可业主委员会的代表权(业主的利益是不可被强制代表的,当然达不到法定人数的单个或部分业主的不认可行为不影响业主委员会对外签署合同的效力或履行),其就有权利选择同业主委员会选定的物业管理企业解除或终止《物业服务合同》。当然单个或部分业主行使这种解除权只有达到一定的数量(可以法定)时才可产生重新招投标选聘物业公司的法律效果。此种情况下,我们认为,没有必要非得通过重新选举或变更业主委员会的方式来决定《物业服务合同》的解除或终止问题。因为,业主可能并不反对业主委员会的成员组成,而只是不满意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物业服务。目前,个别法院通过司法途径直接剥夺单个或部分业主们对《物业服务合同》的解除权或终止权是不符合“民主”与“法治”的原则精神的,是司法权滥用的一种表现。四、《物业服务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法律后果《物业服务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对解除或终止《物业服务合同》的业主,物业管理企业或业主委员会不能再依据《物业服务合同》向其收取物业费,但是否就等于这些业主可以不交纳或支付任何费用呢?当然,这也不是一概而论的问题。如果是业主委员会通过公开招投标形式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后,原物业管理企业仍拒绝退出、拒绝办理交接手续的,在业主委员会同原物业管理企业解除或终止《物业服务合同》之后的物业服务费,业主不应当再向原物业管理企业交纳。如果是单个或部分业主同物业管理企业解除或终止《物业服务合同》的,在原物业管理企业退出和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或组织进驻前,除非能够证明原物业管理企业没有提供物业服务或证明其提供服务给业主造成重大损失,同物业管理企业解除或终止《物业服务合同》的单个或部分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形成无因管理之债(即没有合同依据,管理人为被管理人财产利益而实际向被管理人提供服务而形成的'法定之债),应当按照“无因管理”的法律规定向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支付相关费用。如果能够证明同物业管理企业解除或终止《物业服务合同》的业主和所代表物业面积已经超过小区业主总人数和所代表物业面积的一半,而小区仍旧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或原物业管理企业拒绝退出或业主选聘的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无法进驻小区提供物业服务的,我们认为,此种情况下,同物业管理企业解除或终止《物业服务合同》的业主有权拒绝向原物业管理企业支付任何费用。五、利用业主对《物业服务合同》的解除或终止来完善小区物业服务制度设定允许每位业主同自己不满意的物业管理企业解除或终止《物业服务合同》的制度可以有效地促使物业管理企业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并自觉维护广大业主们的物业看管、维修和保养利益,同时也弥补单个或部分业主对自己合法物业权益保护之不足,并有效地限制或防止物业管理企业或业主委员会的权利滥用行为。通过“无因管理”之债,可以避免少数业主滥用《物业服务合同》的解除权或终止权来逃避物业交费,从而避免损害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企业正当的收费权益,同时能够实现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单个或部分业主之间利益的平衡。如果能够进一步完善《物业服务合同》的解除或终止权制度(如规定要求解除或终止《物业服务合同》的业主达到1/5时,物业管理企业或业主委员会必须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等),我们可以通过计算单个解除或终止《物业服务合同》业主的人数和所代表公共物业管理面积的方式(解除或终止《物业服务合同》的业主应在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处登记备案,()业主也可以通过共同签名方式自行统计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人数),能够非常有效且及时地发现小区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委员会自身存在的问题,并且在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方面可以非常简便地贯彻“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原则,非常有效地理顺物业管理企业的选定、退出和交接机制。综上所述,如果我们不是在“民主”与“法治”的前提下,而只想在限制或禁止单个或部分业主行使《物业服务合同》的解除权或终止权方面做文章,恐怕只会造成小区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或与将来不断产生的业主委员会之间的矛盾或纠纷越来越多、关系也越来越紧张甚至产生严重对立的不良社会结果。同时,目前实施的物业管理企业或业主委员会对小区物业管理的“代言人”制度也不能够很好地保障业主们作为小区真正物业产权人所享有之基本权益之实现,不利于培养小区广大业主们的“民主”和“法治”意识,不利于业主们积极参与社区公有物业的管理工作,更不利于民主的、法治的“和谐社会”之构建工作。

服务合同解除协议【篇6】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的劳动合同,双方同意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一)自年月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二)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结清以下款项:

1、月份工资:共计¥元

2、相应比例年终奖:共计¥元

经济补偿金:共计¥元

3、乙方尚欠甲方欠款及资产损失赔款:共计¥元;

4、其它:共计¥元;

5、其它扣款以员工离职交接表中所列资产移交情况为准。

(三)甲方为乙方缴交社会保险金至年月日

(四)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五)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1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

(六)乙方自愿放弃其他所有诉求。

(七)此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服务合同解除协议【篇7】

合同一经有效成立,就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适当履行,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这是中国法律所规定的重要原则。只是在主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情况下,合同继续存在已失去积极意义,将造成不适当的结果,才允许解除合同。这不仅是解除制度存在的依据,也表明合同解除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否则,便是违约,不发生解除的法律效果,而产生违约责任。中国法律对合同解除的条件作了比较详尽的规定,表明了对合同解除的允许与限制。

《民法典》规定了适用一切合同的解除条件,学说称为一般法定解除条件。该法规定了仅仅适用于特别合同(如买卖、租赁诸合同)的解除条件,学说称为特别的法定解除条件。民法典使解除的条件更科学,如已承认违约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为一般的法定解除条件,已全面承认约定解除等。

解除的条件不过是合同解除的前提,由于中国法律并未采取当然解除主义,因此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合同并不必然解除,欲使它解除,一般还需要有解除行为。解除行为是当事人的行为,当事人是解除行为的主体。

虽然上级主管部门的行政命令对于合同的解除有时会起重要作用,但是该行政命令并不是解除行为,仅有行政命令不能发生合同解除的效果,只有行政命令被当事人接受时,才会发生解除的效果。这也正说明解除行为是当事人的行为。不过,适用情事变更原则时的解除则是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而裁决的,不需要解除行为。解除行为有两种类型,一是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一是解除权人一方发出解除的意思表示。

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是使合同关系消灭,但其消灭是溯及既往,还是仅向将来发生,各国的立法不尽相同。一类是使合同关系自始消灭,即溯及合同成立之时消灭,发生与合同从未订立相同的后果,承认合同解除有溯及力;另一类是使合同关系自解除时消灭,解除以前的债权债务关系依然存在,不承认解除有溯及力。

服务合同解除协议【篇8】

*方:(以下简称“*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以下简称“*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鉴于:

(1)*方和乙方于*****年**月**日签署了《服务合同》;

(2)经*方及*方客户要求,并经*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双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提前终止解除该《服务合同》。

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1、合同解除及责任承担

(1)*方向乙方提出并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解除双方已签署的《服务合同》。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该协议不再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方相应免除另一方在《服务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2)乙方同意像*方支付违约、赔偿金,金额总计**元(大写:圆整),除此之外,乙方不再对*方负有任何其他钱款、费用。

2、*方和乙方共同承诺及保*

(1)解除《服务合同》不会导致一方产生对另一方的任何责任负担;

(2)解除《服务合同》不会导致任何一方被提起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或行政程序;不会导致任何一方存在诉讼和潜在纠纷的可能*。

3、管辖法律:仲裁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4、本合同自*方盖章、乙方签字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

*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日期:日期:

服务合同解除协议【篇9】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六条规定,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关于业主行使单方解除权可能造成的损失,物业服务人完全可以根据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另行主张,但不得以此为由阻却业主单方解除权的行使。

业主行使单方解除权必须履行法定程序。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依照法定程序作出决定是业主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前置程序,它直接决定了业主解除物业服务合同是否具备正当性,如果未能经过法定程序作出决定,则不能产生全体业主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意思表示。

业主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通过通知产生解除合同的效力,对方有异议的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程序进行救济。物业服务的持续性、复杂性等特点,客观上要求业主提前较长的时间通知物业公司。提前通知的作用在于合同解除的情况下给予物业服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以便安排合同解除后的交接事宜,另外也提供了确定合同解除时间的基准日期。当然,为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契约自由,《民法典》还规定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不受六十日的限制。

服务合同解除协议【篇10】

1.服务条款的确认和接纳

网站_____电子邮件服务系统(_____邮箱)的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和解释权归_________(以下简称网站)所有。用户如需使用该项服务,须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网站制定的_____邮箱服务合同(以下简称本条款),完成其他注册程序和缴纳所需费用之后,才能成为_____邮箱服务系统的用户。

2.服务所需要的设备和其他条件

为使用网站_____邮箱服务,用户必须,

(1)拥有接入互联网的硬件设备和软件工具,包括计算机、调制解调器、有关软件和设置,或者其它必备的上网装置和进行有关设置。

(2)支付接入互联网的电话线路占用费用、网络服务费用以及信箱服务费用。

3.服务介绍

网站运用自己的电子邮件按照服务条款通过国际互联网络为用户提供有偿的发送、传送和收取电子邮件以及其他和电子邮件相关使用功能的服务。

考虑到_____电子邮箱服务的重要性和安全性,用户,

(1)在注册时,应按照注册提示提供详尽、真实及准确的个人资料。

(2)如个人资料有任何变动,用户有必要及时更新自己的注册信息。

(3)同意各项服务条款且具备确认本服务条款和接受_____电子邮箱服务的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4)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4.服务开通、续费及冻结和终止

(1)用户表示接受本条款并完成相应的注册程序,在缴纳相应的服务费用后,便成为_____邮箱的合法用户。

(2)如_____电子邮箱通过_________代收方式缴纳服务费用,用户在每月交纳手机费的同时应交纳网站_____邮箱服务费用。用户逾期交纳服务费用的,则按_________关于迟延付费的相应规定办理,并且网站有权按本服务条款第3条执行。

(3)用户在服务期满没有续缴服务费用,网站将向用户发出续费提醒通知,如果受到通知后1个月之内没有缴纳所需费用,网站将终止向用户提供_____电子邮箱服务,并取消用户的帐号。

5.服务条款的完善和修改

网站保留在必要时对_____邮箱服务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本条款)进行不断完善和修改的权利。网站_____邮箱服务条款一旦发生变动,将以尽可能的方式事先通知用户,而且会在重要页面上提示修改内容,为用户提供优质的服务保证。

用户可以作如下选择,

(1)不再继续使用网站的服务并通知网站公司

(2)如果用户不作出任何表示并继续使用_____邮箱_____电子邮箱服务,则视为接受服务条款的变动。

6.用户隐私制度

电子邮件传送是发信人与收信人之间的私人信件的传送。网站尊重用户个人隐私权。所以,网站不会公开、编辑或透露用户的邮件内容,除非符合以下情况,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机构、公安部门的要求及/或根据相应的法律程序要求。

(2)维护网站的_____所有权及其它权益。

(3)在紧急情况下竭力维护用户个人、其它社会个体和社会大众的安全。

(4)符合其他相关的要求。

用户可以授权网站向第三方透露其注册资料,但网站不会公开用户的姓名、邮件地址、电子邮箱、帐号和电话号码。除非,

(1)用户特别要求、或者同意网站或授权某人通过电子邮件服务透露这些信息。

(2)网站在诚信的基础上,善意确信这样的作法对于维护用户的个人利益有其充分的必要性。

(3)根据公安部颁布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规定,用户使用互联网络应登记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机构、公安部门的要求及根据相应的法律程序要求,网站会提供用户的个人注册信息。

7.用户安全

(1)用户一旦注册成功,将得到一个密码和帐号。用户应对帐号和密码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同时,每个用户都要对其帐户中的所有信函、程序负全责。用户可自行决定改变密码。用户若发现有任何非法使用自己的帐号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通知网站。

(2)网站提醒用户,网站不会主动要求用户提供密码,除非在用户在使用过程中遇到困难,主动向网站要求协助的情况下。在必要时,网站方会要求用户提供密码以协助用户解决困难。如果用户收到任何自称系统管理员而索取用户密码的信函,请不要回复并应即告知网站。

8.服务保证制度

(1)网站会努力完善和提升_____电子信箱服务,对系统的稳定性、防灾害性、用户信息的安全性、快速性等方面做最大努力。但对硬件、软件本身固有的瑕疵却无法保证,只能敦促产品提供商尽快解决。

(2)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网站无法继续提供专递邮箱服务,网站不承担任何的责任。不可抗力是指网站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网站为用户提供服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骨干通信线路故障、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其它天灾、战争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3)因网站故意或重大过失原因导致的用户损害,网站将提供赔偿,赔偿额的计算方式为,_________。

9.用户责任

由于用户过错原因导致网站损失(包括因此网站需对第三方承担的损失)由用户赔偿。通过移动电话来缴纳邮箱费用的用户,如果由于用户转让电话而引起的费用问题和连带责任,由用户自己负责。

用户自行承担传输内容的法律责任。用户对服务的使用应根据所有适用于邮件服务的地方、国家和国际法律以及互联网等方面的规定。用户必须遵循,

(1)从中国境内向外发送资料时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使用邮件服务不作非法用途,遵守所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3)不干扰或混乱网络服务。

(4)遵守所有使用邮件服务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5)遵守互联网道德规范,包括,用户不能利用邮件服务作连锁邮件、垃圾邮件或分发给任何未经允许接收信件的人。用户须承诺不传输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淫秽等信息资料。另外,用户也不能传输任何教唆他人构成犯罪行为的资料;不能传输任何不符合地方、国家和国际法律、道德规范的资料。不得未经许可而非法进入其它电脑系统。若用户的行为不符合以上的服务条款,网站将暂时停止该用户服务帐号。

用户利用邮件服务进行任何违法或侵权行为,由用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与网站无关。如因此造成损失的,用户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电子邮件信息的储存及限制

用户应清楚知道,超出系统存储量限制将会造成邮件丢失。因此,网站不对超出存储量而造成的电子邮件的删除或储存失败负责。

11.保障

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网站的利益,并承诺负责支付由于用户违反本条款而引起的赔偿费及_____,包括其他人使用用户的帐号、密码的情况下而发生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12.网站通知

用户在使用_____邮箱的同时,网站会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用户服务条款的修改、服务升级或其他网站的重要信息。网站保证不会向用户发送网络广告或类似的直邮信息。若网站发送网络广告或类似的直邮信息,用户有权要求网站进行赔偿。

13.网络服务内容的所有权

网站定义的网络服务内容包括,文字、软件、声音、_____、录象、图表、广告中的全部内容;电子邮件的全部内容;网站为用户提供的其他信息。所有这些内容受版权、_____、标签和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所以,用户只能在网站和广告商授权下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复制、再造这些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派生产品。网站所有的文章版权归原文作者和网站共同所有,任何人需要转载网站的文章,必须征得原文作者或网站授权。

14.法律声明

(1)本服务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用户和网站一致同意服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管辖。若任何网站的服务条款与法律相抵触,那这些条款将按尽可能接近的方法重新解释,而其它条款则保持对用户产生法律效力和影响。

网站(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用户(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服务合同解除协议【篇11】

约定服务期过后解除合同违约吗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期间,如果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业培训的机会,单位就可以和劳动者签订具有服务期条款的劳动合同,职工在服务期内解除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的,就需要承担相关的责任。下面,小编为您分析有关内容。

约定服务期后解除合同违约吗?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五)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此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违法行为,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不能要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而劳动者因过错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服务期协议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这样可以避免实践中部分劳动者故意制造可被解雇的事由“诱使”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达到规避服务期约定的.目的。

从上面的规定可以看出,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因为自身的原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都需要支付一定比例的违约金。如果你遇到了服务期的违约金纠纷需要专业的律师帮助你提供法律意见的,欢迎咨询网站获得解答。

服务合同解除协议【篇12】

甲方信息

甲方名称

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姓名

签约人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

1、乙方/乙方关联方/乙方合作方基于双方合作向甲方提供合作方案,甲方接收合作方案的手机及邮箱方式如下,

手机号码, ; 电子邮箱地址, @ 。

甲方可通过上述手机号码或邮箱确认方案内容,所确认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手机号码或邮箱如有更改,双方应另行签署电子协议予以确认。甲方如发生迁址或者变更前述联系方式,应当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否则甲方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如有),且乙方按照原联系方式所发送的通知等信息将视为送达。

乙方信息

乙方名称

验证平台语音,网络,

合作信息

协议

有效期

1.自甲方外卖信息首次发布/合作产品功能开通之日起至 年 月日。如合作期限届满后未及时续约并双方未停止合作的,则双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条件执行,但任何一方有权提前合理期限通知另一方后终止合作。如乙方通过甲方已有信息无法与甲方取得联系的,则乙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2.如合作方案有效期超过协议有效期,以合作方案的实际期限为准。

商家中心

管理账号

1、甲方在美团外卖商家中心平台拥有管理账号,该管理账号对应唯一一组用户名及密码。甲方只能以该管理账号登陆美团外卖商家中心,才能在美团外卖商家中心进行各种操作。甲方应当妥善保管管理账号的用户名及密码,不得将其出租(借)、转让或用作其他用途,甲方因用户名及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甲方的美团外卖商家中心管理账号仅能在乙方的美团外卖商家中心或乙方明确授权的其他平台、设备上登录,否则乙方有权立即禁封该管理账号,并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如因此导致乙方、用户及第三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同时,如甲方存在前述行为,导致其相关数据泄露及相应系统被非法入侵等,该等情况下甲方自身或对任何第三方所造成的损失,均与乙方无关。

3、甲方的美团外卖商家中心管理账号的权限包括但不限于变更、确认如下事项,双方合作门店信息;双方合作多门店对应的结算账号;双方各合作方案涉及的各项服务费或服务费率;双方合作的各项技术服务;各项技术服务的具体内容等。

4、甲方的美团外卖商家中心管理账号的操作法律效力,甲方的管理账号在美团外卖商家中心以填写、勾选、点击等任何方式确认的内容,均为本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果甲方对商家中心需要确认的内容有疑问,可通过乙方商服渠道进行询问,以得到乙方的解释。如果甲方不同意商家中心需要确认的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乙方的解释,请不要以填写、勾选、点击等任何方式进行确认,否则,即为甲方已接受相关内容。

甲乙双方均应当履行双方在商家中心通过电子方式约定的内容,否则即为违约。甲方的管理账号在美团外卖商家中心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均视为甲方的操作,甲方应当就此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后果。

商家诚信义务甲方承诺在美团外卖平台诚信经营,不得从事违反诚信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虚假交易、恶意套现、诱导/伪造反馈或评价、试图唆使利诱用户改变交易方式或转移交易、唆使/诱导用户改变真实评价、滥用平台服务保障、价格异常、违规再上线、虚假活动、机器注册等),否则乙方/乙方关联方/乙方合作方有权依据本协议及平台规则(包括但不限于美团外卖商户违规作弊管理规范)对甲方采取公开警告、排序降权、置休、下活动、下线、进入美团黑名单、扣除商家结算款、违规数据清理及其他相应的处理措施。

特别约定

1.甲方确认,乙方已经就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向其进行了详细说明和解释,特别是涉及免除或限制乙方责任的免责条款,对甲方权利限制的条款,法律适用、争议解决方式条款。甲方已经清楚并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且合同内容为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在此基础上甲方同意签署本协议。

2.甲方申请、使用、账号获取和登录等行为表明甲方自愿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并受其约束,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未能认真阅读本协议作为纠纷抗辩理由或拒绝履行协议约定。

甲方 乙方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年 月 日签约日期年 月 日

服务合同解除协议【篇13】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双方订立一份《合作协议书》,就多媒体咖啡机项目的加盟经营进行合作,合作期限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现乙方提出终止该《合作协议书》,经双方账目结算后充分协商一致,自愿订立如下协议:

一:*乙双方自愿解除上述的《合作协议书》;

二:截至本协议书订立之日止,*乙双方确认账目如下:*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将退款**元(大写:_____)打入乙方指定账户。或*方于年月日之前,将第一批退款**_____元(大写:_____)打入乙方指定账户,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将第二批退款**_____元(大写:_____)打入乙方指定账户,共计退款**_____元,(大写:_____)。

三:自本协议书订立之日起,*方取消乙方在_____区域的代理经营权。

四:自本协议书订立之日起_____日内,*方按照第二条付清款项之前,乙方应把原来合作经营期间的相关技术资料、宣传资料和合同文本、收据等交还给*方,乙方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保守合作经营期间的商业秘密,不得有损于对方之行为。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方有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五:*乙双方承诺: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再无任何纠葛;除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外,一方不得再向另一方提出任何要求。凡涉及到原《合作协议书》的所有事务以此为断,*乙双方均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挑起事端,如任一方挑起事端,由挑起事端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文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双方确认:本协议是双方共同协商的结果,其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共同遵守。

*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