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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本

购销合同书

2023.12.10 购销合同

购销合同书(分享14篇)。

如何编写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随着我国的快速发展,通过口头、书面或者数据电文的形式订立合同已经成为一种常见做法。对于这种方式,必须签订确认书并加盖章签字,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我们为您收集了一些与“购销合同书”相关的知识,希望这篇文章能对您有所帮助!

购销合同书(篇1)

甲方(买方):

乙方(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因项目需要,甲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交付产品的名称、规格和单价:

1.1最终结算数量以实际交付数量为准。

1.2上述单价包括乙方在将材料发送至甲方指定地点(沪蓉西高速公路黎恩段LMX1标段)之前发生的所有费用和合理利润。

1.3上述单价不会因市场或任何其他原因而调整。

二、质量要求:

三.验收标准:乙方提供的返运沥青材料如有质量问题,可由省级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如果抽样检验仍不合格,乙方应承担相关检验费用,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费用..

四.交货时间和地点:

4.1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月度材料使用计划和交货时间计划,负责将重沥青运输至甲方指定的卸货地点..如果乙方未能及时供货,给甲方造成的相关工程损失由乙方承担

4.2如果交货时间发生变化,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调整交货时间。

动词 (verb的缩写)交通:

5.1乙方负责组织专用车辆将材料运输至甲方施工现场范围内的指定地点(沥青搅拌站)(沪蓉西高速公路黎恩段LMX1)。

5.2乙方在进出甲方施工现场的过程中,因乙方运输工具(汽车)造成甲方和第三方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不及物动词验收:

6.1重新交付的沥青的交付数量以甲方现场的称量数量为准,乙方有权监督计量过程,合理误差为3 & permil。

6.2交货时,乙方应出具该批材料的相关外观证书和质量保证书。

6.3沥青出厂前,乙方应根据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对交付的沥青进行技术指标检验,并将所有试验和检验数据提供给甲方,当甲方对交付的沥青的试验结果有异议时,双方应按以下约定处理:

6.4.1甲方应对现场沥青进行抽样检验。如发现沥青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自行将不合格沥青运出甲方施工现场,同时,乙方应重新供应检验合格的沥青,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如果连续2次抽检不合格或累计2次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宣布终止合同,选择另一家供应商,并向乙方索赔所有相关经济损失..

6.4.2在沥青使用过程中,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沥青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6.4.3如甲乙双方对质量检验结果有争议,双方应共同抽取样品,送甲方或业主指定的权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七.结算方式:

乙方凭有效验收单每500吨结算一次。经双方核实后,根据双方确认的数量,乙方应出具合法的供货发票办理结算手续。甲方按月工程计量向乙方支付款项。

八.双方的义务:

8.1甲方每月应及时与乙方核对供货数量,并办理结算手续。

8.2甲方有义务提供现场通道、电源和现场空地,以方便乙方工作,并在货物到达施工现场时安排卸货。

8.3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施工要求及时组织供货。

8.4乙方应向甲方现场取样..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签署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签证文件及附件与本合同一起构成法律文件。

X.本合同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沥青路面施工结束。

XI。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当地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公章):_ _ _ _ _ _ _乙方(公章):_ _ _ _ _ _ _ _

法定代表人(签名):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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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沥青购销合同第二条范本: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供货范围:正蓝旗沥青道路工程沥青原材料供应。

二.供货数量及单价:材料总价按实际供货数量结算。(具体供应材料如下):1。石油沥青90#:3506元/吨(盘锦);

2.4-15碎石:90元/吨(张北料)。

3.矿粉:240元/吨;

4.抗硝盐添加剂:2.7万元/吨。

Iii .付款方式:根据各种材料的入库单累计结算,每500吨结算一次。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发票..(除石油沥青含税价格外,其他材料的发票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必须按时提供,保证甲方正常使用,以便甲方随时使用。

5.甲方必须按时支付材料费用,并在工程进度款到位后及时支付乙方提供的材料费用。

不及物动词乙方提供的材料按一个价格定价,不随市场变化而变化。

七、甲方有权检查材料质量,不合格的材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应无条件返回工厂,直至甲方满意并达到标准。

八、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服务,一些特殊要求的材料,如甲方要求,乙方应按要求提供,费用由甲方支付..

九.本合同仅对正蓝旗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具有法律效力,其他项目无效。

10.甲、乙双方如有争议,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法院起诉。

XI。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

甲方(公章):_ _ _ _ _ _ _乙方(公章):_ _ _ _ _ _ _ _

法定代表人(签名):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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沥青购销合同示范第三条一、供方(以下简称甲方)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二.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以厂家提供的指标为准。

三.交货(提货)时间、地点和方式:合同签订后,根据需方生产情况供货,需方提前24小时电话通知。供应商收到通知后,应按要求准备好货物,用汽车运输到需方的施工现场。如果供应商未能按时供货,给买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运输方式和成本负担:供应商负责运输,承担运费。

动词 (verb的缩写)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以买方地磅为准。如有异议,以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地磅为准。

不及物动词结算方式:付款交割。

七、如需提供担保,设立合同担保,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八.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起诉地人民法院处理。

10.其他约定事项:以实际发生额为结算标准。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的传真件可视为等同于原件。

甲方(公章):_ _ _ _ _ _ _乙方(公章):_ _ _ _ _ _ _ _

法定代表人(签名):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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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合同书(篇2)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签订时间:签订地点: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金额及交货时间。 序号 物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 量 单 价含税 总 价 交货期 备注 以下空白 合 计:¥0.00 (大写)二、 交货地点、联系人:需方仓库(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科学大道) 联系人: 三、 运输方式、费用负担:汽车/火车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 四、 包装标准:适合长途运输,确保货物运输途中不受损坏。 五、 验收标准:按图纸及样件标准验收。 六、 交货期:按上述交货期为准,如延期交货,供方每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百分之1的违约金。 七、 质保期:自需方收到供方合格产品之日起一年。 八、 结算方式及期限:验收合格后凭供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付款。 九、 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付诸法律。 十、 解决合同纠分的方式: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一、 其它约定事项:供方必须根据需方要求按质,按量,按期交货,如供方未能履行上述义 务造成需方损失,供方应负全部责任。需方就所受损失对供方享有追索权。

十二、 请随货附送货清单及质检报告! 需 方 供 方 鉴(公)证意见 单位 名称: 单位 名称: 0 单位 地址: 单位 地址: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号码: 传真 号码: 开户 银行: 帐 号: 税 号: 邮政 编码: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号码:传真 号码:开户 银行:帐 号:税 号:邮政编码: 合同有效期:

签(公)证机关章

年 月 日

(注:除国家另有规 定外,鉴(公)证实 行自愿原则

购销合同书(篇3)

销货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

第一条 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五条 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 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___%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 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两者选一)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两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1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开户银行: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销货方(甲方)签章:__购货方(乙方)签章:__

年月日

篇二:通用购销合同范本

供方:

需方: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 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 年月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月日

供方盖章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电话: 电话:

购销合同书(篇4)

甲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下文简称“原合同”兹因市场波动等问题,乙方未能如期履约,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解除余下未执行的______购销关系,双方依下列协议履行后续义务:

一、已交割完毕的货物遵照原合同相关条款完成结算工作。

二、双方于签订本协议时起即终止原合同项下未执行货物的购销关系。

三、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作为赔偿,该违约金甲方可直接从乙方在其户头的'余款中扣除。

四、除扣留的违约金部分,甲方应将余下款项,计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退还乙方,原合同至此完结。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购销合同书(篇5)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甲、乙双方均是根据中国法律正式成立、有效存续、正常经营的公司,均具备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全部资质及能力。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过认真磋商,就甲方购买乙方产品(以下称“合同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共识:

1采购的合同产品

1.1合同产品的详细规格、说明、标准等内容见附件一《产品明细》)。

1.2合同总金额: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整)

2付款时间

2.1付款:甲方预付款10%的定金给乙方,即¥_________,大写_________。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剩余全款(¥_________)。

3付款方式

3.1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结算,支付方式可为现金、支票、电汇方式。

乙方帐号信息如下(如乙方不另行通知,则甲方按如下执行):

公司名称: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4到货时间和地点

4.1交货地点:,或甲方在乙方交货前以书面方式具体指定交货地点。

4.2交货联系人及电话:

4.3到货时间:货物务必准时到货,不得以天气因素推迟到货时间,请乙方做好一切事物的准备及解决办法。货物必须是同批次货物,不能有任何偏差。如有偏差乙方负全责。

5包装及运输

5.1乙方按照本合同附件一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及相关配件应当是该产品生产商生产的全新的合格产品;并且该产品应适合长距离运输,并符合生产商的产品出厂包装的要求。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的包装不符合生产商的产品通常出厂包装的要求,或产品存在划痕或被毁损的`现象,甲方均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该产品或做退货处理。

5.2乙方承担产品交付甲方前的一切费用及风险(本条款所指交付是乙方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经甲方或甲方的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后视为交付)。

6违约责任

6.1乙方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按时履行义务的,如未能按时交付合同产品或服务,则每延期一天承担合同金额0.1%的延期交货违约责任,迟延履行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赔偿责任。

6.2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负责及时更换和/或修理,甲方保留退货的权利。在此情况下,乙方交付不符合合同产品的期间及更换或修理的期间按乙方延期交货处理,乙方应按每延期一天承担合同金额0.1%的延期交货违约金责任。

6.3如果乙方违反了本合同的第9条和第10条,则甲方有权单方以书面通知来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4若乙方提_____品或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拒付到期款项。

6.6甲方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按时付款,则每延迟一天,支付合同金额0.1‰的违约金,以合同金额5%为限。

7双方盖章签字回传,合同即时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盖章)(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购销合同书(篇6)

甲方(销售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住址:

乙方(购买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住址: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乙方定购 和 的相关事宜,达成本合同:

(一)乙方购买甲方库尔勒香梨和阿克苏苹果共 吨左右。商定苹果(大写): 件;香梨(大写) 件。

(二)质量规格:

苹果70-80果;香梨80克-100克(单粒重)。无伤果、无烂果、无严重病虫害、无严重机械伤。

(三)商定定量包装:

毛重7公斤(彩板纸箱,由甲方代选)。装箱费用、内外包装及包装费用有甲方负责承担。

(四)商定价格(大写):

按苹果: 元/件,香梨: 元/件计价。

(五)乙方预付给甲方购货定金 元整(以收据为凭)。

商定 年 月 日前后装车。交发货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

(六)甲方负责装箱

按乙方指定的定量标准,并依照本合同第(二)、(三)款质量要求和包装规格严格把关分装、打包及装车;双方互相配合,按时安排并发往 。装车时抽查验收,上车后结算并付全款,其间乙方不再承担任何其他费用。

(七)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双倍返还乙方定金;乙方违约,甲方所收定金不予退还;本赔偿约定具有公证后的同等效力,双方一致认可。

(八)该合同一式两份,自定金交付时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共同参照遵守。

未尽事宜,以书面协议为准,或依照《合同法》执行。

甲方签字:

签约时间:

乙方签字:

签约时间:

购销合同书(篇7)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为了维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质量标准要求:甲方需购耐寒桉树(广林九号或广林壹号)大约叁万株,规格米径为3-4公分,截杆高度为2.5米,裸根,须根长与宽保持40公分,1.5米以下为光杆,1.5米以上树枝留20公分,截杆截枝不能损伤树皮,并保证树苗无病虫害,不合要求树苗,甲方有权拒收。

二、单价:每株价格为12元/棵,(此单价含树苗的一切税费,如:林业检疫费、工人开挖费、装车费、树苗导运费、运输证费等),乙方必须给甲方办理树苗运输的相关手续,最终甲、乙双方以实际数量结算。

三、付款方式:乙方把树苗装上车验收清点后,并把甲方的.树苗安全送达到高速公路,甲方付清货款。

四、运输方式:乙方必须保证甲方运输车辆(13.5米货车)顺利通行,不能进入的地方乙方负责导运树苗并承担其相关的费用,乙方必须保证每车装运树苗数量不低于3500棵。

五、交货期限:20__年1月13日至20__年1月20日,具体时间听从甲方安排。

六、违约责任:乙方必须保质保量,按时按量完成甲方所需的树苗。若不能完成,则乙方向甲方赔偿违约金壹万元整。若甲方无故不买乙方的树苗,则甲方向乙方赔偿违约金壹万元。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书(篇8)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发运:在乙方付款后,甲方按乙方所报流向发货。甲方负责办理运输事宜,货物发出后甲方要将发货到站、数量及收货单位以传真形式通知乙方,以便及时接货。

二、付款:本合同签订后的10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全部货款汇至甲方指定帐户。

三、交货时间:甲方在乙方付款后,于________年____月底前将货物全部发出。

四、质量检验:本合同所载品质条款系根据国家颁发的质量标准制定。货物品质最终以接货地国家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如该报告表明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甲方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并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五、单据要求:甲方在交货后应按规定提供销售发票。

六、短量处理:如因甲方装车数量不足,而产生的货物短件,应由甲方补足。如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水湿、被盗等,乙方提供货运记录证明,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索赔。

七、争议的解决: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原告方所在地适当级别的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八、合同的生效及修改:本合同经甲乙2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各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时止。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或修改协议。

九、合同文本:本合同文本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传真件有效。

供方:_______________

单位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

需方:_______________

单位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

购销合同书(篇9)

甲方(需方):乙方(供方):

为规范材料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合同项下建设工程所需真石漆腻子、真石漆底漆、真石漆、真石漆面漆购销事宜协商一致,订本合同,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货物、质量标准和技术文件要求

1、货物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应为

2、质量要求:乙方提供货物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经实验室检测中心检验必须符合国家要求,并按现场实做大样,制做2块实样交甲方认可。

3、乙方交货时应向甲方提供该批货物的检测报告和合格证。

第二条、订货、送货、交货

1、甲方指定 为本合同购销事宜负责人,其就购销事宜的签订予以确认。甲方每次要求乙方供货时,必须提前 20 天以书面订单、传真或电话通知乙方,明确供货时间、规格型号、数量和卸车地点。要求提供特殊要求的产品时,应提前 25 天通知乙方。

2、乙方发货单要求准确填写规格型号、数量。

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4、交货时间:甲方书面、传真或电话通知后,乙方收到预付款之日起 20日内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5、交货方式及费用承担:乙方负责送货至甲方指定工地的卸货地点,运输及卸车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协助乙方完成卸车工作。乙方负责材料运输至施工现场的所有安全责任及相关费用。

第三条、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数量验收:

数量按乙方运到施工现场双方签认的材料验收单数量为结算依据。

2、质量验收: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确保质量为合格产品,产品技术性能指标应符合现有规范标准,分批进场的材料颜色必须一致,不允许出现色差。货到现场后,依据国家质量标准进行验收,达不到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无条件退货且乙方必须将合格产品送至甲方指定工地,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损失赔偿由乙方承担。

3、乙方承诺施工验收合格后,真石漆质量保证年限不得低于15年,因质量原因达不到使用年限,由乙方承担甲方一切损失。

第四条、产品名称、型号(以下价格为不含税价格)

真石漆专用腻子: 元/吨。

抗碱封闭底漆: 元/公斤,公斤/桶,元/桶。

水性硅丙罩光面漆: 元/公斤,公斤/桶,元/桶。 外墙天然彩砂真石漆: 元/公斤,公斤/桶, 元/桶。 最终结算款以实际数量据实结算。

第五条、货款的支付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按每栋楼所需数量金额支付30%作为预付款(数量按项目部提供为准,由采购部核实金额),货到工地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付清剩余货款。合同签订后乙方需向甲方交纳贰万元质量保证金,大唐府项目总体验收合格后,3年内无质量问题,质量保证金无息一次性退回乙方。

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供足量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并由乙方负责运送至指定位置;

2、甲方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视为乙方提供的货物合格;如甲方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验收,应当与乙方协商另行验收,验收是否合格以双方签署材料验收单为准;

3、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货款。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当及时、足量的向甲方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乙方负责材料运输到施工现场的所有安全责任及相关费用。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验收货物,逾期不验收视为乙方提供的货物合格。

3、乙方应及时向施工方提供产品的技术交底文件,并配合其进行技术服务;对所属工地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有关人员进行汇报。

4、由甲方项目部集中保存空桶,由乙方集中回收。

5、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施工工艺及技术培训。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如因甲方不能及时支付货款,乙方有权停止供货。

2、乙方违约责任:如果乙方不能按约定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涂料,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共一式 四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十条、为有效规范合同双方的履约行为,保障甲、乙双方合法权益,共同维护合同正常履行,防止因不正当商业行为导致不正当商业竞争,经双方友好协商,特制订如下补充条款:

1.乙方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行hui或变相行hui,否则被视为违约,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甲方也可直接从应付款中扣除。

2.本合同履行完毕后,发现之前乙方向甲方工作人员行hui或变相行hui的,乙方被视为违约,甲方有追溯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之权力。

3.乙方不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第1、2条明确的违约金时,甲方可直接在其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甲方根据其管理制度,要求工作人员在经济交往中因业务接

待而推托不掉的现金、有价证券、物品等应上交登记,吃请应向上一级主管领导汇报并登记。

甲方:乙方:

法定委托人: 法定委托人:

经办人:

经办人: 月日

购销合同书(篇10)

甲方:

乙方:

买卖双方为了保证全面履行各自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执行。

第一条合同标的

1.1本合同的合同标的为买方向卖方购买的下列设备(以下简称“设备”);

设备名称:银河UV平板机规格型号:UD-1312UFW;

机器编号:喷头型号:DX-5;

喷头数量:2支机器数量:1台。

1.2买方向卖方购买的上述设备附专业输出软件一套、打印线一套、电源线一套(以下统称为“备件”)。

1.3本协议双方同意,买方应提出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包装、运输、检验及其他要求,并接受卖方要求提供的设备。

第二条设备售价及付款方式

2.1设备售价为人民币(大写)玖万捌仟元整(小写:RMB )。

2.2买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卖方支付定金,即人民币(大写)叁万玖仟贰佰元整(小写:RMB )。设备到达买方所在地,买方向卖方支付定金,即人民币(大写)伍万叁仟玖佰元整(小写:RMB )。

2.3买方应在设备安装调试后三个月内向卖方另行支付设备售价余款,即人民币肆仟玖佰元整(小写:RMB )。

2.4卖方在确认收到甲方定金后(以到卖方银行帐户或现金为准),此协议方生效

第三条交货及所有权转移

3.1在买方未付清设备全部货款前,设备所有权归卖方所有。卖方应在买方按照第2条的规定支付了所有的设备款后向买方交付其购买的设备。

3.2应买方的要求,卖方可以按其要求将买方购买的设备发送至其指定的地点,该运费由卖方承担。因买方提供错误的'发送地点或变更发送地点而未及时通知卖方而造成的延误,卖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重新发送设备的运费由买方承担。

第四条设备检验

4.1买方将在收到设备后七天内对设备与备件进行检验,并向卖方提出关于设备与备件的任何质量瑕疵及疑问。卖方对买方超过上述期间提出的任何质量瑕疵及疑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4.2设备接收标准以卖方出示的设备检验合格标准为准,买方不得以更高标准要求卖方,更不得因此而拒付卖方设备款项。

第五条安装调试

设备及备件的安装和调试,由卖方负责到买方指定的地点进行。买方应提供所有一切应有的便利,并协助进行安装调试。

第六条保修条款

本合同下的保修应按照附件一的规定进行。

第七条设备更换及退货

在保修期(壹年)内,如设备经多次维修仍无法解决问题(仅限于电路系统和机械系统,不包括供墨系统、喷头、UV灯、空压机、吸风机部分,经双方协定,卖方给买方更换同型号的设备,更换设备为卖方公司样板机或使用同等时间机器,喷头、过滤器、泵、UV灯、空压机、吸风机为损耗品不在更换之列。如更换后仍无法解决上述电路问题和机械系统,买方有权要求退货,喷头、过滤器、泵、UV灯、空压机、吸风机不在退货之列。卖方也不承担其它间接或直接费用。

第八条转借或转让

如买方拟在保修期间向任何第三方转借或转让设备,买方应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申请,卖方将根据第三方的实际情况收取相应的设备使用权变更手续费。如买方私自与第三方交易则视为买方及该等第三方自愿放弃该设备的保修服务。

第九条培训

9.1买方可派遣1到2名设备操作人员在卖方指定的场所接受技术培训,但买方派遣的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且能熟练操作WINDOWSXP、WINDOWSNT、PHOTOSHOP等软件,并有一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有一定的电工及机械基础知识。

9.2培训的目的是让买方的设备操作人员能顺利的操作设备,并能在发生故障时及时、准确地判断故障的部位及发生的原因,以便能尽快的解决故障。

9.3买方的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机器的操作规程及保养维护手册。

9.4卖方对买方派遣的设备操作人员提供为期三天的免费培训。如买方要求继续培训或由于操作人员的变动需要再进行培训的,卖方自行决定将收取一定的培训费用。

9.5买方操作人员应严格按卖方要求保养并使用设备,否则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更换操作人员。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0.1与本合同有关的或产生于本合同的任何争议,买卖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0.2如上述提及的争议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有权将该等争议提交湖南省仲裁委员会按照当时适用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买卖双方都具有约束方。

10.3本合同只适用于湖南省区域,如买方自行将设备出口或出售到湖南省外,本合同无效。

第十一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兹见证,双方在本合同开头提及的日期签订本合同。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购销合同书(篇11)

卖方:_________(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简称乙方)

丙方:_________(简称中介见证人)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具体事宜如下:

一、地理位置新野县乡村组。

二、经甲、乙双方以每亩价格协商同意后,甲方自愿以每亩售价_________元,亩数总_________合亩,总亩数合计售款_________元,卖给乙方。

三、此合同自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乙方经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一次性付清甲方洋葱款,洋葱地及葱头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干涉乙方出售葱头。

四、如以后由于洋葱市场聚格波动下降,乙方不得索要。

五、如以后由于洋葱市场聚格波动上升,甲方违约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赔偿乙方每亩价格二倍的损失。

六、甲方在乙方没有收获之前必须管理田地,看护、浇水。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中介见证人一份,以上条款从付款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中介见证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购销合同书(篇12)

甲方(收购方):

乙方(供货方): 石料购销合同书

甲乙双方本着合理、有利及最大限度的保护生态环境的情况下开采矿产资源,乙方特将其享有合法和拥有自主开采的花岗石矿山(石场)开采后与甲方联营供销。双方现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盈利的原则,并通过双方充分协调,特达成如下联营供销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供货的品种、规格及供货数量

1.花岗岩:硬度6.1以上。 2. 花岗岩总收购片石 万吨,规格:每吨收购价 (包运到码头价) 3. 花岗岩收购数量 万吨,规格:硬度6.1以上,收购价每吨 (包运到码头价)

以上3项乙方包收购片石价格,公路过桥、过路费、汽车手续不齐违章及其它运输相关各项罚款费用,运到码头交货给甲方税后价格

二、石料到港码头及质量要求:

1.到港码头,由乙方将石料运至甲方指定的码头(),验收合格后交货。

2.质量要求:无掺其他杂石、无坭土、无杂草树根、无掺风化石、石料内胆无杂石等。

三、计量方式和结算方式

1.计量方式:石料由乙方运到甲方指定的码头过磅,按验收合格的过磅清单统计为完成供货的数额。

2.结算方式:

每完成1000吨结算一次货款。第一次结算支付95%货款,留5%作保证金;第二次结算货款时,先付清上次留下的5%,以此类推,在供货期满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一次性退

3.甲乙双方同在当地银行开设一个独立败(双方控制),石场订金及每次结算石料款都由甲方转至乙方开设的独立账户(双方控制),然后由乙方统一与其所属的石场和施工队伍自行结算。

4.甲方支付乙方的石场订金(预付款)可折抵结算收购(石料)款,并随着石场价格上下浮动,必须在甲方优先的前提下,进行协商确定价格。

石料购销合同4

需方单位: (简称甲方)

供应单位: 陈军 (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产品交易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证正常交易程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产品供应要求:

(说明:本表中单价是指指砂石料运到交货地点的价格)

二、交(提)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产品用途:

2、交(提)货地点: 3、交(提)货方式: 供方负责汽车运输到需方指定料场,运费、材料费及卸车费均包含在单价内

4、交(提)货时间、数量: 5、乙方在产品运抵交货处后,甲方应提供堆放场地,并做好验收工作。

6、其他约定:

三、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交易双方可通过银行帐户或现金进行结算。 2、付款方式与期限:

材料款结清,合同自动失效

四、技术要求:

1、乙方应严格按照产品标准(生产)供应,超出产品技术标准的特殊要求,由甲、乙双方协会商决定并在3栏中写清。

2、乙方应按国家标准规定,随每批产品提供《质量检验报告》。

3、其他要求: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乙方应在交货同时向甲方提交该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2、验收标准,按该产品的国家标准验收,如尚无国家标准的则按行业标准或已经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验收。

3、外观质量及数量应当场验收。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在24小时内向天津市建材业质量管理中心或分中心质量管理部门报告。在问题未查清之前该批产品必须封存不能使用。甲方非因自身过错而受到的'损失,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指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一方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天内仍未履行; 5、一方延迟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法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以上3、4、5项权利由守约方行使。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偿经济损失。

2、因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可要求更换或退货,更换视作逾期交货,退货视作不能交货。

八、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会商不成的,可提请分中心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的: □ 向天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两者选一)。

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承担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同期限内提供证明。

2、其他:

十、其他约定事项: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合同签定:

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定、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供 方 :需 方 :

年月日:

购销合同书(篇13)

合同编号:_______

供方: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

代表人: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

需方:_______

签定地点:_______

代表人: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

经供,需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供方向需方供应A1级外墙防火保温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订购产品名称

_______

二、订购产品数量

平方_______,单价:_______

(大写:_______)

三、合同总金额

_______(大写:_______)

四、质量标准

1、供方承诺向需方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A1级外墙防火保温板。

2、产品规格:_______

产品比重:_______

产品憎水率:_______

产品抗折度:_______

五、付款方式

双方选择以下方式支付货款。

(1)合同签定3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总货款的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作为定金,供方收到定金后应立即组织生产。

(2)剩余货款的_______%在产品生产完毕,组织发货前一日支付,款到发货。

(3)剩余货款的_______%在供方辅助施工人员辅导工作结束,当日全款结清。

六、产品包装要求

_______(包装费用已包含在货物价格内)

七、产品的交到货地点、交货方法、运输方式,运费支付方式

1、产品的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_______)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

4、运费由_______方负担。(备注:_______)

八、供货时间

供方在收到需方定金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分_______次将货物送至合同指定地点。

九、验收方式

1、货物到达,可采取批次或抽样的方式_______日内检验,供方确保破损率不超过_______%

十、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需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标准不合符国家标准或合同约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及时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在_______天内向供方提出异议,同时在_______天内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及处理意见;在托收承付期内,需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需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一月内未通知供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需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供方在接到需方电话或短信的异议后,应在3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需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十一、供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供方应按合同准时交货,如不能按时交货,应向需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作为违约金。(不可抗拒外力因素除外)

2、供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合同约定,不符合规定的,如果需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需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供方负责包换或退货,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供方应提供符合合同规定包装的产品,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而导致产品破损率增高,其超额破损部分,供方应负责立即重新补发,并承担支付的运费。需方不要求重新更换产品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供方应当偿付需方该不合格产品低于合格产品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高度损坏或灭失的,供方应当负责赔偿。

4、供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需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不可抗拒外力因素除外)

5、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供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需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6、供方可根据其生产情况提前交货,提前交货的产品,需方接货后,需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前付款。供方逾期交货的,供方应在发货前与需方协商,需方仍需要的,供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需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供方通知后3天内通知供方,并以传真方式书面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7、供方必须向需方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家指定机构(天津检测中心,成都都江堰检测中心)产品质检合格证等相关的合法手续。其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

8、供方应向需方提供产品外墙施工技术支持人员一名,对需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指导,使其可独立施工作业。

十二、需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需方中途退货,应向供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的作为违约金。

2、需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资料或货款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供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履约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需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供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需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供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需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需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供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供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7.需方应在供方所送的货物到达后_______日内及时进行质量及数量检测,如发现质量,数量问题,应立即与供方沟通,及时积极协助供方处理善后事宜。M.JHT868.COm

8、货物到达合同指定地点,需方须当日立即组织人员卸货。

9、需方负责支付供方指派外墙施工技术指导人员在需方工作期间的食,宿,行的费用。

十三、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补充条款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十五、特别声明条款

_______

十五、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双方任一方地方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合同有效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执行期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供方(盖章):_______

需方(盖章):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

电话:_______

电话:_______

传真:_______

传真:_______

开户行:_______

开户行:_______

账号:_______

账号: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年__月__日

签字日期:______年__月__日

购销合同书(篇14)

甲方:明远有限责任公司(买方)

法定代表人:田金

乙方:啡客有限责任公司(卖方)

法定代表人:邓小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大型型钢

品种——角钢

规格——∠30×30×3”,即边宽为30毫米、边厚为3毫米的等边角钢

质量——不得存在使用上有害的缺陷,如分层、结疤、裂缝等,角钢不得有显著的扭转。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1)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按部颁标准执行;(3)按企业标准执行;(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50吨

2.计量单位——吨

3.计量方法——每米重量=0.00785*(边宽+边宽-边厚)*边厚

4.价格——每吨4200元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

角钢成捆交货、其捆扎道次为10层、同捆长度50cm。角钢裸装交货,运输和储存均需注意防潮。产品的包装物,由供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啡客有限责任公司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1)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4.到货地点——常德高职院旁边

接货单位——明远有限责任公司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20xx年1月25日至20xx年1月30日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2)项执行:

(1)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2)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七条验收方法

产品的质量验收、检疫方法,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