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范本

工人合同

2024.01.06 工人合同

工人合同(合集八篇)。

需要使用的合同范围变得越来越广泛。在撰写合同文件时,应尽量确保双方达成一致并协商统一。接下来我们为大家精心整理了有关“工人合同”的相关内容,请大家阅读并参考。

工人合同 篇1

导语:

雇用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雇用公约制职工,按有关法则,已报请有关部分承诺。甲方已向乙方照实介绍触及公约的有关环境;乙方已向甲方提交工作手册。甲乙两边本着自愿、划一的原则,经会商同等,特签订本公约,以便互助服从。

第一条 公约期限

公约期限为____ 年(或____ 个月),从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

第二条 试用期限

试用期限为____个月(或____年)。即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试用期限的好坏,有关部分有法则的,按法则履行;有关部分没法则的,由雇用方根据受聘方的工作本领和实际程度肯定。)

第三条 职务(或从事某工种的工作)

甲方聘请乙方担当____ 职务(或从事某工种的工作)。

第四条 工作时候

每周工作____天,礼拜____歇息。每天工作时候为____小时。上下班时候按甲方法则履行。

(以结束必定工作量为期限的公约,工作时候由两边商定。)

第五条 工作工钱

(一)乙方在试用期间,月薪为____ 元。试用期满后,按乙方的技巧程度、工作立场和工作效果评定,根据所评定的级别或职务肯定月薪。

(以结束必定工作量为期限的公约,亦可按工作量肯定工钱,履行计件工钱的,按计件付酬。)

(二)乙方享福的岗亭补助和奖金报酬,与同工种巩固职工雷同。

第六条 糊口生涯福利报酬

(一)补助报酬:乙方享福交通费补助、粮食补助、取暖和费补助等与巩固职工雷同。

(二)假日报酬:乙方享福节日假、婚假、产假、丧假与巩固职工雷同,工作满一年以上必要投亲的,可享福____ 天(包括在路途中的时候)的投亲报酬,工钱照发,盘缠报销。

第七条 工作保卫。

(乙方的工作保卫按国度的有关法则履行。)

第八条 乙方抱病、伤残、生育等报酬以及养老保险方法。

(本条国度有法则的,按法则履行;没法则的,由两边商定。)

第九条 政治报酬和工作规律要求

(一)乙方在政治上享有同巩固职工一样的权力,如参加民主办理企业的权力,参加党、团构造和工会的权力等。

(二) 订立有必定期限的工作公约的乙方,在担当带领职务今后,如职务是有任期的,在工作公约期限短于带领任期的环境下,可以将公约期限视为带领职务的任期;如果职务是异国任期的,可以视为改订异国必定期限的工作公约。

(三) 乙方该当严厉服从甲地契位各项规章轨制,服从工作规律,服从分派,坚定出勤,自开工作,包管完陈法则的各项任务。

第十条 教诲与培训

甲方应加强对乙方进行思维政治教诲、遵纪守法教诲、安定出产教诲,根据工作和出产的必要进行交易、职业技巧培训。

第十一条 工作公约的变动

(一)产生以下环境之一者,允许变开工作公约:

1.经甲乙两边会商赞成,其实不是以而侵害国度和社会的长处;

2.订立工作公约所根据的法律法则已经点窜;

3.因为甲地契位紧张吃亏或封闭、停产、转产实在没法践诺工作公约的法则,或因为上级主管构造决议变化了工作任务、性质;

4.因为不可抗力或因为一方当事人虽无过错但没法防备的外因,导致原公约没法践诺;

5.法律法则的其他环境。

(二) 在公约异国变动的环境下,甲方不得安排乙方从事公约法则以外的工作,但以下环境除外:

1.产肇变乱或天然灾祸,必要及时抢修或救灾;

2.因工作必要而进行的临时变动(单位内工种之间、机构之间);

3.产生不超出一个月时候的短时间罢工;

4.甲方依法从头录用、变动、调换订立异国必定期限工作公约职工的工作;

5.法律法则的其他环境。

第十二条 工作公约的清除

清除工作公约,除因乙方违法犯罪或乙方不践诺公约给甲方造成吃亏,大略紧张违背工作规律和本单位办理章程的法则被解雇的,以及乙方擅自清除工作公约的以外,甲方应按法则发给解雇补助费和付出盘缠。

清除工作公约时,两边应按法则办理清除手续。甲方应按法则将清除公约的环境报告有关构造承诺。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 甲方无端解雇乙方,除应发给解雇补助费和盘缠外,应偿付给乙方违约金____ 元。

(二) 甲方违背工作安定和工作和劳保法则,乃至产肇变乱,侵害乙方长处的,应补偿乙方的吃亏。

(三) 乙方擅自清除公约,应补偿甲方为其付出的职业技巧培训费,并偿付给甲方违约金____ 元。

(四) 乙方违背工作规律或操纵规程,给甲方造成经济吃亏的,甲方有权按处理巩固职工的法则予以处理。

第十四条 本公约期满后,甲乙两边同等赞成,可以续订公约。

第十五条 其他事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公约于 年 月 日起见效。甲乙两边不得擅自点窜或清除公约,公约履行中如有未尽事件,须经两边会商,作出补充法则。补充法则与本公约具有划一出力。公约履行中如产生胶葛,当事人应会商办理,会商不可时,任何一方可按( )办理:(1)依法向工作公约的办理构造哀告处理,(2)依法向人民法院告状。

本公约本来一式二份,甲乙两边各执一份;公约副本一式____ 份,报主管构造、工作公约办理构造(本公约如经公证,则应交公证处保存一份)……等单位各保存一份。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人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已经依法享受基本养老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

第一条 本协议期限为壹年,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第二条 甲方雇佣乙方为其公司守夜值班工作,主要工作内容: 。

第三条 甲方支付乙方的报酬标准为1000元/月,在次月25日前以现金形式发放。

第四条 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或工作秘密的义务。

第五条 乙方承诺其没有影响正常履行守夜值班的身体疾病;如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费用自行承担,医疗期间甲方不支付乙方报酬;甲方为其购买商业保险,用于乙方在为甲方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的经济补偿。乙方承诺:

B.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符合法定终止时间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六条 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均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第七条 协议期满,本协议终止,若需续签则应另行签订协议;乙方在雇佣期间患病或负伤,不能继续胜任工作的,本协议终止。

经甲乙双方协商致,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乙方应按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制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

第八条 雇佣期间,本协议终止或解除时,甲方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若乙方在聘用期间擅自离职的,应赔付甲方经济损失。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对执行本条A项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并且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对执行本条B项、C项工作制的,甲方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并听取乙方本人意见的基础上,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

第九条 本协议终止或解除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做好工作交接,并办好书面交接手续;若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甲方的规章制度和法律

乙方试用期内的月工资为 元;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法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十条 双方因履行协议发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依据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协商确定,并订立书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各执行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受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工人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平等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

一、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合同格式中注明的托修方和维修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

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维修方在正确完全地履行合同义务后托修方应支付给维修方的价格。

(二级维护正常维护、维修等保养服务。

(4)“配件材料”系指维修方可提供维修服务时向托修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5)“配件价格”系指维修方提供的车辆配件价格(车辆维修维护的配件费用,双方另行商议)。

二、服务范围

维修方负责托修方维修(或根据托修方的要求提供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

三、托修方车辆在维修方定点维修期间,维修方向托修方提供以下优惠:

1、修理工时费优惠10%;

2、托修方有权享有配件优先自行选择使用权。

四、车辆送修

1、新车营运年/10万公里内,上海大众公司规定托修方的维护保养期间,托修方有权选择维护保养厂家的权利。

2、托修方车辆到维修方维修时,维修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计划以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托修方,在取得托修方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继续维修。

3、对托修方车辆维修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托修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五、为共同遵守做好车辆维修及维护保养的相关事项,双方在签订协议后,维修方需编制车辆每月维修和维护保养或年检计划(托修方提供车辆号牌数据)。

六、维修方在车辆维修及维护保养过程,必须按照国家对汽车维修质量所制定的修理技术标准及技术要求进行维修,并严格执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三检制度(进厂、过程、出厂)优先安排托修方的车辆进行维护(确保即到、即修),并保证维修质量。

七、维修方在车辆维修或维护属保质期内出现维修质量或配件质量等的问题的,由维修方负责免费维修和更换存在有质量问题的配件,因维修方维修质量导致托修方利益受损,维修方应作合理补偿。属于司机操作不当或其它因素造成车辆损坏的,由当事人负责。

八、维修方以“规范经营、优质服务”为指导思想,竭诚为用户服务。对车辆的各类维护和事故车修复作如下管理规定:

乙双方负责督促驾驶员按时维护保养工作(包括一、二级维护保养),维修方必须按时完成。

车辆维修用时如下:

序号维修项目维修时间备注

二级维护保养1小时内

2小修2小时内

3中修4小时内

4大修8小时内

2、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维修方按需求提供拖车服务。维修方应根据《事故车辆修复管理规定》做好车辆修复工作,并做好向保险公司索赔工作。

3、事故车辆修复时间规定(天数),按保险公司事故定损总金额修复出厂时间(以双方或保险公司确认定损日为准)。

(1)金额在10000元以下的,24小时内完成。

(2)金额在0元以下的,36小时内完成。

(3)金额在30000元以下的,72小时内完成。

(4)金额超过3万元以上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修复时间,最长时不得超过天。并提供24小时(含节假日)维修服务。

4、维修方设有专人负责,协助托修方处理已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的事后工作。如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与肇事司机做好沟通工作,尽快赶赴现场协助处理事故车辆的相关手续事项和理赔手续。

九、维修项目(内容)

1、维修方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现其他故障需要增加维修项目时,维修方应及时通知托修方,托修方派人查验认可后,由维修方维修。

2、在维修过程中,托修方对进行必要维修项目的签字视同托修方认可。

3、维修方维修复车辆后,须把与本次维修有关的工时费,配件费等详细明细签字或盖章后一联交于托修方。

4、未按规定手续进行维修的或托修方司机未经公司同意私自维修的,托修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十、维修费用

维修方应按照不超过《江西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中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计算维修费。

(材料费和税金。

(大修项目收取工时费的标准。

(3)材料费即材料价格,在维修方开具的正式维修发票中须单独列出。

十一、竣工车辆交接手续

维修费计算合理,托修方经办人应在“结算清单”上签字认可;如果修理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 件材料,托修方向维修方提出存在的问题,如维修方不能给予令人信服的答复,托修方可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2、如托修方在车辆完工之日起5日内,没有以书面形式向维修方提出问题,而又不在“结算清单”上签字,则视为托修方同意接受“结算清单”中的内容。

十二、维修方服务

1、维修方应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并接受托修方的监督。

2、乙

方应对托修方车辆进厂优先维修维护,正常的一、二级维修维护务必在一小时内完成(事故车辆参照第八条规定)。

维修质量、车辆档案、服务承诺等的检查(车辆维修维护的配件费用,双方另行商议)。

十三、质量保证

《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江西省机动车维修和技术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乙双方约定的质量保证里程和时间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维修方负责。

3、维修方应对维修合格出厂的车辆提供质量保证。

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维修车辆移交托修方后,在质量保证期内,维修方应对由于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维修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维修方负担。根据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明维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托修方将以书面形式向维修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5、如果维修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采取措施,托修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维修方承担。

十四、索赔

1、托修方有权根据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车辆维修质量检验报告向维修方提出索赔。

2、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维修方对托修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维修方应按照托修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维修方同意免收该次维修的维修费用,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些损失和费用及车辆停场,按照双方约定每小时为20元的补偿为计算单位。

(质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装合格品免费予以更换。同时,维修方应按合同规定,对修补或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3)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如发生故障时,托修方车辆驾驶员应及时进行补救,避免损失扩大,如未采取措施,维修方可以仅对初步损失进行赔偿和后续赔偿(或如有异议可由双方认可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方可索赔)。

3、如果在托修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天内,维修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维修方接受。

十五、结算方式

1、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

二级维护保养的工时费(不含配件费),以每台车每月人民币:结算。

3、维修方凭下列单据与托修方直接结算:

(1)正式发票;

(2)有托修方验收人员签章的“结算清单”。

4、付款方式

(1)维护保养费用每月结算一次。

(费用明细表和维修报告单应于次月03%为计算单位)。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维修方自行负担。

十六、争议解决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托修方、维修方协商,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除托修方事先书面同意外,维修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十七、合同终止:甲、乙任何一方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

十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决定。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解决不了,则应申请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本合同附保养内容及费用清单,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托修方代表签字:维修方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工人合同 篇4

劳务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鉴于乙方为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合同书,共同遵守所列条款:

第一条 协议有效期限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期 年。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月。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立即解除其劳务用工关系。劳务用工协议期满,如甲方继续留用乙方,可续签协议。甲方不再留用,劳务用工协议即时终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自愿在(部门或班组)从事(工作岗位),其间甲方可根据生产经营需求或乙方的工作能力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当服从岗位调整,对拒不服从者,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务关系。

第三条 乙方认为,根据乙方目前的健康状况,能依据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劳务内容、要求、方式为甲方提供劳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劳务。

第四条 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乙方负有保护义务的商业秘密主要包括:()

第五条 甲方按月支付乙方的劳务费用,支付时间为每月 日前;数额为 元;甲方将依法代为扣缴个人所得税等各项税款。

第六条 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或终止与乙方签订的劳务协议书,且无须支付乙方任何经济补偿。

第七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1.甲方不支付劳动报酬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及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第八条 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及公司财物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第九条 甲乙双方约定,如果乙方的年龄符合商业保险购买条件的,甲方为乙方购买商业保险用于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的补偿,甲方不在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条 乙方同意医疗期费用自理,医疗期内甲方不支付劳务费用。乙方在上下班期间发生伤害时,乙方同意医疗费用自理,医疗期间甲方不支付劳务费用;乙方在聘用期间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时,乙方同意医疗费用自理,医疗期内甲方不支付劳务费用。

第十一条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首部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协议中双方有任何争议,甚至涉及仲裁时,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双方联系障碍,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附件:乙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注明家属联系方式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为大家提供签合同时的注意事项,我是文库小宁宁,小心各种坑,如果你觉得我的文档不错,那么请您多光顾我的文库店,以下是注意事项。签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这是每一个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当事人是合同的主体。合同中如果不写明当事人,谁与谁做交易都搞不清楚,就无法确定权利的享受和义务的承担,发生纠纷也难以解决,特别是在合同涉及多方当事人的时候更是如此。合同中不仅要把应当规定的当事人都规定到合同中去,而且要把各方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都规定准确、清楚。

(二)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合同关系无法建立。

合同的种类很多,合同的标的也多种多样:

1.有形财产。有形财产指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有形物。如依不同的分类有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种类物与特定物、可分物与不可分物、货币与有价证券等。

2.无形财产。无形财产指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不以实物形态存在的智力成果。如商标、专利、着作权、技术秘密等。

.劳务。劳务指不以有形财产体现其成果的劳动与服务。如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运输行为,保管与仓储合同中的保管行为,接受委托进行代理、居间、行纪行为等。

3.工作成果。工作成果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体现履约行为的有形物或者无形物。如承揽合同中由承揽方完成的工作成果,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完成的建设项目,技术开发合同中的委托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人完成的研究开发工作等。

合同对标的的规定应当清楚明白、准确无误,对于名称、型号、规格、品种、等级、花色等都要约定得细致、准确、清楚,防止差错。特别是对于不易确定的无形财产、劳务、工作成果等更要尽可能地描述准确、明白。订立合同中还应当注意各种语言、方言以及习惯称谓的差异,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

(三)数量。在大多数的合同中,数量是必备条款,没有数量,合同是不能成立的。许多合同,只要有了标的和数量,即使对其他内容没有规定,也不妨碍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因此,数量是合同的重要条款。对于有形财产,数量是对单位个数、体积、面积、长度、容积、重量等的计量;对于无形财产,数量是个数、件数、字数以及使用范围等多种量度方法;对于劳务。数量为劳动量;对于工作成果,数量是工作量及成果数量。一般而言,合同的数量要准确,选择使用共同接受的计量单位、计量方法和计量工具。根据不同情况,要求不同的精确度,允许的尾差、磅差、超欠幅度、自然耗损率等。

(四)质量。对有形财产来说,质量是物理、化学、机械、生物等性质;对于无形财产、服务、工作成果来说,也有质量高低的问题,并有衡量的特定方法。对于有形财产而言,质量亦有外观形态问题。质量指标准、技术要求,包括性能、效用、工艺等,一般以品种、型号、规格、等级等体现出来。质量条款的重要性是勿庸赘言的,许许多多的合同纠纷由此引起。合同中应当对质量问题尽可能地规定细致、准确和清楚。国家有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必须按照规定的标准执行。如有其他质量标准的,应尽可能约定其适用的标准。当事人可以约定质量检验的方法、质量责任的期限和条件、对质量提出异议的条件与期限等。

(五)价款或者报酬。价款或者报酬,是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所付代价的货币支付。价款一般指对提供财产的当事人支付的货币,如在买卖合同的货款、租赁合同的租金、借款合同中借款人向贷款人支付的本金和利息等。报酬一般是指对提供劳务或者工作成果的当事人支付的货币,如运输合同中的运费、保管合同与仓储合同中的保管费以及建设工程合同中的勘察费、设计费和工程款等。如果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要按照规定执行。价格应当在合同中规定清楚或者明确规定计算价款或者报酬的方法。有些合同比较复杂,货款、运费、保险费、保管费、装卸费、报关费以及一切其他可能支出的费用,由谁支付都要规定清楚。

(六)履行期限。履行期限是指合同中规定的当事人履行自己的义务如交付标的物、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劳务、完成工作的时间界限。履行期限直接关系到合同义务完成的时间,涉及当事人的期限利益,也是确定合同是否按时履行或者迟延履行的客观依据。履行期限可以是即时履行的,也可以是定时履行的;可以是在一定期限内履行的,也可以是分期履行的。不同的合同,对履行期限的要求是不同的,期限可以以小时计,可以以天计,可以以月计,可以以生产周期、季节计,也可以以年计。期限可以是非常精确的,也可以是不十分确定的。不同的合同,其履行期限的具体含义是不同的。买卖合同中卖方的履行期限是指交货的日期、买方的履行期限是交款日期,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履行期限是指从起运到目的地卸载的时间,工程建设合同中承包方的履行期限是从开工到竣工的时间。正因如此,期限条款还是应当尽量明确、具体,或者明确规定计算期限的方法。

(七)履行地点和方式。履行地点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和对方当事人接受履行的地点。不同的合同,履行地点有不同的特点。如买卖合同中,买方提货的,在提货地履行;卖方送货的,在买方收货地履行。在工程建设合同中,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履行。运输合同中,从起运地运输到目的地为履行地点。履行地点有时是确定运费由谁负担、风险由谁承担以及所有权是否转移、何时转移的依据。履行地点也是在发生纠纷后确定由哪一地法院管辖的依据。因此,履行地点在合同中应当规定得明确、具体。

履行方式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的具体做法。不同的合同,决定了履行方式的差异。买卖合同是交付标的物,而承揽合同是交付工作成果。履行可以是一次性的,也可以是在一定时期内的,也可以是分期、分批的。运输合同按照运输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公路、铁路、海上、航空等方式。履行方式还包括价款或者报酬的支付方式、结算方式等,如现金结算、转帐结算、同城转帐结算、异地转帐结算、托收承付、支票结算、委托付款、限额支票、信用证、汇兑结算、委托收款等。履行方式与当事人的利益密切相关,应当从方便、快捷和防止欺诈等方面考虑采取最为适当的履行方式,并且在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

(八)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违约责任是促使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使对方免受或少受损失的法律措施,也是保证合同履行的主要条款。违约责任在合同中非常重要,因此一般有关合同的法律对于违约责任都已经作出较为详尽的规定。但法律的规定是原则的,即使细致也不可能面面俱到,照顾到各种合同的特殊情况。因此,当事人为了特殊的需要,为了保证合同义务严格按照约定履行,为了更加及时地解决合同纠纷,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如约定定金、违约金、赔偿金额以及赔偿金的计算方法等。

(九)解决争议的方法。解决争议的方法指合同争议的解决途径,对合同条款发生争议时的解释以及法律适用等。解决争议的途径主要有:一是双方通过协商和解,二是由第三人进行调解,三是通过仲裁解决,四是通过诉讼解决。当事人可以约定解决争议的方法,如果意图通过诉讼解决争议是不用进行约定的,通过其他途径解决都要事先或者事后约定。依照仲裁法的规定,如果选择适用仲裁解决争议,除非当事人的约定无效,即排除法院对其争议的管辖。但是,如果仲裁裁决有问题,可以依法申请法院撤销仲裁裁决或者申请法院不予执行。当事人选择和解、调解方式解决争议,都不能排除法院的管辖,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

说明:签合同注意事项。1看清楚合同主体

审查合同时,必须对对方的主体资格进行审查。我们认为这种审查应从三方面入手。首先,对合同对方资质的审查,审查中,要看对方是否具备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主要包括的内容有对方是否是企业法人,是否通过年检,让对方提供营业执照,已经工商登记资料,新成立的公司要倍加注意,防止是皮包公司。虽然是企业法人,但是合同名称显示是该企业法人下属的一个职能部门,如办公室,中心,委员会,指挥部等等这些都不行。比如说指挥部吧,有些地方政府需要兴建一个项目,往往有好多政府部门组成一个某某项目指挥部,他是一个临时性的一个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他会随着项目的完成而被撤销,按照法律规定,他都没有签订合同的资格,但是实践中由于政府的体制原因,不签还不行,除非你不做这单生意,如果和他签订合同就需要注意了,一定搞清楚这个项目的背景,由谁主导投资,建成后归口单位是谁,签订这个合同有没有超出指挥部的授权范围等等。都需要注意,别到时指挥部一撤,你找谁都不好找。

2、注意合同的内容必须齐备

我国合同法明确的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这是立法列举式的规定,但是在实践中,要比这复杂的多,合同操作性越强,那么你约定就越详细。套用现代俗语解释,合同就是立约各方制定的游戏规则,没有详细的规则,何谈其他的地方。

3、注意履行方式和期限以及验收 这方面的内容主要包括供方发货、需方自提、第三方接货等方式。方式不同,合同的风险也有所不同。作为出卖人时,我们应当注意标的物所有权保留,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的或其他义务的,标的物所有权属于出卖人。这样约定的好处是一旦需方在接到货后违约,供方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但是在实践中有时比较难以操作,上次咱们有个公司,买给学校一批设备,学校收到货也实际使用,就是不给钱,虽然在合同约定了货物的所有权保留,但是你就没有办法把货物拉回来,因为你进机房的门都比较困难了,如果把所有的设备拉回来,那么学校一切办公都得停止,有可能上升到政治的高度。这是我们不愿看到的,但是我们依此条款为依据,可以给学校施加压力,也向该学校的主管机关反映,也可以依此条款,向主管机关施加压力。

二、面对缺陷条款应该如何应对

面对缺陷条款,我们有两种解决方式,一是诉讼,二是仲裁。选择诉讼的,一般合同中不允许只写按照法律规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也不允许只写向当地法院起诉,大家都知道,合同纠纷一般是合同履行地和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所以,起诉时选择有利于自己的管辖。选择仲裁,仲裁程序启动根基在于有效的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

综上所述,小编整理有关格式合同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合同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交易中必不可少的一种书面材料,不管什么类型的合同,都有可能存在不同的缺陷,面对合同条款存在缺陷时应如何履行,有哪些缺陷需要注意已经在上文总结。更多相关问题,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工人合同 篇5

2022绿化公司工人管理劳动合同通用版是网为大家提供及整理发布,其中里面内容可阅读参考学习。绿化公司工人管理劳动合同通用版能帮助到大家需求和解决方案,看完能有所启发及帮到您!内容下载可根据需要自行编辑修改,相关内容可进行关键字搜索。

2022绿化公司工人管理劳动合同通用版正文内容

甲方:住所:联系电话:乙方:住所:联系电话:风险提示:

企业的招聘工作完成后,就进入了用工阶段,在用工前,企业一定要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企业将为此付出巨大的代价:

一是,企业将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限的双倍工资。如:企业超过________年未签劳动合同,企业就得多支付员工11个月的工资。

二是,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限超出________年,将致使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条件成立,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企业就得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无法解除劳动合同。 ________花木公司简称甲方聘用乙方为该公司园林绿化工人,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风险提示: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民法典》中对试用期长短的限制根据合同期限的来规定,如: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________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________年以上不满________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劳动合同期限________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违反以上规定进行约定的,若被员工投诉,会被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如果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单位还要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试用期。

二、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范围各绿化区从事花草树木的绿化养护,因工作或业务的需要,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具体工作内容和职责按甲方的岗位责任制和规章制度而定,乙方对此并无异议。

三、劳动报酬乙方试用期间每月工资为________元,试用期满后,甲方按乙方的工作表现待定劳动报酬最高为________元。调资、奖励及调动岗位、改变工作后的工资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纪律

1、乙方每天工作时间________小时,试用期内每月休息为________天,试用期满后为每月休息________天。

2、乙方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员工守则、绿化管养规范、职业道德等,服从管理,主动、积极、负责和保质保量做好本职工作。

3、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考核,并有权依据检查、考核结果,参照公司相关制度对责任人或当事人加以处罚或奖励。

五、合同的终止或解除条件

1、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

2、本合同期满后自然终止。

3、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作任何补偿。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乙方患传染性疾病或身体状况欠佳或患有其它不适于从事绿化养护工作的疾病。

(5)故意或过失使甲方或第三方利益遭受较大损害的。

(6)对外泄密公司重要的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名誉受损或经济受损的。

4、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4)甲方无法采纳或满足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或要求的。

六、本合同未有约定而甲方员工守则另有规定的,按员工守则执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发生争议如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已双方各执_______份,自甲方签名并盖章,乙方签名后生效。甲方(签字):签订地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字):签订地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不可复制,请直接

工人合同 篇6

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工人受伤的责任如何分担唐湘凌一、本案要旨本案要旨为,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将部分劳务工作分包给第三人,第三人在组织工人施工过程中,工人因工受伤的,承包人作为建设工程的承建单位,对整个工程负有监管职责,对工人的工伤损害赔偿也应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第三人作为实际的劳务承包人,对工人的施工行为和安全有更为直接的管理和注意义务,因此,承包方和第三人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对于责任的分担由法院酌情处理。重庆市巫山县平湖路直管公房复建工程,系巫山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与第三人唐启茂联合建设,双方签订了《巫山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平湖路直管公房复建工程联合建设协议书》,约定由第三人唐启茂投资并负责建设和非安置户房屋的处理。原告三才建司承建了该工程,并委托第三人唐启茂负责工程的具体施工。2008年7月28日,第三人唐启茂委托唐启全以原告三才建司平湖路直管公房住宅楼项目部的名义与被告涂海堂签订了《重庆三才建筑工程公司平湖路直管公房住宅楼分项(模板)承包合同》,将模板工程分包给被告涂海堂,合同明确约定了承包范围、付款方式和结算办法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并且约定在施工过程中,认真贯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若发生一切大小质量安全事故,由涂海堂全部承担经济与民事法律责任。合同签订后,被告涂海堂组织工人进场施工。工人丁庆柏在务工过程中受伤,经过巫山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原告三才建司支付丁庆柏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费用共计61418.55元。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为,原告因工人丁庆柏受伤而支付的费用应当由谁承担。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对于原、被告在合同中约定的“若发生一切大小质量、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经济与民事法律责任”条款的效力问题,该院认为,原告三才建司作为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将其自身应承担的责任、风险通过约定的形式全部转嫁给劳务承包人,该约定侵犯了第三人的利益,应为无效条款,对原、被告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责任分担条款的无效并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合同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三人唐启茂虽为工程的实际施工人,但在施工过程中所实施的行为对外均以原告三才建司的名义进行,其行为应视为一种职务行为,行为后果应由原告三才建司来承担。原告三才建司作为平湖路直管公房住宅楼工程的承建单位,对整个工程负有监管职责,对工人的工伤损害赔偿也应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工人丁庆柏系在工地装模时不慎摔倒受伤,被告涂海堂作为模板制作的劳务承包人,对工人的施工行为、过程负有直接的管理义务。对于原告三才建司已经支付的工伤待遇赔偿款61418.55元,该院结合本案客观实际,酌定由被告涂海堂承担70%的损失,二审法院审理认为,双方虽然在承包合同中约定“若发生一切大小质量、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经济与民事法律责任”,但三才建司作为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将自身应承担的风险全部转嫁给劳务承包人,显示公平,该约定应为无效条款。唐启茂虽为平湖路直管公房住宅楼的实际施工人,但其行为代表的是三才建司,是一种履行职务的行为,其行为后果应当由三才建司承担。工人丁庆柏在工地上装模时不慎摔倒受伤,三才建司对整个工程的安全负有监管职责,而涂海堂作为实际的劳务承包人,对工人的施工行为和安全有更为直接的管理和注意义务,因此三才建司与涂海堂对工人丁庆柏的受伤均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一审法院结合本案的客观实际,以自由裁量权酌定双方对工人丁庆柏的工伤赔偿分担责任并无不妥。二、案件来源巫山县人民法院(2011)山法民初字第107号;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1)渝二中法民终字第1152号三、基本案情重庆市巫山县平湖路直管公房复建工程,系巫山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与第三人唐启茂联合建设,双方签订了《巫山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平湖路直管公房复建工程联合建设协议书》,约定由第三人唐启茂投资并负责建设和非安置户房屋的处理。原告三才建司承建了该工程,并委托第三人唐启茂负责工程的具体施工。2008年7月28日,第三人唐启茂委托唐启全以原告三才建司平湖路直管公房住宅楼项目部的名义与被告涂海堂签订了《重庆三才建筑工程公司平湖路直管公房住宅楼分项(模板)承包合同》,将模板工程分包给被告涂海堂,合同明确约定了承包范围、付款方式和结算办法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其中乙方(即被告涂海堂)的权利义务包括:“(1)建立项目施工班子,配置施工工人,施工的临时设施自行安排……(7)在施工过程中,认真贯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若发生一切大小质量安全事故,由乙方合部承担经济与民事法律责任……(9)甲方所提供的扣件等,由乙方派员向甲方领取,工程完工后按所领材料单交还,差额由甲方按5%报销,超出部分由乙方按价赔偿。” 合同签订后,被告涂海堂组织工人进场施工。工人丁庆柏在务工过程中受伤,经过巫山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原告三才建司支付丁庆柏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费用共计61418.55元。因原告三才建司未履行支付义务,丁庆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为此原告又承担了执行费675元。2010年8月10日,被告涂海堂曾向该院起诉,要求原告三才建司支付工资86627元及垫付的医疗费1203.50元。同年11月9日,该院作出(2010)山法民初字第1217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确认了原、被告签订的模板承包合同有效,并判决原告三才建司支付被告涂海堂劳务费86627元。(2010)山法民初字第1217号民事判决书现已发生法律效力。四、法院审理一审法院认为,原、被告双方所签订的《平湖路直管公房住宅楼分项(模板)承包合同》已被本院生效法律文书确认为有效的劳务承包合同,现被告涂海堂辩称该合同为无效合同,但未有证据证明其主张,故其辩解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对于原、被告在合同中约定的“若发生一切大小质量、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经济与民事法律责任”条款的效力问题,该院认为,原告三才建司作为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将其自身应承担的责任、风险通过约定的形式全部转嫁给劳务承包人,该约定侵犯了第三人的利益,应为无效条款,对原、被告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责任分担条款的无效并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合同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三人唐启茂虽为工程的实际施工人,但在施工过程中所实施的行为对外均以原告三才建司的名义进行,其行为应视为一种职务行为,行为后果应由原告三才建司来承担。故被告涂海堂要求第三人唐启茂承担责任的辩解理由,该院不予采信。原告三才建司作为平湖路直管公房住宅楼工程的承建单位,对整个工程负有监管职责,对工人的工伤损害赔偿也应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工人丁庆柏系在工地装模时不慎摔倒受伤,被告涂海堂作为模板制作的劳务承包人,对工人的施工行为、过程负有直接的管理义务。对于原告三才建司已经支付的工伤待遇赔偿款61418.55元,该院结合本案客观实际,酌定由被告涂海堂承担70%的损失,即42992.99元。原告三才建司要求被告涂海堂返还丁庆柏的工伤待遇赔偿款的合理请求,该院予以支持。而原告所主张的强制执行费675元,系因其不履行法律义务而产生,故其要求被告涂海堂返还此款无法律依据,该院不予支持。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六条、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工人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通常为用工单位)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别、年龄、住址)

用工形式:_________________

鉴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考核,录用乙方_____________(姓名)为_____________(工程名称)工人,遵照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录用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工作名称)

第二条劳动合同期限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时止。其中试用期限为_____________个月,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甲方的基本权利义务是:_________________

一、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及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对乙方进行管理。

二、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按规定付给乙方工资、奖金、津贴以及保险福利和其他政策性补贴。

三、做好乙方上岗前的培训工作并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劳动作业卫生条件。

四、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奖惩。

第四条乙方的基本权利义务是:_________________

一、享受_____________待遇(写明待遇的内容)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

三、完成甲方分配的生产任务和经济指标。

第五条工资待遇:_________________(要写明确具体)

第六条工作时间:_________________(每周不超过_____________小时)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人合同 篇8

建筑工人劳务合同是指建筑公司与建筑工人之间签订的一份合同,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保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建筑工人劳务合同中详细规定了工种、工时、工资、社会保险以及劳动纪律等内容,旨在保障工人的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有序发展。


建筑工人劳务合同应明确规定工种。不同的工种涉及到不同的技术要求和工作方式,因此在劳务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工人从事的具体工种,以便工人能够清楚自己的职责和工作范围,并为建筑公司提供参考,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


合同应对工时进行详细规定。建筑工人的劳动时间一般较长,需要在各种天候条件下进行工作,因此,合同中应规定每天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以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和健康安全。同时,合同还应规定加班和节假日加班的补偿办法,以确保工人获得合理的劳动报酬。


劳务合同应明确规定工资及其支付方式。工人的工资是劳动报酬的主要形式,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工资的计算方式、结算周期、支付方式等细节,并规定建筑公司不能以任何理由拖欠或减少工人的工资,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


另外,劳务合同还应涉及到社会保险方面的内容。建筑工人作为一线劳动力,常常面临各种意外和健康问题,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建筑公司为工人购买相应的社会保险,包括工伤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以确保工人在工作中遇到意外或发生疾病时能够得到及时的救助和补偿。


劳务合同还应规定劳动纪律等具体规定。建筑工地通常存在一些特殊的工作环境和工艺要求,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工人在工作中需要遵守的劳动纪律,如工作时间的准时要求、安全操作规程、设备使用要求等,保证工作环境的安全和工作质量的保障。


建筑工人劳务合同的签订对于建筑公司和工人双方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它可以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规范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协调。因此,在建筑行业中,加强对建筑工人劳务合同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其合法合规,对于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