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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本

综合治理个人工作计划

综合治理个人工作计划。

综合治理个人工作计划(篇1)

综合治理年终工作计划

综合治理是一个系统性、综合性的工作,旨在通过协调各方合作,解决社会问题,提升社会发展水平。为了实施综合治理年终工作计划,首先需要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并制定相应的计划和策略。

第一步:分析问题和确定目标

在综合治理年终工作计划中,首先需要对当前面临的社会问题进行全面分析,包括犯罪率、环境问题、交通拥堵等。通过收集相关数据和调查研究,可以深入了解问题背后的原因和现状,为制定解决方案提供依据。

同时,还需要设定合理的工作目标。这些目标应当具备可度量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工作的有效性。例如,降低犯罪率10%,提高垃圾分类率20%等。

第二步:制定具体计划

制定综合治理年终工作计划时,需要制定一系列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措施。这些计划和措施应当针对不同的问题,考虑到不同的影响因素。例如,针对环境问题,可以制定空气污染防治计划、水污染治理计划等。

此外,还需要确定相应的资源投入和时间表。确保工作计划的可行性和实施的连续性。在安排资源和时间时需要合理分配,并注意协调各项工作的进度和推进。

第三步:加强协作与合作

综合治理工作需要各方的协同合作,只有形成合力才能够解决复杂的社会问题。因此,建立多部门的联动机制和跨界合作机制非常重要。通过加强协作与合作,不仅可以整合各方资源,还能够在经验和知识上相互交流,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与此同时,还需加强和公众的沟通与互动。通过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的力量与智慧,可以增加社会共识和支持,激发市民的参与热情,共同推进综合治理的进程。

第四步:监测和评估工作

对于综合治理年终工作计划,必须进行定期的监测和评估。监测是为了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工作按计划进行。评估是为了评估工作的成效和效果,发现问题和不足,并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监测和评估工作需要制定相应的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以便进行客观的评估和反馈。通过监测和评估,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优化工作计划和措施,确保综合治理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在综合治理年终工作计划中,需要与时俱进,及时吸纳最新的信息和技术。例如,引入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对社会问题进行精细化分析和预测,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同时,还可以利用互联网和智能化手段,提升信息共享和数据管理的效率。

总之,综合治理年终工作计划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通过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具体计划,加强协作与合作,监测和评估工作,并结合最新的信息和技术,可以推动综合治理工作的有效进行,不断提升社会发展水平。

综合治理个人工作计划(篇2)

为切实加强校园消防安全工作,有效排查整治校园电气火灾隐患,遏制电气火灾的发生,确保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20xx〕4号)精神和《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岳楼安办〔20xx〕18号)要求,现结合我区教育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并消除校园电器及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电气火灾隐患和问题,切实提高火灾防范水平,确保全区校园消防安全。

二、工作内容

(一)检查范围

全区各学校、幼儿园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食堂、学生和教职工宿舍、配电房、计算机房等场所。

(二)检查重点

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情况。是否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是否明确消防工作管理部门,配备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具体实施消防安全工作。

2、电气设施设备和管理情况。检查本单位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超负荷用电、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检查漏电保护装置是否安装,检查是否落实电气设施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是否建立日常巡查及管理档案。

3、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情况。检查是否根据学生群体和年龄特点制定校园消防安全教育课程,是否通过校园广播、校园网、宣传栏等开展用电、用火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是否组织师生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及演练活动。

4、校园及周边消防安全情况。如有门面房等出租的学校,是否对出租户的用电、用气及消防安全进行督促检查。

三、治理时间和步骤

20xx年5月开始至20xx年4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6月中旬)。各学校、幼儿园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措施,周密安排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6月——9月)。各学校、幼儿园要利用暑期深入开展电气火灾隐患排查,着重检查宿舍、实验室、食堂等重点部位,检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要采取切有效的整改措施,对排查出的电气火灾隐患,逐一列出清单,实行“销号式”管理,并在开学前进行一次“回头看”,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建章立制阶段(20xx年10月——20xx年4月)。各学校、幼儿园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电气防火性能、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电气检测等方面要求,健全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治制度,全面排查电气火灾隐患,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

(四)督查检查阶段(20xx年10月——20xx年4月)。区教育局将组织检查组,不定期的对各学校、幼儿园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生火灾责任事故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

四、组织分工

在区安全委会的统一部署下,区教育局成立由局综合办公室、基础教育股、安全管理股、法制股、监察室、学前教育办和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教育建设和资产管理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等相关股室组成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协调小组,了解掌握并定期通报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督查检查,研究协调综合治理有关工作。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将纳入20xx至20xx年度综合督查检查内容。

各学校、幼儿园负责具体实施综合治理工作,根据实际制定本单位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定期排查和整治,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并通报情况,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学校、幼儿园要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电气火灾整治的重要意义,扎实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要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责任落实,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二)加强排查,强化整治。要加大力度深入开展电气火灾隐患的排查,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建立台账,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自身确无能力整改的,要报请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协调解决,确保火灾隐患得到彻底整改。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广播、网络、板报、专栏以及微信、校讯通等,向师生及家长宣传普及用电、用火安全、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大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各学校、幼儿园将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部署开展情况于20xx年6月10日前,报送至局安全管理股;20xx年9月10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小结;从20xx年年底起,每年12月15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每年6月20日前报送当年上半年工作小结;20xx年3月底前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综合治理个人工作计划(篇3)

第一季度:

一、组织开展社会调研工作,起草、签订切实可行的综治领导目标责任状,并保证签订率100%。

二、认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及治安隐患大排查活动。根据社会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好两节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安排。

三、继续组织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与“_功”重点村签订落实“包保”责任制,确保“三个零”的工作目标。

第二季度:

一、继续开展平安创建工作,深入村街推动落实群防群治措施,为迎接奥运会创造祥和的社会环境。

二、重点群体的管理、教育和服务工作,在刑释解教和______所属村街、单位成立帮教组织,落实管理帮教措施,每季度排查一次,准确掌握被帮教对象的信息情况。选聘政法干警到中小学校任兼职法制副校长,组织开展法制教育活动以及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即时更新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台帐,并适时在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企业、组织开展法制教育活动。

三、开展矛盾纠纷及治安隐患大排查活动。

第三季度:

一、深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治理村,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二、开展“_功”等邪教问题专项排查活动,深入重点村推动落实“包保”责任制。

三、在西市场组织开展法律咨询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掀起学法、_、懂法的热潮,提高村民依法办事的能力。

四、开展矛盾纠纷及治安隐患大排查活动,组织各村利用广播、板报等形式、宣传依法信访条例。

第四季度:

一、做好“重要”时期的防控工作安排,对重点人员落实监控管理措施。

二、认真开展12、4普法宣传日活动,根据上级部署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三、做好全年各项工作的自查、自究工作,迎接上级的检查验收。

综合治理个人工作计划(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精神要求,现将我镇xxxx年上半年环境治理工作情况及下半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镇有村(社区)xx个,驻镇单位x个,学校x个,医院x个,人口共计x万人左右,保洁工作人员xxx人,全镇有中转房xxx个;垃圾桶基座xxx处;垃圾桶xxxx个;果屑箱xx个;三轮车总数 xxx辆;新型社区xx个,小区内分类收集点xx个,垃圾运输车x辆,垃圾清(转)运人员 xx人,每年清运垃圾xxxxx吨左右,洒水车x辆,每年城乡环境治理投入资金约xxxx万元。

二、加强市政设施整治,提升环境【gsM600.com 课件之家】

(一)改建及维修垃圾垃圾桶景观基座xx个(修建大型垃圾中转站xx平方x个);更换果屑箱内胆xx个,更换垃圾桶xxx个(其中:场镇范围主要道路推用大容量环保型塑料垃圾xxx个),更换全镇所有下水道井盖大概xx套,有效的推进我镇城乡环卫设施同质化。(三)在场镇主要街道利明路、正街、政府街推行垃圾袋装化收集,提升场镇环境卫生质量。(四)积极推进我镇“厕所革命”。全面提升我镇厕所水平,完成农公共厕所无害化建设改造,对我镇两所公厕进行改造,修建管理房x间,翻新墙面xxx平方,更换标识标牌xx个 。

三、深化“三面”治理,做美城市形象

(一)强化街面治理,规范市容环境。由对场镇秩序进行反复整治,规范车辆停放xxxx余辆,规范出摊占道xxxx处,整治主要道路沿线杂物乱堆乱放农户xxx余户,取缔违规设置的固定广告牌x个,清理横幅标语xxx余幅,清除移动店招xxx个,清除“牛皮癣”乱张贴、乱涂写xxx处,横幅标语xxx余幅,没收非法小广告xxxx余张(本)。场镇街道实行全天保洁,确保街道清扫保洁率达到xxx﹪。

五、实施背街小巷整治

我镇开展背街小巷环境治理,已投入人工xxxx余人次,处理积存垃圾xx余吨,清理居民外杂物乱堆乱放xxx余家,整治移动店招乱摆xxx个,规范摊位xx家,清除墙壁乱贴乱画“牛皮癣”xxx处,规范车辆乱停放和摊位摆放xxx余辆。近期,经整治背街小巷环境卫生,我镇背街小巷环境卫生得到有效改善。

六、加强水环境治理,提升水环境质量

按照水环境治理“城乡一体,全域截污,多措并举,综合治理”的原则,我镇对镇范围内河流、沟渠落实专人管理,将责任落实到人,每天定期或不定期对全镇范围水域进行督查,对慢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进行通报,并纳入年终总评。截至目前,镇政府组织全镇各村(社区)进行沟渠的清淤工作x次,共清理沟渠xx千米,清淤泥xxx余吨。

七、提升绿化水平,做优城市生态

我镇积极有效实施街景绿化增量提档升级,加强场镇园林绿化建设,更换补充街道两边绿化树xxxx棵,增加补栽绿化面积xxxxx余平方米,设定专人进行管理,做到常态化。

八、下一步打算

一是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各类管理制度。加大协管员、承包公司负责人和保洁员队伍的培训工力度,提高综合素质;

二是加强场镇精细化管理。整治出摊占道、车辆乱停乱放、杂物乱堆乱放和卫生清理等问题,以“绣花”精神工作,不留盲点死角;

三是继续加强背街小巷整治。(一)加强日常管理。加强对背街小巷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督促,推行“街长制”,落实专人专管形式,明确街巷环境卫生治理工作责任;(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挂标语、发放资料、设置专栏等方式,做到家喻户晓。

四是实施特色精品街区打造行动。通过精品街区二条街打造,以整治街道“乱象”,解决背街小巷“胀乱差”问题,畅通街巷“微循环”,实现街区“留白增绿”为目标,实施对二条街建筑及室外风貌装饰工程、景观美化与亮化工程、路面硬化及附属工程三个提升改造工程;

综合治理个人工作计划(篇5)

为有效遏制全市电气火灾高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20xx】4号)要求,结合全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器产品生产质量、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排查整治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力争通过三年综合治理,实现电器产品质量明显提升,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质量明显提升,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全市电气火灾事故显著减少。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临汾市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县长,市级教育、经信、民政、住建、交通、商务、文化、卫生计生、工商、质监、电力、水利、旅游、文物、宗教、民航、邮政、人社等部门的分管领导。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承担领导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王永国兼任,负责了解掌握并定期通报各地区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督查检查,研究协调综合治理有关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专门工作机构,明确各有关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实施本行政区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细化制定操作性强的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分行业、分领域组织开展排查治理。要定期分析研判、督导检查、通报情况、集中调度、联合执法,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根据本级政府的治理方案,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制定本行业、本系统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方案。

三、治理内容及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电器产品生产质量综合治理。

1、全面开展电器生产领域治理。质监部门要严格落实电器产品生产企业资质审批、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督促电气产品生产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加大对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非法生产行为,严查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等生产企业在绝缘材料、阻燃原料、线芯材质、线径等方面不符合标准生产的违法行为,严查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充分利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及时依法公开违法违规企业和不合格电器产品名单,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质量源头监管机制,规范生产秩序。

2、全面开展电器产品流通领域治理。工商部门要督促电器产品批发市场、销售储存仓库以及销售门店等电器产品销售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加大对上述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厉打击销售无证或伪造、冒用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加强对以网络、直销等方式销售电器产品的监管,把好“线上、线下”电器产品销售质量关。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流通领域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全面开展建设工程领域电气综合治理。

3、加强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质量管理。住建部门要组织、督促各设计单位规范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落实电气工程设计质量终身负责制,严查设计单位不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的行为,依法追究因电气设计不符合标准规范而导致电气火灾事故的设计单位责任。同时,督促施工图审查机构加强对电气线路施工图的审查力度,确保建筑电气工程设计的质量。

4、加强电气施工质量管理。住建部门要组织施工单位开展电气产品选用、进场和施工期间电气设备安装环节的自查自纠,督促其落实电气工程施工质量责任制,严格电气产品及其线路施工进场检查验收。严查施工单位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使用劣质电线及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等问题和隐患;严查监理单位不履行施工质量的监理责任,不按照技术标准进行电气隐蔽工程验收;严查质量不合格电气产品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严查施工不规范造成电线绝缘层损坏、电缆井(沟)封堵不严密等隐患问题。公安部门要依法追究因电气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火灾事故的施工、监理单位的责任。

5、督促落实建设单位电气质量管理主体责任。住建部门要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期间的安全检查,及时制止建设单位指使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标准,降低电气设计和施工质量。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有关电气及配套产品的,督促建设单位保证电气及配套产品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三)全面开展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综合治理。

6、加强社会单位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市、县(区)人民政府要督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居(村)民委员会、基层网格力量,发动工业企业生产场所、物流仓储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小经营加工场所等社会单位开展电气火灾防范自查自纠,并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公安部门要以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将电气安全作为日常巡查、检查的重要内容,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对电气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测。要严查社会单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严查社会单位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严查社会单位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社会单位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安监、教育、卫生计生、民政、文化、经信等部门要督促易燃易爆单位、工矿商贸企业、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工业园区等开展电气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其他有关部门要督促本行业、本系统的社会单位做好电气火灾防范治理工作。

7、推动城乡社区、村镇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市、县(区)人民政府要督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动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基层网格力量,开展辖区内居民住宅区域的检查工作,督促整改隐患问题,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家庭开展电气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有条件的市、县(区),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业电工或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为居(村)民家庭提供电气防火检测服务。要督促居民住宅区(楼)的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管理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开展居民住宅区电气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特别是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问题的排查整改,合理利用维修基金对老旧居民住宅区(楼)的电气线路进行升级改造,建设电动自行车棚和集中充电设施,防范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对整治难度大的区域性电气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结合政府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工程内容,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电力主管部门要督促供电企业定期对农村、社区住户进行用电安全检查,排查城乡社区、乡镇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线路连接是否符合标准,核查用电负荷是否超过初装容量,检查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指导用户安全用电,防止危害供电、用电安全和扰乱供电、用电秩序。要督促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确保电工持证上岗,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常识宣传。

8、加强电气相关从业人员监管。人社、住建、安监、电力、公安等部门要建立消息互通机制,建立完善定期抽查制度,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电气设备管理、使用和维护等相关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健全规范电气相关资格证书的发放、考核机制,切实提高电气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加大对电力技术人员、配电房值班人员、电气检修作业人员、相关重点工种人员等专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检查力度,核查电气相关资格证书的合法性、有效性,检查人员岗位电气安全知识掌握情况。

(四)突出抓好文物建筑重点风险领域电气火灾防范综合治理。文物、宗教、公安等部门要加大对文物建筑电气安全排查整治力度,密切合作,联合执法,积极指导文物建筑的产权单位或使用单位开展电气火灾风险评估工作,采取有效的电气火灾技术防护措施,切实增强文物建筑电气火灾防控能力。要组织文物检查工作人员、消防监督检查人员以及文物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电工等人员对《文物建筑电气防火导则(试行)》进行宣贯培训,切实提高其发现电气安全隐患的能力和消防安全管理的水平。

(五)加强电气火灾技防、物防措施。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工作调研,找准当地突出的电气安全隐患问题,探索电气火灾防范的措施,制定地方管理规定或地方标准,规范日常管理,提高防范水平。建筑高度大于50米的乙、丙类厂房和丙类仓库,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L/s的厂房(仓库),一类高层民用建筑,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场,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商店和展览建筑,省(市)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电信和财贸金融建筑,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的其他公共建筑,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宜按照有关国家技术标准对非消防用电负荷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鼓励居(村)民家庭、出租居住房屋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漏电保护装置)。

(六)强化电气火灾防范宣传教育培训。电力、质监、工商、安监、教育、公安等部门要将电气火灾防范宣传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结合“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等活动,积极协调电台、电视台、报刊等主流媒体和主要门户网站,制作刊(播)电气火灾防范专题节目、栏目;利用楼宇电视、户外视频和微信微博、手机短信等新媒体、自媒体,广泛播发电气火灾防范知识;将电气火灾防范纳入校园、企业单位、党政干部消防培训内容,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制定印发电气火灾防范宣传品、宣传挂图、实用手册,普及安全防火常识;组织社区消防宣传大使和消防志愿者,通过上门服务、组织居民集中普训等形式,发动社区家庭积极参与互动宣传活动。

三、治理时间和步骤

20xx年5月开始至20xx年4月结束,分六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底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印发自查自纠通告,全面动员部署,合理安排进度,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各级各单位、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要组织对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社会单位责任人开展一次集中培训,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点和整治方法、要求等相关内容。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6月至20xx年8月)。组织发动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以及居民家庭,自行组织检查,排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20xx年7月底前,自查自纠率达到50%以上;20xx年8月底前,自查自纠率达到100%。

(三)排查试点阶段(20xx年9日至20xx年10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对辖区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场所、文物建筑、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单位等各类社会单位以及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清本地区各类单位(场所)、区域的底数以及电气线路消防安全现状、单位落实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电工持证上岗等基本情况,并建立电气火灾防范基础台账。随后在每个县(区)至少确定一个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或传统村落,作为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试点区域,集中开展整治试点,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对其电气线路进行升级改造,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形成可看、可学的经验。同时,在本方案第(五)项规定的场所类型中各选取一家作为电气火灾报警系统的试点单位。20xx年9日10日前各县市区报拟定的试点区域和单位情况。

(四)建章立制阶段(20xx年10月至20xx年4月)。要结合实际,吸收试点经验,进一步完善电气管理法规和技术标准,建立电气工程及电工登记备案制度,健全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建立村(居、社区)电气防火安全专管员和巡防队伍,完善建筑电气防火性能、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电气检测等方面要求。按规定将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器产品和开展电气设计施工的企业单位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定期公布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单位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有关技术标准,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

(五)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月至20xx年2月)。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各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集中排查整治电气安全隐患,遏制电气火灾多发势头。对查出的电气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必须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并在整改期间采取可靠的措施,确保安全。要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在每年“3·15”和“安全生产月”期间,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集中销毁假冒伪劣电器产品,集中处理违法责任人,集中督促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认真落实临汾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电气火灾治理加快推广智慧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的通知》(临安办发[20xx]29号)文件要求,全力推广使用具备CCCF认证的智慧用电安全监管系统。20xx年6月底前,本方案第(五)项规定的`场所的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安装率达50%以上,居(村)民家庭、出租居住房屋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安装率达50%以上,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电气线路升级改造率50%以上;20xx年6底前,上述指标完成率达80%以上;20xx年2底前,力争全部完成。

(六)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2月至20xx年4月)。各级、各行业部门要对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建立电气火灾防范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电气火灾防范水平,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市安委会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整治不彻底、问题突出的单位,相关职能部门要联合进行督办,依法严肃处理。

四、责任分工

在市安委会统一部署下,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综合治理的原则,由各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综合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