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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协议书

2024.01.12 居间协议

居间协议书实用。

在当今法律设施日益健全和完善的背景下,合同对于实现长期稳定的职业生涯和学习业务技术非常有利。那么,一个正规的合同应该包含哪些内容呢?合同范本网小编经过全力打造的“居间协议书”将给您留下深刻的印象,本文文件内容仅供参考使用!

居间协议书(篇1)

居间合作协议签订声明

本人(单位)以自己的名义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居间合作协议,保证身份证明(或者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的合法证件)的真实性。郑重声明本人(单位)不具备下列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

2.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金融监管机构的工作人员及配偶;

3.曾受到金融行业监管部门(含协会组织)的处罚或被列入黑名单;

4.单位委托签订居间协议的未能提供委托授权文件的;

5.以利用居间人身份变相非法集资或融资为目的;

6.以本人(单位)名义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含子公司、关联方)名义对外募集资金。

签署时间,年月日

本人/(单位)签字/(公章),

居间合作协议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居间方),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方是一家以资产管理为主营业务的中国企业法人,乙方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乙方愿意以居间人的身份,帮助甲方扩大资产管理业务规模。甲方亦同意接受乙方提供的服务。

3.为实现甲乙双方及投资者、被投资企业多方共赢,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以居间人身份为甲方非公开推广资产管理业务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信守。

一、居间事项

1.乙方在与甲方签订本协议后,甲方委托乙方非公开推广甲方所经营的资产管理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1)乙方以居间方的名义客观宣传甲方的资产管理业务及经营情况;

(2)乙方向甲方推介优质项目资源,并促成甲方与项目资源的对接、洽谈、合作;

(3)乙方向甲方推介优质合格投资者,并促成甲方与投资者的对接、洽谈、合作。

2.甲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对自身的经营范围做出调整,并及时将经营范围的调整情况通知乙方。

3.乙方充分了解甲方(含甲方子公司、关联方)的公司历史沿革、历史业绩等情况,对意向投资者宣传甲方经营情况应当做到审慎、客观、真实,并不得对意向投资者开展募集活动。

4.待乙方确认该项目方符合甲方优质项目资源标准,或意向投资者符合优质合格投资者标准后,乙方将该优质项目资源或合格投资者的全部信息(含联络人信息)交予甲方。

5.甲方将其优质项目资源、优质合格投资者标准向乙方充分说明,并在适时更新后及时告知乙方。

6.乙方向甲方推介的投资者,仅限于金融机构、工商企业(不包括自然人投资者),且该机构、企业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标准。

二、甲方的义务

1.负责资产管理业务合格投资者审核确认、投融资模式设计、风险控制、募集资金、产品备案、信息披露及投资后管理等事项;

2.向乙方推介的项目资源、投资者充分揭示投融资风险,口头或书面披露居间人身份;

3.依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报酬;

三、乙方的义务

1.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内容履行义务,并接受甲方监督。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违规开展相关业务。

四、特殊事项条款

1.居间服务费的标准,

(1)乙方向甲方推介“优质项目资源”,且甲方就该优质项目资源达成正式协议的,甲方(含甲方子公司、关联方)收取的首年度(基金)管理费的%。(范围,5%-10%)

(2)乙方向甲方推介“优质合格投资者”,且甲方就该优质合格投资者达成正式协议的,甲方(含甲方子公司、关联方)收取的首年度(基金)管理费*该(被推介)投资者的实缴出资/甲方募集资金总额的%。(范围,10%-20%)

2.甲方承诺依照资产管理公司行业惯例收取管理费,不应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不应设计管理费延后收取条款以规避支付乙方服务费的义务。如募集资金分期实缴(跨首年)或该(被推介)投资者增资,甲方收取的管理费同样依照第四条第1款标准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

3.管理费的支付以平滑机制为原则,如存在管理费提前收取(一次性收取2年或更多年度管理费)的,首年度基金管理费计算为,提前收取管理费总额/收取的年度数。

4.甲方收取的管理费到账之日的第二个工作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服务费,如因募集资金逾期到位等原因造成管理费延迟收取,相应的居间服务费顺延支付,不构成甲方违约。

5.甲方(含甲方子公司、关联方)经洽谈合作最终未能参与乙方推介的项目,或最终未接纳乙方推介的投资者出资的,无需支付给乙方任何费用,但应当向乙方说明未能达成合作的原因。

6.甲方经营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含基金产品)与乙方无关,双方就“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互不享有、承担任何权益、责任。

7.乙方应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向甲方提供居间服务,乙方不得对外宣称与甲方存在控股、实际控制、关联方等关系,不得宣称取得甲方授权从事私募股权投资募集活动。因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不支付乙方报酬。乙方因此造成甲方及第三方的相关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因违反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受到的监管部门的处罚及一切不良后果均由其自行承担。

8.乙方保证其在签订本协议后,直至本协议终止前,不会将已经推介给甲方的项目资源或合格投资者再推介给第三方,除非甲方在收到乙方全部推介信息后明确表示不会开展合作,或在收到乙方全部推介信息后超过3个月未与乙方推介的项目资源或合格投资者开展合作。本款“开展合作”是指甲方已与乙方推介的项目资源或合格投资者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性质的法律文件,或甲方已就合作事宜开展实质性的前期准备工作(如依招标程序参与竞标等)。

9.乙方保证每年为甲方推介一个/名以上(含本数)的优质项目资源或优质合格投资者,否则视为本协议自行终止。但乙方一次性补足推介项目资源或投资者的,本协议继续有效。

10.非经乙书面许可(含电子邮件、微信等形式),甲方无权将乙方推介项目或投资者另推介给第三方,但甲方为项目寻找资金或向资金方推介项目的情况除外。甲方将乙方推介项目或投资者另推介给第三方的,由甲、乙及第三方签订相关协议。

五、保密条款

本协议任何条款,及本协议所涉及的客户的任何资料,均属于应该保密的信息,任何一方均负有保密义务。除因监管要求披露,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正式许可,不能以任何理由,在任何场合泄露、披露本协议任何条款及本协议所涉及的客户的任何资料。否则,守约方有权依照本协议第六条(违约责任)向违约方主张赔偿。

六、违约责任

1.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均可要求解除协议。

2.如果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在协议范围以外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或违约的活动,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如果乙方的上述行为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亦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向甲方、项目资源方或者投资者进行虚假不实宣传的;

(2)与项目资源方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的;

(3)利用甲方名义变相非法集资或融资的;

(4)以甲方名义从事本协议约定内容以外的经纪活动的;

(5)向投资者保证投资收益或作出其他风险承诺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金融监管要求的行为。

4.乙方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推介不合格、存在欺诈的项目资源、投资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项目资源、投资者(直接责任方)或乙方主张赔偿。乙方在向甲方赔偿后可向直接责任方追偿。

七、其他事项

1.乙方知悉并同意,乙方的工作人员并非甲方的员工,不因为从事居间活动而与甲方形成任何劳动关系,不纳入甲方劳动编制,不享有甲方员工的劳动福利、保险等权益。乙方应为其员工履行职务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2.乙方不得以甲方或甲方授权代表等身份,代表甲方发表、签署任何文件、或承诺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甲方或甲方的子公司、关联方支付乙方居间服务费5个工作日内,乙方须给付款方开具合规发票。

八、争议的解决及管辖

因本协议执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解决。

九、生效条款

1.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一式份,甲乙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如乙方每年为甲方推介一个/名以上(含本数)的优质项目资源或优质合格投资者,且乙方未有违约行为发生的,本协议到期后自动顺延。

签署时间,年月日

甲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居间协议书(篇2)

委托人甲(出售、出租方)

居间方

委托人乙(买入、承租方)

第一条 (订立合同的前提和目的)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居间方接受委托人甲、乙的委托,促成委托人甲、乙订立房地产交易____________(买卖/租赁)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的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提供居间房地产的座落与情况)

委托人甲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弄___________号__________室共___________套,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平方米,权属为____________,权证或租赁凭证编号_______________,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乙对该房地产情况已充分了解。

第三条 (委托事项)

(一)委托人甲委托事项(共__________项)

主要委托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委托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人乙委托事项,(共______项)

主要委托事项,

1、

2、

其他委托事项,

1、

2、

3、

第四条 (佣金标准、数额、收取方式、退赔)

(一)居间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人甲委托的事项,委托人甲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1、按该房地产______________(总价款/月租金计)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__币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二)居间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人乙委托的事项,委托人乙按照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1、按该房地产___________(总价款/月租金计)___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三)居间方未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的,按照下列约定退还佣金,

1、未完成委托人甲委托的主要事项第()项、其他事项第()项的,将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_____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___元,退还委托人甲。

2、未完成委托人乙委托的主要事项第()项、其他事项第()项的,将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具体数额为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元,退还委托人乙。

第五条 (合同在履行中的变更及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对方,并征得相对方的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_______天内,签订补充条款,注明变更事项。

未书面告知变更要求,并征得相对方同意;擅自变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本合同履行期间,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三方商定,居间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委托人甲、乙利益的;

3、其他过失影响委托人甲、乙交易的。

(二)三方商定,委托人甲、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居间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居间方利益的;

4、其他造成居间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三方商定,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按照合同约定佣金总额的___________%,计__________币_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各守约方。

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第七条 (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项进行解决,

1、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订立合同数量)

本合同壹式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____份。

补充条款

—————————————————————————

委托人甲(名字/名称)

居间方(名称)

委托人乙(名字/名称)

居间协议书(篇3)

甲方:

1、根据承接合作工程项目的需要,在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预结算、技术方案、施工合同、资料管理、竣工交验等方面给予乙方相应的协助和指导。

2、监督乙方对甲方企业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的使用,若发现乙方违法违规使用上述证件,或损害甲方利益时,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证件并有权解除本协议。

3、乙方在施工中不能履行甲方与业主所签合同或发生投诉、媒体曝光等损害甲方声誉的情形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将合作工程收回或委托其他队伍施工,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并赔偿甲方损失。

4、甲方对乙方所承接工程进行项目评估后,如发现该工程报价低于成本价,可要求乙方采取措施挽回损失或终止该工程,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

1、承担投标全过程的各种费用,保证工程实施的全部费用和实施工程保修的各项费用。

2、如工程不中标,乙方为此工程所有花费由乙方全部自行承担,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费用补偿或索赔要求。任何原因引起的乙方各种保证金、担保(现金或保函)等费用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自觉履行本工程项目所签订的一切合同或协议,包括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及其与本项目有关的材料买卖合同、劳务合同、机械租赁合同、专业分包合同等全部工程合同。

4、乙方对合作工程项目的生产经营活动负完全责任,并保证在合作工程中全面履行甲方对业主的一切承诺,服从甲方的指导和监督。如乙方不能履行甲方与业主所签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居间协议书(篇4)

居间合作协议签订声明

本人(单位)以自己的名义与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居间合作协议,保证身份证明(或者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的合法证件)的真实性。郑重声明本人(单位)不具备下列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

2.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金融监管机构的工作人员及配偶;

3.曾受到金融行业监管部门(含协会组织)的处罚或被列入黑名单;

4.单位委托签订居间协议的未能提供委托授权文件的;

5.以利用居间人身份变相非法集资或融资为目的;

6.以本人(单位)名义或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含子公司、关联方)名义对外募集资金。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本人/(单位)签字/(公章):

居间合作协议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居间方):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方是一家以资产管理为主营业务的中国企业法人,乙方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乙方愿意以居间人的身份,帮助甲方扩大资产管理业务规模。甲方亦同意接受乙方提供的服务。

3.为实现甲乙双方及投资者、被投资企业多方共赢,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以居间人身份为甲方非公开推广资产管理业务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信守。

居间协议书(篇5)

矿山居间协议书是矿山工作中常见的一种合同形式,用于明确矿主方和矿工方之间的权责关系,确保双方合作顺利进行。本文将详细介绍矿山居间协议书的具体内容,为读者提供更深入的了解。


一、协议的目的和背景


矿山是人类开采地下资源的重要场所,为了规范矿业活动,并保证双方权益,矿主方和矿工方需要签订协议,明确各项约定和责任。本协议的签订是为了平衡矿主方和矿工方的权益,保证合作的公平、公正和可持续性发展。


二、合作期限和范围


本协议规定了合作的具体期限和范围。合作期限应明确起止日期,并可根据需要进行续签。合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矿山资源的开采、设备维护、安全管理、环境保护等。同时,协议还应规定合作期内矿山资源的分配和利益的分配方式,确保双方在合作中都能获得合理的利益。


三、双方的权责和义务


矿主方和矿工方在矿山开采中分别承担不同的角色和责任。矿主方应提供矿山资源和必要的设备和工具,确保矿山的安全和运营的正常进行。矿主方还应负责矿工的培训和安全教育,确保其具备开采矿山的能力。矿工方则负责按照矿主方的要求,开采矿山并完成矿山开采指标。双方应共同保护和维护矿山环境,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保证矿山开采的可持续性发展。


四、合作报酬和分配方式


矿山居间协议书应明确矿工方的劳动报酬以及分配方式。报酬应根据矿山开采的产量和质量进行计算,并按照约定的方式进行支付。分配方式可以是按工作量分配,也可以是按煤炭产值分配。在分配方面,应确保矿工方的合理利益,避免不公平的情况发生。


五、安全管理和责任追究


矿山属于高风险环境,安全管理是矿山工作的重要方面。协议书应规定矿主方的安全管理职责,包括设备维护、应急措施、事故处理等。同时,协议还应规定矿工方的安全责任,要求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程序。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应按照协议的规定进行处理。


六、解决争议和协议变更


矿山居间协议书应规定解决争议的方式和程序,例如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进行解决。同时,协议还应明确在需要变更协议内容时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双方在合作中能够及时做出调整和变更。


七、附则


协议还应包括一些附则,如协议的生效条件、违约和解除协议的条款等。这些附则是协议的补充和补充,确保协议的完整和有效。


以上是对矿山居间协议书的详细介绍。这一协议对于矿山开采合作具有重要的指导和规范作用,可以确保双方在合作中的权益和义务得到平衡。矿山工作是一项高风险的工作,与此相关的合作协议的签订,不能仅仅是一纸空文,而应具备详细、具体和生动的内容,为双方的合作提供良好的保障。

居间协议书(篇6)

1、双方合作工程项目受甲方统一管理,可以采取灵活的经营策略和管理模式,但总体管理方式不能与甲方的管理原则相违背,同时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作为独立核算实体,自主经营,并对合作工程项目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经营成果承担责任。甲方仅对合作工程项目的合同、财务、工程质量、工期进度、安全和文明施工等进行监控和管理。乙方在经营中必须遵守甲方的整体经营方针和政策,不得损坏甲方的市场形象。

3、合作工程项目的资金必须从财务走账。所有工程资金必须先入甲方账户,甲方在收取本协议约定的管理费后拨付至乙方专设的项目账户。工程款的支付一律采用支票结算的方式,乙方必须提供有效合法的正式发票。合作工程资金必须先保证项目施工的需要,即必须在支付完项目材料费、劳务费、专业分包工程款等工程费用及所有债务全部支付完毕后方可另外分配使用,否则甲方在拨款之前有权决定分配以满足工程需要。

4、项目中标后,乙方可以以自身的名义自行对外签订劳务分包、工程分包、材料购租、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并独立承担经济、法律责任,同时报甲方合作工程管理部备案。也可以以甲方的名义对外签订上述合同。但乙方不得擅自以的名义签订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协议或进行其他商务活动,如发现未经甲方授权同意对外签订其任何协议、合同,此协议或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为无效,甲方同时对乙方每起类似情形罚款______元,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5、乙方的项目施工组织不能满足业主、监理和甲方的要求时,甲方有权采取任何措施包括另行组织其它队伍进场施工或解除双方已签订的分包合同等措施来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权承担。由于为达到合同履约而增加的投入由乙方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