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范本

小区物业服务合同

小区物业服务合同集锦11篇。

随着法律法规可影响到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很多时候都需要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双方的承诺才能产生法律效益。想知道“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的内涵和背后的故事请继续阅读,如果这篇文章对你很有用请收藏起来以备查阅!

小区物业服务合同 篇1

甲方(业主):____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公司):____________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给乙方:

(1)物业使用说明书;

(2)业主身份证明文件;

(3)房屋面积测量报告。

2. 甲方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对其所开发的物业进行管理的,应向乙方提供委托协议。

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信息:

(1)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设施、设备位置和使用情况;

(2)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停车场所情况;

(3)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维护情况;

(4)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卫生情况。

4. 甲方应保证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设施、设备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5. 甲方应保证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和公共卫生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6. 甲方应保证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维修、保养和维修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列服务:

(1)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服务;

(2)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维修服务;

(3)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维护服务;

(4)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卫生服务。

2.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

(1)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2)服务质量等级评定文件;

(3)维修、保养、维护报告。

3. 乙方应保证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设施、设备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4. 乙方应保证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和公共卫生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5. 乙方应保证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维修、保养和维修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三、甲方和乙方的违约责任

1. 甲方和乙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应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甲方和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应提前7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可根据情况核销部分或全部违约造成的损失。

四、合同的生效

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小区物业服务合同 篇2

代表人: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第一条根据《怡清园业主公约》、《怡清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怡清园业主委员会委托________公司为怡清园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受托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区域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遵守本合同约定。

第二条委托服务的事项

受托方应提供以下服务: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包括:楼盖、屋顶、外墙、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

2、共用设施、设备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运行管理,包括:道路、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停车场、污水管、共用照明、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门禁、电梯等;

3、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4、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处理等;

5、小区内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维护;

6、用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等手段维持公共秩序,阻止可疑之人进入本小区,将在本小区内作案的'犯罪嫌疑人送有司查办;

7、保管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8、按北京市的政府有关规定代收、代缴水电等费用;

9、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根情节轻重采取规劝、制止(限于紧急状态且不得使用器械)向业主委员会报告、向法院起诉等必要措施;

10、其他通常应当由物业服务公司提供的小区公共服务,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受托方可以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或服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嫁给第三方。

受托方不履行上述某项义务或提前终止合同给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第三条服务收费标准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向受托方交纳以下费用:

1、保洁费(含化粪池清掏费和垃圾清运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__元收取;

2、保安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__元收取;

3、小区绿化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__元收取;

4、门禁、监控、消防系统运行费公共照明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__元收取;

5、水泵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__元收取,无水泵的二、三号楼不收;

6、电梯费(含电梯检验费与电梯用电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__元收取,无电梯的二、三号楼不收;

7、公共设施维修费,由受托方按套内面积每平方米每季____元收取;

8、管理费(含营业税与物业服务公司的利润),由受托方按套内面积每平方米每季__元收取;

9、供暖费,由受托方按套内面积每平方米每个供暖年度____元收取;

10、停车管理费,由受托方按地上每车每季_________元、地下每车每季_________元收取;停车场地使用费,由受托方按地上每车每季_________元、地下每车每季_________元收取;临时停车,每次逗留时间不超过______小时的来客免收,超过____小时的按地上每车每小时______元、地下每车半小时______元收取管理费,超过半小时算一小时,不足半小时不算,大型车辆加倍。

商铺的管理费、暖气费按套内面积收取。第1-6项收费按每100平米套内面积折算为一户,电梯费暂不收取。如商铺需要经常性地使用电梯,须事先与业主委员会商定电梯费价格。

第四条交费办法

上述第1-7项收费及第9项供暖费、第10项车辆管理费应与受托方完成相关任务的支出(含提供相关劳务的工人工资)相符,多余部分受托方应交给业主委员会,归全体业主共有。停车场地使用费应于收费后按季交给产权人或共同产权人(由业主委员会代表)受托方的利润与受托方管理层的工资只能从管理费中提取。

管理费于提供服务后按季交纳,暖气费按供暖年度预交,其他费用均按季预交交。相关服务开始提供满一月后尚未交纳的,受托方可以在公告栏公示催交。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或由物业代收、代交的费用逾期的,从享受服务满一月之日起受托方可以加收滞纳金:逾期的第一个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一的滞纳金;逾期的第二个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从逾期的第三个月起,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第五条家庭服务

受托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一周内制定各种家庭维修服务的收费标准(维修辅助材料如螺丝、钉子、凝结剂等包括在维修服务费内)与保证修理质量的时间,报业主委员会备案后公布。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在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出委托时,受托方必须接受委托并按公布的标准收费;在保质时间内出现修理质量问题的,受托方应当免费返修。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需要的主要材料用户可自行购买,如需受托方提供则应先跟用户就材料价格达成一致意见。

第六条服务标准

受托方的服务质量应达到下列要求:

1、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建立维修服务回访制度,每年进行年检并保存大、中、小修的相关记录,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2、保洁服务:居住区域的道路、楼梯每天清扫一次,垃圾每天清运一次,及时清理居住区内公共场所的废弃物,及时清扫积水和积雪,及时组织清理乱堆放的物品、乱张贴的宣传品。

3、保安服务:24小时专人值守,进行日常巡查,对火警事故、交通事故、治安事件以及其它紧急情况有处理预案并于事发时及时处理,配合派出所处理区内的违法现象,不得对业主及其家属使用暴力,对来犯外人使用暴力时不得超出正当防卫限度。

4、绿化管理:绿地无杂物,基本无裸露土地,草木修剪及时,无明显枯枝及病虫害现象。

5、消防管理:建立消防责任制,定期进行消防训练,定期巡查、检修消防设备,保证消防设备完好并有明显标志。

6、车辆管理:车辆停放有序,设有专人负责看管,对区内停放车辆的人为损伤与区内停放车辆的失窃负补充责任(就侵权人或保险公司赔偿后剩余的损失负责)

7、装修管理:监督业主和施工单位遵照有关规定进行装修并对装修过程进行监控。

8、档案资料管理:设专人管理,建立档案资料管理办法,并对物业基础资料和业主入住后的相关资料统一管理。

9、急修:_________小时内完成,及时率达_______%以上;小修:_________小时内完成,及时率达______%以上。

10、供暖:保证门窗长时间关闭的情况下顶楼北向房间气温不低于15度。

第七条保障措施

为保证以上约定达到目的,委托方享有下列权利:

1、审定受托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及需要业主与物业使用人遵守的各项规章制度;

2、检查受托方管理、服务工作的执行情况;

3、审查受托方的费用支出情况(管理费除外)并在小区内公告;

4、按季(或按半年、按年,依群众意见的强烈程度而定)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受托方工作的满意程度进行民意测验,民意测验的样本数不得低于_________人。

委托方在享有上述权利的同时应履行如下义务:

1、在合同有效期内向受托方无偿提供套内面积____平方米的物业管理用房(已提供);

2、向受托方提供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这些材料已由开发商交给受托方);

3、当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协助受托方催交;

4、协助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物业服务与收费遗留问题。

第八条奖惩

受托方提供服务或进行管理应尽量做到服务及时、高效(质量)节约、和善,使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受托方的服务与管理满意。民意测验将对本合同第二条、第四条规定的委托事项分别按及时、高效(质量)节约、和善四个指标打分后取平均值。民意测验对受托方的平均满意率达到_________%为受托方取得全部管理费的条件。平均满意率每降低_________个百分点,应扣减测验前一季度和测验后一季度的管理费各_________%.平均满意率不足_________%,委托方可提前单方解除合同并免除负违约责任。平均满意率超过_________%,或平均满意率超过_________%且有明显的通货膨胀(_________%以上),委托方应建议业主大会适当提高下一年度的管理费标准。

第九条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

1、本合同有效期限为一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本合同到期时,任何一方不愿续约的,应当提前_________天告知对方,否则视为同意本合同自动顺延一年。但因服务质量太差导致业主与物业使用人抽样调查平均满意率低于_________%而提前解除合同的,不受“提前告知”条款限制。

3、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受托方必须于_________日内向委托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委托方应当采用公告催交、出具证明材料、出庭作证等方式协助受托方追收欠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当交纳的费用。

第十条附则

1、本合同草签后需依《____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进行公示,公示_________天后无异议或异议者不足规定人数的,加盖业主委员会印章,合同正式生效。

2、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时可对合同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补充协议实质性地修改了合同条款的,需要完成《____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公示程序。

3、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当向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

委托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区物业服务合同 篇3

甲方:重庆市物业管理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解放碑街道解放碑路1号

联系方式:023-69911111

乙方:业主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解放碑街道解放碑路1号

联系方式:023-69911111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物业管理服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

(一)物业管理服务范围

1. 小区日常维护管理

2. 保安服务

3. 清洁服务

4. 维修服务

5. 其他物业管理服务。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的价格:

物业管理服务价格按照下列方式计算:

1. 日常维护管理

每次维修费用以人民币(大写)50元/平方米计算,费用由甲方收取。

2. 保安服务

每次保安费用以人民币(大写)20元/平方米计算,费用由甲方收取。

3. 清洁服务

每次清洁费用以人民币(大写)10元/平方米计算,费用由甲方收取。

4. 其他物业管理服务

根据甲方需要,其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甲方收取。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的变更、终止和结算

1. 物业管理服务变更

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或终止物业管理服务。

2. 物业管理服务结算

每次维修费用、保安费用、清洁费用以及其他物业管理费用,应在物业管理服务完成后3日内,由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向乙方结算。

3. 其他约定事项

其他约定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2.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设施和设备。

3.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监督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4.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协助乙方完成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高质量的物业管理服务。

2.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3.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协助甲方完成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4.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小区安全。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

1. 合同的变更、终止

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终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2. 合同的变更、终止

合同的变更、终止,应当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并签署变更、终止协议。

第八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签字:

盖章:

日期:

乙方:

签字:

盖章:

日期:

小区物业服务合同 篇4

委托方XX业主委员会

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________

受委托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住宅及配套设施

座落位置:北京市海淀区永泰庄北路甲19号

占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第一条 根据《怡清园业主公约》、《怡清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怡清园业主委员会委托________公司为怡清园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受托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区域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遵守本合同约定。

第二条 委托服务的事项

受托方应提供以下服务: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包括:楼盖、屋顶、外墙、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

2、共用设施、设备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运行管理,包括:道路、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停车场、污水管、共用照明、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门禁、电梯等;

3、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4、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处理等;

5、小区内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维护;

6、用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等手段维持公共秩序,阻止可疑之人进入本小区,将在本小区内作案的犯罪嫌疑人送有司查办;

7、保管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8、按xx有关规定代收、代缴水电等费用;

9、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根情节轻重采取规劝、制止(限于紧急状态且不得使用器械)向业主委员会报告、向法院起诉等必要措施;

10、其他通常应当由物业服务公司提供的小区公共服务,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受托方可以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或服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嫁给第三方。

受托方不履行上述某项义务或提前终止合同给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第三条 服务收费标准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向受托方交纳以下费用:

1、保洁费(含化粪池清掏费和垃圾清运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XX元收取;

2、保安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 XX元收取;

3、小区绿化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 XX元收取;

4、门禁、监控、消防系统运行费公共照明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XX元收取;

5、水泵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XX元收取,无水泵的二、三号楼不收;

6、电梯费(含电梯检验费与电梯用电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XX元收取,无电梯的二、三号楼不收;

7、公共设施维修费,由受托方按套内面积每平方米每季XX元收取;

8、管理费(含营业税与物业服务公司的利润),由受托方按套内面积每平方米每季 X元收取;

9、供暖费,由受托方按套内面积每平方米每个供暖年度 XX 元收取;

10、停车管理费,由受托方按地上每车每季 XX元、地下每车每季 XX元收取;停车场地使用费,由受托方按地上每车每季XX元、地下每车每季 XX元收取;临时停车,每次逗留时间不超过2小时的来客免收,超过2小时的按地上每车每小时 1 元、地下每车半小时 1元收取管理费,超过半小时算一小时,不足半小时不算,大型车辆加倍。

商铺的管理费、暖气费按套内面积收取。第1-6项收费按每100平米套内面积折算为一户,电梯费暂不收取。如商铺需要经常性地使用电梯,须事先与业主委员会商定电梯费价格。

第四条 交费办法

上述第1-7项收费及第9项供暖费、第10项车辆管理费应与受托方完成相关任务的支出(含提供相关劳务的工人工资)相符,多余部分受托方应交给业主委员会,归全体业主共有。停车场地使用费应于收费后按季交给产权人或共同产权人(由业主委员会代表)受托方的利润与受托方管理层的工资只能从管理费中提取。

管理费于提供服务后按季交纳,暖气费按供暖年度预交,其他费用均按季预交交。相关服务开始提供满一月后尚未交纳的,受托方可以在公告栏公示催交。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或由物业代收、代交的费用逾期的,从享受服务满一月之日起受托方可以加收滞纳金:逾期的第一个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一的滞纳金;逾期的第二个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从逾期的第三个月起,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第五条 家庭服务

受托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一周内制定各种家庭维修服务的收费标准(维修辅助材料如螺丝、钉子、凝结剂等包括在维修服务费内)与保证修理质量的时间,报业主委员会备案后公布。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在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出委托时,受托方必须接受委托并按公布的标准收费;在保质时间内出现修理质量问题的,受托方应当免费返修。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需要的主要材料用户可自行购买,如需受托方提供则应先跟用户就材料价格达成一致意见。

第六条 服务标准

受托方的服务质量应达到下列要求:

1、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建立维修服务回访制度,每年进行年检并保存大、中、小修的相关记录,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2、保洁服务:居住区域的道路、楼梯每天清扫一次,垃圾每天清运一次,及时清理居住区内公共场所的废弃物,及时清扫积水和积雪,及时组织清理乱堆放的物品、乱张贴的宣传品。

3、保安服务:24小时专人值守,进行日常巡查,对火警事故、交通事故、治安事件以及其它紧急情况有处理预案并于事发时及时处理,配合派出所处理区内的违法现象,不得对业主及其家属使用暴力,对来犯外人使用暴力时不得超出正当防卫限度。

4、绿化管理:绿地无杂物,基本无裸露土地,草木修剪及时,无明显枯枝及病虫害现象。

5、消防管理:建立消防责任制,定期进行消防训练,定期巡查、检修消防设备,保证消防设备完好并有明显标志。

6、车辆管理:车辆停放有序,设有专人负责看管,对区内停放车辆的人为损伤与区内停放车辆的失窃负补充责任(就侵权人或保险公司赔偿后剩余的损失负责)

7、装修管理:监督业主和施工单位遵照有关规定进行装修并对装修过程进行监控。

8、档案资料管理:设专人管理,建立档案资料管理办法,并对物业基础资料和业主入住后的相关资料统一管理。

9、急修:12小时内完成,及时率达95%以上;小修:72小时内完成,及时率达80%以上。

10、供暖:保证门窗长时间关闭的情况下顶楼北向房间气温不低于15度。

第七条 保障措施

为保证以上约定达到目的,委托方享有下列权利:

1、审定受托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及需要业主与物业使用人遵守的各项规章制度;

2、检查受托方管理、服务工作的执行情况;

3、审查受托方的费用支出情况(管理费除外)并在小区内公告;

4、按季(或按半年、按年,依群众意见的强烈程度而定)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受托方工作的满意程度进行民意测验,民意测验的样本数不得低于100人。

委托方在享有上述权利的同时应履行如下义务:

1、在合同有效期内向受托方无偿提供套内面积____平方米的物业管理用房(已提供);

2、向受托方提供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这些材料已由开发商交给受托方);

3、当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协助受托方催交;

4、协助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物业服务与收费遗留问题。

第八条 奖惩

受托方提供服务或进行管理应尽量做到服务及时、高效(质量)节约、和善,使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受托方的服务与管理满意。民意测验将对本合同第二条、第四条规定的委托事项分别按及时、高效(质量)节约、和善四个指标打分后取平均值。民意测验对受托方的平均满意率达到60%为受托方取得全部管理费的条件。平均满意率每降低5个百分点,应扣减测验前一季度和测验后一季度的管理费各5%.平均满意率不足40%,委托方可提前单方解除合同并免除负违约责任。平均满意率超过80%,或平均满意率超过70%且有明显的通货膨胀(10%以上),委托方应建议业主大会适当提高下一年度的管理费标准。

第九条 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一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到期时,任何一方不愿续约的,应当提前30天告知对方,否则视为同意本合同自动顺延一年。但因服务质量太差导致业主与物业使用人抽样调查平均满意率低于40%而提前解除合同的,不受“提前告知”条款限制。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受托方必须于10日内向委托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委托方应当采用公告催交、出具证明材料、出庭作证等方式协助受托方追收欠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当交纳的费用。

第十条附则

本合同草签后需依《怡清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进行公示,公示15天后无异议或异议者不足规定人数的,加盖业主委员会印章,合同正式生效。

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时可对合同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补充协议实质性地修改了合同条款的,需要完成《怡清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公示程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当向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

委托方签章: 受托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小区物业服务合同 篇5

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 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业服务企业), 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 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等级及证书号, 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 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前期物业服务中的权利和义务,依照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以□招投标□协议方式选聘乙方提供前期物业服务,并就前期物业服务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对业主的效力

甲方与物业买受人订立物业买卖合同时,将临时管理

规约与本合同作为物业买卖合同的附件。

物业交付前,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甲方,甲方享有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物业交付后,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业主(包括物业实际使用人,下同),业主享有本合同约定的相关权利,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

第二条 委托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委托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居住物业(□多层住宅□高层住宅□别墅□ )□公共物业(□办公、写字楼□商业□工业园区□ )

坐落位置, 市 县(市、区) (路、街) ___________________

东至 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 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 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 ___________________

规划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二。

第三条 乙方提供物业服务的内容

(一)根据法律、法规和临时管理规约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有关制度、物业服务方案、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保管相关的工程技术资料、承接查验资料并告知全体业主;

(二)负责建筑物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本物业共用部位细目见附件三;

(三)负责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本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细目见附件四;

(四)负责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清运等;

(五)负责物业公共园林、景观及设施的养护和管理;

(六)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维护、车辆停放、安全防范等事项;

(七)负责物业服务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八) 装饰装修管理;

(九) 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条 物业服务标准

乙方按照以下第 种物业服务标准提供物业服务,

(一) 物业服务标准中的 级物业服务标准。详见附件五;

(二)约定的标准。详见附件五。

第五条 合同的履行期限

本合同的履行期限为以下第 种,

(一)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自 年 月 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续聘或重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止。

第六条 物业服务费

(一)计费方式

本物业前期服务费为以下第 种计费方式,

1、包干制。由甲方、业主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2、酬金制。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按以下第 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甲方、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1)每□ 月□ 年在应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按 %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 月□ 年在应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提取 元的酬金;

(3)___________________ 。

实施酬金制计费方式,乙方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每年 月 日至 月 日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并接受审计监督。

(二)收费标准

物业服务费按照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房屋建筑面积收取。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按房屋测绘机构实测的房屋建筑面积收取。

1、居住物业类,

□多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别墅, 元/平方米·月

□ , 元/平方米·月

2、公共物业类,

□办公、写字楼, 元/平方米·月

□商业, 元/平方米·月

□工业园区, 元/平方米·月

□ , 元/平方米·月

(三)交费人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尚未出售或尚未交付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甲方足额承担;已交付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承担。

(四)物业服务费构成

物业服务费包括物业服务成本(由人员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绿化养护费用、清洁卫生费用、秩序维护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管理费分摊、固定资产折旧以及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组成)、法定税费和乙方的合理利润。

(五)物业服务费交纳

甲方的物业服务费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月□季□半年交纳。业主的物业服务费从物业交付次日起按□月□季□半年交纳。

甲方、业主于每个缴费周期起始日起 日内交纳物业服务费。逾期未交纳的,乙方以通知书、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书面形式催告甲方、业主在合理期限内交纳。经催告后无正当理由仍未交纳的,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它

1、甲方、物业所有权人与物业实际使用人约定由物业实际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从其约定。甲方、物业所有权人负连带责任。甲方、物业所有权人与物业实际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甲方、物业所有权人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2、物业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原业主结清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结算至产权转移之日止。

3、乙方对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同一物业类型、同一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的,按统一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

4、在本合同期内,业主依法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物业的物业服务费为 元/平方米·月。

第七条 车位使用及车辆停放服务费

(一)有产权车位、车库的机动车辆停放服务费,车位使用人按地面车位(含架空层车位) 元/个·月、地下车位 元/个·月、封闭式车库 元/个·月、   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

(二)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停放机动车辆的,车位使用人按照元/个·月的标准交纳车辆停放服务费。所交纳费用扣除管理成本的所得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三)其他车辆停放服务费,

摩托车 元/辆·月;

电瓶车 元/辆·月;

自行车 元/辆·月;

元/辆·月。

以上(一)至(三)项车辆停放服务费□包括□不包括车辆保管费用。

第八条 特约服务

特约服务是指除本合同第三条所约定服务内容之外的其他服务,包括 ___________________ 。业主需乙方提供的,与乙方订立特约服务合同。

第九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代表业主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有监督、建议的权利;

(二)代表业主审定乙方提交的物业服务方案及公共管理制度,听取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三)监督并协助乙方物业服务工作的实施,临时管理规约及公共管理制度的执行;

(四)在销售物业时,将临时管理规约和本合同作为物业买卖合同的附件;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物业买卖合同的约定,移交权属明确、资料完整、质量合格、功能完善、配套齐全的物业;

(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与乙方办理物业承接查验手续;

(七)催告物业买受人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接收物业;

(八)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商品房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物业保修责任;

(九)委托乙方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公共部分进行经营管理;

(十) 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和特约服务费;

(二)将房屋装饰装修禁止行为以及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等注意事项告知业主;

(三)负责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并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四)对甲方、业主违反国家、本省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劝阻,劝阻无效的及时书面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五)依照本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相应的物业服务,并承担物业服务责任,接受甲方、业主的监督;

(六)依照国家、本省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制订物业服务方案和公共管理制度。负责编制本物业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不将本物业整体或主要义务委托给其他方管理,但可以将本合同中的专项服务事项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

(八)在本物业的显著位置,将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九)妥善保管和使用本物业档案、物业服务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不将业主信息用于物业管理活动之外的其他用途;

(十) 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一条 共有部分经营收益

属于业主所有的共有部分经营收益,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定期向所有权益人公布并提供查阅,

(一)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物业管理区域内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补充专项维修资金;

(二)补充物业服务费的不足;

(三) 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二条 物业服务用房和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

甲方在本物业承接查验协议签订后 日内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无偿提供并移交经过装修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服务用房和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

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位于 □号楼□幢□座 单元 层 号;地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位于 □号楼□幢□座 单元 层号;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位于 □号楼□幢□座 单元 层 号。

物业服务用房、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属全体业主共有,乙方和业主委员会无偿使用并负责维修、养护,不进行买卖和抵押,不改变其用途。

第十三条 共有部分物业承接查验

(一)甲方在物业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业主使用15日前,与乙方办理完成查验工作,签订承接查验协议。

(二)物业承接查验,按下述第 种方式,

1、邀请业主代表以及物业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2、聘请相关专业机构协助进行。

(三)乙方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共有部分及相应的物业档案查验,现场查验20日前,甲方向乙方移交以下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共用设施设备清单及其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物业承接查验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四)乙方查验发现共有部分与竣工图及其规划设计审批文件不符或者有质量安全问题的,书面告知甲方,甲方按照规定处理,二三车库机动车辆的车位,应当委托乙方管理服务,车位使用人按露甲方未能及时整改的遗留问题,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解决,___________________ 。

(五)本物业承接查验费用由□甲方□乙方按照□包干□按实结算、多退少补的方式承担,承接查验费用 元。

(六)物业承接查验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专项维修资金

(一)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使用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专项维修资金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专项维修资金存入银行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按幢立账、按户核算。

(三)业主转让物业时,其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予退还,与房屋所有权同时转让。

(四)乙方每年至少公布一次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接受业主的监督。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由业主委员会公示。

第十五条 物业保修

甲方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修责任。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修服务的,相关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十六条 免责条款

以下情形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服务不能继续履行的,乙方及时通知甲方、业主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但乙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责任,乙方未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乙方不免除责任;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采用合理方式告知业主,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五)因非乙方责任而出现需要维修的项目,但相关业主或使用人不配合而造成的损失的;

(六)业主改善自用部分、使用共用部分时,乙方已提出合理的建议或已尽可能阻止业主的危险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违章装修、未及时维修或提供维修便利,而业主未采纳建议或未接受阻止,导致损害后果的;

(七) 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一)合同履行期限内,经乙方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协商一致,可订立变更协议或补充协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物业服务企业与甲方、业主协商,并经甲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1、公共服务产品能耗价格调整的;

2、业主要求物业服务内容和物业服务等级变动的;

3、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费用调整的;

4、其他政策性费用调整的。

(三)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未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合理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可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同履行期限内,乙方的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标准,甲方、业主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整改,逾期未整改,给甲方、业主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业主可解除合同。

(五)合同履行期限截止,本合同终止。业主大会仍未成立的,甲方与乙方可续订合同。经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要求,续聘或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第十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部分,甲方、业主有权拒绝交纳;己经交纳的,乙方予以返还,并向甲方、业主支付 %的违约金。

(二)甲方、业主未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经乙方书面催告限期交纳仍未交纳的,承担违约期间未付金额 %的违约金。甲方、业主有正当理由的除外。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乙方的服务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标准,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给业主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乙方先行赔付后向甲方追偿。业主不以甲方违反合同约定为由拒绝或主张减免交纳物业服务费。

业主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乙方的服务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标准,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给甲方、其他业主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乙方先行赔付后向违约业主追偿。

(四)乙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甲方、业主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整改,逾期未整改,给甲方、业主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五)甲方、乙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向对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承担赔偿责任。

(六) 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履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有关部门或行业组织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

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份,售房现场、物业服务处各公示一份,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小区物业服务合同 篇6

采购单位(甲方)

供 应 商(乙方)

签 订 地 点 签 订 时 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条款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服务名称:

2、服务数量:(按项目需要、人员设定)

3、服务内容:

第二条 合同金额

本项目合同金额, (详见报价表)。

第三条 服务时间及地点

1、服务时间:

2、服务地点: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与采购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且符合相应的服务规范及标准。

第四条 售后服务、质保期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采购文件(或者服务方案)、响应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质保期及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

第五条 付款方式

详见采购需求。

第六条 履约保证金,

第七条 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 验收

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服务依据采购文件(或者服务方案)上的服务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符合采购文件(或者服务方案)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甲方应当在到成交人的服务成果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2.乙方提交服务成果前应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服务成果交给甲方。

3. 对技术复杂的服务,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4. 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成果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提交服务成果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服务成果款额_____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甲方无故延期接收服务成果、乙方逾期提交服务成果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服务成果款额____违约金,超过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逾期付服务成果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逾期服务成果款额______滞纳金。

3、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且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改正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因乙方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

5、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服务成果款额___收取违约金。

6、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履约验收不合格的整改后再次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撤销合同。

第十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服务成果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成果质量进行鉴定。服务成果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成果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二条 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五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1、政府采购文件(项目需要);

2、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服务方案);

3、磋商声明书;

4、成交通知书。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代理机构一份,甲乙双方各两份。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

年 月 日乙方(章)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小区物业服务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乙方在充分理解、认可《一期地下室车位租赁协议》、《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及小区相关管理规定,并对一期地下车位现状有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在一期地下车位已经达到交付使用的条件下,经与甲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租赁一期地下室号车位,租赁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因该车位是出售车位,故在租赁期间若有业主购买该车位,乙方须服从甲方安排,另行调整车位,但甲方应于一周前通知乙方。

二、车位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使用未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租金),车位管理费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押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乙方在签订合同时,须缴纳一个月车位租金、管理费和押金(此项押金租赁期满时退还),以后乙方按月向甲方缴纳费用。

如乙方不按时交纳车位租金、管理费的,甲方有权收回车位转租/出售给他人,并从押金中扣除所欠费用。

三、该车位由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统一进行管理,乙方使用车位必须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服从停车场管理人员管理,车辆入场凭证泊车,出场验证放行。

违反规定者情节严重拒不服从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乙方必须爱护车场内公共设施,造成损坏的必须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四、本车场限高_________米。在车位租赁合同期内,租赁车主合法拥有该车位平时之使用权,该使用权仅限于:小型车辆的停放用途。乙方所租用的车位只准乙方登记的车辆使用,乙方如更换车辆、车牌号、车型和车身颜色等,需事先到管理处登记备案。

五、停车场收取的`租金及管理费用于车位日常保洁、出入交通管理、车场各种设施电器的用电用水和耗材、墙地面涂料、维护人员费用等。不包含车辆保管费,物业公司不承担车辆及车内物品的保管责任,物业公司对本小区业主/业户使用车位期间发生的车辆及其零配件、车内物品的遗失、损失概不负责。

六、车位租赁合同期满后,经乙方申请可以续订合同,但乙方必须在合同期满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续订合同,否则将视为自动终止租赁,该车位转租/出售他人时不再另行通知。

七、如因物价变动的因素影响,合同期内甲方有权根据政府有关部门规定调整车位租金及管理费,但须及时通知乙方。

八、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JhT868.cOM

小区物业服务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资质证书编号: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__(物业名称)的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建筑区划(以下简称本建筑区划)基本情况

建筑区划名称:

建筑区划类型:_____(住宅、别墅、商务写字楼、医院、学校、商业、工业、车站、码头、机场、其他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成都市_______区(市、县)_______路(街道)_______段(巷)_______号附_______号;

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

东南

西北

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建筑区划划分意见书见附件二。

第二条乙方为本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情况,详见附件三。

第三条甲方应于(具体时间)向乙方提供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

物业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四条建筑物专有部分损坏时,业主、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使用人承担。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物业公共服务事项和质量应符合下列约定:

(一)建筑物共有部位及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详见附件四;

(二)公共绿化的维护,详见附件五;

(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维护,详见附件六;

(四)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详见附件七;

(五)物业使用中禁止行为的告知、劝阻、报告,详见附件八;

(六)物业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的帐务管理,详见附件九;

(七)物业服务档案和物业档案的保管,详见附件十;

(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乙方承接本建筑区划的物业服务时,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对建筑物共有部分及其相应档案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档案、物业服务档案、业主名册等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方、乙方、原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十三。

第七条乙方根据物业的使用性质和特点及下述约定,按房屋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公共服务费用。

1、住宅建筑区划内:

住宅用房: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其中:

绿化养护费用: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秩序维护费用: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办公费用: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其中:

绿化养护费用: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秩序维护费用: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办公费用: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集中供热、供暖等系统的运行与维护费、建筑物附属设施设备按规定需强制检测的费用,依据其实际支出,由业主在上述物业服务费用外合理分摊,具体费用标准由甲方、相关业主与乙方另行约定。

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为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2、别墅建筑区划内:

住宅用房: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其中:

绿化养护费用: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秩序维护费用: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办公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其中:

绿化养护费用: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秩序维护费用: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办公费用: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为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3、建筑区划内:

非住宅用房: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其中:

绿化养护费用: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秩序维护费用: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办公费用: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住宅(别墅除外)用房: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其中:

绿化养护费用: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秩序维护费用: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办公费用: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为_________元整/月·_________平方米。

本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不含物业保修期满后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更新、改造的费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更新、改造的费用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中列支,并按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比例分摊。

第八条业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本合同的约定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用。

第九条按照价格法相关规定,依据上年度成都市物价指数标准及物业服务质量的年平均业主满意度情况,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可以相应上浮或下调;具体调整比例由甲、乙方双方另行约定。

第十条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按下述第_____种计费方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

(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_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1、每(月/年)在应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按_____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月/年)在应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提取_________元整的酬金。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年/季/月)交纳,业主应在(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违约金的支付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每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并接受审计监督。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本建筑区划内按规划配建的停车场(库)、位,由乙方进行管理和维护的,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范设置相关标识,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停车场(库)的照明、消防、环境卫生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十一。

第十四条停车场(库)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停车场(库),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_________元整/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个·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

乙方按以下第种方式提取报酬:

1、按_________元整/月;

2、按费用收入_________%/月。

乙方提取上述报酬后所剩下的停车场(库)的经营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二)机动车停车场(库)属于开发建设单位所有的,应当首先满足本建筑区划内的业主、使用人停车需要;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整/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

委托乙方管理的,乙方按以下第种方式提取报酬:

1、按_________元整/月;

2、按费用收入_________%/月。

(三)机动车停车场(库)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承租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整/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

第十五条停车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由停车人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十六条本建筑区划内下列共有部分委托乙方经营的,其经营收费约定如下:

(一)网球场:

(二)游泳池:

(三)电梯轿厢:

(四):

(五):

(六):

上述经营收入扣除乙方经营成本后,收益按下列约定分配: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应当就上述共有部分的经营所得收入单独列帐,并至少每半年在建筑区划内书面公告经营所得收入的收支情况。经营所得收入扣除乙方经营成本、收益后,其剩下收益归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所有。

第十七条物业服务费计费方式采用本合同第十条第二项或者第三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中按实结算的部分年终结余或不足的处理方式:

(一)年度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转入下年继续使用;

2、直接纳入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年度结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由业主于次年第一个月底之前,按照其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追加补足;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乙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于每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甲方提出下一年度维修计划和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方案。

甲方应当将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等在建筑区划内向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公布,并每个月定期向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公布一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九条本建筑区划内,乙方、业主应按照规定向供水、供电、供气、信息、环卫等专业单位交纳水、电、气、信息、环卫等有关费用。业主自用的,由上述专业单位向业主收取;乙方使用的,由上述专业单位向乙方收取;部分业主共同使用的,由相关业主分摊;全体业主共同使用的,由全体业主分摊。

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信息、环卫等专业单位的委托代收水、电、气、信息、环卫等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二十条乙方应当协助业主配合有关部门、单位作好建筑区划内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犬只管理等工作。

第二十一条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决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二)在其制定的《管理规约》中向业主明示物业装饰装修中的注意事项、禁止事项等事项;

(三)督促业主、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对业主或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

(四)授权乙方对业主、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依照《管理规约》的约定进行劝阻、制止;

(五)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并每年对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物业服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评定;

(六)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约定内容所进行的物业服务活动;

(七)协助乙方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二十二条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负责本建筑区划内的日常物业服务工作,并配备本合同第二条所列物业服务力量履行本合同;

(二)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的问题;

(四)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办事制度、办事纪律、收费项目和标准”等信息公开制度。

(五)接受甲方、业主委员会的监督,定期向甲方报告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向甲方公告本建筑区划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采取酬金制计费方式的,应当每个月在本建筑区划内公布一次按实结算项目的物业服务资金收支帐目;

(六)结合本建筑区划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服务方案、年度服务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等;

(七)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建筑区划内的、的专项服务,但不得将本建筑区划内的整体服务责任转让给第三方,并对专业公司的服务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八)协助有关部门制止违法、违规的行为;

(九)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书面告知业主,并按规定与业主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十)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本建筑区划内共有部分的用途;如需在本建筑区划内改、扩、重建或完善配套项目,应与甲方协商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十一)本合同依法解除、协商解除、单方解除或者期满终止时,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退出本建筑区划的物业服务,并按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办理移交手续和项目退出手续;

(十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期限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时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时止。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日,甲、乙双方应就是否另行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进行协商;经双方协商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日内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自解除之日起日内,甲、乙双方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终止、解除时,乙方应将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档案、物业服务档案、业主名册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并按照《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办理移交和项目退出手续。

乙方逾期不按约定、规定办理移交工作、退出项目的,由乙方向全体业主每日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整,并从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

第二十七条在物业服务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建筑物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建筑物共有部分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附属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信息、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附属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乙方的物业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应以本合同第七条第____项约定收取的物业服务费用为基数向全体业主或相应业主支付_________元整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业主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____倍返还。

第三十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发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继续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其他情形,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甲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其减少的服务支出予以赔偿;乙方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或物业服务费用应当返还给相应业主、使用人。

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日内与甲方及其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完成交接手续。

第三十一条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物业服务,导致业主、使用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赔偿金可从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十二。

第三十二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全体业主应以本合同第七条第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为基数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整的违约金,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全体业主应予经济赔偿。

第三十三条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_________元整,作为乙方履行合同的保证。

本合同期间,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被动用后,乙方应当自上述履约保证金被动用之日起______日内足额补存。

本合同期限届满后,甲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______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本息余额如数退还乙方。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履行本合同,有违约行为发生的,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约定的违约金_________元整,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六条凡因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八条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一份由乙方向物业所在地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备案。

自本合同备案之日起______日内,甲、乙双方应就本合同备案情况和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在本建筑区划内公示,公示期限不低于30天。

第四十条本合同自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小区物业服务合同 篇9

物业保洁合同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本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就乙方对甲方提供日常保洁服务,协商如下。第一条 合同的范围

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范围、作业内容及清扫周期以《_________物业清洁标准及定期作业指导书》为准。第二条 合同履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第三条 甲方责任

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洁服务费。无偿为乙方提供保洁用水、电。

对乙方保洁质量应及时监督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要求乙方返工,直至达到质量标准。

教育有关人员遵守_________物业保洁制度,共同维护_________业内环境,爱护园内设施。

积极采纳乙方在_________物业内保洁方面的合理化建设,协助乙方处理有关投诉。

第四条 乙方责任

乙方收到甲方进驻现场书面通知后,要积极做好准备,准时进驻现场。

乙方在甲方设立作业所。作业所在业务上受乙方和甲方双重领导。认真完成规定的作业项目和标准,确保卫生质量,达到客户满意。乙方人员要统一着装,衣帽整洁,配戴本公司名牌,进入工作现场的出入证上甲方配发,遵守甲方各项内部规章制度,乙方不得在甲方服务区域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承揽业务。

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若乙方主管负责人不在作业现场,乙方临时负责人应接受甲方主管保洁负责人的监督指导,并按甲方的保洁工作标准进行检查。

乙方派出一名主管负责人负责日常保洁工作质量检查和保洁工作紧急情况的处理,并于每月 日之前将当月的保洁工作总结和下月的保洁工计划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

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用工应签定劳动协议,并办理各种用工手续,如因用工不当,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第五条 合同总价

本合同月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此款取费所列项目见《_________物业清洁标准及定期作业指导书》。第六条 付款方式

甲方在合同生效后,如未发现保洁质量问题,以转帐支票方式于每月_________日(如遇休息日或节假日,付款日期顺延)全额向乙方支付当月的日常保洁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如发现保洁质量问题,甲方按照月保洁费的 %先行扣款,然后双方协商。第七条 合同变更与终止

合同的变更与提前终止必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合同自动终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双方协商以补充合同方式解决。合同内容变更、提前终止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按月服务费 %负赔偿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费用,经乙方催讨后仍未支付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责任要求赔偿。

乙方严重失职造成甲方物业管理的重大损失,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责任要求赔偿。

乙方发生严重违约后,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一个月内仍不能采取补救措施及行动,甲方可以解除合同。第九条 违约责任

如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期限内向乙方付费,经乙方催讨后仍未支付时,对逾期未付的费用每逾一天,按交付金额的 %支付滞纳金。

如乙方未按合同要求进行优质的保洁服务(按合同标准)给甲方造成恶劣影响和损失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剩余合同款 %违约金。并要求乙方退还当月服务费。第十条 争议解决

在履行合同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选择:

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向 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合同自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_________物业清洁标准及定期作业指导书》及其他附件共_________页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区物业服务合同 篇10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1.1 甲方应提供以下物业管理服务:

(1)物业管理区域的日常巡逻维护;

(2)对小区绿化、环境卫生的日常维护;

(3)对小区公共秩序、保安、停车管理等服务;

(4)为小区业主提供相关服务,如业主委员会的组建、选举、管理等工作;

(5)其他与物业管理服务相关的事项。

1.2 甲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事项和标准;

(2)遵守国家、地方性法规、规章、标准等相关规定;

(3)保证物业管理服务的质量;

(4)及时提供必要的信息;

(5)其他与物业管理服务相关的事项。

第二条 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2.1 乙方应提供以下物业管理服务:

(1)物业管理区域的日常巡逻维护;

(2)对小区绿化、环境卫生的日常维护;

(3)对小区公共秩序、保安、停车管理等服务;

(4)为小区业主提供相关服务,如业主委员会的组建、选举、管理等工作;

(5)其他与物业管理服务相关的事项。

2.2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事项和标准;

(2)遵守国家、地方性法规、规章、标准等相关规定;

(3)保证物业管理服务的质量;

(4)及时提供必要的信息;

(5)其他与物业管理服务相关的事项。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3.1 甲方对所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的质量负责,应当确保物业管理服务的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并承担因管理不善导致的损失。

3.2 乙方对所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的质量负责,应当确保物业管理服务的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并承担因管理不善导致的损失。

3.3 甲、乙双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性法规、规章、标准等相关规定,确保物业管理服务的质量。

3.4 甲、乙双方应当妥善管理好物业管理区域,确保物业管理区域的安全、秩序和卫生。

3.5 甲、乙双方应当妥善管理好物业管理区域的水、电、气等能源费用,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收取费用。

3.6 甲、乙双方应当妥善管理好物业管理区域的文件、资料等,确保物业管理区域的顺利运转。

3.7 甲、乙双方应当妥善管理好物业管理区域的相关费用,确保物业管理区域的经费开支合理、合法。

3.8 甲、乙双方应当妥善管理好物业管理区域的相关事项,确保物业管理区域的正常运转。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4.1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甲方收取,费用标准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收取。

4.2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乙方收取,费用标准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收取。

4.3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应当合理、合法,不得随意减免。

4.4 甲、乙双方应当妥善管理好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确保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支出和收取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甲、乙双方应当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行各自应尽的义务。

5.2 甲、乙一方违反合同约定,不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或者提供服务不符合约定,导致物业管理区域无法正常运转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3 甲、乙一方违反合同约定,不按时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导致物业管理区域无法正常运转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4 甲、乙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未妥善管理好物业管理区域,导致物业管理区域发生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5 甲、乙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未遵守国家、地方性法规、规章、标准等相关规定,导致物业管理服务的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6.2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应当遵守国家、地方性法规、规章、标准等相关规定,确保物业管理服务的质量。

6.3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7.1 其他约定事项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

7.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小区物业服务合同 篇11

甲方(业主):

乙方(物业管理公司):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小区物业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的物业(以下简称“物业”)及设施

1.1 甲方应提供以下物业:

(1)位于重庆市x区x街道x小区x号楼x单元x室的物业;

(2)甲方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所需的其他物业及设施。

第二条 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

2.1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1)根据甲方的需求,提供日常维修服务;

(2)负责甲方的公共秩序维护;

(3)负责甲方的环境卫生;

(4)负责甲方的绿化管理;

(5)负责甲方的安全管理;

(6)负责甲方的公共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保养。

2.2 乙方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要求:

(1)乙方必须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为甲方提供合理的物业管理服务;

(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必须保证物业管理服务的质量,不得损害甲方的物业或设施;

(4)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完成物业管理服务任务。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费用结算

4.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费用,费用包括:

(1)物业管理费;

(2)公共维修基金;

(3)水费;

(4)电费;

(5)其他费用。

4.2 费用结算方式:

(1)每次结算费用以人民币(大写)X元整为单位;

(2)结算时间:自乙方收到甲方的结算单之日起,每季度一次;

(3)结算方式:

(4)由甲方直接向乙方支付;

(5)其他:

(5)双方应遵守国家有关财务制度,自觉按时结算,如有误差,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甲方应履行以下权利:

(1)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费用;

(2)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对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对乙方违反合同的行为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5)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对乙方的违约责任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5.2 甲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规定,维护物业管理秩序;

(2)按时支付物业管理费用;

(3)按时履行其他合同义务。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1 乙方应履行以下权利:

(1)按照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2)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3)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对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对甲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5)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对甲方违反合同的行为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6)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对甲方的违约责任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6.2 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规定,维护物业管理秩序;

(2)按时支付物业管理费用;

(3)按时履行其他合同义务。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7.1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7.2 双方同意,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均可以变更或终止,但需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变更或终止协议。

第七条 其他

7.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可签署补充协议。

7.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

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