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协议书
竞业限制协议书(集锦9篇)。
在如今,我们的国家法治建设越来越完善,合同在我们身边出现的次数也逐渐变多,签订合同也是防止争端的重要措施.一份标准的合同是什么样子的?经过小编精心整理,推出竞业限制协议书(集锦9篇),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请收藏。
竞业限制协议书 篇1
甲方(单位):_______
乙方(员工):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
就乙方____限制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1条 定义
1.1 ____限制或____禁止:_______指用人单位有条件的要求劳动者不能直接或间接从事自己存在____争的业务,具体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1.2 甲方公司:_______包括甲方及其所有分支机构、子公司、办事处和关联单位。
1.3 任职期间:_______是指乙方与甲方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合同关系之日开始到双方劳动关系结束(或消灭)为止的期间。如乙方到达退休年龄之后继续为甲方所聘用,则任职期间包括聘用期间,至聘用关系终止之日截止。
1.4 个人或组织:_______包括任何个人、公司、企业、合伙、协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组织,即各类形式的个人或组织。
1.5 ____争性单位:_______指与甲方公司生产、经营、从事类似产品或提供类似服务的或对甲方公司业务构成现实或潜在____争的个人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
从事下列业务的个人或组织:_______
下列公司或与下列公司经营范围存在重合的组织或个人:_______
1.6 ____争性业务:_______与甲方公司所提供的产品或从事的服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1.7 ____行为:_______自己或与其他个人或组织合作,直接或间接的从事____争性业务;或为____争性单位提供服务或劳务,包括但不限于担任____争性单位的合伙人、董事、监事、股东、管理人员或一般职员、代理人、顾问等。
1.8 乙方关联人:_______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
乙方近亲属,即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年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 子女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
乙方担任管理人员或合伙人或直接或间接拥有10%或以上权益的机构。
第2条 在职期间的____限制
2.1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从事____行为。
2.2 除本协议中约定的____行为以外,在职期间的下列行为将视为乙方从事____行为:_______
乙方及乙方关联人从____争性单位处直接或间接获得好处,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性利益、旅游、消费、宴请,无正当理由的。
2.3 在职期间的____限制义务的履行,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额外补偿。
第3条 离职后的____限制
3.1 离职后的____限制期间内,乙方不得从事____行为。
3.2 离职后____限制期间:_______自乙方离职之日起两年。但是,甲方仍可通过下列方式之一缩短____限制期间:_______
离职之日前(含当日),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缩短直至取消____限制义务;
离职后____限制期间内,甲方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终止____限制义务。
如有多次通知,则以最近的一次通知为准。
____限制义务到期或终止后甲方无需再支付____限制补偿。
甲方无需支付提前终止____限制义务的额外补偿。
3.3 ____限制补偿:_______每月____限制补偿金标准为乙方离职前12个月内的月平均工资的30%。
计算月平均工资时,以乙方实发工资收入为准。与股权激励相关的分红、期权、股权等不计算在内。
发放时间:_______按月发放,最晚不超过下月20日。例如乙方于2月5日离职,则支付时间不晚于3月20日。
发放方式:_______甲方向乙方领取工资的银行卡(或双方书面确认的其他账户)内支付。如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储蓄卡被注销、银行系统故障等原因)未支付成功,不视为逾期未支付,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主张不再履行____限制义务。此时乙方可以到甲方处现金领取____限制补偿金,或书面确认乙方名下的其他收款账户之后甲方再行发放。
3.4 在____限制期间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视为乙方违反____限制义务:_______
从____争性单位处领取任何报酬(包括但不限于以薪酬、报酬、劳务费用、分红等任何名义),或获得旅游、实物、购物卡、消费卡、报销等好处;
在____争性单位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
乙方关联人从____争性单位处领取任何报酬(包括但不限于以薪酬、报酬、劳务费用、分红、报销、服务费用、购买等任何名义)或获得旅游、实物、购物卡、消费卡、报销等好处,而乙方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
乙方不能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说明当下工作情况或所说明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5)在职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与甲方客户有私下交易或金钱往来;离职后乙方或者乙方新就职单位、乙方自行投资的公司企业等与甲方客户有合作交易或金钱往来。
(6)乙方离职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直接或间接与原甲方客户从事与甲方业务相____争或相冲突的业务(如原甲方客户与乙方联系,乙方应让其与甲方联系或告知甲方)。
(5)其他违反____限制义务的情形的。
3.5 特别要求:_______
如甲方提出要求,则乙方应在一周内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当下的工作单位与工作情况。
乙方如新入职、变化工作单位、自己创业等,应在一周内主动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当下的工作单位与工作情况。
3.6 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均不影响本协议约定的____限制义务的履行。
3.7 特别说明:_______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通知乙方暂停支付____限制补偿:_______
乙方从事____行为时;
乙方未按本协议要求说明当下工作情况时;
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有违反____限制义务的情形时;
第4条 违约责任
4.1 乙方在职期间,如有____行为,均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甲方有权同时要求乙方承担下列责任:_______
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补偿;
乙方从事____行为所获利益应归甲方所有;
赔偿____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_______乙方当时12个月内月平均工资的` 倍。
4.2 乙方离职后,未履行双方约定的____限制义务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_______双方约定的____限制补偿金月标准*双方约定的离职后____限制期间的月份数*_____倍。同时,乙方应将甲方在离职后支付的____限制补偿金全部返还给甲方。
如甲方要求乙方改正违反____限制的行为,而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在一个月内仍未改正的,继续从事____行为的,则甲方有权再次要求乙方按上款约定承担违约金。
4.3 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直接或间接的利润损失、商誉损失、业务机会损失及为制止违约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律师费、诉讼费、调查费用、公证费用等)。
4.4 本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是同时并列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同时,甲方向乙方主张其中的部分违约责任的,不视为甲方放弃追究其他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5条 通知
5.1 在职期间,就本协议相关事宜,甲方可通过劳动合同或其他文件中乙方提供的地址进行送达。
5.2 离职后,甲方可通过下列方式之一向乙方进行通知或送达:_______
乙方电子邮箱:_______ 。
通信地址:_______ 。
手机短信。手机号为:_______ 。
5.3 甲方的送达地址为:_______甲方办公场所。
5.4 双方同意本协议中所确认联系地址与联系方式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第6条 争议解决
双方同意,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
第7条 附则
7.1 甲乙双方建立的关系性质(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劳务派遣关系、聘用关系等)以双方签署的其他协议为准,但无论何种关系性质,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发生法律效力。
7.2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甲方(签章):_______
乙方(签名确认):_______
竞业限制协议书 篇2
5.1离职后的竞业限制期间内,乙方不得从事竞业行为。
5.2离职后竞业限制期间:自乙方离职之日起 两 年。但是,甲方仍可通过下列方式之一缩短竞业限制期间:
(1)离职之日前(含当日),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缩短竞业限制期间,或者取消竞业限制义务;
(2)离职后竞业限制期间内,甲方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终止竞业限制义务。
如有多次通知,则以最近的一次通知为准。
竞业限制义务到期或终止后甲方无需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
双方同意:甲方无需支付提前终止竞业限制义务的额外补偿。
5.3竞业限制补偿:每月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为乙方离职前12个月内的月平均工资的 30%。
5.3.1计算月平均工资时,以乙方工资卡或乙方实际收到的货币性质的工资收入为准。与股权激励相关的分红、期权、股权等不计算在内;
5.3.2发放时间:按月发放,下月底之前发放上月补偿金,如为非整月,则可以与下个月的补偿金一并发放;非整月的补偿金按天折算。例如乙方于2月15日离职,则甲方可以4月底前支付2、3月的补偿金;
5.3.3如发放时间有逾期,但逾期不超过3个月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发放,但不得以此为由要求解除本协议或拒绝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5.3.4发放方式:甲方向乙方领取工资的银行卡(或双方书面确认的其它帐户)内支付。如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储蓄卡被注销、银行系统故障等原因)未支付成功,不视为逾期未支付,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主张不再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此时乙方可以到甲方处现金领取竞业限制补偿金,或书面确认乙方名下的其它收款帐户之后甲方再行发放。
5.4在竞业限制期间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视为乙方从事竞业行为及违反竞业限制义务:
5.4.1从竞争性单位处领取任何报酬(包括但不限于以薪酬、报酬、劳务费用、分红等任何名义),或获得旅游、实物、购物卡、消费卡、报销等好处;
5.4.2在竞争性单位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
5.4.3乙方近亲属从竞争性单位处领取任何报酬(包括但不限于以薪酬、报酬、劳务费用、分红、报销等任何名义)或获得旅游、实物、购物卡、消费卡、报销等好处,而乙方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
5.4.4乙方不能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说明当下工作情况或所说明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5.4.5其它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形的。
5.5特别要求:如甲方提出要求,则乙方应在一周内通过电子邮件或其它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当下的工作单位与工作情况。
5.6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均不影响本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的履行。
5.7特别说明: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通知乙方暂停支付竞业限制补偿:
(1)乙方从事竞业行为时;
(2)乙方未按本协议要求说明当下工作情况时;
(3)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有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形时;
此种情形下,乙方仍应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在上述情形消失或乙方证明并未违反竞业限制义务后,甲方应在一个月内补发竞业限制补偿。
5.8乙方指定收款账户(如未指定,则以乙方原领取工资的银行卡为准):
指定收款账号: 。
开户行: 。
户名: 。
竞业限制协议书 篇3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
第十五条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或者单独签订保密协议。商业秘密进入公知状态后,保密条款、保密协议约定的内容自行失效。
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就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作出约定,但提前通知期不得超过6个月。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可以采取相应的脱密措施。
第十六条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竞业限制的范围仅限于劳动者在离开用人单位一定期限内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原用人单位有竞争的业务。竞业限制的期限由劳动合同当事人约定,最长不得超过3年,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竞业限制的,不得再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
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二)”
关于竞业限制协议及其经济补偿金问题
(一)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在竞业限制协议中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因用人单位原因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经劳动者要求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二)竞业限制协议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等未作约定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双方当事人由此发生争议的,可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及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应当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用人单位放弃对剩余期限竞业限制要求的,应当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支付已经履行部分的经济补偿金。
(三)竞业限制协议生效前或者履行期间,用人单位放弃对劳动者竞业限制的要求,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
竞业限制协议书 篇4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用人单位地址: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甲、乙双方经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双方约定按下列第?款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期限为?个月。
合同期满自行终止劳动关系。
如甲方生产需要,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订劳动合同(续订合同时不再实行试用期)。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合同期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合同中法定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3、本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合同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其中试用期?个月(日),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
(一)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自身条件(专业、能力)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工作岗位(工种)上工作,并可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表现及考核情况,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公司章程及公司规章制度,按时按质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达到甲方标准要求。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时间
甲方根据岗位工作内容和性质不同,实行不同的工作时间制:
1、生产一线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以季度为周期,由公司根据岗位任职资格及公司技术设备情况,制订出季度工时定额。
2、管理、技术等岗位:目标工作制,以完成既定工作目标任务为标准。
3、小车驾驶员:不定时工作制,根据工作需要。
4、保卫和其他轮值班人员:标准工作制,按国家规定标准时间。
(二)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休假权利,并享有病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节日假、探亲假、年休假、看护假等有薪假期,期间待遇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培训、生产、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一)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和企业规章制度的教育培训,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的培训和考核。
(二)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保护用品及其他必要的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订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三)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
第五条: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一)甲方的工资分配遵循按贡献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经营状况实行岗位等级工资制度,乙方的工资形式及标准额根据所从事的岗位而定,岗变薪变;
2、甲方根据乙方每月的工作表现和考核情况,每月15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上月工资(遇节假日或重大事件时日期顺延)。
企业生产经营发生困难,职工提供正常劳动且完成标准定额情况下,乙方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3、本合同签订后,根据本单位经济效益变动状况,参照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以及地区、行业人工成本和工资水平、物价增长等因素,甲方、工会或职工代表均可提出对本单位工资水平进行调整的方案和意见。
经甲方与工会和职工代表平等协商、达成一致,公示或告知劳动者后,可对乙方工资标准和工资水平进行调整。
(二)保险福利待遇
1、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2、如乙方不能配合公司办理正式用工手续,导致甲方无法为其缴纳或续缴社会保险的情形,造成后果由乙方承担。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甲方认可的医院证明,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医疗待遇和医疗补助费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4、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其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劳动纪律
(一)乙方要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其他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履行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为本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培训和其他活动。
(二)乙方违反劳动安全、劳动卫生规程和劳动纪律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甲方规定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将依照国家法律和本单位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若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将变更相关内容。
(二)若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经常迟到、早退和有旷工行为的;
3、连续旷工7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10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4、故意违反操作规程,给公司生产设备和生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的;
5、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以岗位便利谋取私利对公司形象和利益造成影响和损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偷盗公司财物或涉毒、赌博被查处的;?
8、行凶打架、或以暴力伤害他人的;JhT868.coM
9、请人代工的;?
10、在岗员工兼任第二职业或从事经营活动为自己创收谋利的;
11、以弄虚作假手段建立劳动关系的;
12、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的行为。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之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六)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依法定程序裁员,裁减人员自裁剪之日起,其劳动合同自行终止。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不符合第七条第(四)款条件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4、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5、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旷工或因其他原因,未书面通知甲方而擅自离职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根据相关规定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关系;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甲方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
4、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合同期限的;
3、一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4、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的;
5、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6、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乙方有本合同第七条第七款规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届满期限顺延至相应情形消失时。
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职工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适用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若乙方为甲方营销人员由于工作的特殊性,当其在外因工作原因不能回公司期间合同期限届满的,届满期限顺延至其回公司为止。
若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续签劳动合同,乙方遇不可抗力因素期间合同期限届满的,届满期限顺延至其回公司为止。
(十二)本合同期届满,劳动关系终止。
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限届满之日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表示续订意向,并经协商一致的,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十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九十七条规定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年;
2、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若乙方符合上述条件在续订劳动合同时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视为其主动放弃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十四)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含试用期解除)或终止后三日内,诚实信用的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归还甲方所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负责保管、使用或在其控制范围内的所有有关甲方及管理、经营和产品的文件、档案原件及复印件。
2、甲方的供应商、客户以及其他联系单位和个人的名单的资料。
3、包含甲方资料和信息的软件、磁盘、硬盘、光盘、盘等存储设备。
4、甲方为乙方配备的工作工具、工作服、仪器、设备及其他办公用具等。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交接义务的,甲方有权暂时不予支付乙方工资或补偿金,并暂停协助乙方办理剩余手续。
因乙方超过三日仍拒绝办理交接手续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工资或补偿金中扣除。
若工资或补偿金不足以弥补损失,乙方仍承担赔偿剩余部分的责任。
(十五)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60日内,乙方提出办理失业证需求,由人力资源部协助乙方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失业手续。
第八条:法律责任
(一)甲方用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造成乙方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依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方因违纪、违法或编造虚假事实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旷工或因其他原因,未书面通知甲方而擅自离职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服务期约定
(一)乙方在本合同期内接受甲方的专业培训(派出培训人员需同时履行培训协议书内容),并与甲方约定服务期,服务期限与劳动合同期限等同。
(二)在该服务期内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向甲方支付其培训乙方投入的所有费用。
若乙方在收到甲方催款通知书3日内仍未交纳该项违约金,甲方将不予办理乙方离职手续。
第十条:保密条款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保密信息包括:
(一)经营信息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掌握的合同、协议、判决书、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供销情报、客户档案和客户信息;
5、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6、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7、公司职工人事档案、工资、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8、公司产品成本及相关内部价格资料;
9、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二)技术信息
1、公司开发资料、调研报告、开发工具、开发环境等;
2、公司所开发产品的资源程序、相关分析、设计资料、图像(纸)、照片及相关使用资料、宣传资料等;
3、公司开发的各类产品及附件;
4、离职员工在工作期间完成的技术成果及著出的论文、著作等。
5、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竞业限制条款
1、乙方掌握甲方商业机密或关键研发制造技术,应当履行竞业限制条款。
2、劳动合同期限内及乙方自离职之日起两年内,乙方不得在与甲方生产同一产品和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任职,不得自己从事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经营,不得从事经营与甲方有相同或类似客户的行业,也不得从事经营与甲方经营项目相同或类似的行业。
乙方自离职之日起两年内,不得从事与客车及客车配件生产或经营等相关职业(甲方注明乙方无需执行此规定的除外)。
3、在乙方执行此规定的期限内,甲方以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标准按月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4、乙方违反此条款的,应当对甲方进行一次性经济赔偿,经济赔偿标准为乙方辞职前十二个月工资总额的2-4倍。
若对甲方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使用、披露、允许他人使用甲方商业秘密获得的一切收益,归甲方所有;情节严重者甲方将提请执法机关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劳动争议的处理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劳动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当事人可以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任何一方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
(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在乙方签字、甲方盖章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双方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义务。
(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甲方有关文书在无法直接送达给乙方的情形下,以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住址为邮寄送达地址,送达材料或邮件一经签收,视为送达。
(四)乙方向甲方提供虚假的个人信息资料或者变更个人信息后未告知甲方的,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五)以下文件作为本合同的______,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乙方知悉认可并完全遵从。
(六)双方认为需约定的其它事项载入附录。
附录:若乙方因外出,无法填写甲方为其在劳动局办理就业手续所需的系列表格,乙方在此授权甲方人力资源部为其填写该系列表格。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竞业限制协议书 篇5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风险提示:
竞业限制合同只能适用于居于单位比较重要岗位、掌握企业商业秘密人员,而不是企业所有员工,针对企业所有员工而适应的"竞业限制"条款是无效的。
鉴于乙方已经知悉甲方重要商业秘密或者对甲方的竞争优势具有重要影响,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精神,经充分协商一致后,共同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义务
1、未经甲方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营业;
风险提示:
虽然竞业限制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但并不意味着这个约定的时限可以随心所欲不受限制。竞业限制期限的约定可根据商业秘密的价值、竞争优势的持续时间以及员工掌握秘密的程度协商确定,但应注意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2、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两年内(自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计算)都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这些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两年内(自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计算)都不得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所谓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主要指以下几类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两年内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拥有与甲方竞争关系企业的股权股份。
5、乙方永久不得利用甲方的客户名单、产销策略等信息抢夺甲方的客户。
6、乙方永久不得采用任何形式引诱甲方员工离职。
二、甲方义务
风险提示: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竞业限制的合同,用人单位则要支付相应的费用,这也是公平合理原则的具体体现。若双方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相应补偿金或是没有如期支付补偿金,则员工可依据先履行抗辩权,不履行同业竞业限制的义务。
用人单位在约定竞业禁止补偿金时,补偿应当与员工的收入情况相一致,还应综合考虑到这一商业秘密带给用人单位的利益,竞业禁止的时间长短,区域范围的大小等情况。
1、从乙方离职后开始计算竞业禁止时起,甲方应当按照竞业禁止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禁止补偿费。竞业限制补偿金从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的.次日起开始支付。首月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支付时间为双方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之日;以后各月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甲方应于当月__日前划入乙方在职时的工资账户,直至满两年。
2、如乙方拒收竞业限制补偿金,甲方可以向公证机关提存,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负。
3、双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甲方明确表示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或者不按照本条第1款按时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乙方可以不再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三、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
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应当在竞业禁止协议里约定违约金。如果劳动者违约了,则可要求其按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合同中可直接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也可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公式。具体数额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在约定违约金时不宜过高,以避免员工以违约金过高而请求法院降低违约金,增加麻烦。
1、若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除应全部退还甲方已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外,还要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相应违约金,违约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
2、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全额归还甲方。
3、乙方发生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仍要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违约金不可以用来冲抵对甲方造成的经济赔偿。
4、甲方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同时,乙方还应承担甲方为调查和解决该纠纷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差旅费及因调查发生的费用。
四、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可以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六、双方确认,已经仔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竞业限制协议书 篇6
甲方:上海X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户籍地址:
鉴于:
1、甲乙双方订立了编号为:【 】《劳动合同》和/或补充协议,依法建立了劳动关系;
2、乙方在受聘于甲方期间,已经接触到和/或将要接触到属于甲方的有关商业秘密;
3、乙方理解和承认,其直接或间接地向与甲方有竞争业务的第三方提供或泄漏甲方的保密信息,将严重损害甲方的利益;同时,其直接或者间接地从事与甲方的竞争行为,或者为与甲方有竞争业务的第三方工作或者提供其他服务将不可避免地导致甲方保密信息的披露或者泄露。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离开甲方时以及离开甲方后的保密义务及竞业限制等事项达成一致并缔结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1条 商业秘密的定义、表现形式及范围
1.1商业秘密的定义:本合同项下商业秘密是指甲方(和/或其关联公司)向乙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了解到的,或者乙方为履行职务或执行甲方(和/或其关联公司)任务而开发出来的,或者由甲方(和/或其关联公司)向第三方承担有保密义务的而为乙方所了解到的甲方(和/或其关联公司)和/或第三方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或其他信息,包括担不限于商业性、技术性信息等(以下合称“商业秘密”),但通过外界能够公开获取的除外。
1.2 本合同项下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商业性、技术性信息:
(1)甲方(和/或其关联公司)现有以及正在开发或构思中的产品设计、工具模具、制造方法、工艺过程、产品或材料配方、经验公式、实验数据、计算机程序、计算机软件及其算法、设计等方面的信息、材料和图纸,以及模型、样品、源程序、目标程序等物品;
(2)甲方(和/或其关联公司)现有以及正在开发或构思中的管理诀窍、质量管理方法、定价方法、价格体系、货源情报、产销策略、销售方法、市场情况、产品情况、各种技术、各项服务、投资情况及其他任何影响甲方和/或其关联公司利益的信息和资料;
(3)甲方(和/或其关联公司)现有以及正在开发或构思中的服务项目的信息和资料;
(4)甲方(和/或其关联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计划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和资料;
(5)甲方(和/或其关联公司)的业务计划、产品或服务开发计划、内部业务规程以及供应商和客户名单等业务活动信息和资料;
(6)甲方(和/或其关联公司)的客户和潜在客户的身份等信息;
(7)甲方(和/或其关联公司)的客户和潜在客户所雇佣的关键人员的身份;
(8)甲方(和/或其关联公司)获得客户业务的渠道;
(9)按照法律或合同,甲方(和/或其关联公司)对第三方负有保密责任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10)与乙方的职务开发成果相关的所有信息和资料;
(11)符合本条商业秘密定义的其他任何信息以及甲方作出“秘密”等字样标记的任何信息。
1.3本合同项下商业秘密的表现形式为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或其他任何可能的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内部书刊、函件、图纸、报表、磁盘、胶片、幻灯片、照片、录音带、电子邮件以及其他任何可能的信息记录载体。
1.4 本合同项下关联公司是指与甲方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着直接或者间接拥有或者控制关系、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者控制、其他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关系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包括但不限于【___ _ _】公司、【_____ ___】公司、【___ _______】公司。
1.5 本合同项下的客户是指乙方与甲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一年前已经属于甲方的客户以及乙方离开公司时甲方正在评估、谈判或者准备发展的客户,包括甲方的供应商。
第2条 知识产权
2.1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者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依据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配合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法律规定由本人享有的身份权利由乙方本人享有。
2.2 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与甲方业务有关的,乙方未向甲方申明由其本人享有权利的智力成果,推定为属于本条1款规定的归属于甲方的知识产权。
2.3 在劳动合同的有效期间内,乙方承诺将其在甲方任职之前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权利无偿使用于甲方的工作,并保证该权利的使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损害第三方的利益。
2.4 乙方承诺,在甲方工作期间,不得擅自使用、实施可能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因乙方侵权行为而导致甲方被第三方主张权利,并遭受损失的,甲方有权就一切损失向乙方追偿。
第3条 乙方保密义务
3.1 乙方应履行以下保密义务:
(1)乙方应严格履行甲方的保密规章或制度,不得将保密信息向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甲方保密规定不得知悉保密信息的甲方其他员工)提供、泄露或者公开,亦不得用于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利。
(2)甲方制定的保密规章或者制度有不明之处的,乙方应本着忠实、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的、合理的措施,维护甲方保密信息的机密性;
(3)乙方应妥善保管保密信息;
(4)乙方应及时发现并向甲方汇报应列入保密信息而未列入的信息;
(5)乙方应在履行工作职责范围内,正确使用保密信息,不得在履行工作职责范围之外使用。
3.2 本条规定的泄漏、提供或公开包括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告知等足以使第三方知悉保密信息的一切行为。
3.3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或者离开甲方之后 (无论何种原因离开甲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保密信息提供、公布或者泄露给其他任何第三方。
3.4 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直至相关保密信息已经公布或者实际上已经公开之日止。
3.5 乙方应于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或者甲方提出要求时,按照甲方要求的方式、程序、时间以及其他要求返还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上述保密信息载体,不得扣留、带出、转让或者擅自销毁。但是,相关保密信息载体为乙方自备的,可以由甲方将保密信息复制,并把原载体上的保密信息清除后,返还给乙方。
第4条 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
4.1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反保密义务:
(1)将保密信息私自抄录、复制、转发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带出甲方或者提供给第三方阅读、保留、复制、传递等的;
(2)将保密信息以书面、口头或者其他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提供给与甲方有竞争业务的第三方的;
(3)未经甲方授权,擅自使用、对外公布或提供保密信息的;
(4)离开甲方后,以在甲方任职期间获知的保密信息为自己或者其他任何第三方使用或者牟利的;
(5)以其他任何途经或者形式泄漏保密信息的。
4.2 违反保密义务的除外情形
(1)为履行在甲方的工作职责,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正确合理地使用保密信息的;
(2)为履行法定义务而使用或者披露保密信息的。在此情形下,乙方使用或者披露保密信息的范围仅限于为履行法定义务而必须执行的该等法定义务所明确规定的内容,且应在使用或者披露保密信息之前或之后在最短时间内通知甲方。
第5条 竞业限制
5.1 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有效期间内以及自《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无论何种理由)之日起【 】年内,乙方不得自行从事或到与甲方有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第三方从事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业务。该等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乙方不得与甲方的客户进行包括提供服务、收取订单以及可能发生直接或者间接转移甲方业务或者对甲方业务产生或将会产生不利影响行为等商业性接触;
(2)乙方不得在与甲方有直接或者间接竞争关系的第三方任职或者享受利益;
(3)乙方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自行生产、经营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从事同类业务。
5.2 本条规定的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第三方是指在技术、生产、经营、管理等所有可直接或间接取得生产经营优势或经济效益方面与甲方存在利益性冲突的任何第三方。
5.3 本条规定的从事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业务的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在甲方的客户处任职;
(2)自行从事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技术、管理、销售、咨询等业务;
(3)通过利诱、游说等方式干扰甲方与其他员工的劳动关系;
(4)聘用或者促使他人聘用甲方员工.
5.4 甲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前豁免其竞业限制义务,豁免义务通知发出日之后未支付的经济补偿费终止支付,甲方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义务亦终止。
5.5 甲方违反本合同,不支付或者无正当理由故意克扣竞业限制补偿费的,乙方竞业限制义务自行终止。
第6条 竞业限制补偿金
6.1 作为乙方离职后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对价,甲方同意在乙方的竞业限制期间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以下简称“补偿金”)。
6.2 补偿金按月支付,每月的具体金额由甲方在《竞业限制开始通知书》中明确告之。甲方保证该补偿金的金额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
6.3 甲方将在与乙方的劳动合同解除日/终止日后的【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离职当月的补偿金,以后的补偿金将在每月【 】日前向乙方进行支付。
4、乙方在收到《竞业限制开始通知书》后【 】日内,以书面的方式向甲方指定支付补偿金的银行账户,甲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将补偿金支付到该账户中。如乙方未能及时指定银行账户,导致甲方未能按照前款规定及时支付补偿金的,甲方不构成违约;如乙方指定的账户发生变化,乙方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若乙方怠于通知,甲方向原乙方指定的账户进行的支付,视为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了支付补偿的义务。
第7条 违约责任
7.1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金额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经乙方书面要求后在10个工作日内仍不支付的,乙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解除本合同。
7.2 乙方违反本合同项下任何一项保密义务的,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_____】元的违约金。因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导致甲方发生损失,且该等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违约金与甲方损失的差额部分。乙方在职期间违反保密义务的,甲方仍然有权依据其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7.3 乙方在职期间违反本合同项下任何一项竞业限制义务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该等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违约金与甲方损失的差额部分。并且,甲方有权依据其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7.4 乙方在离职后违反本合同项下任何一项竞业限制义务的,应当承担如下所有违约责任:
(1)退回甲方已支付的所有补偿金;
(2)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3)对甲方因其违约行为遭受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4)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乙方有义务继续履行本合同。
7.5 本条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1)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如果甲方的损失难以计算,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收益。
(2)甲方因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而发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的调查费、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律师费)。
第8条 通知
8.1 甲乙双方基于本合同的任何通知等文件,均应通过当面送交、挂号信或EMS的方式送达对方于本合同首页所列的联系地址。乙方保证其在本合同上记载的联系地址是甲方可以随时送达通知的地址。该地址发生变更的,乙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变更后的地址。当面送交的,交付当日为送达日,以书面形式寄送的,甲方通过向本合同所列的联系地址或乙方另行书面通知的变更后的地址向乙方邮寄包括通知内容在内的书面函件的,均在邮戳日之7日后视为已经进行了送达。
8.2 如乙方未能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地址变更的有关事宜,甲方向其原提供的地址进行送达的,按照前项规定,在邮戳日之7日后视为已经进行了送达。
第9条 争议的解决
9.1 基于本合同的履行而产生的争议或纠纷,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
9.2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不服仲裁裁决的,可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10条 其他条款
10.1 本合同的条款是可以分割的。如果任何条款或任何部分被任何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或法院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本合同的其他条款或其他部分的效力或执行力。
10.2 甲乙任何一方不行使或延迟执行本合同中的任何权利,并不代表其放弃这一权利,也不构成懈怠或放弃本合同项下其他权利或对对方当事人义务的豁免。
10.3 本合同作为劳动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 本合同使用中文制作,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5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0.6本合同的内容,如与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有出入,以本合同规定内容为准。
竞业限制协议书 篇7
2.1乙方同意为甲方公司利益尽最佳努力,在提供服务或双方合作期间不组织、参加或计划组织、参加任何竞争企业,或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
2.2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或双方合作期间,应严格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服务内容相应的保密职责;若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保密信息。
2.3甲方或乙方上级在职权范围内就保密事宜对乙方提出的要求与指示,乙方应予执行,并作为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的一部分。
2.4乙方同意对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承担的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
2.4.1乙方因某一项目而从甲方.甲方客户或甲方关联客户处获得的保密信息,乙方承诺只在进行该项目或与该项目紧密相关的项目研究时使用,绝不为与该项目无关的目的使用该保密信息;
2.4.2乙方应对甲方、甲方客户或甲方关联客户交到自己手中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不得泄漏或遗失,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私自保留或复制、记录;
2.4.3非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或向任何第三方(任何第三方,包括除甲方该项目组人员以外的任何机构和人员)披露或透露保密信息;亦不得依据保密信息,就任何问题,向任何第三方做出任何建议;
2.4.4当甲方.甲方客户或甲方关联客户要求乙方交回保密信息时(无论出于何种理由),乙方应立即将保密信息(及保密信息的载体.复制品等)完整交回;
2.4.5根据甲方的要求,如实向甲方提供保密信息的使用记录;
2.4.6乙方在离职时或任何时候甲方提出要求时,须将一切保密信息(及保密信息的载体、复制品等)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交还甲方;
2.4.7乙方在离职后,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以上各项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传播、披露所掌握或知悉的保密信息,不得利用所掌握或知悉的保密信息从事损害甲方利益或可能对甲方利益造成不利影响的活动,包括向乙方之后任职单位披露或使用保密信息,为乙方自营企业利益使用保密信息等。
2.4.8无论在职期间或离职后,乙方均不得劝诱及参与招聘甲方其它员工到甲方的竞争单位工作。
2.5在职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与甲方客户有私下交易或金钱往来。
2.6保密信息的保密期是指:乙方在职或离职后,甲方.甲方客户或甲方关联客户对外公布保密信息,或者保密信息为公众所知之前的任何时间。
2.7特别是,下列任何一行为均属于违反保密义务之列: 。
2.8 离职后,乙方不得(包括不得自行及不得通过乙方所在单位)与原甲方客户进行与甲方存在竞争的业务或交易;如原甲方客户联系乙方,则乙方应将该信息告知甲方或要求原甲方客户与甲方联系。
竞业限制协议书 篇8
甲方,住址,法定代表人,编码,乙方,住址,身份证号码,风险提示,某某限制合同只能适用于居于单位比较重要岗位、掌握企业商业秘密人员,而不是企业所有员工,针对企业所有员工而适应的;某某限制;条款是无效的。鉴于乙方已经知悉甲方重要商业秘密或者对甲方的竞争优势具有重要影响,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精神,经充分协商一致后,共同订立本协议。一、乙方义务1、未经甲方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营业;风险提示,虽然某某限制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但并不意味着这个约定的时限可以随心所欲不受限制。某某限制期限的约定可根据商业秘密的价值、竞争优势的持续时间以及员工掌握秘密的程度协商确定,但应注意最长期限不得超过某某。2、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两年内(自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计算)都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这些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两年内(自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计算)都不得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所谓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主要指以下几类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两年内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拥有与甲方竞争关系企业的股权股份。5、乙方永久不得利用甲方的客户名单、产销策略等信息抢夺甲方的客户。6、乙方永久不得采用任何形式引诱甲方员工离职。二、甲方义务风险提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某某限制的合同,用人单位则要支付相应的费用,这也是公平合理原则的具体体现。若双方约定了某某限制,但未约定相应补偿金或是没有如期支付补偿金,则员工可依据先履行抗辩权,不履行同业某某限制的义务。用人单位在约定某某禁止补偿金时,补偿应当与员工的收入情况相一致,还应综合考虑到这一商业秘密带给用人单位的利益,某某禁止的时间长短,区域范围的大小等情况。1、从乙方离职后开始计算某某禁止时起,甲方应当按照某某禁止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某某禁止补偿费。某某限制补偿金从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的次日起开始支付。首月的某某限制补偿金支付时间为双方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之日;以后各月的某某限制补偿金,甲方应于当月____日前划入乙方在职时的工资账户,直至满两年。2、如乙方拒收某某限制补偿金,甲方可以向公证机关提存,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负。3、双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甲方明确表示不支付某某限制补偿金的,或者不按照本条第1款按时支付某某限制补偿金的,乙方可以不再履行某某限制义务。三、违约责任风险提示,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应当在某某禁止协议里约定违约金。如果劳动者违约了,则可要求其按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合同中可直接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也可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公式。具体数额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在约定违约金时不宜过高,以避免员工以违约金过高而请求法院降低违约金,增加麻烦。1、若乙方违反某某限制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除应全部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某某限制补偿金外,还要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相应违约金,违约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2、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全额归还甲方。3、乙方发生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仍要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违约金不可以用来冲抵对甲方造成的经济赔偿。4、甲方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同时,乙方还应承担甲方为调查和解决该纠纷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差旅费及因调查发生的费用。四、争议的解决办法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可以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协议的效力和变更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六、双方确认,已经仔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名),身份证号码,____年____月____日
竞业限制协议书 篇9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
鉴于,
乙方已经知悉甲方重要商业秘密或者对甲方的竞争优势具有重要影响,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精神,经充分协商一致后,制定的协议如下,
第一条 竞业限制业务
指乙方在甲方从事的业务和甲方的业务相同、相近或相竞争的其他业务。
第二条 竞业限制的区域范围
指甲方正在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未经甲方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包括投资于)与甲方同类的营业。
2、不论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____年内(自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计算,到劳动关系解除____年后的次日止)都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
3、不论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年内(自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计算,到劳动关系解除____年后的次日)都不得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经营。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从乙方离职后开始计算竞业限制时起,甲方应当按照竞业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限制补偿费。补偿费的年支付额由下列公式求得,
C=(AI-PI),其中,
C,竞业限制年补偿费;
AI,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三年(或者前一年)从甲方获得的年平均收入;
PI,乙方承担竞业限制义务后,从事其他工作实际或能够获得的年收入。
第五条 补偿支付
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付清____元。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乙方不履行本协议,应当支付甲方违约金____元。如有损害甲方的名声或者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甲方不履行本协议,造成乙方损失的,要支付乙方____元违约金。
第七条 双方权利义务的终止
1、乙方所掌握的甲方重要商业秘密已经公开,而且由于该公开导致乙方对甲方的竞争优势已无重要影响。
2、乙方在不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前提下,可以要求甲方继续履行给付竞业限制补偿费义务,甲方拒绝的,乙方不再受本协议的限制。
第八条 违约救济
甲乙双方不履行本协议或者给对方造成一定的损害,则要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
第九条 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产生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