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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电应急预案

2024停电应急预案11篇。

栏目小编在大量阅读中选出一篇极为有用的“停电应急预案”,治病于无病之日,防灾于无灾之时,备好应急箱才能在危急时刻有效地应对突发状况。面临紧急情况我们需要迅速行动准备一份应急预案,如果您喜欢本网页请在浏览器中收藏本页!

停电应急预案【篇1】

有效预防和应对城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以下简称供热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青岛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平度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平度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或发生在行政区域外但影响我市集中供热,应由我市处置或参与处置的供热突发事件。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同应对;政企联动,专业处置;军地结合,公众参与;公开透明,正确引导。

1.5风险评估。

城市集中供热目前总体形势严峻,我市供热发展较早,供热设施年久老化现象严重,因缺乏改造资金、综合管位路由选址难等问题制约了改造的进度,致使目前部分老旧供热锅炉和管网尚在运行。

城市集中供热运行过程中,受行业自身和外界因素影响,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风险因素:热源点锅炉、换热站压力容器存在爆炸风险,容易引发人员伤亡和导致供热中断;老化的蒸汽管网和高温水管网存在破裂泄漏风险,容易引发人员伤亡和导致供热中断;极端恶劣天气引发热源供应不足,导致供热中断;自然灾害、煤炭不足、停水停电、施工破坏、人为因素、其它行业事故等导致供热中断。

1.6事件分级。

供热突发事件按照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由低到高划分为四级: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

1.6.1一般供热突发事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一般供热突发事件:

(2)造成1千户以上1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热24小时以上的。

1.6.2较大供热突发事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较大供热突发事件:。

(2)造成1万户以上3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热24小时以上的。

1.6.3重大供热突发事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重大供热突发事件:

(2)造成3万户以上居民连续停热24小时以上的。

1.6.4特别重大供热突发事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供热突发事件: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造成5万户以上居民连续停热48小时以上的。

2.1市城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专项应急处置指挥部。

成立市城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专项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市专项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城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员:市委宣传部、市城乡建设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气象局、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融媒体中心、市总工会、市供电公司等部门(单位)的分管领导,各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青岛兴平热电有限公司、青岛金泉热力有限公司主要领导。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4)负责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所属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培训、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工作;

(6)承担我市应急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2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城乡建设局局长担任。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落实本指挥部决定;

(2)组织、协调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和职责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评估与管理;

(5)负责组织供热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工作;

(6)负责本预案专家组的日常管理和联系工作。

2.3专家组。

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组建由供热、应急等相关方面的专家以及处置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专家组,其主要职责是:

(3)参与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及相关学术交流与合作活动;

(4)参加市专项应急指挥部组织的其他有关应急处置活动。

2.4成员单位。

(1)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供热突发事件有关新闻报道、信息发布和舆情处置等工作。

(2)市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供热设施的应急抢修;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汇报抢修信息;负责收集、报送供热突发事件信息;参与供热突发事件调查处理;协调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对受损道路及其他工程设施进行抢修恢复;组织有关供热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3)市公安局:负责组织事发地街道办事处等有关单位做好事件现场及周边影响区域的治安秩序维护工作;负责事发地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确保运送伤员和救灾人员、物资、装备的车辆优先通行;负责对已死亡人员进行身份检查、验证等工作。

(4)市融媒体中心:协助做好供热突发事件预警、处置等信息的发布工作。

(5)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道路运输企业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协调事件现场人员和物资的运送。

(6)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医疗救治及相关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7)市气象局:负责气象监测预报,及时提供气象分析资料。

(8)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负责事故期间污染事件处置的统筹协调、监督及调查。

(9)市应急管理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与供热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协助街道办事处组织群众安置,视情组织救灾捐赠、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及其监督使用;对发生火灾、伤亡事故的突发事件,负责组织参与救援。

(10)市财政局:负责供热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的落实及使用监管和评估。

(11)市商务局:协调各街道办事处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现场处置人员餐饮等生活必需品保障工作;负责现场处置人员餐饮等生活必需品保障工作;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调控。

(12)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协助主管部门做好限制、暂停有关工业企业用热的组织工作;负责协调通信运营商做好供热突发事件通信应急保障工作。

(1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为突发事件中遭受伤害的职工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为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落实工伤保险待遇,指导责任单位做好伤亡人员及亲属的赔偿工作。

(14)市总工会:协助有关部门做事故调查、事件善后处理工作。

(15)市发展和改革局:协助主管部门做好限制、暂停有关工业企业用热的组织工作。

(16)市供电公司:负责供热突发事件相关的供电保障工作。

(17)各街道办事处:会同供热企业负责做好本辖区内供热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负责抢修现场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受影响区域人员的信息通知、疏散、转移、安抚、劝导、救助、安置等工作。

(18)供热企业:负责本公司职责范围内供热突发事件的信息研判、先期处置等工作,按照操作规程组织抢修;按照市专项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参与其他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

(19)其他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工作职能,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和保障工作,必要时根据市专项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参与救援抢险。

3.1预防。

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的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改,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措施或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预防及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3.2监测。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相关部门(单位)配合,建立完善集中供热突发事件信息监测预警机制,依托各级值班室和举报投诉电话,通过专业监测、视频监控、日常巡查、基层单位上报、社会公众投诉等多种渠道收集信息,对可能引发的突发事件及时进行预警,对发布的气象、地震等预警信息进行传播,提出防范应对要求。

3.3预测。

在信息监测的基础上,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历年突发事件情况汇总、年度气候趋势预测等,对突发事件形势进行分析预测;对于外地已发生的突发事件也应按照“高度敏感、注重关联”的原则做好防范、预测,及时完善防控应对措施。

4.1预警分级。

依据供热突发事件即将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势态和紧迫性等因素,结合城市集中供热实际情况,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四级、三级、二级和一级4个预警级别,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4.1.1蓝色预警(四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蓝色预警:

(1)可能造成1千户以上1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热24小时以上;

(2)经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商研判,其它有可能引发一般集中供热突发事件。

4.1.2黄色预警(三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黄色预警:

(1)可能造成1万户以上3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热24小时以上的;

(2)经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商研判,其它有可能引发较大集中供热突发事件。

4.1.3橙色预警(二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橙色预警:

(1)可能造成3万户以上居民连续停热24小时以上;

(2)经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商研判,其它有可能引发重大集中供热突发事件。

4.1.4红色预警(一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红色预警:

(1)可能造成5万户以上居民连续停热48小时以上;

(2)经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商研判,其它有可能引发特别重大集中供热突发事件。

4.2预警发布。

4.2.1预警发布主体。

蓝色、黄色预警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橙色预警、红色预警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发布。

4.2.2预警发布内容。

预警发布内容包括:可能发生的事件类别、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可能后果、警示事项、发布机关、发布时间等。

4.2.3预警发布的形式。

预警的发布和传播可运用广播、电视、报刊、通信、网络、宣传车、电子显示屏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通告,对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通知方式。

4.3预警响应。

预警信息发布后,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单位)、相关街道办事处应密切关注形势的发展态势,及时做出响应;加强值守,采取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4.3.1蓝色预警响应。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落实24小时带值班制度,加强信息监控、收集;

(3)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妥善安置;

(4)通知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5)检查、调集所需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4.3.2黄色预警响应。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在采取蓝色预警响应的措施外,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4)关闭或限制使用易受供热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

(6)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投入正常使用。

4.3.3橙色预警响应。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在采取黄色预警响应的措施外,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1)相关部门(单位)做好应受影响范围居民应急供热的准备工作;

(3)做好上级领导或工作组来平指挥的相关准备工作。

4.3.4红色预警响应。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在采取橙色预警响应款规定的措施外,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做好限制或停止公共建筑和工业生产用热量的准备工作;

做好启动应急热源等其他应急供热措施的准备工作。

4.4预警变更、解除。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根据事态的发展,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发布。

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预警信息发布部门(单位)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报告责任主体:事发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事发地街道办事处是受理和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的责任主体。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接报的街道办事处要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市政府、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特殊情况下,事发单位可以越一级上报并同时报告所在地街道办事处。

报告时限和程序: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应立即核实并15分钟内通过电话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政府报告信息,40分钟内上报书面材料。紧急信息要边处置、边核实、边报告,最新处置进展情况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结束后要尽快提供书面终报。报送、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对于事件本身比较敏感,发生在敏感时间、敏感地点或涉及敏感群体以及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供热突发事件信息或预警信息,不受分级标准限制,也应在30分钟内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政府进行报告。

报告内容: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类别、基本过程、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情况,对事件的初判级别,已经采取的措施,有无次生或衍生危害、周边有无危险源、警报发布情况、是否需要疏散群众,需要支援事项和亟需帮助解决的问题,现场负责人和报告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等。

接到上级领导批示的,落实情况也应及时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进行报告,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汇总,分别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市政府进行报告。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xx。

6.1先期处置。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要立即启动相关预案的应急响应,调动相关专业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疏散现场周边无关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接报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按照预案和有关规定迅速赶赴现场,视情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动员有关专业应急力量和人民群众进行先期处置,组织专家进行会商,及时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上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灾害。

6.2分级响应。

(1)一般供热突发事件: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事发单位、街道办事处以及市相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协同处置。

(2)较大供热突发事件: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事发单位、街道办事处以及市相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先期处置。

(3)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报市应急委主要领导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全市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先期处置。

6.3指挥协调。

(1)一般供热突发事件: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市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其它相关部门(单位)分管领导赶赴现场配合处置。

对于一般突发事件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市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其他相关部门(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赶赴现场配合处置。市分管领导应根据需要赶赴现场或到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协调处置。

(2)较大供热突发事件: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市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先期处置,其他相关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赶赴现场配合先期处置。市分管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先期处置。市政府主要领导根据事件情况和处置需要赶赴现场或到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协调先期处置。

对于较大突发事件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较多的事件等,市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先期处置。

(3)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先期处置。

涉及我市两个以上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供热突发事件处置的,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处置。

较大及以上供热突发事件,青岛、省、国家成立应急指挥部或派出工作组后,在其指挥下开展处置工作。

6.4现场指挥部。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或事发地街道办事处负责组建现场指挥部,视情况成立若干工作组并建立现场指挥部相关运行工作制度,分工协作有序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工作组可根据实际进行增减调整。

综合协调组:由市城乡建设局牵头,抽调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综合协调、公文运转、会议组织、会议纪要、信息简报、综合文字、资料收集归档和处置信息调度、汇总、上报,与上级工作组及其他专业组的协调联络等工作。

(2)抢险救援组:由市城乡建设局牵头,根据实际情况由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局、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供电公司、供热企业及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参加。根据供热突发事件现场情况和现场指挥部的指示,制定应急处置具体措施,按照预案和事件处置规程要求迅速组织力量、设备和物资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等工作。

(3)交通治安组:由市公安局牵头,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及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参加。负责事件现场警戒、交通管控、社会面管控及秩序维持,对已死亡人员进行身份检查、验证等工作。

(4)运输保障组: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事发地街道办事处等组成,主要负责组织协调道路运输企业做好应急运输保障,确保抢险救援物资、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5)后勤保障组:由事发地街道办事处牵头,市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供电公司及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负责应急处置经费拨付和应急物资、设备等的筹集、调拨,确保应急处置物资供应;提供应急所需通信、电力保障及其他应急处置保障;提供应急救援现场人员办公、食宿的后勤保障等。

(6)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市城乡建设局及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参加。负责研究制定新闻报道计划,协调、安排新闻报道和发布工作,赴现场媒体记者的接待、管理,网络舆情的监测、收集、研判、引导,公众自救防护知识宣传等工作。

(7)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健康局牵头,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单位)组成,负责伤员医疗救治工作。

(8)事故调查组:由市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事发地街道办事处等参加,负责对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工作。按规定属国务院、省政府、青岛市政府调查处理的,由国务院、省、青岛市调查组确定参加人员。

(9)善后处理组:由事发地街道办事处负责,市卫生健康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事发单位等部门参加。负责事件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和死亡人员的善后处置事宜,安抚受灾群众以及对伤残人员的医疗鉴定、经济理赔和社会救助等工作。

6.5.1基本处置措施。

(3)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好现场人员疏散、交通管制等工作,为现场提供抢修条件,必要时通过媒体进行信息发布和宣传引导,避免引发居民恐慌。

当城市供热面临大范围、长时间停供危机等特殊情况下,可在采取上述措施的同时,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5)限制或停止公共建筑和工业生产用热量,先期保障居民用热;

(6)对重点用热单位或居民区,调配应急热源予以保障。

6.5.2分级处置措施。

6.5.2.1一般突发事件处置措施:

发生一般突发事件,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通知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置,通知支援队伍做好备勤支援准备;

(2)调度或调集处置所需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赶赴现场;

(3)视情况进行交通管制与交通调流;

(4)视情况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妥善安置;

(5)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好现场人员疏散等工作,设置警示标志;

(6)必要时通过媒体进行信息发布和宣传引导,避免引发居民恐慌;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6.5.2.2较大突发事件处置措施:

在采取一般突发事件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视情调度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设备赶赴现场参与处置;

(2)进行交通管制与交通调流;

(3)通知单位和居民做好应急取暖相关工作;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6.5.2.3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处置措施:

在采取较大突发事件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通知各单位、企业和家庭提前准备空调、电暖器等取暖设施;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6.6扩大响应。

如果供热突发事件的事态进一步扩大,预计我市现有应急资源难以有效处置或者供热突发事件已经波及到本市大部分地区,直接或间接造成巨大灾害,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经市主要领导同意,向驻平部队或上级请求支援。

6.7应急联动。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与周边市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明确信息共享、队伍及资源调动程序等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应健全与属地中央、省、青岛市大型企业应急联动机制,明确值守应急通信联络方式、信息报送要求、队伍物资调动程序等,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快速、有序、协同应对。

6.8社会动员。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应根据处置需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户外显示屏、短信等向社会公众发布应对工作提示,动员社会力量开展自救互救,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应急处置结束,经组织专家会商,确认相关危害因素消除并恢复供热,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7.1信息发布。

供热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有序的原则。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市专项应急指挥部要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事态进展、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安全防范措施等,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供热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事发地地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会同市委宣传部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7.2舆情引导。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市专项应急指挥部要组织做好网络和媒体的舆情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

8.1善后处置。

事件处置结束,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规定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组织开展供热突发事件损害调查核定工作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对应急处置中的伤亡人员、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物资,依法依规给予怃恤、补助或补偿。

8.2社会救助。m.jHt868.COm

市应急管理局牵头会同有关单位加强对社会捐赠物资的接收、登记和统计管理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司法部门组织法律援助机构和有关社会力量为突发事件涉及的人员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人民团体协助卫生健康局等有关部门开展心理咨询、抚慰等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8.3保险理赔。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督促有关保险公司及时开展保险受理、按规定做好赔付工作。

8.4总结评估。

供热突发事件结束后,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应组织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进行分析和总结评估,10日内书面报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8.5恢复重建。

事件处置结束,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进行全面评估,有针对性地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并组织实施。

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供热突发事件处置的应急保障工作。

9.1救援队伍及设备物资保障。

各供热企业应当建立满足处置一般突发事件需要的专、兼职抢险救援队伍,并储备一定数量的设备物资。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根据需要及时补充和更新。当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时,以供热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先期处置为主。当超出自身处置能力时,可请求专项应急指挥部给予支援。

专项应急指挥部依托于青岛兴平热电有限公司、青岛金泉热力有限公司等供热企业建立起满足处置较大突发事件需要的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健全应急队伍运行机制,储备一定数量的设备物资。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完善物资储备,根据需要及时补充和更新。当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时,应根据现场处置需要,及时调派所属抢险救援力量赴现场参与处置。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应加强与有关供热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和储备物资供应的联系,建立抢险队伍和物资共享机制。可与相关企业采取合同履约或有偿预约服务的方式,当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能力不能满足抢险需要时,确保发生突发事故时优先调用。

根据现场处置需要,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有权临时征用街道办事处或相关企业的物资,各单位应按照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指令落实到位。

9.2通信保障。

市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融媒体中心等要加强工作配合,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网络,保障应急状态下的指挥通信联络。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至少要保证1部专用值班电话,并确保24小时有人值守、通信畅通。

9.3交通保障。

市交通、公路、铁路等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应急保障体系,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紧急情况下的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交通设施受损时,交通、公安、建设等部门要迅速组织专业队伍进行抢修,尽快恢复,确保运输安全;公安等部门要根据处置需要,对事发地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保障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9.4治安保障。

市公安局要按规定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事发地街道办事处要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治安保障工作。

9.5后勤保障。

市卫生健康局要建立卫生应急队伍和保障体系,根据需要及时组织队伍赶赴现场开展紧急医学救治、疾病预防控制、伤员及家属心理疏导等工作,为受灾地区提供必要的药品、器械等卫生和医疗设备援助。市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要积极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件类别选调专家,对事故现场进行态势研判,提出抢险救援方案和建议,为突发事件的指挥和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市民政局、市商务局等有关部门(单位)要会同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动员各方面力量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事发地街道办事处负责汇总统计参加抢险救援队伍、人数情况,做好抢险救援人员的食宿生活保障工作。

9.6经费保障。

处置突发事件所需各项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由市、街道办事处分级负担。

市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突发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开展捐赠和援助。

10.1宣教培训。

市城乡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等有关部门应利用新闻媒体、网站、报刊、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供热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活动。

预案发布后,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对相关指挥员、应急救援队伍进行预案解读培训,使其熟悉应急职责、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切实提高应急联动处置能力。

10.2预案演练。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订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围绕情景模拟构建有针对性地编制演练方案、演练脚本,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按规定做好演练量化指标评估,市供热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至少每2年进行一次演练。各供热企业应当经常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各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应急预案的演练计划、演练方案、演练脚本、演练总结评估报告和演练音像资料要及时归档备查。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负责对本预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应急处置工作推诿扯皮、不作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中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现场处置中失职、渎职,信息发布不力以及应急准备中对责任应尽未尽并造成严重后果等不履行或不当履行法定职责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12.1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制定、管理、解释、实施,并按规定向市政府备案。各街道办事处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辖区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12.2预案修订。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照《平度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应急处置和演练总结评估情况,适时组织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实现预案可持续改进。

12.3发布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停电应急预案【篇2】

总指挥:白班;夜班:值班干部

副总指挥:

组员:

〈二〉职责

1、总指挥:负责组织指挥全厂的应急救援;

2、副总指挥: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3、组员: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进行工作,各工段长在事故应急救援中的职责是:

1、炼钢工长:负责炼钢工段现场指挥工作;

3、连铸工长:负责连铸工段现场指挥工作;

4、机修工长:协助总指挥负责抢险抢修工作的现场指挥;

5、电修工长:协助总指挥负责抢险抢修工作的现场指挥;

6外围工长:协助总指挥负责抢险抢修工作的现场指挥;

7、工程师:负责抢险抢修现场的.技术指导;

在处理事故时,所有参与抢险抢修人员需保持通讯畅通,若发现信号不稳定或中断时,应立即运用厂内固定电话或手机及时与总指挥取得联系,并明确说明所处位置。

4、当成功启动柴油泵以后,水泵房主控工应立即将情况汇报当班调度长,并通知转炉主控室及连铸主控室。

5、转炉主控室接到水泵房的报警电话后,应立即提枪停止冶炼,,并立即将该情况通知当班调度,由当班调度长向上级进行汇报。

6、连铸主控室接到水泵房报警电话后,应密切关注二冷水量,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将在浇钢包内的钢水拉完。

7、水泵房主控工在柴油机启动完毕后,可适当调节入口处的手动阀门来增加或减少水的压力,以达到设备所需的安全用水。

2、安全水塔的出水管的手动阀门要随时观察、以防有人误动;

3、每班人员要巡视柴油机的操作箱面板的各开关、指示灯的指示情况。如:选择开关要打在自动位置;电源的钥匙开关要打开;浮充电指示灯是否亮,报警灯是否亮,如亮应及时复位。

停电应急预案【篇3】

一、停电

(一)后勤管理办公室接到相关部门停电、停水通知,要问清停电、停水时间;

(二)后勤管理办公室应及时通知到各食堂、摊位负责人;

(三)后勤管理办公室及时向领导汇报。

二、发电

后勤电工立即使用发电机发电,保障食堂正常用电。

三、张贴温磬提示,将停水、停电情况告之师生,提醒师生带好零钱就餐。

四、食堂饭菜加工。

如有计划停电停水:

(一)早餐停电停水:

(1)前天晚上利用容器备水,做好包子,第二天早上用柴油灶蒸热;

(炒饭、煮面、稀饭;

(牛奶。

(二)中、晚餐停电:

(1)米饭:提前将米饭煮好;

(2)菜肴:根据发电机发电时间,安排炒菜;使用煤汽灶或煤球炉炒菜。

如突然停电:

(一)早餐停电:

(1)手工包包子,使用柴油灶蒸煮;

(炒饭、煮面、稀饭;

(牛奶。

(二)中、晚餐停电:

(1)米饭:待发电机发电后及时安排蒸饭;

(煤球炉炒菜。

五、饭菜售卖工作。

师生可用现金购买饭菜。

停电应急预案【篇4】

一、指导思想: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学校内可能发生的`停电事故,合理安排学校管理工作和教学活动,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有力的后勤保障,使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影响,维护学校稳定,特制订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电管部门事先通知的停电:

(1)办公室或后勤处必须事先提前半天通知相关部门做好准备工作。

(2)后勤主任会同食堂负责人做好食堂停电时所需柴油等物资的储备工作。

(3)配备并定期检查停电时的应急照明灯、微机房的应急电源。

(4)值班领导和教师在第一时间赶到所在的责任区,对学生进行秩序维持或疏散工作。

(5)如遇较长时间停电,可安排进行班会活动,但务必严格遵守四不准纪律:不准走出教室,不准随意串门,不准高声怪叫,不准拿着照明用具四处走动。

2、事先未接通知的临时停电:

(1)在场人员马上把情况报告给紧急事故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分头布置有关工作。

(2)领导小组成员马上电话通知各重要职能部门,如通知后勤处安排好膳食、备用电源、准备照明用具;通知学工处安排好值周值日教师到每楼每层维持秩序,各班主任到岗到位,加强管理;通知后勤处安排好教学信号,不得因停电影响教学工作;同时查明停电原因,责成有关人员立即维修或与当地政府、电力部门联系协调,取得他们支持,保证学校的教学和生活用电。

(3)正在使用的教学设备、照明电源,应立即关闭。

(4)微机室及各办公微机要做到随时存盘,避免因停电导致资料丢失。

(5)管理资料、教学用资料的打印、复印在有电期间及时安排,不因停电而影响工作。

(6)如是晚自习期间停电,立即分发照明用具,根据情况组织班会活动或继续安排自修。如果事先没有安排好照明用具,可一边安排班主任、值日老师到班维持秩序,一边迅速通知后勤部门购买有关物品。和供电部门保持密切联系,若明确得知短时间内不能来电,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停电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值班教师和班主任共同维持学生秩序提前到宿舍就寝。

(7)夜巡人员要加强夜间巡视,确保财产安全。对报警装置妥善管理,做到“停电多巡查,来电及时设防”。

(8)学校电工负责停电或突然停电时电源关闭的督促检查。

停电应急预案【篇5】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校园”为指导思想,从维护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和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出发,构建“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层次清楚、协调配合、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映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反映体系,全面提高学校和后勤处应对突发实践的反映能力。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保障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和维护教学秩序是应急工作的出发点,积极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对学校教学、生活造成的损失,是学校各级领导的重要职责。

2、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应对各类事故的发生落实在管业日常管理之中,落实各班组长责任制,加强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作业水平,增强预警分析,做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将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控制危机。

3、坚持协调配合的原则。各单位在学校管业应急领导小组的指挥下,积极配合,快速反应,有效解决因停水、停电给学校的教学、生活带来的各种问题,最大限度降低由此产生的不利影响。

停电应急预案【篇6】

1、当发生停电事故时,水泵房主控工不要慌张,要镇定,南区安全水塔可以提供大约15分钟的水源,在这期间内主控工完全可以送电后重新启动水泵;

2、北区在正常情况下,柴油机在停电后可以自动启动,水泵房主控工只要到控制箱操作面板上按下结合离合器的按纽,然后按住升速按纽,直到在速度仪表上显示的转速不能再上升为止;

3、如果柴油机没有自动启动,可先按一下复位按钮。若再不行,就把转换开关打在手动位置,这时只要手指按下启动按钮,柴油机就可启动

4、当成功启动柴油泵以后,水泵房主控工应立即将情况汇报当班调度长,并通知转炉主控室及连铸主控室。

5、转炉主控室接到水泵房的报警电话后,应立即提枪停止冶炼,,并立即将该情况通知当班调度,由当班调度长向上级进行汇报。

6、连铸主控室接到水泵房报警电话后,应密切关注二冷水量,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将在浇钢包内的钢水拉完。

7、水泵房主控工在柴油机启动完毕后,可适当调节入口处的手动阀门来增加或减少水的压力,以达到设备所需的安全用水。

停电应急预案【篇7】

机场是现代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交通枢纽,对于保障机场正常运行,保证旅客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停电事件发生时,机场的正常运行可能会受到严重影响。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机场停电应急保障预案是至关重要的。


机场停电应急保障预案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保障电力供应。面对停电事件,机场应优先确保电力供应的可靠性。预案中要明确机场的独立电源装置,如发电机组,以及备用电源设备等。这些设备应具备足够的容量和长时间供电能力,以应对停电期间的紧急情况。还应建立电力供应的应急储备系统,包括备用电池组、备用发电机等,以保证电力供应的稳定性。


第二,保障航班运行。停电事件对于航班起降和运行管理带来很大的困扰。为此,机场应建立起降管理预案,明确停电期间的起降管理措施。预案要明确航班调度和运行控制的具体安排,以确保航班安全有序地进行。还要确保停电期间通信设备的正常运行,包括雷达系统、导航系统、通话设备等,以保证航班的导航和通信能力。


保障旅客安全。机场停电会给旅客带来很大的不便和安全隐患。因此,机场应制定旅客安全管理预案,明确停电期间的旅客应急疏散和安全保障措施。预案应包括旅客疏散路径的设定、应急照明系统的设置以及适时提供旅客安抚和引导的措施等。机场还应加强对停电期间的安全隐患进行评估和监测,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应急通讯联络。停电事件会导致通讯设备的瘫痪,给机场运行带来很大困难。因此,机场应建立起急通讯联络预案,确保通讯系统的稳定运行。预案中要明确应急通讯设备的具体配置和使用流程,备用通讯系统的部署和调度,以及通讯人员的相互配合和协作。这样,即使在停电期间,机场的内部和外部通讯能力也能够得到保障,为机场运行提供有效的支持。


小编认为,机场停电应急保障预案是机场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机场正常运行具有重要意义。机场应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预案,包括保障电力供应、保障航班运行、保障旅客安全和应急通讯联络等方面的内容,以应对可能发生的停电事件。只有通过合理的预案和充分的准备,机场才能够应对停电事件,并保持正常运行,为广大旅客提供安全、高效的服务。

停电应急预案【篇8】

(一)、电路保障系统

1、双电源供电,停电后两路电源相互切换时间为5秒内,保证全院供电。

2、应急电源(EPS)供电,停电后EPS立即启动,能保证重要科室(手术室、重症科、血透室、病区抢救室)、重要设备(呼吸机、监护仪等)用电30分钟。

3、发电机供电,停电后5分钟(发电机预热需1分钟)送电到重点科室(手术室、外科ICU、重症科、血透室、病房抢救室)。

(二)、应急处理小组采取的应急措施

1、计划停电情况时

(1)、接到停电的通知后,停电应急小组人员应立即检查备用电路的工作情况,保证随时能切换供电线路。同时检查备用发电机组的工作状态,对备用发电机组要进行试车,确保备用发电机组能随时启动发电。

(2)、停电时,启动双电源供电,两路电源相互切换时间为5秒内,能保证全院供电。预定停电时间到来前5分钟对发电机进行预热,在双电源不能供电时,启动发电机供电,值班人员立即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切换供电线路,确保在5分钟内将电送到重要科室(手术室、ICU、重症医学科、血透室、病房抢救室)。

2、突然停电情况时

(1)、全院停电时:启动双电源供电,能保证全院供电。在双电源不能供电时,电工维修值班人员立即启用发电机供电。确保在5分钟内将电送到重要科室(手术室、ICU、重症医学科、血透室、病房抢救室)。

(2)、个别科室或部门报告突然停电时:24小时值班人员立即查明情况,及时处理,恢复供电。不能处理的马上报告停电应急处理小组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抢修直到恢复供电。

3、在停电期间,24小时值班人员必须监视监控柜上各种仪表的指数是否正常,若出现双电源及发电机组均不能供电,立即报告应急处理小组负责人,该负责人报告应急办,由应急办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并立即与供电公司联系请求移动发电车支援。同时由院办发通知全院各科室,做好相应的应急工作。停电应急小组成员及相关人员对双电源及发24小时值班人员进行检查和抢修,确保能及时恢复供电。

4、由24小时值班人员安全送电时,24小时值班人员对一些重点科室(手术室、ICU、重症医学科、血透室、病房抢救室)进行电话跟踪,确保重点科室的用电需求。

(三)、各科室、部门采取的应急措施

停电期间,双电源供电突然出现故障,EPS电源不可用,在院内发电机供电前具体应急措施:

1、临床、医技科室

(1)、各科室、部门负责人接到停电通知,立即告知值班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同时做好停电期间的相关应急准备工作,包括物质及设备的准备(电筒、应急灯等);各种仪器设备的备用充电等。

(2)、突然停电情况时,科室负责人或值班人员检查本区域应急照明灯是否正常开启,以便及时提供必要的照明。有备用电源的科室立即启用备用电源。

(3)、科室负责人或值班人员及时告之病人及家属,在停电期间不要随意走动,注意安全,防止发生跌倒。

(4)、重点科室(手术室、血透室、ICU、重症医学科等)主动与电工维修班联系,进一步了解停电的相关情况,以便妥善安排停电期间的工作。

(5)、突然停电时,各科室医护人员正在进行相关工作如手术、有创操作、病人的抢救、病人正接受仪器设备监护治疗中等情况时,及时与电工维修班联系并告知相关情况。

(6)、在停电中可能对仪器设备有损害或药品有损坏的,科室负责人或值班人员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采取及时有效的应对措施,保证仪器设备及药品的完好。

(7)、因停电造成计算机不能运行时,各科室及部门特别是临床科室、收费室、药房等应立即启动网络故障应急预案,同时向病人做好解释工作。

2、安全保卫科

(1)、安全保卫科负责人接到停电通知后(特别是夜间),应将保安人员合理安排到重点科室、重点设备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防止盗窃等意外事件的发生。

(2)、突然停电时(特别是夜间),安全保卫科负责人或值班人员,应立即增派保安人员到临床科室、急诊科,维护科室的正常工作秩序,保证医疗救护工作的正常进行。

3、后勤保障:

(1)、总务库房人员接到停电通知后,应急立即检查停电应急物质(如应急灯、电筒等)的数量、质量,保证临床科室的需要。

(2)、在节假日、夜间突然停电时,当接到科室值班人员电话,需紧急领用相关物质时,必须立即到医院,完成物质的配送。

停电应急预案【篇9】

儿科医院停电应急预案

一、前言

随着科技的发展,电力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的基本保障,医院作为生命健康的守护者,对电力的依赖性也越来越大。然而,突发的停电情况往往会给儿科医院带来巨大的挑战,因为儿科患者的需求更为特殊与急迫。因此,制定一份儿科医院的停电应急预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背景

儿科患者通常需要专门的仪器设备和特殊的医疗条件,医院停电将给他们的治疗和护理带来严重影响。此外,儿童的身体机能尚未完全发育成熟,生命风险更加敏感。因此,可靠的应急预案不仅仅是有关电力供应的问题,还要考虑到儿童的特殊需求和生命安全。

三、停电应急预案

为应对儿科医院突发停电情况,制定以下停电应急预案:

一、应急患者疏散

1. 建立疏散通道,并确保通道畅通无阻。

2. 在重要位置设置应急疏散标志,保证病人、家属、医护人员可以迅速找到安全的出口。

二、保障急救生命支持系统

1. 在发生停电时,确保急救设备的备用电源充足,并加强备用电源的维护和监控。

2. 预置必要的急救设备,如手动呼吸器、手动伸缩器以及常用急救药品等。

三、医护人员配备

1. 在停电应急预案中,明确医护人员职责,确保医护人员在停电期间能够有效履行职责。

2. 通过定期培训,并进行停电演练,使医护人员熟悉应急预案,掌握突发情况下的处置方法。

四、通讯设备保障

1. 在停电情况下,确保通讯设备的备用电源充足,保持与外界的联系畅通。

2. 建立与其他院区或其他医院的紧急联系,以便能及时寻求支援和转移患者。

五、保障患者基本需求

1. 建立停电期间保障儿童饮食、清洁、卫生等基本需求的应急方案。

2. 配备充足的备用照明设备,确保病房等关键区域的照明。

六、与电力供应单位的合作

1. 与电力供应单位建立紧急联系机制,及时了解停电原因、预计恢复时间等信息,并向患者及家属进行有效沟通。

2. 在停电期间,与电力供应单位协作,尽快恢复电力供应。

附注:

1. 常态化演练:定期进行停电应急预案的演练,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2. 停电应急预案的更新:随着技术的进步和医院条件的改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应急预案进行定期更新。

四、结论

儿科医院停电应急预案是确保患儿生命安全的重要文件。通过制定详细具体的应急措施和流程,能够有效应对突发停电情况,保障儿科患者的基本需求和生命健康。医院应加强医护人员培训,与电力供应单位建立密切合作关系,并定期演练和更新停电应急预案,以提高医院抗击突发停电的能力。

停电应急预案【篇10】

炼钢停电应急预案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工业化程度的提高,炼钢业已经成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炼钢生产过程中常常面临各种挑战,其中之一就是停电问题。炼钢过程中的停电不仅会导致生产中断,还可能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和经济损失。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炼钢停电应急预案至关重要。


炼钢停电应急预案是指针对炼钢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停电事件,通过提前制定的一系列应对措施和预案,以保障炼钢生产的正常运行,并减少停电对生产造成的影响。下面,我将详细介绍一套完整的炼钢停电应急预案。


在制定炼钢停电应急预案时,应该考虑到各种可能引起停电的因素。炼钢生产过程中,电力供应是必不可少的。供电部门的设备运行状况、输电线路的稳定性以及供电负荷的合理分配等都应被纳入考虑范围。恶劣的天气条件、设备故障、电力缺口等也可能导致停电。在制定预案时应该详细罗列各种可能引起停电的原因,并相应地确定应对措施。


在预案中需要明确各个部门的责任和职责。炼钢生产过程中,涉及到多个部门和环节,如供电部门、调度部门、生产部门、安全部门等。每个部门在停电应急阶段都有着不同的任务和义务。例如,供电部门需要及时排查故障并恢复电力供应,调度部门需要合理安排和调整生产计划,生产部门需要采取相应措施保障设备稳定工作,安全部门需要做好应急处理和人员疏散等。在预案中,每个部门的任务和责任应该明确具体,并确定谁负责协调各个部门之间的关系,以确保预案的有效执行。


应急措施是炼钢停电应急预案的核心内容。在预案中,应设立不同级别的应急响应机制,并列出预案执行的各个阶段和相应的措施。当发生停电时,应急响应机制会立即启动,并根据停电的程度和影响范围来确定相应的应对措施。例如,对于部分设备停电的情况,可以通过备用电源启动,以保障关键设备的正常运行;而对于整个炼钢生产线停电的情况,需要立即启动持续供电计划,确保炼钢生产的连续性。在执行应急措施时,还需要注意保障人员的安全和疏散工作,以及设备的安全和维护工作。


炼钢生产过程中的停电应急预案需要进行定期演练和更新。只有通过演练,才能发现和解决预案中的不足之处,提高预案的执行效率。应按照实际情况和技术水平,及时对预案进行更新和完善,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炼钢生产环境。


炼钢停电应急预案的建立对于保障炼钢生产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制定详细的预案,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并在应急措施上做到科学合理和具体有效,可以有效降低停电带来的损失,并提高炼钢生产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同时,定期演练和更新预案,也是为了适应炼钢生产过程中的变化和不断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应对炼钢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停电事件。

停电应急预案【篇11】

(一)触电事故预防措施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有方案,编制有安全用电措施,并经验收合格后使用,平时注意按如下要求检查:

1、电工持特种作业证上岗,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2、施工现场严禁乱拉乱接电线,非电工不得进行电气作业;

3、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裸露的带电导体应安装于碰不着的处所,否则必须设置安装遮栏和明显的警示标志;

4、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电开关”,三级漏电保护;

5、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按规定采取保护性接地或接零的措施;

6、行灯的电压不得超过三十六伏特,在金属容器内或者潮湿处所不得超过十二伏特;

7、发生大量蒸汽、气体、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密闭式电气设备,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者粉尘的工作场所朵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8、施工现场每天由电工对用电情况进行维护和安全用电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安全用电。

(二)由漏电引起火灾爆炸事故预防措施

1、严格执行《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危险物品规定》、《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部、省、市消防安全管理法规。

2、必须严格执行集团公司《施工现场防火管理规定》和公司各项防火管理制度。

3、严格按照集团公司《施工现场防火管理规定》标准搭建临时建筑。

4、落实项目现场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组建、培训义务消防队,加强对员工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5、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落实动火作业“八不、四要、一清理”的防火措施,方准动火。

6、施工现场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必须经公司政治工作部保卫科审批同意后方准存放,严格控制存放数量,并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7、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高层建筑、重点工程必须按集团公司《施工现场防火管理规定》安装临时消防供水系统,并与施工同步。

8、电线、电器设备的架设安装要符合技术规范,并由持有电工证的电工架设和安装,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9、可燃杂物要及时清理,消防通道要保持畅通无阻。

9、施工现场要设立吸烟区,禁止在吸烟区外随处流动吸烟和乱丢烟头。

(三)机械伤害事故预防措施

1、投入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完好,安全防护措施齐全,大型设备有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

2、作业人员经过培训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持特种作业证上岗;

3、机械设备安装后应按规定办理安装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使用;

4、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严格按说明书及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5、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必须在停机状态下进行;

6、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保持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齐全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