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范本

转用水协议书范本

转用水协议书范本精选。

在这个维权意识逐渐变得很重要的时代,合同的签订是正规的合作应该要具备的文本,如何拟合同?今天合同范本网为大家推荐一篇很不错的文章主题是“转用水协议书范本”,祝你在学习和工作中取得更好的成绩!

转用水协议书范本(篇1)

1、严格执行国家、北京市建筑工程临时用电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自己辖区内的临电负全面的管理责任。

2、自己区域内增加设备时,应先向甲方申请,同意后实施。不得私自增加用电容量,造成上一级跳闸的后果乙方负责。

3、保证自己施工区所有配电箱、线路及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完好,加强日常维护和巡视,有问题及时上报,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行。

4、雨、雪等恶劣天气后,应对用电设施进行绝缘遥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有专人负责临电设施,对操作人员要进行用电交底。避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确保安全用电。

6、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电源不符合标准时,提出整改申请,对上级提出有关临电存在的问题,必须认真落实整改。

7、甲方电缆乙方不得随意挪动,不得堆积易燃物。违章操作和未通过甲方擅自拆、改造成的恶果,由乙方负全责,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在使用中造成的箱变的跳闸,乙方先查清自己的原因,故障排除后书面向甲方说明确认,方可合闸。由于乙方频繁跳闸造成的闸具(箱变)损坏由乙方负责。

9、乙方用水不得出现跑、冒、漏情况。

收费标准:先将押金元交与甲方。1、水费单价为元/吨,用电单价为元/度(包含铜损);2、水、电费每月月底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乙方每月27日前交足水电费;3、甲方每月出示用水、用电量凭据,并在乙方交费后提供加盖财务公章的交费收据。

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至乙方工程竣工日止。双方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责任人:责任人:

年月日年月日

转用水协议书范本(篇2)

合同编号,

签署日期,

甲方,

住所,联系电话,

乙方,身份证号,

住所,联系电话,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水的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市供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用水地址、用水性质及计量器具

(一)乙方用水地址为,

(二)乙方用水性质为

(三)乙方安装计费水表 1 个,表径DN ,注册户号,

第二条 供水方式和质量

(一)供水方式

1.甲方通过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按本条第(二)项所定标准向乙方提供不间断供水,但因下列原因停止、中断或减压供水的,不属甲方责任,

⑴不可抗力(包括罢工)或紧急避险;

⑵政府行为、救灾需要、第三方原因、电网停电、供电系统故障、发生其他灾害或紧急事故;

⑶工程施工、供水设施计划检修、管网建设和维护需要、供水管道突然爆裂或其他供水设施损坏;

⑷乙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改变用水性质而被甲方停止供水的;

⑸乙方欠费而被甲方暂时停水、中止或终止供水的;

⑹本合同规定甲方有权停止供水的其他情形;

⑺甲方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停止供水的其他情形。

2.乙方停止用水满 6个月且存在欠费,未向甲方办理暂停用水手续的,甲方有权依法终止供水。乙方申请恢复用水的,缴纳恢复供水所需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欠费和违约金)后,甲方在 5个工作日内恢复供水。

(二)供水质量及供水压力

1.在原水水质符合国家三类水标准以上的前提下,甲方保证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因水源污染、突发事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非甲方原因造成水质不符合要求的,不属甲方责任,但甲方予以配合有关单位或部门排除影响水质的不良因素。

2.正常情况下,甲方供水主干管水压应符合梧州市城市供水特许经营权协议规定的 52米标高(黄海基准)规划红线的供水服务压力要求。乙方用水地址属超出梧州市城市供水特许经营权协议规定的 52米标高(黄海基准)规划红线范围,市政直供水水压无法确保满足乙方用水要求的,乙方同意使用由甲方提供的二次加压分区供水服务。

3.乙方不能间断用水或对水压、水质有特殊要求的,应当自行设置贮水设施、间接加压设备及水处理设施,并应自行承担上述原因造成的损失或责任。自行设置时,应将方案报甲方核准。

第三条 用水计量、水价及水费结算方式

(一)用水计量

1.按照注册登记的计费水表计量的用水量作为水费的依据,按表计量收取水费及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费(如有)(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费主要包括二次供水设施的日常运行动力电费、设备维护维修费、运行管理费等,但不包含大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2.计费水表由甲方注册登记,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周期检定和更换。计费水表须经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授权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并在检定合格有效期内使用。

3.如乙方对用水量有异议,可要求甲方复核,并按复核确认的结果进行调整。

4.如乙方对水表计量有异议,可要求甲方对水表进行检定。在乙方预付水表拆装、运送和检定费用后,甲方拆装水表和送检。经检定后确认水表计量误差未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反之,由甲方承担,并退回乙方预付费用。

5.如甲方对水表计量有异议,可在通知乙方后将水表送检,费用由甲方承担。

6.水表计量误差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超出规定标准的正负误差水费于下期合计计算支付。

(二)供水价格和计费

1.甲方按梧州市政府或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居民生活用水性质的供水价格收取水费。经梧州市政府或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调整水价的,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2.在城市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费法定收费标准正式出台实施前,双方同意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费按乙方实际用水量收取,收取标准为元/m3;在城市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费法定收费标准出台实施后,改按该收费标准执行。

3. 在城市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费法定收费标准出台实施前,若日常运行动力电费价格变动超出 5

(含 5

),甲方有权相应调整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费收费标准。

4.乙方有非居民生活用水性质用水的,应申请分装水表;未实施分装的,甲方有权按实际用水性质中最高水价类别计收水费。

5.水费按当期用水量和供水价格及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费(如有)计算。

6.如乙方对水费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经复核确认水费有差错的,于下期计收水费时一起计算支付,如有应退余额则转再下一期计算抵付水费。

(三)水费结算方式

1.甲方按期抄验水表,抄表后以手机短信方式送达水费信息,乙方在水费通知内所列的抄表日期次日(或收到短信息之日)起 15 日内缴清水费。

2.水费结算方式,现金缴款、转账、银行托收、代扣、微信、支付宝等多种缴费形式。因水表发生故障或者其他非乙方责任造成无法抄表的,甲方可按乙方前 3 个月或前2 个抄表期平均用水量计收当月或本期水费。

3.因锁门、物阻等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不能抄验水表的,甲方将通知乙方限期纠正,并有权按照乙方前 3 个月或前 2 个抄表期平均用水量的 2倍计收当月或当期水费。如连续 4个月仍不能解决妨碍抄验表问题,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排除妨碍并追究其违约责任。乙方妨碍抄表期间实际用水的水费超过甲方所收取水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缴差额。

第四条 供用水设施维护管理权限分界

(一) 供、用水设施管理权限分界点是,甲方安装的注册登记的计费水表处。

(二)管理权限分界点(含计费水表)入水侧的管道和附属设施由甲方负责维护管理。管理权限分界点出水侧的管道及设施由乙方负责维护管理。经双方同意,乙方可以有偿委托甲方维护管理。

(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动或拆装甲方安装的注册登记的计费水表及附属设施。如因该水表质量原因造成水表损坏需要维修或更换的,由甲方实施维修和更换,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因非该水表质量原因造成水表损坏需要维修或更换的,乙方同意维修或更换由甲方实施,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供水,并在甲方业务范围内及时为乙方办理相关业务,不能办理的,应说明理由。

(二)甲方有检查、监督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用水的权利。

(三) 因工程依计划施工或供水依计划设施检修等原因需大范围计划停水或降低供水压力时,甲方应提前 24小时通过短信、微信公众号或其他方式发布通知。临时紧急施工、抢修的,应尽可能及时发布通知。

(四)甲方设立专门服务电话(952525)受理用户的报修。接到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损坏报修电话后,甲方应按甲方向社会公布的时限进入现场抢修,但涉及道路破挖须获得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形除外。

(五)甲方有权根据有关供水管网建设规划及供水发展的需要,在预先告知乙方的前提下,对所管辖范围内的管道和附属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建设。因更新、改造、建设发生短暂影响或调整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六)甲方有权在不影响乙方的正常用水前提下,发展小区用水新用户,乙方不得阻挠,不得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依本合同使用甲方的供水服务。

(二)乙方须依照本合同规定按时缴付水费和其他相关合理费用。

(三)乙方应保证其计费水表表位、表井(表箱)及附属设施完好,水表表位、表井(表箱)内清洁无杂物,配合甲方抄验水表及更换、维护水表。

(四)乙方有保护其计费水表的义务,不得擅自改动或拆装水表,一旦发生水表丢失或损坏等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如水表丢失,乙方应承担新购水表和安装水表恢复供水所需的费用。

(五)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他人转供水,不得向合同约定的用水地址外供水或改变用水性质。

(六)乙方的联系方式、联系地址、缴款方式及资料变更时,应及时向甲方办理变更手续,由于乙方不及时提供联系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应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安全合法的用水,不得污染水质或其他有损水质、有损供水或其他设施的行为,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均由其承担。

(八)乙方应有管理、维护、监督消防表的权利和义务,发现他人擅自使用消防用水应及时制止。若消防表产生水量,乙方应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由于甲方的原因违反合同约定未经通知(甲方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微信公众号、邮寄或直接送达书面通知中的任一种方式通知乙方的,均视为已经通知)而未向乙方供水连续超过24 小时的(法定或约定甲方可免责的情形除外),应当根据该停水时间按天乘以其上月日均用水量相应水费的 10

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 乙方未按期缴纳水费的,应当及时补缴水费和按逾期缴费额每日0.2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不超过应缴水费为限。超过两个月未缴足水费以及违约金的,甲方有权暂停供水,直至乙方缴清水费和违约金。

2.乙方改变用水性质应经甲方书面同意,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用水性质,乙方除按违约期间所用水量补缴水价类别差价的水费外,还应当支付按应补缴水费 10

的违约金。

3.乙方终止用水,未向甲方办理相关手续,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甲方有权按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规定停止供水,乙方应依法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对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因乙方原因导致暂停供水或终止供水的,如需恢复供水,恢复供水所需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通过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通知送达

由甲方根据本合同向乙方所发送的通知,以按乙方提供的手机号发送短信方式送达,或按乙方地址直接投递或张贴或投放乙方信箱、门内、表位、邮寄均视为送达。若乙方仍接收不到水费通知,应自行到甲方营业部或通过甲方的服务电话(952525)查询。停水通知还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或在媒体上公告的方式送达。

第十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有效期限为壹年,自签署之日起计算。本合同有效期期满后,如甲、乙双方均无书面异议,本合同自动延期继续有效,直至由任何一方提前一个月通知终止延期,或签署新的供用水合同为止。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补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其 他

供水人已提请用水人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用水人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并依照诚实信用、公平合理的原则签订。

甲 方(盖章),

乙 方(签名),

转用水协议书范本(篇3)

1临时用水协议书

甲方,天津武清开发区*来水有限公司

乙方,XX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水的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供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水地址、用水性质

(一)、用水地址为XXXXXXXXXX。

(二)、用水性质系XX用水,执行XX元/立方米的供水价格。

第二条供水方式和质量

(一)、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通过开发区市政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向乙方提供不间断供水。

(二)、乙方对水压、水质有特殊要求的,应当自行设置贮水、间接加压设施及处理设备。

(三)、甲方保证市政供水管网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四)、甲方保证在计费总水表处的水压不低于0.3MPa。

第二条用水计量、水价及水费结算方式

(一)、用水计量采用水表计量方式,水表安装时应登记注册。甲、乙双方按照注册登记的计费水表计量的水量作为水费结算的依据。

(二)、供水价格,甲方按照天津市武清区物价局批准的供水分类价格收取水费。在协议有效期内,遇水价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三)、水费结算方式,甲方按照规定周期抄验水表并结算水费,乙方应在当月22日前交清水费。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和管理乙方正常用水。

(二)、乙方逾期不缴纳水费,甲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按日收取所欠水费1%的滞纳金。

(三)、乙方搬迁或者其他原因不再使用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又没有办理停用手续的,甲方有权拆除其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

(四)、因乙方表井占压、损坏及乙方责任等原因不能抄验水表时,甲方*根据乙方上三个月最高月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如乙方三个月不能解决妨碍抄验水表问题,甲方不退还多估水费。

(五)、甲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水质不间断供水。除高峰季节因供水能力不足,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被迫降压外,甲方应当按照协议规定的压力供水。对有计划的检修、维修及新管并网作业施工造成停水的,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不可抗力造成停水除外)。

(六)、甲方设立专门服务电话实行24小时昼夜受理乙方的报修。遇有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损坏时,甲方应当及时进入现场抢修。

(七)、如甲方需要变更抄验水表和收费周期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八)、对乙方提出的水表计量不准,甲方负责复核和校验。对水表因自然损坏造成的表停、表坏,甲方应当更换,校验和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乙方上三个月平均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由于甲方抄错表、计费水表计量不准等原因多收的水费,应当予以退还。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甲方按照协议约定的水压、水质向乙方供水。

(二)、有权向甲方提出进行计费水表复核和校验。

(三)、乙方用水必须遵守武清开发区供水管理办法并服从甲方管理。按照协议约定按期向甲方交清水费。

(四)、乙方不得擅自迁移、改装或损坏甲方的供水设施,否则赔偿全部经济损失。乙方不得占压供水设施(包括管线,表井,接口井,消防设施等)并保持水表井的清洁,发现跑、冒、滴、漏必须及时维修。

(五)、乙方不得擅自启闭接口总阀门,如确实需要应通知甲方并由甲方进行启闭操作。

(六)、不得私自向其他用水人转供水。

(七)、乙方停止用水,应到自来水公司办理停用手续,不得私自拆除用水设施。若工程完工,应及时办理正式用水手续,签订城市供用水合同。第五条违约责任发生违约按武清开发区供水管理办法及国家规定承担经济责任。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事发当地法院裁决。

第六条合同有效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二年。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天津武清开发区

住所,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

委托代理人,XX

电话,XXXXXXXX

协议订立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乙方(盖章),自来水有限公司

住所,武清开发区泉兴路12号

法定代表人,XX

委托代理人,XX

电话,82116986

协议订立日期,XXXX年XX月XX日

2临时供水协议书

供水方(甲方),XX

用水方(乙方),XX

用方因经营需要,使用甲方提供的水源,为明确供、用双方在水力供给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用方临时用水相关信息

用方临时用水地点,

二、临时用水期限,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止;

三、用水性质,XX,执行水价为,XX元/立方;若水价市场价格有所变动将按变动幅度进行相应的调整。

四、用水方需供水管径,XX;水表初始读数为,XX;

五、结算方式,

1、水费按临时安装的水表量乘以协议规定水价进行结算;

3、采用月结方式,即每月5日前(遇休息日前移)结算,结算时开具收据;

六、用方用电用水前须向供方预交保证金

元,借用结束时多退少补;

七、产权分界点

用水方临时连接点(水表)及以外的用水管路及设施属用方资产;连接点以内的管路及设施属供水方资产。水搭建、计量仪表等所需材料均由用方承担;

八、安全责任

1、属用方产权的设施,由用方负责,并由用方承担因此引起的所有安全责任;

2、因用水方供水管道泄露导致的用水损耗,均全部由用水方承担全部责任;

3、临时用水,用方必须与自来水公司协调,得到相关部门认可后方可实施,若造成供方因此而引发的责任或罚款,必须由用方全部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供方(盖章),XX

XXXX年XX月XX日

供方(盖章),XX

XXXX年XX月XX日

3临时用水协议书

甲方,XX

乙方,XX

现乙方因XXXXXX需求,欲向甲方申请临时用自来水,因其不具备供水条件,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临时接用甲方自来水事宜订立相关协议如下,共同遵守。

一、乙方因建设用向及地址,建设围墙及厂房;用水地址为,甲方相邻地段,距甲方水源200米处。

二、乙方自行购置水表、水管等材料,并自行施工。购置材料要符合标准要求,不得使用假冒伪劣材料,由有资质的专业人员施工。

三、经双方约定,乙方用水量为500立方米,使用时间为5个月,

四、用水价格,每立方米6元人民币,共计3,000元人民币,协议签署后一次交清,开据正式发票。

五、水表安放于甲方水房旁,由甲方管理,超出用水量按实际用水量另行支付费用。

六、其它事项。乙方负责临时用水安全,出现跑冒滴漏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时,可申请当地法律部门仲裁或提请诉讼。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盖章),XX

代表(签字),XX

电话,XXXXXX

XXXX年XX月XX日

乙方(盖章),XX

代表(签字),XX

电话,XXXXXX

XXXX年XX月XX日

4临时用水协议书

甲方,XX

乙方,XX

丙方,XX

为了明确甲、乙、丙三方在水的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丙三方协商,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水地址、用水性质、用水时间

(一)、用水地址为XXXXXX

(二)、用水性质为XXXX用水,执行XX元/立方米的供水价格。

(三)、用水协议有效期至XXXX年XX月XX日完工。

第二条供水方式和质量

(一)、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通过乙方所铺设的输水设施向乙方提供不间断供水。

第三条用水计量、水价及水费结算方式

(一)、甲、乙双方按照计费水表计量的水量作为水费结算的依据。

(二)、供水价格,甲方按照佛山市南海区物价局批准的供水分类价格收取水费。在协议有效期内,遇水价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三)、水费结算方式,甲方按照规定周期(一个日历月)抄验水表并结算水费。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和管理乙方正常用水。

(二)、对乙方提出的水表计量不准,甲方负责复核和校验。由于甲方抄错表、计费水表计量不准等原因多收的水费,应当予以退还。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甲方按照协议约定的水压、水质向乙方供水。

(二)、有权向甲方提出进行计费水表复核和校验。

(三)、乙方负责水全部输水设备的材料费用及输水设备的人工安装费用。

第六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甲、乙方按照协议约内容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XX

委托代理人,XX

(签字),XX

电话,XX

协议订立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乙方(盖章),XX

委托代理人,XX

(签字),XX

电话,XX

协议订立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丙方(盖章),XX

委托代理人,XX

(签字)XX

电话,XXXX

协议订立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转用水协议书范本(篇4)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一条 用水计量、水价及水费结算方式

(一)、用水计量采用水表计量方式,水表安装时应登记注册。

甲、乙双方按照注册登记的计费水表计量的水量作为水费结算的依据。

(二)、供水价格,甲方按照天津市武清区物价局批准的供水分类价格收取水费。

在协议有效期内,遇水价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三)、水费结算方式,甲方按照规定周期抄验水表并结算水费,乙方应在当月22日前交清水费。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和管理乙方正常用水。

(二)、乙方逾期不缴纳水费,甲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按日收取所欠水费%的滞纳金。

(三)、乙方搬迁或者其他原因不再使用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又没有办理停用手续的,甲方有权拆除其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

(四)、因乙方表井占压、损坏及乙方责任等原因不能抄验水表时,甲方可根据乙方上三个月最高月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

如乙方三个月不能解决妨碍抄验水表问题,甲方不退还多估水费。

(五)、甲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水质不间断供水。

除高峰季节因供水能力不足,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被迫降压外,甲方应当按照协议规定的压力供水。

对有计划的检修、维修及新管并网作业施工造成停水的,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不可抗力造成停水除外)。

(六)、甲方设立专门服务电话实行24小时昼夜受理乙方的报修。

遇有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损坏时,甲方应当及时进入现场抢修。

(七)、如甲方需要变更抄验水表和收费周期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八)、对乙方提出的水表计量不准,甲方负责复核和校验。

对水表因自然损坏造成的表停、表坏,甲方应当更换,校验和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根据乙方上三个月平均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

由于甲方抄错表、计费水表计量不准等原因多收的水费,应当予以退还。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甲方按照协议约定的水压、水质向乙方供水。

(二)、有权向甲方提出进行计费水表复核和校验。

(三)、乙方用水必须遵守武清开发区供水管理办法并服从甲方管理。

按照协议约定按期向甲方交清水费。

(四)、乙方不得擅自迁移、改装或损坏甲方的供水设施,否则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乙方不得占压供水设施(包括管线,表井,接口井,消防设施等)并保持水表井的清洁,发现跑、冒、滴、漏必须及时维修。

(五)、乙方不得擅自启闭接口总阀门,如确实需要应通知甲方并由甲方进行启闭操作。

(六)、不得私自向其他用水人转供水。

(七)、乙方停止用水,应到自来水公司办理停用手续,不得私自拆除用水设施。

若工程完工,应及时办理正式用水手续,签订城市供用水合同。

第四条 违约责任发生违约按武清开发区供水管理办法及国家规定承担经济责任。

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事发当地法院裁决。

第五条 合同有效期限本协议有效期限为二年。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转用水协议书范本(篇5)

合同编号,

签署日期,

甲 方,

住 所,

联系电话,

乙 方,

住 所,

联系电话,

因乙方向甲方申请临时用水,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水的临时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市供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临时用水相关信息

1. 乙方所在 ,经甲方现场核实,甲方可以向乙方临时供水。

2. 乙方安装计费水表1个,表径DN ,注册户号, 。

3. 用水性质,非居民生活用水,执行非居民生活用水类别供水价格。如合同期内经梧州市政府或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调整水价的,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条 水费抄收

1. 经协商,双方同意采用预存水费的方式办理水费支付,由乙方在水表开通用水前须向甲方预存水费 元(大写, 元整)。

2. 预存水费在乙方提出终止用水及拆除水表后20个工作日内,扣除乙方的欠费及违约金或赔偿金(如有)后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3. 甲方按规定周期抄验表后给乙方留下水费通知单,乙方应在在抄表后15天内缴费。

4.对因水表丢失、表停、表坏、出现故障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正常抄验水表的,可按上期用水量暂时估收本期水费;实际应收水费根据甲乙双方协商处理办法计算,并据此将原暂收水费以多除少补的办法处理。

5.因乙方锁门、物阻等原因导致甲方不能抄验水表的,甲方将通知乙方整改,并根据乙方的上期用水量估算本期用水量暂收水费;甲方在下期抄表后按照实际用水量将暂收水费以多除少补的办法处理。如经甲方通知后,乙方未予及时改正,致使甲方下期仍不能抄验水表的,甲方有权按照乙方前2个抄表期平均用水量的2倍计收当期水费。如连续3个抄表期仍不能解决妨碍抄验表问题,甲方有权经通知乙方后随时暂停供水,直到问题解决为止。恢复供水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供用水设施维护管理权限分界

1. 供、用水设施管理权限分界点是,甲方安装的注册登记的计费水表处。

2.管理权限分界点入水侧的管道和附属设施由甲方负责维护管理。管理权限分界点(含计费水表)出水侧的管道及设施由乙方负责维护管理。经双方同意,乙方可以有偿委托甲方维护管理。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动或拆装水表及附属设施。如因水表质量原因造成水表损坏需要维修或更换的,由甲方实施维修和更换,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如因非水表质量原因造成水表损坏需要维修或更换的,维修或更换由甲方实施,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本合同的约定向用水人供水,保证供水的水质、水压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因不可抗力或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水质、水压问题不属甲方责任。甲方有权监督用水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用水。

2.若乙方在抄表后超过15天未缴清当期水费,甲方可直接在乙方预存水费中核准抵扣乙方应缴水费,甲方可按本合同第五条第2点之规定向乙方收取违约金,若预交水费出现被用作水费抵扣或余额一经出现不足以抵扣应交水费金额,甲方有权按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规定暂停供水。因此暂时停止供水超过半年的,无须通知乙方,甲方有权终止供水,直到乙方缴清全部欠费、违约金为止。乙方如需恢复供水还须按本合同第五条第2点之规定重新办理恢复供水申请手续,恢复供水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3. 3. 三八擅自改动或拆装水表及附属设施。如因水表质量原因造成水表损坏发3.3.甲方有检查、监督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用水的权利。

4.因工程依计划施工或供水依计划设施检修等原因需大范围计划停水或降低供水压力时,甲方应提前24小时在媒体上公布或通过其它途径发布通知。临时紧急施工、抢修的,应尽可能及时发布通知。

5.甲方设立专门服务电话(952525)受理用户的报修。接到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损坏报修电话后,甲方应按甲方向社会公布的时限进入现场抢修,但涉及道路破挖须获得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形除外。

6.甲方有权根据有关供水管网建设规划及供水发展的需要,在预先告知乙方的前提下,对所管辖范围内的管道和附属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建设。因更新、改造、建设发生短暂影响或调整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 依本合同使用甲方的临时供水服务,临时用水结束,乙方应主动申请拆除临时用水设施,并结清相关费用。

2. 乙方未按期缴纳水费的,应当及时补缴水费和按逾期缴费额每日 ‰支付违约金,不足 元按元收取。超过两个月未缴足水费及其违约金的,甲方有权按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规定暂停供水。因此暂时停止供水超过半年的,无须通知乙方,甲方有权终止供水。乙方要求恢复供水的,应当缴清全部欠费、违约金,另行办理新装开户用水手续,恢复供水所需全部费用由乙方负责。如乙方不需要恢复供水,仍应向甲方缴纳欠付甲方的水费、违约金等。

3. 乙方应保证其计费水表表位、表井(表箱)及附属设施完好,水表表位、表井(表箱)内清洁无杂物,配合甲方抄验水表及更换、维护水表。

4.乙方有保护其计费水表的义务,不得擅自改动或拆装水表,一旦发生水表丢失或损坏等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如水表丢失,乙方应承担新购水表和安装水表恢复供水所需的费用。

5.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他人转供水,不得向合同约定的用水范围外供水或改变用水性质。

6. 乙方的联系方式、联系地址、缴款方式及资料变更时,应及时向甲方办理变更手续,由于乙方不及时提供联系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7. 乙方应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安全合法的用水,不得污染水质或其他有损水质、有损供水或其他设施的行为,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均由其承担。

8. 属于施工用水的,在土建竣工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申请注销水表,并配合甲方拆除水表及附属设施,并结清水费。

9.乙方不得擅自将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因特殊情况确需连接的,必须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报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六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有效期限为壹年,自签署之日起计算。本合同有效期期满后,如甲、乙双方均无书面异议,本合同自动延期,继续有效直至由任何一方提前一个月通知终止延期,或签署新的供用水合同为止。

第七条 其 他

供水人已提请用水人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用水人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并依照诚实信用、公平合理的原则签订。

甲 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姓名,职务,

代表人姓名,职务,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