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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干合同

2024.03.18 包干合同

包干合同(精华五篇)。

涉及到经济交易的时候,在交易过程中,双方一般会签订一份合同,你知道合同文书要怎样准备吗?经过认真筛选小编为大家推荐一篇题为“包干合同”的文章,建议您将本网页收藏以便随时学习!

包干合同【篇1】

综合单价包干合同范本

综合单价包干是指固定单价,工程量按实结算。以下是合同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与“综合单价包干合同”相关的知识。

综合单价包干合同范本【范本一】:固定综合单价包干

承发包双方对工程量的不同约定决定了合同的不同类型,如果双方约定在图纸不变的情况下,工程量不作调整,则合同应为总价包干合同,否则应为单价包干合同。

根据《暂行规定》第五条工程价格构成第1款“工程价格由成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酬金)和税金构成”之规定,工程价格实际上就是指通常所称的工程造价(工程造价由直接费、综合间接费、利润、开办费、其他费用、税金组成),即工程价格中之“价格”指“造价”,是量和价的结合概念。但是,固定价格、可调价格、成本加酬金确定的价格及其定义条款中出现的“价格”是否指“造价”呢? 因工程价格与固定价格、可调价格、成本加酬金确定的价格是同一层次的概念,故这些概念中的“价格”应理解为“造价”。但是,这个合同定义条款中出现的“价格”并非指“造价”,只能理解为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否则,该定义条款就犯了“造价”系“造价”之循环定义的错误。 同时,我们不妨将上述“价格”分别替换成“造价”及“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则《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变更为:“工程造价的分类。

(一)固定造价。工程造价在实施期间不因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变化而调整。……

(二)可调造价。工程造价在实施期间可随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变化而调整。……

(三)工程成本加酬金确定的造价。工程成本按现行计价依据以合同约定的办法计算,……”。

显然,《暂行规定》将工程价格分为固定价格、可调价格、工程成本加酬金确定的价格三种类型,系采用了不同的分类标准。固定价格、可调价格仅考虑了价的因素,工程成本加酬金确定的价格却不但考虑了价的因素,而且考虑了量的因素。因固定价格合同仅考虑了价的因素。

综合单价包干合同范本【范本二】:项目工程综合单价包干

合同价款、 竣工结算、 付款方式

1。 1。 合同价款:

1。 1。 1。 根据图纸、 招标文件和工程承包范围, 本合同实行固定单价包干, 包干单价为 元/( 单位); 暂定总价为: 元( 大写: )。

1。 1。 2。 本合同固定单价( 含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使用费和综合费等所有费用, 以及合同明示和暗示的所有责任、 义务和一切风险。 包括但不限於本工程的直接费、 间接费、 管理费、 利润、 风险金、 税金、 保险、 甲供材料保管及场内运输费、 材料送检抽样检验费、 建设工程交易综合服务费、 质监费、 规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费用), 不因市场风险、 政策风险、 自 然灾害等因素进行调整。

1。 1。 3。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 如根据设计要求取消或增加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 ,工程量根据实际增减调整, 固定单价均不作调整。

1。 2。 竣工结算

1。 2。 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14 天内,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 4 份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

1。 2。 2。 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资料经甲方确认后 28 天内, 甲方与乙方办理完成分包工程结算。

1。 2。 3。 为方便双方核对, 减少核对时间, 乙方上报的结算金额, 不得高出最终审定的结算金额的 3%, 否则, 乙方向甲方支付超出部分的造价咨询费用,咨询费用= ( 乙方上报结算金额- 审定结算金额× 1。 05) × 5% , 并在最终工程结算总价款中扣除。

1。 2。 4。 工程量: 以实际数量计算。

1。 3。 付款方式( 可根据各专业具体定)

1。 3。 1。 合同签定并交付履约保证金后 15 个工作日 内预付合同总价的 %。

1。 3。 2。 进场后分批支付至进场货款的 %( 以楼栋供完为一批次)。

1。 3。 3。 全部安装结束支付至暂定合同总价的 %;

1。 3。 4。 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后付至结算总价的 %;

1。 3。 5。 余款 3%分二年支付: 经政府有关部门竣工验收合格 1 年保修期满后支付 %, 竣工验收满 2 年支付 %。

1。 3。 6。 尽管有上述时间规定, 乙方应在支付前向甲方提交支付申请以及所需的相关资料和票据。 甲方只在收到所有合格的支付凭证后, 才向乙方支付。

1。 3。 7。 如因乙方未能及时提交所需的相关资料和票据, 或提交的资料和票据不能满足甲方的付款要求造成付款延误, 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责任。

综合单价包干合同范本【范本三】: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合同

23。1 本合同价款采用:综合单价包干。

综合单价的组成,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设备、劳务、材料、安装、质保、管理、利润、规费、税金以及合同条款规定的保险、政策性文件规定、保证工期、质量、文明施工、验收通过、资料归档的各项费用,还包括招标文件、设计施工图纸及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包含的明示的、隐含的(人工、规费、税金政府调整)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所有费用。措施费平方米单价包干(含规费、税金):元/m

23。2暂定建筑面积 平方米,结算时建筑面积依据最终施工图纸按国家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的相关规定计算并同比例进行措施费总价调整。具体详见中标报价表。

结算时承包人不得再提出调整以上措施费平方米单价费用。同时,承包人承诺以上所计取的措施费已能全部完成本工程,不再增加任何其它措施项目项及费用。

23。2 合同价款的调整范围:

关于工程材料、人工、机械的说明:

a。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不计入承包人工程总价。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保管费计取方式:如承包人发生保管及管理工作,则此部分的材料设备保管费按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价格的1%计取;

b。 发包人指定品牌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包含但不仅限于)如下: ,投标人根据指定品牌选择并自行报价(详见附表);

c.如出现综合单价里没有的材料则由发包人核价,核价不得高于市场价,核价部分材料上浮13 %(含采保费、规费、税金等全部费用)作为独立费计入工程造价,直接进入结算。

d。 发包人指定品牌、承包人采购可调整价格的`材料:。

调整方式为(以下所有价格调整基数均为中标价):

1、钢材:以“ 地区的 年 月 日至 月 日的平均价另加 元/吨(包括装卸、吊装、运输费等费用)作为“投标施工总承包工程合同-清单价格最高限价”。结算调差办法:按照实际进场施工日为起始日至主体封顶期间,西本新干线价格(加 元/吨吊运费)的算术平均,如算术平均值的价格与“投标价格最高限价”之差在±5%及以内,上述材料的价格不调整;如算术平均值的价格与“投标价格最高限价”之差在±5%以上的,超过±5%以上部分进行调差。价差只计取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直接计入结算。

2、混凝土:混凝土以 市工程造价信息 年 月份信息价格下浮 %作为“投标报价最高限价”。结算调差办法:按照实际进场施工起始日至主体封顶日期间内的“ 市工程造价信息”材料指导价格下浮 %后进行算术平均,如算术平均值的价格与“投标价格最高限价”之差在±5%及以内的,上述材料的价格不调整;如算术平均值的价格与“投标价格最高限价”之差在±5%以上的,超过±5%以上部分进行调整。价差只计取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直接计入结算。

3、砌体、水泥:以市工程造价信息年 月份信息价格为基准价格。

结算调差办法:按照砌筑工程开始施工为起始日(须经发包人书面确认),截止装饰工程完工期间,当市造价信息所示同类材料指导价格的加权平均值,如加权平均值的价格与基准价格之差在基准价格的±5%及以内,上述材料的价格不调整;如加权平均值的价格与基准价格之差在基准价格的±5%以上,超过±5%部分多退少补。价差只计取税金,不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直接计入结算。

e。 承包人直接供应材料:除上述三项内容外的材料,均不予价格调整。

f。投标报价中乙供材料暂定价格调整办法:结算时,按发包人核定的价格与暂定价格之差进行调整,价差只计取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

g。 承包人直接供应材料中除上述“b、c、d、e、f”条款涉及的材料外,其它材料均不予价格调整。

h。人工单价(包含零星人工)按投标报价不予调整。

i。机械台班单价(包含零星机械)按投标报价不予调整。

j。水电费按投标报价不予调整。

k。给予配合费的项目,包括 ,按照分包工程造价的 1。5%计取配合费(以上工程均扣除设备费后的造价作为总承包管理配合费的计算基数),如果以上项目在总包退场后进场或者总包没有实际进行配合、管理的配合费将不得计取。

l。以上未列的专业分包工程及由发包人分包的工程,承包人需承担安全生产及质量要求的总包服务管理配合责任,总包服务管理配合费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不再另行计取。

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1)经发包人审核确认的设计变更;

(2)经发包人审核确认的现场签证;

23。4 删除通用条款第23。4款。

23。5 如果施工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就合同价款调整的意见不能统一时,承包人应以双方暂定价格为依据,继续履行合同。承包人不得以该借口来停工或拖延工期或达不到要求不施工等,否则由此造成发包人的一切损失承包人予以赔偿,发包人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综合单价包干合同范本【范本四】:综合单价包干与总价包干的优缺点

综合单价:实际工程量*综合单价+措施费+规费+税金=工程总价

实际工程量由监理签字认可。

总价包干:以后变更也是监理签字认可。

在风险上面综合单价风险相对于总价包干低。

对于发包方,当然希望以固定总价包干方式签合同,这样风险低、双方结算简单省事。而承包商则承担着全部的工程量和价格风险。除了有重大设计变更,一般合同价不予调整。合同执行中,承包商的索赔的机会也较少。这种总价合同的结算依据是:投标总价 索赔、鉴证(很少)。

而采用综合单价合同这完全不同,发包方承担工程量的风险,承包商承担投标价的风险。索赔、鉴证的金额有时很巨大(当投标价很低,毫无利润可言,承包商往往在这两方面找茬)。结算方式是:以完成工程量*单价+索赔+签证。结算的依据是已完成工程量而不是施工图工程量。

这是总体方面,里边还有很多细节。

采用这种方式承包商盈利较多、纠纷也多,结算麻烦,常常也拖很久。

补充一下,需要特别注意工程招标文件中明确列项的每个分部分项工程按照甲方要求及技术规范所应包含的工程内容与工程要求。审计发现,有的施工单位将已经含在综合单价中的部分工程内容作为洽商单独列项,向甲方索赔。

对实行固定单价合同的工程,除了要认真研读综合单价所包含的内容外,还要注意施工阶段的增补项目和增减工程量。对增补项目,审计人员首先应根据工程管理人员的签署意见对增补内容进行分析,区分该项工作是否有必要重新列项,是否已包含在合同中;如果有必要重新列项,要注意从以下三个方面去审核其单价的真实性:

(1)在工程量表中有同种工作内的单价,应以工程量表中的价格计算变更费用。实施变更工作未引起工程施工组织或施工方法发生实质性变动,不应调整该项目的单价。

(2)工程量表中没有列出同类工作的单价,但有可参考的项目,则其单价应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进行调整。

(3)在工程量表中没有同类或可参考的工作内容的单价,应按照与合同单价水平相一致的原则去审核该项目的单价。也就是说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及各项费用等应参照中标时的标准调整。尤其是企业管理费、利润,应执行中标时的承诺,不得任意调整。如某实验室水暖改造项目,承包商中标时企业管理费、利润是分别按15%和1%计取的,但一些洽商增加项目在计算综合单价时,企业管理费、利润却是分别按47。6%和7%计取的。因此,审计人员认真分析工程项目综合单价计算表尤为重要对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应该审核其工程量增减幅度,对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中标时的综合单价;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也应按照中标时的承诺和合同的约定进行调整。"

包干合同【篇2】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工程

工程地点:市路号

发包方:

承包方:

签订日期: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工程交由乙方承包。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如下:

一、工程地点:市路号。

二、工程名称:工程。

三、工程内容: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甲方要求完成

施工内容。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除由甲方提供外,其余包工包料。□主材由甲方提供,乙方包人工、辅材。

五、工程造价及计价依据:

本工程预算造价暂定为人民币元整,增加的签证工程的造价不作为进度款拨付的依据,最终结算造价根据实际施工工程量乘以包干单价计算。本合同约定包干单价详见合同所附《工程包干单价清单》。

本合同约定的包干单价不受设备材料价格、人工费、政策性调整等任何因素影响。按本合同约定方式计算的结算总造价已包含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项下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措施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及其他费用等一切费用。承包人的施工方案只作为完成施工任务的技术方案不作为计价依据。

六、施工工期:

本工程施工工期为日历天,自甲方签发书面开工令之日起计算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出现以下合同约定工期延误的情形时,乙方向甲方工地代表递交工期顺延签证报告后,甲方工地代表只能就出现工期延误的情形作出客观的陈述,是否符合工期延误的合同约定条件,由甲方总工室签字盖章后认定:

1、甲方未能按约定提供工作面及施工条件影响施工的;

□(有甲供材料的条件下适用)2、甲方未能及时提供甲供材料影响施工的;

3、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达到8小时以上的;

4、因图纸重大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超过10%,并对关键工序有实质性影响的;

5、不可抗力;

6、因与其他施工队交叉作业造成的停工;

□(室内工程不适用)7、雨季以外特殊下雨天,50mm以上雨量的,且下雨时间超过4小时可顺延半天,以此类推。

出现以上工期顺延情况的,乙方应在情况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甲方办理签证手续,否则甲方不予延期。因上述情况延误工期,甲方给予工期顺延签证后,则不再承担乙方窝工、停工费等费用。

七、设计变更:

1、乙方必须认真核准现场与图纸的各类数据关系,若现场实际情况与设计不符或图纸相互矛盾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到现场处理,乙方不通知而盲目施工造成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2、所有设计变更均由设计单位、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任何以口头通知形式的设计变更,乙方均不得执行。

3、因设计变更而甲方事先未发出预告函(通知)造成乙方返工或损失的,甲、乙双方在此项变更实施前5天内办理签证,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接到甲方书面预告函(通知)后不按变更内容执行导致返工或损失的乙方自负。

4、设计与现场地形情况不符时,乙方应立即停止不符之处的施工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5、因设计变更造成的局部停工而其他部位仍可正常施工且不影响下道工序施工的不予工期签证,如因此造成整体停工或影响下道工序施工的经监理及甲方确认后给予工期顺延签证。

八、设备材料的说明要求、材料供应方式及要求

1、□(适用于室内装饰工程)本工程所使用的各种基层和饰面材料以及各种辅料,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地消防规范要求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要求。本工程采用的□水泥均采用P.O42.5#立窑袋装水泥(应在以下品牌中选择:红*河、超魁、广龙);□商品砼应采用腾-宁、金*通、华润品牌产品;□钢筋采用国营大厂高线钢筋(应在以下品牌中选择:萍*钢铁厂、武-钢、昆-钢、柳-钢、水钢);□其他材料:。乙方应在使用□水泥、□商品砼、□钢筋之前向甲方申报所使用的品牌,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否则不给予计取结算。

□甲供材料(如有)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在货到工地前一天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交由乙方保管、施工。乙方使用甲供材料的损耗量不得超过定额对应子目材料损耗量,否则超出的损耗由乙方承担,相应费用按甲供材料采购价(以甲方提供采购合同或付款单据为准)乘以超出定额部分的损耗量计算后从结算价中扣除。

2、乙方所使用的产品品牌、质量、规格尺寸必须履行合同义务,按规范要求实施报验;如发现以下情况的乙方应无条件拆除、重做,由此产生的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给予每次壹万元的违约金(乙方应向甲方出示所用产品的合格证及所使用产品的出厂证明书作为结算资料):

1)乙方所使用材料品牌、质量、规格尺寸不符合设计要求;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以其他产品、假冒伪劣产品代替甲方已认可乙方使用的材料品牌;

3)采用不合格产品的。

3、甲方指定品牌范围内的产品如发现以下情况影响工程进度时可向甲方申请更换产品品牌,经甲方同意后方可采用,否则甲方不予认可,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1)甲方指定品牌范围内的产品不能满足设计要求的;

2)甲方指定品牌范围内的产品供应量不能满足工程进度需要的。

九、工程款的支付与结算方式:

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工程款按以下方式进行拨付:

□(付款方式格式条款)(一)本合同项下工程全部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预算总造价的80%给乙方;

□(特殊约定,必须经财务负责人及总裁审批):

(二)本合同项下工程全部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交完善的竣工资料及结算资料至甲方,经双方核对确定后一个月内甲方支付至工程结算总造价的(结算造价扣减保修金后的比例)%(扣减已支付款项后支付);

(三)预留工程结算总价的%(不低于3%)作为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内容结清。

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后,乙方在用款前须向甲方提出用款申请,并向甲方提供足额发票(其中支付第九条第(二)款约定金额前,乙方应先按含保修金的结算造价向甲方补足发票)。甲方的付款期限自双方确认工程造价且乙方按约定提出用款申请并开具足额发票之日起算。

十、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按合同约定准时支付工程进度款,按时结算并付清结算款;

2、负责对现场管线位置的交底,审核乙方提交的各项设施的保护方案;

3、甲方于开工前负责提供水准点及配合乙方进行工程测量;

4、组织图纸会审,并对工程技术、施工要求进行技术交底;

5、派员(监理、驻场代表)进行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隐蔽工程的监督、检查,负责协调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办理签证工作;

6、提供施工用水、电源,水电费用由乙方负责;施工水、电费用=分表使用量+损耗量;损耗量=分表使用量÷(总表用量-总损耗量)×总损耗量;

7、负责理顺周边其他施工单位的关系及有关部门领导检查指导工作;

8、负责提供并指定现场材料的堆放场地;

9、及时组织现场工程师进行中间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参加工程初步验收、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办理竣工结算;

10、施工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购进的材料进行检查;

11、如施工质量存在问题及安全隐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修改。

(二)乙方权利义务:

1、合同签订后5日历天内乙方须提供①施工组织设计;②施工进度计划;③管理人员名单、职称(职务)、上岗证(操作证)复印件及现场施工人员名单作为甲方审核施工组织的依据,否则乙方每延误提交一天应向甲方支付500元/天违约金。

2、必须严格履行与甲方签订的本工程承包协议应承担的各项义务,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原则及本协议约定的工作内容、承包范围、工程质量、安全要求,严密组织施工,确保质量按时完成工程施工任务。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进行施工。

3、乙方在施工中注意安全生产,应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乙方需按国家规定为现场施工人员购买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及工伤保险。在施工过程中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施工中如发生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如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乙方还须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同时应作到文明施工,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服从政府部门有关管理和规定。

4、自觉遵守外来劳动力管理规定,需办理的各种证件,应及时办理。

5、自觉接受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检查指导和监督。

6、乙方在施工期间注意保护施工范围内的管线设施及其他已完成的成品、半成品,不得损坏,否则责任由乙方承担。

7、乙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相关条款,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图纸和材料样板采购合格材料凡使用不合格产品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产品的应立即清理退出现场,乙方不得强行使用。

8、工程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前,乙方负责保管施工场地内属于其承包范围以内的所有成品、半成品,如有损毁、灭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赔偿责任。

9、工程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前,乙方应负责清理承建工程所发生所有建筑垃圾、剩余材料等,做到工完场清,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工程交付时乙方未能完成上述工作,则视为乙方委托甲方完成该部分工作,所产生的费用不需乙方认可,由乙方负责,结算时由甲方据实从工程结算余款中扣除。

□其他特殊约定:

十一、工程质量和验收

1、本工程的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施工及验收评定标准合格等级。□(适用于室内装饰工程)应遵循(但不限于)以下国家相关的规定、规范、要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建筑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安装及验收规范》JGJ73-91及施工图纸设计说明的要求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质量合格,观感优良。验收内容为本合同三条约定内容。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有关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施工。

3、隐蔽工程:乙方应按照图纸施工,在每道工序隐蔽前通知甲方到现场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序施工。如乙方未通知甲方进行隐蔽工作验收的,甲方有权对所发生工程量给予否定,发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4、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及说明、技术交底纪要、设计变更通知为依据。

5、本合同项下工程全部完工并具备工程验收条件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报告(含竣工蓝图四套),甲方收到乙方竣工资料及竣工报告后七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如发现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向乙方提出返工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返工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的费用,因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还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十二、工程造价结算

1、本工程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进行结算。工程计量依据及结算资料为:经甲乙双方签章确认的竣工图、设计变更图纸、设计变更函、工程联系单、工程签证单等。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办理签证工程量确认手续,否则后果自负。乙方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设备材料应提供出产证明及产品合格证,否则对该部分造价甲方有权不予结算。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在一个月内必须交齐所有竣工资料及结算书、计算式、结算人员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工期说明、开工令、竣工验收单等结算资料,结算资料一经双方办理签收手续后视为有效结算依据,结算时间按本条第4款执行。

3、本合同规定以外临时增加的工程及变更的项目,须经甲方负责人签字并盖总工室的章后,方可作为有效的结算资料。

4、结算审核期限:甲方初步审核期为20个工作日,从第21个工作日起由甲乙双方进一步进行结算,结算期为30个工作日(不含审核期20个工作日及争议、仲裁时间)。

5、在结算期间,甲乙双方必须密切积极配合,结算期间一律不补办任何漏项、缺项等资料手续。

6、如乙方不按规范完善安全文明措施,未通过政府相关部门检查的,所产生的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7、为便于工程竣工结算工作,凡涉及隐蔽工程及工程量的增、减等签证必须要有甲方现场技术员、预算部常驻代表参与现场签证(或原始数据记录),一旦双方在签证资料上签字并有甲方总工室确认盖章认可,均视为有效结算依据,甲乙双方过后不得随意更改或否认。乙方必须在相关事宜发生前后两个工作日内办理签证申请,如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签证申请的,甲方有权拒绝签认。甲方代表在收到签证单后七个工作日内应在签证单上签认或提出异议;甲方在收到签证单后七个工作日内不予签认或未提出异议则视为默认,乙方收到甲方回复后七天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默认。

8、工程结算时,乙方的结算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及法人委托书和造价员资格证,否则不予认可,一旦双方在结算书上签字和盖单位公章认可,视为本工程唯一的结算凭证。

十三、工程质量保修:

1、质量保修期为年,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保修金为结算总造价的%(不计息)。在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维修事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否则,甲方另请其他施工队维修,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保修金不抵维修费的费用,仍由乙方支付。保修期满,由乙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复检无工程质量问题的甲乙双方结算无误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结清质量保修金(不计息)。

2、维修事项的通知方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可采取电话、传真、邮寄等方式通知乙方进行保修服务。

(1)电话、传真方式通知的,乙方的报修电话为。传真为。以质量问题发生时段打通乙方所提供的报修电话及传真号码的通知记录为依据,即视为乙方已收到维修通知。

(2)邮寄方式通知的,乙方的通讯地址为,联系人:。以邮寄收据、邮戳等发往乙方通讯地址的邮寄凭证为依据,即视为乙方已接到维修通知(如由于乙方地址或电话变更而无法通知、送达的,所有责任由乙方责任)。

(3)电子函件方式通知的,乙方的电子邮箱为:,以向乙方电子邮箱发送电子邮件的发送记录为依据,即视为乙方已接到维修通知。

(4)因通知乙方维修而支出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5)以上联系方式若有变更,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或甲方委托管理的物业公司,否则,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按以上通讯方式通知乙方,均视为乙方已收到。

3、如现场无法确认质量问题的责任归属,乙方应先行予以维修,不得拖延,维修费用待责任问题明确后由责任方承担。

十四、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约定结付工程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二作为违约金;如甲方迟延付款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金额的,超出部分仍由甲方承担。

2、乙方未按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时间完成,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工程预算总造价的万分之二作为违约金;如乙方迟延完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的,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处理好其与农民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特别是农民工工资问题。如因发生因乙方与农民工之间的纠纷影响甲方正常经营及工作的,包括农民工聚众工地、甲方营业场所、办公场所闹事等情况,视为乙方违约,每出现一次此类情况,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0元的违约金。

4、工程竣工验收达不到合格标准,乙方必须返工至达到工程合格标准。经返工两次仍未达到工程合格标准的,按无效工程处理。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五、合同的解除:

当乙方出现如下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本施工合同,同时乙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造价升高的费用):

(1)乙方施工在任何施工阶段比乙方所提交进度计划连续延误10日经甲方再次催告后5日内仍没有实质性改进的。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消极怠工或逾期竣工超过10个日历天时。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其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对外另行转包、违法分包的。

(4)被行政机关责令停工超过20天的。

(5)工程发生严重质量、安全事故的。

(6)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甲方发出整改通知后3日内仍未整改的。

如出现上述情况,甲方选择解除合同的,合同自甲方发出解除通知之日起解除,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预算造价的10%作为违约金。合同解除当日起3日内,乙方应将自己的人员、设备材料无条件撤离工地并将施工现场和在建工程及工程资料完整地交给甲方,否则每逾期一天,乙方按5000元/日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超过约定期限未向甲方递交工程资料的,视为乙方同意按甲方审定造价作为已完工程结算造价;施工合同解除后,对于乙方已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按已完工程造价的70%结算工程款,对于乙方已完成但质量不合格的工程量,甲方不予以支付工程款。

十六、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八、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合同。

十九、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2013年月日2013年月日

附件:

工程包干单价清单

包干合同【篇3】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由以下双方签订: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鉴于甲方欲建设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鉴于甲方接受乙方提出的承担本工程(合同文件所描述)的施工、竣工、交付和质量保修责任的投标书,包括其附属文件。又鉴于乙方同意按照合同文件的要求履行其合同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以诚信、敬业和积极的态度与甲方和本工程涉及的任何第三方保持充分有效的合作,进而保证本工程的圆满竣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以及国家、市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并结合本工程项目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就建筑安装施工总承包合同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措辞和用语应和下文提及的合同条款中分别赋予他们的定义具有相同的含义。

2、工程承包范围:详见合同附件1。

3、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暂定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上述合同价格中包括暂列金额以及由乙方施工或安装的专项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暂估单价,但不包括独立分包工程的整项暂估价,也不包括独立分包工程以及甲方直接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整项暂估金额。

4、本工程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以甲方书面通知时间或以甲方认可的监理发出的开工日期为准),合同工期日历天,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区段工期要求:日前完成±0.00以下全部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日前完成楼全部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日前完成楼全部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其中已考虑及包含国家及市政府规定的节假日及公众假日(包括但不限于元旦、春节假期及周六、周日以及春耕秋收等)。

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6、本协议书于下文签字的日期,由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签署订立,开始生效并执行。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陆份,双方各执叁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包干合同【篇4】

减亏(补贴)包干合同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企业经营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形式为下列第_________种:

1.定额补贴,超亏不补,减亏全留

(1)承包期间,财政共给乙方亏损补_______元,其中______的_____元; _______的________元;_______的 _______元。

(2)乙方亏损超出上述定额,由乙方知行解决。解决办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亏损数额低于上述定额,低于定额的部分全部留给乙方。

2.亏损补贴,减亏分成

乙方的全部亏损,由财政给予补贴,减亏部分,由甲、乙双方按下述比例分成;_______年,甲方______%,乙方_____%;_____年,甲方______%,乙方______%;______年,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三、减亏留成的使用

乙方对减亏的留成,按下述比例建立生产发展、奖励、福利三项基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主要经济技术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技术改造任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承包前债权债务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承包期间,甲方有权根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监督检查乙方的生产经营情况;有权______________;有权____________

承包期间,甲方不得在法律和合同的规足之外随意干涉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有义务(一)___________;(二)____________;(三)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承包期间,乙方享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

企业经营者_______为乙方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下列事项,有依法自主决定权:__________________

九、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对企业经营者的奖惩

奖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处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 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或个人签章) 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经营者(签章):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包干合同【篇5】

为确保中国西部五金机电城工程主体结构分项施工质量高效的完成。经双方协商和拟定本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协议中的各项条款。

甲方:

乙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中国西部五金机电城项目部

2、工程地点:泾阳县高庄镇

二、承包方式

外架包工不包料。根据合同约定单价计取劳务费。劳务包干。

三、单价、工程量计算方法及承包内容

2、承包内容:

①外架搭设、维修、拆除。挂垂直及水平安全网,外架加固及预埋件制作,安装。所有进场材料卸车。

②外架底部架板铺设,封闭严密不掉杂物。

③料台搭设、维修、提升、拆除(不包括钢制上料台的制作)、二次装饰装修外架的搭拆及挑架包括连底外架的搭设:

④室内楼梯及内、外“内口”的防护,维修,挂设安全标示牌,条例及安全标语。

⑤踢脚板的制作、安拆、刷漆及外架钢管刷漆,外架封堵严实。

⑥后期栏板、空调板施工临时防护外架搭设及拆除。

⑦楼外防护栏杆的搭设、挂网、拆除。

⑧木工棚、钢筋棚、输送泵棚等所有防护棚的搭设拆除。每栋楼提升架的搭设及提升架的维护架,挂网及跑道的搭设。

⑨配合甲方创市级文明工地建设。

⑩ 施工现场内所有安全通道搭拆及维护。

11 本项目采用全落地架。

12 安全带乙方自理。

13 食宿由乙方自理甲方不提供。

四、工程质量及进度要求

1、质量要求:外架搭设及相关安全防护措施必须符合现行外架验收规范,市级文文明工地验收标准及施工安全要求。

2、进度要求: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的形象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应根据工程进度增加劳动力,全天24小时随时出动,若乙方原因造成进度拖延,责任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人力不足造成进度拖延,甲方将增加劳动力,按200元/8小时计算,在乙方人工费中扣除,在施工过程中外架必须提前搭设防护,并且施工四周及洞口应逐层防护。

五、安全约定

,医疗费花费在-之间的,由甲方承担80%,乙方承担20%,1000元以内的由乙方全部承担。

3、甲方在乙方的全部劳务费中扣除2%作为安全基金,在每月结算时扣除。暂住证及其他政府部门相关收费由乙方承担。

六、材料约定

2、乙方所领安全帽,工作服,胸牌及甲方未乙方代办的事务,由甲方按成本价拨给乙方,在人工费中扣除。

3、乙方自备安全带,工作鞋,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品。

七、工完场清及文明施工要求

1、乙方应有计划,有秩序的组织施工,做到工完场清料尽,任何一道工序施工完毕,乙方应将多余的材料清理干净,该归库房的交回库房,大件材料放回制定地点码放整齐。

2、进入施工区员工必须统一着装,佩戴统一颜色安全帽,胸卡,自觉遵守施工限产文明公约,做文明员工。

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及总承包方的各种规章制度,若有违反,甲方有权对乙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罚。

安全要求的施工行为进行制止,责令乙方整改,并有权进行经济处罚。

3、乙方所雇用的工人年龄必须在18周岁~40周岁之间,身体健康,无残疾,品德良好,无高血压,心脏病及其他不能进行高空作业的疾病,并且每个作业工人必须持有有效的外架特种作业上岗证及三年以上外架作业经验能够从事外架的高空作业,否则甲方有权予以处罚。单方面终止或解除合同。因无特种作业证的人员而作业的,政府部门,甲方的罚款由乙方全部承担。

4、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工地打架斗殴,酗酒闹事,或有精神病,传染病,危害他人安全和监看的人员清退出场,清洁严重者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安全进度方面严重出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乙方工程量按70%及单价的80%结算。

停工、起哄闹事,甲方将视清洁队乙方罚款1000.00元~5000.00元,情节严重甲方将视乙方自动解除合同,乙方所干工程量不予结算。

7、食宿由乙方自理。

安全、进度等方面进行监督指导。

的小额(借支。

按合同约定,甲方应按时给乙方结算,并按约定支付乙方的人工费,乙方必须如实向甲方提交本项目工资表。

九、结算及付款办法

上报预算部及财务部时对工程量审核和人工费核算,并经公司副经理审核结束后支付乙方人工费以后以此类推,并于月底至次月支付70%人工费,按主体结构完工程付款至80%,工程竣工后6个月内继续付总工程量95%,剩余作为质量保证金,5%在5个月内付清。

。但每月支付总额不超过乙方所结算的人工费及合同约定的付款比例,(乙方必须提供工人工资表)

(如达不到市级文明工地,每平方米下浮一元),(悬挑面积按一半计算),(春节前付清已干完工程量的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作为合同的补充条款。

十一、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执一份,由双方负责人签字后生效,至工程完工,结算付款完毕,合同自行失效。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向甲方缴纳(小写: )

(大写 元)合同履行保证金,若乙方全面履行合同,甲方在第一次付工程款时,一次性退还乙方保证金,若乙方在工程质量,进度,人力等方面为达到合同的约定情况或乙方单方解除合同,则保证金不予退还,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 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