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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5篇。

随着经济的增长,公众们的维权意识随之不断增强。一份合适的合同对于双方的合作是相当有必要的。本篇文章将为您详细讲解关于“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的方方面面,学无止境阅读无穷尽希望以下内容能够为您提供参考和帮助!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篇1

一、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即时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特别提示:用人单位须对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提供证明。)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特别提示:用人单位须证明规章制度以公布及劳动者系严重违纪。)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特别提示:系刑事责任,不包括行政拘留及劳动教养。)

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赔偿劳动者的损失,即:

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的赔偿费用;

2、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4、根据工作年限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篇2

我是2008年5月10日和河北的一家建设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这家公司是来锡盟开发和承建住宅小区的,我的工作岗位是生产经理,合同签订了一年,工资为年薪36000元,按平均每月税后3000元发放,合同约定冬天停工补发后两个月工资,奖金看公司的情况而定。养老费自己承担。试用期为一个月。

我于5月10正式上班,直接去工地现场,参与定位,放线等工作,公司在这个项目上还有两个人员,一个是项目经理,一个是公司的付总经理,本公司承建的7栋楼房全部分包给三家施工队,这三家施工队属于大包即包工包料,每个施工队也有自己的项目部。

我有工程师证件,项目经理证,技术员证,这些原件都给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和公司副总看过,并扣在项目经理手里,我多年从事施工管理工作,内蒙古建筑学校工民建专业毕业,工龄近20了年。

在工作期间没有出现任何事故,工程本身也没有大的.毛病,主体已经完工并通过了质检站的验收,装修进行了一部分,因为天气已经不允许施工了,工地于10月30日停工,项目经理10月31日告诉我不用去工地了,11月1日告诉我公司不满意我的工作,解雇我了,说我能力低下,不能胜任工作,只多发一个月工资走人。

这决定我肯定不同意,首先能力低下没有依据,这个小区共两个大项目部,在监理例会上我的这个项目部经常表扬,那个项目部天天批评,有会议记录。我的这个项目部开工比他们晚,但进度比他们的快,他们项目部没有一座装修的,有的主体都没有完。

工程的工期是滞后了,但不能由我这个生产经理负主要责任吧,上面有项目经理和公司副总一直在工地现场,下面有各施工队的管理人员,而且是大包,工期滞后主要是后期工人不到位,前期材料不到位,因为是垫资,资金缺乏,又因为材料涨价等多种原因。

工作期间项目经理和公司副总也没有给我任何批评,完工了说我不能胜任,我认为公司是不想支付我冬天的工资,才解聘的我,因为我们这里冬天停工时间长,从11月一直到明年的4月中旬才可以开工,工程已经停工了说不用我了,我认为公司这样做很不合法,这样结果我也不想再在这个公司干了,我想知道我可以争取到什么样的补偿。

补充一点:公司给项目部来了个红头文件说公司对项目部很不满意,降副总一级工资,扣发全年奖金,降项目经理一级工资,扣两个月工资和全年奖金,生产经理(也就是我)不能胜任工作,马上解聘。

谢谢各位律师了

补充:我的工资现在已经发放的是5月份给了2000元,6月-----9月共12000元,现在应该发放10月份工资3000元,及停工补发两个月工资6000元,也就是相当于11月和12月的工资,其余的工资到月份再分别发放,总共是36000元,施工企业冬天基本没有工作,提前发两个月的工资其实是补充夏天的工资,因为36000元平均每月3000元,夏天有点少,冬天有点多,所以当时协商停工提前多发两个月的,现在公司的意思是再给我发10月的3000元和多发一个月的工资就没有事了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篇3

一、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我需要签字吗

用人单位在单方面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时,法律并无强制规定双方当事人的签字顺序,如果劳动者不签字,即视为不同意解除合同,可以向法庭提出诉讼。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随时”和“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两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但同时也有法定的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

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4种: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用人单位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3种: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即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劳动者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

根据《劳动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据此,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产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前,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或变更合同。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公司或者用人单位想要解除劳动合同,只有在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时才可以: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二、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履行如下程序:

(1)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送达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载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2)应当事先将解除劳动合同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与职工的利益密切相关,而工会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组织,因此,在劳动合同解除时应发挥工会的作用以防止企业滥用权利,保护职工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将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事先告知工会,就能使工会及时发现单位违法解除、侵害职工权益的情况并予以制止。

(3)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4)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劳动者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2年备查。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篇4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劳动纪律是职工在集体劳动中必须遵守的准则和规范。职工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行为主要包括: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服务态度很差,经常与顾客吵架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有以下几种:

1.用人单位无条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用人单位附条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非过失性辞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经济裁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4)用人单位附条件解除合同和经济裁员的限制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和经济裁员: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篇5

甲方(派遣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用工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根据《xxx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一、劳务派遣合同期限

(方)因原因,要求提前解除与(方)的劳动合同。经协商,甲方按照乙方要求从年月日起派遣名劳务人员到乙方工作,派遣期至年月日止。

二、劳务费用标准及结算

(一)劳务费用标准:乙方按照每人每月元标准向甲方支付劳务费用,劳务费用包括应支付甲方派遣的劳务人员的工资、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及其他费用。

(二)结算时间和方式:乙方于月日前以银行转帐方式将期间所有劳务费用一次性支付到甲方帐户。

三、甲方在乙方妥善办理完毕工作移交手续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等所有费用等共计¥元(大写:人民币)。

四、乙方自愿放弃其他所有诉求。

五、其他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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