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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本

绿化工程合同

2024.03.24 绿化工程合同

绿化工程合同优选九篇。

如今的社会,以法律为定义标准,我们已经默认合同的存在及其重要性与约束力了。合同的签订是需要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的原则的。探索“绿化工程合同”了解更多关于这个主题的内容,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以获得更多的项目详情!

绿化工程合同【篇1】

景观绿化工程合同是指双方就景观绿化工程的具体内容、工期、费用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的正式文件。景观绿化工程合同通常由业主和承包商签订,其中包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工程能顺利进行并按时完工。


一份完整的景观绿化工程合同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项目基本信息:合同首先需要明确项目的基本信息,包括工程名称、业主信息、承包商信息、工程地址、工程范围等。


2. 工程内容:合同要详细描述工程的具体内容,包括植物种类、灌溉系统、景观石材、草坪铺设等。要求双方在签订合同前对工程内容进行充分沟通,确保双方对工程要求达成一致。


3. 工程进度:合同需要规定工程的起止时间和工期,明确工程的进度安排,包括施工阶段、验收阶段等,确保工程能按时完工。


4. 费用支付:合同需要明确工程的费用总额、付款方式、付款时间等,双方要在签订合同前就费用问题达成一致,避免发生纠纷。


5. 质量保证:合同中应包括工程的质量标准,保证工程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确保施工质量达到预期要求。


6. 竣工验收:合同需要规定工程的竣工验收标准,业主可根据验收标准对工程进行评估,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7. 合同解决纠纷的方式:合同中应包括双方解决纠纷的方式,包括协商解决、仲裁、诉讼等,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景观绿化工程合同在景观绿化工程项目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不仅是一份法律文件,更是双方之间的一种约定和承诺。只有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合同,才能确保工程按时完工、质量达标,同时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希望景观绿化工程合同的签订能够为景观绿化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奠定坚实的基础。

绿化工程合同【篇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平等、公正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将湄潭县黄家坝镇牛场学校绿化景观工程委托乙方进行施工,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湄潭县黄家坝镇牛场学校园绿化工程。

二、绿化及景观工程量按花木实际棵数和景观工程量计算。

三、工程造价:乙方负责提供苗木及栽植、栽培土填方和景观工程共计人民币(大写) 贰拾柒万肆仟捌佰伍拾柒元整 (小写)274857元,具体见湄潭县黄家坝镇牛场学校园绿化及景观工程报价表,结算时按实际工程量和栽种苗木据实计算。

四、工期: 20xx年3月12日6月12日,共计工期90天。

五、甲方义务:

1、甲方需指定一名绿化工程监督员与乙接洽施工具体事宜,据实测量平整土方、据实记录施工天气情况,树苗、花木进场前监督员按要求的规格检查是否达标,并作好记录,双方签字认可;

2、甲方须提供乙方施工的水、电、路三通一平,如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正常完成绿化工程,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甲方负责寻找建筑垃圾堆放点,乙方负责土方平整工作;

4、甲方中途变更工程需提前与乙方协商一致,避免工程因变更返工。

六、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甲方修改和最后确定的施工图、实地测绘示意图组织施工;

2、乙方有接受甲方委派的监督员检查的义务,但甲方监督检查不得妨碍和影响乙方的正常施工;

3、乙方应在工程约定期限内交付绿化工程,如因暴雨、泥石流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工期应顺延;

4、乙方所交付的绿化工程养护期为一年,移交时需确保提供、栽植的苗木成活率达到90%;

5、乙方自行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施工卫生,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工程施工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七、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乙方施工队伍进场施工,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实际验收工程总价款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一年养护期结束后一次性结清。

2、工程完工后一周内申请甲方组织工程验收,如甲方不组织验收,视为验收合格。乙方在合同规定的一年养护期结束后,甲方应自行接管。

八、违约责任:

1、乙方须按约定时间向甲方交付绿化及景观工程;

2、甲方须按约定时间乙方工程款,如不能如期支付工程款,应支付违约金5%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九、争议问题:甲、乙双方须诚实信用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书面约定签字认可。

十一、甲方提供的绿化设计方案、测绘示意图等,乙方中标苗木报价统计表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绿化工程合同【篇3】

城建工程施工合同

城建项目:

工程名称:

工程范围:

合同编号:

施工单位:

合同总价:人民币伍佰伍拾贰万伍仟捌佰捌拾陆元整

建设单位:

签订日期:二

********项目********项目绿化工程********项目绿化工程项目一标(abc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OO九年八月八日********城市建设项目合同封面

建设单位:********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或项目部)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项目绿化工程施工招标结果(招标编号:SJ2009-003),乙方成功中标第一标段。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促使双方相互配合协作共同完成本建设项目,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文等。

第二条:施工依据

2.1甲方给乙方的项目开工通知(计划任务书)。

2.2甲方提交的设计文件等基础资料。

2.3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则》(GTJ/T82-99)

第三条:合同条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相互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甲方提出的书面要求、委托书及施工图设计资料。

3.2招投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及答疑文件。

3.3甲方委托事务所对项目招标核审的上限价。

3.4甲方项目部、监理工程师共同签认的技术要求和工程量的签证。

第四条:本合同的名称、规模、投资及施工内容

4.1工程名称:********项目绿化工程(一标段)。

4.2施工内容:见投标文件及中标清单附件(中标价¥:5525886)

4.3合同总价:合同总造价为:伍佰伍拾贰万伍仟捌佰捌拾陆元整

(¥:5525886元),资金由市政府筹措。

第五条: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开工前,甲方提供施工图及现场交底。

第六条: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及时间。

开工前三天,乙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

第七条:甲方驻工地代表

7.1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7.2实行监理的总监姓名及其监理范围:总监:监理单位:************有限公司

监理范围:从工程开工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所有合同内工程。

第八条:乙方驻工地项目经理、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及乙方主管领导姓名与联系电话。

项目主管:***电话: ***

项目经理:***电话: 1***

技术负责人:***电话:***

第九条:工程期限

9.1 本合同全部工程自日开工至年日竣工,投标承诺的日历工期共120天。

9.2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以顺延工期。

(1)由于天灾或人为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

(2)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使工程不能继续施工。

(3)甲方不能按期提供图纸(包括水准点),不能及时解决施工纠纷等而被停工或不能正常施工。

对此,甲乙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如乙方责任延误工期,造成施工困难和施工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施工准备

10.1甲方工作:完成征地、拆迁;协助乙方办理工程开工手续;向乙方及时提供设计图纸;组织施工、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提供地下(上)管网保护要求,线路资料等。

10.2乙方工作: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和熟悉图纸踏勘施工现场;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作现场平面布置,搭建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安装水电或订购构件等一切施工准备,并办理相关的报建手续。

第十一条:对乙方的要求

11.1对工程分包的要求:本工程不准分包。

11.2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

施工现场不阻塞交通影响和干扰市民正常生活,乙方有特殊要求时需提前一周向甲方提出。

11.3对特殊施工工艺的要求:按相关技术规范执行。

11.4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现场环境卫生的要求:

要求安全、文明施工,保持环境卫生,施工期内一切安全事故的隐患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11.5 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

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

11.6乙方要对苗木供应商提供的苗木进行验收,对不合格的苗木应拒绝栽植,否则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工程承包方式及造价

12.1本工程按中标工程量清单进行计价计量结算,合同总价范围内的变更,须经甲方和监理单位签证为准,按实计算。

12.2计价与结算原则:附表清单单价项目作为结算上限值,是作为监理单位进行签证计量和进度拨款的主要依据。

12.3清单外调整项目严格按“********经评审的最

限值+10%]本合同为15%]。

12.4所有栽植的苗木必须按设计要求加施底肥,投标承诺苗木成活率为99%以上,否则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负。

12.5本合同保质期为竣工验收之日起,按另行签订的保修承诺书要求,负责一年保质期内的维护,养护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

第十三条:工程付款

(1)工程进度款按监理月报进度,支付完成合同内清单价50%的进度款。

(2)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合格,支付合同内进度款60%,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3)提交竣工决算出后累计支付合同总价款的70%。

(4)余款(含质量保证金5%)在办理决算评审后一年内付清(不计利息)。第十四条:工程施工和验收质量

14.1乙方要根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全部工程验收应达到合格标准以上。

14.2工程建设和使用中如有发生因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由乙方及其主要责任人负终身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

14.3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工程设计变更按有关规定办理。

14.4乙方提前三天向监理单位和苗木供应商提供苗木数量清单各一份,苗低投标价法”计量与计价,并按中标价下浮幅度执行[下浮幅度=[(最高上限值—中标价)/最高上

木供应商提供的苗木由乙方、苗木供应商、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共同组织验收认可后,由绿化乙方负责栽植。

14.5对隐蔽工程乙方必须在工程隐蔽前二十四小时以书面通知甲方、监理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经检查合格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后,乙方方可继续下道工序。如乙方不按程序办理,其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4.6为确保工程质量,乙方须按投标承诺向甲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全额无息退还。

14.7施工过程中,乙方无条件接受市财政投资评审办对可能影响工程造价的有关因素进行监督。

第十五条竣工验收

15.1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竣工验收时应提供以下竣工资料: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等施工技术资料,根据国家建设部关于“编制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图的几项暂行规定”提供竣工图纸。

15.2乙方在工程竣工前五日以书面通知甲方和监理方,要求组织竣工验收,甲方视其情况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15.3竣工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十天内由乙方向甲方(或指定单位)移交完毕,未按期提交竣工决算资料的项目,停止拨付工程余款。

15.4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0天内将竣工工程结算有关资料按程序移交并送交甲方进行决算审定。

第十六条奖罚与仲裁

16.1工程不能按甲方工程进度和合同要求如期完工,甲方有权对该乙方的工程量进行调整,以满足整个工程进度的要求。

16.2甲方有权对乙方不能按中标承诺如期完工处以合同总造价的5%的罚款。

16.3工程合同按规定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罚违约金1000元。

16.4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请********仲裁委员会调解。

第十七条附则

17.1合同正本由甲方执六份乙方执二份。

17.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合同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付清工程款后失效。

17.3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

规定议订附款。

17.4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工程协议书,在签订本合同后可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但不得与本合同抵触。

17.5有关承包合同的其它问题,均按照《建筑工程合同条例》以及《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其它

18.1在合同中标清单及总价范围内,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以甲方和现场监理的签证为依据办理结算。

18.2本合同以中标价为限额控制项目,工程量计算严格按双方及监理公司认可的《清单附件》执行,超出清单以外的工程量及上限总价不予计量结算。由于设计变更等原因确需增加工程量,需事先拿出方案,报请甲方与城建投公司书面认可后,方可施工,否则,视为乙方自行增加工程量,结算时不予认可。

甲方:乙方:

********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管理部地址:***********

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项目经理:

工程部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开户行:****处

帐号:****

二OO九年八月八日

绿化工程合同【篇4】

甲方(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合同内容:甲方向乙方委托 ,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如下配套服务:完成该项工作所需人工、材料、机械、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所有风险、责任等。

二、价格与支付:

(一)本合同报价以人民币报价;

(二)乙方所报价格应包括完成该项工作所需人工、材料、机械、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所有风险、责任等一切费用,即为合同价一次性包干。

三、养护时间及面积:

1、养护时间: 年月日至年 月 日止

2、养护面积:平方米

四、付款步骤:

(一)合同价格按此次成交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投标总价包括完成本项工作所需人工、材料、机械、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乙方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二)合同价款支付及付款方式:每月考核、每季度付款

1、合同签订时支付合同金额10%作为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在养护期满且养护缺陷更正,并配合新成交单位办理移交手续后支付。如成交单位对养护缺陷不予更正,甲方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每季度支付合同价款=成交价/4×当季考核得分折合比率。

(四)付款方式:银行转帐。

(五)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与本合同有关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与本合同有关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甲方绿化养护要求及乙方投标文件中承诺,对乙方提供服务及履行本合同情况实行验收考核。

(二)因突发事件及重大活动,甲方需调动乙方人员、设备时,乙方应服从安排予以配合,但因此发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根据绿地养护技术规范、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积极主动保质保量地完成绿化养护工作。

(二)接受并主动配合甲方及行业管理部门检查。

(三)养护范围之外突击性、突发性工作,乙方须服从甲方安排,不得无故拖延。

七、绿化养护内容调整

(一)合同签订定时因实际绿化养护面积与谈判采购文件中所述面积有差异,以实际养护面积为准,且不再因此调整合同金额;

(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绿化养护面积出现重大变化时,以原合同综合平均单价和实际增减面积据实调整养护金额。

八、绿化养护基本要求

(一)为确保养护质量,乙方需对成交后绿地落实专人进行动态养护管理,着装上岗,全天候作业。

(二)养护过程中,乙方必须采取周密安全措施,以避免对人身和财产损害。如因乙方操作不当、养护不当(如蛀干害虫未及时防治引起枝条砸落)或管理不善而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因不可抗拒因素(如由于台风、暴雨、大雪等自然灾害引起树木突然倒塌,碰线、碰屋、非养护原因造成树枝伤人、伤物),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迅速组织力量,二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处理费用甲方按实另行核算。

(四)对于乙方养护期间由于养护工作不能及时完成,且造成较大影响,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进行养护,所发生费用从乙方季度养护费中扣除。

(五)乙方养护期间乔灌花草保存率低于要求,必须在适合季节及时补植同品种、

同规格苗木,并确保成活。若乙方未按规定补植,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进行种植,所发生苗木费及补植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九、不可抗力

(一)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根据不可抗力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严重后果,不能免除责任。

(二)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十、合同解除和转让

(一)合同解除

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并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查备案。

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未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2) 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3)有权解除合同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 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二)合同转让:合同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后即生效。

十二、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签约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附则

(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绿化工程合同【篇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施工工程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回填种植土按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由双方代表签证认可,但单价不允许超过甲方认可的预算单价的限额。

1、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进行施工。

1、工期自预定开工日期之日起至乙方竣工并通过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止,预计天(包括法定假日),不计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后等待甲方验收的时间。

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2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工程不予顺延。

(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如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变更设计等。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验收标准按业主设计要求及行业规范执行),因乙方故意延误致使工程未能按时结算或提请验收的,本工程不能评定为合格。

2、乙方提供的苗木必须事先控制质量,苗木规格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选择,苗木种植质量必须严格按照绿化种植规范。

3、苗木成活率达到100%。

4、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双方现场检查工程质量,质量合格,即由甲方签收。

写  元)。

2、结算方式:

(1)甲方应在预定开工日期前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预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30%;

(2)甲方应在乙方材料、工人进场以及提交开工报告后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30%;

(3)甲乙双方办理竣工验收和结算手续后的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加付至工程结算总款额的90%。

(4)工程结算总款额的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及保养金,甲方应在保养期期满后  个工作日内会同乙方现场复检并办理保养终结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扣除保养期间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结清。

1、苗木保养期为 个月,从本工程施工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起计。

2、保养期内,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接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内,应无条件予以保养,苗木不成活的应及时更换。否则,

甲方有权另派施工队伍施工、保养,一切费用在保养金内扣除,超过保养金的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1)委派现场代表 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水电费由 方承担)。

(3)提供本项目施工图纸,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4)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应在两周内通知乙方核对工程价款并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1)委派现场代表 负责对施工其间的全面管理。

(2)根据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工作。

(3)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放火、防盗、防止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工程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按违约责任中的逾期完工条款处理。

(5)乙方应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

(6)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两周内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并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核对工程价款通知之日起 内与甲方核对工程价款,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1、因甲方工程量变化或图纸变更造成工期延期的,竣工日期应予以顺延。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的,由甲方承担工程保管及风险责任。

3、甲方逾期付款的,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

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连续停工两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6、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绿化工程合同【篇6】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承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双方应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1、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

2、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以甲方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有效工期4个月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五、合同价款

以实际工程量结算为准,按照贵州省20__定额及铜仁市当地信息价、人价调差或市场询价方式计价,计价主材下浮8%。

六、承包人对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验收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七、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八、本项目实行工程师监理制发包人应在施工程施工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位、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监理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监理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监理工程师必须征得发包人批准。

专用条款

一、图纸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套数2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有

二、发包人工作

(1)将施工所需的水、电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址和供应要求:开工前按施工场地内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水电安表计量实收。

(2)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由发包人负责协调,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3)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由发包人负责在开工前办理完。

三、承包工作

(1)需由建设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总承建。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在合同签订十五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总进度表。每月25日前提供本月工程进度表,一式两份。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如果发生由承包人负责。工程未交工之前,由承包人负责保护,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工程交工验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移交给发包人。

(4)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文明施工、工完场清,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加强施工人员社会治安,计生等工作,并要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及时为工人办理劳动保险、工伤意外保险,及时发放工人工资,不得克扣、拖欠工人工资,若有欠款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律规定,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若由此牵连到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亦由乙方承担。

(6)禁止使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及建筑业规定不得使用的劳力。乙方使用的劳力其工资、劳保、福利、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应向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暂住手续,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安全施工与检查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承担。严格按照质量安全管理条例组织施工,如因乙方管理不善,发生非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人身伤亡事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承包人负责。

五、安全防护

承包人在劳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到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六、安全措施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七、暂停施工

监理工程师认可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出来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监理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监理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监理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八、工程款支付方式

第一次付款:工程完工后10个工作日内,按完成工程量的60%拨付进度付款,;第二次付款:竣工审计结束后(审计时间在工程完工后100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审计价款的20%;第三次付款:第二次付款之日起一年内支付剩余的20%。如延期付款,由发包方按应付款的4%/天计息追加支付给乙方。

九、违约、索赔和争议

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约,必须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2、本合同通用条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如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并每拖延一天赔付乙方损失1000元—20__元每天,但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的2%,同时承包人有权终止合同。

3、甲、乙双方均不得违反本合同,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向对方索赔。如由于乙方质量安全事故、延误工期、资金短缺等原因无力继续履行承包合同,甲方有权令其退场。并有权安排其他施工队伍进场,乙方已完工程量只能按50%折价计算。

4、乙方不得将本工程项目转包、分包:不得以本项目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担保赊欠材料及借、贷款,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概不负责。甲方一旦发现乙方有此行为,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解除本协议,并且有权另择承包人和施工队伍,期间所造成的损失和费用一律由乙方负责赔偿。

5、若由于乙方工期、安全、质量等诸多原因造成被罚款或者承担违约金,乙方同时要向甲方承付同等的罚金或违约金,甲方可以优先在工程款中扣划。

6、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如战争、地震等自然灾害或者政府政策发生变化)造成的部分或者不能履行不用承担责任,但应该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7、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时,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具有管辖权的万山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履约保证金的收取与退还

1、本工程履约保证金贰拾万元整,合同签订时缴纳贰万元,乙方进场后顺利施工10个工作日缴纳壹拾捌万元整。

2、乙方进场30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十一、协议的生效、修改与终止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的未经事宜参照《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书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相关条款执行或另行商定,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3、工程竣工后,乙方的临时设施、剩余材料不能作为抵交甲方的综合费用。

4、本协议约定的权力、义务完成后自动终止。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绿化工程合同【篇7】

大鹏西路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单位:湘潭市综合开发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单位:湘潭市向阳苗木花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结合苗木绿化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鉴定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大鹏西路道路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湘潭县易俗河

3、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大鹏西路1.43公里长两边人行道花坛的绿化灌木栽植(具体苗种、数量、规格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种植土回填,一年内苗木的维护管理。

4、承包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包机械、包管理、包工期、包安全(其税金及施工管理用水源由甲方负责)、包成活。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本工程开工日期以甲方的开工通知单并经乙方确认为准,施工期为两个月。

2、如果因道路及其他基建原因造成绿化工程不能正常施工,影响工期,则相应路段竣工日期根据实际情况报请甲方顺延。

3、绿化工程完成后,以甲方初次验收时间为准,顺延1年为绿化维护管理期限(1年)。

第三条:工程价款支付与结算

1、工程竣工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工程款申请报告后,及时初验,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价40%工程款。

2、工程保修期满后,由甲方验收合格后,20天内完成结算审核工作,工程结算后七天内付结算总价的100%。

3、本工程结算方式

① 利用包工包料,总价包干。

② 如有变更,增减工程量单价以附件清单价格为准。

第四条:工程合同造价

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125万元,即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伍万元整(不含税)。

第五条: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1、本工程质量要求为合格。

2、乙方必须严格按图纸施工,说明文件及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监督检查,在验收前提供技术资料及竣工图纸给甲方方能验收。

3、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甲方组织有关人员验收,验收合格后,进入乙方一年维护管理期,维护期满,乙方通过书面申请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甲方管理。

第六条:施工设计变更

1、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乙方不得擅自更改。

2、施工图纸如因品种、数量、规格发生重大修改变更,甲方应提前半个月通知乙方,其修改单须通过甲方签证后,乙方才能实施,修改单及修改图纸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

3、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

第七条:双方负责事项

1、甲方权利和职责

① 根据绿化施工要求,做好“三通”,做好施工道路顺畅、通电、通水。

② 合同签订叁天内,由甲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一套。

③ 根据施工进度,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

④ 甲方派驻的监督工程师及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

及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乙方进行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款拨款签证及

其他必须的签证。

⑤ 组织对工程的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乙方办理竣工结算

工作。

2、乙方

① 编制用水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工程量修改签证单等,并及

时送甲方及有关部门。

② 做好苗木的采购和管理工作。

③ 严格按施工图纸及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

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④ 办理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⑤ 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花卉苗木从中保活100%,负责无偿补

载。

第八条:违约责任

1、承包方的责任

①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②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0.03万 元作为逾期违约金。

2、发包方的责任

①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责任,竣工日期得以顺延。

②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3、安全责任: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乙方负全责。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方可直接向 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的特殊条款。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全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发包方(盖章):

年月

承包方(盖章):年月日日

绿化工程合同【篇8】

发包方(甲方):

承揽方(乙方):

为提高甲方花园小区绿化品位,为住户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委托给乙方施工,为确保如期保质完成本工程,双方本着互相支持、紧密配合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明确双方职责,特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内容: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制定设计方图纸和施工方案并交甲方进行确认;2、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进行绿化及其他部分工程施工(详见图纸)。

3、以上项目经双方会审图纸之要求及附件所列项目、规格、备注、数量、要求施工。

三、工期

1、开工日期:本项目工程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日历天

2、施工期内,若因停水、停电、大雨、暴雨天等因情况或甲方书面确认工期可顺延。

3、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移交施工场地则工期顺延。

四、工程合同价款:经协商本合同总承包价款为人民币:元整。若施工过程中甲方有变更(以甲方盖章确认的书面文件文为准),则按实结算。

五、承建方式

乙方对工程包工、包料;包质量、包验收合格、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1、乙方负责提供所承建工程材料,必须经双方确认方可进料施工。

2、施工期间甲方负责乙方施工发生的水电费用。

六、工程付款办法:

3、工程竣工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后,甲方于30日内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90%,即人民币元整。

4、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10%,即人民币元整。

七、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所审定之设计施工图纸的内容、要求及有关园林绿化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完工后达到级。

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监督管理,若发现乙方有不符合施工图纸要求及违反操作规范进行施工的事项,甲方有权提出并要求返工、修改,其停工、返工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3、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做好文明施工。

八、工程竣工验收结算:

乙方于竣工后五天内向甲方提交竣工资料及验收报告,甲方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甲方根据设计施工图纸、合同、补充合同及《有关园林绿化标准》给予合格批准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整改,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甲方在验收合格后依据合同、补充合同及增加工程的签证清单进行结算。九、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在施工期内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工程。若工程延误,则每延误一天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若因甲方责任或不可抗力因素而令工程延误,乙方提出书面要求,甲方在书面确认后工期可顺延。2、乙方须严格按照双方确认之图纸及合同约定之苗木规格、品种、数量施工,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乙方还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十、养护管理:

1、期限: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绿化保养期为个月,保养期从竣工验收之日开始计算,保养期满后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接收。

2、质量要求:大树及时支撑固定,栽植后及时浇水,及时中耕除草、施肥、修剪,及时防治病虫害,确保苗木正常生长,养护期间,如苗木有死亡,乙方应免费补种。养护须达到国家城镇绿地园林养护标准。

绿化工程合同【篇9】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根据你局关于世博大道需优化行道树品种及增加中隔带等要求,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对世博大道等世博园区道路进行了排摸,结合行道树死亡率较高情况,兼顾道路交通功能及休闲游览的需要,编制了世博大道等道路绿化改造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设世博大道行道树及绿地的排水工程。

(二)调换世博大道行道树品种,即原来种植的银杏调换为悬铃木。

(三)中央隔离带增设一条绿化隔离带。

(四)上南路、周家渡路、洪山路等园区道路更换及补植行道树。

(一)原有银杏去处问题:改造工程需迁移银杏约800株,如果迁移至租用地块过渡再利用,费用巨大,且多次搬迁不利于树木成活。计划将世博大道的银杏搬迁至前滩区域,建设一处规模较大的银杏林,我局将与陆家嘴集团公司进一步协商时间节点的衔接等具体问题,也欢迎你局在本市区域内调剂。

(二)悬铃木苗源问题:鉴于世博大道的重要性,拟采用较大规格且树形完整的悬铃木。目前苗木市场悬铃木苗源紧张,综合考虑节约投资和整体景观效果,建议两侧悬铃木行道树从新区航城路、施湾路、施新路等道路调剂,这些道路搬迁后种植其它品种行道树。

项目总投资约5082万元,其中建安费4210万元,前期费410万元,不可预计费462万元。

因世博大道地下管线情况复杂,相关单位未提供相关竣工资料,排水管线工程需要人工开挖后视情况而定,工程工作量的不确定因素较多,建议该项目按基本建设项目惯例列支10%不可预见费。

世博大道需搬迁大规格银杏及在新区施湾地区调剂的行道树搬迁量大,建议你局支持办理行政许可。

为保证银杏等落叶树搬迁及悬铃木种植的成活率,计划在明年3月实施该项目,因资金量大,建设程序复杂,望你局支持简化招标等审批流程,确保项目按期实施。

该项目是为解决世博遗留问题,考虑到投入资金巨大,浦东财政压力较大,建议你局给予大力支持。

高速公路(铁路)是我省对外的重要窗口,其沿线两侧造林绿化是展示海峡西岸建设成果的重要标志。目前,我省虽然森林覆盖率高居全国第一,但不少地方特别是沿海地区高速公路两侧护路林建设滞后,一重山低效残次林分还较多,与我省的高森林覆盖率极不相称。为此,去年底以来我们积极启动实施这项工程。

一是开展调查摸底,制定试点方案。我厅组织省林业规划设计院和有关市县技术人员,在福清、长乐等13个试点县(市)认真开展了调查摸底工作,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实施方案,并将20XX年建设任务(计划一重山造林绿化面积5万亩)下达到各有关试点县(市)。目前各地正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的原则,开展造林作业设计。

二是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建设投入。经与省财政厅协商,每年拟从省级财政林业专项和森林植被恢复费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高速公路沿线两侧一重山造林的补助,并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市、县政府都要落实一定资金用于景观绿化工程。

三是完善规划方案,抓紧全面启动。最近,我们正认真按照卢书记、黄省长批示和张副省长福清调研讲话精神,进一步修订规划和方案,计划分期分批推进高速公路(铁路)沿线景观绿化工程:

第一步,考虑到时间比较紧迫,为不误造林季节,目前我们林业部门先启动一期工程建设,重点是沈海高速、福银高速福建段以及在建福厦高速铁路沿线一重山绿化,主要对高速公路两侧一重山范围内的宜林荒山荒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以及抛荒农地、坡耕地等进行造林绿化。

第二步,春节过后,我们还将按照省领导批示精神,主动会同交通、高速、公路、铁路、国土、建设、农业、环保等有关部门,研究具体规划和方案,将全省已建高速公路两侧一重山和路两旁20-30米的景观绿化带纳进来,统一规划,部门分工负责,并拟在长乐市召开现场会,全面启动这项工作,力争通过2-3年的努力,切实把全省高速路(铁路)绿起来、美起来。

高速公路(铁路)沿线景观绿化工程是一项涉及面广、任务重、时间紧、协调难度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协力推进。为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我厅特将有关问题请示如下:

(一)请求成立省高速公路(铁路)沿线景观绿化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议由张昌平常务副省长任指挥长,省政府刘明副秘书长、省交通厅谢兰捷厅长、省林业厅黄建兴厅长任副总指挥,省发改、财政、交通、高速、铁路、公路、国土、建设、农业、环保、林业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相关市、县(区)都相应成立工程建设指挥部,由政府领导挂帅,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研究解决工程建设中遇到的问题。

(二)请求省政府组织制订高速公路(铁路)沿线景观绿化工程建设规划。春节后,如果指挥部核准成立,建议指挥部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研究高速公路(铁路)沿线景观绿化工程建设规划的制订方案,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规划制订后,以省政府文件下发各地实施,将建设任务下达各地,建立目标责任制度,并明确有关政策,确保建设任务和责任落到实处。

(三)请求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做好沿海防护林和高速公路沿线景观绿化工程建设的通知。当前已进入春季造林的关键季节,为了不误林时地启动和实施这两项工作,我厅起草了《关于做好沿海防护林体系和高速公路沿线景观绿化工程建设的通知》代拟稿(详见附件),请求省政府办公厅以明传电报形式下发,要求各地在抓好高速公路沿线一重山景观绿化的同时,抓紧启动高速公路两侧20-30米绿化带造林工作,沿海各地还要加快推进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加长、加宽、加厚工作,完善绿色屏障。

附件: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沿海防护林体系和高速公路沿线景观绿化工程建设的通知(代拟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