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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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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1】

故事的最后是一个大团圆的结局,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作者为了迎合一些人,但是我觉得这个苦难压抑的故事结局不该是这样,当然,不是我冷血,而是这本来已写成的真实最后却有些“煞风景”。回想一下自己的生活经历是否遇到过一些以卖血为生的人,他们的痛苦呢?他们的真实生活呢?

真的是一个大团圆的结局吗?

作品中描写的父爱是阴郁情节中难得的温暖。余华作品中许三观的真实遭遇令人心碎。之所以说“真实”就是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并不是没有**中的这些情况:许三观要卖血就得贿赂“血头”,后来换了一个“血头”,他的血就不合格了;不给集体户主请客、吃饭、送烟,一乐、二乐就没那么容易回城。

善良的许三观没有能力去“走后门”,却也只能用卖血得到的钱去讨好那些掌握了许三观们命运的“大人物”,服从这个社会“既定”的“规则”。在这个有着“大团圆”结局的悲剧中,我们是否该反思当今这个“病态依旧”的社会?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2】

《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是着名作家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它讲述的是主人公许三观凭借卖血度过了生活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所有命运强加给他的困难和艰辛。最后当许三观老了的时候,知道自己的血卖不出去了,而为以后有所担忧,有些伤感。

许三观在青年时代,被周围的生活不断压迫,他一直拼命工作可还是无法保证自己和家人的生活,他只能用卖血来维持了。每次遇到什么困难,他总会想到去卖血,可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为了给儿子一乐治病,在到上海的途中,到了六个地方卖血,隔三差五就卖一次,要知道,每买一次血要休息三个月,为了孩子,他在松林卖血差点卖死。我在书中看到了许三观卖血的一幕幕,掐指一算,许三观为了家人,为了生活,一共卖了12次血。他还说过一句话,令我很感动,这句话是就是把命卖掉了,我也要去卖血。这是他在百里卖血后对一个老人说的话。

许三观的三个孩子是他用血喂大的,许三观托举着整个家,承担着他必须承担的责任,他饱含辛酸的经历感染着所有的人,感动了所有的读者。

文章最后一章,许三观已年过六十,他想吃猪肝,喝黄酒,决定为自己卖一次血,但到了医院,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他的血不能卖了。那一时,许三观哭了,在整篇故事中,很少看到许三观哭,可得知自己的血卖不出去了,他却哭了,哭的那样伤心。人生的无奈,他或许认为自己的人生到了尽头,自己已经没有办法再去承受任何打击,或许没有办法再一次解决生活的拮据,或许为自己已经没有任何作用了而感到伤心。他哭了,每次家里遇上什么灾祸,他都是靠卖血度过的,他担心以后有了什么灾祸,家里该怎么办啊?许三观一直是为家而活着的。

当我读完《许三观卖血记》时,就像是在读,再看,在品味在我身边所发生的的事。这本书中没有那些华丽的词语,却给我一种朴实感,真实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3】

夜深,我翻开了《许三观卖血记》,想到了《活着》。

《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多大段对话,或者称之为大段落式的对话式的叙述独白。其中的字话乍看平淡,有的还夹杂着方言。然而,几段之后,字里行间萦绕的却是一种千斤重的感觉。所以这些话也渗透到了书和纸中,把我带入了作者描述的生活一辈子都在挣扎的泥潭中,我不得不思考生活是什么。

愚昧,野鄙,无知,三人成虎,但是,还在努力都活着。不幸,心酸,狼狈,桃色,癫狂,看似无意义又死守的坚持,不知会不会成为一个啼笑皆非的闹剧。经历这样苟且的人生,你会不会问“活着到底算什么?

”如果说,这些便是生活呢?

对于书中的人物,读者甚至作者都始旁观者。在阅读过程中我并未把自己带入某个角色里,但我的心又被书中的角色牵动着,时而叹惋,时而愤怒,或许更多的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而合上书,我想到了萧红在《生死场》中借那个漂亮却不幸地成了蛆虫温床的女人之口说下的“我要死了”的话中的咆哮之语,悲泣之语。

读罢,心中竟多是无语凝噎之感。

比起《活着》,这本书的语言多了种魔幻与雾里看花般的迷乱,却相似的都让我有种快餐似的不真实感。对角色多不理解和空洞虚假的感觉。所谓的生活是作者对人物的恶意吗?

在我看来《活着》中过多的苦难反而将福贵的形象塑造的过于空洞。

或许是我作为一个读者太强烈地被如此陌生又厚重的历史和个人所吸引,不自觉地想对许三观,对福贵再多了解一点,总希望能从书中发现再多一点细节来丰满他们,却在一口气深夜读完后怅然若失地发现,太平淡太平静的话语之下或许尽是心酸。

也许,许三观和福贵从来就不是一个具体的个体,而是这些抽象的历史观和时代观的共同和典型体现。换言之,窥一人而见时代,读时代而品人生才是作者的真实意图,从这一角度,似乎也能稍稍理解余华的文字的美丽与价值所在,也觉得具体而充实的人物固然好,却不足的承载人生这个主题的厚重。

反思我对某些文学载体和形式的偏见,是我从这部文学作品中获得的最真实的思考进展。

好书是有着让人废寝忘食的魅力的,翻开他们,除非翻到尾页,哪能轻易放下。就像误入了仙境,在其中尽情享受。这就是阅读的魅力所在。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4】

《许三观卖血记》是一部由余华所著的小说,描写了一个普通人许三观为了生活艰难而卖血的故事。通过这个小说,我深受启发,感悟颇深。


小说中的许三观是一个平凡的农民,他因为家庭困难,生活无着而被逼迫去卖血。在卖血的过程中,他经历了种种辛酸和挣扎,但却从未放弃对生活的希望。这让我感受到了人生的坎坷和无奈,也让我明白了在这个世界上,什么事情都不是容易的,只有不断努力才能克服困难。


许三观的坚韧和乐观也给了我很大的启示。在卖血的过程中,他虽然身体疲惫,但却从未停止对生活的希望和追求。他坚信只要自己努力,生活总会有好转的,这种精神和态度深深打动了我,也让我明白了在困难面前要保持乐观和坚韧的品质。


小说许三观卖血记也让我明白了人生的真谛。生活中总会有困难和挫折,但正是这些挑战和困难让我们变得更加坚强和成熟。许三观虽然卖血,但却因此获得了更加珍惜生活的态度,也收获了更加丰富的人生体验。这让我明白了人生的意义不在于实现自己的欲望和得到什么,而在于不断地奋斗和追求,活出自我,做一个对得起自己的人。


通过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我收获颇丰,对生活也产生了更深的思考和感悟。我会珍惜眼前的每一个机会,不断努力,勇敢面对困难,不放弃对生活的希望,活出自我,勇往直前。生活本就是一场艰辛的旅程,只有不畏风雨,才能见彩虹,带着许三观的坚韧和乐观,我相信自己能够战胜一切困难,迎接更美好的未来。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5】

听到这本书的书名第一次提到真是奇怪。为什么作者在听书名的时候会写一本充满负能量的传记?许三观又为什么卖血?

被人逼迫?生活的无奈?或是其他的原因。

还有就是,既然说了是买卖,那么是不是只卖了一次血呢?买血的人有事谁?卖血的钱都用来干嘛了?

我带着无数的疑问进入到许三观的世界……

他只是一个普通的丝绸厂送茧工,在那动荡的岁月里,在无尽的苦难海洋中拼命挣扎。刚开始对于这个傻乎乎的许三多并无好感。但在他为了一个个理由,而这些理由的根源就是为了他的家庭能够存活下去,一次又一次不得不去卖血来维持生计的场景出现后后,我承认我感动了。

我看到的是一个男人身为丈夫的重担,他宽阔而坚实的肩膀上,愿意为妻子卖血。虽然我不同意我未来的丈夫做出同样的选择,但我必须赞扬这样一个男人。

我看到的是一个凡人作为父亲如何承担父亲的责任,当他的非亲生儿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时,他竟一路卖血,在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卖了四次血(还有一次因失血过多而输的一次血)。

……种种的一幕缠绕再心头,最后在大冬天一个50多岁的老头用碗舀着河里冰凉的水一口气喝八碗,卖了血后在避风的墙根晒太阳依旧瑟瑟发抖的场景让我忍不住想要流泪。在饭店”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成为了卖血人最大的奢侈, “三盘炒猪肝和一瓶黄酒”也成为了他“一辈子吃得最好的一顿”。

他老了,再也不能卖血了。他的血不再年轻,已经没人要了。但他这一辈子无愧于人,无愧于己。他是一个英雄,一个在他的世界里支持整个世界的英雄。尽管这个世界只有一个家的大小!

读到最后,很多问题我已有了答案。一些问题的答案是,其是没有必要深入**。在那个时代,在那个环境中,我们只能遗憾,我们只能回忆和反思。

最世俗的生活,最平凡的故事,最深刻的历史往往是最难忘的。余平老师没有用华丽的文笔,只是那些简单通俗却又贴近生活的语言,且用了有数的文字、自然不求精致的写作风格给我们留下无数的思考……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6】

阐释苦难——《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800字:

苦难,像沟壑那样深陷而沉默!

许三观,以卖血娶妻生子养家,一共卖了11次血,度过人生中的一次次坎坷。

《许三观卖血记》一书,余华以白描式的文笔,朴实的语言,勾勒了许三观多难多灾的一生,以及其他活在中国最穷困最动乱年代里最困顿的人群,包括村里的阿方,根龙,小镇上的许玉兰,许玉兰的爹,一乐,二乐,三乐,何小勇,何小勇的老婆,方铁匠,李血头,来喜,来顺。纵观中国上下几千年历史,对于底层民众而言,活着就是苦难,从而也衍生出底层老百姓面对无法掌控的种种磨难的抑或乐观抑或阿Q的精神。

其实,这本书里的苦难还是伴着温情的,文中没有把许三观逼到绝路上的那种人间的恶贯满盈,没有人与人之间的那种你死我活,反而有着许玉兰在文革中被定为破鞋之后,许三观天天送午饭给老婆的亲情,有着许三观被老婆戴了绿帽后仍视一乐为己出的舔犊之情,有着陌生人对许三观在卖血路上的关切之情。这让在苦难中挣扎的人们有了活下去的一丝暖意。就这这一丝暖意,人们没有抗争,逆来顺受着世世代代的困苦。从没去细想,人活着,为什么那么难?为什么世世代代那么难?

只要身上还可交换的,许三观们就去出售它们,以对抗生活对他们的掠夺和碾压。根龙卖血死掉了,阿方卖血把身体败掉了,许三观差点死在的卖血路上。这种直接拿血拿命来交换活着的日子,不知对一个人生命坚韧的赞美?还是生命无常的习惯?其意义又何在?只是为了活着吗?

感觉,无论更迭多少代,许三观们的活着,是万古长夜,尘埃一般,只有苦难永在。许知远在评价余华后期的作品《兄弟》和《十个词里的中国》认为,余华的作品里从未试图做出过追问,“倘若眼前问题重重,到处是欺骗与躁动,什么才是有意义的人生与社会?”

也许,余华只想把中国老百姓苦难的细节,如许三观脸上皱纹的纵横沟壑,平静从容地呈现在日光下,让读者在沟壑中,触摸到人们苦难的锥心,痛感到苦难的亘古和沉默,就像皱纹的沟壑那样深陷,那样沉默,那样习以为常,那样低眉顺眼。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7】

初识《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时我还在读高中,那时候买过新东方杨洋老师的语文网课,他就曾经介绍过这本书的一部分内容,当时还是挺感兴趣的,打算读一读,后来犯懒搁置了。

直到昨天,王先生还告诉我,如果家里没什么可看的,我们来比试看我们哪家微信读的时间更长。本着不能输的信念,今天打开了微信读书,恰巧翻到了这本书,读完之后总想像小时候老师要求的那样写篇读后感。于是有了今天这篇推文。

书丛许三观回村看望爷爷,在与四叔的谈话中,他第一次得知卖血开始了,直到他老了,再也卖不出血了。许三观的卖血方式与许三观的一生息息相关。

第一次卖血的许三观跟着村民们完成了在村民眼中证明身体健康的仪式。这次“初体验”中,他学会了卖血前要喝水,卖血后要吃炒肝喝黄酒等“窍门”。这次卖血之后,身体好又有钱的丝厂工人许三观打败了竞争对手何小勇娶了油条西施许玉兰,生了三个孩子一乐、二乐和三乐。

第二次卖血的许三观是为了填补非亲生儿子一乐惹下的祸,第三次是为了给他睡过的断腿女人买肉骨头和黄豆等补品,第四次是在饥荒时期为了让全家人吃饱饭,第五次是为了下乡插队的一乐二乐过得好一点,第六次是为了二乐早点调回城里,这几次的间隔比较长。剩下的几次密集频繁的卖血是为了给没有血缘的一乐治病。

许三观的这几次卖血,以及他的人生中,充满着亲情爱情与奉献,使得整个故事的构架虽然不庞大不华丽,但足够温情。

亲情许三观有三个儿子,一乐非亲生,但他大多数献的血都是为了一乐。一个乐于捣乱,一个乐于下乡,一个乐于生病。一开始我不明白,那不是我自己的儿子。我为什么要一次又一次地对他那么好?

直到我读完整本书,我才能理解它。一乐毕竟从出生到九岁都是他当成亲生儿子在抚养,比起母亲许玉兰,一乐也跟许三观更亲,有这层感情在。当年许三观在父母去世以后去乡下找爷爷时也被四叔像亲生儿子那样对待,这算是传承。

一乐在何小勇家房顶上说的话也感动了许三观。所以他会一边嚷嚷着让一乐的亲爹何小勇给一乐善后,一边又默默的卖血填补一乐;在饥荒年代卖血后,一乐只能吃红薯,最后带他去吃面条。会在一乐生病时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卖血给他治病。

从爱情开始,许三观和许玉兰就没有爱情。许三观要让玉兰变漂亮,许玉兰要让三观变富。不过,许三观会知道,许玉兰经历不好,生完孩子后,别无选择地和她分开。会在一乐闯祸搬空了家里后卖血把她的嫁妆把她的家赎回来。

当徐玉兰受到批评时,她会在孩子们面前到处维她辩护,并送饭做红烧肉。而许玉兰会在许三观的大街上哭,被儿子拒绝,给他上一课。两个人之间的爱其实隐藏在生活的细节中。

奉献许三观的一生活在奉献里,在他卖血之路上,仅有两次为了自己,一次是为了结婚,另一次是报复似的睡了别的女人,为了给那个女人买补品。其他的,一次又一次地,给了孩子,给了整个家庭。他犯过错误,不应该在婚姻里不忠,但他是个好人,心地善良,即使无知,也在奉献着所能做到的一切,爱,金钱,责任。

等到了老年,在自己不能卖血了的时候,在大街上哭得像个孩子。我不知道是因为他不能奉献自己,还是因为他没有自己。

整个故事的时间跨度很长,包括了建国历史中的错误时期,饥荒时期,读这本书也能或多或少感受到时代的无奈和辛酸。值得一读。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8】

从没有读过这样的小说,真实而又平淡。

这部小说几乎没有明显的高潮,但却有一波有一波的感情。人物性格似乎简单,但是又如此的矛盾,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但是又觉得也许那是属于那个时代的人性和劣根性。许三观和徐玉兰的糊涂婚姻仅仅是因为可笑的八角三分钱,但仅仅因为如此何小勇就曝露了自身的无情与自私;当许三观知道徐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一反常态,不再唯妻子命是从,看着方铁匠搬自己家东西帮忙不说还更卖力气,对于养了九年的一乐,心情十分复杂,爱也不是,恨也不是,始终走不出他是别人儿子的阴影。

而徐玉兰的心情呢?到底他已成为这一家的女主人,她可以在不为妇之前,痛快的花掉八角三分钱,但是在嫁给许三观后,她比谁都会过日子,大声的对菜贩砍价还肆无忌惮的挑选每一颗菜,未雨绸缪平日攒米,以备不时之需,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很贤惠的女人,但是也许她的遗憾就是她经常说的那句话,不知她到底造了什么孽,让她承受如此之多,她犯了女人的禁忌,也许当初她有把握嫁给何小勇的,并不知道会有一个许三观出现,于是她接受了来自何小勇的引诱,不贞成为她生命中挥之不去的烙印,愧疚,罪名,批斗,一乐的怨恨,她承受了太多,接受了太多的惩戒。但她却保守了一个秘密,一辈子都没有说出真相,她一口咬定是在婚后出轨,甚至都已经承认一乐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去不肯交代自己的第一次送给了何小勇,也许考虑到许三观,自己的丈夫最大的承受力就是此种程度吧!

说说他们的儿子吧!我是最喜欢一乐的,是长子的原因吧,他特别的懂事,对于二乐三乐,他很有当哥哥的担当,三乐被打,找二乐帮忙,后来又拉来了一乐,一乐赢得很睿智。一乐是许三观的得力助手,许三观对一乐说:

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看了让人心酸的一句话,一乐从九岁就开始承受着这种本不应由他承受的压力,当许三观说他不是亲生儿子时,当一家人都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而一乐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大的地瓜时,他的心有多疼。当找何小勇做亲爹时,何小勇打他,骂他,他只能一路向西,他伤心难过,没有人是他亲爹,最终他回到了许三观的身边,许三观对于一个养育了十几年的孩子,还是动了恻隐之心,也许真正的亲情并不来源于血缘关系,而是熟悉,习惯而已,一乐很孝顺,除了许三观的话谁的话都不会听,许三观不计前嫌让一乐为惨遭横祸的何小勇叫魂,那一幕,一乐和许三观一个屋上,一个屋下,他们的对话感染了我,那才是父子之情。

再说二乐,个人认为二乐是很八卦的,呵呵。哪里有事儿他哪里到,也许是那种年龄,他专门打听一些没用的事儿,无意间又跟别人说,消息多半是很可靠的。三乐呢,有点儿傻,但是是最幸福的一个吧,小时候是狗都闲的年龄是,大家都对他说:

三乐走开。长大一点还没有脱离傻气,总是傻傻的笑,没有什么主见。

最后我还是要说许三观的,许三观一次次的卖血,每次都可以赚35元钱。有两三次我是很感动的。第一次是替一乐还铁匠的钱,第二次是请二乐生产队队长吃饭,第二次是给一乐治病,不断地买卖鲜血。

最后一次卖血是很有深意,很有余韵的,还透着一种悲哀。沈血头嘲笑许三观的血只能卖给木匠当油漆,许三观久久不能释怀,他顿时认为自己已经太无用了,他用卖血的钱熬过了一次又一次的灾荒,而此时已没人要他的血,如果再有饥荒他要怎么办呢?最后的镜头是这样的徐玉兰带许三观来到了胜利饭店,吃了三次同样的黄酒和炒猪肝儿,两人相濡以沫,夫妻情深,没有了年轻时的吵吵闹闹,也许他们并没有存在过什么爱情,但是此情更珍贵。

这部小说的具体情节非常逼真。就像告诉我们身边每天发生的事。没有太多的写作技巧和华丽的词汇量。然而,在这个迷茫的时代,我们不需要刻意追求什么。只要有感情,就够了!然而尽管《许》中到处隐含着余华对世界“非理性本质”的认知,但该作仍大大区别于他早期的作品。这首先表现在余华流露于文本中的感情色彩上余华在八十年代末是以其“零度情感叙述”而知名的,在《现实一种》、《世事如烟》等作品中,余华总是不动声色地将人物推向一个个灾难,读者似乎能够听到作者冷眼旁观的无声冷笑。

然而在《许三观卖血记》等新作中,余华则流露出隐约的悲悯和温情。叙述者本身脱去了“非理性”的盔甲,这就很大地缓解了读者阅读时承受的心理压力。比如,余华在许家周围建立了一个熙熙攘攘的人群,一群老百姓总是愿意窥探别人的隐私。人们被锁定的个体生活在闲言碎语中,敞开心扉。

然而,余华的描写并不意味着攻击,而是表现出一种客观现象。这些闲言者并非如一般文本定式中指斥的那样“人心险恶”--“窥探”只是一种爱好,其中并不包藏祸心,如果造成恶果(如因一乐出生的问题而起的许、何两家的仇隙)也只是无意而为之。这些普通人在遇到危险时仍然向别人表示同情。比如,一乐病重时,很多邻居都慷慨解囊,就连一向不安的何家也伸出了援助之手。

这样的处理使《许三观卖血记》一文洋溢出一种动人的感情色彩,从而给读者以慰藉心灵的阅读快感。

其次,《许》中的各种“非理性”现象是建立在我们熟知的生活真实之上的。比如小说中的主人公许三观,就具有中国男人的典型特征:他平时骂妻子打儿子,但在关键时刻总是充当家庭的支柱,不时流露出父子的温情。

同样,许玉兰也是一个随处可见的家庭主妇:没有多少知识,惯于撒泼骂街,但又勤朴持家,用自己的精打细算使一家人得以度过三年灾害的困境。这种贴近生活的人物形象使余华摆脱了以往作品中夸张、变形的极端倾向,使他的作品达到了看似现实主义的效果,同时也使读者能够用传统意义来解读文本,从而提高了文本的可读性。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在我看来,是对自己以往文本清醒的颠覆和重建。它成功地将后现代主义的情感方式埋在了传统故事的表层之下。作者似乎找到了一种正确的表达方式。余华仍然是一个独特的余花。随着先锋派的冷落,他不懈的创作正逐渐展现出他非凡的艺术技巧。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9】

再一次合上《许三观卖血记》发现泪水早已淌湿了书页,我的心仿佛被什么东面抽走,随看我的泪水飘回那个年代,飘到那条河边。

带走我的血!许三观,我多么想去你身边陪你在冬天把一大把盐放进你的嘴里,一大匙水放进你的肚子。我多想陪你在阳光下暴晒两个小时,将脸晒红去卖血,我多想在你十来天卖四次血时能搀扶你一会儿,陪你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

在我看来。你是个伟大的父亲,你身上的每一滴血。都凝结了深深的爱,谁敢说一乐不是你亲生的儿子?

你身上的每一滴血都是测试。是你,用白己的血“喂”了三个孩子。你带给我的不仅仅是感动,还有对爱的思考。

或许是由于我天性冷漠.觉得平常里父母并没有那么疼爱自己。把他们对我的好当成理所当然。

现在仔细想想,才发现他们那么爱我。父母倾尽一切把他们所有的、最好的给我们,却只要我们一个笑容。一个拥抱作为用回报。

世界上的父母是如此渴望他们的孩子,所以作为孩子,我们应该有一颗感恩的心。

所幸,此次余华笔下许三观一家最后能团圆在一起,不似《活着》里福贵的悲惨命运。从许三观一次又一次的卖血,我们可以看出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渴望让自己和家人过上好日子。

其实,许三观是幸运的。他没有像方和根龙那样因为卖血而丧命。他们这一代经历了饥荒和*****。无论受了多少难,吃了多少苦.

不放弃生命的希望是最令人震惊的。从他们身上,我看到了几千万中国农民和几千万中国人在为自己的理性生活而奋斗。活着不易啊!

曾经有多人是靠着卖血而活了下来,而如今又有多少人因一点儿小事就放弃生命,我们是应该珍爱自己,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要相信人有无穷的力量,就像《老人与海》里说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却不能被打败。

”书中最让我讨厌的,莫过于二乐的队长与城里的李血头。两人吹嘘着自己有多么公正廉洁,却接受别人的“好处”。在大家都受看苦难时,仍要剥削别人,却大声歌赞着自己的“善行”。

我恨不得给他们揍下一拳。正是因为有这样的寄生虫。才给当时生活已经很艰难的人们雪上加霜,当官仍至做人还是光明磊落着好。

倘若满城的**都像这两人一般,那么百姓无疑处在水深火热中。希望所有当权者都能秉持为人民服务的理念,不以人民的观点,真诚地为人民服务,与人民和睦相处。要是所有**能做到“酌贪泉而觉爽”,那么便是百姓莫大的福气了。

书中结尾处,许三观哭了。隔十一年没有卖血的他因被嫌弃老卖不了血。他想卖一次血,然后吃一盘炒猪肝,喝22黄酒。

他三个儿子都不明白他父亲为什么哭,认为他在街上这样哭是不光彩的。对啊,许三观哭什么呢?儿子们都长大了,有人给钱的花,他再也不用为了生存,隔三差五地去卖血。

那么,他为什么哭呢?看到这儿,我一直觉得很奇怪,直到我看到了这么一句话:;世上最大的孤独莫过于,你放了盛世烟火,人们都在欣赏这美丽的烟火时,唯独忘了你”.

许三观大概以为没人要他的血,家里也没人记得他为这个家卖了这么多血。当他因自己的血没有人要而难过时,儿子们并不懂得他的内心。好在他的妻子许玉兰知道,这是一个男人为自己以后不能担当起这个家的恐惧。

读完《许三观卖血记》我感受到了人生百态,悟出了人情冷暖。书中人物情节仍一遍又一遍地在我的脑海中回放.抹一抹眼角的泪水,挺直腰板,觉得自己成长了不少。

我原受到了文字的巨大魁力,并被他所深深吸引。我感觉到他正把我拉向另外一个世界,另外一个我不曾涉足,却时刻冲击着我的视角和灵魂的世界,这个世界唤醒了我!(陈依婷)